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以理書第一章拾穗
【但一1】「猶大王約雅敬在位第三年,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來到耶路撒冷,將城圍困。」
“第三年”即主前605年。參看耶利米書二十五章1節的腳註。“約雅敬”是敬虔之約西亞的長子,法老尼哥在主前609年立他作猶大王,代替他的弟弟。約雅敬作埃及的封臣四年,後又作巴比倫的封臣,他浪費國庫去興建新的宮殿(耶二二13~19),並且毀滅耶利米有關即將來臨之審判的著作。他在主前598年逝世。“來到”。可譯作“前往”(比較王下二四1)。尼布甲尼撒名字的意思是“尼波神,保護我的邊境”;他執政四十三年(主前605~562年)。其父拿波普拉撒(Nabopolassar)派他帶領巴比倫軍隊攻打埃及(在主前605年五至六月在迦基米施打敗埃及),其後在七月底因父親的死而回國,加冕為王。因此,他在主前605年入侵耶路撒冷的時候仍未作巴比倫王(先知說預示時使用王的稱謂)。──《雷氏研讀本》
按先知耶利米的記載,尼布甲尼撒出征猶大之時是約雅敬第四年(耶25:1),這顯然是按照巴勒斯坦的算法;而但以理所說的「約雅敬第三年」,是循巴比倫的算法;要待國王登基滿一年後始稱為元年,即在位的第一年。猶大王約雅敬是約西亞的長子,主前六○九年在埃及法老尼哥的扶植下,取代他的弟弟約哈斯為王(參王下23:34) 。 約雅敬登基第四年(主前六○年)尼布甲尼撒攻打耶路撒冷,並進擊埃及法老的軍隊(參耶46:2)。後因他父親逝世的噩耗傳來,便返回巴比倫繼承王位。這次遠征使約雅敬稱臣三年(參王下24:1),又掠去了聖殿一部分的器皿(參代下36:7)及擄走朝中的精英分子。但以理等人即在其中。──《串珠聖經註釋》
這事發生在主前605年。“約雅敬在位第三年”是巴比倫人的計算方法,將君王在位第一年稱為“登基之年”,第二年才稱作第一年。《耶利米書》二十五1記巴比倫人攻陷耶路撒冷城為“約雅敬第四年”,乃照希伯來人的演算法。
猶大國民經歷過三次被擄往巴比倫,以刑罰他們違背與神所立之約,包括拜偶像、不守安息日等罪。但以理是在第一次帶走國中宗室貴胄等精華人物時,被擄來巴比倫。先知以西結則在第二次(主前597年)。第三次為主前587年,耶城徹底被毀。──《啟導本註釋》
「猶大王約雅敬」:他是約西亞王的兒子;約西亞在米吉多陣亡後,猶太人便膏立了他的幼子約哈斯作王(王下廿三30)。約哈斯在位僅三個月,便為埃及王尼哥所廢,且被擄到埃及,死於該地,這件事正好應驗了先知耶利米的預言(耶廿二11-12)。於是埃及王尼哥另立約哈斯的二哥以利亞敬作王,把他的名字改為約雅敬(王下廿三34)。──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但以理》
第三年。聖經年代對照學把若干猶大國王的統治時間,同已按天文學確定的尼布甲尼撒的統治時間聯繫起來,從而推定約雅敬第三年依猶太曆應從西元前606年秋到605年秋。因此本節和下一節中所記載的事件一定發生在西元前606年秋到605年秋的那個猶太民事年中。
尼布甲尼撒。希伯來文為Nebukadne'ssar,譯自巴比倫語Nabû-kudurri-usur,意思是“願那波神保護兒子”或“願那波保護我的界石”。希伯來語聖經較多譯為Nebukadne'ssar,而不是更為正確的Nebukadre'ssar(見耶21:2;結26:7等)。在希臘文獻中也存在n 和r 的互換。七十士譯本為Nabouchodonosor。在斯特拉博的著作中和約瑟弗斯夫著作中的另一種拼法為Nabokodrosoros。奇怪的是希羅多德從來沒有提到尼布甲尼撒。由於這為歷史學家的沉默,一些吹毛求疵的學者曾懷疑這個國王的存在。但楔形泥版的證據證明這些學者是錯的,並再次證明聖經記載的正確性。
巴比倫王。當尼布甲尼撒在約雅敬第三年,就是他父親去世幾個星期前,或最多幾個月前進攻耶路撒冷的時候,他還不是國王。然而但以理記錄的這些事件大概是在七十多年後的居魯士元年(第21節),所以他稱尼布甲尼撒為“巴比倫王”。當但以理作為一個年輕的俘虜來到巴比倫時,尼布甲尼撒已經是國王了。從那時起,經歷了尼布甲尼撒統治的43年。所以但以理稱他為“王”是很自然的。但也有可能但以理是在尼波布拉色去世和尼布甲尼撒的返回巴比倫的暫短間隙中被擄走的。不過這種可能性看來不大。──《SDA聖經注釋》
【但一1記載尼布甲尼撒圍困耶路撒冷,經文提及的年份是否錯誤了?】
但以理書一1指出,尼布甲尼撒首次進攻巴勒斯坦,是在猶大王約雅敬在位「第三年」。耶利米書四十六2則記載,尼布甲尼撒在位的第一年,是在約雅敬作王「第四年」。究竟那個年份正確呢?事實上,兩者皆對。主前六O五年,尼布甲尼撒於巴比倫被加冕為王,依照巴比倫傳統,主前六O五年是尼布甲尼撒的加冕年,到了主前六O四年,才算為他在位第一年。另一方面,根據猶太的傳統,登基年即此王在位第一年。約雅敬於主前六O八年被法老尼哥封為猶大王,於是,主前六O五年即是他在位的第四年,這個年號出現于耶利米書,因為耶利米是耶路撒冷居民,他當然會沿用猶太人計算君王年號的傳統。至於但以理書一章一節的記載,就歸因於但以理居於巴比倫,便應用巴比倫的傳統,而將六O五年視為約雅敬的第三年」(六O八年是約雅敬登基年,六O七年才是他在位「第一年」)。由此看來,但以理書及耶利米書的記載都正確,而兩者皆指出同一事實;尼布甲尼撒于迦基米施大獲全勝,此役發生於主前六O五年。── 艾基斯《舊約聖經難題彙編》
【但一1 尼布甲尼撒】尼布甲尼撒二世(主前605~562年在位)是以巴比倫為中心,統治近東幾達一個世紀的迦勒底王國的第二位君王。他的父親迦勒底人拿布波拉撒於主前六二六年脫離亞述宣告獨立。尼布甲尼撒在位四十三年,他敉平了埃及(但不能成功地把它征服),並且徹底重建了巴比倫。實際上現代考古學家所挖掘到的巴比倫城,絕大部分都可以上溯到尼布甲尼撒年間。迦勒底王國可說是由他所開創,並且在他死後一代便即覆亡。很多文化的傳統都保存了這位大王的史料,希臘(視之為傑出的建築家)和以色列(除了聖經材料以外,尚有後期的拉比史料)是其中之二。──《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但一1~2 年代小注】約雅敬在位第三年就是主前六○六至六○五年(按照提斯利曆法和登基年系統;前者見:耶三十二1的注釋,後者見:但二1的注釋)。這時尼布甲尼撒的身分仍是代父率軍的太子。他父親拿布波拉撒于同年八月中駕崩。主前六○五年初夏,尼布甲尼撒與瑪代盟軍在迦基米施攻取了亞述的最後一座孤城。巴比倫與瑪代接而瓜分亞述帝國。尼布甲尼撒在敘利亞自居為霸主,于利比拉設立大本營(見:王下二十三33),開始向新得的臣民收取貢物。猶太是巴比倫所分得之土地的一部分,尼布甲尼撒於主前六○四年底再度回到此地。主前五九七年之前,歷史並沒有耶路撒冷被巴比倫人直接圍攻的記錄。但第1節用語籠統,可以有好幾個不同的但解。──《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但一1~2 約雅敬】約雅敬是約西亞王的兒子,試圖控制敘利亞─巴勒斯坦的埃及法老尼哥立他為王。約西亞戰死沙場之後,百姓擁立他兒子約哈斯為王,約哈斯是反埃及派的代表。這情勢只維持了三個月(尼哥當時在哈蘭不能抽身),尼哥便把他罷黜,並把他俘虜到埃及。親埃及的約雅敬被立為王,預期他會成為埃及的忠心藩屬。迦基米施失陷,尼布甲尼撒控制了整個地區之後,形勢發生了重大轉變。約雅敬滿不情願地做了幾年巴比倫藩屬,但主前六○一年尼布甲尼撒侵略埃及未能成功時,他再度與巴比倫決裂,向埃及尋求援助。這種不忠的行為最後導致致命的後果,巴比倫於主前五九七年圍攻耶路撒冷(見:王下二十四10~11的注釋)。──《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但一1~7】描述了第一次被擄巴比倫的事件。B.C.605,也就是繼父親和弟弟之後成為猶大第18代王的約雅敬即位第三年,有一些宗族和貴胄被擄到巴比倫。隨後,尼布甲尼撒便繼其父拿不波拉撒之後,登上了巴比倫的王位,統治了46年,即自B.C.605到B.C.562。猶大人先後三次被擄到巴比倫,第二次是在B.C.597( 王下24:14),第三次是在B.C.586,當時尼布甲尼撒摧毀了猶大王國。 ──《聖經精讀本》
【但一1~8潔淨自守的生命】
巴比倫王處處想把但以理和他三位朋友同化,首先是教他們迦勒底的言語(4),其次是給他們改名(7),甚至王派定將自己所用的膳和所飲的酒給他們(5);無疑,言語和名字也不叫生命受損害,但若不用王的酒膳,就要面臨因飢餓而死。然而,「但以理卻立志不以王的膳和王所飲的酒玷污自己」(8),原因可能是那些飲食不符合猶太律法的潔淨條例,或曾祭過異教偶像(參出三十四15;結四13)。──《新舊約輔讀》
【但一1~21】本文是整卷但以理書的序論,在進入正式的預言之前,首先介紹了傳講預言的但以理是一個誠實的信心之人。
──《聖經精讀本》
【但一2】「主將猶大王約雅敬,並神殿中器皿的幾分交付他手。他就把這器皿帶到示拿地,收入他神的廟裏,放在他神的庫中。」
以色列人因拜偶像和未能給土地守安息年而導致被擄。參看歷代志下三十六章14至21節的腳註。“神殿中器皿”。被取去作為掠物,也作為尼布甲尼撒諸神能力的明證(參看王上七48~51;王下二四13;但五1~3)。“示拿”。巴比倫尼亞(參看創一○10;一一2)。──《雷氏研讀本》
「示拿地」:即巴比倫一帶的地方。──《串珠聖經註釋》
“示拿地”為巴比倫國所在地,有的譯本即作“巴比倫”。──《啟導本註釋》
交付他手: 是指B.C.605,巴比倫的尼布甲尼撒在迦基米斯戰役中,擊敗埃及法老尼哥,並且佔領其同盟國猶大,擄獲約雅敬王的事件。神殿中器皿的幾份: 之所以交付他手中,是因為:①要指出以色列宗教的腐敗和偽善;②表明神超越了有限的空間和敬拜形式;③也是為要審判罪惡與不義之都巴比倫( 5:2-28)。他神: 是指巴比倫的神“彼勒( Bel)”即“瑪爾杜克( Marduk)”。此神是當時巴比倫的眾神之首<王上
緒論,古代近東地區的外邦神>。 ──《聖經精讀本》
「器皿的幾分」:聖殿器皿的一部份,不是全部;尼布甲尼撒祇帶走了一些器皿。
「示拿地」:巴比倫的古稱;作者稱巴比倫為示拿地,暗示這城從古時就與神為敵(參創十10,十一2),撒迦利亞曾描繪天使把罪惡和刑罰從猶大國搬遷到「示拿」(亞五11)。
「收入他神的廟裏」:「他神」可能指巴比倫至高神「瑪度」,把耶和華殿中的器皿(戰利品)放入瑪度神廟,藉此向瑪度表示感恩,多謝瑪度幫助巴比倫軍所向無敵,每戰皆捷。另一方面,耶和華殿中器皿放入瑪度廟中暗示瑪度比較耶和華更威武,更厲害;「他神的庫中」:神廟的倉庫,用來放置廟內的貴重器具;聖殿也有一庫房(王上七51)。──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但以理》
器皿的幾份。尼布甲尼撒無疑掠走了最貴重最精美的聖殿器皿,用來侍奉他的馬杜克神。他自然只留下耶路撒冷聖殿的日常禮儀中所必不可少的器皿。迦勒底人曾三次將聖殿器皿掠到巴比倫:一,在本章所記錄的戰役中。二,在約雅斤統治的末年,即西元前597年耶路撒冷被攻克時(王下24:13)。三,在西底家統治的結束時,就是耶路撒冷經過長期圍困後於西元前586年被攻陷和毀滅時(王下25:8-15)。巴比倫軍隊掠奪耶路撒冷的財寶,應驗了以賽亞近一個世紀前所發出的預言(賽39:6)。關於約櫃的命運,見耶37:10注釋。
示拿地。過去的注釋家認為該詞即mât Sumêri(“蘇美爾之地”),或巴比倫南部,但這種解釋現在已普遍放棄了。示拿在《舊約》中大都代表巴比倫。“示拿”來源不明(見創10:10注釋)。但在創14:1,9中,示拿似乎位於美索不達米亞北部,在楔形文獻中稱為散哈爾(Sanhar)。和創11:2,賽11:11和亞5:11一樣,但以理所提到的示拿就是指巴比倫。
他神。巴比倫人的主神是馬杜克,從一千多年前的第一王朝起,該神一般被稱為彼勒(Bêl,“主”)。他的主要神廟稱為以撒基拉(Esagila),在其院中矗豎著高大的殿塔以特米南奇(Etemenanki)。該廟位於巴比倫城的中心(見第4章補充注釋)。
庫。巴比倫楔形文獻經常提到馬杜克的大廟以撒基拉(Esagila)的寶庫。不清楚神廟建築群裡的哪一座是用來儲藏財寶的。但在王宮建築群裡發掘出一座世俗性質的庫房。發掘者把它稱為王宮博物館,因為他們在那裡發現了許多從被征服的城市掠來的雕塑和碑文。和現代的博物館中一樣,這裡展示了來自帝國各地的物品。雖然這座建築是對公眾開放的,但據當時的一個碑銘規定,“惡人”不得入內。來自耶路撒冷的許多財寶,特別是來自王室寶庫的財寶,不是沒有可能收藏在這座王宮博物館裡供眾多的遊客觀賞的。──《SDA聖經注釋》
【但一2神殿中的器皿】這些器皿是很具吸引力的戰利品,不但因為是用貴重金屬製造,更因為它是奉獻給耶和華神,在祂殿中作奉行儀式之用。當時的人相信奪取對神明最有價值的事物,就表示能力在他之上。一部分這些器皿的描述,可參看:歷代志下四章的注釋。──《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但一2 收入他神的廟裡】按照馬里文獻和古列圓柱所提供的資料,一個民族被征服之後,他們的聖物──包括偶像和崇拜中使用的多種器皿──都會被擄為質。顯示自己的神祇比被征服民族的神祇優勝的方法之一,是褻瀆他們的聖物,或把它放在臣服的地位上。──《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但一2 他神】瑪爾杜克是巴比倫的主神,也是其諸神系統之首。巴比倫的創世史詩《埃努瑪埃利什》其實是詳述他如何擢升到這個地位的神話,發生時間相信在主前第二千年紀末。他被視為恩基的兒子;恩基是上古最具威嚴之三神組合其中一位元,也是埃裡杜城的守護神祇。在聖經中,巴力雖然被形容為耶和華的主要敵手,主前第一千年紀時沒有一名神祇在政治上,比瑪爾杜克更具影響力。他的廟宇是有名的厄薩吉拉廟,連同廟塔厄特默南基(Etemenanki)是美麗的巴比倫城中最宏偉的建築物。──《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但一2示拿地為何地?神的廟是什麼廟?】
答:示拿地--示拿意即吼獅之地,最古之希伯來文,以此名稱為巴比倫,後始改稱為巴別。其地包括宇錄諸城,如以力、亞甲、甲尼等地(創十10)。希伯來民族東遷至此時,見地勢平衍,遂建城居住,並築高塔以為紀念(創十一2-9)。先知但以理以此名稱為巴比倫地(但一1)。在上古亞伯拉罕時代,其王為暗拉非,即曾頂示四王同盟之戰者,是最古之城(創十四1,9)。神顯示猶大人必要被擄至示拿、哈馬等,其後果然應驗(賽十一10,11,亞五11)。古代的楔形文字,通行亞西亞的西部,就是發源於此的。神的廟--巴比倫人崇拜多種神,諸如尼波為巴比倫最著名的一神(賽四六1)。搭模斯原屬巴比倫神,後為腓尼基、亞述、埃及所崇拜的神(結八14)。亞拿米勒原名亞努,即君之急,此神與亞得米勒並記(王下十七31)。再者,還有守護神彼勒Bel,亦名米羅達,即日神之意,與腓尼基人之巴力同,在春季裡奉此神為大節(賽四六1,耶五十2)。在巴比倫境內建有宏大的彼勒神廟,此廟與巴比倫塔(即巴別塔?)相連,是伯拉大河最著名的神廟,內有彼勒的金像及一金桌,共重約五十萬磅,廟頂有彼勒與伊施他lshtar神的金像上、二金獅,及長四十尺寬十五聽的金桌,另有高達十八尺全金的人像。巴比倫亦成為一金城(但二32,28),居民篤信宗教,共有五十三所廟宇。伊施他神擁有一百八十個祭壇,本節所說神的廟,想必就是指此廟而言;巴比倫王所造的金像,可能就是立於巴比倫塔與其王宮之間的平原上(但三1)。―― 李道生《舊約聖經問題總解》
【但一3】「王吩咐太監長亞施毗拿,從以色列人的宗室和貴冑中帶進幾個人來,」
“太監”。這詞確實指被閹割的人;但也指一般的官員。但以理和他的夥伴有否被閹割難以確定(參看王下二○18)。──《雷氏研讀本》
“太監”亦作“官長”(王下二十18),是在御前服侍的宦官。──《啟導本註釋》
尼布甲尼撒之所以擄走“宗族和貴胄”,是為了:①作為戰爭的戰利品,展示自己的勝利,從而得到百姓的頌贊;②以他們作為人質,使留在巴勒斯坦的猶大人忠於自己;③栽培所要啟用的人才;④藉著教化使猶太文化及宗教歸向巴比倫。 ──《聖經精讀本》
「太監長」:「太監」一詞源於亞甲文,本指「皇帝的頭」,即皇帝的顧問,後來發展成為「皇帝的寵臣」,是皇帝的得力助手,負責皇宮大小事務。故此,「太監」不像中國古時的太監,不能娶妻生兒育女:和合本把創世記卅九章一節的同一個字譯作「內臣」,因那裏的「波提乏」是有妻室的。
「宗室和貴冑」:「宗室」直譯是「王國的種子」,乃指皇室的後代,「貴冑」即是貴族。──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但以理》
亞施毗拿。在一份西元前五世紀的尼普爾楔形文獻中,有一個相似的名字亞施帕贊達(Ashpazanda)。同樣來自尼普爾的亞蘭語咒語文獻中,也有亞斯毗拿(Aspenaz)的名字。儘管這個名字的意思不清楚,但人們認為它源于波斯。這位高級官員可能是一個波斯人。許多外國人都在迦勒底擔任顯赫的職務。
太監長。希伯來語rab-saris(“太監長”)也出現在一份西元前682年的亞蘭語文獻中。在巴比倫銘文中有相應的頭銜rab sha rēshi,直譯為“(國王)頭上的長官”,指王室的心腹。
以色列。西元前723/722年撒瑪利亞毀滅以後,北方的十個支派不再作為一個國家存在。猶大國成了雅各或以色列後裔的唯一代表。因此“以色列”在被擄和回歸後常用來指南方猶大王國的代表(見結14:1;17:2等;拉3:1,11等)。
宗室。尼布甲尼撒在西元前605年攻取耶路撒冷後,從猶大王室和這個不幸國家的貴族中帶走一些人質。征服者把對方宗室的人帶走作為人質,這種古老的習俗是為了保證被征服之敵人的效忠。埃及圖特摩斯三世的編年史也記載了這種習俗。他在西元前十五世紀的米吉多戰役中打敗了敘利亞和巴勒斯坦的聯軍以後,允許戰敗的國王保留他們的王位,但各帶走他們一個王子,讓他們在埃及接受埃及生活方式的教育。當巴勒斯坦或敘利亞的屬王去世後,在埃及受過教育並且對法老友好的王子就可以繼承王位。
貴胄。希伯來語為partemim,來自古波斯語fratama(“貴族”),其基本含義是“最重要的”。聖經的其他地方只有《以斯帖記》出現Partemim 一詞(斯1:3;6:9)。在《但以理書》中出現該詞和其他波斯語外來詞,很可能是因為《但以理書》第一章是在居魯士元年,即波斯的影響力十分強大的時候寫的(見但1:21)。──《SDA聖經注釋》
【但一3 亞施毘拿的官職】西拿基立差派與希西家對峙的三名官員之中,有一名的官銜與本節譯作「太監長」的相同(見:王下十八17注釋;和合本在該處經文譯作「拉伯撒利」)。譯作「太監」的希伯來字眼有時可以是指宦官(見:賽五十六\cs164~5注釋)。但究竟何時是特指宦官卻難以斷定。──《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但一4】「就是年少沒有殘疾、相貌俊美、通達各樣學問、知識聰明俱備、足能侍立在王宮裏的,要教他們迦勒底的文字言語。」
“文字言語”。不同的科目如農業、占星學、天文學、數學和亞甲(Akkadian)語。──《雷氏研讀本》
「迦勒底的文字」:即巴比倫文。──《串珠聖經註釋》
“教他們迦勒底的文字言語”:巴比倫人訓練一班猶太青年到朝中服務,以贏得被擄的猶太的民心,歸順朝廷。所用手段包括:1,給他們取巴比倫的名字,建立歸屬感;2,給三年訓練;3,學習巴比倫的語文,包括甚難拼寫的古代蘇默和亞喀得楔形文字,和當時通用容易拼寫的亞蘭文;4,享用上好的飲食。但是但以理和三友雖入選,卻拒絕酒肉,寧可進素食,遵守律法不食不潔淨或祭過偶像的食物。他們這種嚴謹的態度,當和猶大國因違背律法而受被擄刑罰有關,寧死不願重蹈覆轍。──《啟導本註釋》
「迦勒底的文字言語」:「迦勒底」一詞在但以理書可指「巴比倫人」(五30)或「占星家」(二2-5,四4,五7、11)──迦勒底人善於偵測天象、研究命理和占卜,故「迦勒底」一詞被用來描述這一類的專家。這裏,「迦勒底的文字言語」不單包括有關占卜的學問,更包括了巴比倫的文字和該國的一切文化資源。──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但以理》
年少。希伯來語yeladim。在這裡是指“年青”,“青年人”。與耶羅波安一同長大的年輕謀士也被稱為yeladim(少年人,王上12:8)。該詞還用來指三十歲左右的便雅憫。那是在他前往埃及以前不久。他已經是十個兒子的父親了(創44:20;參創46:21)。至少但以理當時已十八歲了。值得注意的是色諾芬後來說到未滿十七周歲的青年人不能進入波斯宮廷服務。
沒有殘疾。身體健康,形體俊美在古代東方被認為是擔任高級官員不可缺少的資格,在現代東方也被認為是極其理想的條件。
迦勒底。(阿卡德語為Kaldu)指早期定居在下美索不達米亞,並在尼波布拉色建立新巴比倫王朝時統治巴比倫的一個亞蘭部族的成員。該詞也指巴比倫宮廷的一類學者。他們是當時最傑出的天文學家。這些學者也精通數學等其他精密科學。但他們的活動還包括法術和占星術。關於“迦勒底的文字言語”,有不同的解釋。以前的教父們認為這是指亞蘭的語言文學。而許多現代注釋家則認為是指迦勒底人的科學語言知識。所有已知的當時科學著作都是用巴比倫楔形文字刻在泥版上的。所以“迦勒底的文字言語”除了亞蘭口語之外,還包括該國古典語言和文字的充分訓練──就是學習巴比倫語和楔形文字的書寫。要精通含有數百個字元的楔形文字並非易事,所以良好的教育背景,迅速掌握新語言的天賦,成為進入培養將來侍臣之王室學校的先決條件。
【但一4 迦勒底的語文】新國際本之「巴比倫人的語文和文學」,和合本作「迦勒底的文字言語」。巴比倫的傳統語言亞喀得語,是個複雜古舊的語文,用楔形文字(用蘆竿在泥板上壓出楔子形狀的文字)寫成,每個符號代表一個音節。巴比倫人大部分的經典都是用亞喀得文寫成。學者因此必須受該種文字的訓練。此外,亞喀得語有無數方言,但可能不少古籍皆已抄譯成當代的方言。然而執政的王朝並不是巴比倫本土人,而是屬於迦勒底民族(見:賽十三19注釋)。當時他們的語言和外交通用語是亞蘭語,用來書寫的是類似希伯來文的字母文字。亞蘭語在當代世界普遍使用,因此,但以理及其友人可能已經相當流利。另一個可能,是經文中「迦勒底文字言語」所指的並不是迦勒底民族的語言,而是一個占卜祭司行會的名稱。從某個時代開始,這些人亦開始被稱為迦勒底人。在但以理書中,這名字兼有兩個功用(種族和專業行會的名稱)。──《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但一4 迦勒底的文學】難以確定的一點,是他們所受的訓練,究竟好像文士或普通教育一樣,包括各樣的文學,還是集中於占卜所用的專門文獻。觀兆文獻代表了占卜者的首要文學。學者所列的資格都是說他們精通觀兆系列。這些文學是千多年經驗的累積,觀察各種的現象,並且記錄它們所預兆的吉凶事件。除此以外,這些文獻又包括使用說明,以及這些專家向王作出報告的公文。有些預兆如異夢或天文現象等,只是將觀察付諸文字而已。在其他情況下卻需有產生預兆的機制(藉祭牲的腸髒占卜),或牽涉交鬼者。預兆本身早在舊巴比倫時代(主前第二千年紀初葉)已經開始記錄,記載的方式主要是「如果……則……」。驅邪者也有其獨特的文學;但以理似乎被歸入這一類,並與其他驅邪者評價(見一20注釋)。這些專業人員專門負責辨識各種前兆所代表的危險(天文現象、異夢、怪胎),然後施行禮儀提供保護。南布林布文獻是這種防衛性法術的代表作。──《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但一4~5 侍立在王宮】這些年輕人將要受到的訓練,是預備他們將來在御前服務。他們以朝臣的身分,能夠擔任文士、顧問、哲士、外交官員、省長,以及王室成員的隨從等職位。按照主前七世紀致亞述王的書簡,專門學者事奉王的五個主要種類,是占星者/文書、占卜者、驅邪者(本章20節用這字形容及評價但以理和他三友)、醫生,和吟唱哀歌之人。一個人同時受幾樣學科的訓練,並沒有反常之處。訓練外族人擔任這些職位,自然會導致下一代的精英被他們同化。這樣一來,他們技能的受益人便是巴比倫人,而非他們的敵人了。──《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但一4~5】巴比倫對猶太俘虜的栽培,表現在“教育”和“撫養”兩個側面。這些都是為了使他們忘記祖國,預備服事巴比倫,就如巴比倫人一樣。迦勒底人: 原是指征服巴比倫而建立迦勒底王朝的種族( 5:30;9:1;賽13:19;哈1:6)。然而在本節中,此詞指知識階層,他們有很深的天文學造詣,起到了教導和保存傳統學問的作用( 2:2,4;4:7;5:7,11)。 ──《聖經精讀本》
【但一5】「王派定將自己所用的膳和所飲的酒,每日賜他們一分,養他們三年。滿了三年,好叫他們在王面前侍立。」
尼布甲尼撒登基那年是這些少年人受訓的第一年;尼布甲尼撒在位完整的第一年是他們受訓的第二年;他在位的第二年是他們受訓的第三年。──《雷氏研讀本》
「王膳」:原是一個波斯字,指「分派的一份」,此處明顯是指分派給這些青年的膳食;「養他們三年」:柏拉圖曾提及波斯青年受正規教育三年。尼布甲尼撒相信他們若接受三年巴比倫文化的訓練,便可肩負宮廷的重任。──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但以理》
派定。作為培養侍臣之王室學校的學員,這些青年獲得王室供應的膳食。這種習俗在後來波斯時期也有存在。我們所擁有那個時期的文獻要比新巴比倫時期多。
所用的膳。希伯來原文為pathbag,來自古波斯語patibaga(“份額”或“佳餚”)。關於這些外來語的使用,見第3節注釋。Pathbag 在《但以理書》中出現了六次(但1:5,8,13,15,16;11:26)。
三年。根據內含式紀年法,從尼布甲尼撒即位,就是但以理被擄那一年(見第1節注釋),到國王在位第二年(見第18節注釋)。──《SDA聖經注釋》
【但一5 王所用的膳】本節(以及全章)所用的字眼(patbag)在波斯語亦有出現,相信是個借詞。它所指的是王分配給食客的食物。認定這是葷菜是沒有根據的。後來希臘人按照手頭上之波斯文學對這些食物的形容,指出這是大麥和小麥烘烤而成的麵包製品,與酒一同賜下。──《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但一5 每日賜他們一分】很多人都蒙賜食用王膳的權利。這個級別並不表示他們可以舒舒服服地與王共宴,只是說他們如今是受國家扶養的人而已。新巴比倫時代得到這種食物配給的人,包括某些政府高級官員、技工、巧匠(本地及外邦者)、外交官員、商人和藝人、政治難民,以及被擄到巴比倫或在此被囚為質的外國王室成員。他們有些只得大麥和油的配給,有些則蒙賜美酒佳餚,這是視他們個別的地位而定。他們所得的供養亦包括衣著和住所。──《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但一5 養他們三年】文士所受的正規訓練為期三年。按照現存舊巴比倫時代的文學記載,訓練的課程包括語言和上述的文學範疇,以及數學和音樂。占卜者的訓練期有可能更長。但文學中並沒有提供準確的提示。──《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但一6】「他們中間有猶大族的人:但以理、哈拿尼雅、米沙利、亞撒利雅。」
「但以理」:原意是「神審判」。(代上三1、拉八2、尼十6、結十四14)
「哈拿尼雅」:「耶和華施恩」(尼十23)。
「米沙利」:「誰像神」(尼八4),或「誰屬於神」。
「亞撒利雅」:「耶和華幫助」(尼十2)。──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但以理》
他們中間有。說明除了提到名字的這四個人以外,還有其他青年被揀選接受訓練。提到這四個人無疑是因為他們的獨特經歷。他們對神不動搖的忠誠,使他們在屬世的尊榮和屬靈的福惠上都獲得了極大的獎賞(見但2:49;3:30;6:2;10:11)。
但以理。意為“神是我的審判者”,在《舊約》中最先作為一個大衛兒子的名字出現(代上3:1),也是西元前五世紀一個祭司的名字(拉8:2;尼10:6)。在西元前1500年左右的烏加列(現為沙姆拉角),有一個傳說中的義王名叫但以理。有些學者把他誤認為以西結所提到的但以理(見結14:14;28:3)。但以理是閃族人的常用名,因為在巴比倫人,南阿拉伯的撒巴人,拿巴提人(以東人的後人)中和北阿拉伯的帕米拉人中,都有叫但以理的。
哈拿尼雅。意為“耶和華是有恩典的”。哈拿尼雅是希伯來的常見名。在《舊約》中至少有14個不同的哈拿尼雅人。這個名字在阿卡德語中拼為Hananiyama ,是一個在西元前五世紀住在尼普爾的猶太人。在另一份從尼普爾出土的楔形文獻中,這個名字用亞蘭語刻在泥版上。這個名字也出現在後來的猶太碑文和埃利潘蒂尼出土的亞蘭語草紙文獻中。
米沙利。意思可能是“誰屬於神?”在猶太人被擄的前後,好幾個聖經人物都取這個名字(見出6:22;尼8:4)。
亞撒利雅。意為“耶和華幫助”。這個名字經常出現在聖經中。除了聖經,這個名字還刻在巴勒斯坦出土的罐柄上。在楔形文獻中亞撒利雅拼為Azriau 。──《SDA聖經注釋》
改名是征服者對被征服者所施行的一種政策。這意味著被征服者要完全接納征服者的生活方式,且要喪失民族性。更改這四位少年的名字,是為了使他們被巴比倫同化,這也是對耶和華信仰的政策性挑戰。這四位少年原有的名字和更改的名字如以下圖表。 ──《聖經精讀本》
【但一6~7改名】他們的希伯來文的名字,是見證他們祖宗的上帝耶威(或稱為耶和華),也見證他們對祂的信仰。這四個人之中,有兩個人的名字有『以利』EL字母(譯者註,但以理'Dani-el',米沙利Misha-el);『以利』是『上帝』的意思。另兩個人的名字之中有"(Y)ah",哈拿尼雅是:Hanani-ah,亞撒利雅是Azari-ah,它是上帝的聖名耶威Yahweh的一種方式。因他們現在負起新的任務,所以太監長給他們新的巴比倫人的名字;這些名字含有,或者與巴比倫的神祇有關。這樣,『但以理』這個名字原意是『上帝已施行了審判』;現在變成『伯提沙撒』,則是『願他(是否指外邦神巴力Bel呢?)保護他的生命』。『哈拿尼雅』本來是『耶威曾以恩慈待他們』的意思;現在變成『沙得拉』,這是一個不太著名的名字,不過它顯然與巴比倫人的大神瑪爾杜克(Marduk)的名字有關連。『米沙利』本來是『誰像上帝的意思呢?』;現在變成『米煞』,是一種語音轉訛,而它的意義也是令人難解:『亞撒利雅』,原來的意思是『耶和華曾賜下幫助』,現在變成『亞伯尼歌』,這可能是『亞伯.尼波』(Abed, nebo誤讀成Abed-nego),它是在以賽亞書四十六章第一節所提到的、巴比倫之神『尼波』;而亞伯尼歌則是『尼波的僕人』之意。――《每日研經叢書》
【但一7】「太監長給他們起名:稱但以理為伯提沙撒,稱哈拿尼雅為沙得拉,稱米沙利為米煞,稱亞撒利雅為亞伯尼歌。」
為了使這些少年人更象巴比倫人,他們的名字也改換了(比較創四一45的約瑟和斯二7的以斯帖)。“但以理”的意思是“神是審判者”。“伯提沙撒”的意思是“願彼勒(B e l)保護他的性命”。“哈拿尼雅”的意思是“耶和華是仁慈的”。“沙得拉”的意思可能是“亞古(月神)的命令”。“米沙利”的意思是“誰是神”。“米煞”的意思是“誰是亞古”。“亞撒利雅”的意思是“耶和華所幫助的”。“亞伯尼歌”的意思是“尼波神的僕人”。他們每一個人的希伯來名字都有真神的含義(耶和華的簡寫是el〔以、利〕或iah〔雅〕),而巴比倫名字卻有一個異教神的含義。──《雷氏研讀本》
太監長給四人取的巴比倫名字,都有其意思。但以理為“神審斷”之意,新名“伯提沙撒”義為“巴爾保護他的性命”(“巴爾”是巴比倫神祇瑪杜克的稱號)。哈拿尼雅原為“耶和華是榮耀的”,新名“沙得拉”則有“阿古(月神)的命令”之意。米沙利義為“與神一樣”,新名“米煞”義為“與阿古(月神)一樣”。亞撒利雅意為“耶和華幫助的人”,新名“亞伯尼歌”則為“尼布(巴比倫神)的僕人”。──《啟導本註釋》
「太監長給他們起名」:在舊約時代,「名字」佔凓很重要的地位,改名象徵著生命歷程的改變(參亞伯拉罕、雅各、使徒保羅等);另一方面,當一個人在異國的皇宮裏工作,也另改名字(參約瑟、以斯帖)。
「伯提沙撒」:「瑪度太太(女神),求你保護皇帝」,瑪度是巴比倫的大神。
「沙得拉」:「我害怕神」,這神可能也是瑪度。
「米煞」:「我沒有任何價值」。
「亞伯尼歌」:「尼波的僕人」,「尼波」是巴比倫偶像的名字(賽四十六1)。──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但以理》
起名。給希伯來青年起新名,標誌著他們被接納到巴比倫宮廷。在聖經歷史中有好幾個改名的例子。約瑟在進入埃及宮廷時取了埃及名字(創41:45)。哈大沙成為王后時改名為以斯帖(斯2:7)。古代的文獻證明,這種做法在巴比倫人中也有存在。亞述王提革拉毗列色三世在成為巴比倫國王後改名為普勒(見代上5:26注釋)。撒縵以色五世在成為巴比倫國王後似乎改名為烏魯來。
伯提沙撒。源于希伯來語和亞蘭語,是後來馬所拉學者對一個巴比倫名字的拼法。儘管學者們提出了好幾個巴比倫語的對應形式,但沒有一個是完全令人滿意的。鑒於尼布甲尼撒許多年以後曾說但以理的巴比倫名字是“照著我神的名”而起的(但4:8),第一個音節“伯”顯然是指彼勒。那是巴比倫主神馬杜克的俗稱。因此它不可能等同於Balât-sharri-usur(“保護王的性命”)或Balâtsu-usur(“保護他的性命”),儘管亞述學家們堅持認為這兩種形式與希伯來語形式最為接近。R·D·威爾遜認為伯提沙撒就是Bêl-lit-shar-usur(“彼勒,國王人質的保護者”),這也不會是正確的,因為根據我們在楔形文獻中所找到的上千個巴比倫名字,可以斷定巴比倫人不大可能給一個俘虜起這樣的名字。最合適是似乎仍然是德里慈的看法,即認為伯提沙撒是Bêl-balâtsu-usur(“彼勒保護他[王]的性命”)的縮略形式。
沙得拉。這個名字在巴比倫語中含義不明。有些學者認為這個名字是“馬杜克”的訛用。還有人試圖用蘇美爾詞彙來進行解釋。詹森認為這是以攔神舒特魯克(Shutruk)的名字。但很難解釋為什麼巴比倫人會起以攔的名字。
米煞。這個名字至今沒有一個滿意的解釋。米煞和沙得拉一樣(見上文)也不是巴比倫名字。
亞伯尼歌。一般認為這個名字代表以伯得尼波(`Ebed-Nebo,“尼波[神]的僕人”),在埃及發現的一份亞蘭語草紙文獻裡有這個名字。──《SDA聖經注釋》
【但一7 新名字】更改一人的名字,也是行使淩駕此人及其命運之上的權柄。貫穿聖經時代,外族的統治者都有這個傾向。由於同化是但以理所參與之課程毫不諱言的目標之一,給他另起巴比倫名字是合但的。同樣,由於名字往往顯示所崇拜的神,巴比倫名字至少在某種微妙的程度上,強逼這些年輕人承認巴比倫的神祇。──《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但一8】「但以理卻立志不以王的膳和王所飲的酒玷污自己,所以求太監長容他不玷污自己。」
“不……玷污自己”。拒吃沒有按摩西律法宰殺的牲口;而且這些肉顯然也連同酒一起奉獻給異教的神(比較出三四15)。──《雷氏研讀本》
但以理在飲食方面嚴謹的態度,主要是遵守摩西律法之故:王的飲食可能不符合猶太律法中的潔淨條例,或曾祭過異教偶像(參出34:15; 結4:13)。 但以理知道以色列人被擄乃因違背律法,如今他們必須在真道上站立得穩;即使是在次要的細節上都須謹慎順服。──《串珠聖經註釋》
“不玷污自己”:這些食物原為尼布甲尼撒王所用,用前先獻一部分給偶像。王飲的酒也先澆奠一部分在拜偶像的壇上。而且肉食所用牲畜有禮儀上不潔的動物,更未依律法規定屠殺或烹製(利十一章,比較民二十五2),但以理等怕玷污自己,拒絕食用。──《啟導本註釋》
「立志」:直譯是「放在心上」(賽四十七7,五十七1、11;瑪二2),而「不放在心上」即是「不介意」(賽四十三25;和合本、呂本),「麻本不仁」(現中)。但以理對於「玷污自己」很敏感,決心不讓這事發生。
「不以王的膳,和王所飲的酒玷污自己」 「玷污」指「污染」成為汙穢、不潔淨(尼十三29;賽五十九3;瑪一7)。──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但以理》
【但一8 王膳玷污人】但以理及其三友為何拒絕王膳的問題,已有學者作出極詳細的討論,提出過各樣的但由。大部分所根據的假定,都是食肉和素菜的對比(有關這但論的問題,可見一5,一12的注釋)。分享王的食物的確是表示一定程度的效忠。但他們無論吃什麼,這都是無可避免的。猶太人的飲食律法(希伯來語稱為「科舍爾」〔kosher〕的規條,意即「正當」)雖然很可能將肉類視作不潔,但貯藏或烹調不得其法,別的食物也會不潔。再者,猶太人的飲食律法並不禁酒。王宮中最上等的肉類無疑是廟宇供應,曾經獻給偶像的(酒亦在這些神祇面前澆奠),但任何食物都可以循這途徑到來。他們的決定肯定與素食,或基於健康但由戒食油膩無關(見十3)。兩約之間文學中有無數案例,猶太人覺得有必要不吃外邦人所供應的食物(多比雅書、猶滴傳、禧年書)。但問題主要不是食物能玷污人,而是它是整個同化計畫的一部分。這時他們生命中每個細節都在巴比倫政府掌握之下,他們沒有什麼辦法抵抗這種控制他們的同化力量。這是他們仍有選擇權利的少數幾方面之一,他們抓緊這一樣,是要保存他們獨特的身分。──《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但一8~16】但以理的信仰: 戲劇性地描述了但以理和他的三個朋友拒絕王的酒膳,決定吃素菜喝白水,並付諸行動的場面。因為,王膳中的魚肉可能是:①還帶有血( 申12:23,24);②不潔淨的動物( 利11:1-23);③已先獻給了偶像( 林前10:27-29)。但以理和三位朋友之所以如此立志,並非出自一般的民族主義衝動,乃是為要遵行猶大律法中的飲食律例( 利11:2-8),以防沾染不潔。 ──《聖經精讀本》
【但一9】「神使但以理在太監長眼前蒙恩惠,受憐憫。」
「恩惠」與「憐憫」在舊約常用來描寫神自己的屬性,「恩惠」指神忠於祂和選民所立的盟約,拯救落在患難中的子民;「憐憫」與「母腹」有關,強調神那種像母親對新生嬰兒所產生的憐愛。──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但以理》
【但一9~10】神使欲持守純正信仰的但以理與三位朋友蒙恩惠受憐憫,使有義務服從王命的太監長找到了可以幫助但以理的方法。由此可知,神常常與那些跟隨自己的忠心之人同在,並且在其遭受試探的時候或在重要的時刻,為之開出路( 林前10:13)。 ──《聖經精讀本》
【但一9~13輕看享受的生命】
但以理不因物質的享受,於美酒佳餚之中墮落;反之,他情願求得素菜和白水,存著莫大的信心仰賴神而活(12~13)。──《新舊約輔讀》
【但一10】「太監長對但以理說:『我懼怕我主我王,他已經派定你們的飲食;倘若他見你們的面貌比你們同歲的少年人肌瘦,怎麼好呢?這樣,你們就使我的頭在王那裏難保。』」
肌瘦:這詞本描寫波浪翻騰(拿一13),也用來描寫人因內心翻騰所帶來的沮喪和害怕,以致臉容憔悴枯槁,色澤全無(創四十6譯作「滿臉愁容」)。此詞在這裏也是指但以理如果不用王膳,會落得瘦弱乾癟,面如菜色,無精打彩(太六16)。──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但以理》
使我的頭……難保。直譯是“你們就使我的頭在王那裡受罰”。不一定是指死刑,而是象詹姆士·A·蒙哥馬利所指出的,只是說如果交給太監長的人體質下降的話,他將承擔責任。
【但一11】「但以理對太監長所派管理但以理、哈拿尼雅、米沙利、亞撒利雅的委辦說:」
「委辦」:是太監長的手下,負責監管但以理和他的朋友。──《串珠聖經註釋》
「委辦」:監護人、看管者;他是太監長指派監管但以理和他三個朋友的官員。──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但以理》
委辦。希伯來語是melsar。根據最近發現的巴比倫楔形文獻,該詞顯然源于阿卡德語massaru ,意為“看守”。原文前面有定冠詞,說明它不是一個專有名詞。故我們不知道這位負責管理希伯來學員的下級官員的名字。雖然亞施毗拿對但以理的請求十分理解和同情,但他不敢貿然幫助這個年輕的俘虜。所以但以理去找直接負責的官員,向他提出具體的請求。──《SDA聖經注釋》
【但一11~16】但以理與三位朋友的面貌,之所以比其它人更加俊美肥胖,並不是因為素菜和白水比王膳更有營養而有益於健康,而是因為神超自然的大能。這見證了永活的神和神對忠心的信徒的獎賞。 ──《聖經精讀本》
【但一12】「求你試試僕人們十天,給我們素菜吃,白水喝,」
“素菜”。原文作:豆類。──《雷氏研讀本》
「素菜」:乃指從地裡出產的食物,不包括肉類。──《串珠聖經註釋》
十天: 十天是能清楚地觀察但以理和三位朋友的飲食生活變化的充分的時間,若這期間出現什麼不好的結果,也能容易挽回。 ──《聖經精讀本》
「十天」:這是一個約數(參摩五3;亞八23),下文的「十倍」(20節)也是一樣。
「素菜」:由種植而得的食物(與賽六十一11的「使所種的發生」同一字根);猶太教認為種植的子粒是聖潔的,就算與已死的不潔淨物體接觸,仍是潔淨(利十一37)。故此,「素菜」象徵聖潔,反映出但以理和三友決心在汙穢的環境中持守聖潔。這是本書重要的中心思想。「素菜」包括大麥的子粒和豆類。──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但以理》
十天。時間似乎很短,不足以在外貌和體力上發生可以察覺的變化。但嚴格節制的習慣已使但以理和他的朋友有了基本健康的體格,足以回應適當飲食的益處。他們從猶大經過長途跋涉的艱辛以後,體能的恢復無疑要比其他沒有養成節制習慣的俘虜要明顯得多。在但以理和他的三個朋友身上,神的大能和人的努力結合在一起,其結果是非常顯著的。神祝福這些青年人不以王膳玷污自己的高尚心志。他們知道沉溺於刺激性的飲食將阻礙他們獲得在身體和心智上最高的發展。委辦認為“節制的飲食會使這些青年人憔悴而病態……,而豐盛的禦膳則會使他們面色紅潤而俊美,獲得超人的體力”。當他看到相反的結果時感到非常驚奇。
素菜。希伯來語是zero`im,指五穀和蔬菜。根據猶太教的傳統,它還包括漿果和椰棗。由於椰棗是美索不達米亞的主食之一,故很可能包括在這裡的素菜中。見第8節注釋。──《SDA聖經注釋》
【但一12 素菜】這裡所用的字眼通常是指用作牲畜飼料或供種植的穀種。亞喀得語和希伯來語中都不把它用來形容人的食物,但經文並沒有說他們得到餐館式熟食的供應。上文(一5注釋)已經提過,吃王膳不過表示他們的食物是來自王室的開支而已。譬如軍隊的口糧就只不過是定量的五穀,士兵要自行用來煮食。穀粒可以磨碎搗爛,加水煮成粥。故此,這樣做所需的糧食分量和一章5節可以是相同的,只是煮食者是他們,而不是禦廚而已。──《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但一13】「然後看看我們的面貌和用王膳那少年人的面貌,就照你所看的待僕人吧!」
【但一14】「委辦便允准他們這件事,試看他們十天。」
【但一14~21神奇的恩福】
「塞翁失馬,焉知非福」是一句中國箴言;說這話的人,用意大底是安慰那些有所失的人莫太難過,誰知失去的東西不會帶來更大的祝福呢?無疑,有人認為那個只是「阿Q精神」,自我安慰的話,失去的始終是失去,若想失去之後有更大的得著,乃是夢想或只能期待神蹟出現。
本書中,但以理確實經歷失去之後,得著更大的祝福:
思想 甚麼是你最深愛的呢?你能為神的緣故放棄它嗎?──《新舊約輔讀》
【但一15】「過了十天,見他們的面貌比用王膳的一切少年人更加俊美肥胖。」
「俊美肥胖」:「俊美」原是「更好」,故現中譯作「更健康」,描繪他們紅光滿臉,迸發出健康的氣息;「肥胖」指他們滿身肌肉、體格結實魁梧,是名副其實的「大隻佬」──(即魁梧)。──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但以理》
【但一15~21得著神奇恩福】
神奇地,過了十天,但以理和他三位朋友的面貌竟比用王膳的一切少年人更加俊美肥胖(15),那真是神所賜的恩福。雖然他們失去肉身的享受,但他們的信心卻得著神的喜悅,以致「神在各樣文字學問上賜給他們聰明知識;但以理又明白各樣的異象和夢兆。」(17)王也因著他們的談論和見識超卓,就留他們在他面前侍立(19~20)。
總括來說,但以理甘願失去暫時的享受,專心仰望神,結果得著神的厚恩賜福,也得著王的賞識。──《新舊約輔讀》
【但一16失去美酒佳餚】
王的酒膳相信比眾人的豐富和美味;然而,但以理立志不用王的膳和不飲王的酒,免得玷污自己;因他的拒絕而失卻品嚐各樣美食的機會,換來的只是素菜和白水。表面看來他的失去並沒有得著更大的。無論如何,但以理並不因失去王室的享受而感到有所缺;反之,他滿足於所享有的,更為此向巴比倫的太監作一大膽的見證,就是他吃素菜和喝白水,面貌不會因此而飢瘦。──《新舊約輔讀》
【但一17】「這四個少年人,神在各樣文字學問(學問:原文是智慧)上賜給他們聰明知識;但以理又明白各樣的異象和夢兆。」
只有神的智慧,而不是人的智慧,能教導人準確地解釋“異象和夢兆”。──《雷氏研讀本》
明白各樣的異象和夢兆: 但以理所得的恩賜出自神主權的護理,是神賞賜給忠誠之人的禮物。古代世界極其看重解釋異象和夢的才能,這在迦勒底人的智慧中也佔有重要比重( 雅1:7)。 ──《聖經精讀本》
「聰明知識」:不但很快學會巴比倫的學問,更能加以分辨;無可置疑,他們所學的包括了巴比倫有關占星預兆的學問。另一方面,他們的「聰明知識」乃源於神自己,是神賜給他們的(參西一9,二9)。
「異象」本描寫一個人魂遊象外所見的東西,不是一般人肉眼所能看得見的,這詞後來包括了神的啟示(賽一1,和合本多作「默示」)。「夢兆」也是神向人顯明心意的工具(包括向以色列人,例如王上三5;以及外邦人,創二十3)。故此,「異象」與「夢兆」分別不大,都是神啟示的管道(民十二6)。──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但以理》
這四個少年人。見第4節注釋。
聰明知識。但以理和他的三個朋友所接受的教育也是對他們信仰的考驗。迦勒底人的智慧與偶像崇拜和異教的習俗摻雜在一起。巫術與科學,知識與迷信混為一談。這些希伯來學生超脫了這一切。聖經沒有告訴我們他們是怎樣避開矛盾的。但儘管周圍是腐敗的影響,他們依然堅持他們列祖的信仰,正如後來他們在忠誠受到考驗時所表現的。四位年輕人既學到了迦勒底人的技能和學問,又沒有接受其中的異教成分。
異象和夢兆。雖然但以理的三個朋友和他一樣賦有特別的智力,和他一樣忠於神,但他卻被選為神的特使。一些現代的學者否認預言的恩賜,認為本節是指但以理善於學習迦勒底人解釋異夢和異象的方法,這門學科的成績超過了其他同學。但以理並不屬於這類解夢者。他說預言的恩賜不是出於王室觀兆,邪術和巫師的學校。他蒙神的宣召從事特殊的工作,成為歷代以來一些最重要預言的領受者(見但7-12)。──《SDA聖經注釋》
【但一17 異象和夢兆】主前第三千年紀以降,初民已經相信夢的重要性,在於它能啟示神明的工作。它被視作靈界使者所傳達,來自神明的信息。在亞喀得文獻中,這使者名叫劄基庫。他們有時更嘗試在夢中尋求信息(見:代下一7~12注釋)。──《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但一17~21】包括但以理在內的四個猶太人之所以超群,並不是教育或素食的結果,而完全是神能力的功效( 詩37篇;結18:33)。 ──《聖經精讀本》
【但一18】「尼布甲尼撒王預定帶進少年人來的日期滿了,太監長就把他們帶到王面前。」
日期滿了: 教育期為三年,這是學習迦勒底的學問、語言及風俗的充分的時間,也是迦勒底和波斯的一般教育期限。倘若日期未滿,就無法服事神。這表明,神使用有所預備的人,並且為要服事神,任何人都需要得到充分的訓練。
──《聖經精讀本》
「日期滿了」:三年受訓完畢,太監長帶領所有經過訓練的青年去見尼布甲尼撒,讓他親自考問他們。口試結果,但以理和三友脫穎而出、獨佔鰲頭,獲選留在皇宮伺候皇帝。──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但以理》
【但一19】「王與他們談論,見少年人中,無一人能比但以理,哈拿尼雅,米沙利,亞撒利雅,所以留他們在王面前侍立。」
但以理和三位朋友擊敗眾多競爭者而被錄用,享有了服事君王的特權。這明確表明了神百姓的終極勝利( 羅8:37),及神照各人所行的報應各人的賞罰原則( 羅2:10啟22:12)。 ──《聖經精讀本》
與他們談論。培訓期滿,太監長把畢業生帶到王面前,由尼布甲尼撒親自考試進行。結果證明四位年輕的希伯來人比其他所有的人都更加優秀。“他們的體力,容貌,智力和文學造詣方面,都是無人可比的”。沒有說明考試的形式。從後來伯沙撒的母親(很可能是尼布甲尼撒的女兒)對但以理的能力的描述中,我們得知但以理是一個能“釋謎語、解難題”(但5:12)的人。考試可能包括解釋謎語。這是東方宮廷所喜愛的遊戲。也可能包括數學和天文學的問題。這些都是巴比倫人所擅長的,正如他們的文獻所顯示的。也許還考他們對於艱深的楔形文字閱讀和寫作的能力。
無一人能比。可能指其他與但以理和他的朋友一同被帶到巴比倫的以色列青年(第3節),但無疑也包括來自其他國家並接受同樣訓練的青年貴族俘虜。
在王面前侍立。對照第5節和但2:2。就是參加宮廷的服務。關於“侍立”的相似用法,見創41:46;撒上16:21,22;代下9:7;10:6,8(參民16:9;27:21;申10:8;代下29:11)。──《SDA聖經注釋》
【但一20】「王考問他們一切事,就見他們的智慧聰明比通國的術士和用法術的勝過十倍。」
術士: 指魔術師,在這裡指由巴比倫的智者所組成的特殊階級( 創41:8;出7:11)。用法術的: 意指智者中的一個階級,此詞只見於本處。因此“術士和用法術的”可以說是代表巴比倫的所有學問和智慧的階級。
──《聖經精讀本》
「術士、和用法術的」:「術士」這詞源於埃及,描寫在宮廷服務的魔術師(參創四十一8、24);「術士」是懂得邪術的巫師。
「用法術」:以前被解作占星家,現多視為懂得法術的術士;這字在巴比倫文可指「驅魔人」,後為敘利亞人借用來描寫用音樂驅使蛇跳舞的魔術師。──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但以理》
智慧聰明。直譯是“聰明的智慧”。有些注釋家認為原文的結構是想表示最高形式的知識和學問,或說明智慧是由悟性所決定或調整的,所以不包含巫術或靈學。這表明但以理和他的朋友在精密學科,如天文學,數學和語言學上勝過專業的學者。他們精通楔形文字,巴比倫和亞蘭語言,以及亞蘭語的方形文字。
術士。希伯來語為chartummim。該詞只出現在《摩西五經》(創41:8,24;出7:11,22;8:7,18)和《但以理書》中(本節和但2:2)。源於埃及詞cheri-dem 中cheri 意為“首領”或“傑出人士”;dem 意為“用巫術提名”。所以cheri-dem 意為“巫術長”或“術士長”。根據我們現有的知識,該詞沒有用於巴比倫或任何楔形文字。顯然但以理是從《摩西五經》中認識這個詞的,而不一定需要瞭解埃及的術語。但以理非常熟悉摩西的著作。他認真學習祖國的聖書(見但9:2)。使用希伯來語中的這個埃及詞,說明作者的風格和措辭是如何受當時聖經詞彙所影響的。
用法術的。希伯來語為'ashshaphim。源于阿卡德語ashipu(“驅邪者”)。──《SDA聖經注釋》
【但一20 術士和用法術的】本節所用的第一個字眼,是指埃及的圓夢者。創世記四十一8;出埃及記七11用的也是這字眼。歷史記載巴比倫人朝廷的顧問中,習慣包括埃及的圓夢者。第二個字眼所指的,則是美索不達米亞的驅邪者。他們的責任是對於不利的兆頭或異夢,採取防禦措施。後者的技藝在於辨識威脅的跡象,斷定轉離惡事應當採取什麼步驟,以及施行驅邪儀式和念咒使危險轉移。疾病也算是一組威脅跡象的部分,因此驅邪者在巴比倫社會中被視作「專業醫療工作者」。這兩個字眼清楚表達但以理的技藝勝過外來的專家以及本地的從業員。──《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但一21】「到古列王元年,但以理還在。」
“還在”。但以理是第一批被擄的人,在有生之年看見流亡時代於“波斯王古列第一年”(拉一1)正式結束。那時但以理仍未逝世,其後還多活了幾年(一○1)。──《雷氏研讀本》
「古列王元年」:是主前五三九年,當年他下旨讓猶太人回國拉1:1)。──《串珠聖經註釋》
“古列王元年”:主前539年。波斯王古列在這一年頒佈諭旨,准許猶太人回耶路撒冷(拉一1)。但以理此時大約年逾八旬,看見被擄生涯的結束。古列王登基後,他還活了數年(十1)。──《啟導本註釋》
但以理在巴比倫約生活了70年,亦即從約雅敬第三年,即B.C.605,到古列王元年,即B.C.538,之後他還活了幾年( 10:1)。古列元年: 暗示①但以理不僅事奉了巴比倫和瑪代兩個王朝,也曾服事過波斯王國。②他曾聽過古列王元年所頒佈的俘虜歸回召書,得享了民族得到解放和歸回故國的喜樂。但是,他因年邁和身在官職而未能回到故國,留在那裡。 ──《聖經精讀本》
「古列王元年」:這是主前五三九年;但以理由主前六○五年一直做官至古列王元年。──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但以理》
【但一21 古列王元年】這話最有可能是指由古列開始統治巴比倫的第一年(主前五三九年十月)。換言之,但以理服務的年日超過了六十五年。──《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思想問題(第1章)】
但以理與他三位同伴將自己「分別」出來。你認為這種做法是否必須?
他們這次的表現與日後在巴比倫王前的見證(參3, 6)有否關連?
──《串珠聖經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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