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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篇第五十篇短篇信息

 

目錄:

真實的敬拜(楊震宇)

指示得救恩的正確途徑(吳主光)

地方教會是在世界裡不同的人中間(朱韜樞)

大能者神耶和華(五○1~6)(臺北靈糧堂)

榮耀神(五○7~23)(臺北靈糧堂)

神要什麼?(五十篇123)(臺北基督之家)

感恩為祭(50)(香港讀經會)

 

 

真實的敬拜(楊震宇)

 

鑰句:以感謝獻上為祭

背景:《詩篇》第五十篇是稱為亞薩的十二篇詩中之一。詩人亞薩是在聖殿中專職以音樂來事奉神的利未人(代上六463943;十五161719;十六4537) 。大衛所指派他,負責「在耶和華的約櫃前事奉,頌揚、稱謝、讚美耶和華以色列的神」,並且他曾:「惟有亞薩敲鈸,大發響聲」(代上十六45) 。本篇的背景是一個法庭,裏面有神自己作法官,以色列作被告,天與地作證人。

提要:本篇是詩人亞薩宣告神要審判祂的民。在這首莊嚴的詩裏,亞薩呼召以色列立約的民準備接受神的審判,因「我們的神要來」;接著,他責備他們形式的敬拜;並斥責惡人偷盜、姦淫、說謊、毀謗…;末了,他警告不可忘記神,免至行惡而遭受撕裂;並應許所有走在順服之道路上的人,必蒙祂的救恩。全詩分為四段:

()神是大能者,向天下呼召(16)──大能者神耶和華,已經發言招呼天下;

()神是立約者,向聖民要求(715)──招聚我的聖民到我這裡來,就是那些用祭物與我立約的人;

()神是公義者,嚴責惡人(1621) ──其實我要責備你,將這些事擺在你眼前;

()神是施恩者,使人得著救恩(2223)──那按正路而行的,我必使他得著我的救恩。

鑰節:【詩五十23】「凡以感謝獻上為祭的便是榮耀我。那按正路而行的,我必使他得著我的救恩。」

鑰點:本篇我們看見詩人以神是大能者、立約者、審判者和施恩者,要威嚴地顯現,而宣告神必向惡人施行審判,向祂的子民則施行救恩。因此,神嚴責惡人,指出他們的罪行:(1)妄傳神的律例;(2)恨惡管教;(3)與惡人同流合污;(4)口出惡言,舌編詭詐;(5)全無親情,終必會痛苦受罰。然而,對於那些真心敬拜事奉神之人,神所要的不是虛有外表的獻祭,而是強調他們:(1)以感恩為祭獻給神;(2)向神還願;(3)在患難中求告;(4)要榮耀神。所以,神必向他們施恩,在患難中搭救他們。親愛的,這是何等的權利,亦是蒙福的途徑。

今日鑰節提到「凡以感謝獻上為祭的便是榮耀我。」「榮耀我」原文是阿利路亞。人的最高目的便是榮耀神,所以我們應該感謝神的恩典,在言行上都榮耀祂。正如詩人勸蒙恩的人,應「以感謝獻上為祭」(1423),向神發出感謝讚美來。因為神所要求人的不在乎祭物的多寡,而是真誠對祂的感恩和讚美。榮耀神,是神所看重的,怎樣才是榮耀神?沒有一件事能夠榮耀神,像讚美一樣。我們知道有一天所有的禱告、工作、勞碌,都要過去,但是,有一天,讚美比今天還要增加。這一個,是永遠繼續的。讚美,是永遠不停止的。親愛的,你是否天天向神獻上感恩的祭,凡事都存著感謝神的心去行嗎?

【埋怨先生改稱謝恩先生】有一位信徒,常不知足,無論何事,總要埋怨;因此人都稱他為埋怨先生。一次,他的朋友送他一本很好的日記簿,請他每天花上五分鐘,把所得的恩典一一寫上。他說:「我那裡還有得過甚麼恩典?」朋友說:「你可坐下尋思、尋思,就能算出你所得的恩典來。」當天晚上,他就勉強照著朋友的話行,拿起筆來,細細思想,竟然寫了一些;他就放下筆來,說道:「噯呀,絕沒想到,我曾得著這多恩典,實在叫我快樂。」從那時起,他就大改前非,常常知足,時時感恩。不多日子,人人聽聽他的話語,看看他的舉動,知道他已改變了,因此也就給他改了名,不再稱他埋怨先生,改稱他作謝恩先生,因他口裡常常謝恩,心裡滿了讚美。

「祂必要快來,千呼萬應,使聖徒奮起,連聾啞者也發聲,全地萬民歡然回應,主曾應許,祂必快來!…祂降福的時候,必以威嚴大能的言語,劃破歷代的緘默。」──邁爾

默想:「我們的神要來(3) 。親愛的,你的心是怎樣等候主的再臨?「審判要從神的家起首…」(彼前四17),作為蒙恩的兒女,你該如何面對這位按公義審判的神?

禱告:主啊,願我學會隨時隨處感謝祢,榮耀祢,凡事討祢喜悅。阿們!

── 楊震宇《讓我們在詩篇中遇見神》

 

 

指示得救恩的正確途徑(吳主光)

 

第五十篇大綱:

一、基督審判聖民(50.1-50.6

1.招呼上天下地進行審判

2.諸天表明基督的公義

二、指示聖民救贖真理(50.7-50.15

1.祭牲原不是神所要的

2.神所要的是四種心態

三、惡人的假裝被揭發 ( 50.16-50.21 )

1.惡人厭惡管教暗中行惡

2.任說惡言還以為神與他一樣

結語:警告按正路而行才得救恩(50.22-50.23

1.警告要撕碎惡人

2.要感謝和榮耀神才能得救恩

 

釋經:

 

〔亞薩的詩〕

1.這篇詩是「亞薩」寫的。「亞薩」是大衛所立,在聖殿右邊供職的那一隊詩班的詩班長,是利未長子革順的後裔。大衛曾經將利未三個兒子的後裔,組成三個詩班,分別站立在聖殿的右邊、中央、和左邊供職,天天歌頌神。在中央供職的有利未第二子哥轄族可拉後裔的詩班,由「希幔」帶領他們;在右邊供職的有利未長子革順族亞薩後裔的詩班,由「亞薩」帶領他們;在左邊供職的有利未幼子米拉利後裔的詩班,由「以探」帶領他們.

2.雖然可拉後裔的詩班站在殿的中央,而且有撒母耳的孫子「希幔」領導他們,所以可拉後裔的詩班是三班詩班中,最重要的一班;但是許多經文提及這些利未詩班之時,總是以「亞薩」為首.可能因為「亞薩」是利未三個兒子中,為長子革順的後裔之故。例如,大衛派三班詩班歌頌神之時,經文提及他們的次序、總是「亞薩、希幔,並耶杜頓」(代上25:1),或「亞薩、耶杜頓、希幔」(代上25:6)。到希西家年代,經文指出:「希西家王與眾首領又吩咐利未人用大衛和先見亞薩的詩詞頌贊耶和華。」(代下29:30)。到被擄歸回之時,根據以斯拉記的記載,當時歸回的詩班,只有「亞薩的子孫一百二十八名。」其他兩班詩班都沒有提及.很可能其他兩班詩都在這一百二十八人中,只不過經文以「亞薩的子孫」為首而已。(參拉2:41, 3:10, 7:44, 11:22, 12:46

3.我們在導論中已經指出,可拉後裔寫了十二篇詩篇(包括(第43篇),可能也是可拉後裔寫的);亞薩也有十二篇詩篇,但相信不都是亞薩一個人寫的,而是他的後裔寫的.因為其中有「被擄的詩」,形容耶路撒冷城被攻破,聖殿被焚燒的情景(詩74篇).但亞薩是大衛時代的人,不可能會看見聖殿被焚燒的情景。可能亞薩的後裔寫詩,樂於以祖先亞薩為名,為要表明自己是屬於聖殿右邊供職的那一班。至於以探,他只寫了一篇詩而已(詩89篇)。

4.我們已經指出,文士以斯拉在編輯《詩篇卷二》的時候,先將八篇「可拉後裔的詩」放在前頭(第4249篇),之後就補上(第50篇)這一篇「亞薩的詩」,作為《卷二》的第一組詩。任何人都會問,為甚麼要在這裡補上一篇「亞薩的詩」,而不是純粹將可拉後裔的詩放在一起呢?第一個答案,很明白的告訴我們,這是為特殊編輯的緣故.可見,編者在編排《詩篇》的次序之時,確實是有設計的。第二個答案,編者以斯拉計畫以(第4950篇)作為「第一組詩」的「結語」,為要教導以色列人明白,「生命贖價極貴,所以獻牛羊為祭是無效的;但神的救恩是白白賜給人的,所以應該獻上感謝為祭才對。」這結語,(第49篇)講了一半,編者就認為必須補上下一半,就是第50篇亞薩的詩。

5.這裡用了一篇亞薩的詩,其餘十一篇亞薩詩就被輯錄於《詩篇卷三》的前頭,但編者又在那裡,補上四篇「可拉後裔的詩」,也是為特殊編輯設計的緣故。可惜很少人深入研究《詩篇》中這一類特殊編輯設計的現象.筆者盼望能藉這本書,喚起學者們的興趣,繼續進深研究其中各詩篇串起來所組成的屬靈信息,發揚隱藏在裡頭的奧秘──末世預言。

 

一、基督降臨審判聖民(50.1-50.6

50.1大能者神耶和華、已經發言招呼天下、從日出之地到日落之處。50.2從全美的錫安中、神已經發光了。50.3. 我們的神要來、決不閉口.有烈火在他面前吞滅、有暴風在他四圍大刮。

1.這篇詩一開始就指出,耶穌基督已經降臨到耶路撒冷,並要作王、統治全世界。所以作者稱主基督為「大能者神耶和華」.意思是,這時主耶穌因從天上極大的榮耀中駕雲降臨,已經讓人們看見,他原來就是「全能者耶和華」;他被稱為「全能者」,因為他以大能消滅地上那個「假基督」和他所領導的大軍。作者一開始就作出這樣的形容,很明顯是要表示,他所寫的這篇詩,並不是出於他個人的感受,而是出於聖靈感動,所以這篇詩是一篇「預言啟示詩」。編者文士以斯拉將這篇詩放在(第49篇)之後,目的是要與(第49篇)合成一個「結語」,教導以色列人明白,舊約的牛羊祭禮是無效的,不能贖人的生命;但救恩是神白白的恩賜,人只要用信心和感謝的心來領受,就能滿足神的要求了。讀者必須明白,二千多年來,以色列人一直死守舊約的律法祭禮,不肯悔相信耶穌,也不明白耶穌被釘十字架,其實是為全人類獻上自己,作為真正有效的贖罪祭。這是最重要的關鍵,以色列人一天不肯放下舊約的觀念,接受新約的觀念,他們永遠不會明白得救的途徑。

2.這裡指出,主作王,先「招呼天下」,意思是招呼天下列國的人前來敬拜事奉主,聽他講道。正如彌迦先知的預言說:「末後的日子、耶和華殿的山必堅立,超乎諸山、高舉過於萬嶺.萬民都要流歸這山。必有許多國的民前往、說:來罷!我們登耶和華的山、奔雅各神的殿。主必將他的道教訓我們、我們也要行他的路;因為訓誨必出於錫安、耶和華的言語、必出於耶路撒冷。他必在多國的民中施行審判、為遠方強盛的國斷定是非.他們要將刀打成犁頭、把槍打成鐮刀.這國不舉刀攻擊那國、他們也不再學習戰事。」(彌4:1-3)撒迦利亞先知也預言說:「所有來攻擊耶路撒冷列國中剩下的人、必年年上來敬拜大君王萬軍之耶和華、並守住棚節。地上萬族中、凡不上耶路撒冷敬拜大君王萬軍之耶和華的,必無雨降在他們的地上。埃及族若不上來、雨也不降在他們的地上.凡不上來守住棚節的列國人、耶和華也必用這災攻擊他們。這就是埃及的刑罰、和那不上來守住棚節之列國的刑罰。」(亞14:16-19

3.這時,耶路撒冷稱為「全美的錫安」,因為:

1)神在其中「已經發光了」:記得摩西初次豎立會幕的時候,「雲彩遮蓋會幕,耶和華的榮光就充滿了帳幕。摩西不能進會幕;因為雲彩停在其上,並且耶和華的榮光充滿了帳幕。」(出40:34-35)所羅門王獻殿的時候,祭司將耶和華的約櫃抬進至聖所,放好並從裡面出來的時候,就「有雲充滿耶和華的殿;甚至祭司不能站立供職,因為耶和華的榮光充滿了殿。」(王上8:11)神的榮光充滿聖殿,表示神樂於住在其中。現在大災難已經過去,以色列人重建聖殿、或重新修理聖殿的工作已經完成,主又已經從天上極大的榮光中降臨到錫安,住在聖殿中,所以主在其中「已經發光了」,表示以色列人曆世歷代的禱告和呼求,現在得到神的應允了。《詩篇》(第43篇)那個被擄的作者向神呼求、說:「求你發出你的亮光和真實、好引導我、帶我到你的聖山、到你的居所。」(詩43:3(第 80 篇)的作者「亞薩」,在詩中一連四次向神呼求說:「領約瑟如領羊群之以色列的牧者阿…求你發出光來。…施展你的大能、來救我們。神阿、求你使我們回轉、使你的臉發光、我們便要得救。…萬軍之神阿、求你使我們回轉、使你的臉發光、我們便要得救。…耶和華萬軍之神阿、求你使我們回轉、使你的臉發光、我們便要得救。」(詩80:1-3, 7, 19)但以理為耶路撒冷禱告也說:「我們的神阿、現在你垂聽僕人的祈禱懇求、為自己使臉光照你荒涼的聖所。」(但9:17)所以,「神在其中已經發光」的意思,也是神已經為耶路撒冷伸冤,讓列國看見主的榮耀.以至耶路撒冷稱為「大君王的城邑」,因為《詩篇》又說:「錫安山、大君王的城、在北面居高華美、為全地所喜悅。」(詩48:2

2)錫安鄰近全地變得非常美麗:主降臨之時,地上剛剛發生「大地震」。這次「大地震」將巴勒斯坦全地,尤其是南地,改變成為極其美麗和肥沃之地。對於作惡的「巴比倫城」(又稱為「大淫婦」),和列國來說,這次「大地震」是毀滅性的大災難(參啟16:18).但對於蒙恩的以色聖民來說,這次「大地震」拯救了他們脫離敵基督的追殺,又造福他們的地,連南地沙漠區和死海都治癒了。當時,敵基督的大軍攻陷耶路撒冷,殺了全地三分之二的以色列人.正當他們繼續追殺餘下三分之一的以色列人之時,他們向著耶路撒冷朝東的橄欖山逃走。他們一呼求主,主就使「大地震」發生,而且地裂開,將敵基督的大軍吞滅,拯救了以色列人(啟12:16)。而南地,這一次大地震使「全地、從迦巴直到耶路撒冷南方的臨門、要變為亞拉巴(死海的別名,參申3:17)、耶路撒冷必仍居高位。」(亞14:10)意思是,地震使耶路撒冷的地勢凸起來,而耶路撒冷南方的臨門開始裂開和下陷,裂口通至地中海和紅海,成為一個大穀,並且有「活水從耶路撒冷(地下斷層)出來、一半往東海流(即死海)、一半往西海流(即地中海)」(亞14:18)「所發出來的水、必流入鹽海(就是東海)、使水變甜。這河水所到之處、凡滋生的動物、都必生活、並且因這流來的水、必有極多的魚、海水也變甜了。」(結 47:8)「在河這邊、與那邊的岸上、必生長各類的樹木.其果可作食物、葉子不枯乾、果子不斷絕.每月必結新果子、因為這水是從聖所流出來的.樹上的果子、必作食物、葉子乃為治病。」(結47:12

3)主降臨,一次過治癒被污染了的全地。本來,「哈米吉多頓核子大戰」已經使四周環境大大污染了,到處都是幅射、死屍、細菌、病毒、烏煙、密雲….人們普遍長了毒瘡(癌腫,參啟16:2, 11)、四處城鎮都變成廢墟,不再適宜人類居住。但是《聖經》指出,主降臨顯現如「公義的日頭,其光線有醫治之能」(瑪4:1),意思是,主用降臨的榮光一次過醫治好所有的人和環境,解決全地受污染的問題,使全地都變成非常清潔美麗,甚至人類和動物都可以享受千歲長壽(賽65:20),如同挪亞洪水前的環境一樣。

4)這時,聖殿得以重建。自從主後七十年,聖殿被羅馬王尼錄所毀,變成廢墟之後,至今差不多二千年了,一直沒有重建。聖殿一天不重建,錫安一天也無法稱為「全美」。然而,《啟示錄》預言大災難未發生之前,聖殿可能先重建.因為經文說:「有一根葦子賜給我,當作量度的杖,且有話說:起來!將神的殿和祭壇,並在殿中禮拜的人都量一量。只是殿外的院子要留下不用量,因為這是給了外邦人的;他們要踐踏聖城42個月。」(啟11:1-2)這裡所說「量一量殿、壇、和禮拜的人」,意思是保守他們不被外邦人踐踏。但殿的外院卻要被外邦人踐踏三年半,就是發生世界大戰的「後三年半」。今天,我們從以色列多方面聽到不少消息,謂以色列人已經預備好重建聖殿的聖物,只等時機成熟,隨時都可以將這些造好了的「聖殿元件」裝配起來,立即就成為一座完整的聖殿了。尤其是以今天的科技來說,建殿的工程決不會像古時,需要幾十年才能完成;今天只需要幾天時間就夠了。只是,聖殿的正確位置可能就是現今伊斯蘭教清真寺的位置.如果必須拆掉伊斯蘭教清真寺的話,問題就大了,因為會激起全世界所有伊斯蘭教徒起來爭戰.他們早已視那座清真寺為全世界第二大聖地,因為他們的教主模罕默德在那裡升天雲。也許,真有一天以色列不顧一切,拆掉伊斯蘭教寺,要重建聖殿;也許有一天發生大地震,使伊斯蘭教寺倒下來,以色列人就可以立即重建聖殿;也許《啟示錄》所說的殿,只不過是以色列人在某處秘密地方,支搭起一個臨時性的「會幕」、讓以色列人可以在那裡恢復敬拜與事奉,然後等到主降臨之後,才重建聖殿。

無論怎樣也好,千禧年時代必有更大、更美、更榮耀的聖殿建造在耶路撒冷。不少解經家認為,以西結書4045章所詳細描述的聖殿,是歷史上從來沒有出現過的,因為非常闊大和宏偉.相信這樣的聖殿,必定是千禧年時代才建造的。以西結先知詳細地描述這殿的宏偉龐大,說:

「耶和華的靈降在我身上,把我帶到以色列地。安置在至高的山上;山的南邊有彷佛一座城建立。……我見殿四圍有『牆』厚一竿(約六肘),高一竿。『門檻』寬一竿……。『衛房』長一竿,寬一竿……。殿門的『廊子』寬一竿。『門廊』寬八肘,『牆柱』厚二肘……。『門口』寬十肘,長十三肘……。『廊子』六十肘從大門口到內廊前共五十肘……。『外院』四圍有鋪石地有屋子三十間。從下門到內院外,共寬一百肘。『內院』長一百肘,寬一百肘……。『廊子』長二十肘,寬十一肘。『柱子』,這邊一根,那邊一根厚六肘……。『內殿』長二十肘,寬二十肘這是至聖所。『殿牆』厚六肘旁屋有三層,層迭而上,每層排列三十間這圍殿的旁屋越高越寬。周圍的『餘地』寬五肘。西面空地之後有『房子』寬七十肘,長九十肘,牆四圍厚五肘。『殿』長一百肘,又量空地和那房子並牆,共長一百肘。『至聖所的門』有兩扇,每扇分兩扇,這兩扇是折迭的。『聖屋』一排長一百肘,寬五十肘。第三層樓上有『樓廊』聖屋有三層……長五十肘。『院的四圍』東面五百肘北面五百肘,南面五百肘西面五百肘。他帶我到『東門』。以色列神的榮光從東而來我就俯伏在地。耶和華的榮光充滿了殿。他對我說:人子啊,這是我寶座之地,是我腳掌所踏之地。我要在這裡住直到永遠。人子啊,你要將這殿指示以色列家,使他們因自己的罪孽慚愧。指示他們,使他們遵照去做。殿在山頂上,四圍的全界要稱為至聖。量『祭壇』底座高一肘,邊寬一肘磴台,高二肘,邊寬一肘。大磴台,高四肘,邊寬一肘。供台,高四肘。供台長十二肘,寬十二肘,四面見方。他又帶我回到聖地『朝東的外門』;那門關閉了誰也不可由其中進入;因為耶和華神已經由其中進入,所以必須關閉。……你們拈鬮分地為業,要獻上一分給耶和華為『聖供地』,長二萬五千肘,寬一萬肘。其中有作為聖所之地,長五百肘,寬五百肘,四面見方……歸與供聖所職事的祭司。又有一分,長二萬五千肘,寬一萬肘,要歸與在殿中供職的利未人。『屬城的地業』,寬五千肘,長二萬五千肘,挨著那分聖供地,要歸以色列全家。」(結4044章)

5)主基督要在耶路撒冷作王,訓誨列國。眾先知指著這一件事預言說:

「那時,人必稱耶路撒冷為耶和華的寶座;萬國必到耶路撒冷,在耶和華立名的地方聚集。」(耶3:17

「耶和華如此說:我現在回到錫安,要住在耶路撒冷中。耶路撒冷必稱為誠實的城,萬軍之耶和華的山必稱為聖山。」(亞8:3

「末後的日子,耶和華殿的山必堅立,超乎諸山,高舉過於萬嶺;萬民都要流歸這山。必有許多國的民前往,說:來吧,我們登耶和華的山,奔雅各神的殿。主必將他的道教訓我們;我們也要行他的路。因為訓誨必出於錫安;耶和華的言語必出於耶路撒冷。他必在列國中施行審判,為許多國民斷定是非。他們要將刀打成犁頭,把槍打成鐮刀。這國不舉刀攻擊那國;他們也不再學習戰事。」(賽2:2-4

「所有來攻擊耶路撒冷列國中剩下的人,必年年上來敬拜大君王─萬軍之耶和華,並守住棚節。地上萬族中,凡不上耶路撒冷敬拜大君王─萬軍之耶和華的,必無雨降在他們的地上。」(亞14:16-17

4.「我們的神要來、決不閉口」,這句話所說的「要來」一詞,希伯來原文是「要進入」;「閉口」一詞、原文是「沉默」.整句的意思是:「我們的神一定會進入錫安,因為他要招聚天下列國的人來到耶路撒冷,施行審判。面對各國的罪惡,他決不會沉默而不加以追討。」

5.「有烈火在他面前吞滅、有暴風在他四圍大刮」,意思是,他的宣判必定非常嚴厲.凡證實有罪的,他都以烈火吞滅他們;凡不肯上到耶路撒冷來受審的,他必攻擊他們,如同暴風在他四圍大刮一般。這樣的形容,使我們想起以利亞先知,他來到何烈山在神面前求死.經文形容耶和華從那裡經過,「在他面前有烈風大作,崩山碎石,耶和華卻不在風中;風後地震,耶和華卻不在其中;地震後有火,耶和華也不在火中;火後有微小的聲音。以利亞聽見,就用外衣蒙上臉,出來站在洞口。有聲音向他說:以利亞啊,你在這裡做什麼?」(王上19:11-13)意思是,耶和華向以利亞顯現,並沒有以嚴厲來審判他,所以耶和華不在「烈風」、或「火」、或「地震」中;主卻安慰他,所以用「微小的聲音」對他說話。但在千禧年中,主基督要招聚天下萬民,施行審判,卻要以嚴厲的手段來追討列國的罪,又刑罰凡不肯前來受審的人。

 

50.4 他招呼上天下地、為要審判他的民、50.5 說:招聚我的聖民到我這裡來、就是那些用祭物與我立約的人。50.6 諸天必表明他的公義.因為神是施行審判的。〔細拉〕

1.        這裡,作者不提主基督怎樣審判萬民,只提主怎樣審判「他的聖民」,就是以色列人。並且「招呼上天下地」,招呼「上天」的意思是、呼召已經復活被提的聖徒,叫他們下來與基督一同作王、審判地上的以色列人;招呼「下地」的意思是、呼召那些在地上還活著的以色列人,叫他們從四方八面歸回受審。

2.        「上天」那些已經復活被提的聖徒要與主基督一同降臨作王、審判世人.正如主對門徒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這跟從我的人,到復興的時候,人子坐在他榮耀的寶座上,你們也要坐在十二個寶座上,審判以色列十二個支派。」(太19:28)保羅又對哥林多教會說:「豈不知聖徒要審判世界嗎?若世界為你們所審,難道你們不配審判這最小的事嗎?豈不知我們要審判天使嗎?何況今生的事呢?」(林前6:2-3)《啟示錄》又說:「我又看見幾個寶座,也有坐在上面的,並有審判的權柄賜給他們。我又看見那些因為給耶穌作見證,並為神之道被斬者的靈魂,和那沒有拜過獸與獸像,也沒有在額上和手上受過他印記之人的靈魂,他們都復活了,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啟20:4

3.        讀者必須明白,「復活被提」的人,包括「外邦教會」、「以色列教會」(那「十四萬四千人」,參啟7:4, 14:1-3)、和「以色列在大災難中最後悔改得救,卻為主被殺的人」。這些最後得救的以色列人,是屬於非常特別的一群.因為按靈意說,他們就是以色列人收割時,屬於「田角」的禾稼、和「遺留在地上」的麥穗。律法定規,以色列人不准收取這些遺留在地上和田角的禾稼,因為要留給以色列人中最貧窮的人來拾取(利19:9-10)。因此,當「教會復活被提」(收割好的禾捆,被送入倉)之時,這些以色列人沒有一同復活被提,因為他們不信,在假基督強逼普天下人受獸的印記之時(啟13:16-17),沒有與那「十四萬四千人」一同受神的印記。當那「兩個見證人」(啟11:3-13)傳道的日子,他們雖然聽明白福音,卻沒有及時悔改相信;及至「兩位見證人」被殺三天半,然後復活被提之時(相信二人復活被提之時,也是教會和那十四萬四千人也一同復活被提的時間),那些被留下來的以色列人親眼看見,就非常懼怕。他們中間有一些「智慧人」興起(但11:33-35),借著研究《聖經》,漸漸醒悟、原來外邦人所傳講的那位耶穌,真是他們等候要來的基督。但那個一直欺騙他們,統治他們的,原來是假基督。於是他們就在民間暗暗的「訓誨多人」(但11:33),漸漸影響全體以色列人悔改歸向神,神也賜下「開恩叫人懇求的靈」(亞12:10),叫他們痛哭悔改。於是以色列人就起來、拆毀了假基督可憎的「像」(但9:27, 11:31, 12:11, 24:15),全家歸向神。但他們是否真心歸向神呢?神還要熬煉他們,如同熬煉銀子一樣(但11:35, 13:9)。神讓假基督的大軍突然飛來,攻陷耶路撒冷,殺了全地三分之二的以色列人。在這些被殺的人中,當然有那些「智慧人」和「因他們的訓誨而悔改信主的人」在內;他們卻因為最後趕上信主的緣故,也可以立即復活被提。但地上那餘下的三分之一以色列人還要被熬煉.他們棄城逃難,逃往耶路撒冷朝東的橄欖山。當假基督的大軍快要追上他們的時候,他們向主呼求,主就叫地大大震動,並且使橄欖山裂開兩半,吞了假基督的大軍,拯救了餘下的以色列人。然後,主基督就與先前復活被提的教會一同駕雲,在大榮耀中降臨,進入耶路撒冷作他們的王,審判萬民。所以這段經文所說的「招呼上天下地」,是指復活被提,與主一同降臨的聖徒,和地上還存留,分散在各地的以色列人。

4.        主耶穌在馬太福音2425章、用四個比喻來形容他再來要進行的「四個審判」:

第一個審判:先分開「教會」裡的義僕和惡僕,這就是馬太福音244251節所說,主來要看「誰是忠心有見識的僕人,管理家裡的人,按時分糧給他們?」但那些惡僕以為主人必來得遲,就「動手打自己的同伴,又和酒醉的人一同吃喝」.主人來就定他的罪,重重的處治他、定他和假冒為善的人同罪。這是指主來之時,主要賞賜地上所有的真基督,又懲罰所有假基督徒而說的。我們在此不詳論這個比喻了。

第二個審判:是審判大災難中被殺的以色列「死人」.這就是馬太福音25113節所說「十童女」的比喻。在這比喻裡,「新郎」就是主耶穌;「新婦」就是復活被提到天上的教會;「十童女」就是被留在大災難中受苦的以色列人。他們因為沒有及時信主,所以不在教會裡,也沒有與教會一同復活被提。他們在「半夜裡」等候「新郎」從「婚姻的筵席」回來。「半夜裡」就是「在大災難的黑暗中」;「新郎」就是主基督;「婚姻筵席」就是主基督迎接復活被提的教會;「新郎遲延的時候,他們都打盹、睡著了」(太25:5),意思是,這些以色列人在教會被提之後,都先後在大災難中被殺死了。他們中間有五個(一半)是「聰明」的,五個(一半)是「愚拙」的;「愚拙」的拿著燈(燈點著之時,代表活著),卻「不預備油」在另外的器皿裡(油代表生命.油點盡而燈熄滅、代表肉身死了;沒有另外預備油在器皿裡、代表沒有信主得著復活的生命);「聰明」的拿著燈(在活著之時),又「預備油在器皿裡」(及時信主,得著復活的生命。當燈熄滅了,就是在肉身死後,因為另外預備了油在器皿裡,所以能重新把燈點著起來,意思代表復活)。所以「聰明」的童女之所以聰明,因為至死忠心信主,在主耶穌好像遲延不會回來之際,他們還是信心不搖動.所以他們被殺後,還會復活,可以趕上被提,與主基督會面。這個比喻,就是這(第 50 篇)詩所描寫的,主要招呼「上天」的聖民。至於那些愚拙的,他們在主耶穌好像遲延不回來之際,因為灰心不信,所以他們在大災難中死了,不能復活被提、與主相遇。

第三個審判:是審判教會裡所有的「死人」,就是馬太福音251430節所說的「僕人交帳得賞賜」的比喻。這時那些賺了錢的僕來到主面前交帳,代表基督徒一生忠心服侍主,現在他們復活被提,來到主面前,主要按他們各人忠心的程度來賞賜他們。但那個又懶又惡、一向沒有為主作工的僕人,主要將他丟在外面黑暗地方,代表他們也死了,卻是被主拒絕得進天國享福,乃要被丟在地獄裡永遠受苦。

第四個審判:是審判所有「死人」,包括歷史上所有未信主的世人,和千禧年時代的每一個人.他們都要復活,來到「白色大寶座」前、接受最後的大審判。經文形容說:「我又看見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案卷展開了,並且另有一卷展開,就是生命冊。死了的人都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於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他們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審判。死亡和陰間也被扔在火湖裡;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他就被扔在火湖裡。」(啟20:11-15)這就是馬太福音253146節所說的「審判綿羊和山羊的比喻」,主要按各人怎樣接待屬主的「小弟兄」來審判他們能否得救。主指出,接待一個屬主的小弟兄,就等於接待主。這是說,神都要按他們的「行為」報應他們。主傳道之時,他們不信、也不接待主;屬主的小弟兄傳道給他們,他們也不信,也是不接待,就等於不信主、不接待主。我們今天的人,信主就得救;但千禧年時代的人雖然也因信主而得救,卻要按著更高的行為標準來判斷他們的信心是否真誠。例如,如果他們發現一個小弟兄餓了、渴了、作客旅、赤身露體、病了、在監裡…,主要看看他們有沒有接待和解救這些小弟兄,幫助他們,藉此來判決他們的信心是否真誠。

這樣,我們就看清楚了,這篇詩所講論,審判聖民之時「招呼上天」、是指上述第二個審判,就是「十童女比喻」所啟示的審判。「招呼下地」是指上述第四個審判,就是「分辨綿羊山羊比喻」所啟示,對在千禧年裡還活著的以色列人,所施行的審判。

5.        這裡給「聖民」下一個定義:「就是那些用祭物與我立約的人」。這句話非常重要,因為它帶出了下文50.7-50.15節的講論──究竟用怎樣的祭物來與神立約,才最適宜?不錯、自該隱和亞伯獻祭開始,人類就尋找這個問題的答案──神看中亞伯和他的祭物,因為亞伯為「感謝神」賜人類「皮衣」可以遮羞,所以牧羊、取羊皮為衣,又將羊的脂油獻給神;神看不中該隱和他的祭物,因為該隱以為「是自己的本事,能以種出上好的土產出來」.所以神懲罰他,叫地不給他效力,要叫他明白,若沒有神賜福,該隱絕對不能種出甚麼土產來。

以後我們看到挪亞出方舟時,「為耶和華築了一座壇,拿各類潔淨的牲畜、飛鳥獻在壇上為燔祭。耶和華聞那馨香之氣,就心裡說:我不再因人的緣故咒詛地(人從小時心裡懷著惡念),也不再按著我才行的滅各種的活物了。」(創8:20-21)於是,神與人「立約」,不再用洪水毀滅全地,並且立虹為記號(創9:9-17

以後我們又看見亞伯蘭殺敗諸王、救回羅得和他的家人、拒絕所多瑪王的饋贈,卻獻十分之一給至高神的大祭司麥基洗德,神就答應他,賜給他如同上的星那樣眾多的後裔.亞伯蘭表示相信,神就以此為他的義.並且吩咐他殺牛、羊、鳥為祭,好與他「立約」,重新確定,要將迦南全地賜給他的後裔為業。(創15:18

再後,我們又看到以色列人來到西乃山下,摩西將神賜給他們的誡命、律例、典章傳講給以色列人聽,眾百姓就齊聲回答說:「耶和華所吩咐的,我們都必遵行。」摩西就築一座壇,按以色列十二支派立十二根柱子,又獻上燔祭和平安祭,將血灑在壇上、又灑在百姓身上,說:「你看!這是立約的血,是耶和華按這一切話與你們立約的憑據。」(出24:3-8)此後,以色列人就世世代代按摩西律法所寫的,獻牛羊為祭,事奉神。

然而、以色列人不明白這藉「祭物立約」的原意,誤以為耶和華神喜歡「吃」祭牲的肉,只要常常獻祭,用祭肉討神喜悅,那怕犯了甚麼罪、遇上甚麼災禍、遭到甚麼缺乏、耶和華神都會照「約」而行,定規要賜福與他們,解決他們的問題。這是非常愚拙的想法,造物主怎會愛上「吃祭肉」,好像缺少甚麼?又好像需要人類獻祭來「養活」他?所以舊約時代凡專心尋求神的人,都會考慮到這一點,相信神本不需要人供養、也不是真的喜歡吃祭肉.神設立牛羊的祭,必定另有心意在其中。可惜,「舊約」時代,不是每一個以色列人都會這樣想,我們從《聖經》看見,只有《詩篇》的幾個作者,例如大衛、可拉的後裔、一些先知,才會這樣想。當然,來到「新約」時代,一切都明白了,原來神的心意是要借著獻上牛羊為祭,預表神的獨生愛子耶穌基督代替罪人死在十字架上,好贖去人的罪,拯救相信他的人進入永生。這麼寶貴的救恩,以色列人就是不知道;雖然主耶穌、眾使徒、和歷史上極多外邦基督徒,不停地將這福音傳給他們,他們就是不信.直到世界末日,所有相信主的外邦教會都復活被提了,到了最、最、最後時刻,他們才肯相信。因此,主降臨要審判他們,看他們以怎樣的祭物來與神立約,是以牛羊為祭呢?還是以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被殺為祭呢?

6.        經文指出,這時「諸天必表明他的公義,因為神是施行審判的。」要明白這句話,就必須先將這句話拆開,瞭解其中三個詞在《聖經》中的原意:

第一、 「諸天表明」,意思是「用祭物與神立約」的道理,到那時就非常明白了,好像從諸天表明出來,人人都可以看見那麼明白一樣。當時,主耶穌從諸天、帶著千萬聖者從極大的榮耀中降臨,試問還有甚麼比主這樣降臨,更清楚明白主耶穌才是真基督,才是真正有效、能討神喜悅的贖罪祭呢?以色列人一直不明白為何牛羊的祭無效、一直不明白為甚麼外邦人要相信死得這麼羞恥的耶穌,就是基督,是神所喜悅、滿足神要求的贖罪祭。到了末世時代,他們甚至被假基督和假先知所行的虛假神蹟欺騙,以為假基督可以幫助他們成為強大的國。但是,等到主耶穌從「諸天」降臨之時,一切都明白了。

第二、 「表明他的公義」.意思是,證明耶穌真是基督;耶穌被殺,其實是被獻為真正有效的贖罪祭。人不能獻牛羊的祭而稱義;神卻要將耶穌基督的義、加在藉耶穌與神立約的人身上,叫他們因信稱義。「公義」是“righteousness”,原意是神看為「對」的意思。神要借著耶穌基督從「諸天」降臨,證明耶穌是對的、是真的、信靠他的人,神也看他們是對。但假基督和跟從假基督的人,都不對、都不能稱義。

第三、 「因為神是施行審判的」,原文是「因為神是審判官」。耶穌基督從高天降臨,又證明他是神、也是審判官.一切對與錯,由他訂定,由他判決。奇妙的是,耶穌是祭物、也是獻祭的大祭司;耶穌是審判官、也是犯罪者的代表。保羅形容這一點說:「神若幫助我們,誰能敵擋我們呢?神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舍了,豈不也把萬物和他一同白白的賜給我們嗎?誰能控告神所揀選的人呢?是稱他們為義的神嗎?誰能定他們的罪呢?是已經死了,而且從死裡復活,現今在神的右邊,也替我們祈求的基督耶穌嗎?」(羅8:31-34,選取括弧中小字的譯法)意思是,連法官也幫助我們、又以他的兒子來代替我們受刑罰,這樣,還有誰可以控告我們呢?

 

二、指示以色列民救贖真理(50.7-50.15

50.7 我的民哪!你們當聽我的話.以色列阿!我要勸戒你.我是神、是你的神。50.8 我並不因你的祭物責備你.你的燔祭常在我面前。50.9 我不從你家中取公牛、也不從你圈內取山羊。50.10 因為樹林中的百獸是我的、千山上的牲畜也是我的。50.11 山中的飛鳥、我都知道.野地的走獸、也都屬我。50.12 我若是饑餓、我不用告訴你.因為世界、和其中所充滿的、都是我的。50.13我豈吃公牛的肉呢.我豈喝山羊的血呢。50.14 你們要以感謝為祭獻與神.又要向至高者還你的願.50.15 並要在患難之日求告我、我必搭救你.你也要榮耀我。

1.        我們在上文已經解釋清楚「用祭物與神立約」,只有耶穌基督才是真正有效的「祭物」.但這篇詩的作者並沒有將這一點解明白,因為那時啟示還未完全。所以作者只能憑「常理」指出,神是不會要求人獻牛羊為祭的。作者因為得到神直接的啟示,所以以神第一身的語氣來傳遞神的話、說:「我的民哪!你們當聽我的話.以色列阿!我要勸戒你.我是神、是你的神。」這句話,與上文那一句接連起來,就變成將來從諸天降臨的那位「神」、那位「審判官」.現在借著這篇詩,直接向讀者說話.要告訴讀者,將來他審判人的準則是甚麼,勸勉讀者要留心聽從。

「我的民哪」,意思是,你們這些用祭物與我立約、與我有特殊關係的以色列民哪!「你們當聽我的話」,意思是,我現在將我所要求的「祭物」告訴你們了,你們要留心聽,不要胡亂猜想。

「我是神,是你的神」,意思是,你們因為與我立約,與我有特別關係,所以我就是你們的神.我要直接將我的心意告訴你們。

2.「我並不因你的祭物責備你.你的燔祭常在我面前」,意思是,你們按摩西所指示的,獻那些牛羊的祭物給我,並沒有獻錯;我知道,你們所獻的燔祭,都是為我獻的,我也收納了。但你們錯在獻祭的「心態」,因為連「常理」也不合:

第一、   你們以為獻祭給我,是你們「付出甚麼代價」來獻給,想要藉此換取救恩。其實,你們「家中」的公牛和山羊,不是屬於你們的。我是造物主,所以樹林中的百獸、千山上的牲畜、山中的飛鳥、野地的走獸……,全部都是屬於我的。你們為甚麼不明白,你們只不過拿屬於我的獻給我而已!?你們憑甚麼來自義,以為救恩是出於你們所付的代價呢?

第二、   你們以為我吩咐你們獻祭,是「向你們索取糧食,叫我可以存活」。其實,你們為甚麼不想一想,我若是饑餓、為甚麼要告訴你?世界和其中所充滿的,既然都是我的,我不曉得自己取來吃,卻要請求你獻給我麼?再者,我既然是「神」,「神」豈需要吃公牛的肉、豈需要喝山羊的血呢?凡需要「吃」才能生存的,都是受造之物;造物主怎麼需要吃東西才能生存呢?

3.神所要求的,其實只有如下四樣:

第一樣:以「感謝為祭」獻與神。一方面、為神賜給自己家中有牛羊,可以獻為祭而感謝神;二方面、要明白「救恩」是神所賜的「禮物」,而且是極其貴重的禮物,只要用感謝的心來領受就是了.絕對不能用任何代價來換取。這是說,「救恩」不在於所獻的牛羊祭物,乃在於其中的意義。既然「樹林中的百獸、千山上的牲畜、山中的飛鳥、野地的走獸」,全部都是屬於神的,獻祭者就當領悟,這麼多可以獻祭的祭牲、代表神所預備的救恩何等豐富。但神有更奇妙、更出人意外的救恩,就如亞伯拉罕獻以撒之時,想不到神早就在山上預備了一隻山羊羔那麼奇妙一樣。其實,亞伯拉罕願意獻上自己的兒子,因為他想到這兒子也是神所預備的,歸還給神也是應該的.但神沒有取去他的兒子,神的兒子耶穌基督卻為人類真的被獻上,成為最美的贖罪祭。神沒有取去亞伯拉罕的兒子,也不會收取任何人所獻的祭物;神為亞伯拉罕預備了羊羔,也必為全人類預備更美的祭物。這個道理,只要人明白神的性情、神的慈愛、神的屬性、就可以悟出來了。

第二樣:要「向至高者還願」。意思是,「獻祭」只不過是「儀式」,更重要是獻祭者的「意願」。只有「儀式」是沒有意義的;獻祭者所表明的「意願」,才是這祭的「靈魂」、才是這祭的意義所在。因為在這「意願」裡,說明了獻祭者認罪的內容、信心的深度、感恩的真情、與神的關係、屬靈的盼望……等。如果獻祭者的「意願」是自義、以為自己有本事付足代價來換取救恩、以為神也需要靠他獻祭物來養活、以為藉祭物可以「收買」一位低級神,像許多以色列人的心態一樣……,這就不能叫人得救了。因此,人在「意願」中信甚麼,就得甚麼。但人的「意願」不能只在口頭上,還要在「行動」上,這就是「還願」的意思了。就如「信心沒有行為是死的」一樣(雅2:17)。一個人要「真心信主」才能得救,所謂「真心信」,就是有行動、有離罪向善的決心、有愛神表現的信心;人不能光在口頭上說「信」就得救。

第三樣:在「患難之日求告我」、要相信「我必搭救你」。「患難」是免不了的,因為整個宇宙每一樣事物,都會漸漸敗壞,這是神創造之時所定規的。正如保羅所說:「我們受患難原是命定的。」(帖前3:3)又說:「受造之物切望等候神的眾子顯出來。因為受造之物服在虛空之下,不是自己願意,乃是因那叫他如此的。但受造之物仍然指望脫離敗壞的轄制,得享神兒女自由的榮耀。我們知道一切受造之物一同歎息、勞苦,直到如今。」(羅8:19-22)所以每一個人的肉身都會受傷、會老、會病、會死。此外、人類又會因為犯罪而受咒詛,越來越敗壞,甚至敗壞全世界,於是世界末日就來臨了(啟11:18, 19:2)。所以,以色列人的歷史充滿了各樣敗壞、患難、痛苦……;然而、人若信靠這位願意藉祭物與人「立約」的神,神必拯救。果然、以色列人長期不向神求,就長期落在各種患難裡;但是,到了末世「大災難」的日子,最後他們終於肯向主耶穌基督呼求了,主就照應許駕雲降臨,拯救他們。(太23:39, 12:10-14

第四樣:要「榮耀我」.意思是承認一切患難管教都是神的大作為。既然承認是神的大作為,就含有「相信」的意思在其中。記得以色列人派十二探子窺探迦南地回來,他們明明證實迦南地確實是流奶與蜜之地,卻因為懼怕高大的亞納族人,不肯相信神有能力領他們進去,得他們之地。所以神對摩西說:「這百姓藐視我要到幾時呢?我在他們中間行了這一切神蹟,他們還不信我要到幾時呢?」於是神就想要滅盡百姓,摩西卻切切的求神赦免他們。神回答摩西說:「我照著你的話赦免了他們。然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遍地要被我的榮耀充滿。這些人雖看見我的榮耀和我在埃及與曠野所行的神蹟,仍然試探我這十次,不聽從我的話,他們斷不得看見我向他們的祖宗所起誓應許之地。凡藐視我的,一個也不得看見……。」(民19:20-23)然而,以色列人在歷史上還是長久不信,所以他們長久落在患難中,直到世界末日,教會被提之後,地上發生史無前例的大災難之時,根據《啟示錄》的記載,「有一位元天使飛在空中,有永遠的福音要傳給住在地上的人,就是各國、各族、各方、各民。他大聲說:應當敬畏神,將榮耀歸給他!因他施行審判的時候已經到了。應當敬拜那創造天地海和眾水泉源的。」(啟14:6-7)這位天使之所以飛在空中傳福音,因為教會已經被提,地上再沒有人傳福音了。但這位元天使所傳的福音,內容主要是提醒地上的人要「將榮耀歸給神」,意思是承認「大災難」是神的大作為。可是,從經文繼續形容「七碗之災」看來,地上的人並不悔改,也不肯將榮耀歸給神(參啟16:9, 11, 21)。只有以色列中那些「智慧人」明白這是神的大作為,於是就在民間「訓誨多人」(但11:33),漸漸叫以色列全家悔改。

 

三、惡人的假裝被揭發 ( 50.16-50.21 )

50.16 但神對惡人說:你怎敢傳說我的律例、口中提到我的約呢?50.17 其實你恨惡管教、將我的言語丟在背後。50.18 你見了盜賊、就樂意與他同夥、又與行姦淫的人、一同有分。50.19 你口任說惡言、你舌編造詭詐。50.20 你坐著譭謗你的兄弟、讒毀你親母的兒子。50.21 你行了這些事、我還閉口不言.你想我恰和你一樣.其實我要責備你、將這些事擺在你眼前。

1.        在這裡說的「惡人」,神指出,是以色列中那些傳講「律例」,例如那些「文士」、「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他們口中常常強調「神的約」、常常以「聖民」自居,鄙視一切外邦人。以色列人長期落在不信和患難中,就是因為這些人殺害先知、主耶穌和眾使徒;又極力攔阻以色列人相信福音。保羅指摘他們、說:「這猶太人殺了主耶穌和先知,又把我們趕出去。他們不得神的喜悅,且與眾人為敵;不許我們傳道給外邦人使外邦人得救,常常充滿自己的罪惡。神的忿怒臨在他們身上已經到了極處。」(帖前2:15-16)保羅又直接指著他們說:「你稱為猶太人,又倚靠律法,且指著神誇口;既從律法中受了教訓,就曉得神的旨意,也能分別是非;又深信自己是給瞎子領路的,是黑暗中人的光、是蠢笨人的師傅、是小孩子的先生,在律法上有知識和真理的模範。你既是教導別人,還不教導自己嗎?你講說人不可偷竊,自己還偷竊嗎?你說人不可姦淫,自己還姦淫嗎?你厭惡偶像,自己還偷竊廟中之物嗎?你指著律法誇口,自己倒犯律法,玷辱神嗎?神的名在外邦人中,因你們受了褻瀆,正如經上所記的。」(羅2:17-24

2.        神在《詩篇》這段經文裡,指證他們四樣罪:

第一、「假冒為善」:神說:「你怎敢傳說我的律例、口中提到我的約呢?其實你恨惡管教、將我的言語丟在背後。」他們公開向人「傳講律例」,為要管教人;私下個人生活卻「恨惡管教」,不喜歡神管教他,這就是「假冒為善」.所以主耶穌常常指摘文士和法利賽人「假冒為善」(太6:2, 5, 16, 7:5, 15:7, 22:18, 23:13-29, 6:42, 12:1, 56, 13:5).其中最能說明這節經文的指摘,就是主說:「你們律法師也有禍了!因為你們把難擔的擔子放在人身上,自己一個指頭卻不肯動。」(路11:46)又說:「(別人的過失像)蠓蟲、你們就濾出來,(自己的罪惡像)駱駝、你們倒吞下去。」(太23:24)。

第二、暗中行惡:「你見了盜賊、就樂意與他同夥、又與行姦淫的人、一同有分。」在此,「見了」這兩個字只表示是偶然遇見;「盜賊」和「姦淫」的事,都是在深夜裡做的惡事.因此,經文的意思是說,那些文士和法利賽人,日間在公開埸合,還道貌岸然地教導別人,要怎樣遵守律法;晚上偶然遇到盜賊,和想要行淫的人,就樂於與他們同夥。這是十足十的「假冒為善」。

第三、滿口惡言:「你口任說惡言、你舌編造詭詐。你坐著譭謗你的兄弟、讒毀你親母的兒子。」這是兩句平行句,意思為要強調隨口說別人的壞話,拆毀一切人際關係。可以想像,文士和法利賽人不斷的批評別人,表示自己的道德是何等超然。我們從四福音和使徒行傳的描述,豈不是看見他們確實如此對待主耶穌和眾使徒嗎?《聖經》指出:「祭司長和全公會尋找假見證控告耶穌,要治死他。雖有好些人來作假見證,總得不著實據。末後有兩個人前來,說:這個人曾說:我能拆毀神的殿,三日內又建造起來。」(太26:59-61)主耶穌有說過這句話嗎?有,實情卻不是這樣.主乃是說:「你們拆毀這殿,我三日內要再建立起來。」(約2:19)他們卻將主的話扭曲了,說成是主拆毀神的殿。司提反的例子也是這樣,他只不過與他們辯論福音,他們就「買出人來說:我們聽見他說謗讟摩西和神的話。他們又聳動了百姓、長老,並文士,就忽然來捉拿他,把他帶到公會去,設下假見證,說:這個人說話,不住的蹧踐聖所和律法。我們曾聽見他說:這拿撒勒人耶穌要毀壞此地,也要改變摩西所交給我們的規條。」(徒6:11-14)讀者注意到沒有,他們前後的控告,是不斷的變本加厲,由「辯論」扭曲為「謗讟」;再由「謗讟」扭曲為「蹧踐」;再由「蹧踐」扭曲為「毀壞此地和改變摩西的規條」;而且最後這一點控告,是要指控耶穌就是《但以理書》所預言的那個假基督,但以理稱他為「行毀壞可憎的(或譯:使地荒涼的)」(但9:27),他「必想改變節期和律法」(但7:25),和「除掉常獻給君的燔祭,毀壞君的聖所。」(但8:11)所以,這些人將最嚴重的罪,加諸司提反身上,目的是要挑動民眾的忿怒,好將司提反置諸死地。

第四、貶低神的性情:「你行了這些事、我還閉口不言.你想我恰和你一樣。」請注意,「閉口不言」的意思並不是說,神不責備他們;乃是說、「你行了這些事已經夠嚴重了.沒想到,你還以為我和你一樣喜歡犯罪,將我聖潔的性情貶低來與你同等,好支援你犯罪。」其實,將神至聖的性情貶低,相等於將神的形像降低成為偶像.只不過將神的性情貶低是指貶低神的內涵,而偶像是貶低神的外形。

我們研究主耶穌在著名的「山上寶訓」中這樣說:「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太5:20)意思是,你們的道德標準,若不能高過文士和法利賽人的標準,就不能得救。因為他們將神的律法標準降低了。所以主接續舉出五個律法標準被降低的例子,又加以更正、說:

「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只是我告訴你們……。」意思是,從古以來,《聖經》吩咐「不可殺人」,但文士和法利賽人卻將「殺人」的嚴重性,改為「凡殺人的難免受審判。」暗示殺人的後果、最多就是受審判。主更正他們說:「只是我告訴你們:凡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斷;凡罵弟兄是拉加的,難免公會的審斷;凡罵弟兄是魔利的,難免地獄的火。」(太5:20-22)意思是說,不要以為「殺人」才需要受審判,其實「凡向弟兄動怒」的已經難免受審判了。你看,按人間的律法來說,你若罵弟兄是「拉加」(無頭無腦的,無用的意思),地上的公會(當時猶太人的法庭)就已經有權審判你;按神的標準來說,只要你罵弟兄是「魔利」(愚拙的意思),你就難免受神的審判,神要將你丟在地獄的火裡。

其餘四個例子是:「不可姦淫,其實姦淫是從心、從眼、從手開始」;「不可胡亂起誓,作假見證陷害人」;「不可將法庭上『以眼還眼,以牙還牙』的公平報應標準,用於日常生活,作為對待別人的標準,乃要用愛心饒恕作為標準」;「不可將『愛鄰舍如同自己』改為只愛鄰舍而已,但仇敵是應該恨的.其實仇敵也是鄰舍,所以也要無條件愛他們」。這些例子,我們在此無瑕詳解。

3.神說:「其實我要責備你、將這些事擺在你眼前。」意思是,你不要以為我「閉口不言」,就代表我不責備你.其實我要責備你,你所行的每一樣罪,我都「擺在你眼前」、一一指證你的罪行。眾先知一直毫不避諱地指摘以色列人的罪;主耶穌和眾使徒也是這樣。那個耶路撒冷的西面曾向馬利亞預言主耶穌說:「這孩子被立,是要叫以色列中許多人跌倒,許多人興起;又要作譭謗的話柄,叫許多人心裡的意念顯露出來。」(路2:34)所以主耶穌被殺,其中一個主要原因,就是主毫不客氣地揭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假善、指摘大祭司和其他的同人將神的殿變成「賊窩」。他們捉拿一個淫婦,帶到主耶穌面前,要控告她,定她死罪之時,主耶穌卻在地上畫字.可能畫的,就是揭發眾人暗中所犯的一切罪。然而,猶太人一直不肯面對自己所犯的罪,直到世界末日,教會被提之後,才猛然醒悟過來,悔改歸向神。

 

結語:

警告按正路而行才得救恩(50.22-50.23

50.22 你們忘記神的、要思想這事、免得我把你們撕碎、無人搭救。50.23 凡以感謝獻上為祭的、便是榮耀我.那按正路而行的、我必使他得著我的救恩。

1.最後來到詩的結語了。神警告一切「忘記神」的以色列人,要「思想這事」,免得神要把他們「撕碎、無人搭救」。神知道,假於時日,以色列人一定會忘記神,偏離正路,以致遭到厲害的咒詛,就是摩西領以色列人進入迦南之前,向他們所宣佈的咒詛。(參申27:-28:章)當時的「宣佈」非常嚴重,摩西吩咐六個支派上到以巴路山上宣佈咒詛;六個支派上到基利心山上為百姓祝福;利未人則站在山谷中,高聲向以色列眾人讀出祝福與咒詛的內容。之後,摩西又加以詳細講解,將祝福詳述成為十四項;卻將咒詛詳述成為四十幾項,預言他們的城將會被圍困、他們會亡國、被擄.其間他們中間發生極其嚴重的饑荒、甚至要吃自己兒女的肉,也不肯分一點給自己的親人.因為一無所剩。他們在被擄到的各國中,還要被刀劍追上.在列國中成為異跡奇事、令人驚駭、成為外邦人的笑談.然而,神還要將奇災,就是至大至長的災、至重至久的病,加在他們和他們後裔身上,直至他們幾近滅絕為止。

2.以色列人遭到這麼厲害的咒詛,全因為他們「忘記神」。所以摩西在申命記中,除了將誡命、律例、典章…重新向他們覆述,又「呼天喚地」(申4:26, 30:19, 31:28)地提醒他們,在進入迦南地之後,千萬不要忘記神之外,更吩咐他們將「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這句話,「記在心上,也要殷勤教訓你的兒女。無論你坐在家裡,行在路上,躺下,起來,都要談論。也要系在手上為記號,戴在額上為經文;又要寫在你房屋的門框上,並你的城門上。」(申6:6-9)意思是,無論任何場合、任何時間,都要不住的談論、彼此提醒、教導下一代、要盡一切努力去愛神,千萬不要忘記。誰知,文士和法利賽人將「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這句話寫在皮條上,然後「系在手上為記號,戴在額上經文」,變成一種妝飾,標榜自己比別人更敬虔,私底下卻比別人更敗壞。其他本來為要叫以色列人不要忘記神的措施,例如「割禮」、「安息日」、「七節期」、「在殿裡獻祭」……等,都被「儀式化」了,失去意義。正如今天許多教會和基督徒,將「擘餅紀念主」儀式化,不再用來「紀念主」一樣。結果咒詛就臨到他們。

3.神認為,要避免「忘記神」就要「思想這事」,就是思想明白這篇詩所講論,真正有效的祭物,不是獻牛獻羊、而是上述「四點」真理;其中最重要的一點是「以感謝為祭」。所以在這裡,神再重複一次說:「凡以感謝獻上為祭的、便是榮耀我。」意思是,贖罪祭是神為我們預備的恩典,我們只要用信心來接受,就可以白白的蒙恩得救了。我們無需要付出任何代價,或做甚麼事來換取救恩。所需要做的,就是以「感謝」來回應神的恩典就夠了.因為以「感謝」來回應神,就是叫神得榮耀;人若以為自己付出甚麼代價來換取救恩,就是人自己得榮耀。然而,生命贖價極貴,任何人都付不起這代價.所以,如果一個人獻上「感謝」為祭,就代表他能從屬靈層面領會到,神所賜的救恩極其寶貴,於是歸榮耀給神。

4.神認為,這才是「按正路而行」,意思是,獻感謝為祭才是真正有效的祭.所以神清楚明白地說:「我必使他得著我的救恩。」舊約時代,許多以色列人不斷獻上各樣的祭,但真正得著救恩的人甚少,因為不明白、也不感謝神。今天的基督徒也是如此:如果一個人表示「決志信耶穌」,以為「決志」是「進入天堂的條件」、是「加入教會的手續」、是「一種基督教的儀式」……,卻不明白耶穌是誰?耶穌為甚麼要釘十字架?為甚麼要「信」才可以得救?「得救」又是甚麼意思?……他是不能得救的。如果     他真的明白,他的反應應該是「感謝神」,因為自己「蒙了大恩,白白的得救」,能以從塵土罪人的地位,躍升為神的兒女。

5.舊約很少經文講論救恩,講得如此清楚的。所以這篇詩非常寶貴.它不但清楚預言主耶穌降臨作王,審判天下,更清楚地將審判人,將得救的準則說明,不是靠人獻上甚麼牛羊祭物,而是可以白白領受的恩典.所以應獻感謝為祭。對於舊約的猶太人來說,這是破天荒的真理。編者文士以斯拉將這篇詩放在這裡,作為「第一組詩」的結束,因為要預言以色列人在末後大災難的日子才明白這真理,叫他們終於得救。一方面顯出神莫大的恩典,另一方面又顯出以色列人幾千年來都非常頑梗,死守儀式、要建立自己的義,不肯接受神所賜白白的稱義。所以他們受盡非常嚴厲的長期痛苦,最後才能明白神的救恩,這是何等可歎、何等可惜、也是何等的蒙恩!?

―― 吳主光《詩篇精選研經亮光》

 

 

地方教會是在世界裡不同的人中間(朱韜樞)

 

第五十篇導言,認識地方教會中有活在宗教裡的人

  五十篇說到在一處處地方教會中比財富更能傷害教會的,就是宗教。你要認識,地方教會中還有活在宗教裡的人。整個五十篇都是宗教,這些在宗教裡的人有的還不錯,有的卻是一塌糊塗。有一些宗教徒,雖然他有主,有的也不多,但他多少摸著一點主;有一些卻是拿主來使用的,拿主來作一些事的,所以我們說,比財富更能傷害教會的就是宗教。

  這位大能者耶和華,從美到極點的錫安已經發光了(詩五十2)。錫安是美的,教會是美的,神在教會中,神藉著一處處地方教會,要發出光來,而且已經發光了,表明在地方教會中只有神,只要神,只享受神,只經歷神的時候,她是美到極點的。教會的難處在哪兒呢?就是沒有神。教會可以做禮拜,沒有神;可以傳福音,沒有神;可以有追求,沒有神;弄不好連這樣的一週訓練,也會不知不覺得沒有神;作了許多屬靈的事,但是缺少神自己。地方教會的美,不是大小的問題,不是人數多少的問題,不是年長年幼的問題,不是老練初信的問題,是神有多少的問題。如果你到一個地方教會去,你發覺在那裡的弟兄姊妹一個個對基督是滿了愛的,對基督是滿了追求的,對基督是滿了認知的,而且一個一個都是單單純純,追求耶穌,跟隨耶穌的,那麼弟兄們,這個時候你就能說:這個教會是一個發光的教會,因為她是美到極點的!

  神何等願意在地方教會中,能得著一些用祭物與神立約的人(詩五十5)。這是說,當一個人把自己奉獻給主的時候,他的奉獻是帶著約的;主可以約束他,他也可以約束主;他要向主負責,主也要向他負責。他們不僅獻祭物,也把自己當作燔祭獻給神(8),他們更知道他們都是神的(12),所以他們以感謝為祭獻給神(14),也藉著呼求祂來榮耀祂(15)。神何等願意得著這樣的一班人。

  但是在地方教會生活中也有一班人,他們是與弟兄姊妹同在恩典裡出生的(詩五十20)。他們的確是弟兄姊妹,因為他們是在恩典裡出生的,他們的確是得救的。然而他們傳說神的律例,口中提到神的約,卻恨惡管教。也就是說,我開口閉口都是神,但是我不讓神來碰我,我這個職業神不要碰。哦,親愛的弟兄,你能不能讓神來碰一碰?你不要成為一個恨惡管教的人,將神的話丟在背後(1617),在教會中說長道短,也毀謗自己的弟兄(20)。

  主責備他們,也提醒他們不要忘記神(22)。即或這樣,主為他們所開的悔改的門是何等的寬廣呢!主說,「以感謝為祭獻給神,就是榮耀我。那按正路而行的,我必使他得著我的救恩。」(23)你不要僅僅是口頭稱頌我,你要按正路而行!

第五十篇經文

  第一節,「大能者耶和華,已經發言招呼天下,從日出之地到日落之地」(1),這是表述神的迫切!神不怕人犯罪,神也不怕人愛世界,神也不怕人有能力,神就怕人搞宗教!人一搞宗教,人就迷惑了。他不是愛主嗎?他不是有主嗎?他不是聚會嗎?他不是都怎樣怎樣嗎?但是,他卻否認神的管教。所以神說,我要發言呼召天下,從日出之地到日落之處。第二節,「從全美的錫安中,神已經發光了。」神說,我要告訴你,從全美的地方教會裡,我已經發光了!

  第三至四節,「我們的神要來,絕不閉口,有烈火在祂面前吞滅,有暴風在祂四圍大颳,祂招呼上天下地啊,為要審判祂的民,」你看,神急迫不急迫?我看全聖經描寫神的急迫,這裡可能是最好的一段。神急迫到一個地步,祂從日出到日落,都發言招呼說:我要來了,我不閉口,我來的時候,我要向烈火一樣,像暴風一樣,我要招呼上天下地,為什麼呢?我要對付宗教!

  第五節,「說:招聚我的聖民到我這兒來,就是那些用祭物與我立約的人。」換句話說,這些人實在不錯,神也稱他們為聖民,他們也可以答應神的呼召,到神那兒去。這是哪些人呢?「就是那些用祭物與我立約的人。」換句話說,就是那些把自己承諾給我,把自己奉獻給我,把他的一生交在我的手裡,也和我立約,要求我來負他一切的責任,願意忠心的來跟隨我的人。

  第六至七節,「諸天必表明他的公義,因為神是實行審判的。我的民哪,你們當聽我的話!以色列啊,我要勸誡你;我是神,是你的神。」有時候兒子太不聽話,你管教他,他就氣起來說「你是誰啊?」父母沒有辦法,只好說:我是你媽媽啊!我是你爸爸啊!這種情形是滿淒涼的。有一天神自己來說:哎呀,孩子們,我是神啊。你們怎麼老作禮拜,你們把我看作什麼了!我是神,是你的神啊!

  第八節上,「我並不因為你的祭物責備你;」換句話說,你獻祭的時候我也不罵你,因為有些東西我還是滿喜歡的,至少你獻祭了。做禮拜總比在家裡好,所以我不因為你做禮拜就責備你。第八節下,「你的燔祭常在我面前。」換句話說,你也的確把你自己奉獻了,你也的確告訴我,你是歸給我的一個燔祭。

  弟兄姊妹,我們常常這樣告訴主:主啊,我是你的,我是屬於你的,我的一切都是你的。但是神說,哎呀,你以為這樣就夠了嗎?那你就太傻了,我告訴你,凡是你所有的我都不要,「我不從你的家裡取公牛,也不從你的圈裡取山羊;因為樹林的百獸是我的,千山上的牲畜也是我的,山中的飛鳥,我都知道,野地的走獸,也都屬我。」(詩五十911)我從來不會餓,假如我餓的話,我也不需要告訴你,「我若是飢餓,我不用告訴你,因為世界和其中所充滿的都是我的。」(12)你獻了一大堆,我豈吃這些,我豈吃公牛的肉呢?我豈吃山羊的血呢?我現在只問你,我對你到底真不真?你不是有這麼多?你不是奉獻這麼多?你不是經常告訴我,你把自己奉獻給我作一個燔祭嗎?我願意告訴你,一切都是我的!我也願意問你一句話,你到底有沒有我?你若是有我,你就以感謝為祭獻與我(14)!

  弟兄姊妹,一個有神的人,乃是感謝的人;一個會感謝的人,乃是有神的人。譬如說,我們這兩天的聚會,不論好壞,我裡面真是滿了感謝:主啊,我謝謝你,你對我們說話!主啊,我謝謝你,有這麼好的弟兄姊妹!主啊,我謝謝你,會中的靈這麼自由!主啊,我謝謝你,真理這樣解開!主啊,我謝謝你!當你這樣說謝謝的時候,就表示神對你不是外面的,乃是裡面的;神對你不是客觀的,乃是主觀的;神對你不是理論的,乃是實際的。這裡神說,親愛的孩子們,你們不要再搞宗教了,你們到底有沒有我?我要你們有我,你們也必須有我!

  第十四節,「你們要以感謝為祭獻與我,又要向至高者還你的願。」你要告訴主,主啊,當我說把自己奉獻給你,那實在是不配;但是我要學習向你還我的願。

  第十五節,「並要在患難之日求告我;我必搭救你,你也要榮耀我。」換句話說,你不可以只有一個客觀的我,你必須要有一個主觀的我,你不可以只有一個理論的我,你必須有一個實際的我,你不能只有一個談論的我,你必須要有一個在你身上又真又活的我,你不要再做一個宗教徒了!我願意告訴弟兄們,如果地方教會的弟兄們,一個個都能說「主啊,我們要以感謝為祭獻與你,」神在這兒要得著多少的榮耀啊!

  第十六至十七節,「但神對惡人說,你怎敢傳說我的律例,口中提到我的約呢?其實你恨惡管教,將我的言語丟在背後。」這個惡人也許傳道的,因為他天天講神的話,講到後來連沒有神也可以講了。也有的弟兄姊妹很有個性,他恨惡管教,沒有人能管他,連神也不能管他。神要管他,他一肚子不高興,又將神的言語丟在背後。神的律例就是神的言語。你剛剛講一篇道給人聽,講完以後,你一回家就把講得道丟在背後。哦,這不是小事!

  第十八節,「你見了盜賊就樂意與他同夥,又與行淫的人一同有分。」盜賊都是不合法地佔別人的便宜。你說,哎呀,感謝主,主終於給我一個機會可以大賺一筆了,人的耳朵立刻都翹起來。第十九節,「你口說惡言;你舌編造詭詐。」你要注意,口說惡言是從心裡的惡開始的;人心裡惡,他的口就惡。你這個人在不知不覺的時候,因為缺少神,就成為一個惡人了。然後你的舌頭,就有不真實的話出來了。

  第二十節,「你坐著毀謗你的弟兄,讒毀你親母的兒子。」基督徒真是一種古怪的動物,毀謗弟兄,讒毀親母的兒子。教會中有許多的是非,都從這裡出來的。哎呀,我告訴弟兄們,人古怪,人想盡辦法搞各種的話題,好叫基督徒不一致。其實我們不都是一嗎?我們在基督裡不都是一嗎?我們在交通裡不都是一嗎?我們不都是為著一位主,一個見證嗎?但是不知道為什麼,我們不知不覺就坐著毀謗弟兄,讒毀親母的兒子。

  第二十一節,「你行了這些事,我還閉口不言,你想我恰和你一樣;其實我要責備你,將這些事擺在你眼前。」你以為神不管,你想神和你一樣,你壞透了,你以為神也壞透了。第二十二節,「你們忘記神的,要思想這事,免得我把你們撕碎,無人搭救。」神的話結束於:你知不知道在教會生活中,千萬不要因著材料忘記神!千萬不要因著做什麼屬靈的工作忘記神!千萬不要因為達到了什麼目的忘記神!「免得我把你們撕碎,無人搭救,」哦,神真是要摧毀宗教徒!

  就在這時候,祂還是有恩典的。祂說「凡以感謝獻上為祭的便是榮耀我;那按正路而行的,我必使他得著我的救恩。」(23)神說,我願意拯救你,我願意拯救你不在宗教的裡面,當我願意這樣拯救你不在宗教裡的時候,你要按正路而行。什麼是正路呢?正路是一個有我的路,你走在一個有我的路上,你就是一個按正路而行的人。所以你要以感謝為祭,來榮耀我。

――朱韜樞《詩篇中的教會生活(卷二)

 

 

大能者神耶和華(五○1~6)(臺北靈糧堂)

 

大能者神耶和華,是神的名字,這種方式的出現很少在詩篇中看見,也僅在本篇中出現,詩人將神的名字「迭在一起」,描述全人類的審判者、全能者、世界的創造者。然而,神在祂為自己所選擇的地方─錫安向人類說話。太陽從東方升起來,它的一切光和熱照耀著全人類,神也如此從錫安發光,照耀一切的人。在神面前,一切虛假和罪惡的事都被焚燒,烈火和暴風這二個隱喻,乃是代表創造者神全然公義和說不盡愛的審判,祂是輕漫不得的。當祂招呼、招聚祂的聖民時,祂說「為要審判祂的民」。諸天必表明祂的公義,因為祂是施行審判的,因神是公義的,也唯有祂的審判才令人戰兢。因祂的審判不只是評斷人的外表行為,連內所隱藏的念頭在神面前也無所遁形,神的審判是嚴重的事,神一點也不輕忽。這特別介紹了這位審判者。

而被告是誰呢?是「我的聖民」,是「以祭物與神立約的人」,以色列民坐在被告席上,他們是反叛的百姓(賽一24)。但是,神並沒忘記祂的約,這就是神的慈愛。這看見神既是審判官,但也是辯護人。神在法庭,要審判這些並沒有按心靈的真誠獻祭的百姓,卻在同時,也提醒自己是與他們立約的神,神總是守約施慈愛的,神自己提醒自己,與以色列百姓是在「約」的關係,看神是何等的愛與祂立約的百姓哪!

耶穌基督以祂的血與我們立了永約,使我們可以進入新約的恩典,在這約,有神一切的豐富,在這恩典,我們總是可以來到神面前得憐恤、蒙恩惠,作隨時的幫助(來四16)。今日,我們這些在基督恩典的人的危險是什麼呢?乃是不在乎耶穌所成就新約的恩典,怎麼可以故意犯罪使恩典顯多呢?隨時的幫助,就是要使我們有能力勝過罪的引誘,使我們不陷在罪中。

默想

你如何面對這位按公義審判,卻又是充滿無盡慈愛的神?

回應

主,願我有智慧能明白你的啟示,有聰明能回應你所啟示的。

 

 

榮耀神(五○7~23)(臺北靈糧堂)

 

本篇中,神責備百姓一件事,是什麼事呢?神沒有為他們的祭物責備他們,也沒有為他們所獻上的燔祭責備他們。神為什麼責備這些與祂立約的百姓呢?他們錯在什麼地方呢?宗教的習慣、禮儀並不能使我們在神面前得神的喜悅,我們有許多時候,正如這篇詩篇中所描寫的以色列百姓,在神眼中,被神視為「惡人」,從1620節一一都列了出來:恨惡管教、將神的話丟在背後、與盜賊同夥、與行姦淫的同分、口中說惡言、舌頭編造詭詐、譭謗弟兄。但是,卻以為可以用一些祭物滿足神。神所要責備的就是這種外不一的事,將這些事擺在我們面前,來責備我們今日的光景,我們的奉獻可以滿足神嗎?有多少時候,我們如以色列人一樣,以為獻祭可以代表認罪,以為奉獻金錢可以抵銷什麼。神要的是什麼?神要我們這些稱為祂名下的人榮耀祂。榮耀神,是神所看重的,怎樣才是榮耀神?行禮如儀不是榮耀神。獻祭,也不是榮耀神的方法,在古時,神早已說過了「世界和其中所充滿的都是我的,我豈吃公牛的肉呢,我豈喝山羊的血呢?」什麼樣的祭是神所要的呢?詩人二次告訴我們,是感謝的祭,這就是榮耀神的祭,也就是神所喜悅的。祭物本身不能討神的喜悅,沒有感謝的祭物,甚至會招致神的責備。當我們在凡事上都相信神,感謝神,這就是在榮耀神。半夜,兒子發燒手足無措時,仍可為此感謝神嗎?因為祂是神,就可以為每件臨到之事感謝神。感謝神也是相信神、倚靠神的行動,是主權交出去的表現,常常存著感謝的心獻上禮物,這在神看是合宜的,討神喜悅的,詩人在最後結論時說:「凡以感謝獻上為祭的便是榮耀我…我必使他得著我的救恩」。神透過詩人,啟示了我們,祂是怎樣的一位神,也啟示了我們,討祂喜悅的原則,今天,我們比以色列百姓更能懂得這原則,但是,「感恩的心」成為我們生活習慣了嗎?我們可以隨處感恩嗎?隨時感恩嗎?塞車時能感恩嗎?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乃是要勉勵去行的。

默想

我學會凡事都存著感謝神的心去行了嗎?那些方面我還學不來?

回應

主,我願一生以向你獻上感恩為我的生活方式。

 

 

神要什麼?(五十篇123)(臺北基督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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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主要在斥責徒具宗教儀式,卻沒有宗教實質,並闡明何謂真實的崇拜。當時的猶太人將信仰與生活脫節,以為只要用獻祭來安撫神,即可討神喜悅,但神所要的乃是希望人有感恩、憐恤他人的心及正直的行為(撒上十五22;何六6;彌六8)

16節是對神顯現的一種傳統描述,大君王耶和華以法官的身分,風火為祂開路,在顯赫威嚴中(3),召天喚地來陪審(4),證明神的判斷絕對公允;而此一集會所關心的,是耶和華對與祂立約之人在嚴重失望中的呼籲(56)

接著,第715節則斥責形式主義的錯誤。單從外表形式看,當時百姓的獻祭是無可指責的(8),但他們認為只要完成獻祭的儀式,神就會悅納或保護他們。但神所要的不單是這些物質的供奉和外在的儀式,因為,世界和其中所充滿的,原本就都屬乎神(912)。所以,詩人告訴百姓,不是獻祭的問題,而是百姓沒有感恩的心和履行所許的誓願(14)。因此,更重要的,乃是求告神,並且完全的倚靠祂,這才是榮耀祂的唯一途徑;而雖是審判,對求告者,神仍賜下一個簡潔的應許:「我必搭救」(15)

715節是指百姓違反十誡中對神的部分,第1621節則是指責百姓違反十誡中對人的部分。對神的關係若有問題,與人的關係也必然會出問題,因為眼中無神(1617),就容易目中無人,所以,他們才會一邊在大會中仿佛敬虔無比,但出了殿堂大門就偷盜、姦淫、譭謗(1820),就像一個有名無實的基督徒,行事為人與信仰毫不相稱(太三8)。人類社會中如果有混亂的話,主要根源就是人不讓神及其真理作王處理一切。

最後,則是對惡人的警戒(22),及對義人的安慰(23)。在結論中,詩人指出以感謝獻上為祭,承認神能改變人生、並在生活中結出相稱的果子,才是正確的獻祭。

今天,我們是否用事奉、工作代替對神的敬拜、生命上的更新和改變呢?讓我們一同來到神面前默想吧!

回應:親愛的主!求禰賜下感恩的心,讓我能結出與悔改相稱的果子,好見證榮耀禰奇妙的名。奉耶穌的名求,阿們!

禱讀:詩篇五十篇23

23 凡以感謝獻上為祭的便是榮耀我;那按正路而行的,我必使他得著我的救恩。

 

 

感恩為祭(50)(香港讀經會)

 

祈禱:   主啊!求你賜給我一顆真誠專注的心,讓此刻的讀經、祈禱不是「例行公事」,而是全心去親近你、投靠你。

 

詩歌一開始,展示了一幅令人震撼的圖畫:耶和華要按公義審判祂的子民,就是那些用祭物與祂立約的人(1-6)。

獻祭是耶和華在西奈山吩咐摩西要教以色列人作的一件事,告訴以色列人要獻供物給耶和華。祭司每日早晚都要獻燔祭〔把無玷污的祭牲獻在壇上(如牛、羊)焚燒〕。獻祭的意義是修復神人關係,行贖罪之禮。祭牲所流出的血,所付出的生命就是一種代贖(參利1711)。但詩中告訴我們,神並非因「祭品」不合禮儀規格而責備以色列人,因此詩人重申獻祭的真義:

1.神人關係:神稱以色列人是「我的」民,祂是以色列人的「神」。神與以色列人的關係是親密的、獨特的,祂接納他們的獻祭也是基於這種「獨特」的立約關係(7)。

2.感恩的心:雖然祭牲有代贖的意義,但神所看重的,不是祭品,因為天上地下萬物都是神所有的,祂並不稀罕祭品,神所看重的是我們獻祭時那顆感恩的心,以及對神的愛的回應,就是向至高者還願。(8-14

3.真誠的心:耶和華斥責以色列人是偽君子,口是心非,虛有其表;雖然他們遵守一切律法條文,但背後卻無惡不作,他們的祭品必不蒙悅納,還被稱為「忘記神的」。

詩人重申這兩種人不同的後果:忘記神的,他們的懲罰極為嚴厲(22--被撕碎。那些內裡誠實感恩、榮耀神的人--得到救恩(22-23)。

記得年輕日子參加夏令會時,通常在最後一個晚上,總有一個「獻心會」,參加者手拿一個用紙剪成的心,寫上自己的立志,然後獻給神。其實,最蒙神悅納的祭品就是獻上我們「自己」。「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羅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