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巴谷書第一章拾穗 【哈一1】「先知哈巴谷所得的默示。」 “默示”,或宣判,意味是一個不吉祥的宣告(參看鴻一1)。──《雷氏研讀本》 全書標題:「默示」:原文有「重擔」的意思。──《串珠聖經註釋》 “哈巴谷”:看<參考資料>“本書作者”條。“默示”:神常藉異象將祂的旨意啟示給人,有警告也有祝福。此字原文雖有“負擔”的意思,但先知主要的責任是宣告神的吩咐。──《啟導本註釋》 這節概括地說明先知的豫言是哈巴谷從神的啟示所領受的。中譯詞「默示」事實上有兩個字來說明,一個是「負擔」,原意為「舉起」。將負擔舉起來,表達出來,這是神的啟示,是神給予的信息,向當代傳出來,不但是及時的,也是切合歷代的需要(Timely and Timeless)。另一個是異象,原意為「看見」,先知有先見之明,看見神給予他的啟示,成為當代需要的信息。所以「默示」為先知的用字,指從息。——
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哈巴谷書》 默示(massa')。KJV版為“主要內容”。就是“言論”(見賽13:1注釋)。 先知。在其他的小先知中,只有哈該和撒迦利亞自稱為“先知”。──《SDA聖經注釋》 ●「默示」:原文有「重擔」的意思。── 蔡哲民《查經資料》 【哈一2】「他說:耶和華啊!我呼求你,你不應允,要到幾時呢?我因強暴哀求你,你還不拯救。」 「呼求」:原文指「求助」。
「哀求」:指呼叫求助。
「強暴」:此詞於舊約中頻頻出現,特別指不正義的侵略罪行。──《串珠聖經註釋》 「呼求」在文法中是加重語氣的(Piel perfect: Intensive),可譯為急切地呼求。但是「應允」是未完成式(imperfect),是繼續的動作。所以這句話可以這樣直譯:「我曾急切地呼求你,你一直不應允……」這樣就將先知緊張的心情表達出來。「我因強暴哀求你,你還不拯救。」這裏的「哀求」是未完成式,可譯為繼續不斷地哀求。先知因強暴哀求,這強暴是指外患的侵略,尤其是迦勒底人的搶掠殺害(6節),他們的暴行使猶大的以色列人受擾不安,受害甚苦,難以忍受。——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哈巴谷書》 要到幾時呢?。先知為同胞的罪惡及其必然後果深為悲哀。從他所說的話來看,他向神傾訴自己的困惑似乎已有一段時間了,神卻“不應允”,好象沒有去制止猶大的罪孽。哈巴谷還暗示自己比神更在乎公正。 強暴(chamas )。泛指“傷害”。不一定是身體方面的。──《SDA聖經注釋》 ●「呼求」:原文指「求助」的意思。 ●「哀求」:指「呼叫求助」。 ●「強暴」:在舊約中特別指不正義的侵略罪行。── 蔡哲民《查經資料》 【哈一2~4】哈巴谷感到困惑,因為當時的邪惡是那麼猖獗,他希望知道神為何不作出行動去加以制止。──《雷氏研讀本》 先知的第一個問題:先知質問神為何容許猶大長期處於不義之中。──《串珠聖經註釋》 本節至二20為先知與神之間的對話。這三節是先知提出的問題,與約伯和亞薩(詩七十三篇)一樣:為甚麼惡人興旺不受懲罰?為甚麼不聽義人的呼求?“默示“在本書為神對先知問題的答覆。不過哈巴谷所關心的還不是個人的公道,而是國與國的公理。 “強暴“:不公道的行為。哈巴谷說預言的時候正值約雅敬王在位(主前609~597年),朝中貪贓枉法,君王行耶和華看為惡的事(王下二十三37);國中拜偶像之風盛行,民不聊生。 “不理”:先知看來好象神任由罪孽、奸惡橫行,不予干涉。──《啟導本註釋》 ●2~4約雅敬王行惡的事情記載於 王下 23:36-37 )── 蔡哲民《查經資料》 【哈一2~4耶和華有公義嗎?】這是先知的呼喊,充滿著迷惘和困惑。他看見峻嚴的現實,外患的現狀,心中感到極端的失望。他不能明白為甚麼神不加幹豫,祂的公義在那裏呢?他敢直接向神埋怨,誠實地來質問神,因為他的信心正被挑戰,受著嚴重的考驗。神是公義的,祂萬不以有罪為無罪。祂有報應的公義,罰惡賞善。但是事實不是這樣,而且適得其反。神不但漠視罪惡,甚至故意縱容,這是令人費解的。先知看見苦難的原因,罪孽導致一切的困苦。神若以公義處置,一切問題就迎刃而解。但是神沒有行動,要到幾時呢? 一、等到人們看見自己的罪孽而悔改; 二、等到罪孽自趨滅亡的地步; 三、等到罪惡的絆腳石除去; 四、等到信心更堅定; 五、等到神實現祂的應許。 ——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哈巴谷書》 【哈一2~4 陳訴社會不公】哈巴谷雖然對主前第七世紀末的猶大國民發言,他對社會不公的陳述與阿摩司在主前第八世紀對北國以色列的指陳非常相似。兩位先知都痛責當時領袖的縱情與腐敗(見:阿摩司書二6~8的附論,討論主前第八世紀經濟與社會階層的改變,第1068頁,以及五章12節司法制度腐敗的注釋)。指責社會不公是埃及智慧文學的典型內容,作者對國家領袖的要求非常高,並且認為揭發高層的腐敗關乎文化的存亡絕續。因此在埃及中王國時期(主前2050~1800年)有一本著作《自殺論辯》,揭發在第一中期(主前2258~2050年)幾乎摧毀埃及社會的嚴重問題。作者要求自殺解脫,因為「人人都是賊」、「人心貪婪」、「對罪行無動於衷」。在此動盪時期,《善辯之農夫的故事》一書講到埃及官員需要檢查那些法界人士,因他們竟然「認可搶劫」或是「容許腐化」。作者呼籲法官不要接受賄賂,或是姑息造假。在古代近東,公義是社會的重要質素。國王的責任就是維持公義。況且以色列人有盟約在身,更是要在個人、在國家盡力持守正義。──《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哈一3】「你為何使我看見罪孽?你為何看著奸惡而不理呢?毀滅和強暴在我面前,又起了爭端和相鬥的事。」 “爭端和相鬥”是猶太人中間的爭鬥,而不是與仇敵的爭鬥。留意先知對罪的極端敏感。──《雷氏研讀本》 ` 「為何 ...... 不理」:先知不明白為何聖潔的神竟容許選民處於罪中而無動於中(參民23:21)。 「爭端和相鬥」:大概是指猶太貴族壓逼平民所引起的鬥爭。──《串珠聖經註釋》 一連串的問題,不能明白神為甚麼縱容罪惡。罪孽是普遍的現象,由於罪孽而產生奸惡。奸惡原意為艱難困苦,是人性歪曲而促使的。這裏是誰看見這些罪惡?是「我」還是「你」。如果是後者,應這樣翻譯:你為何看見罪孽?你為何看著奸惡?這就符合第十三節的語調:你眼目不看:你為何看著不理呢?如果是前者「我」,是神使「我」看見,那是敘利亞與亞蘭文譯本的語調。根據希伯來原文,上一句神使我看,下一句神自己看,中譯詞是正確的。神親自看見,甚至促使我看見,仍舊置之不理。「毀滅」也指壓迫、欺壓,這與強暴相連,有詩譯為劬勞或艱苦,這是罪孽的毒害(參閱詩七15,十7,五十五11,九十10;賽十1,五十九4)。「又起了」也是未完成式,不斷發生爭端和相鬥的事。由於罪惡,必有鬥爭的事發生,罪惡也製造矛盾,製造鬥爭,越有混亂,越可混水摸魚,漁翁得利。這是罪惡的手段,不法的社會必有的現象。——
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哈巴谷書》 毀滅(shod )。“暴力”或“摧毀”,通常指劫掠所造成的毀滅。 強暴。見2節注釋。七十士譯本第3節的後半句為“審判已向我施行,審判者得到了報償。” ──《SDA聖經注釋》 【哈一4】「因此律法放鬆,公理也不顯明;惡人圍困義人,所以公理顯然顛倒。」 「放鬆」:原文有「無效」之意。 「顯明」:即「得勝」。──《串珠聖經註釋》 “律法放鬆”:法律形同虛設。“公理”指社會正義。──《啟導本註釋》 這裏的「律法」不一定指五經中成文的「律法」,實在指公理,公義、公正、公理都具有同樣的涵義。公正的事已經失去力量,「放鬆」原意為「凍結」、「衰微」,失去活力,沒有甚麼作用與功效。完全呈癱瘓的現象。公理也不能伸張,裹足不前,無法向前。公理已經歪曲,不能成為正直的行動。惡人圍困義人,「圍困」是一種機械,如捕鳥的網羅一般,使義人上當,動彈不得。七十士希臘文譯本作「征服」、「制服」,義人完全受制於惡人。公理不但是顛倒,甚至調轉方向,背道而馳,走入歧途。 —— 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哈巴谷書》 律法(torah)。見申31:9;箴3:1注釋。 放鬆(pug )。“變得麻木”。先知把猶大居民對神律法的麻木歸咎於神沒有阻止這種罪行。七十士譯本為“失效”。但最近發現的死海古卷中《哈巴谷書注釋》所引用的希伯來經文,證明了馬所拉文本的正確性。 顛倒。指四面圍困(見詩22:12,13)。結果義人受到惡人的攻擊。“公理”被顛倒了。 公理。或“正義”。──《SDA聖經注釋》 ●「放鬆」:原文有「無效」的意思。 ●「顯明」:即「得勝」。── 蔡哲民《查經資料》 【哈一5】「耶和華說:你們要向列國中觀看,大大驚奇;因為在你們的時候,我行一件事,雖有人告訴你們,你們總是不信。」 神宣告 奇妙的作為。 「你們」:指先知及神的百姓。 「你們的時候」:指先知在生的日子。──《串珠聖經註釋》 「你們要觀看」,這是耶和華的命令,不是對個人,而是對群體,對以色列民族,屬神的子民。他們必須有眼光,看國際情勢,明白神在歷史中的作為。「觀看」是一種深刻的觀察,有深入的認識,看明列國中罪惡的倡狂。「列國」在七十士譯本,譯為輕慢者,列國的人是叛逆神,褻慢耶和華的(參閱13節及二5)。「大大驚奇」應該感到驚奇,用兩個命令詞,表明加強的語氣,大大驚奇,驚奇而又驚奇。看到那種情形,似乎比想像的還要差,更加不堪設想,所以必然驚奇不已的。「我行一件事」──文法的結構帶出繼續的行動(分詞Qal active Participle: Progressive idea)。神正在控制一切的事。神的事必出於祂超越的心意,極大的能力,有效的實行,奇特的情況,以致人不能相信,不願接受,甚至感到可怕。這是需要有信心來體驗,以忍耐來等候的。 —— 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哈巴谷書》 向列國中。神開始答覆先知的傾訴。他讓哈巴谷從周圍各國中尋找神將用來懲罰祂子民罪孽的國家。七十士譯本為:“你們這輕慢的人要觀看、要驚奇、要滅亡。”保羅在徒13:41中引用了這句話。 大大驚奇。當神的懲罰突然臨到時,將使人極為恐懼。 在你們的時候。哈巴谷既然問神“要到幾時呢?”神向他保證,祂的忿怒將在他們這個時代臨到。 總是不信。暗示將要來臨之懲罰的嚴厲性。──《SDA聖經注釋》 【哈一5~11】神的回答是,祂正在派遣巴比倫人來懲罰猶大。──《雷氏研讀本》 神首次的答覆:要藉迦勒底人懲罰猶大。──《串珠聖經註釋》 本段為神對先知所提問題的第一次回答。神要用“殘忍暴躁”的迦勒底人來刑罰猶大。──《啟導本註釋》 【哈一5~11罪惡變本加厲!】這是耶和華首次的答覆,不僅沒有解釋與理論,也沒有安慰與保證。祂卻要先知面對峻嚴的現實,來接受不可避免的事。情況好似每況愈下,罪惡卻變本加厲。更壞的甚至最差的還在前面,將要發生(The worst is yet to be)。耶和華所行的一件事,就是興起迦勒底人,容許他們有侵略的暴行。神在這裏答覆先知,使先知明白歷史的意義。歷史是神的啟示,啟示祂的公義。神甚至利用歷史的因素,來成就祂的目的。那些行惡者以為他們自己的能力有這樣巨大的功效。其實神若不允許,他們是無能為力的。神不過利用他們的武力,來管教屬祂的子民,審判必須從神的家起首。但是外邦竟然迷信武力,竟然不怕公義的神,是他們自趨滅亡之途。神的權能統管萬有,祂是歷史的主。以色列人受管教,是歷史的因果。神是輕慢不得的,人種的是甚麼,收的也是甚麼。外邦人得逞,不是他們的成功,是以色列的失敗而導致的。這是神要先知面對的現實。現實是峻嚴的、殘酷的。信心並不使人逃避,而是面對。這是先知意識中難以忍受的。但是從這現實(Prophetic Realism),他要看見神的權能及作為。只是這樣的體認,是十分艱苦的過程。——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哈巴谷書》 【哈一6】「我必興起迦勒底人,就是那殘忍暴躁之民,通行遍地,佔據那不屬自己的住處。」 “迦勒底人”。一群在巴比倫帝國最有勢力的閃族人。──《雷氏研讀本》 「迦勒底人」:是亞伯拉罕的兄弟鶴拿之子基薛的子孫。(創22:20-22)後來在拿布巴拉薩(主前六二五至六○五年)領導之下強盛起來,建立新巴比倫帝國。──《串珠聖經註釋》 “迦勒底人”:看<參考資料>“迦勒底與巴比倫”條。此處指新巴比倫帝國。“佔據那不屬自己的住處”:即攻掠他國的土地。此事為神後來降禍巴比倫的一個原因(二6~8)。──《啟導本註釋》 迦勒底人是殘忍暴躁之民,是十分兇猛與暴虐的,行動強暴而急速,「殘忍」與「暴躁」兩個字發音也很相似,他們兇暴的行為,表現在戰爭之中。他們橫行各地(參閱賽八8),以掠奪的暴行為能事。佔據別人的地方,統制列國,是兇暴侵略的行為,對於猶大更是無限的威脅,使以色列驚懼不已。 —— 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哈巴谷書》 迦勒底人(Kasdim)。見但1:4注釋。神將“興起”巴比倫作為祂的懲罰的工具,實施祂的旨意。 暴躁(nimhar )。“急迫地”。這裡預言巴比倫人征戰動作的迅速,在但以理的預言中用“鷹的翅膀”來比喻(見但7:4注釋)。──《SDA聖經注釋》 ●「迦勒底人」:由拿布巴拉薩領導下強盛起來的新巴比倫帝國。── 蔡哲民《查經資料》 【哈一6 年代小注】如果哈巴谷的預言會令人驚奇、不可置信(一5),那麼一定是在巴比倫狂掃列國之前發出的。因此,本書的寫作日期一定是在主前六○五年迦基米施戰役之前;不然,哈巴谷預言雅巍「興起巴比倫」就是後見之明瞭。巴比倫人只有在主前六○五年之後才對猶大構成重大威脅,而到了五九七年已經拿下耶路撒冷,且以當時的國王約雅斤為人質(見:王下二十四10~14注釋)。巴比倫於主前六二五年成為獨立國家,六二○年開始擴張版圖。不過我們不可能針對哈巴谷的預言算出精確的日期。──《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哈一6 巴比倫人(迦勒底人)】迦勒底人於主前第九世紀第一次出現于美索不達米亞文獻。族群上而言,他們屬於南巴比倫的亞蘭部族,但是卻有自身特有的部族結構。亞述帝國衰微之際,迦勒底領袖(包括拿布波拉撒與尼布甲尼撒)於主前六二五年之後漸漸獲得獨立,建立了新巴比倫王朝。尼布甲尼撒於六○五年繼承了強大的帝國,成為巴比倫最出名的君王,他重建巴比倫城,穩固了巴比倫在近東的操控權,甚至還攻打埃及,但是未能成功。他的長期統治一直到五六二年,接下來短短六年間,有三個國王輪番繼位。拿波尼度王朝的末代國王,在尼布甲尼撒時代顯然已位居要津,於主前五三九年巴比倫被古列大帝統治的瑪代波斯攻陷才告終結。──《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哈一6~11迦勒底人為何地方何等人?】 答:1 考迦勒底Chaldees一名,意系星蔔者(創十一28;但一4),希伯來之古名又稱卡斯丁Kasdim。就狹意而言,是指巴比倫之南部。就廣義而論,乃指巴比倫之全境。巴比倫Baby-lon意系混亂,其隱名又稱示沙克Sheshach,意系出於女神沙克,(耶廿五26;五一41)。巴比倫城為巴比倫帝國之京都,位於世界人類之搖籃地帶,近伊甸園區域,繞巴別塔之故址而建成。原為示拿地,始自古代偉人甯錄所奠之根基(創十8~10;十一1~9;參二十一題)。紀元前廿世紀時,暗非拉Amraphel(意看守假神的)作示拿王時(創十四1,即考古家所謂罕母拉比Hammurabi),開始統制巴比倫國。至尼布甲尼撒為王時期,(主前606—561),極為繁榮強盛。巴比倫城乃成為古代最偉大豪華之都城。 2
據古代歷史家之記載,巴比倫城牆長共60裡,為四方城,每面15裡,高300尺,厚80尺,甚深35尺。城牆之外有深而闊之護城濠,城牆上有250個堡壘及警衛室,城門100個,各城門街頭寬廣,在城內作十字形。伯拉大河貫穿城中,將全城分為東西部,東部有王宮及空中花園,和彼勒瑪督Bel-Marduk神廟。西部則有王宮及尼波Neda神廟(參150題)。題起空中花園,乃尼布甲尼撒王為其瑪代王后所築,建於圓層相疊拱形建築物之上。每層有一廣台,方400尺,花草佈滿其上,頂端有貯水池,園內有遊樂室。此花園建成於但以理為總理時,(但二48),為古代七大奇觀之一。如此華麗威榮,固若金湯,強大帝國之城,終因罪惡滿盈,被神咒詛而成為荒邱(耶五十~五一)。這個巴比倫帝國僅在70年時間,最後亡于瑪代波斯矣。( 耶廿五12;但五28~31)。 3
由上述情形可知迦勒底就是指巴比倫而言。先知哈巴谷描寫迦勒底的特性,用三種動物作比喻,形容他們像豹,豺狼,與飛鷹那樣的迅速兇猛強暴(哈一8)。使猶大人如同海中的魚,任憑他們捕獲與宰割(哈一14,15)。先知在第二章中控訴與宣告迦勒底人的罪行,是驕傲狂縱,貪財不義,殺人流血,醉酒羞辱,崇拜偶像等這五大禍害(二4~20)。當時神命先知將此信息明明寫在版上,使人易讀。因此讓人知道神對迦特底人的刑罰,指日快要應驗了,(二2,3)。這樣的災禍信息,卻是神給猶太人帶來拯救而得勝利復興的盼望。(三2~19)。——李道生《舊約聖經問題總解(上)》 【哈一7】「他威武可畏,判斷和勢力都任意發出。」 “判斷和勢力都任意發出”。巴比倫人本身就是自己的律法。──《雷氏研讀本》 「判斷 ...... 發出」:原文作「他的公平由他而出(即他的律法就是自己),他要發揚自己的尊榮。」──《串珠聖經註釋》 “判斷和勢力,都任意發出”:指心目中沒有神,把法律抓在自己手裡,只求本身得榮耀,不理他人死活。──《啟導本註釋》 迦勒底人十分驕妄,自以為威武非凡,令人驚怕。他們是自高自大的,心不正直(二4)。他們不尊重耶和華,以自己的狂妄為「判斷」,「律法」。他們以強權為公理(Might is right),所以無法無天,任意妄行,因為他們心中沒有神。—— 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哈巴谷書》 ●「判斷和勢力都任意發出」:可翻譯為他的公平由他而出(他的律法就是他自己),他要發揚自己的尊榮。── 蔡哲民《查經資料》 【哈一8】「他的馬比豹更快,比晚上的豺狼更猛。馬兵踴躍爭先,都從遠方而來;他們飛跑如鷹抓食,」 “晚上的豺狼”。餓極的,因為他們全日都找不到獵物(比較創四九27;耶五6;番三3)。──《雷氏研讀本》 迦勒底人有馬兵,是在當時最馳名的。反觀猶大,他們從來沒有這樣的軍備。他們沒有馬兵戰車,無法在平原作戰,他們只能在山區防守,正規的戰爭是無法應付的。他的馬比豹更快,在作戰中,馬的威勢足使對方難以應戰。從速度看,十分敏捷。從兇暴看,比晚上的豺狼更猛,因為狼專在晚間攻擊羊群及家畜,迦勒底人也這樣危害各地的人。「馬兵」在七十士譯本沒有提及,而前後也與上下文不甚連貫,因為這裏只以動物為喻,沒有提出軍隊或人群。但是上句提到馬,所以下句有馬兵,不算離題。「踴躍爭先」原意為散開、洋溢,表明十分囂張的樣子。這動詞不是常用的,卻十分活潑地描寫出來。他們敏捷快速的暴行,好像鷹鳥抓食一樣,真是迅雷不及掩耳。——
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哈巴谷書》 豹。豹以快速捕食而著稱(見但7:6注釋)。 晚上的豺狼。它們在夜間捕食時是非常兇猛(見耶5:6;番3:3)。 踴躍爭先。七十士譯本為“騎馬出發”,意思是“前去征服”,與上下文較為吻合。 鷹(nesher )。摩西曾預言,如果以色列離開神,就會有一個騎馬如鷹飛來的民族來懲罰他們的罪孽(申28:47-50)。──《SDA聖經注釋》 【哈一8 巴比倫的武士】從此處形容武士行動迅速來看,應該是指持槍的騎兵,而不是騎馬的射手。亞述王西拿基立在尼尼微的宮殿,有浮雕刻畫這些騎兵能翻山越嶺,突然出現於村中威嚇居民。在平原打仗的時候,戰車行伍擔任射手與騎馬作戰的角色,是第一線的火力,步兵則尾隨其後。騎馬的射手或矛槍手,成雙出戰,以彼此保護。他們也位居軍隊兩側,以防敵軍從後偷襲,或是阻止敵軍逃跑。──《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哈一9】「都為行強暴而來,定住臉面向前,將擄掠的人聚集,多如塵沙。」 「定住臉面向前」:原文意思不詳,或譯作「他們聯群結隊如東風(即旱風)前進」。──《串珠聖經註釋》 “定住臉面向前”一語原文意思不明,有的譯文作“他們的大隊象沙漠的風淩銳推進”。──《啟導本註釋》 古代軍隊攻取城池時,會在城牆邊堆沙石築壘進攻。──《靈修版聖經註釋》 他們每個人都是行強暴的,都是具有同樣兇暴的性格,沒有一個是例外的。上節「他」似為單數,此處仍是單數,但有一個字指「他所有的」(his all),指每個人(賽一23:「各都」,「他們各人都……」)。「定住臉面向前」,「向前」大概是向東,這是拉丁通俗文的譯詞。譯為「東風」,是死海古卷在第一個所存古卷的解法。所以耶路撒冷譯本(Jerusalem Bible):「他們的臉面熾熱如東風。」在新英語譯本(New
English Bible)譯作「許多臉面好似洋海波濤滾滾」是活潑的想像,卻過分意譯。主要的涵義指他們如風一般的急速。他們來得突然而迅速,如一陣東風吹來,吹在海岸邊,將沙都吹起來。以被擄的人之多喻為塵沙,可參閱何西阿書第一章十節。那些人是那麼無助,好似風中被吹動的砂石。——
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哈巴谷書》 為行強暴。指前面所提到猶大的罪(見2節注釋)。現在由迦勒底人來懲罰猶大。 定住臉(megammath )。該詞含意不明,《舊約》中僅出現在這裡,因此該節有好幾種譯法。 向前見耶4:11;18:17注釋。KJV版為“東風”。也可譯為“朝東”。 如沙土。。指俘虜和掠物極多。這與上述可怕的東風席捲一切的比喻十分吻合。──《SDA聖經注釋》 ●「定住臉面向前」:原文意思不詳,或可譯作「他們聯群結隊,如東風前進」。── 蔡哲民《查經資料》 【哈一10】「他們譏誚君王,笑話首領,嗤笑一切保障,築壘攻取。」 “築壘”。指築起土墩來圍城或攀爬城牆的常見軍事行動。──《雷氏研讀本》 「譏誚 ...... 首領」:迦勒底人習慣把俘擄了的首領置於籠內,展示人前,有時甚至剜掉雙目(參耶39:5-7)。 「築壘」:迦勒底人圍攻敵城時,往往在城牆外堆積泥土,築成土壘,以便攻取。──《串珠聖經註釋》 巴比倫處理征服地人民的方法,與亞述如出一轍。把百姓擄往墾荒。“築壘”為巴比倫人攻城用的一種方法。──《啟導本註釋》 他們的狂妄目空一切,看君王與軍事首領都是無能的抵禦者,將他們當做笑柄。他們所有的保障及防禦工事都是十分脆弱,不堪一擊,毫無功用。這些強暴者用土堆築成營壘,使士兵們跳躍地前進,走近城牆來攻取。迦勒底人在圍城攻取的戰略是十分馳名的(結廿一22,廿六8)。他們可以這樣巧妙地取勝。—— 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哈巴谷書》 譏誚。巴比倫人驕傲自大(見第7節注釋),鄙視和嘲笑外國的君王。 築壘。指築壘攻城(見撒下20:15注釋)。七十士譯本為“築土堆”。──《SDA聖經注釋》 【哈一10 土壘】(呂譯)圍城戰爭使用土壘,請參下列注釋:以賽亞書二十九2;耶利米書三十二24,三十三4。──《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哈一11】「他以自己的勢力為神,像風猛然掃過,顯為有罪。」 他們的勢力就是他們的“神”。──《雷氏研讀本》 迦勒底人崇拜自己的力量。──《串珠聖經註釋》 巴比倫人以自己的軍事力量自豪,視暴力為神。──《啟導本註釋》 「他」仍指那些侵略者,迷信武力,完全倚靠他們自己的力量,既然他們百戰百勝,自然更加自信,狂妄起來,到處橫行,沒有道德的觀念,也沒有宗教的意識,自以為萬能常勝,更肆意作惡。再以迅速來描寫,並以風為表徵。如果將第九節「向前」譯為東風,更加是前後一貫。但是「風」也可指精神方面,尤其敘利亞譯詞為「他的心靈」。因此有人將整句話譯為:「於是我的心靈沉重……在我的神面前埋怨。」因為希臘文譯「神」字加上「我的」,似乎十分離題。這裏是耶和華的言詞,描述外邦人窮兵黷武的活動。他們是有罪的人,他們的罪惡也是自己可以意識的,耶和華當然憎惡他們,但是容許他們,成為管教猶大的以色列人之方法。——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哈巴谷書》 掃過。意思是在地上推進,驕傲地越過一切界限。 顯為有罪。巴比倫人把他們的成就歸功於自己的力量和本領,把他們的能力歸功於他們的神(見第7節注釋),所以得罪了神。先知暗示被神用來懲罰猶大的民族,也會因自己的罪遭到懲罰。──《SDA聖經注釋》 【哈一12】「耶和華─我的神,我的聖者啊,你不是從亙古而有嗎?我們必不致死。耶和華啊,你派定他為要刑罰人;磐石啊,你設立他為要懲治人。」 先知肯定他對神的信心,相信神藉著迦勒底人的手審判猶大。 「我們必不致死」:猶太法典中有修改為「你(神)必不致死」。 「磐石」:耶和華是以色列民的磐石、避難所(參申32:4, 15, 37)。──《串珠聖經註釋》 “我們必不至死”:哈巴谷相信神是公義的,必看顧義人。“派定”:先知對神信任,肯定神有權“派定”、“設立”迦勒底人來懲罰猶大。──《啟導本註釋》 先知稱耶和華為「我的神,我的聖者」,耶和華不只是以色列的神,更是他個人的神。顯然地先知強調他個人的信仰。耶和華是以色列的聖者,這是先知以賽亞特別強調的。這裏表明神是分別為聖的,祂將以色列民分別為聖,將信者特別分別出來,歸祂自己。神沒有將以色列人與外邦人混為一談,祂對待他們,必有恩慈的心意。從這個信仰的觀念看神的永恆,神必保守屬祂的人,我們必不致死。 「耶和華啊!你派定他為要刑罰人;磐石啊!你設立他為要懲治人。」這兩句話一方面表明他的認識,另一方面也顯示他的意願。「磐石」是與神同義,在申命記第三十二章一連提及六次,也可參閱詩篇第十八篇二、三十一節,第九十五篇一節;以及以賽亞書第三十章廿九節。——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哈巴谷書》 你不是。哈巴谷代表同胞向神呼籲實行憐憫,使他們不致滅亡(12-17)。先知是視線超越眼前的困境,堅信“我們必不至死”。 刑罰。這裡指懲罰。 磐石(sur )。見申32:31;撒下22:3,47。KJV版為“大能的神”。這個稱呼強調神是祂子民的可靠支持。死海古卷《哈巴谷注釋》的引文亦為“磐石啊!” ──《SDA聖經注釋》 ◎「我們必不致死」:先知認定耶和華與亞伯拉罕立過約,神既是信實的,必不讓以色列人面臨滅族的事。── 蔡哲民《查經資料》 【哈一12 磐石】將神比作磐石,是突顯神的保佑與護庇。大石頭可以遮陽,多石地區常常有石洞可供藏身之用。不過這個隱喻在埃及與美索不達米亞這些廣含沖積平原的河流文化區並不常見(見詩篇注釋附文,有關隱喻的附論)。不過,磐石也可能不僅是個隱喻,因為出現的位置正是神的名字出現的位置。例如:以利亞的意思是「耶和華是我的神」;以此類推,民數記一5有個名字以利蓿,意思應該是「蓿」(磐石)是我的神。在亞摩利與亞蘭人的名字,磐石也出現於神的名字出現的位置。──《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哈一12~17】哈巴谷的第二個問題:神為何讓惡人懲罰比他公義的人?──《串珠聖經註釋》 先知不明白何以神要用更惡的人來刑罰猶大,因此提出第二個問題。──《啟導本註釋》 ◎12~17此段先描述神的本質,再質疑神的行事為何違反其本性?── 蔡哲民《查經資料》 【哈一12~17神是聖潔永恆嗎?】現在先知第二次再發問,因為神的答覆顯然使他更加困惑。猶大的以色列人雖然犯罪,總不能讓外邦人來懲罰,因為外邦人更多罪行,而以色列人究竟是神的子民。但是神的性格仍不能使先知與現實的情況符合。神的公義是刑罰罪惡的,神的聖潔是不容汙穢的,神的永恆必施行報應的。我們必不致死,因為耶和華是永活的主,祂是永在的神。所以屬祂的子民必不會被滅絕。——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哈巴谷書》 【哈一13】「你眼目清潔,不看邪僻,不看奸惡;行詭詐的,你為何看著不理呢?惡人吞滅比自己公義的,你為何靜默不語呢?」 為何神容許“行詭詐的”巴比倫人懲罰比她“公義”的猶大呢?──《雷氏研讀本》 「惡人」:指迦勒底人。──《串珠聖經註釋》 神有權作祂認為對的事,但先知不明白何以既聖潔又公義的神要讓迦勒底人來“吞滅比自己公義的”猶大。──《啟導本註釋》 邪僻仍是與罪惡同義,奸惡是歪曲真道而偏邪。詭詐不只對人,也是對神那種叛逆(何五7)。這也是先知以賽亞最憎惡的事(廿一2,廿四16及卅三1)。惡人在此處必指迦勒底人,他們想吞滅比自己公義的猶大人。當然猶大人也犯了罪,但他們究竟有耶和華為他們的神,他們在失敗中如肯回轉,還有蒙救贖的可能,更何況他們比迦勒底人公義,尚有神的啟示,以律法為準繩來度量他們的過錯。——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哈巴谷書》 眼目清潔。純潔的神不能容忍罪惡(見詩5:4-6),而且所行的無不公義(見詩145:17)。神允許迦勒底人“吞滅比自己公義的”,讓先知感到困惑。他們拜偶像,至少哈巴谷看來,要比猶大壞得多。那麼為什麼公義的神會用他們來懲罰猶大呢? 比他。即比“邪僻”的人。──《SDA聖經注釋》 【哈一13~17】先知抱怨神讓比猶大更不義的惡人來刑罰他們。──《串珠聖經註釋》 【哈一14】「你為何使人如海中的魚,又如沒有管轄的爬物呢?」 「管轄」:指保護他們的統領。 「爬物」:指海裡的生物(參創1:21)。──《串珠聖經註釋》 耶和華公義的主,怎可容讓侵略者任意妄為呢?人們好似海中的魚,毫無保護,也無法自救,輕易地被網住,供宰殺與肉食。爬物也是沒有防禦與抗拒的力量,這些低等動物是無助的,沒有管轄,是沒有保護的,任意被捕捉與殺害。這裏侵略者被描寫為漁夫。——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哈巴谷書》 如海中的魚。義人在惡人的壓迫常常沉默無奈,就像魚在漁夫的網中。 爬物。見詩104:25。 沒有管轄。死海古卷《哈巴谷書注釋》的引文為“如所管轄的爬物(見創1:26)。──《SDA聖經注釋》 【哈一14~15】作者將百姓比喻為“魚”,迦勒底大軍如“網”,百姓只有給捕入網中的份。“他”指迦勒底人。──《啟導本註釋》 【哈一14~17】迦勒底人會對待希伯來人象魚一樣,使用各種方法來捕捉他們。他們會膜拜戰爭的兵器(16節)。“倒空網羅”(17節)。即吃盡他們的獵物,並繼續捕捉其它。哈巴谷在這裏向神發出三個問題:(1)祂會否寬容巴比倫的罪(13節)?(2)祂會否容讓猶大象魚一樣被捕捉(14~16節)?(3)祂會否永遠保持沉默(17節)?──《雷氏研讀本》 迦勒底人侵害他國,好像漁人捕魚,任意捕捉宰殺。──《串珠聖經註釋》 【哈一15】「他用鈎鈎住,用網捕獲,用拉網聚集他們;因此,他歡喜快樂,」 「勾」、「網」、「拉網」:代表迦勒底人用以擊敗敵人的軍事力量。──《串珠聖經註釋》 迦勒底人是戰爭販子,以武力來掠取,他的戰略變化多端,殺人的武器精銳,可多方獲取戰利品,不只是財物,更是戰俘,供他們宰殺、侮辱與奴役。他們瘋狂的行為是出於十分病態的心理,他們將人好似魚一樣整網打盡,就聚在一起,來欣賞他的捕獲物。他所要的不是少數的,而是大量的,以這樣的捕獲為滿足。他虐待戰俘正如漁夫用鉤、網等的器具(參閱耶十六16)。他為犯罪而歡欣,可能還表達在迷信的事上,下節就有說明。他實在盡褻瀆真神為能事。這是先知無法忍受的,但是這樣的事實卻擺在他面前,是他無法不接受的現實。他不得不繼續地正視。——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哈巴谷書》 他。指惡人(見第13節注釋)。 用鉤鉤住。先知描述巴比倫人征服列國。魚具代表迦勒底的軍隊。但這個比喻也可以指一切惡人的行為。──《SDA聖經注釋》 【哈一15~16 捕魚工具】至少在皇家藝術與銘文中,捕魚是用筐子,而不是鉤子(見:結十二13;摩四2注釋)。想當然,上述記載的重點在於政治,形容有能力的領袖就像捕魚捕鳥一樣,能誘使敵軍自投羅網(見:何五1注釋)。──《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哈一16】「就向網獻祭,向網燒香,因他由此得肥美的分和富裕的食物。」 “網”代表敵人的軍事力量,敵人把暴力當作神。所以向之獻祭、燒香,把戰勝的功勞歸諸武力。──《啟導本註釋》 網表徵著武力與戰爭,他迷信的舉動,以為這罪惡是可行的。戰爭帶給他們是權勢、威武與財富。他們靠擄掠而致富,這當然是不義之財,是強盜的行為。但是他們因此有窮奢極侈的物質生活,暴飲暴食,來滿足他們貪婪的身心。向網膜拜,無歷史的考據。外邦人有這樣的舉動,就是將劍或武器放在神廟內,供在神像前,可以敬拜。所以這裏的網必指戰爭的武器。——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哈巴谷書》 【哈一17】「他豈可屢次倒空網羅,將列國的人時常殺戮,毫不顧惜呢?」 先知問惡人放肆殺戮要達多久。──《串珠聖經註釋》 哈巴谷問神:究竟容忍國際上逞兇行惡的國家到甚麼時候?──《啟導本註釋》 侵略者的擄掠是貪得無厭的行動,而且是不加顧惜的,那是泯滅人性的作法。上一句是漁夫的動作,下一句是獵人的動作,這樣慘無人道的罪行,怎能見容於公義的神。他們的罪惡是必然受刑罰的,他們的罪行,是自行殺滅的途徑。——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哈巴谷書》 他。見13,15節注釋。 倒空。先知詢問會不會讓迦勒底人繼續取勝,“倒空網羅”,再裝滿戰爭的掠物。死海古卷《哈巴谷書注釋》所引用的17節為:“他將拔劍,繼續毫不顧惜地擊殺列國。” ──《SDA聖經注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