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鴻書第一章綱目 壹、內容綱要 【神對尼尼微的判決】 一、引言:有關尼尼微的默示(1節) 二、描述審判者――耶和華(2~8節) 三、神的判決――尼尼微必被毀滅(9~15節) 貳、靈訓要義 【審判的神和神的審判】 一、審判的神 1.祂是忌邪施報、大有公義的神(2~3節) (1)祂的施報大有忿怒(2節) (2)祂向仇敵施報並懷怒(2節) (3)祂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3節) 2.祂是大有能力的神(3節) (1)祂乘旋風和暴風而來,雲彩為祂腳下的塵土(3節) (2)祂一斥責,海和江河乾涸,樹林和花草衰殘(4節) (3)大山震動,小山消化,大地突起,磐石崩裂(5~6節) (4)世界和住在其上的,無何能立得住、當得起(5~6節) 3.祂是大有恩慈的神 (1)祂不輕易發怒(3節) (2)耶和華本為善,在患難的日子為人的保障(7節) (3)祂認得那些投靠祂的人(7節) 二、神對尼的為的審判 1.藉神的僕人先知預告判決(1節) 2.尼尼微遭神審判的原因 (1)圖謀邪惡,設惡計攻擊神(9,11節) (2)使神的百姓負軛(13節) (3)敬拜偶像假神(14節) 3.尼尼微遭神審判的結局 (1)被漲溢的洪水掩沒(8節) (2)被驅逐進入黑暗(8節) (3)被滅絕淨盡,被剪除,歸於無有(9,12,15節) (4)像叢雜的荊棘,像喝醉了的人,又如枯乾的碎稭全然燒滅(10節) (5)尼尼微名下的人必不留後(14節) (6)廟中偶像全然被除滅(14節) 4.尼尼微遭神審判是神百姓的好信(15節) (1)猶大啊,我雖然使你受苦,卻不再使你受苦(12節) (2)必從你頸項上折斷他的軛,扭開他的繩索(13節) (3)猶大啊,可以守你的節期,還你所許的願吧(15節) (4)那惡人不再從你中間經過,他已滅絕淨盡了(15節)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那鴻書註解》 叁、其他綱目 【講題一:神認得那些投靠祂的人】 經文:鴻1:1-8,(約10:14-15) 一、 神是忌邪施報的 神 1-2
1.默示:論尼尼微的默示,就是伊勒歌斯人那鴻所得的默示。1節 (1)尼尼微城是亞述的首都,是一個相當堅固的城,亞述是一個強盛的帝國,她的軍隊以殘忍聞名,令列國喪膽。當時的人都認為尼尼微城是不可能被攻破的,他們何等驕傲!但神仍然對這城的人滿有憐憫。在尼尼微被神審判之前,神差派先知約拿到此城宣告祂的審判將要來臨。當時(約主前760年)尼尼微城的人從君王到平民均悔改(參約拿書)。可惜大約150年後,尼尼微城的人又回復悔改前的敗壞、拜偶像及驕傲的生活,亞述更在主前722年把北國以色列毀滅。主前701年亞述的軍隊在西拿基立帶領下,前去進攻猶大。那時猶大王是希西家,神沒有把猶大交在亞述手中,且在一夜之間把亞述的軍隊滅掉。(王下18:13-19:37;代下32:1-23;賽36-37章)。 神要審判尼尼微城,興起巴比倫把這城完全毀掉;在人看來是不可能的事,在神卻無難成的事。但在神毀滅這城之前,祂興起先知那鴻宣告尼尼微城將被毀滅的預言。尼尼微城的毀滅,證明約拿實在是神所差派的先知,他的預言終於應驗了。 (2)默示的內容。——耶和華必伸手攻擊北方,毀滅亞述,使尼尼微荒涼,又乾旱如曠野。(番2:13)這是對尼尼微城發出的宣告與宣判的資訊。 默示有兩種意義: 一是資訊的負擔。含有艱苦的經歷,必指受啟示的體驗,這是神的聖言。 二是異象、看見。是體會神的啟示。 再者所得的啟示必須來自耶和華神才是正確真實的,(參提後3:16-17)。因為資訊也有來自魔鬼撒但的,也有來自人的思想。(參耶28:15-17)。所以,資訊的準確度必須達到100%,否則,後果是很悲慘的。 (3)就是伊勒歌斯人那鴻所得的默示。1節, 這是強調神對尼尼微的宣判,乃是先知那鴻從神所得的啟示。資訊的準確度一定是達到100%的,毫無差錯。 2.施報:耶和華是忌邪施報的神。2節,(參出20:5;34:14;書24:19)。 耶和華神是獨一的真神,人若在祂之外敬拜別的假神,便會引起祂的忌恨而施報應。這就顯出祂不但是滿有慈愛,有豐盛的恩典的神,也是威嚴而神聖不可藐視、不可沾汙、不可違背抗命的神。(賽59:18)。 3.忿怒:施報中有忿怒。2節,(參帖前1:9-10;啟6:15-17)。 忿怒是聖潔的神對罪(行不義阻擋真理的人)(羅1:18)的反應。神施報的對像是祂的敵人,祂向他們懷怒。 (1)耶和華施報大有忿怒。——神的忌恨忿怒如同丈夫對不貞的妻子一樣,是極大的忿怒,必然有所回應。(來11:2-5)。 (2)神的忿怒是向祂的敵人(即敵基督者)施報,向祂的仇敵懷怒。2節,耶和華神所懷的忿怒必向祂的仇敵傾泄。誰是祂的仇敵呢? 使徒約翰論到敵基督者是非常的清楚。一、敵基督者是從我們(指使徒)中間出去,卻不是屬我們的人。(約壹2:18-19);二、不認識父和子的,這就是敵基督的人。(約壹2:22-23);三、凡靈不認耶穌,就不是出於神,這是那敵基督的靈。(約壹4:1-3);四、不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這就是那迷惑人、敵基督的。(約貳1:5-7)。 耶和華神是忌邪的神、是施報的神、是忿怒的神。有很多人只認為祂是慈愛的神、有豐盛恩典的神、大施恩惠的神,那麼這樣的人他一定沒有真正的敬畏祂。其實,這些人就是敵基督者! 二、神是大有能力的神3-6 1.神有足夠的能力施行報應,但祂卻是——3節。 (1)不輕易發怒。說明祂是滿有忍耐心的神,儘管仇敵惹祂發怒(參2節),卻不立即施報。但祂的忍耐心也不是無限期的,除非到了極點。(出34:6-7)。 (2)祂大有能力。祂一旦在怒氣中施報,便沒有什麼能阻擋或逃避。(6節),(番1:18)。 (3)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思想就是有就有,沒有就沒有,絕不會出一丁點差錯或假冒。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也不會看人情面而顛倒是非。(參出20:7;34:7;民14:18;雅5:12)。 (4)祂乘旋風和暴風而來,雲彩為祂腳下的塵土。——這說明祂來報應時,不是帶著笑臉和慈愛的心,乃是聲勢驚人,並且無堅不摧,行動迅速,來去自如。那時,人要向大山說:倒在我們身上!向小山說:遮蓋我們!(路23:30)。這是展現神的威嚴與祂的偉大。當祂在西乃山上顯現之時,也是如此令人發顫。(出19:16-20;20:18-21)。 2.祂一斥責,萬物都消化了。4-6節。 (1)祂一斥責,使海幹了,江河乾涸;樹木花草也衰殘了。4節,(詩106:9;太8:26)。這是神的能力表現在大自然界中。例:以色列人過紅海(出14章)及約但河(書4-5章)的事蹟。 (2)祂一發怒,地動山搖,天崩地裂,如烈火傾倒,誰能立得住呢?5-6節。 因此,我們千萬不要得罪神,祂發忿恨,誰能立得住呢?祂發烈怒,誰又能當得起呢?神忿怒的烈火,無物不熔,無堅不摧,極其可怕;所以我們每個人都應當照神所喜悅的,用虔誠、敬畏的心事奉祂。(來12:28)。 三、神是為人保障的神7-8節 1.耶和華本為善。7節,(詩100:5;耶33:11)。 這是神的本性,祂待人處事的行為原則乃是善良的,就是祂以善良為出發點,善待那些敬畏祂的人。(參詩119:68;申6:24;詩106:1)。 2.在患難的日子為人的保障。7節,祂是人在患難中的避難所。(參詩37:39;賽25:4;耶16:19;詩64:1-2)。 3.並且認得那些投靠祂的人。7節,祂認識誰是屬祂的人。(參詩139:1;約10:14,27)。只有屬祂的人,才能享有祂的保障,而不是世界上人所有的人。 即使一個人,非常熱心的投入到祂的某種事工,甚至成績很優秀,也不一定被祂所承認。祂所承認的,是那些存謙卑為罪痛悔己心,又行在祂的真道和旨意 上的人。(參詩51:16-17;提後2:19;民16:5)。一個人可能起初被祂呼召揀選、聖靈充滿、被祂重用,能醫治趕鬼行異能,嘗過天恩的滋味,甚至名字已經被記錄在生命冊裡,若沒有投靠祂,進入真理,並遵祂的旨意行,也是不被祂所承認的。(參太7:21-23;詩34:8;來6:4-6)。就是名字已經被記錄在生命冊上,也有被塗抹的可能。(詩69:28;啟3:5;路10:19-20)。 例:出賣耶穌的使徒加略人猶大,他的名字甚至已經記錄在天上的十二個寶座上,後來卻因出賣他的主而名字被塗抹、被他人所替代。(太19:28;徒1:16-18,24-26)。 4.祂必以漲溢的洪水淹沒尼尼微,又驅逐仇敵進入黑暗。8節, “尼尼微”預表那些作惡和敵基督的人。神要把他們如同挪亞時代的人一樣用洪水全部滅絕,又如降火消滅所多瑪和俄摩拉一樣,使他們落入痛苦掙扎、絕望的永遠死亡黑暗之地。(參創9:11;太22:13;25:30;猶1:6-7)。 你們這些淫亂的人哪,豈不知與世俗為友,就是與神為敵嗎?所以凡想要與世俗為友的,就是與神為敵了。(雅4:4)。 ── 毛南春陽 【講題二:兩種民族的結局】 經文:鴻1:9-15 一、一種被剪除,一種得解軛 9-13 1.被剪除的尼尼微人。9-12節,他們為什麼會被剪除呢? (1)因為他們設謀攻擊耶和華。9節,(詩1:1)。尼尼微人策劃攻擊神的子民,也就是攻擊神自己,必歸於枉然。耶和華神必將他們徹底擊潰,使其計謀完全瓦解,他們也不會再有第二次攻擊的機會。神對亞述人的懲罰將是徹底和永久性的,絕不會再次發生。他們“不再興起”逼迫神的子民,他們一切的計謀,也被毀滅。(參賽10:16-19;伯5:12-13;箴19:21)。 (2)他們假借聖靈膏抹,像叢雜的荊棘,像喝醉了的人,又如枯乾的碎秸全然燒滅。10節。這是被剪除的景象。(詩107:27)。 今天,同樣有許多人假借聖靈膏抹,東倒西歪,其實是邪靈充滿。(弗5:18;約壹4:1-6)。 (3)有一人從你那裡出來,圖謀邪惡,設惡計攻擊耶和華。11節。 “有一人從你那裡出來”,這個人圖謀邪惡,牠就是彼列,就是撒但本身。(林後6:14-16)。 今天,牠同樣進入許多人的心中,使他們錯解默示,謬講真理,傳假信息;這樣的人同樣要被剪除,因為這就是他們攻擊耶和華的計謀,就是敵基督者。(賽28:7-8;詩1:1;彼後3:16-18)。 (4)耶和華如此說:尼尼微雖然勢力充足,人數繁多,也被剪除,歸於無有。12節。 無論你的勢力有多麼的充足,人數有多麼地繁多,你攻擊耶和華,驕傲自滿中還自以為平安。其實在祂看來,你都就是那麼的渺小無能,也要被剪除滅絕,歸於無有,從世界上消失。(參詩146:3-6;亞4:6)。 2.得解軛的猶大。12-13節, 猶大是神的選民,但他們並沒有聽從祂的律例典章,他們背逆、驕傲、遠 離祂,自以後是祂的選民,就不服祂的管教,所以受盡一切的苦難。 (1)猶大啊,我雖然使你受苦,卻不再使你受苦。12節, 管教是必要的。現在神對猶大只有安慰與鼓勵,我曾使你受苦,但是苦難是會過去的,神不再使猶大受苦了。神將毀滅尼尼微,使以色列人在猶大不再受外患的威脅。 很多基督徒也都自認為自己已經相信耶穌,已經是神的兒女了,就不服神的管教,也不為進天國而再努力和付代價,不再顧真理的準確度和方向的對錯,這樣是多麼的危險啊! (2)現在我必從你頸項上折斷他的軛,扭開他的繩索。13節, 神使以色列人不再受亞述人的奴役,(參耶30:8);使他們在亞述人的捆綁和轄制下獲得釋放。(參賽28:22)。 這是預言到以色列複國的景象,只有到那個時候,他們才是真正的實現“折斷他的軛,扭開他的繩索”,使他們獲得真正的釋放。 弟兄姊妹們,基督釋放了我們,叫我們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穩,不要再被奴僕的軛(世界的罪)所挾制了。(加5:1)。要靠著祂的靈力力量,從你頸項上折斷罪軛,扭開罪惡的繩索,這樣才能真正的獲得釋放。否則,自以為自己已經得救,能穿上白衣進入天國,都是謊言。(參箴30:11-14;路8:18;雅1:26)。 二、一種歸墳墓,一種腳登山14-15 1.歸於墳墓的尼尼微。14節,——主前612年,尼尼微葬身於巴比倫為他們掘的墳墓中,應驗了這裡說的話。(參耶32:22-23)。 (1)耶和華已經出令。神已經定意對尼尼微的判定,猶如法官審案已定,下錘定音,作出對亞述王朝傾覆的判決。 (2)耶和華神對尼尼微的判決書: 判決一:你名下的人必不留後。(參民14:18)。 判決二:我必從你神的廟中除滅雕刻的偶像,和鑄造的偶像。——耶和華是忌邪惡惡的神。(參申4:24;6:15;書24:19;鴻1:2)。因為偶像是虛無的。(詩115:3-8)。 判決三:我必因你鄙陋,使你歸於墳墓。——你的神廟將被拆毀,變為無用,終成為你的葬身之處。後來果然巴比倫王在那裡掘墳墓,將前朝諸王的屍首葬於彼處。(參撒上15:23)。 2.腳能登山的人。他們為什麼能登耶和華的山呢?(參詩24:3-6;賽52:7;羅10:14-17)因為: (1)有報好資訊傳平安之人的腳登山。——“報好資訊”,即報告亞述國滅亡的好消息;“傳平安”,即傳達以色列人獲得自由的佳音;“登山”,即往高處去宣揚資訊,可讓多人聽聞,(參賽52:7)。摩西登山領受好信息,(出3:1-2);耶穌登山報告好資訊,(太5:1-2;路4:18-19)。 (2)猶大啊,可以守你的節期,還你所許的願吧!——以色列人可以放心平安地過節,歡喜快樂,(參尼8:12),向神還願慶祝。(參詩122:6-9)。 (3)因為那惡人不再從你中間經過,他已滅絕淨盡了。——蒙受耶和華保護的人才能存活。(參摩5:4,6,14)。 “那惡人”指亞述王(表魔鬼撒但);這節經文告訴我們,壓制以色列人的亞述王朝已經覆滅了。當民族還在危難中時,人們為求安全得以逃生,急切地求告神施予保護與救拔的恩典,一定不住地祈求許願。現在是該感恩還願的時候 了。(來12:28-29)。 ── 毛南春陽 【神的慈愛和威嚴(一1~15)】 一、神的威嚴 1、忌邪施報(一2) 2、怒如烈火(一2,6;來十二29) 3、有罪必罰(一3) 4、大有能力(一4~6) 5、消滅勢力(一7~14) 二、神的慈愛 1、神不輕易發怒(一3) 2、認識投靠他的人(一7) 3、在患難日為人的保障(一7) 4、既受苦者不再受苦(一12) 5、報告平安喜信(一15) 三、神的慈愛與威嚴 1、慈愛中的威嚴 2、威嚴中的慈愛 —— 賈玉銘《聖經要義》 【神的本性與權能】 一、先知的默示(1節) 二、神的本性(2~7節) 1.神是忌邪的神2節上) 2.神是施報的神(2節) 3.神是不輕易發怒的神(2~3節上) 4.神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3節下) 5.神是良善的(7節) 6.神是人在患難中的保障(7節上) 7.神認得投靠他的人(7節上) 三、神的權能(3節下~8節) 1.風(3節) 2.雲(3節下) 3.海(4節上) 4.河(4節中) 5.樹(4節下) 6.山(5節上) 7.地(5~6節) 8.小結(7~8節) ──
陳終道《那鴻書講義》 【對神三方面的描寫】 一、神是釋放者(12~13節) 二、神是審判官(14節) 三、神是平安的希望(15節) ――《每日研經叢書》 【第一章綱目】 一、書目(一1) 二、耶和華的顯現(一2~10) 1.施報的神(一2~3上) 2.威嚴的主(一3下~6) 3.恩慈的父(一7) 4.審判的王(一8~10) 三、公義的宣判(一11~15) 1.惡人必遭報(一11~14) 2.報信傳平安(一15) ──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那鴻書》 【第一章綱目】 壹、尼尼微受刑的宣判( 1:1-15 ) 一、引言:伊勒歌斯人,那鴻論尼尼微的默示。 1:1 二、審判者─耶和華 1:2-15 (一)耶和華是忌邪施報的神。 1:2 (二)神是會憤怒,會報應的神。 1:2 (三)神不輕易發怒且大有能力,但絕不會以有罪的為無罪而不懲罰。 1:3 (四)神的能力極其浩大 1:4-6 (五)耶和華定意要審判尼尼微城 1:7-15 1. 耶和華本質是良善的,且是患難之日的保障,而且他知道誰是把他當
避難所的人。 1:7 2.但耶和華必毀滅尼尼微城。 1:8 3.審判的原因:設謀略攻擊耶和華。 1:9-14 4.猶大人從此得脫離亞述的轄制,重新過敬拜神的生活。 1:15 ── 蔡哲民等《查經資料》 【開靈眼認識神 那鴻書1章】 一丶神是默示真理的神1:1 二丶神是忌邪施報的神1:2 三丶神是不易發怒的神1:3 四丶神是大有能力的神1:4-5 五丶神是會發忿怒的神1:6 六丶神是慈愛公義的神1:7-8 七丶神是無所不知的神1:9-11 八丶神是拯救百姓的神1:12-13 九丶神是改變苦難的神1:14-15 ── 作者不詳《聖經查經題目大綱》 【第一章 先知負擔】 勢大人多 也被剪除 一、耶和華必施報 (一)忌邪的神 (二)向敵懷怒 (三)大有能力 二、尼尼微必淹沒 (一)大山震動 (二)小山消化 (三)漲溢洪水 三、猶大人好信息 (一)雖好受苦 (二)不再受苦 (三)守節還願 ──
張志新《查經分章大要》 【第一章 神的審判】 1)那鴻所得的默示、1 2)神施報大有忿怒、2/3 3)祂斥責江河乾涸、4/5 4)祂發怒如火傾倒、6/7 5)尼尼微滅絕淨盡、8/10 6)被剪除歸於無有、11/12 7)使百姓不再受苦、13/14 8)猶大人守節還願!15 ── 郭提多《那鴻書讀經講道輔導題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