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司書第三章註解 壹、內容綱要 【宣告神對以色列的審判】 一、因以色列民的特殊身份而必須受罰(1~2節) 二、以七樣譬喻表明以色列民不能不受罰(3~6節) 三、先知不得不宣告神對以色列的判定(7~8節) 四、神判定以色列必須為惡行受懲罰(9~15節) 貳、逐節詳解 【摩三1】「以色列人哪,你們全家是我從埃及地領上來的,當聽耶和華攻擊你們的話:」 〔呂振中譯〕「以色列人哪,你們要聽這話,就是永恆主所說來攻擊你們,攻擊以色列全家族,就是我從埃及地所領上來的。永恆主說:」 〔原文字義〕「全家」部族,家族;「領上來」上去,攀登;「攻擊」(原文無此字)。 〔文意註解〕「以色列人哪,你們全家是我從埃及地領上來的」:『全家』意指全族,即包括以色列全體十二支派,但以下的話卻是針對北國以色列而說的,例如:『聚集在撒瑪利亞的山上』(參9節)、『討伯特利祭壇的罪』(參14節)。這裡全句意指以色列全民族是由於神的拯救與帶領,而成為神眼中獨特的子民(參2節)。 「當聽耶和華攻擊你們的話」意指應當留心傾聽神責備你們的話。 〔話中之光〕(一)愛之深,責之切;神在此責備以色列民,乃因祂愛他們。同樣的,神對我們新約的信徒,也以愛為出發點來管教我們(參來十二6)。 (二)因為時候到了,審判要從神的家起首(彼前四17)。 【摩三2】「在地上萬族中,我只認識你們;因此,我必追討你們的一切罪孽。」 〔呂振中譯〕「『在地上萬家族中只有你們是我的知交;因此我必察罰你們,罰你們一切的罪孽。」 〔原文字義〕「萬族」部族,家族;「認識」熟識;「追討」造訪,檢閱;「罪孽」不公正,罪罰。 〔文意註解〕「在地上萬族中,我只認識你們」:神乃全知的神,祂並非不認識地上的萬族,因為萬族都是祂所造的。這裡的『認識』含有賞識、嘉許、認可(參太七23)的意思。 「因此,我必追討你們的一切罪孽」:意指神在親近祂的人中要顯為聖(參利十3),不容祂自己的子民任意妄為。 〔話中之光〕(一)神要在親近的人中間顯為聖(參利十3),因此越是親近神的人,就越須要對自己的行為小心謹慎,以免得罪神。 (二)惟有那不知道的,作了當受責打的事,必少受責打。因為多給誰,就向誰多取;多託誰,就向誰多要(路十二48)。 【摩三3】「二人若不同心,豈能同行呢?」 〔呂振中譯〕「『二人若不約定(或譯:同心。七十子調換字母作『相知』),哪能一同走路呢?」 〔原文字義〕「同心」約定見面,約定集合;「同行(原文雙字)」聯合(首字);行走(次字)。 〔文意註解〕「二人若不同心,豈能同行呢?」:意指凡與神同行的人,必須領會神聖潔的心意,絕對不肯冒犯祂。 〔話中之光〕(一)總而言之,你們都要同心,彼此體恤,相愛如弟兄,存慈憐謙卑的心(彼前三8)。 (二)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祂向你所要的是甚麼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彌六8)。 【摩三4】「獅子若非抓食,豈能在林中咆哮呢?少壯獅子若無所得,豈能從洞中發聲呢?」 〔呂振中譯〕「獅子若非有所抓撕,哪能在森林中吼叫呢?少壯獅子若無所捕獲,哪能從洞中發聲呢?」 〔原文字義〕「抓食」獵物,食物;「咆哮」吼叫;「所得」捕捉,取得;「洞中」洞穴,巢穴。 〔文意註解〕「獅子若非抓食,豈能在林中咆哮呢?」:意指神忿怒責備以色列人的話絕非偶然,乃是因為他們的罪孽冒犯了祂(參2節)。 「少壯獅子若無所得,豈能從洞中發聲呢?」:意指神說話責備他們,絕不僅僅止於空洞的恫嚇,必然會有所行動。 〔話中之光〕(一)你們總要謹慎,不可棄絕那向你們說話的。因為,那些棄絕在地上警戒他們的尚且不能逃罪,何況我們違背那從天上警戒我們的呢(來十二25)? (二)神說,我口所出的話也必如此,決不徒然返回,卻要成就我所喜悅的,在我發他去成就的事上必然亨通(參賽五十五11)。 【摩三5】「若沒有機檻,雀鳥豈能陷在網羅裏呢?網羅若無所得,豈能從地上翻起呢?」 〔呂振中譯〕「若沒有誘餌,雀鳥哪能陷在地上的機檻呢?捕機若無所捕得,哪能從地上翻跳起呢?」 〔原文字義〕「機檻」引誘,網羅;「陷在」倒下,躺下;「網羅」捕鳥的陷阱;「所得(原文雙同字)」捕捉,取得;「翻起」上升,攀登。 〔文意註解〕「若沒有機檻,雀鳥豈能陷在網羅裏呢?」:意指神審判的法網已經張開,犯罪的人絕不會成為漏網之『鳥』。 「網羅若無所得,豈能從地上翻起呢?」:意指神『將會審判』的話決不至落空,祂口中所出的話決不徒然返回(參賽五十五11),不達目的必不罷休。 〔話中之光〕(一)俗話說,「法網恢恢」,犯法的終究不能逃過法律的制裁。 (二)我們曉得律法上的話都是對律法以下之人說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審判之下(羅三19)。 【摩三6】「城中若吹角,百姓豈不驚恐呢?災禍若臨到一城,豈非耶和華所降的嗎?」 〔呂振中譯〕「城中若吹了號角,人民哪有不震顫發抖呢?若有災禍臨到一座城,豈不是永恆主所降的麼?」 〔原文字義〕「吹」吹氣,擊掌;「驚恐」戰兢,驚嚇;「災禍」惡的,壞的;「降」製作,完成。 〔文意註解〕「城中若吹角,百姓豈不驚恐呢?」:意指神即將降罰的警號已經吹響,神的子民怎能安然無動於衷呢? 「災禍若臨到一城,豈非耶和華所降的嗎?」:意指神常藉天災人禍執行祂的降罰。 〔話中之光〕(一)神早已在教會中「吹角」,祂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羅二6)。然而,今日教會中好像有很多信徒並不害怕神警告的話,仍舊我行我素。 (二)因為時候到了,審判要從神的家起首。若是先從我們起首,那不信從神福音的人將有何等的結局呢(彼前四17)? 【摩三7】「主耶和華若不將奧秘指示祂的僕人──眾先知,就一無所行。」 〔呂振中譯〕「是的,主永恆主若有所作為,祂沒有不將其機密啟示祂僕人、眾神言人的。」 〔原文字義〕「奧秘」建言,秘密忠告;「指示」揭開,露出;「先知」發言人;「所行(原文雙字)」言論,言語(首字);製作,完成(次字)。 〔文意註解〕「主耶和華若不將奧秘指示祂的僕人──眾先知,就一無所行」:意指神的僕人眾先知並不憑空說警戒的話,乃是因為神將祂的心意預先透露給他們。 〔話中之光〕(一)主說:早先的事我從古時說明,已經出了我的口,也是我所指示的,我忽然行作,事便成就(賽四十八3)。 (二)那創山、造風、將心意指示人、使晨光變為幽暗、腳踏在地之高處的,祂的名是耶和華──萬軍之神(摩四13)。 【摩三8】「獅子吼叫,誰不懼怕呢?主耶和華發命,誰能不說預言呢?」 〔呂振中譯〕「獅子一吼叫,誰不懼怕呢?主永恆主一說話,誰不傳神言呢?』」 〔原文字義〕「懼怕」害怕,敬畏;「發命」說話;「說預言」作先知說話。 〔文意註解〕「獅子吼叫,誰不懼怕呢?」:意指發聲如雷的神,對祂怎能不敬畏而恭聽呢? 「主耶和華發命,誰能不說預言呢?」:意指神的命令一發出,怎能不照實傳達呢? 〔話中之光〕(一)傳道人首先必須存著敬畏的心聽神的話,將所聽見神的話照實傳講,所以傳道人最要緊的裝備還不在於口才,乃是要有「受教的耳朵」(參賽五十4)。 (二)可惜許多信徒怕人不怕神,怕被人藐視或批評而不敢接受神的呼召去傳講神的話;怕神的人則不敢違背神的命令,即便赴湯蹈火也要為神說話。 【摩三9】「要在亞實突的宮殿中和埃及地的宮殿裏傳揚說:你們要聚集在撒馬利亞的山上,就看見城中有何等大的擾亂與欺壓的事。」 〔呂振中譯〕「要在亞述(傳統:亞實突)宮堡上宣告,要在埃及地宮堡上傳揚、說:『你們要聚集在撒瑪利亞山上,看其中的大擾亂、和那裡面欺壓的事。』」 〔原文字義〕「亞實突」強而有力的;「傳揚」宣告,使聽見;「聚集」被召聚,收集;「撒馬利亞」看山;「何等大」許多,大量;「擾亂」騷動,混亂;「欺壓」壓迫,強取。 〔文意註解〕「要在亞實突的宮殿中和埃及地的宮殿裏傳揚說」:『亞實突』是非利士五大城市之一,在此代表非利士;非利士和埃及同為以色列人的宿敵,在他們的宮殿傳揚信息,意指邀請敗壞墮落的異族首領前來觀看以色列。 「你們要聚集在撒馬利亞的山上」:意指在撒瑪利亞的山上居高臨下,容易看得清楚。 「就看見城中有何等大的擾亂與欺壓的事」:『城』指以色列國首都撒瑪利亞城(參王上十六24,29);『擾亂』指暴亂,集體作不法的事;『欺壓』指對孤兒、寡婦、窮人等弱勢者的壓迫或勒索。 〔話中之光〕(一)傳道人必須不畏權勢(宮殿),膽敢說人所不敢說的話。使徒保羅說,凡與你們有益的,以及神的旨意,我沒有一樣避諱不說的(參徒二十20,27)。 (二)站在屬天的地位上(山上),才能看清生活週遭(城內)的真實情況。所謂「當局者迷,旁觀者清」,正是如此。 【摩三10】「那些以強暴搶奪財物、積蓄在自己家中的人不知道行正直的事。這是耶和華說的。」 〔呂振中譯〕「永恆主發神諭說:『那些積聚強暴和搶奪在自己宮堡中的不曉得行端正的事。』」 〔原文字義〕「強暴」暴力,殘酷;「搶奪財物」大破壞,蹂躪;「積蓄」積存,儲藏;「家中」城堡,要塞;「正直的事」正直,坦率。 〔文意註解〕「那些以強暴搶奪財物、積蓄在自己家中的人」:『強暴』指以暴力制服或傷害對方的身體;『搶奪』指以威脅或武力掠奪對方的財務;『家』的原文暗示行這些事的人是擁有權勢與財富的社會高階層人士。 「不知道行正直的事」:意指沒有道德和守法觀念。 「這是耶和華說的」:意指上述的評論是正確的。 〔話中之光〕(一)凡是以不法的手段,奪取別人該得的錢財、地位、名譽和權力的,在神眼中都是不正直的行為,是神所定罪的。 (二)在教會中,各人不要單顧自己的事,也要顧別人的事(腓二4)。 【摩三11】「所以主耶和華如此說:敵人必來圍攻這地,使你的勢力衰微,搶掠你的家宅。」 〔呂振中譯〕「因此主永恆主這麼說:『必有敵人圍攻你的地,使你的勢力衰退,你的宮堡被掠劫。』」 〔原文字義〕「敵人」仇敵,困境;「圍攻」四方,周圍;「勢力」能力,力量;「衰微」沉下,墜落;「搶掠」搶劫,掠奪;「家宅」城堡,要塞。 〔文意註解〕「所以主耶和華如此說」:意指神要藉『人禍』來懲治不法的人。 「敵人必來圍攻這地」:意指既然本國的法治行不通,便要利用外國的侵略來處罰。 「使你的勢力衰微」:意指他們既然仗勢欺人,便要削弱他們的權勢。 「搶掠你的家宅」:意指他們既然將搶奪得來的財物積蓄在自己的家中(參10節),便以其加諸於人之道奉還,他們自己的家宅被搶劫。 〔話中之光〕(一)凡是仗勢欺人的,神必對付他們作惡的源頭──權勢,使其衰微。 (二)凡人不法所得,也必被不法的人奪去,結果仍舊一無所得。 【摩三12】「耶和華如此說:牧人怎樣從獅子口中搶回兩條羊腿或半個耳朵,住撒馬利亞的以色列人躺臥在牀角上或鋪繡花毯的榻上,他們得救也不過如此。」 〔呂振中譯〕「永恆主這麼說:『牧人怎樣從獅子口中搶救出兩條羊腿,或斷片耳朵,那住撒瑪利亞的以色列人半躺在床角上、或床榻繡毯(與『大馬色』地名同字)上的、其蒙搶救也必怎樣。』」 〔原文字義〕「牧人」牧羊人,放牧,看顧;「搶回」解救,剝奪,掠奪;「半個」一片,切下的部分;「角」角落,邊緣;「鋪繡花毯」(原文意義不明);「榻」長椅,床榻;「得救」(原文與「搶回」同一字);「不過如此」(原文無此詞)。 〔文意註解〕「耶和華如此說」:意指發生在他們身上的事,乃是神所命定的。 「牧人怎樣從獅子口中搶回兩條羊腿或半個耳朵」:意指所能搶救的,僅值原來所擁有的一點點而已。 「住撒馬利亞的以色列人躺臥在牀角上或鋪繡花毯的榻上」:本句有很多不同的解釋:(1)他們原來過著舒適快意的生活;(2)他們懵然不知危機正在到來;(3)他們企圖霸住財產不放;(4)他們原來奢華的牀榻現在僅剩下一片牀角。 「他們得救也不過如此」:『得救』的原文與搶回同一字;全句意指以色列得救的希望是微乎其微的事,即使能夠搶救保留的也極其有限,不足掛齒。 〔話中之光〕(一)主說,我是好牧人,好牧人為羊捨命。若是雇工,不是牧人,羊也不是他自己的,他看見狼來,就撇下羊逃走;狼抓住羊,趕散了羊群(約十11~12)。 (二)凡是愛世界,沉溺於虛浮榮華生活的信徒,他們不過「僅僅得救」(參彼前四18)而已。 【摩三13】「主耶和華──萬軍之神說:當聽這話,警戒雅各家。」 〔呂振中譯〕「主永恆主,萬軍之神發神諭說:『要聽哦,要警告雅各家說:」 〔原文字義〕「萬軍」軍隊,群;「警戒」作證,勸告。 〔文意註解〕「主耶和華──萬軍之神說」:『萬軍』指:(1)天上的眾軍,即眾天使,並地上神選民的眾軍;(2)天上萬象,即日、月、星辰;(3)天地間一切造物。合起來表示這一位神何等偉大,祂所說的話必須鄭重地聽。 「當聽這話,警戒雅各家」:雅各是以色列十二支派的先祖,故『雅各家』指全體以色列人,但此處重在指北國以色列民;全句意指神命令先知將祂的話作證、傳達、宣告、勸勉、警界以色列民。 〔話中之光〕(一)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凡有耳的,就應當聽(啟二7)。 (二)傳道人自己應當先注意聽神的話,才能警戒教會和眾聖徒。 【摩三14】「我討以色列罪的日子,也要討伯特利祭壇的罪;壇角必被砍下,墜落於地。」 〔呂振中譯〕「我察罰以色列的悖逆那日子,我也必察罰伯特利的祭壇;其壇角必被砍下,墜落於地。」 〔原文字義〕「討」造訪,檢閱;「罪」罪過;「伯特利」神的家;「墜落」倒下,躺下。 〔文意註解〕「我討以色列罪的日子」:指耶和華審判的大日(參二16;五18~20;珥一15)。 「也要討伯特利祭壇的罪」:指北國以色列開國君王耶羅波安在伯特利建造新的祭壇,膜拜金牛犢,以取代耶路撒冷(參王上十二25~33)。 「壇角必被砍下,墜落於地」:『壇角』指祭壇的四角,形狀突起,祭司行贖罪之禮時,要將血抹在壇角上(參利八15;十六18),其後壇角演變為罪犯的避難所(參王上一50;二28)。『壇角必被砍下』,表示偶像假神被棄絕,信靠牠的人不再有避難所,而與偶像假神一同毀滅。 〔話中之光〕(一)審判要從神的家起首(彼前四17)。信徒們千萬不要以為自己已經蒙恩得救就夠了,因為當主再來的時候,仍要按我們各人的行為審判我們(參羅二6)。 (二)我們的神是忌邪的神(參出二十5)。信徒若在神之外,對任何屬靈人物另有所愛慕,過於聖經所記(參林前四6),便等同敬拜偶像假神,神必要審問。 【摩三15】「我要拆毀過冬和過夏的房屋。象牙的房屋也必毀滅;高大的房屋都歸無有。這是耶和華說的。」 〔呂振中譯〕「我必擊毀過冬的房屋、和過夏的房屋;象牙的房屋必毀壞,高大的(或譯:許多)房屋必歸於無有。』永恆主發神喻說。」 〔原文字義〕「拆毀」擊打,攻擊;「過冬」收割時期,秋天;「毀滅」破壞;「高大的」許多,大量;「都歸無有」停止,結束。 〔文意註解〕「我要拆毀過冬和過夏的房屋」:指避寒和避暑的別墅(參耶三十六22)被拆毀,表示原來窮奢極惡的生活方式不復存在。 「象牙的房屋也必毀滅」:指以象牙嵌飾的屋宇也被拆毀,表示原來奢華的享受成為過去。 「高大的房屋都歸無有」:『高大的房屋』又可解作許多、大量的華屋;都歸無有意指從此不得再有生活上的享受。 「這是耶和華說的」:意指這是神的判定,祂的話必定成就。 〔話中之光〕(一)信徒不要過度追求生活的享受,那些高大的房子和豪華的設備,有一天都要歸於烏有。 (二)然而,敬虔加上知足的心便是大利了;因為我們沒有帶甚麼到世上來,也不能帶甚麼去。只要有衣有食,就當知足(提前六6~8)。 叁、靈訓要義 【審判要從神的家起首】 一、討罪的依據(1~2節) 1.因為蒙神從世界中拯救出來(1節) 2.因為神在地上只認識那些屬祂的人(2節) 二、神要在親近的人中顯為聖(3~8節) 1.既與神同行,便須與祂同心(3節) 2.神早就向他們發聲警告(4,8節) 3.神也已定下不可觸犯的律法(5節) 4.神在教會中設下守望的人(6節) 5.神已經向先知啟示祂的心意(7節) 6.神已經命令先知為祂說話(8節) 三、神子民的罪過 1.教會在世人中間失去見證(9節) 2.爭權奪利,遭致日漸式微(10~11節) 3.生活奢華,僅以得救為滿足(12,15節) 4.崇拜偶像,效法人過於聖經所記(13~14節)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阿摩司書註解》 參考書目:請參閱「阿摩司書提要」末尾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