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賽亞書第四十二章註解 壹、內容綱要 【神僕救贖新事】 一、謙和的僕人之歌 (1~9節) 1.所揀選僕人有聖靈權柄(1節) 2.祂安靜柔和忍耐憐憫(2~4節) 3.聖約的中保列國之光(5~7節) 4.宣告神名行全新的事(8~9節) 二、新歌讃美神新秩序得勝(10~17節) 1. 新歌高讃神獨行新事(10~12節) 2.神聖戰士吶喊中得勝(13~14節) 3.建全新秩序舊事結束(16~17節) 三、神責以色列不信耳聾眼瞎(18~25節) 1.神責民之不信(18~21節) 2.交出當做擄物(22~25節) 貳、逐節詳解 【賽四十二1】「“看哪,我的僕人,我所扶持、所揀選、心裡所喜悅的,我已將我的靈賜給他,他必將公理傳給外邦。」 〔呂振中譯〕「看哪,我的僕人,我所扶持,所揀選,我心裏所喜悅的;我將我的靈賜於他身上,他必將正義傳出到列國。」 〔原文字義〕「僕人」奴隸;「扶持」抓緊、支持;「靈」風、心、氣息;「賜」給;「公理」正義、公平、審判、律例、規矩;「邦」邦國、人民。 〔文意註解〕「看哪」引見用詞。此處重覆上節(四十一29),正是鮮明對比,上文看金銀包裹的偶像假神,無能無用;本節看「我」神,作為萬有主宰,介紹祂特定「我的僕人」。這位僕人是神「所扶持、所揀選、心裡所喜悅的」,無需包裝顯赫,神「已將我的靈賜給他」。祂受賜聖靈權柄,來更新世界,「必將公理傳給外邦」。首次昭告宣教使命。「扶持」抓緊、支持、掌握之意,是神對祂的僕人行使主權。 第一首僕人之歌(四十二1~9),既是神給眾僕人應許的內容概括,也是這位將公理傳給外邦的特定僕人的小結(四十一1~四十二9):(1)神是唯一的救主,是祂獨有的榮耀;(2)並無偶像和造偶像者能分享他的榮耀;(3)原來神諭怎樣應驗,這裏後來的神諭必照樣應驗。值得注意,除了這首僕人之歌指理想僕人彌賽亞(1~9節),其它多處僕人以色列國(四十~四十八章);以下二者比例顛倒,只有一處指著僕人以色列國(五十四7)。這段(四十一1~四十二9)引入關於僕人的整體觀念:安慰感到懼怕的僕人,及宣告服事的僕人(四十二~四十八章),針對僕人以色列國,直到完成此主題。此後(四十九~五十五章),針對理想僕人彌賽亞的事奉。 重要主題:耶和華的僕人(單數),本卷精華突出宣教的《僕人之歌》。1890年,德國學者杜姆Bernarde Duhm首先提出:從本章~五十三章,共有四首「僕人之歌」:(1)謙和品格的僕人,由神介紹(四十二1~9);(2)宣教的呼召,僕人自白(四十九1~9);(3)信靠的態度,僕人自白(五十4~9);(4)代贖的事工,先知信息(五十二13~五十三12)。 神是創造主和歷史的主宰,藉著理想僕人彌賽亞,即希臘文基督,將整個歷史引向祂所預定的結局。祂是柔和謙卑的僕人極其謙和,憑聖靈傳講真理;做眾民的中保做列邦之光,是宣教思想。 本章分三段:(1)1~9節,謙和的僕人之歌;(2)10~17節,新歌讃美神新秩序得勝;(3)18~25節,以色列不信的耳聾眼瞎。 1~9節,謙和的僕人之歌。分二段:(1)1~4節,神介紹祂的僕人。(2)5~9節,神向僕人所說的話。憑聖靈傳講真理;做眾民的中保做列邦之光。三次講神的救恩即宣教思想。 1節,神僕身份與神親密:祂所扶持、所揀選、所喜悅的、受賜聖靈、公理傳外邦。 〔話中之光〕(一)「看哪」引見用詞。見於神特別指派的人,尤見於介紹君王,在國中建立秩序。如:向撒母耳介紹掃羅;亞伯拉罕(創廿六24);摩西(出十四31);大衛(撒下三18)。 (二)這位僕人身份在於與神關係,是神所揀選、所喜悅的;神的能力智慧在祂身上,祂的工作是將公理傳到萬邦。祂受托並期許在全地施行公義的治理。可聯係前文及詩篇等處,所描寫彌賽亞及其治理(1~4節;十一1~9;詩七十二1~4;箴廿九4)。 (三)其餘神的僕人可能包括:以色列人(19節);古列(四十五1);或以賽亞本人(五十4~6);甚至包括所有被神呼召效法基督者(羅八28~30)。 (四)細察先知所述僕人身分、地位、工作及使命,便發現這些只在耶穌基督的身上完全應驗。祂是那受苦的僕人,本段僕人之歌寫出祂的使命及得勝完成之法(1~9節;太十二18~20)。 【賽四十二2】「他不喧嚷,不揚聲,也不使街上聽見他的聲音。」 〔呂振中譯〕「他不嚷叫,不揚聲,不使街上聽到他的聲音。」 〔原文字義〕「喧嚷」呼喊、哀求;大聲呼喊;「揚」高舉、舉起、背負、承擔;「聽」聽從,說明、使…聽。 〔文意註解〕「他不喧嚷,不揚聲」輕聲說,不傳屋外,街上聽不到。祂安安靜靜有神扶持賜聖靈能力,不以己力行事。與世俗帝王鑼鼓開道、嚷閙招搖過市不同。 2~4節,這位僕人謙卑溫和、體卹恩慈的品格,真實傳揚公理必然得勝。 2節,祂安靜謙和,不喧嚷不張揚。 〔話中之光〕(一)這位僕人態度謙卑、溫和平靜、不張揚。聯想耶穌在約旦河受洗,天為祂開了,聖靈仿佛鴿子降在祂身上,神從天上發聲見證:耶穌是神的愛子、神所喜悅的(太三13~17)。 (二)主耶穌就是這樣的品格,態度極其謙和。祂說到祂的內心,談祂性情是柔和謙卑,要求我們學習祂的樣式(太十一28)。 【賽四十二3】「壓傷的蘆葦,他不折斷;將殘的燈火,他不吹滅。他憑真實將公理傳開。」 〔呂振中譯〕「壓傷的蘆荻、他不折斷,將熄的殘麻、他不撲滅;他只忠實地把正義傳出去。」 〔原文字義〕「蘆葦」菖蒲、燈台的杈枝;「壓傷」壓碎;「折斷」拆毀、折斷、打碎;「將殘」微弱、將滅、冒煙;「燈火」燈芯、亞麻火絨;「吹滅」熄滅;「真實」確實、忠實、可靠;「公理」正義、公平、審判、律例、規矩;「傳開」傳出去、傳出來、向前傳。 〔文意註解〕「壓傷的蘆葦」本用蘆葦作笛,壓傷後吹不出聲,就折斷棄之。用麻澆油點火,發光照明;當油盡將滅冒煙,便吹滅丟掉。「壓傷的蘆葦」壓傷易斷的蘆葦,祂保存「不折斷」;「將殘的燈火」冒煙將熄滅的殘麻,祂「不吹滅」。祂救助極度困苦人、纏裹受壓傷的、心靈破碎無望的。祂不輕視不捨棄孤苦伶仃無助者。 強調祂的使命「憑真實將公理傳開」。現今世界秩序唯一定律是弱肉強食,以暴力擴張固守的權柄利益。與之相反,是實行神的普世性救恩。不僅消除赦免罪性的貪欲謀私,重新分配物質,而且使被造界全都按造物主的公理,建立新秩序和倫理道德規範。因世俗人類自我神化,自我做主作王,作威作福。照此結果就是造偶像拜假神,是可憎的(四十一24)。對比這位僕人,不以暴制暴,而安靜謙卑、簡單直接地親自赦罪,照神恩典,賜聖靈使人心裡的力量剛強起來,因真理必完全得勝(弗三16)。 3節,祂溫柔忍耐、恩慈憐憫、鼓勵安慰,憑真實將公理傳開。 〔話中之光〕(一)救主彌賽亞是耶穌基督。「看哪,我的僕人,我所揀選、所親愛、心裡所喜悅的!我要將我的靈賜給他,他必將公理傳給外邦。 他不爭競,不喧嚷,街上也沒有人聽見他的聲音。 壓傷的蘆葦他不折斷,將殘的燈火他不吹滅,等他施行公理,叫公理得勝。 外邦人都要仰望他的名」(太十二18~21)。 (二)因著這僕人行神旨意,人心要被新靈更新,世界必因新秩序而大改觀。當以基督心腸愛惜幫助困苦人(徒一8;四十三10~12;腓二5)。 (三)效法主做見證,是靠救恩源頭供應能力。憐恤我們的神說:「大山可以挪開,小山可以遷移,但我的慈愛必不離開你,我平安的約也不遷移」(十二2~3;十四10)。 【賽四十二4】「他不灰心,也不喪膽,直到他在地上設立公理,海島都等候他的訓誨。”」 〔呂振中譯〕「他不斥責人,也不壓制人,直到他在地上立定了正義,沿海地帶都等候着他的指教。」 〔原文字義〕「灰心」轉弱;「喪膽」壓垮、破碎;「地」邦國、疆界;「設立」置、放;「公理」正義、公平、審判、律例、規矩;「海島」沿海、海邊;「訓誨」律法、指教。 〔文意註解〕「不灰心,也不喪膽」恆忍堅定必將使命完成,必然得勝。「直到他在地上設立公理」是漸進高潮的,有三步:(1)祂「必將公理傳」出來給外邦(1節);(2)祂「憑真實將公理傳開」(3節);(3)直到祂「在地上設立公理」,就是祂不但宣講,表明公理,還要給出可能性,最終他要具體設立貫徹實現(4節)。「海島都等候他的訓誨」等到先知瑪拉基時代,人還在問「公義的神在哪裡呢」(瑪二17)就得到同樣回答。第三次展開了普世性宣教的思想。 4節,祂不灰心不喪膽,堅忍傳好信息,直到萬邦地極。 〔話中之光〕(一)神正差派祂的僕人,要等候祂的訓誨。萬軍之耶和華說:「我要差遣我的使者在我前面預備道路。你們所尋求的主……立約的使者,就是你們所仰慕的,快要來到」(瑪三1)。 (二)祂與神關係親蜜。祂不僅超越摩西的位分,甚至被稱為人所仰慕的主,有神的位分。想到前文提到,許多國的民前往,說:「來吧!我們登耶和華的山,奔雅各神的殿。主必將他的道教訓我們……訓誨必出於錫安」(二3)。 (三)等候的意思是:等候神,等候救贖主。不再靠自己靠人沒完沒了地努力,轉而單單倚靠神。倚靠神的救恩得到內在的更新,不再靠外表肉體的努力,而是等候救主賜下聖靈的能力(耶卅一31;羅八6~13)。 【賽四十二5】「創造諸天,鋪張穹蒼,將地和地所出的一併鋪開,賜氣息給地上的眾人,又賜靈性給行在其上之人的神耶和華,他如此說:」 〔呂振中譯〕「那創造諸天,展開穹蒼,將地和地所出的都鋪開,賜氣息給地上萬族之民,又賜靈性給行於地上的人的神永恆主他這麼說:」 〔原文字義〕「創造」造;「諸天」天、穹蒼;「鋪張」伸出、伸展、延長;「神」上帝、神明、能力、力量;「如此」這樣;「說」回答、承諾、吩咐;「神耶和華」神上帝的名字「雅威」,猶太人尊稱為「上主」;「氣息」靈;「地」邦國、疆界;「賜」給;「人」眾人、百姓、人民、軍兵、國家。 〔文意註解〕「創造諸天,鋪張穹蒼……一併鋪開,賜氣息……又賜靈性」造天地萬物的主耶和華神,在說話托付祂的僕人。此處使用了五個動詞:「創造」諸天;「鋪張」穹蒼;一併「鋪開」;「賜氣息」給地上的眾人;「又賜靈性」給行在其上之人;這五個動詞都是以分詞形式,在希伯來文是描述行動的主人,原文Ha El Adonai,The True God,這位神,把生命賞賜給我們。 5~9節,認識神及祂的托付: (1)6~7節,祂更具體的職責;(2)8~9節,祂的職任更證明神的無可比擬。 5~7節,聖約的中保列國之光。 5節,生命來自造物主神的賜予。著重於認識發出呼召的神。 〔話中之光〕(一)這裏講神與祂被造萬有之間的緊密關係。認識神,需要會意以賽亞用5個分詞的用心,要人深入思想領會:耶和華是真神,就是向摩西啓示的那位造物主(出三14~15)。 【賽四十二6】「“我耶和華憑公義召你,必攙扶你的手,保守你,使你作眾民的中保(“中保”原文作“約”),作外邦人的光,」 〔呂振中譯〕「『我永恆主憑着義氣召了你,我拉你的手,守護着你;我使你向萬族之民做立約證,做列國之光,」 〔原文字義〕「耶和華」神的名字「雅威」,猶太人尊稱為「上主」;「召」喊叫、召集、稱呼、求告、朗讀;「攙扶」加強、支持、抓住、繫緊、強壯、勇敢;「手」邊、力量、權勢;「保守」謹守、遵守、保護、封鎖;「眾民」百姓、人民、軍兵、國家;「中保」約;「邦」邦國、人民。 〔文意註解〕「我耶和華憑公義召你」從發出呼召者的身份,進而宣布呼召的方式、意圖和使命:(1)對呼召的肯定,因為是主「我耶和華」發出呼召的,強調呼召者至高的身份;(2)「憑公義召你」神本於自已公義的屬性呼召祂僕人;(3)這僕人並非獨自完成使命,祂有神密切同在,神「必攙扶」祂的手,保守祂。「我……召你,必攙扶你的手,保守你,使你作」全部四次行動都是第一人稱代名詞「我」。說明:(1)祂是神賜下給萬民的中保(約的代表);(2)祂所要參與行做的一切,都是神的工作。 「眾民」超出以色列:1)根據5節上下文指人類;(2)若指以色列,必須有定冠詞,這沒有是泛指的;(3)「眾民」同行平行於「列國」。然而,聖約的百姓在後文,四十九5~8有令人信服的理由,表明所寫的這位僕人是對著以色列雅各家負有使命。尤其6節以復興雅各開頭,接著作為列國之光,可以說明是漸進式,先雅各家,再進到列國。四十~四十一章也是如此,先召雅各家辯論,再臨到列國(四十27;四十一1~6)。 6~8節,神藉祂僕人拯救百姓,做眾民的約和列國之光,榮耀歸真神。 6~7節,這位義僕的使命是,按神憑公義召祂,拯救以色列和世人脫離神學上的黑暗和捆綁。他們被綑綁,是以自己為偶像來崇拜,將自身投入黑暗。 6節,神憑公義召祂,必扶持保守祂做眾民的中保,萬邦之光。 〔話中之光〕(一)認識神召祂僕人要完成的使命和目的:召祂做眾民聖約的中保,做列邦之光,宣教是傳神要解放窮人。首先有摩西帶領出埃及,離開為奴之家(6~7節)。 (二)神憑自己的公義呼召,並非偶然,而是有正確真理的依據,而定的時間、地點、意圖(6節;四十一2;四十五13;五十九4)。 【賽四十二7】「開瞎子的眼,領被囚的出牢獄,領坐黑暗的出監牢。」 〔呂振中譯〕「去開瞎子的眼,去領被囚的出牢獄,領坐黑暗的出監牢。」 〔原文字義〕「瞎子」眼瞎的;「眼」眼睛,泉水,外觀;「被囚的」囚犯、被擄的人;「出」出去、出來、向前;「牢獄」監禁、關押監牢、土牢、地牢;「坐」居住、坐、停留。 〔文意註解〕「開瞎子的眼」得看見;「領被囚的出牢獄」得釋放;「領坐黑暗的出監牢」得見光明。引領受壓的心靈得解脫;實際的政治和種族受欺壓者得解放,如坐牢幾十年的南非首任黑人總統曼德拉。神是無助貧困者的神,不只在字面上與有錢閃光比,而是不信的靈性耳聾眼瞎、亡國被擄無助、信仰迷失的群羊、坐在黑暗中死蔭之地的人(九2;太四16)。「牢獄」並非被擄,而是指監禁靈性罪惡黑暗的轄制。 7節,神藉著義僕開瞎眼,領被囚的出牢房,在黑暗囚禁中得見光明。 〔話中之光〕(一)世界非人所造,人卻自以為是、自高自傲。雖然人不源於自我,卻想自我解釋事物本源。雖人非自存,卻想自我解釋萬物結局,進入邏輯循環不知何來何往,誇耀自我想掌控通天,建巴別塔,傳揚己名(創十一2~9)。 (二)墮落世界環境中,人選擇現實自我,作為自我反射的鏡子,將自身投入黑暗。人被自我崇拜的神學捆綁。偶像神明是人自我反射被造和人手鑄造。人崇拜自我反射,就落入魔鬼的靈性黑暗深淵,在罪惡的轄制中(羅一18~32)。 (三)自有永有的神藉祂僕人,包括以色列和眾先知,藉神啓示自己的真光照進黑暗牢獄。唯靠基督的光返照,才能出黑暗入光明。就是前兩章上下文內容(四十~四十一;六十一3)。 (四)正如耶穌用以賽亞書所宣告的:「主的靈在我身上,因為他用膏膏我,叫我傳福音給貧窮的人,差遣我報告被擄的得釋放、瞎眼的得看見,叫那受壓制的得自由, 報告神悅納人的禧年。對會堂裏定睛看著祂的人,耶穌說:「今天這經應驗在你們耳中了」(路四17~21)。 (五)至關重要的是世界之光藉著聖約的中保基督而來。這約是神與被稱為祂僕人的百姓所立,為要傳向世界。神憑聖約宣示自己聖潔公義的本性。儘管這百姓無可救藥地不斷背約,神一直信實守約。藉此宣告永約的連續性(五十四10;五十五3~10;出卅三19)。 (六)義僕彌賽亞擔當眾罰施恩拯救。永約之愛不斷絕、有盼望,因祂賜新心新靈、藉聖靈能力的內化,百姓可以遵守新約(五十三;五十九21;耶卅一31~34;結十六60;卅六26~27;卅七26)。 (七)列國也被召來加入新約,聖約的中保列國之光要恩澤萬邦萬民。主差施洗約翰預備道路,立約使者、眾民所仰慕的基督就要來到(二3;五十六3~4;六十1~3;瑪三1)。 【賽四十二8】「我是耶和華,這是我的名。我必不將我的榮耀歸給假神,也不將我的稱讚歸給雕刻的偶像。」 〔呂振中譯〕「我耶和華,這是我的名;我的榮耀、我不給予別的神,我受的稱讚、我不給雕刻的像。」 〔原文字義〕「耶和華」神的名字「雅威」,猶太人尊稱為「上主」;「名」名字;「假神」別的,別的神;「稱讚」讚美。 〔文意註解〕「我是耶和華,這是我的名」耶和華是獨一真神的名,從開頭給了摩西,立下西乃山之約,就守約施慈愛,直到永遠。這是第一首僕人之歌(1~9節)要讀懂最後兩節,必須先讀懂前面兩章,是在講「我必不將我的榮耀歸給假神,也不將我的稱讚歸給雕刻的偶像」。神的榮耀在於,唯獨神有能力做出偶像和製造偶像者無能為力做的事:(1)唯有祂創造宇宙超越宇宙;(2)創造歷史超越歷史,唯有祂能解釋歷史進程;(3)唯有祂能使歷史走向祂預定結局;(4)並且能預告世人祂將如此行,要做新事(9節)。祂是誰?祂獨有的名與祂獨有的榮耀相連,彰顯祂的屬性是唯一創造主真神,獨一的救主,祂的榮耀不給假神。 8~9節,強調神獨有的榮耀,不歸假神偶像。因祂先前已成就大事,並預言未來新事。 8節,神的名獨享尊貴榮耀,假神偶像空虛無緣。 〔話中之光〕(一)耶和華以色列先祖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這就是神的紀念,直到萬代。除祂以外,不可有別神(出三15;廿3)。 (二)律法書的一切話,是叫人敬畏耶和華我們神可榮可畏的名。歌頌祂名的榮耀,用讚美的言語彰顯祂的榮耀!使人知道,唯獨名為耶和華的,是全地以上的至高者(申廿八58;詩六十六2;八十三18)。 (三)耶和華神是獨一無二至聖者,聖潔的神是以色列的聖者和救主。唯有耶和華,除祂以外沒有救主。祂的榮光充滿全地(廿四23;四十三3,11;六十一1~3;六十六19)。 (四)神為自己名的緣故獨行奇事和新事,必能拯救百姓脫離罪的轄制綑綁。必不將祂的榮耀歸給假神(9節;四十八11;結卅六)。 【賽四十二9】「看哪!先前的事已經成就,現在我將新事說明,這事未發以先,我就說給你們聽。”」 〔呂振中譯〕「先前預言過的事麼,看哪,已實現了,新的事呢,我現在宣告出來;事情未發生,我先說給你們聽了。』」 〔原文字義〕「先前的」首先的;「成就」來、進入、臨到、發生;「新事」新的;「說明」告訴、宣布、聲明、通知;「發」冒出、生長;「以先」以前;「聽」聽從、說明、使…聽。 〔文意註解〕「看哪」突出「先前的事已經成就」和「將新事說明」;結束這段辯論,含這第一首《僕人之歌》。這段總體背景是神與眾假神和拜偶像者的爭論(四十一1~四十二8)。焦點就在於挑戰假神:指示我們將來必遇的事,說明先前的是什麼事……事的結局,或者把將來的事,在「未發以先」,就說給我們聽(9節;四十一22,26)。神要做新事。做何新事?祂要救贖,帶領以色列百姓經歷神的新恩典。「你們」是與先知同時代的以色列民。「先前的事」字面上指猶大將被擄至巴比倫。「新事」指波斯王居魯士古列將要幫助猶大餘民歸回。 9節,神已成就先前的事,現在預言新事,在未發生之先。 〔話中之光〕(一)神提醒百姓記住:祂預言居魯士即塞魯士古列到來,證明祂是歷史和萬有的主宰。神能預言新事,在未發生之先。 (二)唯獨神能做新事。以色列因為神能拯救而有希望,世界要認識神,也要有希望(10~17節)。 (三)神不是任百姓自生自滅。祂要擔當祂百姓的過犯,將他們轉化還原為當初創造的式様,可以與神同在相交(五十三10~11;弗二11~21)。 (四)與世俗為友,就是與神為敵。因罪而成為罪的奴隸;因信從基督,心靈釋放得自由。今世聖徒也會像以色列民留戀埃及、貪戀世俗、對天恩淺嘗輒止,迷糊不辨真假,迷信假道(出十四11~12;十六2~3;十七2~3;加五1;來六4)。 【賽四十二10】「航海的和海中所有的,海島和其上的居民,都當向耶和華唱新歌,從地極讚美他。」 〔呂振中譯〕「你們要唱新的歌頌讚永恆主,從地儘邊極唱頌讚他的歌!願海和充滿於海中的澎湃如雷〔傳統:那些下海的〕!願沿海地帶與其居民都呼號!」 〔原文字義〕「海島」沿海、海邊;「唱」唱歌;「新」新的;「地」邦國、疆界;「極」結尾、極處。 〔文意註解〕「航海的和海中所有的,海島和其上的居民」指全地居民,甚至「從地極最遠處「都當向耶和華唱新歌」。這節是讃美詩(10~17節)的開始句。這首讃美詩,標誌這大段(四十一1~四十五25)的第一段(四十一1~四十二9)至此已經結束。第二段神要救贖祂百姓,得贖百姓是神拯救的見證人(四十二10~四十四22)的開始。這第二段分三段:(1)四十二10~四十三7,救贖必成;(2)四十三8~四十四20,見證獨一救贖主;(3)四十四21~22,當紀念獨一救主。 10~17節,新歌讃美神行新事。分三小段:(1)10~12節,唱新歌讃美,神獨行新事;(2)13~14節,神聖戰士,偶像噤聲;(3)16~17節,全新秩序,舊事結束。 10節,全地居民都當唱新歌讃美神。新歌與神行新事的拯救相稱。 〔話中之光〕(一)耶和華造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願海和其中所充滿的澎湃,願田和其中所有的都歡樂(出廿11;代上十六32)。 (二)所預言的新事指160年後,神藉波斯王居魯士幫助被擄無助百姓歸回故土(四十三18~19)。 (三)神行奇事拯救以色列,也拯救萬民。要向耶和華歌唱,因祂大大戰勝;他們唱新歌,因羔羊曾被殺,用自己的血從各族、各方、各民、各國中買了人來,叫他們歸於神(出十五1;啟五9)。 【賽四十二11】「曠野和其中的城邑,並基達人居住的村莊都當揚聲;西拉的居民當歡呼,在山頂上呐喊。」 〔呂振中譯〕「願曠野與其城市都揚聲,願基達人住的村莊都高唱;願西拉的居民都大聲歡呼,在山頂上吶喊。」 〔原文字義〕「城邑」城鎮;「居住」坐、停留;「村莊」院子、院落;「揚」高舉、舉起;「山頂」頭、起頭、領袖;「吶喊」大聲喊叫。 〔文意註解〕「曠野和其中的城邑,並基達人居住的村莊」從最遠的海,較近的海島,到內陸曠野;「基達」以實馬利次子(創廿五13)阿拉伯人在曠野居住地,有貝都因人住所。「西拉的居民」稱為彼特拉的以東人城邑。從上節海邊移向陸地內部,先知呼籲各處百姓加入歡呼,從遠處地極海上到最高山頂,人們到處揚聲稱頌神。 11節,曠野城邑到山頂居民也都加入頌讃。 〔話中之光〕(一)我們要向耶和華唱歌,因祂所行拯救甚是美好。願讃美耶和華普傳天下(十二5)。 【賽四十二12】「他們當將榮耀歸給耶和華,在海島中傳揚他的頌讚。」 〔呂振中譯〕「願他們將榮耀歸與永恆主;願他們在沿海地帶宣揚稱讚他的事。」 〔原文字義〕「歸給」置、放;「耶和華」神、上帝的名字「雅威」,猶太人尊稱為「上主」;「海島」沿海、海邊;「傳揚」告訴、宣布、聲明、通知;「頌贊」讚美。 〔文意註解〕「當將榮耀歸給耶和華,在海島中傳揚他的頌贊」讃美的呼籲達到高潮。整個世界各個角落,從高山峻嶺到海島地極,萬民都要把耶和華當得的榮耀頌讃,全然歸給耶和華獨一真神。 萬民要唱新歌頌揚神行新事。創造萬有的主,若對以色列宣告祂的恩慈憐憫,也必照樣向全世界全人類宣告,
祂是慈愛信實的。因而,被擄百姓歸回故土,將預表指向終極彌賽亞國度,萬族萬邦萬民要得蒙拯救。除造物主獨一真神以外,再沒有造物主,再沒有別神。獨有耶和華真神,配得全地萬民向祂揚聲唱新歌(詩九十五1~5)。 12節,榮耀歸給耶和華,海島傳揚神的頌讚。 〔話中之光〕(一)神差祂的義僕彌賽亞,海島都等候祂的訓誨。祂不灰心,也不喪膽,直到祂在地上設立公理(4節)。 (二)當稱謝耶和華,求告祂的名,將祂所行的傳揚在萬民中,提說祂的名已被尊崇。在東方榮耀耶和華,在眾海島榮耀耶和華以色列神的名(十二4;廿四15)。 (三)神使被擄百姓歸回故土。亞述和巴比倫兩大帝國轄制的藩屬各族,史冊從未記載,偶像假神亦無此舉。之前從不曾有,之後也不可能。造物主超越歷史,必成就新事(四十三19)。 【賽四十二13】「耶和華必像勇士出去,必像戰士激動熱心,要喊叫,大聲呐喊,要用大力攻擊仇敵。」 〔呂振中譯〕「永恆主像勇士出戰,像戰士激動着熱心;他喊叫,他大聲吶喊,顯其勇力以攻仇敵。」 〔原文字義〕「耶和華」神、上帝的名字「雅威」,猶太人尊稱為「上主」;「勇士」強壯的、有力的;(名詞)勇士;「出去」出來、向前;「戰士」各人、人、男人、丈夫;「激動」醒起、興起、奮起;「熱心」妒忌、狂熱;「喊叫」呼號;「呐喊」大聲喊;「大力」有力量;「攻擊」敵對;「仇敵」對頭。 〔文意註解〕「必像勇士出去,必像戰士激動熱心」神將自己比作「勇士」、「戰士」是舊約最早詩歌中的比擬之一(出十五;士五)。以賽亞書清楚地用之形容耶和華神為祂百姓而戰(廿八21;卅30~31;卅一4;五十九16~18;六十三3~4)。其他先知亦然(亞九14;十四3)。值得注意的是,不是指波斯王,而是神自己,正由此宣告神的義僕彌賽亞(1~9節),促使全地萬民發出歡呼。直到驚心動魄、前所未有的理想僕人受苦,擔當神仇敵的罪孽,以自己的血染紅敵人的衣襟,自己的死來除滅重罪的第四首僕人之歌(五十二13~五十三12)。 13~16節,神是戰士,為釋放百姓而戰。結束舊秩序,建立新秩序。 13節,神是戰士激動熱心,呐喊攻敵而勝。 〔話中之光〕(一)主的手高舉,他們仍然不看;卻看神為百姓發的熱心,因而抱愧,且有火燒滅敵人(廿六11)。 (二)那時主像人睡醒,像勇士呼喊。主發怒的日子必打傷列王(詩七十八65;一百十5~6)。 (三)主以公義為鎧甲,以拯救為頭盔,以報仇為衣服,以熱心為外袍。必有餘民出自耶路撒冷,必有逃脫者來自錫安。萬軍之耶和華的熱心必成就這事(卅七32;五十九17)。 【賽四十二14】「“我許久閉口不言,靜默不語,現在我要喊叫像產難的婦人,我要急氣而喘哮。」 〔呂振中譯〕「許久我都緘默靜寂,自己忍住,現在我卻要號呼、像臨產的婦人,一直噓噓喘氣。」 〔原文字義〕「許久閉口不言」長久沉默、緘默寂靜;「靜默不語」忍住、克制、抓住、撤退;「喊叫」咆哮、呻吟;「婦人」生出、出生(作名詞);「急氣」氣喘;「喘哮」呼吸急促。 〔文意註解〕「我許久閉口不言,靜默不語,現在我要喊叫像產難的婦人」這是先知用了第一人稱,表示自己向百姓提起這場爭戰。「像產難的婦人」這是情勢緊迫的無可避免的,就如產難的婦人快要分娩,必經劇烈陣痛;「我要急氣而喘哮」表明戰事經歷漫長黑夜寂靜無聞的備戰,最終進攻的時刻到了,「像產難的婦人」迸發喊叫結束九月懷胎,一朝分娩在吶喊聲中勝利分娩。 14~17節,經歷許久沉默,戰役打響,吶喊得勝如産難婦人,終於生出嬰孩。 14節,沉默戰士奮起,喊叫爭戰,怒中審判且得勝。 〔話中之光〕(一)耶和華是戰士,他的名是耶和華。打仗呼吸急促而氣喘可以代表神的怒氣發作實行審判,祂吹氣使地荒涼遍地枯乾(出十五3;結卅六3)。 【賽四十二15】「我要使大山小岡變為荒場,使其上的花草都枯乾,我要使江河變為洲島,使水池都乾涸。」 〔呂振中譯〕「我必使大山小山變為荒場,使其花草都枯乾;我必使江河變為乾旱之地〔傳統:沿海地帶〕,使池塘都乾涸。」 〔原文字義〕「荒場」荒廢;「枯乾」變乾、乾涸;「洲島」海島、沿海、海邊;「乾涸」枯乾。 〔文意註解〕「我要使大山小岡變為荒場」神發怒氣足以使山河荒廢,「使其上的花草都枯乾」。神吹氣「使江河變為洲島,使水池都乾涸」。這節從上節延續下來。令人絕望的沙漠熱風,咆哮吹來使花草綠地一下子都枯乾。 15節,神使山岡變荒場,花草枯乾,江河變洲島,水池乾涸。 〔話中之光〕(一)大小山崗和地上堅硬高大之物並不能攔阻神審判臨到(二14;四十一5)。 (二)造天地的主能使江河變乾地。沒有任何事物能攔阻神救恩的成就(四十4)。 【賽四十二16】「我要引瞎子行不認識的道,領他們走不知道的路;在他們面前使黑暗變為光明,使彎曲變為平直。這些事我都要行,並不離棄他們。」 〔呂振中譯〕「我必領瞎子行不認識的路,他們不知道的路徑、我必帶他們走。我必使黑暗在他們面前變為亮光,使彎曲變為平直:這些事我都要作,決不放棄。」 〔原文字義〕「瞎子」眼瞎的(作名詞);「認識」知道、辨別、經歷,使知道、宣告;「道」道路、行為、方向、方法;「路」路徑;「光明」光;「彎曲」彎曲的地方;「平直」平坦的地方;「事」事情、言語、話語;「行」做。 〔文意註解〕「我要引瞎子行不認識的道,領他們走不知道的路」瞎子不是指肉體眼瞎,而是靈性的眼瞎,正是僕人以色列的心靈睜眼瞎(約九)。盲人可以比喻無助不認路者,神使他們不走丟,能自給自足,因神做他們的引路人,差遷謙和的僕人必拯救瞎眼的(7節)。這不是僕人以色列自救;祂是《僕人之歌》歌頌的、與神位分相同的那位(1~9節)。「使黑暗變為光明,使彎曲變為平直」瞎眼不見光,神必行奇事,祂興起發光,引他們出黑暗入光明,行在平安的大道上(六十1~2,19~20)。 16節,神引盲人行未行過的、未知之路;使黑暗變光明、彎路變直路。 〔話中之光〕(一)靈性耳聾眼瞎的僕人,神耐性等候來拯救。那時,聾子必聽見這書上的訓誨,瞎眼必從迷蒙黑暗中得以看見(廿九18,24)。 (二)他們不知道該向左或向右,必聽見神說:這是正路,要行在其間。那時瞎眼必睜開不再昏迷,聾耳必開通得聽聞(卅21;卅二3;卅六5,8)。 (三)耶和華你救贖主,以色列的聖者如此說:我是主你的神,教訓你使你得益,引你走所當行的路(四十八17)。 【賽四十二17】「倚靠雕刻的偶像,對鑄造的偶像說:‘你是我們的神’,這等人要退後,全然蒙羞。”」 〔呂振中譯〕「那倚靠雕刻之像的、那對鑄造的像說:『你們是我們的神』的,這種人必退後,全然蒙羞。」 〔原文字義〕「倚靠」分詞作名詞「倚靠…的人」;「你」你們;「神」上帝、神明;「退後」後退、移動;「蒙羞」羞愧。 〔文意註解〕「倚靠雕刻的偶像,對鑄造的偶像說:‘你是我們的神’」必然退後蒙羞是顯而易見的。偶像並無任何類似神行新事的能力,不能預見未來,更不能改變自然和社會歷史。 17節,凡倚靠偶像,稱之為他們神的人必然蒙羞。 〔話中之光〕(一)一切侍奉雕刻的偶像,靠虛無之神自誇的,都必蒙羞(一29;詩九十七7)。 (二)凡製造偶像的,都必抱愧蒙羞。工匠不過是人。鑄造雕刻偶像者盡都虛空,全都無益處。無所見證,沒有知曉,他們便覺羞愧(四十四9,11;四十五16)。 【賽四十二18】「“你們這耳聾的聽吧!你們這眼瞎的看吧!使你們能看見。」 〔呂振中譯〕「耳聾的阿,聽吧!眼瞎的阿,看吧,好看得見。」 〔原文字義〕「耳聾的」聾子(作名詞);「聽」聽、聽從,說明、使…聽;「眼瞎的」瞎子(作名詞);「看」注視;「看見」看顧、察覺,顯現,顯明。 〔文意註解〕「你們這耳聾的」「你們這眼瞎的」是稱呼雅各是:瞎眼的僕人,耳聾的僕人。上文(7節)說神的僕人要領出瞎眼和被囚的,進入光明。這裏僕人雅各耳聾眼瞎,顯然不能勝任。必有能勝任的來取代他們的職分。神要的兩種僕人:(1)能拯救神的百姓和全地百姓;(2)因著被拯救而成為神主權和救恩的見證。 這是說以色列百姓對神耳聾眼瞎,對神的呼召靈裏面毫無反應。結果他們為自己的罪受罰,為擄掠到異邦去了。可是,他們需要神真正的僕人:彌賽亞。彌賽亞身兼啓示的內容的啓示者。讓以色列民真正可以從祂的事工得拯救。 18~25節,耳聾眼瞎的僕人,為自己的罪受罰,將被擄掠到外邦。這裏分兩段:(1)18~21節,責民不信;(2)22~25節,當做擄物。 18~24節,這瞎眼的僕人雅各,要因自己的罪變為掠物,被仇敵都擄走。 18節, 不信的以色列是耳聾眼瞎的僕人。 〔話中之光〕(一)宇宙法庭的場景有三層變化:(1)法庭庭審一路爭辯,已非真神與偶像假神辯論,誰真誰假(四十一21~29);(2)亦非神與拜偶像者辯論,拜假神虛無可憎(四十一1~7);(3)而是神與自己的百姓爭辯,兼答「雅各啊,你為何說」的發難(18~25節;四十27)。 (二)以賽亞典型呼籲:神的一系列反詰句,反將控告轉回到問難者身上。提醒發難者反躬自問。是該他們睜眼而看,留心注意聽重大事件。神呼召祂的百姓和全地百姓,注意觀察並思想,神所啓示就在眼前的事實和信息(一2;八9;廿八14,23;廿九9;卅三13;卅四1;四十一1;四十三8~9;四十八1;四十九1;五十一1,4,7;五十八1;六十4;六十六5)。 (三)耳聾眼瞎是神形容僕人以色列民,針對他們向神發的怨言,以為神對被擄慘景熟視無睹,對哀聲聽而不聞(四十27)。 (四)稱呼他們是:瞎眼的僕人,耳聾的僕人,是說僕人以色列對神耳聾眼瞎,對神訓誨毫無反應。結果他們為自己的罪受罰,被擄到異邦去。所以,另一位神真正的僕人,道成肉身能啓示真理的啓示者,才讓以色列民從祂的服事得拯救。 【賽四十二19】「誰比我的僕人眼瞎呢?誰比我差遣的使者耳聾呢?誰瞎眼像那與我和好的?誰瞎眼像耶和華的僕人呢?」 〔呂振中譯〕「誰比我的僕人眼瞎呢?誰比我的使者、我所差遣的、耳聾呢?誰耳聾〔傳統:眼瞎〕像那奉獻於我的呢?誰眼瞎像永恆主的僕人呢?」 〔原文字義〕「僕人」奴隸;「眼瞎」眼瞎的;「差遣」釋放、送走、伸出、伸展;「耳聾」耳聾的;「和好」與…和好的人(分詞作名詞)、締結和平之約、使和平;「耶和華」神、上帝的名字「雅威」,猶太人尊稱為「上主」。 〔文意註解〕「誰比我的僕人眼瞎?誰比我差遣的使者耳聾呢?誰瞎眼像那與我和好的?誰瞎眼像耶和華的僕人呢?」這裏有三次「瞎眼」,是強調百姓看不見神的作為,特別缺乏洞見。四句對「瞎眼」的質問是諷刺性地遞進,在最後「像主的僕人」達到頂點。回答是:沒有比他們以色列民更「眼瞎」、「耳聾」了。他們被稱為「那與我和好的」與神立約的僕人,很諷刺。難道瞎眼能領瞎眼的?耳聾的能聽見信息?最需要敏銳洞察力和靈敏聽覺的恩賜來服事的僕人,竟然是最缺乏耳聰目明恩賜的人。 19節,僕人雅各眼瞎耳聾,缺乏洞見。不像立約的百姓,不像領被囚得釋放的使者。 〔話中之光〕(一)「誰」是神挑戰與祂為敵者來回答問題的特點。這裏是「誰比」;此前有:「誰曾」、「誰從」、「誰能」等等(19節;四十12~13;四十一2;四十三9;四十四7)。 (二)耶路撒冷被稱為異象之城。然而,沒有異象,民就放肆;惟遵守律法的,便为有福(廿1,5;箴廿九18)。 (三)主說「我可以差遣誰呢?誰肯為我們去呢?」以賽亞說:「請差遣我!」他是嘴唇不潔的人,又住在嘴唇不潔的民中。他怎樣被炭火潔淨受差做傳信息的使者,百姓也照樣能。然而,必須要發現怎樣的炭火可潔淨喚醒百姓(六6~8)。 【賽四十二20】「你看見許多事卻不領會,耳朵開通卻不聽見。”」 〔呂振中譯〕「你們看見許多事卻不領會;耳朵開着,卻不聽見。」 〔原文直譯〕「你要視而不見,聽而不聞。”」 〔原文字義〕「看見」看顧、察覺,顯現,顯明;「許多」許多事(作名詞)、大量的;「領會」觀察、注意;「開通」開;「聽見」聽、聽從,說明、使…聽。 〔文意註解〕「你看見……卻不領會」指百姓不持守遵行律法。「耳朵開通卻不聽見」指百姓耳朵發沉,聽而不聞,聽不進去或背逆,假裝聽不見。以賽亞傳達如此重要的信息,關鍵是聽。他們卻「視而不見,聽而不聞」。 「領會」是留心觀察、注意所聽的話,是要「聽見」所說的,就明白而聽從並遵行。這向來是神藉先知傳達神的話即律法,神親自帶領百姓的律法語境(下節)。 20節,神藉著先知告誡百姓,不要不領會所見的事,聽而不聞。 〔話中之光〕(一)這幾節是神藉著先知連珠炮地回答百姓抱怨神。不是神耳聾眼瞎,而是神百姓!作為僕人卻不聽不看,不曉得神的作為。因為他們不要明白,不要曉得,藐視神(六9)。 (二)神對先知以賽亞託付重任,先知擔心要傳達到何時為止。回答是:直到城邑荒涼,無人居住,房屋空閒無人,地土極其荒涼。 並且耶和華將人遷到遠方(六11~13)。 【賽四十二21】「耶和華因自己公義的緣故,喜歡使律法(或作“訓誨”)為大、為尊。」 〔呂振中譯〕「永恆主為自己的義氣的緣故喜歡使他所指教的光大顯揚。」 〔原文字義〕「耶和華」神、上帝的名字「雅威」,猶太人尊稱為「上主」;「喜歡」喜悅;「律法」訓誨;「為大」使為大;「為尊」使為尊、使為大。 〔文意註解〕「耶和華因自己公義的緣故」神出於祂本身公義的屬性,喜歡顯明祂律法的重要,使百姓遵行,得好處。「律法」訓誨,包括西乃山頒佈的十條誡命和律法書。喜歡使律法「為大、為尊」。神在世上的旨意是:藉著祂律法顯明祂的公義,偉大和榮耀。使百姓可以認識神敬畏神,並認識神憑公義對自己民族的帶領和拯救。從明白遵從律法來認識神和神對本族歷史上的作為。 21節,神因自己公義,使律法為尊為大。 〔話中之光〕(一)律法表達了神對生命本質及其意義的啓示;正是世人要等候的訓誨。神藉先知呼喊:這所多瑪的官長、這蛾摩拉的百姓,要聽耶和華的話,要側耳聽我們神的訓誨(4節;一10;五十一4)。 (二)在黑暗墮落、不公不義的世界,要為司法公正,行公義意味著神施恩,出於祂良善、慈愛本性行真實公義、關切顧念百姓,完成神造人的初始美意(四十三25;四十八9,11)。 (三)神照恩典賜律法為引導人走義路。眾民嚮往主將他的道教訓他們,也要行神的路,訓誨必出於錫安,耶和華的言語必出於耶路撒冷(二3)。 (四)他們厭棄萬軍之耶和華的訓誨,藐視以色列聖者的言語。耶和華的怒氣向他的百姓發作,他的手伸出攻擊他們(五24~25)。 (五)神要捲起律法書,在祂門徒中間封住訓誨。人當以訓誨和法度為標準。他們所說的若不與此相符,必不得見晨光(八16,20)。 (六)地被其上的居民污染,因為他們犯了律法,廢了律例,背了永約。他們是悖逆的百姓、說謊的兒女,不肯聽從耶和華訓誨的兒女(廿四5;卅9)。 【賽四十二22】「但這百姓是被搶被奪的,都牢籠在坑中,隱藏在獄裡。他們作掠物,無人拯救;作擄物,無人說交還。」 〔呂振中譯〕「但這人民卻被掠劫被搶掠;他們都被機檻捉住〔傳統:主動態〕於洞穴中〔傳統:壯丁〕,被藏埋於在監牢裏;他們做被掠物,而無人援救;做被擄者,而無人說『要交還!』」 〔原文字義〕「百姓」人民、軍兵、國家;「搶」搶奪、掠奪;「奪」搶奪、掠奪;「牢籠」誘捕、設陷阱捕捉;「坑」坑洞;「隱藏」監禁、關押;「獄」監牢;「無人」不存在、沒有;「拯救」獲救,奪取,營救、抓走;「擄物」掠物;「說」回答、承諾、吩咐;「交還」回復、回轉、帶回。 〔文意註解〕「這百姓」提到神的百姓,不喜悅他們時的叫法。與上節,神喜歡律法為大為尊,為興起百姓走義路。然而,這百姓是無助的、「被搶被奪」的、「作掠物,無人拯救;作擄物,無人說交還」。他們非但不能行出神的旨意,藉著傳揚神的律法,行公義領瞎眼的走正路,領被囚的出牢籠,連自己都要等人來救。否則就一直處於無助狀態,「都牢籠在坑中,隱藏在獄裡」,無人救起,無人歸還。 22~25節,瞎眼僕人雅各被當做擄物,無救助,也不肯悔改。 〔話中之光〕(一)悖逆的和犯罪的必一同敗亡,離棄耶和華的必致消滅(一29)。 (二)說到領會和聽見,事關重大,必要談到律法和訓誨(20~24節;申廿八15)。 (三)他們不遵行律法,因背逆受罰,還拒絕學習懲戒教導的功課。直到被擄到異邦。一向恩慈的神要再來施恩,把他們救回來。 【賽四十二23】「你們中間誰肯側耳聽此,誰肯留心而聽,以防將來呢?」 〔呂振中譯〕「你們中間誰肯側耳聽這個,誰肯留心聽而聽、以備將來呢?」 〔原文字義〕「側耳聽」聽;「此」這個;「留心」留意;「聽」聽從,說明、使…聽;「將來」後面、後來。 〔文意註解〕「誰肯側耳聽此,誰肯留心而聽」先知再次呼籲百姓思想,試圖喚醒耳聾眼瞎的僕人以色列。喚起他們的聽覺「誰肯側耳聽此」訓誨,「誰肯留心而聽,以防將來」敗亡被擄。 23~24節,呼籲百姓留心聽,防備將來的刑罰。當明白被擄的審判是因得罪了至大的神。 23節,勸百姓側耳聽勸,以防將來更重的審判。 〔話中之光〕(一)神表達真是迫切,情願祂僕人能聽祂,蒙神托付向世人傳遞律法。僕人以色列為何無力做忠信的僕人,全然無力執行命令,過去歷史書的“甚願,恨不得”是這種感歎口氣(撒下十五4;廿三15)。 (二)何處尋着智慧人,可以明白神的苦勸百姓回頭的良苦用心。我們當思考體會聖靈的嘆息,緊跟主側耳而聽,用心思想,順服神的帶領(耶九12)。 【賽四十二24】「誰將雅各交出當作擄物,將以色列交給搶奪的呢?豈不是耶和華嗎?就是我們所得罪的那位。他們不肯遵行他的道,也不聽從他的訓誨。」 〔呂振中譯〕「誰將雅各交給搶掠者,將以色列交給掠劫者呢?豈不是永恆主、他們〔傳統:我們〕所得罪的,他們不肯行他的道路,不聽從其指教的那位麼?」 〔原文直譯〕「誰將雅各交出當做擄物,將以色列交給搶奪者呢?豈不是耶和華,就是我們所得罪的那位嗎?他們不肯遵行他的道,也不聽從他的訓誨。」 〔原文字義〕「交出」交給;「擄物」掠物;「搶奪的」搶奪者;「得罪」犯罪;獻贖罪祭、得潔淨;導致犯罪;迷失、潔淨自己;「肯」願意;「遵行」行走;「道」道路、行為、方向、方法;「聽從」聽、說明、使…聽;「訓誨」律法。 〔文意註解〕「誰將雅各交出當作擄物?……豈不是耶和華嗎?就是我們所得罪的那位」指以色列的神,「將以色列交給搶奪的」巴比倫、迦勒底人。「他們不肯遵行他的道,也不聽從他的訓誨」指神專愛並揀選的僕人雅各,不肯行道、不聽訓誨,得罪神,惹動神的烈怒,被交出當作擄物(一2;十5~6)。以賽亞發出的嚴重預警,試圖引起他的讀者成為認真的聽眾,面對將臨的聖殿被毀、國破家亡、百姓被擄掠的災禍(一4~8)。 災禍是神許可的。我們的過犯致使我們被擄到異邦,以表達神的公義;照樣,祂若選擇使我們歸回,祂必能做到。這是以賽亞願意深深植入將被擄到異邦的百姓的人心裏的信仰基礎和信念。 24節,他們為自己的罪受罰。 〔話中之光〕(一)百姓中誰肯側耳留心聽,以防將來受罰敗亡呢?神為此傷痛,甚願以色列民肯聽從,肯行神的道(23節;詩八十三13) (二)主耶和華以色列的聖者曾如此勸誡,說:「你們得救在乎歸回安息,你們得力在乎平靜安穩。」他們竟自不肯(卅15)。 (三)神甚願子民聽神訓誨,可以平安如河水,公義如海浪。然而他們捂耳不聽。神發怒擊打貪婪的罪孽,他們卻仍隨心背道,硬著頸項偏行己路(四十八18;五十七17)。 【賽四十二25】「所以,他將猛烈的怒氣和爭戰的勇力傾倒在以色列的身上;在他四圍如火著起,他還不知道;燒著他,他也不介意。」 〔呂振中譯〕「因此他將他怒氣之猛烈和爭戰之兇猛傾倒在以色列身上;這在他四圍如火著起,他還不知,燒着他,他也不介意。」 〔原文字義〕「猛烈的怒氣」鼻孔冒煙、噴熱气;「爭戰」戰爭;「勇力」力量;「四圍」環繞;「著起」燃燒;「知道」知道、認識、辨別、經歷,使知道、宣告;「燒著」燒毀、耗盡、點燃;「不介意」不在意、不放在心上。 〔文意註解〕「所以」先知回到本段開頭的主題:僕人以色列瞎眼的本質。正當「猛烈的怒氣和爭戰的勇力傾倒;他四圍如火著起,他還不知道;燒著他,他也不介意」。僕人瞎眼因未從之前與神的經歷中吸取正確的教訓。相反地,他們以為神瞎眼不看苦情,耳聾不聽他們唉哼(四十27)。 25節,百姓不信的惡行,惹神發烈怒傾倒如火燒,百姓竟不察覺、不悔改。 〔話中之光〕(一)先知悲歎神百姓已在神的震怒中仍不知覺,不省悟,不思悔改(四十三1~7)。 (二)以色列沒明白神律法的公義,不聽訓誨,不學功課。他們仍堅稱神不公平,與神爭辯回嘴,自以為義,認為該受神賜福、不該受禍。 (三)他們若明白神的刑罰審判,學習功課,就還有盼望。若不回歸信神,如何向人傳神律法和救贖、領人認識真神呢?這也是不感恩、愛抱怨的信徒所面臨的類似問題。這令人想起本卷前述經文(一1~9,16~20;廿八5~13)。 叁、靈訓要義 【看哪神僕彌賽亞】 一、看彌賽亞位格權柄――神所扶持所揀選、神心裡所喜悅的――與神關係(1,5節;太十二18~20) 二、看彌賽亞聖靈能力――神已將聖靈賜祂,必將公理傳萬邦――工作使命(1,5節;太十二18~20) 三、看彌賽亞柔和謙卑――祂不喧嚷不揚聲,不使街上聽祂聲――謙和安靜(2節;撒九9;太十一28) 四、看彌賽亞慈愛體卹――壓傷蘆葦不折斷,將殘燈火不吹滅――恩慈憐憫(3,7節;太十二18~20;林前十三4~8) 五、祂憑真實傳開公理――不灰心也不喪膽,直到祂設立公理――恒忍治理(3~4節;太廿八19~20;可十六15;路廿四47) 六、海島等候祂的訓誨――祂堅忍傳好信息,直到萬邦和地極――普世宣教(3~4節;太廿八19~20;可十六15;路廿四47) 七、神呼召揀選的聖徒――以基督的心為心,效法神兒子模樣――合乎主用(羅八28~30;腓二6;提後二21) 【義僕乃聖約中保列邦之光】 一、獨一真神――創造諸天鋪張穹蒼,既賜氣息又賜靈性――生命源頭是主(5節;帖前一3) 二、獨特托付――耶和華憑公義召你,必攙扶你手保守你――同行堅固扶助(6節;六十一1~3;來二15~18) 三、獨有職責――彌賽亞聖約的中保,彰顯公義列邦之光――基督真光救贖(6節;四十九8;但九24;羅十4) 四、祂開瞎眼――祂領被囚的出牢獄,領坐黑暗的出監牢――因基督得自由(7節;廿九18;約九7;徒廿六18;加五1) 【神的聖名獨享尊榮】 一、耶和華神至聖的名――必不將祂榮耀歸假神,也不將祂稱讚歸偶像(8節;約十七4) 二、新約中保建新秩序――為己名獨行奇事新事,救百姓脫離轄制綑綁(1~7節) 三、除祂以外再無別神――真神已成就先前的事,未發生之先預言新事(9節) 【頌揚新事榮耀歸神】 一、全地居民當唱新歌,頌新事榮耀神(10~12節) 二、從山頂到海島地極,傳揚神行新事(10~12節;詩九十五1~5) 三、神是戰士為民呐喊,得勝建新秩序(13~16節) 四、沉默勇士產婦生產,審判吶喊得勝(14節) 五、山變荒場花草枯乾,河成島池乾涸(15節) 六、引盲人走未知道路,暗入光彎變直(16節) 七、雕刻鑄造偶像假神,退後抱愧蒙羞(17節) 【僕人不信致耳聾眼瞎】 一、責民不信――要你們這耳聾的聽吧,要你們這眼瞎的來看吧(18節) 二、神的嘆息――誰比我的僕人眼瞎呢,誰比我差遣的使者耳聾(19節) 三、神的忿怒――誰瞎眼像立約和好的,誰瞎眼像耶和華的僕人(19節) 四、告誡百姓――你看見卻不領會留心,耳朵開通卻不肯聽明白(20節) 五、至聖真神――因祂聖潔公義的本性,喜歡律法訓誨為大為尊(21節) 六、神的決斷――這百姓是被搶被奪的,牢籠在坑中隱藏在獄裡(22節) 七、神的苦心――甚願你們肯側耳聽此,誰肯留心聽以防災禍來(23節;詩八十三13) 八、豈不是神――將雅各交出當作擄物,祂將以色列交給搶奪的(24節) 九、得罪了神――他們不肯遵行他的道,也不聽從他的誡命訓誨(24節;卅15) 十、怒中審判――戰禍傾倒以色列身上,四圍著火還不知不介意(25節;四十八18;五十七17) ── 周安娜(Anna M. Zhou) 參考書目:請參閱「以賽亞書提要」末尾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