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司書第二章註解 壹、內容綱要 【宣告對摩押、猶大、以色列的審判】 一、關乎摩押的審判(1~3節) 二、關乎猶大的審判(4~5節) 三、關乎以色列的審判(6~16節) 貳、逐節詳解 【摩二1】「耶和華如此說:摩押三番四次地犯罪,我必不免去他的刑罰;因為他將以東王的骸骨焚燒成灰。」 〔呂振中譯〕「永恆主這麼說:『摩押三番四次地悖逆,我必不收回成命,因為他將以東王的骸骨焚燒成灰。」 〔原文字義〕「摩押」他父親的;「犯罪」罪過;「不免去」返回,轉回;「刑罰」(原文無此字);「以東」紅。 〔文意註解〕「耶和華如此說:摩押三番四次地犯罪」:『摩押』是羅得的子孫(參創十九38),與以色列人也有血緣關係;『三番四次』意指不斷地重複。全句意指從摩押王巴勒雇巴蘭咒詛以色列人起,在士師時代一再地欺壓以色列人,之後又一再地與以色列為敵(參民二十三7;書二十四9;士三12;十一17;撒上十二9;王下三5;二十四2等)。 「我必不免去他的刑罰」:意指神必不收回祂的審判。 「因為他將以東王的骸骨焚燒成灰」:將『骸骨焚燒成灰』按迷信的原意是令其死後靈魂不得安息,神在此並非同意迷信的說法,而是責備摩押用心邪惡,連死人都不放過。 〔話中之光〕(一)基於迷信所犯的錯誤本算不得甚麼,但犯錯若出於邪惡的動機,神必究問。 (二)一個人若怨恨別人到一個地步,連對方死後也不放過,這人的存心極為苦毒,神必不能赦免他的刑罰。 【摩二2】「我卻要降火在摩押,燒滅加略的宮殿。摩押必在鬨嚷吶喊吹角之中死亡。」 〔呂振中譯〕「我必降火於摩押,燒毀加略的宮堡;摩押必在鬨嚷中死去,在呐喊中、在號角聲中陣亡。」 〔原文字義〕「降」打發,送走;「燒滅」吃,吞噬;「加略」城市;「鬨嚷」轟聲,騷動;「吶喊」呼喊,響聲;「吹角(原文雙字)」聲音,噪音(首字);號角,公羊的角(次字)。 〔文意註解〕「我卻要降火在摩押,燒滅加略的宮殿」:『加略』是摩押的主要城邑,可能是其首都(參耶四十八24,41);全句意指摩押必要被戰火所毀滅(參賽十五1;耶四十八2)。 「摩押必在鬨嚷吶喊吹角之中死亡」:『鬨嚷吶喊吹角』乃形容敵軍攻陷城防時的嘈雜景象,相當可怕;全句意指摩押王和多數軍民將會在城池陷落時被殺死。 〔話中之光〕(一)用火焚燒別人的骸骨(參1節),自己也必被人用火焚燒。神的話說:她怎樣待人,也要怎樣待她,按她所行的加倍地報應她;用她調酒的杯加倍地調給她喝(啟十八6)。 (二)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路六31)。 【摩二3】「我必剪除摩押中的審判者,將其中的一切首領和他一同殺戮。這是耶和華說的。」 〔呂振中譯〕「我必剪除摩押中的執政者,將它所有的首領一齊殺戮。』這是永恆主說的。」 〔原文字義〕「剪除」剪除,砍下;「審判者」治理,判斷;「首領」族長,官員;「殺戮」殺害。 〔文意註解〕「我必剪除摩押中的審判者」:『審判者』指統治者;本句意指摩押的最高統治者必被除滅。 「將其中的一切首領和他一同殺戮」:『首領』指政治與軍事高層官員,『他』指統治者;本句意指摩押的領導階層都要被殺戮。 「這是耶和華說的」:意指這是神的判定,祂的話必定成就。 〔話中之光〕(一)古時一國或一地的統治者,也是審判所管轄下屬的審判者。今天是分權的時代,行政官員對行政事務具有衡量裁判權,法官則對法律事務具有衡量裁判權,他們都必須秉公判斷,否則必被神剪除。 (二)可惜今日無論擁有行政、立法、司法權的各級官員們,往往以為「特權」在握,就罔顧公義,而為所欲為。將來面對神的審判,必定難逃法網。 【摩二4】「耶和華如此說:猶大人三番四次地犯罪,我必不免去他們的刑罰;因為他們厭棄耶和華的訓誨,不遵守他的律例。他們列祖所隨從虛假的偶像使他們走迷了。」 〔呂振中譯〕「永恆主這麼說:『猶大三番四次地悖逆,我必不收回成命,因為他們棄絕了永恆主的指教,不遵守他的律例;他們的偶像──虛謊──就是他們列祖所隨從的、使他們走迷了路了。」 〔原文字義〕「厭棄」鄙視,拒絕;「訓誨」指引,教誨;「遵守」保守,看守;「律例」法規,條例;「隨從」在…之後;「虛假的偶像(原文單字)」謊言,虛假,騙人之物;「迷」犯錯誤。 〔文意註解〕「耶和華如此說:猶大人三番四次地犯罪」:『猶大人』在此指南國猶大的人民;『三番四次』意指不斷地重複。全句意指猶大人一再地背棄神,不遵行祂的話。 「我必不免去他們的刑罰」:意指神必不收回祂的審判。 「因為他們厭棄耶和華的訓誨,不遵守他的律例」:『訓誨』是誡命和教訓的總稱,即指整體的律法;『律例』指個別的規條。全句意指猶大人不尊重神的律法,不遵守律法上的條例。 「他們列祖所隨從虛假的偶像使他們走迷了」:『虛假的偶像』原文僅有虛假或虛無,指偶像假神的性質,聖經稱偶像為虛假或虛無之物(參賽四十一23~24;耶十14~15;十六19~20;林前八4;十19)。猶大人的祖先因拜錯了偶像假神,以致在行為上也產生偏差,人生的道路迷失了方向。 〔話中之光〕(一)猶大人是神的子民。屬神的人最大的問題是厭棄神的話,不遵行神的話。信徒對神的話尊重與否,決定我們在神面前的屬靈光景。 (二)任何屬靈偉人的話都不能與神的話相提並論。今天有許多所謂的基督徒,高抬他們領袖的話和前人的遺傳,過於聖經上的話,以致走迷了。 【摩二5】「我卻要降火在猶大,燒滅耶路撒冷的宮殿。」 〔呂振中譯〕「我必降火於猶大,燒毀耶路撒冷的宮堡。』」 〔原文字義〕「降」打發,送走;「燒滅」吃,吞噬;「耶路撒冷」平安的訓誨。 〔文意註解〕「我卻要降火在猶大,燒滅耶路撒冷的宮殿」:『耶路撒冷』是南國猶大的首都;本句意指南國猶大必要被戰火所毀滅。這個預言先應驗在主前586年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率軍毀滅耶路撒冷(參王二十五8~9;耶十七27;何八14)。主後70年,羅馬太子提多率軍攻佔耶路撒冷並燒毀了該城,再一次應驗了此預言。 〔話中之光〕(一)神竟不顧惜猶大地和耶路撒冷的宮殿,而降火燒燬。可見任何教會團體若偏離了神的話(參4節),神也必不顧惜她們。 (二)因為時候到了,審判要從神的家起首。若是先從我們起首,那不信從神福音的人將有何等的結局呢(彼前四17)? 【摩二6】「耶和華如此說:以色列人三番四次地犯罪,我必不免去他們的刑罰;因他們為銀子賣了義人,為一雙鞋賣了窮人。」 〔呂振中譯〕「永恆主這麼說:『以色列三番四次地悖逆,我必不收回成命,因為他們為了銀子而出賣義人,為了一雙鞋而出賣窮人。」 〔原文字義〕「以色列」神勝過;「義人」公正的,公義的;「鞋」涼鞋,拖鞋。 〔文意註解〕「耶和華如此說:以色列人三番四次地犯罪」:『以色列人』在此指北國以色列;『三番四次』意指不斷地重複。北國以色列比南國猶大更嚴重,從首位君王耶羅波安脫離猶大國開始(參王上十二25~33),歷代沒有一個王是好王,都敬拜偶像假神。 「我必不免去他們的刑罰」:意指神必不收回祂的審判。 「因他們為銀子賣了義人」:指用錢財賄賂審判官,以致顛倒是非,冤屈義人。 「為一雙鞋賣了窮人」:『一雙鞋』指區區一點小代價,便能叫窮人含冤莫白。本句連同前句,意指金錢當道,整個司法系統形同虛設。 〔話中之光〕(一)信徒在教會中應當秉持真理的原則來判斷人事物,但許多時候,信徒竟根據人情世故、誰對我有利等來判斷,以致顛倒是非,錯怪了正確的一方,正如本節所說的「為銀子賣了義人」一樣。 (二)區區一雙鞋的小代價,竟能叫窮人(指沒有能力的人)含冤莫白。信徒的心中,若不徹底根除「自私」的影響力,就恐怕在教會人際關係中不能有正確的立場。 【摩二7】「他們見窮人頭上所蒙的灰也都垂涎,阻礙謙卑人的道路。父子同一個女子行淫,褻瀆我的聖名。」 〔呂振中譯〕「他們把貧寒人的頭踐踏在地面的塵土中,將卑微人的生路撥在一邊;人和他父親進去找同一個女子,以褻瀆我的聖名。」 〔原文字義〕「灰」灰塵,乾地;「阻礙」伸展,攤開;「謙卑人」貧窮的,卑微的;「道路」道路,路程,人生的過程;「行淫」行走,生活方式;「褻瀆」玷污,污染。 〔文意註解〕「他們見窮人頭上所蒙的灰也都垂涎」:『窮人頭上蒙灰』意指窮人被欺壓到申訴無門,痛不欲生的地步;全句意指富人樂於見到窮人走投無路。 「阻礙謙卑人的道路」:『謙卑人』指被壓迫的人,『道路』指求生存的方式;全句意指有權有勢的人完全不顧別人死活,一意孤行。 「父子同一個女子行淫,褻瀆我的聖名」:古時巴力廟中有廟妓,人們藉口拜神,與廟妓行淫,以致父子兩人往往不知不覺與同一個女子發生關係,還以為是在拜真神,叫神的聖名被世人褻瀆。 〔話中之光〕(一)信徒在教會中,千萬不可有差別待遇。我的弟兄們,你們信奉我們榮耀的主耶穌基督,便不可按著外貌待人(雅二1)。 (二)拜偶像往往與淫亂相連(參林前五10~11;六9;西三5)。在教會中若崇拜同一位偶像人物,信徒之間的關係便會不正常,分門別類由此產生。 【摩二8】「他們在各壇旁鋪人所當的衣服,臥在其上,又在他們神的廟中喝受罰之人的酒。」 〔呂振中譯〕「他們在各祭壇旁鋪開人所當的衣服去躺臥著,又在他們的神廟中喝受罰款之人的酒。」 〔原文字義〕「壇」祭壇;「鋪」(原文無此字);「當」典當,抵押;「衣服」外袍;「廟」房屋,住處;「受罰之人」受懲罰,被開罰。 〔文意註解〕「他們在各壇旁鋪人所當的衣服,臥在其上」:『壇』指偶像假神的祭壇;『衣服』指披風式外衣,可鋪在地上當臨時被鋪之用;『鋪』在祭壇旁,暗示獻祭敬拜偶像假神時與廟妓行淫;『人所當的衣服』,表示剝奪窮人的權益。全句意指非法扣留窮人的抵押品(參出二十二25~26;申二十四17),供自己淫慾拜假神之用。 「又在他們神的廟中喝受罰之人的酒」:『他們神的廟』指偶像假神的廟;『受罰之人的酒』指勒索所得的酒,亦有解經家認為是指受刑人用來減輕痛苦的加料麻醉酒(參箴三十一6~7);『廟中喝酒』指拜神之際飲酒作樂助興。全句意指罪上加罪,敗壞至極。 〔話中之光〕(一)拜偶像往往與淫亂和貪婪相連(參林前五10~11;六9;弗五5;西三5)。在教會中若崇拜同一位偶像人物,信徒之間的關係便會建立在利益互相勾結的基礎上。 (二)敬拜神應當以靈以真(約四24);但許多宗教徒只用嘴唇尊敬神,心卻遠離神(參賽二十九13)。 【摩二9】「我從以色列人面前除滅亞摩利人。他雖高大如香柏樹,堅固如橡樹,我卻上滅他的果子,下絕他的根本。」 〔呂振中譯〕「『然而卻是我從以色列人面前剿滅了亞摩利人的;亞摩利人雖如香柏樹那麼高大,雖如橡樹那麼強健,卻是我去上滅了他的果子,下絕了他的根的。」 〔原文字義〕「除滅」消滅,滅絕;「亞摩利」山居者;「高大」高舉,傲慢;「堅固」強壯的;「上」較高的,較上面的;「下」(原文無此字);「根本」根。 〔文意註解〕「我從以色列人面前除滅亞摩利人」:『我』指耶和華真神;『亞摩利人』是迦南地被征服之前住在那裏的居民(參創十五16;士一35~36),在此代表迦南人。本句回述神使以色列人剛強制勝,得以除滅亞摩利人。 「他雖高大如香柏樹,堅固如橡樹」:形容亞摩利人身材高大健壯。 「我卻上滅他的果子,下絕他的根本」:形容將亞摩利人徹底地完全毀滅。 〔話中之光〕(一)亞摩利人外表高大、剛強有力,但以色列人靠神除滅他們,正如以色列人進迦南地之前,派十二個探子去窺探該地,結果十個人帶回惡耗,害怕亞衲族巨人,看自己如蚱蜢一樣,但約書亞和迦勒兩人卻說「他們是我們的食物」,因為有神同在(參出十三32~33;十四9)。 (二)既是這樣,還有甚麼說的呢?神若幫助我們,誰能敵擋我們呢(羅八31)? 【摩二10】「我也將你們從埃及地領上來,在曠野引導你們四十年,使你們得亞摩利人之地為業。」 〔呂振中譯〕「也是我將你們從埃及地領上來的;我領了你們在曠野四十年,使你們得了亞摩利人之地以為業。」 〔原文字義〕「領上來」上去,攀登;「引導」引導,使行走;「亞摩利」山居者;「為業」佔有,繼承。 〔文意註解〕「我也將你們從埃及地領上來」:指神拯救以色列人,使他們出埃及地(參申二十1)。 「在曠野引導你們四十年」:指以色列人在曠野四十年間,神供應他們糧食和水,保守並管教他們(參申二十九5~6)。 「使你們得亞摩利人之地為業」:指神使以色列人得迦南地為業。 〔話中之光〕(一)飲水思源,信徒得蒙救贖,從黑暗的權勢被遷到光明的國度(參徒二十六18),完全是出於神豐富的恩典(參弗一7)。 (二)神不僅拯救我們,並且在我們蒙恩得救之後,還看顧我們在地上的日子。神的話說,你也要紀念耶和華你的神在曠野引導你這四十年,是要苦煉你,試驗你,要知道你心內如何,肯守他的誡命不肯(申八2)。 【摩二11】「我從你們子弟中興起先知,又從你們少年人中興起拿細耳人。以色列人哪,不是這樣嗎?這是耶和華說的。」 〔呂振中譯〕「我也從你們子弟中興起了神言人,從你們青年人之中興起了離俗人。以色列人哪,不是這樣麼?』永恆主發神喻說。」 〔原文字義〕「子弟」兒子,孫子;「興起」設立,安置;「先知」發言人,說話者;「興起(中文次字)」(原文無此字);「拿細耳」分別為聖,獻身。 〔文意註解〕「我從你們子弟中興起先知」:指神從以色列人中間興起先知為祂說話,使他們明白神的旨意。 「又從你們少年人中興起拿細耳人」:『少年人』與前句中的『子弟』同義;『拿細耳人』指分別出來歸神為聖的人(參民六2~8)。 「以色列人哪,不是這樣嗎?這是耶和華說的。」:意指事實擺明,無可否認,因為出於神的口,句句都是真實可靠的(參箴三十5)。 〔話中之光〕(一)先知是為神說話,使神子民明白神旨意的人。感謝神,祂賜給我們眾多的傳道人,為要成全聖徒,各盡其職,建立基督的身體(參弗四11~12)。 (二)拿細耳人指將自己分別出來歸神為聖的人。不是我們愛神,乃是神先愛我們(參約壹四19),並且用愛吸引我們,使我們能快跑跟隨祂(參歌一4)。 【摩二12】「你們卻給拿細耳人酒喝,囑咐先知說:不要說預言。」 〔呂振中譯〕「但是你們卻叫離俗人喝酒,又囑咐神言人說:『不可傳講神言。』」 〔原文字義〕「囑咐」命令,指示;「說預言」作先知說話。 〔文意註解〕「你們卻給拿細耳人酒喝」:『拿細耳人』禁止喝酒(參民六3);『給拿細耳人酒喝』意指促使其破壞所許的願(參民六2)。 「囑咐先知說:不要說預言」:『先知』乃是受感說話(參民十一29);禁止先知說預言(參七13),意指不尊重神,不以神為神。 〔話中之光〕(一)神的僕人理應做眾人的表率,但往往卻同流合污。這種情形,一面說出教會整體環境的墮落敗壞,另一面也說出傳道人的屬靈情況不足以作中流砥柱。 (二)使徒保羅說,凡與聖徒有益的,以及神的旨意,沒有一樣避諱不說的(參羅二十20,27)。然而今天在教會中,好像有許多事是不能摸、不能碰的,表明今天這種情形相當不正常。 【摩二13】「看哪,在你們所住之地,我必壓你們,如同裝滿禾捆的車壓物一樣。」 〔呂振中譯〕「『看吧,在你們住的地方我必壓你們,如同裝滿禾捆的車壓(意難確定)物一樣。」 〔原文字義〕「壓」壓,使之蹣跚;「裝滿」充滿,盛滿;「車」馬車,運貨車。 〔文意註解〕「看哪,在你們所住之地,我必壓你們」:意指以色列人在本國土地上必受到神的懲罰。 「如同裝滿禾捆的車壓物一樣」:『裝滿禾捆的車』其重無比,受到其輾壓,意指遭遇苦難,被壓太重,力不能勝,甚至連活命的指望都絕了(參林後一8)。 〔話中之光〕(一)神的「壓」乃是出於愛的心腸,萬靈的父管教我們是要我們得益處,使我們在祂的聖潔上有分(參來十二10)。 (二)其實,在一般的情形下,我們的主不僅不壓我們,還會替我們擔當勞苦重擔,使我們享安息(參太十一28~29)。 【摩二14】「快跑的不能逃脫;有力的不能用力;剛勇的也不能自救。」 〔呂振中譯〕「輕快者逃走的路都斷絕,有大力的不能運用其力,剛勇的不能搭救自己;」 〔原文字義〕「快跑的」迅速的,動作敏捷的;「逃脫」逃跑,避難;「有力的」強壯的;「用」強壯,呈現能力;「力」力量,能力;「剛勇的」大能的,強壯的男子;「救」逃出,拯救。 〔文意註解〕「快跑的不能逃脫」:意指行動迅速的人也找不到安全藏身之處――避難所(參詩一百四十二5)。 「有力的不能用力」:意指在敵人面前無能為力,無法保守自己。 「剛勇的也不能自救」:意指連勇士也不能自保。 〔話中之光〕(一)據此看來,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發憐憫的神(羅九16)。 (二)耶和華如此說:智慧人不要因他的智慧誇口,勇士不要因他的勇力誇口,財主不要因他的財物誇口(耶九23)。 【摩二15】「拿弓的不能站立;腿快的不能逃脫;騎馬的也不能自救。」 〔呂振中譯〕「操縱弓箭的不能站立著,腿輕快的不能逃脫(傳統:搭救。今改點母音譯之),騎馬的也不能搭救自己;」 〔原文字義〕「拿」抓,捉;「站立」站立,挺立;「逃脫」逃出,拯救;「救」(原文與「逃脫」同字)。 〔文意註解〕「拿弓的不能站立」:弓箭手擅於遠距攻擊敵人,當只能蹲伏自衛的時候,表示空有弓箭拿在手裡,卻無用武之地。 「腿快的不能逃脫」:與『快跑的不能逃脫』(參14節)同義,重複兩次,表示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發憐憫的神(參羅九16)。 「騎馬的也不能自救」:人跑得再快,也跑不過騎馬的,表示憑藉外力也逃不過危難(參詩三十三17)。 〔話中之光〕(一)就是少年人也要疲乏困倦,強壯的也必全然跌倒;但那等候耶和華的,必從新得力。他們必如鷹展翅上騰,他們奔跑卻不困倦,行走卻不疲乏(賽四十30~31)。 【摩二16】「到那日,勇士中最有膽量的,必赤身逃跑。這是耶和華說的。」 〔呂振中譯〕「勇士中最有膽力的當那日也必赤身逃跑。』永恆主發神喻說。」 〔原文字義〕「勇士」強壯的,大能的;「有膽量的(原文雙字)」強大的(首字);心,意志,勇氣所在;「赤身」赤裸;「逃跑」逃離,奔逃。 〔文意註解〕「到那日」:指耶和華審判的大日(參五18~20;珥一15)。 「勇士中最有膽量的」:指心中勇氣十足,堅定且臨危不亂的人。 「必赤身逃跑」:意指情勢危急,眼看不能再堅持下去的時候,只好脫卸一身武裝,一面可以減輕重量,另一面也能避免被敵人認出,好讓自己能夠快速逃離。 「這是耶和華說的」:意指這是神的判定,祂的話必定成就。 〔話中之光〕(一)萬軍之耶和華說:不是倚靠勢力,不是倚靠才能,乃是倚靠我的靈方能成事(亞四6)。 叁、靈訓要義 【神審判與刑罰的原則】 一、審判定罪的原因 1.將以東王的骸骨焚燒成灰(1節) 2.厭棄耶和華的訓誨,不遵守他的律例(4節) 3.因隨從虛假的偶像而走迷(4節) 4.為銀子賣了義人,為一雙鞋賣了窮人(6節) 5.阻礙謙卑人的道路(7節) 6.父子同一個女子行淫,褻瀆神的聖名(7節) 7.在他們神的廟中喝受罰之人的酒(8節) 8.忘記神過去對他們的恩典(9~11節) 9.給拿細耳人酒喝,阻止先知說預言(12節) 二、施行刑罰的項目 1.降火燒滅宮殿與房屋(2,5節) 2.殺戮王、首領與審判官(3節) 3.在你們所住之地,以重壓壓你們(13節) 三、審判與刑罰的確實 1.這是耶和華說的(3,16節) 2.耶和華如此說(1,4,6節) 3.任何人都不能自救與逃脫(14~16節)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阿摩司書註解》 參考書目:請參閱「阿摩司書提要」末尾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