彌迦書第六章註解 壹、內容綱要 【神譴責以色列民】 一、忘恩偏離神(1~5節) 二、以獻祭代替善行(6~8節) 三、行強暴不敬畏神(9~13節) 四、隨從惡規、邪計必遭刑罰(14~16節) 貳、逐節詳解 【彌六1】「以色列人哪,當聽耶和華的話!要起來向山嶺爭辯,使岡陵聽你的話。」 〔呂振中譯〕「聽永恆主所說的話哦!起來向諸山訴說案情,叫小山聽你的聲音哦。」 〔原文字義〕「當聽」聽到,聽從;「起來」起身,起立;「爭辯」相爭,爭論;「岡陵」山丘。 〔文意註解〕「以色列人哪,當聽耶和華的話」:意指我(先知彌迦)現今要開口為神說話,你們以色列人應當注意傾聽。 「要起來向山嶺爭辯,使岡陵聽你的話」:意指神鼓勵先知彌迦奮起,要將案情向大山、小山分訴,請大自然作陪審。 〔話中之光〕(一)傳道人的職責是為神說話,對人說造就、安慰、勸勉人的話(參林前十四3);因此,傳道人自己必須先得著神的話,然後把神的話傳講給人聽,所以,在傳講的時候,自己要有把握,所說的話乃是神的話。 (二)使徒保羅也曾藉助於受造之物,來表達他從神所得著的話:「我們知道一切受造之物一同歎息、勞苦,直到如今」(羅八22)。哦,山嶺等大自然雖是無言無語,也無聲音可聽。卻彷彿有生命之物,能夠述說並傳揚(參詩十九1,3)。 【彌六2】「山嶺和地永久的根基啊,要聽耶和華爭辯的話!因為耶和華要與祂的百姓爭辯,與以色列爭論。」 〔呂振中譯〕「諸山哪,聽永恆主審案哦!地的根基阿,側耳以聽哦!因為永恆主有案件要罪責他的子民,罪責以色列。」 〔原文字義〕「爭辯」爭論,爭端;「爭論」證明,決定,判斷。 〔文意註解〕「山嶺和地永久的根基啊,要聽耶和華爭辯的話」:意指先知彌迦向陪審的大自然陳述神的案情。 「因為耶和華要與祂的百姓爭辯,與以色列爭論」:意指此案件的兩造是神和祂的百姓以色列人。 〔話中之光〕(一)神的子民有耳,卻不肯聽神爭辯的話,逼使神只好向那無耳的山嶺和地基陳訴案情,這是何等可悲的現象。今天我們信徒若將神的話充耳不聞,怎不令神的心焦急呢? (二)我們所信的神是「講理」的神,受造之物竟然可以和造物主爭辯與爭論。信徒應當多多向神禱告,藉禱告跟神說話、交通來往,把心事向神陳情、訴說。 【彌六3】「我的百姓啊,我向你做了甚麼呢?我在甚麼事上使你厭煩?你可以對我證明。」 〔呂振中譯〕「『我的子民哪,我向你作了什麼?我有什麼事叫你發膩?你儘管答覆我!」 〔原文字義〕「厭煩」厭煩,不耐;「證明」回答,作證,說話。 〔文意註解〕「我的百姓啊,…你可以對我證明」:意指神想要知道祂百姓的心聲。 「我向你做了甚麼呢?我在甚麼事上使你厭煩?」:意指神究竟作了甚麼事,讓以色列人不滿意。 〔話中之光〕(一)神的百姓無故地厭煩神;主耶穌在世時,神的百姓更是無故地恨祂(參約十五25)。 (二)當我們遭受別人無緣無故的惡待時,一想到人們對待神和主耶穌基督更是有過之而無不及,便可以稍微釋懷。 【彌六4】「我曾將你從埃及地領出來,從作奴僕之家救贖你;我也差遣摩西、亞倫,和米利暗在你前面行。」 〔呂振中譯〕「我曾將你從埃及地領上來,將你從為奴之家贖救出你;我也差遣摩西亞倫和米利暗在你前面領路。」 〔原文字義〕「領」(原文無此字);「出來」上去,攀登;「救贖」贖回,援救;「差遣」打發,送走;「摩西」從水中拉上來;「亞倫」帶來光的人;「米利暗」反抗。 〔文意註解〕「我曾將你從埃及地領出來」:在此神回述當以色列人在埃及地為奴,被埃及王法老壓榨時,神伸手救援,將他們領出來。神為了使他們能夠出埃及,共行了十次大神蹟(參出七13~十二33),令當時大有權力的法老王屈服,對以色列人來說,乃是極大的恩典。 「從作奴僕之家救贖你」:意指使以色列人脫離極大的痛苦(參申七8)。 「我也差遣摩西、亞倫,和米利暗在你前面行」:意指差遣他們帶領以色列人過紅海,在曠野四十年,無微不至的看顧和供應(參書二十四5~7)。 〔話中之光〕(一)當我們在世界中被罪惡轄制,掙扎仍不得脫離時,主耶穌的救恩臨到我們,將我們救贖出來(參太一21)。我們若忽略這麼大的救恩,怎能逃罪呢(參來二3)? (二)正如摩西、亞倫,和米利暗在以色列人前面行,神的僕人們也應當率先將自己所說神的話行出來,而不可作「能說不能行」(太二十三3)的人。 【彌六5】「我的百姓啊,你們當追念摩押王巴勒所設的謀和比珥的兒子巴蘭回答他的話,並你們從什亭到吉甲所遇見的事,好使你們知道耶和華公義的作為。」 〔呂振中譯〕「我的子民哪,你們要記得摩押王巴勒所計謀的,和比珥的兒子巴蘭所回答他的,以及你們從什亭到吉甲所遇見的,好使你們知道永恆主的義氣。』」 〔原文字義〕「追念」記得,回想;「摩押」他父親的;「巴勒」破壞者;「設的謀」勸告,提議;「比珥」焚燒;「巴蘭」非我民;「什亭」洋槐;「吉甲」滾動,輪子;「遇見」(原文無此字);「知道」認識;「作為」(原文無此字)。 〔文意註解〕「我的百姓啊」:指以色列全民。 「你們當追念摩押王巴勒所設的謀和比珥的兒子巴蘭回答他的話」:意指巴勒設謀賄賂外邦先知巴蘭咒詛以色列人,神卻使巴蘭反而祝福以色列人;而巴蘭回答巴勒的話,顯明他所說祝福以色列人的話,是耶和華神命令他說的(參民二十二38;二十三26),這表示是神保守了以色列人。 「並你們從什亭到吉甲所遇見的事」:這是指以色列人過約旦河的事。他們從什亭出發過約旦河後在吉甲安營(參書三1;四19)。他們在過約旦河時,神又為他們顯出神蹟(參書三15~16)。 「好使你們知道耶和華公義的作為」:意指神使以色列人得以脫離『人為』和『大自然』的兩大攔阻,成就了神救贖的恩典,藉此顯明了神公義的作為。 〔話中之光〕(一)凡是記載在聖經上的,無論是正面或是反面的事,都是為著教訓並警戒我們這末世的人(參林前十11),所以我們應當注意從聖經學習功課。 (二)神的子民所遭遇到的,無論是仇敵的計謀,或是大自然的阻礙,神都為他們解決一切難處,顯明神是信實、公義的神。我們在任何環境中,也當全然倚靠神,因為祂必不叫我們受試探過於所能受的(參林前十13)。 【彌六6】「我朝見耶和華,在至高神面前跪拜,當獻上甚麼呢?豈可獻一歲的牛犢為燔祭嗎?」 〔呂振中譯〕「我朝見永恆主,在高高的神面前屈身,該帶著什麼?難道我朝見他、要帶著燔祭,帶著一歲的牛犢麼?」 〔原文字義〕「朝見」遇見,來到前面;「至高」高度,高處;「跪拜」跪拜,彎下;「獻」(原文與「朝見」同字)。 〔文意註解〕「我朝見耶和華,在至高神面前跪拜」:『我』指先知彌迦,在此以當時蒙神救贖之恩的以色列人的後裔身分,心存感恩,向神感謝和敬拜。 「當獻上甚麼呢?豈可獻一歲的牛犢為燔祭嗎?」:『一歲的牛犢』指比較有價值的祭物(參利九3;二十二27);『燔祭』指全然燒盡,獻給神為馨香的火祭(參利一13)。全句意指我這樣付出相當高的代價,豈不是足夠向神感恩了嗎? 〔話中之光〕(一)蒙恩而不感恩,是我們對神極大的虧欠。凡事謝恩;因為這是神在基督耶穌裏向你們所定的旨意(帖前五18)。 (二)我們應當靠著耶穌,常常以頌讚為祭獻給神,這就是那承認主名之人嘴唇的果子(來十三15)。 【彌六7】「耶和華豈喜悅千千的公羊,或是萬萬的油河嗎?我豈可為自己的罪過獻我的長子嗎?為心中的罪惡獻我身所生的嗎?」 〔呂振中譯〕「難道永恆主還喜悅千千的公羊,或萬萬的油河麼?難道我可為我的過犯獻我的長子?為我的罪獻我身所生的果子麼?」 〔原文字義〕「喜悅」滿意,悅納;「千千」一千;「萬萬」一萬,無數;「油」油脂;「河」水流,河谷;「獻」給,放置;「身」子宮,身體;「所生的」果實。 〔文意註解〕「耶和華豈喜悅千千的公羊,或是萬萬的油河嗎?」:這是回答上一節的問話。全句意指神所喜悅的,並不在數目眾多的祭牲,也不在貴重的脂油成河。言下之意,更重要的乃是獻祭者的存心是否敬畏神(參撒上十五22)。 「我豈可為自己的罪過獻我的長子嗎?」:這是異教所實行的一種習俗,他們認為獻長子為祭,亦即獻上他們心目中最珍貴的給偶像假神,表現他們的誠心誠意,必能蒙他們的偶像假神悅納,因而赦免他們的罪過。但耶和華神不但不喜悅,甚至要向他們討罪,因為人的生命是不可殺害的(參創九5~6)。 「為心中的罪惡獻我身所生的嗎?」:意指心中的罪惡不能以肉身生命來贖罪,甚至繼子肉身所生的長子也不可,只能誠心誠意的悔改求神赦免。 〔話中之光〕(一)耶和華喜悅燔祭和平安祭,豈如喜悅人聽從祂的話呢?聽命勝於獻祭;順從勝於公羊的脂油(撒上十五22)。 (二)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羅十二1)。 【彌六8】「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祂向你所要的是甚麼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 〔呂振中譯〕「世人哪,永恆主已指示了你什麼是善:永恆主向你要的是什麼:無非是要你行公義,愛堅貞,謙卑謹慎跟你的神同行阿。」 〔原文字義〕「指示」顯明;「善」好的,令人愉悅的;「所要」尋找,要求;「公義」審判,正義;「好」愛;「憐憫」善良,慈愛;「存謙卑的心」使之謙卑,顯出謙卑;「同行」行走,來,去。 〔文意註解〕「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意指耶和華神早已向所有的人啟示可以蒙祂喜悅的『良善』。 「祂向你所要的是甚麼呢?」:意指人人都應當如何才能滿足神的要求呢? 「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這裡提出『良善』的四個條件:(1)行公義,指對事公平、正直;(2)好憐憫,指對人存憐憫的心;(3)存謙卑的心,指對己不自大;(4)與你的神同行,指對神時刻以祂為念。 〔話中之光〕(一)神向我們所要的,乃是神如何對待我們,我們也當如何對待別人。 (二)「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這是基督徒行事為人的四原則:對事公義,對人憐憫,對己虛心,對神同行。 【彌六9】「耶和華向這城呼叫,智慧人必敬畏祂的名。你們當聽是誰派定刑杖的懲罰。」 〔呂振中譯〕「聽阿,永恆主向這城呼叫呢!敬畏(傳統:見)他的(傳統:你的)名是最有效的智慧;這城的支派和議會阿,(傳統:支派阿,誰派定了它?┅仍然)聽哦!」 〔原文字義〕「呼叫」召喚,宣告;「智慧人」充分的智慧,持久的成功;「敬畏」看見,注意;「當聽」聽到,聽從;「派定」任命,指定;「刑杖」手杖,支派;「懲罰」(原文無此字)。 〔文意註解〕「耶和華向這城呼叫」:『這城』指耶路撒冷城或撒瑪利亞城或是任何村鎮;全句意指神正向各人所居住的地方發聲勸勉。 「智慧人必敬畏祂的名」:『祂的名』代表神自己;全句意指敬畏神乃是智慧的開端(箴九10),存心敬畏神的人就是智慧人。 「你們當聽是誰派定刑杖的懲罰」:意指你們應當聽從神所指派的權柄(參羅十三1~2)。 〔話中之光〕(一)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認識至聖者便是聰明(箴九10)。 (二)誰敬畏耶和華,耶和華必指示他當選擇的道路(詩二十五12)。 (三)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羅十三1)。 【彌六10】「惡人家中不仍有非義之財和可惡的小升斗嗎?」 〔呂振中譯〕「我哪能忘卻惡人家中不義(希伯來文:邪惡)財寶、和那些可怒的小升鬥呢?」 〔原文字義〕「惡人」邪惡的,犯法的;「非義(原文雙字)」邪惡(首字);人類(次字);「財」倉庫,寶物;「可惡的」厭惡,惱恨;「小」(原文和「惡人」同字);「升斗」伊法,度量,容器。 〔文意註解〕「惡人家中不仍有非義之財和可惡的小升斗嗎?」:意指若要斷定一個人是否邪惡,可以根據下列兩點:(1)家中是否有不義之財,指來源不正當的錢財;(2)家中是否有可惡的小升斗,指用來欺騙人的工具和伎倆。 〔話中之光〕(一)貪財是萬惡之根。有人貪戀錢財,就被引誘離了真道,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提前六10)。 (二)我們不像那許多人,為利混亂神的道;乃是由於誠實,由於神,在神面前憑著基督講道(林後二17)。 【彌六11】「我若用不公道的天平和囊中詭詐的法碼,豈可算為清潔呢?」 〔呂振中譯〕「用不公道(希伯來文:邪惡)的天平、口袋中用詭詐法碼的、我哪能算他為純潔呢?」 〔原文字義〕「不公道」邪惡;「天平」天平,磅秤;「囊中」袋子,錢包;「詭詐」欺詐,奸詐;「法碼」石頭,秤錘;「清潔」清潔,潔淨。 〔文意註解〕「我若用不公道的天平和囊中詭詐的法碼」:當時的生意人,利用不正確的天平,買與賣則使用不同的法碼,損人利己,以欺騙的手段來賺錢。 「豈可算為清潔呢?」:意指在神面前豈能逃罪呢? 〔話中之光〕(一)詭詐的天平為耶和華所憎惡;公平的法碼為祂所喜悅(箴十一1)。 (二)任何利用不正當的手段所得的錢財,在神面前都是不清潔的。 【彌六12】「城裏的富戶滿行強暴;其中的居民也說謊言,口中的舌頭是詭詐的。」 〔呂振中譯〕「城裡的富人滿行強暴,它的居民都說假話;他們口中的舌頭是詭詐。」 〔原文字義〕「富戶」富有的,富翁;「滿」充滿;「強暴」暴力,殘酷;「居民」居住;「謊言」謊言,欺騙;「詭詐」詭詐,欺騙。 〔文意註解〕「城裏的富戶滿行強暴」:意指有錢有地位的人仗勢欺人,毫無公義可言。 「其中的居民也說謊言,口中的舌頭是詭詐的」:意指一般平民則以詭詐待人,沒有正直。 〔話中之光〕(一)不要以強暴待人,也不要訛詐人,自己有錢糧就當知足(路三14)。 (二)口吐真言,永遠堅立;舌說謊話,只存片時(箴十二19)。 【彌六13】「因此,我擊打你,使你的傷痕甚重,使你因你的罪惡荒涼。」 〔呂振中譯〕「因此我、我也要開始(傳統:使┅病)擊打你,使你因你的罪而荒涼。」 〔原文字義〕「擊打」打擊,毆打;「傷痕甚重」軟弱,生病;「罪惡」罪,贖罪祭;「荒涼」荒涼,喪膽,驚駭。 〔文意註解〕「因此,我擊打你,使你的傷痕甚重」:意指神要因你們罪惡深重的緣故,用災禍來打擊你們,使你們深受其害。 「使你因你的罪惡荒涼」:意指你們所居住的城或地方,也要因你們的罪惡而變為荒涼。 〔話中之光〕(一)耶和華留意使這災禍臨到我們身上,因為耶和華我們的神在祂所行的事上,都是公義,我們並沒有聽從祂的話(但九14)。 (二)一切的災禍,不是為著摧毀我們,而是為著造就我們。所以我們要從災禍汲取教訓,轉離得罪神的光景,並明白神的旨意。 【彌六14】「你要吃,卻吃不飽;你的虛弱必顯在你中間。你必挪去,卻不得救護;所救護的,我必交給刀劍。」 〔呂振中譯〕「你要吃,卻吃不飽;你的虛空感覺必老在你腹中。你必挪去,卻不能帶到穩當之地;你所帶到穩當之地的,我必交給刀劍。」 〔原文字義〕「吃」吃,吞噬;「飽」滿意,飽足;「虛弱」空虛;「中間」當中,內部;「挪去」搬走;「救護」逃脫,解救;「交給」給,放置。 〔文意註解〕「你要吃,卻吃不飽」:意指沒有足夠糧食,或者缺乏養分。 「你的虛弱必顯在你中間」:有幾種不同的意思:(1)你的肚子常覺空虛;(2)你的腸胃常有病痛;(3)因戰爭和瘟疫導致死亡率異乎尋常;(4)因營養不足而顯虛弱。 「你必挪去,卻不得救護」:意指想要攜家帶眷或攜帶貴重物品逃荒,卻因際遇不佳而逃脫不了。 「所救護的,我必交給刀劍」:意指有的逃到半路,因為得不到神的保守,而死於刀下。 〔話中之光〕(一)信徒在神面前的情況若是正常的話,他們一切所需用的都必充足(參腓四19);但若得罪了神,就會失去神的供應和保守。 (二)耶和華說:我知道我向你們所懷的意念,是賜平安的意念,不是降災禍的意念,要叫你們末後有指望(耶二十九11)。所以每當我們遭遇缺乏和困境時,應當回想自己,是否行事得罪了神。 【彌六15】「你必撒種,卻不得收割;踹橄欖,卻不得油抹身;踹葡萄,卻不得酒喝。」 〔呂振中譯〕「你必撒種,卻得不到收割;你必踹橄欖,卻得不到油抹身;你必踹葡萄汁,卻得不到酒喝。」 〔原文字義〕「撒種」撒種,播種;「收割」收割,縮短;「踹」踩踏,前進;「抹身」塗油於,澆抹;「踹葡萄」新醡出的酒。 〔文意註解〕「你必撒種,卻不得收割」:意指雖然撒下種子,成熟了卻歸別人。 「踹橄欖,卻不得油抹身」:『踹橄欖』是為得橄欖油,勞苦作工,成果卻歸別人。 「踹葡萄,卻不得酒喝」:『踹葡萄』是為得葡萄酒,自己卻得不著享受。 〔話中之光〕(一)在正常的情況下,人種的是甚麼,收的也是甚麼(參加六7);少種的少收,多種的多收,這話是真的(林後九6)。 (二)然而倘若我們的光景惹神發怒,雖然撒種,且撒得多,卻不得收割;一切的努力,卻是白費。 【彌六16】「因為你守暗利的惡規,行亞哈家一切所行的,順從他們的計謀;因此,我必使你荒涼,使你的居民令人嗤笑,你們也必擔當我民的羞辱。」 〔呂振中譯〕「因為你守了(傳統:他保守自己)暗利的規例和亞哈家一切所行的,按照他們的計畫去行,好叫我使你荒涼,使你的(傳統:它[她]的)居民被嗤笑;你們也必擔受萬族之民(傳統:我的人民)的羞辱。』」 〔原文字義〕「守」保守,遵守;「暗利」耶和華的門徒;「惡規」法令,條例;「亞哈」父親的兄弟;「所行的」行為;「順從」行走,來,去;「計謀」計謀,商議;「荒涼」荒廢,恐怖;「嗤笑」噓聲;「擔當」背負,承擔,舉起。 〔文意註解〕「因為你守暗利的惡規」:可能指遵守暗利所訂敬拜偶像假神的惡規(參王上十六25~26)。 「行亞哈家一切所行的」:指亞哈和他妻子耶洗別所行的一切惡事(參王上十六30~33)。 「順從他們的計謀」:意指順從北國以色列歷代諸王所定的計謀,以拜牛犢代替敬拜耶和華(參王上十二26~30)。 「因此,我必使你荒涼」:意指以色列人所住的迦南全地必成為荒涼。 「使你的居民令人嗤笑」:『你的居民』指以色列民;全句意指以色列人必被外邦人恥笑。 「你們也必擔當我民的羞辱」:『你們』指當時存活的以色列人;『我民』指歷世歷代神子民的總稱。全句意指你們這些倖存的以色列人必擔當全民族的羞辱。 〔話中之光〕(一)以色列國暗利的惡規和亞哈家的惡行,在今日的教會中仍然盛行;人們口稱「基督是我家之主」,卻崇拜屬靈的偶像,且瑪門當道,信徒拚命追求名利,豈不是也一樣以人事物為偶像假神來敬拜嗎? (二)教會的屬靈情況荒涼,歐美各地教堂門可羅雀,在外邦世人中間引為笑談,令基督徒蒙羞。 叁、靈訓要義 【神對祂子民的斷案】 一、神在陪審者面前申訴案件(1~7節) 1.陪審──山嶺、岡陵和地的永久根基(1~2節上) 2.被告──神的百姓以色列民(2節下~3節上) 3.罪行──厭煩神,不追念神恩,企圖以獻祭遮蓋罪過(3節下~7節) 4.冤屈──神向祂子民所作所為完全合乎公義,卻得不到回報(3~5節) 5.敷衍──神子民挪用異教徒向偶像假神獻祭的作法(6~7節) 二、神指示判斷何為「善」的四原則(8節) 1.對事──行公義 2.對人──好憐憫 3.對己──存謙卑的心 4.對神──與神同行 三、神的定罪和刑罰(9~16節) 1.敬畏神的智慧人必知神定罪和刑罰的根據(9節) 2.定罪之一:以欺騙的手段獲取不義之財(10~11節) 3.定罪之二:滿行強暴,說謊詭詐(12節) 4.定罪之三:守暗利惡規,行亞哈家惡行,順從其計謀(16節上) 5.判刑之一:擊打致傷痕累累,荒涼(13節) 6.判刑之二:吃不飽,顯得虛弱,刀劍臨身卻得不著救護(14節) 7.判刑之三:撒種卻無收割,勞力卻無所得(15節) 8.判刑之四:全然荒涼,被外邦人嗤笑,擔當羞辱(16節下)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彌迦書註解》 參考書目:請參閱「彌迦書提要」末尾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