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賽亞書第十章綱目 壹、內容綱要 【雖然毀滅卻存盼望】 一、無助者受欺壓(1~4節) 二、毀滅者亞述遭毀滅(5~19節) 三、以色列餘民必回歸(20~27節) 四、亞述被捆綁(28~32節) 五、看至高者毀滅亞述(33~34節) 貳、靈訓要義 【神的標準衡量】 一、驕傲無親情――壓迫無權者、冷酷爭競兄弟相殘(九8~21) 二、驕傲無憐憫――欺壓無助者,公平公義蕩然無存(1~4節) 三、驕傲無敬畏――立法謀私不義,判語詭詐不公(1節) 四、冤聲上達――屈枉窮人、奪理困苦、擄掠寡婦孤兒(2節) 五、神怒降罰――招敵從遠方來攻,無處逃遁榮華盡失(3節) 六、神怒未消――狂傲褻瀆者撲倒在被擄被殺的人之下(4節) 七、神的衡量標準――決定民族、個人、他人的生死存亡(九8~十4) 【毀滅者亞述遭毀滅】 一、百姓面臨毀滅者亞述的杖擊打(5~6、15節) 二、亞述只不過是神怒氣的一根棍(5~11節) 三、亞述行事肆無忌憚仿佛沒有神(12~14節) 四、亞述王驕傲妄言自欺自稱是神(12~14節) 五、亞述帝國難逃罪責必被神毀滅(15~19,28~34節) 【當怕神的怒氣不要怕亞述】 一、神的怒氣審判以色列――褻瀆的國民藐視神――遭毀滅存盼望(1~5節) 二、神的怒氣審判亞述王――棍豈可向用棍的誇口――遭毀滅無憐憫(5~11節) 三、兩種器皿要順服本份――不可妄言眼目高傲――都被拋棄滅亡(12~14節) 四、人發怒不成就神的義――不可妄為離開本位――下場可憐可悲(28~34節) 五、當怕神的怒氣――神乃烈火――神是輕慢不得的(15~19,28~34節) 六、當怕神的怒氣――不怕亞述――神必成就所定結局(23節) 【神公義聖潔的器皿】 一、預備遭毀滅的器皿――狂傲亞述目中無神――都被焚毀燒盡(16~19節;羅九19~29) 二、預備得榮耀的器皿――被神所召,信靠順服――自潔謹守、合乎主用(20~27節;羅九24) 三、神要憐憫誰,就憐憫誰――以色列民雖多如海沙,僅存敬畏神的餘數(22~23節;出卅三19;羅九27) 四、神要叫誰剛硬,就叫誰剛硬――顯明神的忿怒與權能――在亞哈斯、亞述王、法老身上(出四21,七3~13,九12,十1~27,十一10,十四4~18) 五、若不是萬軍之主為我們存留餘種,我們早已像所多瑪、俄摩拉了(一9;羅九29) 六、受造之物服在空虛之下並非願意――乃是因那叫他如此的(羅八20) 七、但受造之物指望脫離敗壞的轄制――得享神兒女自由的榮耀(羅八21) 【效法神踐行公義憐憫】 一、神為孤兒寡婦伸冤,憐愛寄居的――不可欺壓孤寡、寄居的和窮苦人(1~2節;申十18;亞七9~10) 二、神已在觀看,要實行報應――要按至理判斷,各人以慈愛憐憫弟兄(1~4節;九8~21;詩十14;亞七9~10) 三、為委屈不發聲的說話,為孤獨者伸冤,為困乏者辨屈(1~4節;箴卅一8~9) 四、弟兄窮乏卻塞住憐憫心,愛神的心怎能存在他裏面(1~2節,九18~21;約壹三17) 五、沒有愛心就不認識神,因為神就是愛(1~4節;約壹四8) 六、彼此相愛,神住在心裏,愛神之心得以完全(20~27節;約壹四12) 七、愛裏沒有懼怕,愛既完全,就把懼怕除去(24節,卅五4;約壹四18) 八、若人被過犯所勝,用溫柔心挽回,也防自己跌倒(20~27節;加六1) 九、我們要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神同行(20~27節,一27;彌六8) 十、擔待人的軟弱,不求自己的益處(20~27節;羅十五1;林前十三) 十一、用溫柔勸誡抵擋,求神賜悔改的心,明白真道(20~27節;提前二25) 十二、以基督的心為心。祂本富足成了貧窮,使我們因祂貧窮可成富足(20~27節;腓二6;林後八9) ── 周安娜(Anna M. Zhou) 叁、其他綱要 【講題一:祂的手仍伸不縮】 經文:賽10:1-11 引言:耶和華的怒氣還未轉消,祂的手仍伸不縮。——審判沒有停止,繼續! 一、審判的原因1-4 1.立新法,記惡語。1節, 驕傲自大的立法執法人,只顧損人利己,頒佈壓迫性新法;或做奸詐不公判語。偏袒權勢,直接冒犯公義的神。 2.為要屈枉窮乏人:2節, (1)奪去我民中困苦人的理。神痛恨立法不義,判案不公。借著不義之法謀私,借著權力自肥,首先冒犯公義的神。神在暗中察看,祂必實行公義。(賽26:9;羅14:17)。 (2)以寡婦當作擄物,以孤兒當作掠物。(瑪3:5;太23:14)。但神是公義的神,祂常施恩惠,不偏待人。(太5:45)。 3.降罰的日子。3節。 本來掌權者是神的僕人,替神管理事務,神將職任託付他們,可是…… 你們怎樣行呢?你們向誰逃奔求救呢?你們的榮耀(財寶)存留何處呢? (1)在高位有權的要警醒等候神來視察。(太24:45-51)。 (2)被欺壓受苦的要等候耶和華,他必拯救你。(箴言20:22;帖前4:6)。 4.人種的是什麼,收的也是什麼。4節,(加6:6-7)。 耶和華的怒氣還未轉消,祂的手仍伸不縮。——我們的神乃是烈火。(彼後3:7;來12:29)。 “仍伸不縮”,又被譯為“伸出來”(出6:6)。“伸出來的膀臂”,(出6:6;申4:34;5:15;7:19;9:29;11:2;26:8),被用來形容神救贖的大能,但神的話語若被百姓拒絕,“以馬內利”(賽7:14)大能的拯救就會變成嚴厲的管教(3-4節),救贖主就會變成審判者。神四次強調“祂的手仍伸不縮”。(賽9:12,17,21;10:4)。 二、審判的工具5-7 1.亞述是神手中怒氣的工具。5節。 ——是我怒氣的棍,手中拿我惱恨的杖。但亞述要向至大的神負責,驕傲是冒犯神的重罪。亞述行事肆無忌憚,仿佛沒有神,狂妄自欺,自以為是神(12-14節)。雖然他們一時耀武揚威,但並不能逃避罪責,必要徹底毀滅。(15-19,28-34節)。 2.神要藉著亞述的手對國民進行搶奪和踐踏。6節。 亞述是最藐視神、最褻瀆神的民族。然而卻成為神懲罰祂百姓不敬虔、輕忽背道的工具。亞述不是神手中的一根棍子而已,用完了就丟掉。 3.亞述王不認為自己是神手中的一個工具,他一心只想征服,擴張,滅掉多國的民。無論是古代的亞述王,還是今天世人的驕傲、狂妄、惡道、謊言和自私,都是對抗神;與世俗為友,就是與神為敵。(箴8:3;16:6;西1:2;雅4:4)。 三、審判的目的8-11 1.神審判的目的是除掉偶像。(出20:3-6)。祂最恨惡的就是人去拜偶像! 北國以色列首邑撒瑪利亞,耶羅波安鑄造金牛犢,以色列諸王都拜偶像行惡。猶大王亞哈斯大肆設立偶像。(王上12:8;代下21:6;28:1-2)
。 2.亞述卻驕傲、狂妄、惡道、拜偶像、傳假資訊,都是祂所憎恨的。11節,(賽2:11,17;出34:17;箴8:3)。 ── 毛南春陽 【講題二:主對亞述的審判與懲罰】 經文:賽10:12-19 一、亞述自大12-14 1.神必懲罰亞述自大的心與高傲的眼。12節,(賽2:11;伯40:12;詩101:5;箴6:17-19) 亞述不僅無知,且自我膨脹、更是傲慢殘忍、有悖於神造人的尊嚴。神創造天地萬物,照自己的形像造人。不尊重人和人的生命,就是叛逆藐視神,必遭審判。(創1:27;5:15-16;24:21)。 敬畏耶和華在乎恨惡邪惡。那驕傲、狂妄並惡道,以及乖謬的口,都為神所恨惡,(箴8:13)。 2.亞述王高傲狂言膨脹到極點,他把他的能力、智慧、聰明,說成是他成就一切的根源。13節。 當人將本該歸給神的榮耀,卻歸到自己身上,就犯了罪。(羅1:19-20)。 3.我的手夠到列國的財寶,都是輕而易舉之事。14節,(箴21:6-7)。 種族優越感、財富技術、財力智力、欺詐能力、身份地位顯赫、各種劣根性的自誇、自吹自擂,不以為恥,反以為榮。彼此受榮耀,為虎作倀。都為驕傲貪欲和侵佔,企圖提供合理化藉口。這種與人比強、與天比高的狂妄,篡奪神的地位,與神作對頭。 ◆掏鳥蛋的比喻。 二、亞述自誇15 亞述自誇的兩個比喻:揭示亞述王驕傲狂妄的性質和程度。 1.向用斧和鋸的人挑戰即向造物主自誇,蔑視和挑釁。自誇是虛謊之人 的特點。亞述王的自誇,不只是說他比諸王都強,而是自比是更大的神;藐視以色列的神,萬有的造物主和主宰。(11-14節)。 2.亞述將神使用他為工具的恩賜,妄稱為以屬於他自己的權利和勢力。(羅9:20-21)。 三、亞述自滅16-19 1.耶和華神乃是烈火。16-17節,(來12:29)。本節,神的宣告使用兩個隱喻:1)肥壯人變為瘦弱指疾病;2)榮華之下必有火著起指火。這兩個都是被懲罰的結果。 2.亞述王只是荊棘和蒺藜,被烈火焚燒淨盡。17節。 3.亞述王的榮耀,全然燒盡,所剩下的不多了。18-19節 亞述王最喜歡誇耀他的健康、力量和榮華。這是預言他罹患疾病,被大火吞噬。二者應驗在主前629至605年之間。一切所炫耀的健康精力、榮華富貴,逐漸被侵蝕,一轉眼就被火吞噬燒盡,成了廢墟。(賽1:29-31;2:13;6:13;9:18)。 高大樹木的意象表現驕傲能力、榮華富貴。壯觀的大樹森林一旦燒毀無存,對猶大百姓刺激很大,影響極深。他們曾崇拜的高大上,在神的烈焰臨到時,竟如此不堪,轉眼間焚毀。 ── 毛南春陽 【講題三:余民必得復興歸回】 經文:賽10:20-26 一、倚靠神歸回20-23 1.要誠實倚靠全能的神。20-21節, 神的能力必彰顯在以馬內利的救贖,不是大軍的討伐,乃是謙卑順服的神的代罪羔羊,釘十字架的耶穌基督。(賽53:7-12;4:2-3;37:31-32)。 2.惟有剩下的歸回。22-23節,只有那些分別為聖歸神的聖潔之民必得存留。 以色列啊,這是神慈聲呼喚,表達神的心何等迫切。 (1)必有公義施行,如水漲溢。 (2)必成就所定規的結局。(羅9:27-29;11:5-6)。 二、聽從神不怕24-25 1.雖然亞述王很凶,但你卻不要怕他。20節,(賽4:3;申20:3;箴24:10;約14:27;提後1:7)。 2.別怕,亞述王快要滅亡了。25節,(賽12:1-2;詩37:10)。 三、相信神興起26-27 1.神報應殘害以色列的亞述。26節。 耶和華要興起鞭來攻擊他。預言了主前609年,巴比倫攻佔亞述帝國。 耶和華的杖要向海伸出,把杖興起,像在埃及一樣。(來11:29;出14:16-17;26-27)。 2.亞述的重擔與軛必離開你的肩頭和頸項。27節,到那日,神所定的 日子。(詩118:24;瑪3:17)。 ── 毛南春陽 【講題四:驕傲者的下場】 經文:賽10:27-34 一、他攻取的城邑28-31 一、他們的輜重軍用物資、器械。28節。 1.他們的路線行軍,推進無阻,卻將要被神捆綁。29節。 2.他們的殘暴,百姓早有所聞,軍隊令四周城鎮百姓驚恐、戰兢,四散逃跑。30-31節。 二、他面對的聖山32 1.王要在挪伯歇兵。挪伯:高地之意。意思是,他在在高地駐紮,可以兵臨城下,俯視陣地,眺望敵軍動靜。 2.向錫安女子的山。 即聖殿山約櫃從大衛城,就是錫安山運上來。(王上8:1) 3.耶路撒冷的山神的山。 神曾告訴祂的百姓:亞述的擊打雖殘暴兇狠,你卻不要怕他,唯獨當尊耶和華為聖,以祂為所當怕的。(賽7:4;8:12-13;彼前3:14)。 三、他必受的砍伐33-34 主耶和華必忽然從天而降,親自來毀滅亞述。 1.削去,砍下,伐倒亞述必敗亡於一夜之間。33節。 2.神為祂的百姓伸冤,向仇敵報仇雪恨,為祂的百姓開道路。(賽43:19)。椆密的樹林:即誇耀一時。這是一個比喻。 ── 毛南春陽 【以賽亞書第十章査讀】 本章1〜4節連于第九章,已倂入第九章查贊。自第5節起至第34節,是以賽亞兩子名字之實現應驗,第5 〜19節所講,為擄掠速臨,搶奪快到(瑪黑珥沙拉勒哈施羅斯)
第20〜35節所講,乃餘民必歸回(廳雅述)。 四、第十章1〜4節 主伸手第四次的責罰——要降災禍給 立法和執法者,這裡特別用了一次“禍哉”以示與(賽五25)及上章有連貫之意。 1、第十1〜2節 那些立法者和執法者,他們設立不義的律例,又作成不義的紀錄,―面又作了奸詐的判語。 A.作惡的手段。 a.設立不義的律例(詩九四20)。 b.作成不義的記錄(詩十2)。 c.作了奸詐的判語(詩五八2)。 B.作惡的目的。 a.為要屈枉窮乏人(摩五12)。 b.奪去民中困苦人的理(箴卅14)。 c.以寡婦當作擄物(申廿四17)。 d.以孤兒當作掠物(伯六27)。 2、第十3〜4節 道些作惡的人應受的災禍,必速從遠方臨到;到那時,他們求救無路,財齎不存。最後只得屈身在被擄以下,撲倒在被殺的人以下。這些預言,結果一一應驗。 a.報應——到降罰的日子,有災禍從遠方速臨(詩五九5)。 b.求救——向誰逃奔求救呢(詩一〇八12)。 c.處理——榮耀(財寶)無處存留(番一13)。 d.結局—— (a)只得屈身在被擄的人以下(不如被擄的人)(申卅二42)。 (b)只得僕倒在被殺的人以下(不如被殺的人)(鴻三3)。 3、災禍並未就此結束,最後仍舊說:“雖然如此,耶和華的怒氣還未轉消,祂的手仍伸不縮。”(耶卅24)。 ── 謝家樹《以賽亞書查讀》 壹、第5〜19節論亞述被神大用就大發驕傲,結果受神重罰。 一,第5〜11節 言神用亞述刑罰褻漬的國民,但亞述驕傲狂妄,竟想乘勝攻取耶路撒冷。 1.第5〜6節 A.神用亞述作刑罰的工具。 a.亞述是神怒氣的棍。 b.亞述是神惱怒的杖。 B.亞述的任務。 a.攻擊褻瀆的國民。 b.攻擊神惱怒的百姓。 c.搶財為擄物(shalal)。 d.奪貨為掠物(bae)。 e.將他們踐賺街上的泥土一樣。 2、第7〜11節亞述被神使用,他攻取了許多拜偶像的
國家。 a.迦勒挪一一又名“甲尼”(創十1 0)亞蘭北部之地(摩六2)。 b.迦基米施——伯拉大河旁迦勒挪東面之要塞(耶四六2)。 c.哈馬——又名“哈末”,歐籣特河畔的一座城,所羅門王掌權時之北限(王下十八34)(代下八4)。 d.亞珥拔——近哈馬的一座城,在迦勒挪之北(耶卅
九23)。 e.撒瑪利亞——以色列國首都。 f.大馬色——亞籣國首都。 ——以上各地在主前717年之前,均亡於亞述。 二、第12〜19節 亞述不過是神刑罰褻瀆之民的工具,那知他竟藉此驕狂,目中無神,妄圖越神所定界限(亞述王預表撒但,亞述國預表撒但的國)。因此,神不能不對亞述大加責罰,使他們像荊棘蒺藜焚燒淨盡。 1、第12節這一節有非常重要的預表靈意,言神在錫安山耶路撒冷成就祂一切工作的時候,指的是主耶穌完成救贖工作的時候,刑罰撤但。這節聖經也預言主的頭一次來,在十字架上完成贖罪祭,也包括主的再來(可以三讀(啟廿7〜10))。 2、第13〜14節言亞述王的心如何自大狂傲,高抬自己像神,搶奪神的榮耀。他如何征服了各國,奪取了他們的財寶,
好像伸手到鳥窩,拾取所棄的雀蛋,牠們不會抵抗;因為沒有嘴,沒有翅膀,也沒有呼叫的,而亞述則自以為像神像勇士(耶廿11)。戰勝了許多國。因為他說: a. 我所成就的事,是靠我手的能力(申卅二27)。 b. 我所成就的事,是靠我的智慧(申八17)。 c. 我所成就的事,是靠我的聰明(結廿八4)。 d. 我挪移列國的地界(俄4)。 e. 我搶奪他們所積蓄的財寶(哈二6〜10)。 f. 我像勇士,使坐寶座的降為卑(王下十九22〜24)。 g. 我的手構到列國的財寶,好像人夠到鳥窩(伯卅一25)。 h. 我也得了全地,好像人拾起所棄的雀蛋(賽卅七24〜25)。 〔a〉 沒有動翅膀的。 〔b〉 沒有張嘴的。 〔c〉 也沒有鳴叫的。 3、第15節 言亞述不過是神用來刑罰悖逆之民的工具而已,他竟然誇他的能力、智慧高過神:因此,神用了四個比喻,
指出其荒謬,指出這些斧、鋸、棍、杖,如無人手操作,搦在那裡,自己不能自砍自鋸,一無用處。 a.斧豈可向用斧砍木的自誇呢(耶五一20) b.鋸豈可向用鋸的自大呢(:賽四五9)。 c.好比棍掄起那拳棍的(本章5) d.好比杖舉起那非木的人(羅九20〜27)。 4、第16〜19節 言神如何毀滅亞述。 a.第16節(a)必使亞述王的肥壯人變為瘦弱——肥壯人不是指身體的肥胖,系指權力廣大(耶五 28 )。神要使肥壯人的亞述王權力被廢,變為瘦弱(詩七八31)。 (b)在亞述的榮華之下,必有火著起如同焚燒一樣——指亞述正強盛之時,神的忿怒如火著起,把他們燒毀(耶廿一14)。 b.第17〜19節這一小段聖經,隱含非常重要的預言。審判之主,祂是以色列的光,對仇敵祂必如火,
在一日之間,十字架上幾個小時,就把仇敵打垮。 亞述王就像荊棘和蒺藜,全部焚燒淨盡。這種情形隨拿軍旗的昏過去(倒下)一樣。 (a)以色列的光必如火——以色列的光就是神,到那時必發怒(伯四一21)。 (b)以色列的聖者必如火焰——以色列的聖者就 是榮耀的神,祂必施行審判(民十一1~3)。 (c)在一日之間,將亞述王荊棘和蒺藜焚燒淨盡——神必毀滅亞述王的惡勢力在一日之內(賽一 31)。 (d)又將亞述王的樹林和肥田的榮耀全然燒盡一
一樹林指亞述軍隊,肥田指亞述的生產品,也必全 部毀滅(賽卅七24)。 (e)好像拿軍旗的昏過去一樣——作戰的主帥倒下了(賽卅一9)。 (f)他林中剩下的樹必稀少——餘民不多(摩二9)。 (g)就是孩子也能寫其數——廖廖無幾(賽十七6 )。 貳、第20〜27節 以色列剩餘的子民必復興。 本段預言以色列將復興,在一切仇敵被主滅絕之時,餘民必蒙恩得救的光景。 ―、第20〜23節神定規必有餘民逃脫歸回的。 以色列人和外邦人中所有不信和悖逆不知悔改的,被審判之主滅絕的時候;到那時,雅各家以色列所生的,從罪和死亡中逃出來剩下之人,不再像從前倚靠攻擊他們的強國,現在他們知道,只有神纔可靠,所以就誠心實意的倚靠耶和華以色列的聖者,他們歸向神,也不再遠離神了,但是並不是凡雅各所生,多如海沙之民,能全部悔改;只有那些剩下少數的歸回而已。原來神早己決定在全地之中施行公義審判的事,是祂必成就所定規的結局。 1、到那日: a.以色列家所剩下的(結六8)。 b.雅各家所說的(結十二 16)。 2、他們要倚靠神: a.不要倚靠擊打他們的(代下十四 11。 b.卻要誠實倚靠耶和華以色列的聖者(賽十七7)。 3、必有剩下的(施亞雅述) a.雅各家所剩下的,必歸回全能的神(番三13)。 b.以色列百姓雖多如海沙,惟有剩下的歸回(羅九27)。 4、神要顯明祂的公義:a.原來滅絕的事已定(彌七7)。 b.必有公義施行如水漲溢(:耶卅三22)。 5、結局——主萬軍之耶和華在全地之中,必成就所定規
的結局(但九27)。 二、第24〜27節 勸慰。 言神對將來落難百姓之安慰,神說祂要向全地施行公義的審判,所以雅各家死亡人數極多;然而剩下的悔改之民,仍須繼續受外邦苦害一段時期,因此,神在此先賜下安慰。 首先,神勸慰祂住在錫安的百姓不要怕亞述王,照當年埃及人苦害以色列人的方式苦害他們。神說:「不要怕他,因為刑罰的事很快就要完畢。」那時神的忿怒轉向亞述王,使他滅亡。
神的方法好像神興起基甸攻打米甸人,把他們的首領殺死在俄立磐石上一樣(士七24〜25)。也好像當年摩西領以色列人出埃及過紅海時用杖向海一伸,結果海水分開,以色列民平安渡過,而埃及兵馬則死在海中一樣(出十四16〜17 ,21〜30)。 “到那日,亞述王的重擔必離開你的肩頭,他的軛必離開你的頸項:那軛也必因肥壯的緣故撐斷。”這裡所說的肥壯,不是前面第16節所說亞述王的肥壯,乃是指聖靈膏油(見聖經小字注),完全指聖靈膏油的能力。 主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住錫安我的百姓啊!」一一屬神的選民阿! 1、你卻不要怕仇敵。 a.亞述王雖然用棍擊打你(本章5)。 b.亞述王雖然照埃及的樣子舉杖攻擊你(出五14)。 2、神有應許。 a.還有一點點的時候,仇敵向你們發的忿恨就要完畢(該二6)。 b.神的怒氣要向他發作,使他滅亡(詩卅5)。 3、神必審判仇敵: a.萬軍之耶和華要興起鞭來攻擊仇敵,好像在俄立磐石那裹殺戮米甸人一樣(士七25)。 b.耶和華的杖要向海伸出,把杖舉起像在埃及一
樣(出四16)。 4、結局:到那日。 a.亞述王的重擔必離開你的肩頭(彌
五6)。 b.亞述王的軛必雜開你的頸項(利廿六13)。 三、第28〜32節 亞述王的軍威。 本小段言亞述王遣兵長驅直入,進攻耶路撒冷四圍的城邑,勢如破竹,無人能禦,人人恐懼戰兢,紛紛逃避。 他所攻取的城邑: a. 來到葉一一即艾城。 b. 經過米磯侖——基比亞邊的一座城。 c. 安放輜重在密抹一一耶路撒冷之北約十一公里。 d. 住宿在迦巴一一靠近密抹,距耶路撒冷約十八公里。 e. 使拉瑪人戰兢一一撒母耳家鄉,距耶路撒冷約八公里. f. 使掃羅的基比亞人逃跑―一距耶路撒冷約五公里。 g. 迦琳的居民呼喊一一便雅憫支派的一座城。 h. 萊煞——耶冷北六公里一村。 i. 使亞拿突困苦一一地名即意困苦。 j. 瑪得米那人躲避一一迦琳山地。 k. 基柄一一同迦琳。 l. 在挪伯歇兵——在耶路撤冷城外司普山上。 m. 掄手攻打錫安女子的山一一就是耶路撒冷的山。 肆、第33〜34節 驕傲得勝者的下場。 神用削樹枝,砍樹木作比喻,描述祂如何除掉驕傲得勝者, 祂一面用驚嚇,。面用鐵器,削砍這些高大稠密堅賁的樹木。 鐵器比棍杖更有力,使用這鐵器的,就是神的大能。 1、以驚嚇削去樹枝一一使它無從發展(結十七4)‘ 2、長高的必被砍下一一使它不能騎傲(王下十九23)。 3、高大的碰砍倒―一使狂妄的站立不住(摩二9)。 4、稠密的樹林,神要用鐵器砍下一一以超強的能力消滅
惡勢力(鴻一12)。 5、利巴嫩的樹木必被大能者伐倒-一堅實有力量的都被 神打倒(亞十一2)。 ── 謝家樹《以賽亞書查讀》 【信心的透視(十1~34)】 一、神要用亞述來懲治那悖逆祂的百姓,成就祂的旨意(1~6節) 二、亞述也必遭神懲治(7~19節) 1.亞述以武力及殘酷著名,所到之處大施殺戮、焚燒、毀壞。她的本意與神的意思不同(7) 2.亞述更自大高傲,目中無人(13~14) 3.亞述也不能逃避耶和華的審判(12、15~19),因為她不過是神手中的工具 三、神必保存一群剩餘之民(20~34節) 1.「滅絕的事已定」(22),神必成就祂所定規之事 2.在祂發怒之中,祂保留餘種,就是那些誠實倚靠耶和華的人 ──《新舊約輔讀》 【第十章綱目】 壹、第一以賽亞:君王的信息 1:1-37:38 二、應許的未來君王 6:1-12:6 (三)以色列國的審判與盼望 9:8-11:16 1.神要快快的審判北國以色列。 9:8-10:4 (4)神要審判不義的審判官,讓他們被擄或被殺。 10:1-4 2.亞述是神懲罰猶大的棍子,但亞述自高自大必遭神懲罰。10:5-19 (1)亞述的身份是神懲罰猶大的棍子,然而亞述卻認為他理應勝過、吞滅猶大和以色列。 10:5-11 (2)亞述認為他的勝利是他自己應得的,因此向神自誇,神要懲罰亞述。 10:12-19 3.神一定會處罰以色列和猶大,但所剩下的百姓將回歸神。10:20-34 ── 蔡哲民等《以賽亞書研經資料》 【都在神手中 以賽亞書10章】 一丶神是聖潔刑罰犯罪10:1-4 二丶神顯智慧選用惡人10:5-6 三丶神有主權任憑毀滅10:7-11 四丶神是公義必罰驕傲10:12-14 五丶神是惟一豈可自誇10:15-19 六丶神是慈愛拯救百姓10:20-23 七丶神有憐憫安慰子民10:24-26 八丶神顯大能除滅敵人10:27-34 ── 作者不詳《聖經查經題目大綱》 【以賽亞書第10章亞述來犯】
張志新《以賽亞書分章大要》 【第十章 亞述來犯】 1) 行惡事必遭災禍、1/4 2) 亞述國攻擊擄掠、5/6 3) 行毀壞剪除列國、7/11 4) 因高傲被主懲罰、12/15 5) 如蒺藜焚燒淨盡、16/19 6) 雅各家歸主得救、20/23 7) 神安慰錫安百姓、24/27 8) 攻錫安亞述受懲!28/34 ── 郭提多《讀經講道輔導提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