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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迦利亞書第三章拾穗

 

【亞三1天使又指給我看,大祭司約書亞站在耶和華的使者面前,撒但也站在約書亞的右邊,與他作對。

         「大祭司約書亞」:約撒答的兒子,當時的宗教首長(拉5:2; 1:1)。

         「站在 ...... 右邊」:這是猶太法庭中控方所站的位置。──《串珠聖經註釋》

         “約書亞”在《以斯拉記》和《尼希米記》中稱為耶書亞,是百姓被擄歸回後的大祭司,他代表犯罪的全以色列民站在神面前,象在法庭受審一樣,被撒但控訴。但神恢復了他的地位,使他能侍奉神。“站在…右邊”:表示控方(詩一〇九6)。──《啟導本註釋》

         在以色列的餘民回到耶路撒冷、開始重建城牆的時候,約書亞是大祭司(參該1:1122:4)。──《靈修版聖經註釋》

         前三個異象著重以色列從被擄之地蒙拯救,神使他們擴張,且有物質的福分賜給他們。自第四異象起,重點在於神權能的靈作進一步更新的工作,使他們內裡得著潔淨,罪得赦免。這是神救贖的進展。

         「天使」是中譯詞,但原文作「他」,「他」是「與我說話的天使」(一9)。    此處的異象,似乎是從祭司的職任從事的時候,而受控告,而成為法律的場合。這似乎是在聖所之中,在大祭司正在供職時,撒但出現來向耶和華的使者控告,於是情景改變了,在審判這案件的過程中,約書亞得到赦罪與潔淨的恩典,他祭司的職位仍可維持,而且更得尊榮,因為這是神的揀選。── 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撒迦利亞書》

         指給我看。第四個異像是要顯明基督有能力“戰勝那控告祂子民的仇敵”。當時“建殿之人工作的穩定進展,使那些邪惡的勢力大為懊喪和驚恐(見亞1:8)。

         約書亞。是被擄回歸以後的第一首大祭司。在拉2:2中他被稱為耶書亞,因為是從亞蘭語轉譯是。詳見拉2:2注釋。在這個異象中,大祭司代表以色列站在神面前。

         耶和華的使者。就是基督(參猶9節;見出23:20,21注釋)。

         撒但hassatan )。直譯為“仇敵”,源於動詞satan ,意為“指控”,“敵對”。該動詞出現在詩38:2071:13109:4,20,29;亞3:1中。名詞形式指世上的敵人,見撒上29:4;撒下19:22;王上5:411:14,23,25;詩109:6;在民22:22,32中譯為“使者”。原文均無冠詞。帶冠詞的在伯1:62:7出現過14次,在亞3:1,2中出現3次,均譯作“撒但”。原文不帶冠詞的譯作“撒但”只有一次(代上21:1)。

         作對satan)。“指控”,“敵對”(見上面對“撒但”的解釋)。當約書亞在神面前為同胞求情時,撒但在旁邊指控以約書亞和百姓有罪,從而敵擋和破壞他的工作(參彼前5:8;啟12:10)。他以以色列犯罪為由,指出他們不能重得神的悅納(參亞1:112:12)。他們不配恢復與神的立約關係(見亞1:16)。──SDA聖經注釋》

         「大祭司約書亞」:是約薩達的兒子,西萊雅的孫子。西元前587年耶路撒冷被毀時,西萊雅是當時的大祭司,被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在哈馬地的利比拉處死,約薩達則被擄到巴比倫。約書亞以大祭司的身份與所羅巴伯一起歸回耶路撒冷。在以斯拉與尼希米記中,這人被稱為「耶書亞」。「約書亞」、「耶書亞」與希臘文的「耶穌」,意思都是「耶和華拯救」之意。

         「撒旦」:原意是「敵人」、「對抗者」、「控告者」 109:6 ,後來特指與神對抗的天使長。在舊約裡他的工作是在地上走來走去察看( 1:6-12 ),控告者( 1:6-12 2:1-4 )。在新約裡變成控告者( 12:10 ),墮落的天使( 10:18 ),說謊之父( 8:44 )。

         「右邊」:當時法庭中控方的位置。

         「作對」:「成為對手」、「控告」的意思。是「撒旦」的動詞。

         ◎耶穌的名字也是「約書亞」。

         「撒但」:就是那古蛇  12:9 ,也是頗有能力的天使  1:6  1:9 28:12-16 到底是不是指撒但,則有爭議。這段經文看起來是責背推羅王的,但卻說他「在伊甸園中,全然美麗、無所不備」,又說是「受膏遮掩約櫃的基路伯」,相當非比尋常。其實 28:1-10 中用的「君王」與 28:12-16 中用的「王」原文是不同字。推羅君王是人而自比為神,推羅王則是由天上摔下來的天使。而當時推羅敬拜的神是「城市之王」,所以也可以稱為「推羅王」。保羅在提前 3:6 提到撒但犯的罪是「驕傲」,與 28:17提到的罪名相同,因此這裡的確可能是指撒但而非推羅的領袖。撒但的生涯可以分為四階段: A.因為驕傲與神為敵,並且憎惡世人 提前 3:6  1:11  2:3-5 B.因為基督被釘十字架並升天,撒但由天墬落,不能再控告屬基督的人  12:31  12:10 ,但仍在空中掌權 2:2 C.有一段時間,耶和華要毀滅撒但的眾軍,將他們都下在監牢中  24:21-22  20:1-3 D.在最後的審判中,撒但要被永遠的丟在硫磺火湖中 24:22  20:10── 蔡哲民《查經資料》

 

【亞1 撒但】此處與約伯記,「撒但」一詞都加了定冠詞,所以很明顯不能當作個別的名字。該希伯來字用來描述仇敵,可以指凡人或靈界。甚至耶和華的使者也發揮這項作用(民二十二22)。直到兩約時期(特別是主前第二世紀),撒但才清楚具備個體名稱的作用。此處與約書亞敵對的,很可能就是日後稱為撒但的魔鬼,但是不能十分肯定。那些敵對者,最常發揮的角色就是質疑神的作風與決策。──《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亞三1~2“耶和華的使者”是道成肉身之前的基督。參看第一章8節的腳註。“撒但……作對”。參看啟示錄十二章10節。“這不是從火中抽出來的一根柴嗎?”(2節)。以色列已經從巴比倫擄掠的烈火中被拯救出來。──《雷氏研讀本》

 

【亞三1~5神子民的罪獲赦:此異象中,耶和華的使者似在主持天上的審訊;撒但(意即「控告者」)為邪惡的天使,於天庭中控訴神的子民(以約書亞為代表),參伯1:6──《串珠聖經註釋》

 

【亞三1~10在這異象裏,大祭司約書亞得到潔淨。這異象有個人方面的重要,目的是回應那些說約書亞不合適擔任祭司的指控。它對國民來說有祭司職任上的重要,說明他們得以在神面前恢復祭司的地位。它也有預言方面的重要,指出以色列要在基督再來的時候得到潔淨。──《雷氏研讀本》

         第四個異象,讓先知看見以色列得到潔淨,其罪獲赦。──《啟導本註釋》

         1~10第四個異象起則是著重在內在的更新,使以色列人內在得潔淨、罪得赦免。── 蔡哲民《查經資料》

 

【亞三2耶和華向撒但說:“撒但哪!耶和華責備你!就是揀選耶路撒冷的耶和華責備你!這不是從火中抽出來的一根柴嗎?”

         「這不是 ...... 一根柴嗎」:指約書亞,以及從巴比倫歸回的餘民。──《串珠聖經註釋》

         “從火中抽出來的一根柴”:這是一句成語(比較摩四11),表示大祭司約書亞和以色列民是從巴比倫被擄的火中抽出,歷盡災劫,獲神拯救。──《啟導本註釋》

         耶和華斥責撒但,可能不是他的誣告,撒但的控告應有根據,約書亞確不得站立在耶和華面前供職,因為祭司不可穿著污穢的衣袍。可見被控各項必是正確的。但是耶和華責備的,不是否認控告的內容,而是憎惡控告的態度,尤其輕忽並藐視耶和華揀選以色列的恩典。

         這不是從火中抽出來的一根柴麼?」這句話先出現在阿摩司書(四11)。以色列很可能像所多瑪蛾摩拉一般遭神傾覆毀滅,因為他們都犯了罪。但是神對他們有憐憫,仍希望他們回歸向神。神的刑罰如火一般要燒毀那根柴,但柴從火中抽出來,還未全部焚毀。在神的恩典下仍可保存。其次,柴經火的焚燒,仍被抽出,即使未被燒毀,卻已受了極大的考驗,這考驗是十分嚴重的,神有救贖的恩典。── 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撒迦利亞書》

         責備你。神的子民確實曾犯下嚴重的罪行,但他們已遭到流亡的懲罰,許多人已經謙卑悔改,所以他們可以得到神的悅納。

         。指約書亞。他是百姓的代表。

         一根柴'ud)。“木棍”,“樹樁”。原來可能指彎曲的撥火棍。該詞在《舊約》中只出現於本節,賽2:4和摩4:11。要不是神感動外邦國王的心,使他們恩待祂分散的子民,要不是以色列中有一些人願意響應神的號召離開巴比倫(耶51:6,45;參亞2:6),囚擄的烈焰最終將吞噬神的子民。──SDA聖經注釋》

         「耶和華」向撒但說:這個「耶和華」指的應該是 3:1 的天使。

         「揀選」:原文的時態是分詞,表明繼續不斷的動作。

         「火中抽出來的一根柴」:也出現在 4:11 。這是一個諺語,表示「被神管教後蒙恩得救」。指約書亞及這群歸回的百姓劫後歸來,是神保留的「餘種」。── 蔡哲民《查經資料》

 

【亞三3「約書亞穿著污穢的衣服,站在使者面前。

         「污穢的衣服」:比喻約書亞個人及整體百姓的罪孽。──《串珠聖經註釋》

         約書亞身為大祭司,竟然穿著污穢的衣服,確是十分嚴重的罪孽。神若看見污穢,必然離開(申廿三14)「污穢」是極其骯髒不堪入目的,如糞便等類的東西,如以賽亞書(卅六12)所描述的。這裡當然是指著罪而言的,但指甚麼罪呢?有的認為以色列人與外邦女子通婚,使身分玷污了如穿著污穢的衣服(參考拉十18)。大致說來,專指以色列人離道叛教的事,他們離棄神,受世俗影響與沾染。── 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撒迦利亞書》

         污穢的衣服。象徵罪汙(參賽64:6)。──SDA聖經注釋》

 

【亞3 約書亞】是被擄歸回初期的大祭司。祖父西萊雅在耶路撒冷陷落于巴比倫時,被尼布甲尼撒處決(王下二十五1821;請注意,以斯拉也來自西萊雅家族,參:拉七1)。猶大王位繼承人所羅巴伯作省長,但是因為猶大仍受波斯掌控,因此他的權力有其限制(免得逾越波斯王權)。因此以色列的統治權分別歸屬于省長與大祭司,給了後者顯要的地位。我們對約書亞所知不多,只知道他是率領建造聖殿的領袖之一,當時的經外作品並沒有提及他。──《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亞三3~4“污穢的衣服”:指大祭司穿著的袍子,但袍子給“污穢”了。(祭司不潔便不能侍奉。)污穢可能是在(三2)巴比倫的火爐中(2節)沾染來的。“脫去”:罪得除去。──《啟導本註釋》

 

【亞三4使者吩咐站在面前的說:“你們要脫去他污穢的衣服。”又對約書亞說:“我使你脫離罪孽,要給你穿上華美的衣服。”

         “站在面前的”。可能是其它的天使。約書亞“汙穢的衣服”象徵罪,這時被脫去了。──《雷氏研讀本》

         「站在面前的」:指服侍耶和華神、候命行動的天使(與7節之「站立的人」同義)。

         「脫去他 ...... 衣服」:表示約書亞等人獲勝訴,罪過蒙神赦免。──《串珠聖經註釋》

         使者吩咐站在面前的眾天使,這些天使是服役的靈,奉差遣為那承受救恩的人效力(參閱來一14)。將污穢的衣服脫去,就是脫去罪孽,這是象徵性的舉動,也表徵稱義的舉動。罪人的地位更換至義人的身分。

         罪孽原指道德方面的,但也指屬靈的生命與事奉的資格。污穢的衣服必需除去,才可穿上潔淨的衣袍。

         「要給你穿上…」動詞為加重語氣,表明十分鄭重其事,也給予確據,是必定實行的事。── 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撒迦利亞書》

         「污穢的衣服」:大祭司穿污穢的衣服是嚴重的罪。 23:14 ,這裡是表示以色列人現在或過去陷在罪惡中的狀況。

         「站在面前的」:之前未曾提過的天上活物。

         「脫去他污穢的衣服」:也就是「脫離罪孽」、「赦免罪孽」的意思。

         「罪孽」:原文指「導致痛苦或罪咎的犯罪性情」。

         「華美的衣服」:原文是複數,意思是「節期用的衣服」。這是大祭司在大節期時專用的禮袍。── 蔡哲民《查經資料》

 

【亞4 站在面前的】控訴人以及站在被告席的景象是天上的法庭。這種觀念在以色列與古代近東世界由來已久。在古代近東,所有的重大決定都是天上的議會所決定的。眾神互相諮詢,交換意見與信息。我們所熟悉的天上寶座周圍環繞著議會成員,也見於烏加列文獻(最突出的是《凱雷特史詩》),不過這個迦南天庭由眾神組成。同樣的例子也見於主前第十世紀在比布羅斯國王葉希米珥克的建築物銘文,或是阿齊塔瓦達王的卡拉特珀石碑。在亞喀得文的《埃努瑪埃利什》,是眾神集會推崇瑪爾杜克為他們的首領。集會有五十名神祇,有七名位是核心成員。以色列人的信仰則以天使──神的眾子或天軍──取代了異教的眾神。──《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亞三5我說:“要將潔淨的冠冕戴在他頭上。”他們就把潔淨的冠冕戴在他頭上,給他穿上華美的衣服,耶和華的使者在旁邊站立。

         潔淨的冠冕讓他恢復祭司的職位。冠冕上有牌子刻著“歸耶和華為聖”的字樣(出二八3638)。──《雷氏研讀本》

         「我說」:七十士譯本無此詞。有學者認為是先知本人在說話。

         「冠冕」:為君王、尊貴人與大祭司的頭飾(參出28:36-38)。約書亞穿戴潔淨的冠冕,表示神承認他大祭司的身分,這職分更是聖潔的。──《串珠聖經註釋》

         約書亞戴上華冕,穿上潔淨衣服,大祭司身分完全恢復。以色列人在神面前又有了一位神所設立的祭司。──《啟導本註釋》

         「我說」,是先知第一人稱指他自己。他現在也參予其事。他不再是一個觀望者,默察異象中的情景,他現在是一個代求者,表明他的願望。冠冕當然指大祭司所戴的,但用字方面有所分別,此處所用的(sanip不是常用的misnepet),與以賽亞書(三24)的「華冠」相同,華冠配「吉服」及華服(24節),似乎極為恰當。── 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撒迦利亞書》

         潔淨。源於動詞tahar,意為“純淨”,“乾淨”,“儀文上的潔淨”,“被稱為潔淨”。古代大祭司的冠冕上刻有“歸耶和華為聖”(出28:36-38)。約書亞戴上“潔淨的冠冕”,意味著他的罪已蒙赦免,可以履行神聖的職責了。祭司和百姓重新獲得神的悅納(第9節;見第1節注釋)。──SDA聖經注釋》

         「我說」:先知自己說,可能先知也參與其中。也有可能是抄本的問題,應該作「他說」。

         「冠冕」:原文與大祭司的冠冕( 28:4 ),與 62:3 一樣,但既然衣服是穿禮服,冠冕當然也可以合理的認定是大祭司的冠冕。

         大祭司更換衣袍有兩個時間,一是贖罪日,一是就職日。

         ◎這裡所描繪的雖然是大祭司,但其實大祭司是全體以色列人的代表 16:16-25

         ◎「赦免」是基督信仰中很重要的一環,這些努力建聖殿的人的義都好像污穢的衣服,我們在神面前又是怎樣呢?還好神願意赦免我們,阻止撒但對我們的控告,這對基督徒來說,應該是很大的安慰。── 蔡哲民《查經資料》

 

【亞5 衣袍】此處沒有提到祭司的特別配備:沒有以弗得,沒有胸牌,甚至沒有細麻衣,只有一頂頭巾(和合本:「冠冕」);由此可見,重點不在於約書亞的祭司地位。有一片亞述巴尼帕的浮雕(主前七世紀),國王戴著特殊的頭巾,頂著一個籃子,裡面裝有奠基磚頭。因此,我們也可以認為約書亞於此準備擔起重建聖殿的角色。──《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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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三5-7  約書亞,到底有幾個約書亞?】約書亞的希臘文名字就是耶穌,是耶和華施行拯救的意思。這裡的大祭司約書亞跟約書亞記裡的勇士約書亞是兩個人,不過,他們都是彌賽亞耶穌的預表。──《靈修版聖經註釋》

 

【亞三6耶和華的使者誥誡約書亞說:

         「誥誡」一詞可譯為「見證」(申四26,三十19,卅一28),是「呼天喚地見證他們的不是」。在這裡不是指控,而是警戒,予以勸導,使對方不再在污穢與罪孽的情況下,必須保持聖潔。最主要的還是聽命,遵行主的道,這樣可以繼續承受使命,並且擔任重大的工作,從事中保的要務。── 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撒迦利亞書》

       告誡。或“警告”。──SDA聖經注釋》

         「告誡」:原文是一個司法用詞,意思是「召來作證」的意思,這裡是表達一個嚴肅的聲明。── 蔡哲民《查經資料》

 

【亞三7「“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你若遵行我的道,謹守我的命令,你就可以管理我的家,看守我的院宇。我也使你在這些站立的人中間來往。

         “我也要使你在這些站立的人中間來往”。即約書亞與這些天使一樣能來到神面前。──《雷氏研讀本》

         「我的家」:指重建的聖殿。

         「我的院宇」:即屬聖殿範圍的地方。在百姓被擄前,君王有管理聖殿和宗教事宜的權力,現在管理權歸大祭司。

         「你在 ...... 來往」:指大祭司可以如天使般直達神面前。──《串珠聖經註釋》

         “我的家”、“我的院宇”:指聖殿。“在這些站立的人中間來往”:即可以位列於在天上侍奉的天使當中(三4),得著極尊貴的身分,直達神面前。──《啟導本註釋》

         「你若」以一種假定的語氣,可說是「條件」的。如果符合這些條件,必能得著神的福分。這裡有兩個「若」,同時「遵行」與「謹守」兩個動詞也十分著重。「遵行」可謂是申命記(八6)的語調。神的道,是在個人道德的生活與對主的敬虔。這是在神面前作完全人(創十七1)。謹守神的命令,是符合神的要求,照著神的吩咐及律法而行(參創廿六5),不去隨從那些可憎的惡俗而玷污自己(利十八30)遵守神所吩咐的,有時也需付代價,卻不可懷疑與怨恨(參瑪三14)。「命令」一詞有時也指承接聖職供祭司的職分,辦理聖所的事(民三47)。

         「我的家」是指神的殿。「管理」一詞原意為「審斷」。看守院宇,必是注意一切進入聖殿的人們,看他們是否純然為敬拜而來,不會有任何褻瀆或輕慢的舉動,這的確需要有嚴謹的態度。「站立」一詞根據文法(Hiphil participle),可以譯為「引導者」或「首領」。── 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撒迦利亞書》

         遵行。順從會帶來很大的福氣。參對所羅門的應許(代上3:14)。

         站立的人。指服務的天使。──SDA聖經注釋》

         我的「道」:「道路」、「做事方式」、「品格的特性」。

         我的「命令」:「命令」,包括「職務」與「功能」。在此也就是指「大祭司的相關禮儀」。

         「管理」我的家:原文是「審判」。表示大祭司也將擁有使審判權,如: 17:8-13 。在這以後的四百年猶太人完全是在大祭司的統治下過活,只可惜到耶穌時代大祭司制度的腐化,竟把主耶穌釘十字架。在主後七十年羅馬大軍進耶路撒冷城,不但摧毀的聖殿,也屠殺了祭司,大祭司制度完全被除至今。

         「看守」:意「看顧」( 2:15 )。

         「站立的人」:原文中沒有「人」,也可以翻譯成「侍立的」,在此應該指「天使」。

         「這些站立的人中間來往」:表示可以直接到神面前。現在所有的基督徒都有這特權 4:14-16 。在此是複數型態,有「路程」或「步程」的意思( 3:3 ),也指「生活處世」的意義。

         ◎耶和華要求約書亞的「道德」與「禮儀」方面都要合乎神的要求,這樣就可以擔任大祭司的工作。這個應許是因為聖殿還沒有建成,而且被擄期間祭司制度的確是停止了。── 蔡哲民《查經資料》

 

【亞三8大祭司約書亞啊!你和坐在你面前的同伴都當聽。(他們是作預兆的。)我必使我僕人大衛的苗裔發出。

         “坐在你面前的同伴”。其它祭司,他們所預兆的是另一位,即彌賽亞;這裏稱為“我僕人……的苗裔”(卑微的,而且是人類;比較賽四二1;五二13;結三四23,24;賽四2;耶二三5)。──《雷氏研讀本》

         「坐在你 ...... 同伴」:指其他的祭司。

         「他們是作預兆的」:指約書亞及其餘祭司乃是下半節的「苗裔」之預兆,象徵將來彌賽亞要作大祭司替民贖罪。(參來9:11-14

         「我僕人 ...... 的苗裔」:指源出大衛後裔,將要來臨的彌賽亞君王。──《串珠聖經註釋》

         “同伴”:指其他祭司。“作預兆的”:這些祭司是神所要設立的“苗裔”的預兆,預表將來的彌賽亞要作替民贖罪的大祭司。“大衛的苗裔”:源出大衛將要來臨的彌賽亞(基督)。“苗裔”為其稱號。──《啟導本註釋》

         苗裔是所羅巴伯此處,「苗裔」未有冠詞,已成為專門名詞,專指彌賽亞,自以賽亞起,至耶利米,都是用這名詞為彌賽亞的另一名稱,他真正的工作,在此處並未說明,卻在下一節說出:除掉這地的罪孽。── 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撒迦利亞書》

         當聽。將要賜下的重要保證要求祭司全神貫注地傾聽。

         他們是作預兆的。直譯為“行奇跡的人”。原文mopheth,意為“所驚奇的”,用來指摩西在法老面前所行的奇跡(出4:21;參出7:3,911:9,10)。mopheth也常常譯作“預兆”(王上13:3,5;代下32:24,31;結12:6等)。以西結是怎樣成為他後人的預兆(mopheth,結12:6,1124:24,27),以色列重得神的悅納,也將證明神願意為與祂旨意合作的人成就何等的大事。他們將“在地上的萬國中被尊為上天所揀選的子民”。

         我僕人。常用來指彌賽亞(見賽41:8)。

         苗裔semach )。“樹枝”,“新芽“,“生長”,指大衛家光榮的後裔彌賽亞(見耶23:533:15)。──SDA聖經注釋》

         「坐在你面前的同伴」:指「其他祭司」。

         「預兆」:原文就是「神蹟」、「記號」、「未來事件的兆頭」。

         「苗裔」:原文沒有冠詞,此字是已經被專有化指「彌賽亞」。與 11:1 的預言相通,猶太拉比認為這是指是指大衛的後裔所羅巴伯,他不但是波斯帝國任命的首長,也是神所欽定的領袖。但祭司制度與所羅巴伯正好同時,所以祭司群不太能做所羅巴伯的「預兆」。也有人認為可能指的是彌賽亞,因為猶太人的亞蘭文註釋在 6:12 有「彌賽亞」一詞。耶利米書也有類似的比喻,參考 23:5-6  33:15 ,這個解釋比較可能。── 蔡哲民《查經資料》

 

【亞8 苗裔】多數學者認為「苗裔」是一專用語,指的是一個有規模的王朝的法定繼承人。就以色列來說,是重振王室的大衛家族的王。相似的用法也見於在賽普勒斯發現的非利士許願銘文,紀念默珥卡特神,時值主前三世紀初期。文中提到埃及多利買王朝的法定「苗裔」。昆蘭死海古卷使用這個字,但是沒有彌賽亞的含義,不過該字的王權含義出現于烏加列與亞述文獻。例如:提革拉毘列色三世被形容為苗芽,或是巴提爾城(亦即亞述神),給他的百姓成就公義。──《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亞三8-9  大衛的苗裔──石頭──七眼……】這裡所說的苗裔是指彌賽亞。“有七眼的石頭”的意思不清楚,可能是:(1)這苗裔本身是聖殿的基石;(2)這塊石頭是摩西為給百姓水喝而擊打出水的磐石(參民20:7-11);(3)教會是更新了的屬靈祭司(參彼前2:5)。這兩節經文在幾百年以後應驗在耶穌基督身上。神說要在一日之間除掉那地的罪孽,基督“一次為罪受苦,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為要引我們到神面前。”(彼前3:18)我們無法靠自己的努力除去自己的罪,只能讓神藉著基督,把我們一切的罪都除去。──《靈修版聖經註釋》

 

【亞三9看哪!我在約書亞面前所立的石頭,在一塊石頭上有七眼。萬軍之耶和華說:我要親自雕刻這石頭,並要在一日之間,除掉這地的罪孽。

         “ 石頭” 。也指彌賽亞(比較詩一一八22;太二一42;彼前二6)。祂再來的時候要潔淨以色列(羅一一25,26)。──《雷氏研讀本》

         「石頭」:可有兩個解釋:

   1.指聖殿的首塊根基石,即代表聖殿;

   2.彌賽亞的稱號(參串)。

         「七眼」:比喻神的全知及看守,指神必保守聖殿重建的工作與敬拜神的子民;或指神要使有關彌賽亞的應許應驗。

         「雕刻」:使之華美;另一方面,刻石或許意味著在大祭司肩帶的寶石上與冠冕的金牌上刻字的事(參出28:9-12, 36)。

         「在一日之間 ...... 罪孽」:指在彌賽亞時代,神會只一次就完全解決罪的問題(參來10:12)。──《串珠聖經註釋》

         「石頭」可大可小,普通的或珍貴的,在用途上也不一,或作建造聖殿之用,或作裝飾,甚至微小的寶石,只為裝飾在胸牌上,作為大祭司必須佩帶之飾物。有人認為這石頭是在約書亞面前所立的,就不致太小,或是準繩的線鉈、祭壇、聖殿的根基石,象徵著神的國。這是復興的以色列,成為神國的核心。

         「七眼」,也可譯為「七面」,原文作「眼」,但「眼」也可作不同的解釋。「地面」(出十5),原意為「地眼」;「眼」在聖經中常喻為智慧,七眼是指神的全智全能(可參閱賽十一2;啟五6

         「這地」是指猶大地。祂要除掉這地的罪孽。「除掉」是一項斷然的行動。只在一日之內,不必再有每日的贖罪祭。這次是一次而永遠的成就了救贖。這一日必指贖罪日,是一年之內的大日子。如果以新約的觀點看,這一日在各各他,必更有啟示的意義了。這「一日」還不僅是贖罪日,更是末後的日子,就在下一節說明:「當那日」,是末事。── 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撒迦利亞書》

         石頭。這個表號寓意不明,有多種解釋。如“石頭”('eben)指基督(賽8:14),基督的國度 (但2:34,35,44),或“印”,指所羅巴伯(該2:23)。但這個表號最直接的意思似乎還是“我要在一日之間除掉這地的罪孽”。這個異象的主題就是除掉約書亞和百姓的罪。“一塊石頭”和“一天”之間也許存在某種聯繫。──SDA聖經注釋》

         「石頭」:有許多種可能的解釋,有說是「印記」、「大祭司佩戴的寶石」,有說是「用來做聖殿地基的石頭」,也有認為是「流出活水的磐石」。前兩者跟除罪沒有什麼關係,所以應該是後兩者與彌賽亞比較相關,比較可能。

         「七眼」:可以解釋成「七面」或「七個泉眼」或「象徵全知」。

         「親自雕刻」:原文是「親自打開雕刻」,因此可能這裡是指神打開一個有七個泉眼的石頭,流出活水在一日之間洗淨罪孽,或就是表達神要親自預備彌賽亞。

         「一日之間」:表示時間的短暫,這件事情到了耶穌上十字架之後,就實現了。不過以色列地的罪孽被除掉這件事情還沒有實現。── 蔡哲民《查經資料》

 

【亞9 石頭上的七眼】一般認為七隻「眼」是七個寶石琢面。問題是古代的寶石只有造形,並沒有琢面。從文意脈絡來看,將這塊石頭視為聖殿的新奠基石更為貼切(參四7注釋)。在美索不達米亞地區,以寶石刻成眼狀,上面刻著供奉人的名字,串成鏈子,獻給神殿。亞述與巴比倫國王把寶石放在神殿的地基裡。拿布波拉撒提到自己把金銀與奇珍異寶撒在地基上。奠基石有時包以珍貴的金屬,以便將寶石鑲嵌其上。如果撒迦利亞指的是這種作法,七「眼」就是鑲在石頭上,而非刻在上面。──《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亞三9我在約書亞面前所立的石頭上有七眼,意思為何?】

答:「看哪!我在約書亞面前所立的石頭,在一塊石頭上有七眼。萬軍之耶和華說,我要親自雕刻這石頭,並要在一日之間除掉這地的罪孽,」(9)這裡的信息啟示,是關乎彌賽亞的事,其開始大概是指聖殿中的頭塊石頭,但最終的豫言乃指基督為「房角的頭塊石」(彼前二67,詩二八22),他是根基磐石(賽二八16,林前十4)。在這一塊石頭上的七眼,意思不甚清楚,未能作肯定的主張,不過一般認為七眼刻在石頭上,乃是象徵「神的七靈」者的完全性的意思(啟三1);但我們認為較好的見解,乃是以這話為應許說明神的七眼,表示他完全性的鑒察和看顧,直到他所指派立殿的根基,大工快樂地完成(亞四910)。至於「我要親見雕刻這石頭」,乃顯示在聖殿的光滑房石頭,預表了基督所受的創傷(賽五三10),彌賽亞受苦的結果,一日之間,便很快的除去耶路撒冷這地的罪孽,而終使平安和興旺歸於悔改的百姓。―― 李道生《舊約聖經問題總解》

 

【亞三9~10“一塊石頭”:建築用的石頭,這裡大概是說要把這石頭當作聖殿的基石,因此可指彌賽亞。基督贖罪的工作要一次(“一日”)完成。

    “七眼”可說“七面”,表示無所不知,在石頭上“雕刻”是留下紀念。“坐在葡萄樹…下”:神的子民到“那日”會樂享和平與安定(看彌四4注)。

 

【亞三10當那日,你們各人要請鄰舍坐在葡萄樹和無花果樹下。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

         “當那日”,千禧年的時候,世上會有和平、安全(比較彌四4)。──《雷氏研讀本》

         「坐在葡萄樹 ...... 下」:意即百姓在彌賽亞時代安享太平(參彌4:4註)。──《串珠聖經註釋》

         「那日」在聖經中,是指末日,或末後的日子,以色列民復興的日子(詳述於本書12-14章)

         苗裔已經長成大樹,結果櫐櫐。人們不但飽享豐富,也有安定繁榮,生活在安樂之中。無花果與葡萄樹都象徵以色列民族,現在枝葉茂繁,人們可以在樹下憩息,有充分安全的保障。── 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撒迦利亞書》

         坐在……樹下。象徵和平,安全,喜樂和繁榮(見賽65:17-25;彌4:1-5)。──SDA聖經注釋》

         3:10 描繪的景象是一種滿足與昇平的景象,而且人人有好的人際關係,不再孤單寂寞。── 蔡哲民《查經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