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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珥書第三章拾穗

 

【珥三1「“到那日,我使猶大和耶路撒冷被擄之人歸回的時候,

         當基督第二次降臨的時候,以色列要再次聚集在巴勒斯坦(太二四31)。──《雷氏研讀本》

         「那日」:即耶和華的日子。

          「猶大和 ...... 歸回的時候」:可能指日後猶太人從巴比倫回歸本土一事。──《串珠聖經註釋》

         本章描寫的應是以色列最後得救贖的日子,也就是神施行審判和報應的日子。

    本節“被擄之人歸回的時候”指的不會是以色列人從巴比倫被擄歸回,因原文亦作“從苦境轉回”(參伯四十二10)。而下文接上講聚集萬民施行審判。所以應該是《馬太福音》二十五章所預告的審判列國以民得贖的事。──《啟導本註釋》

         這裡繼續以上(二章)的論述,「到那日」就是「到那時候」(二32)。「被擄的人歸回」,也可譯為「從苦境轉回」(參閱伯四十二10用詞相同),在西番雅書第三章二十節及以西結書第三十九章二十五節有同樣的用語。── 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約珥書》

         3:1 一開始有「看阿」一詞,中文聖經省略沒有翻譯。

         「到那日」:應該指末日審判的時候。

         「被擄之人歸回」:有可能指「由苦境中轉回」(參考 42:10 ),或者是指「被列國賣出的以色列人歸回」。── 蔡哲民《約珥書查經資料》

 

【珥三1~12審判之谷】約沙法的意思是『耶和華的審判』,『谷』則是一個上帝施行審判的地方。

         一、先知宣佈,各國人民將被帶到這個谷中受審判,根據他們對待上帝的選民和他們的土地的行為審判(1-3節)。

         二、然後,先知接特別對推羅和西頓,以及非利士宣講將來的信息,指出將要臨到他們之審判的性質(4-8節)。這裡所論述的重點是比較偏窄的,可能這幾節經文原來是分開來的信息之一部分,用於說明第三節提到『童子』和『童女』那個題目。

         三、最後先知又回到原來的主題,描述各國被召喚到審判谷的樣式。他們要被召喚好像去參加戰鬥一樣。但是他們在谷中將要發現,隨發生的戰鬥是最後的戰爭,在那裡他們將面對上帝的判決(9-12節)。——《每日研讀叢書》

 

【珥三1~21最後的復興與審判:在「耶和華的日子」(2:28-32)裡,神要懲罰曾壓逼以色列的列國,為 的百姓雪恥。──《串珠聖經註釋》

 

【珥三2我要聚集萬民,帶他們下到約沙法谷,在那裡施行審判;因為他們將我的百姓,就是我的產業以色列,分散在列國中,又分取我的地土,

         「約沙法谷」:猶大沒有一個山谷能容納萬民,而「約沙法」意即「耶和華施行審判」(此谷又名斷定谷,見14),因此,「約沙法谷」大概只是象徵萬民聚集受神審判的地方而已。──《串珠聖經註釋》

         “約沙法谷”有“耶和華審判”的意思,是神最後審判攻擊耶路撒冷列邦的地方。猶大王約沙法曾目擊耶和華如何戰勝列國(代下二十130),故以約沙法谷來象徵萬民受審。──《啟導本註釋》

         「聚集」以著重語氣的結構(文法名稱為Pi`elIntensive stem),指審判(參閱番三8;結廿二1920;何八10,九6)。

         約沙法谷在舊約其它經文從未提及,在新約時代,只提汲倫谷,這山谷當然不是平地,而是類似河道的低窪地。約沙法原意為耶和華審判之作為,所以用這名稱為象徵。

         神的百姓這裡必指南方猶大與耶路撒冷,也用以色列的名字(二27及三16)。列邦首先加害於以色列人的,是將他們分散在各處。這裡的分散,是「驅散」的意思,先被亞述的王將北方的以色列人驅至列邦。以後又有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擄至異地。前者發生在主前733年及721年。後者的事是在597年及586年,是將南方的人們驅散。── 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約珥書》

         聚集(希伯來文 qbs] 是強調詞幹)常用於屬天審判的經文脈絡(例賽六十六18;何八10,九6;彌四12);帶……下(希伯來文 yrd 是使役詞幹),有「叩拜」、「翻倒」、「羞辱」之意(例:詩五十六7;賽十13;摩三11)。耶和華要親自以起訴者的身分控告,並以法官的身分作裁決。——《丁道爾聖經注釋》

         約沙法谷約沙法是個人的名字,他是一位希伯來的王,但在這裡以一個地名出現。然而在地圖上並沒有這個地方(習慣上把它和耶路撒冷東邊的汲淪等同起來),因此,這個名字的意思只是指明這個地方的意義。約沙法的意思是耶和華的審判則是一個上帝施行審判的地方,上帝在那裡對世界上邪惡的國家施行審判,這是與耶和華的日子有關上帝行動的一部分。——《每日研讀叢書》

         施行審判。希伯來語是shaphat ,意為“開始合法的辯論”。shaphat 是約沙法的名字的後半部份。

         屬靈上復興的以色列人,配合神的計畫,將會得到天國的眷愛和保護。出埃及時所應許的福氣(申28:1-14),要得到應驗。猶太民族將要成為繁榮的奇跡,引眾多的人歸向真神。隨著人口的增加,以色列要擴張它的疆域,直到全世界。這樣的計畫自然會引起外邦國家的忿怒。在撒但的操縱之下,這些國家聯合起來壓制繁榮的局面,於是神出面干涉。

         由於猶太人失敗了,這些預言在原則上要實現在基督教會之中(見結38:1注釋)。在這裡所描述的衝突中,撒但將會作垂死的掙扎,在地球的最後時刻,消滅神的真教會。“撒但過去怎樣影響外邦國家要消滅以色列人,在不久的將來,他也必煽動地上的邪惡勢力,要消滅神的子民。”神將會再次為了祂的子民出面干涉,在基督複臨時消滅惡人(啟19:19-21),並在一千年後根除他們(啟20:9-15)。──《SDA聖經注釋》

         「萬民」:可能指著「推羅、西頓、非利士」 3:4 與「埃及、以東」 3:19 人。

         「約沙法谷」:「約沙法」字義是「耶和華已審判」,這個谷地點不詳,也很可能只是用其字義來表達而非指一個實際的地點。

         「谷」:在猶大多山的地形中,谷地適合軍事行動,也因此適合耶和華審判列國的軍隊。── 蔡哲民《約珥書查經資料》

 

【珥三2 約沙法谷】聖經和其他資料來源,甚至傳統中,以色列並沒有一個稱為此名的谷地。可能的說法是(1)這是指某個谷地,跟第九世紀名為約沙法的猶大王有所關聯(惟一一次提到他的谷地是在列王紀下第三章)或(2)谷地的名字是按著在該地發生的事(約沙法這個名字的意思是「雅巍審判」)。如果後者為真,如同許多解經家的結論,那地點就可能是在耶路撒冷周圍的谷地之一。──《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珥三2~3基督再來的時候,外邦人也要在“約沙法谷”(意思是“耶和華審判”,可能指耶路撒冷以東的汲淪谷)為他們給以色列的待遇而受審判(太二五40,45)。──《雷氏研讀本》

 

【珥三21418約沙法谷、斷定谷、什亭谷是何地方?】答:1.約沙法谷--約沙法意思是神的審判官,乃猶大王亞撒之子的名字(王上廿二41)。約沙法谷,這不過是指該名詞象徵的意義。神說:「我要緊集萬民,帶他們下列約沙法谷,在那裡施行審判。」(2)由此可知乃指審判之地。有人以為此谷就是汲淪谷,汲淪溪的源頭,在耶路撒冷城外西北五裡,水流環繞北方,經過聖城之外和橄欖山中間,流到一個深谷裡(事變--參撒下十五23,王下廿三4612,代下廿九16,卅14,耶卅一3840)。至於這約沙法谷地點究竟在何處,我們不能確定,但並非重要的事。

         2.斷定谷--就是指前面所說約沙法谷同一的地方,意思是神要斷定他們的審判,因為耶和華的日子臨近斷定谷了(1214)。

    3.什亨谷--什亭意思是皂英樹。什亭谷是從耶路撒冷到死海的一谷,為荒漠不毛的山谷,獨產皂英樹,因此其名含此意。什亭亦稱亞伯什亭,為摩押平原離約但河東二十多裡之地,面對耶利哥。以色列人出埃及,尚未進迦南的時候,末次安營就是在這裡(民廿五1,卅三49,彌六5,書二1,三1)。約書亞將軍曾於此處打發偵探二人,去耶利哥窺探防務(書二124)。先知約珥在此說到「猶大溪河,都有水流,必有泉源從耶和華的殿中流出來,滋潤什亭谷。」(18)其意思乃指以色列必得福氣和復興。―― 李道生《舊約聖經問題總解》

 

【珥三3且為我的百姓拈鬮,將童子換妓女,賣童女買酒喝。

         「拈鬮」:即以抽籤方式確定神的旨意及解決人的爭論,例見利16:8; 7:14; 18:11; 代上24:5; 3:7; 1:7等。這裡的「拈鬮」是要分配擄掠得來的猶太人。

          「將童子換妓女」:意即將擄掠來的猶太少男賣作奴隸,換錢找妓女作樂。──《串珠聖經註釋》

         以色列人的仇敵不把他們當作人,用來換取低下的享樂。──《啟導本註釋》

         拈鬮的事是指責列邦的罪。這裡侵略者以拈鬮來分戰俘。他們將童子賣為奴僕,換取的錢用來嫖妓。將少女賣掉,為飲酒狂歡。對這些無助的人們當作商品一般沽賣,對以色列人來說,是無可想像的。── 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約珥書》

         「為我的百姓拈鬮」:這事發生在西元前五八六年猶大被擄之時,( 1:11 )。以色列人被敵人當作奴隸,任意出售。

         「童子換妓女」:因妓女賣孩童,「童子」為陽性單數,正好與3:7 提到的審判:兒子女兒被賣回猶太人手中對照。

         ◎人被當成物品,用拈鬮的方式對待,是非常不人道的。而且與妓女過一夜或是換一袋酒,只是為了片時之樂,便把童子童女賣了,更是沒有人性。── 蔡哲民《約珥書查經資料》

 

【珥三3 奴隸交易】戰爭和襲擊邊境最有利可圖的就是奴隸買賣。俘擄賣給奴隸販子,被運到遠離家鄉的地方。這些人的實際數量遠不及希臘羅馬城市裡的大量奴隸。奴隸買賣從古代近東最早期就存在。奴隸通常是戰俘或是擄掠來的。販子不時收到奴隸,接著把他們運到他地賣掉。這些人鮮少能獲得自由,淪為奴隸的人絕大部分是被自己親人賣給人口販子,或是戰俘。──《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珥三4「“推羅、西頓,和非利士四境的人哪!你們與我何干?你們要報復我麼?若報復我,我必使報應速速歸到你們的頭上。

         幾個簡短的問號,可說是法律程式中辯論的方式。「你們與我何干?」他們是否注意耶和華的作為,不會使神不取行動的。「你們要報復我麼?」第二個問話原意為「你們向我作了甚麼?」(參閱士八1;耶二529;彌六3)。這雙重的問話,必使外邦受了震驚,因為耶和華要有行動了。神報應的行動會儘快地實現出來(參閱俄15下;詩七16,九1516)。── 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約珥書》

         你們與我何干?直譯為“你們和我有什麼關係?”神把自己與祂子民等同起來(見太10:4025:40,45)。

         推羅。推羅和西頓是兩座重要的腓尼基城市(見結26:228:21注釋)。

         非利士。即巴勒斯坦。──《SDA聖經注釋》

         「推羅」:是腓尼基的主要都市,位於靠近以色列北端的地中海岸,是希蘭王於西元前第十世紀所建。

         「西頓」:是腓尼基的古城,位於推羅以北40公里。

         「非利士」:是巴勒斯坦西南部沿海的居民,他們來自加斐託,於西元前十二世紀進入巴勒斯坦。有迦薩、亞實突、亞實基倫、以革倫、迦特五大主要都市。

         「推羅....非利士」:這些地中海沿岸的港口是當時販奴的中心。

         「推羅、西頓和非利士」:推羅曾經把以色列人賣作奴( 1:9 ),非利士曾掠奪以色列的財物( 13:1 代下 21:16-17  25:15-17 )。神刑罰他們,讓西頓於西元前三四五年成為安提阿古三世的奴隸,又讓推羅在西元前五八六年被巴比倫人圍攻,在西元前三三二年被希臘人(由亞歷山大大帝率領)擄去,就將其中的人民賣給示巴人為奴。

         「你們與我何干」:意思是「我做了什麼事情,你要這樣待我」?── 蔡哲民《約珥書查經資料》

 

【珥三4~8這裏宣告腓尼基人和非利士人——著名的奴隸商人——會得到更快的審判。第8節在主前345年——亞達薛西三世把西頓人賣作奴隸和主前332年——亞歷山大大帝也把推羅和迦薩人賣作奴隸——應驗了。“示巴國的人”。住在亞拉伯的商人。──《雷氏研讀本》

         「推羅」、「西頓」:腓尼基境內著名的城市和海港。

          「非利士四境」:包括迦薩、亞實突、亞實基倫,迦特和以倫革五個主要城市(書13:3)。

          「你們與我何干」:原文或作「有什麽原因使你們反對我?」

         「你們要報復我嗎」:這些人屢次壓逼神的子民,等於針對神。──《串珠聖經註釋》

         神向壓迫過以色列的各國直接宣佈祂要施行的刑罰。推羅、西頓在北邊腓尼基境,非利士在西南地中海畔,都是販賣過或擄掠以民的民族(看結二十五1517;摩一9)。主前345年西頓人成為波斯王亞達薛西三世的奴隸;推羅城在主前586年為巴比倫人圍困,後為希臘攻克,與非利士人同作亞歷山大大帝的奴隸(主前332年),應是這裡所說預言的應驗)。──《啟導本註釋》

         4~8這一段的核心思想就是神的報復」或「神的報應」。讓犯罪的列國得到應得的懲罰。

         ◎先知首先宣佈各國人民因其罪行而將被帶到約沙法谷受審( 3:1-3),並指出將要臨到他們的審判( 3:4-8 :賣人的將要被賣。可見神的報復是多麼的精確。── 蔡哲民《約珥書查經資料》

 

【珥三4 推羅、西頓、非利士人的迫害】這些地中海東部沿岸地區提供海上貿易用的港口。從接下來的幾節裡,我們可推論這些城市是轉運將要被賣作奴隸的俘虜(此處來自猶大)之地。戰爭中捉拿的人有一些並不值得運走。最快的解決方法就是把他們賣給奴隸販子,讓他們去處理細節。──《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珥三5你們既然奪取我的金銀,又將我可愛的寶物帶入你們宮殿,

         「宮殿」:原文可作「廟」。將掠物存放廟裡的風俗,見撒上5:2; 31:10──《串珠聖經註釋》

         這是侵略者掠取金器銀器,是從聖殿中奪得的,是耶和華的聖物(參閱該二8),正如歷史的記載所述的(撒上五12;王下廿四13)。這裡的金銀也可能指猶大耶路撒冷個人的財物,也應該算是耶和華的。他們掠奪了之後,就放在他們的宮殿或聖殿內。── 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約珥書》

         「宮殿」:也可以翻譯為「廟宇」。── 蔡哲民《約珥書查經資料》

 

【珥三5~6推羅等人所犯的罪包括:

 1 奪耶以色列人的金銀寶物(「我的」,即神的);

 2 販賣神的百姓。──《串珠聖經註釋》

 

【珥三6並將猶大人和耶路撒冷人,賣給希臘人,使他們遠離自己的境界。

         「希臘人」:當時還未建立帝國,但在貿易上已很活躍。──《串珠聖經註釋》

         希臘人早在主前800年已和腓尼基人通商。──《啟導本註釋》

         販賣人口是極羞辱的行為,將人當作商品,尤其可恥。他們將猶大人帶走,遠離他們的住處,無法歸回,實在是極惡毒卑鄙的行為。希臘人在中譯詞有小注:「原文作雅完人」(Javan),是希臘語的地區,舊約中屢經提及(創十24;代上一57;賽六十六19;亞九13;但八21,十20,十一2等)。── 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約珥書》

         賣給。腓尼基人和非利士人是出名的奴隸販子(見結27:13)。

         使他們遠離自己的境界。由於腓尼基人和非利士人為牟利販賣奴隸的結果,猶太人散佈到世界各地。──《SDA聖經注釋》

         「希利尼人」:原文是「雅完人」,愛琴海兩岸的居民。── 蔡哲民《約珥書查經資料》

 

【珥三6 希臘】這裡所用的希伯來字 Javan 可能是希臘名字「愛奧尼亞」(Ionia),指土耳其西海岸和愛琴群島等希臘領土。愛奧尼亞希臘人最先在主前一千年前左右定居於此。有證據顯示他們於主前八世紀和亞述人有所來往。──《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珥三6提及「希臘」,這名詞能否證明,約珥書的寫成時期最早也要到主前四世紀末葉?】

       約珥書三6有如下記載:「你們(參第4節,指腓尼基及非利士人)……將猶太人和耶路撒冷人,賣給希臘人,使他們遠離自己的境界。」從上述經文所用的字眼看來,約珥書的寫成時期,無可能遲於亞歷山大大帝攻克亞洲西部。約珥所提及的希臘人,其居處遠離猶大的境界,可能亦與腓尼基及非利士人相距極遠。這些腓尼基及非利士人攫奪毫無招架的猶大城邑,將猶太人帶至遠離迦南地的奴隸市場,販賣他們作奴隸。然而,亞歷山大大帝攻克西亞之後,希臘人與猶大等民族近在咫尺。事實上,希臘人緊緊控制著猶大。腓尼基及非利士等民族,掌握政權,行政上亦運用希臘語。因此,當約珥寫成此書卷的時候,希臘人尚離近東地區極遙遠。

         希臘人為眾人所注意,當然是在薛西進攻希臘而失敗之後,那時已是主前四八0至四七九年。但從近世的發掘資料得知,主前六世紀埋藏的寶藏,已有希臘銀幣。根據勒斯坡爾(Lesbos)詩人阿加奴(Alcaeus)的記述可知,巴比倫宮廷中有希臘官員,軍隊內也有希臘雇庸兵。阿加奴指出,他的兄弟安提曼尼第(Antimenidas)亦在巴比倫軍隊中任職,阿加奴正是主前七世紀的人。由FFWeidner出版的新巴比倫王朝有關配給糧餉的記錄,提及伊奧尼亞匠人及做船工都獲發糧餉。(Edwin Yamauchi所著的Greece and BabylonGrand RapidsBaker1967],p33,曾討論主前一五OO年的Cretan Linear B泥版,詳細地轉載泥版上的資料。這泥版上的記載,曾提及貝魯特、埃及、推羅及腓尼基。)由上述資料看來,我們可以假設在主前九世紀時,約珥已經知道有希臘人。與此同時,我們亦能想像,在主前九世紀,希臘一帶充斥著奴隸販子,他們從近東擄人到希臘當奴隸。── 艾基斯《舊約聖經難題彙編》

 

【珥三7我必激動他們離開你們所賣到之地,又必使報應歸到你們的頭上。

         「激動」是神的行動,原意可譯為「驅使」或「催迫」,所以那些人離開是不得已的。以前他們怎樣將猶太人賣到遠方,現在是他們賣給遠方示巴的人。猶大被賣的人自身當然無法報復,他們無力作這事,也不可這樣作惡。但是神報應的公義必然臨到這些惡者,他們無法逃脫。── 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約珥書》

       激動。即“喚起”。──《SDA聖經注釋》

         「激動」:「驅使」、「激發」的意思。── 蔡哲民《約珥書查經資料》

 

【珥三7~8這些預言在日後一一應驗了 ── 主前345年波斯王亞達薛西第三將西頓人賣作奴隸;主前三三二年希臘王亞歷山大將推羅人及迦薩人(非利士人)販作奴隸。猶太人當時大概也參與這些販賣活動。──《串珠聖經註釋》

 

【珥三8我必將你們的兒女賣在猶大人的手中,他們必賣給遠方示巴國的人。這是耶和華說的。”

         「示巴國」:位於阿拉伯的西南部,即今日的葉門。示巴人多為商人(參賽60:6; 27:22),也經營奴隸的買賣。──《串珠聖經註釋》

         示巴在亞拉伯半島之南,即今天的葉門;其女王曾往訪所羅門(王上十113)。示巴務商,包括奴隸的販賣。──《啟導本註釋》

         「賣在猶大人手中」是七十士希臘文譯詞,原意是「藉著猶大人的手賣給……」。那不是說猶大人是經手販賣人口的,而是因猶大人受屈的緣故,他們就要受應得的報應。猶大人在困苦中求告耶和華,神為他們申冤。他們的禱告好似詩篇第一百三十七篇七至九節:求神紀念這仇,施行報復(參考俄18;詩一四九6-9;彌四13;亞十3-5,十二5-9)。

         示巴人是在遠方(耶六20),大多是經商的人,來自阿拉伯南部,在舊約中屢經提說(王上十1-13;結卅八13;賽四十三3,六十6及伯一15)。他們受了希臘人的罪惡的影響,也販賣起人口來,而他們的目標是那些濱海地帶的腓尼基人與非利士人。── 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約珥書》

         示巴國的人。住在阿拉伯半島西南部,以經商著稱。──《SDA聖經注釋》

         「示巴」:阿拉伯半島南方的一個國家(今葉門)。這些濱海國家的人民要被賣給沙漠地區的國家,以報應不熟悉航海的以色列人被賣給慣於航海的國家。「示巴」字義是「酒醉者」。因此,先知指出當初賣童女買酒的人反而被賣給酒醉者。可能恰好是三4 所說的報復。── 蔡哲民《約珥書查經資料》

 

【珥三8 示巴人】聖經中總共有三群示巴人,第一種是從示巴(Sheba,即今日葉門)來的,那是個高度都市化,在此時期文明發達的地方(王上第十章)。此區已經有許多示巴人碑文出土。還有一群示巴人在衣索比亞(賽四十三3)。約伯記六19將示巴人等同於阿拉伯北部的提瑪,可能是第八世紀晚期,提革拉毘列色三世和撒珥根二世的亞述碑文中的撒巴人。此處所指為何者,實難判定。大多數的解經家傾向第一種。──《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珥三9當在萬民中宣告說:要豫備打仗;激動勇士,使一切戰士上前來。

         「預備打仗」:指打仗前舉行獻祭及其他的宗教儀式。(參撒上7:8-9──《串珠聖經註釋》

         這是先知的呼聲,呼籲人們承擔先知的工作,在萬民中宣告。神的百姓要成為戰士,在列國面前執行審判。「一切戰士都進前來,上前來。」這是原文所述的。進前來是為出戰。上前來,是上耶路撒冷的聖山(結卅八9111618,卅九2)。── 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約珥書》

         萬民。希伯來語是goyim(列國)。第9-17節回到第2節的主題。對它進行擴展和生動的描述。如同對於第2節的注釋一樣,描述屬世的衝突是根據如果以色列國完成了神所給予的使命,歷史事件就本應如何進展。一旦牽涉到應用於末日,就必須根據後來得到聖靈感動的作家們所提供的信息,乃是揭示了,本應在屬世的以色列得到實現的歷史事件,如何將會被實現在牽涉到靈性上的以色列(見第2節的注釋)。

         要預備。希伯來語是qadash ,意為“使神聖”。參珥1:14注釋。

         激動。希伯來語是`ur(喚起,攪動)。一般指鼓動地上的邪惡勢力,要消滅神的子民。見本章第2節注釋。在一千年結束的時候,惡人將再次被喚醒。那時撒但“使軟弱變為剛強,並把自己的精神和能力灌輸給眾人”(見賽24:22注釋)。

         複臨派解經家一般認為,這個預言不僅指與耶和華的大日有關的自然界徵兆,也是指世界歷史的最後日子中國際的軍事活動。在末日,神的聖靈逐漸撤回,給撒但留下了更大的活動空間,讓人彼此殘殺。這種情況,要在人子駕天雲降臨之前,達到登峰造極的地步。──《SDA聖經注釋》

         「預備」:原文是「分別為聖」、「奉獻」的意思。── 蔡哲民《約珥書查經資料》

 

【珥三9~11宣召萬民上神審判之地(約沙法谷)打仗,迎戰的是神的天軍(「你的大能者降臨」,11下)。──《串珠聖經註釋》

 

【珥三9~17這裏描述哈米吉多頓的戰役(啟一六14)。彌迦書四章3節——跟第10節所說的相反——要在哈米吉多頓之戰後才能應驗。“大能者”(11節)。耶和華的軍隊(啟一九14)。惡人是“熟了”而該受審判的“莊稼”(13節;比較啟一四18,19)。──《雷氏研讀本》

 

【珥三9~21本節至11節,為神藉先知說話,召萬民上約沙法谷與仇敵作戰。1213節為神自己說話,宣佈祂要在那裡審判列國。1416節又是先知說話,描寫耶和華日子臨近見到的現象。1721節是神說話,祝福祂的子民。──《啟導本註釋》

 

【珥三10要將犁頭打成刀劍,將鐮刀打成戈矛。弱的要說,我有勇力。

         「要將犁頭 ...... 戈矛」:形容戰事激烈,連耕具也要打成兵器,農夫也要上陣。

          「軟弱的 ...... 勇力」:連弱者也須上陣。──《串珠聖經註釋》

         描寫戰事的激烈。這是最後的戰爭,連農具也要用為戰爭的武器,體弱的也須上陣。──《啟導本註釋》

         這是諷刺的話,正與彌賽亞豫言相違(賽二4;彌四3)。當農具成為武器,生產的工具成為殺人的利器,殺戮必然發生。

         弱的要說,我有勇力。表明他沒有懼怕膽怯,其實他才是真正的懦夫。倚靠神的人不同,「弱的必如大衛」(亞十二8)。── 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約珥書》

         犁頭。國家的經濟和工業的力量要轉向戰爭。

         勇力。希伯來語是gibbor(“勇士”或“戰士”之意)。

         「犁頭打成...戈矛」:與 2:4  4:3 恰恰相反。那兩節經文描述神的治理帶來平安, 3:10 則是說神要聚集以色列的敵人,審判他們。── 蔡哲民《約珥書查經資料》

 

【珥三10 金屬重鑄】這裡可能是指犁的金屬尖端部分,用來劃破地表,犁出一條溝來,而非將土翻過的「犁頭」。這尖頭約七吋長。不過,同樣這個希伯來字也用在列王紀下六5,顯然用來指某種斧類。

  鐮刀是用來割下樹葉與葡萄藤上小芽的小刀。考古學所發現的樣本是簡單的薄短金屬片,末端內側有著磨利的弧形勾,如同鐮刀一樣,形狀有點像銅器時代常見的尖矛頭。這些農業用具在戰時可以熔掉重鑄成武器。──《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珥三11四圍的列國啊!你們要速速地來,一同聚集。耶和華啊!求你使你的大能者降臨。

         列國受催促,急速地從各處雲集一處,集中在戰場,那戰場在那裡呢?在下一節宣告。七十士譯本將這些用詞作為命令:趕緊……前來……聚集,看來十分有力。在拉丁文譯詞,將「趕緊」譯為「沖出」,似乎更加緊張。亞蘭文譯詞全都是勉詞,好似中譯詞的語氣。── 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約珥書》

       大能者。希伯來語是gibborim ,可譯為“戰士”(見第10節注釋)。

         一同聚集。關於屬靈以色列人實現的條件,見第2節注釋。──《SDA聖經注釋》

 

【珥三12萬民都當興起,上到約沙法谷;因為我必坐在那裡,審判四圍的列國。

         戰爭是神審判的媒介。──《串珠聖經註釋》

         這裡耶和華不是戰士,而是審判官,宣佈罪狀(三2)。神在約沙法谷登上寶座,向列國宣判,好似撒母耳記上第三章十三節所用的字「降罰」。神以全地的王的身分,降罰給萬民(亞十四9)。祂坐著為王,來審判世界(詩九78,一二二5;耶廿六10下)。── 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約珥書》

         萬民都當興起。見第9節注釋。

         約沙法谷。見第2節注釋。

         審判。見第2節注釋。──《SDA聖經注釋》

 

【珥三13開鐮吧!因為莊稼熟了;踐踏吧!因為酒醡滿了,酒池盈溢;他們的罪惡甚大。

         「踐踏 ...... 盈溢」:熟葡萄給放在酒 裡,由踹葡萄的工人(摩9:13)踐踏,榨出的葡萄汁待發後便成甜酒。

          此外的「滿」、「盈溢」表示列國罪惡貫盈,「莊稼熟了」比喻審判的時候已到,「開鐮」、「踐踏」則指施行審判。──《串珠聖經註釋》

         “莊稼熟了”指神審判的時候已到(看啟十四1420)。──《啟導本註釋》

         鎌刀是割葡萄的,葡萄已經熟透了(同一個字在創四十10;結廿四5「開滾」的鍋,也是同樣的動詞)。割下葡萄來踐踏,也指著刑罰。踹酒醡,使酒湧流(二24;箴三10)。盈溢的酒表徵列國惡貫滿盈。耶和華是踹葡萄酒的,祂的衣服也必沾滿紅色的葡萄汁,好似鮮血一樣,如在戰場一般(賽六十三1-6)。這節正如上面一樣,沒有指定向誰說話,但這是耶和華的宣告(212下,17節)。── 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約珥書》

         莊稼熟了。這裡顯然用了兩個比喻描述列國所受的審判:一,莊稼的收成;(2)收穫葡萄和腳踏葡萄釀酒。有人認為其實只有一個比喻。鐮就是修剪刀,所收穫的就是葡萄,時間約在九月。參啟14:14-20約翰所描述的收成。

         酒池。希伯來語是yeqabim──《SDA聖經注釋》

         「開鐮吧」: 3:9 是針對萬民說的,這裡卻是對審判之天軍發出的。

         「踐踏吧!因為酒醡滿了」:葡萄豐收後,會放進酒醡中擠壓,踏成酒,罪惡要同樣被踐踏,在 14:14-20 中亦有類似的比喻。── 蔡哲民《約珥書查經資料》

 

【珥三14許多許多的人在斷定谷,因為耶和華的日子臨近斷定谷。

         “斷定”。跟約沙法2節)相同,神要在該處為人作判決,而不是人為神作決定。──《雷氏研讀本》

         「斷定谷」:即約沙法谷(見2注)。──《串珠聖經註釋》

         “斷定谷”:即約沙法谷,神在這裡宣判並執行祂的判決,故說“斷定”。──《啟導本註釋》

         「斷定」原意為審斷的意思,與「審判」同義(王上二十40;賽十2223;但九2627)。耶和華的日子已經開始了(二3132)。

         「許多許多的人」是希伯來文的原意,希臘文譯本中的一種(Theodotion)與拉丁文譯本都有類似的譯詞。但是另兩種希臘文譯本(Aquila and Symmachus)譯作:「聚集、聚集」。七十士譯本譯作「哄嚷」,當然也指人多甚為熙擾(參照賽十七12)。

         「斷定谷」在亞蘭文譯本仍作「約沙法谷」(212節),表明這審判的場所仍是古戰場,不僅令人憑弔歷史悲劇的往事,也看見神的審判臨近,萬物的結局在即,人們都必須迎見神──審判的主。── 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約珥書》

         斷定。希伯來語是charus ,有好幾個意思,必須依據上下文來確定含義。charus 的詞根charas ,意為“決定”、“決心”、“處置”、“固定”。charus 可能是charas 的被動分詞形式,意為“決定”,指邪惡列國的命運正在決定。這裡的“斷定”是指耶和華作為法官的決定(見第2,12節注釋),而不是指被審判的百姓。換一句話說,他們的考驗時間已經結束。現在是“耶和華的日子”(見賽13:6注釋)。七十士譯本譯為“懲罰”或“復仇”谷。

         Charus還可以擔任形容詞或名詞,故可譯為“黃金”(詩68:13),“壕溝”(但9:25),“勤”(箴10:4),“受重傷的”(在利22:22節譯為“折傷的”),或“尖瓦片”,“尖利的器具”(伯41:30;賽28:27)等。其中只有“打谷的工具”才適合本文。不少人贊成這樣理解。它描述惡人在山谷中如被打谷一樣。

         “斷定谷”一詞經常用來描述地上的芸芸眾生。他們的命運危在旦夕。本文雖然有這樣的意思,但這不是靈感的主要用意。──《SDA聖經注釋》

         「斷定」:「尖銳的」、「銳利的」、「斷定」、「決定」。

         「斷定谷」:應該跟前面的「約沙法谷」一樣,表明「審判已決」的意思。── 蔡哲民《約珥書查經資料》

 

【珥三15日月昏暗,星宿無光。

         日月星宿的昏暗不是蝗所引起的現象(2:10),而是在耶和華日子臨近時的天象。──《串珠聖經註釋》

         日月星宿都變為昏暗,是豫告耶和華的日子。這大而可畏的日子是從耶路撒冷來的(一15,二111)。這是有神的憐憫與恩惠,因為祂顧惜,憐恤祂的百姓(二13141819)。── 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約珥書》

         ●15~16此處先知重複 2:10 的景象,但那時是因為蝗蟲過境,此時則是因為神保護百姓、審判列國。── 蔡哲民《約珥書查經資料》

 

【珥三15 日、月、星辰昏暗】藉由宣告「在雅巍的日子,天與所有的天體都會黯淡」,以賽亞宣稱雅巍的榮光要勝過,並且遮蓋所有其他假神的光彩(賽十三10,又見:詩一○四1922,提到雅巍掌控日月)。因為亞述與埃及都崇拜太陽神(分別是沙馬士和亞孟)為其神祇之首,而月神辛在巴比倫相當重要,先知針對這些神祇以及傲慢敵國為目標。這些黑暗的怪像,在代爾阿拉的巴蘭碑文中,通常預測一個大災難的時代。──《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珥三15~16神施行公義的日子,刑罰的嚴重連日月也為之失色,天地都要震動。──《啟導本註釋》

 

【珥三16耶和華必從錫安吼叫,從耶路撒冷發聲,天地就震動。耶和華卻要作祂百姓的避難所,作以色列人的保障。

         「錫安」:耶和華的居所。

          「吼叫」:以獅子吼叫比喻神發出審判(參串)。──《串珠聖經註釋》

         耶和華從約沙法谷來到錫安山,祂是在那裡要審判列國,好似阿摩司在信息的開端述審判一樣(一2及以下)。現在耶和華在審判列國的地方,卻作為祂百姓最可靠的避難所。避難所是巨石所造的堡壘,為防之用,敵人無法攻取,這是為以色列人所豫備的。這是堅固的保障(賽十七10;詩卅一2;鴻一7),長遠為耶和華的百姓所豫備的。── 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約珥書》

         從錫安吼叫。參摩1:2;見結38:18-23注釋。

         震動。關於這些預言運用到將來,見第2節注釋;參啟16:17,18

         避難所。希伯來語是machaseh。審判猶大的仇敵,意味著神子民的得救。當地上的邪惡勢力在撒但煽動下,要消滅忠心的余民時(啟13:15),神將會出面解救祂的子民。──《SDA聖經注釋》

         「吼叫...發聲」:(同 1:2 參考 25:30 )神要像獅子一樣向列國發怒。 2:11 神在祂的軍旅前對耶路撒冷發聲,在此祂也要向耶路撒冷的敵人發聲,而且是從祂治理祂「產業」的京城發聲。── 蔡哲民《約珥書查經資料》

 

【珥三17你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且又住在錫安我的聖山。那時,耶路撒冷必成為聖,外邦人不再從其中經過。

         這時以色列會比以前(見2:27)更深體會神的信實與同在。

          「外邦人 ...... 經過」:指外邦人不得踏足聖城的範圍,表示神不但看顧 的聖民,且保護聖地。──《串珠聖經註釋》

         耶和華神將住在祂子民中,這時不聖潔的耶路撒冷將成為又聖潔又安全的聖城,外人不再能侵犯。──《啟導本註釋》

         信心的確據原在於神親切的啟示,首先在第二章二十七節已經述明,且有施恩的應許。以色列人應該認識耶和華是以色列聖約的神,祂的作為還不僅在他們,祂最後的目標,還是地上的列國。

         耶和華住在耶路撒冷中(亞八3及二10),但祂也實在住在祂百姓中間。在約珥,神的聖所是祂居住的帳幕。耶和華既在錫安居住,所以耶路撒冷是聖所的所在,本身就是聖所之城(賽五十二1)。

         耶和華親切地啟示祂自己,祂是聖約的神,住在錫安使耶路撒冷成為聖潔的城,不容異教的外邦人自由出入。耶路撒冷必成為聖,是聖所,不僅只在禮儀上聖潔(亞十四21),更在立約的關係上聖潔,成為聖約之民的避難所與保障(二32及三16)。── 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約珥書》

         你們就知道。由於猶太民族遭遇了不幸,許多人對神的仁慈旨意產生了懷疑。但是神宣佈,祂要顯示祂的大能,拯救祂的子民。祂的品性和仁慈旨意將會在地球居民面前得到充分的證實(見結6:738:23注釋;參結39:22,28)。

         從其中經過。指出於惡意的。外人參與加敬拜神的,當然是受歡迎的(賽56:6)。神的旨意是“凡有血氣的”,都來敬拜祂(賽66:23)。

         這是耶路撒冷本應有的狀況(見賽65:17注釋)。當新耶路撒冷從天上神那裡下降的時候(啟21:2),撒但和隨從他的大軍要設法摧毀聖城,但他們將在這一嘗試中滅亡(啟20:9)。──《SDA聖經注釋》

         「外邦人不再從其中經過」:表示耶路撒冷不會再受外國的蹂躪。── 蔡哲民《約珥書查經資料》

 

【珥三18到那日,大山要滴甜酒;小山要流奶子;猶大溪河都有水流。必有泉源從耶和華的殿中流出來,滋潤什亭谷。

         “到那日”。彌賽亞在其地上之千禧年國度掌權的日子。“什亭谷”。在死海北端附近一個乾旱的谷。──《雷氏研讀本》

         「大山 ...... 甜酒」:山腰梯田裡,葡萄豐收,可制甜酒。

          「小山 ...... 奶子」:山丘上,草場茂盛,牛羊健壯,大量產奶。

          「猶大溪河 ...... 水流」:猶大的溪河一向乾涸(參詩126:4),現在卻流水淙淙。

          「泉源」:這從聖殿流出的泉源,大概指流經一小段汲淪谷的西羅亞水道。

          「什亭谷」:原文意思是「皂莢樹之地」;皂莢樹生長於乾地,因此什亭谷大概是指汲淪谷中較低之地,這地向來乾涸,現在卻得到西羅亞水的滋潤。──《串珠聖經註釋》

         這裡描寫的國泰民安的景象與蝗災變伊甸為荒野的日子適成對比。從神那裡來的祝福臨到全地,山丘河谷無處不得到滋潤。連什亭谷(一譯“膠樹谷”,這種膠樹生長于亞拉伯沙漠中)那樣的乾地也成為沃土。──《啟導本註釋》

         到那日,在耶和華的日子就有兩種顯著的現象。耶和華審判了列邦,祂的百姓得以完全自由平安(二27,三17),耶和華住在錫安。此外,地土在耶和華的祝福之下就豐饒非常,物質豐富(18節),也不再有任何外患(1920節)。

         泉源是從耶和華的殿中流出來(18節下),說明地土的豐饒,是由於耶和華住在那裡的原因。

         甜酒充溢,這甜酒好似雅歌書的「香酒」,雖然石榴釀成的香酒與葡萄釀成的甜酒並不相同,都是給人享用的。再有這裡的水流與泉源湧湧,完全沒有乾旱的現象了。泉源從耶和華的殿中流出來,就匯為水流,在以西結書有很清楚的𥱥述(四十七1-12;參閱詩四十六4,六十五9;創二10-14以及賽卅三21)。── 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約珥書》

         到那日。18-21節描述了在以色列人忠實的前提下,耶路撒冷的敵人受到災罰的狀況。這與結40-48章和亞14章的描述相似。地球最後要得到完全的更新(見賽65:17注釋;結38:140:1)。

         泉源。見結47:1-12;見結40:1注釋所述解經的原則。

         什亭谷。直譯為“刺槐谷”。在摩押有一個什亭谷,位於耶利哥對面。以色列人在進入迦南之前曾安營在那裡(民25:1;參民22:1)。但不知道是不是本文的什亭谷。參結47:1-12,這個山谷可能就是乾涸的汲淪溪。──《SDA聖經注釋》

         「滴甜酒...流奶」:參考 9:13

         「必有泉源從耶和華的殿中流出來」:福分要如泉水一樣從神的寶座流出,使祂的子民煥然一新。(參考 36:8  47:1-12 ; 22:1-12 )。

         「什亭」:「洋槐」、「皂夾木」的意思,這是製造約櫃與祭壇的木材。皂莢木可以在旱地中欣欣向榮,所以 3:18 描述的是得到充分滋潤的曠野。

         「什亭谷」:在征服外約但河地區與過約但河進入迦南地之間以色列人紮營之處。── 蔡哲民《約珥書查經資料》

 

【珥三18 小山流奶】此處酒與奶的模擬很獨特。為人熟知的奶與蜜的組合是形容一地區支援遊牧經濟之潛力(見:出三710注釋)。這裡的「酒」字指的是新榨的、剛發酵的果汁。阿摩司九13也描寫它從山上流下,相當合理,因為葡萄藤常常是種在山坡上。──《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珥三18 泉源自殿中流出】古代近東神殿與泉水間的關聯,證據頗多。事實上,有些在美索不達米亞、埃及,以及烏加列巴力神話中的神殿,被認為是建在泉水之上(比作太古之眾水),有時就從神殿建築中流出。因此象徵宇宙之山的神殿立在太古之水泉上。──《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珥三18 什亭谷】「什亭」是希伯來文相思樹的音譯。一般長在乾燥、荒野的環境中。從耶路撒冷東部汲淪溪谷到死海間的幹河谷,依舊以相思樹為其特色,因此以該地作為灌溉目標是合邏輯的選擇。──《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珥三18~21耶和華的日子過後猶大蒙受祝福:土地富庶,農產豐足,與先前的蝗災慘像成一強烈對比。──《串珠聖經註釋》

 

【珥三19埃及必然荒涼,以東變為淒涼的曠野,都因向猶大人所行的強暴,又因在本地流無辜人的血。

         “以東”。參看俄巴底亞書的簡介。──《雷氏研讀本》

         埃及和以東都曾逼害猶大人(參王上14:25-26; 王下23:29;11-14),到那日終受神懲罰。──《串珠聖經註釋》

         埃及和以東都是以色列的世仇,先知舉此二邦以代表一切與神的子民為敵的人,都會受到神的懲治。──《啟導本註釋》

         耶和華住在以色列中間,猶大必得著政治的自由,他們能脫離主要的仇敵埃及與以東。以東也成為神百姓的仇敵,尤其在耶路撒冷敗亡的時候,約為主前587年,他們趁火打劫,給予以色列人許多困擾(俄10-14;哀四21;詩一三七7;瑪一34)。所以約珥提及耶和華的日子,在神審判的列國中,埃及與以東必不得倖免。

         「荒涼」一詞是在西番雅書常見的(一13,二4913)。這在以西結書也是常用的,在二十次以上,尤其指埃及(廿九1012,卅二15)、以東(卅五34791415)。── 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約珥書》

         荒涼。見18節注釋。──《SDA聖經注釋》

         「淒涼的曠野」:所有維持生命的恩典被拿走的情形。── 蔡哲民《約珥書查經資料》

 

【珥三19 埃及與以東的壓制】這兩個國家是以色列人從遠古到被擄時期的宿敵。以東在亞述王提革拉毘列色三世執政期間,成為亞述的附庸國,持續受其統治,直到一個世紀後,亞述巴尼帕去世之時為止。他們很有可能在主前六○五年降服於尼布甲尼撒的統治。雖然有些猶大難民可能在以東得到庇護,耶路撒冷被毀之時(見:詩一三七7;俄11節),他們也只有旁觀。兩個國家都在耶利米與以西結的預言中,成為被審判的對象。──《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珥三20但猶大必存到永遠,耶路撒冷必存到萬代。

         猶大耶路撒冷是耶和華的居所,所以在那裡也必永遠有神的百姓長遠住。「存」字可譯為居住,猶大必有人居住到永遠,耶路撒冷也是這樣,代代相傳。這就與「荒涼」成為相反的用詞(參閱賽十三20;耶十七627下;結廿六20,廿九11)。── 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約珥書》

         ◎神用敵人的手來審判以色列人,但神仍要追討他們的罪,尤其是當這些敵人仗恃自己的能力,不知神在背後掌權時。

         ◎神容或會用災難來管教祂的百姓,但祂的用意是希望我們跟祂恢復關係,最終祂仍要賜福。── 蔡哲民《約珥書查經資料》

 

【珥三20~21重複本段的主題:神應許與猶大同在以及秉公行義。──《串珠聖經註釋》

         神施行審判,宣告刑罰之後,祂的國度必存到永遠,神要住在祂的國中,人雖有軟弱,但可因神的慈愛與憐憫,過犯得除(“報復”亦作“赦免”)一切信靠祂的要與祂同住,領受豐富的恩澤。──《啟導本註釋》

         20~21這裡審判的信息是神是公義的,欺壓的人要被欺壓被審判,但是就像先知在 2:13-14 所說傳達的,其用意主要並非強調將要發生的不可避免,而是辨別將來,進而希望現在能用行動去改變將來。── 蔡哲民《約珥書查經資料》

 

【珥三21我未曾報復流血的罪,現在我要報復;因為耶和華住在錫安。

         耶和華看見外邦流無辜人的血,並沒有免去他們的刑罰,神沒有報復,現在卻到報復的時候了。神也並非免去以色列的刑罰,但允許外邦人害以色列,並不許他們過分,現在神必起來報復,除去以色列的刑罰,而外邦人必受罰,無可避免。

         因為耶和華住在錫安。」這句話應在第二十節之後,這意思就連貫了。神住在錫安,祂也坐著為王,祂管理與施恩,祂審判與拯救。祂是永遠為主的,屬祂的人也必存到永永遠遠。── 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約珥書》

       洗除。希伯來語是naqah ,“清償”,“免除懲罰”之意。在福音計畫中,這樣的赦免是藉著基督公義的賜與而獲得的(見珥2:23注釋)。──《SDA聖經注釋》

 

【思想問題】

 1 先知呼籲百姓禁食悔改,使災禍得消除(1:14)。為何全國上下、男女老幼(2:16)都須參與這事?

  這對今日教會的群體性有何提示?

  在舉國禁食中,那些人要負上特別任務?

  今日教會若要復興,那些人的責任特別重大?

 2 先知形容蝗群為神的軍旅(2:11)。今日世界上的天災會否也是神審判個人與邦國的工具?

  那麽,基督徒對災民是否應采聽天由命的態度?參徒11:27-30

 3 根據2:12-14, 17,人向神認罪、禱告應有什麽態度?

  這種禱告憑什麽才可蒙神垂聽?

 4 試根據串珠找出聖經中類似2:13下半句的宣告與事例。

 5 神應許賜下聖靈的福氣(2:28-29),也在新約應驗這預言。你是否有聖靈住在心內(參羅5:9, 15-16)?

 6 本書中,選民是在什麽情況下得知耶和華是以色列的神?見2:26-27; 3:14-17。另參詩46:10; 50:7

  你是否深知耶和華是你的神,並在行動上尊 為神呢?

 7 耶和華的審判最終要臨到萬民身上,那時候各人要得自己的報應(3:14-17)。你對神的審判有什麽反應;是歡迎 的拯救或是害怕 的刑罰?

──《串珠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