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篇第三十二篇綱目 壹、內容綱要 【大衛教導蒙福秘訣的訓誨詩】 一、蒙神赦罪的人是有福的(1~2節) 二、當趁早向神認罪脫罪擔(3~5節) 三、當趁神可尋找時求告神(6~7節) 四、勸人不可像那無知騾馬(8~9節) 五、倚靠神的人能轉苦為樂(10~11節) 貳、靈訓要義 【】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詩篇註解》 叁、其他綱目 引言: 本詩篇歸類為感恩讚美詩,與第51篇都是悔罪感恩詩,是大衛向神認罪,而神也已經赦免了他對拔示巴和烏利亞所犯的罪。作者因為罪得赦免而在這裡表達了被神赦免的喜樂,向神獻上感恩。並將自己所受過的懲罰向人勸戒,為引人敬畏神的心。 【蒙赦免的福氣】 經文:詩32:1-5 一、蒙赦罪者——有福 1-2 誰是有福的人? 1.得蒙神赦罪的是有福的人,原因是:1節。 (1)有罪的人有重擔,蒙赦罪的人得卸重擔。(詩38:4;68:9;太11:28) (2)有罪的人受捆綁,蒙赦罪的人得釋放。(徒8:23;箴5:22;羅8:1-2) (3)有罪的人為罪奴,蒙赦罪的人為神的兒子。(羅6:16;約8:34;約8:35-36) (4)有罪的人被定死,蒙赦罪的人必得永生。(雅1:15;羅6:23) “遮蓋”:不再用來指控罪人,(詩85:2)。遮蓋罪不是忽略罪。赦罪只有一個前提,那就是悔改。認罪只有與悔改相結合才有價值。(約壹1:9) 2.心裡沒有詭詐的,是有福的人。2節 (1)詭詐:虛假、欺騙性的行為。(詩43:1;52:2;書7:11) (2)詭詐包括,言語、行為、心思。(詩32:2;24:4;耶17:9-10;約1:47-51;羅4:8) 二、不認罪者——受苦 3-4 1.不認罪時:骨頭枯乾——即已陷入絕境。3節,(創3:8;箴28:13;耶31:18;詩31:9-10) 當一個人閉口不認罪時,他的生活在表面上平安無事。但他無法擺脫劇烈的思想鬥爭和隨之而來的肉體痛苦。(詩6:2-3;31:9) 2.不認罪時:精液耗盡——沉重異常,沒有精力。4節,(詩22:5;哀4:8) “精液”:原是精力、水份、生命力。他的精力完全消失,像濕氣、水份在炎夏全被蒸發乾渴。 三、陳明罪者——赦免 5 1.認罪行動:(1)陳明——說清楚。(2)不隱瞞——不遮蓋、不隱藏。(3)承認——是,就說是;不是,就是不是。(太5:37;雅5:12;箴28:13) 2.你就赦免我的罪惡。只要有認罪,神就赦免。(約壹1:7-10;詩103:3) ── 毛南春陽 【得救的樂歌】 經文:詩32:6-11 一、脫離苦難的樂歌 6-7 1.在大水泛溢之時,趁機尋找神。6節,(賽55:6-7) “大水泛溢”:象徵最厲害的災禍,甚至有滅頂死亡的危險。 2.在大水泛溢之時,要藏身在神的裡面,有快樂。7節,(林後6:2) 二、教導管教的樂歌 8-9 1.神的教導:只是你當行的路。8節,(詩34:11-14;箴3:1-8) 2.神的教導:不可像那無知的騾馬。9節 人不能像牲畜那樣被限制,牽來牽去。人有神的形象,應當主動到公義、慈愛的神面前。(箴26:3) 三、慈愛環繞的樂歌 10-11 1.倚靠神:必有慈愛四面環繞他。10節,(詩16:4;34:8;賽12:1-2) 2.依靠神的人,歡喜快樂。11節,(腓4:4,10) (1)常喝“樂河的水”。(詩36:8) (2)有神同在,因神而樂。(路15:24,32;哈3:17-18) 詩歌:《生命的河,喜樂的河》 ── 毛南春陽 【第三十二篇 覆述認罪前的掙扎與 認罪後的快樂】 引言:罪得赦免是福(32.1-32.2) (一) 見證(32.3-32.5) 1.閉口不認罪何等難受(32.3-32.4) 2.最後降服願認罪不諱(32.5) 3.及時認罪得救免苦難(32.6-32.7) (二)教導(32.6-32.9) 1. 神指示當行之路: l 投石指示當行之路 l 眼神指示作你響導 2. 不可像無知騾馬: l 嚼環轡頭 l 難以馴服 結論:(32.10-32.11) 1. 惡人必多受苦 2. 義人在慈愛中快樂 ―― 吳主光《詩篇精選研經亮光》 【第三十二篇 大衛赦罪後的快樂】 序:本篇是大衛的訓誨詩,當他犯罪之後,向神認罪悔改(撒下11-12章),神已經赦免了他的罪,他內心發出赦罪後的快樂,並將自己所受的痛苦向人勸戒,引人要敬畏神,過聖潔得勝的生活。(他犯罪後,過了一年半,悔改後而作)。 分段:1、得稱為有福的人:1-2節 2、大衛內心的爭戰:3-7節 3、勸戒的話:8-11節 一、得稱為有福的人:1-2節 1、罪蒙赦免的人有福:1節①“赦免其過”a、如釋重負“拿掉”;b、“過”:意即越軌,背逆,過了神所定規的界限,不遵守神的律法,就是不應當去作的反去作了。 ②“遮蓋其罪”:a、遮蓋不見,塗抹的意思。b、“罪”:意即沒有射中目標,失敗、缺欠、應當作的反而不作。 約壹1:9節,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 2、耶和華不算為有罪的人有福:2節 ①詭詐:指虛假,欺騙性的不義行為(詩42:1節、52:2節、書7:11節) 詭詐的言語:詩10:7節、34:13節、創34:13節 詭詐的行為:出21:8節、士9:23節 詭詐的心思:詩32:2節、24:4節 詭詐的人結局:耶17:9-10節 二、大衛內心的爭戰:3-7節 1、大衛認罪時內心的光景:3-5節 ①3-4節:不認罪的苦痛“我閉口不認罪的時候”。 “終日唉哼”:內心痛苦 “骨頭枯乾”:身體脆弱 “你的手在我身上”:受神管教 “精液耗盡”:沒有一點力氣 ②5節 認罪後得蒙赦罪:“我向你陳明我的罪” “惡”:即彎曲不正,虛偽詭詐,不正直,不公道。 2、大衛認罪後的光景:6-7節 ①“虔誠人”指有生命的人,有神性情的人。 “等到大水氾濫的時候”指審判的時候,或指罪惡氾濫的可怕。 表明有生命的人偶然失腳,聖靈感動時要立即悔改。 ②罪得赦免後就有喜樂:7節 箴28:13節:遮掩自己罪過的,必不亨通;承認離棄罪過的,必蒙憐恤。 三、勸戒的話:8-11節 1、主教導大衛當行的路:8節“定晴”:神的眼目一直看著他。 2、主勸大衛要馴服:9節,箴26:3節 3、大衛勸義人要靠神:10-11節 ①倚靠耶和華的必有神的慈愛待他。 ②倚靠耶和華的人必定歡喜快樂。 ―― 徐大年《詩篇提綱》 【赦罪恩典 詩32:1 】 (大衛的訓誨詩。)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 1、蒙主赦罪是主的恩典 2、赦免人的過犯是福氣 3、相互認罪是聖經教導 4、遮蓋過錯是彼此和睦 ―― 徐賢榜《詩篇經文講章大綱》 【赦罪之樂(三十二1~11)】 一、罪得赦免(三十二1、2) 二、僵局化解(三十二3~5) 三、惟一的天堂(三十二6、7) 四、當學的功課(三十二8、9) 五、惟一的快樂(三十二10、11) ──《丁道爾聖經註釋》 【赦罪恩福(三十二1~11)】 一、罪的可怕(三十二1~4) 二、徹底認罪(三十二5~7) 三、慈愛公義的神(三十二8~11) ──《新舊約輔讀》 【懺悔吟之二——承罪(三十二1~11)】 一、引言(三十二1~2) 二、詩人向主說話(三十二3~7) 1、良心發現(3、4) 2、認罪(5) 3、因赦免所得的福氣(6、7) 三、主向詩人的話(三十二8~9) 四、靠主的人和惡人相比(三十二10、11) ── 包忠傑《詩篇註解》 【蒙福七步】 一、覺罪(3~4節) 二、承認(5節) 三、得赦(5節) 四、禱告(6節) 五、庇護(7節) 六、受訓(8~9節) 七、歡樂(10~11節) ── 丁良才《經題模範》 【赦罪之福】 讀經:詩篇三十二篇一至七節 一、人有罪 1、在原則上說人人都有罪,人人都得罪神。 2、在細則上具體找四五種罪,例如偷、謊、貪、淫等描寫一下 二、認罪的必需 1、人在神面前必需承認自己有罪。 2、要到神面前禱告認罪。引詩篇二十一篇三節、五節的話。 3、認罪的時候,要根據裡頭的感覺,一件一件的都認出來。 三、赦罪的應許 1、赦罪是根據主耶穌的受死流血,神所以能赦免人的罪,是因主耶穌替人受死流血,解決了人的罪。 2、赦罪的應許是聖經的明言——神藉著主耶穌替我們解決罪之後,就用聖經的話清楚的告訴我們說:我們一信就得到赦罪,這個應許就是福音。 3、只要信聖經的話,就得到赦罪的應許,一信就得赦免,不被定罪,得稱為義。 四、赦罪之福 1、神赦免人的罪,不光是把最遮蓋寬饒了,並且把人的罪完全除掉了,叫人像一個從來沒有犯過罪的人一樣,所以詩篇三十二篇說:「神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凡神所赦免的人,在神看都像從來沒有犯過罪一樣。 2、得到救恩的快樂:(詩篇三十二篇七節)罪得赦免的人,常從裡頭湧出樂歌來。 ──《福音材料267題》 【認識禍福的人生 詩第32篇】 一丶罪得赦免的人有福了32:1 二丶心無詭詐的人有福了32:2 三丶不肯認罪的人有禍了32:3 四丶神手責打的人有禍了32:4 五丶向神認罪的人有福了32:5 六丶虔誠禱告的人有福了32:6-7 七丶蒙神指教的人有福了32:8-9 八丶依靠於神的人有福了32:10-11 ──作者不詳 【第卅二篇 赦罪恩福】 得救樂歌 四面環繞 一、闡明罪惡意義 (一)越規背逆 (二)未中目標 (三)彎曲不正 二、大衛徹底認罪 (一)認罪赦罪 (二)大水泛溢 (三)得神庇護 三、慈愛公義的神 (一)定睛勸戒 (二)不可任性 (三)樂意順從 ──
張志新《查經分章大要》 【第三十二章 赦罪恩福】 1) 得赦其過為有福、1 2) 心無詭計不為罪、2 3) 不認罪終日唉哼、3 4) 心沉重日夜不安、4 5) 承認罪赤露敞開、5/6 6) 蒙保佑脫離苦難、6/7 7) 不可像無知騾馬、8/9 8) 依靠神歡喜快樂!10/11 ──
郭提多《讀經講道輔導提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