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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摩司書第一章短篇信息

 

目錄:

警告列國(陳終道)

為甚麼神要這樣說(摩一1~5)(盧俊義)

周圍的列邦必受罰(摩一1~3)(包忠傑)

列國的未來(1)( 香港讀經會)

生命的價值(一章115)(臺北基督之家)

耶和華吼叫(1~2)(臺北靈糧堂)

耶和華如此說(3~3)(臺北靈糧堂)

 

 

警告列國(陳終道)

 

讀經提示
1.翻查舊約歷史,看本章所提這些國家與選民之關係如何?(可用串珠聖經)
2
.猶太國不是神的選民麼?何以竟與列國同樣責罰?有何要訓?
3
.在一、二章中最常見的句子是什麼?有什麼教訓?
4
.先知為何最後才指責以色列國?
5
.本章對列國之警告有何共同點?有何教訓?
6
.請按二6~16略述以色列國之罪狀。
7
.本段提及以色列國的罪有幾項?
8
.我們會否三番四次的撲滅聖靈的感動?曾否輕忽神藉人的口所給我們的勸責不予理會?
9
.在本書二6~16中最先數算的是那些罪?為什麼?
一、引言(一1~2
本書一2實際上宣告了全書的重心——神藉他的僕人發出警告,他要施行審判了。第一、二章的主要內容是要宣告列國的刑罰,又屢次提及耶和華如此說這是耶和華說的(一35689111315,二13461116),合計十四次,每次指責罪惡必受懲罰時,都加一句耶和華如此說這是耶和華說的,證明先知所宣告的,都是神自己的判斷。先知只不過忠心地照著神的吩咐宣告而已!
1當猶大王烏西雅、以色列王約阿施的兒子耶羅波安在位時
這種說明,表示阿摩司是在這兩位王(南北二國)同時在位時作先知的,而北國耶羅波安第二,在烏西雅王(又名亞撒利雅)第卅八年駕崩(王下十五8),所以阿摩司作先知時,必是在烏西雅王在位第卅八年之前。
先知既明說,他在大地震之前二年說預言,暗示稍後二年之大地震也是神懲治犯罪國家的辦法之一。神是不輕易發怒的神。世人常在神寬容人的罪時,埋怨神不公義,以為他不理會人的罪,又在神施懲治時,怨瀆神太嚴厲,不夠寬容。這些怨言只顯明人的愚頑,絕不會減輕人的罪過。
二、向外邦列國的警告(一3至二3
1.大馬色(一3~5
大馬色(DAMASCUS)即亞蘭(敘利亞)。
按舊約歷史,亞蘭人屢次欺負神的百姓:
①亞哈王時,亞蘭王便哈達圍攻撒瑪利亞(王上二十1
②再次攻擊(王上二十26
③第三次攻擊時亞哈戰死(王上廿二35
④亞蘭元帥乃縵曾逼以色列王為他治麻瘋(王下五l~19)。
打糧食的鐵器打過基列3節),古時東方一種打糧的器具在鐵板上鑲了許多鐵齒,用馬或騾拖過麥堆或穀堆上,使稻被切碎,穀粒便掉下來。聖經未提及亞蘭人什麼時候曾如此對付過基列人(以色列人,屬河東二支派半之他,參民卅二章;書一12~18)。但按本章4節說:我卻要降火在哈薛家……”看來,大概是哈薛攻打以色列地之時,曾如此殘忍地殺害以色列人(參王下十32~33)。
四節:降火在哈薛家,澆滅便哈達的宮殿這兩句話意義相同。便哈達是哈薛的兒子(王下十三335)。父子都曾惡待以色列人。降火……澆滅的主要意思是預指他們將必敗亡。後來亞述人滅了亞蘭,在他們戰敗時,其宮殿亦可能被燒毀。
五節:折斷大馬色的門閂即城門無法擋住敵人,城必被攻破。
亞文平原”——原意是偶像穀,地點未明。
伯伊甸”——即伊甸之家(快樂之家)。概指屬大馬色之某地,曾被譽為伊甸之家的樂土,卻要被剪除。
吉珥”——原是亞蘭人之發祥地。國家破滅後,即被遣回本地。
2
.迦薩(一6~8
擄掠眾民交給以東6節),即把所擄來的人,販賣給以東。聖經未指明被擄的人是什麼人,但最自然的領會是指以色列人。因上文對大馬色的指責,以及下文對以東的指責,都是指責他們惡待以色列民。
再提降火燒滅(見下文——1214,二25),可見在此降火、燒滅的意思,未必指真正的火,而是指審判和刑罰,是象徵的用法。也可能因古時打仗,勝利者常將戰敗者的宮殿焚燒之故。
亞實突、亞實基倫、以革倫都是非利士的大城。大衛時代,神曾因非利士人擄奪了至聖所中的約櫃,懲罰過亞實突、以革倫等地(撒上五至六章)。
八節:非利士人所餘剩的必都滅亡,本書的話證明上文第六節對迦薩的指責其實是指全非利士。所以不只是迦薩受罰,乃是全非利士受罰。
3
.推羅(一9~10
在此推羅(Tyre)代表整個腓尼基,一如迦薩代表整個非利士。以色列人立國初期,與推羅頗為友善。
不紀念弟兄的盟約”’——可能指所羅門王與推羅王希蘭所立之約(王上五111~12,九11~14),後來推羅被亞述所滅,尼布甲尼撒王時,又為巴比倫所滅,至希臘興盛時,又為亞歷山大所滅,且將其中居民出賣為奴。
推羅可能因與以色列在貿易方面有利害衝突,因而日漸變惡(王上九12~13),但聖經未詳記。先知以西結曾指責推羅的驕傲,並以推羅的滅沒描寫撒但的墮落(結廿八13~19)。在此,阿摩司指責推羅將眾民交給以東,是指把以色列交給以東人。聖經沒有說明事情的背景,但上文6節提到非利士人的罪時,也提到他們擄掠眾民交給以東。以東原是以掃的後代,憎恨以色列人。是否以東人曾有一個時期特意收買以色列人作奴僕,惡待他們作為洩憤,則難以斷定。
4
.以東(一11~12
以東(Edom)是以掃的後代(創卅六章),原是以色列的兄弟。但以色列人出埃及時,請求以東人借路(民廿14~21),以東不但不肯借路,並且用強硬的手攻擊以色列人(民二十20)。在此先知宣告其罪狀說:他拿刀追趕兄弟,毫無憐憫
降火……燒滅12節)與上文的意思相同。
提幔Teman12節)意即沙漠(俄9節),是以東東北部之一區。
波斯拉Bozrah12節)意即羊欄,是以東東部一重要城市,約在死海東南五十四哩。
5
.亞捫(Amawn,一13~15
亞們人的罪狀是令人驚奇的殘忍:剖開基列的孕婦。在今日的爭戰中,亦有這類殘忍的暴行。可見罪人的心性自古以來都是一樣的醜惡。
拉巴是亞捫的京都,在死海東北廿五哩的一座城。
亞捫和摩押都是羅得的後代(創十九37~38),士師時代曾轄制以色列人(士十一章)。
6
.摩押(Moab,二1~3
摩押王巴勒曾設法請術士巴蘭咒詛以色列人,未能成功。後聽從巴蘭的計謀(民卅一16),用米甸女子誘惑以色列人犯姦淫拜偶像,使以色列人遭神懲治(民廿五章)。

摩押人將以東王的骸骨焚燒成灰,這等於今日的鞭屍”——清算死人,有故意侮辱意味、與今日的火葬不能相提並論。新約時彼拉多曾將加利利人的血獻祭,也屬同一類的罪。這種惡行反乎人性、人道,是神所憎惡的。神說要燒滅、剪除、殺戮他們的審判者和一切首領。
7
.總結
本段雖然宣告神將要向列國施行刑罰,但它同時讓我們看見:
①神的寬容——本段中屢次提及三番四次,說明神的寬容與忍耐,神的刑罰並非忽然來臨,乃是早已多次忍耐寬容,給人充分悔改的機會,才施行刑罰的,但人既屢次犯罪藐視神的恩慈,他們受刑罰是應當的。
②神的公義——神對每一個國家都同樣他寬容他們:他們都是同樣在三番四次地犯罪之後才受罰的,可見神是公義的。他雖然寬容卻不縱容,雖然忍耐等待人悔改,卻不是姑息罪惡而不施懲罰報應。
── 陳終道《阿摩司書講義》

 

 

為甚麼神這樣說

 

經文:阿摩司書一:1—二:5

舊約聖經中很重要的一部份,就是先知書。一般說來,先知可以分成被擄之前的先知,與被擄之後的先知。所謂被擄之前的先知,是指在主前七二一年北國以色列亞述帝國消滅之前,例如摩西撒母耳以利亞以利沙米該雅等等。被擄之後的先知,是指在這個年代以後出現的。而聖經中大部分的作品是被擄之後的先知的作品。先知的主要任務是傳達神的話語,正如先知米該雅說的:「我指著永生的上主發誓,上主對我說甚麼,我就說甚麼。」(列王記上廿二:14)因此,先知作品中有一個共同的特點,就是一開始就會用「上主說」、「耶和華神這樣說」、「神說」等句型,來表示先知現在要講的話,乃是神的話,不是他個人的意思。因此,當先知實在也是一件很痛苦的事,因為神的話有時候連先知自己都不喜歡,怎能又去傳給別人聽?先知約拿就是個例子,神要他去傳的話,他不喜歡,因此用逃避的方式拒絕神的呼召。但是,當神呼召人去傳信息時,人是無法抗拒的。
再者,先知作品最重要的信息,是在告訴我們:神在受苦的子民中,如何伸出祂拯救的手,使身陷絕望的子民獲得生命的希望。
先知阿摩司,就是屬於被擄之前先知中的一位,他的名字的意思是「神有扶持」,或是「上主承擔了」。出生在南國猶大提哥亞村,該村位於伯利恆南方大約十公里處。很特別的地方是,他是南國猶大的人,卻受呼召到北國以色列去傳神的信息。因此,北國的政府對他很感冒,威脅他,人民也不喜歡他,要他離開北國回猶大去(七:12—13)。
很少有人會喜歡聽神僕人先知的話語,當神透過祂的僕人先知傳出信息的時候,人的心總覺得像是被刀劍刺進骨髓一般的難受(參考希伯來書四:12—13)。出名的修女德蕾莎說:「最寵愛人類的是神,沒有人能夠和祂相比。」確實是這樣,神最寵愛人類了。可是,被寵愛的人類卻常常違背神的旨意,去做不應該做的事,使神相當的傷心。因此,祂一再差派僕人先知出來傳達信息,希望人能悔改,回到祂的面前。可是,人聽不進神的話,因此,殺害先知的事時常發生,迫害神僕人的事件在每個時代都有。

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他傳出的信息內容:

第一至二節:在烏西雅猶大王,約華施的兒子耶羅波安二世作以色列王期間,大地震前兩年,神向提哥亞村的牧羊人阿摩司啟示有關以色列的事。以下的記載是阿摩司的話。
阿摩司說:
上主從錫安怒吼,
耶路撒冷發出雷轟。
牧場的草枯乾;
迦密山的青草變黃。

先知的作品開始都會有一個特點,是先介紹先知的背景。第一節告訴我們,先知阿摩司提哥亞村的牧羊人,他也是「看管桑樹的農夫」(七:14)。這一節也提到先知阿摩司是在猶大王烏西雅時代受召出來傳達神信息的,烏西雅猶大王是主前七九二年至七四年,是在位最久的一位國王。他十六歲的時候登基接下父親亞瑪謝的王位,掌權長達五十三年,也是一位敬虔、有能力的國王。歷代志的作者這樣形容他:「做了上主認為對的事。在他的宗教顧問撒迦利亞活著的年日,他都忠心事奉上主;上主賜福給他。」(歷代志下廿六:4—5)很可惜的是,人在成功的時候,往往會忘掉神賜福的恩典,以為自己很有能力,就驕傲起來。我們看歷代志的作者這樣形容烏西雅王的另一方面說:

烏西雅王的強盛使他逐漸驕傲起來,招致他的衰敗。他冒犯上主,自己進聖殿在香壇上燒香。亞撒利雅祭司帶著八十名英勇的祭司跟著王,要阻止他。他們說:﹃烏西雅啊,你沒有權向上主燒香;只有亞倫後代作祭司的被分別為聖來做這事。請離開這聖地。你已經冒犯了主神;你再也得不到他給你的尊榮了。『
烏西雅正站在聖殿的香壇旁邊,手裡拿著香爐。他對那些祭司發怒,就在那時,他的額上突然出現了痲瘋。亞撒利雅和其他祭司都驚嚇地望著王的前額。他們催他離開聖殿;他就急忙離去,因為上主已懲罰他。
烏西雅王餘下的年日因這病而禮儀上不潔淨,不能再進聖殿,住在自己的行宮;國家大事由他兒子約坦掌管。」(歷代志下廿六:16—22

從這段史料裡我們看到一個重要的背景:國王很驕傲,且是不尊重聖殿的禮儀。這裡說他自己手裡拿著香爐就要獻祭,雖然祭司提醒並阻止他不可以這樣,但是他不聽,硬是要自己做,結果馬上被神懲罰,長出痲瘋來。換句話說,他根本就不把祭司放在眼裡,這樣的行為表明出來的意義是:我是國王,要怎樣就怎樣,你們祭司管不著。一個社會領袖不尊重宗教的敬拜禮儀,常常是用這種方式表示輕視信仰的態度。
類似烏西雅王這種鏡頭也常出現在台灣的許多宗教場合,有許多政治人物會在一些大型的宗教活動中出現。他們穿著祭司禮服帶頭作祭祀,好像煞有一回事的樣子,其實他們這樣的行徑所詮釋出來的意義,剛好與烏西雅王所做的一樣。一個國王不會守宗教禮儀的規矩,這樣的國王心中不會是真的在敬神。
前面已經說過,先知阿摩司是南國猶大提哥亞的人,但他受神呼召向北國的以色列傳神信息。作者告訴我們,先知阿摩司到北國去的年代背景是耶羅波安二世的時代,是主前七九三年到七五三年,前後在位有四十一年。而先知阿摩司傳神信息的時間,是在主前七六年至七五年間。這兩位國王能統治國家那樣久,表示在他們的統治下,國勢強、經濟繁榮、社會穩定,國力達到最顛峰的境況。列王記的作者分別這樣形容耶羅波安二世和烏西雅的政績:

「他收復了所有屬於以色列的領土,從北方的哈馬隘口直到南方的死海。」(列王記下十四:25a

耶羅波安二世其他的事蹟,他在戰場上的英勇以及怎樣收復大馬士革哈馬、重歸以色列版圖等,一一記載在以色列列王史上。」(列王記下十四:28

烏西雅效法他父親的榜樣,做了上主認為對的事。」(列王記下十五:3

在人看來是有功績,尤其是在耶羅波安二世治理下的北國以色列,確實是整個國家達到最顛峰的狀況。但是,在神的眼中卻不一定是好的,這才是值得我們注意的地方。看,列王記的作者分別用這樣形容耶羅波安二世治理下的北國以色列,和烏西雅治理下的南國猶大

「他做了上主看為邪惡的事,仿效他先祖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的壞榜樣,領以色列人犯罪。」(列王記下十四:24

「上主看見所有的以色列人,無論自由或不自由的都遭受很大的苦難,沒有人幫助他們。」(列王記下十四:26

烏西雅﹃他沒有除去山丘上的神廟,人民仍然在那裡獻祭燒香。上主降災給烏西雅,使他長了痲瘋,一生受這病的糾纏。『」(列王記下十五:4—5a)

看,社會繁榮的另一個角落所顯現出來的,在北國以色列是:宗教信仰和道德加速墮落,他們忘記了神在過去曾經為要拯救他們,特別給予恩典。我們往後會看到先知阿摩司以很嚴厲的言詞在譴責北國以色列社會景況。在他們視為偉大君王耶羅波安二世的統治下是:司法不公,官員接受賄賂,富有的人一再欺負貧窮人,人不喜歡神的話,導致社會生活不安。以上這些都是先知阿摩司很具體指責出來的。
南國的猶大也是這樣,政治、軍事勢力達到顛峰的境界,但是偶像崇拜也同時盛行在每個角落中,百姓沈淪於聲色生活,道德紀律敗壞。
先知阿摩司就是在這樣的社會背景下,要傳神呼召他出來說的話,這可就不容易了。因為在一個經濟繁榮,國勢甚強的時代裡,誰會聽得下另一種聲音?誰會喜歡聽神的話語?就像咱台灣,誰真的喜歡聽聖經神的話語?經濟那樣繁榮,社會那樣有活力,誰會在意神的話?別說是神的話,有時連有良知的知識份子說話也會遭到牢獄之災呢!就像先知阿摩司所說的:「在這邪惡的時代,難怪聰明人都不講話了!」(阿摩司五:13
第一節也提到「大地震」,我們已經很難找到這方面的詳細資料,不過很可能是如同撒迦利亞書第十四章五節所提的:

「你們要奔逃,經過這山谷;這山谷穿過山,延展到另一邊去。你們會逃跑,像你們的祖先在猶大王烏西雅時代逃避大地震一樣。然後,上主我的神要來臨,帶著所有的天使一起來。」

看來那次的大地震不小,造成的傷害確實是滿大的。不過,請注意,聖經的作者會用「地震」來表示神的憤怒。例如耶穌基督被釘十字架的時候,馬太福音的作者這樣形容當時的景況:「這時候,懸掛在聖殿裡的幔子,從上到下裂成兩半。大地震動,巖石崩裂。」(馬太福音廿七:51
第二節開始記載先知阿摩司被呼召傳達神的話語。這一節也是一首詩,形容神一出憤怒的氣,即使是最為肥沃之地也會變成荒場。像原本是肥沃、翠綠的迦密山脈,如今是連青草也會變黃(枯乾了)一樣。這一節詩歌就是為往後經文所描述的敗壞現象作總論,讓我們知道,無論誰,或是哪一個民族、國家、社會,若是因為敗壞而引起神極度的憤怒,即使擁有很美的榮華富貴,也將在一夕之間變成烏有。

第三至五節:上主說:「大馬士革人再三犯罪,我一定要處罰他們。他們用殘酷的刑罰虐待基列人。所以我要火燒哈薛王的王宮,摧毀便哈達王的宮殿。我要搗毀大馬士革的城門,殲滅亞文平原的居民和伊甸的首領。敘利亞的人民要被擄到吉珥。」上主這樣宣佈了。

從第三節開始,先知阿摩司先提起與北國以色列來往有關的鄰近國家。
「上主說」,在和合本用「耶和華如此說」,這是先知傳達神話語的模式。
大馬士革,這是以色列國北部敘利亞的首都。長久以來一直跟以色列國敵對。
這裡說到大馬士革人虐待基列人。列,是位於加利利以東的以色列境內,與敘利亞隔鄰,土地非常肥沃,也因此常遭遇到鄰近國家的窺視。列王記下第八章十二節、十三章一至七節有記載關於敘利亞在戰勝以色列後,用很殘酷的手段對待基列人,踩踏他們像灰塵一般。和合本聖經用「以打糧食的鐵器打過基列」,形容大馬士革的人「用殘酷的刑罰虐待基列人」。這種「打糧食的鐵器」是以色列人收割麥子的農具,在木器的末端裝有尖齒,用來打麥穗分別出粗糠或是飽穗的穀粒。現在大馬士革的人用這樣的農具刑罰基列人,可想而知傷害之大,手段之殘忍,連神都看不下去。這讓我們看到,即使是戰爭,也不可以如此殘暴的手段對待敵對的人民,因為一般人民總是無辜的,他們手無寸鐵。
再者,第三節的「再三犯罪,我一定要處罰他們」這句話,一直出現在這一章每個段落經文的起頭,表示神之所以發出極大的怒氣,不是沒有原因,也不是隨意動怒,而是忍到無法可忍的地步了,才會這樣。另外,我們也從這裡看到,人犯罪,神絕對不會漠視不管,祂一定會處罰,這一點是我們應該要清楚記住的。
「犯罪」,這個字希伯來文的意思是「背逆」,是違背神的教訓、旨意。這教訓、旨意是以立約作基礎,有立約,就不是單方面的評斷,而是有依據的。換句話說,這些被先知阿摩司所提起犯罪的國家、族群,之所以引起神極度的不滿,都是因為違背與神之間的契約關係,且是一再地如此。
第四節說神要用「火燒」大馬士革王的宮殿。火,這是指戰爭之意。哈薛便哈達,兩人乃是父子。宮殿也可以看成是「城堡」之意。
先知阿摩司這段預言大馬士革毀滅的事件,發生在他說預言後約二十年,主前七三二年,那年亞述帝國皇帝提革拉比列色進兵大馬士革,「把利汛王殺了,並且把人民擄到吉珥」(列王記下十六:9)。

第六至八節:上主說:「迦薩人再三犯罪,我一定要處罰他們。他們俘虜了鄰國的人民,賣給以東人作奴隸。所以我要火燒迦薩的城牆,摧毀它的宮殿。我要殲滅亞實突的居民和亞實基倫的首領。我要處罰以革倫城;凡是留在城裡的非利士人都要死亡。」至高的上主這樣宣佈了。

迦薩,這是非利士人的五大城市之一。其他四個城市是:亞實基倫亞實突以革倫迦特。這些城市都是當時的國際大城,商業往來相當頻繁。非利士人在先知撒母耳掃羅王的時代就已很活躍。他們曾被大衛王征服過,且被限制只能在沿海的亞實突亞實基倫迦薩等三個城市生活。
這段經文提到這五個城市中的四個,漏掉了迦特。在第六節是以「迦薩」作為非利士人的代表,原因可能是因為迦薩是這五個城市中最大的,也是販賣奴隸的中心。他們之所以惹起神的憤怒,是因為他們把被打敗的以色列人整個村落、族群全部都當奴隸賣掉,這種作法跟斷絕了一個民族的命脈是相同的,因為古時候的奴隸是屬於主人的財產,即使是生下來的孩子也是屬於主人的。結果非利士人被神憤怒的烈火懲罰得很厲害,因為連剩下的也都難逃倖免,這說明了從搾壓別人所得到的,都將付出一切代價,且是加倍的價碼。

第九至十節:上主這樣說:「泰爾人再三犯罪,我一定要處罰他們。他們不遵守跟友邦簽訂的條約,反而把鄰國的人民放逐到以東作奴隸。所以我要火燒泰爾的城牆,摧毀它的宮殿。」

泰爾,是非尼基人的主要城市,是迦南人的後裔。這裡說到「他們不遵守跟友邦簽訂的條約」,是因為在大衛王和所羅門王的時代,以及後來的亞哈王,他們都與以色列人保持相當友好的關係。列王記的作者這樣說:「泰爾希蘭一向是大衛的朋友;他聽說所羅門繼承他父親大衛作王,就派遣特使來見所羅門。」「希蘭所羅門和平相處,並且簽訂協約。」(列王記上五:112)為了促進雙邊的關係更密切,亞哈王甚至娶了泰爾王的女兒耶洗碧為妻(列王記上十六:31—32)。但我們知道,聖經的作者將「約」看為是生命中最為重要的記號。因為與以色列人訂約時必定會以神作為「中保」,因此,「約」也表示人對神的忠實。如今,泰爾因為以色列衰微就背叛所簽訂的「約」,且將以色列人民賣到外國去當奴隸,如同藐視神作見證的約一樣,是神所不允許的。

第十一至十二節:上主這樣說:「以東人再三犯罪,我一定要處罰他們。他們不仁不義,用刀劍迫害他們的親族以色列人。他們的暴怒永不停;他們的忿恨永不止息。所以我要火燒提幔的城市,摧毀波斯拉的宮殿。」

以東,這是以掃的後裔(創世記卅六:1),跟以色列人是同父異母兄弟,是很近的親族關係。但是聖經也常常告訴我們這兩個族群時常吵架,有如世仇一般彼此仇恨。從第九節可以知道,以東人也參與販賣以色列人民為奴的事件。不過這裡有些困擾,因為在先知阿摩司時代,以東是屬於猶大統治區,不可能發生販賣奴隸,或是與以色列人敵對的情況。所以有些聖經學者認為這件事可能是後來在編輯聖經時附加上去的,背景是發生在主前五八六年。當巴比倫尼布甲尼撒消滅南國猶大以色列人逃避戰禍時,以東人不但沒有伸手援助,相反的是與巴比倫人站在一起欺侮以色列人。先知俄巴底亞指出以東之所被懲罰的原因是:

「因為你殘害你的兄弟雅各
你將蒙羞,永被除滅。
敵人攻破城門的日子,
你竟袖手旁觀。
外族人掠奪耶路撒冷
把財寶分贓,據為己有,
你跟他們是一丘之貉。
你的兄弟猶大遭遇不幸的日子,
你不應該瞪著眼看。
他們滅亡的日子,
你不應該幸災樂禍。
他們遭難的日子,
你不應該嘲笑。
我子民遭難的日子,
你不應該闖進他們的城門。
他們遭難的日子,
你不應該睜眼看他們受苦。
他們遭難的日子,
你不應該搶奪他們的財物。
你不應該站在交叉路口
捉拿逃難的人。
你不應該在他們遭難的日子
把他們交給仇敵。」(俄巴底亞10—14節)

這首詩歌讓我們看到以東真正的罪行,是對自己親人遭遇災難的時候,不但沒有伸出援手,相反的是採取落井下石的手段,增加以色列人的苦難。
提幔,這是以東國的首都,土地肥沃,人口多,是當時中東地區相當出名的經貿城市。
波斯拉城則是以東的要寨,防禦的工事做得相當堅固。如果這個城市被毀滅,以東國就無法守住。但是,即使是最堅固的城堡,也難擋神的憤怒。

第十三至十五節:上主說:「亞捫人再三犯罪,我一定要處罰他們。為了要擴展領土,他們甚至剖開基列地孕婦的肚子。所以我要火燒拉巴的城牆,摧毀他們的宮殿。戰爭爆發的時候,將有喊殺的聲音,搏鬥像狂風暴雨。他們的國王和官長都要流亡。」上主這樣宣佈了。

創世記第十九章卅六至卅八節告訴我們,亞捫摩押都是羅得的後裔。說來,他們也是以色列人的親族,但是,他們對待自己的親人卻是相當的殘忍。從士師的時代起,他們就一直與以色列人敵對,曾被大衛王打敗而臣服。但在所羅門王的時代恢復獨立的王國,與基列相比鄰,但時常入侵基列
第十三節提到亞捫人用殘忍的手段對待基列人,這種剖開「孕婦的肚子」,是一種絕種的作法,因為孕婦不但喪失了生命,她腹中的胎兒也會死去。聖經中除了這地方提起有這樣殘酷的手段外,列王記下第十五章十六節也記載以色列米拿現曾在提斐薩城做過同樣的事,作者說「他做了上主看為邪惡的事」。也許在古代的社會,強者對弱者往往是採取類似這樣殘酷的手段,可是,這樣的作法是神所無法接受的,祂必定會懲罰。
第十四節的「拉巴」,這是亞捫的首都,即今日約旦的首府安曼。他們用殘酷的手段對待別人,自己要因此嚐到戰爭帶來的極大苦難,因為戰爭的慘狀會像「狂風暴雨」摧毀他們。

第二章一至三節:上主說:「摩押人再三犯罪,我一定要處罰他們。他們把以東國王的屍骨燒成灰燼。所以我要火燒摩押,摧毀加略的宮殿。當軍隊吶喊、號角吹響的時候,摩押人一定在戰場上死亡。我要處死摩押的首領,殺盡他所有的官長。」上主這樣宣佈了。

摩押人也是以色列人的親族,因為是羅得的後裔。當以色列人民進入迦南地後,就一直跟摩押人常有磨擦、衝突。所謂「把以東國王的屍體燒成灰燼」,意思是指他們追殺到連已經死去的人的墳墓都不放過。用現代人的說法,是指「鞭屍」。這不僅是件很缺德的事,在當時的人看來,遭到這樣際遇的人,將永不會得到安寧,即使是死去已經很久了,也不會安寧,因為他的屍體被污辱了。先知耶利米曾描述巴比倫帝國將會用這種挖掘墳墓的方式,對待耶路撒冷的人民(耶利米書八:1—3)。可能是因為摩押人這種行徑被看成是非常惡劣,因此先知阿摩司傳出神生氣的話語也特別的重。

第四至五節:上主這樣說:「猶大人再三犯罪,我一定要處罰他們。他們棄絕我的法律,不遵守我的誡命。他們被祖宗所信奉的假神勾引,離開了正道。所以我要火燒猶大,摧毀耶路撒冷的宮殿。」

這一段內容所描述的是比較特別不一樣的罪行,不是為了戰爭中以殘酷手法對待敵方,也不是因為將敵方人民當作戰利品販賣為奴隸。跟前面所提及的罪過完全不一樣,此處先知阿摩司提到猶大時,所說的是宗教信仰問題。
猶大,這是屬於神親自揀選的人民,跟北國的以色列同是雅各的後裔、親兄弟。但是,他們卻忘記了摩西頒佈給他們法律、誡命。我們可以這樣說,舊約聖經中的先知作品裡,談的主題就是關於以色列民族與神之間「約」的關係。這裡說「棄絕我的法律,不遵守我的誡命」,意思就是忘了與神之間所立的「約」。忘了神的「約」,最具體表現出來的行為就是拜虛假的神明。整個先知運動中,就是以這個為主題,向以色列人民提出警告,要他們回到神的面前,承認耶和華神就是他們唯一的主,他們是神的子民,這也是以色列人民與神立約的基礎(利未記廿六:12耶利米書三十:22,卅一:1何西阿書二:23)。

現在讓我們來想想這段經文所帶來的信息:

一、注意聽神忠實僕人的聲音。

先知阿摩司和其他先知一樣,他們受呼召出來傳神的話語,但卻很少人願意聽。特別是在那時候的社會,經濟景氣繁榮、國勢甚強的情況下,很少人會想要聽神的話語。因為神的話並不好聽,就像我們現在所讀的這段經文,所提到的都是罪惡、犯行,且都是在戰爭底下,戰勝者對待戰敗者的殘酷手法。在當時的人看來,戰勝就等於擁有對方所有的一切,甚至包括生命在內。但是,先知阿摩司卻提出神對這樣的手法相當不以為然,甚至發出憤怒的聲音。不過會聽的人很少,甚至有人會認為先知阿摩司必定是瘋了。在一個普遍認為「理所當然」的價值、生活態度環境中,要說出完全不同的聲音、論調,是相當困難的。但是,先知是要忠實於神的話,神要他說甚麼,他就說甚麼。
今天在台灣這樣的社會裡,論經濟,很繁榮;論社會生活,物質相當豐富;論教育,非常普及;論交通,很發達。有人說,這是台灣有史以來最為繁榮盛世的時代。但是,我們也看到台灣最為混亂、不安的也是這個時代,也是最難傳達神話語的時代,更嚴重的是,連傳道者也懶得要去傳,甚至是在這樣的環境中失去了傳道的使命感。我們應該要注意傾聽神的話,特別是在台灣今天的時代,注意聽,聽聽看哪一位傳道者最認真在傳達神的信息的。如果有,請注意聽聽他所講的,即使所說的是很難接受,也不要輕視、或忽略。因為神的話對一個動亂不安的世代,必定會令人有這樣的感受。

二、別以為慈悲的神永遠不會生氣,祂會生氣、也會發憤怒。

創造的神是一位很慈悲的神,耶穌基督所介紹給我們認識的神確實是很慈愛的神。聖經一再提起,耶和華神是位「慈悲憐憫的神,不輕易發怒,充滿信實慈愛。」(出埃及記卅四:6民數記十四:18詩篇八十六:15約拿書四:2約珥書二:13)但是我們不要因為這樣,就認為神不會發怒,也不會生氣,就隨己之意胡作非為。我們看到先知阿摩司傳出來的信息,神必定會數算每一個族群的過錯。神不是不會生氣,會,神是會發怒的神,也會用很嚴厲的方式懲罰做惡劣之事的人。
如果我們看今天台灣社會混亂的現象,我們心中應該有個譜,就是神不是不發怒,會,有一天,祂會像對待敘利亞非利士泰爾以東亞捫摩押猶大的人民一樣,對待我們,除非我們以真實的悔改過來。

三、別用殘酷的手段對待與我們不和的人。

我們看到先知阿摩司提出神生氣的原因,主要的都是戰爭勝利者用殘酷的手段對待對方,使人的生命在戰爭的折磨下,有如雪上加霜一般,生活得更加艱困。然而,這些看來很得意因戰勝所掠奪得來的戰利品,都將因為神的生氣,帶來神更多的懲罰。
會用殘酷手段對待弱者、戰敗者、失敗者的人,就是對生命很漠視或輕視的人。但是我們要注意,生命乃是來自神的創造和賞賜,任何對人的生命漠視、輕視的人,等於是用同樣的態度在看待神的創造,換句話說,這樣的人已經不是在輕視弱者,而是在藐視神的恩典了。這樣,有一天,要付出更多的代價,因為神會將他所掠奪得到的一切,加倍索取回去。── 盧俊義《阿摩司書信息》

 

 

周圍的列邦必受罰(包忠傑)

 

經文:摩一1至二3

  阿摩司生在主前約七百年,與先知約拿和以賽亞差不多同一個時代,約拿在阿摩司之前約五十年。在阿摩司作先知的時候,有亞蘭和𥱥利亞國,亞蘭的京城是大馬色,亞蘭被𥱥利亞打敗,以色列便乘機向北推進,擴展勢力,收回大馬色。這就是阿摩司時代的國際情形。

  阿摩司一1至二3的經文中,是阿摩司對周圍列邦的咒詛,宣佈他們的罪狀。他們以為,耶和華不過是以色列人的神,是有限度的神,外邦人不能敬拜的神,這是不對的。先知說:耶和華是萬主之主,萬王之王,祂是世界全人類的神,萬民都應該敬拜祂。所以阿摩司預言到周圍列邦必受罰,因為他們三番四次犯罪,不認識耶和華。我們信主的人,敬拜祂,感謝祂,祈求祂,順從祂。那些不信主的人,不敬拜祂,不祈求祂,將來必要受罰。阿摩司說:周圍的列邦違背耶和華,耶和華有一天要懲罰他們。

  阿摩司書的信息,是十分有次序的。他首先對外邦人說話,其次是對以色列和猶大說話。首先責備周圍列邦的罪惡,隨後再責備以色列和猶大國的罪惡:「我必折斷大馬色的門閂,剪除亞文平原的居民,和伯伊甸掌權的,亞蘭人必被擄到吉珥,這是耶和華說的。」(摩一5)「耶和華如此說,迦薩三番四次的犯罪,我必不免去他的刑罰……。」(摩一6)「我要降火在迦薩的城內,燒毀其中的宮殿。」(摩一7)隨後咒詛非利士,推羅,以東,亞們,摩押等各國,最後才預言猶大和以色列必受罰。當時以色列和猶大已經分裂,以色列不能回到耶路撒冷去敬拜耶和華,他們就在北國自己的地方拜起偶像來,他們和外邦人來往做生意,又和外邦人立約,通婚。他們所拜的是耶和華神和偶像參雜一起。(今天在𥱥利亞地方,仍然可以看見當時大廟宇的遺跡。)以色列人受了外邦人的影響,以為他們的國家如此強盛,是因為他們所拜的神靈驗的緣故。因此學外邦人拜他們偶像,從此,就把外邦人的神和耶和華混雜在一起,使他們的國家成為拜偶像的國家。這是十分危險的。今天,我們雖然沒有拜偶像,但是在弟兄姊妹的心中有自己的偶像,各種無形的偶像,同樣存在阿摩司時代的宗教危險。

  當時在猶大國的邊境有幾個重要的城市,有一個城名叫迦薩,是屬於埃及的領土,猶大國常常受到迦薩的威脅,彼此成為世仇,所以阿摩司對迦薩有嚴厲的斥責。北面有大馬色,是亞蘭國的京城,與以色列素來不和睦。先知以利亞的時候,亞蘭王懼怕以利亞的能力,可見當時以利亞是甚有權柄的。阿摩司對大馬色也有咒詛的話:「耶和華如此說,大馬色三番四次的犯罪,我必不免去他的刑罰,因為他以打糧食的鐵器打通基列。」(摩一3)以色列人是神的選民,是神眼中的瞳人,外邦人逼迫他們就是逼迫神。基督徒是神的子民,若有人逼迫神的子民就是逼迫神,神要和他們算賬,這是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情。在現今的世代中,我們可以看見,凡善待猶太人的國家,神必恩待他們。英國人優待猶太人,神恩待他們,使我們國家富強。德國人迫害猶太人,以希待拉時代為最厲害,所以神懲罰他們,使他們國家分裂。神做事是有原則的,而且也是合理的。祂曾經和猶太人的祖宗──亞伯拉罕立過約,應許他們世世代代得巴勒斯坦地為業,他們曾犯罪得罪神,神同樣對他們施行懲罰。但神紀念和亞伯拉罕立的約,恩待自己的選民。阿摩司就是以這個原則來代神說話,預言周圍的列國必受罰,因為他們沒有好好對待神的子民。阿摩司替神說話的時候說:「……耶和華如此說……。」「……這是耶和華說的。」那時,他們的周圍列國有亞蘭,以東,摩押,推羅,亞們等;他們都是強國。推羅本來是重要港口,也是一個商埠,曾經有先知預言過推羅將來的光景,說推羅必成為廢墟。不久之前我曾到過推羅;在海邊沙灘上有許多石柱,和許多大塊的石頭,打魚的人在那裏晒網,一片荒涼的景象,那些石柱和石頭,就是從前他們的宮殿倒塌後的遺跡。可見神藉先知所說的話一點也不錯。「我卻要降火在推羅的城內,燒毀其中的宮殿。」(摩一10)神用火燒毀他們,這是澈底的毀壞。在這裏我們應該明白和注意幾個原則

  (一)我們的神是全世界的神──我們的神是創造萬物的神,全世界的人都是祂創造的,祂是全世界的神,祂管理一切。現今有一個聯合國的組織,成立的時候沒有好好祈禱,求救神幫助他們,所以不能實現維護世界和平的作用,而成為一個分國的機構,如韓國分為南韓北韓,德國分為東德西德。我們所信的主耶穌是和平之君,沒有主耶穌就沒有和平,我們的神是世界之神,我們的生命是祂所賜的。這個原則存在阿摩司的心中,他出來發言。其實他不過是一個平常的人,但神命令他講話,叫他說出外國的命運。

  (二)人犯罪,自然界也必受苦──人若犯罪,影響自然界,或是風災,水災,旱災,蝗虫災等,這都是由於人與神的關係而定的。如果人能夠在神的面前安份守己,一定得到神的幫助和賜福,自然天時地利的。今天,人犯的罪越來越多,地一直受影響。聖經說:那地的人犯罪作惡,神要把那些人吐出去。幾天之前我到過越南,看見許多美國軍隊,使我發生一個感想:為甚麼美國青年要跑到越南去呢?當然越南人犯罪,美國人也犯罪,神就把美國的青年從本國吐出去。因此,人的幸福與土地是很有關係的。基督徒是世上的鹽,也是世上的光,若能帶人歸向神,使更多的人得救恩,就必然國泰民安了。

  (三)人發達,不一定是得神賜福──許多人發了財就忘記了神,有了錢,滿足了自己一切的享用,就慢慢地離開神了。所以主耶穌說:財主進入天國比駱駝進入鍼眼更加困難。阿摩司時代的人也是如此,他們的物質豐富,靈性墮落。

  (四)如何對待窮人──阿摩司責備以色列人說:「耶和華如此說,以色列人三番四次的犯罪,我必不免去他們的刑罰,因他們為銀子賣了義人,為一雙鞋賣了窮人。他們見窮人頭上所蒙的灰,也都垂涎……。」(摩二6-7)以色列人沒有恩待窮人,神要刑罰他們。聖經常常教訓我們,要憐恤窮苦人,幫助困乏的人。我們的父親是開設孤兒院的,他愛窮人,神祝福他。

  在英國有一個青年人,名叫布拿都,本來他立志要做海外佈道的工作,但當他在倫敦讀書的時候;看見許多小童隨街流浪,住在破屋裏面,無依無靠,缺衣少食,十分可憐。他動了憐憫的心,他明白這是神給他的亮光,託付他照顧可憐的孩子們。後來他放棄了去海外佈道的計劃,設立了許多孤兒院。神大大賜福他,因為他有憐憫窮人的心。

  神斷定人的罪名,按照甚麼原則呢?是要看他們是否愛猶太人,有沒有為猶太人禱告。我們的神是全世界的神,任何一個人,任何一個國家不敬拜祂,將來必受刑罰。人犯罪使自然界也受苦,若要國泰民安,就必要高舉和平之君──主耶穌基督。人的發達,不一定神賜福,若有了錢財就離棄神,將來必受刑罰,我們憐憫人的心,幫助窮乏之人,任何人虧待窮人,神必定他的罪。這就是阿摩司對周圍所用的原則。

  弟兄姊妹;你是否愛神?承認神是我們的主宰?是否愛猶太人?是否恩待窮人?這也是今天神對待我們的原則。但願我們都學習阿摩司,心中敬畏神,神賜他嘅量,為神發言,傳神的信息。── 包忠傑《阿摩司書的信息》

 

 

列國的未來(1)( 香港讀經會)

 

祈禱:   神啊!求你讓我對你常存追求渴慕的心,在生活中遵行你的心意。

 

阿摩司書的簡短引言( 1-2 ),說明了以下內容的作者、宣講時間和主題內容。這位來自南國猶大的提哥亞牧人(既可以是指阿摩司的職業,也可以寓意對百姓的牧養引導),在耶羅波安治理下的升平之世中,宣講神的審判。當時是大地震(可能是發生於西元前 762 年)前兩年,正是眾人醉生夢死,不知災難將臨之際。神的審判猶如吼聲驟至,震撼以迦密山為代表的北國以色列( 2 )。

阿摩司雷霆萬鈞的神諭( 1 3-2 16 ),對以色列四圍的國家人民、對阿摩司本國的猶大、並對以色列宣告審判。每段神諭都有相似的結構和用語,首先由先知宣告審判的來臨,然後解釋審判的原因,最後是描述審判的內容。阿摩司不斷指出他們的罪行是「三番四次」屢犯不息,顯出神的審判全然公義。先知首先責備的是多次攻擊以色列的國家,跟 著是出賣以色列的鄰邦,先知列舉各國所受的刑罰,然後在以色列人額手稱慶之時,筆鋒一轉,矛頭指向以色列,神的選民也不能免於審判之外。

阿摩司宣告審判的物件,由以色列的宿敵開始,地理距離由遠而近,而且均以這些國家的國都或重要城鎮為宣講代表,依次是亞蘭( 3-5 ,以大馬士革代表)、非利士( 6-8 ,以迦薩代表)和腓利基( 9-10 ,以泰爾代表)。這些國家屢次興兵攻打劫掠以色列,對以色列造成極大的破壞,先知預言他們也會遭受毀滅的懲罰。然後,先知指斥以色列近鄰背信棄義的罪行,包括以東( 11-12 )、亞捫( 13-15 )和摩押(參 2 1-3 )。以東人是雅各的哥哥以掃的後裔(參創 36 1 8 19 ),亞捫人和摩押人均是羅得的後裔(參創 19 37-38 ),都被視為以色列人的親族。然而,這些原本是「兄弟」之邦的國家( 11 ),卻對其「兄弟」百般淩虐,毫無憐憫。

活在追求卓越和成就為生活目標的社會中,沒有多少人會想到達致成功的手段是否對錯的問題。然而,以色列的鄰邦遭遇的審判,顯出了神的公義。不論是劫掠殺戮或是背信棄義的罪,神在天上盡都鑒察。

 

 

生命的價值(一章115)(臺北基督之家)

 

分享:神透過先知阿摩司向當世代說話,特別向北國(以色列國)說話。

阿摩司是一個社會上的小人物,既不是祭司,也不是利未人,他是一個牧羊人,也兼做修理桑樹的工作,他不是科班出身的先知,第七章他自我介紹時說:「我原不是先知,也不是先知的門徒;我是牧人,又是修理桑樹的……(當時有所謂的先知學校),感謝主,祂可以使用每一個願意被祂使用的人,即使平凡如阿摩司,即使平凡如你、我。

與阿摩司同時期的還有其他神所重用的僕人,例如:何西阿、約拿……等先知,但是,在阿摩司書中我們看見神的僕人勇敢的站起來為主說話,一點沒有看輕自己、一點沒有因為自己出身卑微而自卑,一點沒有活在和別人的比較之中,感謝主,這真是我們的榜樣,許多人(包括基督徒)一輩子活得不快樂,因為始終活在和別人的比較之中,永遠找不到自己的價值與定位,其實,一個基督徒必須清楚知道:我的價值來自──我是神所揀選的,不是來自我外在的條件;我的價值來自──耶穌愛我,為我捨命;我的價值來自──我雖然平凡如「瓦器」,但我裡面有寶貝,因為耶穌在我裡面!

求主今天再一次提醒我們,我的價值在基督裡,不再中了撒但的詭計,落入「比較」的陷阱之中!

阿摩司如何有確據知道他是被揀選的呢?你看:他每一段領受的信息都清清楚楚的說:「耶和華如此說:……這是耶和華說的。」神揀選他為主說話,神就有話給他!你我這個被揀選成為神兒女的基督徒,我們也要祈求天上的父,天天都有話給我們!

聖經應許我們:「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今天,神有話給你嗎?

回應:天父上帝,謝謝禰,揀選我、愛我、看中我、並且天天與我同在,禰是我生命中最寶貴的價值,求禰天天都向我說話,感謝禰!

禱讀:雅各書四章8

8 你們親近 神, 神就必親近你們。有罪的人哪,要潔淨你們的手!心懷二意的人哪,要清潔你們的心!

 

 

耶和華吼叫(1~2)(臺北靈糧堂)

 

主題信息        耶和華吼叫    禱讀        摩一1-2

 

阿摩司所處的時代十分特別,南國是烏西雅在位,宗教活動熱烈;北國為約阿施執政,國力強盛與經濟繁榮。這兩國在當時的世界,在許多方面表現得不錯。但是神卻在人眼中的太平時代借著先知說話。

「耶和華必從錫安吼叫!」先知阿摩司原是牧羊人。身為牧人,在牧放羊群的生涯中,必定有多次與猛獸對恃的經歷。兇猛的野獸看到美食當前,又因饑餓所發出的吼叫,必定令阿摩司神經緊張、印象深刻。

如今他再一次感受到相似的壓力,是因為耶和華神對人三番四次的背道所發出的怒氣,就好比那獅子面對獵物時的張力。這使得先知難以用自己的角度來傳講,所以他一直用「耶和華如此說」。是要使聽見這信息的人能與他有相同的感受,明白神的怒氣是何等可怕,且就在眼前了。

「從錫安吼叫,從耶路撒冷發聲」,這並非說猶大比北國以色列更討神喜悅。錫安、耶路撒冷,因為在那裡有神的聖所,乃是代表神的所在,是真正權力的中心。

「我必不免去她的刑罰」,這表明耶和華的審判是真實的、確定的、無可避免、也無可躲避。這説明我們對神有更深刻的認識。祂不但是滿有慈愛、恩典的造物主,當我們任意犯罪、不願意回轉時,祂將向我們發出忿怒的責備與刑罰,因為祂是聖潔的主,斷不以有罪的為無罪。

默想

但願聖靈光照我的心,使我願意對神的話語有渴慕、敬畏的心,更真實的面對自己。與神站在同一邊,恨惡罪,作神話語的出口。

回應

親愛的主,我在你面前跪下,願你使我真認識你的威嚴,不任意行事以至得罪你。

差遣我傳講你的福音,甚願這地的百姓回轉尋求你,使你的忿怒止息,以憐憫恩待我們。

 

 

耶和華如此說(3~3)(臺北靈糧堂)

 

主題信息        耶和華如此說        禱讀        摩一3-3

 

先知一再使用「耶和華如此說」,來開始傳講信息,或以此為信息的尾句。這不是句口頭禪,也不是單單要加強自己的份量;而是當他領受神的默示時,都感受到極大的壓力,這壓力是從神的權柄與忿怒發出來。

先知的信息直接對世上萬國,首先是要給外邦各族。他們會遭受到神的審判,主要原因是他們對神的選民行事超越過神所規定的界限。這怎麼說呢?神原是藉這些國家的手來刑罰以色列人背道的罪。但是他們卻心存趕盡殺絕的惡念,對敵人行事極為殘暴:

打糧食的鐵器打基列(一3)─ 描述戰爭的行為,手段的兇殘。

擄略眾民,交給以東(一6)─ 將選民轉賣給以東,使他們再成為奴隸。

以東對兄弟永懷忿怒(一11)─ 對兄弟無憐憫的心,不願意饒恕。

剖開基列的孕婦(一13)─ 不只是藐視生命,更是發洩兇暴的獸性。

將以東王的骸骨焚燒成灰(二1)─ 這是徹底的毀滅,極盡侮辱之能事。

神指明他們的惡行,不是一兩次,而是三番四次,這是說他們不停的犯罪,以至於神的審判來到。這些刑罰不是暫時或局部,而是君王都必被罷絀,國家都必傾覆。

這神多次提到「火」。神在挪亞的時代以洪水來毀滅罪惡的世人,而後與挪亞立約不再以水毀滅世界。但也警告我們神會用更重的刑罰來對付背道的列國(彼後三7)!火,也可代表神憤怒的嚴重性,耶和華神真的在人的國中掌權,祂也必以公義、聖潔的火來潔淨大地、除去罪惡。

默想

聖靈光照我的心,使我敬畏神的聖潔、使我對罪惡有真實的恨惡。

回應

親愛的主,願你以聖潔的火燒燼我生命中的雜質,使我的靈魂蘇醒,可以每天行在你聖潔光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