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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篇第二十六篇拾穗

 

【詩二十五篇題註】「大衛的詩。」

         大衛首先尋求神證明他的正直(1~8),然後求神拯救他脫離惡人的結局(9~11),最後定意為禱告蒙允而稱頌耶和華(12)。――《詩篇雷氏研讀本》

         這是一首個人的求告詩,但缺苦況的描寫,可能危險尚未臨到詩人。他無辜被誣陷,禱告求神伸冤(1~3),然後為自己的純全辯護(4~7),最後尋求神的保護(8~12)。――《啟導本詩篇註釋》

         這是一個無辜者所寫的祈禱詩:本詩與其他祈禱詩略有不同:詩人在此沒有具體描述他的苦況。――《串珠聖經註釋》

         敬虔人的盼望。詩人吐露住在神的殿中是最大的喜樂(6~8)。喜樂的源泉,乃因蒙神憐恤。詩人的呼求出於根深蒂固的信仰(1~15),想藉著聖潔的儀式得享真正的喜樂(6~12) ――《聖經精讀本》

                  ◎這一首應該是詩人被誣告,求神伸冤的詩歌。── 蔡哲民等《詩篇研經資料》

 

【詩二十六1「耶和華阿,求你為我伸冤,因我向來行事純全,我又倚靠耶和華並不搖動。」

         “純全”。即誠心實意和一心一意地愛慕神,而不是指無罪。――《詩篇雷氏研讀本》

         “純全”不是無罪,而是指道德上的完整。――《啟導本詩篇註釋》

         並不搖動: 字面意思“必不跌倒”。詩人不搖動是因對神的堅定信靠。 ――《聖經精讀本》

         並不動搖一詞,直譯為「我將不(或,不會)滑跌」,或是指他信靠的結果,如 AV所譯,或更可能是指他信靠的品質。──《丁道爾聖經註釋》

         「行事純全」(1),意思是大衛面對誣告問心無愧,一心一意地愛慕神,並不是說他不是罪人,因為他也承認自己需要神的救贖和憐憫(11)──《聖經綜合解讀》

                  ●「伸冤」:SH 8199,「判斷」、「辯護」。

                  ●「純全」:SH 8537,「完整」、「完全」、「單純」、「正直不阿」。── 蔡哲民等《詩篇研經資料》

 

【詩二十六1~7祈求的基礎:詩人求神察看,證實他是無辜的。他甚至要用象徵式的禮節 ── 「洗手」 ── 表明自己的清白。(參申216 2724)――《串珠聖經註釋》

 

【詩二十六2「耶和華阿,求你察看我,試驗我,熬煉我的肺腑心腸。」

         大衛求神“察看”他自辯的話,可見他在別人指控他行惡的事情上是無辜的。參看第十七章3節的腳註。――《詩篇雷氏研讀本》

         “肺腑心腸”代表整個人的內心。――《啟導本詩篇註釋》

         求你察看我,試驗我,熬煉我: 指小心翼翼監察詩人的心靈,如同珠寶商人鑒定貴重的珠寶。“熬煉”,神看到不足就請加以糾正。傳達詩人極其謙卑的信息。神操練聖徒直至完全成聖(彼前17) ――《聖經精讀本》

         此節中所用“察看”,“試驗”,和“熬煉”的,真金不怕熬煉,因為越煉越顯明。信徒生活中最寶貴的就是向主有真的信心。── 包忠傑《詩篇註解》

         神鑒察一切,不必「試驗」就知道人心。祂「試驗我」(2),是為了讓我們認識自己肉體生命的本相。祂「熬煉我」(2),是為了去除我們屬靈生命中的摻雜:「叫你們的信心既被試驗,就比那被火試驗仍然能壞的金子更顯寶貴,可以在耶穌基督顯現的時候得著稱讚、榮耀、尊貴」(彼前一7)──《聖經綜合解讀》

         不認識神、不認識自己的人,只求神諸事賜福、凡事順利;但認識神、認識自己的人,卻求神「察看我,試驗我,熬煉我」(2)。因為我們看到神的慈愛常在我們眼前,所以願意按著真理而行,追求被神煉淨的生命。──《聖經綜合解讀》

                  ●「肺腑心腸」:SH 3629+SH 3820,「腎臟與心」。腎臟被當成是感情的座落之處。── 蔡哲民等《詩篇研經資料》

 

【詩二十六3「因為你的慈愛常在我眼前,我也按你的真理而行。」

         「慈愛常在我眼前」:詩人強調他忠於選民和神之間的盟約,履行盟約的要求;全節可意譯為「我忠於你的盟約,始終對你忠心」。――《串珠聖經註釋》

         真理: 與“慈愛”相得益彰。詩人在第1節表明自己的純全,這裡注明純全的源頭。 ――《聖經精讀本》

         另一個有兩種可能含義的詞語為「按𣿫的真理」(faithfulness to thee),直譯為「在𣿫的真實(truth)中」(AVRVNEB),而「真實」在舊約中大半是指信實(faithfulness)。但按文法而言,這個「真實」較容易看為是神的,而不是大衛的,並且如此便可與𣿫的慈愛配合。也許這裏是有意由第一節「我的純全」轉至此處「𣿫的信實」。──《丁道爾聖經註釋》

                  ●「真理」:SH 5711,「堅固」、「真實」、「信實」。── 蔡哲民等《詩篇研經資料》

 

【詩二十六4「我沒有和虛謊人同坐,也不與瞞哄人的同群;」

         “瞞哄人的”。覬覦者。――《詩篇雷氏研讀本》

         “虛謊人”亦作“拜偶像的人”。“瞞哄人”指戴著假面具的偽君子。――《啟導本詩篇註釋》

         「瞞哄人的」意思是「虛偽的」。──《聖經綜合解讀》

                  ●「瞞哄人的」:SH 5956,「自我隱藏的」、「虛偽的」。

 

【詩二十六4~5大衛並未標榜自己的義,即使仇敵圍繞,他也決志只投靠神。“恨惡”不是對特定群體的偏見,乃表明在屬靈之事,詩人不作任何妥協。“惡人的會”指敵對神之人聚集的團契。 ――《聖經精讀本》

         信徒交友不可不謹慎,因為「與智慧人同行的,必得智慧;和愚昧人作伴的,必受虧損」(箴十三20)。我們的朋友圈會影響我們向著神純一的心,因此,「凡敬畏禰、守禰訓詞的人,我都與他作伴」(詩一百一十九63)──《聖經綜合解讀》

                   264~5 作者表示自己不與虛偽的人、惡人在一起。── 蔡哲民等《詩篇研經資料》

 

【詩二十六5「我恨惡惡人的會,必不與惡人同坐。」

         “恨惡惡人的會”即不與作惡的人為伍。――《啟導本詩篇註釋》

         恨他們的會,不是論社交場合,而是指靈裏的同盟;「會」意為會眾或團體,是與屬神的團體為敵的。──《丁道爾聖經註釋》

 

【詩二十六6「耶和華阿,我要洗手表明無辜,才環繞你的祭壇;」

         “我要洗手”。最初是一個象徵的行動,後來成為象徵之詞,用來表明人的無辜(申二一6;伯九30)。――《詩篇雷氏研讀本》

         “洗手”為潔淨的禮儀(出三十19)。詩人用此表明他的清白,可以參加環繞祭壇的神聖行列。――《啟導本詩篇註釋》

         我要洗手表明無辜: 獻祭時,大祭司洗完手再進到祭壇前,表明自己無罪。大衛用此告白自己靈性的純潔。象徵性的行為固然重要,更要銘記:到神面前,先要潔淨自己。 ――《聖經精讀本》

         彷彿枯枝般的律法刻板要求,轉成花朵盛開、生機蓬勃的畫面:在此可瞥見一列遊行隊伍,在聖殿院中環繞著祭壇歡唱。這光景在其他經文有更生動的描寫,如:二十七6,四十二4,六十八24以下。祭壇與會幕之間,有一洗滌盆,祭司在就近祭壇與會幕之前,必須在此洗手與腳(出四十30~32);從二十四4看來(參該處的參考經文),大衛已將此禮儀應用到心中。──《丁道爾聖經註釋》

         我們若不手潔心清,就不能帶著「心靈和誠實」(約四23)來敬拜神,也沒有能力開口見證神在我們自己身上的作為。──《聖經綜合解讀》

 

【詩二十六7「我好發稱謝的聲音,也要述說你一切奇妙的作為。」

         個人的感恩之歌(和合:稱謝的聲音),是配合利未記七12以下所載之祭而獻,其例子見詩篇第四十篇或一一六篇等;而記念神對團體奇妙拯救(奇妙的作為)的詩,則見第七十八、一○五等篇。這兩種方式都是使過去再活畫在眼前,使現今顯得更充實,也使讚美更顯為具體。──《丁道爾聖經註釋》

                  ●「好發」稱謝:「好使我發出」。── 蔡哲民等《詩篇研經資料》

 

【詩二十六8「耶和華阿,我喜愛你所住的殿和你顯榮耀的居所。」

         你所住的……居所: 指聖殿。聖徒就是神的殿,要努力彰顯主的榮耀。 ――《聖經精讀本》

         喜愛,就像第5節的恨惡,也是表明一種抉擇:他的心在這裏,而不在世界。他的心因這個決定和這群同伴而感到溫暖。所住的殿不必改為「美麗」(NEB),那是七十士譯本將希伯來文的子音倒過來讀的結果。所住的殿強化了顯榮耀的居所一詞,否則我們對於神竟居住在我們當中,就會不夠驚訝讚嘆。在曠野時,祂的榮耀曾在會幕之上,可以目睹(出四十34以下),而在猶太教中,「居處」shekinah,與這裏的「居所」(註:英文為動詞)相近,成為描寫這景象的標準用語。但約翰福音一14宣稱,那雲柱、火柱所預表的實體即為:「道成了肉身,住在(注意這詞)我們當中……;我們也見過祂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丁道爾聖經註釋》

         我們不但要拒絕罪惡,更要渴慕與神同在,讓我們的身體成為聖靈的殿,「叫祂的榮耀從我們這首先在基督裡有盼望的人可以得著稱讚」(弗一12)──《聖經綜合解讀》

                   266~8 作者表示自己知道神接納無罪的人的敬拜。而他喜愛神與神的殿,因此會保持自己的無罪。── 蔡哲民等《詩篇研經資料》

 

【詩二十六8~11祈求的內容:詩人求神因他的無辜而保護、拯救他。――《串珠聖經註釋》

 

【詩二十六9「不要把我的靈魂和罪人一同除掉,不要把我的性命和流人血的一同除掉;」

         善惡在人前有時難以分明,所以神先讓教會裡的稗子和麥子一起生長,末日收割的時候,「先將稗子薅出來,捆成捆,留著燒;惟有麥子要收在倉裡」(太十三30)──《聖經綜合解讀》

         自稱「麥子」的人如果樂於與惡人同夥,恐怕只有「稗子」的生命,將來到收割的時候,就會和稗子「一同除掉」(9)──《聖經綜合解讀》

                  ●「一同除掉」:SH 6222,「收集並且帶走」、「收集後一起毀滅」。── 蔡哲民等《詩篇研經資料》

 

【二十六9~10“不要……一同除掉”。大衛祈求能與罪人分開,以至到了審判日,他不會與他們一同被除掉。――《詩篇雷氏研讀本》

         除掉一詞所比擬的圖畫,是將要丟掉的東西聚攏在一起,頗像馬太福音十三30所描述稗子的情形。大衛十分清楚,不論他如何努力,刻意拒絕惡人的道路(45),那真正算數的,乃是神對他的宣判,而他在神面前只有求情的分,最後一小節才是全曲的總結。──《丁道爾聖經註釋》

 

【詩二十六10「他們的手中有奸惡,右手滿有賄賂。」

         上半節的“手”亦作“左手”,誣陷詩人的人中可能有貪財的執法者和用錢來買通當權者的人。――《啟導本詩篇註釋》

         可作「他們左手有奸惡,右手滿有不義」。――《串珠聖經註釋》

         奸惡……賄賂: 二者相伴,不可分離。惡人總是先圖謀邪惡之計,再具體實行賄賂。 ――《聖經精讀本》

 

【詩二十六11「至於我,卻要行事純全。求你救贖我,憐恤我。」

         這兩節將一個屬神之人的信念,完整地表達出來。第一點為純全,即,全心全意(見第1節的註釋);大衛在此表明他立志要如此行,故將「向來行事」(1)改為「()要行事」(參以上45節註釋的最後部分)。這是表示忠誠,而非自義之詞,因為第二點即為深深的謙卑(11b):承認若不得幫助便做不到(救贖我),而且不配視此為權利(憐恤)。第三點為確信(12),因為凡懇求(11b)或信靠(1b)的人,都不會落空。因此這篇以自我辯護為起首的詩篇,能以讚美作結束,並且能喜樂地加入眾信徒的稱頌(此處的眾會是複數)。──《丁道爾聖經註釋》

                  我們若要在世人面前有膽量,在神面前禱告有信心,必須「行事純全」(11),「對神對人,常存無虧的良心」(徒二十四16),警醒站立在基督的磐石上,這才是不會滑腳的「平坦地方」。──《聖經綜合解讀》

 

【詩二十六12「我的腳站在平坦地方,在眾會中我要稱頌耶和華。」

         “平坦地方”無跌倒危險,正直仰望神的人腳站得穩,腰挺得直。――《啟導本詩篇註釋》

         結語:詩人因著神應允祈禱,故要稱頌 。

           「平坦地方」:原文作「正直」,指詩人行事正直(參本篇1 11);但學者認為這裡是聖殿的院子(參詩1222)――《串珠聖經註釋》

         信徒是從禍坑裡,泥土中被拉出來的。現在所站地位是穩固的基督的磐石上,所以要見證讚美神。“我的心必因耶和華誇耀,謙卑人聽見就要喜樂。”── 包忠傑《詩篇註解》

                  ●「眾會」:SH 4721,「敬拜的集會」、「詩班」。原文是複數型態。

                  ◎求神不要把作者和惡人混在一起,他們會有不同的結局。惡人被一併毀滅,作者要在人群中稱頌神。── 蔡哲民等《詩篇研經資料》

 

【思想問題(26 27)

 1 大衛在26篇如何表明自己的清白無辜?那麽他為何沒有神的祝福,且落在困苦當中呢?基督徒也會無辜地受別人逼害麽?參彼前210~25 312~14

 2 27篇裡,作者落在痛苦的境遇中,你可否找出他所受的痛苦是什麽?若你遇到這些痛苦,會怎辦?作者的表現有什麽是值得你學效的?

 3 作者的禱告是充滿信心的,你可否找出什麽是他信心的表現?「愈禱告愈有能力」這句話在作者的身上是明顯的,這是什麽緣故?參1 13節。

──《串珠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