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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道書第三章拾穗

 

【傳三1「凡事都有定期,天下萬務都有定時。」

    生命的每一方面都有它的「時候」:雨水(利廿六4)、神仇敵的失敗(申卅二35)、懷孕(王下四16)等。因此甚須「辨明時候」(代上十二32;參傳八5)。智慧包括通曉「時節」(斯一13);虔誠人說:「我終身的事在你手中」(詩卅一15)。傳道者所持的是同樣的觀點:生命的「時機」人不能全知(九11以下),但一個人應當「時常」(九8)知足。——《丁道爾聖經注釋》

 

【傳三1~8所羅門思想神至高無上的計劃(三122),然後下結論說,生命中一切的事件都是神所命定的。──《傳道書雷氏研讀本》

         天下萬物均有定期定時(1)。“有定時”表明凡事都有神所定的時間。本文的教導如下:①掌管人生的並不是人,乃是神。因此,當在凡事上尋求神的旨意;②神既然掌管生命,生命就是安全而永恆的。因此,聖徒擁有永恆的保障;③生命有秩序和期限。因此,當遵守生命的秩序,認識凡事均有落幕之時,並預備迎接那個時候(18:23;21:34;9:27);④相信神在終極意義上介入所有的事件,並使我們結美好的果子,從而致力於美善之事(6:9)──《聖經精讀本》

 

【傳三1~15認識神掌管萬有的原則:在神完美無缺的計畫裡,萬事皆有神所定的時間。人是時間的動物,很難在時間的洪流中參透整個世界的計畫與規模。──《串珠聖經註釋》

 

【傳三122傳道者在本章告訴讀者,凡事都有定期。時間的決定,變更的有無,都在神手中,人絕少能左右。他又將這些來與神的永恆及全能對照,神預定人一切的活動。

18節講基本的原則;915節講這些原則的實際應用;1622節講觀察到的人生問題——應該有公義的地方卻出現奸惡,勇敢地提出;然後提出意見,得到結論。他認為人懷疑世間是否真有公平,可從神的審判那裡得到答案(17節)。歷史不是毫無意義,神必審問世間善惡,伸張正義(16節;十二14)。──《啟導本註釋》

         傳道者在上文論到日光之下的生之空虛之時,首先宣告極端的空虛(1:1,2),之後再詳述了虛空的實例。如今,傳道者要教導若依靠日光之上的神,人生就會得享永恆的幸福和希望。此時,他也首先在2:24-26宣告樂觀的人生觀,之後在第三章說明其內容。三章的結構如下:①生命因神的主權護理而有秩序(1-10);②聖徒的樂觀人生觀(11-15);③教導人當思想神的審判。若綜合考察第三章,就可以發現以下的教訓:①神掌管人生;②只要敬畏神,在世也可以享受人生;③當銘記最後的審判,以渴慕永恆國度。 ──《聖經精讀本》

 

【傳三2「生有時,死有時;栽種有時,拔出所栽種的也有時;」

 

【傳三2~3賜下和取去生命都是神的特權(申三二39)。然而,祂賜人共同的責任去執行謀殺者的死刑(創九6)。──《傳道書雷氏研讀本》

 

【傳三2~8「傳道者」用了十四對相對的形容詞來描述萬事。──《串珠聖經註釋》

         作者講凡事都有定期:先講人生兩大事,這便是生與死;然後將六件事,依其建設性或破壞性亮亮相對:栽種對拔出,殺戮對醫治,拆毀對建造(23節)。接著講人的情緒、私下的哭笑和公開的哀慟與跳舞(4節);接上講友誼和仇恨(5節)、得失(6節)、言詞與沉默、愛與恨,還有戰爭與和平(8節)。──《啟導本註釋》

 

【傳三3「殺戮有時,醫治有時;拆毀有時,建造有時;」

    殺戮,(它的比喻用法參伯五2;箴一32,七26中)。醫治並不一定是指醫療的需要(參賽六10;繼一56的比喻之後;賽十九22,五七19;耶卅三6,以及其他)。拆毀,約沙法的計劃被破壞的那一段,用這個字來形容耶和華(代下廿37;參詩六十1)。建造曾彩容大衛的寶座,錫安城,以及猶大的地土,並實際的建造工程(參詩八十九4,一○二16)。——《丁道爾聖經注釋》

 

【傳三4「哭有時,笑有時;哀慟有時,跳舞有時;」

         “跳舞”。參看詩篇一百四十九篇3節的腳註。──《傳道書雷氏研讀本》

    以下兩個對句總論人的情感;前者為私下的(哭……笑),後者為公開的(哀慟……跳舞)。——《丁道爾聖經注釋》

 

【傳三5「拋擲石頭有時,堆聚石頭有時;懷抱有時,不懷抱有時;」

         “堆聚石頭”。為了種植而清理土地,或作為建築之用。雖然一切都在神的控制之下,但神計劃的成就也需要人付出努力。──《傳道書雷氏研讀本》

         “拋擲石頭”和“堆聚石頭”有若干不同解釋,可指為耕種而清除石頭,為建築而堆砌石頭;也可以指軍事行動時,為打擊敵人而拋擲石頭,為迎接勝利者而修平道路,但也有猶太解經家解石頭為“精液”,故譯為“同房有時,分房有時”。至於“懷抱”、“不懷抱”可指友誼與仇恨。──《啟導本註釋》

         拋擲……堆聚石頭有時: 戰時為了行軍而除去大道的石頭(62:10),為要修築防禦陣地而堆聚石頭。意指神建造或摧毀生命的時候。 ──《聖經精讀本》

    以下兩個對句談到友誼和敵意。拋擲石頭……堆聚石頭,曾有四種主要的解釋法:(i)傳道書的亞蘭文版以為,是將舊的建築物石頭拆散,預備建築一揀新屋;伊斯拉(Ibn Esra)也持這看法201。(ii)另外有一些人以為,這是使田地不能生產,用石頭覆蓋在田地上(參王下三1925;賽五2),(iii)普崙特認為,此處第一段是指「一個猶太古老的習俗……在葬禮時投擲石頭或泥土於墓穴中」,第二句是指準備建造一棟房子。(iv)最近支持米卓實(Midrashic)的解釋的人(參 GNB),認為它與性有關連。——《丁道爾聖經注釋》

 

【傳5 拋擲和堆聚石頭】田中的石塊必須清除,農夫才能耕種(見:賽五2)。將石頭堆在敵國田地,是使之不能生產(王下三1925;賽五2)。──《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傳三6「尋找有時,失落有時;保守有時,捨棄有時;」

    以下兩個對句是思想財產以及我們的處理方式:尋找(較 AV 的「得」為好)……放棄(與「失落」同)202保守、捨棄——《丁道爾聖經注釋》

 

【傳三7「撕裂有時,縫補有時;靜默有時,言語有時;」

         “撕裂”。撕裂衣服是喪親的一種表示(比較創三七29)。若舉哀的時期已過,便要把衣服重新“縫補”。──《傳道書雷氏研讀本》

 

【傳三78有些學者認為下一個對句(撕裂……縫補)是指哀悼和結束哀悼。但沒有特殊的證據可證明「縫補」表達哀悼的終結。最好將它解釋為一般性的表達法,表明人類各種活動,包括毀滅與創造(如在2下、3上、3下、6)。餘下的對句談到人類的語言(靜默……言語),感情(喜愛……恨惡)以及國家的奮鬥(爭戰……和好),這些完全受神所安排的時間表支配。——《丁道爾聖經注釋》

 

【傳三8「喜愛有時,恨惡有時;爭戰有時,和好有時。」

         “恨惡”。不一定是一種怨恨,卻可能指喜好。參看路加福音十四章26節的腳註。──《傳道書雷氏研讀本》

 

【傳三9「這樣看來,作事的人在他的勞碌上有什麼益處呢?」

 

【傳三9~10人在變化莫測的世事中打滾實在是一件苦惱事。──《串珠聖經註釋》

         作事的人……有什麼益處呢: 本節附屬於1-3,意指神在護理著一切,若有人不認識這一點而想靠己力作事,就會徒然付出努力,而毫無意義地結束人生。 ──《聖經精讀本》

 

【傳三911神給人的生命本有喜樂,但不能憑自己去得到,凡事有定時,由神來決定,正證明人憑己力不可以達到生命不“空虛”的超越境界。可是神造萬物,各按其時,乃是美好的事,是喜樂之源,絕非失望的理由。神造的美麗世界宏偉無比,人難明其究竟;表面看去,人勞碌能得的滿足殊少,可是神早已把“永遠”放在人的心裡,人乃為永遠而造。世上有時間限制的短暫事物,自然難充分滿足人內心對永生的需求。也可以說,人心因有“永生”的觀念在,所以能發現今生的空虛,覺得難滿足。──《啟導本註釋》

 

【傳三10「我見 神叫世人勞苦,使他們在其中受經練。」

    傳道者的觀察不再限於「日光之下」;他將神的作為納入考慮。一13略略提到神的作為,現在有較圓滿的解釋203——《丁道爾聖經注釋》

 

【傳三11「 神造萬物,各按其時成為美好,又將永生安置在世人心裡(“永生”原文作“永遠”)。然而 神從始至終的作為,人不能參透。」

         “永生”。神賜人永恆的視野,以至他看見日常生活以外的事物。然而,祂沒有把生命中一切的奧祕都向人啟示。──《傳道書雷氏研讀本》

         「造萬物」:或作「作萬物」。

         「永生」:原文指「隱藏」或「永恆不變」的東西。「然而」:或作「所以」。作者的意思大概是:神的安排都是美好的,但人有永恆的觀念,所以不能明白或滿足於這個變化無常的人生。──《串珠聖經註釋》

         將永生安置在世人心裡: 指出,在存在論意義上。人是渴慕永恆的被造物,一針見血地說明了,為什麼人在諸多世間快樂中,依然不能尋見靈魂的真幸福。 ──《聖經精讀本》

    神將永生安置在人心裏。這永生是指(i)永恆(RSV,七十士),(ii)這世界(MishnahAV)(iii)無知(加上不同母音作 e~lem),(iv)黑暗(基於烏加列的字根)204。「永生」是最合適的意義,符合上下文,因為整段經文是與神對「時間」的計劃有關。——《丁道爾聖經注釋》

 

【傳三11神將永生安置在人心裡有何意義?】

         答:傳道書之全部中心思想,多是論到人在日光之下,萬事都是虛空、都是捕風的景況。其最後的總意,就是要人敬畏神,遵守誡命,這是人所當盡的本分。在這裡說到「神造萬物,各按其時成為美好,又將永生安置在世人心裡;然而神從始至終的作為,人不能參透」,中有小字:「永生原文作永遠」,其意為永世的觀念。由於人生在世,天下萬事萬物都有定時,生有時,死有時,都是受時間上的限制(三18)。人雖是活在這時間裡的高等動物,也要經過死亡。對於空虛的人生,感到非常的苦惱;所以神不僅賜人肉體有限的生命,也在人的心靈深處,安置超越時間的永遠盼望。按照字義來說,這永遠不但可以指為永生,亦可指為永死,因為永生永死都屬永遠,不過此處似在著重永遠的福樂這一方面;然而神始終的作為,我們人都不能查出。我們對於今生的作為尚且不能明白,對於那永遠的來生、屬靈的永世裡的作為,更是茫然無知(六12,八7)。聰明的孔子,也說過「未知生,焉知死。」何況一些平庸的人!但感謝神,使人可以藉著敬拜神,遵行他的命令,存著感恩的信心,來接受他的恩賜,使心靈的喜樂滿足,尋到永生,終久必得永遠的福樂(八12)。―― 李道生《舊約聖經問題總解》

 

【傳三11~15至此,傳道者才直接告白神按時掌管世界,我們如何才能得著真正的幸福。迄今為止,傳道者所宣講的均是消極的虛無主義,這是為了更具戲劇性地傳揚關於真幸福的教訓。這才是傳道者的本意和本書的主題。本書藉著對神的信仰,將對世界的否定轉變成對永恆的肯定。傳道者之所以苦口婆心地強調否定性的一面,是為了使尚在迷戀“日光之下”的人,醒悟到自己的實際光景是何等悲慘。 ──《聖經精讀本》

 

【傳三12「我知道世人,莫強如終身喜樂行善,」

    「行善」並不具現代的仁愛觀念。從上下文來看,它顯然涵括了生命的享受(參 RSV),指主動的追求美好而快樂的生命,並付諸實行206——《丁道爾聖經注釋》

 

【傳三12~13人若不認定生命中一切事物均出於神的手,並視它們為神的恩賜而開懷享受,就必厭煩生命中所呈現的片段及零亂。──《串珠聖經註釋》

         我知道……是神的恩賜: 這句話與2:22,23完全相反,背後隱藏著與神的關係被斷絕之時與得到恢復之時這兩個前提。如此看來,同樣是吃喝勞碌,若與神無關就會痛苦而漫長,若在神裡面則就會幸福而美好。關鍵在於對神的信仰。 ──《聖經精讀本》

 

【傳三12~14雖然人不明白神一切的計劃,但沒有東西比決意行善,享受神在生命中所賜的禮物和敬畏神更好。──《傳道書雷氏研讀本》

         這一段可分為兩節,都用“我知道”開始。第一節講人若將自己交托神,可以享受神賜喜樂生活(1213節);第二節是說這種喜樂的生活是有保障的,因為神不改變。換句話說,生活幸福本是神的旨意,人可以樂享,只要一生敬畏神,行在正道上(“終身喜樂行善”、“在祂面前存敬畏的心”)。

“吃喝”在這裡指飲與食,是生活快樂且滿足的表徵,非指酒食征逐、醉生夢死的生活。──《啟導本註釋》

 

【傳三13「並且人人吃喝,在他一切勞碌中享福,這也是 神的恩賜。」

    在物質的範疇中,傳道者特別提出飲食,代表滿足和快樂的生命(參二24的註釋{\LinkToBook:TopicID=126,Name=1. 信心生活(二2426})。每日的勞碌,前面曾以為既是快樂也是困惑,現在的描寫則純為享福。那新的決定性因素為神的主權。俗世主義向一神論屈服,悲觀主義向樂觀主義屈服,人的自主向人的信心屈服。——《丁道爾聖經注釋》

 

【傳三14「我知道 神一切所作的都必永存,無所增添,無所減少。 神這樣行,是要人在他面前存敬畏的心。」

         神……都必永存: 這句話與11b節均指出,神是絕對的存在,而人是相對的有限的存在,故人無法完全明白神的旨意。敬畏: 強調信仰的物件。 ──《聖經精讀本》

    思想轉到信者生命的保障。地既被虛空、短暫、不可靠包圍著(一2等);人就必須到別處找保障;而神的恩典和對地的主權就是他的答案。這裏強調神作為的三個特色。第一,永恆;傳道者不容神有失敗的可能性;第二,有效而完全,祂的工作絕不廢止;第三,祂的作為全然穩妥,沒有任同外力能對它造成威脅。這一切使得人這一方敬畏,並不是像見到怪物一般的恐懼,相反的,乃是對神感到驚異與崇敬。(參五7,十二13)。——《丁道爾聖經注釋》

 

【傳三14~15神的的作為是完備的,毋須修改,人也不能將它改變;這是要叫人在神面前存敬畏的心。

         「敬畏」:這詞並非指懼怕的態度,乃指人對神主權完全的順服及委身,將自己全人信靠這位掌管萬有的神。──《串珠聖經註釋》

 

【傳三15「現今的事早先就有了,將來的事早已也有了,並且 神使已過的事重新再來。(或作“並且 神再尋回已過的事”)。」

         本節的意思是:神已命定世事要不斷地循環,大意跟第1節相同。──《傳道書雷氏研讀本》

         這是一911的重述。在那裡是講人生的永無希望,在這裡卻是人生有希望的肯定,因為自然和歷史的迴圈不息為神所掌管。祂的眼目看顧人生萬般活動,祂能使已過的事重新出現。──《啟導本註釋》

         使已過的事重新再來(再尋回已過的事): 首先指不論是過去還是將來,神的護理將永不更改。這解決了2:16的苦惱,即人在死後將被永遠遺忘。人是靠著神才獲得永恆。 ──《聖經精讀本》

    神使已過的事重新再來」,或可譯為:「神尋回那急速前進的」。「急速前進」為動詞(rdp),一般是指「追求」或「逼迫」。有許多解釋法:(i)它是用來指過去的事情(AVRSVNASV 以及 Berkeley 都有此意),或是指神使過去的事再回來(NEB;參 Moffatt GNB)。(iiNIV 譯為將令過去的事交帳,是指審判,適合作三1622的序言。(iiiNAB 譯為保全那些可能將被取代的,這多少有些曲解希伯來文。(ivJB 關心被迫害者是按希伯來文的合理譯法,並符合七十士譯本和西拉的譯法(五3),但不符合上下文。(v)修正原文(嘉林)207或把它移到17節的末尾(Graetz),208但都不恰當。——《丁道爾聖經注釋》

 

【傳三16「我又見日光之下,在審判之處有奸惡,在公義之處也有奸惡。」

         “審判之處”。即在法庭上。只有神能作出公義的審判(17節)。──《傳道書雷氏研讀本》

         “在審判之處”和“在公義之處”的墮落,意味著抑制世界的無秩序與墮落的最後堡 壘也已轟然倒塌了。任何人都不能否認,法律的盜用和法庭的墮落,是整個人類史所證明的現實(1:5;3:10-18;帖前5:4)──《聖經精讀本》

    傳道者採取一條新的思路(),坦白提出一個生命中可觀察得到的問題(我見)。在進行審判的地方,應當有公義之處,卻常發現奸惡取而代之。他心目中必有一些案例,因為是他曾見過的;但這裏所描述的並不是特定案件,因為他所觀察的是世界普遍道德的歪曲。亨登柏(Hengstenberg)例舉約沙法的警告(代下十九6以下)。——《丁道爾聖經注釋》

 

【傳16 審判官貪污】作者哀歎本來代表正義的審判之處,如今成為奸惡的地方。換言之,世事的常規顛倒。這是美索不達米亞文學的常見題材,其中之佼佼者是一篇稱為〈巴比倫約伯記〉的著作。進一步資料可參看:以賽亞書五23的注釋。──《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傳三16~221:1-2:232:24-3:22是互相對比的經文。前者揭示了追求“日光之下”諸事之人所要面對的是空虛;後者則指出了追求“日光之上”即神的國度的人的幸福,傳道者在這裡對兩方面的查考暫時告一段落,最後提出世上萬民都要記住的問題,即死亡和死後的審判。這是為促使不信的人認識到人生的終點並不是死亡,從而去追求真理,走上正道。也是為要促使聖徒在這地上追求幸福,思想審判和之後更大的獎賞,在警醒和希望中度日。 ──《聖經精讀本》

 

【傳三16~16現實矛盾的探研:有六項現實上的矛盾似乎暗示神對這世界並沒有全盤的計畫:

         1 3:16-17 奸惡取代公義:「審判之處」:神藉此使人得公義判決的地方,卻常出現不公義現象。不過,神的公義雖然在我們的時間中隱藏不顯,但在神的時間內必會實現。

         2 3:18-22 人與動物遭遇同樣命運:這裡所指的命運是局限於日光之下的遭遇,在肉眼所見的範圍內,人與獸的氣息實在無異,兩者都要氣斷而死,死後都歸於塵土。

         3 4:1-3 人備受欺壓:無人安慰比死亡更壞,最好還是那些胎死腹中未見過欺壓的。哀慟的人若不來到神面前便不能得醫治。

         4 4:4-6 求利不知滿足:人往往陷入無意義的競爭中,彼此嫉妒,懼怕別人勝過自己,心裡總得不到滿足。

         5 4:7-12 錢財不能為友:沒有家庭的人缺乏同甘共苦的伴侶及物件,實在是苦。他終日勞碌,不為他人,不為享福,乃為錢財,但錢財不能充作伴侶,給他帶來滿足。人就是需要親密的關係及互相分享的生活,叫人彼此扶持、輔助及保護。

         6 4:13-16 聲譽是短暫的:在人生五光十色的獎賞中,聲望確是最吸引人的。這裡提到一個智慧卓越的青年,在百姓熱切的擁戴下離開監獄,代替老弱無能的君王執掌王權,但他後來亦同樣受人唾棄。聲譽之短暫及世事之變幻亦由此可見。──《串珠聖經註釋》

 

【傳三17「我心裡說: 神必審判義人和惡人,因為在那裡,各樣事務,一切工作,都有定時。」

         神必審判……都有定時: 警告世間萬物均有其成就之時,就是世界的末了,神將施行審判。神的審判與人間法庭的審判有以下區別:①公正而善惡分明;②是對整個人生的審判,而且是終審;③對象是全人類,無一人有例外。 ──《聖經精讀本》

    傳道者首先從未來審判的角度思索(我心裏說)地上的不公義:是未來的(),屬神的(神必),會發生的事(定時)。所用的辭不僅是裁判的評估,也是審判的執行,因為在舊約中「審判」包含動態的成份211。這一點使傳道者在困惑中仍能支撐,亞伯拉罕(創十八25)以及詩人(詩七十三17)亦是如此。這件未來的事是含括一切的,包括了義人和惡人;它的評估包括目的AV 譯,按上下文較「事務」為好),以及行為(工作)。——《丁道爾聖經注釋》

 

【傳三18「我心裡說:這乃為世人的緣故,是 神要試驗他們,使他們覺得自己不過像獸一樣。」

         人若只憑己力,命運與動物一樣,以死亡收場。但神造人,使人有能力看見這收場,能為自己象動物一樣的遭遇而苦惱(“是神要試驗他們”);又藉著已放在人心裡的“永生”,可以依稀看見那“永生”(11節)。──《啟導本註釋》

    我心裏說:傳道者現在思想神在當前的狀況下的心意。人們的惡行可能會不自覺地完成了神的旨意(最明顯的例子可參徒二33)。他也同樣認為,人的不公義至少完成了神的旨意的某一方面:它在歷史舞臺上提出了強有力的證據,證明我們對自己的本性和命運一無所知。神並非對不義漠不關心(17);現世乃是「日光之下」的恐怖景象,揭露墮落人類的本性(七29)。——《丁道爾聖經注釋》

 

【傳三18~20本文應與21,22節放在一起進行理解。人因罪的工價而死,無力靠自己克服死亡,在這一點上“人不能強如獸”。人無法靠自己勝過罪的懲罰——死亡,在這一點上,人與獸均是屈服在死亡之下的存在(2:17;5:14;6:23)──《聖經精讀本》

 

【傳三19「因為世人遭遇的,獸也遭遇,所遭遇的都是一樣;這個怎樣死,那個也怎樣死,氣息都是一樣。人不能強於獸,都是虛空。」

    下面的三節解釋了18節。人和動物之間既有相似之處(1920),又有令人難以明白的差異(21)。兩者都將死亡;在這一方面,人不能強於獸。他們的來源同是地上的塵土(參創二7以下);都能增殖繁衍(創一2228,二7);失去了「生命之氣」則結束在地上的存在。所遭遇的(較 RSVNIV 命運好)是指死亡。氣息是生命之氣,為人和動物的生命要素。這字在21節重復出現,譯為「靈」。這種譯法將 MT 的母音標示改變了一點,即用 miqre{h 而不是 miqrehMT 可以被譯為「人是命運的玩物……」(亞達斯;Allgeier 亦加此;參 NEB)。上文的註譯採取修正母音符號的觀點,因傳道者的原文可能沒有母音標示。——《丁道爾聖經注釋》

 

【傳三19「因為世人遭遇的,獸也遭遇。所遭遇的都是一樣。這個怎樣死,那個也怎樣死」】

{命題7}世人與野獸的遭遇會一樣嗎?

〔難題〕所羅門似乎宣稱世人與野獸死後的遭遇沒有不同,「這個怎樣死,那個也怎樣死」。然後所羅門在後來的經文說,人死後與野獸不同,他的「靈仍歸於賜靈的神」(傳十二 7)。如何解釋這兩個不同的陳述?

【解答】

世人的死與野獸的死之間有相同也有不同。人與獸死後,他們的軀體都歸於塵土:同樣的,人與獸必定會死,而且沒有任何能力可以阻止他們的死。由這個觀念看,他們肉體的遭遇是相同的。另一方面,人有不死的靈(immortal soul;spirit)而獸沒有(傳十二 7,三21)。聖經說:「是更願意離開身體與主同住」 (林後五8),這不是對野獸說的。同樣的,聖經也不曾說過野獸會像人一樣的復活(約五28-29 ;啟廿 4-6)。所以在屬靈方面,人的死與獸的死是大不相同。 下列為槪述:

人與獸的死:

相同點

不同點

肉體(physically)

靈命(spiritually

在軀體方面(body)

在屬靈方面(soul:spirit)

死前的生命

(life before death)

死後的生命

(life after deatyh)

軀體的必死

(mortality)

人靈命的不朽

(immortality)

軀體的衰敗(decay)

肉體的擢升

(body is raised)

無法避免死亡

(no control over death)

肉體的復活

(resurrection)

── 賈斯樂郝威《聖經難解經文詮釋手冊》

 

【傳三1921這一段是18節的解釋。人和動物都出於塵土,都有一死,故人不強于動物。但人與動物不同,是人死後,靈仍存在。可惜一般人渾渾噩噩,過著如動物般的生活(看詩四十九1215)。新約對這有充分的啟示。基督已把死廢去,人不能壞的生命可因接受福音而彰顯(提後一10)。

本節中的“靈”與“魂”亦作“氣息”,與19節的“氣息”在原文為同一字(參詩一〇四2930)。──《啟導本註釋》

 

【傳三19~22雖然人和動物都面對同樣的結局,就是死後要歸回“塵土”,但人還要面對神的審判(比較一二14)。所以,人必須在今生誠實地事奉神,享受神所賜給他的一切。──《傳道書雷氏研讀本》

 

【傳三20「都歸一處,都是出於塵土,也都歸於塵土。」

    一處是陰間,死人的所在地,我們是由組成這世界的物質造成,因此十分脆弱。塵土氣息19;參詩一○四29)並非堅固的組合!——《丁道爾聖經注釋》

 

【傳三20「都是出於塵土 ,也都歸於塵土。」】

{命題8}如果都歸於塵土,何來復活?

〔難題〕有些人認為一旦軀體腐敗分解不能再重組,就不會有肉體的復活;因為腐敗的成份將被植物或動物所吸收。然而,聖經卻教導所有死去的肉體都要由墳墓出來(come forth       (約五 28-29)。

【解答】

有幾點須要說明的:

(1)很多聖經學者認為,在必要的時候,當神施展復活時,祂的大能足以將人身體的各部份再重組起來。當然祂能在宇宙中創造各個成分,就能將人體的各部再重新組合建造起來。神可以由無中創出任何事物來,祂必然可以由已存在的事物再復原回來。

 (2)我們也不一定要認為原本相同的組成元素其成份在復活的肉體會再被回復。即使以普通的常識來看,一個復活後相同的形體可能具有不同的組成成份。我們的身體因吸取飲食新成代謝造成體重的增減,就是一個證明的事實。當然我們不能因為人的體重增加或減少就說他(她)的身體組成元素不再是物質或不再是同一個身體。

(3)從科學的觀點看,我們不一定要認為復活後所重新建造的身體其成份與復活前的身體一樣。雖然軀體仍舊是軀體,但根據科學的觀點,其組成的物質分子每隔七年左右會有改變。因此,復活後的身體會與我們目前的一樣,但是可能會有新的元素成份組成。

── 賈斯樂郝威《聖經難解經文詮釋手冊》

 

【傳三20~21「都歸一處。都是出於塵土,也都歸於塵土。誰知道人的靈是往上升,獸的魂是下入地呢。」】

{命題9}如果死後仍有生命,為何所羅門宣稱人沒有比獸更好呢?

〔難題〕聖經教導死後靈魂仍存(腓一 23 ;林後五8 ; 啟六9)。但是傳道書說:「都歸一處。……也都歸於塵土」(傳三20)。因此,「人不能強於獸。都是虛空」(傳三19)

【解答】

這節經文指的是人的肉體,而非靈魂。人與獸死後的肉體都歸於塵土。然而人與獸不同的是人的靈是往上升(21節)。事實上,所羅門說到永生(eternity) 是安置在世人的心裡(傳三11),並且說到不朽的生命,他宣稱人死後:「人歸他永遠的家」(傳十二 5)。 他又強調世人要敬畏主,因為人的生命結束時神「要審問你」(傳十一 9)。所以傳道書不是否認死後的生命;而是警惕在日光下人生命的徒勞虛空(傳一 3 , 十三13,二 18)(參見本書傳道書三章19節)。

── 賈斯樂郝威《聖經難解經文詮釋手冊》

 

【傳三21「誰知道人的靈是往上升,獸的魂是下入地呢?」

         「靈」與「魂」:於原文與19節之「氣息」為同一字。

         此節並非一疑問句,它的意思乃是:沒有人能說出人與動物的命運有何不同。作者並非對靈魂或來世的存在一無所知,或予以否定,他乃是要指出眼見的人生不外如獸的生命一樣,不能從中找到真正的意義。人惟有在這短暫的今世裡,認定掌管生命的神,從而享受祂所賜給各人的福分,才能得滿足。──《串珠聖經註釋》

         人與獸在死的狀態上卻有天壤之別。靈是生命之源(2:7),不論是人或獸,所有生命均來自神(36:9)。人與動物的區別乃在於,人擁有靈,即使是肉體死亡之後,靈也不會消亡,而存到永遠。正是這一特點,才使人成為萬物的靈長。若否認或遺忘這一點,就“如死亡的畜類一樣”(49:20)。上……下: “上”是指神所居住的地方,“下”或“地”則意指服在罪之下的世界(1:13;5:2)。傳道者在神面前完全悟到了包括死亡在內的所有人生秘密。這正是傳道者的告白。下一節的結論也當在這種脈絡中進行理解。 ──《聖經精讀本》

    最好的翻譯是:「誰認識人的靈──往上昇的,與獸的靈──下入地的呢?」(AVRV mgBerkeleyNASV不贊同 RVRSVNIV 的理由寫在附加註釋中)。其思想是兩重的。第一,人和獸在死後有分別。第二,多數人不能領會最終命運的差異,所過的生活彷彿沒有分別似的。這段經文與詩篇四九篇雷同,那裏提到人和獸同會死亡(112),但死後的命運卻截然不同(1320RSV 採取一節修正過的經文,以致將此區分弄含混了)216——《丁道爾聖經注釋》

 

【傳三21獸類也有靈魂麼?】

答:「誰知道人的靈是往上升,獸的魂是下入地呢,」(三21)。在這一節經文利的「魂」字,其原文與「靈」字是同一個字,在英文聖經中都是譯作Spirit靈字,因而有人以為獸類也有靈魂,此乃根據字面的意思看法。其實這裡經文的內涵,是傳道者所羅門,論到世人所遭遇的問題時,以獸作比擬,而用一種假設性,在感歎句中所發出的反問語態,令人思想感歎,人與獸所遭遇的無異。人生在日光之下的虛空,人不能強於獸,生死氣息都是一樣,死後都要歸於塵土,並且對於他們身後的事,也都無法測度和預見。(傳三1822)。所以我們不能根據這一句感歎語,就認為獸類是有靈魂的。惟人為萬物之靈,人是有靈性的生活,比之禽獸貴重。主說,「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什麼益處呢,人還能拿什麼換生命呢,」(小字作靈魂,太十六2526)。祂看重一個人的靈魂,比起全世界更為寶貝。因為人是照著神的形像造的,人能用心靈和誠實敬拜祂,榮耀祂。人有思想,感情,和意志。有喜怒、哀樂之表現,這些功能乃是由靈而出。其他一切動物則無,如此證明人是有靈魂的,人所以異於禽獸者在此也。——李道生《舊約聖經問題總解(上)》。

 

【傳三21是否暗指動物和人類一樣,也有靈魂?】

         傳道書三21記載:「誰知道人的靈魂是往上升,獸的靈是下入地呢。」一般人認為,人類的靈性顯示出人有神的形像,而神的形像正使人類有宗教方面的渴求,使人類思想神和回應神。正因如此,當我們聽到動物死後(和人類一樣,動物的屍體歸於塵土,參20節),其「靈」會下入地,就令我們異常驚訝了。NASB希望避免這個困難,將這節經文翻為「誰知道人的氣息往上升,獸的氣息下入地。」然而,困難仍未解決,因為希伯來文ruah(氣息、靈)用以指人及動物兩者。在此,我們需考慮這節經文的真正含義。有學者認為二十一節是一個問題,暗指人及動物死後,其「靈」往何處仍是一個謎。另一方面,有學者認為二十一節是一句令人歎息的問題——「有多少人知道這樁事實,就是人的氣息往上升,而獸的氣息下入地。」我個人較贊同後一種見解。然而,前一種見解亦可能正確,因可表示出作者的懷疑論調。)

    討論希伯來文ruah的用法時,我們面對一個熟悉的情況,就是歷史上差不多所有語言中的超越性名詞的發展過程。據人類觀察,活著的生物(無論人或獸),都會呼氣及吸氣,因此,造出「氣息」這個字是用以代表生命,這個過程是非常自然的。因此,在創世記第六章關於洪水的記載裡,ruah hayyim經常出現(意思是「有氣息的」),用以指動物,包括在洪水中淹死的(創六17,七22)和在方舟中得保性命的(七15)。創世記七22甚至出現下述片語:nisnatruah hayyim(「有氣息的生靈」);nesamah這個字,差不多只是用以表示呼吸,而沒有其他含意。埃及文t'w'nh(「生命的氣息」),可讀作tchau anekh經常出現於埃及文獻,摩西極有可能熟識這種語句,於是將埃及文的表達方式翻譯為希伯來文,加以應用。

    由此,我們瞭解ruah有一個很普通的意思(非術語的),是形容仍存活的動物。此外,我不能察覺ruah有其他用法是應用於動物身上的。ruah100次是用以指「風」(單數或眾數),其餘有275次是專指人類、天使(在本質上已是ruah,卻沒有真實的形體)、屬魔鬼的靈(撒但被逐出天庭以前,這些靈本是神的天使),又可以指神自己——三位一體神中的第三位,他被稱為ruah 'elohim(神的靈)或ruah Yahwah(耶和華的靈)。

         某一個名詞原本有概括性的意思,是人人都可以明白的,但到了後來,這名詞卻被賦予形而上層面的專門術語的意思。當人類觀察到有生命的生物都呼吸時,就會用「氣息」來表示「有生命」。由那時開始,人類便要決定,究竟是用ruah nesamah,抑或以某個表示空氣流動的詞來指人類的「靈」,而亦是這「靈」,使人類有別於其他可以用肺呼吸、有氣息,但較人類次等的生物。ruah之所以被應用為表示人類的靈,並非此詞原本有此含意,卻是後來發展的結果,這詞成為專有名詞,表示在人裡面有神的形像。亦是神的形像使人會思念神及回應他,使人類能辨對錯而下道德判斷,亦令人發展出歸納分析等推理方法,人類上述的表現,都成為與牲畜動物有別的地方。七十士譯本及新約聖經裡,與ruah相配的就是pneuma;於是,在聖經裡pneuma就等如ruah。這兩個詞是異常相配的,因為pneuma此字亦源於動詞pneo(其意謂「吹」)。

    形容人類的非肉體部分的,還有另一個字,就是nepes,(「魂」)。與ruah的情況相似,nepes亦源於意即呼吸的一個字(亞喀得文的napasu意即「自由地呼吸」,後來,被賦予「變潤及擴大」的意思。到了後來,名詞naqistu的意思就成為「氣息」或「生命」)。nepes此字在意思方面的發展,成為專指任何有氣息的生物,包括人類及牲畜(無論nepes或希臘文與之相配的詞psyche可應用以指人及動物)。nepes是情感的發源地,包括欲念、取向及情緒,成為人類性格發展的起源之處,及自我省察的憑據。根據Gustay Oehler的定義,nepes乃源自ruah,而前者透過後者得以存在(但這句話不適合用在動物身上。相對於每一個生命,都是一個nepes,內住於人的「自我」裡面。令人感興趣的是,nepes配以適當的關係代名詞所組成的片語,最常用以在特別情況下表示一個反身代名詞。因此,「他救他自己」便通常被改寫為「他救他的nepes(或「魂」)。(引自JIMarais,“Soul”,in The InternationalStandard Bible Encyclopedia,5 volsedbyJOrrGrand RapidsEerdmans1939],p2838)。

    所以,在此要指出「靈」((ruah)與「魂」(nepes)在舊約裡有極大分別,就正如在新約裡,PneumaPsyche是迥然有異的。由此看來,上述代表「魂」的兩個字,與表示「身體」的basar亦有殊異,後者在寓意式的用法來說,除了有字義方面的用法,指血肉之軀,還有心理方面的含意:basar承受了從各種媒介而得的所有感覺,以及收集從五官得來的資料(包括視、聽、觸、味、嗅五種感覺)。然而,在詩篇八十四篇basarnepes平行使用,指前者承載了向永生神所發的屬靈祈求。詩篇六十三1亦出現相同用法:「神啊……在乾旱疲乏無水之地,我[的心]nepes)渴想你,我的「血肉」(basar)切慕你」(譯按:中譯參呂振中譯本)。此外,在詩篇十六9basar與心(leb)及榮耀(kabod,替代ruah;譯按:參中文和合本小字)作平行使用:「因此我的心歡喜,我的靈快樂,我的「肉身」也要安然居住」。由此看來,在神的慈愛光照之下,人的「肉身」在有保障的情況下亦能感到滿足。

    新約聖經清楚地陳示人的三元組成。在帖撒羅尼迦前書五23,保羅為此書信的讀者祈禱:「願賜平安的神,親自使你們全然成聖,又願你的靈(Pneuma=ruah)、與魂(psyche=nepes)、與身子(somabasar),得蒙保守,在我主耶穌基督降臨的時候,完全無可指摘。」這節經文毫不含糊地指出,靈與魂是人的不同部分,而人乃由三元構成。假如人果真照著三位一體神的形像而被創造,那麼,人由三元構成其實就是我們所期望的(參創一2627)。

    哥林多前書二14-15,無疑是暗示PneumaPsyche是殊異的;這段經文指出,信徒被pneuma指引著(「屬靈的人」,Pneumatikos),迥異於那些沒有重生的人(「屬血氣的人」,受他的自我所箝制,psyche:「然而屬血氣(psychikos)人不領會神聖靈的事,反倒以為愚拙,並且不能知道,因為這事惟有屬靈的人(Pneumatikos)才能看透。」(14節)

    與此相似的例子有哥林多前書十五4446,這段經文指出血肉之體與屬靈身體的分別。前者是人類死亡與復活這過程之前的肉身,後者指信神的人將會特別吻合于榮耀的靈所有的需求與欲望。經文記載:「所種的是血氣(Psychikon)的身體,復活的是靈性的身體(pneumatikon)。」第四十六節指出:「但屬靈的不在先,屬血氣的在先,以後才有屬靈的。」上述兩節經文清楚地指出,靈與魂是不相同的,否則,這兩句經文只是在重複一些無意義的語句。因此,在下結論時要說明:人並非二分的(dichotomic,這是神學上的專有名詞),卻屬三分(trichotomic)。有關這問題的詳細討論,可參 Franz DeltizschA System Of Biblical Psychology reprint ed.[Grand RapidsBaker1966]。── 艾基斯《舊約聖經難題彙編》

 

【傳三22「故此,我見人莫強如在他經營的事上喜樂,因為這是他的份;他身後的事誰能使他回來得見呢?」

         若以工作本身為目的,勞碌的結果是空虛;但若視工作為神的恩賜(13節),勞碌經營的一切便有了永存的價值。人應以工作為樂,盡做人的本分,享受飲食(五18)、財富(五19)以及家庭(九9)等等美好生活。“身後的事”指人死後所發生在世上的事,他已無分參與。──《啟導本註釋》

         喜樂……是他的分: 人生諸事均在神的護理之下,神既愛我們又會審判我們,我們就當謙卑地感恩,享受人生而預備自己,這正是人的福分。視自己手中的工作為福分,豈有比這更積極的生活態度。藉著整卷傳道書,傳道者在講述信心的兩個側面:①否定性的一面:強烈否定人的力量,徹底否定不承認神的萬事萬物;②肯定性的一面:神的主權介入使萬物有序,而最後的審判則以肯定克服了否定。結果就是,我們現今所有擁有的生命是蒙福的,可以渴慕神而享受人生。聖徒有理由享受,進而在審判之日擁有對救恩的活潑盼望(彼前1:3)。不論是生是死,聖徒的生命中總是充滿喜樂。 ──《聖經精讀本》

    如果神是全能的,祂掌管世事(三115),甚至允許人類不公義亦有其目的(三1620),又掌握我們最終的命運(21),那麼智慧人的態度應該是喜樂的,對於執行地上責任和享受隨之而來的喜樂滿有信心。有分享好東西的意思(參創卅一14)。神乃是要智慧人享受地上的祝福,包括工作、吃喝(五18)、富足和貲財(五19),並家庭的快樂(九9)。他身後的事,誰?並非指審判和來世,其平行經文六12日光之下詞,因此是指世上的事,人在死後便與它無分了。——《丁道爾聖經注釋》

 

【思想問題(第3章)】

1 人的一生以及世事萬物都有神美好的計畫和安排,這是否表示人一切的努力均無法改變天意?那麽我們應否聽天由命?抑或更積極生活?如何才能達到呢?參3:12-14

2 在現實生活中,有些事情似乎是與神美好的計畫互相矛盾的,試列舉之。為解決這些矛盾,「傳道者」指出了什麽真理?參3:16-4:16; 5:8-9

──《串珠聖經註釋》

 

【傳四1~十20傳道者在前面三章所說的話,理路清楚,比較容易爬梳出一個頭緒。但從本章開始直到十20,行文有若《箴言》,所賣到的是一小段又一小段的警世之言,廣泛觸及人生每一面。不過也非全無組織,仍可從其中找到一些主題的線索。例如本章講人需要伴侶,五17戒勿多言,五8~六12講財富,九13~十20講智慧和愚昧。

更重要的是,這些警世之言處處含有前面三章已提出的日光之下人生虛空的立論,同時不斷曉諭讀者:相信神的生活才是充實而有希望的人生。

因此,四~十章可作為在世上度日的指導。人在世上遇到不少大問題,諸如生活環境的艱苦、孤單、貧窮、強者的欺壓、智能不足應付困惱的世事等。作者從人的觀點,也從信心的立場來一一分析,指出一條可以樂享人生的道路。──《啟導本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