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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拉基书第二章短篇信息

 

目录:

玛拉基书第二章讲义(陈终道)

玛拉基书讲义(二章)(刘锐光)

玛拉基书概要(二章)(林献羔)

徒然奉献(1629)(香港读经会)

诡诈的手段(21016)(香港读经会)

团队事奉(二章117)(台北基督之家)

我曾与他立生命和平安的约(1~5)(台北灵粮堂)

祭司的嘴里当存知识(6~9)(台北灵粮堂)

神与我们列祖所立的约(10~12)(台北灵粮堂)

祂愿人得虔诚的后裔(13~16)(台北灵粮堂)

公义的神在哪里(17~17)(台北灵粮堂)

 

 

玛拉基书第二章讲义(陈终道)

 

二、责备祭司违法背约(二1~9
1众祭司阿,这诫命是传给你们的……”
本小段的责备偏向于指责祭司轻忽神所传给他们的话语。祭司的工作和律法的设立是不可分割的,因为祭司的工作完全根据律法。上文既责备祭司轻忽献祭的事,在此继续指责他们违背神的律法的行事,并且他们所以会把污秽有残疾的祭牲献上为祭,正是因为他们忽视神的律祛的缘故。

玛拉基特别强调祭司对律法之责任说:众祭司阿,这诫命是传给你们的(玛二1),意即:律法是交给祭司以教导民众事奉神的,所以他们口中当存知识,人也当由他口中寻求律法,因为他是万军之耶和华的使者(玛二7)。但当时的祭司竟然不把诫命放在心上,并且偏离正道,使许多人在律法上跌倒(玛二8)。所以神要使咒诅临到他们,又要使他们受羞辱,被众人藐视,看为下贱(玛二9,参二2~3),因为他们自己先藐视了神的圣事和律法。尊崇神的必享尊荣;藐视神的必被藐视。这是自古不变的属灵法则。

4~5你们就知道我传这诫命给你们,使我与利未所立的约可以常存。这是万军之耶和华说的。我曾与他立生命和平安的约。我将这两样赐给他,使他存敬畏的心,他就敬畏我,惧怕我的名。

在第一至九节中除这两节外,下文第八节也提到神与利未所立的约,且讲论之内容亦以这约为中心,可见全段的中心是在于祭司背弃神与利未所立之约。

摩西领以色列人出埃及时,神拣选利未人代替以色列人中所头生的归神为圣(民三40~43),可以事奉神(民三513),而利未人中亚伦的子孙则可以作祭司或大祭司(民三1~410)。后来以色列人在摩押平原与米甸女子犯奸淫、拜偶像,亚伦的孙子,以利亚撒的儿子非尼哈与神同心,将犯奸淫的人刺死,使温疫止住,于是神晓谕摩西说:祭司亚伦的孙子,以利亚撒的儿子非尼哈,使我向以色列人所发的怒消了。因他在他们中间,以我的忌邪为心,使我不在忌邪中把他们除灭。因此,你要说,我将我平安的约赐给他。这约要给他和他的后裔,作为永远当祭司职任的约,因他为神有忌邪的心;为以色列人赎罪(民廿五11~13)。所以本段一再提及利未的约,极可能是指以上所引的事件。神藉先知玛拉基指责当时的祭司利未人说:你们废了我与利未所立的约8节),指他们不尊重神的律法,任凭百姓不按律法所要求的献祭,偏离正道8节上),那就是废弃神与他们先祖所立的约了!

注意:本段中一再提及诫命(玛二124)和律法(二6789),实际意义都是指同一回事。按上文而论,所指诫命实际上包括了献祭之事,绝非仅指十诫,可见旧约中对诫命之用法并非专指十诫。

在新约时代,教会就是真理的柱石和根基。保罗以神奥秘事的管家自称(林前四1)。每一个基督徒理该明白圣经,否则无法成为捍卫真理的战士,甚至自己也不知道该怎样按真理而行。现代假先知们迎合世人的心理,也会像当时的祭司强解律法,使人无所适从,正是末世的景象,主快再来的预兆。
 
第三段 犹大人的背约与休妻

二章十至十七节

读经提示
1.为什么以色列娶外邦女子为妻被看作是向神背约?对今日信徒有何教训?
2.从本段看,当时以色列在那些方面亏待妻子?亏待人与事奉神有何关联?
3.先知怎样说明一夫一妻是神原来的旨意?
 
祭司们轻忽圣事与律法众百姓亦必在信仰生活上松懈,导致道德坠落。教会领袖若对罪恶妥协姑息,在圣工上瞻徇情面,不理会神的旨意,其结果也同样会使信徒在灵性上放松,在生活上比他们的领袖更没有见证,甚至叫神的名大受羞辱。当日祭司们不过随便献祭,以色列人却随便虐待自己的妻子。所以身为教会领袖的人必须有比信徒更高的属灵标准,更美好的生活见证。

一、责备犹大人背约(二10~12
先知首先责备犹大人背约说:我们岂不都是一位父吗?岂不是一位神所造的吗?我们各人怎么以诡诈待弟兄,背弃了神与我们列祖所立的约呢?(二10 先知用这一连串的问题,以引起下文他自己的回答,又在回答他自己的问题中,指出他同胞的罪状。

为什么先知特别提到我们岂不都是一位父……一位神?暗示男女在神面前都是受造者,又都是从神领受生命。这样作的岂能欺压妻子,不顾念我们的本源,同一位父,同一位神呢?在此怎么以诡诈待弟兄这弟兄未必专指男的,这是犹太人指全体同胞的称谓。圣经中弟兄的称呼,不论新旧约,都是概括了姊妹在内的。所以按上下文看,其真正意义是指不当以诡诈待自己的妻子因她们和自己是同一位父,同一位神的。

这几节责备的主要点是指斥犹大人(当时不分犹大与以色列)背弃了神与我们列祖所立的约,因为虽然按神与列祖所立之约的内容来说,并未指明不可娶事奉外邦神的女子为妻,但亚伯拉罕得与神立约(创十二1~4,十七章;就是因为不事奉外邦假神,要专心跟从神的呼召才得着的,并且神与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立约的主要目的,是要他们专心事奉神,若他们娶了事奉外邦神的女子为妻,夫妻二人本为一体.他们就不能专心事奉神了。因此不论以撒、雅各都不要娶当时事奉外邦神的迦南女子为妻,乃娶本族的女子为妻。所以先知责备犹大人娶事奉外邦神的女子为妻是背弃了神与列祖所立的约,是一件可惜的事,是亵渎耶和华所喜爱的圣洁(小字作圣地)(玛二11),并且这样的人,就是献供物给耶和华也不蒙悦纳,耶和华必从雅各的帐棚中剪除他(玛二12)。

以色列人不可娶外邦女子为妻对今日信徒之应用,就是不嫁娶未信奉主耶稣的人为配偶,因新约圣经以基督徒与圣徒同国(弗二19)的天上国民(腓三20),而外邦人则指未信主的人(参林前五112~13)。

二、责备以色列人休妻(二13~16

13你们又行了一件这样的事,使前妻叹息哭泣的眼泪,遮盖耶和华的坛,以致耶和华不再看顾那供物,也不乐意从你们手中收纳。

从这几节看来,上文所说犹大人娶事奉外邦神之女子为妻的影响,不但使他们背弃了神与他们列祖所立的约,不专心事奉神,也使他们家庭发生悲剧,恶待他们幼年所娶的妻,甚至把他们休了。在此先知的责备可分为四个要点:

1.亏待妻子的,耶和华不悦纳他的供物(二13——本节与彼得前书第三章七节——“你们作丈夫的,也要按情理和妻子同住,因他比你软弱,与你一同承受生命之恩的,所以要敬重他,这样便叫你们的祷告没有阻碍的意思互相呼应。在旧约中恶待妻子的,在坛上所献的供物不蒙神悦纳,与新约中不善待妻子的会使祷告受阻碍,实际意义是一样的。主耶稣说:“……你在祭坛上献礼物的时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怀怨,就把礼物留在坛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后来献礼物(太五23~24)。倘若普通弟兄向你怀怨,尚且要先和好才来献礼物,何况至亲的妻子呢?

前妻中文圣经旁边加小点,表示原文没有。英文译本也没有,是则本节哭泣的眼泪遮盖耶和华的坛不是指前妻之眼泪,乃是指休妻者本人,因其供物不蒙悦纳而哭泣。不过中文圣经加上前妻二字,若按下文看来,与上下文之意亦相通。反之,若本节之哭泣眼泪是休妻者的悲伤,倒使人觉得不合情理。如果这些人会虐待妻子甚至休妻另娶,就必定不敬畏神。不敬畏神的人怎会为自己的献祭不蒙悦纳如此悲哀?这些人若在休妻之后会如此悲伤哭泣,谅必愿意悔改自己的罪行而重新蒙神悦纳了。所以从上下文看来中文圣经加上前妻二字亦没有什么不妥。

2.与妻子所立盟约是神所承认不能废弃的(二14
14你们还说,这是为什么呢?因为耶和华在你和你幼年所娶的妻中间作见证,她虽是你的配偶,又是你盟约的妻,你却以诡诈待她。

先知坦率地警告那些休妻的人,不可轻忽他们与妻子所立的婚约,因为有耶和华在他们中间作见证,是耶和华所承认不可废弃的。婚姻制度是神所设立的,不尊重婚姻的神圣,就是不尊重神。使徒保罗对加拉太人说:虽然是人的文约,若已经立定了。就没有能废弃或加增的(加三15)。何况婚姻之约是在神面前立定的呢?当时以色列人似乎有随便休妻的情形,所以先知玛拉基予以警告。

3.夫妻二人成为一体合乎神的定旨(二15
15虽然神有灵的余力能造多人,他不是单造一人吗?为何只选一人呢?乃是他愿人得虔诚的后裔,所以当谨守你们的心,谁也不可以诡作待幼年所娶的妻。

他不是单造一人吗?为何只造一人呢?这话也可能指神造亚当说的,那么全节的意思是:神造人时为什么不是造出许多男女,而是造一个亚当又造一个夏娃呢?为什么神一开始时就不让人可以多妻或多夫?只可以一夫一妻呢?可见一夫一妻是神最初的旨意。

本书的意义与主耶稣在福音书中所讲的相同。主耶稣答复法利赛人求问休妻问题时,说出神起初造人的时候是造男造女,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创二24),又说神所配合的人不可分开(太十九6)。在此可见新旧约之一贯性。创世记、玛拉基书与福音书有关婚姻之真理,把神起初的定旨清楚地显明出来。

4.小结(二16
本节是第十至十五节的小结。无论如何,休妻或用强暴和诡诈对待妻子,都是神所憎恶的。鉴察人肺腑心肠的神必然在这种事上行审判,不理会人的借口和辩解。

三、责备同胞不明神的作为(二17
17你们用言语烦琐耶和华,你们还说、我们在何事上烦琐他呢?因为你们说,凡行恶的,耶和华眼看为善,并且他喜悦他们,或说,公义的神在那里呢?

这些话似乎是针对那些受了别人欺压,却未见种施报应的人而说的,他们因为看见恶人行恶,仍然亨通,便说:凡行恶的耶和华眼看为善,并且喜悦他们,或说:公义的神在那里呢?其实上文神藉先知所发的警告,不就是神憎恶罪恶的凭据了吗?但神对每一个恶人和整个邪恶的种族或世代之审判,自有其全备的计划和定旨,岂能只按照世人凭今世的眼见来断定呢?这些烦琐神的言语,不过显出渺小的人的无知,不明白神的作为。正如一个稚龄的孩童,被别人打了一下,未见父亲立即为他还手,便喋喋不休地抱怨不止一样。
── 陈终道《玛拉基书讲义》

 

 

玛拉基书讲义(二章)(刘锐光)

 

02

 

b. 祭司不守神道  (1-9)
     祭司第二样毛病就是不守神的道。人一旦对神的爱有所怀疑,人就容易不遵守神的道。
 (i) 他们有神的诫命  (v.1)
      「众祭司阿,这诫命是传给你们的」,神再次将诫命给祭司,再次把祂的心意传给他们。他们不守神的命令,不是他们没有或不知道。神从前怎样把诫命传给他们,现在神再次向他们传递,叫他们再没有借口。
 (ii). 不守诫命受罚   (v.1-2)
      「万军之耶和华说,你们若不听从,也不放在心上,将荣耀归与我的名,我就使咒诅临到你们,使你们的福分,变为咒诅; 因你们不把诫命放在心上,我已经咒诅你们了」,这是神提出的警告,若不守祂的诫命就必受罚。
       怎样算是不守神的诫命呢?
       「你们若不听从」,不守神的诫命首先是不听。不想听,不愿听,不肯听。原来当人对神的爱有怀疑时,人就不要听神的话,连事奉神的祭司也不例外。
      「也不放在心上」,不守神的诫命另一情形就是不放在心上。那就是说,人听是听见,但没有把所听见的放在心上。为什么人不把神的道放在心上?因为不把神的道看为重要,不把神的道看为真,看为实在。既不把神的道看为重要,自然就不会放在心上。人不把神的道看为重要,是因为人对神的爱起了怀疑。既怀疑神是否爱他们,就自然不大关心祂的话。
      「将荣耀归与我的名」,不守神的诫命也表现在没有将荣耀归与神的名。所谓没有将荣耀归与神的名,就是没有荣耀神的名。那就是说,在生活上没有荣耀神,神在他们身上没有得着荣耀。更有甚者就是根本没有心要荣耀神,没有想过要荣耀神。人若没有想过要荣耀神,自然就不会想到要遵守神的道,这样,神就不会从他们身上得荣耀了。
      「我就使咒诅临到你们,使你们的福分,变为咒诅;因你们不把诫命放在心上,我已经咒诅你们了」(v.2),人若不遵守神的诫命,神宣布祂必施行惩罚,神要使咒诅临到人。当咒诅临到人时,他们的福分也会成为咒诅,因为们拥有的不再是福分而是咒诅。同时,神更清楚的指明,祂事实上已经咒诅他们了,因为他们确实的没有把神的话放在心上。
 (iii). 不守诫命的刑罚  (v.3)
      祭司不守神的诫命,他们要受的责罚是可怕的。
 . 祸延后代(v.3)。「我必斥责你们的种子」,神的责罚会临到祭司们的后代身上。「种子」很明显是指祭司们的后代,祭司们的子孙,那就是说,祭司们的后裔会因此受连累。为什么后代会受连累呢?那是因为他们本来受的福现在竟变成灾祸,大人在灾祸中,小孩自然也会在其中。另一方面,大人犯罪,小孩子看在眼里,很自然的就会效法。当他们照样犯罪时,他们就会受到惩罚,被神斥责。
      我们真是要小心,在孩子们面前要有好见证,不然,他们会学我们的坏榜样,受神惩罚。
 . 被弃如粪(v.3)。「又把你们牺牲的粪,抹在你们的脸上; 你们要与粪一同除掉」,祭司们要被神废弃。祭司们的身份本来是极其高贵,被犹太人尊重的,但是他们将要被弃掉。牺牲的粪抹在脸上,是何等的不洁,何等的不雅。当祭司们犯罪不听神话的时候,他们就是这样被看为不洁净,不雅,污秽肮脏,被弃掉。他们不是被人弃掉,乃是被神弃掉,而被神丢弃是最大的惩罚和羞辱。能怪谁呢?他们本来应该比别人更圣洁,因为他们最懂神的律法,但自己却带头不洁,岂不应受这么严厉的惩罚!
 (iv). 神要守约 (v.4-7)
      「你们就知道我传这诫命给你们,使我与利未所立的约,可以常存; 这是万军之耶和华说的」(v.4),这是神向祭司们传出诫命,发出如此严厉的警告的原因。原来神如此做,是为要保持祂与利未人所立的约,使这约长存,使他们能享受他们应得的福份。
      在这里我们看见,原来神有时发出严厉的话,不是要吓唬人,也不是祂喜欢惩罚人,乃是希望人听话,能得到神所赐的福。
      那么神所立的约是什么呢?
 . 神所立的约(v.5)。「我曾与他立生命和平安的约; 我将这两样赐给他,使他存敬畏的心,他就敬畏我,惧怕我的名」。这就是神与利未人所立的约,是赐他们生命和平安的约。「生命」就是使他们可以存活; 「平安」就是使他们活得好,活得顺利。神什么时候与利未人立这约呢?很可能就是巴兰咒诅以色列人事件时立的(民数记廿五12),那时非尼哈满有神的悲愤,把拜假神而行邪淫的男女剌杀,神就与他们立这约。神要利未人都有这样的心,因而蒙生命平安的福。由此可见神将诫命给人,不是要辖制人,乃是要人活得更好,更有福。
 .要人敬畏神(v.5-6)。「他就敬畏我,惧怕我的名」(v.5),神给人诫命,是要人敬畏祂。当人敬畏神,就不敢随便生活,更不敢放纵自己,这样就必蒙神赐福。然则敬畏神有什么具体的表现呢?
      「真实的律法在他口中,他嘴里没有不义的话」(v.6),敬畏神的一个表现是人所讲的话。人的话多少表明他内心的情况,所谓有诸内形于外,就是这个道理。从正面来说,敬畏神的人口中谈论的是神的律法,而且是真实的,纯正的,他以这样的律法来教导人。从反面来说,他口中没有不义的话,那就是说,没有虚假的话从他口中而出,皆因他敬畏神,怕神。
 .要人与神同行 (v.6)。「他以平安和正直与我同行,使多人回头离开罪孽」,这又是神赐利未人诫命的另一原因。原来神希望人与祂同行。人怎能与神同行呢?
      一方面来说,与神同行就是心里平安和正直。平安就是和平,人心里充满了平安,和平,这些是神的性情,神的本质。人若说他是敬畏神的,是与主同行的,那么他的内心应该是充满平和,温柔像主一样(参马太福音十一29)。喜欢斗争的人不是与主同行。同时,这人心里也是正直的。正直就是正的,直的,没有弯曲的。换言之这就是诚实,真诚。这也是主的性情,唯这样的性情才能与主同行,也才是真真正正的敬畏祂。虚假,虚伪在主的国里都是无份的。
      另一方面说,与神同行是与神同心,使人离开罪恶。神不愿意有一人沉沦,乃愿人人都悔改,离开恶道。同行必须同心,与神同行必须与神同心,故真敬畏祂的,必愿意领人离罪归向神。
 .要他们帮助人 (v.7)。「祭司的嘴里,当存知识,人也当由他口中寻求律法,因为他是万军之耶和华的使者」,这也是神与利未人立约的心意,希望他们能帮助人,特别是在神话语上的帮助,灵性上的帮助。
      「知识」一字从上下文看,当然是指有关神话语的知识。作为祭司的,他的话应该充满神话语的知识,他的言谈应该让人看出他对神的话是有认识的。
       「寻求律法」,作为祭司的,还应该时刻都能用神的话语教导人。当人来向他求教时,能随时为人解答。因为他们是被神分别为圣的人,是专为这事而设的。用通俗的话来说,这是他们的专业。既是他们的专业,自然就当在这方面有他们的专业知识,并且能随时解答人这方面的问题,提供帮助。这是神与利未人立约的初衷,现在神希望他们能够持守。
 (v).人不守约  (v.8-9)
      「你们却偏离正道,使许多人在律法上跌倒」,神与人立约,可惜人不守约。祭司,利未人怎样不守约呢?
 . 使人跌倒。「使许多人在律法上跌倒」,就是绊跌人,特别是在神的话语上被绊跌。那就是说,使人对神的话起怀疑,起问号,使人不敢再信神的话。神原本的心意是要他们在律法上帮助人,那知他们不但不能用神的话语扶持人,反而使人在神的话语上跌倒。
      为什么会这样呢?是神的话没有用么?是神的话不好么?
      「你们却偏离正道」,这是答案!原来是祭司们自己偏离神的正道,自己不行神的道。自己不照神的话行,怎能用神的话去帮助别人呢!作为祭司的,事奉神的,自己不行神的道,嘴里却叫人行神的道,看在人的眼里,人不跌倒才怪呢!
       从前的祭司在这方面犯错,今天事奉神的人,传道人可不能重蹈覆辙!
 .离弃神的约。「你们废弃我与利未所立的约; 这是万军之耶和华说的」(v.8)。祭司们不守约,他们废弃了神与他们所立的约。「废弃」不但是指离开,更是指破坏,毁坏。「离开」是个人的行为,影响自己; 但「破坏」则影响别人,别人想要守也不能,因被破坏了,变了样了。祭司们不但自己离开神的道,不守神的道,他们更破坏了神的道,破坏纲纪,使别人欲守无从。
      「所以我使你们被众人藐视,看为下贱,因你们不守我的道,竟在律法上瞻徇情面」(v.9)。这是离弃神的结果。离弃神的结果就是被人藐视,是被轻视,被轻看,被放弃。
      「看为下贱」就是低微,低下,轻贱。祭司被人看不起,失去了本来很崇高的地位。
      「因你们不守我的道,竟在律法上瞻徇情面」,这是祭司们落得如此收场的原因。他们有神的道,知道神的道,却不去遵守,随己意行事。正因不守神的道,不把神的道放在眼内,他们就在「律法上瞻徇情面」,任意操弄律法,执法因人而异,因人而更改。他们看人的情面重过律法,结果就引来上述的羞辱。人放弃神,结果必被放弃。人轻视神也必被轻视,这是必然的因果关系。
      神本来希望人得生命和平安,但却遭祭司们破坏了,使别人也得不到,这是何等严重的罪,怪不得神要严厉地惩罚了。

B. 百姓犯罪 (10-17)
      从第十节起,先知的话语转向「犹大人」,就是指向一般百姓,指责一般百姓也犯罪。在这里我们看见,祭司犯罪的结果,不但引来自己受亏损,更会引至百姓也犯罪。因为他们在百姓面前立下了坏榜样,也可以说是他们使百姓失去了标准,没有了尺寸。祭司在宗教信仰上失去见证,自然也影响百姓在生活上失败,成为百姓犯罪的借口。
 a. 诡诈 (v.10)
      「我们岂不都是一位父么?岂不是一位神所造的么?我们各人怎么以诡诈待弟兄,背弃了神与我们列祖所立的约呢?」,这是百姓常犯的罪 - 诡诈。诡诈就是不忠实,不诚实,用不正当的手段对待人。
      「以诡诈待弟兄」,就是以诡诈对自己人。以诡诈对外人已不好,以诡诈对自己人,对自己亲人更是岂有此理。因我们是同有一位父,也许是指肉身的父,就是同出于一族系,同一血源。既有那么亲密的关系,为什么要欺骗对方呢?
      「岂不是一位神所造的么?」,先知在这里的意思是要指出,即使不是同一位父,没有亲戚关系,也不应该以诡诈手段对待,因为人都是同一位神造的,都是源于神的。既是源出于同一的神,其实就是同源,有血源关系。无论有无亲戚关系,我们既是同出于一,属于一,就不应该用诡诈手段对待。
      「背弃了神与我们列祖所立的约呢?」,先知在这里指出,原来以诡诈待弟兄是背弃了神与列祖从前所立的约。雅各本来是诡诈的,一再的以诡诈手段欺骗哥哥和父亲,圣经明明的将他的诡诈行为记下来,而且他后来也被他岳父以诡诈对待,在岳父手下受尽苦头作为报应。因此,当他们从埃及出来,神就藉摩西将律法赐给他们,成为他们当守的约,不准他们以诡诈待人。例如:如果他们以诡诈手段骗了人的财物或其他东西,他们就是犯了罪,要归还所骗的,并要加上五分之一作为罚金(利未记六1-5)。不但如此,就是连那些在家中作奴婢的,主人也不可以用诡诈方法欺骗他们(出埃及记廿一8)。既然连奴婢也不能欺骗,因此,神责问他们怎可以用诡诈对待弟兄呢?人若以诡诈对待人,就是犯了罪了。当人心中没有神,对神的慈爱起了怀疑,又加上看见宗教领袖也不遵行神的道,一般百姓就会容易犯这毛病了。
 b. 娶外邦女子 (v.11)
      「犹大人行事诡诈,并且在以色列和耶路撒冷中,行一件可憎的事; 因为犹大人亵渎耶和华所喜爱的圣洁,娶事奉外邦神的女子为妻」(v.11),这是百姓犯的第二件错事,与不信神的人通婚。
      「犹大人行事诡诈」,这是一件在神眼中看为诡诈的事。大概是他们用各种各样的谎言来辩解,各种各样的手法来达到目的。神说这是诡诈的。
      「并且在以色列和耶路撒冷中,行一件可憎的事」,这件事在神看来是可憎的。不但是手段可憎,更是事件的本身可憎。他们娶外邦女子为妻是在耶路撒冷,就是圣殿的所在地。尼希米记给我们看见,作这样事的有些是祭司带头(参尼希米记十三23-31),这是多么的可憎呢!
      「因为犹大人亵渎耶和华所喜爱的圣洁」,这件事神看为是亵渎的,是亵渎了祂的圣洁。原来与拜偶像的外邦人结婚是亵渎神的,可并不是普通不同种族人结合那么简单而已。这种结合是亵渎的,因为是亵渎了神的圣洁。神是圣洁的,忌邪的,而拜偶像却是在宗教上,信仰上犯了淫乱。拜偶像是叫人离开神,跟从魔鬼和跟从它的污秽之灵,因此,对属神的人来说,这是亵渎了神的圣洁,行了不圣洁的事。
      「凡行这事的,无论何人,就是献供物给万军之耶和华,耶和华也必从雅各的帐棚中剪除他」,这是娶外邦女子的结果,就是至终被剪除就是与神再没有分。他们的供物也帮不了忙,因为神根本就不会喜悦,祂不会受贿赂。供物不被收纳就是与神没有分,没有关连。但更重的是,他们要被剪除,被除去,从雅各的帐棚中,就是雅各的家中,也就是神的家中被除去,在神家中再也无关无分。从此神家中一切的好处都与他无关无尤,他怨不得谁,因为是他自绝于神的家门之外。

c. 欺负妻子  (v.13-16)  
    当人对神的爱起怀疑时,人在生活上就会接二连三的出现问题。这几节经文让我们看见,犹大人在婚姻上也出现问题。
 (i). 在坛前哭泣(v.13) 「你们又行了一件这样的事,使前妻叹息哭泣的眼泪,遮盖耶和华的坛,以至耶和华不再看顾那供物,也不乐意从你们手中收纳」(v.13)。原文是「你们将眼泪,哭泣和叹息遮盖耶和华的坛」,没有前妻或妻子的字眼。中文圣经译作「使前妻叹息哭泣的眼泪,遮盖耶和华的坛」,是有道理的。因为「叹息」,「哭泣」,「哀叹」等表现在妇女身上较普遍。如果真是这样的话,犹大人所犯的错就是使妻子时常哭泣,流泪,叹息。她们去那里哭泣呢?原来她们跑到神的坛那里向神哭诉。
    「前妻」,她们为什么哭泣?中译作「前妻」,可见这些妻子是被人休了。休妻在当时的社会是件严重的事,被休的女子会被人看不起,人必以为她们犯了什么大罪。她们这样被丈夫遗弃,这样含冤莫白,怎不常叹息呢!
    也许他们不是休妻,但很有可能是他们虐妻,以强暴待妻子(v.16),以诡诈的手段待妻。因为她们被丈夫虐待,又被诡诈的手段欺骗,受尽委屈,只好到神的坛那里去哭诉。
    「以致耶和华不再看顾那供物,也不乐意从你们手中收纳」(v.13),他们这样待妻子,神看见了,祂实在看不过去,因此不收纳他们的祭物。这就是可恶的地方,他们一方面还时常到神的面前献祭,还常有宗教行为,外表上还常常到神面前,装成很属灵的样子,谁知在家中却虐待妻子,甚至休掉妻子。这样的献祭,这样的事奉神怎会悦纳呢?可今天就有人这样的阳奉阴违,想蒙神骗人!
 (ii).不认罪 (v.14)
    先知指出了犹大人的错误,可是,他们的老问题又出现,正如在本书常出现的一样:他们不承认。
    「你们还说,这是为什么呢?」(v.14),他们还表现得好像不知情,不知神为什么不收纳他们的供物。
    人最可怕的就是,犯了罪不肯认罪。人犯了罪还装作不知情,装无辜。
(iii).指正错误 (v.14-16)
    因为他们不承认,神只好具体的把们的错误指证出来。
 .以诡诈待妻(v.14)。「因耶和华在你和你幼年所娶的妻中间作见证」,意思是他们结婚时神是见证人,神见证他们在幼年时的婚盟。
    「她虽是你的配偶,又是你盟约的妻,你却以诡诈待她」,这是他们犯错的地方,以诡诈待妻子。妻子是他们的「配偶」,是同伴,是结连在一起的同伴。「盟约的妻」,是立约的,有誓约的。昔日结婚时是信誓旦旦的,是愿意永远遵守的。
    盟约也含有经过拣选的意思,那就是说,当时他们结婚不是勉强的,不是被逼的。乃是自己拣选,自己喜爱的。
    「你却以诡诈待她」,可现在却以诡诈待她,欺骗她。从前甜言蜜语,说什么海枯石烂,山盟海誓,现在都抛诸脑后,恶待妻子。「诡诈」其实也指「不忠」,就是在妻子以外别有所爱,偷偷摸摸的想向妻子隐瞒。这种欺骗行为是神所憎恶的。
 .违背神旨(v.15). 「虽然神有灵的余力能造多人,祂不是单造一人么?为何只造一人呢?乃是祂愿人得虔诚的后裔」,这是神造人的心意,或更清楚的说,这是神为人设立婚姻的原意。神希望人的婚姻是一男一女,一夫一妻的。
    「神有灵的余力能造多人」,吕振中牧师说这节文残缺不全,怪不得各种译本的译法都不同。
King James Version: And did not he make one? Yet had he the residue of the spirit. And wherefore one? That he might seek a godly seed. Therefore take heed to your spirit, and let none deal treacherously against the wife of his youth.
New King James Version : But did He not made them one? Having a remnant of the Spirit? And why one? He seeks godly offspring.
Revised Standard Version : Has not the one God made and sustained for us the Spirit of life? And what does he desire? Godly offspring.
NIV : Has not the Lord made them one? In flesh and spirit they are his. And why one ? Because he was seeking godly offspring.
    因为经文残缺以致各种翻译都不同,但是有几样重要的事我们是可以肯定的:第一,这都是和创世记神创造亚当和夏娃有关。第二,都是指向「一」(one)。无论是「一人」或「一体」,
    都是亚当和夏娃二人成为一有关。第三,「灵」都是神的,或说是从神来的,属神的。
    从这些肯定的事上,我们看得出,神造人时是一男一女,他们是从神的灵而有的,神要他们成为一。这是经文的中心意思,更是神创造人的原本心意。再看经文的上下文,我们更可以肯定这点。
    神的灵既然只造一男和一女,(神的灵绝对有能力可以为亚当造几个妻子),并要他们成为一体,这是神造人的心意,是祂的旨意。因此,人若不这样做就是违背神的旨意。
    神为什么要一男一女成为一体,组成一个家呢?目的就是要人有敬虔的后裔。那就是说,人必须尊重神所设的婚姻制度,一男一女成为一体,相亲相爱,这样人的后裔才会学到敬虔。人若随便结婚,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违反神的婚姻原意,这样的家庭必不能和谐,这家中的孩子看在眼内,就很难敬畏和敬爱神,因为他们看不到好的榜样。
    「所以当谨守你们的心,谁也不可以诡诈待幼年所娶的妻」(v.15),神在此作出警告,要人小心他们的婚姻。
    「谨守你们的心」,怎样小心自己的婚姻呢?从谨守人的心做起。要把守自己的心,守住心防。因为人一切的行为都是由心发出。
    「不可以诡诈待幼年所娶的妻」,同时,人要小心,或说要下定决心,诚实的对妻子,不用诡诈的手段欺负她,因为她是你幼年所娶的。那就是说她从年轻就跟从了你,把青春都交付了你。她把最宝贵的年日交付了你,现在她年纪渐大,色相渐衰,怎可以欺负她呢!这是神所厌恶的,是违反神心意的。
    休妻。「耶和华以色列的神说,休妻的事,和以强暴待妻的人,都是我所恨恶的」,神在此也指出,他们的问题就是休妻。这是神所恨恶的,讨厌的。人有时为所欲为,是因为人忘记了什么是神所恨恶的。
    虐妻。「和以强暴待妻的人,都是我所恨恶的」,神也提出警告,以强暴待妻子的人是神所恨恶的。神不但恨恶这样的事,祂也恨恶行这样事的人。
    「以强暴待妻」固然是指打骂妻子,用暴力对待她。这节经文其实含有「以暴力为衣」,或「以暴力作衣服遮掩自己」。那就是说,作丈夫的常常好动武,像人每天穿衣服一样,成为惯常。神恨恶这样凶暴的人。
    「所以当谨守你们的心,不可行诡诈,这是万军之耶和华说的」(v.16),像上文一样,神再以守住自己的心来警告犹大人,不要用不忠来欺骗妻子,连有这样的存心也不可以。
 d. 颠倒是非 (v.17)
    神在此再指证犹大人的另一样罪,就是喜欢颠倒是非。他们用似是而非的话来使神生厌,也用这样的话作为他们犯罪的借口。
    「你们用言语烦琐耶和华。你们还说,我们在何事上烦琐他呢?」(v.17)。他们颠倒是非,是从他们的话语上看得出来。「你们用言语烦琐耶和华」就是说明他们的话使耶和华神感到烦琐,就是感到厌倦,疲倦。实在的,当我们听那些似是而非,颠倒是非的话时,真是会疲倦,厌烦的。犹大人就是用这样的话使神厌烦。
    「你们还说,我们在何事上烦琐祂呢?」,又再一次他们不认自己的错误,他们否认曾使神烦琐,他们推说不知在何事上使神烦琐。人的毛病就是犯了错而不知自己已犯错,不肯认错,推三推四。
    「因为你们说,凡行恶的,耶和华眼看为善,并且祂喜悦他们。或说,公义的神在那里呢?」,这就是他们的话,他们在颠倒是非。
    他们有两句颠倒是非的话。
    「凡行恶的,耶和华眼看为善,并且祂喜悦他们」,他们认为人行恶,作坏事,不但不会惹怒神,反而神看为是善的,且喜欢他们这样作。他们把神的性情颠倒了,把神恶恶好善的属性完全的颠倒过来。
    「或说,公义的神在那里呢?」这是他们第二句颠倒是非的话。他们认为公义的神不存在,那位主持公义的神已不知去了那里,祂不理世上的事。
    犹大人这样说,是助长自己犯罪的胆量,是他们可以随便休妻,以暴力待妻子的借口。他们或许看见有人行恶而未受罚,没有得到应得的报应。那是事实,因为神不是对每一个作恶的人都立即施罚,但这并不等于神就不理,更不等于神是喜欢人犯罪作恶,更不等于神已不存在而人可以随便作恶。
    无论是祭司也好,是平民也好,他们犯罪,而且屡劝不听,良心好像丧尽,皆因对神的慈爱起了怀疑,对神的爱不明白所致。
    今天若有基督徒落在这种光景,在罪中越陷越深,多半也是因为这个原故。

 

 

玛拉基书概要(二章)(林献羔)

 

第二章  休妻背约

 

一、责祭司违法背约(玛219

1629是对祭司的斥责。1624责备祭司献祭的疏忽。祭司的职分受到考验。

1.警告祭司(14节)

这是关于祭司献祭的事。如果他们不悔改,就必遭咒诅。上文严责祭司与百姓,下文神更进一步对祭司进行严厉的警告。

1)“这诫命是传给你们的”(21):

注意“这”(1614224):不单是指摩西十诫,而且还包括献祭的事。

2)三“不”(2节):

特别指出“因你们不把诫命放在心上”。

3)“福分变为咒诅”(2节):

“福分”,不单指物质的供给(民18819),更指得灵福(撒上228)。他们的祭司给人祝福,自己要先得福才给人祝福。

“咒诅”(申281620)。他们已受咒诅(玛39)。

这样,祭司给人祝福的职分无用了。

信神能将咒诅变为祝福(申235,民2311,尼132)。

4)报应(玛23):

①“我必斥责你的种子”:

“斥责”与2节的“咒诅”相似,七十士译本译“除掉”。

“种子”,指后代。他们的后代会受影响(申281568,注意32节)。这字希伯来文亦作“膀臂”,表示能力。祭司能力被神拿去,现在不能任祭司了。

②“你们要与粪一同除掉”(玛23下):

“牺牲的粪”,指献赎罪祭后所留下的废物(排泄物与内脏),当烧在城外(出2914,利41112)。

被污秽之物“抹在脸上”是非常羞耻的(参鸿36)。

5)“我与利未所立的约”(玛24下):

在创世记时,利未支派没有那么重要。出埃及记说神特别拣选利未支派在圣殿侍奉神,又说摩西与亚伦都是利未支派,所以利未就重要了。民数记251113神把平安的约赐给非尼哈(亚伦的孙子)及其后裔,作为他们当祭司职任的约。

2.教导上的失责(玛259

有关利未的约(57节)。

前面是讲献祭上的失败;现在是讲“教导上”的失败。祭司是耶和华的使者(7节),他们不单要有献祭,更要有教导(利1011),又要在生活上有榜样。

1)在神方面:

圣约是生命和平安(玛25);在利未方面,以敬畏为前提(5节下):“惧怕我的名”,是主动的。

2)祭司包括先知教导的工作(6节):

律法是由祭司教导的;话语是先知的传讲。但早期的祭司包括先知教导的工作。

“口中”(玛267):与律法有关。“他嘴里没有不义的话”,没有谎言罪恶。“寻求律法”,不只是要寻求摩西律法,更要寻求口传的律法。

3)祭司失败(89节),已经和6节的事背道而驰了:

①“偏离正道”。

②“使许多人在律法上跌倒”:比较6节,何西阿书469

③“废弃我与利未所立的约”:(玛28)。

因他们不听神的话,又“瞻徇情面”(参利1915,雅21),所以9节说到他们的结局。

3.灵训

1)祭司献祭、给人祝福、传律法教导人(玛257):

先“存敬畏的心……”(5下-6节);也“当存知识”(7节,何46)。

2)祭司败坏(玛28):

被掳归回的祭司有4289人,利未支派只有341人。初期很好,后来败坏,这是玛拉基书的情况;亦是末世的情况。

3)咒诅临到他们(239节):

基督徒不受咒诅,但会有报应。

二、犹太人背约与休妻(玛21017

对祭司(1629);对百姓(21043)。神关怀纯洁的婚姻。这是玛拉基书最难解的一段。

1.背约(1012节)

犹大人背约、娶外邦女子,受到责备。

破坏与神所立的约、也毁了与妻子的婚约。

百姓的做法,反映祭司在领导上出现了问题。

1)背约的动机(10节上):

①“一位父”:

“我们”,指以色列民。“父”,有说指亚当,或指亚伯拉罕。应是指神(赛6316)。

②“一位神所造的”:

原是创造,以色列是独特的国家。

2)一般的指责(玛210下-11):信仰已玷污。

①“以诡诈对待弟兄”:

妻子亦是圣民,与丈夫同为弟兄。“弟兄”,包括女的,也包括同胞或祭司。

②“背弃了神与我们列祖所立的约”。

③“行一件可憎的事”(11节):指拜偶像。

④“亵渎耶和华所喜爱的圣洁”:

“亵渎”与“背弃”相同。“圣洁”指“圣地”(小字)。

⑤“娶外邦女子为妻”(参出341516):

表示接受异教败坏的道德习俗,信假神,即亵渎真神。

3)特别的指责(玛212):

①“凡行这事的”:

可译“凡为这事辩护的”。“这事”,包括两种人:与异教通婚的人和献祭错误的人。

②“无论何人”:

拉丁文译“师傅与学徒”,是后裔。

③“就是献……”:

愿献也无用。

④“……剪除”:

从以色列中被驱逐、绝后。

凡出面辩护的都被剪除。

2.休妻(1316节)

1)责备不忠于妻子的(13节):

有人说,原文没有“前妻”二字,是指丈夫:但休妻的丈夫怎会哭?

应是丈夫使前妻哭的。

责备亏待妻子的人,即使献祭,耶和华也不喜悦他的供物。

2)与妻子立的盟约被废(14节):

耶和华是见证者。

“幼年所娶的妻”:以色列人通常20岁前结婚(箴217518,赛546,珥18)。这里说到幼年所娶的妻现在已到中年,容貌不再秀美,被丈夫厌弃。

古时以色列人是多妻的,但丈夫必要尊重发妻。但现在他们却休发妻而另娶。

可能当时以色列人不许再多妻,所以他们要娶外邦女子,就要先办离婚手续。

“盟约的妻”:盟约是双重的,对神与对妻子。

3)神的定旨是“二人成为一体”(玛215,参太195):

神造一人,夏娃出于亚当,成为一体(太196),产生虔诚的后裔(林前714)。

4)小结(16节):

这是1015节的小结,讲论神最不喜悦的两件事。

休妻:

旧约时丈夫有权休妻(申2414),以色列人被掳后,明明禁止他们与异教通婚。玛拉基对婚事尊重。新约的离婚:不信的一方提出(林前715),一方因为犯淫乱而不肯悔改(太199),就可以休。

②“以强暴待妻”:

用暴力逼妻子离婚。

3.百姓犯罪仍抱怨神(玛217

百姓认为神不公义。

百姓行恶,神恨恶。

4.灵训

1)不要背约:

在婚姻的事上,对神、对人都不可背约。

2)不只行恶:

凡为这事辩护的,就算献供物给神,神也要剪除(12节)。

3)新约的离婚:

不信的一方要离,就由他(她)离去(林前715)。还有,如果对方犯了淫乱而不肯悔改(太199),就可以离婚。

 

 

徒然奉献(1629)(香港读经会)

 

祈祷:   天父,求你洁净我的心思意念,使我所献上的都能蒙你悦纳。

 

这段经文主要是针对祭司,但其实也是包括所有的以色列人,只是因为祭司最熟识律法,且负责献祭事务,若他们藐视献祭,百姓也必受其影响,因此他们需负上更大的责任。儿子尊敬父亲、仆人敬畏主人,但这一位满有能力与威严的神,竟然得不到尊重,真是何等荒谬!

1.藐视神的恶行(167):以色列人否认对神的藐视,神便具体地指出他们将污秽之物作献祭的恶行。「污秽」明显是指下文的瞎眼、瘸腿、有病的祭物。他们献祭的态度更是「烦琐、嗤之以鼻」(113),表示出一种轻视、厌烦的态度。神又指出一些人在许愿中的诡诈手段:在旧约时人会在神面前许愿,例如耶弗他(参士112940)、哈拿(参撒上1928)的许愿等。若神成就了他们的心愿,许愿者便会按他对神所许下的承诺内容,向神献上当献之物(祭)以作为还愿感恩。但这些以色列人在最初面对困难时向神许愿,并承诺若成就之后就会献上公羊,但当神成就了他们所求之后,他们回到神面前献祭还愿时,竟然不守诺言,献上残疾的便算数!真是诡诈至极!

2.不会蒙神悦纳(1810):先知首先呼吁以色列人及早回转,恳求神施恩赦免他们,因为祂不会悦纳这样的敬拜,如此献祭只是枉然,倒不如关上圣殿之门更好,表明神对他们行为的厌恶!

111节指出献祭得蒙悦纳的关键并不在乎物质本身,它们只是反映出献祭者的心态而已。关键乃在于献祭者是否「专神为大」,倘若人能尊耶和华为大,无论是那个民族、身在何处(从日出之地到日落之处),所献的就必蒙悦纳。

「崇拜」"Worship"一字由"worth"而来,意为「值得」,因此,崇拜最重要之目的是将神「配得」的尊荣、颂赞归给祂,既然如此,重点就不应在于人的得着,而应在于人向神献上甚么,以及对神的心如何。

一位牧者很反对崇拜主席祈祷时求神「催促会众的脚步来教会敬拜」也有其道理,因为若没有重视敬拜神的心,即使神勉强「催促」他们的脚步回来又有甚么用呢?

我的反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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诡诈的手段(21016)(香港读经会)

 

祈祷:   天父,求你帮助我在这个弯曲悖谬的世代中,能活出圣洁的生活。

 

神继续指摘以色列人的背约弃义,他们不但藐视神,也向弟兄及妻子行诡诈。

1.以诡诈待弟兄(10):「诡诈」(10111416)原文由「外衣」一字而来,在此指一个人用外衣遮盖着,表里不一。从先知书中可见他们对同胞背信弃义、欺压贫寒、肆意诈骗的恶行(参摩268;弥212等)。

2.娶外邦女子为妻(1112):尽管在律法书中已经清楚说明,以色列人不可娶当时迦南地的女子为妻(参出341017)。但由于以色列人已经历多年外邦的生活,于是在回归后,这种通婚问题也渐趋普遍(参拉912;尼132324)。但神提醒他们无论何人行这事必遭剪除,就算献祭也无济于事。

3.休妻与强暴待妻(1316):第13节在原文中并无「前妻」二字,因此其中的「眼泪」应属于那些背约的丈夫。其实他们的哭泣并不是为知罪痛悔,否则也不会问及第14节的问题,他们难过只是因为得不到神的赐福,因此向神哭诉为何如此对待他们(14上)。神于是向他们提出具体的罪证,祂首先陈述三项有关「夫妻」的原则:1妻子是「配偶」(参创218),是神为人设立的另一半、是帮助者。2妻子是经由「盟约」所立的。婚姻是神所设立的,也是神圣的,人不能分开,因此与幼年所许配的妻子离婚不但得罪妻子,也得罪神。3婚姻制度的设立是为了人能得着「敬虔的后裔」(15)。

神在此解释了以色列人不蒙赐福的原因,就是「休妻」与「强暴待妻」的行为,他们此举亦极可能与上文因着要娶外邦女子有关,由于要方便「另娶」的缘故,实行先「强暴待妻」,再行「休妻」便可成事!无怪乎神多次用「诡诈」来形容他们了。

夫妻在圣经中是最紧密的人伦关系(参创224)。婚姻关系的重要,不但因为它的社会意义,更因为它是一个「神圣的盟约」。你可曾认真想过在婚礼中那段誓言的意义?它是整个婚礼中最重要的一环,并且对今日的婚姻问题:包括同居、试婚、婚外情、离婚、再婚等提出了最有力的指控!

我的心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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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事奉(二章117)(台北基督之家)

 

分享:

玛拉基书之后有400年的沉默,神不再说话,这是多可怕的光景,神真的生气了!但是神为什么不再向祂的百姓说话了呢?我们真该仔细读玛拉基书。

第二章神首先和祭司「算账」,也就是神先鉴察事奉神的人!这些人是神从千万人中特别拣选出来「万军之耶和华的使者」,他们承受了神所赐格外的恩典,「神与他立生命和平安的约」,将这两样极大的祝福给他,并且将极重要的托付交给他,那就是「真实的律法在他口中,使多人回头离开罪孽。」这是何等尊荣,何等重要的职分,因此神对他也有深深的期待:「祭司的嘴里,当存知识,人也当由他口中寻求律法,他嘴里没有不义的话。他以平安和正直与我同行!」你看,神对一个事奉祂的人,有何等的祝福、何等的尊荣、何等荣耀的期待!

今天我们都是神在新约时代所设立:有君尊的祭司,你知道神对我们也有着深深的祝福、尊荣与期待吗?

可惜当年的祭司不珍惜神的恩召:「……却偏离正道、使许多人在律法上跌倒。……废弃我与利未所立的约!」结果是:「我使你们被众人藐视、看为下贱、因你们不守我的道!」一个尊荣的身份却落到如此下场!

接下来神也和众犹太人「算账」,算他们在生活和信仰上的「罪」,特别是在婚姻事上的偏离,没有照着属灵的原则:分别为圣,在生活上:离弃原配的妻,在信仰上:娶事奉外邦神的女子为妻,「神说:休妻的事和以强暴待妻的人都是我所恨恶的!所以当谨守你们的心,不可行诡诈。」这是万军之耶和华说的。神所责备的不只是外面的行为,神所厌恶的是以色列人「诡诈」的心,一方面欺负人、违背神,却还以为自己很聪明,可以游走「法律边缘」不会被神抓到,其实神清清楚楚,神再次向我们显明:祂是轻慢不得的!

回应:主啊,求祢来帮助我,让我明白祢是轻慢不得的神,好帮助我在生活行为上讨祢的喜悦。

祷读:玛拉基书二章5

我曾与他立生命和平安的约。我将这两样赐给他,使他存敬畏的心,他就敬畏我,惧怕我的名。

 

 

我曾与他立生命和平安的约(1~5)(台北灵粮堂)

 

主题信息        我曾与他立生命和平安的约        祷读        玛二5

 

第二章19节仍是针对祭司的指责。第一章指责他们轻忽献祭,第二章指责他们轻忽律法。献祭与教导律法是祭司的两大责任,他们在这两方面都失职。

一、众祭司啊,这诫命是传给你们的

首先耶和华提醒祭司,他们被托付的责任――「众祭司啊,这诫命是传给你们的。」(1节)《申命记》中,「摩西将这律法写出来,交给抬耶和华约柜的祭司利未子孙和以色列的众长老。」(申卅一9)自此,祭司对教导律法就负起了绝对的责任。在历史中往往因祭司怠忽律法而导致百姓走错了路,也因祭司勤于教导律法而带来复兴(代下十七79)。教导律法不仅是一份责任,也是一个祝福。如果祭司轻忽教导律法的职份,「我就使咒诅临到你们,使你们的福分变为咒诅。」(2节)

二、我必斥责你们的种子

这个咒诅是「我必斥责你们的种子,又把你们牺牲的粪抹你们的脸上;你们要与粪一同除掉。」(3节)「种子」与后裔是同一个字,祭司失职导致整个祭司系统被弃。「牺牲的粪」是指祭司因献祭而与牲畜相处,这些牲畜的粪将抹在祭司脸上,羞辱他们,并且他们也要像无用的粪便被丢弃,这是何等严厉的惩罚。

三、我与利未所立的约

为什么神要如此严厉待祭司呢?因为神与他们立约,这个约记载在民数记廿五章,亚伦之孙子非尼哈面对百姓在什亭与巴力毗珥连合而导致的瘟疫,除去行淫的人,因此神与他立约,后代子孙永远服事。「我将我平安的约赐给他。这约要给他和他的后裔,作为永远当祭司职任的约;因他为神有忌邪的心,为以色列人赎罪。」(民廿五1213)这就是「我与利未所立的约……我曾与他立生命和平安的约。」(45节)为何这约是生命与平安的约?因为耶和华把全以色列的生命与平安交给他们了,当他们教导律法时,百姓就有生命又有平安。这是何等重要的托付。

默想

主已经将圣道交付我们,我们是否真的明白真理,并向他人传讲这真理,保罗也说主将生死托付我们,何等严肃的托付。

回应

亲爱的主,谢谢你将真理交付给教会,要让众人都明白真道,行在其间,就可以得生命与平安,帮助我们持守真道、活出所信,向万民见证你的圣洁与真实。

 

 

 

祭司的嘴里当存知识(6~9)(台北灵粮堂)

 

主题信息        祭司的嘴里当存知识    祷读        玛二67

 

既然神的律法托付了祭司,那么祭司的责任是什么呢?

一、真实的律法在他口中

首先「真实的律法在他口中,他嘴里没有不义的话。」祭司的言词必须是纯正的,没有不义;其次「他以平安和正直与我同行,使多人回头离开罪孽。」(6节)他要带领百姓行在正道中,离开罪孽。再次,「祭司的嘴里当存知识,人也当由他口中寻求律法,因为他是万军之耶和华的使者。」(7节)以色列人应该由祭司嘴中,寻求知识,藉以遵行律法。祭司若不教导,百姓何来知识?

二、你们却使许多人在律法上跌倒

然而现在祭司却――「你们却偏离正道,使许多人在律法上跌倒。你们废弃我与利未所立的约。」(8节)祭司自己偏离律法,自然不会以真理来教导百姓,因此许多人因不明白律法,而不遵守律法,因此就「在律法上跌倒」。他们因此失去生命与平安,这就是祭司「你们废弃我与利未所立的约」。

三、竟在律法上瞻徇情面

祭司如何使人「在律法上跌倒」呢?就是祭司「竟在律法上瞻徇情面」(9节)。什么是「瞻徇情面」,就是当百姓触犯律法时予以宽容,不加以指正。这使得百姓钻漏洞,却在祭司的失职中找到虚假的心安。就好像在新约中,耶稣指责教法师为了教人推脱对父母的责任,就说「人若对父母说:我所当奉给你的,已经作了各耳板(供献),以后你们就不容他再奉养父母。」(可七1112)教法师教他们找漏洞,以向圣殿奉献来逃避奉养父母,耶稣指责他们是「离弃神的诫命,拘守人的遗传」(可七8),这就是知法者玩法以犯法。

因此神会使祭司们――「使你们被众人藐视,看为下贱;因你们不守我的道。」(9节)原本尊贵的职份,却因失职而蒙羞。

默想

我要看重主给我的职份,要忠于所托,否则我的失职就会成为我的羞辱。

回应

亲爱的主,谢谢你要我们自己行在正道,活出真理,就可以教导别人行在真理中。帮助我不在真理上瞻徇情面,免得误导他人跌倒。

 

 

神与我们列祖所立的约(10~12)(台北灵粮堂)

 

主题信息        神与我们列祖所立的约        祷读        玛二10

 

现在先知指责的是归回的百姓,他们再一次违背与神所立的约。前面我们提到,神与以色列所立的西乃之约,不仅是神人之约,同时也是人与人之间立约,彼此互负弟兄之责,照神的心意建立关系,展开一个兄弟之谊的群体生活。新约也一样,不但藉基督的血修好与神的关系,同时也要活出彼此相爱的群体生活。因此向人背约,其实就等于向神背约。

一、以诡诈待弟兄

第一个背约,就是「以诡诈待弟兄」。在此先知提醒百姓,「我们岂不都是一位父吗?岂不是一位神所造的吗?」(10节)不但以色列人彼此是兄弟,都是亚伯拉罕的子孙,其实所有的人类彼此都是兄弟,因为同有一位源头,就是父神。因此当社会不公义产生时,人类彼此的兄弟情谊就被破坏,人人自危,随时害怕被人以诡诈相待。如果我们认为十诫不仅是颁给以色列人的,那么就是我们全人类该有的彼此相契相约的生活模式;以诡诈相待,就是破坏盟约。

二、以诡诈待妻

第二个诡诈之举,就是破坏另一种盟约,就是「以诡诈待妻」。归回的百姓一再陷入「娶事奉外邦神的女子为妻」的错谬里(参11节)。所罗门就是跌倒于此,并把国家带入分裂;归回后虽然尼希米与以斯拉一再申诫,百姓还是陷入罪中。更严重的是,他们可能是「休妻」来续娶外邦女子,这件事干犯两件事,一件事是「亵渎耶和华所喜爱的圣洁」(11节)。神明明要求他们要嫁娶本国人,维持信仰的纯正。以色列的信仰与生活息息相关,信仰是藉日常生活表达出来的,异教女子必定带来异教的生活价值,也带来异教的宗教崇拜。另一件干犯的,就是他们以诡诈待他们的「盟约的妻」。

三、从雅各的帐棚剪除他

这样的人所遭遇的就是「耶和华也必从雅各的帐棚中剪除他」(12节),也就是他既背约,就不再属于这个彼此盟约的群体。

默想

我看见人与人的约原来如此重要,人类彼此互负责任,要生活出一个彼此信任,彼此恩慈相待的群体生活。

回应

亲爱的主,谢谢你藉你的血将我们重新带回盟约的关系,帮助我们的教会生活也是一个兄弟盟约的生活。

 

 

祂愿人得虔诚的后裔(13~16)(台北灵粮堂)

 

主题信息        祂愿人得虔诚的后裔    祷读        玛二1516

 

先知继续说明为何「以诡诈待妻」是神这么厌恶的事。他以神设立婚姻的本质作前提――「虽然神有灵的余力能造多人,他不是单造一人吗?为何只造一人呢?乃是他愿人得虔诚的后裔。」(15节)当然我们不是说生儿养女是婚姻唯一的目的,但却是一个非常重要而核心的目的。圣经的核心价值一夫一妻制,是要维系婚姻关系的纯净,使得人伦之间有一个正常的关系,使儿女得以在这样的关系中被保护并教养起来。

一、前妻叹息哭泣

当百姓「以诡诈待妻」时,所导致的结果就是「耶和华不再看顾那供物」,因为「前妻叹息哭泣的眼泪遮盖耶和华的坛」(13节)。此时他们还问「这是为甚么呢?」这是第三个「何」(玛二14),神人对话的第三个「为何」。在人冥顽不灵之中,一再诘问神,神也不厌其烦的指出祂与他们之间不能妥协的事。新约彼得也有相仿的说法,不知是不是彼得自己的心得――「你们作丈夫的也要按情理和妻子同住;因她比你软弱,与你一同承受生命之恩的,所以要敬重她。这样,便叫你们的祷告没有阻碍。」(彼前三7)太太的眼泪看来功力很大!

二、幼年所娶的妻

在此先知再次强调婚姻是盟约,是与神与人同时订立的,亏欠人就是亏欠神,因为神会「在你和你幼年所娶的妻中间作见证」(14节),这里所谓「幼年所娶的妻」,指的就是原配。从另一个角度看,婚姻既是一生的盟约,那么进入这盟约更当谨慎,它将影响我们一生。

三、妻与强暴待妻

「以诡诈待妻」还有别的形式,「休妻的事和以强暴待妻的人都是我所恨恶的!」(16节)「休妻」就是离弃妻子,「以强暴待妻」则是在婚姻关系中,以不合理的态度待自己的妻子,例如虐待、轻视、压制、刻意忽略,都是有违婚姻盟约的行为,因为就某种意义而言,这等于离绝了自己的妻子,没有以一个相对等的关系待她。当然今天的社会中也有反过来的情形。因此无论夫或妻都要意识到这个婚姻的盟约,其实是有一个「第三者」参与的――就是神自己。

默想

我欢迎神参与在我们的婚姻里,作见证,让夫妻在此盟约关系中彼此相顾、建立、扶持,在圣洁健康的关系中养育下一代。

回应

亲爱的主,谢谢你,你亲自设立婚姻,求主让我们已婚未婚的弟兄姊妹都明白并尊重婚姻的价值。

 

 

公义的神在哪里(17~17)(台北灵粮堂)

 

主题信息        公义的神在哪里    祷读        玛二17

 

现在是《玛拉基书》的第四个「何」,「我们在何事上烦琐他呢?」(17节)神人的对话持续进行到下一个议题,关乎神的公义。

一、我们在何事上烦琐他呢?

先知指责百姓「用言语烦琐耶和华」(17节),他们反问先知「我们在何事上烦琐他呢?」从上下文我们知道这个烦琐,就是以不实的话指控耶和华,惹祂厌烦。这样的不实指控,其实是要为他们自己不义的行为找借口。

二、凡行恶的,耶和华眼看为善

他们如何不实指控耶和华呢?首先他们说,「凡行恶的,耶和华眼看为善,并且他喜悦他们。」(17节)当社会不公义,不义之人却未马上招报的时候,人的确会有这样的疑问。

诗人也曾因此几乎跌倒,「神实在恩待以色列那些清心的人!至于我,我的脚几乎失闪……我见恶人和狂傲人享平安就心怀不平。他们死的时候没有疼痛……他们不像别人受苦……」(诗七十三15)。诗人观察这个世界,几乎因心怀不平而跌倒。他的问题与《玛拉基书》中百姓的一样,恶人当道,义人受苦。

三、公义的神在哪里呢?

但是身为祭司,他发现他不能教导百姓神是不公义的,他说:「我若说,我要这样讲,这就是以奸诈待你的众子。我思索怎能明白这事,眼看实系为难……。」(诗七十三1516)他倒底要教导神是不公义呢?这是社会的现象;还是教导神是公义的呢?这是圣经的启示。

于是他来到神面前,「等我进了神的圣所,思想他们的结局。你实在把他们安在滑地,使他们掉在沉沦之中。」(诗七十三1718)恶人虽然暂时发达,但他们的结局却是沉沦;「人睡醒了,怎样看梦;主啊,你醒了也必照样轻看他们的影像。」(诗七十三20)他们在神的眼中如同无有。因此他悔改说,「因而,我心里发酸,肺腑被刺。我这样愚昧无知,在你面前如畜类一般。」(诗七十三22)他明白自己若怀疑神的公义,其实是一种无知。

默想

我确认无论这世上恶人如何当道,神仍是公义的,且要以祂的公义审判万民。我要不致失脚,反要站立得住。

回应

亲爱的主,你以公义治理大地,天欢喜,地快乐。让我们在地上与你一同以公义治理大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