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的神性(林獻羔) 目錄: 前 言 1 第一章 三一真神 3 第二章 基督的神人二性 5 第三章 基督的神性 8 結論 27 前 言 讀經: “1 . 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2 . 這道太初與神同在。3 . 萬物是藉著祂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祂造的。4 . 生命在祂裡頭,這生命就是人的光。”(約1:1-4) “我與父原為一”(約10:30)。 “耶穌知道父已將萬有交在祂手裡,且知道自己是從神出來的,又要歸到神那裡去。”(約13:3) 基督耶穌是全本聖經的中心。 凡信靠耶穌基督而得救的人,都稱為“基督徒”。基督徒都有基督在裡面,有基督的人就有父神,有基督的人也有聖靈。基督藉著聖靈住在基督徒裡面。 凡否認基督的就沒有神,沒有神的人也就沒有聖靈。沒有基督的人就是不得救的人。有些所謂的“信徒”,他們說不用相信基督,只要信靠神就得救了。這些都是假信的。 東方閃電派竟然製造出一個“女基督”。他們引用聖經,但又不根據聖經。基督,舊約未明顯提及,但舊約有“彌賽亞”,就是新約的基督:“婦人說:‘我知道彌賽亞(就是那稱為基督的)要來……’。”(約4:25) 舊約有預言耶穌基督,但沒有一處預言有個“女基督”。凡不根據聖經的都是“異端”,講異端的就不是真信。凡不信基督而單信有神的人,都是假信徒、假使徒、假先知、假傳道人。 耶穌在世上不高舉自己,祂是高舉父神;基督升天差派聖靈降下,聖靈是高舉基督的。所以,今日教會是要高舉基督,高舉基督就是高舉三一神。 “耶穌生平”是論及耶穌在世上的事蹟;“基督論”Christology是包括祂的位格、教義與工作。這是十分重要的,特別是祂的神性與人性這兩方面。 這本小冊子不是討論“基督論”的全部,而是著重講祂的神性方面。以後再論基督的人性。基督的神性與人性是基督論的主要部分。凡信基督耶穌的人都不能忽略這兩方面的重要性。 第一章 三一真神 聖經很多地方都提到三一真神。我們所信的神是三一真神:“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浸。”(太28:19) 父、子、聖靈是神,“子”就是基督。當我們論基督的神性(祂是神),就要來看看“三一真神”。 “神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創1:26)一位神,為什麼說“我們”?原來神是一位,但包括聖父、聖子、聖靈三個“位格”的。但是27節就單說“祂”:“神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著‘祂’的形像造男造女。”有人說:“祂”,是指基督,其實“祂”是指上面所說的三一神。 一、“三而一”、“一而三” 聖經說神是“三而一”、“一而三”,而不是“三位”神。分開來講:“聖靈卻是一位”、“主卻是一位”、“神卻是一位”(林前12:4-6),但說三一神,就不是說“三位”,因為三一神還是“一位神”,當然三一神都是有“位格”的。 聖經也不是說“三合一的神”。聖經所說“合而為一”(約17:22-23,弗4:3),原文沒有“合”字,只說“為一”,英譯are one . 教會原來就是一,而不是“合成”的。我們的神更不是“合成”的:“我與父原為一”(約10:30),“為一”are one , 是“是一”的意思。我們最好稱“三一神”,因為神原來就是一(一而三、三而一)。 二、三一神的排次 三一神,一般排次是:聖父、聖子、聖靈。 也有主耶穌基督排先的:“願主耶穌基督的恩惠、神的慈愛、聖靈的感動,常與你們眾人同在!”(林後13:14)因為哥林多後書著重講基督在靈命裡,所以保羅給他祝福先提基督。 還有把聖靈排先的:“恩賜原有分別,聖靈卻是一位(有位格)……主卻是一位……神卻是一位。”因為保羅在這裡是談到聖靈的恩賜問題(林前12:4-6),所以先提聖靈。 三、不是父變子降世 1世紀末葉,克林妥Cerinthus在以弗所倡言:“天上的神在為人的耶穌受浸的時候降在祂身上;在祂工作期間留在祂身上;在祂死的時候,神就升回到天上去。” 這是極大的異端。 請注意,三一神是從永遠到永遠都是同時存在的,不是父變子、子變靈的降下(參閱靈音小叢書《認識三一神》)。 第二章 基督的神人二性 基督降生前,祂已存在,祂是神;祂降生之後,就具有神人二性,祂就永遠是神而人的基督。 一、異端否認基督的神人二性 1.愛賓派 他們是早期極端的猶太派。他們認為耶穌是約瑟與馬利亞的兒子,神揀選祂為彌賽亞。他們否認祂的神性、否定童女生子的神跡。 2.諾斯底派 他們認為神不可能會成為肉身:當耶穌受浸時是基督臨到耶穌的身上,耶穌將死的時候是基督離開祂去了。他們又看耶穌是個幻影。 3.亞流派Arius 主後4世紀初,亞力山大亞流說:“基督不是真正的神,祂是受造的。祂不是完全神,也不是完全人。”主後325年,尼西亞會議定他們為異端。 4.阿波林派 他們高舉基督的神性,祂的人性被其神性取代了。耶穌有身體與靈魂,但沒有理性或心智。381年,君士坦丁堡會議定他們為異端。 5.涅斯多留派 5世紀,他們否認耶穌兩性合一,他們認為“道”住在耶穌裡面,有如聖靈住在信徒裡面一樣。 他們損害基督真正的神性。431年,以弗所會議判定這是錯誤的。 6.猶提幹派 他們認為基督只有神性(包括祂的身體)。 451年迦爾西頓會議判定他們是錯誤的。確立教會保持到現在的立場,兩性至今不變。 二、宣告二性的基督 325年尼西亞大會,尼西亞信經宣告基督有神人二性。 451年迦爾西頓會議,迦爾西頓信經說:基督一個位格包含兩種本性,沒有改變、沒有混合、沒有分離,也沒有區別,而且是二性並存的。 這兩個會議和兩個信經,價值甚大。 耶穌是神也是人,今後亦是二性的。 1.二性相連不可分 “二性”,不是夫妻“二人成為一體”;不是基督與聖徒相聯的情況;不是神性住在基督的心裡,好像基督住在聖徒心裡似的;不是雙重位格;不是以“道”取代了人性的心靈;也不是漸漸變成神性的。 兩個本性各有屬性,不是互相混合也不是互相交換。耶穌是以一個位格出現的。祂的行動,有時是憑人性的自我意識,有時是憑神性的自我意識,互相不衝突。 按祂的人性,祂願意避開十字架的痛苦:“祂就稍往前走,俯伏在地,禱告說:‘我父啊,倘若可行,求禰叫這杯離開我……。”(太26:39)按祂的神性,祂也願意成為“罪”的屈辱:“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祂裡面成為神的義。”(林後5:21)但祂還要遵行父的旨意:“……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禰的意思。”(太26:39下,參來10:7,9) 2.二性相連的情況 二性相連,但不是合併。祂的位格是神人一體,但又不是神而人的本性,因為祂神性的知識是無限的:“因為祂知道萬人”(約2:24),而祂的人性在智慧等上是漸漸增長的:“耶穌的智慧和身量,並神和人喜愛祂的心,都一齊增長。”(路2:52) 二性在一個位格裡是相連的:按神性祂是全能的:“這是全能的主說的”(林後6:18);按人性祂是“軟弱”的(太26:38)。按神性祂是全知的:“耶穌心中知道他們心裡這樣議論……”(可2:8);按人性祂的知識在增長(路2:46,52)。按神性祂是充滿萬有的(弗1:23);按人性祂是受地域限制的。 二性的稱呼互相通用,按神性,“稱為至高者的兒子”;按人性,“祂祖大衛”(路1:32)。“從天降下、仍舊在天。”(約3:13)“……按肉體說,基督也是從他們出來的。祂是在萬有之上,永遠可稱頌的神。阿們!”(羅9:5) 自從耶穌降生後,祂在世是二性相連;從此二性相連,是永遠都是一樣的。 第三章 基督的神性 我們知道“基督神人二性”之後,現在我們重點是要看看祂的神性。在未談祂的神性之前,讓我們先看看異端者對祂神性的錯誤認識。 一、 耶穌是神 耶穌自己說祂是神:世上沒有一個教主敢說他自己是神。釋迦牟尼、孔子、穆罕默德等從未自稱是神。 耶穌不是教主,而是救主,祂敢說自己是神。 1.“我是”(約8:58) 所以“他們拿石頭要打祂”(59節)。 (1)在舊約:神自己說“我是自有永有的”(出3:14),“自有永有”,原文是“我是即我是”I am that I am. 與耶和華同字根,包括: ①自有永有的神:永遠活在“現在”之中:任何人只能有過去或將來,不可能永遠活在“現在”之中,因為“現在”,瞬息即逝,沒有辦法保存。I am,是永保活在“現在”中,對過去和將來一目了然。 ②不變(詩102:26-27,來13:8)。 ③是自存的神:不是受造,而是自有的(來7:3)。 ④萬有的創造主:I am可譯I cause to be(我令到……存在)。祂是創造主(詩102:25,8:3,約1:1-2)。 ⑤祂是無可比擬的神:祂只用自己來比較自己,I am that I am(賽40:18,25)。 ⑥祂是信實的、守信的神(創15:12-16,出2:24,申7:9):祂的話點畫不廢。 ⑦祂是自足的神(徒17:24-25)。 ⑧祂是獨一的主(出20:3,約17:3)。 ⑨祂是一位有感性、重關係、能與人建立面對面的關係的。“我是”,是有位格、有感情的(來11:6“必須信有神”,原文是“必須信祂是”)。 (2)新約原文Egō Eimi: eimi 已是“我是”,又加上egō“我”,強調“我”字。一般人不會這樣自稱。耶穌三次這樣說過: ①“還沒有亞伯拉罕就有了我”(約8:58):看猶太人的反應:“於是他們拿石頭要打祂”(59節)。 ②祂被捉拿時(約18:6),兵丁“倒在地上”。 ③大祭司審問祂時(可14:61-62),認為祂說“僭妄的話”(63-64節)。 2.門徒稱耶穌是神 (1)稱神的名: 真光(約1:9)、磐石(林前10:4)、新郎(弗5:28-33)、牧長(彼前5:4)、大牧人(來13:20)、赦罪者(徒5:31,西3:13)、救世主(約4:42)。 (2)將耶穌的名與神的名並列(加1:3,弗1:2,林後13:14)。 (3)直稱耶穌為神:“我的神”(約20:28,參西2:9,多2:13,來1:8)。 (4)是神又是人(約1:1,腓2:5-11,來1:3)。 (5)超過天使(弗1:21):天使拜祂(啟22:8-9,來1:5-6)。 3.耶穌自稱是神 (1)“我與父原為一”(約10:30,14:9-11)。 (2)是彌賽亞、是王(約18:37)。 (3)“從天降下、仍舊在天的人子”(3:13)。 (4)無罪(8:46)。 (5)是復活是生命的主(11:25,10:18,14:6)。 (6)“我是首先的,也是末後的。”(啟1:17,22:13) 二、耶穌是主 從歌羅西書1:15-16,我們已看見耶穌的神性。祂是神,祂不是被造的,而是造物主。 現在讓我們來看看耶穌是主。 “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羅10:9):這裡的“主”字,不加冠詞the, 和拉比或夫子不同。 祂是大衛的主:“……主對我主說:禰坐在我的右邊,等我把禰仇敵放在禰的腳下……。”(太22:43-45)舊約Adonai阿多乃(詩110:1),與耶和華同字根,指主是神。新約Kurios , 指基督:祂有權威、神性、能力和最重要等意思(羅10:9,林前8:5-6)。新約有704次,多指基督;16次是佔有化名詞“主的”,常用在基督身上。多馬說:“我的主!我的神!”(約20:28)“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徒2:21,參林前1:2)一父一主,是創造萬物的(林前8:6)。 三、歌羅西書一章十五至十六節 “耶和華見證人”是美國的異端者,他們說:“耶穌不是神,只是神的兒子、是次神。”李常受是中國近年來的異端者。他根據歌羅西書1:15說:“耶穌是首先被造的。當神造了耶穌之後,就藉著耶穌創造萬物。”這是異端。 現在讓我們來看看這段經文的正確解釋。 1.“是首生的” 有人說:“神是無始無終,但基督是有個開始的,因為聖經說祂‘是首生的,在一切被造的以先。’(西1:15)” 請注意!這個“生”字,原文不是用protoktisis,“被造的”,這是父母生子的“生”,而是用prōtótokos,即“首要的”、“獨特的”意思。 這個“生”字,保羅是指基督的復活說的:“……是從死裡首先複生prōtótokos 的”(18節)。保羅講耶穌復活時,他引用詩篇2:7“我今日生禰”:“……叫耶穌復活了。正如詩篇第二篇上記著說:‘禰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禰。’”(徒13:33)所以歌羅西書1:15這個“生”字,是指主耶穌復活說的。 主耶穌復活,是第一個:“首生的”。聖經說祂是初熟的果子:“但基督已經從死裡復活,成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林前15:20,參23節) 本來在耶穌復活前已有許多人復活,怎能說耶穌是“初熟的果子”呢?舊約有兩個人復活:第一個是以利亞求神使撒勒法寡婦的兒子活過來(王上17:9,19-23),第二個是以利沙祈禱耶和華使書念婦人的兒子活過來(王下4:32-37)。新約,耶穌叫了3個人從死裡復活:第一個是使拿因城寡婦的兒子復活(路7:11-15),第二個是使睚魯的女兒復活(路8:41-42,54-55),第三個是使拉撒路復活(約11:38-44)。當耶穌死了以後,“……墳墓也開了,已睡聖徒的身體多有起來的……。”(太27:50-53)這不是一兩個人,而是許多,“多有起來的”。 在耶穌復活之前,有那麼多人復活,為什麼說祂是“初熟的果子”、“是首生的”呢? 原來在耶穌復活前的“復活”,他們還是這個身體,特別是拉撒路出來後,“手腳裹著布,臉上包著手巾。耶穌對他們說:‘解開,叫他走!’”(約11:44)但耶穌復活後,不用人替祂解細麻布:“……就看見細麻布還放在那裡,又看見耶穌的裹頭巾沒有和細麻布放在一處,是另在一處卷著。”(約20:5-7)因為耶穌復活後,不是這個身體,而是復活的“靈體”。這個靈體,在“門都關了”,耶穌能“站在當中。”(約20:19)祂有骨有肉:“……魂無骨無肉,你們看,我是有的。”(路24:39)又能吃燒魚(路24:42-43)。 耶穌復活前的復活,他們還要再死,他們的“復活”,應稱“複醒”;但耶穌復活,祂有了靈體,就不再死,所以祂是“初熟的果子”、“是首生的”。 2.“在一切被造的ktiseos以先”(西1:15) 這裡的意思,不是說耶穌在一切被造的以先祂就被神造的,而是:主耶穌在一切被造的以先,祂就已經存在了。 3.“因為萬有都是靠祂造的”(西1:16) 這就顯明祂不是被造的,因為祂是造物主,“因為萬有都是靠祂造的。”只要你把這幾節經文細讀,就不會說耶穌是被造的。李常受等是故意曲解聖經,所以說,他們都是講異端的。 四、“太初有道”(約1:1-2) 四福音書論耶穌的四個方面:馬太福音論耶穌是王,馬可福音論耶穌是僕人,路加福音論耶穌是完全人,約翰福音論耶穌是神。 中文的“道”字,可以解作話語、道理、道路與道德等。 靈音小叢書《道路真理生命》已經說過“道路”;現在我們要談“太初有道”的“道”字。 有人認為道教老子所說的道就是聖經所說的道。我們說,聖經所說的道,與老子所說的道是不同的。 聖經中的“道”字也有幾方面: 1.話語 (1)“太初有道”: ① “道”字: 原文是“話語”Logos , 英譯Word ; 舊約源于亞蘭文Mé’mrā“話語”的意思,是指耶穌說的。 創世記常用“神說”(創1:3等),神是用祂的話語來創造天地萬物的。 希臘人用“道”字,也指心思裡的話語;希臘人用這個字來指神。 約翰用Logos“道”字是陽性的。“道”是基督,是陽性,所以基督不會是女性的。講基督是女的就是講異端。 ② “太初”: 太初與起初不同:創世記1:1的“起初”,有冠詞In the beginning , 是神創造天地萬物的起始;但“太初”(彌5:2,約1:1)沒有冠詞In beginning . 太初是“亙古”,無窮期,沒有起頭,神是沒有開始的,基督同樣也是無始的,在宇宙萬物未被造之前就有了:“論到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約壹1:1),這裡“起初”應譯“太初”beginning , 沒有“the”(參約8:58,17:5,弗1:4,西1:17,來1:1-2,13:8)。 (2)“道與神同在”: “父啊,現在求禰使我同禰享榮耀,就是未有世界以先,我同禰所有的榮耀。”(約17:5) 我們說過,“道”就是耶穌。“道與神同在”,意思是:耶穌與神同在。“道與神”:有個“與”字,說明是有分別的。耶穌與神雖然有分別,但祂的本質是與神相同的。 (3)“道就是神”(約1:1): 諾斯底派拒認耶穌是真神。他們明顯是異端。 我們談過耶穌是“道”。“道就是神”,很清楚,耶穌就是神。這個“是”字,原文是過去式的,所以祂不是被造的,也不是逐漸變成的。耶穌是神,與聖父聖靈同為三一真神。 ① 耶穌在舊約中是: a .“全能的神”:“因有一嬰孩為我們而生;有一子賜給我們。政權必擔在祂的肩頭上;祂名稱為‘奇妙策士、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賽9:6)這“嬰孩”是耶穌,祂是“全能的神”。“永在的父”,這裡指耶穌也是“父”,但與天父有分別。 b . 神的兒子:“受膏者說:‘我要傳聖旨。耶和華曾對我說:禰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禰。’”(詩2:7)這裡“耶和華”是指天父。 c . 耶和華:舊約“耶和華”有時指三一真神,原文用複數;有時指天父(單數);有時指主耶穌(單數)。 舊約沒有人見過父神;凡見神的,都是見耶穌(約1:18)。 “耶和華神在園中行走”(創3:8),這裡的耶和華指耶穌;父不下到地上,而是耶穌在園中行走。 “當時,耶和華將硫磺與火,從天上耶和華那裡,降與所多瑪和蛾摩拉。”(創19:24)這裡說的耶和華是18:13-14,17-20,33節的那一位(耶穌)。(參賽40:3,何1:7,瑪3:1)。 ② 祂是耶和華的使者,曾多次向人顯現: a. 向夏甲顯現(創16:7-14):“耶和華的使者”是耶穌。 b. 向亞伯拉罕顯現:“耶和華在幔利橡樹那裡向亞伯拉罕顯現出來……。”(創18:1,參22:11-18) c. 對雅各說話(創31:11-13)。 d. 向摩西顯現(出3:2-5)。 e. 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時候,神的使者在他們前後行走:“在以色列營前行走神的使者……。”(出14:19)“看哪,我差遣使者在你前面……。”(出23:20)“……我的使者必在你前面引路……。”(出32:34) f. 攔阻巴蘭:“神因他去就發了怒;耶和華的使者站在路上敵擋他……。”(民22:22-35) g. 向基甸顯現:“耶和華的使者到了俄弗拉……耶和華的使者向基甸顯現……。”(士6:11-24) h. 向參孫的父母顯現:“……耶和華的使者向那婦人顯現”(士13:2-3),“耶和華的使者對瑪挪亞說(13節,詳看2-23節)。 i. 對大衛:“耶和華的使者吩咐迦得去告訴大衛”(代上21:18,詳看12-27節)。 j. 向以利亞:“……有一個天使拍他……。耶和華的使者第二次來拍他……。”(王上19:5-18) k. 對亞述的攻擊:“當夜,耶和華的使者出去,在亞述營中殺了十八萬五千人……。”(王下19:35) l. 對撒迦利亞:“那些騎馬的對站在芭樂樹中間耶和華的使者說……。”(亞1:11) 自從基督道成了肉身之後,就再沒有“耶和華的使者”出現了。 ③ 祂是神: “神啊,禰的寶座是永永遠遠的;禰的國權是正直的。”(詩45:6)詩篇45篇是“彌賽亞篇”之一。 “……全能的神……。”(賽9:6)前面我們已提到這節經文是指基督說的。祂是“全能的神”。 “……祂是在萬有之上,永遠可稱頌的神。阿們!”(羅9:5)前面一句說“基督也是從他們出來的”,接著祂是“永遠可稱頌的神”。 “等候所盼望的福,並等候至大的神和我們救主耶穌基督的榮耀顯現。”(多2:13)注意小字“或作無和字”,意思是救主耶穌基督是至大的神。 “論到子卻說:‘神啊……。’”(來1:8)“子”就是耶穌,後面就稱“神啊”。 “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後的;我是初,我是終。”(啟22:13)這裡是指創造,神是始是終,但按神性,神是無始無終的。 ④ 祂是神的像:“愛子是那不能看見之神的像”(西1:15),“基督本是神的像”(林後4:4)。這個“像”不是偶像,原文eikon , 是“印”的意思。 “形像”charakter
tes hupostaseōs , 包括了: a . 耶穌是父神完全的代表——神的像。 b . 耶穌與父神有同等的權力:“耶穌對他說:‘腓力,我與你們同在這樣長久,你還不認識我麼?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你怎麼說:‘將父顯給我們看’呢?我在父裡面,父在我裡面,你不信麼?我對你們所說的話,不是憑著自己說的,乃是住在我裡面的父作祂自己的事。你們當信我,我在父裡面,父在我裡面;即或不信,也當因我所作的事信我。’”(約14:9-11) c . 耶穌與父神同本質、同屬性、同榮耀與同地位。所以說:“祂是神的像”。 (4)祂創造宇宙萬物: “萬物是藉著祂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祂造的。”(約1:3)“祂在世界,世界也是藉著祂造的,世界卻不認識祂。”(約1:10) 耶穌是“道”;耶穌不是被造的,而是創造主。 ① 三一神創造萬物:“起初,神創造天地。地是空虛混沌,淵面黑暗;神的靈運行在水面上。”(創1:1-2)“神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創1:26)“神”,是單數式,英譯God , 但後面說“我們”,可見神是三而一、一而三的。 父神計畫、發號司令,藉著基督創造一切,聖靈“運行”。所以說,創造之工是三一神之工。 ② 神創造之工是“藉著”基督,又是“為祂造的”:“因為萬有都是靠祂造的,無論是天上的、地上的;能看見的,不能看見的,或是有位的,主治的,執政的,掌權的;一概都是藉著祂造的,都是為祂造的。”(西1:16) a . “靠祂”en:應譯作“在祂裡面”,是內在的能力,是特有的。 b.“藉著祂”dia :這是創造宇宙的媒介,器皿的活力(林前8:6)。 c . “為祂”eis:宇宙被造的目標完全是“為祂”。 全部造物是“為祂”,也是藉著祂完成的:“……也曾藉著祂創造諸世界。”(來1:2)“又說:‘主啊,禰起初立了地的根基;天也是禰手所造的’。”(來1:10)耶穌是“工師”:“那時,我在祂那裡為工師……。”(箴8:30)箴言第八章論智慧。這章的“智慧”是指基督耶穌說的,祂是
“工師”。 祂能創造宇宙萬物,顯明祂就是神。 2.道理 聖經所說的“道”是話語,耶穌是神的話語。這一點,我們已經談過了。 (1)道理就是理由: 一個人不講道理,就是說他不講理由,他是“無理”。 (2)聖經“道理”的原文: ① “教義”doctrine:“你說:‘我的道理純全;我在你眼前潔淨。’”(伯11:4) “……你們倒把你們的道理充滿了耶路撒冷……。”(徒5:28) “堅守所教真實的道理……。”(多1:9) 這幾節經文的“道理”二字,原文是“教義”,教義就是要道。 ② “懼怕”fear:“耶和華的道理潔淨,存到永遠……。”(詩19:9)這節“道理”二字,原文是“懼怕”:“對耶和華的懼怕是潔淨的。” ③“悟性”understanding:“……我心要想通達的道理。”(詩49:3)這節的“道理”二字,原文是“悟性”。 ④“事情”things:“祂用比喻對他們講許多道理……。”(太13:3) “所以,我們當越發鄭重所聽見的道理……。”(來2:1) 這兩節經文的“道理”二字,原文是“事情”。 ⑤ “道”word:下列經文的“道理”二字,原文沒有“理”字,只是“道”字word(太13:19,路4:36,林前1:18,14:36,林後5:19,6:7,加6:6,西1:25,3:16,帖後3:1,多2:5,來5:13,6:1,彼前2:8,3:1)。 ⑥ “教訓”、“教導”teachings:下列經文的“道理”,原文是“教訓”或“教導”(太15:9,可7:7,羅6:17,提前4:1,6:1,3,提後4:3,多2:1)。 ⑦ 原文沒有“道理”二字:新約還有幾節譯“道理”,但原文是沒有的。 a . “就不是按著愛人的道理行”(羅14:15):應譯“就不是按著愛而行”。 b . “叫眾人學道理”(林前14:31):應譯“叫眾人學習”。 c . “這道理就是曆世歷代所隱藏的奧秘”(西1:26):原文沒有“道理”二字。 d . “若是離棄道理”(來6:6):“道理”二字,旁邊有小點,就是原文沒有的。 (3)講道理、聽道理: 把“講道”說成“講道理”,把“聽道”說成“聽道理”,這是一般人的說法。 我們傳講神的話,不是“講道理”,而是“講道”、“講聖經”、“講神的話”、“講真理”、“傳信息”;我們聚會聽神的道,不是“聽道理”,而是“聽道”、“聽聖經”、“聽神的話”、“聽真理”、“聽信息”等。 當然,神的話是有道理的,但“道理”不能包括神的話。 人與人之間的爭吵,也要講道理,但如果老師教導學生,就不是“教道理”那麼簡單,而是“教學”、“傳授學問”等。 五、在世為人顯神性 基督降生後,不是由神變成人,而是“是神又是人”。現在談談祂降生後顯為神的一面。 1.由童貞女馬利亞懷孕而生(賽7:13-14,9:6-7,太1:21-23) 以賽亞在主降生前500多年就預言基督的降生: 這個預言發生在亞哈斯王在位的時候:“烏西雅的孫子、約坦的兒子、猶大王亞哈斯在位的時候……。”(賽7:1)他是個不好的王。猶大被二王進攻(1節下)。神命以賽亞父子勸王不要懼怕(3-9節),但亞哈斯拒絕神的恩典(12節),他就受到責備(13節)。 “……主自己要給你們一個兆頭,必有童女懷孕生子,給祂起名叫以馬內利……”(7:14-16):“兆頭”,原文是
’ot , 英譯sign , 即“記號”。這預言有雙重的應驗。近的應驗,指當時亞哈斯在生時,以賽亞要生子(8:1-4)。遠的應驗是最大的兆頭,指基督降生。 “童女”,原文是
’almah , 包括童女,但也不限於童女。另外,童女主要是到了結婚年齡的少女,馬太福音1:20-23說是應驗在馬利亞生耶穌這件事上。 耶穌不是從男女生的,所以祂沒有罪的遺傳,這才能拯救罪人。 耶穌“從聖靈懷了孕”(太1:18),證明祂是神。 2.無罪 耶穌在世33年,祂既沒有原罪,也沒有本罪,祂的生活毫無瑕疵。祂自稱是神之後,就以無罪來證明(路23:4,41,47,約8:46,林後5:21,彼前1:19,約壹2:1,3:7)。 “祂並沒有犯罪……”(彼前2:22-23):這不單是祂出來作工之前的生活,而是包括祂整個的人生。在十字架上,祂還為釘祂的人求恩(路23:34)。 祂有神性,但祂以完全的人性活出聖靈的生活來。世上再沒有第二個人能這樣。如果祂不是無罪,祂就不能贖我們的罪。 3.耶穌行了三十五件神跡 當人們問祂是彌賽亞不是的時候,祂就以神跡來證實祂是(太11:4-5,約3:2等)。 有人認為預言是偶然應驗的,但聖經有許多關於神跡的預言,這又怎樣解釋呢?難道祂偶然使瞎子看見嗎?難道祂偶然使拉撒路復活嗎? (1)耶穌行神跡,證明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約20:24-25)。 (2)35個神跡是把整個過程敘述出來;還有未詳述的(太4:23-24,9:35,15:30-31,19:1-2,可1:32-34,6:5,13,56,路4:40,8:2,約2:23,21:25等)。“……另外行了許多神跡,沒有記在這書上。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約20:30-31,參10:24-25) (3)各類神跡: ① 醫治瞎子有4件(太9:27-31,20:29-34,可8:22-26,約9章)。 ② 趕鬼醫病有6件(太8:28-34,9:32-33,17:14-21,15:21-28,可1:21-28,路13:10-17)。 ③ 死人復活有3件(路7:11-17,8:41-56,約11章) ④ 潔淨大痳瘋有2件(路5:12-15,17:11-19)。 ⑤ 分餅神跡有2件(太14:13-21,15:32-34)。 ⑥ 網魚神跡有2件(路5:1-11,約21:1-14)。 (4)第一件是以水變酒的神跡(約2:1-10),末一件是網魚的神跡(約21:1-14)。 (5)我們要相信神跡,但不要為了神跡而信耶穌。耶穌是首先傳神的道,然後再行神跡的。 4.基督從死裡復活(太28:1-10) 各宗教的教主都沒有復活:釋迦牟尼、穆罕默德、孔子、張道陵、老子等沒有復活,所以他們不是神。耶穌不是教主,而是救主。祂死而復活,證明祂是神的兒子(羅1:4)。這是基督獨有的。基督若沒有復活,一切就都完了(林前15:17-19)。 (1)預言: 舊約有許多地方預言基督復活,現在讓我們來看看新約的預言。 耶穌說:“看哪,我們上耶路撒冷去,人子要被交給祭司長和文士。他們要定祂死罪,又交給外邦人,將祂戲弄,鞭打,釘在十字架上;第三日祂要復活。”(太20:18-19) (2)復活顯明神的大能: “並知道祂向我們這信的人所顯的能力,是何等浩大。就是照祂在基督身上所運行的大能大力,使祂從死裡復活,叫祂在天上坐在自己的右邊。”(弗1:19-20) (3)這是福音的核心: ① 是父的工作:“使祂從死裡復活”(弗1:20)。 ② 是聖靈的工作:“然而,叫耶穌從死裡復活者的靈,若住在你們心裡,那叫基督耶穌從死裡復活的,也必藉著住在你們心裡的聖靈,使你們必死的身體又活過來。”(羅8:11) ③ 是基督高升的工作:“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羅4:25) (4)是門徒見證的中心: “你們殺了那生命的主,神卻叫祂從死裡復活了;我們都是為這事作見證。”(徒3:15,參2:24) 作使徒條件之一:“就是從約翰施浸起,直到主離開我們被接上升的日子為止,必須從那常與我們作伴的人中,立一位與我們同作耶穌復活的見證。”(徒1:22) (5)這是不容辯駁的真理:“我是那復活與那生命”(約11:25直譯)。 仇敵聽了耶穌對復活的見證(太27:62-63)。 (6)證明耶穌是神性的最後一個證據: “神卻將死的痛苦解釋了,叫祂復活,因為祂原不能被死拘禁。”(徒2:24) “按聖善的靈說,因從死裡復活,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羅1:4) (7)證明基督教是真的: “若基督沒有復活,我們所傳的便是枉然,你們所信的也是枉然。”(林前15:14)“基督若沒有復活,你們的信便是徒然,你們仍在罪裡。”(17節)“我們若靠基督,只在今生有指望,就算比眾人更可憐。”(19節)原文沒有“算”字。 基督“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羅4:25,參看8:34) 基督復活,是基督教的信仰基礎:從使徒行傳到啟示錄的重點,都是“基督的復活”。 (8)耶穌宣告勝利: 耶穌被埋在墳墓裡,祂到陰間宣告勝利:“因禰必不將我的靈魂撇在陰間。”(徒2:27)“既說升上,豈不是先降在地下麼?”(弗4:9)“地下”,是陰間。“……祂藉這靈曾去傳道給那些在監獄裡的靈聽……不信從的人……。”(彼前3:18-20)這裡的“監獄”,是地下的陰間。祂到陰間“傳道”(不是傳福音,而是宣告勝利的好消息)。 耶穌死的第二天,是宇宙最沉默的一天,但《使徒信經》說:祂降在陰間,宣告自己的勝利(彼前3:19)。 “……又是那存活的;我曾死過,現在又活了,直活到永永遠遠;並且拿著死亡和陰間的鑰匙。”(啟1:17-18) 5.基督升天 基督復活是大神跡,凡不信祂復活的人都不能得救(羅10:9)。耶穌復活後是要升天回到天家,要坐在神的右邊。升天是勝利,超過復活。 (1)耶穌的預言: “於是耶穌說:‘我還有不多的時候和你們同在,以後就回到差我來的那裡去。”(約7:33) “……因為我往父那裡去。”(約14:12) “……因我到父那裡去……。”(約14:28) “現今我往差我來的父那裡去……。”(約16:5) “為義,是因我往父那裡去……。”(約16:10) “我從父出來,到了世界;我又離開世界,往父那裡去。”(約16:28) 下面兩節明確提到要升天: “倘或你們看見人子升到祂原來所在之處,怎麼樣呢?”(約6:62) “耶穌說:‘不要摸我,因我還沒有升上去見我的父。你往我弟兄那裡去,告訴他們說,我要升上去見我的父……’。”(約20:17) (2)耶穌是第一個升天的,這是祂自己的作為: “除了從天降下、仍舊在天的人子,沒有人升過天。”(約3:13) 有人說:“在耶穌升天前,舊約已有兩個人升過天,為什麼說‘沒有人升過天’?” 原來舊約以諾和以利亞升天,他們不是自己能升上去。他們更不是“從天降下、仍舊在天的”,只有耶穌是“從天降下仍舊在天的人子”,這樣的人子是第一個升天的。況且,耶穌更是能自己升上去的。 (3)時間(徒1:2-3): 耶穌復活後40天,只向門徒顯現,沒有向世人顯現。在復活與聖靈降臨之間:祂升天後10天,是五旬節(50天),聖靈降臨立教會(徒2:1) (4)地點: “伯大尼的對面”(路24:50-51),就是橄欖山(徒1:12)。 (5)舉手給門徒祝福(路24:50-51)。 (6)程式: “說了這話,他們正看的時候,祂就被取上升,有一朵雲彩把祂接去,便看不見祂了。”(徒1:9)祂不是突然消失,而是承雲上升,門徒都看見:“他們定睛望天的時候”(徒1:10),慢慢就看不見了。 結論 基督論和耶穌生平(耶穌傳)有些不同:“耶穌生平”是把四福音綜合來討論耶穌的一生;“基督論”集中在基督的神性和人性,包括祂的位格和工作。 這本小冊子先討論“基督的神性”,容後再討論“基督的人性”。 《基督的神性》小冊,不是討論怎樣證明基督是神。未信耶穌的人,請先閱讀靈音小冊《真神》、《聖經是真的嗎》、《聖經與科學》等,就可以明白耶穌的確是神。 《基督的神性》是給信徒閱讀的:當我們相信基督是神、沒有一點懷疑祂是神之後,就當從聖經認識祂的神性、認識祂在太初就是神、認識祂在道成肉身之後是神又是人,更要識別異端否認耶穌是神、說耶穌是被造的,天父變耶穌降世等謬論。 當我們明白了基督的神性後,就要全面瞭解祂的神人二性,還要明白祂道成肉身之後祂永遠是神又是人等問題。這是基本要道之一,是每個信徒都應當有所認識的。這樣,我們一方面不會受異端的迷惑,另一方面使我們生命有長進! ——林獻羔 二○○三年二月三日脫稿 作者:林獻羔 地址:廣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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