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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該書第二章拾穗

 

【該二1「七月二十一日,耶和華的話臨到先知哈該說:」

         “七月二十一日”是主前520年十月十七日,也是住棚節的第七日,即最後一日(利二三3944);住棚節常是一個慶祝收成的快樂和感恩的節日。然而,那一年的收成卻少得可憐(一6,11)。──《雷氏研讀本》

         “七月二十一日”:這正是七天住棚節的最後一天(利二十三3944),是一個全民歡慶收穫感恩的日子。收成雖然不好,但百姓照神吩咐度節。──《啟導本註釋》

       七月份是擁有許多節慶的月份,一日是吹角節、十日是贖罪日 23:23-32 、十五到二十一日是住棚節 23:33-36 。所以聖殿重建工程不會有太多進展。另外,所羅門王也是在七月 王上 8:2 把聖殿獻給神。在西元前520年的這個節期一定是悲哀的,因為那年遭乾旱( 1:9-11 )。因此哈該用 2:3 一連串的問句來點出百姓的疑問。

         「七月二十一日」:這是住棚節的最後一天。這時是西元前520年十月十七日。這天是「住棚節」的第七日,又被稱為「大慶日」,或「大和散那日」,會有宴會(農村節慶)。── 蔡哲民《查經資料》

 

【該1 年代小注】應該是發生在主前五二○年,十月十七日,第一則預言發出後七周。──《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該二1~2七月是住棚節,在廿一日,應是節期的末後幾天(可參閱利廿三32-36),那時大多會眾集中在一處,向耶和華獻火祭。以西結書說明這節自七月十五日起,守節七日(四十五25)。現在一定是將注意力集中在重建聖殿的事上。耶和華的話臨到哈該,要哈該向他們以及這些歸回的餘民,作重要的宣告,而且語多勉勵,要他們不可失望,在建殿的事上再接再厲。── 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哈該書》

 

【該二1~9預言重建聖殿的榮耀:七月廿一日(1)即陽曆九至十月間,乃住棚節最後的一天(利23:34),正是慶祝收割、喜樂感恩的日子。但這年收成欠佳 (1:6, 11),令人沮喪;加上老年人目睹新建聖殿的規模遠遜從前所羅門王的聖殿(「這殿從前的榮耀」,3),難免悲觀傷感(3),大大影響士氣。這時,神的信息來到,鼓勵百姓繼續工作 (4上), 應許與他們同在和施予幫助(4-8),並預言重建的聖殿將有更大的榮耀(9)。──《串珠聖經註釋》

 

【該二2「你要曉諭猶大省長撒拉鐵的兒子所羅巴伯和約撒答的兒子大祭司約書亞,並剩下的百姓,說:」

       剩下的百姓 參該11214──SDA聖經注釋》

         「住棚節」:稱頌神在以色列百姓飄流曠野的日子向他們顯出的美善,在農業上是剛完成豐收的日子,故也稱作收藏節。( 23:16  23:39  16:13 ),是以色列每年的三大節期之一。在這個節期聖殿裡每天都要獻祭( 29:12-38),一般的人家則要搭棚居住七日。── 蔡哲民《查經資料》

 

【該二3「你們中間存留的,有誰見過這殿從前的榮耀呢?現在你們看著如何?豈不在眼中看如無有嗎?

         這個問題的背景可見於以斯拉記三章813節。一些七十來歲和更老的人,那些還記得所羅門聖殿之宏偉美的人,看到所羅巴伯所建這座細小簡陋的聖殿,就不禁哭起來了。加上當年微薄的收成,這景象也使其它人到氣餒。──《雷氏研讀本》

         「你們中間存留的」:指昔日從猶大被擄到巴比倫,至今仍活著的老年人。──《串珠聖經註釋》

         “見過這殿從前的榮耀”:指看見未被巴比倫人焚毀的所羅門殿的輝煌。這事背景可參看《以斯拉記》三813

收成不好,已影響到百姓的心情,而見過所羅門聖殿那種輝煌氣派的老年人,目睹新殿在規模和材料上遠不及舊殿,益增傷感,人心沮喪。──《啟導本註釋》

         當時可能有些虔敬的老者,他們曾經見過以前的聖殿,仍記得那種華麗與宏偉,所以引起無限的感慨甚至傷感。也有些人可能參予首次發動重建的事,就是他們剛從巴比倫歸回,特在主前538年,但是這件事諸多阻礙,沒有建成(參閱拉三8-13)。所以這兩種人都十分失望,現在雖興建的工程在進行著,仍不免消極,對現實既不滿意,對將來也不懷希望,他們極需要先知的鼓勵。這殿從前的榮耀,大概是指外表的華麗與壯大。但是正確的觀念:榮耀是耶和華的同在。人們可否只以聖殿的外表,來聯想內裡的榮華?所以先知必須詳加解釋,使他們超越物質的觀念,而看到屬靈的內涵(二9)。── 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哈該書》

         存留的 既然聖殿毀滅至今,七十年尚未完全過去(見該12注釋),一些鍵在的老人可能在孩提時代見過原來的聖殿。有些解經家認為哈該自己就見過聖殿。百姓想到所羅門聖殿的輝煌,和目前工程的慘狀,就深感悲痛,正如他們十五年以前給聖殿奠基時的感受(拉311-13)。

         無有 約瑟弗斯說第二聖殿只有所羅門聖殿一半的高度,在許多方面都比不上它(見《古代史》卷3.2111節)。但主要的區別不在規模,而在於富麗堂皇,金碧輝煌的外觀。──SDA聖經注釋》

         從建殿到被擄到回歸已有六十七年,所以能「存留而見過這殿從前榮耀」的人必在七十歲以上,這種人必不很多,但不是說沒有。在立第二聖殿根基時就還有不少這樣的人。( 3:12

         ◎現在的百姓不再像所羅門擁有極大的權勢與資源,可以聘請外國的名工匠,把聖殿內壁都貼滿黃金。而且他們已經經歷了西元538年的重建失敗,所以即使開工重建,也看不見最後的成果能夠跟以前的聖殿相比。想到這裡,再看到一個月來沒有什麼進度的工程,誰能不灰心呢?另外,根據 5:1-6:13 河西總督達乃和其他官員也來攔阻聖殿的建造。十六年前當地的百姓成功的阻止聖殿重建,現在又有高官來阻攔,情況自然是叫人灰心。

         ◎這一段主要是為了要鼓勵百姓,所以還是以「剩下的百姓」來稱呼以色列人。── 蔡哲民《查經資料》

 

【該34 聖殿的榮光與神的同在】將聖殿造得美輪美奐,主要原因是要配得神的同在,借著建築與擺設的豪華輝煌來尊崇神。有人甚至以為如此方能使神居住其中。哈該在此消弭他們的恐懼,向他們確保耶和華打算住在這「不太輝煌」的殿,但是將要給這殿帶來威榮。──《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該二4「耶和華說:“所羅巴伯啊!雖然如此,你當剛強!約撒答的兒子大祭司約書亞啊!你也當剛強!這地的百姓,你們都當剛強作工,因為我與你們同在。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

         「這地的百姓」:指歸回迦南地的百姓。──《串珠聖經註釋》

          哈該傳耶和華的話,以領袖為首,再向當地的百姓。聖殿毀壞之後,他們也任其荒廢。現在哈該與撒迦利亞都登高一呼,重建聖殿的事是人人的責任,無可推諉,所以都要參與。先知一定要他們澈底地負責,動機正確,信心堅定,才有工作的力量。他們必須剛強。「因為我與你同在!」這給予確據的保證話,在第一章十三節已經提過,現在再重複,更加有力。這是救恩的聖言,原為祭司的宣告,現更強調,尤其是第一人稱「我」是加重語氣的。在這一連串的命令詞,「當剛強」,反復題出,也是顯出神的心意,使他們百折不撓,始終不可灰心,再接再厲,努力作成這事。── 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哈該書》

         你當剛強!這句鼓勵的話為了強調而出現了四次(書167918)。

         我與你們同在 見該113注釋。──SDA聖經注釋》

         「剛強」:「堅固」、「抓牢」、「牢靠」。 31:7  1:6,7,9 中屢次交代約書亞和以色列百姓「要剛強」,因此在住棚節最後一天給這個提醒與鼓勵是很適當的。 代上 28:10,20 大衛也這樣鼓勵所羅門要建造聖殿。本節就用了三次此字,而且用命令式的語氣。

         ◎有時候看神的工作的確是有如當日的以色列人看著滿目瘡痍的聖殿一般,靠這種義務勞動,怎麼可能重建聖殿?人力財力缺乏的情況下,怎麼可能撐下去呢?但神的回答是「他與我們同在」,所以我們可以「剛強做工」。── 蔡哲民《查經資料》

 

【該二4~5先知在此際講述第三篇信息。“你也當剛強”:大衛曾用此語激勵兒子所羅門建殿(代上二十八20),當日幫助所羅門的神今天會同樣給他們力量,可以奮勇向前,那幫助摩西領以色列人出埃及的神靈,現在也與他們同在。──《啟導本註釋》

         2:4-5 神勸勉猶太人時也應許他們,就像祂在出埃及時( 29:45-46 )應許將會他們同在,神必不說謊也不後悔,儘管聖殿的外表不如從前,但神仍細心勉勵他們漂不漂亮不重要,重要的是「神同在」!因此不論我們眼前的光景如何,千萬不要忘記神依然與我們同在。── 蔡哲民《查經資料》

 

【該二5「這是照著你們出埃及我與你們立約的話。那時,我的靈住在你們中間,你們不要懼怕。”」

         參看:出一九5;二九45,46;三三14──《雷氏研讀本》

         「這是 ...... 立約的話」:昔日神與以色列在西乃山立約(見串),後來以色列人雖毀約以致亡國被逐,但西乃之約仍然有效,神在此重申與 的子民同在。

          「住」:原文乃分詞,顯示神的靈一直與他們同在。──《串珠聖經註釋》

         不要怕,因為我與你們同在。神的同在除去懼怕。「我與你們同在」「我的靈住在你們中間」是有相同的涵義。在用詞方面都表明繼續不斷的動作,神的同在是恒常的(Hebrew participle denotes continuous action)。「立約」的「立」字在希伯來文為「切」或「刻」,因為約是兩造的,但此處沒有「約」字,只有「話」字來取代,更是表明聖約是神的聖言,是祂的啟示。── 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哈該書》

         出埃及 以色列人始終把出埃及看作一件重大事件(見摩210注釋)。

         立約  神一直保證與祂的子民同在(出2945)。

         我的靈 神在這裡向百姓保證,祂的靈將住在他們中間。──SDA聖經注釋》

         「出埃及....立約」:百姓雖然被擄、聖殿雖然破壞,神還是保證所立的約不改變。

         「住在你們中間」:「住在」的原文是「站立」的分詞,表示經常不變的站立。── 蔡哲民《查經資料》

 

【該二5~95~9這裡先知從過去--神與他們立約說當剛強;現在--神的靈與他們同在;以及將來--神必再次震動自然界(天地....)以及政治界(萬國),三個角度來鼓勵以色列百姓。── 蔡哲民《查經資料》

 

【該二6「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過不多時,我必再一次震動天地、滄海與旱地。」

         本節所說的話要在將來基督第二次降臨的時候才應驗。──《雷氏研讀本》

「再一次震動 ...... 旱地」: 根據來12:26-27對此處經文的應用,這裡也許是指末日時天地要廢去一事。主前五二二年(即先知得此信息之前一年),波斯帝國因叛變而引致內亂,「震動」的意念可能由此而起。──《串珠聖經註釋》

         「再一次震動 ...... 旱地」: 根據來12:26-27對此處經文的應用,這裡也許是指末日時天地要廢去一事。主前五二二年(即先知得此信息之前一年),波斯帝國因叛變而引致內亂,「震動」的意念可能由此而起。──《串珠聖經註釋》

         經過一番安慰與確保之後,這裡更加強語氣,以耶和華直接的言詞,說出祂將要採取的行動。「過不多時」有若干不同的譯詞:「再等一下,很短的時間」這是照字面譯出。「等一等,只一會兒的短暫間。」「再一次,立即就可實現。」英文新譯本(New English Bible)作:「還有一件事」(One thing more and that a little thing)「只一件小事而已」是加注的。在舊約的經文中,有些是帶末時的意味,如詩篇第卅七篇十節:「還有片時」,「再過片時」(耶五十一33;何一4),「還有一點點時候」(賽十25。新約可參考的經文在約十四19,十六1619以及十二26)。

         「我必震動」,這動詞是繼續不斷的動作(希伯來文法的分詞Participle)。地震是表明神的干涉,是祂直接的行動。主前第八世紀曾有一次大地震(摩一1),帶來重要的信息(八8及九15)。以賽亞曾提起這事(賽二13-21,十三13,廿九6)。── 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哈該書》

         萬軍之耶和華 見耶73注釋。

         再一次 為了讓百姓學會接受和重視第二聖殿,哈該預言將來她的榮耀會大大超過所羅門聖殿。先知用“再一次”追溯神大能先前的顯示,可能還包括西乃山頒佈律法時震天動地的場面(見詩6878注釋)。──SDA聖經注釋》

         2:6 「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的原文前有「因為」兩個字,目的在說明他們當剛強壯膽修聖殿並且不要懼怕的原因如下文。

         「過不多時」:「再過一會兒」。

         ◎「震動天地」究竟是指當時還是末日,可能還可以爭論。但在當時至少聖殿已經獲得了足夠的物資得以重建。── 蔡哲民《查經資料》

 

【該二6~9這一段經文的意義主要有兩種解釋,一類是依《希伯來書》十二2627的方向,作遠景的解釋,應用在末日主基督再來審判萬國的事上。那時天地都要廢去,基督要駕著天上的雲降臨(太二十四2930)。依此解釋,7節“珍寶”一字原文可譯為“萬國所羡慕”的,指的不是地上的珍寶,而是基督(彌賽亞)的來臨(參瑪三1)。這時,聖殿的榮耀遠遠超過以前所羅門的殿。即令“珍寶”依字面作金銀解,也是如《以賽亞書》六十5所說,指彌賽亞國度來臨時萬民的奉獻。

一類是依地上歷史的發展的方向,作近景的解釋,認為6節的“再一次”是指二百年後震動世界的那件大事:波斯帝國為希臘的亞歷山大大帝所亡(主前333-330年)。“珍寶”則照字面解為金銀。例如波斯王大利烏撥給猶太人建殿的錢和實物(拉六89)。而在新約時代,希律所重修的聖殿是9節預言的應驗。

一般多從(1)說,因這段經文的重點是聖殿。聖殿為神的居所,是百姓信仰生活的中心,所著重的是它的聖潔和在人心中所居的位置。依這標準,人手所造的殿沒有一個配稱為神的居所。所羅門的殿后來成為拜偶像的地方(王下二十三4),希律造的殿成為耶穌所說的賊窩(路十九46)。因此“這殿”不可依字面來解釋。這座比以前更榮耀的殿應是指主基督的身體(或祂所建立的教會)。──《啟導本註釋》

 

【該二7「我必震動萬國;萬國的珍寶,必都運來〔或譯:萬國所羡慕的必來到〕,我就使這殿滿了榮耀。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

         另一個為人熟悉的翻譯是:“萬國的渴望”。那麼,這裏所指的就是彌賽亞,而這觀念也跟猶太人的傳統一致。然而,許多人認為這句話譯作“萬國的珍寶”更準確,那是指萬國在千禧年聖殿所獻的祭。“榮耀”可指聖殿的光輝或耶和華顯現在聖殿當中。──《雷氏研讀本》

         「萬國的珍寶必都運來」:或作「萬國所羡慕的必來到」,按猶太傳統解釋,指彌賽亞的來臨。但按原文文法,「運來」是用複數,且下文亦提到銀子和金子(8),  故近代聖經譯本及解經家較多採納「珍寶」的解釋。──《串珠聖經註釋》

         震動大地,主要是在震動萬國,這樣萬國的財寶會集中在聖殿,使聖殿有極大的榮美。

         神怎樣震動萬國?祂先震動波斯帝國,波斯王康比薩斯逝世,引起王位之爭奪。哈該是否一個發動政變的人,還是他只以一個宗教家的見解,看這些成為聖戰的現象,神要干預世界列強的政事?但是這確為末時的事,可能哈該在期望這日的來臨。過不多時,耶和華的日子已經臨近,神的子民得贖日子就將來到。── 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哈該書》

         萬國 先知這裡所預言的是我們主第一次降臨,故本節可能指哈該時代以後各國的覆滅。

         所羡慕的 古代猶太解經家用它指將來的彌賽亞。“萬國所羡慕的”後來進入第二聖殿教訓和醫治人。

         必來到 該動詞原文系複數,而其主語“所羡慕的”則為單數。有些譯者把主語改為複數,以與動詞保持一致。但這就破壞了本文歷史悠久的彌賽亞含義。要改的話,還是把謂語動詞改為單數為宜。

         這殿滿了榮耀 應驗於耶穌進入聖殿(見瑪31;約213-16)。基督所進的常常被稱為希律之殿(見路31注釋;約220)。後來,直至今日,猶太人通常稱所羅門聖殿為第一聖殿,稱所羅巴伯重建、毀於西元70年的聖殿為第二聖殿。──SDA聖經注釋》

         「萬國的珍寶」:原文型態是單數的,但因為「來」是複數型態,所以這裡指的是「珍寶」不是「所羨慕的」(意思是指彌賽亞)── 蔡哲民《查經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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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二7  “我必震動萬國”指的是甚麼?】神所說令萬國震動的審判,不單指現在向罪惡之邦施行的審判,還指末日的審判。──《靈修版聖經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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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二7-9  “後來的榮耀大過先前的榮耀”,神是說──】“萬國的珍寶”可以有兩種解釋:(1)預言彌賽亞,也就是耶穌會在五百多年後到聖殿來,以榮光和平安充滿整個殿堂;(2)指聖殿與神的子民蒙神賜福。──《靈修版聖經註釋》

 

【該二7萬國的珍寶都必運來,或是所羡慕的必來到,何意?】

答:耶和華說:「我必震動萬國,萬國的珍寶必都運來」,下有小字:「或作萬國所羡慕的必來到」。修訂英譯本為The Precious Things,意思是珍貴的物品。猶太人英譯本為The Choice Things,意思是最精選的物品。神的話是兌現的,如同以賽亞先知書中所說:「大海豐盛的貨物必轉來歸你,列國的財寶也必來歸你。」(賽六十5)神聲稱聳對萬國有最高掌管操縱的權威,並且使用震動來達成他自己國度的進展。這裡「萬國所羡慕的必來到」,文理本譯作:「亦將鼓蕩列邦,列邦之企慕者將至。」其意願猶如古猶太釋經學者的見解,認為這裡就是預告彌賽亞基督而說的,因他為萬國萬民所想望者。―― 李道生《舊約聖經問題總解》

 

【該二8「萬軍之耶和華說:“銀子是我的,金子也是我的。」

         耶和華說金銀都是祂的,祂具所有權,當然祂有自由可以使用。金銀不是為個人積鑽堆緊的,只為神國聖工的需要。

         參考撒迦利亞書,金銀來自巴比倫(六9-15),那是出於自由樂意的捐獻。但是此處哈該似乎不是著眼於個人的捐獻,而是著重神的干預,使聖殿重建時財源滾滾而來,好似出於自然,不是由於人力。在哈該看來,聖殿的興建是神跡,並非不需假以人手,而是遠超人力所能成就的。── 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哈該書》

       銀子 神並不是因為需要錢才要人奉獻的,而是為了使他們得到施捨的福氣,養成基督化的品格。“不斷的施捨會把貪婪餓死”。從哈該時代的猶太人身上我們可以學到的教訓是:神不會祝福那些不願意向祂聖工的需要奉獻的人(見該15-11)。──SDA聖經注釋》

         「銀子是我的,金子也是我的」:神神蹟式的使波斯王的府庫供應建殿的一切需要。( 6:8 )後來,希律王也在聖殿花了大筆錢財,如今仍可看出當時所用的石頭非常巨大光滑。

         6:8-12 記載大利烏王要求以色列的仇敵必須撥稅收供猶太人建殿的一切需要。希律王所建的聖殿的確比所羅門的聖殿來的宏偉。── 蔡哲民《查經資料》

 

【該二9「這殿后來的榮耀,必大過先前的榮耀。在這地方我必賜平安。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

         本節可指所羅巴伯的聖殿(及其後由希律所建的聖殿),以及基督第一次降臨時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平安;也可指千禧年的聖殿(結四○四八),以及基督第二次降臨時為全世界帶來的平安。──《雷氏研讀本》

         「這殿 ...... 先前的榮耀」:當彌賽亞國度來臨時,萬民都要將珍寶送到聖殿,敬拜獨一真神(賽60:9-11)。除此之外,有關這預言的應驗,還有以下看法:大希律修建後的聖殿的確遠勝所羅門之殿;而新約教會亦是神的殿,可說是重建之殿的延續,更充滿了神的榮耀(弗1:23)。──《串珠聖經註釋》

         聖殿重建,並不比第一次的遜色,因為有更大的榮耀。這似乎不再在外表與物質的標準上。真正的榮美不是物質的,而是屬靈的。有神與他們同在。耶和華是他們的榮耀。

         「在這地方」是指聖殿(可參考耶卅三1-13,十四13)。

         平安在此處是否指沒有戰爭而有的安靖?還是物質的豐富?可能在屬靈方面的安樂,這是被擄歸回之餘民最大的需要,他們一直在不安中,為前途擔憂,因為現實令他們失望,以致對前途不敢樂觀,其實他們的問題在重建聖殿的事上。── 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哈該書》

         榮耀 由於基督的臨格,第二聖殿的“榮耀”(見第7節注釋)超過第一聖殿。第二聖殿因為那位擁有“神本性一切的豐盛”(西29)之主的來到而得到尊榮。

         平安 “和平之君”的來到會把伴隨著和平的一切福氣帶給人類(見耶614注釋)。天使向伯利恒的牧羊人宣佈耶穌的誕生,是一個平安的信息:“在至高之處榮耀歸於神,在地上平安歸於祂所喜悅的人”(路214)。──SDA聖經注釋》

         「我必賜下」:這句話在希伯來文是未完成動詞型態,說明平安這事尚未做完,它是一次又一次地賜下。

         「平安」:「所羅門」的名字就是平安的意思,耶路撒冷也有「平安」的意思。── 蔡哲民《查經資料》

 

【該二10「大利烏王第二年,九月二十四日,耶和華的話臨到先知哈該說:」

         “九月”即主前520年十二月十八日,那時他們盼望有早雨來澆灌新栽種的農作物。──《雷氏研讀本》

         「九月」:即今陽曆十一至十二月間;撒種時候剛過,這時是下雨的季節,象徵神再次施恩,參1:10-11──《串珠聖經註釋》

         “九月二十四日”合今十二月十八日,是巴勒斯坦秋雨來臨的季節,農民在此時種植冬季作物。先知宣講第四篇神除災降福的信息。──《啟導本註釋》

         這裡的日期再引起若干的猜測。首先,這是本書第一次提說,這日期(九月廿四日),在第二章十八節以及二十節再提。但是這並非甚麼特殊的節期,有甚麼敬拜的禮儀。廿四日倒在第一章十五節提過,那時是六月,可說整整三個月,聖殿重建的工作還在進行

         耶和華的話臨到哈該,而不是藉著哈該來傳出(參閱一1),也不是奉命傳講(一12)。這是否有甚麼特殊的意義?此處似乎哈該只向少數人講(二10-14,又二20-23),尤其是以祭司的團體為對象。── 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哈該書》

         九月 即希伯來基斯流月,始於11月或12月。本月24日約為西元前5201218日。──SDA聖經注釋》

         「大利烏王第二年九月二十四日」:西元前520年十二月十八日。這時正是撒種的時候。離聖殿重建工程的開始過了整整三個月。── 蔡哲民《查經資料》

 

【該10 年代小注】與其相等的日期是主前五二○年十二月十八日,第一則預言發出後的三個半月。──《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該二10~1310~13這段是表示污穢的感染力比聖潔強,所以當以色列人不建聖殿時,這個罪惡就導致其他的敬拜失去意義,導致神懲罰以色列人。

         10~13這一段經文距離聖殿重建工程的開始過了整整三個月,先知提醒百姓追想過去的日子,而且提醒:並不是沾到邊就可以成聖了,可是污穢卻是會輕易的染上。而我們是否也有如此的覺醒呢?── 蔡哲民《查經資料》

 

【該二10~19善行不能抵銷忽略建殿之罪:哈該引律法為例,表明獻祭不能塗蓋百姓先前忽略建殿的罪,因此神使他們手所作的不順利(11-14),他們要追想神的刑罰(15-18)。但現在百姓悔改、積極建殿,所以神應許要賜福給他們(19)。──《串珠聖經註釋》

 

【該二11「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你要向祭司問律法,」

         祭司的一個工作是教導百姓明白律法(利十811;申三十三10)。──《啟導本註釋》

         萬軍之耶和華 見耶73注釋。

         祭司的專職就是把神的一切吩咐教導百姓(見代下153注釋)。因此祭司的答覆被認為是權威性的。──SDA聖經注釋》

 

【該二11~12向祭司問律法只指有關聖潔的條例,是律法的一部分。這律法也可作教誨,是祭司需要解釋而教導他們的,使他們真正應用在生活之中。或者說,這是祭司照著神的心意,指示人們信心的生活原則或生活方式。

         聖肉是獻祭的肉,已經分別出來,成為聖潔。有關贖罪的祭牲(利六26-27),祭司只可在聖處吃,凡摸這祭肉的要成為聖。兜著聖肉的衣襟,也帶其它的食品,那些食品接觸聖肉,是否可成為聖。聖的能否傳染給其它的物件?再論衣襟,只有祭司的衣袍才是潔淨的,因為祭司的衣袍在聖處洗淨(利六27),但是一般人的衣服沒有潔淨的過程,就不潔淨。所以即使沒有其它食品,用普通的衣服兜著聖肉,就不能保持祭肉的聖潔。所以祭司的答覆是否定的:「不稱為聖。」似乎沒有甚麼商榷的餘地。這裡說「有人」,大概不是指祭司,只是普通人。可能祭司制度在這裡強調,聖殿與祭司的制度,必須為以色列所尊重,不可輕慢。── 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哈該書》

 

【該二12「說:若有人用衣襟兜聖肉,這衣襟挨著餅,或湯,或酒,或油,或別的食物,便算為聖麼,祭司說:不算為聖。」

         第一個問題是:既然一個人拿著“聖肉”(即獻祭的肉)也得以成為聖(比較利六27),那麼,他可以使所觸摸到的東西成聖嗎?答案是:不。──《雷氏研讀本》

         「聖肉」:指祭牲的肉。

          「兜聖肉 ...... 為聖嗎」:摩西律法沒有明文解答這問題,只有利6:27-28似暗示衣襟兜過聖肉便算為聖。

          「不算為聖」:聖潔的衣襟接觸過其他物件後也會受汙,可見聖潔之物會受汙,善行不能塗抹罪行。──《串珠聖經註釋》

         “聖肉”:專供獻祭用的牲畜的肉。依律法祭牲必須是無殘疾的(利義3),因為兜肉的衣襟和聖肉直接接觸可使衣襟聖潔(利六18,27;二十二46;參結四十六20)。衣襟雖然聖潔,卻不能把這聖潔傳到沾過它的物體。──《啟導本註釋》

         聖肉 即某些祭牲的肉(見利625注釋)。

         不算為聖 與聖肉接觸的東西應當聖潔(見利627)。但是包聖肉的衣服不具備神聖性。──SDA聖經注釋》

         「衣襟」:是長袍的下端,可用手將之反轉來承載東西。

         「聖肉」:指獻祭的肉。── 蔡哲民《查經資料》

 

【該12 聖潔的散播】「聖肉」碰觸過的東西都成為聖(例如衣襟),但是碰觸到衣襟的東西並不能成為聖。此處形容的是當時常見的情況。歸回不久(主前535年)祭壇即已建好,但是還沒有建造聖殿,因此不能按照常規,在固定的聖殿地點吃祭肉,因此需要送到專門吃祭肉的地方。聖經沒有將潔淨物搬移的規矩,因此一定是以色列人的口傳傳統。利未記六27說到,只要觸摸到贖罪祭肉的人就成為聖,若是血濺到衣袍上,就一定要洗乾淨。──《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該二13「哈該又說:“若有人因摸死屍染了污穢,然後挨著這些物的那一樣,這物算污穢嗎?”祭司說:“必算污穢。”」

         第二個問題是:一個人若摸了屍體便被玷污,那麼,他會使所觸摸到的別的東西變得汙穢嗎(比較民一九1113)?答案是:會。這兩個問題的重點是:聖潔是不能轉授的,但汙穢卻可以(正如健康不會傳染,疾病卻可以)。不順服的百姓好象他們中間的死屍一樣,污染其它的人(14節)。──《雷氏研讀本》

         本節的答案乃根據利22:4-6,表明罪有感染力,能抵銷善行。──《串珠聖經註釋》

         摸死屍可染到禮儀上的不潔,這一類的汙穢傳染得很快。依律法,和不潔的人接觸,能沾染到不潔(民十九1113)。聖潔的東西和汙穢之物接觸會一樣受污染。──《啟導本註釋》

         接觸聖的,除祭司以外,一般人不會有機會因此成聖。但是接觸不潔淨的,即被玷污,原來污穢是可傳染或感染的。人摸了死屍,不潔淨自己的,就玷污了耶和華的帳幕(民十九13),除非有水除去污穢,如不潔淨,這人必從以色列中剪除,可見事態的嚴重。人可玷污,物也同樣成為不潔淨,成為污穢,這是祭司可以肯定的。哈該在談論這事,聖殿還未建成,祭壇一定已經立定,是否也已成為聖潔,不然,照以西結書第四十三章,祭壇仍未潔淨。── 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哈該書》

         污穢 與死屍接觸會帶來禮儀上嚴重的不潔(見民1911)。與不潔的人接觸的任何東西都算為不潔。──SDA聖經注釋》

         「有人因摸死屍染了污穢」:這是按民數記的律例。( 5:2 ── 蔡哲民《查經資料》

 

【該13 不潔的散播】禮儀上的污穢則像傳染病一樣,因著接觸而散播(參:利十一8,二十二39注釋)。接觸屍體會引起最嚴重的污穢。因為屍體而禮儀不潔的人,不准參加正式敬拜(例:民九6;又見:民十九11注釋),並且常常被打發出到營外(民五2)。因此,食物被污穢的人觸摸過,就被污染了。──《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該二14「於是哈該說:“耶和華說:這民這國,在我面前,也是如此;他們手下的各樣工作,都是如此;他們在壇上所獻的也是如此。」

         被擄的百姓雖然回到聖地,並不因此使他們聖潔。他們不順從神,忽略建殿的罪,卻能汙穢手上作的工和壇上獻的祭,所以在過去的日子裡受到乾旱的刑罰。現在應學習成聖的功課,順從神,聽祂的命令。本節也有告誡祭司注意侍奉的聖潔。──《啟導本註釋》

         民這國是指猶太人,不分留居的及歸來的,也可包括北方的以色列人,雖然這是次要的,但在神看來,北國與南國是一個整體,是「這國」,其實被擄之後,「國」不再存在,他們不再有政治的主權,但是神的國永不廢去。

         這裡提到三項「也是如此」──必算污穢,不算為聖。首先是這民這國,其次是他們手下的各樣工作。第三是他們在壇上所獻的。── 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哈該書》

         這民這國,在我面前也是如此 先知在這裡解釋了11-13節。不僅這些流亡者自己,而且他們手中的一切,都會帶來神的詛咒,而不是神的祝福。他們的污穢在於他們不動手建造神的殿。這個信息肯定是對百姓以前行為的責備。

         他們在壇上所獻的 這顯然指流亡者剛回來時所築的壇(見拉32)。緊接著212的分析,聖壇肯定不能潔淨崇拜者不聖潔的行為。──SDA聖經注釋》

         2:14 的意義並不是很清楚,可能指著百姓道德方面的敗壞,或者指著動機方面的敗壞,或者是指以前不建聖殿的行為是污穢的,導致其他敬拜與事奉都失去意義。由於這段並沒有提到任何要以色列人悔改的勸勉,比較可能是指著以前不建聖殿的行為是污穢的,導致以色列人其他的敬拜都成虛空,神降禍不賜福。而今污穢的根源除去,神就要賜福了。── 蔡哲民《查經資料》

 

【該二14~1914~19哈該在播種時期就預言明年的豐收,並要大家回想到上次建聖殿的時間(停工之後,日子變得難過了)。當然,隔年的豐收將會給百姓帶來更大的鼓勵。── 蔡哲民《查經資料》

 

【該二15「“現在你們要追想,此日以前,耶和華的殿,沒有一塊石頭壘在石頭上的光景。」

         「此日以前 ...... 的光景」:指過去十六年聖殿工程停頓的情況。──《串珠聖經註釋》

         “此日以前”指一15所說的“六月二十四日”。百姓應追想此日以前十六年中聖殿工程停頓不前的光景。──《啟導本註釋》

         此日是奠基的日子。在以斯拉記,也提起這事:匠人立耶和華殿根基的時候,有禮儀,穿禮物,吹角,大家站讚美耶和華(三1011)。「此日」可能有禮儀舉行,是奠基的奉獻典禮。

         這裡石頭壘在石頭,可能是奠基的舉動,或是禮儀的動作,作為奉獻禮。這也可能是指建造聖殿的牆,將石頭堆砌起來。此日以前,聖殿不能算是真正重建,只有一些修葺的功夫,沒有完整的工程。── 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哈該書》

         此日以前 1018節所提到的時間。哈該顯然希望百姓追想以前發生的事。

         沒有一塊石頭壘在石頭上 可能指聖殿主體工程的建造,而不是她的奠基。──SDA聖經注釋》

         「追想」: 原文直譯作放在你們心上,和 1:5 「省察」用詞完全一樣。

         「這日以前」:也可以翻譯成「這日以後」。── 蔡哲民《查經資料》

 

【該二16「在那一切日子,有人來到穀堆,想得二十斗,只得了十斗。有人來到酒池,想得五十桶,只得了二十桶。」

         在他們開始建聖殿之前,五穀已經減產百分之五十,酒減產百分之六十。──《雷氏研讀本》

         五穀因旱災而歉收,生活所需不能滿足。──《啟導本註釋》

         這裡是已經在收割之後,收藏時好似無形中減少。看起來,一堆谷應有五十鬥之多,但是實際稱起來,只有十鬥左右,葡萄收割後放在酒池,照說榨起來應有五十桶,但結果只有二十桶,真是令人十分失望。

         「在那一切日子」是在「此日以前」,七十士譯本希臘文譯詞,再以「追想」與「省察」的涵義,所以仍是回憶過去的失敗,不可再重複,免致遭受耶和華的忿怒,降禍而不再賜福。── 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哈該書》

         糧食的收成只有人們所預料的一半。這種歉收是神對他們疏忽的懲罰。

         酒池 用來榨酒或油的池子,通常分為兩層,由石頭砌成或在地上挖出。在上層裡面榨葡萄或橄欖,汁液通過管子流到下層採集。

         先知想到的是油或酒。原文用的是希伯來的容積單位。譯文用的是普通詞彙。──SDA聖經注釋》

         「酒池」: 就是壓酒池( 5:2  21:33 )。通常是前後高低兩連層的窪穴,高層約八呎見方,供榨葡萄的人用腳踐踏葡萄之用;低層約四呎見方,約三呎深,使上層榨出來的葡萄汁流入坑穴內。── 蔡哲民《查經資料》

 

【該二16  “只得了十斗”──那時莊稼的收成竟是……】穀堆是收割時堆在一起的禾捆。多年來,只有五成的穀物有收成,而釀酒的情況就更差了。──《靈修版聖經註釋》

 

【該二17「在你們手下的各樣工作上,我以旱風、黴爛、冰雹攻擊你們,你們仍不歸向我。這是耶和華說的。」

         「旱風 ...... 冰雹」:這是神用以刑罰悖逆百姓的工具。(申28:22──《串珠聖經註釋》

         “旱風、黴爛、冰雹“都是神對不信之人的刑罰(申二十八22)。──《啟導本註釋》

         如果上節是指收割以後的情事,那麼本節的災害似乎對農田沒有太大的影響。但是這裡未必只指一時的狀況,只是籠統地提說自然界的困境,說明神管教的厲害,示儆為促他們悔改。

         在聖經中,旱風與黴爛二者是相連的,可在若干的經文裡發現,(如申廿八22;王上八37;代下六28以及此處)這些似乎都是神刑罰的行動。至於冰雹,也是天災(出九25;詩七十八4748,一○五32),也確知神降罰的行動。有時是指神顯現時可怕的景象(詩十八13)。旱風、黴爛與冰雹都是在農作物收成之前的災害。── 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哈該書》

         攻擊 神親自懲罰祂的百姓(見申2822注釋:摩49)。旱風、黴爛襲擊莊稼,冰雹摧毀葡萄樹(見詩7847)。──SDA聖經注釋》

         「旱風、霉爛、冰雹」: 28:22 中記載背叛神的處罰中,有「旱風、霉爛」兩個災,「冰雹」也是舊約中神審判的方式之一 9:25  28:2 ── 蔡哲民《查經資料》

 

【該17 旱風、黴爛、冰雹,作為神的審判】此處描述的三種審判,是神糾正古代以色列民的慣見手法(參:摩四9注釋)。旱風的希伯來文指沙漠吹向陸地的熱風,也指旱風的損毀效應,使作物枯萎而死。黴爛是指黴菌引起的病,水災或過量的雨通常是其肇因。第三種壞天候是冰雹,隨著強風而來,會破壞農作物。冰雹與其他兩種現象一樣,被視為神的審判(參:書十11注釋)。──《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該二18「你們要追想此日以前,就是從這九月二十四日起,追想到立耶和華殿根基的日子。」

         「從這九月廿四日 ...... 的日子」:如采這譯法,百姓應從即日起追想至十六年前聖殿奠基時(拉3:10)這段日子。這裡或直譯作「從這九月廿四日起,就是從立耶和華殿根基的日子起,你們要追想」,大概指百姓要從九月廿四日(在根基上開工建造之日)追想以往日子。──《串珠聖經註釋》

         神警告百姓勿再蹈覆轍。其實,十六年前若能聽神的話,奮勇向前,繼續建殿,現在蒙的福分早已給了他們。──《啟導本註釋》

         大利烏王第二年六月,重建的事開始(該一124),到第六年十二月正式完成(拉六15),為時四年半。第一次聖殿建造,所羅門用時約七年半。可見聖殿被毀,並非完全毀壞,尚有若干部分只須用木料(該一8),稍作修葺。所以根基重新奠基可能只為感恩奉獻的典禮,並非實際的工程。第二章十五節只為追想過去,第十八節憶往以外,再展望面前,對前途抱有非常的樂觀。── 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哈該書》

         追想 原文該詞在語法上分為兩部分,一指要百姓思考從今以後的日子,二指要他們思考立聖殿根基及其後的日子。多數解經家則認為這兩個日子其實是一致的。──SDA聖經注釋》

         「立耶和華殿根基」:指的可能是西元前538年的聖殿重建時所立的根基,聖殿是建立在一塊大磐石堆上。── 蔡哲民《查經資料》

 

【該18 年代小注】此處以主前五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與二章10節所提的同一天)為耶和華的聖殿奠基日。因此這一天對哈該極為重要。──《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該二18~19他們的將來是一個蒙福的日子。聖殿的根基在主前536年奠立。──《雷氏研讀本》

 

【該二19「倉裡有穀種嗎?葡萄樹、無花果樹、石榴樹、橄欖樹,都沒有結果子。從今日起,我必賜福與你們。”」

         「倉裡有穀種嗎」:這問題暗示否定的答案。過去一年歉收,而且種子剛撒在田裡,並無剩餘。──《串珠聖經註釋》

         現在已是陽曆十一、十二月間,葡萄、無花果與石榴早過成熟季節,橄欖的收穫季也剛過去;可是因為收成不佳,倉裡的儲存很少,穀種撒到田裡後,倉裡便沒有了。百姓既已開始熱心神殿的工程,神答應賜福,來年可慶豐收。──《啟導本註釋》

         這裡提說倉裡與田間。在倉裡,榖種可能黴爛,在田間,一切果樹可能因枯旱而沒有結果。但是倉裡沒有榖種,因為都已撒在田間了。這裡其實不是說沒有榖種,而是減少榖種,因為不需要全部充作糧食,也不必全部來撒種。無論如何,現在只是靜候收成,看是否有豐收。無花果樹、橄欖樹、石榴樹,只是果樹一般的情況,他們結果的時間並不完全相同,有些早,有些遲,前後有序也靜待收成。這裡提到的果樹,都是有重要的經濟價值。無花果是重要的出口貿易。以西結書第廿七章十七節:有麥子、餅等,餅很可能指無花果餅。無花果與石榴樹也是表徵應許之地的豐富(如民十三23;及申八1-8。)。神賜福,是指果樹及榖類的豐收。這是神的應許,也是以聖約為依據的(利廿六3起;申廿八2起)。── 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哈該書》

         穀種 你為來年的播種所留的種子(見伯3912),還存在倉裡呢?還是因為乾旱缺糧而吃掉了呢?雖然還沒有生長發芽的跡象預示收成的情況,哈該仍預言將有豐收(見申2823)。

         沒有結果子 在發出信息的時候,乾旱顯然還在流行。雨季一般是早一兩個月開始的。

         今日 指他們順從的日子。──SDA聖經注釋》

         「倉裡有穀種嗎」:暗示的答案是「沒有」。因為收成不好,作物的種子都吃光了,剩餘的也都播進土裡了。── 蔡哲民《查經資料》

 

【該二20「這月二十四日,耶和華的話二次臨到哈該說:」

         “二十四日”即主前520年十二月十八日。──《雷氏研讀本》

         「二次」:即同日第二次。──《串珠聖經註釋》

         神在給第四篇信息的同天,要先知再給第五篇信息。看<參考資料>“先知傳信息時期”條。神給領導建殿工程的所羅巴伯極大的鼓勵和獎賞。──《啟導本註釋》

         第二次臨到,與第一次不同,因為第一次物件是一般人,但是第二次的對象,不僅向祭司說,主要是對政治的首領,有家系遺傳的背景(從大衛家)之所羅巴伯。

── 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哈該書》

         這月二十四日210注釋。這裡雖然沒有說是哪個月,我們仍可推定是先知發出上面信息的那個月,而一般認為這是與10-19節的信息是同一天發出的。

         二次 本卷的結尾是大衛的家在所羅巴伯的領導下復興的應許(21-13節)。──SDA聖經注釋》

 

【該二20~2220~22這裡的應許到末日才會實現,但對所羅巴伯來說,神是宣告他自己是歷史與萬國的主宰。── 蔡哲民《查經資料》

 

【該二20~23有關所羅巴伯的預言:所羅巴伯積極帶領聖殿的重建工作,他是地方的官長(「省長」),要面對外敵不少的攻擊(參拉5:1-5),故神給予他鼓勵和支持。──《串珠聖經註釋》

 

【該二20-23  哈該的身分是……】哈該最後的信息顯示他不過是神的代言人,要向猶大省長所羅巴伯轉達神的聖言。──《靈修版聖經註釋》

 

【該二21「“你要告訴猶大省長所羅巴伯說:我必震動天地。」

         「震動天地」:神將要干預地上的王權。──《串珠聖經註釋》

         耶和華必震動天地,在第二章七節也提祂震動,只震動萬國,但震動萬國之前,祂震動天地滄海與旱地(6節)。在七十士希臘文譯本,本節也與六節一樣,加上「滄海與旱地」。

         這是末事的情況。震動天地是神的作為,因為天地原是祂的,祂有權能,在天地作王,祂是無所不在的,因為天地之間,有祂的顯現。但是最重要的,祂是天地的主宰,萬物服在祂的腳下,萬國也在祂的統治之下。── 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哈該書》

         震動 見該267注釋。──SDA聖經注釋》

 

【該二21~22這預言前瞻基督來臨統治地上萬國的日子。在哈該的時候,波斯轄管超過二百萬平方英里(3,200,000平方公里)的土地。──《雷氏研讀本》

         “震動天地”:看69節注,在那末後的日子,列國攻擊耶路撒冷時(亞十四13),神要象當年“傾覆”所多瑪(創十九25)、“除滅”蛾摩拉一樣,消除列邦的勢力;要象當日傾覆埃及法老的戰車、戰馬和騎馬的人一樣,拯救神的子民(出十五121);又要讓仇敵象米甸人一樣為自己的刀所殺(士七22)。──《啟導本註釋》

 

【該二22「我必傾覆列國的寶座,除滅列邦的勢力,並傾覆戰車和坐在其上的。馬必跌倒,騎馬的敗落,各人被弟兄的刀所殺。」

         馬與騎馬的必跌倒敗落,這是出埃及的經驗,好似出埃及記十五章一、五節所描述的:將馬和騎馬的投海中,他們如同石頭墮到深處。

         傾覆與除滅,是神曾對所多瑪、蛾摩拉的審判(申廿九23;賽十三19;耶二十16;摩四11)。列國的寶座與列邦的勢力都可除去。以賽亞書耶和華伸手震動列國,施行審判(廿三11)。這是先知們的信息。

         「各人被弟兄的刀所殺。」(參閱士七22;結卅八21;亞十四13。),可是這裡仍是先知信息的論調。 ── 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哈該書》

       傾覆 地上列國起來敵擋祂的旨意,於是神在此實施對於他們的權威。──SDA聖經注釋》

 

【該二22~23這裡有兩方面的預言:

   1 神必傾覆猶大的敵人(22);

   2 神已揀選大衛的後裔所羅巴伯作將來彌賽亞的預表(23)。──《串珠聖經註釋》

 

【該二23「萬軍之耶和華說:我僕人撒拉鐵的兒子所羅巴伯啊!到那日,我必以你為印,因我揀選了你。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

         “印”環。顯示神給予所羅巴伯保證大衛家系之延續的榮譽;也許正因如此,以及波斯統治者懷疑這個可能性,所羅巴伯其後很快便從這歷史場景消失了。──《雷氏研讀本》

          「到那日」:指預言應驗之日。

          「印」:刻在戒指上(參斯3:12; 22:24),象徵受尊榮、重視、保護,並擁有權柄。

          「揀選」:所羅巴伯被列入基督先世的譜系內(參太1:13)。──《串珠聖經註釋》

         “印”:一種可以當圖章的戒指,代表權威和保證(參創三十八18)。“我必以你為印”是說神揀選了所羅巴伯為祂賜福人類的保證。所羅巴伯一度得到很大的尊榮(亞四7,9),聖殿建成奉獻之後,聖經未再提到他(看拉五2注)。從表面看,這預言未見應驗;但從聖經預言的連貫性來看,已應驗在救主基督身上。神揀選所羅巴伯,是要保證祂所應許的彌賽亞,在神所定的日期(“到那日”),會從大衛的後裔中出來。《馬太福音》一12和《路加福音》三27兩處耶穌的家譜中都記有他的名字。──《啟導本註釋》

         這是對所羅巴伯個人的信息。「到那日」以上的願望,就是耶和華所應許的,到那日就要實現了。那日是在將來,是耶和華的日子,必有耶和華公義的作為。

         耶和華以所羅巴伯為印,因為他的祖父約雅斤(奇尼雅),曾是耶和華右手上帶印的戒指,必從其上摘下來(耶廿二24)。現在要重新帶上,執行耶和華的任務。

         這是復興的信息。猶大必然更新,大衛的王朝仍舊繼續,與其說是政治的,不如說是宗教的,他們當時雖在波斯的治權下,其實他們真正的地位,是在耶和華權能下,是天國的部分。── 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哈該書》

         萬軍之耶和華 見耶73注釋。宇宙大軍的統帥所說的這些的話,乃是應許實現的保證。

         原文指重要,權威和有價值的東西(見耶2224注釋)。這些美妙的話語給所有神的兒女帶來鼓舞。“神絕不會讓祂的一個忠心僕人孤軍奮戰,遭遇失敗。凡把生命與基督一同藏在神裡面的人,祂都視為珍寶。祂對每一個這樣的人說:“我必以你為印,因我揀選了你’”。──SDA聖經注釋》

         「我僕人撒拉鐵的兒子所羅巴伯啊」:原文是「我將提拔你撒拉鐵的兒子所羅巴伯為我僕人」,其中「提拔」並未譯出於和合本。

         「印」:當時印章是有地位的人才擁有的,個人印章在任何文件上做印記,就表示那個文件是屬於他的重要文件。這個印章當然被擁有者珍惜、看重。通常帶在脖子上或當成戒指帶在手上。

         22:24-30 描寫所羅巴伯的祖父約雅斤被比作神拋棄的印,並且預言約雅斤的後代不再成為君王,這裡的意思就是重新把所羅巴伯當成是「大衛王朝」的繼承人,除去耶利米書所說的咒詛。

         ◎後來耶穌果然是所羅巴伯的後裔。── 蔡哲民《查經資料》

 

【該23 印】「印」應該是指封印,可能是圓筒形,用鏈子穿起來戴在脖子上;或是刻在戒指上,此處應為後者。圓筒形印章在美索不達米亞非常普遍,印戒則通行於以色列。在美索不達米亞和敘利亞─巴勒斯坦兩地發現了數以千計的這兩種封印。封印代表著權威、身分,與擁有權。──《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該二23神必以所羅巴伯為印,有何意義?】

答:萬軍之耶和華說:「我僕人撒拉鐵的兒子所羅巴伯阿,到那日,我必以你為印,因我揀選了你。」(23)這所羅巴伯為猶大的省長,曾與祭司長耶書亞等,於主前五三八年,率領被擄的猶太人回國。到耶路撒冷第二年,即開工建造神的聖殿(該一114,二21,拉二12,三19)。到了五一五年,大工才告完成。神在這裡說到「我必以以你為印」。在東方人的心目中,印戒是十分寶貴的,它也是權柄的蒙征。在新舊約聖經中,皆有好些地方提到用印的事(創四一42,王上廿一8,斯三12,八810,約六27,林前九2,約三33,但六17,啟廿3,林後一22,弗四30)。其意思不僅表示有權柄,並且也含有證明,保證封閉,不能更改,以及以聖靈為印記的意思(林後一22,參加六17)。神答應使所羅巴伯,以大衛後裔的身分重登寶座的應許,使用這個印的象徵,是有其精美的意義。先知耶利米曾經宣告:「耶和華說,猶大王約雅敬的兒子哥尼雅,雖是我右手上帶印的戒指,我憑我的水生起誓,也必將你從其上摘下來。」(耶二二24)由此可見,帶印戒指所代表的權柄,是在乎神的應許賜或舍而定的。神在此以所羅巴伯為至寶,並且賜他大有權勢的地位,使他如前所述能作領袖所行的重要大事。神產揀選了亞伯拉罕、大衛和所羅門為首領、為王,他也照樣揀選了所羅巴伯,列入這被選立者的行列中。在他們的後嗣耶穌的身上,這應許達到最高的實現(太一1213)。―― 李道生《舊約聖經問題總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