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巴底亞書全書綜合拾穗 【俄1】「俄巴底亞得了耶和華的默示。論以東說:我從耶和華那裡聽見信息,並有使者被差往列國去。說:“起來吧!一同起來與以東爭戰。」 “俄巴底亞”。舊約中有十二人稱為俄巴底亞,這裏是其中之一。這個名字的意思是“耶和華的僕人”,此外,我們對他一無所知。──《雷氏研讀本》 本書的作者、預言的來源及對象。 以東受列國群起攻擊是出於神的旨意。 「我」:原文為「我們」。俄巴底亞及其同胞當時大概聽聞以東四周的阿拉伯部族聯合攻擊以東。──《串珠聖經註釋》 本節至9節為刑罰的宣告,內容與《耶利米書》四十九7~22相似。 本節的“我”原文均作“我們”,先知視自己為以色列人中的一個,代表全體發言。“信息”:他異象中知道以東的一些盟邦,計畫聯手攻打以東(7節),又看見一位使節(“使者被差”)正在策劃此事。 以東地勢險要,易守難攻(2~4節),又有許多謀士(8~9節),心高氣傲,有恃無恐。但先知宣告了神除滅以東的刑罰(9節),因為眼見兄弟以色列遭難卻不施援手。──《啟導本註釋》 俄巴底亞原意為「敬拜(或事奉)耶和華」。這名字有兩種寫法,一種寫法('obadyahu)是用在被擄前的人名(王上十八3-7:「俄巴底」;代上廿七19:「俄巴第雅」;代下卅四12:「俄巴底」)。另一種寫法('obadyah),就是本書先知的名字方式,是用在被擄歸回的猶太人,如以斯拉記第八章九節及尼希米記第十章五節,十二章二十五節,都是俄巴底亞。 「耶和華的默示」,是指先知的信息。默示原意為「異象」。這是先知屬靈的感受,是神傳給先知的話。這裡是以「默示」與「耶和華的言語」為同義字。 「論以東」,是與耶利米書第四十九章十分相似,可說是十足的「傳信者之方式」(Messenger formula)。以東是猶大的東鄰,卻長期成為仇敵。「使者」是單數,只是一個,也可能是集體名詞,仍可用單數來指若干。——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俄巴底亞書》 默示 俄巴底亞沒有說明自己生活的年代。他預言的時間必須依據內證來推斷。 以東 以掃的後代,以色列人的近親(創36:1)。他們的領土位於死海以南,沿阿拉巴向南延伸約100英里。──《SDA聖經注釋》 ●「俄巴底亞得了耶和華的默示」:這是舊約先知書中最短的序言。 ●「我....聽見」:原文應該是「我們....聽見」。應該是先知和以色列人聽見的意思。 ●「聽見」:原文是複數、完成式,但 耶 49:14 處的「聽見」是單數、完成式,所以很有可能這裡的意思是指先知與以色列人都聽見過耶利米對以東的預言。 ●「使者」:有可能指「天使」,或者是以東敵國的使者。原文是單數,可能指「一個使者」或只是「集合名詞」。 ●「以東」:又名西珥位於死海的東方與南方,猶大國的東南方,也就是撒烈河谷和阿卡巴灣之間。聖經記載以東是以掃(猶太人祖先雅各的哥哥)後裔 創 36:9 。 ●在俄巴底亞時代,以東的首都是西拉(後稱彼得拉Petra),他是從一片石崖峭壁上開鑿出來,前面是一個峽谷,只有一條窄窄的通道可以上去,有如天險,所以他們以為自己可以一夫當關,萬夫莫敵。公元前六世紀末,以東人逐漸霸佔了先前猶大的南方,在那裡(後稱以土買Ldumea)建立勢力。至於他們的本土死海已南西珥地帶,在公元五世紀已逐漸被阿拉伯人入侵,到第四世紀完全被拿巴堤人吞併,但他們仍以彼得拉為首都。有一段時間彼得拉是非常繁榮的城市,直到西元106年,拿巴堤被併入羅馬的版圖,此時彼得拉開始消沈至完全荒廢淹沒。此時見證俄巴底亞的預言確實。 ● 俄 1:1-2 在耶利米書 ( 耶 49:14-15 ) 也有出現。── 蔡哲民《查經資料》 【俄1 神不是愛世人嗎,為何還要審判以東人?】 俄巴底亞是南國猶大的先知,奉召宣告對以東國的審判。根據推測,這卷書的寫作日期可能有兩個:(1)寫於西元前853至841年,在約蘭任猶大王期間,非利士人和阿拉伯人聯合攻擊耶路撒冷時(參代下二十一16~17);(2)西元前586年,耶路撒冷遭巴比倫人摧毀之時(參王下二十五章;代下卅六章)。以東人對以色列和猶大遭難幸災樂禍,不念先祖以掃和雅各是親兄弟,自己與以色列人血緣之親的情分(參創二十五19~26)。以掃和雅各兄弟不和,他們的後代以東人和以色列人也成了世仇。以東人以冷漠和惡毒的態度對待神的子民,所以神向他們宣告審判。──《靈修版聖經注釋》 【俄1 以東】俄巴底亞書的主題是控訴以東對猶大國所犯的罪。這個國家位在死海的東邊與南邊,與以色列的淵源錯綜複雜。一如兩國始祖雅各和以掃之間的矛盾、搖擺不定的關係,以東有時是猶大的友邦(申二2~6;王下三9),有時又是死敵(民二十14~21;摩一11~15)。在新亞述帝國和新巴比倫帝國(734~586年)時期,以東是附庸國。俄巴底亞對以東的控訴,看起來最可能和它參與耶路撒冷最後的破壞、人民於主前五八七至五八六年被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所擄有關。然而以東在其中的角色到底如何,未有清楚的記錄。──《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俄1 出使結盟】古代近東地區,國家有戰事時,必須召喚所有盟邦和附庸國派遣部隊並供應物資來聯合作戰。信使受差遣呼叫大家實踐條約的承諾,並指明徵召士兵的數量(如:撒上十一3~4,和法老蘭塞二世與西台王哈圖西利斯三世〔Hattusilis III〕之間的條約)。馬里文獻甚至記載派遣使者到神廟去稟告神祇軍隊的情況,並且呼求神助陣。──《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俄2】「我使你以東在列國中為最小的,被人大大藐視。」 以東在當時國際間享有頗高地位:他是貿易中樞(參6),以智慧聞名(參8),並有許多國際盟友(參7),但神要使他降卑,落得慘澹下場。──《串珠聖經註釋》 「看哪」是原來在首句之開端,為引起聽眾的注意。耶和華要干預以東。以東將成為最小的,必定降卑。被人藐視,表明他們必遭羞辱。這是耶和華的審判臨到他們,他們在自大中必然感到自卑。——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俄巴底亞書》 【俄2~4】神責備以東並要施行懲罰:以東自以為居於險要地帶,驕傲自恃,但當神的刑罰臨到時,必被外敵攻陷。──《串珠聖經註釋》 【俄3】「住在山穴中,居所在高處的啊!你因狂傲自欺,心裡說:‘誰能將我拉下地去呢?’」 這裏提到那幾乎無法攻取的城堡彼得拉。它四周的懸崖有些高達二千英尺(600米)。──《雷氏研讀本》 「山穴」:不單指以東人普遍居住的山嶺區,更特別指首都西拉城(後稱彼得拉城)。這城建於峭壁,得享大然保障,使外敵難以入侵,以東因而自恃。──《串珠聖經註釋》 以東人把首邑西拉(義為“岩石”)建在堅固的石山上,其地距死海南約100公里,峭壁峋嶙,高達600公尺,房屋依山而築。因有此保障,仿若世外桃源,兼之在商貿上大有所獲,積存不少財寶(6節),以為絕對安全,便心高氣傲。──《啟導本註釋》 以東的京城為西拉(Sela),原意為岩石,座落在高原上(Umm el-Biyara)。惟一的通道是在東南方,另幾方面全是削壁,所以是天然的屏障,固若金湯,根本是外患無法侵犯的。所以十分狂傲,由自大而自欺,以為他們可享永遠的安全。 「狂傲」一詞可譯為「可怕」,指可怕的偶像。他們的偶像是他們自欺的方法。他們以為宗教的信仰可以保證他們安全,這樣就能逃避耶和華的審判。但他們還是無法逃避的。——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俄巴底亞書》 山穴 以東位於多山地區,故又稱為西珥山和以掃山(見書24:4;俄8) 山 可譯為“西拉”,指以東的一座重要城市。後來希臘人稱西拉為皮特拉,位於防禦要衝,懸崖峭壁之間(見耶49:16注)。 拉下地去 傲慢的語氣。以東的後代自以為在天然的保障裡固若金湯。──《SDA聖經注釋》 ●「住在山穴中」:指以東的首都西拉,位於以海以南80公里,建築在1000公尺左右的山岳地帶中,除了東南面之外,整個城都是由高聳的石牆圍繞,易守難攻。 ◎以東因為驕傲而無法看清現實,我們是否也會因為驕傲而錯估時勢? ◎聖經警告我們「驕傲在敗壞以先」( 箴 16:18 ),世上所有的驕傲難逃自我毀滅的下場。因此我們應常常注意自己是否「目中無神」,當以為自己所有的是最穩固的時候,可能就是自欺欺人的開始。── 蔡哲民《查經資料》 【俄3 以東的地勢】以東地處山區,主要山嶺從撒烈溪南邊到亞喀巴。這個地區有很多山峰,高達海拔五千七百呎,陡峭的山壁、山洞和裂口可供軍隊藏匿。有些以東的城市就座落在這些幾乎無法到達的地方,像是波斯拉和彼特拉的多岩山嶺烏姆比亞拉(Umm el~Biyara),有人認為就是西拉(Sela)。──《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俄4】「你雖如大鷹高飛,在星宿之間搭窩,我必從那里拉下你來。這是耶和華說的。」 以東如“鷹”那麼強壯,而且居住在好象“星宿之間”那樣難以接近的地方。──《雷氏研讀本》 即使以東如鷹飛到人所不能及的地方,並在人肉眼難辦的星宿上築巢,以致敵人無法擒拿他,但神卻能夠。──《串珠聖經註釋》 “鷹”以眼銳力大著稱;“星宿”極言其高。無論以東人的城築在如何高的山上,甚至高到人去不到的星宿上,神也能把他們捉拿到。──《啟導本註釋》 「在星宿之間」只是詩意的想像。可能也有迷信的想法,認為他們膜拜的偶像,崇高無比,高達穹蒼。這裡也看出他們的狂傲,尤其對鄰邦更是目空一切,以為自己高高在上,神聖不可侵犯。 「你雖……」,「雖然」是假定語氣,看文法結構,指無法實現的情形(A Condition Contrary to fact-a Condition impossible to fulfill)。事實上以東自以為如大鷹高飛,在星宿之間搭窩,那只是他們自己的想像,根本與實際的情形不符。所以本書以十分詩意的描述,來提說以東地理的環境,心理的脆弱,無自知之明的狂傲,以及信奉虛假之神而來的自信。 「這是耶和華說的」原意是耶和華的低語,對以東是宣判的話,對以色列卻是安慰的話,是神給予他們的保證。——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俄巴底亞書》 如大鷹 指鷹在高處搭窩(伯39:27,28)。 星宿之間 生動地描述了以東抵禦快要來臨的審判。──《SDA聖經注釋》 ●「大鷹」:這是該地區最大的鳥類。── 蔡哲民《查經資料》 【俄5】「“盜賊若來在你那裡,或強盜夜間而來,(你何竟被剪除)豈不偷竊直到彀了呢?摘葡萄的若來到你那裡,豈不剩下些葡萄呢?」 「摘葡萄 ...... 剩下些葡萄」:律法規定收割者必須剩些穀物果子給窮苦人家(申24:19-21)。──《串珠聖經註釋》 擄掠的事必會發生,是侵略者好似盜賊一般來擾亂。這裡似乎要作進一步的描寫。如果盜賊來偷竊,也許還不致損失殆盡。如果強盜來搶,必會更加徹底。 以葡萄來作比喻,因為以東的山坡上有許多葡萄園(參閱民二十17)。可能以葡萄園來比喻以東財物的豐富,如累累的葡萄掛滿在樹藤。這裡是指仇敵的兇暴,他們肆意破壞,不會像摘葡萄的那麼忍耐,慢慢摘取。他們只是摘取好的,其它餘下的一定沒有甚麼可取。現在敵人來侵,就將好的奪取,留下一片殘餘的園地,其慘狀是不能想像的。以東必大遭浩劫。——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俄巴底亞書》 盜賊 其詞根ganab在十誡中指偷盜。 強盜 源于希伯來語shadad,意為“搶劫”,通常指謀財但不害命。為了強調即將臨到以東的完全毀滅,俄巴底亞採用對比手法說明什麼也沒留下。 摘葡萄的 以色列人的法律規定不可把葡萄摘光(利19:10;申24:21)。在以東強盜的心目中,可沒有這樣仁慈的條款。──《SDA聖經注釋》 ● 1:5-6 兩節是哀歌的型式。── 蔡哲民《查經資料》 【俄5 葡萄的重要性】以東素以山邊優質葡萄園著稱。這國家的毀滅應是與小偷和撿剩餘者的雙重掠奪有關。小偷和採收者留下的,會被撿剩餘的人拿走。剩下來的都是在地上爛掉、踩過的果實。──《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俄5~6】這兩節經文的意思是:“強盜”通常只是偷取貴重的物品,“摘葡萄的”會剩下一些遺落的葡萄,以東卻作出徹底的破壞。“隱藏的寶物”。藏在洞穴裏的財寶。──《雷氏研讀本》 以東要完全被剿滅:竊賊或強盜只會把貴重物品拿走,摘葡萄的也會剩留一些果子,但當仇敵來到以東境內時,必把他搶掠一空,不留一物。──《串珠聖經註釋》 盜賊只揀有價值的東西偷,摘葡萄的人也會剩下一點不摘取(看申二十四19~21),但仇敵來擄掠以東,儘管以東自誇財寶藏得隱密穩妥,會被掠一空,絲毫無剩。──《啟導本註釋》 【俄6】「以掃的隱密處,何竟被搜尋?他隱藏的寶物,何竟被查出?」 「寶物」:西拉城為貿易中心,掌管旅商隊自阿拉伯至西方的路線(參摩1:6) , 是珍貴貨品的積聚處,這裡預言它將被掠劫,失去所有。──《串珠聖經註釋》 以東貿易十分發達,所以很富有,將寶物藏在隱密之處。藏寶是古時的方法(可參閱賽四十五3;箴二4以及伯三21)。但是現在敵人來到,將寶物搜出就擄去,使他們失去一切所有的。由殷富而變成赤貧。這是公義的報應,因為他們也曾這樣掠奪過猶大的城邑。——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俄巴底亞書》 搜尋 指徹底搜查。──《SDA聖經注釋》 ●「以掃」: 創 36:1,9 以東人的祖先,在此代表以東人。── 蔡哲民《查經資料》 【俄6 以東/以掃的關係】交替使用以東、以掃兩個名字,是由於以掃系該國始祖,記載于創世記三十六31~39(見:瑪一2~3)。該處有列出以色列的君王制度建立前,八位以東國的君王。──《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俄6 隱藏的寶物】該詞原文在舊約中只有這裡出現,而且因為字的形式特殊,又缺乏別處經文情境參照,故無法適當翻譯出來。以賽亞書四十五3與耶利米書四十九10提供此譯法的基礎。經文中指出了以東被劫掠得相當徹底。秘密寶物在古代世界為人所知,然而此處用在以東最適合不過,因為其地形,整座城市都可以保持秘密。──《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俄7】「與你結盟的,都送你上路,直到交界;與你和好的,欺騙你,且勝過你;與你一同吃飯的,設下網羅陷害你;在你心裡毫無聰明。」 即使以東的盟友(“與你結盟的”)也會伏擊(“陷害”)她。──《雷氏研讀本》 「結盟的」:以東除掌有當地貿易權外,本土亦出產銅礦,故國家非常富庶,鄰國樂於與他結盟。 「送你上路」:有三個可能的解釋:昔日盟國反而 1 把以東遣來的求救使者打發走,或 2 趕他們離開國境,或 3 用計謀引誘他們出來,擊殺他們。 「一同吃飯的」:即知心好友(參詩41:9)。傳統或譯作「你吃你的飯」,即依靠你的。 「心裡毫無聰明」:以東的盟友向他反目,實在是他始料不及的。──《串珠聖經註釋》 以東的盟邦和知心的朋友,會出賣、陷害他們。“送你上路,直到交界”即把他們趕離國境。以東人當日如何對待自己的兄弟以色列,這些盟友也同樣對待以東(比較10~14節)。“毫無聰明”指盟友背棄,以東居然不察,豈可言聰明!──《啟導本註釋》 以東在需要時,去求同盟國。他們所得著的,可能只是空洞的承諾。他們似乎得著禮遇,但完全是應酬式的,將使者送上路,一直到邊界,只是外交的,無補於事。國際的交往完全是欺騙與虛謊,毫無實際。 以東的安全固然是在於地理的優勢,也是倚靠外交的條件,與鄰邦結盟,和平共存。但是現在卻在表面交好的關係上受騙。別人欺騙他,是他先自欺。以東自欺欺人,終於受人欺騙而被征服。這也是公義報應的結果。 一同吃飯是友善的行為,也是朋友交往的實況;也有譯為「吃你飯的人」。吃飯可能指立約的行為,吃飯有鹽,而鹽約是表明約的永久。這樣就與本節上「結盟的」,本節中「與你和好的」都成為同義的詞句了。他們竟設下網羅陷害以東,是太令人驚奇的事,在以東心中完全沒有提防,也不加分辨,並未注意,所以纔會出於意料之外,這就說明以東並不聰明。——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俄巴底亞書》 交界 該詞有以下幾種解釋:1,以東人被趕到他們的邊界。2,以東的使者向盟國求助,沒有得到答覆,被帶到邊界。3,盟國在邊界拋棄以東人,讓他們落到敵人手中。4,盟國拒絕接收以東難民,把他們送回邊界。 與你和好的 和“與你結盟的”並列。 陷害 原文mazor意義不明確。該詞可能來自另一個詞根,在耶30:12和何5:13中表示“傷害”。但本文無此含義。“網羅”一詞顯然依據七十士譯本。 在你心裡毫無聰明 可能指以東人被他們所信任的盟友欺騙而暈頭轉向。──《SDA聖經注釋》 ●「送你」:「送走你」、「驅逐你」。 ●「路」:「邊界」。 ●「送你上路」:「驅趕你到邊界」。── 蔡哲民《查經資料》 【俄7 破壞國際禮儀】國與國之間的條約,像是埃及和赫人帝國之間(蘭塞二世和哈圖西利斯三世),或是主前七世紀亞述王以撒哈頓的附庸條約,作為共同防禦公約,要求簽署國提供武器、情報,和法律互惠。以東在此被控全然破壞這些協議:難民遭驅逐回到本國邊界,沒有獲得任何援助;違反盟國間互不侵犯條約;對傳統待客之道,包括共進餐食以示和平約定(在詩篇四十一9和馬里、亞馬拿文獻都提及盟約之餐),也全然視若無睹。 在古代世界,于己有利或方便就破壞條約,屢見不鮮。例如埃及未在亞馬拿期間提供迦南王足夠的軍隊;巴比倫王拿波尼度破壞與瑪代人的條約,並且與他認為較具威脅的波斯人另立條約。──《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俄8】「耶和華說:到那日,我豈不從以東除滅智慧人;從以掃山除滅聰明人。」 提幔(9節)以其“智慧人”而知名。參看約伯記二章11節和耶利米書四十九章7節的腳註。──《雷氏研讀本》 「那日」:即神審判之日。 「智慧人」:以東人的智慧是當代馳名的(參耶49:7)。──《串珠聖經註釋》 “那日”指以東被消滅之日。但在舊約預言中以東常被當作世上敵對神國的強邦的象徵,因此“那日”也含有神審判大日的意思。到那日敵對神的一切力量都會給消滅。“智慧人”和“聰明人”:以東以多智慧人著稱。約伯三友中的提幔人以利法便是以東人(提幔為以東的別稱),看《約伯記》四1注。“以掃山”指以東。──《啟導本註釋》 「到那日」不是指普世審判的日子(所以與第15節不同),而是以東受審判的時候。 以掃山只在本書提說(8、9、19、21節),因為通常是西珥山。以東以智慧馳名,他們的首領尤其十分詭計多端,很會策謀,但是他們中間的哲士必被毀滅,他們文化的力量必然滅沒,他們軍事的力量也必消失。——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俄巴底亞書》 除滅智慧人 以東人以智慧著稱(耶49:7)。──《SDA聖經注釋》 【俄8 以東的智慧名聲】以東智慧的傳統,多少起自該國與約伯的關係(約伯的家鄉烏斯,有些人認為位在以東境內),而他的朋友以利法是提幔人。 住在北阿拉伯沙漠邊緣,從沙漠商隊及銅礦中獲利,以東素以俐落的商業、靈巧的外交手腕聞名(見:耶利米書四十九7的平行敘述)──《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俄9】「提幔哪!你的勇士必驚惶,甚致以掃山的人,都被殺戮剪除。」 “提幔”。是以東一個主要的拓居地,也是約伯的朋友以利法的家鄉。──《雷氏研讀本》 「提幔」:是以東一要城,在西拉城東面八公里(五英里),這裡代表整個以東。──《串珠聖經註釋》 “提幔”指以東,義為“南方”,因以東在南方。本節很可能為亞拉伯人侵入以東的描寫(比較耶四十九7~22);結二十五12~14)。此事發生在波斯人統治時期,以東人口所剩無幾。《尼希米書》有亞拉伯人基善的記載(尼六1~2),可證有亞拉伯人居住以東,後來亞拉伯人和以東人雜居,成為以東故都彼得拉(原名西拉)的居民。他們在那裡建立了拉巴提國。希臘和羅馬人稱以東人為“以土買人”,因“以土買”為“以東”希臘文的寫法,耶穌時代管治猶太人的希律王便是以土買人。──《啟導本註釋》 提幔是以東三城中最大的文化城,出過許多「神學家」,其中一位就是約伯三個朋友中的以利法。這些人都是敬畏神的人。哀四21提到烏斯地的以東人,約伯就住在那一帶。── 陳希曾《見證的失落與回歸──俄巴底亞書剪影》 以東的智慧是在提幔。約伯的朋友以利法是來自提幔的(伯二11;參閱耶四十九7)。提幔可能因處交通要道而有貿易與文化的交流,所以成為智慧馳名的地方。以東被通稱為東方(王上四30;參閱伯一3)。智慧也必包括軍事的策略,以前神曾破壞亞希多弗的計謀(撒下十七14)。他大概是以東人。 提幔當然也代表以東全國。他們在軍事上失敗,實則是士氣的問題。當他們的勇士在驚惶中,必使步伐混亂,進退維谷,最易遭受敵人的攻擊。在以掃山的人個個都被殺戮而滅亡。——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俄巴底亞書》 提幔 可能位於以東中部西拉附近(見耶49:7注釋)。──《SDA聖經注釋》 ●「智慧人」:以東的智慧人在當時相當有名( 耶 49:7 )。 伯 2:11 約伯的朋友以利法就是來自提幔(也就是以東)。以東人的有智慧是當代有名的。 ●「提幔」:約伯的三友之一「以利法」就是來自於提幔( 伯 2:11 )。位於比特拉以東八公里之外,是用以掃的一個孫子命名。( 創 36:11 ),在以東很有可能是一個「大學城」,以學術聞名。── 蔡哲民《查經資料》 【俄9 提幔】要確切指出提幔部落地區的位置,有點困難。有些學者認定是波斯拉城,是主前八世紀後以東的首都,然後認為提幔人生活在以東的北部地方。不過另有一些學者根據第四世紀歷史學家優西比烏的參考資料,指出提幔在以東的南方,並和古代的國王戶珊(創三十六34)有關。孔蒂拉特阿吉魯碑文記載到「提幔的耶和華」,並且將這地指向較南方的所在。在此段記載中,提幔是以東國的同義詞。──《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俄10】「“因你向兄弟雅各行強暴,羞愧必遮蓋你,你也必永遠斷絕。」 “兄弟”。這使以東更要受責備。參看創世記二十五章33節、二十七章36節、三十三章4節,以及申命記二章4、5節、二十三章7節。──《雷氏研讀本》 「兄弟雅各」:這稱呼提醒以東人猶大與們本有血統之綠(參本書簡介),理應相顧(參申23:7)。──《串珠聖經註釋》 這裡提到雅各,並非指北國以色列,而是南國猶大。但是以東完全沒有尊重,相反地行強暴,完全漠視基本的人權。在猶大遭難的時候,以東趁火打劫,令人髮指。 從歷史的見證看,報應臨到以東,因為在主前第二世紀希臘的強權(John Hyrcanus)征服以東,使他們不再有自主權,正如這裡所說的,羞愧遮蓋他,他必永遠斷絕,沒有複國的希望。以東犯了推羅的罪過:不紀念弟兄的盟約(摩一9)。——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俄巴底亞書》 強暴 見本卷序言。 羞愧 參耶3:25;彌7:10。──《SDA聖經注釋》 ●「兄弟」: 申 23:7 禁止以色列人憎誤以東人,因為他們彼此是兄弟。 ●「強暴」:「暴力」、「錯誤」、「殘酷」、「不公義」。 ●「永遠斷絕」:「永被切開」的意思。應該就是永遠無法復國。── 蔡哲民《查經資料》 【俄10 針對雅各的暴行】以東∕以掃和雅各∕猶大之間的兄弟關係屢見於俄巴底亞書中(見6節注釋),故不需要另行敘述條約協定。這使得對素有親戚關係的鄰邦施行暴力,顯得特別令人震驚且可恥。此處形容暴力所用的措辭,含義廣泛,包括謀殺、強暴、重傷害、流人血。在此的用法,作為「震撼措詞」來顯示出傷害的嚴重程度,和以東受懲罰之合理。新亞述的年表亦有類似的記載,表達了對於盟邦反叛的憤怒、驚訝,並需以軍事制裁。──《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俄10~14】以東受懲罰的原因:以東人在主前五八六年猶大國被巴比倫所滅時,不單沒有施以援手,更加以苦害,因此,以東不能逃罪,必受懲罰。──《串珠聖經註釋》 【俄11】「當外人擄掠雅各的財物,外邦人進入他的城門,為耶路撒冷拈鬮的日子,你竟站在一旁,像與他們同夥。」 「為耶路撒冷 ...... 日子」:指將耶路撒冷居民抽籤瓜分為奴。(參珥3:3) 「你竟 ..... 同夥」:指斥以東袖手旁觀的罪。──《串珠聖經註釋》 這是猶大遭難的日子,當外患的侵略者來擄掠,以拈鬮的方式分掠物。耶路撒冷的城門被攻破,敵人可長驅直入,佔領他們的保障。那日子患難重重,到處烽火殺戮,大有毀滅的事,人們在驚懼中走避,流離失所。 但是以東只站在一旁袖手觀望,像與侵略者同夥。他們反而歡喜,因為漁翁得利,正可趁火打劫。他們進了城的後門,搶財物,擄生還者,也殺死一些無辜的人。他們沒有幫助,反而陷害,這樣的罪惡怎可寬恕? 耶路撒冷陷落,是在主前586年,記載在列王記下第二十五章三至七節。王與少許軍人在城破時偷逃出走,向阿拉巴的路逃亡,卻在耶利哥平原,被巴比倫征服者所捕獲。可能這事是以東協助巴比倫的,因為以東是王家逃亡的方向。——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俄巴底亞書》 你竟站在一旁 根據本書對俄巴底亞時代的推定,10-14節指的是尼布甲尼撒於西元前586年毀滅耶路撒冷。──《SDA聖經注釋》 ●「拈鬮」:「抽籤」。── 蔡哲民《查經資料》 【俄11 為耶路撒冷拈鬮】在巴比倫和亞述地區,拈鬮作為占卜的程式之一,請參看:出埃及記二十八30,有關烏陵與土明的注釋。入侵者貪婪的看著耶路撒冷,預見劫掠的景象和破壞這城市所帶來的巨額財富(見:賽十七14)。 軍隊慣例上會有一套分配戰利品的方式(馬里文獻中有對那些未和士兵分享戰利品的軍官之罰則),拈鬮可能是分配貨品或奴隸的其中一種方式,意指神的介入。──《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俄11~14】這裏詳述以東罪行的進展:首先,耶路撒冷被敵人入侵時,以東袖手旁觀(11節);其後,她因猶大人被擄而高興(12節);繼而,以東積極地參與劫掠耶路撒冷(13節);最後,她設立路障防止猶太人逃走(14節)。──《雷氏研讀本》 以東人惡待以色列民的罪包括:1,耶路撒冷遭毀滅時,他們袖手旁觀(11節);2,猶大國民被擄,幸災樂禍(12節);3,耶城被毀,趁火打劫(13節);4,甚至切斷猶大餘民逃生的路(14節)。12~14節一共記有神的八個斥責,都用“不當”開頭。《詩篇》一三七篇對以東人的幸災樂禍有很生動的描寫。──《啟導本註釋》 【俄12】「你兄弟遭難的日子,你不當瞪眼看著;猶大人被滅的日子,你不當因此歡樂;他們遭難的日子,你不當說狂傲的話。」 指出他們幸災樂之罪。──《串珠聖經註釋》 這節每行都以「不」(或「不當」)開始,更增加語氣的力量。再以「兄弟」為著重點,責備他們的寡情。「日子」也三次重複,是猶大遭難被毀滅的危機。 瞪眼看,是一種冷漠,缺少同情的態度,不僅毫無幫助的意思,而且完全袖手旁觀。歡樂是幸災樂禍的態度,不僅毫無憐憫,反而因自己可以得到,沾沾自喜,這是多麼惡毒的心!他們還要狂傲說大話,認為他們自己決不會有這樣的危險與厄運。——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俄巴底亞書》 你不當 本節生動描述了以東對猶大的無情。 瞪眼看著 幸災樂禍。 猶大人被滅的日子 指他們遭遇不幸的時候。 說狂傲的話 這裡運用了“層升”的修辭手法,先是冷眼旁觀,幸災樂禍,再是歡欣雀躍,最後口出狂言,辱駡嘲笑。──《SDA聖經注釋》 ● 1:12-14 描寫出以東暴行的變本加厲,本來只是「袖手旁觀」、「幸災樂禍」,進而「說狂傲的話」到「動手劫掠」、「殺害餘民」、「將餘民交付仇敵」。 ● 詩 137:7 中記載有以東在耶路撒冷陷落時的暴行。── 蔡哲民《查經資料》 【俄13】「我民遭災的日子,你不當進他們的城門;他們遭災的日子,你不當瞪眼看著他們受苦;他們遭災的日子,你不當伸手搶他們的財物。」 以東的罪逐步加深,終到趁火打勢的地步。 「遭災」:原文字根與「以東」相似,在本章出現三次。──《串珠聖經註釋》 「遭災的日子」在三次重複中,用同一個字,形式稍有變化。第一行「他們遭災的日子」,第二、三行「他遭災的日子」,單數仍是指集體方面,所以沒有差別。 「遭災」是「以東」的諧音(前者為 ~edam,後者為 ***&e*dom,用多數字在第一行,可能為這目的:「他們的」字尾為am,「他的」為o^)。 「伸手」原意為「差」字在一節下,「送」字在第七節。重複用字,可能有作者的用意。這裡是指他們似有計劃地安排人們作趁火打劫的工作,來掠奪猶大的財物。——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俄巴底亞書》 你不當進他們的城門 參結35:5──《SDA聖經注釋》 【俄13俄巴底亞書十三節的正確譯法是怎樣的?】英王欽定本(KJV)以過去式的假設語態翻譯此節的動詞:「當我人民遭遇患難的日子,你不應該(shouldest not)進他的門呀;當他遭遇患難的日子,你也不應該瞪著眼看他受苦呀;當他遭遇患難的日子,你不應該伸手搶他的財物呀。」(譯按:中譯參呂振中譯本)用過去式的假設語態翻譯,似乎顯出了在耶路撒冷遭逢慘變,以致終被滅亡的時候,以東有參與其事,落井下石。但當我們查考希伯來原文,卻看見這節經文的動詞是一般的反面祈使語法(即表示命令的語態加上一個的反面的'al)。因此,經文應翻作「不可進……不可瞪著眼……不可伸手……。」照我記憶所及,英王欽定本從未有將'al加上命令詞的希伯來語句翻譯或假設語態的。我想,假如不是在抄傳上出了錯,經文也不會翻成這個樣子。 新美國標準譯本(NASB)將十三及十四節作如下翻譯:「我民遭災的日子,你不當進他們的城門。他們遭災的日子,你不當瞪眼看著他們受苦。他們遭災的日子,你不當伸手搶他們的財物。你不當站在岔路上,剪除他們中間逃脫的。你們遭難的日子,你不當將他們剩下的人交付仇敵。」(譯按:中譯照和合本)如此直截了當地翻譯希伯來經文,帶出了一個情況——可能是將來的情景,與昔日耶路撒冷所遭逢的災變相似。主前八四八至八四一年,約沙法之子約蘭統治猶大期間,以東人夥同非利士及阿拉伯人,掠奪耶路撒冷(參代下二十一16-17),這事情可能與俄巴底亞書此段有關。在這位不敬神的君王統治初期,以東人擺脫猶大的統轄(王下八20)。約蘭為施懲戒,便出兵討伐。雖然以東傷亡慘重,但約蘭仍未能將他們鎮服。在當時的情況下,以東人反猶大的情緒必定高昂。 歷代志下二十一章記載耶路撒冷被圍攻時,並未有指名提及約蘭。故此,我們可以猜想,是在非利士與阿拉伯南部的民族圍攻耶路撒冷之後,以東人趁機來分一杯羹。以東人是如此報仇心切,趁機洩憤,他們這種態度使神憤怒,便透過俄巴底亞責備他們。神的警告不是徒然的(從這警告亦可看出,耶路撒冷將來仍會面對強敵圍攻,敵人是由多國的軍兵組成的)。事實上,到了後來,當尼布甲尼撒於主前五八八至五八七年圍攻耶路撒冷的時候,以東人、亞捫人及摩押人亦有助巴比倫一臂之力(雖然俄巴底亞這句說話並非指是次事件而發)。因此,以東人便要承受神憤怒的後果。在第五至六世紀,那巴天的阿拉伯人進侵以東人,將他們趕離祖居的西珥山,那巴天人在以東原先居住的地域建立自己的國家,因此,以東人便漂泊到猶大的南部這荒涼之地,這地區後來稱為「以土買」。── 艾基斯《舊約聖經難題彙編》 【俄14】「你不當站在岔路口,剪除他們中間逃脫的;他們遭難的日子,你不當將他們剩下的人交付仇敵。」 以東與巴比倫聯合陣線,將向南逃的猶大人截獲交給巴比倫軍。──《串珠聖經註釋》 以東的罪惡,是在於他們站在十字路口上,肆意殺戮那些難民。有的由以東捕捉之後,交給巴比倫軍隊,其悲慘的後果也不難想像。他們完全漠視人權,不尊重公義的神。這樣的罪不僅是道德的,也是宗教的。所以他們的罪必遭受十分可怕的報應。——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俄巴底亞書》 你不當站在岔路口 這裡提到的罪惡似乎指堵住猶大的逃亡者,使他們被俘虜。作為猶大的鄰居,以東人無疑比巴比倫人更熟悉逃生之路。──《SDA聖經注釋》 ● 王下 25:3-7 記載耶路撒冷陷落時,猶大王往阿拉巴逃,結果在耶利哥平原被補。這可能就是以東協助巴比倫人捕獲猶大王的,也是 1:14 的背景。 ◎我們不應該以別人遭遇不幸而感到高興,儘管那是他們應得的,因為只有神才是有資格可以審判人。( 箴 24:17 )── 蔡哲民《查經資料》 【俄15】「“耶和華降罰的日子臨近萬國,你怎樣行,他也必照樣向你行;你的報應必歸到你頭上。」 “耶和華……的日子”。參看約珥書的簡介。這裏所指的是基督再來和列國受審判的時候(珥三2)。然而,以東的受罰不會等到將來的時刻,而是已經發生的。──《雷氏研讀本》 「耶和華降罰的 ...... 萬國」:原文為「耶和華的日子臨近,要針對萬國」。 「耶和華的日子」是神審判敵人的日子,亦是拯救選民的時候,見珥1:15注。 「你怎樣行 ...... 頭上」:指以東的惡行得著報應。──《串珠聖經註釋》 看8節關於“那日”的註解。本節說耶和華的日子降罰“臨近萬國”,接上又預言雅各家的得救(17節),可見所指當為神審判的大日,不但以東,世上其他國家都要面對這最後的審判。 “照樣向你行”:按照各人所行的報應各人。──《啟導本註釋》 這是耶和華降災的日子,這災難是神的刑罰,是臨到萬國的,當然包括猶大在內。「他」是原文中沒有的,只有被動的語氣,表明他必遭受行為的後果,當然神在這報應的後面,這是一種報應律(Lex talionis),有歷史的見證,不容否認。——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俄巴底亞書》 報應 這是在最後審判的時候。“各人按著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報”(林後5:10;參啟22:12)。──《SDA聖經注釋》 ● 1:15 的前半段提到萬國,但後半段還是針對以東的預言。── 蔡哲民《查經資料》 【俄16】「你們猶大人在我聖山怎樣喝了苦杯,萬國也必照樣常常的喝;且喝且咽,他們就歸於無有。」 「你們猶大人 ...... 喝了苦杯」:「苦杯」:乃象徵神的憤怒;「喝 ...... 苦杯」即遭受神的刑罰;耶路撒冷(「聖山」)被攻陷是神對猶大人的刑罰。 「且喝且咽」:指狼吞虎嚥地喝盡。整節的意思是:猶大人受罰乃是暫時的,以後將要得到復興(17-21), 但萬國所受的刑罰,則是永遠的滅亡。──《串珠聖經註釋》 酒杯在聖經中常代表災難及審判(賽五十一17;耶二十五15)。萬國要受審判,無可逃避(“且喝且咽”)。──《啟導本註釋》 苦杯是指神給予苦難的分,因外邦的加害更加難當。現在萬國必照樣要承擔與忍受,而且成為經常的事。七十士譯本作「酒」,但希伯來文有「昏醉」的涵義(參閱亞十二2)。這就是此處所譯「且喝且咽」。他們本身好似酒一般被吞咽而無有了。——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俄巴底亞書》 常常地 原文tamid的解釋見但8:11注釋。不會指永久。因為喝了以後,各國就“歸於無有。” 歸於無有 指完全的毀滅。反對上帝的各國將不再存在。 這個說法常用來指惡人最後的命運。惡人將完全消滅。身體和靈魂都要在地獄裡滅亡(太10:28)。這是“第二次的死”(啟20:13-15)。聖經並沒有說有一個永遠燃燒的地獄,淪喪的人要在裡面永遠受罰。 惡人的毀滅不是出於上帝的獨斷專行,單為顯示自己的權威和高尚,而是因為那些不虔誠的人已不幸形成完全無法適應贖民之家聖潔氣氛的品格。不讓他們享有違背他們罪惡本性的生存倒是一種慈憐。──《SDA聖經注釋》 ●「你們猶大人」:原文只是「你們」,可能是指「以東」或「猶大人」。 ●「喝了苦杯」:原文沒有「苦杯」,只是「喝」。── 蔡哲民《查經資料》 【俄16 在聖山喝杯】以東本來喝酒慶祝耶路撒冷和其盟邦陷落,至終卻演變成以東和其他參與破壞耶路撒冷的國家,將被迫喝耶和華的「苦杯」(見:詩七十五8;賽五十一17;耶二十五15~16)。──《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俄17】「“在錫安山必有逃脫的人,那山也必成聖;雅各家必得原有的產業。」 錫安山再次為猶太人的居所,外邦人不得踐踏盤踞。 「逃脫的人」:原文作「逃脫」或「拯救」,大概是指猶大人被巴比倫擄去異地,得免滅亡。──《串珠聖經註釋》 “逃脫的人”可能指耶路撒冷劫後餘生。──《啟導本註釋》 這是神的應許,在審判之下,必有逃脫的人,他們成為餘數或餘民,是以色列民族復興的核心。那山是耶和華的居所。將來萬民都要流歸這山,成為敬拜的中心(賽二2;彌四1)。這山完全聖潔,也必不被侵犯。不潔淨的必不再進入中間(賽五十二1;參閱亞九8)。這也是約珥最著重的(三17)。 雅各家必得原有的產業,就是以前失去的,尤其是以東在耶路撒冷陷落之後奪取了南地。那時以東曾說,「這二國,這二邦必歸於我,我必得為業」(結卅五10)。現在這些失地必可收復。——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俄巴底亞書》 錫安山 曾在以東和其他國家手中遭到侮辱的地方必得到光榮的復興。 必得原有的產業 指在被虜後的回歸。17-21節的應許一直沒有完全應驗,因為流亡中和回歸後的猶太人沒有實現他們神聖命分所需要的屬靈復興。──《SDA聖經注釋》 ●「得原有的產業」:七十士譯本、亞蘭文譯本與死海古卷都作「奪取那佔人產業者的產業」。── 蔡哲民《查經資料》 【俄17~21】自本節至末節,作者不再用第二人身“你”向以東說話,而是預言神的敵人受罰,神的子民蒙福。以色列會復興,錫安將成為聖山,神要使用以色列象火一樣毀滅以東,且無一人留存(比較結十五7)。以東的土地歸給他人(很可能為以色列餘民)。那偉大的拯救者(彌賽亞)最後建立神的國度,人類的歷史達到極峰。──《啟導本註釋》 【俄18】「雅各家必成為大火,約瑟家必為火焰,以掃家必如碎秸,火必將他燒著吞滅。以掃家必無餘剩的。這是耶和華說的。」 從前強大的以東人,如今沒有剩下一個存活的後人。參看以賽亞書三十四章5至17節。──《雷氏研讀本》 「雅各家」、「約瑟家」:分別指南國猶大及北國以色列。猶大復興時,流落外地不同支派的選民回歸,得回整個巴勒斯坦地(見19-20)。 「以掃家」:指以東,他的滅亡應驗於兩約期間猶太瑪加比王朝,當時猶太人曾多次戰敗以土買人,如約翰赫加納使他們完全臣服,並強逼行割禮和信奉摩西律法,以土買人遂失去國家主權,至主後七十年亡於羅馬手中。──《串珠聖經註釋》 “雅各家”:南國。“約瑟家”:北國。“以掃家”指以東。猶太人在兩約期間的馬加比時代,曾攻取以土買,強迫當地人接受猶太教。至主後70年,以土買為羅馬所滅。──《啟導本註釋》 雅各家以火焚毀以東,不只是國仇,而是以神的用人執行審判。以西結曾作這樣的解釋:「我必藉我民以色列的手報復以東,以色列民必照我的怒氣,按我的忿怒在以東施報,以東人就知道是我施報,這是主耶和華說的」(廿五14)。 雅各家又稱為約瑟家,二者是同義字。但約瑟家常指北國,可能還有更廣的涵義。 以東的毀滅是代表萬國萬民的結局。以掃家必無剩餘的。他們沒有餘民,所以沒有復興的可能。外邦也是如此,他們的毀滅是最後的,而且是全然的,因為神的審判就是那麼徹底。耶和華是烈火,除盡一切的罪惡,屬祂的民也是焚燒的火。——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俄巴底亞書》 ●「雅各」:指「所有以色列人」。 ●「約瑟」:指「北國十個支派的百姓」。 ●以東人被拿巴提人逐出原本的國土,卻奪取了南地,建立以土買。西元前185年馬加比王朝將以土買夷為平地,西元一世紀以後以東人就完全消聲匿跡。 ◎這裡提到以色列人要勝過並且吞滅以東人。── 蔡哲民《查經資料》 【俄19】「“南地的人,必得以掃山;高原的人,必得非利士地,也得以法蓮地和撒瑪利亞地;便雅憫人必得基列。」 「南地」:猶大以南乾旱的地方。 「高原」:位於非利士海岸與巴勒斯坦中部山脊之間的山麓地帶。 「以法蓮地」、「撒瑪利亞地」:巴勒斯坦的中部。 「基列」:位於約但河東面。──《串珠聖經註釋》 “南地”:猶大國南部乾旱的山丘地帶,東邊為死海,西部為地中海,夏季幾無雨水,為遊牧者的天下。“高原”:地中海畔非利士人居地與巴勒斯坦中部高山間的山地。“以法蓮地”在耶路撒冷北邊,“撒瑪利亞地”在巴勒斯坦中央。“基列”在約但河東邊。──《啟導本註釋》 南地的人是猶大人,他們有責任來處理收復失地。以東以前所佔領的地區,為疏散他們的人口。現在猶大不僅收復,而且更上去,取以掃山。 高原的人,是指南方的山地居民。他們的失地是在與非利士交界的地方,也得收回,更取了非利士平原。這是向西的發展。至於向北的擴展,是將居民移至以法蓮山地,甚至包括撒瑪利亞。 便雅憫人可能是被擄歸回的,他們住在耶路撒冷北端狹長地帶。他們過約但河,向東北挪移,在基列有豐富的牧野,成為定居的地方。——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俄巴底亞書》 南地 即猶大南部的乾旱地帶(見書15:19注釋)。 高原的人 指猶大山區和沿岸平原之間的狹長山地。 撒瑪利亞地 這裡指的是土地的重新分配。猶大和便雅憫人佔據了原屬於十個支派的土地,無疑是因為“沒有應許讓長期悖逆,不肯悔改的十個支派,恢復先前在巴勒斯坦的勢力”。──《SDA聖經注釋》 ●「高原」:在猶大西部。 ●「高原的人」:指「南方山地的居民」,當地西邊與非利士交界。 ●「撒馬利亞地」:於西元前106年被以色列人攻下。 ●「基列」:於西元前164年被猶大馬加比王朝攻佔。── 蔡哲民《查經資料》 【俄19 領土變遷】在此所預見的是以色列敵人將受報應,以及以色列傳統地域的光復。尼革(和合本:「南地」),也就是別是巴和死海低窪地區,將會接手以東的土地。薩非拉(和合本譯為「高原」)即濱海平原和丘陵之間的狹長地帶,擴展成非利士人的城邦。以法蓮和撒瑪利亞是主前七二一年被亞述人征服的地區,將會由猶大人民光復。最後,外約但的基列(從下加利利到亞嫩河)會再次由便雅憫族裔掌管(在伯特利和耶路撒冷間的支派屬地)。──《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俄19~20】“南地的人必得以掃山”。更可作:他們(我民以色列)將要擁有南地,即以掃山。換句話說,大衛王國的疆界會包括從前被以東佔領的土地:“非利士地”(迦特、以革倫、亞實突、亞實基倫、迦薩),“以法蓮地和撒瑪利亞地”,約但河東的基列,而且遠至“撒勒法”(推羅與西頓中間)。“西法拉”在聖經別處並沒有提及,地點不能確定(有認為是小亞細亞的撒狄),但俄巴底亞是指某群被擄的猶太人。──《雷氏研讀本》 猶大複承巴勒斯坦地業:這兒提到的地區位於以色列境內或附近,將成為猶大國的版圖。──《串珠聖經註釋》 【俄20】「在迦南人中被擄的以色列眾人,必得地直到撒勒法。在西法拉中被擄的耶路撒冷人,必得南地的城邑。」 「在迦南人 ...... 眾人」:或譯作「流亡的以色列眾人得迦南人地直到撒勒法」,許多學者認為這裡是指流亡在外的北國以色列得回巴勒斯坦北部(「撒勒法」位於推羅與西頓間的海岸地區)。 下半節指南國被擄的人得回巴勒斯坦南部。 「西法拉」:大概是小亞細亞的撒狄。──《串珠聖經註釋》 “撒勒法”為推羅與西頓間的沿海地帶,在巴勒斯坦的西北(看王上十七9)。“西法拉”或為小亞細亞的撒狄(在今土耳其),也可能是希臘的斯巴達。這一節的意思是說流亡在外南、北兩國的以民都可回歸巴勒斯坦,其疆土北起撒勒法,南達猶大的南端。──《啟導本註釋》 這裡提到在迦南人可能是指以色列北國,當初被擄至底格拉斯河的流域,那些被擄的人也必歸回。「眾人」原為「軍隊」,那些人當然不再成為軍隊。他們歸回之後,要取北部及西部外邦之地,直至腓尼基的撒拉法。西法拉可能是當時散居的猶大人聚集之處。也可能提出這個地名,表明在遙遠的地方。猶大人無論漂泊到何處,決不會遠到無法歸回的地方。神還是能把他們帶回來,再蒙受祂的恩惠。——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俄巴底亞書》 撒勒法 腓尼基的沿海城市(見王上17:9)。在西頓南約8英里,推羅北約14英里。 西法拉 該地名僅在此提到,位置不明。它是耶路撒冷難民的居住地。有人認為它是指小亞細亞的撒狄,或瑪代西南部的一個地方。──《SDA聖經注釋》 ●「迦南人」:可能指腓尼基人(推羅、西頓人)。 ●「撒勒法」:位於以色列北端、推羅與西頓中間的一個地中海沿岸城市。 ●「西法拉」:應該是小亞細亞的「撒狄」。 ●「南地」:在猶大國的南部,是一片既乾又熱的地區。── 蔡哲民《查經資料》 【俄20 撒勒法】撒勒法位於腓尼基的推羅、西頓間濱海公路上,是預期中以色列恢復後的北部邊界。它是一個專門處理紫色染料的商業中心,見於主前十三世紀埃及文獻中,並列為主前七○一年降服于亞述王西拿基立的城市之一。──《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俄20 西法拉】確實的位置,從西班牙到赫絲佩拉地(Hesperides,位於希臘),到西米迪亞(western Media,位於今伊朗西北)都有可能。這些指證是根據地名和新亞述時期的原文線索。 不過西法拉最有可能的地點是小亞細亞西部的薩爾迪(Sardis)。這是波斯時期裡底亞人的首都,而另一份該地發現的雙語碑文,以亞蘭文記載該城的名字,和希伯來文的俄巴底亞有著相同的子音。這對耶路撒冷被擄之民來說,是遙遠的旅途。不過文獻中暗示,即使再遙遠,也會回去重新據有那塊土地的一部分。──《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俄21】「必有拯救者上到錫安山,審判以掃山。國度就歸耶和華了。」 “拯救者”。可能是在千禧年國度裏協助統治的審判者。──《雷氏研讀本》 「拯救者」:原文作複數,神興起他們(如舊約的「士師」),拯救以色列和審判以東,以建立神的國度。──《串珠聖經註釋》 “拯救者”原文為多數,指神將興起人來拯救以民。這裡可以隱約看見那位最偉大的拯救者基督,祂要施行審判,包括以東和萬國(15節)。而“世上的國,成了我主和主基督的國”(啟十一15)。──《啟導本註釋》 拯救者是多數,大概是指那些餘民,他們是從被擄之地歸回,一同與耶路撒冷的居民,來趕出以東人。拯救者可能指這些爭戰的人,他們是從事聖戰的,必可取勝,使以色列人得著拯救。拯救者也是申冤者,為孤兒寡婦及一切受欺壓無助者申冤,這樣公義才可伸張。 錫安山是與耶和華的地土有關,因為錫安山是敬拜的所在,民族生命就系在這裡。在錫安山有耶和華的居所,所以耶和華在那裡作王,有祂的寶座,是建立公平的地方,祂的審判設在該處,錫安山審判萬國,也包括以掃山。 當耶和華除去一切的罪惡,祂就發揮獨一的權能。神的國度必可實現,人類歷史終局就來到了。耶和華作王,直到永永遠遠。——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俄巴底亞書》 拯救者 俄巴底亞用勝利的語氣結束他的預言,保證錫安將完全得到救贖。這裡把錫安山與以掃山,上帝的聖山與人類驕傲的山進行對照。“拯救者”可能指20節所提到來自被虜之地幫助耶路撒冷對付敵人的人。七十士譯本譯為:“得救的人從錫安山出來,對以掃山實施復仇。” 歸耶和華了 這是俄巴底亞預言信息的高潮,也是人類歷史記錄的高潮。偉大宣告的日子快要到來:“世上的國成了我主和主基督的國;祂要作王,直到永永遠遠”(啟11:15)。──《SDA聖經注釋》 ●「國度」:「王權」、「王位」。 ●此處除了「撒勒法」之外,其餘的地區都確定在馬加比王朝強盛時歸入以色列的疆界中。 ◎以色列人將要取得原有的產業,並要向外擴張。上帝要重新在耶路撒冷掌王權。這時耶路撒冷剛剛陷落,先知的預言讓那些無力對仇敵報仇以追求公義,又沒有復興希望的猶太人來說,應該是帶來相當大的安慰。── 蔡哲民《查經資料》 【俄21必有極救者上到錫安山,這究竟是誰?】答:先知俄巴底亞,在本書最後的一節曾經說到:「必有拯救者上到錫安山,審判以掃山,國度就歸耶和華了。」他將本書的主題,集中在這兩個美好而肯定的命題中。首先提到拯救者,在古時先知們的心目中,乃指神為王為救贖主的,要降臨錫安山(參賽廿四23,五二7,8,但二47,亞十四4,5,9)。但神在地上亦曾興起一些人為拯救者,例如士師(士二16,三15)、掃羅、大衛(撒上十1,撒下二4)等。這裡告訴我們,確切肯定有拯救者向以東(即以掃)人執行審判(參俄9,18,摩一11,12)。拯救者的大本營就是在耶路撒冷。對猶大人而言,神是他們的拯救者;對以東人而言,神是報應他們的執行者。最後一句:「國度就歸耶和華了」。神的選民以色列人,始終相信耶和華神為他們的統治者,時刻等待這位最高的萬王之王拯救者來到。就先知們的豫言啟示而言(參賽四四6,但二44,47,亞九9,十四4),這個國度、這位王--救贖主,皆要在我主耶穌基督的國裡,基督為王的身上完全應驗了(啟十一15,西一13)。―― 李道生《舊約聖經問題總解》 【思想問題】 1 數算全章21節經文中有幾個「耶和華」,並找出耶和華神在這裡所扮演的角色;你從中得到什麽啟發或提示? 2 以東有什麽優勢(參3, 6-8)?神要如何處置他們所擁有的這一切(參4-6, 8-9, 17)? 3 15節說:「你怎樣行,他也必照樣向你行,你的報應必歸到你頭上。」試在本章找出支援這原則的事例(10, 7, 13, 6, 12, 2, 14, 7與9, 13, 15)。這原則對你有何提醒? 4 試用多個四字詞語總結以東所犯的過錯(10-14)。這些罪可分為兩類:a 作不當作的事;b 不作當作的事(參利5:1)。反省你在生活上有否犯了這兩類的罪? 5 這章聖經所傳達的資訊對這時代有何適切性? ──《串珠聖經註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