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箴言第二十八章綱目

 

壹、內容綱要

 

【「智慧之子」處世為人的教訓(八)】

   一、關於警戒為惡的教訓(1,10,12,14,17~18節)

   二、關於奉公守法的教訓(2,4~5,7,15~16,21節)

   三、關於社會風氣的教訓(3,23~24,28節)

   四、關於富裕之道的教訓(6,8,11,19~20,22,25,27節)

   五、關於與神靈交的教訓(9,13,26節)

 

貳、靈訓要義

 

【】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箴言註解》

 

叁、其他綱要

 

【有關律法的箴言】

經文:箴28:1-10

  一、違棄律法的,是惡人之子 1-6

         1.惡人逃跑,義人卻壯膽。1節,(賽26:3-4;但3:16-18;帖前2:2)

               (1)惡人雖無人追趕也逃跑。——惡人整天過著心驚受怕,提心吊膽的生活。

在驚恐中度日的光景(利26:36;伯15:21),他因自己所犯的罪過,受到良心的譴責,也因害怕被害者的報復,而陷入恐懼。

懼怕源於墮落之人的罪性(創3:10),使徒約翰認為懼怕是因為缺乏愛,勸勉眾人當以完全的愛除去懼怕。(約壹4:18)

               (2)義人卻擔壯像獅子。——人正不怕影子歪。更何況,義人堅信他的救主時常幫助他,即使受到冤枉,神也為他伸冤。(羅12:19)

當大衛身臨絕境遇的時候,他沒有害怕,因為他相信自己是至高者的僕人,正在遵行祂的旨意,接受祂的保護。(撒上17:32-34)

         2.國家動盪與穩定。2節,(伯22:28-30)

國家的罪帶來大變動,聰明的君主卻能為國家帶來穩定。因此,君主的力量可以決定一個國家是得享和平還是陷進混亂。

當一個智慧人接任君主重任以後,國內的混亂就會結束,法律和秩序得到恢復,國家就有了穩定的局面。(傳9:14-15)

         3.窮人欺壓貧民。3節,(太18:28-30)

就像傾盆大雨,沖走了上層的土壤,而不是促進植物發芽生長。雖有人認為“窮人”應作“惡人”,但在本節解作“窮人”更恰當,因為窮人本應同情貧民,卻欺壓他們,其殘暴甚于惡人;就象雨水本為受歡迎之物,變成暴雨,反造成災害。

         4.違棄律法的,誇獎惡人。4節,(太7:13;猶1:3)

本節的“律法”應指體現在摩西五經等律例中的“神的旨意”。違背神旨意的人,反而誇獎專事惡行之輩,將自己合理化,甚至喜行惡事。(羅1:32)

若有人迷失了生活方向,就會越走越偏,最終很有可能招致滅亡。(太7:13)

只有拒絕律法權威的人,才會因惡人的成功而高興。(羅1:32)

         5.壞人不明白公義;惟有尋求耶和華的,無不明白。5節

人須先願意尋求耶和華,才可曉得公平的真義。(約7:17)

拒絕 神律法約束的人是非不分。(羅8:7)

但是 神會向那些服從祂引導的人明確所當走的路。(賽30:21;約7:17)

         6. 行為純正是非常重要,他比富足人更寶貴。6節,(箴16:8)

  二、謹守律法的,是智慧之子 7-10

         1.在飲食上不貪食。7節,(箴23:19-22;彼前4:3-4)

“與貪食人作伴的”。就是指那些與貪吃的人一起吃喝的人及喜愛放蕩的人。在新約聖經中多次使用了類似的詞彙。因沉溺于飲酒作樂,而把家產揮霍淨盡的人,必會給家庭帶來不幸與傷害。(弗5:18;多1:6)

         2.在財物上不斂積。——不以不義的手段來積財。8節

律法是禁止借錢取利的。(利25:35-37;申23:19-20)

以厚利加增財物,就是用高利貸斂積錢財。那些貪心的人用 神不認可的方法所積累的財富,在他死後,也會被分給那些有需要的人。(伯27:16,17;箴13:22)。

         3.在靈性上不違背。9節,(賽1:15-16;提後4:3-4;箴15:8;詩66:18)

“他的祈禱也為可憎”。禱告是指在隱密之處與神相交,因此,若不遵行神的要求,就不能獻上真正的禱告。除了本節的內容之外,使禱告不蒙應允的因素,還有心裡注重罪孽(詩66:18)、與神隔絕的心(賽59:2)、假冒為善(太6:5)、不信(雅1:6)、情欲(雅4:3)。

         4.在行為上作完全人,必承受福分。10節,(林後11:3-4,13-15;太5:48)

引誘別人走歪路的人要與跟隨的人一同掉在他自己的坑裡。但義人會從坑裡出來,回到正路上,在神的祝福下向最後的賞賜繼續前進。(箴24:16)

下面給大家分享:

得人喜愛的小秘訣

這些“小秘訣”可能跟前文信息互不相干,但我們可以從中得到處世的指引和啟發,使我們的智慧和身量,並 神和人喜愛他的心,都一齊增長。

基督徒應有的十種財富意識

世界,物欲橫流;世人,利慾薰心。“一切向錢看”,“沒有永遠的朋友,只有永遠的利益”,“什麼關係都靠不住,除了金錢關係”等類的話常被人掛在嘴邊。在這樣的時代,作為基督徒,應該具備怎樣的財富意識呢?

       1、生命重于財富。

耶穌說過一句極其經典的話:“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什麼益處呢?人還能拿什麼換生命呢?”由此可見,生命是最珍貴的!50歲之前,用命換錢;50歲之後,用錢換命;到頭來,人財兩空。當紀念主耶穌的話說:“生命不在乎家道豐富”。

       2、財富的功能有限。

基督徒要親手創業,創造財富,貢獻社會,對社會產生影響力。但我們不貶低財富的作用,也不高抬財富的價值。財富有價值,能發揮功能,但作用也是有限的。財富可買到豪宅,但不能買家庭。財富可買好床,但不能買到好的睡眠。財富可買美食,但買不到健康。財富可買真品,但買不到真心。財富可買到娛樂,但買不到幸福。幸福、永生、真愛等都不是財富能換取的。

          3、財富是上帝的恩賜。

傳5:19說,“神賜人資財豐富,……這乃是上帝的恩賜。”聖經又說,“上帝所賜的福使人富足,但並不加上憂慮。”財富不是萬惡之根,貪財才是萬惡之根。問題不在“財”字上而在“貪”字上。財富不是罪,否則聖經就不會有奉獻財物歸給上帝,積財在天的教導。

       4、君子愛財,取之有道。

愛錢也可不失君子風骨,關鍵在於生財之道光明正大。

聖經說:“親手作正經事業”(弗4:28)。

不貪財、不投機、不冒險。不可盲目投資,不可拼命掙錢。棄絕急速發財(箴28:20,22)、一夜暴富的財富意識,“要謹慎,免去一切的貪心”(路12:51)。不偷竊、不欺詐,不求“不義之財”(箴 16:8),甯捨棄財富,不可捨棄信用;寧捨棄性命,不可沒有見證。不求不勞而得之財,比如受賄賂、拿回扣。

聖經說:“不勞而得之財,必然消耗;勤勞積蓄的,必見加增”(箴13:11)。“安靜作工,吃自己的飯”(帖後3:12),手勤飯飽、勤勞致福,幸福坦然。因此基督徒賺取財富需要合乎聖經明訓,合法合情合理地賺取。

       5、不要羨富,更不要仇富。

使人富足或貧窮的主權在上帝手中。上帝將大量的財富放在有忠心有見識(有理財能力與智慧)的義人手裡。

在很多時候都會出現這樣一個狀況,領“五千”的人不多,領“二千”的較多,領“一千”的最多。不要羨富,上帝是按著我們各人的能力,因在“小事”上忠心的人,才有資格管理“大事”,上帝不會把過多的財富給我們,免得不能作出正確的使用。更不要仇富,“多給誰,就向誰多取;多托誰,就向誰多要”(路12:48)。所求于我們的就是忠心管理從上帝所領受的財富,充分發揮其價值就好。

── 毛南春陽

 

【有關財富的箴言】

經文:箴28:11-28

  一、富足人自以為有智慧 11-19

         1.將他查透。11節,(箴18:11;路16:13-14;提前6:17)

有些富人認為,他們所積累的財富證明了他們的智慧和聰明。但是他們對永生價值的疏忽,表明他們要比獲得神知識的窮人愚蠢。神是真智慧的源泉。有知識的窮人能透過富人眼前的興旺,看到等待著他們的苦難。(詩73:3,17;雅5:1-6)。

         2.人就躲藏。12節

在舊約中記有不少的事例,說明“惡人興起,人便躲藏”。例:以利亞躲藏耶洗別的追殺。(王上18:13)

當義人勝過惡人而建立起公義的政權時,就“有大榮耀”。(箴11:10;29:2)

         3.必不亨通。13節,(箴10:12;17:9;創3:12-13;路13:18-24)

“遮掩自己罪過的”。就是拒絕承認自己的罪過。(詩32:3-5)。

神要求我們個人都要承認自己的罪。(利5:1;16:21)。犯罪的人,不僅要向神承認自己的罪,(太6:12),還要對受傷害的人直接承認自己的過錯,並請求原諒,(太5:23-24)。神喜悅萬人得救,(提前2:4),樂意洗淨真心悔改之人的一切不義。(約壹1:8-9)

但是只承認罪過還是不夠的。罪人必須放棄罪惡,並靠著神應許所賜的力量成功地抵制誘惑。(羅8:3;腓2:13;提後2:22;約壹3:6)。

         4.必陷在禍患裡。——有福與禍患。14節

一個時刻關注自己,把自己的行為與 神所表達的旨意相對照,使任何背離正道的行為立即得到顯示和糾正的人,乃是有福的。(詩119:11;腓2:12;雅1:22-25)。

他之所以蒙福,是因為他靠著心中的聖靈所賜基督的能力,保持了這種警覺的態度。(弗3:16-17;彼前1:22-23;約壹3:9;猶1:24)。

         5.轄制貧民,多行暴虐。15-16節,(彼前5:8)

要不是神應許看顧仰望祂的人,一般百姓對於強大壓迫者的無奈,只會導致絕望。(詩91:13-16)

在 神的眼中,他就是個無知的暴君,是不配稱作人的,是愚蠢的,是短命的。他由於貪財過度而背離永生真財富,花精力去追求世界暫時財富,證明自己是缺乏智慧的。例:無知的財主。(路12:15-21)

         6.流人血汗。17節,(創9:6;太27:4-5)

人是按著神的形像造的,若犯了殺人罪,就必受最重的刑罰。(創9:6;出21:12)。

謀殺乃是死罪,任何人都不可以干預懲罰的執行。所羅門只是回應了摩西的話。(創9:5-6;出21:12-14)

         7.正直與彎曲。18節,(箴10:9;11:3-6)

真理只有一個,正像水和油不能相溶一般,神與撒但也不能相和。(林後6:14-15)

         8.飽食與窮乏。19節,(箴12:11;27:23-27)

凡追隨今生虛浮之物,不努力謀生的人,肯定會在物質和精神上陷入貧困之中。

  二、誠實人必豐裕多得福 20-28

         1.誠實人必須遠離。22-24節

               (1)急於發橫財,不免受罰。20-22節,(提前6:9-10;箴17:5)。看人情面,賄賂人心。(出23:2,8)

窮乏必臨他身——因受到吝嗇和貪婪的靈轄制。貪心的人得不到永恆的財富。(箴23:6)

               (2)諂媚人——巴結討好。23節,(帖前2:5)。聰明的責備對於說和聽的人都有好處,儘管開始時可能有刺激。(見箴27:6;29:5;雅5:19-20)

               (3)偷竊和強盜。24節

偷竊是沒有理由可以辯護的。即使兒子宣稱父母去世後一切財產都是他的,但如果沒有得到允許,他仍不可以拿走。(箴19:26)

基督譴責了藉口已向聖殿捐獻而拒絕奉養父母的兒子。(太15:4-6;可7:9-12)

         2.誠實人必得之福。25-28節

               (1)必得豐裕。25節,(詩84:12;耶17:7-8;箴11:25)。

“心中貪婪的”:就是貪得無厭的人。一個自以為了不起而小瞧別人的人,會使一切與他接觸的人討厭,並引起許多糾紛。(箴15:18;29:22)。

謙卑而敬畏神的人會安分守己,並相信神會供應他的需求。同樣,貪婪的人會因自私自利而惹起敵意,義人則卻會“得到豐裕”。(箴11:25;29:25;哈2:5;雅4:1)。

               (2)必蒙拯救。26節,(提後3:15;雅1:5;3:17-18)。

“心中自是”:就是按個人的意願和計畫。(箴14:16;28:14)。因為人墮落之後,所有的人生來就有罪,從小所謀的盡都是惡。(創6:5;8:21)

               (3)賙濟貧窮。27節,(箴19:17;22:9;詩41:1-3;林後9:6-11)。

神把一切為貧窮人所做的事,看作是為祂做的,所以聰明地賙濟有需要的人,決不會由此而貧窮。(箴11:24-26;19:17)。

               (4)義人增多。28節,——不但在人數上,也在財富上。(斯8:17;徒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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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人喜愛的小秘訣

這些“小秘訣”可能跟前文信息互不相干,但我們可以從中得到處世的指引和啟發,使我們的智慧和身量,並 神和人喜愛他的心,都一齊增長。

基督徒應有的十種財富意識

       6、我們是財富的受託者,上帝是財富的所有者。

最高的主權不在我們,最終的所有權也不在我們這裡,不要說“財富是我的”,我們赤身而來,也要兩手空空離世。因此,準確地說,上帝把財富託付給我們管理,或者說我們從他那裡借來,將來向他交帳。我們是上帝財產的管家。上帝信任我們能忠心又智慧地理財。我們理財唯一指導原則就是:耶穌叫我怎麼做,我就怎麼做!

          7、財富是好僕人,也是壞主子。

馬丁路德說,“人可以擁有財物,但必須懂得善於管理,做財物的主人。”使用財富,但不可被財富使用。那又該如何使用呢?

應將財富分配在以下七個方面上以發揮其最大功能:神的榮耀、靈魂的得救、維持我們良好的產業、我們家人親屬的好處、幫助窮人、支持教會、支持國家。財富要達成這七個目的,不能專顧自己,不可用財富滿足自己的放縱享樂炫耀自負等私欲。要顧及“我家”(家人親屬的需要)、“神家”(教會肢體的需要)、“國家”(社會民眾的需要)、“天家”(福音事工的需要)。

       8、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

約伯就是這樣的人。在大富大貴之時,不忘敬畏上帝,遠離惡事,完全正直。在落魄窘困之時,仍沒有“棄掉”神,繼續保持自己的純正。約瑟也是這樣的人,在深得主人的信任與器重之時,沒有輕慢主母,沒有得罪上帝;在被誣衊成為階下囚時,仍沒有改變自己的信仰,毫無怨尤地篤信上帝;當成為萬人之上、一人之下的宰相,財富無數之時也沒有窮奢極侈,沒有縱情聲色,沒有揮霍無度。相反,以寬廣憐憫之心解救埃及與周邊各國百姓出離于饑荒之危。

       9、盡賺、盡積、盡施。

這是約翰·衛斯理提出的財富意識,完整地說就是,“盡你所能賺錢,盡你所能節省,盡你所能奉獻”。

天道酬勤,上帝不幫助那些懶惰的人。有人說,有錢是賺的,不是省出來的。但又有話說,“勤儉持家”。“勤”加上“儉”方是持家之道。“儉以養德”的古訓至今不變。我們將節省積存的財富“盡施”。因 “施比受更為有福”(徒20:35)。生命的法則是上帝祝福那些捨棄生命和財物的人。

       10、持守什一奉獻。

新約的捐獻制度以什一奉獻為起點。換言之,應該超過什一。

基督奉獻自己生命給我們,“他是愛我,為我捨己”,這樣的大愛激勵我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全人(包括身心靈、財富、才智、時間等)奉獻在主前,這也是理所當然的。倘若身外之物的金錢的十分之一都不肯獻上,“將身體獻上”就是虛謊就是空談。但願我們按著各人的力量,或者過了力量地奉獻,在這之前,照神的旨意先把自己獻給主。唯願上帝賜給馬其頓眾教會的恩也賜給我們,顯出樂捐的厚恩,使我們甘心樂意地再三懇求地(林後8:1-5)為上帝和他的福音“費財費力”。(林後12:15)。

── 毛南春陽

 

【可憎的禱告】

經文:箴28:9

引言:禱告本來是好的,一個人若常禱告,肯禱告,我們必說他是熱心愛主的。但聖經這裡卻說“他的祈禱也為可憎”,為甚麼?

   一.怎樣的禱告是可憎的?

      1.不聽律法的人的禱告。律法上所記載的,是叫人愛神愛人,追求聖潔,作誠實的人。人若不聽這一切,就是千次的禱告也為可憎。如法利賽人一樣,天天禱告,但不行神的律法,不聽主的教訓,他們的禱告是可憎的。

      2.不憐憫窮人的禱告也是神所憎惡的。嘴裡說好聽的話,但實際上不憐憫,等於欺騙人欺騙神(箴21:13; 太6:15; 雅2:13)。

      3.一面殺人一面禱告,也是神所憎惡的(賽1:15-16; 59:3)。

      4.求利,逼人,爭競,以兇惡的拳頭打人的人,他們的禁食是神所憎惡的(賽58:3-5)。

      5.人若不聽神的律法,不順服神,其禱告也為神所憎惡,神都不聽(亞7:11-13)。

   二.神以這些禱告為可憎的原因

      1.這種禱告是假冒為善的。

      2.這種禱告是對良心的賄賂。

      3.這種禱告不過是遮蓋自己的罪惡。

      4.這種禱告不過是一種儀式,沒有誠心,是自欺欺人且欺神的。

      5.這種禱告根本無心去實行,不過是偽裝屬靈罷了,因此神極其憎惡!

   三.我們當如何禱告?

      1.誠心地求。

      2.存心要遵行地求。

      3.照所禱告的去行。禱告到哪裡,行到那裡!

默想:在我們的禱告中,是蒙悅納的多或是被憎惡的多?

── 黃彼得《簡明查經講章大綱》

 

【第二十八章 處世生活之箴言】

序:本章向我們提示三件事情,要人離惡行善,走上致富的道路。

分段: 1、要離惡行善:1節、3節、9-10節、13-14節、17-18節、23-24節、26節、28節

         2、要守國法:2節、4-5節、7節、15-16節、21節

         3、要誠實得財:6節、8節、11節、19-20節、22節、25節、27節

   一、要離惡行善:

         1、惡人因心虧而逃跑:1節

利26:17節:不聽從神話的人“雖無人追趕,你們卻要逃跑”。

詩53:5節:他們在無可懼怕之處,就大大害怕,因為神把那安營攻擊你之人的骨頭散開了。你使他們蒙羞,因為神棄絕了他們。

         2、惡人欺壓像雨沖糧:3節

太18:28節:那僕人出來,遇見他的一個同伴,欠他十兩銀子,便揪著他,掐住他的喉嚨,說,“你把所欠的還我”。(惡奴才)

         3、惡人不聽律法:9節

亞7:11節:他們卻不肯聽從,扭轉肩頭,塞耳不聽。

         4、惡人誘惑人行惡道:10節,民31:8、16節:巴蘭引誘人犯罪,自己被刀所殺。

箴26:27節:挖陷坑的,自己必掉在其中。滾石頭的,石頭必反滾在他身上。

斯7:10節:於是人將哈曼掛在他為末底改所預備的木架上,王的忿怒這才止息。

         5、惡人遮掩自己罪過:13節 (詩32:3節、5節)

約一1:9節: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

         6、惡人心裡剛硬:14節

羅2:5節:你竟任著你剛硬不悔改的心,為自己積蓄忿怒,以致神震怒,顯他公義審判的日子來到。

         7、惡人行事彎曲:17-18節 (惡人流人血有罪並行事彎曲)。

創9:6節: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因為神造人是照自己的形像造的。

王上21:17-19節:耶和華如此說,“狗在何處添拿伯的血,也必在何處添你的血”。

箴10:9節:行正直路的,步步安穩,走彎曲道的,必致敗露。

         8、惡人喜悅諂媚話:23節(責備人的話其實就是愛其人)。

箴27:5-6節:當面的責備,強如背地的愛情。朋友加的傷痕,出於忠誠,仇敵連連親嘴,卻是多餘。

         9、、惡人偷竊父母還說不是罪:24節(士17:1-2節 米迦的母親)

瑪3:8節:人豈可奪取神之物呢?你們竟奪取我的供物,你們卻說,我們在何事上奪取你的供物呢?就是你們在當納的十分之一,和當獻的供物上。

   二、要守國法:2節、4-5節、7節、15-16節、21節

         1、邦國興衰與罪有關:2節

以色列北國因著罪惡多換君王:拿答:2年、巴沙:24年、以拉:2年、心利:7日

         2、違棄律法的誇獎惡人:4-5節

一個遵守律法的人必持守正義,凡一切不合理的事,必極力爭持,不肯容讓。

詩10:3節:因為惡人以心願自誇,貪財的背棄耶和華,並且輕慢他。

王上18:18節:以利亞說,“使以色列遭災的不是我,乃是你和你父家,因為你們離棄耶和華的誡命,去隨從巴力”。

         3、謹慎律法的是智慧之子:7節

箴29:3節:愛慕智慧的,使父親喜樂。與妓女結交的,卻浪費錢財。

         4、暴虐的君王是無知:15-16節

出1:14、16、22節:埃及的王法老是一個暴虐的君王,殺害神的百姓。

太2:16節:希律殺害伯利恒二歲以裡的孩童。

         5、審判不可看人的情面:21節 (箴24:23節)

箴18:5節:瞻徇惡人的情面,偏斷義人的案件,都為不善。

這段經文表明信徒要遵守神的話,主耶穌在八福山上講了天國的法則(太5、6、7章)。讓我們去學習做一個討神喜悅的人。

   三、要誠實得財:6節、8節、11節、19-20節、22節、25節、27節

         1、要靠行為純正得財:6節 (箴19:1節)

         2、以厚利積財歸於義人:8節

伯27:16-17節:他雖積蓄銀子如塵沙,預備衣服如泥土。他只管預備,義人卻要穿上。他的銀子,無辜的人要分取。

傳2:26節:神喜悅誰,就給誰智慧、知識、和喜樂。惟有罪人,神使他勞苦,叫他將所收聚的,所堆積的,歸給神所喜悅的人。

         3、聰明勝過富足的人:11節

箴16:16節:得智慧勝似得金子,選聰明強如選銀子。

箴3:13-15節:得智慧,得聰明的,這人便為有福。因為得智慧勝過得銀子,其利益強如精金,比珍珠寶貴,你一切所喜愛的,都不足與比較。

         4、要誠實耕種必得福:19-20節

創26:12-13節:以撒在那地耕種,那一年有百倍的收成,耶和華賜福給他,他就昌大,日增月盛,成了大富戶。

         5、想急速發財的必致窮乏:22節

王下5:20-27節:貪財的基哈西長了大麻瘋,退出了先知的隊伍。

         6、心中貪婪,挑起爭端:25節

“貪婪”——“貪圖”“求多”“不知足”的意思。

創26:19-21節:基拉耳的牧人與以撒的牧人爭競。

         7、周濟窮人的必不缺乏:27節

箴19:17節:憐憫貧窮的,就是借給耶和華。他的善行,耶和華必償還。

申15:7-8節: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無論哪一座城裡,你弟兄中若有一個窮人,你不可忍著心,攥著手不幫補你窮乏的弟兄。總要向他鬆開手,照他所缺乏的借給他,補他的不足。

箴14:31節:欺壓貧寒的,是辱沒造他的主。憐憫窮乏的,乃是尊敬主。

加2:10節:只是願意我們紀念窮人,這也是我本來熱心去行的。

提前6:18-19節:又要囑咐他們行善,在好事上富足,甘心施捨,樂意供給人,為自己積成美好的根基,預備將來,叫他們持定那真正的生命。

── 徐大年《箴言書題綱》

 

【國泰民安的道德基礎(二十八1~2)】

   一、罪奪去人的安康(1)

   二、罪奪去社會的和諧(2)

——張慕皚《箴言查經信息》

 

【惡與美之分(二十八1~28)】

   一、論守律法(7、9)

   二、論認罪(13)

   三、論發橫財(20、22)

   四、論自恃(26)

——《新舊約輔讀》

 

【如何變成一個壞人(二十八3~5)】

   一、犯罪的行為 (3)

   二、犯罪的習慣 (4)

   三、犯罪的品格 (5)

——張慕皚《箴言查經信息》

 

【價值觀與人生的追求(二十八6~8)】

   一、品格比財富更重要 (6)

   1、符合神的心意

   2、神的應許

   3、是喜樂平安的源頭

   4、道德是國家社會興衰的關鍵

   5、品格是神審判人的根據

   二、品格比享樂更好 (7)

   三、利他比利己更蒙福 (8)

——張慕皚《箴言查經信息》

 

【屬靈殘障的可怕(二十八9~10)】

   一、屬靈失聰的可怕 (9)

   二、屬靈失明的可怕 (10)

——張慕皚《箴言查經信息》

 

【成功人生四個向度(二十八11~14)】

   一、個人向度──智慧(11)

   二、人際向度──名聲(12)

   三、處事向度──亨通 (13)

   四、屬靈向度──蒙福 (14)

——張慕皚《箴言查經信息》

 

【失敗的成功者(二十八15~18)】

   一、失敗成功者的真面目 (15)

   二、失敗成功者的敗因 (16)

   三、失敗成功者的結局 (17~18)

——張慕皚《箴言查經信息》

 

【六條財路(二十八19~24)】

   一、多勞多得的財路 (19)

   二、急不及待的財路 (20)

   三、漠視公義的財路(21)

   四、漠視同情的財路(22)

   五、漠視誠信的財路(23)

   六、漠視恩情的財路(24)

——張慕皚《箴言查經信息》

 

【人生兩路向(二十八 25~28)】

   一、自大或尊主為大(25)

   二、靠己或靠神(26~27)

——張慕皚《箴言查經信息》

 

【第二十八章綱目】

伍、希西家派人抄錄的所羅門箴言集 25:1-29:27

四、神和諸王、訓誨與公義 28:1-22

   (一)用「與律法的關係」來衡量統治與致富狀況 28:1-11

   (二)「人與神的關係」對其統治與與致富的重要性 28:12-28

── 蔡哲民等《箴言研經資料》

 

【生活之中常想因果  箴言28章】

   一丶犯罪之後必定膽卻28:1-3

   二丶貪食為友必會羞父28:4-7

   三丶不聽律法必掉坑裡28:8-10

   四丶遮掩罪孽必不亨通28:11-13

   五丶心存剛硬必陷禍患28:14-17

   六丶行事彎曲必要跌倒28:18-20

   七丶急速發財必要貧窮28:21-24

   八丶佯為不見必受咒詛28:25-28

── 作者不詳《聖經查經題目大綱》

 

【箴言 第28章 無不明白】

遮己罪過

必不享通

一、義人壯膽像獅

二、轉耳不聽律法

三、貪心招致窮乏

1.惡人逃跑

2.王多更換

3.胡作妄為

1.祈禱可憎

2.惡人誘惑

3.心存剛硬

1.追隨虛浮

2.急於發財

3.要倚靠神

── 張志新《查經分章大要》

 

【第二十八章  依靠真神】

1) 因罪過王多更換、1/3

2) 尋求神明白公義、4/7

3) 完全人承受福份、8/10

4) 遮掩罪必不亨通、11/13

5) 君不貪財年日久、14/17

6) 追隨虛浮受窮乏、18/20

7) 想發財窮乏臨到、21/24

8) 依靠神必得豐裕!25/28

── 郭提多《箴言讀經講道輔導提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