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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西結書第七章拾穗

 

【結七1「耶和華的話又臨到我說:」

       耶和華的話。這個詞語(見結6:1注釋)的重複,說明已有一個停頓,接著是新的預言啟示。本章的主題是以前所預言的懲罰必然很快降臨。本章比以前的信息更具詩意,可與哀歌相比。 ──《SDA聖經注釋

 

【結七1~2以色列地是信息的對象,這是指以色列整個的民族。以色列人蒙耶和華揀選,成為特殊的百姓,是「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出二十12;申四40起)。他們既特蒙耶和華的恩惠,就應負特別的責任。

這裏論結局到地的四極,不僅是北國,尤其是南國,甚至是全地。可見這裏所提說的末事是雙重的,地理是全地,地的四極;時間是那日子,即耶和華的日子。六節的結局就是指那日子。──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以西結書》

 

【結七1~27結局近了:本章可說是4-6章的總結,強調以色列的結局已逼近了!

 先知急逼的語氣令人感受到審判就在門口。當敵人進犯時,民間的財富、尊榮都蕩然無存;在災禍臨到的日子、祭司、長老、君王、百姓都束手待斃。這段經文除指出百姓犯了上述離棄神拜偶像的罪外,更類似八世紀的先知,控訴百姓「流血的罪」及強暴,無法無天的罪行(23, 參賽1:15)。──《串珠聖經註釋》

         本章是前一章所講述拜偶像的結果,預示猶大將因戰爭和瘟疫受苦難,最終將會被擄到巴比倫。本章的內容分為兩大部分:①宣佈滅亡已逼近猶大(1-22);②關於俘虜生活的預言(23-27)。本文向聖徒展現了末世論性的審判思想,亦即神嚴格公平地判斷善惡,且按照各人的行為來報應各人。 ──《聖經精讀本》

 

【結七2「“人子啊,主耶和華對以色列地如此說:結局到了,結局到了地的四境。」

         “地的四境”。神即將透過巴比倫所施行的審判臨到以色列全境。──《雷氏研讀本》

         「地的四境」:或作「地的四角」,表示整個地球。──《串珠聖經註釋》

         意指以色列民族最終的滅亡。他們雖然多次受到懲戒,卻沒有悔改,反而更加倡狂地犯罪(1:5)。因此,神重複強調最後的審判已逼近了他們,這是必然會發生的事情。這表明神雖會恒久忍耐,但會審判至死不回頭的人(9:7;8:2;2:4,5;彼後3:9)。 ──《聖經精讀本》

 

【結2 地的四境】「地的四角」的意思是整個地面(和合本:「地的四境」)。另一個類似的用語可見於瑪拉基書一11,和在卡拉特珀出土,阿齊塔瓦達王(主前730710年在位)的腓尼基碑文。這兩處文字用「從日出之地到日落之處」一語,來表達神普世性的統治和權能。亞述王撒縵以色三世的年表說「萬國的全體」都已交在他的手中。這句話在以西結書的本節和在其他亞述文獻中一樣,都是將地的四角形容為君王的領土。──《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結七3「現在你的結局已經臨到,我必使我的怒氣歸與你,也必按你的行為審判你,照你一切可憎的事刑罰你。」

神不再控制祂的怒氣,必會發作出來,不留餘地。這是以色列人無法經受的,是多麼可怕的經驗,但是神的怒氣並非任意發作的,因為祂的公義必按他們的行為來審判與刑罰。

「行為」與「可憎」的事二者是同義的。可憎的事在原意是十分強烈的用語,指那種罪行令人震驚,令人髮指。在宗教方面指存心的叛逆與迷信的虛妄。在道德方面指強暴與搶劫。──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以西結書》

         「我的怒氣歸與你」:或作「我的怒氣向你而發」。──《串珠聖經註釋》

         按你的行為審判你,照你一切可憎的事刑罰你: 若不深究,這句話似乎與慈愛之神的屬性相違背。其實不然。神是絕對公義的,與罪惡和不義全然無關,也必審判罪惡。同時,神藉著聖約明確說過他將祝福遵行律法的人,咒詛不遵行律法的人(28:1-68)。以色列既然違背了律法,癡迷地拜了偶像,遭遇災禍是必然的。 ──《聖經精讀本》

 

【結七4「我眼必不顧惜你,也不可憐你,卻要按你所行的報應你,照你中間可憎的事刑罰你。你就知道我是耶和華。”」

耶和華的眼目原是顧惜的,但現在完全不顧,「眼目」在此處是多數,表明耶和華原是全能地看顧他們的。這樣的恩典無疑是失去了。他們應該是在歡樂中,但失去神的看顧,歡樂變為悲哀。──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以西結書》

         「照你中間可憎的事刑罰你」:或作「你可憎的事必在你心中蔓延」,即這些可憎的事是不可磨滅的惡證,使刑罰無可避免。──《串珠聖經註釋》

 

【結七5「主耶和華如此說:“有一災,獨有一災,看哪,臨近了!」

「有一災,獨有一災。」一災可指獨特的災。這是猶太拉比的解釋。但照原文之文法也可譯作,「一災過去,另一災又來。」災禍接踵而至,不住地來到,毫無中止。這樣的譯法可能較為準確。──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以西結書》

         「獨有一災」:可能指前所未見之災難。有古卷則作「一災接一災」。──《串珠聖經註釋》

         “有一災”:指巴比倫人來徹底毀滅耶路撒冷,為空前大災。──《啟導本註釋》

 

【結七5~9描繪了可怕的災殃。這空前絕後的災禍將會徹底毀滅以色列,神所定的時候既然已到,也就會開始審判罪惡,揭露一切隱藏的罪(10:26;12:2)。這是痛哭流涕和哀痛欲絕的日子,哭聲震動天地的日子,也是神以智慧和公義懲罰可憎罪人的日子(4:18;25:31-33)。這就如同世界末了的最後審判,世人均會站在神的審判台前坦白自己的罪行,且按各自的行為受審判(14:10-12)<摩 緒論,耶和華的日子>。因此,我們當像等候新郎的新婦一樣,一心等待主的再臨而敬虔度日(25:13;24:42;22:20)。 ──《聖經精讀本》

 

【結七6「結局來了,結局來了!向你興起。看哪,來到了!」

結局來了,向你興起,「興起」在解釋方面有些困難。多數學者認為「興起」應改為「臨到」,臨到你們,可能較為準確。

結局就是耶和華的日子將要來臨了,十分緊急,甚至有威脅性的,因為這已經十分臨近了,刻不容緩,應如何應付,使人慌亂。但在被擄之前,的確是猶大耶路撒冷的實況。──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以西結書》

         「興起」:於原文與「結局一字非常接近。──《串珠聖經註釋》

 

【結七7「境內的居民哪,所定的災臨到你,時候到了,日子近了,乃是哄嚷,並非在山上歡呼的日子。」

「所定的災」(Tsphr)是難解的字,在以賽亞書廿八章五節為「冠冕」,當然不適用在此處。有人以為這字與阿拉伯字日落(Safar)極為相近,表明「衰落」,指結局日近。拉丁文意譯為「悲哀」(Contritio),是根據亞蘭文(Tspr~)。但七十士譯本省略這字。亞甲文作「毀壞」,譯作「災」大概離原意不致太遠。──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以西結書》

         「山上歡呼的日子」:指收割時喜慶的日子。日子將到,喧鬧的聲音將不是收割時期的歡呼聲,而是面對審判時驚慌的哄嚷。──《串珠聖經註釋》

         所定的災臨到你: 以色列對罪已麻木不仁,對審判也毫不關心。然而神卻說,審判必如穿過黑暗的黎明一樣,迅速臨到他們(帖前5:2;22:20)。並非在山上歡呼的日子: 神施行審判的日子並不是收穫葡萄或唱凱歌的歡喜之日(24:9),而是撕心裂肺的悲淒痛苦之日(48:5;4:4)。與此相同,我主再臨的時候,不信之人的急切呼求之聲,將會震動天地。 ──《聖經精讀本》

 

【結七8「我快要將我的忿怒傾在你身上,向你成就我怒中所定的,按你的行為審判你,照你一切可憎的事刑罰你。」

         神的眼目如同火焰,以色列百姓無法隱藏任何罪惡。我們隱藏的罪或許可以躲人耳目,但必暴露在神的公義面前(139)。 ──《聖經精讀本》

 

【結七9「我眼必不顧惜你,也不可憐你,必按你所行的報應你,照你中間可憎的事刑罰你。你就知道擊打你的是我耶和華。」

「你就知道擊打你的是我耶和華」這又是所謂「認識的方式」,可與以前所提說的相同,只是有附加的話。「你就知道我是耶和華」,再附加一句:「就是那個擊打你的。」在附句的文法原為分詞(Predicate Participle),在認識的方式中很少這樣表達。──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以西結書》

 

【結七10「看哪,看哪,日子快到了,所定的災已經發出。杖已經開花,驕傲已經發芽。」

「杖」是指「壓迫」,這兩個字原為同一字源(hmth),這杖也是擊打的杖,是神藉著外邦的壓迫,來擊打以色列人,為要施行審判。

「開花」表明已經顯明出來,成為眾目昭彰的事了。如果「杖」譯為「壓迫」,也可與「驕傲」對此。「杖」也有譯為「不義」。

「發芽」指長成穀粒,漸臻成熟,不久即可結果。──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以西結書》

         “杖”。指巴比倫,神要使用她來懲罰猶大(賽一○5)。──《雷氏研讀本》

         「杖」:本來指掌權者的統治(參十九1114),但這裡與「驕傲」平行,可解為「不公義的統治」,整句指不公義驕傲的行為已如花盛開,惡貫滿盈。──《串珠聖經注釋》

         : 指將入侵以色列的巴比倫軍隊。開花: 指神一直忍耐了猶大百姓的罪惡(15:15)。驕傲已發芽: 指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將要掌權施行統治。神以憐憫和慈愛,長久等待人認罪悔改,歸向神(15:20)。但是,一旦到了無法再坐視不管時,就會動員世界的權勢,施行自己公義的審判(26:6,7;13:1-7)。 ──《聖經精讀本》

 

【結七11「強暴興起,成了罰惡的杖。以色列人,或是他們的群眾,或是他們的財寶,無一存留,他們中間也沒有得尊榮的。」

這裏又是以植物的比喻,將強暴形容成樹枝,會逐漸地成長,成為一根杖,為責打不法之徒。強暴本身就是罪,又怎可罰惡呢?可見神用外邦人的強暴,成為祂擊打以色列的杖。──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以西結書》

         “罰惡的杖”:指巴比倫(賽十5)。神用這個國家來懲罰其他犯罪的國家。──《啟導本註釋》

 

【結七12「時候到了,日子近了,買主不可歡喜,賣主不可愁煩,因為烈怒已經臨到他們眾人身上。」

候到了,耶路撒冷城在圍困之中,商人趁著非常時期,奇貨可居,高價出售,使買主感到困難,賣主不必愁煩,果有厚利可圖。或者在另一種情況之下,吉甲在節期的結局,許多人要離去,未經出售的貨物只有降低價格,怎會不愁呢?但買主是否找到便宜低廉的價格呢?其實不必歡喜,因為審判來到,甚麼都歸於烏有了。──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以西結書》

         被擄在即,各人生死未蔔,買賣交易行為不再具有意義,不久買賣雙方都要失去權益,所以買主毋須因物美價廉而沾沾自喜,賣主也毋須垂頭喪氣,好像賣出去的貨物就是失掉的財物一樣。──《串珠聖經註釋》

         買主不可歡喜,賣主不可愁煩,暗示將要臨到猶大的審判全面的,最終的性質。這種描述與末後要施行的審判很相似(13:14-17)。因此,聖徒不應迷戀將要朽敗的世界,而當求上面的事(林前7:29-31;西3:1-4)。 ──《聖經精讀本》

 

【結七12~13這裏的意思是:由於被擄的事件已經臨近,買方不必因廉價購得產業而歡喜,賣方也不必愁煩。──《雷氏研讀本》

         這兩句話意即被擄在即,買賣之事將成過去。現在的人不需要為成交了的買賣而高興或是憂愁。──《啟導本註釋》

 

【結七13「賣主雖然存活,卻不能歸回再得所賣的,因為這異象關乎他們眾人。誰都不得歸回,也沒有人在他的罪孽中堅立自己。”」

買賣原為社會興盛的現象,而現在將有荒涼的情事,所以就失去歡樂與興奮,只有悲哀與愁煩。神的審判一來,一切都歸於虛空。多人都在罪孽中存活,卻不能堅立,因為神的咒詛臨到他們,是神對他們所發的烈怒。──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以西結書》

         「因為這異象 ...... 堅立自己」:或作「因為關乎眾人的異象(指審判)必不撒銷。因罪孽的緣故,沒有人能保存自己的性命」。──《串珠聖經註釋》

         不能歸回再得所賣的: 巴比倫的侵略,將會使猶大百姓成為俘虜,即使到了禧年,他們也無從收回所賣的土地(25:23-28)。沒有人在他的罪孽中堅立自己: 人或許可以靠著不義的惡行享受一時的物質財富,但其靈性卻依然貧瘠如故,而且,那些物質的富裕終有一日會煙消雲散。因此,聖徒要在生活中預備主的再來(帖前5:2,3;彼後3:12),如同那蒙神指示未見之事的挪亞一樣(11:7)。 ──《聖經精讀本》

 

【結13 賣主不能再得所賣的】宣告臨到全國的災難嚴重到禧年不會奉行(見:利二十五855的注釋)。在正常情況下,出售來還債的土地到了禧年便得贖回,使土地分配可以恢復到征服之後的情形(漢摩拉比法典對於贖地亦有類似的條例)。如今「神的租約」已經撤銷,在即將臨到的毀滅中,買主賣主都不會得到任何經濟利益。──《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結七14「“他們已經吹角,預備齊全,卻無一人出戰,因為我的烈怒臨到他們眾人身上。」

在原文中,前兩句是命令詞:吹角吧!預備齊全!然而人們卻無法抵當迦勒底人的侵略,因為神的烈怒臨到他們眾人身上。

吹角可能也在節期的開始與結束。這裏是指耶和華的日子,必須宣佈,必須準備,我們都必須迎見這位公義的神。

無人出戰,因為無人願意出戰,明知戰爭必然失敗。無人敢出戰,因為必被戰死。耶和華的烈怒既在他們身上,他們已受戰亂之害,神的眼目不再顧念他們。──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以西結書》

         本節指猶大人雖預備好抗敵,但不能逃避要來臨的大災禍。──《啟導本註釋》

         這是神所計畫的震怒,即便他們做好一切準備來對付巴比倫的侵略,也無濟於事(127:1,2)。是他們的罪招來了巴比倫的入侵,但是他們非但沒有認罪悔改,反而想用人的方法來阻止,實可謂盲目的螳臂當車之計。 ──《聖經精讀本》

 

【結七15「在外有刀劍,在內有瘟疫、饑荒;在田野的必遭刀劍而死,在城中的必有饑荒、瘟疫吞滅他。」

刀劍、瘟疫、饑荒是以西結描述審判的實情,顯明神公義的刑罰。在內與在外,也作尖銳的對比。當時城被敵人圍困,想逃離饑荒的,到城外野地,必遭圍城之敵軍殺戳。在城內為饑僅所困,實在無法生存。在饑荒中再被瘟疫所侵,一定更加無法忍受(參閱的經文為六1112以及五1617)。──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以西結書》

         三大災禍,見6:11注。──《串珠聖經註釋》

 

【結七15~18許多人都會因巴比倫的入侵,或撲倒在地或逃往山上或灰心喪膽,悲傷與懼怕將會籠罩他們的臉面和全地(39:4-9)。不肯謙卑地順服神的話語,硬著頸項而心存驕傲的人,勢必會飽嘗審判的淒苦(帖後1:8,9;3:15-19)。 ──《聖經精讀本》

 

【結七16「其中所逃脫的,就必逃脫,各人因自己的罪孽,在山上發出悲聲,好像穀中的鴿子哀鳴。」

那些逃脫的,是逃往山地,正如以賽亞書所描述的(卅八14,五十九11)。他們發出悲聲,好像穀中的鴿子哀嗚。這句話在七十士譯本是闕如的,敘利亞譯本將「哀嗚」改成「垂死」。有的譯作:「他們都必死亡,因為他們都因罪孽而滅亡。」鴿子的哀嗚,如同驚弓之鳥最後仍不能免於一死。這樣,逃脫者仍必滅亡,表明神的刑罰是多麼徹底。──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以西結書》

         就好象家在山谷的“鴿子”飛往“山上”一樣,百姓中一部分人也會逃脫,但他們始終因自己的罪而“哀鳴”。──《雷氏研讀本》

         好像谷中的鴿子哀鳴: 指百姓將逃到鴿子所棲息的洞穴和山谷而藏身,且在那裡哀號如鴿。 ──《聖經精讀本》

 

【結七17「手都發軟,膝弱如水。」

手軟」表明因驚懼無力。「如水」的「如」並不在原文中,膝都成為水,「水」原意為河流、水流,或可譯成「湧流成水」。照七十士譯本直譯出來:「膝蓋為尿溺所汙。」「水」指便溺。有人認為這是指人因體弱病痛而失控,以致便溺。──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以西結書》

         比喻難民軟弱而無助。本應強壯,可以拿起武器或修築工事的手,竟沒有動作。本應有力,在戰爭上堅立,或逃避刀劍的膝蓋,竟沒有反應。 ──《SDA聖經注釋

 

【結七18「要用麻布束腰,被戰兢所蓋,各人臉上羞愧,頭上光禿。」

腰束麻布,是舉哀的動作,臉上帶羞愧的表情,而且剃頭,使頭光禿,也是在舉哀的禮儀所有的(可參閱賽十五23,廿二12)。──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以西結書》

         “麻布……光禿”。面對死亡的災難時表示悲哀的記號(比較賽一五2,3;耶一六6)。──《雷氏研讀本》

         這些是悲哀的表現。──《串珠聖經註釋》

         這些是悲哀的表現。──《啟導本註釋》

         麻布……光禿: 指他們撕心裂肺的悲傷和歎息,以色列百姓將穿著麻布(撒下3:31,32;15:3),剃成光頭(22:12;8:10)。本節象徵神的審判給百姓帶來了巨大的悲哀。 ──《聖經精讀本》

 

【結18 麻布束腰】腰束麻布是哀悼和悔改的傳統象徵之一。這些所謂麻布其實是用山羊或駱駝毛織造,十分粗糙,穿著起來很不舒服。很多時候這麻布僅是腰布而已。這習俗不但將人從日常生活中分別出來,由於麻布刺激皮膚,它更能不斷提醒人喪失的痛苦。──《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結18 頭上光禿】剃頭雖然受到申命記十四1所譴責(大概是祭祖活動之一──見:申十四12的注釋),它卻是十分普遍的志哀方法(見:伯一20;耶四十八37)。死人的淨化儀式(利十四8\cs169)和拿細耳人的律法(民六9)都包括了這個步驟。在美索不達米亞剃除一半的頭髮是懲罰的方式之一,目的是使這人公開蒙羞。──《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結七19「他們要將銀子拋在街上,金子看如污穢之物。當耶和華發怒的日子,他們的金銀不能救他們,不能使心裡知足,也不能使肚腹飽滿,因為這金銀作了他們罪孽的絆腳石。」

「汙穢」一詞在利未記十五章十九節起以及十八章十九節指身體的排洩,如果不處理,甚至應受刑罰(參閱結廿二10)。也許金銀不僅成為他們原來所用於物質的享受,更成為塑造偶像之用,以賽亞書三十章廿二節:「你雕刻偶像所包的銀子和鑄造偶像所鍍的金子,你要玷污,要拋棄,好像汙穢之物。對偶像說,去吧!」這裏所說,即以西結書七章十九節下,金銀作了他們罪孽的絆腳石,必指偶像而論。──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以西結書》

         金子比食物還要多。比較以賽亞書十三章12節,其中神說找到金子比找到人更容易。──《雷氏研讀本》

         金銀毫無用處,因在敵軍圍困下,城中再沒有食物,有錢也買不到。──《串珠聖經註釋》

         城被圍困,人民饑荒絕食,金銀財寶成為廢物。饑荒時期,食物比黃金還罕有,更昂貴。──《啟導本註釋》

         當神的審判臨到以色列時,物質不再是他們的安慰和喜樂(11:4;提前6:10)。此思想同樣適用於今天物質萬能的社會。人類的被贖、幸福和真誠是無法用金錢買到的。任何事物和任何人都無法躲避和阻攔神所將要施行的審判(25:32-46;彼後3:3-10)。因此,我們必須清楚生存終極目標並非滿足物欲,乃是“歸榮耀給神”(林前6:20;10:31),過以神為中心的生活。 ──《聖經精讀本》

 

【結七20「論到耶和華妝飾華美的殿,他建立得威嚴,他們卻在其中製造可憎可厭的偶像,所以這殿我使他們看如污穢之物。」

耶和華的殿應以金銀來妝飾,使其華美與威嚴,但結果取聖殿的裝飾,用來製造偶像。另一種解釋,是以金銀來裝飾聖殿,引為驕傲,以為可以任意犯罪,因為他們已經在聖殿中奉獻了。其實這是可憎的,製造偶像是可憎的,行惡也是可憎的。聖殿在外表無論怎樣華貴、有價值(金銀的),仍必成為汙穢的物。

聖殿的汙穢可能是受外邦侵略者來侵犯而玷污的,也是他們的罪行而沾染的。──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以西結書》

         “妝飾華美的”。聖殿,遭百姓濫用來拜偶像。──《雷氏研讀本》

         可譯作「他們以華美的飾物為榮,以此製造可憎可厭的偶像,所以我使他們看這些如污穢之物」。──《串珠聖經註釋》

 

【結七20~21這裡所描寫的「妝飾華美」的物件意思相當模糊,可能指聖殿或19節的金銀,或裝飾。──《串珠聖經註釋》

 

【結七20~22當人富足的時候,就容易心存驕傲,遺忘昔日所蒙的恩典,走信仰的下坡路(8:11-20)。以色列百姓亦然。當他們因著神的恩典而蒙祝福的時候,就開始驕傲(16:15),神自然不會放縱他們,先藉著先知予以警告,當他們無視神懲罰的警告時(代下36:14-16)就高舉巴比倫而粉碎了他們的驕傲(代下36:17-21;39:4-9)。在神面前驕傲是可憎的,是忘卻恩典的行為(101:5;18:12;29:1;13:6)。並且物質屬於神,我們只是忠心管家(25:23;2:8;12:42;彼前4:10)。作為管家,我們當忠心地管理錢財(彼前4:10),常存感恩的心,過謙卑的生活(4:6)。 ──《聖經精讀本》

 

【結七21「我必將這殿交付外邦人為掠物,交付地上的惡人為擄物,他們也必褻瀆這殿。」

神並非將這殿交付外邦人,而是放棄丟掉,任憑外邦的侵略者來侵犯或蹧踐了。外邦的侵略者所以要取聖殿為掠物,是著眼在金銀的妝飾,金銀的器皿。他們是地上的惡人,以搶奪與擄掠為能事,所以恣意作惡,毫無懼怕真神的心,是多麼可憎惡的事。但是耶和華己經轉臉不顧。──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以西結書》

 

【結七22「我必轉臉不顧以色列人,他們褻瀆我隱密之所,強盜也必進去褻瀆。」

耶和華轉臉,就是拒絕的態度,祂不會再顧念以色列人,以致任憑外邦人進入聖殿。「隱密之所」是至聖所,連以色列的大祭司只可每年一次進入,先為自己贖罪,才可為眾百姓贖罪,如此聖潔之所在,外邦人竟任意進入,是極大的褻瀆。他們是強盜,為掠取聖所之器皿聖物,他們目的為搶劫金銀,毫無忌憚,褻瀆聖所,褻瀆聖名,是對聖民最大的污辱。──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以西結書》

         “我隱密之所”。聖殿。──《雷氏研讀本》

         「隱密之所」:或作「珍惜之地」,可能指聖殿。(參結24:21, 25)──《串珠聖經註釋》

         “我隱密之所”:指聖殿。──《啟導本註釋》

         褻瀆我隱密之所: 指外邦人攻進神所臨格的至聖所而進行毀壞,且要擄去內中的所有器具(王下25:13-17;1:7-11)。尼布甲尼撒摧毀了耶路撒冷,並且將聖殿器具掠到了巴比倫,使預言如實地得到成就(1:1-3)。 ──《聖經精讀本》

 

【結七23「要製造鎖鏈;因為這地遍滿流血的罪,城邑充滿強暴的事。」

他們製造鎖鍊,是為行強暴。七十士譯本作:「他們製造混亂。」

「鎖鍊」是巴比倫的侵略者,來將猶大的被擄者帶去充為戰犯,作奴工。這也是強盜的行為。流血的罪是戰爭的罪惡,如果是指猶大家的罪孽,是因律法冤屈而造成流血的事(九9)。

城邑充滿強暴的事終於成為荒涼之地。這裏的強暴多半是指官方的罪,不是人們一般的罪惡,那是知法犯法的行為。他們有權,所以可以消遙法外。──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以西結書》

         “要製造鎖鏈”領百姓進入被擄之地。──《雷氏研讀本》

         「製造鎖鏈」:原因不詳;有古譯本作「他們使之荒涼」。(連接22

          「流血的罪」:違背法律,謀財害命的罪行。──《串珠聖經註釋》

 

【結23 鎖煉】埃及和美索不達米亞的藝術經常都描繪俘虜被鎖煉捆綁。埃及底比斯的蘭默塞昂(Ramesseum;蘭塞二世的殯葬廟)就有這樣一幅浮雕,刻著來自亞洲、衣索匹亞、中非洲的俘虜在蘭塞二世面前遊行而過。蘭塞三世位於梅迪內哈布之殯葬廟牆上的雕刻也有一幅類似的場面,但俘虜是迦南人和非利士人的囚犯。──《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結七23~27以色列地將會淪為外邦人的天地,他們將掠奪,破壞(代下36:19)和燒毀城邑。因此,百姓再也無處尋找和平。那時,假先知的預言將會暴露在大眾之前,遺忘神已久的百姓也會因此事而重新紀念耶和華。神的審判會破碎人類虛妄的驕傲(彼前5:5),揭露謊言(2:14;林後5:10),並使人重新紀念忘卻已久的耶和華(10:9)。 ──《聖經精讀本》

 

【結七24「所以我必使列國中最惡的人來佔據他們的房屋,我必使強暴人的驕傲止息,他們的聖所都要被褻瀆。」

「列國中最惡的人」是指巴比倫的侵略者。他們來佔據地土,這是聖約的咒詛,因為地土是耶和華所賜的。

提到強暴人的驕傲,正如詩篇五十九篇四節所說的願望,那些萬邦的惡人必被懲治。這裏神也使先知將這願望成為預言。但是這裏的惡人,是指猶大的,不是外邦的。這是本國的惡人,導致列國的惡人。神用列國的惡人來對付猶大的惡人,當然列國的惡人終被滅沒。

「聖所」是多數字,是指聖所的華美,以多數字來表明(Majestic plural),或指聖殿中不同的部分,都逐一被外邦的侵略者玷污了,神的聖所被褻瀆,祂的聖地被褻瀆,祂的聖名也被褻瀆。──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以西結書》

         “列國中最惡的人”。巴比倫,以其殘忍而知名。──《雷氏研讀本》

         「他們的聖所」:指各地的邱壇(參摩7:9)。──《串珠聖經註釋》

 

【結24 聖所被褻瀆】耶路撒冷的聖殿被污穢(詩七十四7),以及約西亞王有系統地摧毀他領土內和伯特利邱壇(王下二十四815)的記載,都證實了在有意復仇或勵志改革的君王手下,即使是聖所也不能倖免。舊巴比倫的馬里文獻和波斯時代的古列圓柱,都有廟宇被毀,聖像被擄為質的記述。在以西結的異象中,以色列人所建築的假神祭壇和神廟,如今會被作為復仇者的神沖走毀滅。──《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結七25「毀滅臨近了,他們要求平安,卻無平安可得。」

這裏不再提到日子時期,只說毀壞與禍患:毀滅的情況使人在拯救的盼望都已消失了。災禍的事連續而且接踵而至(參閱耶五十一46及結廿一12)。

「平安」原意是完全或完整,可指身體的健康、經濟的亨通、社會的團結。這也可指人與神以及人與人之間關係的和美。但是這些是不復存在的奢望。

「毀滅」一詞有的譯為「驚恐」或「恐懼」,原意為痛楚,好似皮膚因死懼的情緒感到枯乾而抽縮。──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以西結書》

       毀滅qephadah)。只出現在這裡。源於動詞“滾在一起”。所以qephadah可能指因恐懼而失色,無疑表示由於嚴厲的懲罰而驚駭沮喪,正如我們的主所生動描述的:“人想起那將要臨到世界的事,就都嚇得魂不附體”(路21:26)。 ──《SDA聖經注釋

 

【結七26「災害加上災害,風聲接連風聲。他們必向先知求異象,但祭司講的律法,長老設的謀略,都必斷絕。」

異象也斷絕了,表明耶和華的憎恨(撇上十四37起,廿八6)。但是如果有異象,也是威脅性的,內容是必有的審判(摩八4)。這也是悲嘆的話在耶利米哀歌二章九節:先知不得見耶和華的異象。沒有異象,民就滅亡(箴廿九18)。以色列遭受的,沒有比這個更悲慘。──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以西結書》

         他們必向先知求異象: 在極其嚴重的災禍中,作為最後的出路,以色列想求得神的方法,但卻是徒勞之舉。因為神將收回先知的預言恩賜。律法……斷絕: 他們將失去正確的行動規範,象徵猶大將面臨極大的絕望和挫折。謀略……斷絕: 巨大的危機將會使眾民的領袖失去方寸,他們無從克服和解決眼前的災禍陷入迷惘狀態。 ──《聖經精讀本》

 

【結26 異象、律法、謀略作為得救途徑】先知的異象能夠提供神的信息,有時能夠鼓勵人,給他們拯救的盼望。本節中祭司的律法大概是禮儀上的指示,指點人消除神怒火的方法。長老的謀略則被視作傳達神智能的媒介,使人能夠作出正確的決定。但在動盪毀滅的時代,全地卻沒有了從神而來或關乎神的指引。所有提供指引的傳統方法若非不復存在,就是失去效力(有關這些謀士的作為,見:耶二十六717)。主前二十世紀埃及的一名先見如何在《奈費爾蒂的異象》中,說「官員不再治理地」,「能夠說話的都已被逐」。如今猶大亦同樣需要面對一個無人能夠提供指引,以求作出策畫和決定的將來(參較:撒上二十八6掃羅所面對的難題)。──《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結七27「君要悲哀,王要披淒涼為衣,國民的手都發顫。我必照他們的行為待他們,按他們應得的審判他們。他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

國中分成三個階層:君王,官長及百姓。照耶利米書四十四章廿一節(也包括卅七2),有這三種人。首領有時也稱王,其實是貴胄或貴族的名稱。在本書常提到民與王,王實際是官長(如四十五1622,四十六2起、8節起)。他們都在悲哀與恐懼之中,因為神的審判已經來到。

他們在悲哀中,衣服是外表的,決定他外面的身分,從他們的外表看,只有淒楚的失望,手是代表力量的,但是他們因驚懼也失去力量,發無力,甚至呈癱瘓的狀態,這也是十七節所描述的。──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以西結書》

         「君」:指君王。

          「王」:身分難辨,可能亦指君王,或君王以下,國民以上的領袖。

          「照他們的行為待他們」:他們既背神、神亦要厭棄他們。──《串珠聖經註釋》

         公義是神給人的見證。神要敗壞的以色列人領袖受到懲罰,要叫他們知道,耶和華是神(“他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神對惡人的審判,是要叫人認識神的真實和公義。──《啟導本註釋》

 

【思想問題(第6, 7章)】

 1 在6章中,神特別針對那一種罪行?這一種罪在今日會以什麽形式在我們的教會裡出現?

 2 在6, 7兩章中,有一句話不斷重複的,是那一句?神為何要重複這句話?與先知說這些預言的目的有什麽關係?參4章的思想問題1及12:22

 3 神審判 的百姓,為要成就什麽目的?參6:8-10; 7:16-19

 4 在7:47:9神重複說同一句話,你覺得這句話是否與103:10, 12有矛盾?是什麽原因導致這兩種不同的結果?參箴1:24, 29-31; 林後6:1-2

 5 7:14-27就我們對金錢的態度有什麽提示?金錢如會成為基督徒的「絆腳石」?

 ──《串珠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