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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珥書第三章註解

 

壹、內容綱要

 

【耶和華審判的日子】

   一、將要審判與神子民為敵的列國(1~8)

   二、在耶和華的日子聚集萬民於斷定谷施行審判(9~17)

   三、列國被懲罰,猶大必要永存(18~21)

 

貳、逐節詳解

 

【珥三1「到那日,我使猶大和耶路撒冷被擄之人歸回的時候,」

   〔呂振中譯〕(希伯來經卷作珥1)「因為你看,當那些日子、那時候、我使猶大和耶路撒冷恢復故業之時,

  〔原文字義〕猶大」讚美的;「耶路撒冷」平安的訓誨;「被擄之人」俘虜,監禁;「歸回(原文雙同字)」返回,轉回。

  〔文意註解〕到那日」:指耶和華大而可畏的日子(14節;二31)

         「我使猶大和耶路撒冷被擄之人歸回的時候」:本句不能照字面解釋,因為被擄的猶太人歸回之時早已在兩千多年前應驗了,但本章所預言的審判尚未成就。故此,宜解作當神使祂選民從被擄的苦境中轉回(參伯四十二10)到完全得著釋放和復興的時候,也就是末日當基督再臨時,祂要聚集萬民施行審判之時(參太二十五31~46)

         本節的開頭有「看哪!」一詞,表示這件事應當注意。

  〔話中之光〕()神的審判和報應終有一天會來到,所以任何人都不可只顧到今日而為所欲為。

         ()我們可能也會經歷到如同猶太人一樣被擄的苦境,但終必有一天苦盡甘來,神也會替我們申冤。

 

【珥三2「我要聚集萬民,帶他們下到約沙法谷,在那裏施行審判;因為他們將我的百姓,就是我的產業以色列,分散在列國中,又分取我的地土,」

   〔呂振中譯〕我必招集列國的人,帶他們下約沙法谷,在那裡判罰他們,是為了我人民我的產業以色列,就是列國人所給分散於列國中,又分取了我的地土的。

  〔原文字義〕聚集」召集,召聚;「約沙法」耶和華已審判;「施行」(原文無此字);「審判」審判,判斷;「產業」財產,基業;「分散」分散,驅散;「分取」分開,分享。

  〔文意註解〕我要聚集萬民」:『萬民』指與神選民敵對的列國。

         「帶他們下到約沙法谷,在那裏施行審判」:『約沙法谷』並非實際的山谷,乃係就字面的意義『耶和華的審判』,用來表徵神施行審判之處(1214)

         「因為他們將我的百姓,就是我的產業以色列」:因為表示萬民受神審判的原因;這裡我的百姓和我的產業同義,指以色列人(參申九29)

         「分散在列國中」:歷史上以色列人被迫散居各國共有三次:(1)亞述滅北國以色列之時(主前733~721)(2)巴比倫滅南國猶大之時(主前597~586)(3)羅馬太子提多毀耶路撒冷城之時(主後70)

         「又分取我的地土」:神將迦南美地賜給以色列人為業(參申三十二49),而神既視以色列人為祂自己的產業,故迦南地也就是神的地土;本句指周圍列國的人遷居到以色列人的原居住地,瓜分取而代之(參王下十七24)

  〔話中之光〕()列國大軍一路勢如破竹,逼使神的選民退進山谷,意想不到常勝軍竟在那裡一舉被殲滅。可見開頭的勝敗並不算數,結局決定一切。

         ()屬神的人是神的產業,說出祂是我們的主人,正在我們身上作經營的工作,一直作到我們的情況完全合乎祂的心意為止。

 

【珥三3「且為我的百姓拈鬮,將童子換妓女,賣童女買酒喝。」

   〔呂振中譯〕他們並且將我的人民做鬮份去占,將童子換取了妓女,賣了童女去買酒喝。

  〔原文字義〕鬮」小石,分得。

  〔文意註解〕且為我的百姓拈鬮」:指抽籤分配俘虜作為奴隸(參俄11;鴻三10)

         將童子換妓女」:指將以色列人的小孩賣了,得錢用來嫖妓。

         「賣童女買酒喝」:指將以色列少女的身價,用來買酒飲樂。

         本節一面描述以色列人的悲慘遭遇,一面顯明列國人的殘無人道,泯滅人性。

  〔話中之光〕()買賣人口的事乃是得罪神的(參啟十八13),同樣的原則,任何剝奪人權以取得自身利益的事,將來有一天神必審問。

         ()將自己的喜樂和享受,建築在別人的痛苦上面,正在為自己累積痛苦的指數,有一天自己必要全數償還。

 

【珥三4「推羅、西頓,和非利士四境的人哪,你們與我何干?你們要報復我嗎?若報復我,我必使報應速速歸到你們的頭上。」

   〔呂振中譯〕四推羅西頓和非利士四境的人哪,你們要對我怎麼樣阿?是不要對我行報復阿?如果真地要對我行報復──的話,那麼很輕快迅速地我就要將報應還歸你們頭上了。

  〔原文字義〕推羅」岩石;「西頓」打獵;「非利士」寄居地;「四境」一帶,邊境,領土;「你們與我何干」(原文無此片語);「報復(原文雙字)」賠還,回報(首字);對待,報酬(次字);「報復(本節中次字)」對待,回報;「報應」對待,報酬;「速速(原文雙字)」迅速的,疾馳(首字);匆促,快速(次字);「歸到」返回,轉回。

  〔文意註解〕推羅、西頓,和非利士四境的人哪」:『推羅、西頓』在迦南地北面,『非利士四境』在迦南地東面和南面;他們代表周圍列國的人。

         「你們與我何干?」:意指你們為甚麼反對我;在此神將祂自己和以色列人等同看待,以色列人的遭遇就是神的遭遇。

         「你們要報復我嗎?」:意指你們為甚麼對我懷恨;神視他們壓迫以色列人就是壓迫神自己。

         「若報復我,我必使報應速速歸到你們的頭上」:暗示神的懲罰必要速速來到(參俄15;詩七16;九15~16)

  〔話中之光〕()凡是作在屬神之人身上的任何事,好事或壞事,大事或小事,神都視為作在祂身上,也都必從神得著報應(參太二十五34~46)

         ()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因為經上記著: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羅十二19)

 

【珥三5「你們既然奪取我的金銀,又將我可愛的寶物帶入你們宮殿〔或譯:廟中〕,」

   〔呂振中譯〕我的金銀你們拿取了,我的珍貴寶物你們既帶進了你們的宮殿(或譯神廟),

  〔原文字義〕奪取」奪取,抓住,帶走;「可愛的」好的,令人愉悅的;「寶物」想望的事物,悅人的事物;「帶入」進入,收入;「宮殿」殿宇,廟。

  〔文意註解〕你們既然奪取我的金銀」:『我的金銀』狹義上指聖殿中的金器、銀器,廣義上指以色列人的錢財。

         「又將我可愛的寶物帶入你們宮殿」:『我可愛的寶物』原指聖殿中的珍貴寶物,又可轉指以色列人中的寶貴人才(參但一2~3)

  〔話中之光〕()信徒的金銀財寶都是神的,無論是信徒自己或是別人如何對待這些金銀財寶,神都記住,並要讓他們交帳。

         ()正如聖殿中的財寶乃是屬於神的,同樣,今天教會中的錢財也是屬於神的,任何人在使用它們之前,都應好好求問神。

 

【珥三6「並將猶大人和耶路撒冷人賣給希臘人〔原文是雅完人〕,使他們遠離自己的境界。」

   〔呂振中譯〕猶大人和耶路撒冷人你們既賣於希臘人,使他們遠離自己的境界,

  〔原文字義〕希臘」起泡,不穩定的,卑賤的人;「雅完」起泡,泥土;「遠離」遠,有距離;「境界」邊界,界線。

  〔文意註解〕並將猶大人和耶路撒冷人賣給希臘人」:『希臘人』又名雅完人,善於經商買賣(參結二十七13);此處指販賣人口。

         「使他們遠離自己的境界」:結果使猶太人分散在世界各地。

  〔話中之光〕()千萬不可出賣聖徒,即使是為著保護自己,也不能以聖徒的性命或身家作為交換。

         ()神預先定準我們的年限和所住的疆界,我們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祂(參徒十七2628)

 

【珥三7「我必激動他們離開你們所賣到之地,又必使報應歸到你們的頭上。」

   〔呂振中譯〕那麼你就看吧,我這就要激動他們離開你們所給賣到的地方,我也要將報應還歸你們頭上了。

  〔原文字義〕激動」激發,鼓勵;「離開」(原文無此字);「報應」對待,報酬;「歸到」返回,轉回。

  〔文意註解〕我必激動他們離開你們所賣到之地」:遙指主後1948年以色列復國運動,神激動分散在世界各國的猶太人回到巴勒斯坦地,建立以色列國。

         「又必使報應歸到你們的頭上」:意指他們自己也被人賣作奴隸(8),又指神末日的報應懲罰(2)。前者分別應驗在主前345年波斯王亞達薛西第三將西頓人賣作奴隸;主前332年希臘王亞歷山大將推羅人及迦薩人(非利士人)販作奴隸。

  〔話中之光〕()表面看,我們的旅行和遷居,都出於我們自己的定意,但實際上都是神「激動」我們的結果。

         ()神既是公義的,就必將患難報應那加患難給你們的人(帖後一6)

 

【珥三8「我必將你們的兒女賣在猶大人的手中,他們必賣給遠方示巴國的人。這是耶和華說的。」

   〔呂振中譯〕我必將你們的兒女賣在猶大人手中,猶大人必將他們賣給示巴人,賣到遠方之國因為永恆主說了。

  〔原文字義〕遠方」遙遠;「示巴」酒醉者,來者。

  〔文意註解〕我必將你們的兒女賣在猶大人的手中」:意指經猶太人的手,你們自己的兒女將會失去主權,供人驅役。現代猶太人掌握全世界的經濟命脈,世人正在不知不覺中,被猶太人所利用。

         「他們必賣給遠方示巴國的人」:聖經中共有三種示巴人,最出名的是示巴女王(參王上十1~13)所代表的示巴人,即今阿拉伯半島西南端的葉門;第二種是今日非洲東北端衣索比亞的一部分,與古實連名的西巴(參賽四十三3原文「示巴」);第三種阿拉伯北部與提瑪連名的示巴(參伯六19)。本句的示巴國究竟指的是哪一種,難於確定,但多數解經家認為是指第一種的葉門。也有些解經家認為本句可做寓意解,『示巴』的原文字義是酒醉者,即當初賣以色列童女來買酒喝的人(3),自己反被賣給酒醉者,正符合報應歸到自己頭上(4)的話。

         「這是耶和華說的」:意指神所說的話必不至於落空(參書二十一45)

  〔話中之光〕()破壞別人家庭的人,自己的家庭也必被人破壞。

 

【珥三9「當在萬民中宣告說:要預備打仗;激動勇士,使一切戰士上前來。」

   〔呂振中譯〕要在列國之中宣告以下這話要行聖禮準備爭戰,要激動勇士;一切戰士都要接戰,都要上陣。

  〔原文字義〕萬民」國家,人民;「宣告」宣告,召喚;「預備」分別,使成聖;「打仗」戰役,戰爭;「激動」激勵,惹動;「勇士」強壯的,大能的;「戰士(原文雙字)」戰爭(首字);人(次字);「上前(原文雙字)」上升,攀登(首字);拉近,靠近(次字)

  〔文意註解〕當在萬民中宣告說:要預備打仗」:『萬民』指列國,即眾外邦;全句意指耶和華審判的日子即將來臨,正當世界的末期,民要攻打民,國要攻打國(參太二十四7),所以打仗的事是免不了的,萬民要預備打仗。

         「激動勇士,使一切戰士上前來」:意指激動一切能征善戰的戰士,使他們上到聖地(特指耶路撒冷)來攻擊以色列,好讓神一舉殲滅他們(參啟十四17~20)

  〔話中之光〕()在這末世,戰爭越過越多、越來越激烈,並且似乎永無止境,因為這種情況,一面出於人敗壞的本性,一面也出於神的容許,為要成就祂的美意。

         ()神激動勇士,最終為要叫他們喪命;血氣之勇,經常在為自己掘墳墓。

 

【珥三10「要將頭打成刀劍,將鐮刀打成戈矛;軟弱的要說:我有勇力。」

   〔呂振中譯〕要將犁頭打成刀劍,將鐮刀打成為槍;軟弱的要說『我是勇士。』

  〔原文字義〕打」敲打;「鐮刀」修剪枝葉用的刀;「戈矛」矛,槍;「勇力」強壯的,大能的。

  〔文意註解〕要將頭打成刀劍,將鐮刀打成戈矛」:意指將生產工具都轉變成軍事裝備。

         「軟弱的要說:我有勇力」:意指眾外邦平民都踴躍投效軍隊。

  〔話中之光〕()好戰份子,喜歡將建設性的工具,轉變成殺人的武器,也就是將利己益人的事,轉變成傷人害己的事。

         ()一般人總喜歡不自量力,以「勇士」(勇力原文是勇士)自居;凡是喜歡逞強的人,幾乎沒有好結局。

 

【珥三11「四圍的列國啊,你們要速速地來,一同聚集。耶和華啊,求你使你的大能者降臨。」

   〔呂振中譯〕四圍各方的列國阿,趕來救助,集合在一起吧!永恆主阿,叫你的勇士下來哦!

  〔原文字義〕四圍」四方,周圍;「列國」國家,人民;「速速地」伸出援手;幫助;「聚集」召集,集合;「大能者」強壯的,大能的;「降臨」下去,下降。

  〔文意註解〕四圍的列國啊,你們要速速地來,一同聚集」:這是神向一切以色列四周的國家挑戰,要他們快快的整軍前來參戰。

         「耶和華啊,求你使你的大能者降臨」:此處插入先知的禱告,求神差遣天使天軍來幫助以色列。

  〔話中之光〕()耶和華是我的亮光,是我的拯救,我還怕誰呢?耶和華是我性命的保障,我還懼誰呢(詩二十七1)

         ()耶和華使人得勝,不是用刀用槍,因為爭戰的勝敗全在乎耶和華。祂必將敵人交在我們手裡(參撒上十七47)

 

【珥三12「萬民都當興起,上到約沙法谷;因為我必坐在那裏,審判四圍的列國。」

   〔呂振中譯〕列國務要振奮激動上約沙法谷哦;因為我要在那裡坐堂審判四圍各方列國了。

  〔原文字義〕興起」醒起,奮起;「約沙法」耶和華已審判;「審判」判斷,治理;「四圍」四方,周圍;「列國」(原文與「萬民」同字)

  〔文意註解〕萬民都當興起,上到約沙法谷」:『約沙法谷』指神審判萬民的地方(2);全句意指讓列國的軍隊都到約沙法谷來接受神的審判。

         「因為我必坐在那裏,審判四圍的列國」:此處再一次證實本章2節的預告。

  〔話中之光〕()神雖然老早就透過先知預言將會在約沙法谷施行審判,但是屆時人們前仆後繼到約沙法谷去攻擊以色列人,表明他們若不是出於無知,就是不將神的話當作一回事。

         ()信徒若要預備自己迎見神(參摩四12),便須尊重神的話,並且熟讀神的話,將神的話付諸實行。

 

【珥三13「開鐮吧!因為莊稼熟了;踐踏吧!因為酒醡滿了。酒池盈溢;他們的罪惡甚大。」

   〔呂振中譯〕伸出鐮刀割哦!因為莊稼熟了。進去踐踏哦!因為酒醋滿了。酒池盈溢著呢;因為他們的敗壞很大呀。

  〔原文字義〕開」打發,送走;「鐮」鐮刀;「熟了」成熟;「踐踏」下來,下降;「滿了」充滿;「盈溢」豐足,滿溢;「罪惡」壞的,惡的;「甚大」許多,大量。

  〔文意註解〕開鐮吧!因為莊稼熟了」:『開鐮』指舞動鐮刀,『莊稼熟了』指耶和華審判的日子已經到了;全句意指神準備要對惡貫滿盈的萬民施行審判(參啟十四17~18)

         「踐踏吧!因為酒醡滿了」:意指神忿怒的酒醡已經收取足夠的罪人,可以開始踐踏了(參啟十四19)

         「酒池盈溢;他們的罪惡甚大」:形容列國大軍血流成河(參啟十四20),因為他們素來在神面前罪惡甚大。

  〔話中之光〕()開鐮」和「踐踏」說出神的審判和刑罰何等可怕,應當盡力避免,不要為自己積蓄神的忿怒,以免到時候必須面對神無憐憫的審判(參雅二13)

         ()「酒醡」乃是榨取葡萄的精華──罪人血肉橫飛,慘烈異常(參啟十九15)──可見罪人的生命本質是神所厭惡的,必須徹底清除。

 

【珥三14「許多許多的人在斷定谷,因為耶和華的日子臨近斷定谷。」

   〔呂振中譯〕喧天震地的陣陣群眾在判決谷裡;因為永恆主的日子臨近了判決谷了。

  〔原文字義〕許多許多」群眾,多數,喧嚷,響聲;「斷定」決定,判決;「臨近」接近的。

  〔文意註解〕許多許多的人在斷定谷」:『斷定谷』即約沙法谷,是神施行審判之處(2);全句形容在耶和華的日子受審的萬民人數多得不勝枚舉。

         「因為耶和華的日子臨近斷定谷」:意指上述9~13節所發生在斷定谷的事,乃因耶和華的日子來到了。

  〔話中之光〕()斷定谷就是哈米吉多頓大戰的地方(參啟十六16;十九19),神要在那裡清除列國的大軍。世人的斷定是人多勢強的取勝,但神的斷定是站在神這一邊的取勝。

         ()教會中不一定是多數人的斷定是對的,往往是為真理站住的少數人才是對的。人所行的,在自己眼中都看為正,惟有耶和華衡量人心(箴二十一2)

 

【珥三15「日月昏暗,星宿無光。」

   〔呂振中譯〕日月昏暗,星辰收回光輝。

  〔原文字義〕昏暗」哀痛,黑暗;「無」採收,除去;「光」光亮。

  〔文意註解〕日月昏暗,星宿無光」:形容情況的慘烈,在神施行審判的時候烏天暗地(參路二十三44~45)

  〔話中之光〕()「日月昏暗,星宿無光。」一面說出末日神審判時的情況慘烈,一面也象徵世人判斷事物憑藉天然的眼光,為自己帶來錯誤的抉擇。

         ()日、月、星辰,都是豫表基督。當末日基督一顯現,一切光體都要黯然失色了。

 

【珥三16「耶和華必從錫安吼叫,從耶路撒冷發聲,天地就震動。耶和華卻要作祂百姓的避難所,作以色列人的保障。」

   〔呂振中譯〕永恆主從錫安吼叫,從耶路撒冷發出聲音,天地就震動。但永恆主卻要做他人民的避難所,做以色列人的保障。

  〔原文字義〕錫安」乾枯之地;「震動」震動,搖動;「避難所」避難所,隱蔽處;「保障」安全之地,保護。

  〔文意註解〕耶和華必從錫安吼叫,從耶路撒冷發聲,天地就震動」:指神從祂的聖所發出忿怒的喊聲,以致天地震動(參啟十六17~18)

         「耶和華卻要作祂百姓的避難所,作以色列人的保障」:意指神的選民以色列人在外邦大軍的圍攻之下(9~11),神親自要解救他們,使他們得以安然。

  〔話中之光〕()神一發聲,天地就震動,表明那能被震動的,都要被挪去,叫那不能被震動的常存(參來十二27)。但感謝神,我們信徒所得的國,乃是不能被震動的(參來十二28),所以要永遠常存。

         ()信徒一生中,不知要多少次遭遇到患難和仇敵的攻擊,但神是我們的避難所和保障,所以我們雖在世上有苦難,但凡是躲在主裡面的就有平安(參約十六33)

 

【珥三17「你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且又住在錫安──我的聖山。那時,耶路撒冷必成為聖;外邦人不再從其中經過。」

   〔呂振中譯〕你們就知道我永恆主你們的上帝是住在錫安、我的聖山的。那時耶路撒冷必成為聖;外族人必不再從其中經過。

  〔原文字義〕知道」認識;「外邦人」疏離;「經過」穿越,通過。

  〔文意註解〕你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且又住在錫安──我的聖山」:意指蒙神保守的人們(16),在此九死一生的情況下,終於體認到耶和華是以色列人的神,居住在耶路撒冷,與他們同在。

         「那時,耶路撒冷必成為聖」:『那時』指在耶和華的日子(14)之後,耶路撒冷必分別為聖。

         「外邦人不再從其中經過」:『外邦人』指不信的世人,他們與聖城和聖殿無分無關。

  〔話中之光〕()錫安山和耶路撒冷城一面預表神所在的天堂(參來十二22),一面也預表神與人同在的教會。所以當我們還活在這地上,還沒面臨神審判台之前,最善之策乃是活在教會中,過教會生活,與眾聖徒一同享受神同在的供應和保守。

         ()神自己就是聖(聖父、聖子、聖靈),凡屬神的也是聖(聖殿、聖經、聖徒),不但耶路撒冷必成為「聖城新耶路撒冷」(參啟二十一2),連一切器皿也都必「歸耶和華為聖」(參亞十四20~21)

 

【珥三18「到那日,大山要滴甜酒;小山要流奶子;猶大溪河都有水流。必有泉源從耶和華的殿中流出來,滋潤什亭谷。」

   〔呂振中譯〕當那日、大山必滴下甜酒,小山必流著奶子,猶大毗河都必有水流著;必有泉源從永恆主殿中流出,澆灌什亭溪谷。

  〔原文字義〕滴」滴下,滲出;「小山」山丘;「流」來,行走;「奶子」牛奶;「溪河」河道;「滋潤」灌溉,澆水;「什亭」洋槐。

  〔文意註解〕到那日,大山要滴甜酒」:『那日』指在耶和華審判萬民之後,帶進彌賽亞國度之時;『大山』也能種植葡萄,到處豐收,釀成大量甜酒,以致酒香遍野。

         「小山要流奶子」:在彌賽亞國度裡,迦南美地的『小山』,草場茂盛,牛羊健壯,大量產奶。

         猶大溪河都有水流」:意指雨量充沛,猶大山地的溪河,水流不停。

         「必有泉源從耶和華的殿中流出來,滋潤什亭谷」:意指從聖殿的門檻下有水流出(參結四十七1),流經西羅亞水道,流入汲淪谷,使從前乾涸的山谷變成百物繁生(參結四十七1~12)

  〔話中之光〕()非常稀奇,神在末日的祝福,竟然跟「吃喝」有關係,甚至神在永世裡的祝福還是跟「吃喝」有關係(參啟二十二1~2),可見今天吃喝對信徒相當重要,特別是屬靈的吃喝享受。

         ()在自然界中,「水」是一切生物生命的源頭,有了水的滋潤,就百物繁衍不息;沒有了水,生物都會枯乾而死,可見水的重要性。

 

【珥三19「埃及必然荒涼,以東變為悽涼的曠野,都因向猶大人所行的強暴,又因在本地流無辜人的血。」

   〔呂振中譯〕埃及必然荒涼,以東必變為毗涼曠野,都因他們向猶大人所行的強暴,因為他們在本地流無辜人的血。

  〔原文字義〕荒涼」荒廢;「以東」紅;「悽涼」(原文與「荒涼」同字);「強暴」殘酷,不公義;「無辜」乾淨的,無辜的。

  〔文意註解〕埃及必然荒涼,以東變為悽涼的曠野」:『埃及和以東』是以色列人的世仇,代表一切與神選民為敵的萬民,他們要受到神的懲治。

         「都因向猶大人所行的強暴」:在歷史上,埃及和以東都曾向猶大人行過強暴(參王上十四25~26;王下二十三29;俄11~14)

         「又因在本地流無辜人的血」:『本地』可指猶大地,也可指在埃及和以東本國境內;無辜人可指猶太人,也可指新約的信徒。

  〔話中之光〕()神非常看重我們如何對待神的子民(參太二十五33~46),所以我們應當小心謹慎,不要隨便得罪或絆倒神的兒女(參太十八5~10)

         ()我們今天待人如何,表面看似小事,但到神審判的日子,卻要從神受到很嚴重的報應。

 

【珥三20「但猶大必存到永遠;耶路撒冷必存到萬代。」

   〔呂振中譯〕但猶大必存到永遠,耶路撒冷必存到代代。

  〔原文字義〕存」居住,留下;「永遠」無限的未來;「萬代」年代,時代。

  〔文意註解〕但猶大必存到永遠」:由於先前的天地將會過去(參啟二十一1),故本句的猶大應當是指彌賽亞國;當世界末日,世上的國,成了我主和主基督的國,祂要作王,直到永永遠遠(啟十一15)

         「耶路撒冷必存到萬代」:本句的耶路撒冷也應當指聖城新耶路撒冷(參啟二十一2),她將永遠長存(參啟二十二5)

  〔話中之光〕()亞伯拉罕肉身的子孫,將來要進入彌賽亞國享受屬地的福氣,直到永永遠遠;亞伯拉罕信心的子孫,將來會進入聖城新耶路撒冷享受屬天的福氣,直到永永遠遠(參啟二十一至二十二章)

         ()猶太人從前受盡外邦人的欺壓與殺害(19),但將來要蒙神申冤並祝福;先苦後甘,或者說苦盡甘來。不信主的外邦人則相反,生前享福,但死後卻必受苦。兩相比較,寧可先苦後甘,因為程度和時間,相差太遠了(參林後四17~18)

 

【珥三21「我未曾報復〔或譯:洗除;下同〕流血的罪,現在我要報復,因為耶和華住在錫安。」

   〔呂振中譯〕我必報復他們流人血的罪(傳統:我必以他們流人血的罪為無罪);我必不讓它免受處罰(傳統:我未曾以它為無罪);因為永恆主永居於錫安。

  〔原文字義〕報復」傾空,清除,洗除;「住在」定居,居留。

  〔文意註解〕我未曾報復流血的罪,現在我要報復」:本句有兩個意思:(1)伸冤在神(參申三十二35;詩九十四1;一百三十五14;來十30),神雖未曾在末日到來之前替屬祂的人報應,但現在正是報應的時候;(2)『報復』的原文字義『清除或洗除』,意指赦免,神從前未曾赦免猶太人流主耶穌之血的罪(參太二十七25),但現在正是赦免的時候,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參羅十一26)

         「因為耶和華住在錫安」:本句也有二意:(1)本句連在20節的後面,解釋猶大和耶路撒冷之所以會永遠長存,乃因有神住在那裡;(2)本句解釋上一句的第二意,使徒保羅在《羅馬書》對此作了很清楚的說明(參羅十一26~27)

  〔話中之光〕()俗話說:不是不報,乃是時間未到。所以不要任著你剛硬不悔改的心,為自己積蓄忿怒,以致神震怒,顯祂公義審判的日子來到。祂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參羅二5~6)

         ()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因為經上記著: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羅十二19)

 

叁、靈訓要義

 

【約沙法谷斷定禍福】

   一、神將在約沙法谷施行審判(1~8)

         1.審判的日子:神使被擄的猶太人歸回的時候(1)

         2.審判的對象與地點:列國萬民,在約沙法谷(2節上)

         3.審判定罪的原因:

               (1)擄掠猶太人並將他們分散在列國中(2節下)

               (2)分取神的地土,並奪取神的金銀、寶物(25)

               (3)以猶太童男女換酒喝,又將猶太人賣給希臘人(36)

         4.審判後應得的報應:

               (1)神必使報應速速歸到他們的頭上(47)

               (2)他們自己的兒女也要被賣到遠方(8)

   二、神將在約沙法谷(斷定谷)殲滅列國大軍(9~16節中)

         1.殲滅的對象:列國萬民中的勇士(9~10節,14節上)

         2.殲滅的地點:萬民興起,上到約沙法谷(11節上,12節上)

         3.殲滅任務的執行:

               (1)耶和華的大能者(11節下)

               (2)耶和華必坐在約沙法谷號令(12節下,16節上)

               (3)開鐮收割莊稼,踐踏酒醡(13)

         4.殲滅的日子:耶和華的日子(14節下)

         5.殲滅時的情形:日月星無光,天地震動(15節,16節中)

   三、神將在約沙法谷賜幅降禍(16節下~21)

         1.賜福給神子民:

               (1)神要作祂子民的避難所和保障(16節下)

               (2)神要親自住在錫安聖山,外邦人不得經過(17節,21節下)

               (3)大山要滴甜酒,小山要流奶子(18節上)

               (4)猶大溪河都有水流(18節中)

               (5)有泉源從聖殿中流出來,滋潤什亭谷(18節下)

               (6)神子民和耶路撒冷必存到永遠(20)

         2.降禍給列國萬民:

               (1)埃及必然荒涼,以東變為淒涼的曠野(19)

               (2)神要報復流神子民之血的罪(21節上)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約珥書註解》

 

參考書目:請參閱「約珥書提要」末尾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