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司書第九章拾穗 【摩九1】「我看見主站在祭壇旁邊。他說:“你要擊打柱頂,使門檻震動,打碎柱頂落在眾人頭上;所剩下的人我必用刀殺戮,無一人能逃避,無一人能逃脫。」 審判從偶像膜拜的中心開始。──《雷氏研讀本》 人在祭壇前原可藉著獻祭得到神的憐恤,但百姓的獻祭是虛偽的,所以祭壇反倒成為審判百姓的地方。 「打碎 ...... 頭上」:可譯作「砍掉眾人的頭」。──《串珠聖經註釋》 耶和華站在祭壇旁邊,必在那高處(參閱賽六1),有伸出來的膀臂,要擊打那殿。當柱頂被擊時,門檻的根基就會震動,似是地震的現象(一1及士五4),可能也是全地的震撼(珥二10)。「打碎」一詞在以西結書第廿二章十二節為「流血」,即受傷極重。在約伯記第六章九節譯為「壓碎」。如果看第二章十三至十六節,似描述一個情景,人們都無法逃脫,甚至快跑的、有力的、剛勇的、拿弓的……等都不能自救。——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阿摩司書》 我看見主。先知瞥見天國的大君,正準備懲罰祂悖逆子民(見賽6:1;結10:1)。 祭壇。有人認為這個“祭壇”指伯特利敬拜牛犢的祭壇。神親自站在祭壇旁邊,是為了定罪和懲罰。其他人認為,由於伯特利的祭壇不止一個(摩3:14),這裡可能指耶路撒冷的燔祭壇。 擊打。這句話可能是對實施毀滅工作的天使說的(見撒下24:15,16;王下19:35)。 柱頂(kaphtor) 。指古代聖所燈檯的球形把手(出25:31,33)。這裡可能指柱頂。 門檻(sippim ,“窗臺”或“門檻”)。打擊十分沉重,使整個建築物的結構鬆動變弱;門檻搖動,結構造遭到破壞。 落在眾人頭上。這裡描述倒塌的建築物致人死傷。 所剩下的人。指毀滅中的倖存者。他們逃不了,因為要被殺害。──《SDA聖經注釋》 ◎人在祭壇前,本可以藉著獻祭得到神的憐恤,如今卻成為審判的地方。── 蔡哲民《約珥書查經資料》 【摩九1 柱頂】為了要描述毀滅將多麼徹底,阿摩司再次使用相對法。這次他的範圍是從伯特利聖殿的最頂到最底,從裝飾柱頂的柱頭到門檻(見:番二14)。這有可能和以賽亞的呼喊敘述比較(賽六4),但或許也只是反映神威嚴的同在。古代近東提到類似毀滅的例子有牆、大門、門、門檻遭粉碎或破壞(包括《吉加墨斯史詩》和杜庫提寧努他一世的碑文)。──《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摩九1~5】這裡記下的是審判的異象(看七1注)。“祭壇”指伯特利拜金牛犢的壇。“主站在祭壇旁邊”:神的審判從拜偶像的中心地開始。百姓獻祭沒有敬虔的實意,祭壇成為審判的地方。人無論躲到那裡,都逃不掉神的刑罰。──《啟導本註釋》 【摩九1~6】祭壇的異象:這異象指出沒有一個以色列人能逃脫神的審判。──《串珠聖經註釋》 【摩九2】「他們雖然挖透陰間,我的手必取出他們來;雖然爬上天去,我必拿下他們來。」 他們挖透陰間,將陰間描寫為無法進入之地(參閱結八8,十二5、7、12以及拿一13)。但是箴言第十五章十一節說:「陰間和滅亡尚在耶和華面前……」耶和華是無所不在的,人往那裡逃,可躲避神的面呢?(參閱詩一三九8) 神的手是祂的權能,遠超陰間的權勢(參閱何十三14)。神要取他們出來,是無可抗拒的。於是他們想爬上天去,這正是與陰間相反。但是無論到那裡,都無法逃脫神的審判。——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阿摩司書》 他們雖然挖透。2-4節強調他們逃脫不了(見詩139:1-12)。 陰間(she'ol)。 喻指死人的居所。聖經說他們在那裡安睡(見箴15:11注釋)。 取出他們來。為了懲罰。──《SDA聖經注釋》 【摩九2 陰間/天上對比】阿摩司採用比較天上與陰間(見:詩一三九8)兩者間天文距離的相對法。在烏加列的《巴力與亞拿特之讚美詩》,摩特神的自我炫耀也有這地下或死亡世界和天上生活的對比。 在古代世界,天堂與地獄並不是被當成宇宙之外「靈界」的地方,而是代表宇宙的兩個終極。──《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摩九2 ~4】“陰間”或天上或任何其它的地方都不能隱藏百姓,使他們逃過神的審判。──《雷氏研讀本》 【摩九3】「雖然藏在迦密山頂,我必搜尋捉出他們來。雖然從我眼前藏在海底,我必命蛇咬他們。」 「蛇」:是異教神話中的水怪,先知認為,神連這水怪都掌管及使用它來懲罰以色列人。──《串珠聖經註釋》 “迦密山頂”:迦密山在地中海東北面,山脈連綿,濃林密佈,罕有人跡。“蛇”:異教神話中的海怪,人若逃到海的深處,蛇也聽命於耶和華,執行刑罰。──《啟導本註釋》 迦密山由於地勢較高,又多濃密的叢林,是可躲藏的地方。他們躲藏在海底,那是很隱密的地方,也是在遙遠的海極。海常喻為混亂之地,海中的龍或怪獸更為神話的說法,表徵著罪惡與兇猛。但是蛇也在耶和華的權下,可以咬他們(伯九13),使他們受致命傷。但是神必搜查出來,捉拿他們,施以極刑。——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阿摩司書》 迦密山。特指藏身之處,如洞穴,岩縫,森林和灌木,提供了許多躲避的地方。──《SDA聖經注釋》 ●「迦密山頂」:在地中海東北面,海拔1742公尺山脈連綿,濃林密佈,罕有人跡。 ●「蛇」:「拉哈伯」或「維亞坦」,古時之惡獸,或異教神話中的水怪,先知認為連這水怪神都能掌管和使用來審判以色列人。── 蔡哲民《約珥書查經資料》 【摩九3 迦密山頂】這一系列用來警告以色列人無法逃離神怒氣的對比中,阿摩司使用國內最高地點的意象。迦密山高達海拔一千八百呎,巍巍峨峨,有濃密的森林以及許多洞穴,有些人可能覺得是絕佳的藏匿處(見:摩一2注釋)。──《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摩九3 海底的蛇】從山頂到海洋之底,沒有可以躲藏之處。縱使是最深的地方,神也能令海蛇執行祂的命令(比較:拿一17)。以色列人深深知道神讓海中巨大生物臣服的傳說(見:詩七十四14與一○四26注釋)。類似的競爭見於巴比倫創世神話《埃努瑪埃利什》,還有埃及獻給太陽神「銳」的詩歌,他必須一再擊退蛇妖阿波菲斯,才能夠完成環繞天空之舉。進一步相關信息,請參看:創世記一20;出埃及記七1;以賽亞書二十七1等節注釋。──《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摩九4】「雖被仇敵擄去,我必命刀劍殺戮他們;我必向他們定住眼目,降禍不降福。」 即令為列國擄去,分散異邦,也逃不脫。──《啟導本註釋》 那是戰敗之後的情景,被征服者異族來強制擄去,到遙遠的地方。也許他們在失望中,以為這樣至少不致滅亡,還可以活命。但是事實上被擄還要被殺害,正如本章第一節說,「我必用刀殺戮。」——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阿摩司書》 被仇敵擄去。這些罪惡的背道者即使在被擄之地也躲不開刀劍(見利26:33)。 我必向他們定住眼目。見詩34:15,16;耶44:11。──《SDA聖經注釋》 【摩九5】「主萬軍之耶和華摸地,地就消化,凡住在地上的都必悲哀。地必全然像尼羅河漲起,如同埃及河落下。」 這首讚美詩不再有歡樂的慶祝,只有在驚懼中的哀悼,是在神審判之下餘民的哀歌,「殺戮」之聲(2及4節)不絕,多人倒地死亡。但是這首歌與前兩首(四13及五8、9)相似,稱頌耶和華有無上的威嚴,祂是超越的神,是創造的主宰,是在世界執掌治權的,在自然界,也在人類社會中。——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阿摩司書》 主萬軍之耶和華。見耶7:3注釋。神必實施祂的懲罰,因為祂是全天軍的統帥,不但管理天體,而且管理各種等級的生靈。 地就消化。參詩46:6;97:3-5;彌1:4;鴻1:5。 漲起。見摩8:8注釋。──《SDA聖經注釋》 ●「消化」:即「熔化」或作「震動」。── 蔡哲民《約珥書查經資料》 【摩九5~6】「消化」:即「熔化」,或作「震動」。 「樓閣」與「穹蒼」:原文意思不詳,前者可作「梯階」,後者或作「基礎」。──《串珠聖經註釋》 這是一首短詩,讚美神為造物主,統管宇宙,他所宣佈的審判一定執行。──《啟導本註釋》 【摩九6】「那在天上建造樓閣,在地上安定穹蒼,命海水澆在地上的,耶和華是他的名。」 天上的樓閣是神的居所,但樓閣的柱子(山嶽)是安放在地極(伯廿六11)。祂在天上,怎會不抓那爬上天上的人們(九2)?在穹蒼上,雲層裡,有雨水藏在其間,祂可隨意使雨水傾倒於地,甚至流入大海。祂也可使海水潮湧流向地面,使地充滿大水。 耶和華是祂的名,祂是掌管宇宙的主,祂在其中,顯現在地上,向世人,對一切的人,罪人不能逃脫,祂公義的大能彰顯了。——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阿摩司書》 樓閣(ma`aloth)。直譯是“臺階”(見出20:26;王上10:19;結40:6等)。準確含義不明。有人認為是“房間”(英RSV版),但“房間”更多譯自與ma`aloth同詞根的`aliyyoth 。“房間”在詩歌中指神的住宅。 穹蒼('aguddah)。 這裡含義不確定。在出12:22中該詞譯為“把”,指一把牛膝草;在撒下2:25中描述一群人聚集在押尼珥後面;在賽58:6中譯為“軛上的索”。上述含義似乎都不適合本文。有人建議的含義是“結構”,或“拱頂”。 命海水澆。見摩5:8注釋。──《SDA聖經注釋》 ●「樓閣」、「穹蒼」:原文意思不詳,前者可做「階梯」,後者或作「基礎」。── 蔡哲民《約珥書查經資料》 【摩九6 天上樓閣】阿摩司試著表達神對所有創造的全然控制,始自天堂裡多層或多樓閣的聖所或宮殿(比較:詩七十八69;賽六十六1)。這些「樓閣」連結著天堂的穹蒼,卻同時又立在水上(見:詩一○四3)。《埃努瑪埃利什》神話中有著關於這天上樓閣的記載。其中包括一段在巴比倫,為瑪爾杜克神建造厄薩吉拉神廟(Esagila)的描述,寫到眾神「建造一座高塔,如同阿普蘇 (天堂以上之水)一般高」。以聖經與古代近東的觀點,宇宙就是一座神廟,神廟就是一個微小的宇宙。──《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摩九7】「耶和華說:“以色列人哪!我豈不看你們如古實人嗎?我豈不是領以色列人出埃及地,領非利士人出迦斐托,領亞蘭人出吉珥嗎?」 列國都在神的掌管之下,因此以色列人不應以為他們是神惟一關心的民族。──《雷氏研讀本》 古實人實則是指埃及人,因為古實人也在尼羅河的區域,只是在南端。神曾領以色列人出埃及,也有同樣的恩典臨到外邦人,因為祂曾領非利士人出迦斐托,亞蘭人出吉珥。這兩種人都是以色列主要的仇敵,但是在兩族人早期的歷史中,神也對他們有恩典的作為。非利士人曾為大衛所征服(撒下五17起)。亞蘭人也為耶羅波安二世戰敗(六13)。——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阿摩司書》 如古實人。各國的待遇是平等的。以色列人只有順從神的旨意,選擇神,才算是神的選民(見出19:5,6注釋;見太3:7-9)。如果他們疏遠神,神就待他們如陌生人。 非利士人。這裡提到非利士人和亞蘭人,自然使以色列人想到,作為雅各子孫,他們不是住在應許之地的唯一居民。實際上亞蘭人和非利士人都住在神應許給亞伯拉罕的後裔的土地裡(創15:18)。以色列人沒有憑著對神的信心繼續佔領所有的土地。在阿摩司的時代,悖逆的北方王國的百姓要看到,他們住在應許之地,不一定證明神的悅納,因為他們的異教鄰居也住在那裡。 迦斐托。可能是克里特島(見創10:14注釋)。 吉珥。位置不確定(見摩1:5注釋)。──《SDA聖經注釋》 ●「古實」:即現今之衣索匹亞,位於埃及之南。神沒有領古實人離開他們的原居地。以色列人以為神領他們出埃及,他們就享有特殊地位,但在神眼中他們與沒有這經歷的古實人一樣。古實人是黑人,以色列人輕視他們。但神對他們一視同仁。 ●「迦斐託」:即今日地中海東部屬希臘的「克里特島(新約稱為革哩底)」。是非利士人的原居地。 ●「吉珥」:可能指兩河流域的「米所波大米」。 ●「非利士人出迦斐託,亞蘭人出吉珥」:時間大約在西元前第十二世紀。── 蔡哲民《約珥書查經資料》 【摩九7 迦斐托的非利士人】關於非利士人與迦斐托(克里特島)的關聯,參看:耶利米書四十七4注釋。以西結書二十五16將其與另一群海上民族,基利提人相提並論。關於與亞瓦人(Avvites)的關聯,參看:民數記二23注釋。 先知使用普世救恩的主題來顯出神對萬民的顧念。非利士人與亞蘭人,像以色列人一樣,被帶到巴勒斯坦,但是以色列人與雅巍的盟約關係,特別點出他們要被懲罰。──《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摩九7 吉珥的亞蘭人】阿摩司在此將吉珥指為亞蘭部族的家鄉,但是列王紀下十六9提到吉珥是戰勝的亞述人在處死亞蘭王利汛後,放逐亞蘭人的地方。以賽亞書二十二6似乎支持後者,因為提到吉珥與以攔的相關,以攔位於底格裡斯河的東方與南方。提革拉毘列色一世(主前1115~1107年)的亞述記錄中,提到這些部族於主前十二世紀遷徙至亞述。阿摩司在此處與一章5節可能是想要指出如同亞蘭人被差回他們的根源地,神也可以這般輕易的把以色列人從迦南地派遣出去。──《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摩九7~8】“古實人”:住在尼羅河上游區的人。這裡將以色列人和古實人、非利士人、亞蘭人同列,指出以色列人過去從神得到的特別地位已因他們的背逆而喪失,神領他們出埃及和領其他民族出來沒有分別。舊日得到的恩典決非將來也可得到神恩典的保證。以色列人不應看自己優越過別的民族,犯了罪,一樣受審判,不過因為以民與神訂立了永不廢除的恩約,雖受刑罰,最後仍會蒙神眷顧(二11;三2)。 “吉珥”:看一4注。──《啟導本註釋》 【摩九7~10】神的公義:神並不偏袒以色列人。神雖然曾領他們出埃及,但同時亦眷顧和帶領其他外邦,所以選民不能自恃犯罪,神必要究察審判。另一方面,神在審判中仍不會把他們滅盡。──《串珠聖經註釋》 【摩九8】「主耶和華的眼目察看這有罪的國,必將這國從地上滅絕,卻不將雅各家滅絕淨盡。這是耶和華說的。」 以色列固然不可以選民自恃,而列國,尤其是以色列的仇敵也斷不可恣意侵犯以色列,雅各家與「這有罪的國」還是有分別的。雅各家通常指北國(三13,七2、5,六8,八7)。 北國不久即將敗亡,不再是一個國家了,但是民族的敗亡,並未全然滅絕。神的公義是滅絕,祂的信實是保守。但是公義另一方面是救贖,所以以色列民族不被滅絕,仍是神原有的心意。——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阿摩司書》 ●「有罪的國」:指的是北國以色列這個政體。 ●「雅各的家」:指的是北國的以色列人。 ◎先知說了許多審判的信息之後,還提到神給以色列人留餘地,沒有滅絕盡淨。在神的公義中看得出神的愛。── 蔡哲民《約珥書查經資料》 【摩九9】「“我必出令,將以色列家分散在列國中,好像用篩子篩谷,連一粒也不落在地上。」 在篩選的時候,義人會留在“篩子”裏而不落在地上。──《雷氏研讀本》 「分散」與「篩」:於原文為同一字。 「連一粒 ...... 地上」:大概是指罪人一個也不能逃脫神的審判。──《串珠聖經註釋》 “篩子”:為近東農家將麥子在打穀場上打過,再在風中揚淨,使麥粒和糠皮分開以後,進一步清除麥子中糠秕、塵沙的用具。此處和《以賽亞書》三十28記有兩種篩子,前者稱作Kebarah,後者稱為naphah(中文聖經譯為“篩籮”)。今日近東仍可見到兩種篩子,一種篩眼很細,只讓塵埃通過;一種篩眼很粗,大小剛好讓麥粒或穀粒通過,大過麥子的砂粒穀殼,禾碎等則留在篩中。 本節若指第一種篩,“一粒”應指穀粒(義人),其他雜質(罪人)均給篩出,無一人能逃刑罰。若指第二種篩,“一粒”當指砂粒等雜質(罪人)。有的譯本譯為“一粒砂”,穀粒(義人)均保安全,但雜質(罪人)則給篩出。在聖經中“篩”多指患難,試煉、刑罰等。──《啟導本註釋》 將以色列家分散在列國中,仍有祂積極的用意,這是為煉淨他們,促他們更新。篩穀的表像在舊約中並不多見。穀粒不篩下去,該是好的質地(參閱五7下,丟棄於地是不足惜的,但他們竟將公義丟下)。神對待以色列人,不是滅絕,而是保守,使他們仍得存留,只是他們要經過一番被篩的經驗,篩穀是將篩子搖動,這必是驚怕與不安的感受。——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阿摩司書》 ●「分散」:與「篩」於原文是同一字。 ●「連一粒也不落在地上」:大概是指罪人一個也不能逃脫神的審判。篩穀子的時候,是把石頭與雜物留在篩子裡,所以不落在地上的,是石頭與雜物(代表犯罪的領袖)。── 蔡哲民《約珥書查經資料》 【摩九9 篩子篩谷】收穫穀類的處理流程,包括在打穀場用橇壓碎莖,去糠(見:耶四11),最後用篩子把穀粒與小石子及其他碎礫分開。此處提到的篩子(希伯來文 kebarah)有大洞,以側向、環形搖動時效果最佳。這種律動讓碎礫被甩到外邊,讓穀粒落到地上,以便收集(見《德訓篇》二十七4)。新國際本原先將 s]eror譯為「穀粒」(和合本:「粒」),後來修正為「小石」,反映出篩穀的真實情況。──《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摩九10】「我民中的一切罪人說:‘災禍必追不上我們,也迎不著我們,’他們必死在刀下。」 他們自知有罪,就拼命逃跑,以為迅速離開,災禍追不上他們,不僅背後沒有追趕,前面也無威脅。這種自我安慰的自欺話必不攻自破,他們必倒在刀下而亡。——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阿摩司書》 必被刀殺。凡以虛假的安全感自欺,不聽從先知警告的人,將無一倖免。 迎(qadam ,“在前面”,“遇見”或“面對”)。那些無視先知警告的人,自誇禍患“追不上”他們,也“迎不著”他們。──《SDA聖經注釋》 【摩九11】「“到那日,我必建立大衛倒塌的帳幕,堵住其中的破口;把那破壞的建立起來,重新修造,像古時一樣。」 “到那日”。耶和華的日子中稱為千禧年的部分。“大衛……的帳幕”。大衛的王朝,雖然有一段時間被貶抑,但將會復興,統治全世界(12節;參看徒一五15~17)。──《雷氏研讀本》 「大衛倒場的帳幕」:可能是指猶大於主前五八六年亡於巴比倫,導致大衛王朝終止一事。 「破口」:見4:3注。──《串珠聖經註釋》 「那日」仍必指耶和華的日子,就是黑暗沒有光明的日子。大衛倒塌的帳幕必指耶路撒冷,因為那裡的城牆才可能有破口需要堵塞,正如以賽亞書第一章八節所描寫的,是被圍困的城邑。但是破口必須修補(賽五十八12)。那破壞的建立起來,重新建造,像古時一樣。這是追溯拿單向大却表明神與他立約的用意(撒下七章)。——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阿摩司書》 到那日。阿摩司現在從他同胞犯罪和受到懲罰的黑暗畫面,轉到將來復興的光榮應許。這些應許部分應驗在巴比倫囚虜後回歸的人身上。那些應許本來可以完全實現的,但以色列和猶大都沒有達到神對於他們的旨意。結果神把以色列所喪失的機遇給了外邦人。這些光榮的應許將由組成神教會的各國忠心的人來實現(見徒15:13-17)。 帳幕。直譯是“棚”(見拿4:5),或“樹蔭”。“倒塌的”帳幕比喻以色列在被擄之前悲慘的屬靈狀況。由於屬世以色列的失敗,這段經文的屬靈意義就在於預言了基督普世的教會。這是屬靈的以色列,在屬世以色列喪失的機遇中崛起(見太23:37,38;徒13:44-48)。 破口。大衛家的破口是因耶羅波安一世的背叛從內部(見王上12章),亞述人和巴比倫人的征服從外部(見王下15:29;17:1-6;18:9-13;24;25)造成的。在被擄的人回歸的時候,這些“破口”得到部份的修復。被“破壞的”,在一定程度上“建立”起來。但當猶太民族拒絕了自己的救主時,以色列國的福氣和應許就轉給了亞伯拉罕屬靈的後裔,就是跟從基督的人(見加3:29;見上文“在那日”注釋)。──《SDA聖經注釋》 【摩九11我必建立大衛倒塌的帳幕有何預言?】 答:這是先知阿摩司對於以色列人被擄歸國,與復興重新建立大衛之國的一種預言。當他在猶大王烏西雅極強盛的時期,即已看到將來大衛家的帳幕,有一天便要倒塌。王的實座要離開他的家,這事不久即在70年被擄的事上應驗了,(九14;參一五九題)。但這倒塌的帳幕要被建立,堵住其中的破口,重新修造起來。使大衛的後裔(耶廿三5),一直在他的寶座上得以穩固(賽九7)。然這預言已實際上應驗在未來之王基督降臨的事上,(太二5,6)。因為天使加伯列曾預言「祂要為大,稱為至高者的兒子。主上帝要把祂祖大衛的位給祂。祂要作雅各家的王,直到永遠,祂的國度也沒有窮盡。」(路一32,33)。如此基督成為建立這倒塌帳幕之主,不僅以色列人要靠祂為王得以復興。達外邦信徒的蒙恩得救亦是憑著這個應許,而被雅各引證先知之預言民經指明了。(徒十五16,17;參來八1,2)。——李道生《舊約聖經問題總解(上)》 【摩九11~12】複國的應許:這裡並非單指國家的興起,根據雅各在新約時代的瞭解(見串12),外邦得蒙救贖並歸於主耶穌的名下,正應驗了這兩節的預言。──《串珠聖經註釋》 這裡是神作的以民複國的應許。神刑罰之後,不會完全棄絕以色列人。“帳幕”可指大衛王朝或由十二支派聯合組成的王國。不過據《使徒行傳》所記雅各的解釋,此處並非單指一族一國的復興,也包括外邦人得救,同歸主基督(徒十五16~18),因此也是一個有關彌賽亞國度的預言。“破口”:看四3注。──《啟導本註釋》 【摩九11~15】復興的應許:神的審判亦同時帶著復興的盼望。──《串珠聖經註釋》 【摩九12】「使以色列人得以東所餘剩的和所有稱為我名下的國,此乃行這事的耶和華說的。”」 在大衛的日子,以東曾被大衛王打敗,成為附庸。但是以東一直成為以色列的威脅。他們原出於同一家族,卻彼此為仇,現在應歸於大衛所興建的國度。當時大衛不僅征服以東,也制服非利士、摩押、亞捫及敘利亞。這些都歸以色列,而以色列為耶和華名下的國。——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阿摩司書》 以東('Edom) 。在周圍的國家中,以東人與以色列人的血緣關係最近,但列在敵意最深的國家之中(見摩1:11注釋)。“餘剩的”顯然指那些躲過摩1:11,12所宣佈之懲罰的人。 七十士譯本以“人們”代替“以東”,顯然譯自希伯來語'adam
。它與'edom 的區別只是在母音。 國。或“外邦人”。使徒雅各所引用的這段經文與七十士譯本第11,12節十分接近(見徒15:16,17)。──《SDA聖經注釋》 【摩九12 以東所剩餘的 】阿摩司使用「所剩餘的」這個片語,另有兩次(一8:非利士人,五15:約瑟)。此處他可能指的是以東地區的一部分,而非全部。 烏西雅王攻下以東港口以拉他(王下十四22),而後於亞哈斯王在位期間(王下十六6),又被敘利亞人和以東人奪回。講到大衛王國的最後復興,阿摩司可能對這重要的港口城市念念不忘。──《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摩九13】「耶和華說:“日子將到,耕種的必接續收割的;踹葡萄的必接續撒種的;大山要滴下甜酒,小山都必流奶。」 對豐收的描寫。巴勒斯坦的農人在每年的十一月耕種,年底撒種,四月割麥,八月將成熟的葡萄 成酒。這裡的意思是:因為豐收的緣故,夏天收割的工作延續到年底還未完成。 「流奶」:原文作「溶化」;「小山都必流奶」的意思與上句相同,指葡萄酒流遍全地。──《串珠聖經註釋》 這裡所描繪的,耕種與收割的接續,足見豐收的盛況。這雖是言過其實,但是豐收的程度可延續許久,卻是難得的景象。踹葡萄的,大概在九月間,而撒種是十一、十二月,但是趕緊撒種,因為穀物生長太快,刻不容緩,收成看好,又可增加多麼歡樂的期待。葡萄豐收,新酒滿溢,牛羊成群,奶必豐盈。所以這裡在詩情的描繪中,大山小山都流出甜酒與奶水,生命必得滋養與豐盈。——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阿摩司書》 日子將到。13-15節用生動的語言描寫了本來可以臨到以色列的許多福氣(見11節注釋),現在,這些福氣要臨到一切神的真以色列人。 耕種的必接續收割的。因為播種和收穫是連在一起,沒有間隔的。莊稼和葡萄獲得大豐收,在下一輪耕作開始之前尚未收穫完畢。──《SDA聖經注釋》 ●十三節是對豐收的描寫,巴勒斯坦的農人在每年的十一月耕種,年底撒種,四月割麥,八月將成熟的葡萄醡成酒。這裡的意思是因為豐收的緣故,夏季的收割工作延續到年底還未完成。 ●「流奶」:原文是「熔化」,「小山都必流奶」的意思與上一句相同,指葡萄酒流遍全地。── 蔡哲民《約珥書查經資料》 【摩九13~15】千禧年國度的特徵是豐饒(13節)、富庶(14節)和安全(15節),而且以色列將要永遠擁有創世記十五章18至21節提到的應許地。──《雷氏研讀本》 作者借用應許之地為題材,指出將來選民生活的安定和繁榮。──《串珠聖經註釋》 神的百姓經歷了本書所預告的各種災禍,包括亡國和被擄之後,會有一個美麗的未來,四季迴圈有序,風調雨順,耕作不息,收穫豐盛,生活富裕。這些預言要到主再來的日子才完全應驗。到那日,才能“不再從我所賜給他們的地上拔出來”。──《啟導本註釋》 【摩九14】「我必使我民以色列被擄的歸回,他們必重修荒廢的城邑居住。栽種葡萄園,喝其中所出的酒;修造果木園,吃其中的果子。」 復興是重修廢墟,重整家園(九11),修造葡萄園果木園,也是有一番新的氣象。第五章十一節的威脅:建造房屋,不得居住,栽種果園,不得喝酒,那種情形不會再有了。第三章十一、十五節以及第六章八、十一節的威脅也消除了。現在只有建設,沒有破壞,從破壞中復蘇,在安定中求進步。——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阿摩司書》 【摩九15】「我要將他們栽於本地,他們不再從我所賜給他們的地上拔出來。這是耶和華你的神說的。」 現在再強調復興,不再有被擄的威脅(四2、3,五5、27,七11、17)。這裡的用語可與耶利米書比較。耶和華呼召耶利米時,要他施行拔出,再裁種(參閱一10)。耶利米書第廿四章六節,神說:我要眷顧他們,使他們得好處,領他們歸回這地,我也要建立他們,必不拆毀,裁植他們,並不拔出。第卅一章廿八節,必照樣留意將他們建立栽植。第四十二章十節,我就建立你們,必不拆毀,栽植你們並不拔出。這是主耶和華你的神說的,成為非常有力的結語。——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阿摩司書》 我要將他們栽於本地。寓指永久建立(見耶24:6)。 我所賜給他們的。賜給亞伯拉罕的應許,是讓他的後裔承受迦南地(見創15:13注釋)。當約書亞率領以色列人進入應許之地的時候,這個應許得到部份的應驗。當猶太人在巴比倫之囚結束後回到巴勒斯坦時,神的旨意仍在實施。但這個奇妙應許的最後應驗將在聖城新耶路撒冷“由神那裡從天而降”(啟21:2),永遠建立在迦南地時實現(見亞14:4注釋)。──《SDA聖經注釋》 ◎神的審判同時帶著復興的盼望。 ◎整卷阿摩司書的信息可以用「公義」來概括,研讀此書可以對神的公義屬性,以及神對人和國家的公義要求有更深刻的認識。而不是單單憑印象來揣度。── 蔡哲民《約珥書查經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