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賽亞書第九章註解 壹、內容綱要 【彌賽亞的榮光照耀】 一、奇妙策士、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1~7節) 1.死蔭之地有大光照耀(2節) 2.有一嬰孩為我們而生(6節) 3.祂的政權公平公義(7節) 4.耶和華的熱心必成就這事(7節) 二、以神的標準衡量(8~十4) 1.以法蓮的驕傲(8~12節) 2. 狂傲領袖領錯路(13~17節) 3.兄弟自相殘殺(18~21節) 4.無助者受欺壓(十1~4) 貳、逐節詳解 【賽九1】「但那受過痛苦的,必不再見幽暗。從前神使西布倫地和拿弗他利地被藐視,末後卻使這沿海的路,約旦河外,外邦人的加利利地得著榮耀。」 〔呂振中譯〕「但那受過困苦的必不再在烏暗中。先前時候神使西布倫地和拿弗他利地被輕看,後來卻使這沿海的道路、約但河外、外國人的加利利得到光榮。」 〔原文字義〕「痛苦」壓迫、狹窄;「末後」末後的將來;「沿海的路」加利利海西岸。 〔文意註解〕「賽九1(中英文) 」,原文賽八23(希伯來文、希臘文)。 主前七三四年,亞述王提格拉毗列色先攻佔北國西布倫和拿弗他利後;他們遭受亞述帝國壓迫轄治的痛苦(王下十五29)。 末後的將來,基督耶穌傳道。從迦百農靠海,在埃及往大馬士革大路,即沿加利利海西岸,福音真光遍照全加利利和约但河两岸;耶穌死而復活後,差派門徒傳福音,從耶路撒冷、猶太全地、直傳到地極(徒一8)。 1~7節,和平之君降臨,清晨的日光從高天臨到我們,照亮坐在黑暗中死蔭之地的人們,把他們的腳引到平安的路上。祂的國權直到永遠(路一78)。 〔話中之光〕(一) 突出以賽亞書審判與救恩的主題。以色列猶大國被神審判,以亞述王提格拉毗列色為審判工具,這西布倫與拿弗他利兩地百姓受壓迫最深。神施行審判並拯救。彌賽亞降世拯救罪人,耶穌基督傳福音先從飽受外邦欺壓痛苦之地開始(一4~9,七14,九1~十4;伯一9~12;太四15~16;路四16~21;約二11,四54)。 (二)彌賽亞是和平君王。恩慈憐憫的神為萬民預備了救恩,是照亮外邦人的光,也是以色列的榮耀。天使天軍高唱:至高之處榮耀歸神,地上平安喜悅歸人(路二14、30~32《七十士本》)。 【賽九2】「在黑暗中行走的百姓看見了大光;住在死蔭之地的人有光照耀他們。」 〔呂振中譯〕「在黑暗中行走的人民看見了大光;住在漆黑之地的人有光照耀他們。」 〔文意註解〕「2~3節,百姓離棄神在黑暗絕望中,蒙神憐憫獲救而歡樂。 1~7節,本段是以赛亚書眾所周知的預言中最著名的一部分,就是神應許大衛的後裔中出一個君王来拯救,建立公義治理的國度,直到永遠。 本段傳達神愛世人,拯救被造的終極目的;是自八11開始反思的總體結論。 〔話中之光〕(一)亞哈斯靠自己拒絕神的訓誨,靠亞述拜偶像,將百姓引向幽深黑暗。 (二)神卻憐憫住在死蔭之地的人,賜下將臨大君王,發出神大能之光照進黑暗無助之境,突然破曉,歡呼晨光來臨。 (三)先知所見未來,是如此地確信必成。使用未來完成時動詞,是預言完成式(prophetic perfects)。用完成動作的確定性,來描述將來特定時間的諸般事件。 【賽九3】「你使這國民繁多,加增他們的喜樂,他們在你面前歡喜,好像收割的歡喜,像人分擄物那樣的快樂。」 〔呂振中譯〕「你增加他們的快樂,你擴大他們的歡喜;他們在你面前歡喜、好像收割時的歡喜,像人分擄掠物那樣的快樂。」 〔文意註解〕「國民繁多」針對七20~23人口銳減。 「加增……喜樂,……在你面前歡喜,……收割的歡喜,……分擄物那樣的快樂。」一連四重喜樂、歡喜、快樂,都是加倍的、複數。 〔話中之光〕(一) 在神面前有豐收之喜,分戰利品之樂。呈現一片民眾歡騰,以神為樂,高唱讃美的景象。 (二)神的救恩展現令人驚喜。原先人口銳減,將增長繁多(七20~23,四十九19~20);原先匱乏,將有豐裕(五10,卅五1~2);原先民眾是被擄之物,百姓將共分戰利品(八1,卅三23)。 (三)喜樂源頭是彌賽亞救主,先知預言祂將臨,以喜樂代替懼怕(路二10~11)。 (四)以神同在為喜樂。祂以生命的道路指示我們,在祂面前有滿足的喜樂,有永遠的福樂。離開生命源頭的造物主即救贖主,一切快樂不過是過眼煙雲,盡都如土(詩十六11;二22)。 【賽九4】「因為他們所負的重軛和肩頭上的杖,並欺壓他們人的棍,你都已經折斷,好像在米甸的日子一樣。」 〔呂振中譯〕「因為他們所重負的軛和肩背上的橫木,都已破壞;那趕牲口者的棍子也都折斷,像在米甸的日子一樣。」 〔原文字義〕「重軛」、「杖」、「棍」耕牛頸項所負重軛;「你」耶和華神。 〔文意註解〕「所負的重軛和肩頭上的杖,並欺壓他們人的棍」,神「都已經折斷」百姓得到全然釋放。 「軛」亞述碑文記載侵略征服,視為亞述神祗的軛,加諸被征服之人身上。 「米甸的日子」米甸大敗,以色列獲勝被救(士六~八)。 「好像在米甸的日子一樣。」就像基甸勝過米甸人(士八24~27)。 2~3節,歡樂原因是神主動來釋放他們。 4~5節,戰爭止息,永久和平。神的民不再受亞述和外邦的壓迫奴役。 〔話中之光〕(一)好一派平安喜樂、勝利豐足的新景象,願他們喜樂歡欣,因為神顧念他們。這是被藐視的地帶,百姓無知軟弱,神竟如此眷顧他們。想想我們自己也如此不堪,竟蒙神放在心上得恩寵(太四12~16;詩八4)。 (二)最黑暗的士師時代,值得紀念米甸的日子。軟弱的百姓和士師基甸發現并驚訝地目睹,神的大能在軟弱的人面前顯得完全(士六~七;林後十二9)。 (三)願凡投靠神的人喜樂,時常歡呼,因為神護庇他們。又願那愛主名的人,都靠神歡欣(詩五11)。 【賽九5】「戰士在亂殺之間所穿戴的盔甲,並那滾在血中的衣服,都必作為可燒的,當作火柴。」 〔呂振中譯〕「因為鏖戰震地的戰靴、和輥於血中的戰袍、都必做燒火的燃料、給火焚燒。」 〔原文直譯〕「穿長統靴的戰士在戰亂中所穿的長統靴,並那滾在血中的衣服,都必當作火柴拿來燃燒。」 〔原文字義〕「戰士在亂殺之間」原文「踩踏」作名詞「穿長統靴的戰士」;「顫動」地震,指戰亂。 〔文意註解〕「本節以小見大,不再征戰,所穿軍靴和濺血的軍服都被焚燒。 〔話中之光〕(一)我們來看神的作為。祂止息刀兵,折弓斷槍,把戰車焚燒在火中。敵軍跑步前進軍靴震地,現在前線無戰事,到處寂靜之日必來臨(詩四十六8~11)。 【賽九6】「因有一嬰孩為我們而生,有一子賜給我們。政權必擔在祂的肩頭上。祂名稱為奇妙、策士、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 〔呂振中譯〕「因為有一個孩子給我們生下來,有一個兒子賜給我們;有政權在他肩頭上;他的名稱為『神奇謀士,神威勇士,永恆之父,泰平之君。』」 〔原文字義〕「奇妙」奇蹟; 「諮詢」勸告,即「奇妙的策士」;「神」「大能勇士」即「全能的神」; 「父、祖先、開創者」及「永遠」即「永在的父」; 「君、王子、統治者」及「和平」即「和平的君」。 〔文意註解〕「因有一嬰孩……有一子」誕生; 「為我們……給我們」。 6節,宣告戰爭止息和一切歡樂的根本原因。「是一位嬰孩……,政權必擔在祂的肩頭上。祂名稱為奇妙、策士、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 本節聖經,不僅宣告和平,乃是宣告終極意義上的答案,就是彌賽亞降臨。 〔話中之光〕(一) 神要為百姓賜下一位嬰孩。彌賽亞道成肉身,神與我們同在,作為救主(瑪二17~三1;西一15、19、20、27)。 (二)這位嬰孩出生至關重要,有關國度、政權、寶座。不是耶路撒冷君王整體的列王,也不是人類列國的帝王。值得深思有一系列經文的啓示(七3、14,八1~4、8、18,十一6、8)。 (三)這位嬰孩就是末世要顯現的救主,彌賽亞君王。祂既是人,又是神。祂擁有的頭銜是和平的君王,祂作為一位看似軟弱、謙卑的童女所生嬰孩,卻要勝過人世間一切蠻橫、不可一世的暴君,能在他所預定的日子,成就和平,化干戈為玉帛。真是不可思議! (四)這位嬰孩並非出生於王宮,祂有神的屬性,奇妙的策士、全能的神、永在的父。祂擁有無限無量的智慧,是勝過一切帝王的大能者耶和華,又是天地的開創者,是我們永在的父親。 【賽九7】「祂的政權與平安必加增無窮。祂必在大衛的寶座上治理祂的國,以公平公義使國堅定穩固,從今直到永遠。萬軍之耶和華的熱心必成就這事。」 〔呂振中譯〕「他的政權宏大〔傳統:增加〕,他的泰平無窮,在大衛的寶座上治理他的國,以公平公義堅立而支持它,從今時直到永遠。萬軍之永恆主的熱心必成就這事。」 〔原文直譯〕「祂…政權必加增,平安也無窮,在大衛的寶座上治理祂的國,以公平公義使國堅定穩固,從今直到永遠。萬軍之耶和華的熱心必成就這事。」
〔原文字義〕「無窮」原文「不存在、沒有」及「末端、盡頭、結尾」二字。 〔文意註解〕「末世要來的君王,不在以色列諸王之列,「不存在結尾、沒有盡頭」,所以是最後一位王,直到永遠都坐在大衛的王位寶座上。 「萬軍之耶和華的熱心必成就這事。」這預言是必成之事,因為是「萬軍之耶和華的熱心」,祂自己親自火熱執著來進入、委身於此。 〔話中之光〕(一) 彌賽亞是理想的君王,必定實行耶和華神與大衛王所立大衛之約,成就神對大衛的應許,信守祂的誠實。寶座的根基是公平公義,國權穩固永恆,實現神與我們同在。 (二)「萬軍之耶和華的熱心」是祂眷顧百姓。熱心就是神聖潔的愛,是忌邪的,是妒忌百姓羨慕假神、膜拜別神的不貞和背棄。神用捨己的愛,親自俯就卑微的主動,對悔改的人赦罪(出廿5,卅四14;林後一1~4)。 (三)就是在500多年前最黑暗的士師時代,神的百姓各自任意而行,對外邦風俗和假神偶像興緻很高,追求得流連忘返,而身陷奴役黑暗深淵。只要他們有悔改之意,神就派士師來拯救(士二1,三7)。 (四) 神愛世人的摯愛,如烈燄般熱烈堅強,勝過死亡。耶和華神以自己聖潔的大能,帶領走向死亡的人回歸,不達目的不會止息,祂要找真心仰望神的餘民回歸平安,與神同在(歌六8;五十五11)。 【賽九8】「主使一言入於雅各家,落於以色列家。」 〔呂振中譯〕「主發諭旨譴責雅各家,譴責落在以色列家身上,」 〔原文直譯〕「主發話語敵對雅各家,使籤跌落在以色列家。」 〔文意註解〕「主發出反對雅各的話,就像命定的籤落在以色列家。 九8~十4這段,“以神的標準衡量”(1)九8~12,以法蓮的驕傲;(2)九13~17,帶錯路的領袖;(3)兄弟自相殘殺;(4)十~4,無助者受欺壓。 8~12節,以法蓮和撒瑪利亞人被神責備問罪。問罪的原因見下面9~10節,他們的自言作了罪證。 〔話中之光〕(一) 神的話發出決不徒然返回,必要成就(五十五11)。 (二)神藉著先知宣告砍碎雅各家時,在實際意義上,殺戮就必臨到以色列家(何六5)。 (三)神發命醫治他們,就必救他們脫離死亡(詩一零七20)。 (四)神的話是活潑而大有功效的,比兩刃的劍更快,連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來四12)。 (五)神將祂的道路指示雅各,將神的例律典章指示以色列(詩一百四十七15~19)。 【賽九9】「這眾百姓,就是以法蓮和撒瑪利亞的居民,都要知道,他們憑驕傲自大的心說:」 〔呂振中譯〕「直到這眾民都體驗到,以法蓮和撒瑪利亞的居民都明白;因為他們憑驕傲、憑自大之心而說:」 〔文意註解〕「9~10節以法蓮和撒瑪利亞人的罪是他們驕傲自大的心,以及由心發出的狂言。 【賽九10】「“磚牆塌了,我們卻要鑿石頭建築;桑樹砍了,我們卻要換香柏樹。”」 〔呂振中譯〕「『磚墻塌了,我們卻要鑿石頭來建築;桑樹砍了,我們卻要換上香柏樹。』」 〔文意註解〕「磚牆」泥製廉價;「鑿石頭」堅硬昂貴。「桑樹」原文「無花果樹」易得價廉;「香柏樹」進口價貴,質優。 神若興起敵人,使磚墻塌了,他們「卻要鑿石頭來建築」;神招聚來的敵軍把桑樹砍了,他們「卻要換香柏樹。」 〔話中之光〕(一)他們藐視神,自信有力量和計謀強過神。驕傲來自撒旦,自大背逆而墮落的天使,驕傲是人對抗神,是眾罪的禍根(創三1~6;賽十四13)。 【賽九11】「因此,耶和華要高舉利汛的敵人來攻擊以色列,並要激動以色列的仇敵。」 〔呂振中譯〕「因此永恆主高舉敵人〔傳統:利汛的敵人〕來攻擊以色列,激動以色列的仇敵。」 〔原文字義〕「利汛」堅固。 〔文意註解〕「利汛的敵人」,亞蘭王利汛的敵人是亞述。 11~12節,他們自信與神敵對,神就任憑他們拿頭撞牆,興起古時敵人亞蘭的利汛來攻擊他們,激動聚集仇敵進攻背逆神的百姓。 〔話中之光〕(一) 他們的惡言和狂妄罪行遭報的時候,就知道耶和華是神,是嫉妒邪惡施行報應的神(那鴻書一2)。 【賽九12】「東有亞蘭人,西有非利士人;他們張口要吞吃以色列。雖然如此,耶和華的怒氣還未轉消,他的手仍伸不縮。」 〔呂振中譯〕「東邊有亞蘭人,西邊有非利士人;他們都以張開的口吞喫以色列。雖有這一切,永恆主的怒氣還未轉消;他的手仍然伸着。」 〔原文字義〕「亞蘭」高舉;「非利士」移民。 〔文意註解〕「仇敵來自四面八方,正是聽神的吩咐來討伐以色列的叛逆罪。 9~10節,百姓受審判的第一部分:引入宣告,神介入的審判陳述。 11~12節,百姓受審判的第二部分:罪證和審判的實施。 8~12節,以法蓮和撒瑪利亞人因驕傲自大被責備和審判。 〔話中之光〕(一) 神的怒氣還未轉消,祂的手仍伸不縮。原來賜福子民的手,變成攻擊以色列的手,是因他們棄絕神。只要他們認罪悔改,轉歸他們先祖的神,進攻就會止息。 【賽九13】「這百姓還沒有歸向擊打他們的主,也沒有尋求萬軍之耶和華。」 〔呂振中譯〕「這人民還沒有回轉來歸向那擊打他們的主,還沒有尋求萬軍之永恆主。」 〔文意註解〕「13節,從12節驕傲必受審判,過渡到下面具體陳述審判進程。 13~17節,狂傲領袖領錯路,以法蓮官民都受審判。 〔話中之光〕(一) 為掌權的領袖祈禱,使我們可以敬畏虔誠、平安度日(提前二2)。 【賽九14】「因此,耶和華一日之間必從以色列中剪除頭與尾,棕枝與蘆葦。」 〔呂振中譯〕「因此永恆主從以色列中剪除了頭與尾,就在一日之間、剪除棕枝與燈草──」 〔文意註解〕「一日之間」忽然臨到,沒時間預備。 「棕枝」領袖;「蘆葦」庶民。 「頭」長老與尊貴人「尾」謊言獻媚的先知。 「頭與尾,棕枝與蘆葦」全部領袖,從最高位到最低微者都愚昧。 「剪除頭與尾,棕枝與蘆葦。」審判臨到,都被處罰,無一幸免。 〔話中之光〕(一) 敬虔度日,預備主來。主的日子來到,無人知曉。人正說‘平安穩妥’的時候,災禍忽然臨到(帖前五2~3)。 (二)隨風搖動的棕枝與蘆葦,比喻人類從高位到低位都看風使舵般愚昧,不可靠。再次告誡:休要依靠世人(二22;十九15;五十八5)! 【賽九15】「長老和尊貴人就是頭,以謊言教人的先知就是尾。」 〔呂振中譯〕「(長老和體面人乃是頭;以虛假指教人的、神言人乃是尾。」 〔原文直譯〕「以謊言教人的先知就是尾。」原文「教人虛謊的先知就是尾。」 〔文意註解〕「15~16節,對上節比喻作出解釋。 先知以賽亞責備領袖謀私,精英言行為維護權力,百姓得不到真實客觀的引領。 以賽亞用諷刺藐視他的對手假先知。他們撒布謊言、阿諛奉承統治者,被比作犬類搖擺尾巴。另一層意思是假先知教導人虛妄撒謊,就如魔鬼是說謊之父。 〔話中之光〕(一) 引導者瞎眼領路,百姓隨之走錯路,其結果悲慘(五20,六5;太十五14)。 (二) 要防備假先知。耶穌告誡我們:他們是出於他們的父魔鬼。他們父的私欲他們偏要行。魔鬼從起初就是殺人的,不守真理,因牠心里沒有真理。牠說謊是出於自己,牠本來是說謊的,也是說謊之人的父(約八44)。 【賽九16】「因為引導這百姓的,使他們走錯了路;被引導的都必敗亡。」 〔呂振中譯〕「那些領導這人民的、使他們走錯了路;那些被領導的、都混混亂亂。)」 〔文意註解〕「16~17節,狂傲的領導和阿諛奉承領導的假先知帶來惡果,引導和被引導都必敗亡。萬軍之主發烈怒,伸手審判。 〔話中之光〕(一) 休要依靠世人!不要迷信有權有勢自誇的人,他們不過是人。牢記耶穌説:任憑他們吧!他們是瞎眼領路的。若是瞎子領瞎子,兩個人都要掉在坑裡(二22;太十五14)。 【賽九17】「所以,主必不喜悅他們的少年人,也不憐恤他們的孤兒寡婦。因為各人是褻瀆的、是行惡的,並且各人的口都說愚妄的話。雖然如此,耶和華的怒氣還未轉消,他的手仍伸不縮。」 〔呂振中譯〕「故此他們的壯丁、主不喜歡,他們的的孤兒寡婦、主不憐憫;因為各人都是不拜神、作壞事的,各人的口都說着愚昧的話。雖有這一切,永恆主的怒氣還未轉消;他的手仍然伸着。」 〔文意註解〕「本節,神發烈怒,伸手審判。愚妄首領使國家瀕臨敗亡,神既不支持年輕力壯的軍兵,也不幫他們的孤兒寡婦,因他們全都行惡褻瀆,都說愚妄的話。 〔話中之光〕(一) 自夸愚妄的話,撒謊的舌頭,滿了害死人的毒氣。他們的喉嚨是敞開的墳墓,他們用舌頭弄詭詐(雅三8;羅三13)。 (二)驕傲自大的言行惹動神的怒氣。首領故意否認現實,偏行己路藐視神,並違背與神所立的盟約。愚妄之國的權貴民眾口出妄言,都與神為敵,毀滅性審判逼近,何其哀哉(書七15;詩篇十四1)。 【賽九18】「邪惡像火焚燒,燒滅荊棘和蒺藜,在稠密的樹林中著起來,就成為煙柱,旋轉上騰。」 〔呂振中譯〕「因為邪惡像火燒着,燒滅蒺藜和荊棘;在森林的叢藪中著起來,旋轉上騰,成為浮煙。」 〔文意註解〕「以赛亚將邪惡比作吞滅荆棘蒺藜,燃燒整个樹林的烈火。罪惡之火越燃越烈,罪惡蔓延如煙霧瀰漫,成為防碍公義公平,攔阻真理之光的烟柱。 18~21節,兄弟自相殘殺,神的烈怒未消,審判之手仍伸不縮。 〔話中之光〕(一) 驕傲之邪惡導致吹捧領袖;領袖帶民眾走錯路,產生無政府混亂,像火蔓延的貪慾腐敗,使各人競相自謀私利,完全失去控制。 (二)狂妄邪惡慾火用謊言助燃,發自魔鬼。始於陰風暗角被忽略;撒布自私貪慾,混合種種謊言和各樣推理,藉着比萬物都詭詐的人心,如風助火勢。一旦蔓延就成火海,燒遍叢林,吞滅荊棘和蒺藜(約八44;耶十七9)。 (三)神的怒火燃盡悖逆罪惡、及不法敗壞。因狂傲之徒藐視神,與神所賜的道德良心敵對,與神的生命之律法相悖,無法無天自害己身,還燒去僅存的人際關係情義,兄弟反目,夫妻離異,父母兒女不相認(帖後二2~12)。 【賽九19】「因萬軍之耶和華的烈怒,地都燒遍;百姓成為火柴,無人憐愛弟兄。」 〔呂振中譯〕「因了萬軍之永恆主的暴怒、地都被燒燬;人民都成了燒火的燃料,沒有人顧惜自己的弟兄。」 〔文意註解〕「18~19節,兩種烈燄:罪惡私慾之火;神的公義烈怒之烈燄。 罪惡之火燒焦土地,致使親情蕩然無存,兄弟反目。罪惡受咒詛、遭毀滅,是神對罪惡的審判。因為神定規的生命之路,只有歸向神的永生之路,其它人為的理論道路都是通向死亡之路。 〔話中之光〕(一) 人的謀劃私慾膨脹,墮落沉淪,毫無指望。 (二)我們當牢記:不從惡人的計謀,不站罪人的道路,不坐褻慢人的座位。唯獨喜愛耶和華的律法,晝夜思想,這人便為有福。因為耶和華眷顧義人的道路,惡人的道路卻必滅亡(詩一1~6)。 【賽九20】「有人右邊搶奪,仍受饑餓;左邊吞吃,仍不飽足。各人吃自己膀臂上的肉。」 〔呂振中譯〕「人右邊割肉喫,仍然饑餓;左邊吞喫,仍不覺得飽:各人竟喫自己膀臂的肉;」 〔文意註解〕「20~21節,強調罪帶來的咒詛,毀滅人際關係,凶殺自殘,自大貪慾和仇恨的邪惡慾望,滿了虺蛇害人的毒氣,到處蔓延。 〔話中之光〕(一) 因他們自大的心和口中妄言,並咒罵虛謊的話,使他們在驕傲之中被纏住了。神必發烈怒,使他們消滅,歸於無有,叫世人都知道神在人的國中掌權,直到地極(詩五十九12~13)。 【賽九21】「瑪拿西吞吃(或作“攻擊”。下同)以法蓮,以法蓮吞吃瑪拿西,又一同攻擊猶大。雖然如此,耶和華的怒氣還未轉消,他的手仍伸不縮。」 〔呂振中譯〕「瑪拿西吞喫以法蓮;以法蓮吞喫瑪拿西;二者又一同攻擊猶大。雖有這一切,永恆主的怒氣還未轉消;他的手仍然伸着。」 〔原文直譯〕「瑪拿西攻擊以法蓮,以法蓮攻擊瑪拿西,又一同攻擊猶大。雖有這一切,祂的怒氣並未收回,祂的手依然伸出。」 〔原文字義〕「吞吃」攻擊。 〔文意註解〕「以法蓮和瑪拿西是北國以色列最大的兩個支派。以法蓮和瑪拿西是約瑟的兩個兒子。猶大從雅各繼承王族地位;約瑟從雅各得長子名分的雙份產業,分給他這兩個兒子。他們在北國的內訌,成為北國、甚至約瑟支派之內,兄弟自相殘殺的代表(申廿一17;創四十八5;士十二1~6)。 〔話中之光〕(一) 邪惡貪慾之火吞吃一切。罪的權勢破壞力極大,能將人間最寶貴的人際關係徹底摧毀。環境玷污已然可悲,人間溫暖親情無存,才是以色列最黑暗的時代。 (二)神就是愛。沒有愛心的,就不認識神。我們若愛神,必愛神的兒女。唯有彼此相愛,總以為虧欠。因為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約壹四8;羅三8)。 (三)主耶穌要我們愛仇敵,並且要善待仇敵。因為神恩待那忘恩的和作惡的。我們只有從心里效法神,才能稱為神的兒女(路六35)。 叁、靈訓要義 【基督是光】 一、基督是大光――受過痛苦的,必不再見幽暗(1節) 二、基督是晨光――清晨的日光,從高天臨到黑暗中死蔭之地(1節;路一78) 三、基督是真光――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世上的人(1節;約一9) 四、基督是光――正是父神獨生子的榮光,門徒都見過(1節;約一14) 五、基督是人的光――光照在黑暗里,黑暗卻不接受光(1節;約一5) 六、基督是世界的光――跟從基督,就不在黑暗裡走(1節;約八12) 七、基督是生命的光――跟從基督,就必定得著生命的光(1節;約八12) 八、基督的榮光――廢掉不法之人,定罪和稱義(林後三9~11;帖後二8、12) 九、得着基督的榮光――神藉福音召我們來得基督的榮光(帖後二14) 十、基督是神榮耀所發的光輝――是神本體的真像(來一31) 【救恩之樂】 一、大光被黑暗中行走的人看見(2節) 二、有光照耀住在死蔭之地的人(2節) 三、在神的面前有四重喜樂(3節) 四、國民加增繁多,而不是人口銳減(3節,七20~23,四十九19~20) 五、 收割的歡喜,而不是貧瘠匱乏(3節,五10,卅五1~2) 六、共分戰利品的快樂,而不是百姓被俘虜(3節,八1,卅三23) 七、神來折斷他們所負重軛、杖,並欺壓人的棍(4節) 八、基督的軛柔和謙卑輕省容易;而非傲慢人殘暴的重軛(太十一28~30) 【基督的名】 一、有一嬰孩為我們而生(6節) 二、奇妙策士――奇妙和智慧無法測度(6節;約二11,三34;羅十一33~34) 三、全能的神――神本體所發光輝,全能的命令托住萬有(6節;來一) 四、永在的父――創造主,是始是終,背負我們重擔的父親(6節;創一) 五、和平的君――神人和好,永坐寶座(3,6節,二4;西一20;來七25) 六、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代罪羔羊――救主基督(太一;路一;約一) 七、彌賽亞――至高者的兒子――受膏者永恆君王(詩二;路一) 八、以馬內利--神與我們同在(七3、14,八1~4、8、18,十一6、8) 九、超乎萬名之上的名――萬膝跪拜、萬口承認:耶穌基督是主(腓二5~11) 【基督的國】 一、基督的國權與平安必加增無窮(7節;詩二八) 二、基督在大衛的寶座上治理祂的國(7節;耶卅三15~21) 三、基督以公平公義使國堅定穩固(7節,十一5,十六5,卅二1) 四、基督的國從今直到永遠(7節;但七27;來一8) 五、萬軍之耶和華的熱心必成就這事(7節,二十六11,四十二13) 【眾罪和問罪責雅各家罪的吞噬】 一、神問罪責雅各家,討伐命落入以色列(8~21節) 二、憑驕傲自大妄言,藐視神者必遭重罰(9~10節,詩九十四1~12) 三、神招敵四面來攻,懷惡心出狂言遭報(11~12節) 四、狂傲領袖領錯路,壯士孤寡褻瀆受禍(13~17節) 五、驕傲貪慾乃罪根,假先知搖尾必敗亡(14~15節) 六、人罪惡慾火蔓延,神公義的烈燄燒滅(18~19節) 【神必審判罪的吞吃】 一、驕傲貪慾為眾罪之根(8~21節;詩十3;提前六10) 二、謊言和殺人出自魔鬼(17~21節;創三1~6;約八44) 三、外邦鄰國吞吃以色列(12節;結卅六13;何八8) 四、兄弟本同根相煎何急(20~21節;創四十八1) 五、沒有愛心就不認識神(17~21節;耶廿二17;約壹四8) 六、神怒未消手仍伸不縮(12、17、19、21節,十4) 七、神審判殘暴外邦鄰國(十三~卅五;耶四十六~五十一;結廿五~卅二) ── 周安娜(Anna M. Zhou)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