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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篇第五十一篇短篇信息

 

目錄:

大衛懇求罪得赦免(楊震宇)

大衛的認罪詩(吳主光)

地方教會是在世界裡不同的人中間(朱韜樞)

詩篇中十字架的救恩與經歷(林三鋼)

痛悔的心 (曾霖芳)

悔罪詩(賴建國)

我有罪了(五一1~1)(臺北靈糧堂)

洗淨我(五一2~5)(臺北靈糧堂)

潔淨我(五一6~12)(臺北靈糧堂)

求救我脫離流人血的罪(五一13~19)(臺北靈糧堂)

神要什麼?(五十一篇119)(臺北基督之家)

神必不輕看(51)(香港讀經會)

 

 

大衛懇求罪得赦免(楊震宇)

 

鑰句:我向祢犯罪,惟獨得罪了祢

背景:《詩篇》第五十一篇的詩題是「大衛與拔示巴同室以後,先知拿單來見他,他作這詩,交與伶長。」這是《詩篇》中最感人的一首求告詩,屬七首「悔罪詩」之(看第六篇題解)。詩首題注中說明為大衛所作,背景見《撒下》十一六十二篇:大衛為與拔示巴通姦,並掩蓋罪行而謀殺烏利亞之後,受先知拿單的責備,他馬上在神面前憂傷痛悔和認罪。他悔改後便寫了本篇詩,從中我們看到大衛的心如何從罪中轉向神,神也赦免了。本詩是對第五十篇神的責備的好回應(比對16節與五十815) 。中世紀的教父聖奧古斯丁,就是因著這篇的懺悔詩,得著極大的復興。馬丁路得曾說:「教會中或唱或求,沒有比這篇再用得多的。」

提要:本篇是大衛憂傷痛悔,求神寬恕、潔淨的禱告。全詩以大衛悔罪,求神赦罪和潔淨開始;然後,他承認自己的過錯;繼之,他懇求潔淨和復興、感恩和誓願;最後,他為全耶路撒冷祈求,因為王的禍福和神的聖城(錫安)不可分。全詩分為五段:

()向神認罪悔改(15) ──求祢將我的罪孽洗除淨盡,並潔除我的罪;

()求神潔淨成聖(69) ── 求祢用牛膝草潔淨我,我就乾淨;

()悔罪者的更新(1013) ──求祢為我造清潔的心,使我裡面重新有正直的靈;

()悔罪者的行動(1417) ──神啊,憂傷痛悔的心,祢必不輕看;

()悔罪者為錫安的禱告(1819) ──求祢隨你的美意善待錫安。

鑰節【詩五十一12】「神啊!求祢按祢的慈愛憐恤我,按祢豐盛的慈悲塗抹我的過犯。求祢你將我的罪孽洗除淨盡,並潔除我的罪。」

鑰點:本篇我們看見大衛痛悔心碎、充滿羞辱、自卑、罪咎的禱告。從中我們看到大衛的心如何從罪中轉向神,真誠的祈求神因著祂的慈愛和憐憫,來寬恕他、赦免他,拯救他,為他造清潔的心,重新賜下正直的靈。迫切祈求從罪中獲得完全的赦免和潔淨。他祈求神的赦免和潔淨:(1)「塗抹」(blotting out)──含有擦掉與完全除掉所作的之意;(2)「洗除淨盡」(wash thoroughly)──洗掉污穢之物,含有潔淨內心之意;(3)「潔除」(cleanse)──是祭司對痲瘋病人得潔淨的用語(利十三634),不只含有得潔淨,亦帶有不需要繼續被隔離之意。所以他繼續求主以牛膝草潔淨,洗得乾淨、比雪更白,這不正是主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所為我們成就的嗎?得赦免、得洗淨的原因是什麼呢?在於認罪「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壹一89)

此外,研讀本詩時,默想大衛知道自己的過犯之後,就向神懇求的十件事(127891012141518),其中主要包括:(1)求神赦罪使之成聖,(2)求神使他仍得救恩之樂,和(3)求神使之復興。這三個階段,說明了一個人認罪悔改後,由潔淨成聖、享救恩樂、而進到復興的心路歷程。親愛的,人不能改造自己,但倘若肯從罪中轉回到神面前,必因著神的慈愛與憐憫得蒙赦免、潔淨、救恩的歡樂和復興。

今日鑰節提到「惟獨得罪了。」這篇詩是大衛向神承認他的罪(通姦、欺騙、說謊、陰謀、及謀殺)。雖然,他得罪了烏利亞;雖然他也得罪了拔示巴。然而,他知道實際上第一個被得罪的是神,不是人,因為他傷了神的心和虧缺了神的榮耀,就深自憂 傷痛悔。所以他先向神認罪。賣耶穌的猶大,罪也認了,錢也還了,在人一方面都作清楚了,可是他還是滅亡之子。並非說不該彼 此認罪,彼此認罪(雅五16)是該的,但是在神面前的對付,該是更重於人和人的對付。千萬不要倒置。

「人一切的罪,因為所犯的罪,使人痛切地受到損害,追究到底,是對神的犯罪,因為這些罪違反了神和神聖的律法。」──帕特里克 (A. F. Kirkpatrick)

默想:「神啊!求為我造清潔的心,使我裡面重新有正直的靈。」(10) 親愛的,人生而成為罪惡之子、悖逆之子、忿怒之子、情慾之子,但你是否願讓主在你的生命裏做更新變化的工作,使你有清潔的心、正直(堅定)的靈呢?

禱告:主阿,潔淨我,求祢為我造清潔的心,使我裏面重新有正直的靈。使我仍得救恩之樂。阿們!

── 楊震宇《讓我們在詩篇中遇見神》

 

 

大衛的認罪詩(吳主光)

 

第五十一篇大綱:

引言:按神憐憫人的性情而求(51.1

一、誠實認罪──四態度:(51.2-51.6

1)        我知道錯了

2)        你責備得對

3)        我的罪很深

4)        我誠實認罪

二、求潔淨罪孽──四角度:(51.7-51.9

1)求醫治──我就乾淨

2)求洗滌──我就雪白

3)求喜樂──我就踴躍

4)求不看──我就無罪

三、求恢復事奉──四步驟:(51.10-51.17

1)求重造新心靈──不要離開我

2)求賜得救之樂──我教人歸向你

3)求救脫離血仇──我歌唱你公義

4)求使咀唇張開──我還要傳揚你

結語:求善待國家──盼望不至連累國民(51.18-51.19

 

釋經:

 

51.1 〔大衛與拔示巴同室以後、先知拿單來見他.他作這詩、交與伶長。〕

1.《詩篇卷二》的「第一組詩」已經研究完了。現在我們開始研究「第二組詩」。讀者應該記得「第一組詩」是以「以色列人在末世時得救贖」為主旨──(第4244篇)論及被擄的詩人向神呼求伸冤,神就借著(第45篇)預言主基督必須先娶外邦教會為「新婦」,然後(第4648篇)接著預言以色列人要經過大災難,才會悔改歸向神.之後、主基督才會降臨拯救他們.最後(第4950篇)再教導他們明白,獻牛羊為祭是不能贖人的生命,叫人得永生的;應當獻上感謝為祭.意思是、救恩是神白白賜給人的,所以領受的人應該獻上感謝才對。

2.這樣,第一組詩以「末世論」為主旨。現今我們來研究「第二組詩」,按理應該也以「末世論」為主旨才對,因為都在《卷二》的大主題之下,兩者的信息不應該相差太遠。按「末世論」的看法,編者文士以斯拉故意將(第51篇)這篇「大衛的認罪詩」作為「第二組詩」的開始,具有「承先啟後」的作用。

3.「承先」的作用、是接駁(第4950篇)所論牛羊的祭不能贖人的生命;所以大衛在這(第51篇)「認罪詩」中說:「你本不喜愛祭物,若喜愛,我就獻上;燔祭,你也不喜悅。神所要的祭就是憂傷的靈;神啊,憂傷痛悔的心,你必不輕看。」(第6, 16-17節)意思是、獻感謝為祭之先,必須像大衛一樣為罪憂傷痛悔,才能討得神的喜悅。

4.「啟後」的作用、是指這篇詩有「引言」作用──以斯拉故意將大衛被惡人追趕和逼害的詩,都編排在這第二組詩裡,為要回應本詩,藉以預言以色列人在末世時也像大衛一樣,全家痛哭悔改歸向神.這時,他們才明白祭物的奧秘──舊約一切祭禮都是無效的;神所要的祭是「內裡誠實」和「憂傷痛悔的心」.所以根據《撒迦利亞書》十二章的預言,以色列會在大災難後期,全家悔改歸向神;神又賜下「施恩叫人懇求的靈」,叫他們人人獨在一處為罪痛哭。

5.這第二組詩又可以分為兩部:

第一部:由(第5164篇),共十四篇,全部都是大衛的詩.預言以色列人在末世大災難中、像大衛一樣痛哭悔改歸向神;之後,又像大衛一樣被各種惡人逼迫、出賣、追殺、謀害、想要奪位和吞吃百姓。這些惡人勾結敵基督,聯合外邦人來逼迫和屠殺自己的同胞。

第二部、由(第6572篇),共八篇,大部份都是大衛的詩.預言主基督降臨、拯救以色列人進入千禧年,叫他們得著大復興,成為世上最富強的國

以下的圖表,我們在《卷二》的導論中已經介紹過,現在讓我們只重溫一下、這圖表中「預言中的靈意」的部份:

 

第一部:

預言以色列在大災難中被各種惡人攻擊,

神卻堅固他們的信心,默然等候主降臨施拯救

篇號

串連的靈意

(以色列人悔改歸向神之後,各種敵人漸漸加增,他們仍然憑信心默然等候主降臨拯救他們)

51

(引言作用):預表以色列人在末後大災難的日子,終於明白祭物不能除罪,知道神的心意是要他們痛哭認罪悔改歸向神,正如《撒迦利亞書》十二章所詳細預言的。

52

預表以色列人在大災難中悔改歸向神之後,被勾結敵基督的惡人誣告和陷害,卻仍然因信蒙神保守,不至動搖。

53

預表大災難期間,世上再沒有一個得救的義人;敵基督和他的同人其實是無神主義者,他們想要吞併以色列,神卻阻止他們,並且以色列民終於從錫安得救恩。

54

預表大災難期間,反對敵基督,躲藏起來的以色列人、遭到同胞出賣,向敵基督告密,但他們仍然相信神會保守他們,並報應那些惡人。

55

預表大災難期間,背棄聖約的以色列人與敵基督勾結,出賣信主的同胞.為此,神要追究他們的罪(參但11:32-34, 11:6-8),卻保守屬神的人。

56

預表大災難期間,寄居外邦的以色列人受到逼迫,但他們仍然有信心倚靠神,向神哭訴,相信神必定會拯救,仇敵必不能對他們怎樣。

57

預表大災難期間,以色列人逃避敵基督的追殺,藏在洞裡,忍耐等候災難過去,相信神的榮耀必從天上彰顯(主降臨,施行拯救),又使仇敵遭報。

58

預表大災難期間,敵基督的同人作惡多端,任意妄為,神最後卻打擊他們,使他們速速消滅;以色列人卻堅信神會主持公平報應,善有善報,惡有惡報。

59

預表住耶路撒冷的以色列人,遭到敵基督大軍圍困,他們卻有信心,相信忍耐等到「天亮」,主必及時從天降臨,拯救他們,使惡人遭報。

60

預表末世大戰中,以色列人好像被神丟棄、神卻借著大地震,及時保守他們脫離列國大軍的追殺,又與鄰近的亞拉伯人脫離關係。

61

預表以色列人在末後日子羡慕復活被提;但求神照應許賜產業給主基督,使他作王直到永遠。

62

預表末世大災難時,敵基督的同人想要以謊言拆毀以色列人對主基督的信仰,但他們默然等候神的救恩,彼此勸勉不要倚靠上流下流人和金錢,要堅定相信救恩的能力和慈愛都屬乎神。

63

預表分散世界各地的以色列人,常常渴望歸回聖殿親近神,認為神的慈愛比生命更好;但那些支持敵基督的人,終必滅亡。

64

預表敵基督和他的同人要設計謀害悔改歸主的以色列人,最後神叫他們的惡謀反而害到自己,眾人看見便害怕,信主的人看見就歡喜。

5.我們在這十四篇詩中,揀選了(第 51 53 555759606162、和 63篇)共九篇來研究。讓我們先來研究(第 51 篇)。根據這篇詩的標題:〔大衛與拔示巴同室以後、先知拿單來見他.他作這詩、交與伶長〕,我們相信是大衛自己寫上去的。因為除了大衛自己,無人敢、亦無人願意、將這樣的醜事加在以色列人認為最受敬佩的君王身上。大衛既然明白神所喜愛的祭,是「內裡誠實」和「憂傷痛悔的心」,他就不再介意公開自己的醜事,寫在這詩題上,注明自己犯了最卑鄙的罪,然後交與伶長(詩班長),讓詩班公開歌唱他的罪行,直唱到全世界所有讀《詩篇》的人都知道為止。

6.相信大衛犯了罪之後,不是立即就寫成這篇詩的。我們在《卷一》解釋(第 32 篇)那篇「訓誨詩」的時候,已經指出,大衛犯罪之後,有過一段很長的掙扎時間,所以他說:「我閉口不認罪的時候,因終日唉哼而骨頭枯乾。黑夜白日,你的手在我身上沉重;我的精液耗盡,如同夏天的乾旱。」(詩32:3-4)大衛一生沒有犯過其他甚麼大罪,所以他所說「閉口不認罪」,必定是指他與拔示巴行淫的事。其實他不是不認罪,拿單先知來責備他之時,他立即就向神認罪了。但這裡形容他掙扎不肯認罪,必定是指聖靈一直催逼他,要他公開認罪,讓全國人人都知道。因為他犯這罪,除了拿單先知知道之外,還有約押知道.日後,如果約押把這秘密公諸於世,他不但顯得更醜陋,神也不會接納他,以至他的家興起刀兵來報應他的時候,他的國就被人奪去了。因此,大衛掙扎了頗長一段時間,才寫成這(第 51 篇)「認罪詩」。這段掙扎時間到底有多長呢?根據《聖經》的記載,大衛與拔示巴行淫時所生的兒子死了之後,「大衛安慰他的妻拔示巴、與他同寢、他就生了兒子、給他起名叫所羅門(意思是「平安」,相信是指拿單先知所預言的「家中興起刀劍」到所羅門為止)。耶和華也喜愛他.就藉先知拿單賜他一個名字叫耶底底亞、因為耶和華愛他。」(撒下 12:24-25)我們相信,這時耶和華之所以喜愛他與拔示巴所生的所羅門,是因為這時大衛掙扎成功,終於肯公開認罪,寫成《詩篇》(第51篇),大大討得神的喜悅。但所羅門已經是拔示巴所生的第四個兒子了(代上3:5).意思是說,大衛最少掙扎了四五年時間,才寫成這詩。

7.大衛在這標題上,劈頭第一句就簡明地指出自己所犯的罪。這是個著名的故事,讀者必有所聞吧!原先大衛在逃避掃羅追殺的日子,一直能夠保守自己的靈性很好,生活也聖潔;但在進入耶路撒冷安頓下來,作全國之王、可以享榮華富貴的時候,他就鬆懈下來,犯了大罪。經文指出、當時大衛殺敗亞蘭人的大軍,與他們聯盟的諸王就來歸服大衛,大衛就以為今後可以安枕無憂了。所以經文說:「過了一年,到列王出戰的時候,大衛又差派約押,率領臣僕和以色列眾人出戰。」大衛自己卻「仍住在耶路撒冷」,沒有出戰。經文形容說:「一日,太陽平西,大衛從床上起來,在王宮的平頂上遊行,看見一個婦人沐浴,容貌甚美……。」(撒下11:1-2)意思是,大衛在耶路撒冷王宮裡無所事事、過著酒色財氣的夜生活,最少有一年時間。請看,睡到太陽平西才起床,已經將日夜癲倒了;起床後還沒有立即料理國務,竟跑到王宮的平頂上遊行,偷看婦女沐浴.這種生活實在是黴爛到極。他的軍民在外打生打死、他自己就在王宮裡縱欲黴爛,這樣的表現,豈是往日的大衛所為?讀者應該受到教訓,千萬要小心享樂安舒的日子;尤其是在極度忙碌之後,突然安頓下來、無所事事的時刻,情欲是最容易發作的。人被情欲所困擾,就像被鬼附一樣,做出最卑鄙、最污穢的事情出來。

8.大衛看見烏利亞的妻子拔示巴沐浴,於是就欲火攻心,以自己的王權召了拔示巴過來,與她行淫;又用卑污的手段,寫信給元帥約押、派拔示巴的丈夫烏利亞到戰場上最危險的地方去作戰,要借亞捫人的刀,殺死烏利亞。然後就名正言順地,娶拔示巴為妻。大衛以為他這樣行,神不知、鬼不覺;可是、神吩咐拿單先知來揭發他,指摘他。這是醜事.一般人犯罪、做出這樣的醜事,若被人揭發,很自然會反擊,和保護自己;不少君王更會將「莫須有」的罪名加在勸諫的人身上,殺人滅口。但是,大衛卻沒有這樣,反而立即認罪、痛哭悔改.並且寫成這篇認罪詩,不是只供自己個人私下懺悔用,而是交與聖殿的詩班長(伶長),讓詩班公開唱出自己的醜事,使全國上下人人都知道.甚至記載於《聖經》,讓日後幾千年、全世界每一個人都知道。這是最徹底對付罪、最誠實認罪的表現,是人類歷史中從來未有過的。神就看中大衛這種勇於誠實認罪悔改的表現,不但沒有厭棄他,反而稱他為「合神心意的僕人」。

9.大衛這篇認罪詩很寶貴,因為這篇詩幫助了無數罪人悔改歸向神、也帶出神赦免罪孽的大慈愛、和大救恩的真理──原來一個犯了這麼大罪的人,也可以不用獻上多少牛羊為贖罪祭,只須要存心誠實、認罪悔改、神就樂於赦免他。這一點是舊約時代,極不尋常的真理;同時也是新約時代,因信稱義,靠恩得救,最清楚不過的先例。這給我們看見神的大作為、大智慧.因為魔鬼以為成功試探大衛,叫他犯了這最卑鄙的罪,誰知,神卻借著這件事,不但叫大衛更愛神、更忠心服事神、更發明神的大救恩,而且還成為日後千萬聖徒悔改得救的借鏡.這正是「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羅8:28

 

引言:按神憐憫人的性情而求(51.1

神阿!求你按你的慈愛憐恤我、按你豐盛的慈悲塗抹我的過犯。

1.       這裡「慈愛」一詞,希伯來原文是“checed”,英文欽定本《聖經》將之譯為“mercy”有149次,譯為“kindness”或“lovingkindness”有70次。「慈悲」一詞,希伯來原文是“racham”,英文欽定本《聖經》將之譯為“mercy”有30次,譯為“compassion”有4次。由此可見,這兩個詞的主要意思都是「憐憫」,只不過前者形容神的「性情」,而後者形容神的「感情」而已。大衛這句話,是引用耶和華神向摩西宣告自己的名字和性情的話而說的。耶和華向摩西宣告說:「耶和華,耶和華,是有憐憫有恩典的神,不輕易發怒,並有豐盛的慈愛和誠實,為千萬人存留慈愛,赦免罪孽、過犯,和罪惡,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出34:5-6

2.       請讀者注意,當時耶和華介紹自己是「有憐憫…的神…並有豐盛的慈愛…」,所說的「憐憫」,就是大衛所用的「慈悲」字;所說的「慈愛」也與大衛所說的相同。這是說,神最主要的性情是「憐憫」,就是對軟弱的、貧乏的、犯罪的、悲哀的、受痛苦的、落在患難中的……人,產生極大的同情心,並且樂於施恩。大衛表示:「神阿!你既然介紹自己為有『憐憫』的神,就求你按你的『憐憫』來憐恤我;按你豐盛的『憐憫』來塗抹我的過犯。」當然,大衛對神有這樣的認識,是因為他很細心讀《聖經》。當他看到耶和華神這樣向摩西宣告自己的名字,就深深被神的性情「感動」,深深的記在心中。如果我們讀馬太福音,我們會發現,馬太兩次記載主耶穌講出自己的「性情」來,說:「經上說:我喜愛憐恤,不喜愛祭祀。這句話的意思,你們且去揣摩。我來本不是召義人,乃是召罪人。」(太9:13)「我喜愛憐恤,不喜愛祭祀。你們若明白這話的意思,就不將無罪的當作有罪的了。」(太12:7)而「我喜愛憐恤,不喜愛祭祀」這句話,卻是來自何西阿書六章六節.可見何西阿先知、主耶穌、和門徒馬太,都被這節經文吸引著。

3.       大衛不但求神「憐恤」他,還進一步求神「按豐盛的『憐憫』來塗抹他的過犯」.意思是、連「記錄在『案卷』中的『案底』也塗抹了」。按一般的情況來說,這樣的要求實在有點過份。但是大衛認為,神既然強調自己的「憐憫」是「豐盛的」,就大膽求神連「案底」也抹去。今天許多被法官判刑的罪人都明白,「留案底」是非常不幸的事,因為會妨礙日後許多正常的生活.例如移民出國、申請某種高尚的職業…等,都不會成功。然而,我們感謝讚美我們的主,主的寶血洗去我們的罪,就連案底也洗淨了。這是證明一個真理──「憐憫原是向審判誇勝。」(雅2:13

4.       大衛曉得按神的性情來認罪,是最智慧的,因為這是照神所喜歡的來求.神若不答應,神就好像「打自己咀巴」一樣了。大衛能這樣深入認識神的性情,因為他在「隱密處」與神有很深入的相交,成為神的「知己朋友」。所以大衛這篇認罪詩裡頭充滿了按神的性情來禱告的內容,這一點,容後我們再來詳談。

 

一、誠實認罪──四步驟:(51.2-51.6

1)      我知道錯了

51.2 求你將我的罪孽洗除淨盡、並潔除我的罪。51.3 因為我知道我的過犯.我的罪常在我面前。

1.從這裡開始,先有四個「求」,代表大衛「認罪的四個態度」。第一個認罪態度,大衛說:「求你將我的罪孽洗除淨盡……因為我知道我的過犯…。」請注意「因為」兩個字,是求神赦罪的「理由」。甚麼「理由」呢?簡單來說,大衛好像一個孩子來到父親面前,向父親說:「父親阿!原諒我,因為我知錯了。」在律法面前,「知錯」不是理由;在父親面前,「知錯」是一個很好的理由.因為所有父親對兒子所要求的,都是他們說一聲「知錯」,就樂於饒恕他們。就如約翰說:「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壹1:9

2.有一點很奇怪的,就是「求你將我的罪孽洗除淨盡、並潔除我的罪.」這兩句平行句,其中「洗除」、「淨盡」和「潔除」三個詞,在原文都是加上「命令語氣」的。當然,任何人都不能「命令」神,何況大衛還犯了大罪呢?因此,我們只能理解,大衛是以「兒子的身份」,逼切地向父親呼求。也許口語化一點的譯法,可以理解這命令式的語氣──大衛逼切地向父親痛哭呼求說:「爸爸阿!我的罪好污穢呀!洗淨我、洗淨我,因為我知錯了。」是的、真心認罪的人,必定看見「罪」極其污穢、心情是何等焦急,想要洗乾淨這污穢.因為這污穢使他與神隔開,無法親近神。

3.大衛說:「我的罪常在我面前」,意思是強調自己真的知錯。這句話,希伯來原文直譯英文為“my sin (acts) against me continually”.意思是,我的罪一直針對我。相信這是指大衛的性欲一直困擾著他,叫他常常失敗.所以他在下文表示:「我是在罪孽裡生的.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意思是,「性欲」叫他跌倒犯罪,是與生俱來的問題。下文詳解。

 

2)      你責備得對

51.4 我向你犯罪、惟獨得罪了你、在你眼前行了這惡、以致你責備我的時候、顯為公義.判斷我的時候、顯為清正。

1.在此、大衛表示:「我向你犯罪,惟獨得罪了你」.意思正與上文所說,這罪使他與神隔開相同。大衛感到這罪有兩方面的作用,一方面是「常在他面前」,意思是常指控他;二方面是「向神犯罪,得罪神」.這是說,「罪」站在大衛與神的中間,將他們隔開。大衛認為自己犯罪,是「向神犯」、是「得罪神」.可見他犯罪之前、心中出現過很厲害的掙扎,聖靈在他心中提醒過他.只是大衛勝不過罪的引誘,結果抗拒了聖靈的警告、而揀選犯這罪。所以他感到「在神眼前行了這惡」,意思是,他知道神眼巴巴地望著他,他還是不顧一切地去犯這罪,實在很嚴重地得罪神。這樣的形容是表示真心悔改,真心知道自己錯在那裡。筆者認為,許多人表示自己「真心信耶穌」,因為信之時有「認罪悔改」.可是,當進深一步問他怎樣認罪之時,就發現他只是承認自己做錯事,對不住自己的良心;並沒有感到「向神犯罪,得罪神」的觀念。這樣認罪,是未能叫他的罪與主耶穌釘十字架連上關係,因為不知道自己得罪主,也不知道主的死原來是代替自己死,使他可以免去神的忿怒。讀者應該想起主所說的那個「浪子」,他回去向父親道歉之時,說:「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一個人犯罪,確實是得罪「天」,又得罪「人」這兩方面的。

2.既然得罪神,又得罪人.為甚麼大衛說:「惟獨得罪了你」呢?難道大衛犯這罪,不也得罪拔示巴,和她的丈夫嗎?我們查考「惟獨」這個詞,希伯來原文的讀音是“bad”,這是一個陽性名詞.它在英文欽定本譯為“stave”有37次(這字在我們中文《聖經》,全部譯為「杠」、或「杖」、或「棒」);譯為“branches”有3次(意思是「樹枝」,也與「杠」、或「杖」、或「棒」的意思相同);譯為“beside”有3次;譯為“alone”或“only”合共只有4次;譯為“strength”有2次;其他譯為“bars, each, except, beside him, like, themselves”各1次。由此可見,這字在這裡不應該譯作「惟獨得罪了你」,乃應譯為「頂撞你」才對。意思是強調得罪神的嚴重性。也許,我們將這句話譯得口語化一點,可以更明白。大衛說:「神阿!你眼巴巴的望著我,我仍然在你眼前做出這極其羞恥的惡事,我實在得罪你、頂撞你了!」

3.大衛又繼續說:「以致你責備我的時候、顯為公義.判斷我的時候、顯為清正。」這是指拿單先知奉神的名來,對大衛的指摘。大衛認為這指摘非常「公義」和「清正」,因為這是大衛自己判斷自己,神卻沒有照足大衛判斷自己的話來報應他。《聖經》記載的過程是這樣的.當時,耶和華差遣拿單去見大衛,拿單作了一個故事來請教大衛說:「在一座城裡有兩個人:一個是富戶,一個是窮人。富戶有許多牛群羊群;窮人除了所買來養活的一隻小母羊羔之外,別無所有。羊羔在他家裡和他兒女一同長大,吃他所吃的,喝他所喝的,睡在他懷中,在他看來如同女兒一樣。有一客人來到這富戶家裡;富戶捨不得從自己的牛群羊群中取一隻預備給客人吃,卻取了那窮人的羊羔,預備給客人吃。」大衛聽了這個案件,就甚惱怒,對拿單說:「我指著永生的耶和華起誓,行這事的人該死!他必償還羊羔四倍;因為他行這事,沒有憐恤的心。」大衛判斷這人「該死」,又認為他要賠償「四倍」(出22:1),意思是該受「四倍報應」。他完全不知道「這人」就是「他自己」。拿單對大衛說:「你就是那人!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我膏你作以色列的王,救你脫離掃羅的手。我將你主人的家業賜給你,將你主人的妻交在你懷裡,又將以色列和猶大家賜給你;你若還以為不足,我早就加倍地賜給你。你為什麼藐視耶和華的命令,行他眼中看為惡的事呢?你借亞捫人的刀殺害赫人烏利亞,又娶了他的妻為妻…。」

  拿單揭發完大衛的罪之後,就接續宣判大衛三樣報應,說:「你既藐視我,娶了赫人烏利亞的妻為妻,所以刀劍必永不離開你的家。…我必從你家中興起禍患攻擊你(這是第一樣報應);我必在你眼前把你的妃嬪賜給別人,他在日光之下就與他們同寢。你在暗中行這事,我卻要在以色列眾人面前,日光之下,報應你。」(這是第二樣報應)大衛聽到這樣的宣判,就對拿單說:「我得罪耶和華了!」拿單聽到大衛認罪,又立即再宣判說:「耶和華已經除掉你的罪,你必不至於死。只是你行這事,叫耶和華的仇敵大得褻瀆的機會,故此,你所得的孩子必定要死(這是第三樣報應)。」

4.研究神借著拿單給大衛的宣判,是公義和清正的。首先,大衛給自己判決說:「行這事的人該死」。不過,因為大衛立即認罪,神就吩咐拿單判決他「不至於死」(這是何等快速的饒恕!)只是他所得的「孩子必定要死」而已。一來、這孩子是在罪孽裡生的,所以應該死;二來,按古時的觀念,大衛犯罪,由他的兒子來替他贖罪,是合理的(參彌6:7)。筆者不是說,可以「因父殺子」.律法定規「不可因數殺父,也不可因父殺子.凡被殺的都為本身的罪。」(申24:16)筆者乃是說,古時人們對「兒子」的觀念,認為「兒子」是代替父親繼續生存下去的、是父親的延續.因此,父親死時將一切產業都留給兒子.如果神咒詛一個人,也會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出20:5)。按兒子的肉體來說,他代替父親死了,因為他的肉體是父親所生的;按兒子的靈魂來說,神不會要他承擔父親的罪而受地獄的刑罰,各人要為自己的罪、在地獄裡受不同程度的刑罰。但按肉體來說,《聖經》認為惟一最有效的「贖罪祭」,就是「獻上自己的兒子」(參詩40:6, 比對來10:5).為此,基督為大衛獻上自己為贖罪祭,是最適合的,因為基督是大衛的後裔(原文也是兒子)。

5.大衛又判決自己該受「四倍報應」。大衛殺了「一個」烏利亞,神報應他,叫拔示巴為他所生的第一個孩子死;之後,大衛的長子「暗嫩」,因為姦污了押沙龍的親妹,又被押沙龍所殺(撒下13:28-29);後來「押沙龍」叛變,又為約押所殺(撒下18:15);最後、大衛另一個兒子亞多尼雅自立為王,大衛聽見,卻立所羅門為王.結果亞多尼雅做王不成、還敢托拔示巴向所羅門王求得著服侍大衛的童女亞比煞為妻,所羅門就因此將他殺了(王上2:13-25)。這樣,大衛共死了四個兒子,得到足足的報應。至於大衛與烏利亞的妻子拔示巴行淫,神卻讓押沙龍在光天化日之下、與大衛「十個妃嬪」同寢(撒下15:16, 16:22)。大衛「藐視耶和華的命令」,神卻報應他,讓押沙龍「藐視大衛的命令」,因而起來謀反背叛他;又讓「示每」起來咒駡大衛,用石頭砍大衛(撒下16:5-13),這些都是足足的報應。

6.本來,這些報應足可以毀了大衛的一切,但因為大衛肯徹底認罪、堅持愛神、一生不再因性欲而犯罪.即使到了年老時,身體虛弱、「雖用被遮蓋,仍不覺暖」;他的臣僕就為他物色一個極其美貌的一個童女,名叫「亞比煞」,伺候他、奉養他、睡在他的懷中,他卻沒有與她親近(王上1:1-4)。所以,這些報應完全沒有影響他的王位、也沒有影響他稱為「合神心意的僕人」。他以後寫的詩篇,和為神所作的一切工作,還是非常討神喜悅。對於「愛神的人」,神能叫萬事都互相效力,連咒詛性的報應,也能叫他得益處。

 

3)      我的罪很深

51.5 我是在罪孽裡生的.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

1.        或問,大衛怎知自己是「在罪孽裡生的」,又怎知「在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呢?答案很明顯,大衛的意思是指、從自己出生以來就常常經驗到「性欲」的困擾,叫他情不自禁而犯罪。大衛思考這「性欲」的根源,認為它是從娘胎生出來的,所以他說:「我是在罪孽裡生的.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

2.「性欲」本來是神所造,叫夫妻在愛中交合而生兒育女。因此、性欲用得對是好的。但是、自從始祖犯了罪,立即感到自己赤身露體,非常羞恥,不敢見神的面。研究這種「赤身露體的羞恥感」,極可能與「失去榮光」有關.因為神照著自己的形象樣式造人,而神的形像本是「光」(約壹1:5),所以相信始祖犯罪之前,應該是全身發光的。主耶穌在大馬色路上,以「大光」向掃羅顯現;《聖經》又形容:「主若顯現,我們必要像他、因為必得見他的真體。」(約壹3:2).所以,將來主在極大的榮光中顯現,聖徒復活被提之時,既然在空中與主相遇,聖徒所得著的榮耀身體,也必定像主一樣發光無疑。《但以理書》預言指出,將來「智慧人(復活)必發光,如同天上的光;那使多人歸義的,必發光如星,直到永永遠遠。」(但12:3)所以人與神會面,感到羞恥、是因為全身失去榮光;像人與人見面,感到羞恥、也是因為沒有遮體的衣服。

3.夫妻交合之時,是二人成為一體,等於二人共同承擔羞恥感,所以雖然赤身露體、也不至羞恥。再者、由於「交合的事」,與「糞便之處」有關,於是「羞恥感」又與「污穢感」拉上關係。神故意用「污穢」來形容罪;用「聖潔」(原文含有“separate”「隔開」的意思)來形容神.為要教導屬神的人分別為聖,遠離罪惡,如同遠離糞便和污穢一樣。所以性欲的罪叫人產生羞恥感、和污穢感最強。當一個人思想淫亂的事,從而動眼(戀看性感的婦女,或色情的圖片)、動手(手淫,或以手觸摸異性),主耶穌就認為他已經在心裡犯了姦淫(太5:28-30)。相信大衛認為自己從出母胎以來,常常在性欲上經歷到失敗,是指他犯手淫、犯眼淫。

4.我們研究保羅所形容的「一根刺」(林後12:7-10),它有如下八個特徵:

1)肉體有一根「刺」,平時並沒有甚麼感覺,一旦碰到它,就立即感到「痛楚」;

2)保羅認為這根「刺」會叫他有可能犯罪,因為是出於「撒但的攻擊」;

3)但神准許撒但對保羅常常作出這樣的攻擊,因為知道保羅會有能力勝過;

4)這根刺叫保羅的肉體長期落在軟弱中,常常帶來若隱若現的罪咎感;

5)保羅認為,神准許這根刺存留,其中一個目的,是叫保羅不要過於自高,因為他也會偶然有失敗的時刻;

6)保羅三次求過神,神也沒有答應將這根刺除去,這根刺一直跟著保羅、直到死那一天;

7)但保羅認為,這根刺不會叫他全然跌倒,因為每次他都可以靠「恩典」重新起來,勝過這根刺帶來的痛若;

8)這根刺是甚麼,保羅感到不便直接講出來。

綜合以上這八個特徵,筆者認為這「根刺」很可能是指「性欲的困擾」.這也是他在《羅馬書》第七章所形容、「心中的律與肉體的律交戰,叫他作自己不願意作的事」所產生的痛苦。(羅7:18-25

5.「性欲」的問題,自古以來,困擾著每一個人.只不過各人的嚴重性不一。一般來說,性思想、性觸摸、觀看性圖畫…,都可以叫人的性欲漸漸高起來,男人的情況比女人嚴重得多。而且性欲越放縱,就培養得越強,叫人失去自由.甚至性欲可以強到叫人性變態、暴露狂、性虐待狂、姦淫、強姦、獸奸、同性戀、戀童僻……精神病、殺人狂、自殺、被鬼附…等可怕現象。性放縱的人,許多時候還嫌自己的性欲不夠強,於是就到處尋覓服食更有效的性興奮劑,加強自己的性欲,叫自己更野性、更不受控制。然而,主耶穌警告屬神的人、說:「我告訴你們、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他犯姦淫了。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丟在地獄裡。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下入地獄。」(太5:28-30)主論到「姦淫」,特別指出「淫念」先從「手」和「眼」開始,因為這是最容易犯的,示意要我們及早堵截淫念,越早越好.免得放縱過一次、兩次、三次之後,淫念就變得越來越難以控制,不可收拾。

對付淫念的方法,消極方面是「恨、狠、絕」,如同「剜眼、砍手」那麼狠和絕。當然,主的意思不是真的叫人將自己的眼睛剜下來,或將自己的手砍下來,因為淫念不是在眼和手裡頭,乃是在人的心裡。主耶穌之所以叫我們「剜眼、砍手」,意思是叫我們恨淫念,以狠和絕的手段來對付它。

積極方面是「追求更寶貴、更有價值、更吸引人、更榮耀的目標」.例如保羅說:「你要逃避少年的私欲,同那清心禱告主的人追求公義、信德、仁愛、和平。」(提後 2:22)意思是,不只是消極的「逃避」,更重要是積極的「追求」;而且與清心禱告的人一同追求.意思是、不要給自己太多私下想入非非的時間;交朋友也要交一些同心禱告的人。人若有了更寶貴、更高價值的追求,那些低賤污穢的事,就自然地脫落下來了。例如要追求「公義(對事、要做得對)、信德(對神、要更深認識)、仁愛(對人、要更多捨己)、和平(對人際關係、要更和睦)。」這樣全面的關係都聖潔,放縱性欲的污穢和卑賤的事,就會自然離開我們了。

只是,我們要明白,「性欲」原是為婚姻生兒育女的需要而有的,所以也會一生跟著我們,永遠不會斷絕。今天我們勝過了,並不擔保永遠勝過.就如保羅三次求過主,將那根「刺」除去,主都沒有答應一樣。所以,甚麼時候我們的靈性軟弱,它又有可能強起來,再勝過我們。不過,如果我們一時軟弱而失敗,我們還可以「靠主的恩典勝過它」.意思是向主認罪,主會有赦罪之恩為我們存留。但是、千萬不要將主的恩典當作放縱情欲的機會,變本加厲地犯罪,若是這樣,就證明這人不是真心信主的,是未得救的了。

6.不少神學家引這節經文來證明「原罪」,認為「大衛在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這罪絕對不是大衛自己犯的,乃是他父母、和父母的父母,以至祖宗亞當和夏娃所犯的,所以稱為「原罪」。筆者認為,處理這「原罪」的問題要特別小心,因為天主教之所以離經叛道,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接受了古教父奥古斯丁「原罪的理論」,認為嬰孩既然一出生就有了「原罪」,而他還未曉得信主,這時就應該趕快用「聖水」為他行「灑水禮」,叫他靠這聖禮得救,不然他若在這個時候死了,就要下地獄。自從奥古斯丁發表這「原罪論」之後,不久、整個歐洲每一個人一出生,就受了洗,使歐洲陷於千年黑暗時代中,沒有福音.因為人們以為、嬰兒洗禮已經叫他們得救了,無需要再傳福音、信福音。從此,天主教就生出各種各樣的敗壞,和錯謬的道理來。到宗教改革時代,基督教不斷研究「原罪」的問題,就有人起來反對「原罪」的說法(諸如美國大奮興家「芬尼」…等).理由是、如果從祖先遺傳下來的原罪,真的叫人落地獄,這就違反了「不可因數殺父,也不可因父殺子;凡被殺的都為本身的罪」這大原則(申24:16)。再者、《聖經》由始至終,提及神審判人的經文,都一致地指出,神要「按各人所行的,報應各人」;從來沒有按「原罪」、或按「父母的罪」來審判人。但是,反對「原罪」的神學家仍然未能完滿地解釋,「在我母親懷貽的時候,己經有了罪」、「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羅5:12)這一類的經文。其實、只要我們明白,人的肉體是由父母生的;人的靈魂是由神所生的(參來12:9),問題就解決了.從父母生的肉體,當然遺傳了父母的「罪」,這是遺傳學所證明的;這也是為甚麼嬰孩一出生,就落在咒詛和死亡的轄制之下。但人的靈魂是由神所生的,神不可能將「原罪」遺傳給人,不然,神就是罪的根源了。所以剛出生的嬰孩,在未出於自己的主意去犯第一件罪之前,他的靈魂是潔淨的、是沒有「原罪」的,用不著為他灑聖水來救他。所以主耶穌要人回轉像嬰孩;又說:「在天國裡正是這樣的人。」

7.話說回來,大衛所說「我是在罪孽裡生的,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這句話,絕對不能按字面來解,更不應看為一種「神學信仰」的根據.因為他在母親懷胎的時候,根本上就沒有任何知識和記憶。他之所以這樣說,只表示從小就經歷到性欲困擾的痛苦。但這痛苦,必然是在他漸漸長大,到了發育時期才開始經歷到的;發育期之前,他對性欲的意識,幾近於零。但在願意徹底認罪的大衛來說,他推想性欲的根源,應該是與生俱來的,所以才認為「在我母親懷貽的時候,就有了罪。」

 

4)      我誠實認罪

51.6 你所喜愛的、是內裡誠實.你在我隱密處、必使我得智慧。

1.大衛犯罪之後,先在拿單先知面前痛哭悔改,然後跑到自己的「隱密處」,單獨面對神,在神面前再有許多痛哭、自咎、後悔、認罪、默想、查考《聖經》、向神求問…等行動和思想,為的是要明白,為何自己這一次會跌倒到這麼嚴重的地步?怎樣才可以得到神徹底的饒恕?摩西律法所指示的「贖罪祭」,究竟有甚麼意義?神為甚麼要人獻牛獻羊來贖罪?究竟神設計這些贖罪祭,原意是甚麼?其中有甚麼奧秘,是一般以色列人所忽視的?

2.啊!親愛的讀者,「隱密處」是何等重要的地方!「隱密處」能恢復我們與神的關係,因為我們在「隱密處」可以向神傾心吐意;可以使我們的靈魂蘇醒;可以使我們從世俗的憂愁中、轉過來變成為依著神的意思憂愁;可以使我們得智慧……。試問世上有那一個人從來不犯罪的呢?但那些肯到「隱密處」來與神單獨會面的人,神就會將他們從罪惡中解救出來。也許魔鬼會對你說,你既犯了這麼卑鄙的罪,你還敢去見神的面嗎?神公義的性情,必定會將你殺死的!不錯,神是公義的,但神也是慈愛的;他的公義與慈愛結合在一起沒有分開。所以當神的公義要殺死罪人之時,他的慈愛卻叫耶穌基督來代替罪人死。因此、我們雖然犯了罪,仍然可以靠著耶穌基督來到神面前親近他。只是這一點、在舊約時代鮮為人所知.大衛能在「隱密處」得智慧、得神的啟示,證明神沒有厭惡他,仍然愛他,接納他。

3.大衛靠著所得的智慧,向神禱告說:「……你所喜愛的,是內裡誠實。」這是說,大衛所謂得著智慧,是瞭解神性情的智慧。他知道神最喜愛「內裡誠實」,所以他就勇於「公開認罪」,寫成這篇詩,交與伶長,讓全國的人都知道他的醜事。新約時代、那些研究《聖經》的「文士」,和那些熱心律法的「法利賽人」,並在聖殿裡事奉的「祭司」(大部份都是撒都該人),全部都沒有一個得救的.主要原因,就是「假冒為善」,即「內裡不誠實」。可見神最憎恨的就是「不誠實」。其實在神面前不誠實是最愚拙的;豈不知神是無所不知的嗎?神既然早已知道一切,為甚麼還要隱藏呢?再者,不誠實也是對神一種侮辱,因為以為神是瞎眼的、無知的……。

4.主耶穌向那個撒瑪利亞婦人說:「婦人,你當信我。時候將到,你們拜父,也不在這山上,也不在耶路撒冷。……時候將到,如今就是了,那真正拜父的,要用心靈和誠實拜他,因為父要這樣的人拜他。」(約4:23)請注意,一句「也不在耶路撒冷」,就將聖殿裡整套祭禮系統,包括祭司和聖殿的擺設,全部取消了。「真正拜父」和「父要這樣的人拜他」這兩句話又表示,從今以後,父只喜歡那些「內裡(即心靈)誠實」的人前來拜他,因為父看這樣的敬拜才是「真正的敬拜」。父不再喜歡人用舊約的祭禮來拜他,因為人們存心不誠實,敗壞了舊約整套祭禮的原意和設計。以色列人不認識神的性情本是「誠信真實」(啟3:14, 19:11),所以不知道「內裡誠實」的重要,也不知道父要這樣的人拜他。

 

二、求潔淨罪孽──四角度:(51.7-51.9

1)      求醫治──我就乾淨

51.7 求你用牛膝草潔淨我、我就乾淨.

1.我們討論完了大衛「四個認罪態度」.從這裡開始,大衛再作出「四個求」,就是「從四個角度來求赦罪」。讀者可以從這一點看到,大衛認罪一點也不馬虎.因為他在「隱密處」有許多思想、許多懺悔、得著許多智慧。

2.大衛第一個角度看罪,是看見自己犯罪的「本來面目」,像「長了大痲瘋」那麼污穢。所以大衛禱告說:「求你用牛膝草潔淨我….」原來舊約時代,「牛膝草」是祭司們用來蘸血,灑在不潔淨的人身上,使他們潔淨用的(利14:1-9)。例如長大痲瘋的人,一旦得到痊癒,就要將身體給祭司察看.祭司要為他宰一隻鳥,將血流到一個盛有活水的瓦器裡;然後再用一隻活鳥,連同牛膝草、香柏木、和朱紅色線,蘸於血中,灑在這人身上,然後才宣佈他痊癒了。現在大衛求神用「牛膝草」來潔淨他,意思表示,自己犯罪的「本相」好像長了大痲瘋那樣難看。大痲瘋病有兩種,一種發於外,叫患者的身體,尤其是面部,出現許多潰爛和流膿的腫塊,手指也扭曲了,非常痛苦難看;另一種發於體內,痲瘋菌蠶食了他的神經線,叫他失去知覺.因此,患者滿身都是傷痕,許多手指腳指折斷了,鼻子歪了、耳朵爛了、他都不知道.因為感覺不到。《聖經》用大痲瘋病來形容一個罪人,在神面前被看為不潔,不得親近神.因為他的本相非常可憎難看,這樣的形容確實非常貼切。如果一個罪人連自己的本相也看不見,他真是瞎了眼!

3.一般人犯罪,總是喜愛「掩飾」自己;大衛卻在神面前盡力「揭發」自己。掩飾自己的人、只能看見自己的「面具」;揭發自己的人,卻能看見自己的「本相」。以色列人有一個習慣,每當向神表明自己,總是喜愛「撕裂衣服」,表示自己內心向神是赤露敞開的,並沒有半點隱暪。但日子久了,這種習慣漸漸變成虛偽的做作,因此神就對他們說:「你們要撕裂心腸,不撕裂衣服。」(參珥2:13

 

2)      求洗滌──我就雪白

求你洗滌我、我就比雪更白。

1.大衛用第二個角度來形容自己的罪、說:「洗滌我,我就比雪更白。」這句話表示,想到自己的罪好像「朱紅」那麼深色,很難再變為「白」。古時的漂布技術不像今天那麼進步,顏色深一點的汙積,都無法漂白,何況染了「朱紅色」?但是大衛說:「…我就乾淨…我就比雪更白」.意思表示、他對神的性情充滿信心,知道神還有奇妙的赦罪恩典,可以洗滌他的罪,使他潔白如雪。大衛之前,未曾有過犯罪的人求神洗淨他、使他變得比雪更白的,因為以為不可能;大衛是《聖經》中第一個向神這樣求的人。以後,我們才看見《以賽亞書》這樣記載說:「耶和華說,你們來、我們彼此辯論.你們的罪雖像朱紅、必變成雪白;雖紅如丹顏、必白如羊毛。」(參賽1:18

2.其實,神用甚麼來洗滌人的罪呢?大衛只知道牛羊的血斷不能除罪(來10:4),此外,他一無所知。但大衛相信,神既然教導人獻牛羊為贖罪祭,總有一種奇異的贖罪祭為人預備,真正有效地贖去人的罪。大衛就是憑著這樣的信心向神求,神就將他的信心,接駁到千年後、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奇異救恩」,用主的血洗淨他的罪。所以《啟示錄》記載,到復活的時候,所有義人都是「用羔羊的血、把衣裳洗白淨」的(啟 7:14)。

3.一般人犯罪,總喜愛「掩飾」自己;大衛在「隱密處」得到智慧,知道越徹底「露暴自己犯罪的本相」,神就越樂意徹底「潔淨」他,使他潔白如雪.。神不像世人,發現別人犯罪的本相,就歧視他;神反而欣賞罪人肯誠實認罪,多過憎恨他所犯的罪。

 

3)      求喜樂──我就踴躍

51.8 求你使我得聽歡喜快樂的聲音、使你所壓傷的骨頭、可以踴躍。

1.大衛用第三個角度來形容自己的罪──「裡頭骨折、沒有力量」。在這裡,大衛求神使他「得聽歡喜快樂的聲音」,一方面表示他內心感到很痛苦,連聽到快樂的聲音也不覺得快樂;靈裡面完全失去能力,無法站起來.好像裡頭的骨都折斷了一樣。本來、自己因為犯了罪而失去喜樂,是活該的;因為做過這麼卑鄙的事而失去能力,是必然的.但大衛竟然還求神恢復他的喜樂和能力,這樣求,豈不是十分奇怪嗎?試問,世上那裡有一個罪犯會這樣求法官的呢?即使是兒女做錯事,向父親求原諒,也沒有這樣求的!但大衛認識神的性情,知道這樣求,神也會答應,不會「太過份」。

2.再者、「求你使我得聽歡喜快樂的聲音」這句話又表示、罪在大衛裡面,使他屬靈的耳朵「聾」了;「使你所壓傷的骨頭可以踴躍」這句話又表示,罪在大衛裡面使他屬靈的腿「跛」了。這是「屬靈的殘廢」,叫他無法再讚美,不能再事奉.因此他感到十分痛苦。可是他不甘心這樣「聾」,也不願這樣「跛」。他求神使他完全恢復過來,使他重新有喜樂和能力。他相信,只要神肯答應徹底地洗淨他的罪,叫他內心不再有「自咎感」,他才能有真誠的喜樂寫《詩篇》,和讚美神;他才能有真正的能力站起來,可以踴躍事奉神。這樣的信心,都是因為他深深地認識神的性情的緣故。親愛的讀者,當你知道自己屬靈的耳朵聾了,你行道的腳跛了,你會不會像大衛那樣來到神面前求?許多人卻認為聾了,聽不見聖靈責備的聲音,反而樂得清閒;跛了,用不著他來事奉,反而覺得輕省!這種樂於「屬靈殘廢」的心態,是因為不認識神,也不認識自己。

 

4)      求不看──我就無罪

51.9 求你掩面不看我的罪、塗抹我一切的罪孽。

1.大衛用第四個角度來形容自己的罪──「不敢面對神」。這裡所說「不看」、和「塗抹」,表示大衛知道自己犯罪,已經成了一個不能挽回的「事實」、一個記錄在歷史、記錄在人心、記錄在神案卷上、永遠不能磨滅的「事實」.所以大衛求神「不要看這些記錄」、要「塗抹這樣的記錄」。噢!事實就是事實,怎可以將這些事實取消呢?怎能將犯罪記錄刪除呢?難道求神「失憶」不成?奇妙的地方就是在這裡了,在人不能,但大衛相信,在神仍然能,因為神有豐盛的慈愛!如果神肯「掩面不看」,就等於從神的案卷上「塗抹」了他犯罪的記錄。這樣求會不會太過份呢?!一個渺小的大衛犯了罪,卻要求至高至聖的神限制自己的自由──掩面不看──這是甚麼話呀?!但是、奇怪極了,神卻喜悅大衛這樣求,因為這樣求、表示大衛是神的「嬌嬌兒」,是神的「心上人」。

2.筆者記得有一次,我那個三歲大的小女兒做錯事,被媽媽責罰,她表示知道錯了.她哭得很利害,於是我就上前去安慰她,勸她不要哭。她卻不肯受安慰,還是繼續哭。我問她為甚麼還要哭?她竟然說:「媽媽的樣子很凶,你去叫她不要這樣望著我,我才不哭!」結果內子不望她了,她還是哭。我又問她為甚麼還要哭?她竟然得寸進尺地要求說:「你去叫媽媽笑一笑我才不哭!」結果內子要將忿怒的面變為笑面,她才不哭!

 

三、求恢復事奉──四步驟:(51.10-51.17

1)      求重造新心靈──不要離開我

51.10 神阿!求你為我造清潔的心、使我裡面重新有正直的靈。〔正直或作堅定〕51.11 不要丟棄我、使我離開你的面.不要從我收回你的聖靈。

1.我們討論完了「四個角度求赦罪」。從這裡開始,我們又再進一步討論大衛向神作出「四個求」,就是「按四個步驟來求神恢復他的事奉」。大衛先求神為他「造清潔的心」、使他裡面重新有「正直的靈。」這樣的求非常有智慧,因為要徹底解決問題,必須從「心」和「靈」著手。靈裡面出現問題,一切事奉就完了。事奉不單單用手、用口,這麼簡單,更要用人的心靈和誠實,這是今天傳道人不能不注意的。大衛犯罪,心靈污穢了,他求神「潔淨」他,這樣求已經過份了一點.現在還進一步求神為他造「正直的靈」,意思表示:「神啊!我犯了罪、以至敗壞了自己的心靈.這樣的心靈不能事奉你,不如為我再造一個全新而清潔的心靈可以嗎?神阿,你知道、有了一個全新的心靈,日後為你說起話來、才可以理直氣壯!」按常理,這樣求豈不是更加過份嗎?但是大衛知道,神確實會有這樣的奇異恩典,所以才敢於這樣求。大衛認為,求神「潔淨」他的心靈,只是為針對「過往」犯罪的記錄;求神為他「重新造一個清潔而正直的靈」,是為「將來」事奉的需要。親愛的讀者,你會像大衛這樣相信嗎?保羅印證了大衛這樣的信心,因為他說:「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林後5:17)大衛這個寶貝的信心,使他有能力再站起來事奉神,繼續被聖靈感動、寫作許多極其寶貴的詩篇,被聖靈選為耶穌基督永遠作王的預表,他的國能存至永久。日後,人們雖然還會記得大衛犯過可恥的罪,卻沒有一個人會認為他所寫的《詩篇》不能載入《聖經》正典,更沒有一個人會懷疑神收回他的應許,不再從他的後裔中興起基督。

2.細心讀大衛這篇詩,我們發現第十一節出現兩次「不要…」的字句──「不要丟棄我,使我離開你的面;不要從我收回你的聖靈。」言下間、這兩個「不要…」將大衛內心認為最懼怕的兩個刑罰說出來了。這兩個「不要」,好像一個做錯事的孩子,大聲對媽媽說:「媽媽呀,不要打我、不要打我!」大衛就是用這樣的心境向神哭求說:「不要丟棄我、使我離開你的面,不要從我收回你的聖靈。」大衛知道、能否「得見神的面」和能否「得著神的靈」,是生死關鍵;其他任何刑罰都不重要。筆者相信,大衛寫到這裡,一定哭得最利害,懇求爸爸不要趕逐他,不要丟棄他一樣。筆者記得有一次、在路上看見一個婦人,非常忿怒地責打她的孩子,孩子拼命喊著說:「媽媽呀,不要打我、不要打我!」那個女人氣忿忿地對他說:「好呀!我不打你.你走吧!從今以後不要再做我的兒子了,你去做乞兒吧!」那個孩子立即抱住媽媽的腿,大聲喊著說:「媽媽呀!你打死我,我都不走呀!」在這個兒子看來,被媽媽打並不重要,若被媽媽趕逐離開媽媽的面,那才是最可怕的刑罰。大衛呼求神「不要…不要…」,正是這個意思。親愛的讀者,人間的父母尚且不會離棄肯認錯、肯悔改的孩子,何況我們在天上的父,他豈不更因為大衛出於「親情」的呼求、而悅納他嗎?

3.「不要使我離開你的面」:這是大衛第一個最懼怕的刑罰。相信大衛一定想到「該隱」這個殺人犯,神刑罰他,叫他「離開神的面」.該隱就對神說:「我的刑罰太重、過於我所能當的。你如今趕逐我離開這地、以致不見你面.我必流離飄蕩在地上、凡遇見我的必殺我。」(創4:13)該隱認為他的刑罰「太重」,是因為以後「不得見神的面」。其實,始祖亞當夏娃犯罪,神早已趕逐他們離開神的面.如今神再趕逐該隱「離開神的面」,連「獻祭間接親近神」的機會也取消了,豈不等於「雙重趕逐」嗎?怪不得該隱認為「刑罰太重」。大衛想到自己殺死烏利亞的罪,與該隱殺死亞伯的罪相同.因此懼怕神怎樣刑罰該隱,也怎樣刑罰他。

4.親愛的讀者,神定規始祖犯罪「的日子必定死」,其實他們犯罪的那日子,神將他們趕逐「離開神的面」.這就使我們明白,神給「死亡」下一個定義,就是「被趕逐離開神的面」。如今該隱「被雙重趕逐離開神的面」,連獻祭間接親近神的機會也取消了,就等於「永死在地獄裡,永永遠遠離開神的面,永永遠遠與神隔絕了」。為此、大衛懇求神說:「不要丟棄我,使我離開你的面。」意思是說:「我雖然像該隱犯了殺人的罪,理應與該隱同受刑罰.但是那刑罰太重了,神啊!你既是有豐盛恩典的神,可不可以求你不要將我丟在地獄裡,如同垃圾一樣呢?(按:『地獄』在原文原是耶路撒冷城外的『欣嫩子穀』,是城裡的人出到城外倒垃圾的地方.主耶穌借用這個地方來形容靈界所有犯罪、變成無用的靈體,如同垃圾一樣被拋棄。)神啊!求你不要趕逐我如趕逐該隱一樣,以致永遠失去悔改得救的機會!!」大衛和該隱都看「離開神的面」是過重的刑罰.今天許多基督徒卻常常無緣無故地離開神,為一點小事就不靈修、不禱告;為遷就一個朋友、就不參加崇拜….這種行為,豈不等於「自我放逐、離開神的面」嗎?要知道、「被趕逐離開神的面」就是「死」;反過來說、「與神更親近」應該就是「生命平安」!「天堂」之所以快樂,其實因為可以永永遠遠親近神;這也是保羅所說:「離世與基督同在,是好得無比」的福樂。

5.大衛在《詩篇》中常題到尋求神的面,以之為最快樂、最滿足。就如大衛說:「有一件事,我曾求耶和華,就是一生一世住在耶和華的殿中,瞻仰他的榮美,在他的殿裡求問耶和華阿,我用聲音呼籲的時候,求你垂聽你說、你們當尋求我的面。那時、我心向你說、耶和華阿,你的面我正要尋求。不要向我掩面.不要發怒趕逐僕人,…不要丟棄我,也不要離棄我.我父母離棄我,耶和華必收留我。」(詩27:4,7-9)又說:「至於我,我必在義中見你的面.我醒了的時候,得見你的形像就心滿意足了。」(詩17:15

6.「不要收回你的聖靈」:這是大衛第二個最懼怕的刑罰。筆者相信大衛說這句話之時,必定想到洪水之前那個犯罪的世代。《創世記》第六章指出、神之所以決定要用洪水來毀滅當時的世代,就是因為當時「神的兒子們看見人的女子美貌,就隨意挑選,娶來為妻。」意思是「信與不信的通婚」.於是耶和華說:「人既屬乎血氣,我的靈就不永遠住在他裡面了。」神的靈一離開那些「神的兒子們」,他們就全然滅亡,沒有一個可以進入方舟得救的.這使我們體會到,神的靈離開,帶來何等可怕的後果!

7.在此,我們必須交待一下,有一派「時代論」神學家,解釋《創世記》第六章所說,「神的兒子們看見人的女子美貌,就隨意挑選,娶來為妻」,是指著天使和世人通婚,結果生出上古那些「英武有名的人」。這些「英武有名的人」,他們解為「半天使半人的怪物」。理由是,約伯記也形容天上的天使在神面前侍立,說:「神的眾子來侍立在耶和華面前」(伯1:6)。筆者認為「時代論」派神學家這樣解釋,不能接納.因為:

1)約伯記所說的「神的眾子」,不一定指天使,也可以指著已經去世的聖徒。就如主耶穌說:「(神)說:『我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神不是死人的神、乃是活人的神。」(太22:32)意思當然是,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雖然肉體死了,但在神面前,他們仍然是活著的。按約伯說:「我知道我的救贖主活著,末了必站立在地上.我這皮肉滅絕之後、我必在肉體之外得見神。我自己要見他、親眼要看他,並不像外人。」(伯 19:25-27)這樣、約伯記所說的「神的眾子」,解為已經去世的聖徒,記載約伯受苦才有意義;若指天使,就與約伯和人類在苦難裡明白神的旨意,毫無關係了。

2)退一步來說,即使是指著天使而說,約伯記所形容的情景,很難與《創世記》洪水前的事拉上關係。一來、因為不同作者;二來、因為兩個作者屬於不同民族、不同時代、不同文化背境,於是兩人的用詞未必盡同;三來、《創世記》所記載的是地上的事,約伯記所記載的是天上的事,兩者不能混淆。

3)主耶穌指出:天使本來不分男女,不嫁不娶(太22:30).這樣、天使怎能娶人的女子為妻,與他們交合生子呢?如果天使可以與人結合生子,撒但和汙鬼都是犯罪的天使,那麼、世界各地豈不是出現許多「半人半鬼」的怪物嗎?

4)經文這樣說:「神的兒子們看見人的女子美貌、就隨意挑選、娶來為妻。耶和華說:『人』既屬乎血氣、我的靈就不永遠住在他裡面。……那時候有偉人在地上、後來神的兒子們、和人的女子們交合生子、那就是上古英武有名的『人』。」請注意,按文理,「神的兒子們」明明就是下文耶和華所說的「人」;而且,他們所生的子,也是「人」,完全不是半人半天使的怪物。

8.時代論派神學家之所以有這樣的誤解,因為經文表示「神的兒子們」與「人的女子」是相對的,於是就推想,以為是「天使」與「人」相對。其實他們沒有想到,「神的兒子們」與「人的女子」相對、應該是「信」與「不信」的相對。因為「神的兒子們」是指第五章所記載、塞特家譜中有以諾、挪亞等信主得救的人,他們都實實在在是神的兒子;連亞當也稱為「神的兒子」(路3:8)。但「人的女子美貌」、應該解為第四章所記載,該隱家譜出現的有名女子,例如大惡人拉麥有兩個妻子,一個名叫「亞大」(妝飾美麗的意思)、一個名叫「洗拉」(影兒的意思);還有他們的一個女兒、名叫「拿瑪」(可愛,或叫人喜悅的意思).他們都是惡人,都是不信的。《聖經》特別記載這些講究美麗、叫人看見就喜悅的女子的名字,豈不是特別要強調、他們就是經文所說、「…人的女子美貌」嗎?

9.人因為「屬乎血氣」,神的靈就決定不永遠住在他裡面.暗示當時信主的人、雖然有聖靈住在他們裡面,他們卻不肯依從聖靈而行──「不屬靈」;反而看見不信主的女子肉體美貌,就隨意愛上他們,與他們通婚,這是濫交行淫的行為──「屬血氣」.因此,神的靈十分傷心,感到住在這些人裡面沒有意思,於是就決定離開。神的靈一收回,神的兒子們就大大墮落,人在地上就「罪惡很大、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世界在神面前「敗壞,地上滿了強暴。」(創6:5, 11)結局就是洪水將全人類消滅。大衛深深體會到自己犯姦淫的罪,與洪水前那些「神的兒子們」所犯的罪相同,大大傷了聖靈的心,長期冷落住在他裡面的聖靈,過著屬肉體的放縱生活。大衛恐怕神會收回他的聖靈,他的結局就不堪切想了。人若失去聖靈,活著還有甚麼價值呢!

10.大衛又想到神揀選掃羅的事例.神曾藉撒母耳先知膏他為王,賜他一顆新心和新靈;又大大感動他,使他在眾先知中受感說話(撒上10:9-10)。可是後來掃羅犯了罪,神就收回他的聖靈,惡魔就進入掃羅裡面(撒上16:14),以致他糊言亂語,毫無理性地多次追殺大衛。然而,神的靈與大衛同在,不將大衛交在他手中,他就是天大本事,也捉不到大衛。到了最後,掃羅要去爭戰,無論藉任何途徑求問神,神也不理睬他。他就去求問一個交鬼的婦人,結果被鬼欺騙,死在非利士人手中。這一切,都是大衛最清楚不過的。因此,大衛深深知道,神的靈若離開他,他就與掃羅的結局相同──國度沒有了、應許取消了、想悔改也不變成可能了…….這樣的結局,非常可怕。

11.感謝主,今天我們因信主,聖靈就住在我們裡面、永遠不離開(約14:16)。保羅又指出、聖靈成為我們得贖的「印記」,成為「質」(弗1:13-14).意思是保證我們「一次得救、永遠得救」。但是、雖然如此,我們這樣蒙恩,也不可以看恩典為放縱情欲的機會,長期過著「屬乎血氣」的生活,傷聖靈的心。只怕我們若長期「屬血氣」而「不屬靈」,就代表我們根本上是假信主、還未重生得救、未有聖靈住在我們裡面。凡是真心信主的人,必有聖靈永遠住在他們裡面,他們是會凡事順聖靈而行的。讀者可以想像一下,聖靈在舊約時代被人冷落,他可以離開那些人;今天,聖靈住在我們裡面、永遠不離開,倘若我們不肯順聖靈而行,只隨從肉體的情欲而犯罪,你想、聖靈豈不是必須永遠陪著我們一同去犯罪、眼巴巴望著我們放縱情欲而被逼忍受下去嗎?始祖犯罪,神就趕逐他們離開他的面,為甚麼神還願意讓他的靈永遠住在不住犯罪的人裡面呢?恐怕那些長期犯罪,不肯屬靈的人,根本就是未得救、未有聖靈住在裡面的。在神性上、聖靈就是神自己;在內涵上、聖靈就是神的生命、神的能力、神的智慧和豐盛。換言之、有了神的靈就有了一切。大衛深深知道,他可以失去國家、失去全部財富、甚至失去自己的生命,但他絕對不能失去神的聖靈。

12.大衛這個禱告實在很智慧,他並不是求神不要叫他生病、不要叫他受苦、不要叫他死亡……;大衛摸到神的心,知道甚麼是最寶貴,甚麼是最可怕的.所以他求神「不要丟棄我,使我離開你的面;不要從我收回你的聖靈。」讀者有沒有因犯罪而被神懲治的經歷?當你被神懲治之時,你感到最痛苦的是甚麼?你是不是為「失去神的同在、禱告無法見到神的面、讀經聽不到神的聲音、生活感到與神距離很遠」而難過呢?

 

2)      求賜得救之樂──我教人歸向你

51.12 求你使我仍得救恩之樂、賜我樂意的靈扶持我.51.13 我就把你的道指教有過犯的人.罪人必歸順你。

1.大衛求神恢復他事奉的第二個求,就是「仍得救之樂」。這個求,與上文所求「造清潔的心、重新有正直的靈」、和「不要……使我離開你的面、不要收回你的聖靈」,在意義上相同,因為都是表示「仍得救」。只不過,上文所強調的是「有聖靈」;這裡所強調的是「有聖靈在人裡面工作」。大衛很怕自己不能得救,所以求神使他「仍得救」.但「得救」的證據何在?大衛認為,如果聖靈真的不離開他、真的叫他仍得救,他裡頭應該感到「有救恩之樂」,和「神以樂意的靈來扶持他」。

2.親愛的讀者,你得救了沒有?你若說:「我不太清楚,也不知道以甚麼準則來衡量自己得救與否。」當然、一個人得救與否,在道理上,要看他是否明白和接受「全備的救恩」,才能斷定.這一點,我們在此不詳論了;但在內心感受上,還要看他是否真心相信所明白的「全備救恩」,才能確定。因為「全備救恩」帶給我們永生的應許、神兒女的位份、復活的盼望、與神全面恢復關係、與神同享榮耀……等.如果我們真心相信,這些寶貴的應許必定會帶給我們極大的喜樂,作為得救的表現;相反、如果我們失去這救恩,結局就是永死、像垃圾一樣被丟在地獄裡,如果我們真心相信,這結局應該叫我們感到極度恐懼、極度痛苦才對。從「極度喜樂」「極度痛苦」,幅度非常之大,因此、對於一個真心相信的人來說,他清楚得救的感受是不會含糊的。大衛求神不要收回他的聖靈,然而,一個人怎知道神有沒有收回他的聖靈呢?大衛認為,看看自己裡頭有沒有「得救之樂」,就清楚了。

「得救之樂」也是出於「樂意的靈」,其中的「樂」字,在希伯來原文是“nadiyb”,在《聖經》中出現過28次,英文欽定本將之譯為“prince”有15次;譯為“nobles”有4次;譯為“willing”有3次;譯為“free”有2次;譯為“liberal”有2次;譯為“liberal things”也有2次.由此可見,「樂意的靈」,可以譯為「王子的靈」、「高貴的靈」、「自由的靈」.意思是,一個人清楚得救,必定會感到自己高貴像個王子一樣,又會感到自己裡頭不再被罪捆綁、行事為人的意願是自由的,不會被罪捆綁。

3.大衛知道、「喜樂」「意願」這兩個內心因素,是事奉最重要的動力.人若失去裡面的動力,人還能作甚麼呢!一個人在罪中失去「喜樂」,他的事奉就完了.因為「自咎感」會叫他無力,叫他提不起勁來;尤其是在傳福音的事工上、更是如此。他自己若仍然被罪捆綁,怎能向別人傳講釋放人脫離罪惡捆綁的福音呢?

主耶穌在猶太人會堂裡、向以色列人頌讀以賽亞書說:「主的靈在我身上、因為他用膏膏我、叫我傳福音給貧窮的人、差遣我報告被擄的得釋放、瞎眼的得看見、叫那受壓制的得自由、報告神悅納人的禧年。」(路4:17-19)之後,主說:「今天這經應驗在你們耳中了。」意思是,主之所以能「傳福音給貧窮人」聽,因為他活出豐盛的生命,叫貧窮人羡慕;主能「報告被擄的得釋放」,因為他能活出自由;主能「叫瞎眼的得看見」,因為他能看見屬靈層面;主能「叫受壓制的得自由」,因為他能活出得勝的生活;主能「報告神悅納人的禧年」,因為他是神,可以代表神悅納人──以上各點告訴我們,人活出甚麼、才能傳講甚麼。

因此,大衛求神使他仍得「救恩之樂」,他才能恢復傳講救恩的事奉。親愛的讀者,你試過因犯罪而失去喜樂嗎?你會為失去這喜樂而緊張嗎?人若為此而緊張起來,就證明他還十分重視與神的關係;但那些不打緊的人有禍了,因為證明他們的良心已經死透,連與神的關係完全斷絕了、也認為不值得緊張。

4.「救恩之樂」與「樂意的靈」原是相輔相承的,失去前者,後者也就隨之而失去。「樂意的靈」也是「自由的靈」,兩者合起來,才會產生「事奉的意願」。過往因為犯了罪,大衛感到自己的靈受捆綁、失去自由,所以不敢事奉、也無力起來事奉.連悔改也無力。這種苦況、也就是保羅在《羅馬書》第七章所描述的「痛苦人」。這人痛苦地喊叫,說:「我真是苦阿,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就在這時候,聖靈來了,聖靈用「責備」來加強他的自由意志,叫他醒過來.如同拿單先知前來責備大衛,使大衛能立即為罪痛哭一樣。一個人能為罪痛哭,就是恢復「自由意志」的第一步。雖然表面上看來,為罪痛哭、這種自咎感會叫人失去事奉的能力;但神的欣賞和赦免,會使他重新得著喜樂,恢復他的事奉。

5.大衛說:「…我就把你的道指教有過犯的人.罪人必歸順你。」意思是,當我知道自己「仍得救恩之樂」,又恢復「事奉的意願」之時,我指教罪人歸順你就有效了.神阿,那時、你得到的、不單是我一個人悔改,而是許多罪人悔改。大衛深知這樣的禱告必蒙垂聽,因為他知道神不願意一人沉淪,乃願意人人都悔改。親愛的讀者,犯罪的人本來就不配事奉神;但如果我們願意為神作失敗的見證,使其他同樣失敗的罪人也同樣願意悔改,神就認為我們還有用得著的地方。所以每一個基督徒都有一個責任去領犯罪的人歸主,就如主耶穌對彼得說:「你回頭以後,要堅固你的弟兄」一樣。我們為主作見證,不但作自己成功的見證,也要作自己失敗的見證;而且作失敗的見證、能叫人聽見的人更佩服,因為感到這見證很真實、很感人。但是人總喜歡作自己成功的見證,不肯作自己失敗的見證;其實一般成功的見證裡頭、都含有許多誇大的成分,為要眩耀自己。神倒喜歡人常常作自己失敗的見證,讓神得全榮耀。請看、自古至今,千千萬萬人豈不是因為大衛在這篇「認罪詩」裡所作的失敗見證、而受感動,勇於悔改歸向神嗎?試問、《聖經》裡面諸多見證,還有那一個見證比得上大衛這悔改的見證呢?還有那一個見證更能感動人呢?

 

3)      求救脫離血仇──我歌唱你公義

51.14 神阿!你是拯救我的神.求你救我脫離流人血的罪.我的舌頭就高聲歌唱你的公義。

1.大衛求神恢復他事奉的第三個求,就是「求免除應得的報應」:大衛從律法知道,「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因為神造人、是照自己的形像造的。」(創9:6)「誤殺人的」,可以住在「逃城」裡,得到庇護;但那「故意殺人的、要憑幾個見證人的口,把那故意殺人的殺了…….你們不可收贖價代替他的命、他必被治死。……這樣、你們就不污穢所住之地.因為血是污穢地的.若有在地上流人血的、非流那殺人者的血、那地就不得潔淨。你們不可玷污所住之地、就是我住在其中之地、因為我耶和華住在以色列人中間。」(民35:28-34)因此,大衛懼怕神使報仇的人興起,為烏利亞「報血仇」;大衛又懼怕,他流烏利亞的血,污穢了聖地,神就不再與以色列人同住.所以大衛先求神赦免他的罪,再求神救他脫離「流人血的罪」,免得報應臨到他身上。

2.「流人血的罪」這麼大,報應也可以求免除嗎?神若隨便免除大衛的報應,還算得上是公義的神嗎?大衛想到、日後若有人起來指證他曾經用卑污的手段、殺死烏利亞,奪了他的妻子拔示巴,說:「你說神是公義的,為甚麼神不報應你這個殺人犯?為甚麼神還賜福給你?」啊!這樣的控訴,誰能抵擋得住呢?一想到這裡,大衛就感到自己的舌頭像打了結一樣,不能再見證和唱歌神的公義了。嚴格來說,其實大衛並沒有直接殺死烏利亞,他只不過是借刀殺人而已;而且大衛的罪,神也報應了,因為神要照他自己的話,報應他四倍,叫他日後有四個兒子被殺。但這四個兒子之所以被殺,全部都是因為他們被自己犯罪所致。至於大衛自己,他深深認識神的性情,知道神最喜悅罪人悔改,他就在拿單先知揭發他的同時,立即表示認罪悔改,並承認神是公義的;他知道神最喜悅人歌唱和讚美神的公義,所以他又承諾,日後必定會繼續歌唱神的公義。

3.神足足報應大衛,一方面是為要顯明神的公義;另一方面也是為了堵塞日後會有人起來、指斥大衛所事奉的神不公義.這樣、大衛就可以「用舌頭高唱神的公義」了。大衛是一個勇士,也是一個詩人;他的勇力足以殺死哥利亞,他所寫的《詩篇》卻足以感動古今千萬巨人。大衛的勇力沒有留給後人,但大衛許多寶貴的《詩篇》卻可以流傳萬世。為甚麼大衛歌唱的事奉得到神這麼重用?從他沒有求神保存他的王位、也沒有求神保守他不至於失去百姓的擁護,他只求神使他能再用舌頭高聲歌唱神的公義,這一點就可以見到,他那顆愛神的心,那顆熱切討神喜悅的心,實在叫人敬佩。神認為大衛這顆肯悔改、肯受對付的心,可以配得過歌頌神公義的事奉.因為這樣真誠悔改的人,才會歌頌得真實、歌頌得好。神不要那些只唱得好,內心卻充滿詭詐的人來讚美他。今天教會裡唱詩讚美神的詩班員、實在要小心神公義的報應。

 

4)      求使咀唇張開──我還要傳揚你

51.15 主阿、求你使我嘴唇張開、我的口便傳揚讚美你的話。51.16 你本不喜愛祭物.若喜愛、我就獻上.燔祭你也不喜悅。51.17 神所要的祭、就是憂傷的靈.神阿、憂傷痛悔的心、你必不輕看。

1.大衛求神恢復他事奉的第四個求,就是「求神使他的咀唇張開,恢復事奉的行動」。讀者必須明白大衛這篇詩的程式,他先以四個步驟來向神徹底認罪51.2-51.6);接續又從四個角度求神徹底潔淨他(51.7-51.9);得到潔淨之後,又進一步求神按四個步驟來恢復他的事奉51.10-5.17)。三個步驟已經過去了,現在是最後的步驟──事奉的行動──「張開咀唇」。之前大衛無法張開咀唇,因為罪孽未得赦免、污穢的內心未得洗淨、靈裡未有得救的把握、也沒有事奉的能力和喜樂、報應的問題也未解決……。所以事奉無力、無效、不能感化人。現在、「由裡至外」所有問題都一一解決了,只要神願意張開他的咀唇,他就可以恢復事奉了。「張開咀唇」也是重新得著口才.保羅也曾請求以弗所教會為他祈求、使他得著「口才,能以放膽、開口講明福音的奧秘。」(弗6:19)保羅所求的口才、就是「膽量」和「能以講明奧秘」。大衛沒有膽量講道,因為內心充滿罪咎感;又沒有能力講明奧秘,因為如果神不再與他說話,賜啟示給他,他就沒有材料講道。

2.大衛在此說明他希望恢復的事奉,是「傳揚神的話」「讚美神的話」。前者包括「把你的道指教有過犯的人,罪人必歸順你。」(51.13)這是傳道救人的事奉,是最重要不過的.可見神並不憎恨罪人,因他知道世上沒有不犯罪的人;神憎恨的,只是罪人不肯悔改。所以罪人若肯悔改,神就非常愛他們,將所有恩典都賜給他們。後者包括繼續寫詩篇、彈琴、和唱詩讚美神.這可說是罪人得赦免之後,恢復與神相交,最能討神喜悅的回應。一個人領受了神這麼大的恩惠,如果能真心以《詩篇》來讚美神,神就感到非常滿足了。讀者有沒有注意到,前者與後者都是以「神的話」為內涵,可見大衛常常讀《聖經》、常常默想神的話、因而常常從神那裡得啟示。我們可以這樣說,舊約時代再沒有一位先知像大衛得這麼多、這麼深、這麼廣的啟示;因此也沒有一個人像大衛這樣稱為合神心意的僕人。大衛所求的,是盼望恢復與神相交的關係,像從前一樣,常常得神的啟示。

3.本來、以一個普通的以色列人來說,認罪禱告完了,若相信神肯赦免自己的罪,跟著就應該獻上「贖罪祭」,然後再為恢復事奉而獻上「燔祭」才對。但大衛故意不獻,因為他在隱密處早已得知,神「本不喜愛祭物」.大衛說:「若喜愛、我就獻上」.意思是,我有許多牛羊,獻甚麼祭都不成問題,只要神喜歡就可以了。如今明知神不喜歡這些牛羊的祭,又知道獻這些祭都是無效的,為甚麼還要獻呢?所以大衛決定不獻,為要教導人們明白,牛羊的祭只有提醒人認罪的作用,其本身是沒有贖罪功效的。其實不論獻甚麼祭也好,最重要是存真誠悔改的心,才能叫祭物有效和有意義。

4.至於「事奉」,大衛又說:「燔祭你也不喜悅」。我們知道燔祭代表事奉.意思是說,不但贖罪祭沒有贖罪的功效,燔祭也只不過是象徵事奉的熱誠而已。如果沒有事奉的實際,獻多少只牛、多少只羊,也是沒有意義的。所以大衛繼續禱告說:「神所要的祭、就是憂傷的靈.神阿、憂傷痛悔的心、你必不輕看。」意思是,獻祭的目的既然是提醒人認罪,大衛就表示自己現在為罪憂傷痛悔,是真心認罪的表現.這樣的「祭」,當然是神不會輕看的。大衛知道神的性情是「喜愛憐恤、不喜愛祭祀」(何6:6, 9:13).所以他可以肯定,神必定重視他為罪憂傷痛悔的心,並不介意他有沒有獻上甚麼祭。

4.大衛摸著神的心,明白神的性情,並且對於自己所明白的,深信不疑。這一點非常重要,顯示大衛過往的靈修生活非常有深度。而且,大衛表示神不會輕看他「憂傷痛悔的心」,相信大衛禱告到這裡,可能哭得非常激動。親愛的讀者,真的、我們的神「受軟不受硬」──人不能藉任何方法、任何儀式、任何祭物、任何途徑,來強逼神赦免他們;但不論人的罪有多小、有多大,只要他在神面前哭求、認罪、憂傷,神就軟下來,樂於照他所求的接納他、赦免他。正如大衛在另一篇詩篇說:「我幾次流離、你都記數.求你把我眼淚裝在你的皮袋裡,這不都記在你冊子上麼?」(詩56:8)以賽亞先知也說:「那至高至上、永遠長存、名為聖者的如此說;『我住在至高至聖的所在,也與心靈痛悔謙卑的人同居,要使謙卑人的靈蘇醒、也使痛悔人的心蘇醒。』」(賽57:15

5.我們知道,神的旨意定規埃及使女夏甲和她的兒子以實瑪利,不能承受神的應許。所以亞伯拉罕和妻子撒拉把他們趕走。但是,當他們在別是巴的曠野走迷了路,皮袋裡的水也用盡的時候,夏甲就對著孩子放聲大哭.神聽見童子的聲音,就差派使者從天上呼叫夏甲說:「夏甲、你為何這樣呢?不要害怕、神已經聽見童子的聲音了……。」於是神憐憫夏甲,開她的眼,使她看見一個井,她就取水給她的兒子喝;神又保佑孩子長大,成為弓箭手(創21:14-20)。這一切都表示、神是一位心腸軟的神,對待埃及使女夏甲也不例外。

6.相信任何讀《聖經》的人,都會憎恨以色列王亞哈,因為他聽從王后耶洗別的話,殺害神的眾先知,叫國民拜巴力偶像,離開耶和華神。然而,當以利亞先知奉派去責備他,並且預言他全家將要怎樣死之時,亞哈聽見,就「撕裂衣服、禁食、身穿麻布、睡臥也穿著麻布、並且緩緩而行。」耶和華就對以利亞說:「亞哈在我面前這樣自卑、你看見了麼?因他在我面前自卑,他還在世的時候、我不降這禍……。」(王上21:29)請看,面對這個可憎的亞哈王,神還因他肯自卑,而向他心軟,不將所說的災,立即降到他和他的家身上,可見神確實是心腸軟的神。

 

結語:求善待國家──盼望不至連累國民(51.18-51.19

51.18 求你隨你的美意善待錫安、建造耶路撒冷的城牆。51.19 那時、你必喜愛公義的祭、和燔祭、並全牲的燔祭.那時、人必將公牛獻在你壇上。

1.大衛的個人問題解決了;但是大衛仍然擔心自己的罪會禍及全國。不錯,神赦免了他的罪,使他不至不能得救;但神表明自己是公義的,仍要照拿單先知的話報應大衛,正如我們在上文所解釋的。大衛禱告說:「求你隨你的美意善待錫安,建造耶路撒冷的城牆…。」意思是說,我知道照著拿單先知的話,報應會臨到我.但我怕我身為全國的王,我的罪可能會禍及全國.現在神若真的赦免了我的罪,又願意恢復我的事奉,就求神按自己看為「美」的旨意「善待錫安」(耶路撒冷),千萬不要讓敵人攻進來,將城牆拆毀,屠殺城中的子民。「建造耶路撒冷的城牆」的意思是,鞏固以色列國,不讓敵人攻陷,不要讓無辜的人民因我的緣故遭到災殃。

2.這裡給我們看見幾個道理:

第一、神報應人的罪、也報應有關係的「整體」。不錯、能不能得救的問題,是按各人自己的實況而論.神絕對不會「因數殺父」,或「因父殺子」。律法定規,「凡被殺的都為本身的罪。」(申24:16)但各人在地上生活,其身份關係必然會牽連到身邊的人。神賜福會這樣、神降禍也會這樣。因此、挪亞醉酒,他的小兒子「含」看見,卻沒有遮蓋父親的醜態.挪亞醒來就咒詛「含」的兒子「迦南」,說:「迦南必給他弟兄作奴僕的奴僕。」(創9:29)因此,日後的迦南人和黑人,都是比較其他民族不蒙福的。又例如,神應許賜福給亞伯拉罕,也賜福給他的後裔(創22:17);若有人想要咒詛亞伯拉罕的後裔,那人就受咒詛。神向摩西宣告「十誡」,說:「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出20:5-6)這裡指出「三四代」與「千代」的比較,表示神的慈愛大過他的公義。禍及「三四代」,表示神報應人的原則是非常合理的,因為父親犯罪,只禍及三四代兒女的肉身生活,不是叫他們不能得救。照樣,君王犯罪,必然也禍及全國;教會的領導人犯罪,會眾就遭殃;罪的勢力會隨著人的身份關係有多大,影響的範圍也有多大。因為人的身份關係是甚麼,就與有關係的人結為一個「整體」,一同享福、也一同遭禍。挪亞時代,全地的人都敗壞了,神就用洪水消滅全地,和其上的一切生物,因為這一切生物都是神賜給人類享受的。神懲罰人類,也必然禍及給予人類享受的世界。你若是中國人,中國領導人向日本宣戰,你也天然被牽涉在內,與日本為敵,除非你不承認自己是中國人。兒子若賣國,父母必然蒙羞,子孫也會被人歧視。這種「整體關係」實在不容忽視。

第二、「不要多人作師傅、因為曉得我們要受更重的判斷。」(雅3:1)意思是,位份越高,影響力越大;師傅若做錯事,勢必會影響跟隨他的人,也隨著他遭報受害,因為跟隨他的人也在某種關係裡成為一個「整體」。但師傅連累整體,師傅的罪就比跟隨的人重,因此判斷他的輕重準則也必須比一般人高,刑罰也比一般人重。作為師傅,成功之時,享受多一點榮耀;失敗之時,沒有理由遭受報應卻比較一般人輕。所以,雅各勸勉我們,不要多人作師傅。正如廣東話有一句說:「沒有這麼大的頭,不要戴這麼大的帽!」

第三、領袖的靈性情況、會影響靈界的防守。當拿單先知責備大衛的時候,大衛立即表示悔改,說:「我得罪耶和華了。」拿單先知也立即對他說:「耶和華已經除掉你的罪.你必不至於死。」但是,拿單先知繼續宣佈神的報應,說:「只是你行這事、叫耶和華的仇敵大得褻瀆的機會,故此你所得的孩子、必定要死。」(撒下12:13-14)請注意拿單先知所說,「你行這事、叫耶和華的仇敵大得褻瀆的機會」這句話,它指出「靈界鬥爭」的實況。原來魔鬼在靈界會褻瀆神、譏笑神、指摘神揀選錯了大衛,大衛既然犯了這罪,就不應該賜福給他,也不應該保佑他。為此,神不能保佑大衛從拔示巴所生的孩子,必要將這孩子交給撒但,讓撒但殺死他。大衛懼怕,不單是這孩子受報應,連耶路撒冷也可能不保.所以他求神「按美意善待錫安,建造耶路撒冷的城牆」。神的僕人們千萬要儆醒,因為你一個人軟弱犯罪,全教會就因你遭殃;你和你所看守的教會已經連成一體,相輔相承。所以牧者的屬靈質素怎樣,全教會的屬靈質素也就怎樣;可見牧者的資格,不應以學位、知識、外表來衡量;乃應以他的屬靈生命來衡量。主說:「學生不能大過先生」.所以筆者常常警告神學生說:「要知道,你們將來牧養教會,如果做到最成功的地步,極其量只能叫全體會眾的屬靈質素像你們而已.然而,你們要自己衡量一下、估計一下,全教會人人都像你們之時,你們所牧養的教會,會不會是一間好教會、一間合神心意的教會呢?」

3.大衛繼續說:「…那時、你必喜愛公義的祭,和燔祭,並全牲的燔祭;那時、人必將公牛獻在你壇上。」所說的「那時」,是指神「按美意善待錫安,建造耶路撒冷城牆」之時,全體百姓就會認識神是施慈愛的神,以真誠的心來獻祭,神就會悅納他們和他們所獻的祭。我們從後來的歷史知道,神真的答應了大衛的禱告,保守了「錫安」和「耶路撒冷」不至遭到報應;並且到了所羅門王時代,國家更是大大蒙福,成了列國中最強盛的國。但由於所羅門王晚年犯罪,而且犯的罪,比大衛所犯的更甚,於是國運就每況愈下,最後分裂成為南北兩國。北國繼續犯罪,一直離不了拜金牛的罪,神就使北國亡於亞述;南國雖然看見神懲罰北國,還是不肯悔改,君王和人民也像北國一樣、繼續犯罪,最後也亡於巴比倫。之後、耶路撒冷就一直敗壞下去、城牆被毀、成了荒場、以色列人分散普天下….直到滿了但以理先知所預言的「七十個七」為止。先知指出,到那時、耶路撒冷才能「止住罪過(以後不再犯罪)、除淨罪惡(當時拜假基督的像的罪,也因為他們悔改,拆毀假基督的像,而被除淨)、贖盡罪孽(過往以色列人一直不信、一直背叛神的罪,也因為相信耶穌真是基督,而被主的寶血救贖)、引進永義(於是以色列人進入千禧年國度中,永遠稱義)、封住異象和豫言(這異象和預言一直被封住,直到這個時候才全部應驗,得到解封)、並膏至聖者(耶穌基督被膏為「至聖者」,表示得到眾人認識,原來他就是耶和華神自己〕。」(但 9:24);那時、以西結書所預言的宏偉巨大聖殿,就必然重建起來,神就真真正正的悅納以色列人前來獻祭了。(結43-48章)

4.大衛稱那時以色列人所獻的祭,為「公義的祭」(sacrifices of righteousness),意思是「獻得對的祭」。之前他們獻甚麼祭都「不對」;到那時、因為他們全家都像大衛一樣,在神面前真心痛哭悔改、以「憂傷痛悔的心」為祭獻與神,所以他們獻的祭就「對」了。為此,文士以斯拉將大衛這篇「認罪詩」放在《詩篇卷二》「第二組、第一部詩」的開始,為要預言以色人在末後的日子,將要全體痛哭悔改歸向神(參亞12:10-13:1).神看見以色列人肯以「憂傷痛悔的心」為祭,就悅納他們,拯救他們.所以,這「第二組、第一部」十四篇詩的內容,都是預言及以色列人在末後大災難中,因受到敵基督欺壓,最後悔改歸向神,盼望神從天降臨拯救他們;而「第二組、第二部」八篇詩的內容,都是論及主降臨作王,以色列得復興,成為世上最強大的國。這樣的結構,很清楚顯示,以「憂傷痛悔的心」為祭獻給神,就是「對的祭」了。

5.這裡經文將「燔祭」和「全牲的燔祭」分開.原來「燔祭」本是將整只祭牲燒盡成灰獻與神.但摩西律法定規,以色列人個人所獻的「燔祭」,因為太多的緣故、不應該糟蹋這麼多的祭肉.所以一般人獻的「燔祭」,其「胸」要當作「搖祭」(「胸」代表將愛情獻給神,「搖祭」代表求神鑒察和悅納);其「腿」當作「舉祭」(「腿」代表行為和力量,「舉」代表將自己的力量獻上).這些「胸」和「腿」都要歸給祭司吃用(參出29:26-28)。但是、如果「燔祭」是為大祭司或為君王、或為全體會眾而獻,因為這樣的祭不多、而且意義重大,所以就要獻為「全牲的燔祭」──全部燒盡成灰獻給神,祭司也不得吃用,只能得到祭牲的皮。(利1:9, 7:8)所以,經文將「燔祭」和「全牲的燔祭」分開.意思是,不論一般百姓、或是在上的祭司和君王,全體都火熱事奉神,他們的事奉都蒙神悅納。因為「燔祭」原代表「事奉」,是五祭中最重要的祭,連祭壇也稱為「燔祭壇」。祭壇上的火永遠保持燒著,不可熄滅。保持的方法也是早晚獻燔祭,又稱為「常獻的燔祭」(利6:9, 12),意思當然是勸勉教會,要保持常常火熱,事奉神,這是最重要不過的。

6.還有一點,獻「燔祭」可以按各人的經濟狀況而獻.貧窮人可以獻斑鳩、或雛鴿(利1:14);一般人可以獻綿羊、或山羊(利1:10);但大祭司和君王獻的、或為重大日子和節期而獻的、或富有人家獻的,都要獻「公牛犢」,就是獻最好的祭牲,並且要獻為「全牲的燔祭」(利1:3, 29:1)。因此,大衛這句話的意思變成這樣──「那時,就是在末後千禧年時代,以色列全家既然真心悔改歸向神,上上下下就都盡力火熱地事奉神,如同將最好的『公牛犢』獻為『全牲的燔祭』一樣.因為他們的心對了,他們火熱的事奉也被神看為對,神也樂意悅納他們的事奉。」

―― 吳主光《詩篇精選研經亮光》

 

 

地方教會是在世界裡不同的人中間(朱韜樞)

 

第五十一篇導言,認識在地方教會中有健康活在神面前的人

  這是非常難讀的一篇詩,一面來說,它非常感性,一面來說它也非常真實。人認罪,很難像這裡認得這麼實在。我們只會這樣認罪,「主啊,我犯了許許多多的罪。」主說,「你犯了什麼罪了?」我們回答,「許許多多!」主再問,「那到底是什麼罪?」我們只能說,「許多啦!」我們向著神從來不是認真的,所以神也沒有辦法向我們認真。但在這裡的認罪,是一步一步有層次的:我先認罪,經過一個東西,再認罪;經過一個東西,再認罪;經過一個東西,再認罪;到末了,我乃是把榮耀歸給神!在這整個認罪的過程裡,詩人是在神聖的生命裡成長的。他的認罪不是為著那個罪,他的認罪乃是為著神的見證,所以這首詩非常高。

他在失敗裡,仍認識自己在神面前的價值

  這是一首叫人震撼的詩。這是在大衛極深的失敗裡,就是殺了烏利亞,奪了他的妻子,先知拿單來見他之後所作的。這首詩不是一般聖徒可以經歷的,因為大衛是一個神所特別揀選的人,為著一個特別的託付,而有了一個特別的經歷。這不是一般的聖徒可以經歷的,但是它說出一個極高的屬靈事實。第一,在大衛的失敗裡,他仍然認識他在神面前的價值。通常你對你的欣賞是根據於你的情形,但是神對你的欣賞是根據你的所是和託付。今天你有享受,也很喜樂,你就覺得主特別愛你;但是明天你和人吵架,你就覺得主離你遠一點。你和主的關係,是根據你的情形來看的;但是,大衛和神的關係,乃是根據神在他身上所有的託付和工作,因為他認識神在他身上的工作和託付,所以在他的失敗裡,他仍然認識他在神面前的價值。

他求神按美意來善待錫安

  「求你按你的美意善待錫安,建造耶路撒冷的城牆。」(詩五一18)他知道,只要我在,錫安就有福;他也知道,我在了,耶路撒冷就有城牆。你或許會問,殺了自己的將軍,搶了別人的妻子,如果我是神,我不要這種城牆!但是神說,你不要我要。「你要按你的美意善待錫安」,我的確是一塌糊塗,但是我還是求你,按你的美意善待錫安,建造耶路撒冷的城牆。

  他也知道,所有他的經歷,即或是最軟弱的,也可以在悔改裡成為別人的幫助。所以他說,「我就把你的道路指教有過犯的人,罪人必歸順你。」我雖然犯了罪,我歸順你,因為我這樣歸順於你,許多的罪人也要因著我而歸順於你。他認識他在神面前的價值,他也知道所有他所經歷的,都是為著祝福其他的聖徒。他也認識,他總是聖徒的祝福,所以他說,「在我最軟弱的時候,我還可以因著我的悔改,把你的道路指教有過犯的人,叫罪人來歸順你。」這裡實在說出他的高,也實在說出神的大。我是個罪大惡極的罪人,但是神說,「我要你悔改,我要得著你。因著你悔改,你可以叫許多的罪人,無論什麼樣的罪人,都可以轉回來跟隨我這一位神啊!」

他是為自己來向神認罪

  這一篇開頭說,「神哪,求你按你的慈愛憐恤我,按你豐盛的慈悲塗抹我的過犯。」(詩五一1)這裡的憐恤最好改成恩待。若是我們來寫詩,一定開頭就說,「神啊,求你赦免我;神啊,求你饒恕我。」但大衛在這裡不是說一件事,乃是說我這個人。他不是說他犯了什麼罪,而是他就是個罪人。他說,「神啊,我不僅要求你的赦免,我更是要求你在你的慈愛裡,向我施恩典;哦,我要在你豐盛的憐憫裡,來塗抹我的過犯!」

  他又說,「求你將我的罪孽洗除淨盡,」(詩五一2)神啊,你不能留下一個痕跡,你若是留下一個痕跡,我就沒有辦法再見你的面了,因為我實在是罪大惡極。他對自己的看見,使他覺得需要神的慈愛,需要神的恩典,需要神的憐恤,需要神來除去他一切的罪。

他對神也有一種認識

  他對神也有一種認識,「我向你犯罪,惟獨得罪了你。」(詩五一4)他不說我向罪犯罪,他說我向你犯罪;當我犯罪的時候,我惟獨得罪了你。哦,這種認知的確是高,因為在他的存在裡,只有神和他;就算有許多的人事物牽扯在裡面,也是叫他只和神有很好的關係。他看見自己,他也看見神的所是;他認識神,他也認識神的行政。所以大衛說,「你責備我的時候,顯為公義;」(4)他好像是說,神啊,你不責備我,我還胡里胡塗的,你一責備我,我才知道你是何等公義的一位神!你「判斷我的時候,顯為清正」(4)清正也可以翻作純潔。也就是說,神啊,當你判斷我的時候,你非常的純潔,沒有怒氣。你不是生氣了才來責備我,你不是喜歡我就少打我一點,也不是討厭我就多打我一點,你是非常純潔的,你是根據你的所是來判斷我。

他又進一步認識自己的所是

  這時,他再進一步認識他的所是。今天不是我犯了罪的問題,而是我根本就是個罪人,「我是在罪孽裡生的,我母親在罪中懷了我。」(5)這裡的罪是單數的罪,說出我的罪性,我母親是在罪性裡懷了我,所以我整個的人就是罪的構成,我是在罪孽裡生的。弟兄姊妹,你認罪時最多向主說,「主啊,這個我作錯,那個我也作錯,求你原諒我。」但是大衛是要神的;雖然他是這樣的軟弱,但他還是要神的。所以他說:神啊,在我的魂裡,就是在我內裡各面的真實裡,我的確要你。我的心思要你,我的情感要你,我的意志要你,在我內裡各面的真實裡,我都是要你的!

  大衛沒有被罪打倒,這是很特別的。照說,人犯這個罪,應該被罪打倒,但他沒有被罪打倒。他更進一步說,神啊,求你在基督謙和的人性裡潔淨我。換句話說,當你厲害來責備我的時候,你又是完全能體恤我的軟弱,同情我的軟弱,你是在你謙和的人性裡,來作救恩的工作。「求你用牛膝草潔淨我的罪,我就乾淨,求你洗滌我,我就比雪更白。」(7)牛膝草預表基督謙和的人性。在這裡他認識自己不僅有罪行、罪孽,也有罪性,就像長大麻瘋的一樣。他需要主的寶血來潔淨他,好叫他在法理上比雪更白。

他求神在謙和的人性裡潔淨他

  不僅這樣,潔淨又是在基督謙和人性的同在裡來成就的,好叫他在生機上享受生命的救恩。譬如,你發脾氣以後就說:主啊,求你赦免我,我又發脾氣了!你很少有一個禱告,「主啊,求你在你的人性裡和我一同度過發脾氣這個關。」光是我們身上的這個小脾氣,就需要牛膝草。主會在謙和的人性裡,來同情,來俯就,來扶持我們。無論你在什麼地方,主耶穌都說,我知道,我瞭解,我同情,我願意和你同在,扶持你走過這一段路,好叫我在生機上,享受神生命的救恩。

他求神為他再造清潔的心

  「求你使我得聽歡喜快樂的聲音,使你所壓傷的骨頭,可以踴躍。求你掩面不看我的罪,塗抹我一切的罪孽。神啊,求你為我造清潔的心,使我裡面重新有正直的靈。」他認罪是認一次,再認一次;每認一次,他都長一段。每長一段,他就再認一次。這裡是第三段,他承認他罪的重擔把他壓傷了。

  他說,現在不光是赦免的問題,現在我是要聽見歡喜快樂的聲音,叫我可以踴躍起來。所以神哪,你不要再看我的罪,你要塗抹我一切的罪孽。但是我也懂,不是我要改什麼,乃是求你不要拿去在我裡面那個聖別的靈。現在我知道,我整個人需要改變,我需要在你的憐憫成長。求你不要取去聖別的靈,求你為我再造一個清潔的心,叫我裡面重新有正直的靈。「不要丟棄我,使我離開你的面;不要從我取去你聖別的靈。」聖別的靈不是聖靈,而是叫人被分別出來的靈。主啊,我是一個被分別出來歸神的的人。但是,我這個歸神的人竟然墮落到這個地步。主啊,求你不要從我取去你聖別的靈。哦,真高!你看,人這麼軟弱了,還能有這麼好的禱告,「不要從我取去你聖別的靈,求你使我復得你救恩之樂!」(詩五一1112

  他說:「主啊,你要叫我健康起來,求你給我再造清潔的心,使我的裡面重新被更新。我的心已經敗壞了,你再造一個;我的靈因為心的敗壞已經死沈了,求你叫它再復甦過來,叫我重新有一個正直的靈。求你不要丟棄我,使我離開你的面,不要取去你聖別的靈,叫我墮落到世人中間去;哦,求你叫我仍然是一個被你分別出來的人。」有的時候,有的弟兄受了一點挫折,就到世界裡去,這就是失去了聖別的靈。

他在極軟弱中,仍然健康的活在神面前

  詩人在這裡似乎有一種的禱告,「主啊,現在不是赦免的問題了,現在也不是成長的問題了,現在是把救恩活出來的問題,現在我願意再把你的救恩活出來,叫我仍得救恩之樂。」不僅這樣,「賜我樂意的靈扶持我。」(12)這些經歷都表明在他的軟弱裡,他仍然健康的活在神面前,而成為以色列民的祝福。我們要在這裡說:主啊,謝謝你,你得著這麼一個大衛,你也許可他犯這樣的罪,好給我們看見,無論我們多麼軟弱,我們都能來經歷:第一,你永遠是有恩典的;第二,罪是可以塗抹的;第三,我們是可以在你裡面成長的,我們可以從罪裡長出來;第四,我們是可以改變的;第五,我們是可以把神的救恩見證出來的!

住在神的憐憫裡來祝福基督的身體

  「神所要的祭,就是憂傷的靈;神啊,憂傷痛悔的心,你必不輕看。」(詩五一17)大衛見證說,我要帶著憂傷(憂傷也可以翻作破碎)的靈來滿足你。神啊,我願意告訴你,因為我所犯的罪,我這個人得著了破碎,我對我自己再也沒有把握了。我本來是有把握的,像我以前打歌利亞的時候,我不是很有把握嗎?我那時候的把握多大,我憑著一句「誰可以羞辱萬軍之耶和華的名呢」,我甩動機子就打倒了一個巨人?現在羞辱這個名的竟然是我自己!所以,我不敢再有任何的把握了,不敢再像以往那樣信靠自己的力量了。現在我願意告訴你,我的靈是憂傷的,是破碎的;因為神哪,憂傷痛悔的心,你必不輕看!

  大衛又說:「我的舌頭就高聲歌唱你的公義。」(詩五一14)神能這樣赦免他,是因為祂死過,祂為人出過一個大的代價!所以他說:我的舌頭要高聲歌唱神的公義,我的口要傳揚神的話。哦,這就是健康的地方教會的生活。

  親愛的弟兄姊妹,你若是會看教會的話,你要說:哎呀,那些和長老吵架的,賣保險的,作直銷的,一塌胡塗的,竟然都聚在一起歌頌讚美神哪!哎呀,這是何等的有福!

  嚴格的說,地方教會的生活,豈不都是藉著一個個經歷神的赦免,而得著神拯救的人嗎?地方教會的祭物,豈不都是藉著一個個憂傷破碎的靈,而產生憂傷(破碎)痛悔的心的人嗎?地方教會的祝福,豈不都是藉著一個個有清潔的心,正直的靈的人得蒙拯救,得享救恩之樂的結果嗎?

  所以在一個健康的地方教會裡,每一個人都要說:我對自己沒有把握,我是需要神的憐憫的,我是活在神的憐憫裡的,我是住在神的憐憫的,我也是支取神的憐憫的人,好叫我在教會生活裡來祝福祂的身體,祂的見證!

  請注意,這篇末了提到正直的靈,樂意的靈以及憂傷(破碎)的靈。這裡對靈的描述不是感性的,而是實質的,說出一處處地方教會的建造,必須是藉著有這樣的靈的聖徒們。正直的靈,就是穩當的,穩妥的靈。沒有一個人能說,我突然感覺我正直了。正直的靈是你的所是,憂傷的靈是你的所是,聖別的靈是你的所是,這靈不是感性的,是實質的。

第五十一篇經文

  這篇詩共有四個段落,第一個段落是說到罪(18),第二個段落是說到罪人(913),第三個段落(1417)是說到我在神面前產生一個健康的態度;第四個段落(1819)是說到我成為一個歌頌宣揚神的人。末了他說:主啊,因著我有憂傷痛悔的靈,求你用你的美意善待錫安,再建造耶路撒冷的城牆。不要因為我的軟弱傷害你的見證。當你的見證存在的時候,不是我這個人如何,乃是你的見證如何,因你喜愛的乃是你的見證。那個時候,我們要把燔祭獻給你,也必將把公牛犢獻在你的壇上!(19)(韜)

――朱韜樞《詩篇中的教會生活(卷二)

 

 

詩篇中十字架的救恩與經歷(林三鋼)

 

貳 罪性得解脫─ 同死

引言

(一)同死的救恩 今天我們一同來看詩篇第五十一篇,從這篇詩中,我們要來思想十字架救恩的第二方面:同死,這 是指罪性得蒙解脫。

 

詩篇中有六篇認罪詩(第六,二十二,三十二,五十一,五十六,六十三)。其中第二十二篇和三十二篇,是論到罪惡的行為,主耶穌救贖我們脫離這些罪行。第五十一篇不單論到罪的行為,乃是更進 一步的論到我們這個罪人。

 

當初夏娃、亞當違背神的命令,吃了分別善惡樹的果子,『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因一人的悖逆, 眾人成為罪人。』(羅五 1219)。十二節的「罪」字是單數,就是一般人所稱為的「罪性」。這個「罪 性」控制了我們,去作我們所不願意作的惡事。使徒保羅描寫他以前的光景非常真實:『故此,我所願意 的善我反不去作;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作。若我去作所不願意作的,就不是我作的,乃是住在我裏頭 的罪作的。……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羅七 1924)這是最嚴重的問題!如 果我們不能脫離罪的轄制,即使我們的罪行蒙到赦免,又有何用呢?我們的確因着所犯的罪行向神悔改, 認罪,神也赦免了我們,但是我們還會繼續去犯,這要到何時才止住呢?

 

感謝神,祂深知我們的難處,所以差遣祂獨生子到世上來,不僅在十字架上承擔了我們罪行所該有 的懲罰,還與我們聯合,一同釘死在十字架上,使我們在基本上脫離了罪行的轄制!前者是祂「替死」 的救恩,後者是祂「同死」的救恩,二者是完全不同的。

 

神知道,撒但將「罪性」放在我們裏面,是我們勝不過,也脫離不了的。祂所定規的救恩,是讓祂 的獨生子到世間來,成為一個人,在實質上與人聯合在一起。請注意,那時候的人在神眼中已是罪人了。

 

使徒保羅指明說:『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林後五 21),其中「無罪」這詞在原文中是「不知 罪」。主耶穌不但沒有犯過罪,祂根本連罪的感覺是如何都不知道。然而神卻使祂「替我們成為罪」。這 究竟是甚麼意思呢?我推想保羅是為要將真理講解的清楚,好像很大膽的說,神是使主耶穌成為罪。他 的意思是神讓主耶穌降世成為人,而人已成為罪人,所以在神心目中,祂已成為罪。這樣當主耶穌被釘 在十字架上時,是將這個有罪性的人也同釘在十字架上了。罪性固然不能剷除,但原來被罪性所控制的 人死了,罪性就無法再控制人去犯罪。這樣人也從罪性的轄制中得解脫,人在基本上就從罪性的轄制中, 得到澈底的解脫。保羅在羅馬書第七章末了喊過了「我真是苦啊」後,馬上歡喜快樂的宣告說:『感謝神, 靠着我們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羅七 25)這真是何等奇妙又切實的救恩。

 

使徒保羅第三次外出佈道時,發現有一班從耶路撒冷來的基督徒,勸導外邦信主的人還該遵守舊約 的律法。他深知人如果遵行,就會偏離生命的道路,所以他寫了加拉太書來警戒戒他們,說:『惟恐我在 你們身上是枉費了工夫。』(加四 10)。保羅指明『沒有一人因行律法稱義』,而神的救恩是『我因律法, 就向律法死了,叫我可以向神活着。』(加二 1619),他的意思是:蒙恩的人可以向神活着,走生命的 道路,以致活出神榮耀的模樣,乃是由於他向律法死去,這是「同死」的救恩。所以他接着呼喊說:『我 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裏面活着。』(加二 20)。第五章又說:『凡 屬基督耶穌的人是已經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同釘在十字架了。』(加五 24) 。

 

我們從新約的教訓中明白了「同死」救恩的意義,就可來讀詩篇第五十一篇。

 

(二)詩篇五十一篇的背景 我們知道人都是罪人,『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羅三 10),世人裏面的罪性是相同的,聖經中 所描述各種不同的不義,罪惡都在每一個人裏面,無人例外。然而人在行為上所表現出來的,多因環境 或其他因素而有不同的樣式。聖經中所記載人的光景,常指明人所表現不同的特點。例如猶大所顯出來 的敗壞是貪財,大衞是女色,彼得是驕傲,多馬是理智,對付主耶穌的大祭司是嫉妒和兇殺。我記得四, 五年前有一次講道,散會後一位來自中國大陸的畫家對我說,林弟兄,你今天所講的我特別受感動。我 問他是那些話受感動?他說:你講到中國文化大革命時,羅馬書第一章所敘述的各種敗壞都顯明出來了。 你接着說,你如果當時在大陸,這些敗壞也都會作出來。你不像有些海外的基督徒指責大陸的人說,你 們為甚麼會敗壞到這種地步,好像他並不是這樣敗壞。我回答說,這是因蒙到神的光照還不夠,他讀聖 經都是替別人讀的,慢慢他蒙到更多的恩典,就會改變。

 

舊約聖經中記載大衞的故事特別詳細。他青少年時已很愛神,常接近神,信靠神。聖經頭一次介紹 他是「合神心意的人」,他顯出大能殺死歌利亞,又很敬畏神,長期承受掃羅的追殺又不退後。神藉着他 建立了以色列國,戰敗了境內的非利士人,和境外的摩押人和亞捫人。想不到此時他竟犯了一個滔天大 罪,奪取拔示巴,又用計謀殺死烏利亞。一直等到先知拿單來當面嚴厲的指責他時,他才悔改,作了這第五十一篇詩篇。

 

這篇詩在整本詩篇中顯得特別突出的,是它不僅包含他對罪行的認識與態度,更敘述他對罪性的根 源,表現和後果都有清楚的認識,並且他向神所祈求的話語所顯出的,說明他內心那種深刻的感覺,是 別的詩篇中少見的。

 

內容

一 求神赦免(14) 『神啊,求你按你的慈愛憐恤我;按你豐盛的慈悲塗抹我的過犯。求你將我的罪孽洗除淨盡,並潔 除我的罪。因為我知道我的過犯,我的罪常在我面前。我向你犯罪,惟獨得罪了你,在你眼前行了這惡。 以致你責備我的時候,顯為公義;判斷我的時候,顯為清正。』

 

(一)倚靠─單憑神的慈愛和憐憫 大衞求神的赦免,是『求你按你的慈愛憐恤我;按你豐盛的慈悲塗抹我的過犯。』大衞不是說「神 啊,請你看看我以前為你作了多少事,有多少功勞,你就以我的功勞原諒我這次的過錯。」一般人犯了 罪,良心不安時,總是有「將功贖罪」的觀念,或是用過去所累積的功德,或是將來行善來抵銷所犯的 罪。按功勞來說,大衞少年時就勝過了非利士人。登基後,征服了以色列的三大勁敵─約但河東的摩押, 東北的亞蘭,和東南的以東。征服之後國家非常安定富裕,從來沒有這麼好的現象,大衞在以色列國中 建立了很多的功勞。

 

我們看看中國和西方歷史,一個皇帝大有功勞的,那一個是不犯罪的,都是犯罪的。殺一個人算得 了甚麼,殺了一百個都不在乎的。奪了別人一個妻子算甚麼,奪了別一百個妻子也不在乎的。中國皇帝 有多少妃嬪呢?被選上的妃嬪和父母都是哭的,妃嬪到宮殿裏去,可能一輩子皇帝都沒有見她一次面。 這些事都是公開的,又算甚麼?因為他是皇帝。那麼大衞殺了一個人,奪取了一個妻子算得了甚麼?

 

但是大衞在神面前受到很嚴厲的責備。大衞認識神的法則,他再大的功勞也不能向神要求,好叫神 赦免他的罪。他所倚靠的是「求你按你的慈愛憐恤我;按你豐盛的慈悲……」。「慈愛」是神的本性,因 為神就是愛(約壹四 8),神一直是以祂的慈愛來對待人,遠超過人的光景。等以後以色列民實在太惹神 憤怒,神定規根據祂的公義來懲罰他們,祂仍然藉着先知耶利米對他們說:『我以永遠的愛愛你;因此我 以慈愛吸引你。』(耶三十一 3)。大衞認識神,所以也求神按祂的慈愛來憐恤他。

 

「憐恤」是說明他落到極其可憐的光景,他深知他所犯的罪太大了,不配來祈求神施恩,只求神可 憐他,逾過正規的作法而來憐恤他。

 

另一個他所祈求的根據是「神豐盛的慈悲」,這一般是指母愛的對待,無論他的光景是如何,母親 總是不會棄絕的:『婦人焉能忘記他吃奶的嬰孩,不憐恤他所生的兒子?即或有忘記的,我卻不忘記你!』 (賽四十九 15) 。

 

在原文中這個名辭還包含熱情的意思。大衛知道神以慈愛和慈悲來對待人時,祂的心情不是勉強, 更不是冷酷,乃是熱切的。當神看見人犯罪時,祂的公義必嚴厲的對待人,但一旦人肯悔改,祂即以熱 切的慈愛和慈悲來對待。大衛就是憑著神這種品德和態度來向神祈求。

 

第三節:『因為我知道我的過犯,我的罪常在我面前。』,這是說到他在神面前心中的痛苦。下面有 一句話很特別,『我向你犯罪,惟獨得罪了你,在你眼前行了這惡。』我們記得路加福音第十五章,浪子回來時向他父親說:『我得罪了天,也得罪了你。』,他是得罪了父親,將父親給他的資財全都耗盡了。 他為甚麼說得罪了天呢?他沒有冒犯神,沒有辱罵神,也沒有褻瀆神,為甚麼說得罪了天?要知我們是 按着神的形像造的,為的是要彰顯神的榮耀,現在我身上活出來的,不是當初神造人的形像和榮耀,反 而是顯出魔鬼的樣子,這就是得罪了天。我們對罪惡的看法不要單單看見消極方面,而是要看積極方面 有沒有達到。每次我們犯罪時,神的心傷痛的說「我創造你,為你預備一切,對你有這麼大的指望,你 都沒有活出來。豈不是徒然的嗎?」就像作父母的人,孩子慢慢長大,如果孩子們使父母難過,沒有好 的表現,豈不是把父母愛他,養育他的心血都白白浪費掉了嗎?我身為一位父親,不僅要我的兒女們作 個規規矩矩的人,我養育他們,栽培他們,是盼望他們有傑出的表現。

 

大衞在詩篇五十一篇說:『我惟獨得罪了你』,其實大衞不是惟獨得罪神,他明顯得罪了拔示巴,更 得罪了烏利亞。但是大衞把得罪神和得罪人二者比較時,他覺得得罪神的感覺,比得罪人的感覺重的太 多,所以他的感覺中乃是得罪了神。這一句話並不是說他輕忽得罪人的事,乃是說他得罪神太多,知道 自己敗壞到這個地步。正如保羅說:『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提前一 15),保羅認識自己不只是有罪, 是個犯罪的人,並且是罪人中的罪魁,我犯的罪比別人多。這是描寫他對罪的感覺深刻到這樣的地步。

 

(二)承認─過犯、罪孽、罪 大衞仔細承認他犯了三種不同的罪惡:「過犯」、「罪孽」、和「罪」。「過犯」(sins),指外面行為方 面的罪,是複數,意思是越過了神定規的界限。「罪孽」(iniquity),是指我這個人的心態已經敗壞,成 為邪惡。「罪」(sin),指裏面的罪性,也指會犯罪的這個罪人,是單數。我們在前面解釋詩篇第三十二 篇時已經講過。

 

(三)祈求─求神塗抹、洗淨、潔除 對於三種不同的罪惡,大衞所祈求的盼望也不同:

 

1 對於過犯─求神塗抹(blot out) 人所犯的過犯,在神面前是都有案卷記存的。如今科學進步,人所說的話語和表現的形態,都可以 用錄音帶或錄影帶記載下來,在神面前更是如此。啟示錄第二十章敘述神在白色大寶座前,審判萬民時 有案卷展開,神就是憑着這些案卷所記載的來施行審判。在此大衞祈求神將他的罪惡,從案卷中塗抹, 不再存留。本篇詩第九節重複用這個動詞。

 

2 對於罪孽─洗除淨盡(wash) 前面我們已提過,「罪孽」是指多次犯罪,以致性質上變成邪惡的了。所以這裏的「洗除淨盡」不 僅是將污點洗去,更是將性質改變。下面第十節大衞禱告說:『求你為我造清潔的心,使我裏面重新有正 直的靈。』,就是說明他為何盼望神來洗除淨盡他的罪孽。下面第七節:『求祢洗滌我,使我比雪更白。』 這『洗滌』是同一個動詞。雪的白色是本質上的白,更是世上所有物質中最白的。大衛求神洗除淨盡是 求神不僅除去外面所顯出的敗壞,更是將內心邪惡的本性洗除。

 

3 對於罪─潔除(cleanse) 「罪」是指正面沒有活出神所盼望的準則,或虧缺神的榮耀。大衞求神潔淨這些敗壞。新約有相同 的描述:希伯來書九章十四節:『洗淨你們的良心』,和約翰壹書一章七節:『祂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和九節:『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

 

(四)俯伏─承認神的審判是應當的,神因此顯為公義。 大衞認識自己的敗壞,承認他的罪,向神俯伏說:『以致你責備我的時候,顯為公義;判斷我的時 候,顯為清正。』從這句話可看出大衞是一個靈性成熟的人。一般弟兄姊妹受神責備或管教時,總是覺 得冤枉,或是認為神的管教太嚴厲。大衞這句話的意思是「我應當受懲罰,應該受處治,如果神不責備 我,不審判我,會叫別人認為神是偏心,神不是公義和清正的。」所以他不僅接受神的責備和審判,並 且認為是理所當然的,這是大衞非常深刻認罪的態度。

 

弟兄姊妹,我們蒙恩之後有一些是偶然犯罪,有一些是故意犯罪,其實故意犯罪是蠻多的蠻多的。 神從來不忽視我們所犯的罪。我們在神面前犯罪後,當快快承認,不要掩飾,掩飾了也不會平安。你若 向神認罪,就蒙神赦免,才會得到平安。你不掩飾,承認自己的敗壞,神才會拯救你脫離這個敗壞的人。 你如果以為只不過是偶然犯罪,或是受別人的影響才犯罪,或是因為沒有注意才犯罪,就是說你還不認 識你這個人是敗壞到這個地步,你不容易從敗壞中被拯救出來。

 

二 求神潔淨(517

 

(一)求神潔淨,使心得清潔,靈得更新 第五節:『我是在罪孽裏生的,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他追究他犯罪的根源是與生俱來 的。他從母腹生下來時,已有罪性在他裏面,他本來就是一個罪人。這一篇詩不只是求神拯救他脫離殺 人的丈夫,奪人妻子的罪,更是求神拯救他解除這個敗壞的罪人。這篇詩是實實在在看見自己的敗壞, 是從這個的根基而來的。

 

第六節:『你所喜愛的是內裏誠實;你在我隱密處必使我得智慧。』大衞不掩蓋,不推卸責任,而 是很誠實的把自己的光景陳明在神的面前。「我就是一個這麼敗壞的人,敗壞到一個地步,即使我有誠實, 也不過是外表而不是內心的。他求神賜給他內心的誠實。他了解自己是一個壞到甚麼程度的罪人,這樣, 就得着智慧的心。智慧的心,就是看見神所成全的救恩。

 

第七節:『求你牛膝草潔淨我,我就乾淨;求你洗滌我,我就比雪更白。』聖經中有兩處記載牛膝 草,頭一處是在出埃及記十二章二十二節,神藉着摩西告訴以色列百姓過逾越節時要宰殺一隻羊羔,要 仔細察看羊羔不可有斑點,不可有瑕疵,不可有殘疾,必須是完全純潔的。這是預表主耶穌最後一週在 耶路撒冷受到法利賽人,律法師,大祭司,彼拉多的審問。最後彼拉多宣告說:『我並沒有查出他甚麼該 死的罪來。』(路二十三 22)耶穌基督就是無瑕疵,無斑點的羔羊,才能為我們成全救贖的工作。摩西 吩咐以色列人宰殺羔羊之後,把血放在盆裏,抹在左右的門楣和門框上,以色列百姓就在屋子裏吃羊羔 的肉。羔羊的血把他們整個遮蓋了,這預表耶穌基督用祂的血遮蓋了我們。這血是怎麼抹在門楣和門框 上的呢?就是用牛膝草抹的。牛膝草是很微小,爬在牆上的植物(王上四 33),這是講到微小的信心。

 

第二處是記載在利末記第十四章四節,一個長大痲瘋的人得了潔淨後,必須到祭司那裏察驗。若是 大痲瘋已經潔淨了,就用牛膝草沾上血抹在他右邊的耳垂,右手的手指,和右腳的腳趾上。大痲瘋是很 可怕的病,它是一種毒素在皮膚底下,破壞皮膚的神經。大痲瘋是預表內在的因素所發出來的罪,不是從外面感染進來的的罪。長大痲瘋的人得到潔淨後,祭司用牛膝草抹上血塗在他身上,這說明了我們用 微小的信心接受所成全的救恩。

 

主耶穌在地上時,門徒來到祂面前對主說:『求主加增我們信心』,主耶穌說:『你們若有信心像一 粒芥菜種,就是對這棵桑樹說,你要拔起根來,栽在海裏,他必聽從你們。』(路十七 6)芥菜的種子是 最小的,與牛膝草一樣,是指微小的信心。有微小的信心就能蒙神的拯救。所以大衞說:『求你用牛膝草 潔淨我,我就乾淨;求你洗滌我,我就比雪更白。』比雪更白是本質上的改變,雪的本質就是白。在神 所創造的萬物中,本質上最白的就是雪。由此可知,詩人所祈求的,是盼望脫離本性的問題。

 

第八節:『求你使我得聽歡喜快樂的聲音。』這是大衞因着認識自己是罪人,發覺自己的敗壞,而 失去了歡樂。『使你所壓傷的骨頭可以踴躍。』大衞是牧羊人,他知道小羊常常蹦跳以致骨折,或是離開 羊群,骨頭被野獸咬斷。牧羊人來醫治牠,要用兩塊木板把折斷的骨頭綁起來,使其慢慢癒合連接,以 後才可踴躍。

 

(二)求神勿因自己的敗壞而收回聖靈 『求你掩面不看我的罪,塗抹我一切的罪孽。神啊,求你為我造清潔的心,使我裏面重新有正直的 靈。』這裏的「造」字原文是「創造」。大衞明白他原來所有的,是污穢敗壞的心,他求神為他新造一顆 清潔的心來代替。「正直」原文指「堅定」,大衞求神賜給他一個堅定的靈,叫他以後不至於又受到引誘 而墮落。

 

『不要丟棄我,使我離開你的面,不要從我收回你的聖靈。』請大家注意這句話,撒但引誘我們犯 罪,不是單單要我們犯罪跟他一同下地獄。撒但引誘我們,主要是叫我們遠離神,離開神的面,那末我 們就會一直落在他掌握之中。為此如果我們被撒但引誘犯罪了,就當快快求神赦免,不要離開神的面。 一離開神的面,即使不下地獄也是痛苦的。

 

『不要從我收回你的聖靈。』求祢藉着聖靈繼續與我同在。聖靈臨到人身上,在新約和舊約是有所 不同的。舊約時聖靈臨到先知身上,先知說預言,說完之後聖靈就收回了。新約時代,主耶穌說:『我要 求父,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叫他永遠與你們同在。』(約十四 16)。舊約有很多偉大的先知, 聖靈沒有與他們永遠同住;新約時代聖靈是永遠與我們同住。即使我們消滅聖靈的感動,仍不能消滅聖 靈本身(帖前五 19),這是神給我們特別的福分。大衞是舊約時代的人,聖靈的膏油不能膏在有罪的人 身上。他犯罪了,聖靈就不會再臨到他身上,所以他懇求神不要收回祂的聖靈。

 

(三)求神仍賜救恩之樂與樂意的靈 十二節:『求你使我仍得救恩之樂,賜我樂意的靈扶持我』救恩之樂,乃是講到他因着救恩而歡喜 快樂。羅馬書第三,四章講解因信稱義的真理,五章接着敘述蒙恩後馬上就有的果效,其中幾次都是說 到「歡歡喜喜」,十一節更說到「以神為樂」。這些都是指着「救恩之樂」說的。

 

「樂意的靈扶持我」是叫我甘心樂意為神而活。不僅是消極一面免去懲罰,更是在積極一面,今後 活在神面前,甘心樂意事奉神。我們因犯罪,以致不事奉神,就中了魔鬼的詭計。

 

(四)願悔改後幫助人也脫離罪惡 十三節:『我就將你的道指教有過犯的人,罪人必歸順你。』大衞表明,為他認罪後能蒙到赦免, 仍得救恩之樂,且有樂意的靈,他就必會幫助別人也脫離罪惡的陷阱。這說出大衞經過了這次的失敗, 他已深深的體會得到人的軟弱。今後他不會高高的站在審判者的地位來定罪別人,卻謙卑的以同樣敗壞 者卻蒙神赦免的感覺來教導別人。

 

(五)願讚美神的公義 『神啊,你是拯救我的神。求你救脫離流人血的罪,我的舌頭就高聲歌唱你的公義……。』這是他 對神的表示,他願讚美神的「公義」,因為神將他的罪歸到贖罪者身上,如今神赦免他,是按着公義而不 僅單憑愛心。

 

(六)願有破碎的心靈 十七節是句非常寶貴的話:『神所要的祭,就是「憂傷的靈」(broken spirit);神啊,憂傷痛悔的心 (a broken and a contrite heart)你必不輕看。』

 

本節內中文二次繙譯「憂傷」這詞,都應該改譯為「破碎」。這說明大衞對自己有了非常澈底且清 楚的認識,他是敗壞到一地步,已無法改變,只配受審判遭神棄絕。他是被神摔倒在地,無法站立,更 不配來事奉神!如果他還蒙到神格外開恩,為他創造一顆清潔的心和堅定的靈,那以後生活和事奉都不 再是他自己,乃是神活在他裏面;對於他自己,他的心是破碎了。今後只有靠着這樣破碎的靈和痛悔的 心渡餘剩的年日。

 

這明顯是一種與基督同死的經歷。我衷心感激使徒保羅,他將這種經歷和感受講解得非常清楚。他 說『我們有這寶貝放在瓦器裏,要顯明這莫大的能力是出於神,不是出於我們。我們四面受敵,卻不被 困住;心裏作難,卻不至失望;遭逼迫,卻不被丟棄;打倒了,卻不至死亡。身上常帶着耶穌的死,使 耶穌的生也顯明在我們身上。』(林後四 710)。我們原是泥土所造的,所以是瓦器,但蒙恩重生後有 神住在我們裏面,這個新生命含有莫大的能力,是要彰顯神極大的榮耀。然而攔阻我們的,不僅是我們 的罪行,還是我們這個已敗壞的人。我們總是自信,自誇;以為憑自己的智慧和能力,就可以為神作甚 麼。在事奉中總是看重自己,堅持自己的主張,而輕看別人。稍有成就就滿心驕傲,盼望得到別人的尊 敬。一旦遭受挫折就怨天尤人,或失望灰心。試看各地教會的光景,豈不都是這種情形,大家無法同心 合意,相輔相成的來事奉神,神的榮耀如何能藉着教會來彰顯出來呢?

 

那末神如何工作呢?神使我們「四面受敵,……心裏作難,……遭逼迫,……打倒了。」關鍵是在 於「身上常帶着耶穌的死,使耶穌的生也顯明在我們身上。」倪析聲弟兄,說有一次他在英國,對弟兄 姊妹講解這幾節聖經,他說英文聖經譯作「dying of the Lord Jesus」無法將其中意義表達得清楚。如果要 清楚,我需要為你們英國人創造一個字,就是「deathnizing」,意思是殺到澈底的死亡,且是一直的殺, 不斷的殺。保羅說,惟有這樣『耶穌的生也顯明在我們身上。』希奇的,『這樣看來,死在我們身上發動, 生卻在你們身上發動。』

 

感謝神,主耶穌在十字架上不僅承擔我們罪惡的懲罰,替我們死了。祂還與我們聯合而一同死在十字架上。這「同死」的救恩實在奇妙,不但使我們脫離了罪性的轄制,還叫復活的大能在別人身發動出

來。

 

三 求神恩待錫安(1819) 『求你隨你的美意善待錫安,建造耶路撒冷的城牆。那時,你必喜愛公義的祭和燔祭,並全牲的燔 祭;那時,人必將公牛獻在你的壇上。』

 

(一)錫安─神積極的心意得以成全 大衞是合神心意的人。他在青少年時就知道神的心意是盼望在地上有個殿,作為祂的家,祂得以自 己運行,顯出祂本性一切的豐富。然後從這個殿發起,建立一個國度,將祂的榮耀擴展到全地。為了這 個目的,他先建立以色列國,制服了境內的非利士人,又勝過境外的摩押人,亞捫人和以東人。奪取以 色列民原先被他們奪去的金銀財物,彙集在一起來建造金碧輝煌的聖殿。

 

如今他竟犯了這麼大的罪惡,如何被神使用呢?當他從內心深處迫切的悔改認罪後,仍念念不忘神 的心意。為此最後祈求神賜福給錫安和耶路撒冷。

 

耶路撒冷是以色列的首都,是以色列民居住的城市。城內有一個高地,被大衞指定為建殿的所在。 大衞的寶座就在錫安(詩二 6,四十八 2)。大衞求神隨神的美意善待錫安,讓神的榮耀由此照耀出去。

 

(二)耶路撒冷的城牆 城牆有二個用意,一是間隔,將不屬神的都隔在外面,不得混了進來;一是保護,外界仇敵不能進 入侵害百姓。大衞求神善待錫安,是為百姓當時的享受,建造耶路撒冷的城牆,是為長久的享受。

 

大衞老年時候犯了二個大罪,經過痛澈心府的悔改認罪,蒙神赦宥後,得到一個兒子所羅門,成為 建造聖殿的人,另得到一塊地,作為聖殿的場所。神實在聽了他的禱告。

 

十九節後說明,到一切完成時,人必獻上感謝的祭和全人的奉獻的燔祭,神的心就滿足喜樂了。

 

叁 經歷十字架的死而顯出神的大能

我在開始時已經提過,這個專題包含兩個部分:十字架的救恩和十字架的經歷。十字架的救恩,又 包含兩部分:主耶穌為我們的罪替我們死,和主耶穌把我們這個犯罪的人和祂同死。「替死」使我們的罪 行得赦免,「同死」則使我們從罪性的轄制中得解脫。這些都是主已經作成的,我們只要憑信心,就可以 白白的享用。

 

主的救恩為我們解決罪行和罪性二大問題,實在叫我們歡喜快樂的來感謝祂。然而,這二方面的果效,只是解決了我們消極方面的難處,神的心意並不僅僅如此。神的心意,是要我們在積極方面彰顯 祂的榮耀,使祂的心得到滿足。神總是積極的神!所有消極方面的工作,不過是祂施恩的過程,並非祂 施恩的目的。

 

神積極一面的工作要我們彰顯的,包含二大重點,一是祂的大能,另一是祂的榮美。祂的大能叫我 們勝過自己的敗壞和軟弱,更勝過黑暗的權勢,讓祂的國度得以擴展到全地。祂的榮美則叫我們彰顯祂 本性中的一切豐盛。使徒保羅闡明主耶穌,說『神本性一切的豐盛,都有形有體的居住在基督裏面。』 緊接著又說:『你們在祂裡面也得了豐盛。』(西二 910)。使徒約翰也指出主耶穌在地上時:『我們也見 過他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約一 14)。如今神也要我們在地上彰顯祂的榮耀。約翰福音第十 七章中,主耶穌向父神禱告,先說明『我在地上已經榮耀祢。』後又提到門徒,說:『我因他們得了榮耀。』 (約十七 410)

 

然而聖經的真理教導我們,我們如果盼望神的能力和榮耀,在我們身上得以彰顯,必須追求並付出代價才能成就的。不像主的救恩解決消極方面的難處那樣,單憑信心就可白白的享用。 按馬太福音書所記載的,自第十章主呼召十二位使徒,要他們跟隨祂,祂用教訓和祂對人的態度來 教導他們,這樣將近有二年之久。到第十六章主帶他們到的腓立比境內,主考驗他們,究竟他們是否認 識祂。彼得回答說:『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太十六 16)這叫主耶穌非常高興。主近二年的教 導沒有白花,彼得好像考試得到一百分一樣。

 

接着主告訴彼得,祂要將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和要把天國的鑰匙給他一類的話。注意馬太十六章

第二十一節,開頭有一個詞:「從此」,意思是假如彼得在第一層次課程中沒有及格,主就不會開第二層

次,那末第二層次的課程主要教導他們甚麼呢?主說『他必須上耶路撒冷去,受長老、祭司長、文士許

多的苦,並且被殺,第三日復活。』,主已經很體諒他們,怕他們完全絕望,才加一句話,說「第三日復活」。那知彼得仍然不能接受。主耶穌很清楚的指出來,彼得的難處是「不體貼神的意思」。接着祂很嚴肅的教訓他們:『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我們繼續讀下去,就會發現,馬太福音第十七章以後主的教導和帶領,主題是背十字架捨己的功課,與前不同。因為惟有這樣,主的能力和榮耀才會從使徒身上彰顯出來。按着內容來說,這種功課包含對於十字架的死,和十字架的復活所有的經歷。

 

感謝神,祂是作工直到如今的神!在主耶穌成就救恩的一千年前,神已經在大衞身上作了廣泛和深刻的工作。像這類十字架的死和十字架的復活寶貴的工作,大衞都切實的經歷過了。他用詩篇將他內心所領受的都說了出來。正如我們一開始就說過的,詩篇是在主觀的地位上將內心的感受敘述了出來,這比那些在客觀的地位上所講解的,會給我們更大的幫助。 按大體說,十字架死的經歷,所顯示的是神的大能,而十字架復活的經歷,所顯示的是神的榮美。前者我們來讀詩篇第五十九,三十四,五十七,五十四和一四二篇共五篇,後者來讀詩篇第五十六,五十二和六十三篇共三篇。

―― 林三綱《詩篇中十字架的救恩與經歷》

 

 

痛悔的心 (曾霖芳)

 

讀經:詩篇五十一篇全。

  今日講詩篇中另一類性質的詩,這類詩至少有七篇。性質是人覺得自己有罪,在神前懺悔,認罪,求神饒恕。在許多懺悔認罪詩中,這篇最深刻,透澈,是最好的一篇。

  這篇詩將人內外所有的罪孽表達得最深刻,茲從罪的三方面看:

{\Section:TopicID=167}(一)罪根

  「我是在罪孽裏生的,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五節)這詩說罪,是由未出生時說起。我這個人還在母胎中已有了罪,全本聖經說罪,以詩篇說得最深刻。未出世,生命開始之時就有罪──不是「犯」,而是「有」,生命有了罪的成份、性格,就是罪根。

  聖經頭一本說罪的書是創世記。在第三章已開始,但在八章21說,(人從小時心裏懷凓惡念)注意「小時」二字,未到社會上混過,未在世界作過壞事,已有壞念頭。這說法比詩五一篇還遲一步,五一4又說「在𣿫眼前行了這惡。」這三處經文比較一下:罪從何處來?從根來,胎中已有。後來,小孩的時候,有惡念在心。大了,犯了這惡,行了這罪。

  今日我要和各位注意罪根──罪的來源,是在出世之前,大了表露出來,是由內而外。這生命上的原罪,在聖經原理中很重要,在未出世前,已決定生命。像一個雞蛋,在光中照一照,就決定有無生命。只在內邊之小小一點。而且那個蛋在小雞未孵出之前,已經決定了小雞的形狀了,那是根據母雞的形狀決定的。罪也是這樣。世人自始祖有了罪根,決定在地上的人都是罪人。在此我想起一件奇妙的事,如有人把小鳥捕回來,養大了把牠放出去,放了之後,這鳥自己就要造窠,牠所造的窠,和牠父母所造的結構一樣。這隻小鳥,沒有父母教牠,牠所造的,為什麼和牠父母所造的完全一樣呢?這是生命問題。在牠的生命內,已決定牠的行為。

  你我在未出世前,尚在懷胎已有了罪,你我出生以後小孩子時已懷惡念;後來,也「行了這惡」,在地上是壞人。我不祗是傳福音,你不要以為這道很淺不要緊。這是大衛的詩,大衛是一位屬主的人,屬靈的人,他有一天發見他的罪根的深遠,親自寫出來,這詩適用於每一個愛主的人,每一個信徒,使我們由根本認識自己。

  各位,你的罪根也一樣的遠、長,裏面沒有良善,若非清楚認識自己,在靈裏必是膚淺,不能進步,很難進深。

  詩篇中有七篇是懺悔的詩,其中第六、三十二、三十八、五十一、一四三,共五篇是大衛所寫。(還有別的作者寫的一○二;一三○)這些詩表示大衛對自己看透了,明白了。在十四篇又說「耶和華從天上垂看世人,要看有明白的沒有」;「連一個也沒有。」大衛沒有說自己不錯,乃是說:「連一個也沒有」,當然大衛也在內。(羅馬書是引用本詩)。另一作者在一百三十篇三節上又說:「主耶和華呵,你若究察罪孽,誰能站得住呢?」沒有好人,沒有人能稱為義,沒有人能說不錯,我要清楚認識透透澈澈,大衛懺悔,別的作者也懺悔,今日該論到我也懺悔,多少不好、虧欠、過失、隱而未現之罪,今日要在主前,弄清楚這罪惡。在神前將隱藏之處打開,讓主之光照進來,在主前,要內裏誠實。今日有一問題:「你最後一次懺悔是何時?」若說是幾年前,那麼,幾年來之罪又怎樣?看你之靈性光景來斷決。若說今早剛認了罪,求主饒恕──在念頭上,言語上,行為上,甚至夢上,大小事上,求主饒恕,最後一次是今早,那就感謝神了!因每早都把罪對付清楚了。我們實在應該每個清早都要將生活上之罪痛悔承認。未信主的──要作得救蒙恩之人;已信主的──要學大衛求饒恕對付罪,在靈性上深刻的把罪認得清清楚楚,在最深處認識自己本相。

{\Section:TopicID=168}(二)罪果

  罪果──罪分罪根(隱藏的)、罪行(顯露的)。根是因,行是果。人犯罪,按聖經的記載是有顏色的,就是污穢、骯髒、烏黑。本篇二節說「求𣿫將我罪孽洗除淨盡,並潔除我的罪。」求主洗除、洗去有顏色的罪,潔白如雪,使黑的生命,成為白的生命。賽一18「你們的罪雖像硃紅,必變成雪白,雖紅如丹顏,必白如羊毛。」說到紅色,我就想起製印刷用的電版,電版看起來紅與黑的一樣,照出來,紅的黑的一樣明。但紅的還利害,顏色最難洗淨是紅而不是黑──這是罪的顏色。自己要把罪洗淨,很難、很難,但神能,惟有神能洗淨我們的心。洗淨人們的罪。

  罪的結果,不只骯髒,不只有顏色,還有形像,像底片能印出一二三四以致無數張照此底片一樣的照片來。第三節:「我的罪常在我面前」,就是這個意思。早上在我面前,半夜三更又來,明天又來。常在我面前出現,如照片一樣。

  有一人,將要離世了,哭得很厲害,他說有很多事出現在面前。好像很多照片、犯罪的影子,一張一張,呈現在面前。人犯罪,心中不平安,因此,內裏永遠有虧欠,這些影像,就永在面前,如大衛一樣。

  罪果還有氣味的,其味甚臭,中國人說人格上有虧欠,就說「遺臭萬年」,這是罪惡的氣味。「我的傷發臭流膿」,(三十八5)可能是生瘡破了,臭味很大,今借用瘡來比罪惡,臭味很大。大衛犯罪,拿單對他說:「你行了這事,叫耶和華的仇敵大得褻瀆的機會。」(撒下十二14)大衛自己犯罪,連神和國度都受影響,使仇敵大得褻瀆的機會。罪的氣味何等的大!我們再看看聖經記載罪的味道

  「我閉口不認罪的時候,因終日唉哼,而骨頭枯乾,」(卅二3)呻吟的痛苦。

  「不要丟棄我!」(五一11)靈裏黑暗的痛苦。

  犯罪的滋味,初時是甜的,結果就很苦,心中有一沉重感覺,「𣿫的手在我身上沉重。」(詩卅二4)「使我不能昂首,這罪比我的頭髮還多,我就心寒膽戰。」(詩四十12)這是罪果,是大衛的經驗,罪追上他,不能逃避,抓住、纏住、控訴,這是果子,犯罪的人都有這樣的經驗,心中又那有平安呢?今日看這個痛苦光景,感謝神!本篇詩有神的救恩。「神呵,𣿫是拯救我的神,求𣿫救我脫離流人血的罪,我的舌頭就高聲歌唱𣿫的公義。」(五一14)在十二節「求𣿫使我得救恩之樂」。神能救我脫離罪惡,也能給我救恩之樂。請各位特別注意的,只有神成肉身的救主耶穌能救我們。

{\Section:TopicID=169}(三)認罪

  神責備大衛,是藉凓先知拿單,有時神責備罪,或藉凓聖靈,使人為罪自己責備自己。

  神首先叫大衛知罪,大衛馬上就認罪,陳明自己的過犯,救神赦免。詩三十二、五十一章都是承認罪惡求神憐憫、饒恕。拿單對他說:「耶和華已經除掉你的罪」(撒下十二13)。這是今日最寶貴之訊息,何時認罪,何時得赦免,大衛是這樣,你我也是這樣。信徒是這樣,未信的人也是這樣。主的寶血,能洗淨你一切的罪。神有赦罪之恩,不追究罪,但人要承認自己的罪。「神所要的祭,就是憂傷的靈,神呵,憂傷痛悔的心,𣿫必不輕看。

  最後,請注意認罪的是「我」自己。

  本篇有三十六次「我」,說我自己,犯罪是我,不是別人,求主饒恕「我」的罪,需對付的是「我」。不是我們。

  聖經中記載一個「求主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的稅吏禱告,他是為「我」求主開恩,不是別人,他不敢抬頭,但得主的稱讚。

  浪子回來,也承認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

  彼得曾對主說:「離開我,我是罪人。」後來他又曾三次不認主,但想起主的話,痛哭認罪。

  保羅承認自己在罪人中「我」是罪魁。人已老了,彼得也老了,都承認「我」有罪。

  以賽亞見了神,就說:「我滅亡了。」

  這是經驗中的亮光,叫人認清楚自己本相。

  還有一件,五一17「憂傷痛悔的心,𣿫必不輕看。」神所要的,是憂傷痛悔的心,經上記載尚有一女人,在主前跪下流淚,用髮用淚擦洗主腳,那些人說「她是罪人」,城中人也說「她是罪人」,但主沒有責備她。「憂傷痛悔的心,神必不輕看。」她先流淚,再用髮擦,後用香膏,主說:「她的愛多」,主體貼、同情、了解她。先是眼淚後是香膏,先是痛悔後是愛,主饒恕我,赦免我的罪,我用香膏膏祂;我要一生愛祂!── 曾霖芳《詩篇精義》

 

 

悔罪詩(賴建國)

 

主要經文:詩篇第五十一篇

 

一、前言:

 

各位觀眾您好,我是賴建國,是中華福音神學院的老師。我們今天要繼續來看詩篇,特別是看我們非常非常熟悉的一篇詩篇,就是五十一篇。這一篇我們稱做悔罪詩,它跟另外有六篇都是屬於悔罪詩裡面的這一類。這一篇詩篇我們特別講到,它是屬於個人哀歌類的這種格式。

 

二、詩篇第五十一篇的介紹:

 

我們講過個人的哀歌,它是包括幾個方面:講到對神的呼求、講到過去神的拯救、也講到現今的痛苦、更講到對神的懇求;但這些懇求當中,也有對神確認、堅定、然後對神的許願跟讚美,這個格式在詩篇五十一篇裡面也可以看到。但這一篇詩篇被稱做悔罪詩,是因為他特別講到他的痛苦的來源,主要是因為自己的罪,還有神的刑罰;他也特別向神來呼求,求神赦免他的罪。
我們在這一篇詩篇裡面,特別他的小標題當中,就講到是先知拿單,當大衛跟拔示巴犯罪之後,就來見他。大衛就做了這首詩,而且交給音樂的負責人,讓他把這一首詩就譜成曲,然後公眾一起來吟唱。這個讓我們特別感到,罪惡實在是很可怕的。其實你看到詩篇它的背景,是記載在舊約歷史書,撒母耳記下的第十一章跟第十二章。大衛跟拔示巴犯了罪,不但是淫人之妻,而且害人之命,在這一切事情上面,他讓神的名受到很大的羞辱。而且先知拿單什麼時候來見他呢?不是大衛一犯罪的時候,是大衛犯罪至少過了一年之後。因為聖經上面記載著說,是等到大衛跟拔示巴所生的小孩已經出生之後,拿單來見他。

 

三、罪的可怕性:

 

罪在人身上是很可怕的,它在罪人的心裡面產生兩個極其巨大,又十分矛盾的現象:一方面讓罪人心靈十分的軟弱,任由各種的罪來折磨他,沒有力量來反抗;但另外一方面又讓人非常的堅強,對神極其的頑強,總是硬著頸項不肯來認罪悔改。所以我們看到大衛也是這樣,大衛犯罪以後,經過了至少一整年的時間,不向神來認罪悔改;直到最後,他受了拿單的勸誡之後,才肯回頭。罪人的這種心情,神十分的瞭解,他也知道像拿單這樣的先知,在這個世界上面其實很少的。所以今天聖靈在我們中間,在我們內心裡面來提醒我們,叫我們不要犯罪;若是有罪的話要儘早回頭,免得一直深陷在罪惡的裡面。
大衛這首詩講到說,是要交給伶長。伶長就是音樂的負責人,他可以作曲,他也可以領導眾人來唱詩歌。但你注意到,大衛的這一首詩不是記載他的豐功偉業,反而是他人生裡面最大的污點的時候,把它記載下來。大衛為建造聖殿出錢出力,日後聖殿敬拜,他也做了各種的安排,設立典章制度,甚至連值班的人都已經安排好了。現在呢?他更把這一首詩歌交給伶長,讓他們在敬拜的時候,也可以用這一首詩歌來頌贊神。我們看到這一首詩歌,不但是大衛自己的經歷,它能被公眾來頌贊、來吟唱,這就講到它是我們每一個人共同的一個經驗。

 

四、大衛按照神的慈愛來求告祂:

 

這一首詩歌我們一般把它分成幾個段落:第一節到第五節是講到個人的認罪;第六節到第九節他是求神賜恩給他,能夠恢復跟神的關係,能夠重新的成聖;第十節到第十三節是講到他內心的更新,能夠重得救恩之樂;而第十四節以下是講到這個變成眾人的經歷,全民都要來敬拜、禱告,一同得著救恩之樂。
我們來一段一段的看,這一篇的詩篇第一節和第二節,就是大衛的懇求。大衛憑什麼來求神要赦免他的罪呢?不是自己的義,更不是自己的功德,因為他已經沒有什麼在神面前可以來誇耀,他乃是憑著神的慈愛來懇求神。這個神的慈愛就是我們講到,是在出埃及記的第三十四章,第六節和第七節,當以色列人犯了大罪,造了金牛犢,神要來滅絕他們,但是因為摩西的懇求,神赦免以色列人的罪。神也跟摩西一起來宣告祂的聖名,在那邊宣告說:「耶和華、耶和華,祂是有恩典、有憐憫的神。祂守約、施慈愛,向敬畏祂的人就施恩,直到千代。」。大衛就是按照這樣子神的慈愛來求告祂。

 

五、聖經裡有關罪的三個字與其意義:

 

這裡提到有關罪的三個字,這也是我們在聖經裡面,講到罪的幾個不同的方面:〞過犯〞,英文把它翻譯為transgrssion,這是講到故意來悖逆、反抗、破壞神的規定。好像以前就有一個中國的文人就講到,中國人的法律都是讓人來破壞的。第二個字是講到〞罪孽〞,英文是把它翻譯為iniquity,它講到內心的詭詐、行事的彎曲、行為的敗壞。好像我們在台語裡面講到,那個人行事歪歪斜斜。再有一個字就是〞〞,這大概是聖經裡面講到罪最常用到的字,英文就把它翻譯為sin;這是講到車行出軌,或是箭不中的,這是講到沒有達到神的標準。這一些講到罪的字,都可以單獨的使用,各有它不同的意義,但是也可以連在一起,講到罪的每一個方面。
當大衛跟神認罪的時候,他是講到我犯罪的每一個方面,都在神的面前被祂鑒察。但是他向神有三個懇求:求神塗抹、求神洗淨、求神潔除。塗抹是因為這些罪在神面前,被記載在冊子上面;潔淨就好像講到罪就像污穢一樣,來沾染了我們的衣服;潔除這是講到罪像致命的疾病,在本質上面就要把它給除乾淨,不但外表的洗淨衣袍,更是要內心裡面完全的潔淨跟更新。
所以這在第一節到第三節裡面,大衛承認罪的可怕,他首先讓我們注意到他面對自己的罪。第一節到第三節裡面五次講到罪,我的過犯、我的罪...等等,這是講到罪有多方面。我們很多時候會把罪咎歸給環境、歸給別人,這是一個容易的路,可以取得一時的平安;但是只有我們認真的來面對自己的罪,這雖然是痛苦的、是不容易的,可是卻才是唯一最有效的方法;也只有當我們最痛苦的時候,是我們離神最接近的時候

 

六、大衛求神除去他的罪:

 

大衛第二個,他求神除去他的罪,大衛知道他的罪一日不除去,他的內心裡面就一日不得安寧,他就不能夠來親近他所愛的神;這樣的生活,世界上面的一切福樂,也就完全的斷絕了。大衛在懇求的時候,他是專專倚賴神的慈愛,他曉得只有在神那裡有豐盛的慈悲,祂有無限量的慈愛;不但在性質上面是最美的,在數量上面也是沒有限止的,好像天上的星、像海邊的沙,多的不可勝數。大衛也在神的面前謙卑的認罪,他說:「我知道我的罪,我的罪常在我面前。」。
罪是得罪神,罪特別是以它所得罪的物件來決定的,而罪是要受到神的對付的。所以大衛在這一邊特別講到一句,是我們很多人讀這篇詩篇裡面比較不明白的。他說:『我是在罪孽裡生的.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難道大衛在這邊是怪罪他的母親嗎?難道大衛是覺得這些罪是從他的母親造成的嗎?其實不是的,大衛這句話是在那邊講到他的一生,從他懷胎的時候,從他出生之後一直到現在,每一天都是在罪的裡面。所以大衛的認罪不是認一個一個的罪,更是講到說他整個人一直是在罪的狀態裡面,一直在得罪神的這個狀態裡面,需要神來赦免他,而且把他根本的罪完全的加以解決,所以大衛這邊講到罪的可怕。
罪這邊先講到是冒犯真神,他說:『我向你犯罪、惟獨得罪了你』。因為神是萬有的創造者,祂也是大衛的創造者,大衛是按照神的形象造的,人犯罪就是得罪了神的形象,破壞了神造人的目的。而律法也是神所設立的,人犯罪就是把神的律法給破壞掉。所以大衛在這邊就講到說:「我是惟獨得罪你」。大衛也講到說,他作惡、他犯罪,是在神面前作惡。人以為連神也不知道的罪,但是大衛說:「我犯罪是在你的面前」,大衛在這邊也是謙卑的來接受神的宣判。
對於罪,神的審判就是要刑罰他,神如果不刑罰罪,那就是祂不行公義,神公義的這些性情就被破壞了。所以大衛他悔罪的時候,不想減輕自己的刑責,他就講到說:「當你來刑罰我的時候,就顯為清正,就顯出神的公義來。」。所以當大衛認罪的時候,他還是以神的榮耀為念
大衛在這邊,也是認識到他罪的深刻,他是天生的罪人,他一輩子裡面,都是活在罪惡的轄制之下,他懇求神要來把他的罪完全的除掉。他更講到這個罪不是外面的問題,而是講到他裡面的問題,是裡面的問題出了罪,就變成外面、裡面有重大的罪惡就產生;這個罪也是從細微的罪開始,變成更大的罪,所以從第七節開始,就是講到他求神來恢復。

 

七、生活的恢復:

 

第七節到第十二節是講到生活的恢復,第十三節到第十九節是講到見證的恢復,也是眾人一起來同得這個救恩。這裡講到說,他求神用牛膝草來潔淨,而且要使他潔淨,比雪更白。牛膝草就讓我們立刻想到,在利未記的第十四章裡面講到:那些長大痲瘋病的人,他們是無可救藥的人,唯一的方法就是神來親自醫治他們。當他們得到潔淨以後,就到祭司那邊去,讓祭司察看,祭司幫助他們在神面前獻祭;而且獻祭之後,就用那個牛膝草沾著這些血,來灑在這些人身上,讓他們得著潔淨。
所以大衛在這邊是講到,他說:「我的罪就好像無可救藥的大痲瘋病一樣,需要神親自的赦免、親自的醫治,讓我能夠真正的得著完全的赦罪。」。否則的話,他就像一個大痲瘋病的人,就要被趕逐離開這個世界,不能夠跟人群住在一起,更是被趕逐離開神的面,這是大衛所最害怕的事情。所以大衛懇求神,求神不要掩面不看他,求神是掩面不看他的罪惡,把他的罪完全的除掉。罪像是一個無形的殺手一樣,晝夜在那邊控告著人的良心,但是大衛向神懇求,求神除去他一切的罪。以前他被罪轄制的時候,不能說話理直氣壯,不能夠好好的來教導他的兒女。那現在呢?神除去他一切的罪,他就能夠在神面前坦然無懼。

 

八、重新得著喜樂的聲音:

 

大衛也懇求神,讓他能夠重新得著喜樂的聲音。一個人犯錯,就好像被父親趕逐出去的浪子一樣,但是他認錯悔改,重新歸向神,就好像浪子回頭,父親就重新來擁抱他,跟他親嘴,而且把榮耀、尊貴,重新的加給他。大衛向神來懇求,重新為他造一個清潔的心、重新賜給他有喜樂的靈。大衛就講到,他懇求神不要對待他,像對待掃羅王一樣。掃羅王那時候,因為犯罪得罪神,也不肯真正的悔改,結果神原本降在他身上的靈就離開了,就被收回去了。大衛向神懇求,求神把祂的靈重新的加給他,恢復祂的靈在大衛的心裡面。
我們講到靈,靈是人裡面最深的地方,靈也是人裡面能夠來跟神親近的地方,跟神的靈能夠相通的地方,所以靈也是講到讓人跟其它所有這些生物有別。我們講到人,神造人,讓人跟所有動物不一樣,人有動物性,更有理性,不但有理性,更是有靈性,讓人的靈性就能夠跟神能夠相通,能夠來敬拜神。靈像是神在人心裡面所設定的一個藩籬,保護人,免得人被罪惡仇敵就來攻擊。所以大衛向神懇求,求神為他重新造這個清潔的心,讓他能夠恢復救恩之樂。

 

九、聖經裡創造的各種解釋:

 

在這一邊我們要特別注意,大衛向神懇求重新為他造一個清潔的心,這個〞造〞在原來的文字裡面,就是創造的造。這有幾種不同的解釋,但是意思都是蠻好:
第一種我們講到〞創造〞,創造在這個字在聖經裡面,是單單用在神的身上。神創造天地、萬有、也創造我們人類,祂更是創造我們內心裡面能夠跟祂相通的靈。大衛就懇求神:「我犯罪了,就是得罪了你,把神在我身上的創造就給破壞了。」,現在懇求神讓他再一次來恢復神創造的功能,這也是我們在聖經裡面,喜歡引用新約的哥林多後書五章十七節。那邊講到:『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這個新造的人,就是一個新的創造,所以大衛懇求神赦免他的罪,讓他做一個新造的人,成為一個新的創造。這裡我們講到這個創造,從另外一個角度來講:大衛懇求神,他犯罪了,他求神用創造天地的大能力,再來重新的創造他。這是我們這些人在神面前的一個經歷,我們在主的裡面就變成一個新的創造,神潔除我們一切的罪,讓我們重新得著祂的創造在我們身上,就得著成就。

 

十、見證的恢復:

 

所以這邊後面就講到見證的恢復,大衛想到:「我犯罪不只是我個人的問題,更是影響到整個國家。在我國家裡面,許多人因為我的犯罪,受到很大的虧損。現在我認罪悔改,使整個國家都可以重新的,在神面前被神來悅納。」。所以第十六節、十七節裡面講到安息的恢復,十八節、十九節講到大衛對於影響的恢復,連耶路撒冷的城牆也要重新的被建造起來。
大衛的悔罪有最深的悲哀,有最痛的後悔,但卻沒有一點消極的、或是悲觀的情緒在內,反而在傷心的最深處,他就感覺到神奇妙的真理就來光照他。他在悔罪的當中,曉得神看中他痛悔的心,好像一個破碎的心被神就重新的恢復起來。他也知道神為他預備了公義跟救法,更瞭解人犯罪,不是靠自己的力量能夠被神得著,而是單單靠神的救恩,才能夠完全神的拯救。在這裡我們也講到,在詩篇第五十一篇講到人的悔罪、神的救恩、和神的公義,是一體的兩面。好像一隻手的正面跟反面,正面講到神的拯救,反面講到神的公義,這是同樣一件事情。救恩就是把罪人找回來,讓他可以重新的回到神所設立的公義的標準裡面。

 

十一、其它悔罪的詩篇介紹:

 

那麼我們在詩篇第五十一篇裡面,看到大衛對神的悔罪,同樣的還有其它許多的詩篇,像詩篇第六篇、第三十八篇、三十二篇、一百三十篇等等,都是悔罪的詩篇。我在這裡就是簡單的特別提到,有詩篇三十二篇,它好像是詩篇第五十一篇的姊妹篇,這裡面也特別講到罪惡的可怕,跟得著神赦罪的可愛。我們各位看到詩篇第三十二篇,這篇詩篇在一開頭它就講到:『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凡心裡沒有詭詐、耶和華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這裡兩次講到這人是有福,所以一個罪惡得著赦免的人,他是得著雙重福的人。
大衛甚至講到:「當我閉口不認罪的時候,因為終日唉哼,而骨頭枯乾;黑夜白日,你的手在我身上都沉重。」。你看這是講到我們人犯罪,被罪壓傷的景況;我們感到裡面非常的枯乾,甚至感到神的手在我身上,那個刑罰的手讓我這個人就抬不起頭來,只能夠唉哼。但是感謝神,這邊的第四節和第五節就講到,一個人向神來認罪悔改,我們整個的人就完全的不同。
第四節這邊講到說:「黑夜白日,你的手在我身上沉重,我的精液耗盡,好像夏天的乾旱。」。你看過那個水庫,在夏天乾旱的時候,那個水都完全沒有了,水庫的那個湖底都能夠看見,那個地都裂開了,一個被罪所困的人就是如此。但是第五節講到說:『我向你陳明我的罪、不隱瞞我的惡.我說、我要向耶和華承認我的過犯、你就赦免我的罪。』。這裡面講到一個最寶貝的教訓:這個人才內心裡面有這樣子的意念,說:「我要來向你認我的罪、陳明我的過犯。」,但是他就已經看到,在神那邊已經預備好了救恩,已經預備好的贖罪祭;所以在哪裡有認罪,在那裡就有神所設立的贖罪祭

 

十二、後言:

 

求主賜恩給我們每一個人,連大衛的罪神都知道,也都赦免,何況我們每一個人。我們的罪,當我們知道了,我們就在神面前來認罪悔改,神赦罪的恩也就在我們身上來成就,讓我們可以重得救恩之樂,讓神的創造的大能力,在我們身上就可以重新的來成就,讓我們都變成一個新造的人。求主的恩典臨到我們每一個人,讓犯罪的人在神面前,都可以重得救恩之樂。我們今天就講到這邊,非常謝謝大家的觀賞。

―― 賴建國《詩篇》

 

 

我有罪了(五一1~1)(臺北靈糧堂)

 

在這篇驚人的詩中,差不多每一個字都會使我們留心。它所說的是沒有時間限制的、也是普世性的。在舊約,除了二項罪,其他所有的罪都可以靠獻祭補贖的,這二項罪是:謀殺、強姦和亂倫。這二項罪的兇殘是相等的,謀殺導至身體的死亡,強姦導至靈魂的死亡。拿單用小羊羔的比喻來引發大衛良心發現的就是這兩項罪(撒下十一2十二15)。拿單的比喻使他重新發現自己,他看見沒有什麼是自己能作的,只有將自己投進神的慈愛。這首感人的詩告訴我們,當大衛如此行時,他的心情是怎樣的,這是何等寶貴的,他的懺悔後來成為以色列禱告文的一部份,也成為今日宣講神偉大慈愛的好消息。

拿單的幫助,與現今許多社會工作者或心理輔導員是多麼的不同,他使大衛的心思直接轉向神,因為大衛破壞了神的約,在與神的約中,他是一個背叛者;因此,大衛向神的慈愛申訴,祂那不動搖的愛,申訴基於人雖然是破壞了立約的一方,但神永不會破壞祂那一方的事實。(希伯來文「過犯」的意思是破壞立約的關係)

詩人真是認識神,在神面前求恩典,是求神按祂的慈愛及祂豐盛的慈悲來憐恤、來塗抹。我們怎麼能來到神的面前,特別是當我們身在罪中時?我們本能的反應是想逃避,想要掩飾,如大衛當時的光景,以致愈陷愈深。神透過拿單幫助了大衛。在今天,聖靈隨時都願意成為我們的幫助,聖靈不僅願意幫助我們面對罪,甚至祂可以幫助我們面對自己。不論我們的光景如何,聖靈總願意幫助我們。祂能幫助我們支取那隨時的恩典,因為,神是慈愛的神,祂有豐盛的慈悲。

默想

聖靈如何幫助我看見我的光景如何?你願作何回應?

回應

主,願你的光常照在我生命,因你的光總是帶著慈愛。

 

 

洗淨我(五一2~5)(臺北靈糧堂)

 

偉大的佈道家葛培理(Billy Graham)告訴我們,他相信那超過百分之九十的悔改者,他們在年青時已接受過洗禮。這即是說,他們已開始他們的生命,享受在約中所有的好處。因此,當他們在「界限之外」,在失喪之時,一位「拿單」跟他們談話,他們基本上知道現在應向那轉回。

當大衛如此呼喊時,神對他突然變得非常真實。現在,他面對神和他的罪,他基本的罪是輕蔑神的慈愛,簡單的說,他轉背不順從神給他生命的引導,所以大衛在這說,我「惟獨得罪了你」。當他犯罪時,以為神不知鬼不覺,他設計殺害烏利亞時,以為做的乾淨俐落,但當先知拿單指出他的罪時,他突然發覺原來無法一手遮天,沒有什麼事是不被顯露的,沒有什麼能隱藏不為神所知的。而這也是人可憐的地方,若我們看見神的眼目遍察全地,我們就知道我往那去躲避神的面呢?大衛承認他不僅是得罪了人,他犯了二項律法的死罪,而且這是得罪神的。

只有神知道罪惡真正的邪惡特性,也知道罪惡的行動所帶來的後果。因大衛的犯罪,影響到他的兒女,使他們染有暴力和貪欲的罪。但是,在這篇詩中,他學習到兩件事:

一、在神無限的慈愛,祂能夠並且會赦免罪惡,包括與祂脫離團契和毀壞他人生命的罪惡。

二、這些罪惡的影響力仍會在以後的世代中感覺得到。這是罪的可怕。

 

所以主教導我們的禱告中說,「不叫我們遇見試探,救我們脫離兇惡」,保守我們常在與神密契的關係中。詩人所求的不但是洗去罪的刑罰,或罪的惡名,卻是求神洗去罪的本身,使他再成為一個無罪的人。他向神所求的就是將「罪孽洗除淨盡」,不要在他心留下絲毫。

 

良心的活動,是神保留在人心中重要的功能,但是許多時候,因人的忽視、麻痹使良心不再出聲,因此顯出可憐的光景,連在黑暗都不自知。良心借著寶血洗淨能再次活絡起來,加上聖靈的感動,可以增加我們對罪的敏銳能力,使我們不會輕易的落在罪中。

默想

我對「罪」敏銳嗎?

回應

主,求你不要使我的心剛硬以致無知及愚昧。

 

 

潔淨我(五一6~12)(臺北靈糧堂)

 

事實上,神喜愛內「誠實」,意即真實和完全。詩人向神的禱告是更深入的,因為他知道神要的是面的,詩人向神求一個新的改變,使他能常醒覺在立約中與神的關係,這是在隱密處的智慧。詩人在這用了律法上潔淨的用語(利十四;出十二22;賽一16),他說「我感覺污穢,求你潔淨我,因為我不能為自己如此作」。為的是使我能回到被救贖的子民中,能再次聽聞歡喜快樂的聲音。

因此,他禱告求三件事:

一、求神為他再造一個清潔的心。只有神能再次的將愛慕清潔、良善的心創造在我們的面,詩人的祈求,讓我們看見神的恩典,祂不是修理被罪踐踏已殘破的心,乃是在我們面創造了一個新的心,是清潔的心,是愛慕祂良善的心。

二、詩人求神使他面重新有正直的靈(小字說是堅定的靈)。這是他曾經擁有,但卻失去的。大衛知道這是神的禮物,所以他懇求主不要拿去神所賜的禮物,就是神的聖靈,因為大衛曉得神的慈愛。因為,這樣可以使祂的靈自由的回應神恩典的帶領。

三、求神以樂意的靈扶持。一位被赦免的罪人不敢再倚仗他的才能,他向神求那樂意的靈,為的是可以成為神的僕人,靠著神的力量去過一個服事的生活。

從詩人的禱告看見他認識神的真切,抓緊神的熱切,他怎麼能有這麼深入的認識呢?神借著大衛的禱告,一步一步帶我們更深的認識祂。因此,我們真需在主面前反省自己在神面前的光景,我們需要很真實的來面對我的光景,詩人大衛的失敗常是我們的失敗,但是他向神的敞開,誠實的面對自己卻是我們望塵莫及的。是我們的教導出了問題嗎?還是我們掩藏的工夫已經到了爐火純青的地步?我們真是屬靈的強人嗎?我甚願自己是屬靈的弱肢,好使得我不會迷失在自以為還不錯的沾沾自喜,我是何等的需要神為我造清潔的心,求主同樣的啟示我,賜我堅定的靈,使我在討主的喜悅上堅定不移!我是何等的需要主以樂意的靈扶持我,因我心中藏有那麼多的不滿及「評論」;是,主求你潔淨我,使我仍得救恩之樂。

默想

向神敞開你自己,讓聖靈能更深的在你面工作吧!

回應

主阿,潔淨我,使我仍得救恩之樂,求你在我面,重新創造正直的靈。

 

 

求救我脫離流人血的罪(五一13~19)(臺北靈糧堂)

 

專家們都認為這是詩篇中最美最感人的一首求告詩,一位屬靈的前輩卻有另一種看法。我們看大衛在這首詩,到了什麼時候才看見他從罪的苦境得了釋放?當他看見他「惟獨得罪了神」時得釋放了嗎?似乎沒有,他仍有污穢感,所以他繼續求主以「牛膝草潔淨我…」。當我們讀這篇詩篇時,我們可以學到許多認罪的詞句,若不留心,就會忽略了那主要的事。到了14節,大衛沒有什麼修飾的說:「求你救我脫離流人血的罪」。直到此時,他才說出來,具體的向神求赦免,至此才看見他得了釋放。主不輕看憂傷的靈,然而憂傷痛悔並不表示認罪了。約翰壹書那節我們常背誦的金句「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壹一9),所照射出的亮光是什麼呢?得赦免、得洗淨的原因是什麼呢?在於認罪。為什麼聖經說「若認」這句可選擇的話呢?「若認」似乎是讓我們可以選擇認罪的內容,殊不知因此我們也選擇了赦罪的範圍,若神的赦免、洗淨是具體的,認罪的動作怎可含含糊糊呢?罪得赦免不是靠美麗的修辭感動神的心,乃是基於神的愛。祂已預備了耶穌成為我們的贖價,也是在於我們真實的認罪,才能使我們得著完全的釋放。神那一方面我們不必擔心,但我們的責任呢?不要輕忽這件大事,若不按神的定規,如何能享受神的賜福呢?既然悔改的靈是神所賜下的,我們就不必害怕,誠實的在神面前承認自己的罪。

 

憂傷的靈是主所樂意接受的祭,因為憂傷痛悔的心主不輕看。在耶穌時代,像稅吏這種被丟棄的人也會再次被接納,因為他捶著他的胸說:「神!可憐我這個罪人」(路十八13),這人為罪憂傷,來到神的面前求憐憫;大衛為罪憂傷,在神的面前重新恢復與神的團契。我們的喜樂是否是曾在神面前憂傷痛悔過的結果呢?在我認識主四年之後,才懂得什麼叫做認罪悔改,我不會忘記第一次在主面前認罪痛哭的晚上,也不會忘記神立時赦免的喜樂,如今仍歷歷在目;這幫助我,常能回到神的面前,求憐憫。我發現,正如詩人的經歷,主就在我認罪的時候,就赦免了我,沒有耽延,沒有讓我繼續受罪的煎熬。「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壹一9)

默想

詩人在神面前經過一番的掙扎,有一個全新的生活態度,我有那些地方需要主的憐恤呢?

回應

主,求你保守我能常持守與你密契的相交與團契,不容罪的陰影介入。

 

 

神要什麼?(五十一篇119)(臺北基督之家)

 

分享:

本篇的背景是大衛與拔示巴姦淫,大衛被先知拿單責備後,他就痛悔前非,徹底認罪。從這詩之「交給伶長」一事可看出,大衛的認罪不單是在密室中向神或先知認罪而已,因為這詩譜成曲後,公開唱出,無異向全國人民坦白地認罪,引咎自責。

求神赦罪(14):大衛承認自己固然得罪「人」了,但在本質上,他違反神的誡命,更是得罪神,所以,大衛懇求「神阿,求禰按禰的慈愛憐恤我!按禰豐盛的慈悲」他未因自己的身分或過去事奉的功績,求神將功補過,也沒有為自己的罪申辯(3),他深知犯罪是得罪神,也必受神的對付(4)

求能成聖(59):更進一步自述「我是在罪孽裡生的,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5),這是從罪行想到罪性的更深認罪,他知道神是察看內心的。神所愛的是內裡的誠實(6),所以他不但以求赦罪為足,更希望能被完全潔淨,邁向成聖;他瞭解人無法靠自己的力量除去罪行的後果及罪性的影響,所以,他「求神用牛膝草潔淨」(7節,利十四4),求神「掩面不看我的罪,塗抹我一切的罪孽。」掃羅和大衛同樣都曾犯罪,但不一樣的是掃羅想要自行掩蓋,以為神看不見(撒上十四、十五章),大衛卻向神、向人都坦然認罪,所以,他們的結局也不一樣。

求得聖靈(1012):進一步「求神為我造清潔的心,使我裡面重新有正直的靈。」這是更深層的禱告,認罪使罪得赦免只是消極的對付罪,積極面則是要得著清潔的心、正直的靈。人靠著自己或許能有短暫的成長,但長遠的得勝,惟有靠著保惠師聖靈的幫助和保守才能得著(12)

求主復興(1319):指出蒙恩者共有的使命,就是分享與見證。或許有人蒙恩全職服事成為傳道、長老,或許有人蒙恩帶職事奉,但我們都是全職的見證者,因屬基督的兒女都得著蒙恩作主見證的福分和使命(徒一8)

回應:親愛的主!願我在禰面前常存清潔、無愧的心,好能成為禰手中的貴重器皿,使我一生能為禰燃燒。奉耶穌的名求,阿們!

禱讀:詩篇五十一篇1012

10  神啊,求禰為我造清潔的心,使我裡面重新有正直的靈。
11 
不要丟棄我,使我離開禰的面;不要從我收回禰的聖靈。
12 
求禰使我仍得救恩之樂,賜我樂意的靈扶持我。

 

 

神必不輕看(51)(香港讀經會)

 

祈禱:   主啊!求你按你的恩典和憐憫,赦免我每天有意和無意所犯的罪。

 

大衛與拔示巴同室以後,先知拿單來見他,指斥他的罪行(參撒下12章),大衛忽然醒悟,極其憂傷,就作了這首詩。大衛向神有三方面祈求:

1.求神赦罪(2-7):詩中多次提及過犯、罪和罪孽。當先知拿單指斥大衛時,大衛承認過錯,痛悔地說:「我得罪耶和華了!」(撒下1213)大衛貴為一國之君,雖然犯了姦淫、謀殺等罪,大可以瞞天過海。但大衛沒有逃避,沒有躲藏,勇於承認(4-5)。而且他更提醒我們,犯罪不但是損害人,得罪人;更是「得罪神」。因此,大衛求神洗滌他的罪(7)。

2.求神醫治(8-9):罪帶來的後果是與神隔絕,心靈陷於沉重、幽暗之中;還要獨自承擔因犯罪而帶來極大的痛苦。大衛求神赦罪醫治,使他可以重獲喜樂和動力,壓傷的骨頭可以再度踴躍。

3.求神賜新的心和新的靈(10-13):大衛求神賜他新的心,求神的靈扶持他,使他可以不再犯罪;又求神的靈與他同在,因為一旦神的靈離開的時候,人就生活在黑暗,被神丟棄的光景之中。

人生活在罪惡大染缸似的社會裡,加上人性中許多的弱點,相信沒有一個人敢說自己從來沒有犯過錯,行為上沒有偏離正確的標準。幸好,作為神的兒女,我們靠著耶穌基督,犯罪後可以向神祈求赦免。因為祂是一位守約施慈愛、有恩典憐憫的神。祂顧念我們不過如塵土,有許多軟弱和不足;只要我們以真誠懺悔的心來到神面前,必蒙悅納。「神所要的祭就是憂傷的靈;神啊,憂傷痛悔的心,你必不輕看。」(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