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賽亞書第三章短篇信息
目錄:
以賽亞書箋記(三章)(于中旻)
錫安的兩面觀(三~四章)賈玉銘)
他們有禍了!(三1~15) (香港讀經會)
屬靈的美(三16~四1) (香港讀經會)
審判中的慈愛(三1~四6) (台北基督之家)
以賽亞書第三章査讀(謝家樹)
以賽亞書箋記(三章)(于中旻)
倚靠與阻礙
除掉眾人所倚靠的所仗賴的(賽三:1)
地上的豐富,亨通,常被人認為是蒙神賜福的記號。耶路撒冷建造在山上,形勢易守難攻。以色列有遠見的領袖,知道需要多積糧食,並造水道引水入城,就不怕敵人的攻擊。
人得神的恩賜,本來是好事。可是敗壞的人性,能把最好的變成壞的;把神的恩賜,當作自己驕傲的資本,得恩典的阻礙。他有所倚靠了,就以為自己可以獨立了,而不必靠神,轉背向神。這就是猶大國的情形。
在猶大王烏西雅的年代,爭霸的超級強國埃及和亞述,都因自己的國內有事,顧不得對外用兵。烏西雅尋求神,勵精圖治,發展農業,整軍經武;加以他任用人才,善於組織,建立起有效的行政系統,一時國勢頗為強盛,呈現所羅門王以後的最佳局面。(代下二六:1-15)
人民忘記了分裂的慘痛,歷代的蹉跌,失敗,羞辱;猶大國仿佛抖落了二百多年來的歷史灰塵,再度展現孔雀的羽毛。
一切都很好。一切都很叫人滿足。老百姓從心底愛他們的王,愛他的賢明政治,和那班領袖。他們也想:“我是富足,已經發了財,一樣都不缺!”(啟三:17)但先知的眼睛,卻遠遠望見從地平線上升起的黑雲:猶大要再次跌下去,榮耀的耶路撒冷要被圍困,“主萬軍之耶和華,從耶路撒冷和猶大,除掉眾人所倚靠的,所仗賴的,就是所倚靠的糧,所仗賴的水。”(賽三:1-4)人的倚靠,所誇口的,成為蒙恩的阻礙;除掉人的仗賴,才會仰望主,得到上面來的恩典。
當離家的浪子,腰纏萬貫,錢財叫凡事遂心,若勸他歸回父家,他怎能聽得進去?必須等他“既耗盡了一切所有的,又遇著那地方大遭饑荒,就窮苦起來。”(路一五:14)淪落到作牧豬奴,到想吃豆莢而不可得,他才會醒悟過來,才會謙卑,走上歸家作兒子,享豐富的道路。
患血漏病的婦人,等了十二年,“在醫生手裏花盡了她一切養生的”;到一切了了,了無所有,才尋找耶穌。後來想起來,她一定會悔恨早不曾來,早得主治好。(路八:43)但沒有用的,人就是這樣;要消除所倚靠仗賴的,才肯謙卑蒙恩。
我們是多麼愚昧!山窮水盡才是路。到自己一切路都走不通的時候,才尋求主。主的剝奪,是雅各得恩的道路。
錫安的兩面觀(或領袖的罪)(三至四章)(賈玉銘)
上章乃總論猶太人社會方面的罪,本章仍繼續論及他們領袖方面的罪,並繼續言上帝如何廢除他們種種的依靠,末後則在於基督的救恩,將如何洗除雅各的諸罪,使他們成聖,惟以耶和華為獨一可依靠的。
一、耶路撒冷當時的罪相(三1~四1)
1、各等領袖的不足恃(三1~15);國家最大的罪,即上流社會的罪。本段論及耶和華不第除去眾人所靠以養生的食品,使他們曉得惟有耶穌是生命糧並生命的水,更是廢除他們所靠的領袖,因為一切的領袖,皆是靠不住的,故此百姓可以覺悟,惟有耶和華是他們的依靠。
(1)武人;強權往往廢除公理,故國內一切的軍官戰士等,不但恃兵權強橫無道,縱然循分盡職,也是不可仗恃的。惟願「剛強的民都榮耀主,強暴的城,都敬畏神」(二十五3)方是國家的幸福啊。
(2)長官;執法官雖足智多謀,卻判斷民情不按真理,議會長老,故深有閱歷,卻只知吃盡葡萄園的果子,剝取人民的脂膏,欺壓百姓,虐待貧窮。此等足智多謀富有閱歷的長官,其為害於國家,或較無智的兒童作領袖,為害尤甚。所以公義的神,不能不將他們廢除,使國家陷於無領袖的地步。
(3)先知祭司;先知或僅為占卜的人(2),而為民中的假先知,祭司原為引導百姓事奉上帝,竟然「使百姓走錯,並毀壞當行的道路」(12)。所以上帝也不能不將這等任聖職天爵的人,一併廢除。
2、貴族婦女的奢華狂傲(三16~四1);此等婦女,原是在政府既有權柄,而為國家的領袖,管轄百姓的(12)。不知各盡婦道,勤儉治家,以家庭中的宗教教育,教養子女,竟然只知奢侈狂傲,用各種的裝飾品(計有三十一種18~23),束裝打扮,難免重遭天譴,以致他們以腐臭代馨香,以光禿代美髮,麻衣代華服,烙傷代美容,最痛心者,即男丁被殺,寡居無依(三24~四1),如斯光景,實堪痛憫。
二、耶路撒冷將來的榮耀(四2~6)
于上二章既多論到選民種種的罪惡,並罪惡的刑罰,不但親歷其境的,受了無限的苦痛,即凡讀此書者,亦莫不是抱了無窮的悲觀;但一讀到本章二至六節,真如榮光燦爛的太陽,忽然自愁雲淒雨的當中顯出來,能不叫我們轉憂為樂嗎?
1、最大的日子(2);言及「那日」,將來必有一日聖經屢次稱為那日,即基督的日子,亦即選民蒙救的日子。此日是何日呢?講經的人每不一其
:(1)有言指希西家時。以希西家為猶太中興之君,真是使猶太國的光景,有非常的改變。(2)有言指自巴比倫旋歸時。以自巴比倫旋歸時,即猶太事偶像與異邦聯婚等等的罪,被洗除的時候。(3)有言為基督的福音時代,即屬靈的耶路撒冷蒙救贖的時代。(4)即末時雅各歸主的日子,因為將來必有雅各全族得救之時(羅十一25~27)。
2、最大的應許;即耶和華的枝(苗應譯作枝)必要華美尊榮,「出自幹地,毫無佳色美容可觀」者,必要「顯為榮華茂盛」,蓋言有奴僕形狀的耶穌基督必顯有榮耀。考聖經稱耶穌為枝之意亦不同:(1)耶和華的枝(四2)。(2)耶西的枝(十一1)。此二名稱,乃表顯耶穌是神而人,亦人而神的基督。(3)亦稱為神僕之枝(亞三8),乃表基督的謙卑。(4)亦言有一人其名為枝(亞六21)。是言耶穌即人子,而為後亞當。
3、最大的出產;到耶和華的枝華美尊榮的那日子,以色列逃避的餘民,必顯為榮華茂盛,此榮華茂盛的餘民,即耶和華的枝所結的美果,亦即因耶穌的犧牲而有的收成。正如耶穌所說:「一粒麥子,落在地下裡死了,就結出許多的子粒來」。但此處所說的出產,是專指以色列人說的,異邦教會不在其內,以異邦認得救的數自己足時,餘留的以色列全族,必都得救啊。
4、最大的救贖;所言耶和華的枝,所結的佳果,乃是蒙了特別的救贖:(1)得成為義。稱義的方法,即以公義的靈,與焚燒的靈,將污穢火洗淨盡。(2)得成為聖。不但將罪欲污穢洗除,得稱為義(消極方面),並且得録名於生命冊,且在錫安聖城,與主同居,有份於主的神德神性,而得稱為聖(積極方面)。
5、最大的靈恩;雲柱火柱皆聖靈的表像,當日以色列人在曠野時,有雲柱火柱導引,即言聖靈所導引,至雅各全族歸主時,不但有雲柱火柱的導引,而且雲柱火柱,也是覆蔽遮護他們的聖會,使他們都受聖靈完全的充滿。
6、最大的平安;按餘留的以色列人,即經過災期得進基督之國的百姓,故稱為「以色列逃脫的人」,此時可以于基督和平的國內,得了不能言喻的平安,「必有亭子,白日可以避暑,也可以作為藏身之處,躲避狂風暴雨」。因為耶和華自己,必要為他們的藏身處(詩三十二7),為他們的避難所,必將至高之處,為他們的居所(詩九十一9),所以「禍患必不鄰近他們,災害也不挨近他們的帳棚」(詩九十一10)。
7、最大的榮耀;如言「在全榮耀之上,必有遮蔽」(5)。乃以主充滿的榮耀,即聖民的避所,因耶和華的榮耀,要發現照耀你。——他的榮耀發現在你身上,——眾人都聚集來到你這裡,你的子孫從遠方而來,你的眾女亦被懷抱而來,那時你看見就有榮光,列國的財物,都轉運來歸你。——都為耶和華你神的名,因為他已經榮耀了你,耶和華要為你的榮耀(賽六十)。
此兩章所論,誠可謂耶路撒冷的兩面觀。于第三章是論當時的耶路撒冷,犯罪的耶路撒冷,是人力成功的耶路撒冷,是屬地的耶路撒冷,即當時耶路撒冷實現的景狀。于四章所論,是將來的耶路撒冷,是聖潔的耶路撒冷,是以神力成功的耶路撒冷,是屬天的耶路撒冷。即將來在於基督救恩,所成功的雅魯撒拉實現的景狀。所以先知以賽亞,由第三章寫至第四章時,他心中的快樂,靈性的活潑,口中的讚美,不由的和他所寫的文字,一同湧現於外,甚有不能以言語形容者。
他們有禍了!(三1~15) (香港讀經會)
祈禱: 憐憫人的主,讓我在這煩囂的世界中,聽見你的微聲。主啊,賜我屬靈的觸覺,使我能領受你的教導和提醒。
這段經文記述了耶和華針對猶大領袖所宣告的審判(2-3)。耶和華以「主」(1)的身分發言,宣告祂將會以「除掉」的方式,彰顯自己對猶大所擁有的主權。祂要「除掉」甚麼?就是人所「仗賴」的(1)。人「仗賴」甚麼?包括了物質方面的「糧」和「水」,和各社會政治階層的領袖。雖然經文沒有說明神將如何「除掉」這些事物,但我們可以想像到這樣的行動必然帶來災難性的結果,其中之一就是使社會陷入一片混亂之中。
經文從三方面來描述那時的情況。首先,「孩童」要成為猶大人的「首領」,「管轄」他們(4),「孩童」在這裡是指那些幼稚、無知甚至無能的人。其次,人與人之間缺乏互信,以致社會關係全面崩潰(5)。第三,當社會陷入這黑暗期的時候,沒有人願意承擔作領袖的責任(6-7)。這樣,猶大社會就落在一個惡性循環中,最終因內耗而滅亡。
經文的最後一部分把我們帶進一個法庭的處境中(13-15),我們聽見神在審判猶大的「長老」和「首領」(14),並控訴他們侵吞別人的財產。神嚴厲地質問他們:「為何壓制我的百姓?」(15)可見神是借著訴訟來為民中的無助者伸冤。受欺負的既是神的百姓,祂又豈能袖手旁觀?更何況欺壓者是用極殘忍的手段來對付自己的同胞呢!神既是「主」,祂必不會容忍這樣的事情發生在祂的百姓中。
這段經文向我們展示了一個「無神」社會的面貌,而導致這情況產生的最重要原因,就是人倚靠物質和人為的力量智慧去解決問題。當然,人活著必然需要接受物質的供應,而人也應該運用思考能力去解決問題,但當人以為有物質和頭腦的智慧就已經足夠,而不再需要神的引導的話,「無神」的狀態就出現了。在「無神」的社會中,公義必然無法建立,而人際關係也不會和諧。難怪先知以「他們有禍了」來回應當前的處境。這是發自先知內心的悲歎和無奈。
社會公義是由人際關係建立的,而兩者的基礎是人對神的敬畏。所以,社會更新應由回歸到神面前開始。
屬靈的美(三16~四1) (香港讀經會)
祈禱: 主啊,在天上地下,除你以外,還有誰能使我心滿意足呢?主,我願意倒空自己,被你充滿。
先知在3:16-17所說的「錫安的女子」,是指那些耶路撒冷上流社會的婦女們。先知對這些婦女們的描寫甚為生動(3:16),以致我們可以想像到城中高貴的婦女們,在街道上行走時,穿金戴銀,昂首闊步,旁若無人。但這有何不妥?不妥的地方在於她們身上所穿戴的一切,是她們的丈夫或父親用巧取豪奪的手段得來的。她們愛美的天性間接或直接地推動和助長了社會上的欺壓、不公。
因此,耶和華嚴厲地宣告說:她們將會美貌不再(3:17)!先知在3:18中使用了一個來自3:1的動詞:「除掉」。猶大本來是一個被「充滿」了的社會,但到了指定的日子,耶和華會把猶大再度倒空,「除掉」她所擁有的。
先知在3:18-23逐一地列出了共二十一件女性物品,先是珠寶首飾,後是名貴服裝,這些不是一般女士們的裝飾品,而是奢侈品,她們之所以能夠擁有它們,全是因為在耶路撒冷中有窮人的臉被「搓磨」(3:15,現代中文譯本修訂版把「搓磨貧窮人的臉」譯作「欺詐窮人」)!
然後,經文回到本來的主題上去(3:24-26)。這些婦女們之所以蒙羞,是因為她們的「男丁」們都已戰死沙場(3:25)。「男丁」陣亡後,誰來保護這些婦女?不但如此,「男丁」的陣亡意味著國家的失敗淪陷(3:26)。所以,經文讓我們看見猶大的城市彌漫著一片愁雲慘霧,且被一種極度不安和恐慌的氣氛籠罩著(4:1)。
這段經文讓我們瞭解到生活方式和態度,並非只是個人的事,而是有社會和道德意義的。我們從經文中看見古代的「消費主義」,以及由這現象所造成的社會景況,不幸的是,這現象其實正不斷在現代社會中重複出現。
這正是我們所應該反省的:我個人的生活方式與我的信仰相符嗎?當我享受經濟發展的成果時,我又可有注意到生活在社會邊緣的人的處境和需要呢?在這個貧富距離不斷擴大的社會中,作為信徒的我該有何見證?
審判中的慈愛(三1~四6) (台北基督之家)
以賽亞書三章1節〜四章6節
在第二章說到以色列的「國中滿了金銀,財寶也無窮」,神也說到要降罰在其中,在本段經文中,先知清楚的描述神所要行的事。神要除去猶大眾人所倚靠的糧與水(三1),要除去國中的勇士、戰士、審判官、官長…等(三2),神要使猶大傾倒(三8)。
前一章描述的「國力富強」的景況,不再看見。神也要讓錫安的女子羞愧(三17),神要這樣做的原因無他,是因為「他們的舌頭和行為與耶和華反對,惹了祂榮光的眼目」(三8)。耶路撒冷本為神的城,但是以色列人卻讓占卜、施行法術的與先知並列(三2〜3),大大惹動神的憤怒,本來應照神律例帶領百姓的長老與首領,卻使人走錯路,欺壓貧窮人(三12、15),連錫安的女子也都狂傲(三16),神必要除去這一切,使耶路撒冷敗落,猶大傾倒(三8),當神這樣做時,人要羞愧,並要尋找出路(三6、四1),但是,人並不能給人出路(三7)。
憐恤人的神,自己要給人出路,到那日「耶和華的苗裔」必華美尊榮(四2),這裡是指「主耶穌」,而公義的靈和焚燒的靈(四3),是指聖靈。神不只是審判,更要為人開一條出路,借著主耶穌祂的獨生子開一條出路,讓人能夠真實的被潔淨(四4),並且再一次進入神的眷顧之下(四5〜6)。
神是公義的神,也是慈愛的神,在以色列人惹動祂的憤怒時,神雖審判祂的子民,但是神也為人開一條出路,讓人再次回到祂的眷顧之下,這是何等的恩典。
今天神也是如此,在我們生活中常常有軟弱,常常有失敗,甚至犯罪,但是只要我們再次承認我們的罪,悔改我們所行的,必能再次回到神的眷顧之下,如同第四章6節說到「必有亭子,白日可以得蔭避暑,也可以作為藏身之處,躲避狂風暴雨。」神自己要作我們的「亭子」。
在你的基督徒生命中是否有一直難以勝過的軟弱呢?或是有一些不討神喜悅的事呢?神是公義的!但也是慈愛的!祂知道我們的軟弱,放心將我們的失敗帶到祂面前,唯有靠神,我們才能夠過得勝的基督徒生活!
回應:
主啊!謝謝禰讓我們在這段經文中看見,雖然以色列人常常惹動禰的憤怒,但禰卻不永遠放棄他們,禰仍然為他們開出路!讓我們能夠在面對自己的軟弱時,能夠放膽來到主的面前向禰傾訴,讓禰來幫助我們!謝謝禰!主!奉主耶穌的名祈求,阿們!
禱讀:以賽亞書四章5節
5 耶和華也必在錫安全山,並各會眾以上,使白日有煙雲,黑夜有火焰的光。因為在全榮耀之上必有遮蔽。
以賽亞書第三章査讀(謝家樹)
上章論耶路撒冷和猶大社會方面的罪,本章繼續論他們領袖方面之罪,耶路撒冷和猶大的悖逆,亦即當時的實際情況,可歸納如下:
―、他們不敬畏神。
二、他們不聽從神的話”不遵行神的道”
三、他們的官長擅權,不愛護百姓,引導百姓走錯路。
四、他們的百姓驕奢淫侈。
五、他們的行為惹怒了神。
——因此,神必審判。
―、神先從他們中的領袖起始審判。
二、眾民狂傲之罪,神也不放過。
三、神要像所多瑪一樣的毀滅他們。
壹、第1〜7節 神照耶路撒冷和猶大的行為施行審判。
神出面了,先知用極強的稱謂”主萬軍之耶和華”,祂要施行審判,對像是耶路撒冷和猶大,神要除掉他們所倚靠的和仗賴的,神告訴他們的結局,這正是本章第12節的解釋。
一、第1〜3節他們生活上的,和國家所倚靠的,都要被除掉。
A.除掉生活所仗賴的。
1、糧一一糧被除掉,必受饑荒(申廿八33)。
2、水一一水被除掉,必有旱災(申廿八24)。
B.除掉國家所倚靠的。
1、勇士一一成為無忠誠之士(耶四六12)。
2、戰士 一一無保衛疆土之軍(結廿七27)。
3、審判官―一無公平判決之吏(伯十二17)。
4、先知一無警告提醒之賢(王下一9)。
5、占卜的一一使不見預兆(申十八10)。
6、長老一一缺乏領導者(結十七13)。
7、五十夫長―一缺乏帶隊者(王下一14)。
8、尊貴人一一只剩卑賤人(賽九14〜15)。
9、謀士一一無智慧者(彌四9)。
10、有巧藝的一一只留蠢匠(王下廿四14)。
11、妙行法術的一一必易中毒(耶八17)
二、第4〜5節他們敗落的情況。
棄了智慧、公義、聖潔的神,神就讓極度的幼稚來治理他們,管轄他們。
1、神必使孩童作他們的首領(傳十16)。
2、神必使嬰孩轄管他們(三王下十五8〜28)。
3、百姓彼此要欺壓(耶九8)。
4、各人受鄰舍的欺壓(詩廿八3)。
5、少年人必侮慢老年人(結廿二7)。
6、卑賤人必侮慢尊貴人(彌二2〜6)。
三、第6〜7節 無人作他們的領袖。
A.人在父家,拉住弟兄,說一一同血統至親關係之人。
1、你有衣服可以作我的官長,一衣服是外表,表示有 能力(詩九三1)。
2、這敗的事歸在你手下吧!要他負責收拾殘局(彌三12)
B.那時他必揚聲說一一你們不可立我作百姓的官長。
1、我不作醫治你們的人一一不負責解決國家的危急病痛(耶卅12〜13)。
2、因家中沒有糧食一一無―應你們(珥一16)。
3、我也沒有衣服一一也沒有能力(賽五一9)。
貳、第8〜12節耶―㈱猶大敗落傾倒之原因。
一、第8~9節敗落傾倒之原因:
1、他們的舌頭和行為與耶和華反對一言行均犯罪(詩
七三9)。
2、他們惹了神榮光的眼目一一遮住神的榮耀(箴八36
)。
3、他們的面色證明自己的不正——公開顯露罪惡(賽五九12)。
4、他們述說自己的罪惡,並不隱瞞—恬不知恥(何五5)。
5、他們好像所多瑪一樣——罪惡甚重聲聞於神必遭毀滅(創十九24〜25)。
二、第10〜11節神照各人行為報應他們。
這裡有兩種人,義人和惡人,他們所享受所和所遭受的完全不同。
A.義人——甘心聽從神的話,悉心遵行之人。
1、聽從神的話(稱義)一一必享福樂(申十二28)。
2、遵行神的話(結善果)一要吃自己行為所結的果子(詩一二八2)。
B .惡人:一對神悖逆背道之人。
1、悖逆神的道(有禍)一一必遭災難(哀五16)。
2、只照自己手所行(有災)一一必受報應(:結廿四14)。
三,第12節 惡人連累百姓一同受禍。
1、引導百姓使他們走錯路(耶廿三13)。
2、毀壊百姓所行的道路(彌三5)。
——離神愈走愈遠,以致
a.孩童面他們(傳十比)。
b.婦女轄管他們(箴十一22)。
三、第13〜四1節 論神審判民間的領袖。
本小段引言,神又願與祂悖逆的百姓起來辯論,包括百姓和全體領袖(三伯十2及賽一18)。
——站著審判”表示判決(詩八二1)。
四、
第14〜15節 神的審判。
1、耶和華必審問——神的決心(伯廿二4〜5)。
2、審問的物件——她民中的長老首領(彼前四17)。
3、審判的罪狀——這些,都在你們家中。
a.你們吃盡葡萄園果子(賽五7)。
b.你們向貧窮人剝奪(伯廿四9)。
c.你們壓制神的百姓(詩九四5)。
d.你們搓磨貧窮人的臉(雅二6)。
二、第16〜17節 神刑罰錫安女子狂傲之罪。
A.神以”女子”比作錫安之民,以”驕傲”“淫蕩”的舉止來形 容他們―面前對神之不忠,不聖潔,及可僧之㈱。
1、行走挺項一驕傲狂浪。
2、賣弄眼目一廣施誘惑。
3、俏步徐行一賣弄風騷。
4、腳下叮喧一一誘引異性。
B.神審判她們自上到下,除掉她們的榮耀,使她們羞恥。
1、頭長禿瘡——人的最高點是頭髮,因瘡脫髮成禿(摩 八 10)。
2、赤露下體——最下等的羞恥(哀一8)。
三、第18〜23節 神除掉她們一切華美的妝飾。
神用了廿一樣女子的妝飾品,從頭到腳,周身所佩戴的,各樣貴重的珍飾,顯出錫安女子的地位和財富。她們本來是神的
聖民,高貴富有,萬有都是屬於她們的;但是因為她們的不忠 不聖潔,聖經說:「主必除掉她們這一切。」(彼前巧)(結 廿三26)一(這廿一樣飾品直接讀經,從略:)
四、第24節 美飾必敗落。
然後,先知具體地指出這些美麗高貴的飾物,在神面前,全
部失去意義。
1、必有臭爛代替馨——失去基督的香味(:林後二
14〜16)。
2、必有繩子代替腰帶一一失去聖霣的能力(弗六14)。
3、必有光禿代替美髮一一失去冠冕的榮耀(林前十一15
)
4、必有麻衣緊腰代替華服一一失去信義的恩典(創卅 七 34)。
5、必有烙傷代替美容一一失去聖徒的佳美(結十六25)。
五、第25〜四1節 錫安及其眾民之結局。
A.人地均被毀。
1、你的男丁必倒在刀下——被殺(賽一20)。
2、你的勇士必死在陣上——戰亡(:耶十五9)‘
3、錫安的城門必纖哀號——痛苦(詩一三七1)。。
4、他以荒涼,坐在地上——人消失(:耶十四2)。
B.因男丁死亡,女子失去倚靠,自甘卑賤。
1、到那日,七個女人必拉住一個男人一一男丁喪失殆盡。
2、女人求男人說,我們吃自己的食物,穿自己的衣服 ——生活不靠男人。
3、但求你許我歸你名下——只求有歸宿。
4、求你除掉我們的羞恥——只求收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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