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靈的恩賜 【恩賜少的也不可或缺】聖靈在賜予恩賜上,有絕對的主權。「如今神隨自己的意思,把肢體俱各安排在身子上了。」(林前十二18)神給每種肢體,都賜予特種的功能,一切肢體,雖都共享身體上的生命,但每種肢體的功能,卻各自獨立,不能相同,並且他們都奉獻自己,以成全身體上的功用。肢體中最軟弱最不俊美的--好像領有恩賜最小的信徒--其重要性還是像最體面最有用的肢體一樣,絕對不能缺少。──
何爾登 【不要勉強去效法別人的恩賜】「按我們所得的恩賜,各有不同。」(羅十二6)這樣,信徒實不應勉強效法他的同工所得的恩賜。倘勉強效法,恐怕他要喪失他自己所已領受的恩賜,而不能作他自己應作的工作了。
── 何爾登 【要善用各人所得的恩賜彼此服事】因為聖靈的恩賜是普遍的,照樣聖靈職事的特權與責任,也是普遍的。「各人要照所得的恩賜彼此服事,作神百般恩賜的好管家。」(彼前四10)我們沒有一人是為自己而活,因此我們也沒有一人在這本分上是例外無關的。這本分就是要我們將自己所領受的恩賜,施與別人。──
何爾登 【恩賜有一般與特種恩賜的分別】聖靈的恩賜,是神普遍的賜予祂的每一個兒女。但聖靈的特種恩賜,卻是照著神的意思,決定賜予某一個聖徒,去擔任某種特種工作。正如一群孩子,共同從同一的父母分受同樣的生命,但各有各不相同的個性存在,一個孩子因遺傳而有音樂的恩賜,另一個卻有繪畫的恩賜,又有一個卻有機械的恩賜。關於聖靈的事,也是如此。神是我們一切信徒靈性生命的根源,但祂「隨己意分給各人的」恩賜,卻各有不同。──
何爾登 【聖靈的恩賜】 1. 恩賜的來源⊙ 羅 12:6; 林前 12:4, 7, 11; 來 2:4 2. 恩賜的辨別 a) 憐憫⊙ 羅 12:6, 8 b) 治理⊙ 林前 12:28 c) 使徒的職分⊙ 林前 12:28-29; 弗 4:11 d) 辨別諸靈⊙ 林前 12:10 e) 勸化/造就⊙ 羅 12:8; 林前 14:26 f) 傳福音⊙ 弗 4:11 g) 信心⊙ 林前 12:9, 13:2 h) 施捨⊙ 羅 12:8; 林前 13:3 i) 醫病⊙ 林前 12:9, 28-29 j) 幫助⊙ 林前 12:28 k) 翻方言⊙ 林前 12:10, 30, 14:26 l) 領導⊙ 羅 12:8 m) 說預言⊙ 羅 12:6; 林前 12:10, 28-29, 13:2, 14:26, 29-32, 4, 11 n) 執事/服事⊙ 羅 12:7; 彼前 4:11 o) 說方言⊙ 林前 12:10, 28-30, 13:1, 14:26 p) 教導(和牧養)⊙ 羅 12:7; 林前 12:28-29, 14:26; 弗 4:11 q) 知識的言語⊙ 林前 12:8, 13:2 r) 智慧的言語⊙ 林前 12:8 s) 行異能⊙ 林前 12:10, 28-29 3. 恩賜的目的 a) 須在教會中積極運用⊙ 林前 14:26; 提前 4:14; 提後 1:6 b) 建立基督身體⊙ 羅 12:3-6; 林前 12:12-27, 14:3-5; 弗 4:11-12, 16 c) 彼此服事⊙ 彼前 4:10 d) 叫人得益處⊙ 林前 12:7 e) 裝備聖徒⊙ 弗 4:11-12 ――《主題彙析聖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