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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活後的四十天(史百克)

 

第四段    復活後的四十天

    是主復活的明證                                  復活之於神

    復活之於主                                          復活之於聖靈

    復活之於信徒的身體得贖

我們現在來看救贖八段的第四段,就是復活後的四十天。我們也許要問為什麼主復活後還有四十天?使徒行傳一章三節說:他受害之後,用許多憑據,將自己活活地顯給使徒看,四十天之久向他們顯現。在救贖的八段中這一段並沒有得到它該得到的重要地位。但在整個救贖的計劃裏,這一段實在占了非常重要的地位。基督信仰的每一面都根據於這一點。這是聖經裏所題到的四十中,最大的一個。我們已經看過,四十這個數字,在聖經裏總是指著試驗和證實說的。你們記得摩西山上四十晝夜,這對山下的百姓是一段何等試驗的時間!結果證實出他們的光景,並不能達到神往前的目的。我們也看見以色列在曠野中四十年,這也是個試驗和證實的時期,包括兩面的試驗和證實。一面是試驗神,證實神,一面是神來試驗並證實他的百姓。在聖經還有好些不同的四十昨天我們看過主耶穌四十天受試探,那實在也是個試驗和證實的時期。

      一、是主復活的明證

現在我們來看主復活後的四十天。這也許是聖經中四十中最重要的個。我們要來看有多少事,是在於這個四十天?可以說所有使徒的工作,教會的存在,基督徒忍受苦難,勝過艱難的能力,將來永世的確據,以及信徒將來身體的變化,這些都在於復活後的四十天。哥林多前書十五章十四節說:若基督沒有復活,我們所傳的便是枉然,你們所信的也是枉然。這樣對於將來,我們就沒有指望了。我們不知將來我們的身體要如何,那些死了的人也就永遠完了。這一切都是系在主耶穌的復活上。所以這一切都必須有很緊固的根基。必須有夠多的證明,證明主耶穌是復活了。所以四十天之久他用許多的憑據,將自己活活的顯給使徒看。這一切都見證說主耶穌是復活了。這是每個信徒所應該有的實際經歷。不只使徒這樣,就是我們也都必須能說,主的確已經復活了。主耶穌是活著的。

今年夏天有一位弟兄來看我。他從前是俄國教會裏的教友。我們知道俄國教會是重視復活的。復活節乃是他們最大的節期。在復活節的早晨所有的基督徒都彼此慶賀說,主的確復活了。這位弟兄告訴我說,他去遊歷世界另一個地方。那裏過復活節比俄國晚一個禮拜。在俄國復活節的日子,這位弟兄就對那地方的信徒慶賀說,主的確復活了。那些弟兄說,不,他還沒有復活。

主耶穌並不屬于任何一周或任何時間。他也不屬於俄國的復活節,或是其他地方的復活節。主的確是復活了。這個事實在任何時間裏都是如此。並且在基督徒的生活中每一天都該是一個實際。我們現在要來看這件事是何等重大。

    為什麼主復活後還和門徒同住四十天呢?明顯的主是把這件事看得相當嚴重。除非有些事已經確定了,否則他就不會准備最後回到父那裏去。為什麼主這樣作?這件事的重要性究竟在什麼地方?

    二、復活之於神

    第一,這件事與神自己的見證。你們看見以後使徒們和教會的見證總是說,神叫他從死裏復活了(徒三章十五節、五章三節、十章四十節、十七章三十一節)。使徒說,你們把他釘在十字架上神卻叫他復活(徒二章二十三至二十四節)。在主耶穌的復活裏,第一,乃是神的地位。

(一)是見證神是叫死人復活的神

    主耶穌的復活乃是最大的證明,見證神是叫死人復活的神。全部聖經都為這件事作見證。這世界的被造,照聖經起頭所給我們看見的乃是一個復活。在前一個世界裏有些事發生了,所以那個世界就進入了死亡;而神就來把它從死裏再復活過來。從那時起,神就用各種方法一再證明,只有他自己乃是叫死人復活的神。.

(二)是見證神的能力比任何的能力都大

    復活乃是神極大能力的證明。有許多事聰明的人都能作。那些埃及行法術的,能模仿摩西所作的一些事,但等到他們碰到死亡,他們就束手無策了。那天,滅命的天使臨到了埃及每一家。第二天早晨,每一家都有一個人死了。法老,你現在可以去找那些行法術的人來,他們曾作過一些令人驚異的事,讓他們來解決這個問題吧。就在這地方,那些行法術的人全然被帶到絕境,因為他家的長子也死了。死亡對於他們乃是他們一切智慧和能力的盡頭,也是他們一切屬撒但智慧和能力的絕境。

    現在臨到神來了。只有神能超過他們。若是神來應付這個局面,並拯救一班人脫離死亡。這就證明神的能力比任何的能力都大。

    (三)是見證神毀滅了撒但最終的工作——死亡

死亡乃是撒但最大的工作,我再重複一遍,死亡是撒但最大的工作。當撒但作出死亡來,它就不能作得更多了,它已用盡了它一切的能力。所以神如果超過了死亡,那就是超過了撒但。神如果毀滅了死亡,那就是毀滅了撒但的最終工作。如果死亡還存在,神就失敗了。死亡就要破壞神一切的旨意。為此復活就是神對撒但的答復。這件事必須加以確定,因為那是非常重要的。當使徒們出去作他們一生工作的時候,他們的腳下必須有這堅實的根基,他們必須能夠從經歷裏說,我們實在看見並證明,神的權能,是比撒但的權能更大。

    你們還記得多年以後,約翰怎樣說到這件事。他說論到從起初原有的就是我們所聽見所看見,親眼看過,親手摸過的(約壹一章一節)。這見證就是神賜給我們永生,這永生也是在他兒子裏面。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了生命;沒有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約壹五章十一至十二節)。這就是神的見證。所以復活乃是見證神的高超。

三、復活之於主

(一)是見證主聖而無罪的品格

        第二,復活乃是主耶穌的表白。這是神對主耶穌個人品格的見證。你們還記得當使徒說到主耶穌復活的時候,所引的聖經。他是引大衛的話,並說大衛是一個先知。那些話是說,不叫你的聖者見朽壞(徒二章二十七節)。你們還記得主耶穌降生時,天使對馬利亞所說的話,所要生的必稱為聖(路一章三十五節小字)。就主耶穌個人的品格,他乃是一個聖者。所以使徒說,他原不能被死拘禁(徒二章二十四節),聖和朽壞永遠不能並行。一件聖的東西永不能見朽壞。這乃是兩件相反的東西。所以在復活裏,神為主耶穌的聖作了見證,見證主耶穌是沒有罪的。如果這不是真實的話,神就不能叫主耶穌復活了,神永遠沒有意思叫有罪的東西一直活著,全部聖經把這件事說得非常清楚。那裏有罪,那裏就必有死亡臨到。有罪的東西必須把它結束了。所以在叫主耶穌復活這件事上,神見證了主耶穌是無罪的。這就是神對他兒子個人品格的見證。

(二)是見證主已滿足了父

我們再回頭來看主耶穌的受浸。那是象徵主耶穌的受死、埋葬、和復活。當他在象徵裏從死裏復活起來的時候,天就開了,從天上有聲音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太三章十七節)。復活乃是神為著主耶穌作見證說,他已經滿足了父。這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

    (三)是見證主救贖工作的完成與完全

    復活也是神對主耶穌的工作,就是他救贖工作的見證。主耶穌以罪人代表的身份上了十字架。神使那不知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裏面成為神的義(林後五章廿一節)。他為人人嘗了死味(來二章九節)。眾人罪的工價巳經都交給他了。他上十字架是要救贖我們脫離罪和死亡。當神叫他從死裏復活,這就是見證了主耶穌工作的成功。耶穌基督的復活乃是神的見證,見證主的工作已經完成了。也見證主的工作是完全的。

    你們還記得當主耶穌死的時候,他喊著說成了那是什麼意思?這不僅一般人所認為的他不過引用了舊約的一句話。在舊約時,當一個祭牲被帶到祭司那裏,祭司就要查看一遍,把它透徹的檢查過,盡力的要找出它的毛病來,並且留在那裏十天之久,要看能否找出什麼毛病。這些祭司都是找毛病的專家。他們若能找出什麼毛病,他們定規要找。因為他們的職務就是要盡力在祭壇上找毛病,如果到十天的末了,他們在這羊羔的身上仍找不出什麼毛病,他們就在那裏宣告一件事,他們說,這是完全的。這就是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所引用的話,這是完全的。所以使徒說,他將自己無瑕無疵獻給神(來九章十四節)。在主耶穌所作的工作中沒有一點是不完全的。他救贖的工作是完全的。神叫他從死裏復活,就是見證這件事。復活乃是神自己的見證,見證十字架上的工作是完全的。這件事不是很重要嗎?你們就看見證明主耶穌復活的這四十天是何等的重要。你若能證明主耶穌是活的,你就能得著神的見證說,主耶穌救贖的工作是完全的。這個完全,乃是在一位完全的神眼前,而不是在不完全的人眼前。若是神叫他從死裏愎活了,這證明一件事,主耶穌來所要作的,已經完成了。

    (四)是見證主已經除滅了魔鬼的作為

    聖經說有一件事是主耶穌所要來作的,就是除滅魔鬼的作為。神的兒子顯出來為要除滅魔鬼的作為(約壹三章八節)。若是神叫主耶穌從死裏復活了,這就見證魔鬼的作為已經被除滅了。主耶穌的復活是一直追溯到伊甸園的故事。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羅五章十二節)。因一次的義行,眾人也就被稱義得生命了(羅五章十八節)。好叫我們在他裏面成為神的義(林後五章廿一節)。所以復活也是神的見證,見證魔鬼的工作巳經除滅了。

    (五)是主為信徒將來的生命取得了立場

    還有一件關乎主耶穌的事。復活是為信徒將來的生命取得了立場。主耶穌說,因為我活著你們也要活著(約十四章十九節)。關乎他自己是一位賜生命者,他曾說過很多。他來是賜生命給世界的。凡吃他的人,他在末日要叫他們復活。他一直說到這件事,我來了是要叫人得生命(約十章十節)。所以他說,因為我活著你們也要活著。我們知道主耶穌賜給我們生命,乃是藉著他從死裏復活。這不是人的生命。有一個辭是指我們人的生命,凡是人都有這個生命。還有一個詞專指永生(永遠的生命),那完全是另一種的生命,就是主耶穌所賜給我們的生命。所以在復活裏,信徒生命的根基也得著了。

   (六)是主為信徒將來的得榮耀取得了立場

主耶穌的復活也為信徒將來得的榮耀取得了立場。我們已經看過,神創造人的目的,就是為要彰顯他的榮耀。使徒說,,神召你們享他永遠的榮耀(彼前五章十節)。又說,如果我們和他一同受苦,也必和他一同得榮耀(羅八章十七節)。神為著他的百姓得榮耀的思想還有許多。但若沒有主耶穌的復活,這一切就都不可能。所以復活乃是為著信徒得榮耀的事取得了立場。聖經說,和他一同得榮耀(羅八章十七節),這就是成為他得榮耀重要的一部。這是指著基督的身體說的。

    我們肉身的身體是如何集結而聯絡在一起呢?你知道我們身體上的所有肢體,都是藉著??帶來聯絡的,你若是把一個??帶割斷,那個肢體就不能動了,結果那個肢體就和身體分離,身體的合一也就毀壞了。所以身體的合一乃是在於??帶。??帶這個詞乃是個專門名詞,在希臘文裏,就是前面幾處聖經所用的一起一同。那個辭的意思就是在身體裏聯絡為一。你們知道使徒常常用這個詞基督耶穌一同復活(弗二章六節),一同被栽種(羅六章五節英譯),一同坐在天上(弗二章六節)。那裏的一同就是這一個說到身體??帶的專門名詞。所以我們若是和他得榮耀,那意思就是說元首和所有的肢體共同得榮耀。所以使徒在以弗所書那個禱告的末了說,但願他在教會中並在基督耶穌裏,得著榮耀,直到世世代代,永永遠遠(弗三章廿一節)。這就是和基督一同得榮耀。所以藉著復活,主耶穌為教會和信徒也取得了得榮耀的根基。

我不知你們曾否試著解釋,榮耀這個辭的意思。你們知道榮耀是無法述說的,雖然你沒法用話來說,但你卻能在經歷裏認識它。我們要用一點時間把這個分析一下。

當你頭一次來到主耶穌面前,或者當主耶穌頭一次進到你裏面的時候,你沒法解說發生了什麼事。你不知道到底你遇到什麼。但你卻覺得非常喜樂。那時你若要用一個辭來形容你裏頭的感覺,那就是榮耀。你說這就是榮耀。

當你作基督徒遇到難處的時候,在某些點上與主有了爭執,並且這爭執一直繼續下去。那時就沒有什麼榮耀,那就是一個艱苦的時期。然後你經過這難處得勝了,你把你的意思降服於主,你說,主啊,憑你而行,我是站在你這一邊,遵行你的旨意。於是榮耀又來了。你們知道這是何等實在。這就是那個經歷。

    但是這怎麼解釋呢?這就是說,神已得著能滿足他自己性質的東西了。在我們得著重生之先,神對我們不滿足,現在,基督進到我們裏面,父非常喜悅他的兒子,他現在是在他兒子裏面來看我們,所以父就滿足了,榮耀就是父的性質已經得著滿足的證明。將來我們到了最終,就要得著豐滿的榮耀,因為神在我們裏面將要得著他完全的滿足。這該是榮上加榮。我們該是越過越往前來滿足父神的心意。現在得榮耀的立場已經在主耶穌的復活裏得到了。神已得到了使他喜悅的立場。罪已經對付出去了,死已經毀滅了,父神已經滿足了。這就是得榮耀的立場。

四、復活之於聖靈

還有一件事就是復活和聖靈的關系。第一,是說復活和父的關系。第二,是說復活和子的關系。現在是說復活和聖靈的關系。

(一)是聖靈作見證的根基

主耶穌的復活總是聖靈作見證的根基。當聖靈降在使徒們身上的時候,他們就出去,到處見證主耶穌的復活。這是他們所傳信息裏的一個重點。他們的確是傳十字架,但是他們總是也講到復活。他們到各處都見證,神已叫他從死裏復活了,這是每一件事的最高峰。

(二)聖靈把復活變為使徒們的經歷

聖靈的工作不僅見證歷史方面的復活,也不僅見證道理方面的復活,聖靈乃是把復活變為使徒們的經歷。復活是說有些事已作到使徒裏面來了。不僅是在某一個時候,墳墓變作空的了,有一班人說耶穌復活了,並且有許多的證明說,那是實在的。不只如此,還有他們自己對復活的經歷。在那四十天之內,復活不僅是他們外面的一個事實,復活也成為他們裏面的一個經歷。主耶穌和他們同在四十天,就是為要叫他們有這種經歷。主耶穌的復活是一個經歷。這不只是個道理。這是一個與我們現實生活有關的事。

    (三)聖靈使信徒成為復活的憑據

    我們現在來看新約裏的第三個怎樣。這是在哥林多前書十五章裏給我們看見的。尼哥底母說:人怎樣能重生呢?(約三章四節另譯),這是說到基督徒生活那奧秘的開始。猶太人說:這個人怎樣能把他的肉給我們吃呢?(約章五十二節另譯),這是說到基督徒生活那奧秘的繼續。現在就是林前十五章所說:或有問死人怎樣復活?(三十五節),這就是說到復活的奧秘。

    是的,這是一個奧秘,但卻是一個實際。我們都必須是那個問題的解答。神乃是要教會來解答這個問題。死人怎樣復活?每一個信徒都該是這個問題的答案。我們必須是聖靈對那個真理的見證,就是神叫主耶穌從死裏復活了。這是非常重要的事。我們基督徒不只相信在兩千年前耶穌基督釘十字架死了,第三天復活了,我們基督徒每一天都該是那個真理的具體表現。基督徒每天的生活都該是一個神跡奇事。基督徒身上有些乃是世人所不能明白的。那些事對於天然的人乃是一個奧秘。但那些事卻是基督徒生活裏最大的實際。主耶穌是活著的。你怎麼知道主耶穌是活著的?因著他是我的生命,他使我活著,並且他是越過越多的成為我的生命。他很清楚的給我知道,除非為著他,我就不能繼續活著。事實使我只能為著他而不能為我自己活著。

    這就是主讓那麼多的難處臨到基督徒的原因。他許可各樣的難處臨到基督徒。我們想,神定規會保護基督徒免去苦難。如果神是全能的、全愛的、全智的,並且是在一切之上的,那麼他自然應當保護他自己的兒女。他不該讓他的兒女遭遇他們所遭遇的苦難。那麼,為什麼神許可這些事呢?請聽保羅的話。他在林後一章八至九節說:我們不要你們不曉得,我們從前在亞西亞遭遇苦難,被壓太重,力不能勝自己心裏也斷定是必死的。現在請聽:叫我們不靠自己,只靠叫死人復活的神(九節)。這些苦難乃是神的方法,來教導我們認識那個大能復活的得勝。

    所以聖靈的見證乃是一個現實的見證。在每一個有聖靈的人身上都有這個見證。聖靈作見證說,神叫主耶穌從死裏復活了。並且我們就是這件事的憑據。

五、復活之於信徒的身體得贖

    你看這四十天不是很重要的麼,還有許多是我沒有說的,我是指著信徒將來身體的得贖。那是一個很大的題目。但是保羅在林前十五章也把這事與主耶穌的復活聯在一起來說。有人問:死人怎樣復活;帶著什麼身體來呢?(三十五節),保羅就來解答,並告訴我們要有什麼樣的身體。要講那件事需要再有半個鐘頭。但是你可以去讀林前十五章。信徒復活的身體也一樣。你不能領會這件事。我們在肉身裏的時候,永不能領會這件事。

請看,主耶穌在復活之後,時間在他身上就再沒有能力,距離在他身上,也沒有什麼不同了。緊閉的門戶不再是限制了。但是他又說:靈無骨無肉,你們看我是有的。(路二十四章三十九節原文),我不僅是一個靈,我也有一個身體。伸出你的手來摸摸我看。這是一個奇妙的身體,但也是一個實際的身體。所以使徒說:這必朽壞的,總要穿上不朽壞的。(林前十五章五十三節原文),使徒說,我們這個身體要改變形狀和他自己榮耀的身體一樣(腓三章二十一節原文)。這一切都是在復活裏得到的根基。所以,在主耶穌復活時怎樣是事實,將來在我們身上也必是事實,關於這四十天,還有許多事要講,還有很多問題要解答,但是我信,我所講的足夠證明四十天是何等的重要。若是你問為什麼有四十天?我所說的這些就是答案。── 史百克《救贖八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