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西阿书第六章拾穗 【何六1】「来吧!我们归向耶和华。他撕裂我们,也必医治;他打伤我们,也必缠裹。」 神愿意等待,希望百姓能彻底改过转向祂,本章说明他们的悔改如云雾、露水般短暂(4节),目的无非想逃避想刑罚(2节),然后犯罪如故(七1)。因此神一定要刑罚他们。本节至3节为作者记下百姓之间说的话。──《启导本注释》 这里有四项动作:撕裂、医治、打伤、缠裹,完全是神自己的动作。这是祂的方法。若不破坏,就没有改造与创新,神必须作彻底的工作。但是耶和华的刑罚,决不将人们置于死地,何况祂的目的不是毁坏,而是医治。祂打伤,不会使人受了致命伤,而是要在伤处缠裹,使人完全得凓痊愈。──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何西阿书》 来吧。第1-3节与何5:15的关系,要比与何6章其余部分加密切。 祂撕裂我们。神爱我们,所以把对我们的惩罚看作“奇异的事”(赛28:21),是祂所不愿意做的。祂管教的主要目的是要造成生命的改变(见诗119:75;哀3:31-33;来12:5-11)。 必医治。真正的医师是神,而不是亚述人“耶雷布”(见何5:13注释),或其他任何人(见申32:39)。──《SDA圣经注释》 【何六1~3】●1~3这应该是一首用在崇拜中的忏悔诗。本诗中只有22个希伯来字,却有12个动词。这首诗邀请百姓归向耶和华、认识耶和华。 ◎这首忏悔诗说明只要悔改归向神,他很快就能让饱受处罚的百姓复兴。只要认真的追求认识神他一定会如朝阳赶走黑暗般的出现,也会有如春雨、秋雨滋润土地般的赐福给追求认识他的人。我们享受到这种快乐了吗? ◎也有人认为这首诗放在这里是一种讽刺,表明以色列人以为只要表现出悔改的样子,神就会给予他们复兴。── 蔡哲民《查经资料》 【何六2】「过两天必使我们苏醒,第三天他必使我们兴起,我们就在他面前得以存活。」 “过两天……第三天”。即在短时间之内(参看路一三32,33;彼后三8)。──《雷氏研读本》 「苏醒」是救活的意思,事实上我们并没有死亡,只是受了重创,无法再振作,所以祂的生命的恩典与力量使我们重新起来。「苏醒」不是完全「救活」,但是保持我们一直存活着,不致死亡。这是保存性命的意思(参阅民卅一15;书九15;赛七21)。 第三天比两天长,仍是很短的时间。两天与三天其实不是论时间,而是运用特殊的文体,所谓同语反复法(tautological method)。「在神面前」是蒙福的,得神眷佑的。所以我们得在祂恩惠的面前,享受生命的福分,必得寻见祂的面。──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何西阿书》 过两天。“过两天……第三天”,似乎是文学手法,并不表示确定的时间(参王下9:32;摩4:8)。何西阿曾预言神会“医治”(何6:1)。现在他补充说,医治发生在将来一个不确定的时候,但很有可能是不远的将来。在圣经中没有证据证实这是一段关于弥赛亚基督复活的预言,虽然许多人是这样认定的。 在祂面前得以存活。活在神面前就要与神完全和谐,并亲密交往(见民6:25,26;诗11:7;17:15;27:8,9;51:11;67:1;119:135)。──《SDA圣经注释》 ●「两天...三天」:表示「短时间之内」的意思。 ●「兴起」:「使之活过来」的意思。── 蔡哲民《查经资料》 【何六2~3】“过两天”、“第三天”:喻时间之短。以民认为只要口头上认一下罪(1节),神的忿怒很快就会过去。神的恩典会如黎明,如春雨一样来到,他们可以重享昔日光辉。3节“我们务要认识耶和华”亦作“我们来认识耶和华吧”,表面上听先知的呼吁,实质上不具诚意。──《启导本注释》 【何六3】「我们务要认识耶和华,竭力追求认识他。他出现确如晨光,他必临到我们像甘雨,像滋润田地的春雨。」 以色列的复兴将会在基督第二次降临的时候出现(罗一一26)。──《雷氏研读本》 「晨光」:即黎明。──《串珠圣经注释》 祂的出现实际是出来或出发,神在行动中。甘雨也许指秋天入冬的雨,春雨使地面滋润,可以种植蔬菜谷物。但这决不是指迦南宗教中大地回春时的敬拜。耶和华是自然的主宰,祂赐雨水,使大地滋生与繁荣。祂的祝福是使人物质丰富,没有匮乏。这里还不只是物质的,更是心灵的,使人们被神的恩典润泽与滋生。──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何西阿书》 务要认识耶和华。见何4:6注释。 祂出现。该段贴切地描写了将来弥赛亚的工作。 晨光。我们的救赎者主耶稣基督确是晨光,或来自高天的“清晨的日光”(路1:78)。黎明悄悄地降临大地,驱散夜晚的黑暗,唤醒世界开始新的生活与活动。照样,也会“有公义的日头出现。其光线(原文作翅膀)有医治之能”(玛4:2)。基督没有以外表的光彩使人眼花缭乱。祂给人的,是他们得救所需要的亮光。 像甘雨,像滋润田地的春雨。甘雨(早雨)是秋播后(犹太民事年历和农历之始),从十月底到十二月初(见申11:14;珥2:23注释)所下的大雨。春雨就是晚雨,降在三,四月间收获之前,促成了收获。何西阿用形象生动的比喻向他的同胞保证,神有丰富的福惠,能奋兴和滋养他们的属灵生命。──《SDA圣经注释》 ●「出现」:直译是「站出来」。 ●「晨光」:原文是「晨」(没有「光」)。意思是耶和华站出来就赶走黑暗。 ●「甘雨」:直译就是「雨」,对照下面的春雨,这里可能是秋雨的意思。── 蔡哲民《查经资料》 【何六3 冬雨、春雨】因着中东的地中海型气候,以色列一年有两次降雨期。冬雨从十二月至二月,主前第十世纪基色历法所记,这波水气使地土松软,预备犁地和小麦、大麦、燕麦的播种。春雨在三四月来到,提供粟、蔬菜作物播种所需的生命之水。这些降雨的时机,决定了丰收或饥荒。将雅巍与降雨相连结,取代了巴力作为雨水、丰饶之神的角色;将雅巍与太阳连结,取代了常与正义相关联的太阳神。──《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何六4】「主说:“以法莲哪!我可向你怎样行呢?犹大啊!我可向你怎样作呢?因为你们的良善,如同早晨的云雾,又如速散的甘露。」 以色列自我改革的尝试象“早晨的云雾”那样虚假,晨雾扩散得很广,但瞬间便消失了。──《雷氏研读本》 「良善」:原指慈爱。 「云雾」和「甘露」:象征百姓悔改的肤浅和短暂。──《串珠圣经注释》 巴勒斯坦有一些地方土地很肥沃富庶,有一些地方炎热干燥,雨水、露水都很快蒸发。先知借用此现象来比喻以色列民的义不能持久,如同“早晨的云雾”和“速散的甘露”。──《启导本注释》 主自己在挣扎中,祂一方面有慈怜的同情,一方面却有公义的忿怒。良善或可译作「信实」,是圣约的义务。以色列必须恒久地信守神的约,不可只是一时敷衍塞责的应付。这一用词也可译为真诚或热心,他们对耶和华也必这样忠心与热忱。「速散」或可译为匆促地消逝。这些都不够实际,没有充实的内容,只是短暂的存在,很快就不见了(参阅雅四14)。──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何西阿书》 我可向你怎样行呢?神已千方百计规劝以色列和犹大悔改,却是徒然。所以祂伤心地问道,除了惩罚,祂还能做什么呢(见赛5:4注释)。 甘露。神的问题是因百姓太缺乏虔诚而发的。神选民的历史充分说明他们不能时常保持虔诚。我们都需要学习这个教训,因为良善如果不在生命中持久存在,就没有真正的价值。──《SDA圣经注释》 ●「良善」:「圣约中的爱」,在这里也可以翻译成「信实」。 ●「甘露」:原文没有「甘」,就是「朝露」的意思。 ◎说起来以色列与犹大人也不是没有良善,问题是他们没有办法持守他们的良善。我们有能力持守我们的良善吗?我们能够持续对神的忠心与承诺吗?── 蔡哲民《查经资料》 【何六5】「因此,我借先知砍伐他们,以我口中的话杀戮他们,我施行的审判如光发出。」 「砍伐」:有雕琢或开凿的含意。 「光」:指闪电。──《串珠圣经注释》 “砍伐”、“杀戮”都有谴责的意思,神遣忠信的先知谴责他的罪恶。“口中的话”:神藉先知宣布的刑罚。“光”:闪电。──《启导本注释》 「审判」也可译为「公义」。神的公义必如晨光从幽暗中突破而出,或阳光夺云而出。神的公义由仆人的口中发出,宣布救恩(赛四十二1)。神的公义在耶和华的日子发出,该是审判与拯救的时候(摩五18-20)。「光」也可译为「太阳」,是黎明初升的旭日,成为复活的清晨,除去死亡的黑夜(弗五14)。神的砍伐与杀戮不是要除灭,而是要施恩,正如六章一节所叙述的。──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何西阿书》 砍伐他们。希伯来人为建筑目的而开采石头,象征天国的雕刻家按“神形像”(雅3:9)塑造人的心灵。 我施行的审判。七十士译本和亚兰语文本均译为“我的审判”。无论如何翻译,都是指神的惩罚。──《SDA圣经注释》 ●「砍伐」、「杀戮」:原文都是过去式,表示已经做过的事情。 ●「光」:「日光」,与 6:3 「他出现确如晨光」相对。── 蔡哲民《查经资料》 【何六6】「我喜爱良善,不喜爱祭祀;喜爱认识神,胜于燔祭。」 “良善”。希伯来文是hesed。参看第二章19节的脚注。──《雷氏研读本》 「不喜爱祭祀」:或解作「胜于祭祀」(见下半节平行句)。──《串珠圣经注释》 “良善”包括对人发自爱的行为,和对神的忠心。向神献祭而无内心的诚实,神决不接纳(撒上十五22~23;太十二7)。──《启导本注释》 良善(或信实)是立约的关系,是道德伦理的基础。认识神也是指与神的关系,与神相交。神的话语与作为使人能够认识神(二8,四1-6,十一1-3,十三4)。认识神,就是与神相交,在体验神的时候,有信靠顺服的心。燔祭原含有顺服的意思,但是在礼仪方面表现还不足够,更应在内在的属灵的经历中。──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何西阿书》 不喜爱祭祀。见何5:6注释。 认识。仁慈是宗教的实际表现;知识是正确行为的指南。若没有这两个要素,宗教就成了空洞的形式,为神所厌恶(见撒上15:22;箴21:3;赛1:11-17;提后3:1-5)。──《SDA圣经注释》 ●「祭祀」:原文就是「宰杀」,把祭物宰杀献给神。 ●「燔祭」:可参考 利 1:1-17 ,将祭物焚烧献给神。 ●「喜爱....不喜爱」:这是文学上的用法,意思是「喜爱....胜于喜爱....」的意思。 ◎当时迦南人的献祭观念是:认为神是一个有需要的神,人的责任就是满足神的要求,在正确的时候用正确的方式将祭物带来献给神,并且守着一切正确的崇拜礼仪,这样就会满足神的要求。而神也就会因此满足人的一切欲求。这种观念,跟目前的民间信仰相当近似。献祭与礼仪是一种「摆布神的工具」,生活、道德与内心的真实信仰都变成无关紧要的了。 ◎在此神表明他真正要的不是这些祭祀、仪式,而是持久的良善与真正的认识神。在今天的教会中,神找得到他要的良善、信实与对他的认识吗?还是只找到「准时礼拜」、「定期奉献」呢?── 蔡哲民《查经资料》 【何六7】「“他们却如亚当背约,在境内向我行事诡诈。」 “亚当”。可能普遍指人类,他们违反了神的诫命;或特别指亚当的原罪。──《雷氏研读本》 「亚当」:或作「人」。但较合理的解释是以它为地名,因为8-9所提及的基列和示剑均为地名,而且本节下半的「在境内」原为「在该处」,可见「亚当」应指某地(参书3:16)。亚当城被指背约,可能因为该城当日设有拜偶像的邱坛。 「行事诡诈」:见5:7注。──《串珠圣经注释》 “如亚当背约”:意难确定,因旧约并无亚当与神立约的记载。有人认为“亚当”可解作“人类”,译为“如人背约”。有的解释认为亚当在此非人名,乃一在约但河边的城(书三16),因接上不但有“在境内”的话,且提到的基列、示剑等都是地名。或因百姓在此城拜偶像,遂有“背约”的话。──《启导本注释》 「他们」是指以色列公民,好似五章五节以色列、以法莲及犹大。他们背约,是背弃耶和华的约,必指摩西所谛结的圣约(四6,二18)。他们显然干犯神的律法(八1),破坏了圣约的关系。 「诡诈」似指他们对神的不忠,好似婚姻关系的不贞一样,以致因邪淫而有私生子(五7)。所以这里所指的是信奉偶像而为身心的邪淫。「诡诈」另一种涵义,是自欺的想法,认为神不致因他们迷信而惩罚他们。──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何西阿书》 如亚当背约。或“如人背约”。神本着祂对儿女的崇高爱心,把亚当安置在伊甸园中,担任祂在地上的代表,享有地球的统治权(创1:26)。但我们的始祖违犯了神禁食分别善恶树果子的命令(创3:6,22-24;赛59:1,2)。神曾给以色列和犹大一个居住的地方,像给亚当一样。但他们也像亚当那样因犯罪而违背了神的圣约;所以他们要像亚当那样,被赶出应许之地。 由于“诡诈”、“背约”,以色列不再是神的子民,如“罗阿米”这个名字所暗示的(见何1:9;2:23注释)。圣经用多种方式表述以色列的诡诈(见何6:4;7:8,11,16)。──《SDA圣经注释》 ●「他们」:原文指的是 6:9 的「祭司」。 ●「亚当」:城名,位于雅博渡口,连接示剑与以色列其他重要中心之处。 ●「如亚当」:可能是抄本问题,作「在亚当」比较适当。「境内」就是指亚当城境内。 ●「背约」:「践踏」。── 蔡哲民《查经资料》 【何六7 亚当】由于本节的末尾指出一个地方「那里」(和合本:「境内」),又与吉甲相对称,大多数现代解经家假定这指的是一个城市,而非第一个人类。这个地点一般认为是外约但的达米叶遗址(Tell ed~Damiyeh),就在雅博河南边、法尔阿干河北方,控制着约但河的浅滩。此处提到,是在法老示撒于该地区主前第十世纪战争中所占领的城市之一。──《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何六7~9】●7~9何西阿到底指责这些地方发生的什么事件,现在我们并无法考证。不过当代的人应该能够清楚理解。── 蔡哲民《查经资料》 【何六8】「基列是作孽之人的城,被血沾染。」 「基列」:通常指北国境内约但河东的地区,非城市名。基列人的「作孽」可能是指他们帮助比加谋朝篡位(王下15:25)。──《串珠圣经注释》 基列在约但河东,属北国领土。“作孽”:可指当年基列人击杀以法莲人几至灭族的事(士十二1~6),更可能指助比加叛乱弑以色列王比加辖的事(王下十五25),因此事发生在何西阿侍奉的时期内。──《启导本注释》 基列在约但河东的北部山区地带。「作孽」是一个普通的用词,可指任何的罪恶,大概是说以色列人背逆神,而行拜偶像的一切可憎的事,而且也与不道德的行为有关。作孽也可译为诡诈,与上一节所说的可能是相似的。 「被血沾染」,或可译作「血迹可寻」,流血是指凶杀或战争,指他们社会道德方面的恶行,或政治的阴谋,军事的暴行。──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何西阿书》 ●「基列」:位于约但河东的北部多山地带,这里指的应该是基列高地中央的「基列拉末」,位于雅博以南9公里、约旦以东21公里处。 ●「作孽之人」:指「专与耶和华作对的人」。── 蔡哲民《查经资料》 【何六8~9 基列与示剑的暴力】这里所记录的事件,可能是主前七三六年比加反抗以色列王比加辖(王下十五25),战争显然从亚当这个地方开始,借着一群基列人的协助,向西沿着法尔阿干河扩散至以色列,远达示剑城。比加的支持者在试图消灭王的官员时,获得伯特利祭司的协助。──《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何六9】「强盗成群,怎样埋伏杀人;祭司结党,也照样在示剑的路上杀戮,行了邪恶。」 “在示剑的路上”。那是前往偶像膜拜中心之伯特利的路。──《雷氏研读本》 「示剑」:为利未城邑之一(参书21:21), 也是一个逃城(书20:7),是从首都撒玛利亚往伯特利祭坛必经之地。本节指败坏的祭司在路上抢掠及杀戮逃难者或上伯特利献祭的人。──《串珠圣经注释》 示剑为从撒玛利亚去伯特利献祭必经之地,本节所指何事难确定,或为祭司堕落到抢掠,劫杀行人。──《启导本注释》 强盗成群,埋伏在路边,为向行路的人行劫,如果不能满足他们的贪婪,甚至杀害。现在以他们与祭司并列,可见祭司的罪大恶极了。──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何西阿书》 强盗成群。描绘邱坛上祭司邪恶的可怕状况(见何4:13注释)。 在示剑。大多数学者认为应译为“去示剑”。──《SDA圣经注释》 ●「示剑」:是敬拜耶和华的中心之一,位于撒马利亚东南方12公里,位于基利心山北边。以色列进迦南之后在此立约。参考: 书 24:19-27 ●「邪恶」:这是希伯来文形容罪恶最严重的词语。 ◎祭司带头犯杀人流血的罪,难怪整个以色列都会有邪恶的行为。 【何六10】「在以色列家我见了可憎的事,在以法莲那里有淫行,以色列被玷污。」 这里是总括以上的罪行。在那里可能是示剑与亚当城等地,有异教邪淫的礼仪与举动,所以整个以色列都在这不良之影响之下,失去洁净的环境,完全被玷污了。──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何西阿书》 ●在「以色列家」:指所有神的选民,包括以色列与犹大。── 蔡哲民《查经资料》 【何六11】「“犹大啊!我使被掳之民归回的时候,必有为你所命定的收场。”」 审判的“收场”。──《雷氏研读本》 「收场」:原指收割,这里象征报应──神的审判。 「犹大啊 ...... 必有 ...... 收场」:指犹大亦将受罚。 「我使 ......
的时候」:可译作「我想使我的民从苦境转回的时候」(参伯42:10),这句应属7:1, 该节意思是当神要复兴以色列民时,他们却露出恶行来。──《串珠圣经注释》 “收场”原意为“收割”,指神的审判(太十三39),先知在此警告南国犹大,不要沾沾自喜,神也要刑罚。 “使被掳之民归回”也就是“医治以色列(七1),恢复其家园和名声的时候(番三20)。──《启导本注释》 犹大却因以色列北国受严责而同受警告。但是这里是神给予复兴的应许。「收场」是收获,是指末事的,正如耶利米书五十一章三十三节所描述的。当神命定审判的时候,救恩并非是不可能的。神还要使犹大从苦境中转回(参阅伯四十二10),即使他们被掳,仍可归回,恢复他们原来的境况。──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何西阿书》 为你所命定的收场 可能用于褒义,指报赏;或贬义,指报应。许多学者倾向于后一种的解释,因为犹大像以色列一样陷入背道之中,必然收获被掳的悲哀(见代下36:1-21)。──《SDA圣经注释》 ● 6:11 很难解释,比较适当的解决方法就是把「我使被掳之民归回的时候」归到 7:1 去,该节就只剩下「还有犹大啊,必有为你所命定的收场」。 ●「收场」:「收割」的意思,也就是犹大也会有审判的结局。 ●把 6:11 的「我使被掳之民归回的时候」与 7:1 合并,就变成「我使被掳之民归回的时候,我想医治以色列的时候」。 ●「我使被掳之民归回」:直译是「当我改变我民的回转」,指的未必是「被掳归回」,也可能是指当时代的以色列人回转寻求耶和华。译为「当我要改变我民的命运时」可能比较达意。── 蔡哲民《查经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