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聖靈談話記錄(倪柝聲) 【關於得著聖靈澆灌的人】當你得著聖靈澆灌以後,你必須每天管理你的靈。神不要人混亂,乃要人安靜。所以你必須順服神,不可太過放鬆(暫用這辭)你的靈。在這事上,你自己必須負責,切不可任憑放鬆你的靈。聖靈澆灌不是娛樂的事,你不需要時,不可求得聖靈澆灌。煙臺有一個弟兄,前些時候得著聖靈澆灌。後來在一次吃飯時又得著聖靈澆灌。以後因為沒有需要,他就拒絕。有一次坐車時又將要得著聖靈澆灌,他又拒絕,因為沒有需要。他很有能力,能救別人難救的人。在原則上,這是對的。聖靈澆灌只在需要時去得著,不需要時,你不要當為娛樂的事,尋求得屬靈的享受。 第一次得著聖靈的澆灌,我相信真是聖靈的澆灌;以後則不一定。聖經說,我們雖不好,尚且知道拿好東西給兒女,何況天父,豈不更將聖靈給求祂的人(路十一13)。我們如果站立在這節聖經上,向神求,神所給的就是聖靈。許多人在神面前有不正當的存心,他們求聖靈澆灌,乃是為著他們的好奇心,為著表明他們的好、他們的屬靈等。後來邪靈就進來假冒。在這事上,我們必須小心謹慎,求聖靈澆灌不能出於好奇心,必須有需要才尋求。 另一面,對於試驗身上的靈,我們在任何時候,只要得著聖靈澆灌,就必須試驗,每次都必須試驗,因為我們不是屬靈界之惡者的對手。 【聖靈澆灌不能重過禱告和信心】在我們為神的工作上,聖靈澆灌絕不能重過禱告和信心。我們為神工作時,仍需要禱告和信心。聖靈澆灌乃是為著傳給我們能力,我們不能以聖靈澆灌為捷徑。禱告和信心不能拿聖靈澆灌來代替。這次聚會有許多人放肆得很厲害,有人以為越放肆,就越屬靈,因此就產生許多問題。要知道聖靈要得著釋放,乃是由裏面的靈經過魂而達於體。得著聖靈澆灌的人,如果裏面沒有經過十字架的對付,就非常危險。得著聖靈澆灌,首先是得著聖靈澆灌的能力,以後才是加上身體的力量、和魂的能力,一同放出來。這就好比乾淨的地下水,通過地層,就變為不潔的水流出來;同樣的,若沒有經過十字架的對付,靈放出時,經過體和魂,就變為攙雜了。 如何分辨是不是聖靈澆灌的能力?我們可以用十字架來試驗。魂體的生命必須先被十字架對付過,這樣,聖靈澆灌時,放出來的就只有靈的能力。但魂體的生命沒有被十字架對付過的人,得著聖靈澆灌時,靈魂體的力量就都放出來。所以有些人被聖靈澆灌時,有魂體的能力攙在裏面。從這裏我們有一個明確的試驗──這人如果得著自由,失去拘束了,他會怎樣作?如果是體力沒有經過十字架對付的人,聖靈澆灌後就會大跳;魂也是一樣,如果是魂沒有受過對付的人,魂的潛勢力會放出來。我們對同工弟兄姊妹說,要特別提防魂力的放出。如果體力差一點,魂力就容易放出。受過十字架對付的人,在聖靈澆灌的聚會中,就能知道甚麼人放出魂力。你可以騙過一千個外行人,但一個受過十字架對付的人,他知道,你沒辦法騙他。 聖經裏提到兩種能力:一是復活的能力(腓三21),這是在人裏面的;一是聖靈的能力(徒二4),這是在人外面的,就是聖靈澆灌時的能力。如果外面有聖靈的能力,裏面沒有復活的能力,結局乃是聖靈的能力出來,魂體的能力也出來。有經驗的人能夠看出這裏有兩條水流,這不是我們所要的;我們所要的乃是一條水流,是絕對純淨的靈。 我們還要知道,甚麼是復活的生命。復活的生命乃是再活之後的能力。「再活」,意思是已經經過死的能力。我們天然裏各個良善的點、魂的能力、情感、能使人哭的影響力等,都必須經過死。經過十字架對付的人,在聚會中能使人只單純得著靈的供應,他們所給人的幫助是純一的,沒有任何魂或肉體的攙雜。 在中國有一個神的工人,乃是一位親愛的弟兄,他的能力很大,救了許多人。有一天我看見他把油倒在三四十個人頭上,然後打他們的臉,又用腳踢,但那些人的病都得了醫治。你不可說那是邪靈。這位弟兄外面有聖靈澆灌的能力在他身上,但裏面沒有復活的能力,所以有不合十字架方式的舉動。聖靈的澆灌乃是有福的能力,而十字架能潔淨這種能力。十字架乃是站立在舊造之前,有了十字架,舊造就不能出來。所以經過十字架對付的人,為神工作時,裏面有復活的能力,外面有聖靈的能力。因此,我們今天雖然說到聖靈的澆灌,但以往所說十字架的真理不可放開,這十字架的真理是頂需要的,能使你行在清潔的路上。 你們這次回家後,必須先帶人過得勝的關,後然才帶他們經歷聖靈的澆灌。先後次序千萬不可弄錯了,因為裏面沒有復活的能力,外面有聖靈澆灌的能力,是危險的。在人沒有得聖靈澆灌之前,你要告訴他,必須受管制,不能放鬆。我們必須幫助人受約束,不至過於放鬆。我們只應該教人如何與聖靈合作;人若不能與聖靈合作,我們情願教人更重要的真理。 今天我要承認我錯了,那一次聚會被聖靈澆灌時,我們太放鬆了。其實那次不是我發起的,乃是信徒們自己發起的。我已經講過好多次,我們必須在每一次得聖靈澆灌時試驗之,這件事我們總不能放鬆。 【聖靈澆灌與聖靈充滿的分別】我們再來看,聖靈澆灌與聖靈充滿的分別。聖靈澆灌是為著所有的聖徒,聖靈充滿則是為一班特別的人,就是倒空的人。讀經時我們要注意,每個字都有相聯的字,比方復活與死相聯,充滿與倒空相聯。我們必須把相關聯的字帶進來,才能正確的領會一個字。得聖靈充滿的人,乃是倒空的人。因為充滿與倒空相聯。五旬節前,門徒有一百二十人聚在一起,他們都得著聖靈的澆灌並充滿,因為他們都受過復活之主的對付,因此他們能聚在一起十天,同心合意的禱告。五旬節的三千人也得到聖靈澆灌,但聖經沒有說他們得著聖靈的充滿。那一百二十人有澆灌和充滿二者,但三千人只有澆灌。後來又有五千人得著聖靈澆灌,也沒有得著聖靈充滿。 我們怎能知道那三千人、五千人只有得著聖靈澆灌,沒有得著聖靈充滿?如果那時的教會,人人都得著聖靈的充滿,就不可能會因伙食問題,就是寡婦的飲食被忽略的事,就生埋怨、起爭論(徒六1)。這件事證明,那時那些門徒還沒有得著聖靈的充滿。這件事之後,使徒就立七個人管理伙食,這七個人必須是被聖靈充滿的人(3節)。如果全體會眾都得著聖靈充滿,就聖靈充滿是普通的,也無須揀選了。但因為不是人人都得著聖靈充滿,所以要特選七人。這證明當時許多人有聖靈澆灌,而無聖靈充滿。 聖靈澆灌乃是升天的主,因著我們的信,不管我們的生命如何,澆灌在我們身上的,這與生命無多大關係。聖靈充滿乃是復活的主在我們裏面,是因著我們的順服而得的,這要求我們裏面有聖潔的生命。 你如果要得著聖靈充滿,你來聚會時必須是倒空的、飢餓的.不滿意的。這樣,當你回去時,你裏面就是充滿的、滿意的。你必須時時倒空、時時飢餓,才能時時得著聖靈充滿。千萬不可因得著這次聚會所得的,就以此為滿足;要讓十字架在裏面天天對付你,這樣你就能天天被聖靈充滿。只要你有一時沒有得勝,你就不能得著聖靈的充滿。今天你能得著聖靈的充滿,乃是因為你經歷十字架的對付,有了得勝的生活。 有一次我到一個弟兄家去吃飯。末了我說「已經夠了」,但這位弟兄又來給我添飯夾菜,一來再來,有二十餘次。我裏面想,到底何時他才停止?我們在恩典中也是如此,神的供給還有許多。在恩典中,我們乃是恩上加恩,豐滿洋溢。我們經歷了得勝,得著聖靈的澆灌,也得著聖靈充滿不知多少次。但我們不能以此為滿足,聖靈能夠一再的充滿我們,並且第一次充滿與第二、第三、第四次充滿的度量都不相同。你被十字架掘得越深,你得著聖靈的充滿也越多;你被十字架割得越深,你得著聖靈的充滿也越深。得著聖靈的充滿,有時心會傷痛,有時會遭難,有時會覺得很難走前面的路。但這些乃是十字架在挖掘你,要擴大你的度量,使你得的更大、更多。在那種光景中,你不要怕流淚,不要怕傷心,你若能經歷這樣的挖掘,主就能使用你。但如果你心懷不平,與神爭執,你得勝的生命就會立刻停止。若是這樣,就是聖靈澆灌也沒有用。你如果在主面前,讓十字架掘你、割你,十字架每割你一次,就除去一些你所愛的、所盼望的。這些除去都是十字架的工作,為要擴大你的度量。你的度量越被擴大,你所得的恩典就越多。 有人以為自己被十字架割過,已經得著聖靈的充滿,其實那也許不過如蛤殼貯滿了水一樣。這不是真正的苦難,也不是真正的充滿。我們遭遇到與自己心意相反的事,乃是最能擴大我們度量的。每一次你降服在神的旨意之下,就是讓十字架割你,讓聖靈再一次充滿你。 【作見證】我們必須是在罪人,甚至在所謂的基督徒面前,顯為聖別的人。我們若沒有經過十字架,沒有被聖靈充滿,而在人面前所有的不過是蒙頭、受浸而已;我要說,我是頭一個要脫離如此宗派的人。我們必須在人面前叫人知道,何謂神一切的旨意,何謂神的中心;我們要叫人看見,我們奉獻給神,乃是為著成就祂的旨意。我們乃是追求那大的旨意,而不是見證那些零碎的事。 你們回去以後,不要隨便拍賣你的得勝。我們被聖靈澆灌之後,要多見證主救我脫離罪、主替我活等,這樣,人就會飢渴尋求;人必須有了渴慕,你的工作才有果效。你如果受神引導,就必須好好的、清楚的對人講說主怎樣作得勝的生命,並且要幫助人倒空自己,經歷聖靈充滿。 還有一件事,你們要特別注意,就是不可把聖靈澆灌當作奇怪的宣傳品,到處去宣傳。主有引導時,你才可以作此見證。如果有人有聖靈澆灌的必要時,可以把他帶到自己家裏,聚集三五個人一同禱告而得聖靈澆灌。 【個人的光與團體的光】神給人亮光,有兩面的講究,一面是個人的,一面是團體的。舊約裏聖殿的光最特別,聖殿裏有燈臺的光,這光是長久不熄的。燈臺的光預表基督自己。在舊約裏,個人所得的光是暫時的,一時就過去了;但聖殿裏的光是長久不熄的。我們今天的聚會就是聖殿。在聖殿裏,必須有長久的光才可以。聖經對弟兄們的聚集,滿了聖殿的思想。以弗所書二章說,教會乃是聖靈的居所;哥林多前書三章說,我們就是聖靈的殿。每次聖徒聚集的時候,就成為靈宮,我們乃是一塊一塊的石頭被建造成為神的殿(彼前二5)。今天一個一個的聖徒聚集在一起,就是聖殿。所以我們聚集時,乃是盼望得著普通時候所沒有得著的光。許多時候,個人常得不著光,但當眾人聚集成為一個殿時,光就來了。今天的教會就像聖殿一樣,乃是神賜下更多亮光的地方。 【主親自向保羅個人顯現】問:為何神在使徒行傳九章要親自向保羅個人顯現? 答:使徒行傳必須到第十章,五旬節才完全,因為那時之前,雖然猶太人的五旬節已經開始了,但哥尼流家的五旬節還沒有到。所以在使徒行傳九章,保羅有大馬色那樣的經歷,是因為教會尚未完全出現。當教會未完全出現時,如果不是神直接向保羅顯現,他就不能接受,因為許多事都是他自己想的。神救他,但不能用他個人。他與教會中的人接觸最多,並且一直推翻他人──他在各處捉拿求告主名的人,所以神用光光照他。神今天是用普通的作法,不是用超然神奇的事。在這裏祂之所以向保羅奇特的顯現,目的是要折服他,使他順服。雖然如此,主又告訴掃羅說,你必須進城去,城內有人知道你,你所當作的事,必有人告訴你(九6)。主差亞拿尼亞告訴他兩件事:第一,起來受浸,洗去他的罪(廿二16);第二,神召他在外邦人中作祂的見證,宣揚祂的名(九15)。保羅順服下來,就得著了救恩。新約裏的常度,乃是從人手中得著福音,但保羅是直接從主得著救恩。所以保羅寫加拉太書時說,神喜悅將祂兒子啟示在我們心裏(一16)。這乃是新約的啟示。有可能保羅是在亞拿尼亞與他講論時,才得著這啟示的。 無論如何,保羅所以有使徒行傳九章大馬色路上的經歷,乃是因為新約教會未完全出現,聖靈的浸尚未完成。 【順服與聽從】問:彼得說,年幼的要順服年長的,這要如何解釋? 答:彼得在彼得前書說,年幼的要順服年長的,就是眾人也要彼此順服(五5)。彼得不是說,年幼的要「聽從」年長的,乃是說要「順服」年長的。聽從是行為的問題,順服是態度的問題。我們只能聽從主,但我們要彼此順服。順服是存心問題,聽從是行為問題,乃是事實問題。許多時候我們聽從一個人,但沒有順服他。順服乃是與他人的態度相同,不反抗。今天有許多聽從的妻子,但少有順服的妻子。有許多女人,能作妻子所作的事;但在作的時候,也許口中嘖嘖抱怨。這是聽從,卻不是順服。你們作妻子的,有多少時候是能順服而聽從呢? 有一個弟兄不聽從他父親的命令,因為他父親的命令與他的信仰相反。他對父親說,我盼望能聽從,我巴不得能作、能聽從;但我不能違背神,請你赦免。這個兒子內心是溫柔的,但他不能聽從他父親,因為他父親的命令與他的信仰相反。保羅對作僕人的說,要聽從主人。但他對作妻子說,必須順服丈夫,而不是說聽從丈夫(弗六5,五22)。許多事,女人能作,但你作每件事必須降服於你的丈夫。好國民必須能夠順服在上位的。彼得說:「你們為主的緣故,要順服人的一切制度,或是在上的君王」(彼前二13)。彼得不是說要聽從,他乃是說要順服。順服就是不反抗。弟兄中年幼的,也必須順服年長的。但事情如果符合神的旨意就作,如果不合神的旨意就不作,這是順服,而不是凡事聽從。一個溫柔的靈就是順服的靈。彼此順服與聽從,若能分別出來,就可免去許多麻煩的事。 【聖靈在裏面的引導】新約中最大的恩典,就是我們能在裏面明白神的旨意。有一個弟兄問我:「某事能作不能作,我讀經也弄不清楚。我問過許多人,有人說可以作,有人說不可以作。」我說:「聖經說可不可以,先不要管。我問你,聖靈有沒有在你裏面?」他說:「有。」我說:「聖靈既在你裏面,祂有何不能引導的?」許多時候不是聖靈不引導,乃是我們沒有尋求祂,沒有仰望祂,卻轉向別人去求教。如果你作某件事時,各方面都想通了,道理頂對了,人也贊成了,但事情可能還是錯了。我們要相信,聖靈從來不失職,祂住在我們裏面,就是引導我們。我個人相信,即使不讀聖經,聖靈也能引導我們。(我的意思不是勸你不要讀經,我乃是說,你必須注意內裏的聲音。) 我姐姐剛得救約三個月,前兩個月遇見一件事,就是我姐夫帶她去吃聖餐。她從前沒有得救時那樣吃,不覺得怎樣;得救後再去吃,心裏就覺得不安了。她想:雖然聖經沒有對我說甚麼,為甚麼我會感覺不安?後來才知道,吃聖餐的人中有未信的人。 她後來再去,心裏仍然覺得不安,就自己對自己解釋說,我吃我的,別人吃,別人負責。於是又吃。回家後,就覺得不對,雖然口裏有理,但裏面聖靈的引導不管道理。那幾天裏她知道作錯了事,就再讀經禱告,主就指示她,去那裏吃聖餐是錯的。後來姐夫和她大鬧說:「你是受了你弟弟的迷惑。」我聽了就說:「我從來沒有和姐姐談過這事。我為她禱告的時候,也是如此感覺。這乃是聖靈給她的引導。」所以我們不可跟隨自己的思想、理由等,乃要跟隨聖靈在裏面的微聲。 謝師母問:我們如何能夠知道神的旨意? 答:如果你一年之中都是自己出主意,直到生死關頭的時候,才來求問神,這樣,你就難得明白神的旨意。你若想要明白神的旨意,首先就必須把遵行神的旨意當作你一生的目的,這樣,你才能夠明白神的旨意。明白神的旨意不是方法的問題,乃是人的問題。方法是無用的。你要問自己,像我這樣的人配明白神的旨意麼?詩篇三十二篇九節說,「你不可像那無知的騾馬,必用嚼環轡頭勒住牠,不然,就不能馴服。」前一節說,「我要定晴在你身上勸戒我。」很熟的人只要用眼睛說話,生疏的人要用嘴說話。你如果與神相熟,祂就會用眼睛對你說話。因此我們要學習與主非常相熟,與主之間沒有任何間隔。這樣,我們就很容易知道神的旨意。 腓立比書二章說到,我們要有基督耶穌的心。我們若要明白神的旨意,就必須有主的心。有主的心,意思是說,我與主之間沒有間隔,沒有任何罪在我與主之間。凡裏面沒有主的心的人,裏面也永遠沒有神的旨意。我們要常常學習在裏面跟從主的引導。主的引導有二面:第一,裏面的催促;第二,裏面的攔阻。你必須學習聽從這兩種引導。你如果不熟悉這兩種引導,而想要明白神的旨意,那是沒有可能的。 你如果有充分的學習,當你遇到困難時,主就能以祂的旨意啟示你,引導你。你裏面如果沒有基督耶穌的心,外面就永遠沒有神旨意的引導。當你遇到難處時,不可只治標,乃是治本。你這人要有徹底的改變,你必須有主的心,與祂相熟,與祂沒有間隔。這樣,你就能夠知道神的旨意。 芝美師母問:有時我知道一件事是主的旨意,但環境裏有苦難,這時要怎麼辦? 答:你若是確定以為某件事是神的旨意,但有上面的權柄壓迫你,比方父母或丈夫等,你就當順服。內地會有一個人要來中國傳道,但父母不肯,他就順服。如果是神的旨意,神要負責把環境弄好。沒有一個不順服權柄,而能得著神的祝福。你如果先順服,然後求神對付那人,你就能看見他會改變。 除了對你有權柄的人之外,如果有其他人或事阻擋,你就要勝過這些阻擋。在這種情形下,你要直接去遵行神的旨意。歐戰時發生一個故事,有一連兵去守一座山,在軍事上並沒有必要守這座山,但這連兵聽命去守,後來在不到兩個小時之內,全連兵都被打死。事情對錯不是我們的事,我們只要問事情是不是神的命令。若是,我們要負行神旨意的責任,神自會負我們遵行神旨意之結果的責任。 【眾人的意見是否神的旨意】有一次欒弟兄在南洋某地方作工的時候,他裏面有感覺,並且他也作夢,要他離開那個地方,但是當地的弟兄們挽留他。本來他六點就要走的,改到九點走;到了九點要走的時候,政府派人來,弄得走不成,結果很不好。到底他是應該順服弟兄,不單獨呢,還是他應該按著裏面的引導呢?我的回答是這樣:聖經乃是說順服身體,並不是說順服屍首,順服團體的脾氣。南洋的流氓集團,根本不能代表神的權柄。許多人以聚會為消遣,以聚會為生活中改換花樣的節目。如果我是欒弟兄,我就要問對方,你們挽留我是否經過禱告?如果這只是出於你們自己的意思,那麼請你們放下。只有經過這樣的追問,他們挽留的意思才有考慮的價值。許多人所要的,不過是屬靈的熱鬧而已。 我在這裏所說這些話,不怕被傳到南洋去。有一次我應南洋弟兄們的邀請,說他們有屬靈上的難處,需要幫助。我到他們的聚會中,沒有甚麼話說。弟兄們就說,他們願意聽「沒有話的話」。開會時,幾乎每個基督徒都怍接待員,並帶許多未信主、屬世的人來。散會後,我問弟兄姊妹:「在這次的特會中,你們是要自己得幫助呢,還是要幫助別人?」我們固然不該跟隨一個肉體,但是跟隨多數的肉體也是不該的。 老底嘉的意思是「大多數」。信徒不能跟隨大多數,因為大多數不一定是對的。工人出門作工,不要讓人為你定規,或者你自己定規甚麼,乃是要禱告在主面前,讓主來決定。神不會虧負簡單的信徒。最可恨惡的事,就是自己不知道神的旨意,還要來引領人作自己所不知道的。欒弟兄是落在強盜的手中。 【正當的引導】李小姐問:前一次有人打電報來請我去,不知道該不該去? 答:請你們看馬太福音十七章,關於納稅的問題。這並不是一件可以作不可以作的事,而是要問你在作這一件事的時候,是在光明中,還是在黑暗中?如果一件事是出於主的,你去作的時候定規感覺你是在光明中;如果你去作的時候感覺有問題,那麼你就應該立刻停下來不作。因為你覺得有問題的時候,乃是在黑暗中。有的時候,順服弟兄,不是因為這是出於神的,乃是自己也不知道到底該怎樣作才好。我們就是順服弟兄,也應該先知道這件事到底是怎樣的情形。 【基督徒的道路】我們以為神量給我們的路是多端的,豈不知多路的人乃是不認識神的人。一個真正認識神的人,他的路必定不會多。因為神若真向一個人啟示,祂定規會把許多的路關掉,只剩下一條路。箴言四章十八節說,「義人的路,好像黎明的光。」這裏的「路」是單數的,指明義人的路只有一條。許多時侯神啟示我們時,只給我們一條路,我們連問有沒有別的路的機會都沒有。在新約裏我們看見,基督一直只有一條路,祂從來沒有兩條路可以揀選;每一次,祂都只有一條路可走。今天為甚麼人覺得有很多條路呢?今天人以為有很多條路,需要他去找出那一條是對的,那一條是正確的,好像他需要在眾多的路中,找出一條神為他預備的路。其實,要走屬靈的道路不必如此辛苦,你只要有一個心志,就是要遵行神的旨意,要行在神的道路上,就夠了。神自然會把祂的道路擺在你面前。 今天許多弟兄姊妹有好多的路,這裏那裏都有人請他們去。人有那麼多的路擺在你面前,似乎神頂信任你,把許多路擺在你面前,完全由你自己去選擇。其實這樣的人,不一定真是屬靈的。還有許多人一直等神來開路,已經有了七、八條路擺在他面前還不夠,還要求神開路。這樣的人應該求神來關路,好叫他們能夠走在神獨一的路上。 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在他們跟隨主的最初期,都有很多揀選。但是到了他們老年的時期,他們只有一條路,只有神命定的那一條路可以走。我們該走那一條道路的責任不在我們,乃是在神;我們不必自己忙著尋求道路,只要立志遵行神的旨意,神必會以祂自己所定獨一的路指示我們。另一面,我們的路能夠走得好,也不是因為我們有本事。不是因為我們能夠找到好的路,所以才走好路,乃是因著神把我們關在祂的道路上,如同神把挪亞關在方舟裏面一樣。惟有神的保守,才能使我們走好我們的道路。 保羅的一生中只有一條路,他從不猶疑;自從他在大馬色的路上遇見主以後,在他面前就只有一條路,他一直竭力在這條路上奔跑,所以至終他能夠說,「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提後四7)。一個基督徒的靈性越長進,他的路就越少;甚至到一個地步,他只有一條路,就是神給他的那一條路。求神把我們面前許多的路關閉,求神保守我們走在祂為我們所命定的獨一路上。 【受膏的問題】膏油的分別為聖與膏油的教訓是分不開的,甚麼時候我們有了膏油的分別為聖,甚麼時候我們就有了膏油的教訓。凡是缺少膏油教訓的人,就是缺少膏油分別為聖的人。 有一段時間,史百克弟兄每個月在禮拜六和禮拜一,都有好幾次的特別聚會。因此有一位弟兄問他說:「如果這樣一個月再一個月,一直開特會,一直講道講下去,會不會有一天把道講完了?」史弟兄回答說:「一個人若真有十字架的經歷,他知道甚麼是十字架,那麼他掛慮的不是怕道會講完,乃是怕時間不夠。」 膏油會在你裏面告訴你,那一件事應該作,那一件事不該作;或者那一件事對,那一件事不對。如果一件事真是出於聖靈的引導,那就不會似是而非。這好比母親的面孔是微笑,是皺眉,就成為她的兒女認識對與不對的起點。 我相信兩件事:第一,聖靈已經降臨:第二,聖靈已經住在信徒的裏面。聖靈的降臨,叫人能夠相信基督,知道自己已經得救;聖靈住在信徒裏面,叫信徒能夠知道萬事。信徒在膏油的事上有難處,乃是因為在歸耶和華為聖上出了事(參亞十四20)。 膏油不但是個人的問題,並且是團體的問題。教會中的每一個肢體,都需要站在該站的地位上。「基督徒」這辭,就是受膏的人,我們這班基督徒乃是一個一個小的受膏者,就是被膏油分別為聖的人。這是我們的地位。另一面,我們也要按膏油的教訓來行事。今天有許多人受了膏,卻不像受膏者。好像掃羅雖然受了膏,但還是犯罪,被神管教。 膏油的教訓超過良心的控告,也超過良心的引導。真心叫我們感覺平安或者不平安,這是根據我們所作的是對或者錯。但是神的光來的時候,我們深處的平安,與我們良心的難過不難過,並沒有關係。雖然良心還是控告,可是我們裏面仍然平安。有一個弟兄作了一件事,本來很受真心的控告,覺得很難過,就寫了一封信給一位比較長進的弟兄;對方讀完他的信,回一封信給他,把神的光帶給他,他就平安了。所以,良心可能會錯,但膏油的教訓不會錯。每個人對某些事,會有他自己良心的標準,我們可以稱此為地方的良心(local conscience)。比方說,要穿怎樣的大衣?是不是要去買白菜回家煮來吃?可不可以喝一點酒?在這些瑣碎的事上,良心是根據我們個人對或錯的意識而有感覺的。 良心會錯,膏油的分別為聖與教訓是不會錯的。所以我們說伊甸園時代是一個渾噩的時代,比說伊甸園時代是一個無罪的時代更好。因為在那個時代裏沒有膏油的分別為聖與教訓,只有人會分別對錯的良心。 【關於知道神的旨意】問:如何知道神的旨意? 答:人可以從三方面來知道神的旨意。第一,有的人知道主的心思,這樣的人可以直接的知道神的旨意。這是我們自己從神直接而得知的知識。第二,一個信徒也許不一定能夠絕對的、完全的知道神的旨意,乃是藉著別人,才能知道得更清楚、更完全。第三,也許神有一個旨意要告訴你,但是神不直接告訴你,卻要完全藉著別人來告訴你。但是那人必須先知道,神是要藉著他來把神的旨意告訴你。就如同在往大馬色路上的保羅,得救以後,他所當作的事,有亞拿尼亞來告訴他(徒九6)。 【人與行為】問:保羅上耶路撒冷去的事,到底對不對? 答:如果是對,在推羅的門徒們,明說是被聖靈感動,勸保羅不要上耶路撒冷去。那麼豈不是聖靈錯了麼?若是說不對,那麼保羅裏面的引導是錯了麼(徒二十22~24);而且亞拿尼亞也從主得著話說,「他要在外邦人和君王並以色列人面前,宣揚我的名」(九15,廿五26,廿六1~2)。使徒行傳由二十一章至二十八章,都是講到保羅上耶路撒冷以後的事;若保羅錯了,那麼長的八章聖經也就錯了。但也不能說門徒不對,因為聖經上的明文是說,他們是被聖靈感動(廿4),並非由於血氣的衝動。 那麼,到底誰對誰錯呢?門徒對保羅說話乃在聖靈之前,這是不對的。他們所預言的那件事也許是事實,也許是對的,也許保羅上耶路撒冷就會遭到危險。但問題是在這裏:人本身在神面前的對與否,與作事的對與否,是兩件事。人在神面前若是根本不對,就是作了一件好的事,在神面前也沒有甚麼益處。人在神面前若是根本對了,就是作了一件事是錯的,也不要緊。(但你不要誤會,這並非鼓勵你去犯罪。) 亞伯拉罕、雅各、挪亞、大却等,都失敗過。亞伯拉罕作過許多的錯事;羅得只作錯一點。但羅得作錯一點,神就很算數,對他非常厲害;亞伯拉罕錯了不少,神卻對付得輕些。神看重人的對錯,遠過於事情的對錯。雅各因為人對,有時候所作的事雖然不對,仍蒙神的喜愛;以掃由於人不對,即使事情作對了,神仍不喜歡他。 人本身在神面前對不對,與所作的事情對不對,乃是兩回事。儘管人可以批評亞伯拉罕,批評雅各這事那事錯了,但是神愛他們。人是談他們的行為,神是看他們這個人。主來到地上,一個病人還未醫治,一篇道還未講過,天上就有聲音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太三17)。這乃是人的問題,不是行為的問題。 你對於一個人,也許能找出他許多錯來,你所說的也許都對,但這個人卻是神所喜悅的;反過來說,有的人所作的事也許都對,你找不出他有甚麼錯來,他卻是神所恨惡的。有的人可以站起來講道,可以寫書,但是只要那個人不對,他站起來就是可恥,他寫書也是可恥。我這樣說,並不是表示行為不要緊,乃是說人比行為重要。 我初得救時讀舊約,有許多人是我所不能佩服的,在他們的歷史中有許多犯罪的,但是神卻看他們為好。若是要叫我們的行為比亞伯拉罕、雅各好,而且好得多,或者不難;但若是叫我們像亞伯拉罕,像雅各那樣得神的喜悅,就真難了。有人在行為上能勝過亞伯拉罕,勝過大却,甚至勝過約瑟,但是他卻缺少那個性質,就是在神面前是個對的人。 從前我能批評許多人,是一個「高等評判家」。我還沒有看到過一個人,是沒有可批評之處的;但我知道我不一定能作得比他們好。據我所知道的,有四、五十個主所愛的人,我不知道我作基督徒作到死的時候,能不能像他們那樣的蒙主所愛?那些人雖然有錯,但他們的「人」,在神面前乃是對的。 我在外國的時候,有一次,兩位姊妹和兩位弟兄說到史百克弟兄的錯。我聽了約有一天的時候,一直覺得耳朵像個垃圾桶。後來我對他們說:「我正在尋找另一個夠資格評論史百克弟兄的人。」因為他乃是一個根本上對的人。他的行為是另一件事,他這個人卻是神所使用的。 有一位弟兄批評史百克弟兄說,「若是他不這樣那樣,我們早就請他上開西大會的講臺了。」我就問他:「第一,史百克弟兄不上開西大會的講臺,是誰的損失?乃是開西大會的損失,並非史百克弟兄的損失。第二,照我在開西大會所聽過的講道人來看,還沒有一個人是夠資格批評史百克弟兄的。」 在上海一些年輕的弟兄們,有的人錯處很多,但是你覺得可以原諒他;有的人只錯了一半,你就要對付他。因為前者,人是對的;後者,人是不對的。也許你以為在上海的長老們是很奇怪的。有的人作了一件錯事,乃是偶然的,是可以原諒的,因為不是由於他的根本有錯。有的人作事,不是那件事作壞了的問題,乃是那個人不對了。那個人有問題。沒有犯罪的羅得,比不上有錯、跌倒的亞伯拉罕。亞伯拉罕固然是跌倒了,卻是跌在羅得的上面;羅得雖然是站著的,卻還是站在亞伯拉罕的下面。人若不得神的喜悅,他的行為、工作就不能蒙神的悅納。 有的人在聚會中站起來說話,弟兄姊妹就發怒,心裏就說,「這個人又來了。」有的人站起來,弟兄姊妹就歡喜,就讚美,預備耳朵來聽。有的人一站起來,你就知道這個人不對。 以掃吃了一碗紅豆湯,是情有可原的事;因為他工作太忙,口渴,由田野回來累昏了。但在新約中就說,以掃乃是一個貪戀世俗的人(來十二16)。有人犯罪到百次、千次,仍是外面的,並不是身體系統中的東西;然而,有人犯罪,乃是身體系統中的。有人多病,如我母親有十三種病,卻不致死;但有人只有一種致命的病,一患即死了。以掃平日的行為固然是好,但他卻是在黑暗中的人,他沒有啟示,也沒有神的聲音。雅各正好相反,他的行為雖然狡猾,不如以掃,但是他有啟示,神也對他說話。有的人在神面前很靈巧的通得過,有的人就不能。求神憐憫我,使我能徹底的知道,我這個人在神面前對不對。 【聖靈的工作與神的話】只有從深處出來的,才能影響到人的深處;只有在我們裏面的聖靈,藉著我們流出來的,才能摸著人。聖靈不僅要在說話的人裏面作工,也要在聽話的人裏面作工。只有當聖靈在說話的人裏面作工,且在聽話的人裏面作工時,神的話才能把光和生命帶給人。當一個教會不在聖靈中,就還沒有資格來聽深的道,因為還不知道分別。只有由神來的啟示,才能給人光與生命。有的教會,你去開一個奮興會,很容易作。但是有的教會,你若不是有從神來的話,就不一定能摸著人,只能取悅人的耳朵,人的頭腦。―― 倪柝聲《聖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