瑪拉基書第三章短篇信息
目錄:
瑪拉基書第三章講義(陳終道)
瑪拉基書講義(三章)(劉銳光)
十一奉獻的再思(三6~12)(潘國華)
瑪拉基書概要(三章)(林獻羔)
最荒謬的質詢 瑪拉基書2章17至3章12節)(香港讀經會)
生命的增值 瑪拉基書3章13至4章6節)(香港讀經會)
主知道(三章1~18節)(臺北基督之家)
你們所尋求的主(三1~1)(臺北靈糧堂)
祂來的日子誰當得起呢(三2~4)(臺北靈糧堂)
我必臨近你們施行審判(三5~5)(臺北靈糧堂)
我就轉向你們(三6~7)(臺北靈糧堂)
人豈可奪取神呢?(三8~9)(臺北靈糧堂)
你們的地必成為喜樂之地(三10~12)(臺北靈糧堂)
你們用話頂撞我(三13~15)(臺北靈糧堂)
耶和華側耳而聽(三16~18)(臺北靈糧堂)
瑪拉基書第三章講義(陳終道)
第四段 “立約的使者”之來臨(三1~6)
三章一至六節
讀經提示
1.注意第1節中的兩個“使者”是誰?
2.本段所描寫的事是否指主耶穌第二次再來?為什麼?
3.“雅各之子沒有滅亡”怎樣解釋?
本段可以說是先知回答上章第十七節的疑問——“他們說:公義的神在那裡呢?”先知在此預告神必差遣他的使者來臨,並要施行公義的審判。
本章第一節有兩個“使者”,上半節說“萬軍之耶和華說,我要差遣我的使者,在我前面預備道路。”在福音書已經很清楚地指明是指施洗約翰說的(太十一10;可一2;路七27),但下半節說:“你們所尋的主,必忽然進入他的殿;立約的使者,就是你們所仰慕的,快要來到。”在此提及第二個使者,被稱為“立約的使者”。我們很容易以為下半節的使者就是上半節的使者,那是很大的錯誤。第一個使者是指施洗約翰,第二個使者就是指主耶穌。
這裡先知提及第二個使者的身份與第一個使者很不一樣。第一個使者是為第二個使者預備道路的;第二個使者卻被稱為:
①“你們尋求的主”(或作你們所尋求的那一位)
②必忽然進入他的殿
③立約的使者(或作:神應許的使者)
④是你們所仰慕的
這些稱謂絕非施洗約翰所配當的,並且除了主耶穌之外,也沒有人能承當。所以如果因為第一節上半節的預言很明顯地是指施洗約翰,便以為下文的話也是指施洗約翰,就難免陷於錯誤。
總之,全段預言的中心是“立約的使者”——基督的來臨,但所指的來臨是第一次的來臨,還是第二次的來臨?按全段經文內容看來,先知預言的重點是指基督的第二次來臨,但也當然地包括他第一次的來臨。正如我們提到主耶穌的升天時,也當然地包括了他的受死與復活,因為他若不受死不復活,就不會有升天這回事。照樣,他若沒有第一次來,就不會有第二次來。所以,凡是論到他第二次來的預言都包括了他的第一次來在內,並且這些預言也都可能局部地應驗於他的第一次來臨。
從第二節起所提及的許多情形,都不曾在主耶穌降世為人時發生過,可見本段所描寫的是偏重他的第二次降臨,例如:
①他第一次來並未使人當不起,立不住,乃是作萬人的救贖主(可十45)。
②他也未曾熬煉以色列人像煉金銀那樣(瑪三2下~3),或使他們獻的祭蒙神悅納(瑪三4),反倒在他來了之後不久,耶路撒冷和聖殿都被毀,獻祭的事根本就停了。
③他也未曾施行審判,使各種強暴欺壓的事止息(瑪三5),甚至他自己也被屈枉誣告而釘在十字架上。
另一方面,第二至五節的話,如果是指他第二次來臨之前藉著大災難叫以色列人受熬煉,然後他從天降臨施行審判,潔淨他的百姓,使他們蒙神悅納,倒是十分自然的描寫。
三6:“因我耶和華是不改變的,所以你們雅各之子沒有滅亡。”
按肉身來說,“雅各之子沒有滅亡:”應指以色列全族或全國始終仍然存留,因神的慈愛沒有改變,所以雅各的子孫仍蒙保存。按屬靈而論是指個別的以色列人,凡有信心而按亞伯拉罕信心之蹤跡去行的(羅四11~12),都是真以色列人,雅各的真子孫,他們都必得救沒有滅亡。反之,若本句不是指個別有信心的以色列人,則在先知瑪拉基講這句話之前與後,都已經有雅各之子孫因不信而滅亡了!
第五段 當獻十分之一的勸告(三7~12)
三章七至十二節
讀經提示
1.從本段看來,當信徒要偏離時,先在什麼事上冷淡?
2.不獻十分之一被看為奪取神的供物,何故?
3.神給獻十分之一者有什麼特別應許?
一、不獻十分之一就是偏離神的憑據(三7)
三7:“你們常常偏離我的典章而不遵守。”
神在這幾節經文中藉先知所責備以色列人的,不是單指不獻十分之一這件事,乃是責備他們常常偏離神的典章不遵守,但不獻十分之一就是他們偏離神的典章的具體證據。我們在有關錢財的奉獻上不能遵守神的“典章”,就是不能遵守他全部“典章”的明證。什麼時候我們在應當獻給神的錢財上想占神的便宜,便是愛心冷淡的最好證據。所以神藉先知告訴以色列人當如何轉向他的時候,所指示他們當行的事,既實際又貼切,就是:當重新開始忠實地獻十分之一。
二、不獻十分之一就是奪取神的物(三8)
三8:“人豈可奪取神之物呢?你們竟奪取我的供物……”
注意上節第一句“萬軍之耶和華說”,表明神親自宣告神子民收入的十分之一乃是他的物。不獻十分之一就是奪取神的物。在亞伯拉罕時代,神並未宣佈當獻十分之一的律法,但亞伯拉罕卻摸著了神的心而自動獻上十分之一(創十四20)。律法時代,神藉摩西宣佈了他的要求,以色列人當把十分之一歸給神(利廿七30;民十八21),但以色列人竟然裝聾作啞,不把應當歸神的份獻上。新約時代,信徒雖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但神所要求我們的,不是十分之一的奉獻,乃是完全的奉獻。這不是說十分之一對信徒不適用,不過,不像以色列人守律法那樣地奉獻十分之一,乃是像亞伯拉罕那樣,摸著神的心意而獻十分之一,並且獻十分之一不是我們的最高標準,乃是我們開始學習完全奉獻的標準。這只不過告訴我們,我們已經有了開始完全奉獻的標準了,但它絕不是告訴我們已經達到了完全的標準了!所以不奉獻十分之一而談完全奉獻的人,可能是還沒有開始便自以為已經成功的人。
三、不獻十分之一自招咒詛(三9)
三9:“因你們通國的人,都奪取我的供物,咒詛就臨到你們身上。”
祭司以利曾因兒子搶奪神的祭物而受咒詛(參撒上二12~17、22~26),如今以色列人竟然通國的人都搶奪神的供物,焉能不受禍呢?
本節暗示當時以色列人正受以某種災禍的苦害。從下文第十一、十二節可知大概是蟲災與旱災。這也可解釋第一章二節所說的“你們卻說,你在何事上愛我們呢”的原因。以色列人為他們處境的艱難就是神不愛他們的憑據,但神卻指出他們的艱難是自招的,因為他們搶奪了神的供物。
四、當獻十分之一之勸告與應許(三10~12)
先知雖然奉命責備以色列人占奪神的供物的罪,卻不是存敵對或對立的態度,乃是存心要挽回同胞的錯誤。在此先知再次聲明以下的話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其目的雖然是要勸告以色列人奉獻十分之一,但勸告的話只說了一兩句,其餘全是神應許賜福的話。對於這些靈性冷淡退後中的以色列人是不能單單指責而不加以鼓勵的。神對他民的慈愛和體恤,再一次在勸告中顯明出來。在此注意有關十分之一奉獻之幾個要點。
1.“當納的十分之一”(三10)——神所要求于他百姓的,原是他們所當行的本分。在神所給他們的“十分”中,只有九分是他們可以享用的,另外的一份是神交在他們手中,作為他們學習“奉獻的初階”用的。難道把那一分理當給神的歸給神,還算過分的要求嗎?
2.“全然送入倉庫”(三10)——神不但要求以色列人納十分之一,也要求他們照神的旨意而納。他們所納的十分之一,應當“全然送入倉庫”,即完全送入神的家中。十分之一不是用來存放在銀行裡,或拿來周濟窮人,乃應完全送到教會中去。
3.“使我家有糧”(三10)——這“家”有人以為專指信徒所參加的教會,這是有偏見的。按先知所說的“家”,顯然指全以色列家。如果用在教會身上,當然是指全教會,而不是單指信徒自己所參加崇拜一同事奉神的教會。但當然的,信徒對自己所參加的有形教會在經濟上所當盡的本分,理當比別的教會更為盡心盡力,更不應用這藉口逃避責任。
4.神的挑戰(三10)——“以此試試我,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這並不是神允許他的百姓有試探的心來試探他,因為神是不能被惡試探的。在此所謂“以此試試我”,其實就是指下句試試他的應許是否實在。這句話和詩人所說:“你們要嘗嘗主恩的滋味,便知道它是美善……”(詩卅四8)的意思,與英文欽定本“Prove”(證實)之意相似。神的應許既是那麼實在的,他完全不怕人來嘗試證實,因凡誠心來證驗的,必然見證他的應許是真的,這是神向以色列人所發出的挑戰。當時的以色列人,既處於困苦的生活中,在他們的觀念,大概以為神如果讓他們的生活先獲得改善,他們便可能實行十分之一的奉獻了,否則只好將污穢的,有殘疾的祭物獻上,聊勝於無。但神的看法剛剛和以色列人相反,神認為他們不忠實地奉獻十分之一,正是他們不能擺脫困境,不能讓神“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他們,甚至無處可容”的原因。他們必須先實行奉獻十分之一,神的祝福才會來到。
5.神的眷顧(三11)——“萬軍之耶和華說,我必為你們斥責蝗蟲,不容它毀壞你們的土產,你們田間的葡萄樹在未熟之先,也不掉果子。”
神若眷顧他們,使他們不至遭受蝗災或旱災,使他們田裡的出產豐收,豈不遠比他們把應獻的十分之一“節省”下來所得的更多嗎?神提醒以色列人要好好地計算一下到底哪樣是合算的,倚靠神的賜福呢?還是傳靠他們自己的籌算和占奪神的分呢?
6.蒙福的遠景(三12)——“萬軍之耶和華說,萬國必稱你們為有福的,因你們的地必成為喜樂之地。”
這是一個敬虔事奉神的百姓的景況。忠實奉獻十分之一,是敬愛神的最具體證據,神也必賜福給這樣的人,使萬國都羡慕他們的景況,因為他們明顯有神所賜的福樂。
第六段 人的悖逆與神的恩恤(三13至四3)
三章十三節至四章三節
讀經提示
l.以色列人用什麼話頂撞神?我們是否有類似的頂撞?
2.神怎樣回答那些說頂撞話的人?
3.“那日”(四1)與“我所定的日子”(四3)是什麼日子?
4.“公義的日頭”是否暗喻基督?(參路一78太十七2)
一、人的背逆(三13~15)
三13:“耶和華說,你們用話頂撞我,你們還說我們用什麼話頂撞了你呢?”
這種辯論性的口氣是本書常用的(一2、6,二17,三7),顯示以色列人對他們當前艱難的生活有怨懟的心意,他們與神之間有許多辯論與不能順服之處。有不少基督徒口中雖然還未說出項撞神的話,內心對神那種不信服的態度正和當日的以色列人相似。
三 14:“你們說事奉神是徒然……”
以色列人憑他們眼前的遭遇,只看見神永遠計畫中的一個小片段的人間事故,和世上一部分惡人未曾遭報的情形,便懷疑神的公義,以為敬虔事奉神是枉然,倒是那些狂傲行惡的人反而亨通。其實說這樣活的人不過只看見別人的惡,未真正看見自己的惡。倘若神也像他們所想要立即報應惡人那樣地對待他們自己,恐怕他們自己也早已滅亡了。
神對於每一個惡人應受的報應和審判,自有他自己的時候和計畫,豈是人所能妄論的呢。
單單因見別人行惡未受報,便不想忠心事奉神,不願繼續過敬虔生活,甚至想照樣去行惡,這並非真正出於一種正義而鳴不平,乃是要為自己的靈性墮落找藉口。當日那些藐視聖事,休妻另娶,不獻十分之一的以色列人,一再對神的作為表示憤慨的真正原因,正是如此。
二、神的恩恤(三16至四3)
神怎樣回答以色列人的抱怨呢?下面的記載等於神的回答:
1.敬畏神的人名錄紀念冊(三16)
三16:“那時敬畏耶和華的,彼此談論,耶和華側耳而聽,且有紀念冊在他面前。記錄那敬畏耶和華思念他名的人”。
當上節那些懷疑神公平的人正抱怨神的時候,神卻藉先知告訴我們,他如何側耳聽那些敬畏神的人彼此談論。神並沒有忘記那些敬畏他的人,甚至他們的談論也留心傾聽,何必為惡人心懷不平呢?何必因為惡人在今世暫時得勢而頹喪呢?他們的名字並不在神的冊子上,但敬畏神的人卻是神所眷念的。
我們所最要留心的,不是神什麼時候懲罰惡人,而是神是否正在留心我們的一舉一動。不要只顧問別人行惡為什麼未見報應,乃要問自己的名字是否已記在神的冊子上。
2.以色列家必蒙眷愛歸神(三17~18)
三17~18:“萬軍之耶和華說,在我所定的日子,他們必屬我……”
在此所說“日子”指大災難之末期,以色列家得救的日子(羅十一25~26)。那時主要審判萬民,分別善惡,如分別綿羊山羊(太廿五31~45)。新約主耶穌所說的話正與先知在此所說的相似
——“那時你們必歸回,將善人和惡人,事奉神的和不事奉神的,分別出來。”(18節)
──
陳終道《瑪拉基書講義》
瑪拉基書講義(三章)(劉銳光)
第03章
2. 對主來臨不清楚
(三1-四6)
第三章開始,先知論到救主到來 (v.1,2,5),然後責備以色列人的過錯。那就是說,當人對救主的到來不明白,不清楚,人在信仰和行為上就容易出問題。
A. 主必要來 (三1-6)
首先,先知指出主要到來。主怎樣來呢?情形是怎樣的呢?
a.使者先來 (v.1)
「萬軍之耶和華說,我要差遣我的使者,在我前面預備道路; 你們所尋求的主,必忽然進入他的殿; 立約的使者,就是你們所仰慕的,快要來到」,這明顯就是宣告有關救主的來到,就是以色列人所盼望,所等候要來的。
從新約看,我們知道救主耶穌的來臨有兩次,但是在舊約,眾先知們的預言沒有把這兩次的來臨分開。神透過先知們給以色列人一個盼望,就是拯救的主必然會來到。這是神啟示的一個特色,是漸進的,是一步步開啟的,但是總意是要他們知道救主一定會來,要人把握住。
救主真的會來嗎?祂怎麼來?祂來幹什麼?祂來有什麼蹤跡可尋嗎?
「我要差遣我的使者,在我前面預備道路」,救主來到之先,祂的使者要先來,目的就是要為祂預備好前面的道路。所謂預備道路,就是為他開路,為他預備人心,為他作宣傳。當主來到時,人的心容易接受。
當人看見這位先鋒,就知道救主要來。
從新約的亮光來看,先2的預言應驗了,這位使者就是施洗約翰。他來是要為救主預備百姓,預備好人的心。事實上,馬可福音就引用了瑪拉基這句話,雖然是和以賽亞書四十3連在一起運用,明顯是指向施洗約翰說的。
b.主忽然來到 (v.1)
「你們所尋求的主,必忽然進入祂的殿」。先鋒來到以後,救主就會跟著到來。然則祂是怎樣來的呢?
「忽然進入祂的殿」,祂忽然出現。忽然不但是人意想不到,是突然的來到。忽然也含有很快的意思,所以在聖經裡有時譯成「立刻」,「猛然」,「甚速」就是這個原因。先知告訴人,當人看見了主的先鋒出現之後,就要提高警覺,因為救主可能隨時會來到。
「進入祂的殿」,這位救主來到時,祂會進入祂的殿。這個殿對當時的猶大人來說,可能是所羅巴伯時所建的。那就是說,他們需要警醒,因為主可能隨時就到。如果他們清晰和把握住這一點,保持警醒,他們就不會犯罪,在生活上就不會胡作胡為。
在我們新約時代,我們知道「祂的殿」不是指所羅巴伯所建的殿,也不是希律所建的殿,乃是指主耶穌再來時,猶太人所建成的殿。到那時祂是忽然的進去,是人想不到的時候就會發生。但是在什麼時候呢?神沒有把時間清楚指示出來,意思是要人隨時警醒,隨時準備。這也是為什麼神在舊約,沒有把詳細的計畫一下子完全啟示出來的原因。
從經文的啟示看來,現在耶路撒冷沒有聖殿,但是總有一天,人要在原有的根基上把聖殿重建起來,那時救主耶穌基督要進去,作萬人的主。
(i). 祂是人尋求的
「你們所尋求的主」,這位要來的正是猶大人所尋求的主。原來猶大人長久以來受盡痛苦,淩辱。他們一直在等待那位拯救者,那位受膏者到來,希望祂來拯救他們。先知就告訴他們,這忽然來到的主,正是他們所等候的那一位。
(ii). 祂是立約的
「立約的使者」,這位忽然來到的主,就是那位立約的使者。在舊約時,神對人說話,與人立約都是借著使者,例如創世記十五章,十七章,十八章及廿二章等都是,其實使者就是神自己。從新約的亮光來看,這使者就是主耶穌。先知指出這使者的出現是立約的,是神跟人立約,本是要賜大福給他們的約。
有一天,以色列人會發現,他們所等候的忽然來到,可和他們所想像的不一樣,祂來不是要賜福,乃是要審判(見以下的經節)。
「立約」就是不更改的,神定意施恩是不更改,但當神定意要審判時也是不更改的。
(iii). 祂是人仰慕的
「就是你們所仰慕的,快要來到」(v.1)。這位立約的使者是猶太人所仰慕,所盼望的。他們一直在等候他的來到,好拯救他們脫離一切的仇敵和捆鎖。
(iv). 是忽然來到
「必忽然進入祂的殿」,這位人所盼望要來的救主,是忽然的來到,是沒有預警的。祂來是要進入祂的聖所。那就是說,祂來的時候,祂的聖所已經預備好了,是已經建造成功了的。
先知在這裡警告猶太人,他們朝夕所盼望的,以為祂來到要救他們脫離一切苦難,其實不是這樣。不要以為他們尋求,等候就可以平安無事。他們若不悔改,行主要他們行的路,使者的來到不是施恩,乃是審判。
瑪拉基先知在這裡的宣告,對當時的猶太人來說,他們大概只知道主要來,但是對我們這些新約的信徒來說,我們知道這是包括兩次的到來。主第一次來,有使者為祂預備道路,就是施洗約翰為祂作開路者,這是已經應驗了的。第二次來卻是忽然來到,是人想不到的時候就來,那是主耶穌第二次的再來,仍末實現,不過正在應驗中。
c.主來審判 (v.2-6)
「祂來的日子誰能當得起呢?祂顯現的時候,誰能立得住呢?」(v.2),主到來原來是可怕的,沒有幾人能在祂的面前站立得住。為什麼呢?
(i). 祂來為煉淨 (v.3-4)。「因為祂如煉金之人的火,如漂布之人的堿。祂必坐下如煉淨銀子的,必潔淨利未人,熬煉他們像金銀一樣」,主來原來是要煉淨。
「煉金之人的火」。想要得到純正的金銀就必須要用火,因為在強烈的火力下,雜質才能除去,金銀才更純。主來要用火熬煉信祂的人,希望除去他們的雜質,使他們成為純正。當然,經火的提煉是不好受的,難過的,但這是必經的步驟。
「漂布之人的堿」,「堿」直譯是「肥皂」,是用來潔淨,使布匹或衣服更潔白或清潔,因為堿會把不潔的東西化解。被化解,被熔解時也是不好受的。若不是這樣,雜質和汙穢就不能除去。
「祂必坐下如煉淨銀子的」,煉銀子的人坐在那裡耐性的用火去煉金銀,使雜質除去,因為雜質不是一下子就可以除去。主來也照樣,坐在那裡將每一個人的雜質對付清楚。祂坐在那裡耐性地要除去他們的雜質,罪惡。
「必潔淨利未人,熬煉他們像金銀一樣」(v.3),主神要特別煉淨利未人,就是事奉神的人。這些在聖所事奉神的人必須要被煉淨,因為他們是宗教領袖,是神人之間的代表,必須要有好的榜樣,自身聖潔才能幫助別人。神既說要煉他們,那就說明他們本身是有問題的,是有雜質需要除去的。神要煉淨他們好像金銀被煉淨一樣,才能榮耀神。
「他們就憑公義獻供物給耶和華」(v.3),當他們被煉淨之後,他們成為聖潔,才能獻祭,才能正直地獻祭。那就是說,他們未被潔淨之前,他們本身就有不義,不正,因此他們獻的祭就不正,不義。現在潔淨了,他們獻祭才能光明正大,心安理得,沒有虧欠感,也沒有自欺欺人的感覺。這句話也可以譯成「直到他們用對的供物獻給主」,那就是說,他們被神煉淨了,知道對錯,他們才能把對的供物獻給神,不至於胡亂的隨便獻祭。
「那時猶大和耶路撒冷所獻的供物,必蒙耶和華悅納,仿佛古時之日,上古之年」(v.4),因為他們按公義獻祭,所以他們的供物就蒙神悅納,得神喜悅,像從前一樣。所謂「古時」,「上古之年」就是指列祖時期,例如亞伯拉罕,以撒,雅各,摩西,約書亞,大衛等等。那時,他們一心遵行神的道,行神的話,他們被神悅納,他們所獻的祭也就被悅納。當主潔淨利未人之後,他們在耶路撒冷,或是在猶大所獻的,就必蒙神喜悅。
(ii). 祂來為審判 (v.5-6)。「萬軍之耶和華說,我必臨近你們,施行審判」,主來原來也是要施行審判。
「我必速速作見證,警戒行邪術的,犯姦淫的,起假誓的,虧負人之工價的,欺壓寡婦孤兒的,屈枉寄居的,和不敬畏我的」,主來要審判罪,
要對付一切犯罪的。
「行邪術的」,那是有關信仰的問題,是在神以外別有所信和所愛的,這是神最憎惡的。
「犯姦淫的,起假誓的,虧負人之工價的,欺壓寡婦孤兒的,屈枉寄居的」,這是有關道德行為的。主來也要審問人在道德行為上的表現。主是滿有憐憫和恩慈的,但祂決不是一位好好先生,什麼都可以。祂不會姑息人的罪,必要追討。
「因我耶和華是不改變的,所以你們雅各之子沒有滅亡」(v.6),這是審判的結果,雅各之子沒有滅亡。這是什麼意思呢?為什麼他們不滅亡呢?所謂雅各之子,表示他們是真雅各之子,是真敬畏神的人。雅各如何捉緊神,即使臨終也要扶著杖來敬拜神(創世記四十七31),雅各之子也當這樣緊靠神,這才是真雅各之子。這樣緊靠神的人,當然不會滅亡。神真會這樣嗎?神的答案是:「因我耶和華是不改變的」。因為祂是不改變的,祂言出必行,祂要賜福給雅各的子孫,就必守諾言。只是先決條件是:那人必須是真雅各的子孫,像雅各一樣敬愛神的。
B.人的問題
(三7-四6)
當先知宣告了主神要來之後,接著就指出人的問題來。那就是說,當人對主的到來不清楚,人就會出現好多問題。瑪拉基從現實方面點出他們的問題。
a.偏離神的問題 (三7)
「萬軍之耶和華說,從你們列祖的日子以來,你們常常偏離我的典章,而不遵守」(v.7),這就是他們的問題。「偏離」就是離開,遠離,除去的意思。「不遵守」就是沒有保守,沒有謹守,不守住的意思。猶太人的毛病就是他們本有神的典章,律例,他們得天獨厚,蒙神格外的看顧。可惜的是,他們不但沒有守住這些寶貴和使他們得益的律例,典章,反而遠離,背棄。不光如此,先知更指出,他們是列祖時就這樣,一直到現在還是這樣。這已經是他們的習性,慣性,他們習以為常。
「現在你們要轉向我,我就轉向你們。你們卻問說,我們如何才是轉向呢?」(v.7),這是不承認,他們不承認偏離了神的話。雖然神指出猶太人常偏離不遵守祂的話,神還是給他們機會,神還是願意轉向他們,只要他們轉向祂。「轉向」就是回,歸,轉回,歸向的意思,那就是說要回到神那裡,回到神身邊。可是他們卻回答說:「我們如何才是轉向呢?」這不是詢問,請示的口氣,乃是不承認的口氣。他們不認為他們已經離開了神,不承認沒有遵守神的道,因此不知道何謂轉向,歸回神。
這是猶太人的老毛病,不肯認錯,不承認有錯。這也是最大的毛病,是致命的毛病,因為不承認就無可救藥了。
b.奉獻的問題 (v.8-12)
因為猶太人不承認曾離開神的話,神就用具體的例來指正他們,那就是什一奉獻的問題。
(i).不承認(v.8)。「人豈可奪取神之物呢?你們竟奪取我的供物,你們卻說,我們在何事上奪取你的供物呢?」,這又是不承認。神明白的指出猶太人偏離了律法,其中一樣就是奪取祂的物,就是奪取奉獻給祂的供物。可是猶太人的老毛病又出來了,他們不承認。「奪取」就是「搶奪」,「騙取」,「取」的意思。神指出他們搶奪了屬於祂的東西,用方法取了祂的物,那就是供獻給神的物,可猶太人不承認。
(ii).沒奉獻(v.8-9) 「就是你們在當納的十分之一,和當獻的供物上」,這是奉獻問題,他們沒有奉獻。因為猶太人不肯承認,神就直接指出原諉來,就是有關什一奉獻和其他的奉獻。
什一奉獻是亞伯拉罕初到迦南地時就開始實行的,他打敗基大老瑪等同盟王之後,回來把什分一的擄物獻給至高神的祭司麥基洗德(創世記十四20)。及後雅各也向神作十分之一奉獻的誓(創世記廿八22)。最後摩西將這定為永遠遵守的律例(利未記廿七30-33)。
是當納的 (v.8)。「這就是你們在當納的十分之一」,因有這歷史的源流,故中文加上「當納」二字。將十分一奉獻給神是當納的,數目雖然相當大,特別是所得很大時。收入若是一千元,奉獻一百元,算不得什麼,但收入若是一千萬元時,要奉獻一百萬,那可是一個大數目。事實是,人從神得的,人蒙神的恩,卻遠大於這十分一。如果不是神施恩憐憫,人可能一無所得,一無所獲,甚至一無所有呢!人既然從神而得,將所得的一部分歸還給神,是應該的。
「供物」,猶太人原來在其他的供物上也出現同樣問題,就是沒有把該納的獻給神。那就是說,他們可能在平安祭,素祭等事上,也都沒有照神吩咐的去做。
是全國如此 (v.9)。「因你們通國的人,都奪取我的供物」,這是全國性的情形,不是個別問題,更不是少數問題。這是一種風氣,彼此感染影響,以至大家都不奉獻,奪取了該給神的物。
沒有奉獻就是沒有遵行神的律法。
(iii). 奉獻的影響 (v.10-12) 跟著神就指出奉獻對人的影響。
甲. 不奉獻的影響(v.10) - 得災禍。「咒詛就臨到你們身上」,這是災禍,是奪取神供物帶來的影響。咒詛會臨到。「臨到」原本也是咒詛的意思。那就是說,他們被咒詛所咒詛。神所咒詛的,都咒詛在他們身上。偷竊別人的東西是罪,是該被罰的。偷竊神的東西,豈不更應該受罰麼!因此他們成為被咒詛的對象。
乙.肯奉獻的影響(v.10-12)- 得福。人如果將該納的獻給神,神就應許他們必得福。他們會得什麼福呢?
富足(v.10)。「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以此試試我,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這明顯是成為富足。這是第一樣福氣。人如果將當納的十分一全然送入神的倉庫,就是收藏食物的地方,使神的家中有糧。這樣,神必把天上的窗戶打開,把福氣賜下來,使人豐富,以至沒有地方可以容納。
「以此試試我」,這是神給人一個特別的應許,人可以試祂。本來人不可以試探神,人算什麼?人是那麼卑微,而神卻是那麼高和絕對,豈可容人去試。但是,在這奉獻的事上,神卻特別准人去試祂,看看祂是否真的會賜福,使人富足。到了新約,主耶穌也有相似的應許,人若「先求祂的國和祂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馬太福音六33)。神這應許是真確的,因為奉獻給神表示人尊敬神,把神放在重要的地位。人如果尊重神,把祂放在第一,神怎會不紀念這人?
「敞開天上的窗戶」,這是個比方,表示福氣會從神那裡降下來。洪水時,水怎樣從天上傾倒下來,人如果愛神,把當納的獻給祂,福氣也會怎樣從天上傾注下來。
災害減少(v.11)。「萬軍之耶和華說,我必為你們斥責蝗蟲,不容他毀壞你們的土產; 你們田間的葡萄樹在未熟之先,也不掉果子」,這明顯是因災害減少,他們的農作物有美好的收成。「斥責蝗蟲」,就是吞吃農作物的害蟲被神斥責。神斥責蝗蟲,不准他們去侵害農作物,收成自然就好。天下萬物都是神所造的,祂所造的祂定能控制,因此,祂不准蝗蟲去吃農作物,當然不成問題。
帶來喜樂(v.12)。「萬軍之耶和華說:萬國必稱你們為有福的,因你們的地必成為喜樂之地」,以色列地要成為喜樂之地。神繼續告訴猶太人,如果他們在奉獻的事上照神所吩咐的去做,他們必被別人稱為有福,他們的地必充滿喜樂。這地之所以充滿喜樂,因為他們的災害減少,收成增加。人們安居樂業,豐衣足食,當然就是有福,成為別人羡慕的對象。但是更重要的,當人尊敬神,人與神的關係和諧,密切,神與人同在,帶來的喜樂更勝過物質的豐富,那才吸引人呢!
這都是因為把神放在首位,把神的物歸還給神的結果。
c. 頂撞神的問題 (v.13-18) 神在這裡藉先知再告訴猶太人他們的毛病所在,他們常頂撞神。頂撞神是更加顯明他們沒有遵守神的律法,因為律法的總綱就是愛神和愛人。「耶和華說:你們用話頂撞我,你們還說,我們用什麼話頂撞了你呢?」(v.13),猶太人膽大妄為,常頂撞神。「頂撞」就是與神反對,用惡言向神。「頂撞」原意含有剛強,有力,堅固的意思,可以用在好的方面。但是用在這裡卻是指猶太人對神頑梗,強硬,用強烈的話語對神說話,中文因此就將之譯成頂撞。神指出他們常用強烈的話向祂強咀。
(i). 不承認 (v.13)。「你們還說:我們用什麼話頂撞了你呢?」,明顯他們又不承認,不承認曾用話頂撞神。不肯承認是猶太人的一貫作風,在本書屢見不鮮。
(ii). 愛神無用 (v.14)。「你們說:事奉神是徒然的。遵守神所吩咐的,在萬軍之耶和華面前苦苦齋戒,有什麼益處呢?」,這話的總意就是,愛神是無用,無益的。神指出猶太人有一種思想,就是認為愛神是無用的,他們不願意愛神。
「事奉神是徒然的」。事奉神是愛神的一種表現,一個真正愛神的人必定是願意事奉神的。但猶太人彼此傳言,事奉神是徒然的,是「虛空」的,「枉費」的,「空」的。他們認為事奉神不會得到什麼好處,沒有什麼酬報。因為沒有報酬,因此事奉是空的。
「徒然」也是「虛假」的意思,他們以為,所謂事奉神會蒙神祝福,都是虛假的,騙人的。這種講法從前有,現在也有。他們事奉神是從「有所得」,「有報酬」,要有回報著眼,在得不到什麼好處時,就認為事奉神是無益,無用的。他們把愛神當作是利益交換。
「遵守神所吩咐的…有什麼益處呢?」,猶太人也認為,遵守神的話,守祂的誡命,行祂的道也是無益的。大概人看見,有人守神的律法,一生循規蹈矩,卻看不見神賜大福給他,反觀有些人作奸犯科,卻飛黃騰達,大富大貴,因此就產生了這種「無益論」。愛神守神的律法,但到頭來卻無所得,因此就認定愛神是無用的。
「在萬軍之耶和華面前苦苦齋戒,有什麼益處呢」,猶太人又認為刻苦己身是無用的。所謂苦苦齋戒是指去到神面前哀哭,到神面前表示痛悔。猶太人一向的做法是披麻蒙灰,有時也撕裂衣服,以表示哀慟。但是他們認為那是無用的,無益的,沒有什麼結果的。
總的來說,他們以為愛神是無用的,只是浪費時間。
(iii). 犯罪不要緊 (v.15)。「如今我們稱狂傲的人為有福; 並且行惡的人得建立; 他們雖然試探神,卻得脫離災難」,相反的,猶太人卻以為行惡的不要緊,因為人雖然行惡,卻仍能蒙福。
「稱狂傲的人為有福」。驕傲的人在聖經中是被神定罪,被神拒絕,阻擋的(雅各書四6)。但猶太人卻認為他們是有福的,是蒙福的,這些人在猶太人當中是平等,沒有被輕視。他們認為狂傲不重要。
「並且行惡的人得建立」。「行惡」就是做壞事,做邪惡的事。這些人理應被懲罰,甚至被除去。可是猶太人卻看見這樣的人仍然好好的活著,並且被建立,就是安穩地生活,像平常人一樣,被人認同接納。因此他們認為行惡不要緊。
「他們雖然試探神,卻得脫離災難」。試探神是不被允許的(申命記六16) ,因為試探神就是信不過神,是存著不信的噁心想要證明神什麼的。現在猶太人認為試探神是不要緊的,因為試探神的人不見得有問題,他們得逃脫,沒有災難。摩西清楚的警告不可試探神,因為試探神是懷著惡意對神,那是罪大惡極的。猶太人在曠野曾十次試探神,結果他們的壯丁都死在曠野,猶太人是明明知道的。現在看見有人僥倖沒有得到神的懲罰,他們就以為無關重要。
以上都是猶太人頂撞神的話,他們跟神唱反調,專與神的心意相違背。他們頂撞神,仍懵然不知,還理直氣壯的跟神辯論,不承認自己錯了。
d. 預備見神
(三16 - 四6)
最後先知宣告,人最重要的是:預備迎見神。
(i). 敬畏神 (三16-18)
人怎樣預備迎見神呢?最基本的就是敬畏祂。
「那時敬畏耶和華的彼此談論,耶和華側耳而聽,且有紀念冊在祂面前,記錄那敬畏耶和華思念祂名的人」(v.16),要迎見神就要敬畏祂。敬畏神的人,神必會紀念。
甲.神紀念人的談論。「敬畏耶和華的彼此談論; 耶和華側耳而聽」。神會紀念那些敬畏祂的人的談論,神會很留心的聽。然則那些敬畏主名的人在談論些什麼呢?聖經沒有明言,但是很有可能是他們在談論上面經文所提到的事,特別是三章一至四節論到主神要來的事,他們以主神要到世上來作為彼此的鼓勵。也許他們也談論到那些違背神話和頂撞神的事,他們以此引以為戒。他們這些「屬靈」的談話,神會留心聽,會紀念他們。先知鼓勵猶太人要敬畏神,不要像那些頂撞神的人一樣。要談論屬靈的事,要以主的到來彼此勸勉,激勵。
乙.神紀念人本身。「且有紀念冊在祂面前,記錄那敬畏耶和華思念祂名的人」,誰敬畏神,神必紀念他,記得他。神將他記在紀念冊上,這紀念冊可能是指生命冊,神將他的名字記在生命冊上。在此,我們看見,神不但紀念人的話,更紀念人本身。誰敬畏祂,祂完全知道,並一一記下來。
丙.神憐恤人。「萬軍之耶和華說,在我所定的日子,他們必屬我,特特歸我; 我必憐恤他們,如同人憐恤服事自己的兒子」(v.17),神必憐恤敬畏祂的人。「在我所定的日子」就是主要來到的日子,那日主神要憐恤那些敬畏祂的人。神怎樣憐恤人呢?
人歸屬神。所謂「屬我」,當然是指他們歸向神,屬於神,被神擁有。所謂「屬」其實就是成為祂的產業的意思。人只要敬畏神,神就以此人作為祂的產業,祂擁有,這是多大的憐恤!
「特特歸我」,就是作為特別的(special),專屬的。神把這些敬畏祂的人作為特別的一群,看作特別的產業。這是多麼寶貴!
神要愛惜人。「我必憐恤他們,如同人憐恤服事自己的兒子」,神要憐憫這些敬畏祂的人。憐恤就是愛惜,顧惜。神知道在罪惡氾濫的世界,要過敬虔的生活實在不容易,他們要下定決心,也要付出代價。因此,神體恤他們,愛惜他們,把他們看為寶貝。
「如同人憐恤服事自己的兒子」,神愛惜這些人,看他們如同寶貝兒子。人怎樣寶貴那些服事自己的兒子,神也必照樣寶貴那些敬畏祂的人。因著他們的服事,神看為極寶貴,非常珍惜。原來,人若敬畏神,對神有心,肯付出一點點去事奉祂,祂就心滿意足,極為珍惜。
神要分別人。「那時你們必歸回,將善人和惡人,事奉神的和不事奉神的,分別出來」(v.18)。當那日,神要把人分別出來。那些歸回祂的,敬畏祂的和事奉祂的人,神一一把他們從其他的人中分別出來。誰屬祂,誰事奉祂神一一都知道。當然,誰是惡,誰不服事祂,祂也一清二楚。當神這樣分別人的時候,那時人也就因此看出真相,能分辨出善惡,真假,人明白一切。為此,信主的人真是要敬畏神!事奉敬畏神必不落空!
十一奉獻的再思(三6~12)(潘國華)
十一奉獻的再思
潘國華
一次一位部落酋長在森林中散步,突然他看到離他不遠處有一隻兇猛的老虎正朝着他的方向走來。酋長頓時心裏打顫,因為自知已經年老,而手裏又沒有武器,旁邊又沒有人幫助,意料必定凶多吉少。但他仍然要鼓起勇氣去對抗這頭猛虎。那隻老虎似乎看到獵物,牠發足飛撲過來,酋長心知不妙。正在千鈞一髮之際,突然槍聲一響,那頭淩空飛撲的猛虎中槍倒地,在痛苦嘶叫聲中死去。原來是一位在這部落中傳教的西教士經過那裏,見到這情景而拔槍救了酋長。
過了幾天後的一個大清早,宣教士被很嘈吵的聲音弄醒過來,於是他走到窗前向外看,見到很多部落的土人趕着他們的牲口而來。宣教士不明究竟。他走出屋子想查詢一下。突然在人群中走出一個人來,原來是酋長。他走到宣教士面前跪下,然後對他說:“主人,你既然救了我的性命,我的一切都是你的,連我的生命也是你的。我將一切財產,僕婢,妻妾帶來,全送給你。我自己甘願作你的奴僕。”
今天,神從罪惡的深淵中將我們救拔出來,耶穌基督捨命在十架上將我們買贖過來。誠如保羅說:“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林前六:20上)我們有否將一切全交在主手中呢﹖今天,神只要求我們將一部份奉獻給祂,但我們竟還不願意!雖然我們口裏稱耶穌為主,但到底有否以祂作主宰呢﹖我們往往只曉求福,求恩典,但一說到金錢奉獻就有很多藉口。
難怪一位印度教徒遊覽北美以後,對基督教有以下的評語:“基督教是眾宗教中最便宜的一個。我們印度教徒及其他宗教的教徒,會將自己大部份的錢財及收入,捐獻給所信奉的宗教。但美國的基督徒消耗在娛樂,運動上的金錢比捐獻給耶穌的更多;他們捐給教會的奉獻還比不上買汽油所用的錢!基督教真是最便宜的了。”
神並沒有要求我們將所有奉獻給祂,只要求我們將十一奉獻給祂,但我們並不願意。
主前四世紀的猶大人
在瑪拉基先知時代的猶大人也是不願意遵守十一奉獻的。故此神吩咐瑪拉基向他們表明祂的心意。這一番說話記載在瑪拉基書第三章六至十二節。在此,先知呼籲猶大百姓去遵守神的典章,履行“十一奉獻”。
十一奉獻可追溯至摩西時代。神藉摩西吩咐以色列人說:“地上所有的,無論是地上的種子,是樹上的果子,十分之一是耶和華的,是歸給耶和華為聖的。”(利二七:30)換言之,這十分之一是當納的供物。若我們將當納的十一呈獻給神,就表示我們承認祂的擁有權。因為事實上,地上一切萬物都是神的。若我們不將十一獻上,就是否定神的擁有一切的權柄,亦即不以神為神(註一)。
故此,瑪拉基質問當時的猶大人:“人豈可奪取神之物呢﹖”(8節)從道德方面來說,搶奪別人的物件,甚至偷竊父母,都是很嚴重的罪(利一九:13;箴二八:24)。奪取神之物更是無法想像。
究竟猶大人怎樣奪取神呢﹖先知指出他們忽略了十一奉獻的條例,他們沒有十足奉上當納的十分之一和當獻的供物。由此得知原來不將當納的什一獻上給神就等於奪取神!
很多時候我們到餐館去,很自然在結賬時“加一小賬”,但我們所當納的什一,卻不肯呈獻給神。難道我們怕對人不好意思,多過怕對神不好意思嗎﹖
為甚麼猶大人不遵守十一奉獻的定例呢﹖原來他們正在經濟困境中,加上農作物失收。故此,他們不再盡責奉獻。似乎他們具有充份的理由不奉獻,但這些理由其實是他們的問題的癥結。他們得不到豐收,在經濟上窘迫,是由於他們不奉獻,所以遭受咒詛:有旱災,蝗蟲之災,和一切農作物霉爛受損的情形(參哈一:5-11)。瑪拉基先知亦指出這原因:“因你們通國的人,都奪取我的供物,咒詛就臨到你們身上。”(9節)既然他們集體犯罪,奪取神的供物,故此他們也集體受神的咒詛(註二)。
不奉獻的託詞
同樣,今天我們是否用很多藉口去推卻十一奉獻的責任呢﹖這樣做其實是自欺欺人,甚至欺神!今天不肯奉獻的人總有諸多託詞。窮有窮的藉口,富有富的託詞。窮的說:“我所賺得的金錢,就算不奉獻還不夠開支。”富的說:“我雖然有錢,但手上沒有現金,錢已放在房屋,股票的投資上,或已作了定期存款。”即使生活過得去的也說:“我要儲蓄多一些錢留作發展生意之用,等到有利潤時才奉獻吧!”這些人的藉口表達出他們對神缺乏信心和愛心。
又有些信徒會認為十一奉獻是舊約律法時代的標準,今日是恩典時代,不須履行十一奉獻的條例。這藉口聽起來好像很屬靈,其實並沒有聖經根據。唐佑之牧師在“教會與我”一書指出:“其實恩典的標準必須高過律法,因為恩典之下是在律法之上,應超越律法。”原來在舊約的律法中,除了當納的什一外,還有捐給利未人的什一(民一八:21)與及三年一次額外的什一。故此,當納的什一是最低限度的標準。新約恩典時代的奉獻,不但是十一奉獻而更是“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的奉獻,是全所有的奉獻。
聖經中之十一奉獻
在舊約中記載有關十一奉獻的經文。除了摩西五經外,有四次在歷史書(代下三○:4- 6,11-12;尼一○:32,12,44),兩次在先知書(摩四:4;瑪三:7-12)。而在五經中有兩段提及十一奉獻的經文,均在神頒佈律法之前。亞伯拉罕將什一獻上給祂(創二八:20-22)。由此可知,“十一奉獻”並非從神頒發律法給摩西才開始有的條例,而是從起初的時候已實行。不過在律法被頒佈後,這才成為一條定例。
故此,信徒千萬不要以十一奉獻作為律法時代的條例而託詞不加遵守。其實律法和恩典兩者並不衝突,不過在新約聖經時代的猶大黨人高舉律法主義,強調人要遵守律法才能得救。故此,保羅抨擊律法主義,但他並不否定律法的價值(參羅七:7,12;一三:8-10;比較雅二:8)。
今天一些信徒過份標榜恩典和愛,以為律法是無用的,信徒不須遵守律法,故亦不須履行十一奉獻,只要有愛就夠了。其實保羅在(羅一三:8-10)也提及愛和律法的關係,他並不以律法為無用的。當然,以得救的條件來說,不能靠遵行律法而被稱義,我們是因信稱義;但以成聖生活來說,聖靈會帶領我們遵照律法的原則去過成聖的生活。主耶穌曾對試探祂的人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可一二:30;太二二:37-38)這個“盡力”是否也包括盡奉獻的力量呢﹖因此,讓我們服在神的主權下,憑愛心,信心去獻上當納的什一。
十一奉獻的實踐
對於有定期收入的信徒來說,十一奉獻是指總收入的十分之一,這是屬神的,其餘的十分之九是神委託我們為祂忠心地運用和照管。
對於留學生來說,筆者亦曾作過留學生,可以用這方式作奉獻:以一月的總開支作為你的收入,就可以習以為常,樂意奉獻了。
無論學生,工作的,退休的,我們都不要低估神的作為。只要我們願意順服神的教訓,遵從聖靈的感動而樂意奉獻,神必成就奇事。
昔日,神邀請猶大百姓以遵守十一奉獻來試驗神的信實和恩典。今天,神同樣邀請我們去以此來試驗祂。神說:“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以此試試我,是否為你們敝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瑪三:10)這是神肯定的命令,要求我們將十一奉獻送入倉庫,不是部份的,而是全然的,不可有甚麼保留。這吩咐是帶有應許的,神自己保證要將福份傾下。敝開天上的窗戶,是合時將甘霖降下。充分的雨水,才可確保豐盛的收成。”(註三)當猶大人向神回轉履行十一奉獻時,祂也恢復祂的賜福。
我們願否遵守十一奉獻而得神的喜悅呢﹖神要賜福給我們,但祂找不到機會,只因我們對祂的心不是敝開的。主耶穌說:“你的財寶在那裏,你的心也在那裏。”(太六:21)十一奉獻是蒙福的責任,筆者從家父身上學習十一奉獻,也見到神賜福他。神是信實的,祂必看顧祂的兒女。
在一八九三年期間,美國正值經濟大蕭條時。在景沙市(Kansas)的一間教會正面臨很嚴重的經濟問題。一位教會執事海地先生(Arthur
Hyde)與其他幾位執事正在考慮應如何繼續支持教會,抑或讓教會關閉而送他們的牧師離開。在考慮中,一位執事建議呼籲會眾十一奉獻,眼看着這辦法行不通時才決定將教會關閉。這個建議得到海地先生及其餘的執事支持,結果教會在經濟蕭條的社會中仍然繼續發展。神賜福這教會。後來他們購買一座龐大的建築物作教會。神也賜福海地先生,叫他除了奉獻支持自己的教會外,還有力量去支持幾間醫院部份的經費及支持很多宣教士。神大大賜福給他,甚至他以十分之一作生活費,其他十分之九作奉獻(註四)。
結語
神擁有一切,祂能成就超過我們所求所想的事。為甚麼我們沒有經歷神的豐富。是否因為我們沒有將當納的十一獻上給神﹖求神親自教導我們這個蒙福的責任!
註譯
一.Weyne Watts,
The Gift of Giving Nav Press, 1983, pp.21-27。
二.唐佑之,愛與責,基道書樓,1982,81頁。
三.同上引書,83頁。
四.Earl H. Fife Tithing/Stewardship Illustrations
Standard Publishing 1967, pp.22-23。
瑪拉基書概要(三章)(林獻羔)
第三章 當獻上十分之一
一、立約使者的來臨(瑪3:1-5)
這段回應“公義的神在哪裡呢”(2:17),進一步說祂差遣使者施行審判。
1.末世的預言
(1)聖民等候耶和華的日子:
他們仍在波斯的統治下,沒有獨立自主,內部又有很多罪,所以勸他們追求公義。
(2)不要以為是聖民就必得福:
祭司和百姓獻上不佳的祭物,不敬畏神,是不得福的。
(3)這裡指主再來,包括第一次來。
2.兩位使者(3:1)
希伯來文有“看哪”,指未來的事。是耶和華親自說的。
(1)“我的使者”:
希伯來文 Mal’aki,與瑪拉基的寫法和發音相似,常指先知、祭司(該1:13)。這是以賽亞書40:3預言的那位開路先鋒——施浸約翰(太3:1-3,11:10)。
“在我前面預備道路”:耶和華來的時候,目的是要潔淨(瑪3:3)和審判(5節),但祂先差遣預備道路的使者。
主進入聖殿:先預備了道路,才進入聖殿。
(2)“立約的使者”(3:1下):是全段的中心。
“快要來到”:指基督兩次來世界。
以血立新約(太26:28),為見證與堅立神與人所立的約(參賽42:6)。下麵說再來。
3.基督再來(瑪3:2-5)
這裡不提接教會,而是特重以色列。
(1)“誰能當得起呢”、“誰能立得住呢”(2節上):
基督首次來沒有這種情況。
(2)以大災難來煉淨(2下-3節):
①“煉金之人的火”(參亞13:8-9):以色列全家1/3得救。
煉金工匠煉金時需要耐心將浮渣除掉:有時渣不浮,要加促火力才浮,所以要耐心煉。
②“漂布人的堿”:
“堿”,古時用某種植物製成的肥皂,可除掉衣服的污穢,並漂白。使用時要加熱水。
(3)“潔淨利未人”(瑪3:3):
“坐下”,完成式,但有繼續煉之意。用上面兩種方法煉利未人。他們作祭司,在聖殿供職。他們要先潔淨,如果他們犯罪必受責(瑪1:6-2:9)。
“他們就憑公義獻供物”:指一般性的祭。
(4)所獻的蒙悅納(瑪3:4):
“那時”,指瑪拉基的時代。
“所獻的供物”:舊約末期,聖殿被毀,停止獻祭。未停之前,獻就蒙悅納(比較1:8)。
“彷佛古時之日上古之年”:摩西時代、大衛時代。
(5)第2次答覆“公義的神在哪裡呢”(3:5,2:17):
①“施行審判”:
再來審判,祂潔淨利未人,審判百姓。
②“我必速速作見證”:
應譯“我必成為靈活的見證人”,見證以色列的不是。
③ 警戒7事(瑪3:5)。
4.神不改變(6節)
懷疑的人以為神改變了。神審判是顯明公義的。祂的慈愛永不改變,三分之一的以色列人因敬畏神而得救。
5.靈訓
(1)注意7事(5節):
①“行邪術的”(申18:10):傾向邪鬼!
②“犯姦淫的”:
與有夫之婦行淫的,姦夫淫婦都必被治死(利20:10)。
③“起假誓的”(參出20:7,16):罪惡極大。
④“虧負人之工價的”(利19:13)。
⑤“欺壓寡婦孤兒的”(出22:22-24)。
⑥“屈枉寄居的”(出22:21)。對外邦人,不可剝削他們的權益。
⑦“不敬畏我的”:
包括一切的罪。這是總結概要。
(2)煉淨(瑪3:2-3):
內裡潔淨,以火;外面也潔淨,以堿。我們雖然不經大災難,但我們在基督再來前當先煉淨自己。
二、納十一的重要(瑪3:6-12)
上下文都說末後的事,這段是耶和華與以色列的對話:人怎可奪取神的物呢?第6節可歸上段,介紹中心思想:神與以色列的關係。“因”,可譯“實在”;“不改變”,神的公義與慈愛不變。神沒有忘記他們,祂必守約。“雅各之子沒有滅亡”:沒有失去公民的身分。
1.不納十一的(7-9節)
百姓認為因欠收(參11節)而不納十一,但神是因他們不納十一而使他們欠收。
(1)偏離與轉向(7節):
“典章”,是生活、社會中的條例,但律例是指神的原則。不納十一是偏離了典章。
“要轉向我”,命令他們悔改。
“我們如何才是轉向呢”:他們仍不悔改,認為他們沒有罪。
(2)“奪取神的物”(8節):
“奪取”:舊約少用這詞,有“暴力奪取”和“騙取”的意思。比“偷”的罪更大。
“在何事上奪取……”:他們仍不悔改。
“和當獻的供物”:這不是為獻祭,而是為聖所聖職人員的生計。
(3)自招咒詛(9節):
“因你們通國的人都奪取我的供物,咒詛就……”,咒詛指天災(11節):蝗災常在旱災後發生。
2.當納十分一(10-12節)
“當納”(10節):原文雖然沒有“納”字,但實在好像納稅一樣,也就是說必須納的。新約不是說“納”。
神不是敵對他們,而是挽回他們。這是命令。
(1)十分之一:
亞伯拉罕、雅各開始納1/10,亞伯拉罕時,神未宣佈,但他摸著神的心。古迦南人、腓尼基人、阿拉伯人、希臘人、羅馬人都有納1/10。
① 按年供給利未人(利27:30,民18:21)。
② 特別是節期送到耶路撒冷的(申14:22-29)。
每隔3年用來濟貧。
(2)“全然送入倉庫”(瑪3:10):
聖殿廣場上的府庫(王上7:51)。自希西家開始,聖殿有倉庫,貯存百姓所納的1/10(代下31:11-12,尼13:12),特別被擄之後更加要全然送入倉庫。
“全然”,不要私自支配:私自送銀行或濟貧。
(3)“使我家有糧”:
“家”,預表教會。
(4)“以此試試我”:
神的挑戰。不是試探,而是證驗,英譯prove.
(5)“敞開天上的窗戶”:
指水閘,又指豐足食物的供應(參王下7:1-2),雨水充足,土產就易獲豐收。
(6)“甚至無處可容”:
是神應許立約的福(申28:12),向樂意納十一的人敞開的(詩78:23-24)。
(7)神的眷顧(瑪3:11):
“斥責蝗蟲”,神控制、阻止(申28:39-40,珥1:4,2:25)。
神不毀壞土產,特別是葡萄。
(8)蒙福遠景(瑪3:12,參創12:2-3):
“萬國必稱你們為有福的”:外邦人知道他們遵從耶和華的話就得福。
“喜樂之地”:指這地蒙神悅納,作為榮美之地。
3.靈訓
(1)被擄歸回後,漸漸敗壞:他們奪取神的物,並且不悔改。
(2)納上十分之一:是最低的。
納十一不是為得救,但得救後必須納十一,不納就是奪取神的供物。
(3)“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不要私自分配,這是為神家需要的。
(4)“試試我”:不是試探,而是試驗。開天窗,下大雨,我們更得屬靈福氣,否則就要受罰。
(5)新約得主的大愛(路7:36-50)。我們應當好像亞伯拉罕一樣,懂得摸著神的心。
新約也要納上十分之一(太23:23),“那也是不可不行的”。“那”,是指上文“十分之一”說的。
三、頂撞神與敬畏神(瑪3:13-18)
4:1-3,希伯來文歸入第3章(3:13-4:3),善人與惡人的結局。這段仍是以辯論性的口吻,如1:2,6,2:17,3:7說。百姓埋怨神。
1.本段(13節-4:3)
(1)似與上文不相連:
本段回到2:17-3:5,有關主來審判的警告。
(2)亦是與上文相連:
第10節神叫百姓“試試我”;但第15節他們竟試探神。
前段提到百姓令神失望;但這段尚有敬虔的人。
2.頂撞神的人(13-15節)
百姓悖逆神,還反駁神。
(1)“你們用話頂撞我”(13節,2:17):
現在許多人不用話語頂撞神,而是心裡頂撞神。“頂撞”,是完成式。
頂撞了,還不承認。
(2)反駁(14-15節):
①“侍奉神是徒然的”(14節):
因他們所盼望的救贖未實現。
②“苦苦齋戒,有什麼益處呢”:
常以禁食表示痛悔。如同哀悼的人身披麻布坐在爐灰中。
③“稱狂傲的人為有福的”(15節):
頂撞神的惡人,他們不只驕傲,而且殘忍,極兇暴(出18:11,21:14)。這裡指以色列。“有福”(詩119:21),“行惡的人得建立”(詩73:3,9-12)。
④ 試探神的得脫災。
3.敬畏神的人(瑪3:16-18)
這是神的答覆。他們養成彼此交通的習慣,主紀念他們且記錄下來,祂不斷作分別的工。
(1)“敬畏耶和華的彼此談論”(16節):
少數餘民敬畏耶和華。“談論”,是交通。
(2)“耶和華側耳而聽”:
留心垂聽。
(3)“且有紀念冊在他面前”(賽4:3,但12:1):
百姓不要怨神。
(4)以色列蒙眷愛(瑪3:17-18):
“在我所定的日子”,大災難。
“他們必屬我”(羅11:25-26),“特特歸我”(出19:5),作神寶貴產業。
“憐恤……”(瑪3:17,4:1-2)。
(5)再提義人與惡人(18節):
“那時”,指將來。
4.靈訓
(1)末時,頂撞神的人居多:他們用話語、心思頂撞。
許多人未見自己的惡,單見別人的惡未受報,不服神。
(2)還有少數敬畏神的人:無論什麼時候都有這樣的情況。
(3)紀念冊記錄敬畏神的人:不要只顧別人的惡,當注意自己如何。
最荒謬的質詢 瑪拉基書2章17至3章12節)(香港讀經會)
祈禱: 天父,求你幫助我能時刻警醒,並在生命的經歷中成長。
1.以色列的質詢--神不公義(2:17):他們竟說神是一位顛倒「所有」是非黑白的神,而且祂更悅納「每一個」行惡的人!這節經文可說是以色列人最大的謬論。
2.神的回應--必以公義行審判(3:1~6):面對這班叛逆選民的質詢,神提醒他們祂早已預備了「審判的使者」與「審判的程式」,神指出這位「審判的使者」包括三方面的特色:1是一位「預備道路」的使者:這就是4章5至6節所指的「以利亞」,根據新約多處指出(參太11:10;路7:27),這人就是「施洗約翰」,他不但為基督預備人心,更具備以利亞的心志與使命。2是一位他們「所尋求的主」:就是他們一直所渴望的彌賽亞。3是一位「立約」的使者:就是新約中道成肉身的「耶穌基督」,祂親自以祂的寶血立這新約(參太26:28)。
這段經文是神用來回應以色列人對祂的質詢,神快要差遣使者(施洗約翰)先來開路,然後他們所等候的主--彌賽亞便會在他們想不到的時刻來到世上,祂是一位「立約的使者」,更親自成就了「新約」的救恩!但瑪拉基同時指出,這位「立約的使者」來的時候,將會施行審判,如「煉金」與「煉銀」一樣清除罪惡、煉淨人心。
3.回轉的呼召(3:7~12):當神呼籲百姓回轉時,特別呼籲百姓在「奉獻」上盡本分,包括當納的十分之一及當獻的供物,因自從聖殿重建後,百姓卻沒有盡上奉獻的責任,以致利未人得不到供養,便惟有放棄事奉崗位,到自己的田地耕種(參尼13:10),聖殿因此荒涼,百姓亦因此遭受咒詛。
今日教會也常以3:8~12來教導信徒作什一奉獻,但問題是這規條是否同樣適用於今日的信徒?根據新約的準則,似乎沒有硬性規定信徒要什一奉獻,但其實要求卻是更高!舊約的準則只是獻上「十分之一」,但新約的準則卻是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參羅12:1),是「全人」的奉獻,遠遠高於什一的標準!
我的心得 ………………………………………………………………………
……………………………………………………………………………………
生命的增值 瑪拉基書3章13至4章6節)(香港讀經會)
祈禱: 天父,願我能把握每一天更努力的事奉你。
在質詢神的公義之後,以色列人又再表達他們對神的種種不滿,他們指出事奉神、遵守神所吩咐的都是徒然,那些驕傲作惡的人反而蒙福,以色列人更說惡人「雖然試探神」,卻得以脫離災難。
神在此重申祂是公義的,一定賞善罰惡,並進一步指出一個真正事奉神的人所作的不會徒然,神極之看重他們,16至17節的景象更是在先知書中未曾出現過的,那些敬畏神的人彼此談論,他們談論的內容當然反映出他們敬畏神的心態,正好與那些「頂撞」神的人成一對比。神對他們的回應也是非常獨特的:
1.側耳而聽:表明神何等留意、看重他們的事奉。
2.用紀念冊記錄:聖經只在此處提到神有一「紀念冊」,祂會按其中內容回報那些敬畏祂的人。
3.成為神分別出來屬祂的子民:只要神所定的日子一到,敬畏神的人就必蒙特別的賞賜。
最後,神勸勉他們要遵守摩西律法,並預告以利亞的來臨,這人就是「施洗約翰」(參路1:17;太17:10~13;可9:11~13)。他的使命是「使父親的心轉向兒女,兒女的心轉向父親」,這並不是指普通的父子關係,而是在聖約之下神與以色列人關係的重建,而這也正是施洗約翰的使命--預備人心回轉,接受基督的救恩(參太3:1~6;約1:6~7)。
在教會歷史中,有很多人默默耕耘、不為人知,有些人更被人藐視、逼迫,他們的事奉似乎沒有得到甚麼回報;但這段經文卻告訴我們,神會側耳而聽並寫在祂的紀念冊上!你有否想過,神竟會側起耳朵來聽一些說話?是甚麼說話如此重要呢?難道神真是聽不到,或怕會忘記嗎?當然不是!神要藉此表明祂何等重視一個事奉祂的人!
今日你怎樣衡量自己事奉的價值?也許我們會以果效、回報等來衡量,但這段經文指出神所看重的是「敬畏祂」和「思念祂名」的人。是的,「敬畏神」是一切事奉價值的基礎,神看重一個事奉者的生命多於他的工作。
我的禱告 ……………………………………………………………………
……………………………………………………………………………………
主知道(三章1~18節)(臺北基督之家)
分享:
這一章聖經對許多默默跟隨主、忠心服事主的人是極大的安慰。
在末後的世代,雖然有許多的人說:「事奉神是徒然的,遵守神所吩咐的,在萬軍之耶和華面前苦苦齋戒,有甚麼益處呢?如今我們稱狂傲的人為有福,並且行惡的人得建立;他們雖然試探神,卻得脫離災難。」雖然越來越多的人說這樣負面的話,但就如耶穌所說的:「不法的事增多,許多人的愛心就冷淡了。」事奉神的心就消磨了,跟隨主的心就喪志灰心了,然而,在這種情況之下,還能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主說:「那時,敬畏耶和華的彼此談論,耶和華側耳而聽,且有紀念冊在他面前,記錄那敬畏耶和華、思念祂名的人。」萬軍之耶和華說:「在我所定的日子,他們必屬我,特特歸我。我必憐恤他們,如同人憐恤服事自己的兒子。」你看,這是何等的安慰與祝福,我們為主所擺上的每一點,無論是我們為主所做的、所說的、甚至所想的,主都知道、主都紀念、主一定報答。感謝主!
相對的,主對那些背離的、作惡的、頂撞神的,也必定伸手管教、挽回──萬軍之耶和華說:「我必臨近你們,施行審判。我必速速作見證,警戒行邪術的、犯姦淫的、起假誓的、虧負人之工價的、欺壓寡婦孤兒的、屈枉寄居的,和不敬畏我的。」雖然如此,神對於屬乎祂的人真是恩待啊!主說:「因我─耶和華是不改變的,所以你們雅各之子沒有滅亡。」主是守約施慈愛的神,祂是信實不變的主,雖然雅各之子以色列人一次一次背約離棄神,神仍然以永遠的愛來愛他們。所有的管教只有一個目的,要神的子民回轉,並且應許:「現在你們要轉向我,我就轉向你們。」
這一章聖經也特別提到「什一奉獻」的問題,你發現了嗎?原來,「什一奉獻」不是一個規定、一個義務而已,這是一個祝福,一個神賜福給祂兒女,一個基督徒蒙福的管道!神的應許說:「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以此試試我,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我們快快去經歷神的應許!
回應:親愛的天父,求禰光照我,讓我知道,主禰全都知道,好讓我能夠忠心來服事禰。
禱讀:瑪拉基書三章10節
10 萬軍之耶和華說: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以此試試我,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
你們所尋求的主(三1~1)(臺北靈糧堂)
主題信息 你們所尋求的主 禱讀 瑪三1
瑪拉基書三章1〜7節是先知宣告耶和華的日子「快要來到」,這也是對前面「公義的神在哪裡呢?」的回答,祂快要來了,不必疑惑。
一、我差遣的使者預備道路
首先「萬軍之耶和華說」,這個說關乎三件事情,兩個使者。第一件事是「我要差遣我的使者在我前面預備道路」(1節)。使者預備道路,就是發命令者自己將臨的先兆。古代君王出巡時,必有先導部隊,沿途宣告君王將到,以賽亞書四十章3〜5節:「有人聲喊著說:在曠野預備耶和華的路,在沙漠地修平我們神的道。一切山窪都要填滿,大小山崗都要削平!高高低低的要改為平坦,崎崎嶇嶇的必成為平原。耶和華的榮耀必然顯現;凡有血氣的必一同看見。」這是第一個使者的工作。當施洗約翰出來工作時,馬太記載說:「那時,有施洗的約翰出來,在猶太的曠野傳道,說:『天國近了,你們應當悔改!』這人就是先知以賽亞所說的。他說:『在曠野有人聲喊著說:預備主的道,修直他的路!』」(太三1〜3)這是施洗約翰將出來為主預備道路的預言。
二、你們所尋求的主
第二件事是「你們所尋求的主必忽然進入他的殿」(1節),這裡的「主」,指著是耶和華自己,以色列以「我的主」代替稱神為耶和華。神自己要親臨聖殿,而且是突然的。新約路加記載:「在耶路撒冷有一個人,名叫西面……他受了聖靈的感動,進入聖殿,正遇見耶穌的父母抱著孩子進來……西面就用手接過他來……主啊……我的眼睛已經看見你的救恩。」(路二25〜30)在人完全不備的情況下,神以祂自己選擇的方法進入聖殿,有人看見而明白,有人不明白而跌倒。
三、立約的使者
第三件事就是第二位使者將來――「立約的使者,就是你們所仰慕的,快要來到」(1節),眾人所仰慕的就是彌賽亞,祂來同時要帶來一個新的約,重新把百姓帶進與神的盟約之中,他「快要來到」。這對處於舊約尾聲的百姓而言是一個希望,也是一個警鐘。
默想
我為眾人所羡慕的主已來到感恩,舊約人物在等候祂,我們卻得以認識祂,今天我們等候祂再來,期待更多人此時即認識祂。
回應
親愛的主,謝謝你來,你是眾人羡慕的主,也是帶來新約的主,我們切慕你的再來,也願為你的再來預備道路。
祂來的日子誰當得起呢(三2~4)(臺北靈糧堂)
主題信息 祂來的日子誰當得起呢 禱讀 瑪三2〜4
為什麼彌賽亞快要降臨的宣告,對處於舊約尾聲的百姓而言是一個希望,也是一個警鐘呢?因為祂來不僅帶來拯救,祂也要煉淨各人。
一、祂來的日子
首先,先知說:「他來的日子,誰能當得起呢?他顯現的時候,誰能立得住呢?」(2節)意思是說,當他顯露的時候,萬民都要在他的面前顯露出來。路加記載西面對馬利亞說:「這孩子被立,是要叫以色列中許多人跌倒,許多人興起;又要作譭謗的話柄,叫許多人心裡的意念顯露出來。」(路二34〜35)因此他來的日子,是萬民接受考驗的日子。
二、祂如煉金之人的火
其次,他來是要熬煉人心――「因為他如煉金之人的火,如漂布之人的堿。」(2節)火是煉金,而堿則是除去布上的污穢。他自己如火、如堿,表明他自己的純淨,而他的純淨將把人心的渣滓顯出來。火在煉金時,渣滓隨著溫度逐漸浮現;他要以他純淨的生命,來顯出我們的渣滓,並要加以煉淨。堿在除去布上污穢時,堿自己是潔淨的,才能帶來強力除汙的果效。他要來除淨我們一切不義。
三、潔淨利未人
彌賽亞來到熬煉人心,但他要特別熬煉祭司利未人――「他必坐下如煉淨銀子的,必潔淨利未人,熬煉他們像金銀一樣。」(3節)為什麼呢?因為他們是蒙揀選服事神的人。而且這熬煉要花功夫,要耐性像銀匠坐下來慢工細活的熬煉。唯有祭司利未人首先被煉淨,他們才能夠恢復百姓的敬拜――「他們就憑公義獻供物給耶和華」(3節)。前面提到祭司要被棄絕,因為他們藐視獻祭,瞻徇律法;但此處當祭司被煉淨時,他們便能憑公義來事奉人,帶領百姓歸向神了。「那時,猶大和耶路撒冷所獻的供物必蒙耶和華悅納,仿佛古時之日、上古之年。」(4節)獻祭重新被神悅納。
默想
我渴望聖潔的主來煉淨我的生命,雖然有時我對自己都沒有耐性,主卻有耐性一一處理我的問題,我願像祂一樣純淨。
回應
親愛的主,你何等看重我們的生命,遠遠超過我們的事奉;我們若未被煉淨,如何來事奉你?求主煉淨我的生命,潔淨我的事奉。
我必臨近你們施行審判(三5~5)(臺北靈糧堂)
主題信息 我必臨近你們施行審判 禱讀 瑪三5
彌賽亞來臨不但帶來煉淨,還同時帶來審判。施洗約翰在論到彌賽亞時說:「我是用水給你們施洗,叫你們悔改。但那在我以後來的,能力比我更大,我就是給他提鞋也不配。他要用聖靈與火給你們施洗。他手裡拿著簸箕,要揚淨他的場,把麥子收在倉裡,把糠用不滅的火燒盡了。」(太三11〜12)
預備道路的使者呼召悔改,後來來的那位,則要「用聖靈與火給你們施洗」,聖靈的洗把人帶入重生、恩膏,火的洗則把人帶入審判――「把糠用不滅的火燒盡了」,關鍵點就在於人的回應,來決定是「收進倉的麥子」,還是「燒盡的糠秕」。
一、我必臨近你們
耶和華告戒那些質疑祂公義與否的百姓――「我必臨近你們,施行審判」(5節),如果他們質疑神的公義,只是為自己的不義找藉口,那麼他們所面對的就是神的審判。
二、我必速速作見證
神是蒙混不得的――「我必速速作見證」,所有百姓的不義在神眼中是清清楚楚的,祂可以自行起訴,自行舉證,自行審判。
三、我必警戒
因此神必「警戒行邪術的、犯姦淫的、起假誓的、虧負人之工價的、欺壓寡婦孤兒的、屈枉寄居的,和不敬畏我的。」(5節)這樣的一張明細表,正說明了他們社會不公義的事實,也再一次看見他們背了弟兄的盟約,彼此以詭詐相待。
彌賽亞來臨,是煉淨我們,還是審判我們,完全在於我們的反應,火若不做煉淨的工作,就必然做燒毀的工作。
默想
我們不是被煉淨,就是被焚毀;我們不是麥子被保存,就是糠秕被燒盡。我要如何面對主火的試驗?
回應
親愛的主,謝謝你樂意煉淨我們,而不願審判我們,因為你的心不願一人沉淪,乃願萬人得救。幫助我明白有一天有形質的都要被焚毀,以致願意快傳福音,使你的穀倉滿足。
我就轉向你們(三6~7)(臺北靈糧堂)
主題信息 我就轉向你們 禱讀 瑪三6〜7
因此神在這裡有一個呼召,呼召以色列人快快回轉。
一、我耶和華是不改變的
首先耶和華先為自己定位:「因我――耶和華是不改變的」(6節);我是公義的,永遠是公義的,不會隨著時代改變而改變。我是慈愛的,永遠是慈愛的,「所以你們雅各之子沒有滅亡」(6節),我等著你們回轉,好施慈愛給你們。
二、你們常常偏離我
接著神控訴以色列世世代代的背逆――「從你們列祖的日子以來,你們常常偏離我的典章而不遵守。」(7節)摩西離世前即指控以色列是硬著頸項的百姓,以西結控訴他們額堅心硬(結三7)。但是現在呢?每個時代都有這個時代的機會,每個人也都是自己的選擇,並為此選擇負責任。
三、我們如何才是轉向
因此神向他們發出呼召,「現在你們要轉向我,我就轉向你們。」(7節)神從來沒有走開,保羅在羅馬書十章21節引用以賽亞書六十五章2節說:「我整天伸手招呼那悖逆頂嘴的百姓。」神的轉向在於人的轉向。然而百姓卻回問說:「我們如何才是轉向呢?」這是第五個「何」(瑪三7),神人之間的對話如此令人氣結,如果你是神,會不會揮袖而去?然而神仍是有耐性的一一解說,清楚告知他們,祂不滿的地方在哪裡,好叫他們如要悔改,也知道要悔改什麼。
除了前面質疑神的愛、獻祭的不敬、以詭詐待弟兄待妻、質疑神的公義,此處他們的問題是他們不知自己錯在何方。接下來神還會以什一奉獻的虧欠、用話頂撞神……等等來詰問他們。求主説明我們在以色列百姓的錯誤中,看見自己當回轉之處,免得我們與他們一樣自顯無辜,不知該如何悔改。
默想
我認識到神是不改變的,祂也不會錯,如果我和祂意見不合,該蒙光照的是我自己。我不要像以色列人一樣死不認錯,而與祝福絕緣。
回應
親愛的主,謝謝你樂意幫助我,看到自己的問題何在。幫助我檢視與神的關係,有否偶像邪術的問題,或對神不正確的期待。檢視與人的關係,有否虧欠、虛假、不公,或不清潔的關係。讓我回轉,並行在光明中。
人豈可奪取神呢?(三8~9)(臺北靈糧堂)
主題信息 人豈可奪取神呢? 禱讀 瑪三8〜9
《瑪拉基書》非常實際的談到事奉的態度、婚姻的純淨、工作的誠信、社會的公義等問題,現在要來談一個更實際的問題,就是金錢的主權。
一、你們奪取我的供物
首先神指責以色列人――「人豈可奪取神之物呢?你們竟奪取我的供物。」(8節)「供物」二字原本是沒有的,也就是說,神其實是說「你們竟奪取我」,基本上神認為人未循法度來奉獻,對祂而言就是一種搶奪,這和我們一般的觀念不同。我們認為所擁的都是我們自己的,但神卻認為該獻的那部份其實是祂的,我們的不獻上,等於搶奪祂的東西。
其實這就牽涉我們前述所說,究竟信徒財物的主權在於誰?舊約非常清楚地讓我們知道萬有都是祂造的,祂並不缺牛、羊。金銀也是祂造的,難道祂還缺銀子,向我們討要嗎?大衛說:「我算甚麼,我的民算甚麼,竟能如此樂意奉獻?因為萬物都從你而來,我們把從你而得的獻給你。」(代上廿九14)不僅是當獻的那部份,而是全部的財物,都是由祂而來的。祂是這個世界全部財富的總主人。
二、你們在當納的
然而現在百姓卻說:「我們在何事上奪取你的供物呢?」這是第六「何」。神回答他們――「就是你們在當納的十分之一和當獻的供物上。」(8節)請注意無論十一或其他奉獻,在此被稱為「當納的」。
《申命記》說:「你要把你撒種所產的,就是你田地每年所出的,十分取一分;又要把你的五榖、新酒、和油的十分之一……都奉到耶和華――你們神所選擇要為祂名的居所……這樣,你可以學習時常敬畏耶和華――你的神。」(申十四22〜23;十二11)
箴言三章9節也說:「你要以財物和一切初熟的土產尊榮耶和華。」以色列人被要求以初熟的與出產的十分之一歸給神,來尊榮祂,因為「得貨財的力量是他給你的」(申八18)。
三、你們通國的人都奪取我
神也為他們留下應許――「這樣,你的倉房必充滿有餘;你的酒醡有新酒盈溢。」(箴三10)但如果他們「通國的人都奪取我的供物」,那麼「咒詛就臨到你們身上」(9節)。
默想
我相信主是一切豐盛的源頭,我願意以財物尊榮祂,並且享受祂賜的得貨財之力。
回應
親愛的主,謝謝你豐厚的供應,幫助我靠你所賜的能力,殷勤工作,獻上當納的十一,經歷你的祝福。
你們的地必成為喜樂之地(三10~12)(臺北靈糧堂)
主題信息 你們的地必成為喜樂之地 禱讀 瑪三10〜12
既然神是豐富的,為什麼祂還要百姓獻上十分之一呢?
一、使我家有糧
首先,「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10節)。神的家在舊約是指聖殿,聖殿中的祭司以及一切服事的需要,要由神的子民以奉獻來供應。新約中神的家就是教會,教會的一切事工,以及外展宣教都需要以奉獻來供應。因此納當納的,乃是使神家有糧。
奉獻的人要記得奉獻的對象是神,不是傳道人。奉獻是奉獻在神面前,不是在人面前。
二、以此試試我
原本因未納當納的,所以「咒詛就臨到你們身上」(9節),如今神要他們「以此試試我,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10節)他們可以做一個實驗,看看神是否守約賜福。有時這在現實環境中頗具挑戰,因此我總勸人在開始領薪時就開始十一,每月事先扣除,不要花到最後一周才想到奉獻,因為「捐得樂意的人是神所喜愛的」(林後九7)。要在十一時就真的視這十一為神的財物,而非自己的。而在十一之外,還可以再做慈惠奉獻――「三年的末一年,你要將……土產十分之一都取出來……在你城裡無分無業的利未人……寄居的,並孤兒寡婦,都可以來,吃得飽足。這樣,耶和華――你的神必在你手裡所辦的一切事上賜福與你。」(申十四28〜29)
三、我必為你們斥責蝗蟲
耶和華應許他們一旦憑著信心奉獻,神必為他們挪去咒詛――「我必為你們斥責蝗蟲,不容它毀壞你們的土產。你們田間的葡萄樹在未熟之先也不掉果子。」咒詛一旦挪去便是祝福――「萬國必稱你們為有福的,因你們的地必成為喜樂之地。」萬國要看見屬神子民蒙福的見證,而來一同服事神。
默想
我願意活出豐盛的生命,將自己的十一甚或更多,甘心獻上,榮耀祂,見證祂的信實,讓眾人看出,就稱頌祂。
回應
親愛的主,謝謝你樂意賜福愛你守你誡命的人,幫助我不畏懼獻上十一。若我從未十一,今天我要開始試試你,是否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於我,讓眾人都看見我蒙福的憑據。
你們用話頂撞我(三13~15)(臺北靈糧堂)
主題信息 你們用話頂撞我 禱讀 瑪三13〜15
現在進入第七個「何」,神與人之間的對話,顯出了當時百姓信仰生活的不真實。他們既不相信神會臨在於獻祭之中,又疏於活出敬虔的信仰生活。在這裡,神甚或說:「你們用話頂撞我,你們還說:『我們用甚麼話頂撞了你呢?』」(13節)這個「以話頂撞」與前面的「以言語煩瑣神」是相仿的,就是以是為非,以非為是,基本上就是既不信任神,又不屑敬虔度日。
一、事奉神是徒然的
首先他們認為「事奉神是徒然的」(14節),他們事奉神希望有所回報,如果信仰帶不來實際的好處,甚至還要因信實守約而付上代價,他們是覺得划不來的。我為什麼要敬虔?敬虔有什麼好處?這是這等人所要問的。
二、苦苦齋戒有甚麼益處
此外他們說:「遵守神所吩咐的,在萬軍之耶和華面前苦苦齋戒,有甚麼益處呢?」(14節)苦苦齋戒有刻苦己心的意味,許多宗教認為惡待己身,可以完成某種修練,可以達成正果,可以高人一等,可以得著神佛的禮遇。在我們的信仰中,禁食不是一種自我傷害,也不是藉此威逼神做某事,而是有足夠的反省,讓自己從多餘的欲望中出來,能更準確地進入神的心意。
三、稱狂傲的人為有福
當他們看見敬虔不能立即得著明顯的好處時,他們質疑敬虔的價值,認為不如「稱狂傲的人為有福,並且行惡的人得建立;他們雖然試探神,卻得脫離災難。」(15節)這其實乃為自己可以行惡找一個合理的藉口。既然敬虔無用,我不如任意而行吧!這些人在神面前說一些以是為非,以非為是的話,神其實都聽見了。
默想
我求主保守我的意念,不要落入自以為是的裡面,也求主保守我的口,不說以是為非,以非為是的話。
回應
親愛的主,謝謝你,你自己是「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的主(太五37),幫助我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中,可以蒙你鑒察,讓我心裡的意念,口裡的言語,在你面前蒙悅納。
耶和華側耳而聽(三16~18)(臺北靈糧堂)
主題信息 耶和華側耳而聽 禱讀 瑪三16〜18
不但不敬虔的人在地上說話,神都聽到,同時那些敬虔人在地上說話,祂也都聽見。
一、敬畏耶和華的彼此談論
相對于第三章13〜15節的不敬虔者,現在「那時,敬畏耶和華的彼此談論」,此時「耶和華側耳而聽」(16節)。相對於不敬虔者,神只是聽到;神對敬虔者所言,乃是「側耳而聽」,表示神很用心在聽。也許這樣的人不多,也許神真的很享受,終於有人正確的論到祂了。
二、記錄那敬畏耶和華的
神不但聽,祂還「且有紀念冊在他面前,記錄那敬畏耶和華、思念他名的人。」(16節)祂把祂所聽到的記錄下來,也把說這些話的人記錄下來。敬虔的實意是可以真實的展現在我們日常的言語之間的。
三、他們必特特歸我
這些正確論到神的人,「在我所定的日子,他們必屬我,特特歸我。」(17節)他們因口舌忠於神,因此最終是屬神的。還記得第三誡是「不可妄稱耶和華的名」嗎?學者認為妄稱並不只是隨口提到神的名字,當然如此出於無心的喃喃自語,其實是一種不敬。更嚴重的它就與第九誡說――「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出廿16)一樣,是在口舌上不忠於人或不忠於神。這種不忠,使得人們與神的關係斷絕。
因此對這些敬虔論及神的人,神說:「我必憐恤他們,如同人憐恤服事自己的兒子」(17節)。而他們終將與前者分別出來――「那時你們必歸回,將善人和惡人,事奉神的和不事奉神的,分別出來。」(18節)這樣的分別,正如同前述麥子與糠秕的分別,是永遠的分別。
默想
我相信主在垂聽我一切所說的話,人心裡想什麼,口中就說什麼,求主讓我不但心口合一,並且讓我查驗自己所說的是否真實,不論是論到神還是論到人。幫助我以言語忠於對方。
回應
親愛的主,我願意特特歸你,以致於我在談論你時,知道要謹慎,並且真的認識你,論到你,正確的把你介紹給別人,你必側耳而聽,且要歡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