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的人性 【為什麼耶穌老是說自已是「人子」?】 「人子」此名,第一次見於馬太八20,是主耶穌的自稱。他說:「狐狸有洞,天空的飛鳥有窩,人子卻沒有枕頭的地方。」這個名字,馬太載有三十二次,馬可有十四次,路加有二十六次,約翰有十二次。當耶穌在約但河受浸,從水裡上來時,有聲音說:「你是我的愛子,我喜悅你。」耶穌從未拒絕過神子這個稱號,這名字是父神對他說的(參可一11)。在變像山上,耶穌亦曾獲得這個稱號(可九7)。甚至耶穌從人的身上趕走汙鬼時,汙鬼亦稱他為神的兒子;耶穌沒有拒絕這個稱謂,只不過囑咐汙鬼不要說出來(可三11)。撒但在曠野試探耶穌,向他挑戰時,亦曾說:「你若是神的兒子,可以吩咐這塊石頭變成食物。」(路四3) 耶穌平靜風浪,門徒經歷這件奇事後,也說耶穌真是「神的兒子」;後來,彼得受聖靈感動,承認這位「人子」(太十六13)就是「基督,永生神的兒子」(16節)。耶穌表揚彼得的認信,並把「天國的鑰匙」交托給他。耶穌被捕後,在該亞法面前受審;大祭司挑釁地問他說:「你是神的兒子基督不是」,耶穌回答說:「你說的是,然而我告訴你們,後來你們要看見人子,坐在那權能者的右邊,駕著天上的雲降臨。」(太二十六63、64),在這莊嚴的一刻裡,他面臨控訴,要承受褻瀆的罪名;拿撒勒人耶穌仍承認自己就是具有神及人身份的彌賽亞,統管萬國的王。舊約先知但以理,早已得到這個啟示了(但七13)。 但以理書七13、14記載:「我在夜間的異象中觀看,見有一位像人子的,駕著天雲而來,被領到亙古常在者面前,得了權柄、榮耀、國度,使各方各族的人都事奉他,他的權柄是永遠的,不能廢去,他的國必不敗壞。」面對著該亞法,在承受死亡之前那一刻,耶穌將自己認同為但以理書七13、14的那位屬天的;因他宣告說,將來會有一個審判,該亞法及其同謀者都要面對神的審判,受永遠的制裁。那時候,神會宣判他們罪有應得,落入永遠的幽暗痛苦裡。 這段經文引起了一個問題:究竟「人子」代表什麼的意思(但以理第七章,「人子」的亞蘭文是Barenas)。為什麼要用一個被榮耀的人類來代表彌賽亞?為何不將彌賽亞說成是榮耀的神聖之王呢?答案是:要救贖人類,就必須道成肉身。亞當的族類墮落、犯罪,要為人類贖罪,必須有一個人,成為背負罪孽者,為人類犧牲自己的性命。舊約稱救贖者為go'el,意味著這是一位「救贖同族者」。因此,施行救贖與被救贖的有血緣關係;施行救贖的,要負起被救者的債務,供應他所需要的,可能是買贖後者脫離奴僕身份(利二十五48);後者賣出去的地業,前者要買贖回來(利二十五25);後者遺下寡婦而無子,前者要照顧(得三13),或者要負起報血仇的責任(民三十五19)。 神向以色列——與神立約的子民——顯示為救贖者(go'el:出六6,十五13;賽四十三1;詩十九14等),但神成為人子,藉著童貞女而成為肉身以前,古代的以色列人實在無法明白,神怎能作他們的救贖者(go'el)。神當然是創造者,創造人類;然而,go'el這個字眼意味著有血緣關係。於是,神若要救贖人類脫離罪孽,免受犯罪後的懲治;那麼,神就要成為人類的其中一員。「道成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我們也見過他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約一14) 神設立了他的律例,並保護他手所作的工,任何人違反這些律例,必被神制裁。神當然不會原諒我們的罪孽,除非我們的罪孽被償還了。基督必須成為人,買贖人類的罪孽,神才能在基督的買贖裡得著滿足;另一方面,人類亦必須由人來代表。然而,救贖者亦應該是神,因為照著神的公義,要求人類有義行,但人類犯罪,而結果就必定是落入地獄;於是,就只有神自己才可獻上擁有無限價值的犧牲。只有神才能定出救贖之途,可以兩全其美;使神自己公義的要求得以保存,與此同時,亦能稱罪人為義(羅四5),無須置罪人于永遠痛苦的境地裡,而這境地是罪人當得的。因著十字架,這拆毀的律法卻得以完全,比全人類永遠墮入地獄這個懲罰方法更好;因為那完全的「人」,亦是無限的神,成就了永世的救贖,拯救曆世歷代的信徒。 只有藉著道成肉身這個神跡,亞當的族類才得著救贖;道成肉身可算是有史以來最偉大的神跡了。藉著一個女人懷孕與生產,神來到世界上,他有人的身份與性質;那麼,他怎能保持神的身份呢?神成為「一個人」,他又怎能保持著兩種截然不同的性質——人性以及神性?其他宗教或許會推崇一個像神一般的人類,又或是近似於人類的神;然而,只有三位一體神中的第二位——聖子,成為一個真實存在的人,可以在十字架上代表人類承受神的震怒。 假如情況不如上一段所言,基督徒就會懷疑,耶穌是否具有人性及神性;於是,便落入基督幻影說的謬誤裡。持這種理論的人認為,在本質上,耶穌是神,他只不過暫時假裝自己有人的形像與身體罷了;升天時,耶穌便除掉這個身體。耶穌之所以常自稱為人子,可能因為他認為自己雖然是神,但應同時強調自己是一個真真正正的人。因為耶穌必定是一個人,才可成為彌賽亞,藉著犧牲自我的死亡,救贖了人類。另一方面,耶穌必須是一個人——在他的生活裡,完全找不著一點罪——他才可以在第二次降臨時,審判人類的罪孽。耶穌的一生,從未違背過神的旨意,亦從未被試探得勝過;那麼,耶穌基督就能夠審判那些違反神道德律,還有那些拒絕他的救贖,不尊他為主的人。 基於上述理由,耶穌必須強調自己的確擁有人性,於是,他常自稱為「人子」。無論如何,耶穌自稱「人子」,首要原因當然是與但以理書七13那偉大無比的「人子」認同;根據但以理書,這位人子將會駕著天雲降臨,坐在全能者的右邊,繼審判拒絕神思典的人後,便會掌管全地,施行他的統治。── 艾基斯《新約聖經難題彙編》 【基督的人性】 最重要不過的,就是要清楚的持守聖經上所講對於主耶穌基督兩重位格的真理。一切異端都能找出在這點上發生了錯誤。我們不要讓基督的人性遮蓋了祂的神;在另一方面,也不要忘記祂完全是一個人。 一、基督人性的表顯 1.藉著祂的誕生和長大 (1)路二7『生了頭胎的兒子』 (2)路二12『嬰孩包著布』 (3)路二40『孩子漸漸長大』 2.祂有人的身體 (1)來二14『血肉之軀』 (2)約四6『因走路困乏』 (3)約十九34『有血…流出來』 (4)祂從墳墓中復活有人的身體:路廿四39『魂無骨無肉』 (5)祂升上天去帶著人的身體:路廿四50~51『舉手…離開他們被帶到天上』 (6)祂再來時也有人的身體:徒一11『耶穌…怎樣往天上去,祂還要怎樣來』 3.祂有人的魂 (1)約十二27『我現在心(魂)裏憂愁』 (2)路廿二42『不要成就我的意思』 (3)約十三1『愛他們』 4.祂有人的靈 (1)路二40『靈裏剛強,充滿智慧』(英譯) (2)路廿三46『將我的靈交在你手裏』 二、祂降世為人的目的 1.表顯神 (1)約一18『子…將祂(父)表明出來』 (2)約十四9『看見我,就是看見父』 2.為我們的罪死了 (2)彼前二24『親身擔當我們的罪』 (3)太廿六28『血…使罪得赦』 (3)約壹一7『耶穌的血…洗淨一切的罪』 3.成為我們的大祭司 (1)來二17『與祂的弟兄相同…成為慈悲忠信大祭司』 (2)來四15『我們的大祭司…與我們一樣』 4.指示信徒怎麼生活 (1)約壹二6『照主所行的去行』 (2)彼前二21『你們跟祂的腳蹤行』 5.為以色列人的王 (1)路一32~33『祂祖大衛的位給祂』 ――
司可福《分題查經課程》 【基督的人性】 A. 基督被稱為人 1. 施洗約翰稱他為人⊙ 約 1:30 2. 耶穌自稱為人⊙ 太 8:20, 16:13, 27-28, 25:31, 26:64-67; 約 8:40 3. 群眾稱他為人⊙ 可 6:2-3 4. 撒瑪利亞婦人稱他為人⊙ 約 4:9 5. 猶太領袖稱他為人⊙ 約 7:27, 8:57, 9:29, 10:33 6. 彼拉多稱他為人⊙ 約 19:5 7. 門徒稱他為人⊙ 太 8:23-27; 約 21:4-14 8. 彼得稱他為人⊙ 徒 2:22 9. 保羅稱他為人⊙ 徒 17:31; 羅 5:12-21; 林前 15:21, 47-49; 腓 2:5, 7-8; 提前 2:5 10. 希伯來書的作者稱他為人⊙ 來 2:6 B. 基督同有人類肉身方面的屬性 1. 有肉身上的遺傳 a) 像一個嬰兒般出生⊙ 太 2:1; 路 2:4-7, 16, 21; 加 4:4 b) 是馬利亞的一個兒子⊙ 太 12:46; 可 6:3; 徒 1:14 2. 在肉身上成長 a) 像兒童般成長⊙ 路 2:41-42, 52 b) 長大成人⊙ 路 3:23; 約 8:40, 56-57, 19:5; 徒 2:22 3. 有人的稱謂 a) 木匠⊙ 可 6:3 b) 木匠的兒子⊙ 太 13:53-56 c) 耶穌⊙ 太 1:21; 路 2:21 d) 約瑟的兒子⊙ 路 4:22; 約 1:45, 6:42 e) 王⊙ 約 18:33-37 f) 馬利亞的兒子⊙ 可 6:3 g) 夫子⊙ 路 5:5, 9:49-50, 17:11-13 h) 彌賽亞⊙ 路 9:18-21; 約 1:40-42, 4:25-26, 28-30, 39-42, 11:27 i) 醫生⊙ 路 4:23 j) 先知⊙ 太 21:11; 路 7:16, 24:17-21; 約 4:19, 9:17 k) 拉比⊙ 太 23:8; 約 3:2 l) 拉波尼⊙ 可 10:51; 約 20:16 m) 大衛的子孫⊙ 太 12:23, 21:9; 可 10:47-48 n) 人子⊙ 太 8:20; 路 19:10 o) 師傅⊙ 太 8:19, 23:10; 可 10:17; 路 7:40, 8:49-50; 約 3:2 4. 有軀體⊙ 約 1:14, 2:21; 徒 2:31; 羅 8:3; 腓 2:7; 西 1:22, 2:9; 來 2:14-17, 10:5, 10; 彼前 2:24; 約一 4:2; 約二 7 5. 有肉身的限制 a) 需要食物⊙ 太 4:2, 21:18; 約 4:7, 19:28 b) 需要休息⊙ 可 4:38, 6:31; 路 9:58; 約 4:6 c) 經驗肉身的傷害和痛苦⊙ 太 26:67, 27:26; 路 22:64, 23:33; 約 19:34; 彼前 2:21-23 d) 死亡⊙ 約 19:30; 徒 17:3; 林前 15:3; 腓 2:8; 來 2:14; 彼前 3:18; 啟 5:12 e) 被埋葬⊙ 路 23:50-53; 林前 15:3-4 6. 被他人觸摸⊙ 路 8:43-47, 24:39; 約 20:27; 約一 1:1-3 C. 基督同有人類情感方面的屬性 1. 不快的情感 a) 忿怒⊙ 可 3:5; 約 2:13-17 b) 厭惡⊙ 太 17:17; 可 8:12 c) 憂愁⊙ 可 14:33; 約 12:27 d) 孤單⊙ 太 26:38 e) 悲傷⊙ 太 23:37, 26:36-46; 路 19:41-42; 約 11:33-35 2. 愉快的情感 a) 愛慕⊙ 太 18:10; 可 9:36-37; 路 18:16 b) 驚奇⊙ 太 8:10 c) 欣賞⊙ 約 12:7 d) 憐憫⊙ 太 9:36, 14:14, 20:34; 可 8:2-3; 路 7:13 e) 信心⊙ 可 4:35-41 f) 愛⊙ 可 10:21; 約 11:5, 13:1, 19:26-27 g) 忠誠⊙ 約 18:8-9 h) 自制⊙ 太 27:14 i) 同情⊙ 來 4:15 j) 需要獨處⊙ 路 4:42, 5:16 k) 成就感⊙ 約 13:1, 3, 19:30 D. 基督同有人類理智方面的屬性 1. 談話富創意 a) 採用實例⊙ 太 7:3-5, 10:16, 19:24; 可 9:43, 45, 47-48; 約 15:1-8 b) 採用比喻⊙ 太 13:3-23; 可 4:30-34; 路 10:25-37 c) 採用詩句⊙ 太 7:1-2, 6, 7, 23:5-10; 可 4:24-25; 約 3:6, 11:9-10 d) 採用反問⊙ 太 6:25-30, 22:23, 29, 31-32 e) 採用舊約⊙ 太 6:29, 7:12, 11:13-14, 12:39-42, 23:35, 24:15; 路 4:16-19, 17:26-29; 約 5:45-47, 8:17-18 2. 有洞察力 a) 有常識⊙ 可 3:9-10, 6:30-32; 約 7:1 b) 有見識⊙ 可 2:8-12, 10:17-22, 12:28-34; 路 9:47-48; 約 2:23-25, 6:15, 60-64 c) 有急智⊙ 太 22:15-22; 可 11:27-33; 路 8:19-21 d) 有回憶⊙ 太 19:3-6, 21:14-16, 22:29-33; 可 12:10-11, 18-27; 路 6:1-5 3. 知識淵博 a) 閱讀⊙ 路 4:16 b) 書寫⊙ 約 8:1-11 c) 學習⊙ 路 2:46-47, 52; 約 7:14-15 4. 聰明 a) 教師⊙ 太 5:1-2; 可 6:34, 14:14; 路 19:47, 24:27; 約 7:16, 8:2, 13:13-14 b) 傳道者⊙ 太 4:23; 可 1:38-39; 路 4:43, 7:22, 20:1 c) 先知⊙ 可 6:4; 路 13:33, 24:19; 約 12:49-50 E. 基督同有人類道德方面的屬性 1. 對神敏銳 a) 關心屬靈的事情⊙ 路 2:49; 約 8:23, 16:28, 17:14, 16 b) 尋求神的旨意⊙ 太 6:9-10, 26:39, 42; 約 4:34, 5:30, 6:38, 12:27, 14:31 c) 擁有道德力量⊙ 太 26:62-63, 27:12; 路 4:1-13; 約 18:3-8 2. 言行一致 a) 為人謙和⊙ 賽 53:7-8; 太 11:29, 12:19; 可 10:45; 路 22:26-27 b) 為人值得信賴⊙ 約 8:14, 17-18, 18:37 3. 委身於人 a) 關心人類的福祉⊙ 太 4:23, 8:16, 9:35, 12:15, 14:14, 15:30, 19:2, 21:14; 可 1:32-34 b) 關心公義的問題⊙ 太 5:23-24, 12:7, 18, 20; 約 5:30 c) 關心人類永恆的命運⊙ 太 6:33; 可 1:14-15, 2:17; 路 15:7, 24:47; 約 5:24, 7:38, 11:25-26, 12:36, 44-46, 20:27, 29, 31 ――《主題彙析聖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