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彌迦書第二章拾穗

 

【彌二1禍哉!那些在床上圖謀罪孽造作奸惡的,天一發亮,因手有能力,就行出來了。

         「因手有能力」:指有權勢的人,隨心所欲。──《串珠聖經註釋》

         本章和下一章列舉猶大國的罪行,最顯著的罪是恃強淩弱,但更大且基本的罪,是不聽神藉先知說的話,寧可聽說悅耳話的先知(三5;耶八1011;結十三10)。──《啟導本彌迦書註釋》

         「因手有能力」有譯為「他們的能力就是他們的神」。他們完全倚靠自己,無人阻止或制裁。在希伯來人心理中,床上是思想計劃的場合。

         「禍哉」是語首的驚嘆,卻不是咒詛。這裏先知為看見惡人作奸犯科而悲慟,為他們消遙法外而哀號,為窮人在他們欺壓下痛苦而悲傷。──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彌迦書》

         禍哉。彌迦在第1,2節,彌迦譴責對待窮人的不義和欺壓。

         那些在床上。即在夜間籌畫第二天要做的事(見伯4:13;詩4:436:4)。這些惡人急於求成,“天一發亮”就要實行。

         因手有能力。他們遵循的是“強權即是公理”的罪惡原則,一旦有了能力,就一定會濫用。七十士譯本譯為“因為他們沒有向神舉起他們的手”,可能是誤解了對這裡所用的希伯來語習語。“能力”('el)常常譯為“神”。但這個習語顯然有“能力”的意思。關於該習語在其他地方的用法,見創31:29;申28:32;尼5:5;箴3:27節。──《SDA聖經注釋》

         「禍哉」:是悲嘆語,非詛咒之意。── 蔡哲民《查經資料》

 

【彌二1~2富人晚上躺在床上徹夜不眠,計劃翌日的惡行。“因手有能力”。搶佔土地的上層階級以為“強權就是公理”。他們強行霸佔窮人的土地(“產業”,2節);那是農業社會裏一件最不公義的惡行。──《雷氏研讀本》

    12節描寫富人欺淩貧弱,霸佔他人土地的事常見農業社會,但“貪圖田地…房屋”為神所嚴禁(出二十17;申五21)。──《啟導本彌迦書註釋》

 

【彌二2他們貪圖田地就佔據,貪圖房屋便奪取;他們欺壓人,霸佔房屋和產業。

         「他們欺壓 ...... 產業」:原為「他欺壓人和他的家,人和他的產業」。他們不但違背第十誡(「不可貪戀人的房屋」),且搶奪他人的永久產業(參利25:23-28),使被欺壓者淪為奴僕。──《串珠聖經註釋》

         古時的財富最主要的是田地。田地原是耶和華所賜給的,他們代代相傳,由祖先傳下來,使他們可以保守祖產家業。

         那些惡人可能是用高利貸的方法,使窮人無法償還債,結果只好讓惡人來佔據與奪取。在亞哈王的行動,奪取拿伯的葡萄園(王上廿一章)。先知何西阿也有敘述:挪移地界(五10)。以賽亞更有具體的描述:「禍哉,那些以房接房,以地連地,以致不留餘地的,只顧自己獨居境內」(五8──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彌迦書》

 

【彌2 搶來的土地】借著壓迫窮人與弱者來獲得財物,違反了不可貪心的法律,還有聖約中戰勝後分配土地給每個以色列家庭的約定。儘管有這些法律,小地主卻債臺高築,加上大地主所擁有的政治力量引發了種種弊端(見:賽五8注釋),見於埃及智慧文學(《阿曼尼摩比的教訓》)。──《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彌二3所以耶和華如此說:“我籌畫災禍降與這族,這禍在你們的頸項上不能解脫,你們也不能昂首而行;因為這時勢是惡的。

         惡者自食其果,所得的報應如同服苦役者頸上的軛,不能脫下。

          「這時勢是惡的」:指神降災的日子。──《串珠聖經註釋》

         「禍」與「惡」是同一個字,前者是物質的,施以天災人禍作為罰惡的方法。後者是道德的失敗,不能符合神公義的要求。

         這災禍要降在這族,這族是那些欺壓的惡者,可能也更擴充至整個支派與民族,指猶大國,以色列全家,審判必臨到選民。這禍好像重軛一般,壓在他們的頸項上,無法擺脫,因為軛實在太沉重了。──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彌迦書》

         所以再一次(參一8)顯示判決與罪行相稱。耶和華再度親自降災。災禍是以「入侵的亞述大軍隊」之方式臨到以色列。「家」(RSV,和合︰)表示以色列是個因血脈、聖約和歷史而結合的共同體。因為是一體,全「家」都會因其中個人的罪而受累,尤其是領袖的罪(參︰書七;撒下二十四17)。NIV 的「你們不能自救於……」,改寫了「這〔軛〕(參︰耶二十八14)在你們的頸項上不能解脫」(RSV)。NIV 的譯文很明白,災禍是必然的,但卻隱藏了另一層意義──災禍同時也是屈辱的。你們也不能昂首而行,為懲罰更添幾分羞辱。──《丁道爾聖經注釋》

         我籌畫。罪的結果就是漠視家庭關係。所以神要懲罰整個民族的家庭。正如他們圖謀罪孽,神也要“籌畫災禍”。

         在你們的頸項上。對他們的懲治就像沉重的苦軛,是他們所無法擺脫的。

         昂首而行。壓迫者驕傲將會降卑。

         是惡的。或“將是惡的”。先知所說的是神將來對祂子民的懲罰。──《SDA聖經注釋》

         「這時勢是惡的」:指神降災的日子。── 蔡哲民《查經資料》

 

【彌二3~5神容許外邦人來霸佔土地,藉以懲罰猶大。“拈鬮拉準繩”。量度,象量度產業一樣。──《雷氏研讀本》

         神的刑罰是讓外人來攻佔猶大國的土地。“這時勢是惡的”是說這將是災禍降臨的時刻。“那日”:災禍來臨之日。“我們”指前面說到的奪取田地的富人。“悖逆的人“:外來的人(指亞述)。“你”指欺壓貧苦的人。“拈鬮拉準繩”:抽籤分土地,意即在神收回土地召集分配大會時,這些壓迫人的沒有分。──《啟導本彌迦書註釋》

 

【彌二4  到那日必有人向你們提起悲慘的哀歌,譏刺說:‘我們全然敗落了!耶和華將我們的分轉歸別人,何竟使這分離開我們?他將我們的田地分給悖逆的人。’”

         「那日」:即上節所提的惡時勢。

          「譏刺」:原作「箴言」或指諷刺的詩歌。

          「分」:指個人獲配給的土地。──《串珠聖經註釋》

         到那日,就是耶和華的日子,是祂施行審判,彰顯祂威榮的那日子。耶和華取消我們的權利,將我們的分轉歸別人,好似一種法律的程式,作過戶的手續。田地是耶和華的,祂有權賜給,也有權重新分配。

         從以色列人的想法,悖逆的是外邦人,這裏是指當時的侵略者,必指亞述而言。有的將「悖逆的人」,譯為「擄掠的人」。顯然是神所許可的。──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彌迦書》

         譏刺說。希伯來語是mashal ,可能指“嘲笑的歌”。“到那日”,就是上節所提到的惡時勢,敵人將用以色列以前哀歎自己不幸的話來嘲弄她(見哈2:6)。敵人模仿受苦的猶太人的語氣,諷刺曾經繁榮的以色列現在“全然敗落”,變成荒涼的廢墟。他們的遺產,就是“我們的分”被“分轉歸別人”。換句話說,神應許賜給亞伯拉罕後裔的迦南(見創13:14,15),將轉交給他們的敵人。沒有比重複他人哀歎自己不幸的話更具嘲弄性和的傷害性了。

         悖逆的人。希伯來語是shobeb 。意為“背道”,或“悖逆者”。──《SDA聖經注釋》

 

【彌二5「“所以在耶和華的會中你必沒有人拈鬮拉準繩。

         「耶和華的會中」:指以色列人神聖的集會,特別是為分配土地的集會。

          「拈鬮」:分配土地的方法。

          「拉準繩」:給每家量度土地。──《串珠聖經註釋》

         的事,雖是古時較為簡單的方法,來確定神的旨意。但是原則在那裏:「韱放在懷裏,定事由耶和華。」(箴十六33)。田地被外邦人蹂躝又佔據,但日後他們必敗亡,耶和華的子民在復興時必得回地業,拉準繩重新建造,但是惡者必不會有分,只有義者可得耶和華的賞賜。──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彌迦書》

         「耶和華的會中」:在此指以色列人神聖的集會,特別是為分配土地的集會。

         「拈鬮」:分配土地的作法。

         「拉準繩」:給每家量度土地。── 蔡哲民《查經資料》

 

【彌5 耶和華的會】指以色列社會中有權作決定和服役的男性群體,關於這個專用名詞,請參看:申命記二十三18注釋。──《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彌5 拈鬮分地】當一家之父去世,所有的地產藉由拈鬮來分配給眾子。埃施嫩納法典、漢摩拉比法典,以及中亞述法典都有記載這樣的情況。西法遺址(Tell Sifr)出土的文獻特別提到由拈鬮分財產。這裡彌迦所說的是,藉由壓迫累積地產的人,將會無人為繼。──《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彌二6「“他們說:‘你們不可說豫言,不可向這些人說豫言,不住的羞辱我們。’

         或作:「他們(指假先知)說:『你們不可說預言』。他們不應說這樣的預言:『羞辱必不追上(我們)』」。──《串珠聖經註釋》

         這裡彌迦指責兩種人,為富不仁的,與迷信偽善的 。這兩種人往往聯合起來,做各樣不法的事,成為社會的毒瘤。先知認為他們的阻止是無效的。他們不住的羞辱,但並不因此得逞。──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彌迦書》

 

【彌二6~76節似是聽彌迦講話之人的忿怒回應,而第7節是彌迦的回答。“忍耐”。直譯作:受限制。即急切。對於行動“正直”的人來說,神的話是有的。──《雷氏研讀本》

 

【彌二6~11真先知的信息,大家不聽,假先知因此興起,全段是宣佈不許先知說預言的罪,有呼喚百姓回頭。67節上半是彌迦述假先知的話,說神不會做真先知所預言的事,因為祂慈愛,有忍耐。7節下半至13節是神說的話,大意是說神賜福給說話正直的先知;惡人欺壓心要和平的人,壓迫希望安居的人,連小孩子也不放過。神現在要毀滅這地。無人能在這裡得到安息。那些為了一杯酒而說假話討百姓歡喜的,一定受到歡迎。因為這百姓不願聽神的話!──《啟導本彌迦書註釋》

 

【彌二7雅各家啊!豈可說,耶和華的心不忍耐嗎?這些事是祂所行的嗎?我耶和華的言語,豈不是與行動正直的人有益嗎?

         「雅各家」:指所有百姓。

          「耶和華的心 ...... 所行的嗎」:這是拒絕先知責備的理由。

          「這些事」:神降罰的事。

          「我 ...... 的言語 ...... 有益嗎」:神應許賜福氣給正直的人。──《串珠聖經註釋》

         「雅各家」在這裏是稱呼,有的是與上節連起來。「羞辱不會臨到雅各家。」人們認為真先知的話不足置信,他們論災禍的豫言不會實現,不會真有羞辱臨到雅各家。這是可能的譯詞,卻大多不接受,本節還是以「雅各家」起首。

         論耶和華不忍耐,是指祂心地狹窄,神怎會如此?這字另一個意思是短少,指神的眼光短促,不從長遠來看。神當然不會這樣,所以那些人振振有詞,認為他們的信仰觀念十分正確,卻因此使多人苟且因循,不切實悔改,終於遭受了刑罰。──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彌迦書》

         此處再次引述假先知的話並予以駁斥。彌迦書中的雅各家,指的是全以色列(參三1)。「心靈忿怒」(NIV)意即心不忍耐(參 NEB;士十六16;伯二十一4)。假先知們可能將他們的神學觀念,建立在出埃及記三十四6上面,即獨獨強調神的愛。這種觀念在兩方面有謬誤。其一,它只有一半是真實的(參︰出三十四7)。完全的真理是︰神會實現祂在約中向以色列國所說的應許,祂的言語也的確有益,但只是與行動正直的人有益。其二,他們濫用了經文(參︰箴二十六9;路四1011)。今日的假教師也同樣將救恩的確據濫用於背棄神的人身上,而沒有帶領他們從罪中悔改(參︰太七2427,十二50;林前六911;加五21;提後二12)。──《丁道爾聖經注釋》

         雅各家啊。彌迦斥責說話的人(第6節),歪曲了神的精神。

         不忍耐。直譯是“縮短”。該詞與“心靈”聯繫,就表示“不耐心”。在這裡先知斥責那些指控神沒有耐心,威脅祂子民的人。其實並非如此,因為神長期容忍了以色列人。但是如果人犯了罪,就會自食其果(出34:6,7)。

         祂所行的。懲治和刑罰不是神的本意(詩103:8-14;結18:25-32)。祂是慈愛的神,樂於施恩。對祂來說,懲罰是一件“非常的工”和“奇異的事”,因為這有悖於祂的本性(賽28:21;耶31:20;哀3:32,33;約壹4:7,8)。彌迦說我們受懲罰是咎由自取,責任不在神的(結33:11)。由此可見,罪人的處罰是自己帶來的。正如太陽不對不透明物體的陰影負責,神也不對罪人的罪孽負責(見雅1:13-15)。

         有益。神的話是良善的,會給順從的人帶來福氣的(申7:9-11;詩18:25,2625:10103:17,18;羅7:1211:22)。──《SDA聖經注釋》

 

【彌二8「“然而近來我的民興起如仇敵,從那些安然經過不願打仗之人身上剝去外衣。

         「我的民 ...... 仇敵」:指惡人欺壓弱者。

          「不願打仗之人」:大概指回鄉的退役軍人。──《串珠聖經註釋》

         那些自稱為神的子民,他們離棄神,已經算不得是神的子民。他們興起的仇敵,作奸犯科,是以色列社會不安的主要因素,他們無惡不作,才使國內沒有太平。內裏的不安更使外患無法防止。那些平民,是愛好和平不願打仗的人,受欺壓,甚至被剝去外衣,為欠債當作當頭,是律法不能許可的。──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彌迦書》

         然而,近來。直譯是“昨天”。這句話意義不明。

         如仇敵。是對上層階級的指責。他們待平民“如仇敵”,進行搶劫和掠奪。雖然他們背道而有罪,但神憑著祂永久不變的愛,仍稱以色列為“我的民”(見賽49:14-16;約1:11)。

         不願打仗。上層階級的人剝去和平百姓的外衣。

         外衣。希伯來語是salmah ,這種外衣在睡覺時是用來遮體的。債權人不可在晚上扣留債務人的外衣(見出22:26注釋)。──《SDA聖經注釋》

         不願打仗之人:大概指回鄉的退役軍人。── 蔡哲民《查經資料》

 

【彌89耶和華以愈見加強的語氣,指責以色列的領袖剝去男子的外衣、佔據婦人華麗的房屋,且將小孩子的榮耀盡行奪去。外衣代表男子的尊嚴。以色列的百姓安居在其土地上,好像解甲歸田的戰士一樣。但以色列的領袖卻把他們自己的職位,當作贏來的獎品,而非服事百姓的機會,竟然盡情擄掠百姓。祝福較佳的翻譯是榮耀,指的是耶和華賜予以色列的豐盛(參︰結十六914)。這些控訴也間接地讓我們瞭解,以色列在傾覆時的財力。──《丁道爾聖經注釋》

         8~9人錯以為神是只有慈愛無公義的神,導致姑息與偏差,神回答他要維護行動正直之人的益處,就必須要伸張正義,刑罰不義者。

 

【彌二9你們將我民中的婦人,從安樂家中趕出,又將我的榮耀從他們的小孩子盡行奪去。

         「我的榮耀」:指肥美的產業(參耶3:19; 20:6, 15)。 整句表示這些孤兒因受殘暴人欺壓,無法承受父親的遺產,以致無分於耶和華美好的產業。──《串珠聖經註釋》

         那些婦人很可能是寡婦,她們已經需要社會的慈善救濟,但是那些惡者仍不放過,欺淩她們,她們陷於赤貧之中,家是唯一的地方,使她們還可棲身,算是她們安憩的地方,但仍被人們趕逐出來,以致無家可歸,有家也歸不得。

         耶和華曾說:「我怎樣將你安置在兒女之中,賜給你美地,就是萬國中肥美的產業」(耶三19)。這就是「榮耀」的涵義。這也被惡者奪去,無疑犯了極重的罪。──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彌迦書》

         婦人。可能指應受保護的寡婦(見賽10:2)。

         趕出。希伯來語是garash 。該動詞還出現在創3:24中。

         我的榮耀。由於貧困和無知而剝奪了孩子們的福氣,或者把他們賣為奴隸,剝奪了神賜給他們的自由。──《SDA聖經注釋》

         我的榮耀:指肥美的產業(參 3:19  20:6  20:15 ── 蔡哲民《查經資料》

 

【彌二10你們起來去吧!這不是你們安息之所,因為汙穢使人毀滅,而且大大毀滅。

         神百姓犯罪使迦南地受汙,自己則要被逐,不得再居住在這應許之地。──《串珠聖經註釋》

         迦南地原本就是安息,以色列人在曠野的那世代受神厭棄,神說:「他們斷不可進入我的安息。」(詩九十五11)。當以色列人進入迦南,那地因外邦人的宗教而汙穢,所以他們必須被逐出(利十八24-28)。現在玷污的不是迦南人,而是以色列人,是他們的罪汙。這樣的罪惡汙穢必被除滅,神公義審判的目的就是在此。──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彌迦書》

         去吧。壓迫者要從他們的土地上被趕出去,正如他們先前驅趕其它人。

         你們安息之所。即迦南地(申12:9;詩95:10,11)。

         污穢。因著他們的罪(見利18:25,27)。

         使人(或作地)毀滅。原文意義含糊。可能指因居民被驅逐而荒廢的土地,也可能指消滅玷污人的污穢。──《SDA聖經注釋》

 

【彌二11「“若有人心存虛假,用謊言說:‘我要向你們豫言得清酒和濃酒。’那人就必作這民的先知。

         假先知傳講繁榮和舒適的生活而不是審判和被擄,所以百姓愛聽。──《雷氏研讀本》

         「清酒和濃酒」:代表神的賜福。本節或指假先知為求得酒飲而向民發出投其所好的信息,或指假先知欺騙百姓,使他們如喝醉了酒一般,不知道自己罪孽深重。──《串珠聖經註釋》

         這裏再論假先知的危害,他們存心虛假。他們既沒有信息,只有編造謊言。只要有人供給他們酒喝,他們可以照大眾的興趣說豫言,完全投人所好,迎合人們的心理。另一種解釋,是先知為投人所好,專以樂觀的說法,論神怎樣以物質的豐裕滿足人,有清酒與濃酒,物產豐富,到處滴滿甜酒。這樣講法,一定也備受歡迎。──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彌迦書》

         若有人。神子民中間的罪人,因著自己的罪孽,不喜歡斥責他們過犯的人。那些放任和縱容罪惡,說悅耳的假預言的人,倒成為受歡迎的先知(見耶14:13-1523:25-27;結13:1-7)。

         。希伯來語是ruach ,也可指“風”。故有人譯成“若有人走來走去,放出風聲,說出謊言”(英RSV版)。

         我要向你們預言。沒有比披著神聖言外衣的假道更能誤導相信的人了(太7:15;參彌15:7-9)。

         清酒。這些假先知承諾物質的繁榮和肉體的快樂。──《SDA聖經注釋》

         清酒濃酒:一般用來代表神的賜福。

         ◎然而百姓只選擇他們喜歡聽的信息聽,顯然就自取滅亡。── 蔡哲民《查經資料》

 

【彌11 接受樂觀主義的先知】在亞述,先知被期待要支持國王和其政策。以色列先知則與時下文化抗衡,通常都是批評當政的國王。如同耶利米書二十八89所提到的,人民謹慎對待「說和平預言的先知」。古代以色列先知的角色,是要在人民違反聖約的規範義務時,提供規勸的話與警告。這與古代近東的先知不同,後者在馬里文獻有提到,主要是注意違反風俗(沒有按時獻祭或依約築廟)或是戰爭之事。──《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彌二12「“雅各家啊!我必要聚集你們,必要招聚以色列剩下的人,安置在一處,如波斯拉的羊,又如草場上的羊群;因為人數眾多,就必大大喧嘩。”

         「安置在一處」:表示猶大和以色列兩國將聯合為一,不再分裂。

          「波斯拉」:以東的一個城市,大概是牧羊的中心(參賽34:6);很多學者則根據古譯本將此字譯作「在羊圈」。先知在此以牧人和羊來比喻神與選民的密切關係。──《串珠聖經註釋》

         雅各與以色列在此處不只是北國,而是十二支派,他們曾經分裂,現在卻合為一群,安置在一處,好似以前在掃羅、大衛與所羅門的王朝。

         神的招聚是多方面的,將他們分散在列國的召回,被擄的也必歸來,南北更連在一起,合成一群。以色列剩下的是指餘數,是劫後餘生的人們。當他們聚在一起,好似波斯拉的羊。波斯拉必是有豐富的草原,所以多產羊群──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彌迦書》

         雅各家啊。即所有剩下的人。雖然神願意讓所有自稱為的祂子民的人“得救”(提前2:3,4;參提多2:11;彼後3:9),但只有少數真心拋棄罪惡,行走公義道路的“剩下的人”才會得救(見賽10:20-22;耶31:7,8;結34:11-16;番3:12,13)。按照神的恩典“被召的人多”,但是因為人怙惡不悛,“選上的人少”(太22:14;參照太7:13,14)。

         必要聚集。彌迦將注意力從行走罪路的多數同胞轉到了少數剩下的人身上。他們將會承受被擄後復興和得救的應許。彌迦就是這樣否認了假先知們的一再指控,說他專門傳災禍和苦難的預言。他以先知的樂觀遠見預言,經過流亡以後,事奉神的人將會享受歡樂的未來。

         波斯拉。以東有一座城市叫波斯拉(創36:33;參賽63:1);摩押也有一座城市叫波斯拉(耶48:24)。但都與本節不符。改變一下母音,就可以譯為:“在草場上”,符合希伯來語上下文的平行結構。

         草場。改變母音就成了“牧場”。

         大大喧嘩。說明餘民合起來人數眾多。──《SDA聖經注釋》

         波斯拉:以東的一個城市,大概是牧羊的中心。根據某些古譯本,亦可將此字譯為「在羊圈」。── 蔡哲民《查經資料》

 

【彌二12~13預言以色列在彌賽亞再來時的重聚和得拯救;彌賽亞在此被稱為“開路的”(即先行清除路上障礙的人)。──《雷氏研讀本》

         神應許:百姓雖被擄,但餘民(“剩下的人”)將回歸故土。“剩下的人”:有時作“餘剩之民”。此字原指一族,被殺餘下的人,後來用指受神審判得生成為神新的子民的人。先知彌迦用此詞指以色列人被擄回歸的一群(本節;四7;五7)。

    “波斯拉”或為一畜牧中心,有的譯本作“羊圈”。“大大喧嘩”是說人口眾多。“開路的”是說神會為他們開路,並親自率領他們走向自由。──《啟導本彌迦書註釋》

 

【彌二13開路的在他們前面上去,他們直闖過城門,從城門出去。他們的主在前面行,耶和華引導他們。

         神必帶領餘民從異地返回耶城。

          「開路的」:形容神衝破城牆,救出 被囚禁的子民。

          「王」:即耶和華。──《串珠聖經註釋》

         這裏可能有兩幅圖畫。一幅是以色列人逃離被圍之地。敵人已經圍困,他們已無法突圍。但是牧者是開路者,他可以作成突破的衝鋒,衝破一切障礙,領羊群到安全的地方。

         另一幅圖畫是他們從被擄之地歸回。被擄之地如同牢獄,他們被囚禁在其內,沒有自由,更無法出來,但是神要叫他們被囚的出監牢,被擄的得釋放。一切的障礙都可除去,甚至衝出城門,突破出來,耶和華是王,在前面走引導他們勇往直前,得勝歸回。

         第二幅圖畫可能更加真實,被擄之事既是先知所豫言的,他顯然以盼望為結局,救恩的盼望是先知的信息。──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彌迦書》

         開路的(或作破城的)。希伯來語是paras (“造成缺口”、“突破”)。這個平行句指出耶和華在祂百姓面前打敗一切敵人。

         直闖過。或“突破”。俘虜跟隨他們的領袖,“從城門出去”,離開流亡之地。

         他們的王。曾帶領自己的子民擺脫埃及的奴役,後來又把他們從囚擄中解救出來的同一位神,不久將會把贖民從罪惡世界的奴役中拯救出來。──《SDA聖經注釋》

         開路的:指神,形容神衝破城牆救出他被囚禁的子民。── 蔡哲民《查經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