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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番雅書第二章拾穗

 

【番二1~2不知羞恥的國民哪!你們應當聚集。趁命令沒有發出,日子過去如風前的糠,耶和華的烈怒未臨到你們,祂發怒的日子未到以先,你們應當聚集前來。

         “不知羞恥的國民”。即猶大。他們要快快的悔改,好叫第一章所描述的審判可以避免。──《雷氏研讀本》

         「你們應當聚集」這是大多譯詞的涵義,大家聚在一起舉行嚴肅會,在神面前認罪悔改,以逃脫耶和華的忿怒。「不知羞恥的國民」,也可有不同的譯詞:「不願受教」,「不可愛的」,「不守法的」,「可憎的」,「不尋求神的」。羞恥一詞是根據亞蘭文的字根,也是後期希伯來文及阿拉伯文的涵義。非利士人不是以色列民,所以是不知羞恥的國民,因為只有神的選民有榮耀,外邦人在以色列民的觀念中是蒙羞的。但是神不偏待人,仍給予他們機會悔改。耶和華降禍的命令未曾發出之前,仍有機會,耶和華的烈怒未臨到以先,在千鈞一髮的當兒,怎可再遲延不起來悔改呢?日子很快就過去了,好像風前的糠必被吹散(同樣的形容見賽四十一15,十七13;何十三3;伯廿一18;詩一4)。這也描寫世人虛無的生涯,如糠秕吹散。耶和華的烈怒好像火燒,在舊約至少有三十三次相似的用詞。所以這是十分緊急的呼籲。──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西番雅書》

         你們應當聚集。先知勸百姓聚集,因為一起認罪,求告神,彼此聯合會產生力量。

         不知羞恥kasaph)。直譯為“變白”(故keseph為白色的金屬,即銀子)。Kasaph在這裡有兩種意思:“渴望”或“羞恥”。如果猶大沒有“渴望”,就說明這個民族不配得到神的慈愛和保護。而如果它“不知羞恥”,就說明百姓對自己的罪沒有正確的認識。──SDA聖經注釋》

         「不知羞恥」:也可以翻譯成「不願受教」、「可憎的」、「不守法的」。

         「國民」:「民族」、「國家」。

         「不知羞恥的國民」:指猶大國。

         「聚集」:原意是「撿拾」,也有收拾自己(的心情、情緒、感覺、思考、...)的意思。── 蔡哲民《查經資料》

 

【番二1~3呼籲百姓尋求神:百姓當趁審判未到之前快快悔改,義人則應繼續尋求神和行義。

          「不知羞恥的國民」:指猶大人。

          「聚集」:原意是撿拾。

          「日子過去 ...... 的糠」:指審判的日子迅速臨近。──《串珠聖經註釋》

         先知呼籲百姓在審判來臨前迅速悔改,仍有時間逃避災禍。“不知羞恥的國民”:猶大國。“謙卑人”:離棄拜偶像等惡行,謙卑到神面前悔改的人。“隱藏起來”指不受災禍。──《啟導本註釋》

 

【番二3世上遵守耶和華典章的謙卑人哪!你們都當尋求耶和華;當尋求公義謙卑,或者在耶和華發怒的日子,可以隱藏起來。

         現在的呼召,從非利士轉向以色列,從外邦轉向選民。從選民之中,應該有人遵守耶和華的律法,他們是敬虔的謙卑人。他們無論在自己的地方,還是寄居在外邦,都必須尋求耶和華(參閱摩五6及賽五十五6)。尋求耶和華的,必遵守祂的典章。律法就是他行事的準則,得以行在公義的道路上。尋求公義,是尋求耶和華道德的旨意,並且遵守與實行。謙卑就是敬虔,在詩篇與箴言中十分強調。耶和華發怒的日子,好似暴風雨的時刻,遍地都為風雨所侵,何處可以避難呢?這又好似戰爭一般,到處都有危險,必須有避身之處(摩五15;賽廿六20以及伯十四13)。作者似乎不敢為敬虔者保證,只是一種意願、一種盼望,求神的憐憫,使他們可以藏身,免受災害。──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西番雅書》

       典章。即神懲罰猶大的旨意(見1:2,4,8,18)。關於這個預言用於末日,見番1:7注釋。

         尋求耶和華。先知鼓勵那些自稱侍奉神並遵守祂律法的人要忠於神。

         謙卑。與上面所說的驕傲自滿,不知羞恥完全相反(見第1節注釋)。關於驕傲的精神,見太5:5注釋。

         遵守。雖然猶大背教墮落了,仍有一些人忠於神。──SDA聖經注釋》

         「謙卑人」:「溫柔的人」、「謙和的人」。

         「尋求」:原文放在第一個字,本節出現三次,都是命令式,是強調的用法。

         「或者」:「也許」。

         「隱藏」:主要是「躲藏」的意思。

         ◎我們知道羞恥嗎?

         ◎本卷書一再提到神的「忿怒」、「耶和華發怒」等形容耶和華的日子,我們是否只想到神的慈愛而忘記神的惱怒?── 蔡哲民《查經資料》

 

【番二4迦薩必致見棄,亞實基倫必然荒涼。人在正午必趕出亞實突的民,以革倫也被拔出根來。

         「在正午」:通常是當地人的午睡時間,此處指意想不到、毫無準備的時候(參耶15:8)。──《串珠聖經註釋》

         「迦薩」與「見棄」是諧音,是作者的用心(可參閱彌一10及以下;結廿五16)。見棄是不再有神的眷顧,人口減少。亞實基倫有久遠的歷史,最後仍被毀滅,而成為荒涼之地,不再為人記得。「以革倫」與「拔根」也是諧音,同一字根,說明它也必被剪除。非利士五大名城,此處提了四個城,只有迦得沒有被提及,也許在西番雅的時候,那城已不復存在(參閱摩六2)。──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西番雅書》

         迦薩。這裡提到非利士五座主要城市中的四座,是代表整個國家(見摩1:6-8)。西番雅和阿摩斯一樣省略了迦特(見摩1:6注釋)。

         正午。這是一天中最熱的時候,也是敵人最不可能發動進攻的時候。“正午”顯然是指“意外”或“突然”(見耶15:8)。──SDA聖經注釋》

         原文於  2:4 開頭有連接詞可翻為「因為」。

         「迦薩」:意思是「強壯」,位於巴勒斯坦的極西南邊靠近地中海。此城曾被猶大支派攻佔,士師記時期又被非利士人取回。西元前734年被亞述所滅。

         「亞實基倫」:一個沿海城市,在耶路撒冷的西南邊。

         「亞實突」:位於地中海沿岸,耶路撒冷西邊,即現在的 Esdud。約在迦薩以北29公里左右。是非利士大袞神廟所在地。

         「以革倫」:非利士人的五個主要城市之最北,位於猶太低地。

         「迦薩」「亞實基倫」「亞實突」「以革倫」:非利士的沿海大城市,在舊約與非利士人的爭戰中常被提及。一般的見解釋是,西番雅有意用這四個非利士主要的城市來代表整個非利士國家。這些城市日後被巴比倫王尼布甲尼奪取,臣民都被擄走,非利士人從此滅絕。

         「見棄」:與「迦薩」諧音。西元前332年亞歷山大大帝攻入迦薩,殺戮並毀滅全城。

         「在正午必趕出」:可能指在短時間內(半天)被被毀滅,或因為這些民族習慣正午休息(因為太熱),所以正午被趕出表示「在意想不到的時候被趕出」,也就是說遭意外的突擊,或指攻擊只需半日。

         「拔出根來」:與「以革倫」諧音。

         這四個城市被描述的順序,由最南端的迦薩首先被提到,它離耶路撒冷約六十公里;其次提到亞實基倫,位於迦薩北面十四公里;是亞實突則離迦薩二十五公里;最後是最北的以革倫,再離十四公里遠。

         ◎非利士有五大城,只有迦特沒有被提出來,可能此時迦特已經不存在了。── 蔡哲民《查經資料》

 

【番二4 主前第七世紀末的非利士城市】經過撒珥根二世與西拿基立在主前第八世紀晚期的戰事,很多非利士城市已經淪陷或被毀,後來由亞述重建,其中有幾座(特別是亭拿和以革倫)很繁榮,成為橄欖油製造中心。從考古證據可以找出榨油或是織布的工業區(根據出土的大量紡織錘判斷)。亞述帝國滅亡後,非利士地帶也有埃及人出現的蹤跡(見:結二十五15注釋)。這些城市最後於主前六○○年,毀于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手中。──《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番二4~5  2:4-6 以押韻方式表達。從希伯來文看,這些城市可能運用先知書裡常用的雙關語(利用一種聲音相近的字來製造效果)。「迦薩」和「拋棄」的希伯來字音非常相近;「以革倫」則和「連根拔起」很像;「亞實突」則可譯為「趕走」的動詞。── 蔡哲民《查經資料》

 

【番二4~7西鄰非利士的遭遇:「迦薩」、「亞實基倫」、「亞實突」、「以革倫」:為非利士人的城市,在巴勒斯坦沿岸一帶。這些城市日後被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奪取,臣民都被擄走,非利士人從此滅絕。──《串珠聖經註釋》

         本章為神宣佈對猶大鄰邦惡行的刑罰,看<參考資料>“本書內容”條。

47節為對非利士人的預言,非利士人住在沿地中海地區的南部,為以色列人的世仇。迦薩、亞實基倫、亞實突和以革倫為其大城(看書十三3;士三3)。“基利提”:今地中海上的克里特島,非利士人的祖先從歐洲愛琴海的島嶼和克里特島遷來巴勒斯坦定居。先知預言這一大片人口稠密的非利士地會變成人口稀少的牧地;城市都會毀壞成為荒場。

據史藉記載,非利士地在約西亞作王後期曾為西古提人(參西三11)大肆劫掠,西古提人擅長騎術、性好劫掠,為兇暴遊牧民族,原居今蘇聯南部草原;在主前七世紀中葉經高加索移居米所波大米,主前620年左右,沿地中海岸南下侵入非利士地,直達埃及邊境。後與巴比倫及瑪代人聯手攻打尼尼微。巴比倫戰勝亞述後,盡取亞述屬土與附庸,於主前587年滅猶大,主前582年進攻並擄掠摩押、亞捫、以東、利巴嫩等地。主前572568年兩次劫掠埃及。本章所預言的各國的滅亡在新巴比倫時代均告應驗。──《啟導本註釋》

 

【番二4~15遠近邦國將受懲罰:審判既然臨到列國,猶大應引以為監,悔改尋求神(見上文)。──《串珠聖經註釋》

 

【番二5住沿海之地的基利提族有禍了!迦南非利士人之地啊!耶和華的話與你反對,說:“我必毀滅你,以致無人居住。”

         “基利提族”。居住在非利士南岸的人,他們的根在克裡特島。──《雷氏研讀本》

         「基利提族」:是革哩底島的居民,非利士人大概源於此島。

          「迦南非利士人」:先知故意提「迦南」,大概暗示非利士人與昔日迦南人有同樣命運,必被趕出滅絕。──《串珠聖經註釋》

         全節是以哀歌的文體,使這豫言的信息更加有力。「我必毀滅你,以致無人居住。」無人居住,成為荒涼之地,這是神的刑罰,受咒詛的結果,為耶利米書中常見的(四729,九11,卅二10,卅四22,四十六19,四十八9,五十一29)。耶利米的話可概括西番雅的信息:「耶和華因你們所作的惡,所行可憎的事,不能再容忍,所以你們的地荒涼,令人驚駭、咒詛,無人居住……」(四十四22)。──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西番雅書》

         「基利提族」:大多數學者認為就是「非利士人」中的一族。參考  撒上 30:14 25:16 。也有人認為和非利士發源地的革哩底(Crete)有關。但這個字也有可能是指一個無法認定名為基利提(Kerith)的城市。也有人認為,這又是另一個雙關語,因「基利提」與一個意為「剪除、毀滅」的動詞有關,一方面表達非利士是「剪除者、毀滅者」,另一方面指出他們會「被剪除」。

         「非利士人」:原來是來自革哩底(克里特島)的野蠻民族,後來移居地中海的東南沿岸定居。

         「迦南、非利士人之地」:就是指「非利士人之地」。

         「與你反對」:原文是「攻擊你們」。

         「沿海之地」:也是指非利士人的土地。── 蔡哲民《查經資料》

 

【番二5  基利提人名字的由來……】基利提族是位於猶大南部的非利士人的一族,同其他非利士人移居到了巴勒斯坦。以前,他們曾在克里特島居住,他們的名字可能由此而來。──《靈修版聖經註釋》

 

【番二6沿海之地要變為草場,其上有牧人的住處和羊群的圈。

         這裏再提沿海之地,必仍指非利士。有人認為「沿海之地」應改為「革哩底」,因為這是七十士希臘文譯本的翻譯。主要的意義是城市變為荒野,只有牧羊的草場(參閱摩一2;詩八十三13),這裏只有牧羊人的住處,和羊群的圈,說明荒野的寂靜,沒有城市的熙攘熱鬧,人口減少,無人居住。──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西番雅書》

         沿海之地。當猶大的餘民回歸故土時,這地要賜給他們(見俄17-20)。

         草場。即草原。──SDA聖經注釋》

         「變為草場」:表示目前人煙密集的城市要變成荒涼的放牧用草原。── 蔡哲民《查經資料》

 

【番二6~7非利士地要成為猶大的牧場。

          「住處」:原文作「井」。此字與「基利提」字母相同,有學者將此節譯成「沿海之地的基利提要變為牧人的草場和羊群的圈」(參5)。──《串珠聖經註釋》

 

【番二7這地必為猶大家剩下的人所得,他們必在那裏牧放群羊,晚上必躺臥在亞實基倫的房屋中;因為耶和華他們的神,必眷顧他們,使他們被擄的人歸回。

         在巴比倫的被擄之後,有一小撮猶太餘民會得到復興。──《雷氏研讀本》

         先知描寫列國就要受到的刑罰時,又述說從遠處見到的景象,這就是大難之後向神忠心的猶大“剩下的人”要回歸,在這塊土地上重建家園。本節和9節講同一事。11節且預言所擊打的各國後來會在自己的地方敬拜耶和華。──《啟導本註釋》

         猶大家被擄得以歸回,甚至可承受非利士人的地業。所以這裏不是指耶和華在歷史中最後的審判,而是在以色列被擄以後再得復興,可謂彌賽亞豫言。

         這裏似乎也表明以色列對外邦的憎惡,不但對非利士,也在第九節表明對摩押、亞捫的憎惡(參閱俄19及以下;亞九5及以下;摩九12;賽十一14;耶四十九2)。非利士不再是貿易的國家,城市變為曠野,只可供牧羊的荒原。在亞實基倫的房屋已經無人居住,空屋只有作猶大的牧羊者偶爾的住宿。耶和華究竟還是以色列的神,仍必眷顧他們,使他們被擄的人歸回。「被擄歸回」,也可譯為「從苦境轉回」(伯四十二10)。這裏的重點仍在於以色列民族的復興。──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西番雅書》

         「剩下」:似乎也暗示猶大家將遭毀滅。

         「從被擄之地歸回」:希伯來文按字面讀作「他必解除他們的被擄」。── 蔡哲民《查經資料》

 

【番二8我聽見摩押人的毀謗,和亞捫人的辱,就是毀謗我的百姓,自誇自大,侵犯他們的境界。

         “摩押”。參看阿摩司書二章1節的腳註。“亞捫”。參看阿摩司書一章13節的腳註。──《雷氏研讀本》

         摩押與亞捫住在死海東邊和約但河東,為以色列世仇(看士十一1213;摩一1315;二13)。──《啟導本註釋》

         「我聽見」這是耶和華的口吻,類似的表達方式也出現在以賽亞書第三十七章四節,特別指明耶和華:「耶和華你的神聽見」。神注意,使先知也能聽見(賽十六6)。摩押人的毀謗是常有的,在以色列的歷史中不乏例證可引(如撒下十4;參閱賽廿五11)。亞捫人也辱以色列,他們幸災樂禍,看見以色列遭難就興奮,在聖經中曾多次提說(士三12-30,十一4-930-36,十二1-3;撒上十一章;十四47;撒下八1212,十-十二章;王下三1及以下;十三20,廿四2;摩一13-15,二1-3;代下二十1,廿六8,廿七5;耶四十九1及以下)。這是先知十分憤慨的事。當外邦對猶大肆意毀謗抨擊,先知就無法忍耐下去。西番雅沒有阿摩司那樣恢宏的氣度,因為阿摩司確有很寬大的心懷,富有深切的人道觀念及關懷。但是阿摩司仍以真理的立場堅持公義與公平(一3613,二1),嚴責外邦人。他們侵犯猶大的境界,為擴大他們自己的疆土(參閱摩一13;賽十五4及以下)。這當然為耶和華所不容。他們的張狂,自誇自大,原意為擴張他們的口肆意誇大(參閱結卅五13;俄12以及賽卅七23)。他們侵犯也為擴張境界,詩句的上下都有「擴大」的涵義,在形式上是有對聯相同的用意(Parallelism)。──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西番雅書》

         摩押人的譭謗。羅得的後代亞捫人和摩押人是以色列人的死敵,儘管他們有血緣關係(見摩1:132:1注釋)。

         侵犯他們的疆界。七十士譯本為“侵犯我的海岸”。神稱以色列為“我的民”,所以“以色列的疆界”可以稱為“我的” 疆界。侵犯它也就是侵犯神(見申32:8,9)。──SDA聖經注釋》

         「摩押和亞捫」:這兩國領土位於約但河東岸,世居死海東面,是從羅德和他女兒亂倫結合繁衍出來(參考  19:30-38 ),和猶大有血親關係,但為以色列世仇(參考  代下 20:1  25:3 25:8 ),因多個世紀以來,他們和猶大常有衝突。這個民族後來被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征服。

         「摩押」:聖經記載摩押是羅得的大女兒由父親懷孕而生。 19:37摩押人除被巴比倫管轄外,又因游牧民族屢次犯境,多遷至猶大地。於主前二世紀,拿巴提人更佔據了他們的原居地。

         「亞捫」:聖經記載亞捫人的祖先是羅得的小女兒由父親懷孕而生。參考  19:38

         「自誇自大」:原文是「他們擴大」、「他們擴張」。可能並非指他們自誇,而是指他們擴張領土,侵犯猶大人的土地。不過這種用字也常用在「誇口」的意思上面。── 蔡哲民《查經資料》

 

【番二89 主前第七世紀末的摩押與亞捫】一如敘利亞─巴勒斯坦地區的其他小國,摩押與亞捫也在主前第八、七世紀成為亞述的藩屬國;證據見於亞述年表(由提革拉毘列色三世至亞述巴尼帕)提及四個摩押王的名字。主前第七世紀末亞述國內一片混亂之際,這些國家想必擁有更大的自主權(參:結二十五8注釋)。約瑟夫記道,耶路撒冷陷落不久,這兩個國家也臣服於巴比倫(見:結二十五2注釋)。──《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番二8~10東鄰摩押、亞捫的遭遇:這兩個源出羅得的兄弟國(創19:30-38),世居死海東面,以驕傲、殘酷著稱,為以色列世仇(代下20:1; 25:3, 8)。──《串珠聖經註釋》

 

【番二9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神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摩押必像所多瑪,亞捫人必像蛾摩拉,都變為刺草、鹽坑,永遠荒廢之地。我百姓所剩下的,必擄掠他們,我國中所除剩的必得著他們的地。”

         摩押與亞捫要經歷“所多瑪”和“蛾摩拉”那樣徹底的毀滅。“刺草”。有堅硬、刺人之毛狀物的植物。──《雷氏研讀本》

         「刺草」:生長於荒蕪之地。摩押、亞捫後被巴比倫管轄,又因遊牧民族屢次犯境,摩押人多遷至猶大地。於主前二世紀,拿巴提人更佔據了他們的原居地。──《串珠聖經註釋》

         所多瑪和蛾摩拉在亞伯拉罕時,因罪惡極大為神徹底毀滅。亞伯拉罕侄兒羅得本居所多瑪,在毀城前為神救出,摩押與亞捫人均為羅得的後裔。此處用二城的毀滅來宣告摩押、亞捫將遭同樣的命運。此二地為巴比倫攻取。“刺草”指野草,土地荒蕪,野草叢生。“餘剩的”:看二7注。──《啟導本註釋》

         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神長遠活著,有生命的權能。神沒有比自己更大可以指著起誓的,就指著自己起誓(來六13)。這是最嚴正的話。接著再申明「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神說」(照原文字句的次序),更帶著無上的權威,所以這話必定應驗,是千真萬確的,決不更改。摩押與亞捫必像所多瑪與蛾摩拉一般,有他們罪大惡極的敗壞,也必有那樣突然的災禍與毀滅。神的忿怒必傾倒下來。刺草是某種雜草,叢生濃密,足可躲藏歹徒。同一個字出現在箴言第二十四章三十一節(參閱伯三十7)。鹽坑大概在死海附近(參閱結四十七11)。鹽常象徵著荒涼與毀壞(申廿九23;耶十七6;伯廿九6;詩一○七34)。鹽坑在死海附近,有許多鹽巖,無法滋生草木,成為永遠荒廢之地。「我百姓所剩下的,必擄掠他們。我國中所除剩的必得著他們的地。」這裏與第七節一樣提到猶大的餘民,要擄掠他們,叫他們為猶大人服苦役(賽十四2,六十一5)。他們的地既已荒涼,並無極大的價值。但這仍是先知的理想,得外邦人地業,是征服他們,使他們不再成為外患,才有真正的和平。──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西番雅書》

         萬軍之耶和華。見耶7:3注釋。神這樣稱自己,說明祂的大能會使祂對敵人的警告生效。

         摩押人必像。摩押和亞捫靠近死海,就是古代的所多瑪和蛾摩拉附近(見創13:10注釋),這使得針對猶大鄰國的預言更加有力。──SDA聖經注釋》

         「所多瑪」、「蛾摩拉」:有名的繁華城市,因罪惡而遭徹底毀滅,在死海的東南角,在摩押南面不遠處。這兩個古城和摩押和亞捫地理位置所在地相同,而且羅得就是從這兩個城市逃出來(參考  19:24-26 ),所以在這裡用這兩個城市比喻格外合宜。在舊約這兩個城市乃罪惡的象徵,參考  1:10 以及  23:14

         「萬軍之耶和華」:聖經中出現三百多次,原文的含意與統領天上的眾天使有關,用來表明神的權能。

         「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直譯是「我活著」,原文只有兩個字。這兩字表明神以自己的永存當憑據,要實行他所說的話。

         「刺草」:一種雜草,生於蕪荒之地。叢生濃密,甚至可以躲藏人。

         「鹽坑」:意義不明,大概就是指著寸草不生的荒地。── 蔡哲民《查經資料》

 

【番二10這事臨到他們,是因他們驕傲,自誇自大,毀謗萬軍之耶和華的百姓。

         只是一句補充語,再強調報應的公義(參閱俄15)。他們的驕傲,是妄自尊大,不信神的褻瀆態度。他們毀謗神的百姓,實則是抵擋耶和華,凡與神為敵的就是以色列的敵人,必受咒詛(參閱耶四十八2642;撒上十七263645)。摩押的驕傲是他們民族的特性(參閱賽十六6;耶四十八29)。驕傲是不虔,也與迷信相似。──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西番雅書》

       萬軍之耶和華。見第9節;耶7:3注釋。──SDA聖經注釋》

 

【番二11耶和華必向他們顯可畏之威,因他必叫世上的諸神瘦弱,列國海島的居民,各在自己的地方敬拜他。

         神挫敗這些邦國的目的:要顯出他們所拜的神原屬虛無,使他們明白耶和華才是獨一真神,單單敬拜他。──《串珠聖經註釋》

         “瘦弱”:指假神的虛妄,有的譯文作“消滅”。看二7注。──《啟導本註釋》

         「他們」必指這兩個國家:摩押與亞捫。介系詞「向」,可指審判(over them)臨到他們,或指攻擊(against them),對待他們或對付他們,這樣他們必站立不住。「他必叫世上的諸神疲弱」,外邦的諸神其實只有名稱,沒有實際,因為他們都是虛無的,並不存在(賽十九1,四十六12;詩一三五5;結三十13)。「疲弱」必指無能,神使偶像的敬拜成為完全無稽的,為消弭這樣的迷信。列國指萬邦,海島是在遠方,遠方遍地各國的人都敬拜耶和華。「各在自己的地方」不是指個人,而是指各別的國族,「自己的地方」是地域性的(參閱詩六十六4),也可指他們的聖所,不再是複數字,是單數,只有一個聖所,敬拜必須集中,只在一個聖所之內。他們所敬拜的神只有一位:耶和華主神。──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西番雅書》

         瘦弱razah)。“失勢”。先知期待世上諸神的失勢。那時不再有人向他們獻祭敬拜。

         各自。見賽19:18,19;瑪1:11

         海島。或海岸。指需要航海才能到達的遙遠國家。──SDA聖經注釋》

         「諸神」:泛指世上一切的神祇。

         「諸神瘦弱」:因為敬拜諸神的人數量減少(指居民滅絕的結果),所以缺乏祭物,導致神祇瘦弱。

         「列國海島的居民」:指「全世界的人」,參考  41:1  49:1 ── 蔡哲民《查經資料》

 

【番二12古實人哪!你們必被我的刀所殺。

         古實人亦被滅。

          「古實人」:含之子古實的後人(創10:6),居於埃及南部,為當代所知最南面的國家,與下文「北方」相對。──《串珠聖經註釋》

         古實在埃及南方尼羅河上游。埃及于主前七世紀初葉由古實人統治,此處的“古實人”指埃及人,因埃及曾屢次侵入以色列境內,並擄去其民。──《啟導本註釋》

         古實是在尼羅河畔南邊最前端,曾多年統治埃及,為南方最強悍的民族,可與北方的亞述相比(三10;賽十一11,十八1及以下;結卅八5)。「被我的刀所殺」(參閱士七20;賽廿七1,卅四5,六十六16;耶廿六33;結廿一913及以下)。也許先知以為西古提成為耶和華的刀,但是西古提人到埃及邊界就折回,並未給予埃及打擊。耶和華的刀卻是尼布甲尼撒,在主前605年於加基米施(Carchemish),擊敗法老尼哥。以後在525年由波斯再予打擊,才使埃及一蹶不振。──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西番雅書》

         古實人Kushim)。見創10:6注釋。包括努比亞和靠近紅海的部分阿拉伯地區。──SDA聖經注釋》

         「古實」:指「衣索匹亞」,此處可能直指埃及人。古實位於埃及的南方,曾於西元前720年征服埃及,組成埃及第二十五王朝(西元前715-663年)。這裡講的「古實」應該就是指埃及的勢力。西元前572568年,巴比倫兩次劫掠埃及。

         「我的刀」:可能指巴比倫(或波斯)。── 蔡哲民《查經資料》

 

【番二12 主前第七世紀末的古實人】是什麼促使先知發出對衣索匹亞的神諭,並不十分清楚。古實人自從在主前六六四年被薩伊斯王朝的森美忒庫一世取代以後,就沒有再統治埃及。這位本土埃及法老在六一六年後,的確與亞述人結盟,六○九年尼哥二世的戰役之前,從他與後繼者的碑文裡都沒有具體提到在巴勒斯坦打過什麼仗。有學者認為此處提到古實人,可能要從與美索不達米亞的關係來看(一如創十8),因為此神諭是在對亞述發出的神諭之前。──《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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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二12  對古實人的審判何時臨到?】古實位於紅海的南端,當時控制著埃及。沒有人能逃脫應得的審判。到了公元前605年巴比倫人佔領埃及時,古實人便遭神的刀宰殺(參賽18章;結30:9)。──《靈修版聖經註釋》

 

【番二13耶和華必伸手攻擊北方,毀滅亞述,使尼尼微荒涼,又乾旱如曠野。

         雖然亞述在以色列東面,但是亞述從“北方”入侵;而亞述本身在主前612年被毀滅。──《雷氏研讀本》

         亞述是北方的強國,也是當時的強權,他們窮兵黷武到處侵略,現在耶和華必伸手攻擊(參閱賽五25,九121721,十4,十四26及以下)。尼尼微曾是一城之邦,在西拿基立的時代,尼尼微為亞述帝國的首都,其名聲之大,可在約拿書中反映出來(一2,三2及以下;四11)。西番雅必定認識尼尼微的盛名。但是在先知的異象中,尼尼微不再是繁華的都市,卻成為荒廢的曠野,甚至成為乾旱之地。尼尼微城有極好的用水供應,因為有希底結河(或底格裡斯河,Tigris)在城的西北,再在城的四圍築有運河,縱橫的水源十分豐富。所以城內的花園園甚多。但是神的審判來到,城必全部毀壞,運河堵塞。神可使自然界反常混亂,河水也可乾涸,於是就成為十足乾旱的曠野,尼尼微不僅失去昔日的光華,甚至只成為廢墟,到處荒涼,是十分悽慘的景象,不忍目睹。──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西番雅書》

         亞述。雖然亞述表面上繁榮興旺,先知預言它也會遭到神的懲罰(見賽10:12;結31:3-12和《那鴻書》)。

         乾旱如曠野。尼尼微的富饒源於其良好的灌溉。灌溉系統摧毀以後不久,尼尼微城就成為乾旱地區。──SDA聖經注釋》

         「北方」:亞述通常先沿幼發拉底河西進,再從北方入侵迦南。

         「亞述」:聖經記載這國是閃的第二個兒子後裔, 10:22 。西元前722年攻取撒瑪利亞滅了北國以色列,且常常侵犯南國猶大。不過西元前612年被巴比倫所滅。

         「尼尼微」:亞述國的首都。 10:8-11 記載這城是英雄寧錄所造。此城在亞述王國後就荒廢埋在土堆中,直到十九世紀才被考古學家發現。

         「乾旱如曠野」:根據西元前331年與西元前400年左右的紀錄,此處果然變成不為人知的地方。但當時尼尼微有底格里斯河當作水源,還有運河在城的四周,因此尼尼微會乾旱的確令當時的人難以想像。── 蔡哲民《查經資料》

 

【番二13 主前第七世紀末的亞述】亞述巴尼帕於主前六二七年駕崩後,繼承王位的紛爭愈演愈烈,使得亞述國力大弱,很快就分崩離析。亞述加速垮臺的主要原因有二:首先是嚴苛的政令,再加上他們在戰爭中使用極其殘暴的手段(見:代下三十二9該頁注釋,有關拉吉陷落的附論,第639頁),使得列國對亞述恨意更深。巴比倫—瑪代聯盟興起,正好與亞述大軍匹敵。在主前六一二年,亞述首都尼尼微已經陷落被毀(見:賽十三1注釋)。六○五年的迦基米施一役,殲滅了亞述的一切殘餘軍力,整個江山被埃及與新巴比倫帝國瓜分 (見:賽三十一8注釋)。──《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番二13~15亞述的遭遇:尼尼微城於主前六一二年亡於巴比倫手上。──《串珠聖經註釋》

         看《約拿書》中<參考資料>“尼尼微簡史”。尼尼微城在主前612年亡於巴比倫。其遺址長埋黃土,到十九世紀始為考古學家發現。──《啟導本註釋》

 

【番二14群畜,就是各國的走獸必臥在其中;鵜鶘和箭豬要宿在柱頂上。在窗戶內有鳴叫的聲音;門檻都必毀壞,香柏木已經露出。

         「鵜鶘和箭豬」:是野鳥的名稱,屬貓頭鷹類。

          「柱頂」:建築物塌毀後剩下的支柱。

          「香柏木」:用作室內牆壁及天花板的裝飾。──《串珠聖經註釋》

         「各國的走獸」應譯為各類的走獸,走獸原無國族之分。有人認為「國」是指眾多,是成群的意思。另有一種意譯,「尼尼微要成為大眾的牧場,各國的人都可在這裏牧放群羊。」這些解釋都有可能。鵜鶘和箭豬二者屬於不潔淨的動物,棲居在荒野(賽卅四11)。鵜鶘是食魚的,不常在乾旱之地,箭豬似在沼澤之地(參閱賽十四22)。但是這種野生動物只出沒在荒涼之地。尼尼微城中特多雕像的石柱,有的可能與敬奉偶像有關,尤其是巴力的柱像。現在既完全敗落破壞,就成為禽獸憩息之處。這是一片非常淒涼的景象。在窗戶內可能有貓頭鷹鳴叫的聲音,在門檻也有烏鴉之類的禽獸,這是房屋倒塌的荒廢情況(參閱賽卅四11及詩一○二篇)。香柏木為房屋的建材,用作蓋建殿堂華廈,現在也均呈破損敗落。──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西番雅書》

         群畜。這裡詳細描寫尼尼微的荒涼(見13節)。

         鵜鶘qa'ath)。是一種尚未確認的鳥。可能是貓頭鷹,鵜鶘,或禿鷲(RSV版)。

         箭豬qippod)。可能指短耳貓頭鷹(Asioflammens)。也有人認為是指刺蝟(Erinaceusauritus)。──SDA聖經注釋》

         「群畜」:指已經馴服了的動物。

         「各國」:應該是「各類」。

         「走獸」:野生動物。

         「鵜鶘」:也可以譯為「貓頭鷹」。

         「箭豬」:應該是「鸕鶿」,是鳥類而非走獸。

         「鳴叫」:「唱歌聲」,應該是「鳥叫聲」。

         「柱頂」:建築物遢毀後剩下的支柱。

         「香柏木」:用作室內牆壁級天花板的裝飾。── 蔡哲民《查經資料》

 

【番二15這是素來歡樂安然居住的城,心裏說:“惟有我,除我以外再沒有別的。”現在何竟荒涼,成為野獸躺臥之處?凡經過的人都必搖手嗤笑他。

         這詩句是哀歌的形式,慨嘆今非昔比。這原是歡樂之城,歌舞昇平,繁華奢侈,人們生活在安舒之中。這城真是安居樂業的地方,有安全的保障,固若金湯(參閱賽廿二2,廿三7,卅二13,四十七810)。心裏說惟有我,除我以外,再沒有別的,尼尼微城一直處於優越的地位,外邦都來進貢。猶大成為亞述的附庸國,也有半世紀之久。所以那鴻書描述尼尼微城傾倒,帶給以色列人多少釋然的感覺,因為他們久在亞述的壓迫之下。所以尼尼微可以這樣驕妄、惟我獨尊,目空一切。尼尼微城的毀壞是徹底的,實際的陷落是在主前606年,為瑪代人所侵佔。這地只成為野獸的居所(參耶五十23,五十一41)。過路的人看見,只有幸災樂禍地嗤笑,也是表明憎恨與怒氣。「搖手」實際為緊握拳頭,咬牙切齒地咒(參閱王上九8;耶十九8,四十九17,五十13;結廿七36;伯廿七23;哀二15;詩廿二7)。──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西番雅書》

       安然居住的。即“安全的”,“不受打擾的”。這裡說尼尼微不怕攻擊。她驕傲地把神的特性歸在自己身上:“惟有我,除我以外再沒有別的”(參賽141314477;啟187)。

         嗤笑。表示嘲笑或蔑視(見耶19:8;彌6:16)。

         搖手。表示輕蔑地拒絕。──SDA聖經注釋》

         「惟有我,除我以外再沒有別的」:亞述唯我獨尊的自誇之詞。這種宣告與神在以賽亞書45章(參考  45:5,6,18,21 )對神自己的形容有點平行,可見那歡樂安居之驕傲大城想把自己當作神一樣。

         「搖手」:輕視侮蔑的意思。

         「嗤笑」:輕視不屑的意思。

         西番雅把最震撼留到最後,藉此把一連串攻擊列幫的信息帶至最高潮。

         ◎先知宣告鄰近外邦諸國(西方--非利士;東方--摩押和亞捫;南方--古實;西方-亞述)將受懲罰,但對於這些列邦的罪孽原因說得較少(相較於阿摩司書,參考  1:6-2:3 ),反而比較像是一種對猶大的警告。如果拿現代作為比喻,感覺像是告訴我們說,東京的居民被逐了遭遇毀滅了,漢城因為驕傲而受審判,東南亞也被掠奪,甚至美國如此的大國都夷為平地而找不著了!因此處在這些列國其中的我們,怎麼能夠從神的審判中置身事外呢?應引以為鑑,悔改尋求神。── 蔡哲民《查經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