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番雅書第三章拾穗 【番三1】「這悖逆汙穢欺壓的城有禍了!」 “這……欺壓的城”指耶路撒冷。要知道耶路撒冷怎樣被“汙穢”,參看:耶五1;一九5;二三13,14;三二35。──《雷氏研讀本》 「這悖逆 ...... 的城」:指耶路撒冷。──《串珠聖經註釋》 聖城應該是清潔的,現在卻汙穢不堪。耶路撒冷應名副其實,是忠信的城,現在已成為悖逆的地方。在這裏沒有公義(在下一節就有說明),只有不義與不法,強者欺壓弱者,神怎可等閒視之呢?神是公義的,斷不以有罪為無罪。祂在審判世界以前,先審判屬祂自己的子民。所以審判必須從神的家起首。那完全悖逆與迷信的外邦人,將有何等的結局呢?──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西番雅書》 有禍了。西番雅警告耶路撒冷:神對惡人的懲罰,也包括心地剛硬的猶大罪人(見1-5節)。 污穢(mara')。有些權威人士認為是指“悖逆”,也有人認為是指“污穢”。──《SDA聖經注釋》 ●「禍」:這是放在第一個字。(八福也是這樣用) ●「這悖逆、污穢、欺壓的城」:指耶路撒冷。 ●「悖逆」:在舊約裡常表達一種拒絕遵行神旨意的頑梗心態。 ●「污穢」:或作「玷汙」而不潔。 ●「欺壓」:形容攻擊別人的殘酷行為。 ◎ 這節直譯為:「禍哉!這悖逆、污穢、欺壓的城!」── 蔡哲民《查經資料》 【番三1~7】對耶京的指控:神責備京城的領袖,因為他們違背律法及不受教誨。──《串珠聖經註釋》 本段為繼一4之後,宣佈耶路撒冷的罪。先知責備猶大國的首領、審判官、先知和祭司。這些負有維持法紀、教導百姓責任的人,居然利用地位為非作歹褻瀆神,象野獸一般貪得無厭(“一點食物也不留到早晨”),先知們說謊欺騙,祭司強解律法。──《啟導本註釋》 【番三2】「他不聽從命令,不領受訓誨,不倚靠耶和華,不親近他的神。」 耶路撒冷完全不聽耶和華藉先知傳的信息。他們充耳不聞,存心拒絕,常受先知們的苛責(耶十一4、7,廿二21以及亞七8-12)。「訓誨」或譯管教,神使耶路撒冷城在苦難中覺醒,不可再背逆下去。但是這樣的管教,仍無法使他歸正。這會使耶和華十分失望。他不肯倚靠耶和華,不親近神。耶路撒冷似乎用盡方法,或靠馬兵武器。他們投靠外邦的權力,甚至甘心墮落,去隨從外邦的神。他們就是不肯依賴耶和華,其實只有耶和華能幫助他,除主神以外,別無拯救。先知一直呼籲以色列人倚靠耶和華,對神有充足的信心,決不動搖(參閱王上十八21;賽七9;何四12,五7;書廿四15)。可惜以色列人仍無信心,耶路撒冷拒絕聽取先知的訓誨,先知是他們宗教的教師,引導他們走在信心的道路上。但他們拒絕神的僕人,他們拒絕神,所以無法逃脫未來的審判。──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西番雅書》 命令。就是神的聲音,通過先知和律法表達出來(見耶7:23-28;9:13)。 訓誨。是神為民族的益處而發出的,他們卻不接受。 不倚靠。在危難的時候,猶大民族往往求助於和外國結盟,相信偶像,而不信靠神。──《SDA聖經注釋》 ●「不聽從命令」:希伯來文直譯應作「她不聽任何聲音」。聲音一般是指神在律法書或先知講到中所說的。此處指的當然是神的聲音。 ●「不領受訓誨」:訓誨或譯作「管教」或「懲治」。指百姓沒有從神對他們責罰中學到教訓(參考 摩 4:6-11 );或者,他們沒有聽從神在生活上給他們的指引。 ●「不倚靠耶和華」:希伯來文這句話的介系詞片語 In the Lord 在首句,即「耶和華她不信靠In the Lord she does not trust」;因此解釋時應該起強調的作用。 ●「不親近她的神」:希伯來文這句話再次將介系詞片語to her God放在首句,即「耶和華她不親近」。── 蔡哲民《查經資料》 【番三3】「他中間的首領是咆哮的獅子。他的審判官是晚上的豺狼,一點食物也不留到早晨。」 “一點食物也不留到早晨”。他們是多麼的貪婪。──《雷氏研讀本》 「咆哮的獅子」:形容首領不愛護百姓,欺壓弱小。 「晚上的豺狼」:形容審判官貪贓枉法。──《串珠聖經註釋》 耶路撒冷有兩種行政首長。一種是從政者,他們沒有盡牧者的職分來照管群羊,反而強掠吞喫。他們如同咆哮的獅子,不僅兇暴,而且貪婪。無人不受其害(可參閱一8及以下;彌二2;亞十一4、5;箴廿八15)。第二種是司法行政官,他們更為腐敗兇暴,他們有執法的權力,更加貪婪,好似晚上的豺狼。七十士譯本作「阿拉伯的豺狼」,也有稱為亞拉巴的狼。可能「晚上的豺狼」這用詞最恰當,因為豺狼是晚間出沒的。審判官原為弱者申冤,對無助者予以保障。但是他們妄然不顧,而且只為滿足自己的貪慾。這實在令人髮指(彌三11;賽一23以及結廿二27)。「一點食物也不留到早晨」。在上下文讀起來順口與合理。但是動詞的原意為「咬啃」。那些兇暴的豺狼,將搶來的牲畜吞喫,並且啃著骨頭,一直到天亮。他們兇暴固然可怕,他們貪婪尤其驚人。這就是審判官的惡行。這句話難解的,還有一個否定詞「不」字,似不能適用。他們啃骨,都不留到天亮,仍然在譯意中沒有偏差。──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西番雅書》 咆哮的獅子。猶大的領袖吞噬自己的百姓(見箴28:15)。在約西亞等少數國王的統治下,這樣的行為才有所收斂。 晚上的豺狼。見結22:27;哈1:8。這些食肉動物主要在夜間搜尋和吞噬無助的掠物。──《SDA聖經注釋》 ●「首領..審判官..先知..祭司」:耶路撒冷的各階層領袖都背離職分。 ●「咆哮的獅子..晚上的豺狼」:形容殘暴不仁,貪得無厭。 ●「獅子」、「豺狼」:形容人的貪婪與掠奪有如野獸般的殘暴不仁。 ●「一點食物也不留到早晨」:形容政治領袖吞吃百姓的徹底程度。── 蔡哲民《查經資料》 【番三3 首領如獅子】先知將首領比作貪吃的獅子,可與詩篇二十二12、21的哀歌相比較。在詩篇,遭受獅子威脅的苦境中人,呼求神救他們脫離獅子張開的口(又見:耶二30)。主前第七世紀的亞述作品以獅子坑比喻國王那些弄臣的兇狠陰險。──《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番三4】「他的先知是虛浮詭詐的人;他的祭司褻瀆聖所,強解律法。」 「虛浮詭詐」:指假先知的教導不是出自神,所言不實,為人不正。 「褻瀆聖所,強解律法」:祭司竟聖俗不分,謬解神的律法。──《串珠聖經註釋》 先知苛責行政首長之後,就指向先知與與祭司們。他們是宗教的領袖,與那些從政執法者同列於領導階層。他們也同樣失敗。在西番雅的信息中,這是首次也是惟一指責宗教領袖的地方。先知應為社會中道德的楷模,但是現在這些卻是虛浮之輩,弄權術耍詭詐的人(參閱彌二11,三5及以下、11)。於是有真假先知之分,甚為混淆,魚目混珠,以假亂真,說出似是而非的信息。祭司是重要的宗教領袖,他們的功能是持守聖事,不可玷污聖物。利未記第十章十節特別強調,將聖的與俗的分別出來。他們如果隨意,不加區分,不認真執行,不加以保持,是十分嚴重的褻瀆的罪。他們玷污的聖物,就褻瀆了聖所。他們強解律法,這也是嚴重的罪。他們有責任教導律法。如有疑難或爭端,他們有責任按著正意分解律法的真義。但是他們為自私與貪婪,曲解律法,強詞奪理,造成極不良的影響(參閱何四6-9,五1,六9;摩七10及以下;彌三11;賽廿八7)。──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西番雅書》 先知。指假先知(見彌2:11;3:5)。 虛浮詭詐。直譯為“傲慢”或“放蕩”。 聖所。惡祭司把聖潔和污穢的混淆起來(見結22:26)。 律法(torah)。見申31:9;箴3:1。那些本應維護神的聖訓,傳播神真光的祭司(見代下15:3注釋),竟使百姓離開神的律法。──《SDA聖經注釋》 ●「先知是虛浮詭詐的人」:假先知。 ●「虛浮」:希伯來字根有「因沸溢出」的意思,表達出「不受約束」、「魯莽輕率」、「滿嘴輕浮話」的意思。 ●「褻瀆聖所」:原文是「褻瀆聖」、「敗壞聖」。也就是「敗壞分別出來歸給神的事物」。 ●「強解律法」:「兇暴的對待律法」、「施暴於律法」。 ◎先知本來應該是最忠實的,因他的任務就是忠實傳講神的話,而祭司也應是比一般人更聖潔的,但是這裡卻形容先知詭詐,祭司褻瀆—強烈的對比。 ◎這段話並沒有直接立刻指明被定罪的城市是耶路撒冷,所以聽眾可能一開始會以為這個罪惡之城是尼尼微,到了 3:5 聽眾才會確定這個城市是耶路撒冷。這是一種特殊的修辭法,讓聽眾先接受,而後才點出這個被定罪的主角就是聽眾自己。── 蔡哲民《查經資料》 【番三5】「耶和華在他中間是公義的,斷不作非義的事,每早晨顯明他的公義,無日不然;只是不義的人不知羞恥。」 神的公義與人的不義成一強烈對比。 「顯明他的公義」:指神好像審判官一樣施行公正。──《串珠聖經註釋》 「每早晨」不只是歷史的因素,在於時間,更是自然的現象,在於空間,好似自然界裏光的運轉,是有條不紊的。神在自然的規律,也運行在歷史的秩序中(何六3:他出現確如晨光……)。「無日不然」原意為「亮光必恆久不熄」,這可以有不同的譯詞:「他建立公義如亮光」,「他顯明公義,如亮光照亮」。「只是不義的人不知羞恥」,這句話在整節的構造中不甚得體,因為不義的人不可與公義的神相比。所以有人將這句重新調整。「不義」改為錯謬,而「羞恥」被刪去。譯作「『錯謬』的事是不存在的。」──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西番雅書》 ◎第五節描述神的作為和前面一到四節以色列民的罪刑形成強烈對比。 ◎這段顯示出耶和華的嘆息,神既然是恨惡罪惡的,卻住在不義的人中間,還每天殷勤的顯明其公義,而不義的人卻仍然不知羞恥。神居然會願意這樣忍耐,這讓人覺得很難想像。── 蔡哲民《查經資料》 【番三6】「我耶和華已經除滅列國的民,他們的城樓毀壞,我使他們的街道荒涼,以致無人經過;他們的城邑毀滅,以致無人,也無居民。」 引神在列邦中的審判為百姓的監戒。──《串珠聖經註釋》 「我耶和華……」這是神公義的作為,祂「已經除滅」,這不是過去所作的,而是將要作的事,所以這是豫言完成式(Prophetic Perfect),以後的歷史都逐一應驗(參閱耶廿八3、4、10、11)。他們的城樓毀壞,城樓是作戰的保障,他們在戰事上失敗,因為得勝者是耶和華,不是他們外邦的侵略者,神已經施行審判了。神使他們的街道荒涼,以致無人經過。社會的現狀完全破壞,住處就荒廢了。下一句才提到「他們的城邑毀滅,以致無人也無居民」。通常先提城邑,再提裏面的街道。所以有人將「街道」改為「田野」(箴八26)。但是在整個論述中,並未有大的變更。城邑荒涼是神審判的後果(二5;賽五9,六11;耶九10、12,卅二43,卅三10、12;結十四13)。神審判列邦,因為祂的公義必須消弭一切的罪惡。神也以外邦的毀壞,作以色列的鑑戒,叫他們醒覺,可以及時悔改。神先管教自己的百姓,審判先從神的家起首,甚至用外邦的侵略。以後外邦的敗亡,再予以色列警戒,盼望他們真的悔悟,不可再叛逆。神在警戒中,仍給予勉勵與安慰,並使他們有救恩的盼望與確據。可惜他們還不回轉。──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西番雅書》 除滅。悖逆之人完全知道神在過去曾“除滅”邪惡的民族,如在以色列人攻佔應許之地時的迦南人,以及被亞述人消滅的北方以色列王國。所以這裡警告猶大和其他民族,神定會懲罰罪孽。 也無居民。這個比喻性的預言,在耶路撒冷被最後圍攻時,甚至在她陷落之前就已應驗了(見耶32:43注釋)。這裡喻指猶大會變為荒涼。──《SDA聖經注釋》 【番三6~7】神給列國的審判可作為給猶大的警告。──《雷氏研讀本》 【番三7】「我說:“你只要敬畏我,領受訓誨;如此,你的住處,不致照我所擬定的除滅。”只是你們從早起來,就在一切事上敗壞自己。」 百姓不獨不領受神的教誨,更熱心行惡。 「從早起來」:可譯作「不斷地」。──《串珠聖經註釋》 神在列國所施刑罰,目的在警告猶大,但沒有一點作用,舉國仍舊不斷犯罪(“從早起來,就…敗壞自己”)。──《啟導本註釋》 神已經用盡各樣方法,屢加警戒,以色列人應該敬畏神,一切的管教都是使他們明白神的公義,勇於接受事實而產生堅強的信心。神可以不必除滅他們的住處,他們可以體會神赦免的恩惠。「住處」也可譯作「眼睛」,或「眼前」,神不致剪除他們,將他們遺忘了。但是他們存心不悔改,從早起來就敗壞自己。他們在一切的事上敗壞自己,不但是存心的,而且還熱切的去作。這些敗壞的事可能指敬奉偶像,迷信虛妄,都是耶和華所憎惡的。這是先知最後的指責,該受管教的,神不會使他們倖免。神必須從以色列中間除掉矜誇高傲之輩。神並不偏待人,祂是公義的主,必照著各人所行的施以報應。罰惡賞善的原則是不會變更的。現在神顯明祂對選民的旨意。以色列民族既為神所揀選的,神在聖約上仍必忠守,所以以色列民族整體,仍蒙神的救贖,因為這是神在歷史中的計劃與作為。──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西番雅書》 只要。過去對“列國”的懲罰(見6節),應促使以色列人悔改和順從神。 我所擬定的除滅。即“我對她的懲罰”(見詩8:4;59:5注釋)。七十士譯本為:“我對她的報應”。換一句話說,如果耶路撒冷和猶大不悔改,就一定會受到懲罰。 從早起來。希伯來原文指積極努力地做事(見耶7:13注釋)。──《SDA聖經注釋》 ●你「只要」敬畏我,領受訓誨:原文是「當然」、「必然」。 ●「敬畏」:對神存信心,生敬畏。 ●「從早起來」:可譯作「不斷地」,表示「殷勤努力」的意思。── 蔡哲民《查經資料》 【番三8】「耶和華說:“你們要等候我,直到我興起擄掠的日子。」 本節將會在大災難的時候得到應驗,並且以哈米吉多頓大戰為其高潮(啟一六14),其後將會有“列國”的審判(珥三2;太二五31,32)。──《雷氏研讀本》 「你們要等候我」:「你們」是指那些守立誡命的猶太人,他們要仰望神,等候 審判惡人。 「擄掠」:古譯本作「作證」,即指證列國的罪行。──《串珠聖經註釋》 “等候”是神對作惡的人說的:“既然你們不把為的警告當一回事,那就不妨等著瞧吧”。本節是二4~三7宣佈的刑罰的總結。“擄掠”有的譯本作“指證”。“直到為興起擄掠的日子”亦作“直到我起來指證的日子”。神在祂所定的日子,要按祂所指證的罪狀審判各國,燒滅全地。──《啟導本註釋》 照原文的字句排列:「所以,你們要等候我,這是耶和華說的。因為我已定意招聚列國,聚集列邦,將我的惱怒,就是我的烈怒,都傾在他們身上。我的忿怒如火,必燒滅全地。」「所以」是承接上文的,由於耶和華是公義的神,我們就可以信心盼待與期望。「等候」包括「盼望」與「信賴」(賽八17;來二3;詩卅三20)。耶和華是向著以色列民說的。他們必須等候那日子,這是耶和華的日子,是公義審判的日子。神的審判不只是在外邦,也在猶大,誰能逃脫呢?現在神說的,對像是以色列民,卻只對猶大虔誠的人們。他們可以等候,忍耐到底,必然得救。外邦傾覆,惡人滅亡,良善的必得申冤,耶和華要拯救他們。。「忿怒」有時可譯為「熱心」,也可作妒恨。神有十分激烈的情緒,這些都是如火一般熾熱,我們的神乃是烈火!──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西番雅書》 要。這些罪人不思悔改,必遭到神的懲罰。 日子。可能指巴比倫人對猶大和其它民族的懲罰。 列國。先知在這裡可能主要是指2:4-15(見珥3:2注釋)中所提到的國家。 全地。見番1:2注釋。──《SDA聖經注釋》 ● 3:8 的開頭有個「所以」,合和本沒有翻譯出來。 ●「等候」:這動詞通常含有正面的意義,在此卻成了諷刺性的宣告,等候那將來的災難。 ●「擄掠」:古譯本作「指證」(或「作證)。 ●「直到我興起擄掠的日子」:亦作「直到我起來指證的日子」。 ●「招聚列國」、「聚集列邦」:的目的是要「把烈怒倒在列邦身上」。這裡暗示猶大也是包含在「列邦」之內。 ◎神對罪本無可容忍,除滅是必然的;卻又因愛以色列的民,而給予悔改的機會。可惜以色列仍忽視神的話。 ◎以色列人的表現似乎讓神驚訝,因為他已經審判列國給以色列人看了,以為他們鐵定會敬畏神,領受訓誨,加上他努力的在他們中間活出公義的樣子,卻沒想到以色列人努力的方向居然是敗壞自己。── 蔡哲民《查經資料》 【番三8~10】審判列國的結果:選民教而不悔,仍不斷作惡,因此神的審判要臨到(也包括列國在內),好煉淨他們,使他們歸向神。──《串珠聖經註釋》 【番三9】「“那時,我必使萬民用清潔的言語,好求告我耶和華的名,同心合意地事奉我。」 「求告耶和華的名」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求告」不僅是敬拜與祈禱,也祈求神的能力(名字代表能力),使他們生活都蒙福。這是先知的願望,萬國都來歸耶和華,都敬拜祂(參閱彌四2;亞十四16及以下;賽二3,十一9,十九23)。「同心合意」原意為並肩同負一軛(七十士譯本就譯為「同負一軛」),「並肩」也應作「同一肩頭」,齊心努力。(參王上廿二13:「他們說一樣的話」;耶卅二39:「同心同道」;結十一19、20:「合一的心」。)這是先知的願望,萬國都有同一的心意敬虔地事奉耶和華,並且樂意敬拜祂。──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西番雅書》 ● 3:9 開頭有「因為」,合和本未譯。 ●「那時」:應為「因為那時」,指的是前面上文。 ●「我必使」:原文是「我要改變/轉變」的意思。 ●「言語」:原文是「嘴唇」或「語言」,希伯來文原文是陰性單數。這個字也是用來形容巴別塔事件 創 11:1-9 中被變亂的「語言」。這裡描述的就是巴別塔事件的倒轉,語言被統一。因此這一節很有可能指的是末後外邦人與以色列人同心合意用同一言語事奉神。 ●「同心合意」:原文是「一肩」的意思,使用的背景是當時猶太人習慣用兩隻牲畜一起耕地,這種「同負一軛」的狀況就是「一肩」。 ●「必使」:直譯作轉變。── 蔡哲民《查經資料》 【番三9 潔淨的嘴唇】(和合本:清潔的言語)美索不達米亞的祭儀,常以潔淨嘴唇象徵整個人的潔淨。尤其是那些占卜法師,晉見神明或是宣告自己所見之前,潔淨嘴唇是必要的步驟。──《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番三9~10】神藉先知預言審判(或審判之後)會有的效果,本段是說列邦的民將產生靈性上的轉變,開始說尊敬神的話語(“用清潔的言語”),歸向神。10節“分散的民”在此指外邦歸向神的人。“古實河外”指最遙遠的地區,到那時,世界上遠遠近近的人,都要來敬拜神。──《啟導本註釋》 【番三9~20】西番雅在這裏描述千禧年時期和其中一些祝福:純潔的敬拜(9節;這顯然是“清潔的言語”的意思,對比於偶像膜拜的褻瀆);猶太民族得以重聚並且得潔淨(10~13節);基督親自在他們中間作王(15節);有安全(16節;“手軟”即因絕望而跛行);仇敵被懲罰(19節);以及以色列得以返回自己的土地(20節)。──《雷氏研讀本》 【番三10】「祈禱我的,就是我所分散的民,必從古實河外來,給我獻供物。」 「我所分散的民」:大概指散住各處的猶太人。但從上節看來,也可能指各地歸向神的外邦人。 「古實河」:原文是複數,這些河流是當代所知最南面的外邦世界。──《串珠聖經註釋》 以色列人曾因叛逆神而被分散在列邦,他們覺醒之後體認神的恩惠,願意再來就神,向祂祈求。那些分散在列邦的民歸回,是神救贖的恩典。他們敬拜神,因為這是知恩而感恩的行動。古實是埃提阿伯人(或衣索匹亞),是在埃及的南端,有時古實是尼羅河流域的別名。古實河即尼羅河,表明極遙遠的地方(參閱賽十八1;申三十13;王上四12)。他們來自遠處,可能將遠方列邦的人也一起帶來,合力事奉神,他們且將供物帶來奉獻。他們似乎成為一隊朝聖者的行列,正如以賽亞書第二章所描述的,萬民都要流歸耶和華殿的山。奉獻供物,是敬拜神必需有的舉動。 這是承認耶和華是神是主,是君王,不僅是以色列的王,也是萬國的主神。──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西番雅書》 古實河外。指極為遙遠的地方。 古實(Kush)。見番2:12注釋。 供物(minchah)。這裡指獻給神的禮物(見利2:1注釋)。──《SDA聖經注釋》 ●「我所分散的民」:指的應該就是以色列人因為「民」原文為陰性,單數與 3:2 「倚靠」同樣指以色列人;而且「分散」為被動分詞。 ●「祈禱我的」:為陽性複數,因此很可能是指外邦人且原文在這一節並無「就是」一字,因此祈禱我的應該與分散的民為不同的人。 ●「古實河」:尼羅河上游的「藍白尼羅河」,距離以色列很遠。 ●「古實河外」:泛指「遠處」。 ●「給我獻供物」:「給我帶來供物」。這供物可能是分散各地的以色列人帶來的,也可能指的是外邦人把以色列人送回本地當成給耶和華的禮物。── 蔡哲民《查經資料》 【番三10 古實河】一如在民十二章1節的注釋所言,古實在舊約可以指不同的地點,不過通常是指譯為「衣索匹亞」的地方。不過這是誤導的看法,因為古實所指的地區並非今天的衣索匹亞(舊稱「阿比西尼亞」 [Abyssinia]),而是埃及南邊尼羅河沿岸地帶,古時的努比亞(現今的蘇丹)。埃及與努比亞 的古時分界線為尼羅河的第一或第二險灘。努比亞最遠可能只擴張到位於卡爾通 (Khartoum)的第六險灘。所以,本節指的是上埃及的藍與白尼羅河地區。另一種說法是因為以色列人沒有散佈到努比亞,本節指的是美索不達米亞的河流(見:創二12)。──《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番三11】「當那日你必不因你一切得罪我的事,自覺羞愧;因為那時我必從你中間除掉矜誇高傲之輩,你也不再於我的聖山狂傲。」 「當那日」,那日已經宣告過,是興起擄掠的日子(8節),是耶和華的日子。耶和華再向以色列人宣佈救恩。這該是耶路撒冷敬虔之輩,因為神要從他們中間除掉矜誇高傲之輩。以賽亞書第十三章三節,論瑪代的狂傲,這裏可能指耶路撒冷領導階層的人,官長祭司先知與軍事領袖。他們自大驕妄,自以為是,不顧神的命令,不順服神,所以神必須除掉他們,耶路撒冷才有敬虔與聖潔的社會。耶路撒冷悔罪的人得著耶和華赦免的恩惠,他們不必再為過去的罪而覺羞愧,既蒙赦免,不必再記得了。他們悔改了,不再重複這樣的罪行。常記得過去的罪,只有使悔恨的心加深,就沒有必要了。這樣他們實在學了謙卑,不再狂傲,尤其在聖山,在神的面前更加謙卑。神的聖山是聖殿的所在,是耶和華的居所,敬拜的人必須虔恭。敬拜者也必須在社會中不輕視貧窮與無助者。──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西番雅書》 當那日。先知指出到了將來,神的兒女將全心全意地侍奉祂。 除去。在那日,那些驕傲自滿,獨行其是,追求世俗,不信神的人,都將遭到毀滅(見賽2:12-22)。 聖山。見賽11:9注釋。──《SDA聖經注釋》 【番三11~13】將來耶路撒冷的居民必是卑微、正直、一心投靠神的餘民 ( 即2:3的「謙卑人」)。他們必安然居住,因導致國家淪亡的驕傲人已被剷除。──《串珠聖經註釋》 【番三11~20】本段講耶路撒冷會有的復興景象,當日令神滅亡此城的犯罪作惡之輩已經清除,剩下的專心倚靠神,誠實且正直的人(13節),必可安居,得神看顧。──《啟導本註釋》 【番三12】「我卻要在你中間,留下困苦貧寒的民;他們必投靠我耶和華的名。」 「困苦貧寒的民」:指專心倚靠神的人。──《串珠聖經註釋》 “困苦貧寒的民”:過去在沒有正義的社會中受到欺壓;現在,在靈性上肯謙卑順服全心倚靠神的人。──《啟導本註釋》 向餘民保證祂的同在,「在你中間」看顧與施恩。他們在敬拜之餘,怎可忽略社會的關懷。他們不再狂傲,才會顧念別人的需要,尤其是困苦貧寒的民。這裏的重點不是在市場上維持商業道德,對窮人不欺淩。也不是在法庭中維持公正與公義,對無助者不欺壓。當然這些都應包括在內。重點在於幫助他們敬虔,讓他們在社會的新氣象中有充足的信心,投靠耶和華的名。──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西番雅書》 困苦貧寒的(ani)。在亞9:9中為 “謙謙和和的”。 詩9:12中為“困苦人”。“困苦貧寒”也可譯為“謙卑”。先知描寫了余民的品格特徵。神的旨意是不讓祂的兒女中有驕傲自滿的人存在。──《SDA聖經注釋》 ●「困苦」:原文是「被欺壓的」。── 蔡哲民《查經資料》 【番三13】「以色列所剩下的人,必不作罪孽,不說謊言,口中也沒有詭詐的舌頭;而且喫喝躺臥,無人驚嚇。”」 不作罪孽,是指他們不再信奉偶像,偏邪迷信,不再有背道與褻瀆的行為。在口舌上也不犯罪,連萬民都可用清潔的言語,神的百姓更有清潔的口舌,不再欺騙,也不再用詭計與謊言。他們生活的狀況也必蒙福,喫喝是在於神豐富的供應,物質食品眾多,是神的祝福。躺臥是在於神平安的安排。神保護他們,使敬虔的人安然躺臥,有十足的安全。所以在生活上享受安樂,是神恩賜的福祉。──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西番雅書》 以色列所剩下的人。見珥2:32注釋。這裡的餘民是指12節所提到投靠神之名的人。他們是罪人消滅以後繼續留在猶大的人。先知在此展望14-20節所說復興的時候。 吃喝。或“放牧”。先知在這裡用了《舊約》中一個熟悉的比喻,即神的子民像羊群一樣,受到好牧人的牧養。──《SDA聖經注釋》 ●「必不作罪孽」:與 3:5 中耶和華的屬性「斷不做非義的事」原文完全一致。表示新以色列人具有神的公義屬性。── 蔡哲民《查經資料》 【番三14】「錫安的民哪!應當歌唱;以色列啊!應當歡呼;耶路撒冷的民哪!應當滿心歡喜快樂。」 神的救恩再臨到祂的百姓,錫安應當歌唱,「民」原意為「女兒」,為使這名詞人格化。那就不只是一個保障(錫安),也不只是一座城(耶路撒冷),是屬神的子民。以色列是耶和華選民的名稱。「以色列」在七十士譯本改為「耶路撒冷的民」,使錫安與耶路撒冷成為同義字。耶路撒冷在希伯來人心裏已經佔了非常重要的地位,這早已超越地理的環境,而有屬靈的涵義。耶路撒冷不僅有諸城圍繞,這些衛星城鎮也可稱為「女兒」(民廿一25的「城邑」及代上二26的「城邑」,原意都是「女兒」)。因此居住的民眾原意為女兒,也以城市為母地。當外邦都傾覆,敵人都敗落,神的選民就得著解脫,不再受外患的威脅,所以他們可以盡情歡樂,唱出得救的樂歌。──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西番雅書》 錫安的民。就是耶路撒冷(見賽1:8注釋)。──《SDA聖經注釋》 ●「應當歌唱」、「應當歡呼」、「應當滿心歡喜快樂 」:原文是命令句,「歌唱吧!」、「歡呼吧!」、「全心歡喜快樂吧!」。 ◎先知在此用三個名稱稱呼復興的餘民,也用三種不同的詞句表達敬拜的呼召,並在 3:15 說明應當喜樂的四個特殊理由。── 蔡哲民《查經資料》 【番三14~17】本段描寫先知從遠處聽見到的復興後的耶路撒冷城和其居民的歡樂(看二7注)。“不要手軟”:不要灰心。“默然愛你”亦作“他的愛使你安靜”。神始終愛祂的子民,不紀念過去的罪孽,有若愛人尋找所愛的,找到了,攜手歡歌(參詩三十二1~2)。──《啟導本註釋》 【番三14~20】預言神要將悔改的子民從分散之處招聚引回,並且與他們同在,除去他們的羞辱,使他們歡喜快樂。──《串珠聖經註釋》 【番三15】「耶和華已經除去你的刑罰,趕出你的仇敵。以色列的王耶和華在你中間,你必不再懼怕災禍。」 「已經」又是豫言完成式,這些必會實現,先知有這樣的信心。這裏也有一連串同義字,是上下文構成的,不是用字的本身,而是內中的涵義。仇敵是刑罰,神曾興起仇敵,刑罰以色列人。災禍也是刑罰。因為以色列人失敗而受罰,災禍是神給予的咒詛。現在刑罰仇敵及災禍一併除去,因為耶和華以色列的王在你中間。耶和華是以色列的王,這在舊約是一貫的觀念(參閱賽六5,四十一21,四十四6;詩九十15;俄21)。耶和華為君王,在早期以色列民族的思想中,已有重要的地位,他們得蒙神拯救,脫離埃及為奴之地,在曠野建立王國。摩西是領袖,卻不是政治的,而是宗教的。耶和華是他們的王,這神權政治(Theocracy)在那時就確立了,他們是祭司的國度,王是耶和華,以色列是祂的子民(出十九5、6)。在外邦也以神明為他們的王,如摩洛、米勒公(瑪勒堪)。惟有耶和華獨一的主神是以色列的王,祂是萬王之王。──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西番雅書》 除去。先知在這裡指出耶路撒冷應當歡欣,因為她罪的懲罰已經除去,她的“仇敵”已經被“趕出”。 你的仇敵。即那些壓迫猶大的人。西番雅在這裡主要是指巴比倫人。 在你中間。見賽12:6;啟21:3;22:3。──《SDA聖經注釋》 ●「你必不再懼怕」:七十士譯本將動詞懼怕改為「看見」(即「經歷」)。── 蔡哲民《查經資料》 【番三15~16】余民毋須畏懼敵人,因神與他們同在,為他們除掉仇敵。──《串珠聖經註釋》 【番三16】「當那日,必有話向耶路撒冷說:“不要懼怕!錫安哪!不要手軟!」 當那日,耶和華審判的日子過後,神的話必臨到耶路撒冷(也即錫安),以同義字來重複這叮嚀,給予他們勉勵與安慰。「不要懼怕」,在上節也提「不再懼怕」,不過上節的「懼怕」也可作「看見」。這是亞蘭文與敘利亞文譯本的用詞。拉丁通俗文作「懼怕」,因為希伯來文兩者都可解釋。本節「懼怕」應是正確的用詞。 「不要手𥳾」,這是一幅畫面,人在辛勞的工作中,突然想放棄不作,在失望中撒手(參閱撒下四1;賽十三7;耶六24;來十二12)。神鼓勵以色列人永不放棄,堅持下去,神必施拯救。──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西番雅書》 手軟。源於希伯來語raphah,意為“沉下”,“滴下”或“衰弱”。 “手軟”是比喻灰心喪氣。──《SDA聖經注釋》 ●「手軟」:也是「懼怕」、「氣餒」的意思,「手無力」是懼怕與氣餒的表現。── 蔡哲民《查經資料》 【番三17】「耶和華你的神,是施行拯救,大有能力的主,他在你中間必因你歡欣喜樂,默然愛你,且因你喜樂而歡呼。」 「默然愛你」:可能顯示神對百姓深切的愛,包括不追究他們過往的罪。另一解釋是「以 的愛使你安靜」。──《串珠聖經註釋》 「拯救」與得勝幾乎是同義字。「大有能力的主」原意是戰士,正如以賽亞書第九章六節「全能的神」,神是戰士、英雄、元帥、凱旋者。「默然愛你」可有若干不同的解釋。神的愛是那麼堅強與深厚,甚至言語都不足以表達與說明。神默然的愛,人應默然來體會與領悟。4 「默然愛你」,神的愛遮掩了以色列人的罪,使他保持緘默,不願指責,只廣行赦免。 「默然愛你」,神對以色列的計劃在默然進行與實施,是人們無法覺察,難以明白的。 「默然愛你」,另一個譯詞:「在愛中更新你」。以色列復興是神的愛,希伯來文古卷作此語意。7七十士譯本隨從這個語意,注重以色列新生的展望,神要在他們中間行出新事(賽四十三19)。「因你喜樂而歡呼」,這是節期特有慶祝的氣氛,敬拜者在耶和華面前歡欣、歡呼、歌頌神。神也響應敬拜者的歡樂。──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西番雅書》 在你中間。本章第5,15節。 默然愛你。七十士譯本為:“祂憑著愛更新你”。 歡呼:說神歡呼,表明祂非常喜愛祂的子民。──《SDA聖經注釋》 ●「施行拯救、大有能力的主」:原文只有「戰士、拯救者」兩個字。 ●「默然愛你」:希伯來文按照字面應讀作「他必在他的愛中靜默」,七十士譯本譯成「他必用他的愛令你更新」,另一種說法是此處形容一種無法表達的深沉的愛。 ◎這裡表達神居然會因為選民的快樂而快樂,透露出神對我們愛的奇妙。我們的喜樂居然會影響造物者。── 蔡哲民《查經資料》 【番三18】「那些屬你,為無大會愁煩,因你擔當羞辱的,我必聚集他們。」 本節原文相當隱晦,可有不同的翻譯。按和合本的譯法,意思是:雖然屬神的猶太人受罰,被棄於異邦,不能在耶路撒冷的聖殿(已毀)守節,因而哀哭(參哀1:4) , 但神必聚集他們歸回。另一譯法是:「我要從你中間除去因大會而有的悲傷(即無人守節),這些是你的重擔和羞辱」。──《串珠聖經註釋》 “大會”指節期的集會。希望來耶城歡慶節日的人,因耶路撒冷聖殿已毀,四散各地,心中悲戚,成為負擔和羞辱。神答應聚集他們,除去他們的悲痛(20節)。──《啟導本註釋》 以色列人並未因無大會而愁煩,卻因在嚴肅會中感到愁煩,因為沒有罪得赦的喜樂。中譯詞「無大會」,是大會中止的意思,因為大會中止不能再守,因為災禍來到,使人在驚懼中無法再恪守禮儀,感到神的福分已經離去,心中就愁煩起來。「擔當羞辱」應作除去(或卸載)羞辱。這是七十士譯詞的內容,「羞辱必須除去,被擊打的,我要聚集他們。」神不容仇敵再施迫害與羞辱。「那些屬你」,「屬」字介系詞原為「因」你或「從」你或「為」你,那些存心敬拜事奉神的,必得復興,不再受羞辱,受阻攔,可以化愁煩為歡樂。──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西番雅書》 ●屬「你」:指「耶路撒冷」或「猶大」。 ●「大會」:指節期的集會。 ●「無大會」:災難來到,使節期的聚會中止。 ●「為無大會愁煩、因你擔當羞辱的,我必聚集他們」:這段原意不明,可能可以翻譯成「我要使那些因無大會而有的愁煩,就是她(指耶路撒冷)的重擔和羞辱遠離你」。── 蔡哲民《查經資料》 【番三18~20】神向一切屬祂的人重申祂的保證,人只要倚靠祂便可以得著(參羅六23)。──《啟導本註釋》 【番三19】「那時,我必罰辦一切苦待你的人;又拯救你瘸腿的,聚集你被趕出的。那些在全地受羞辱的,我必使他們得稱讚,有名聲。」 「瘸腿的」、「被趕出的」:描繪百姓分散在異邦的可憐境況。 「在全地受羞辱」:猶太人在異邦受人侮辱。──《串珠聖經註釋》 「那時」與「當那日」是有相同的涵義。在耶和華的大日,一切以色列所遭遇的苦難都過去了。耶和華要罰辦那些苦待以色列的人。「罰辦」是神處置的方法,神必對付與辦理(結廿二14;耶廿一2),神必再恩待以色列人(詩一○九21)。趕出的與腐腿的,都是指分散的以色列人。他們無家可歸或有家歸不得,流浪在外,好似瘸腿的一樣,走不動。也走不快,甚至寸步難行。神必施恩給這樣艱苦的人。以色列被趕出,好似羊群四散,沒有牧人,他們就分散荒野,神要把他們接回來。以色列因叛逆耶和華而遭刑罰,受外邦人侵略壓迫,到處受羞辱,在全地不為人所尊重。但是他們得拯救與復興,見證就不同了。他們成為有名聲的民族,而且也普遍得著稱讚,因為耶和華真神與他們同在,他們得著拯救,仇敵受辱,不敢再侵犯。他們得著復興,重新恢復宗教的生活,有歡呼的聲音,從敬拜的聖所中發出來。──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西番雅書》 ●「那時」:原文比較急切,翻成「就在此時」或「時候快到了」。 ●「罰辦」:「對付」的意思,這個動詞可以負面也可以正面,此處應為負面。 ●「必使他們」:原文是「賜給他們」。── 蔡哲民《查經資料》 【番三20】「那時,我必領你們進來,聚集你們;我使你們被擄之人歸回的時候,就必使你們在地上的萬民中有名聲,得稱讚。這是耶和華說的。”」 「我使你們被擄之人 ...... 」:原文為「我在你們眼前使你們被擄之人 ...... 」,顯示神應許的確鑿。 「使你們被擄之人歸回」:原文或作「使你們從苦境轉回」(參伯42:10)。──《串珠聖經註釋》 “被擄之人歸回”亦作“從苦境轉回”(參伯四十二10;珥三1注)。──《啟導本註釋》 出去的要再進來,被擄的必得歸回。在西番雅的時代,以色列北國已經敗亡,但南國猶大仍未被擄。他所指的是將來的豫言,還是目前的現狀?事實上他們已經四散在列國,多人在外面流浪,神必要帶他們回來。「我使你們被擄之人歸回的時候」,「時候」可譯為「目前」。歸回之期不遠,這是神眷顧的時候,不必許久地盼待(參閱賽五十二8)。本節還有兩大特點,是不容忽視的。第一,由「他們」(上節)變成「你們」,更直接的向以色列啟示。第二,由上節的詩文,變成散文。──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西番雅書》 領你。《西番雅書》的最後是應許的光榮畫面,強調將來要擺脫巴比倫的奴役(見31,32頁)。 得稱讚。神希望以色列在列國中得到最高的榮譽,但以色列辜負了這個願望。所以這些光榮的應許只能通過贖民的教會來實現了。 這是耶和華說的。《西番雅書》最後的話是對先知信息的肯定,因為它是以永生神的話為基礎的。──《SDA聖經注釋》 ●「我使你們被擄之人歸回的時候」:應該譯為「當我在你們眼前,把你們被擄的人帶領回來的時候」。── 蔡哲民《查經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