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靈的引導(王連俊) 引言 羅八14:「凡被神的靈引導的,都是神的兒子。」 我們這次靠著主基督的恩典,來研讀一些聖經,特別來查考一個題目,就是「聖靈的引導」。羅馬書八章14節的這句話,乃是說:凡被神的靈引導的這件事,便證明凡被神的靈引導的人,已經都是神的兒子了。
加四6 :「你們既為兒子,神就差祂兒子的靈進入你們的心,呼叫阿爸,父。」 所以凡是神的兒子,都有神的靈,既有神的靈,就有聖靈的引導;但在經歷上,每一個神的兒子,是否都享有這種被引導的權利呢?但事實告訴我們:在大多數神的兒子中,極少數能享受這種權利,而且還不知道什麼是「聖靈的引導」。因此,我們特別要查考這個要緊的題目。 我們必須先知道聖靈的引導,才能明白神的旨意,以便遵行神的旨意。我們能夠遵行神的旨意,才能討神的喜悅,我們自己也因此得著平安。 本書是將1941和1944年的聖經查考心得和個人的經歷編著的。 第一章 舊約時代聖靈引導的方法 在聖經中有許多聖靈引導的方法,舊約時代已被用過,現今卻未必合用。我們若不分別清楚,也照樣去引用,結果難免錯誤。茲略述如下: 一,雲柱、火柱(出十三21~22) 神曾用雲柱、火柱來引導以色列人日夜行走道詻。但我們現今不能盼望雲柱、火柱都同樣來引導我們行路,因為雲柱、火柱不過是聖靈的預表 (尼九19),和神同在的記錄 (出十四19)。現今聖靈自已,既在神的兒子心中親自來引導,自然沒有須要再用那個預表了。 二,烏陵、土明(出廿八15~21,30,31;利八8;民廿七1) 在以上的聖經節中,對於烏陵、土明究為何物都沒有題到,只知道他們是用來判決疑問的。原來烏陵、土明來尋求神引導的方法,在以斯拉、尼希米的時候,似乎已經沒有人使用了(參拉二63;尼七65)。現今更沒有使用了。 三,制籤(箴十六33;撒上十四41~43;徒一23~26) 在舊約的時代,曾有掣籤的方法來尋求神的指示.然而在新約的時代,此方法似乎已不合適了。而有人翻開聖經,手隨便按在某頁某行,以為是神的引導,這都不是現今聖靈引導的方法。 四,以預定的成否為憑據(創廿四10~14;士六36~40) 亞伯拉罕差遣僕人為以撒聘親,和基甸求憑據的方法,在新約的時代也不適用。 五,聽神的聲音(撒上三1~4) 撒母耳確實聽見神的聲音來呼喚他,但現今聖靈的引導未必都使用能聽見的聲音。如果我們一心追求要聽神的聲音,就難免被邪靈利用這個機會,以聲音來欺騙我們。所以我們在日常生活中不可追求,也不可盼望有好像撒母耳所聽見的聲音,如果我們不小心,難免有錯誤與危機。
六,異象與異夢 「正思念這事的時候,有主的使者向他夢中顯現,說:大衛的子孫約瑟,不要怕!只管娶過你的妻子馬利亞來,因她所懷的孕是從聖靈來的。」(太一20) 「博士因為在夢中被主指示不要回去見希律,就從別的路回本地去了。他們去後,有主的使者向約瑟夢中顯現,說:起來!帶著小孩子同他母親逃往埃及,住在那裏,等我吩咐你;因為希律必尋找小孩子,要除滅祂。......希律死了以後, 有主的使者在埃及向約瑟夢中顯現,說:......只因聽見亞基老接著父親希律作了猶太王,就怕往那裏去,又在夢中被主指示,便往加利利境內去了。」(太二12~13,19,22) 「在夜間有異象現與保羅。有一個馬其頓人站著求他說:請你過到馬其頓來幫助我們。」(徒十六9) 「因我所屬所事奉的神,祂的使者昨 站在我旁邊,說。」(徒廿七23) 馬太福音一、二章中,有五次記載神用異夢指示人;使徒行傳中也有神用異象指示人的事。但是我們所作的夢,和所見的異象是否可靠呢?比如操勞過度,思想過度,或飲食過飽,這樣都容易作夢,又如同病中熱度過高(譫妄),或精神恍惚時,也有見異象之事。這是否可認為是聖靈的引導呢?
或有人說:「我可以先審察那夢或異象所示的事是否應驗;然後來判斷是否是神的引導,這樣就不至發生錯誤吧!」這裏請我們注意申命記十三章1~5節,在舊約時代神曾儆戒以色列人說:先知所作的異夢,與所顯出的奇事,雖有應驗,也不可聽從,有的卻是神用來試驗祂的子民。所以不可以異夢或異象,與所應驗的事作為絕對可靠的根據。特別在新約時代的今日,對異夢和異象就要十分謹慎。不然,恐怕邪靈也要藉此來欺騙我們。 以上的六種方法,在新約時代的今日卻不大適用。最大的原因就是,「因為我們行事為人,是憑著信心,不是憑著眼見。」(林後五7;參詩廿五4~5,9,12,四十三3) 但也不是沒有例外的,在特別的時候,一個專心尋求神引導的人,因他沒有真理的亮光,只有完全倚靠的心,這樣神有時也會特別的憐憫。用上面(四)憑據,(五)聲音,(六)異夢或異象,來指示人。但這些只是遇見特別情形才使用的,而不是普通引導的方法。
此外,還有二種不合乎聖靈引導的方法: 一,衝動與意念 有人以為忽然來的衝動或意念,就是聖靈的引導。比如早起時,頭腦裏忽然來了個意念,就斷定是聖靈的引導,這是大錯特錯了。因為我們的意念甚多,衝動也常改變,不能認定那個就是神的旨意。因此在我們裏面若有一個衝動或意念,就應當求聖靈指示並證明,這是否由聖靈而來的;否則就求聖靈將那個衝動或意念除滅。 二,選擇難易 有兩件事:一件是難行的,一件是易行的,到了不能定規那件事是神的旨意時,有的人因著心裏軟弱的緣故,就想那難行的事應當就是神的旨意,而那易行的事,就應當不是神的旨意,因此就揀選較難的去行。其實不然,難的未必都是神的引導,容易的也未必都不是神的引導;所以我們不能以難易來分別那是否神的旨意。
第二章 假冒聖靈引導的記號 現今實在是撒但迷惑人最厲害的時代,牠自己也裝作光明的天使(林後十一14)。主耶穌說:「且有好些假先知起來,迷惑多人......因為假基督、假先知,將要起來,顯大神蹟、大奇事;倘若能行,連選民也就迷惑了。」(太廿四11,24) 此外,我們還要注意那些邪靈的工作,按著聖經的教訓,魔鬼是有一個國度的(太十二26),那些跟隨牠的有犯罪的天使,和成群的污鬼,就邪靈(路八30)。這些邪靈,雖然我們眼睛不能看見,但牠們實在是有的,雖然沒有身體,但卻有智力,牠們能聽、能看、能說話,能理論。
撒但所作的每一件事,都是要假冒神的作為。這些邪靈就是奉撒但的差遣來迷惑,並欺騙神的兒女,特別是在那假冒聖靈的引導之工作上,來成功牠的目的。所以有二件事要警告我們:第一,不可不信引導是有假冒的;第二,不要以為別人會受欺騙,自己是屬靈的必不至受欺騙;要知道說這樣話語的人,已經受牠欺騙了。有幾樣明顯的記號,是假冒聖靈的工作: 一,時常改變 「耶穌基督,昨日,今日,一直到永遠,是一樣的。」(來十三8) 「照樣,神願意為那承受應許的人格外顯明祂的旨意是更改的,就起誓為證。」(來六17) 「各樣美善的恩賜和各樣全備的賞賜都是從上頭來的,從眾光之父那裏來的;在祂並沒有改變,也沒有轉動的影兒。」(雅一17) 「神非人,必不致說謊,也非人子,必不致後悔。祂說話豈不照著行呢?祂發言豈不要成就呢?」(民廿三19) 「以色列的大能者必不致說謊,也不致後悔;因為祂迥非世人,決不後悔。」(撒上十五29) 「因我耶和華是不改變的,所以你們雅各之子沒有滅亡。」(瑪三6) 神是永不改變的,也不後悔的,祂的旨意也永不改變。凡是出於聖靈的引導,同樣也是永不改變的。所以凡是時常改變的,這就是一個記號,顯明這個引導是假冒的。 在這裏必有人要問說:「神既是不後悔,何以在創六章六節曾說『神後悔造人呢?』」請我們注意這裏所說「後悔」的意思乃是這樣: (1) 「神因人的罪惡後悔造人。」這個意思並沒有必須包含最好連人都不要造。我們作事情,有許多使我們後悔的,但不至後悔到連那事情根本不要作。比如有一個人主張大家都該有家庭,後來他自己也成立了家庭,只是因為家庭不和睦,他說:「我後悔有了家庭。」這句話並非指大家都不該有家庭,或有家庭根本是錯誤的意思。 (2)神是聖潔的並喜愛公義,卻恨惡罪惡。這是神永不改變的屬性。世人既犯了罪,神必須從造人而改為滅絕人。這是神對付人的方法之改變,而非神屬性的改變。
神是沒有改變的,真理也沒有改變。主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裏去。」(約十四6)所以由於聖靈所引導來認識的真理,總不會是而又非的。雖然亮光可能有加添,總是越久越完全,越過越明亮。如同經上所記:「義人的路,好像黎明的光,越照越明,直到日午。」(箴四18)是的,總不會有所改變的。 因此,如果有人很輕易的並肯定的說「這個」是真理,他過不多幾時,就改變了。又說「那個」是真理,甚至與起初所說的互相矛盾,這樣時常的改變,就是一種記號,表明這個引導不是出於聖靈。 二,單獨行動 「各人不要單顧自己的事,也要顧別人的事。」(腓二4) 「我們這許多人在基督裏成為一身,互相聯絡成肢體,也是如此。......與喜樂的人要同樂;與哀哭的人要同哭。」(羅十二5,15) 「與眾寡合的,獨自尋求心願,並惱恨一切真智慧。」(箴十八1) 單獨行動,也是假冒引導的記號。單獨的行動有二個意思: (1) 只顧自己的方法,不顧他人的損失,比如有人在深夜裏大聲唱詩,說是因被聖靈感動;但沒有顧念到有礙於鄰居的睡眠,這樣害人利己的行動,便證明這引導是假冒的。 (2) 行事不能與眾聖徒有交通,這也是假冒引導的記號。
但是注意!這不是說,凡事必須得眾人的同意,才算是聖靈引導;凡是聖靈引導的事,必能與眾聖徒有交通。不然,便不能確知是否是聖靈的引導。 三,懼怕亮光
「但那行真理的必來就光,要顯明他所行的是靠神而行。」(約三21) 凡行真理的,必來就光,但邪靈假冒的引導,必懼怕光,或懼怕別的聖徒查問。懼怕亮光是一個記號,判明這不是聖靈的引導,凡能顯明的就是光。作了事情,怕人家知道,比如先進的信徒,教導了後進的許多的話,末後又鄭重說:「不要給別人知道。」這樣的引導,多半是假冒的。因為邪靈的假冒,在於欺騙,果要公開出來,怕被較有真理的亮光的人揭穿其錯誤。由於那受騙的,不再受迷惑,此就不能達到其欺騙的目的;所以懼怕亮光是假冒的記號。
但這不是說,作了一件事,就應當向眾宣告,才算是不怕光,才算是出於聖靈的引導。因為有的事情,可不必須告訴人,也就不必須告訴。那「不必須」不是怕人知道,乃是沒有讓人知道的必要。這並不是要遮掩起來,怕亮光顯明其暗昧的意思。這是我們不可不分辨的。 四,有熱心而無知識
「我所禱告的,就是要你們的愛心在知識和各樣的見識上多而又多,使你們能分別是非,作誠實無過的人,直到基督的日子。」(腓一9~10)
「因此,我們自從聽見的日子,也就為你們不住的禱告祈求,願你們在一切屬靈的智慧悟性上,滿心知道神的旨意。」(西一9) 聖靈不會引導人作沒有知識的事。有熱心而無知識,這是假冒引導的一個記號。例如遇見人就傳道,這雖然是熱心,但卻沒有知識,而且也浪費時間。又如某次有人分送「勸人不要跳舞」的福音單張給一個瘸子,這明顯是浪費力量,沒有知識。按著聖靈的引導,對於所用的時間在某人身上的,應當比在別人身上的,更為有效,更能榮耀神才是。 聖靈的引導,不會無的放矢,總會適合環境的需要,總有一確定的時間,正當的用意和妥善的方法,不浪費力量,不空費時間。 五,體貼人情 「從此,耶穌才指示門徒,祂必須上耶路撒冷去,受長老、祭司長、文士許多苦,並被殺,第三日復活。彼得說拉著祂,勸祂說:主阿!萬不可如此!這事必不臨到你身上。耶穌轉過來,對彼得說:撒但!退我後邊去吧!你是絆倒我腳的;因為你不體貼神的意思,只體貼人的意思。」(太十六21~23) 體貼人情或肉體,這就是一個記號,指明這個引導是由於假冒。撒但常以美好有利的外表來引誘人,這種引誘多在肉體和情感方面的工作,例如:當你決心遵行神的旨意時,與你極親近的人,以極親密動情的態度來勸阻你,這時你被他的話語所搖動,便把心中已蒙神所引導要作的事放棄了,這就是體貼人情。 雖然我們不是顧及人情,然而把人情與神的旨意相比,則其輕重,不知要差多少。所以當我們聽見人家好像是善意的勸阻時,就應當在靈裏的深處和無偽的良心裏,靠著聖靈想一想,照一照,這樣就能分辨是非,不易受外來的人情的欺騙了。 當彼得勸阻主耶穌不要上耶路撒冷的時候,主耶穌說:他是不體貼神的意思,只體貼人的意思(太十六21~23)。可見這時彼得的靈性墮落到屬肉體的地步,在這種光景前一刻,彼得正受主耶穌的稱讚;因他被天父指示能認識主耶穌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太十六17)。前一刻的彼得,是屬靈的,然而下一刻卻變成屬肉體的。
可見今日的得勝,難保明日不會失敗,所以我們不是一次的得勝,為永遠的得勝,乃是要時刻謹慎自守度日。有許多聖工,因著人體貼人情的緣故,受到攔阻,攔阻了神的旨意,我們真的不可不謹慎。 六,喧嚷聳動 「務要謹守、儆醒。因為你們的仇敵魔鬼,如同吼叫的獅子,遍地遊行,尋找可吞吃的。」(彼前五8) 「地震後有火,耶和華也不在其中;火後有微小的聲音。」(王上十九12) 撒但常以喧嚷的聲音,聳動人行事,原來聖靈的聲音卻是安靜微小的。喧嚷聳動是一種記號,就是指明這個引導是出於假冒。主耶穌在世上時,不喧嚷、不揚聲,也不使街上聽見祂的聲音。主耶穌是溫柔的羔羊,而魔鬼是吼叫的獅子。從此我們就可以分別聖靈的引導和假冒的引導。
徒十九23~32記載底米丟和銀匠煽動噪鬧的事情,那時「滿城都轟動起來;」(29節)「聚集的人,紛紛亂亂,有喊叫這個的,有喊叫那個的,大半不知道是為什麼聚集。」(32節)這就證明是出於魔鬼的,所以當聲音嘈雜時,說這個要作,又說那個也要作,我們對這樣的聲音,要十分小心,不然就容易受欺騙。 七,著急 「所以,主耶和華如此說:看哪,我在鍚安放一塊石頭作為根基,是試驗過的頭,是穩固的根基,寶貴的房角石;信靠的人必不著急。」(賽廿八16) 原來撒但的引導常是急促的;牠說的話也是頂快。無論何事牠一提議,立刻就要人決斷實行,沒有時間讓人去思想、禱告、詳細考慮、觀察環境。千萬信徒都可以見證這樣的引導,不是出於聖靈,結果必定失敗。 雅一19說:「你們各人要快快的聽,慢慢的說,慢慢的動怒。」凡能夠慢慢的說,就不會失言;慢慢的動怒,怒氣就消了;慢慢的著急,就不會急了。 從前有一位軍長在敗北逃遁時,看見仇敵快追到了,還下馬換了新的馬蹄鐵,然後再跑,卒能逃脫。又有某商人因買賣事,請求慕勒 (George Muller) 立刻為他禱告,看看是否神的旨意。慕勒便辭以無暇。商人不耐等候,急急進行,第二天即告失敗。 但是要注意,不著急並不是懶惰拖延的意思,如果某件事已經看見是神所引導要我們作的,就當立即遵行。 八,強迫 「於是,祂按心中的純正牧養他們,用手中的巧妙引導他們。」(詩78:72) 「既放出自己的羊,就在前頭走,羊也跟著祂,因為認得祂的聲音。」(約十4) 「當時,耶穌被聖靈引到曠野,受魔鬼的試探。」(太四1) 「耶穌被聖靈充滿,從約旦河回來,聖靈將祂引到曠野。」(路四1) 神是用祂手中的巧妙,引導人行事。然而撒但卻是強迫人行事,強迫是一個記號,這就表明這個引導不是出於聖靈。凡事出於勉強的,不自然的都當慬慎。有時在我們的意念中覺得要作一件事,不作不平安,作了也不平安。例如有人覺得有個壓迫的力量,就要他向人認罪,不認罪便不平安,認了罪,也不平安,仔細想想,所認的罪不是必須的。像這樣強迫的引導,就是出於邪靈。原來邪靈捆綁人、使人受朿縛。 但聖靈是釋放人,使人得自由。聖靈引導人行事,乃是勸導、教導、勸勉,卻不是強迫。經上說:「既放出自己的羊來,就在前頭走。」(約十4)主耶穌是我們的好牧人,祂自己走在前頭引導我們,不是在後面催迫。又如母親教小孩學習行走,十分小心地看顧。小孩子如果稍有傾跌,母親便立刻伸出雙手來扶持,從沒有把自己的小孩推一推,叫他跌倒的。 原來聖靈的引導不是催迫,但在馬可第一章12節:「聖靈就把耶穌催到曠野去。」這裏是用「催」字,這是一個例外。因為四十晝夜受魔鬼的試探,乃是主耶穌一生非常的經歷。這好像出去曠野,與魔鬼爭戰,因此似乎是催促祂前進。但是別的福音書對於這一件事,仍是用「引」字。總而言之,這是一個例外的,也不是平常的,也只有這一次才用這非常的方法。 九,斷章取義 「對祂說:你若是神的兒子,可以跳下去,因為經上記著,主要為你吩咐祂的使者用手托著你,免得你的腳碰在石頭上。」(太四6) 聖靈引導人進入真理,乃是以全本聖經教訓為根據。然而邪靈的假冒,卻是斷章取義;是假冒引導的一個記號 (太四6)。魔鬼試探主耶穌,是用上下不相連的,並更改的經文:「主要為你吩咐祂的使者,用手托著你,免得你的腳碰在石頭上。」牠既就其中的一句話:「在你所行的一切道路上保護你。」摘去了。這樣牠拿來試探主耶穌,以為你若是神的兒子,可以從殿頂上跳下,來證明是神的兒子。 但聖經上所應許保護的,是在所行的道路上,沒有應許保護由殿頂上跳下來;所以主耶穌說:「經上又記著說,不可試探主你的神。」這樣,就勝過了魔鬼。所以我們解釋聖經,不可不顧上下文,或根據不完全的經節,而應當以全本聖經為根據,這樣就不至落入假冒的引導之中。
現今是撒但假冒屬神的一切事工最厲害的時候,我們特別須要明白聖經的教訓,因為幾乎沒有一種的真理,撒但不假冒的。 有時真理被人講得太過分,趨向極端,變成錯謬。如同「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約壹三9)因此有人主張信徒絕不會犯罪,犯罪的,就不是信徒。但事實上,有許多重生得救的信徒,仍難免不犯罪的。請看「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約壹一8)所以「就不犯罪」(三9),乃是不可繼續犯罪的意思。 還有一點,一種真理縱使是絕對可靠的,若我們過分的被吸引住,專注這個真理,單單談論這個真理,以致不能想到看到其他的真理。這對於我們的靈命,也是大有妨礙的。 十,沒有確據 「凡不出乎信心的都是罪。」(羅十四23) 「神就是光」(約壹一5) 在聖靈引導之下的人,如同行在光中。反之,人在黑暗中行走,就沒有把握、沒有確據,這就是一個記號,表明這個引導是出於假冒。當你心中起了一個意念,如果不能確認這是聖靈的引導,就不可隨便去做。因為有疑心,就不是信心,凡不出信心的,都是罪。原來聖靈的引導,不會使你沒有信心,或沒有確據的。當你未得有一確實證據的時候,就應當安靜等候。 假冒引導的記號,約略分為十種,已如前面所述。現在要加申明的就是,假冒的引導大部分出於撒但,但有時也出於自己。例如一個人起初認識真理的,以後來被聖靈光照,便知道以前所認識的是錯誤的。先前的誤認,可能因著自己知識缺乏而來的。又如一個人作出費時費力而無知識的事,也可能是出於自己。 但前面的十種記號,表明不是出於聖靈的引導,就可以斷言的。 第三章 聖靈引導的應許 有人確實極誠懇地要得著神的引導,並要明白神的旨意。但因他未有正當的方法,便看這是一件的頂難的事,甚至心中煩惱掛慮,極其痛苦。在這樣光景之中,我們應當明白,在越掛慮越煩惱的時候,神的旨意越發無法得著。因神的旨意,在我們心裏安靜、自由,無憂無慮的時候,才能清楚地向我們顯明;這樣神的旨意便容易得著。我們要知道,煩惱掛慮正是明白神旨意的一個大攔阻。 「凡被神的靈引導的,都是神的兒子。」(羅八14) 是的,我們所受的心,乃是兒子的心,不是奴僕的心,仍舊害怕。奴僕受捆綁,兒子卻得享自由。我們的靈必須自由、平穩、安靜,也沒有黑雲遮蓋,不像奴僕害怕,那就容易得著聖靈的引導。 我們的心如何能平靜呢?惟一的方法,就是信靠父神的慈愛和誠實。若我們真有尋求神引導的心,要知道神是更願意來引導我們。若我們要明白祂的旨意,要知道神更喜歡把祂的旨意來向我們顯明。所以我們要安靜等候,深信神要引導我們,勝過我們要尋求祂的引導。
在聖經上神應許要引導我們的二處經文,分別查考如下: 一,雅各書
「你們中間若有缺少智慧的,應當求那厚賜與眾人,也不斥責人的神,主就必賜給他。只要憑著信心求,一點也不疑惑;因為那疑惑的人,就像海中的波浪,被風吹動翻騰。」(雅一5~6) 在這裏所指的「智慧」,就是「神的智慧」。我們能得著神的智慧,就能得著神的引導,如今分作四步的查考。
1. 「你們中間」: 在這裏給我們看見,每個信徒都可以求神的智慧,並沒有限定那一班的信徒才配得,這是極寶貝的應許。所有的信徒,每一個神的兒女,都可以享受神的引導,並無分別。唯一的條件,只要我們自覺缺少智慧、自知無能,真的能夠這樣,神就會給我們智慧,而得著神的引導。所有得不著的,乃是因為我們的自滿自足,攔阻了神的施恩。
2. 「求」: 神有應許要引導,我們的本分就是「求」。我們應當常常等候、尋找、仰望、祈求。懇切祈求,包含要明白神的旨意,並順服遵行的心;這是件極其要緊的事,有許多人得不著聖靈的引導,就是因為沒有存著遵行神旨意的心去求,聖靈縱然有如何引導,他們並不願意去行。祈求的時候,要憑著信心,一點不疑惑,相信神必照祂的應許要引導我們。
3. 「求....神」: 我們不但要祈求,務要注意應當向那厚賜與人,也不斥責人的神求。因為一切的引導,都必須從神那裏直接來的。有時候,我們雖然可以請教屬靈的朋友和屬靈經歷的聖徒,從他們得著幫助並勸告,但一切從人來的幫助,只可作為參考,不可就認為是神的引導。要確實知道,由神直接啟示的永不後悔;由人來的總不完全。 這樣直接向神求,起始學習固然不易,但長久熟練,就不難了。
4. 「主必賜給他」: 這是主可靠的應許。「我們若照祂的旨意求什麼,祂就聽我們;這是我們向祂所存坦然無懼的心。既然知道祂聽我們一切所求的,就知道我們所求於祂的無不得著。」(約壹五14~15)神應許賜給我們賜給智慧,神應許引導我們,這是神的旨意。我們憑著祂的的旨意,就必得著。 二,箴言書 「你要專心仰賴耶和華,不可倚靠自己的聰明,在你一切所行的事上都要認定祂,祂必指引你的路。」(箴三5~6) 這兩節聖經可與雅各書一章5~6節來對照,也可分為四步: 1. 「不可依靠自己的聰明」: 這句話與雅一章 5節所說的「你們中間若有缺少智慧的」其意義相同。人若靠自己的聰明行事,神對於我們一生的美好旨意必遭攔阻;神的計劃變為徒然。我們要承認,神的旨意總是好的,自己的聰明是靠不住的。 「耶和華說,我的意念,非同你們的意念,我的道路,非同你們的道路。」(賽五十五8) 「神的愚拙,總比人聰明。」(林前一25)
2. 「你要專心仰賴」: 這就是雅一 8說的:「只要憑信心求」,因信心生仰賴,「仰賴」就是信心的表現。「專心」就是「一點不疑惑」的意思,心裏若有疑惑,就好像海中波浪,被風吹動翻騰,這樣的人不要想從主耶穌那裏得什麼;所以我們要得神的引導,就要專心仰賴神。
3. 「認定祂」: 這句話與雅一 5:「求......神」意思相同。「認定」就是「注目仰望」的意思,我們所祈求的是「神」,我們所仰賴的是神,所以要認定「祂」,惟有「祂」肯賜智慧,也惟有「祂」能賜智慧。
4. 「祂必指引你的路」: 這句話可與雅一 5:「主就必賜給祂」來對照,「祂必指引你的路。」這是何等確實的可靠應許,尋求神引導的人,都應當信靠神的應許。神「能」指引我們的路,也必指引我們的路。 皮爾遜 (A. T. Pierson) 在幼年時,他的父親贈給他箴三章5~6兩節聖經為格言。他自己作見證,他一生得著這兩節聖經無比的幫助。從那時起,他遇事無不尋求神的引導,且能遵行,絕不徒然。他自己說:「這兩節聖經,在許多聖徒生命中,好像是航海的指南針,船的錨和舵。」是的,這是千萬聖徒都可以作同樣的見證。 總而言之:神必引導我們,這是可靠的應許。但這也須有條件,就是不依靠自己的智慧,專心祈求,認定只向神求,就必得著。
或問說:「聖靈如何引導呢?」在舊約的時代,聖靈的引導有原定的方法。 在新約的時代,就不然。新約的時代,聖靈的引導沒有原定的方式,一切要憑聖靈自己的意思,我們不能勉強聖靈要這樣或那樣來引導。我們所知道而且深信的,就是神有應許,必定指引專心仰賴祂的人,並賜智慧給求祂的人。
第四章 新約時代聖靈引導的原則 在舊約時代,聖靈的引導有原定的方法,就如同烏陵、土明、掣籤等等。 在新約時代,雖然聖靈親自來引導,卻沒有定規的方法,新約聖經中有許多地方記載聖靈引導的事,但從來不詳述如何的引導,其原因是免得人人效法。若新約時代,聖靈引導有原定的方法,那麼信徒無須常常禱告,尋求神的旨意,也無須專心仰賴和認定神了。 新約時代,聖靈引導雖無固定的方法,但從聖經教訓和聖徒們的經歷,也能找出幾種原則來。在未講這個原則以前,先要說到一個比喻:神將祂的引導或旨意指示人,猶如無線電播音一樣。一方面須要一個發音機,另一方面,須要一個收音機。神是播音方面,人是收音方面。神的方面發音極其清楚,而且不論時間,人如果得不著神的引導,必然是收音機發生了障礙,或是根本上就收音機還未曾預備妥當,這是我們要注意省察的地方。 一,聖靈引導所用的器皿(神方面)
1. 真理 「只等真理的聖靈來了,祂要引導你們明白一切的真理;因為祂不是憑自說的,乃是把祂所聽見的都說出來,並要把將來的事告訴你們。」(約十六13) 「並且有聖靈作見證,因為聖靈就是真理。」(約壹五7) 「求你以你的真理引導我,教訓我,因為你是救我的神。我終日等候你。」(詩廿五5)「行為完全,遵行耶和華律法的,這人便為有福......」(詩119:1~5) 聖靈就是真理,所以稱為「真理的聖靈」,祂引導人進入一切的真理,祂也用真理引導人。神的話就是真理,所以聖靈的引導就必根據真理,就是聖經的話。聖靈的引導必不違背聖經的教訓,這是可以斷言的。聖靈的寶劍,就是神的道。聖靈的引導與聖經的教訓是不能分開的。聖徒如何行事為人,從聖經中都可以得著教訓,特別在使徒的書信之中。
聖靈的引導是根據聖經的真理和教訓,但聖經只記載其原則,這是我們必須知道的。例如聖經上沒有記載聖徒應當穿什麼尺度、式樣、顏色的衣服,才合神的旨意,但「正派」(提前二9)就是原則。原來一切關於服裝的教訓,都包含在這裏面了。 因此,我們應當怎樣的注重讀聖經,並明白其中真理的教訓,還要把神的話藏在心裏(箴四4;詩119:11),常常默念、常常思想,以便聖靈隨時藉著聖經的話來引導我們。
2. 環境 「你要寫信非拉鐵非教會的使者,說,那聖潔、真實,拿著大衛的鑰匙,開了就沒有人能關,關了就沒有人能開的,說,」(啟三7) 「聖靈既然禁止他們在亞西亞講道,他們就......他們想要往庇推尼去,耶穌的靈卻不許。」(徒十六6~7) 「或者你們同住幾時......主若許我,我就指望和你們同住幾時。」(林前十六6~7) 神除了用真理來引導以外,還用環境來引導,將祂的旨意向人顯明。祂開了就沒有人能關,關了就沒有人能開。有路或無路都是神的旨意,禁止或許可,都有神的引導(詩卅七23;箴廿24),但當神禁止時,就是各方面道路都塞住的時候,我們應當靜候不動。
二,如何接受聖靈的引導(人方面) 1. 全部的才能:
神一方面既能用真理和環境,將祂的旨意向人顯明,人方面就應當用神所給的全部才能來接受神的引導。所謂全部的才能,是包括所有的思想、悟性、聰明、智慧、良心、意志、心意、決斷力等等。聖靈引導人行事,不是要人被動,乃是要人用心思考慮,用悟性討論,用良心辨善惡,用決斷力判斷,用意志定肯否......。但是要注意,人的心思意念,必須完全受聖靈的管治,不得存有自己的意見和私心。否則人就用私心解說真理,觀察環境,那必定要誤會並違背神的引導和神的旨意。
2. 心意與意志: 人方面接受聖靈的引導,必須運用神所給的全部才能,並非單用一種才能。不過在全部才能中,最重要的是心意與意志。心意必須更新、意志必須降服,方能明白聖靈的引導。 (1) 心意:包括思想與悟性
第一,暗昧的心地。在未曾從聖靈重生得著神新生命的人,他的心地昏暗,不認識神;他的思念虛妄,良心喪盡(弗四17~19;羅一21)。這班人的心意,絕對不能明白神的旨意,也不能接受聖靈的引導。 第二,屬肉體的心意。一個人已經重生得救,若不隨從聖靈,他的心意還是屬肉體的,並且體貼肉體的事 (羅八15),不肯順服神,也不能順服神,就不能遵行神的旨意,也得不著神的喜歡,因為肉體是以「自己」為中心。 第三,心意的更新。未重生的人心意是魔鬼的巢穴,就不能領會聖靈的引導,必須藉著神的能力,攻破堅固的營壘,把人所有的心意奪回,使他順服基督 (林後十4~5)。那些已重生仍屬肉體的心意,必須更新而變化,才能察驗何為神的旨意(羅十二2)。怎樣才能更新呢?舊的心意是屬舊人的、屬肉體的的。
新的心意是屬新人的、屬靈的,要叫心意更新而變化,那麼,我們的舊人和肉體必須與基督同釘在十字架上。舊人是與世界為友的,所以說「不要效法這個世界。」意思就是說:舊人、肉體、世界都必須釘死在十字架上,然後心意就能更新而變化,能明白神的旨意,接受聖靈的引導。 舊人、肉體釘死在十字架上,是生命的問題,所以聖靈的引導,關係我們屬靈的生命,並非單靠我們的頭腦來思想(羅13~14)。有屬靈的悟性,才能知道神的旨意(西一9);心意越屬靈,就越能明白聖靈的引導。心意要屬靈,就必須生命先屬靈。我們的心意和生命,被聖靈充滿和管理,聖靈就能把當行的事指示和引導我們。
(2) 意志: 意志是人生的舵,關係人生的道路與結局。肯不肯、願不願順服神或背逆神,都是看意志所揀選的,是否合乎聖靈引導的正路。 我們要接受聖靈的引導,不單要心意要更新,就是我們的意志也要被降服:因為人的意志大都是強硬,不肯順服神。如耶十八12說:「他們卻說,這是枉然;我們要照自己的計謀去行;各人隨自己的頑梗的惡心作事。」(參撒上八19;結卅六26)
我們要降服意志,使它從善而不從惡,這是不容易的事;猶如東風轉為西風是一件難事。又如以手使竹枝彎曲,手一鬆,竹仍挺直。而且降服意志,不能用強硬的方法,要是用強力,就如要使竹枝彎曲,用力過猛,必至折斷,而成廢物。但是人的意志被神的恩典感化,神的慈愛激勵的時候,他就被降服,願意順服神的旨意。
在馬太廿一章28~29節所記那個大兒子,他的父親叫他到葡萄園裏去作工,起初他回答說:「我不去;以後自己懊悔就去了。」這是證明他回心轉意。我們因被主的愛所激勵,神的恩典所覆庇,以前所不肯的,變為肯了,所不能的變成能了。同時我們更要知道,我們的意志縱是強硬,若與神的旨意比較,好像雞蛋與石頭;假使雞蛋碰著石頭,沒有不破的。一個信徒如果輕看神的恩和愛,一直不肯順服。那麼,神有時也要藉著苦難來管教,折服他的意志;這樣我們就受虧損了;所以我們寧可及早順服,不要等到鞭打。 「人若立志遵著祂的旨意行,就必曉得這教訓是出於神,或是我憑著自己說的。」(約十七17) 「立志遵行」就是意志被降服,願意戲行神的旨意,這樣的人就必曉得這教訓是否出於神,這裏「教訓」兩字可以作為「旨意」來看。因為主耶穌的教訓都是從神來的,合乎神的旨意。所以我們要明白神的旨意,接受聖靈的引導,我們的意志必須先被神的恩和愛所降服,使能願意遵行神的旨意。 「祂必按公平引領謙卑人,將祂的道教訓他們。」(詩廿五9)「謙卑人」,就是在神面前自卑,肯順服依靠神的人,這樣的人必蒙祂引導。
3. 微小的聲音: 我們的心意若能更新,意志若肯讓神降服,生命被聖靈充滿和管治。那時,聖靈的引導和神的旨意就容易明白。那時我們心裏有什麼感動,那就是靈的感動,也就聖靈微小的聲音。我們能夠達到這個地步,那麼我們的心不但可以用作接受聖靈引導的器皿,也可以給聖靈使用,作為直接引導的器皿,好像聖靈藉著真理並環境來引導我們一樣。
「因為你們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們心裏運行,為要成就祂的美意。」(腓二13)譬如你站在岔路口,你若要明白向左或右才是神的旨意,並且確實具有要遵行神旨意的心,這時神若要你向右,那麼,聖靈就在你心裏運行作工,同時你的心就會覺得有一個向右的傾向,那就是聖靈的引導。但是,這時你必須確實知道沒有自己的私意存在,也沒有從魔鬼來的強力催迫。否則,你誤把自己的意思或魔鬼的欺騙作為聖靈的引導,那就危險極了。 還有一點:我們更要注意的,就是聖靈在我們心裏運行,不是祂替我們揀選和決斷,乃是我們自己決心要揀選神的旨意。同時,聖靈在我們心中一直作工、一直引導,直到我們自己深知祂所引導的是合乎神的旨意,然後,我們自己就決斷去遵行。不然,我們就是完全被動的。 「神阿!求你鑒察我,知道我的心思,試煉我,知道我的意念。」(詩139:23)我們的心意,對於聖靈的感動,若要領悟容易,感覺敏銳,還須時刻用功夫。在神面前我們應時刻省察,我們的裏面有什麼惡行。若心裏有罪,對於聖靈的引導,必模糊不清,所以不要容罪在你心裏掌權。原來親近神的人,就能認識神的聲音(約十4 ),與神交通親密的人,就能明白神的指引(詩廿五14)。
總而言之:要得著聖靈的引導,明白神的旨意,實在是沒有捷徑的。心意必須更新,意志必須降服,心裏要清潔,生命要成聖,要被聖靈充滿,要與主親密交通。你若能這樣時刻練習的,就能熟悉。 三,真理,環境和心裏的感動 前面說過的,聖靈引導人,好像無線電播音一樣。在第一段說到神發音的器皿就是:(1) 聖經教訓──真理;(2) 環境的安排。在第二段說到人方面收音所用的器皿,就是全部的才能;其中最重要的是心意和意志。簡言之:就是心裏的感動。 真理是寫在聖經上,也是安定在天,永不改變。環境的安排,要我們來觀察,心裏的感動,是要更新的心意和順服的意志,隨時預備著,那我們才能夠去接受。當我們尋求聖靈的引導時,要用神所給的全部才能來察驗,看它是否合乎真理的原則,並觀察神所安排的環境怎樣和我們心中的感動怎樣。我們對這三件事都已看明確是神的旨意時,還經過再三的考慮和禱告以後,心裏也覺得平安,那就可斷定這是神的旨意了。 不過真理、環境和心裏的感動,這三件事中那一件由神先向我們顯明,是不一定的。神有時先有密語的啟示──真理的啟示,有時先將環境指引,有時先在心裏感動。但這三件事必須都是符合一致的,都經看明完全是出於神的引導,這樣才行;若單靠任何一件事是不行的,我們切要注意。 四,聖靈引導的試驗 當我們已認識,並斷定某事是神的旨意,在遵行當中,還可試驗有無憑據來證實我們是行在神所安排的道路上。
1. 賜給平安 「神所賜出人意外的平安,必在基督耶穌裏保守你們的心懷意念。」(腓四7) 我們若按著聖靈的引導,行在神的旨意中,那麼聖靈就必賜給意外的平安,來除去一切的懼怕和不安的心。但有時候,我們在開始行走時,或感到一些的平安,這也可能是出於魔鬼的試探,是神用以試煉我們的信心。神所指引的道路,我們雖未曾走過,但會愈走愈平安,主也必顯出祂的笑容來招呼,就好像在說:「這是正路,要行在其間。」(賽三十21)因此我們的心就得著安息,覺得有主的同在,一路同行 (出三十三14)。 如果,我們行走在當中,起了疑心(心中不安),就不能確定是神的旨意,我們不妨重新考慮。
2. 供給需用 「你們在我身上所學習的、所領受的、所聽見的、所看見的,這些事你們都要去行,賜平安的神就必與你們同在。」(腓四13) 主若差遣我們去作一件事,祂必供給一切的需用。雖然我們的信心難免受試煉,有時貧窮,有時饑寒,但遵行神旨意的人,最終必不缺乏一樣好處。
3. 加給力量 「我靠著那加給我力量的,凡事都能作。」(腓四13)主是我們力量的源頭,祂若吩咐我們行事,必天天將祂的力量加給我們,使我們能行所當行的。
在前面所述說賜給平安,供給需用和加給力量的三點,是用來試驗並證實我們所走的道路,是否在神的旨意中,而不是用這些來作決斷遵行的根據。還有聖靈以真理的引導,那是絕對不至有錯的,至於類同環境的安排,心裏的衝動,心裏的平安等等,都會因自己的私意被誤認為聖靈的引導。 所以,除了真理的引導以外,其餘的只可作為參考,不可認為絕對可靠,而確定說這些是神的旨意。但是那些敬畏神的人、親近神的人,必得著神的引導(詩廿五14),這是我們可以安心的。 第五章 聖靈引導的各方面 一,特別的引導和一般的引導 聖靈的引導按著祂的正確方法,可分為特別的和平常的兩種。特別的是指在特別光景之下,神所使用特別的引導所說的。平常的神指在我們日常生活中,神所施行平常的引導。
1. 特別的引導: 「特別的引導」是用特別的方法來引導,如同聽見神的聲音、看見異象、作異夢等。有的人以為必須有特別的方法,才算得是聖靈的引導;其實不是,特別的引導是不常用的。一個生命成熟的──屬靈人,經常與神親密的交通,這在特別的光景中,有時才用的。此外,在第一篇中我們所提到的,一個沒有知識而以完全依靠神的人,在特別須要引導時,有時神也會特別憐憫,用特別的方法來引導他。
但在平常生活中,我們說沒有需要,也沒有理由,要求神使用特別的方法來引導。特別的引導是在特別需要的時候,有時才用的。平常的生活,神就不用特別的方法來引導,這是我們要確實知道的。例如神不必用特別的方法,來指示或禁止人說:「不可貪心」;因為聖經已有明文教訓我們不可貪心。神曾吩咐烏鴉啣餅和肉給以利亞;主耶穌也曾以五餅給五千人吃飽。 但我們在日常生活中,不能盼望也有同樣的方法供給。彼得被希律囚在監裏,神差遣使者救他出監(徒十二4~10)。這是用神蹟釋放了彼得。保羅在大馬色城中,卻被人用筐子從城墻縋下,脫離提督的手(林後十一32~33)。這給我們看見,縱使在非常的環境中,神也不一定用特別的方法來引導人。 總而言之:聖靈是隨著己意的,在特別的光景之中,有時用特別的方法,有時不用特別的方法來引導人。這是祂的權柄與自由,我們實在無權來要求或揀選。同時我們在日常生活上,如盼望或追求特別的引導,不但不可能得著,而且還有極大的危機,這是我們要注意的。
2. 平常引導的三個原則: 第一,關於一切天然的事,神藉著我們原有的常識來引導,如同饑當食,寒當穿衣等是。 第二,關於我們品行的事,祂用祂的話語──聖經明文──來引導。因為聖經都是為教訓我們而寫的,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羅十五4;提後三16~17)。 第三,關於我們的事業,或其他比較較難解決的事,神用真理、環境,並心裏的感動來引 導。(參第四章第三點) 二,一般的和個人的引導
聖靈的引導,有關係一般人和專對個人的分別。
1. 一般的引導 對於普通一般人的引導,是向所有信徒所發的,如同馬太五章主耶穌在山上的教訓,是要每個信徒遵守實行。又如同腓立比四章8~9節的話,也是要所有信徒們都要思念,都要去行的。
2. 個人的引導 對於個人的引導,是向某一特別的人所發。如同使徒行傳廿二章14神節:「他又說,我們祖宗的神揀選了你,叫你明白祂的旨意,又得見那義者,聽祂口中所出的聲音。」神的旨意是特向保羅個人指示的。又如徒八26:「有主的一個使者對腓利說,起來!向南走,往那從耶路撒冷下迦薩的路上去。那路是曠野。」聖靈引導腓利「向南走」,也是特向某一個人引導的例證。 因此,神若引導別人去行一事,而不引導你我去行同樣的事,我們就不可以批評或非議,反倒要尊重聖靈在他身上的引導。
三,引導和時間 (1) 遲延 聖靈引導的時間,人常以為太遲。主耶穌何以等到四更天,才從海面上走往門徒那裏去?(太十四25)主耶穌何以等到拉撒路在墳墓裏已經四天了,才到伯大尼?(約十一17)神何以等到彼得將要被提出監的前一夜,才差遣天使救他?(徒十二6~7)這些事在人看來:以為聖靈引導的時間,都是太遲愋,若是早些,那就更好。其實聖靈所引導的時間,並不太遲,也不太早,總是恰到好的。我們雖然不明白何以如此,但我們要相信聖靈引導都有祂的美意在裏面。
(2) 心裏的攪擾 我們的行事,若比聖靈引導的時間較早,雖然我們所走的道路,是在神的安排當中,所作的事也是合乎神的旨意,但我們的心中總是像波浪翻騰地攪擾不安。如同兩條路擺在你的面前,神引導你向右行,按著神的引導所定規的時間是要你用一點鐘來考慮並決定,而你卻只用三刻鐘的工夫,便決定向右前行,結果你雖然是行在神所安排的道路上,但你的心裏總是攪擾,聽不見「有聲音說,這是正路,要行在其中。」(賽三十21) 主耶穌說:「我的時候還沒有到......我的時候還沒有滿。」(約七6~8)。所以我們行事,不單要按照神的旨意,還要按照神規定的時間去作,這樣才能蒙神的喜悅,而我們也得了平安。
(3) 義人的腳步被神立定 「義人的腳步被耶和華立定;他的道路,耶和華也喜愛。」(詩卅七23) 聖靈的引導是一步一步的,祂不能將下月或明年所當行的事,在一個時間內全部告訴我們。我們有了第一步的亮光,就要行走一步,隨後,神也就將第二步的亮光賜給我們。我們明白了神第一步的旨意,就要立刻遵行。隨後,神也就將第二步的旨意向我們顯明。我們若要等到全部亮光都得著了才行,那是不可以的,也是不可能的。
許多人已得了神所指示的第一步亮光,但卻憂慮第二步究竟如何,就連第一步也不敢行。例如神引導一個人不要再作某種生意,但那個人想到家人的眾多和生活的困難,就不肯順服;因此第二步的引導也就永遠得不著。所以不要為明天憂慮,現今的本分今天就要去盡。雲柱、火柱是一步一步引導以色列人,行走曠野的路程(民九11~23)。 四,引導和保證 或問說:「人能否保證,所尋求得的神的旨意是絕對不會錯的呢?」按著筆者的意見,極少數的人能作這樣的保證,也是極少的人能肯定說,他所尋求得的神的旨意,是不會錯的,他所行走的道路,完全順服在聖靈的引導之下。因此, 第一,我們應當安靜地與神同行;讓神親自向人證明,我們所行的,所為的是合乎神的旨意;這樣比我們自己宣告是更為妥當的。 第二,人因為肉體的軟弱,對於事情難免有誤解或錯看的;所以我們就應當十分儆醒地觀察所行的有無越出神旨意的指引。若有一些,我們寧可自動地認罪,宣告自己曾錯看了神的旨意,切不可為要顧全面子,將錯就錯,以一致貽羞主的名。 這裏我們附帶查考:「保羅上耶路撒冷,是否合乎神的旨意呢?」(徒廿一1~5),對於這件事大概有兩種看法: 第一,這是不合乎神的旨意,其理由有四點: (1) 主已在異象中告訴他說:「你趕緊離開耶路撒冷,不可遲延,因你為我作的見證,這裏的人,必不領受。」(徒廿二18) (2) 聖靈已明說:「他們被聖靈感動,對保羅說,不要上耶路撒冷去。」(徒廿一 4) (3) 環境的不許可:「我們在那裏多住了幾天,有一個先知,名叫亞迦布,從猶太下來,到了我們這裏,就拿保羅的腰帶捆上自己的手腳,說,聖靈說:猶太人在耶路撒冷,要如此捆綁這腰帶的主人,把他交在外邦人手裏。」(徒廿一10~11) (4) 他是自己定意要去:「這些事完了,保羅心裏定意經過馬其頓,亞該亞,就往耶路撒冷去;又說,我到了那裏以後,也必須往羅馬去看看。」(徒十九21)。 第二,這是神的旨意,其理由有三: (1) 當保羅被囚時,主還勉勵保羅說:「放心吧!你怎樣在耶路撒冷為我作見證,也必怎樣在羅馬為我作見證。」(徒廿三11) (2) 聖靈只指證:「但知道聖靈在各城裏向我指證,說有捆鎖與患難等待我。」「到了我們這裏,就拿保羅的腰帶捆上自己的手腳,說,聖靈說:猶太人在耶路撒冷,要如此捆綁這腰帶的主人,把他交在外邦人手裏。」(徒廿23,廿一11)在各城裏,有捆鎖與患難等候保羅,並沒有說:保羅不可去耶路撒冷。 (3) 至於徒廿一章四節的意思,對推羅的門徒勸保羅的話,這未必是聖靈直接感動他們來勸保羅不要上耶路撒冷去,乃是他們蒙聖靈指示知道這一行將不利保羅,因而出於他們自己的好意勸他不要上去(註:這好像是強解聖經),顯然地聖靈所指證的是有捆鎖與患難等候保羅。這既是確定的了,那就不必再感動人去勸保羅不要上去,因為保羅若肯聽從勸阻,那豈不是使聖靈所指證的、所確定的,落空而不成就?(註:這也好像是強解)。 按我個人的看法:保羅上耶路撒冷去,不是神直接的旨意,而是神許可的旨意。「保羅既不聽勸,我們便住了口,只說,願主的旨意成就便了。」(徒廿一14) 這是我們的一個好教訓,結果和平,沒有分爭。 五,神直接的旨意與神所許可的旨意 神直接的旨意,是神直接所定要人遵行的;神許可的旨意,是人自己所喜歡行的心意,已向神要求而得著神的許可。但要注意神所允許可行的事,不是可以犯罪,可以不合乎道德教訓,或可以越出范圍以外的。 神直接的旨意,是神最好的旨意,遵行這樣的旨意是最蒙福的,得蒙神的喜悅。許多人因揀選神所許可的旨意,而失去神直接旨意中最好的賞賜和祝福。
從前有一個父親帶他的女孩子到百貨公司去,父親定意要買某件極貴重的禮物給他的女兒,就先問女孩子說:「今天你願意自己揀選禮物,或是由我替你揀選呢?」那女孩子便要自己揀選。結果她揀選了一個平常的洋娃娃,而得不到父親所定意要買給她的極貴重、美好的禮物。
阿!今日有許多的信徒,都因為揀選了所許可的旨意,而失去更大的屬靈祝福。但願我們不要像那個自己揀選的女孩子!主耶穌在客西馬尼園的三次禱告中都說:「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旨意。」(太廿六39)這是我們的惟一的榜樣。 神許可的旨意,從聖經中舉出幾點為例證: (1) 雅各下到埃及去 神直接的旨意,在創十二章7節 :「耶和華向亞伯蘭顯現,說:我要把這地賜給你的後裔。亞伯蘭在那裏向他顯現的耶和華築了一座壇。」神已向亞伯拉罕顯明,要把迦南地賜給他的後裔。創廿六章2~3節:「耶和華向以撒顯現,說:你不要下埃及去,要住在我所指示你的地。你寄居在這地,我必與你同在,賜福給你,因為我要將這些地都賜給你和你的後裔。我必堅定我向你父亞伯拉罕所起的誓。」神再次向以撒顯明所指定的旨意,並禁戒他不要下埃及去。 創四十六章3 節:「神說:我是神,就是你父親的神。你下埃及去不要害怕,因為我必使你在那裏成為大族。」神卻對雅各說:你下埃及去,不要害怕,這是因為雅各自己要趁未死以前,下埃及去見他的兒子約瑟的面;神就許可他去(創四十五21~28)。因雅各的這次一去,以色列人卻在埃及作了奴隸四百年。 (2) 以色列人要求立王 「你們要作我的子民,我要作你們的神。」(出廿2,十九5;耶三十22)這是神直接的旨意。以色列愈要求為他們立一個王來治理,神雖然也許可他們(撒上八5~7),卻警戒他們將來那王要如何管轄他們(撒上八9)。 (3) 巴蘭往摩押去 在民數記廿二章12節:「神對巴蘭說,你不可同他們去,也不可咒詛那民,因為那民是蒙福的。」神已將所指定不可往摩押的旨意,直接向巴蘭顯明了,但是巴蘭自己要去,神雖然也許可他去(民廿二20),卻再三警誡他只要遵行神對他所說的話,而且他因這事幾乎死在耶和華使者的刀下。 (4) 以色列人求肉吃 以色列人厭棄神所賜的嗎哪,在曠野大起貪慾的心,要求食肉。神雖然許可,並將他們所要求的賜給他們,卻使他們的靈裏軟弱(詩106:14~15;民十一4~23,31~34)。
六,神的旨意和神的法則 我們明白了神的旨意在遵行的時候,還須要依照神的法則。例如摩西已經知道,製造帳幕是神的旨意,但神警戒他說:「你要謹慎作各樣的物件,都要照著在山上指示你的樣式。」「照著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這樣的話在出埃及記三十九章裏,曾經提了九次(1,5,21,26,29,31,32,42)。可見神不但要摩西遵行祂的旨意作帳幕,至於一切所作的還要照著神的法則。「是照耶和華所吩咐的」,在出四十章:又重申六次(16,19,23,25,29,32)。
七,凡事都要察驗 「但要凡事察驗,善美的要持守。」(帖前五21) 凡事要察驗,要曉得什麼是神的旨意。對每一件小事,每一個細節,我們都要慬慎、都要察驗。若我們不加以慬慎、不加以求問,便自以為是神的旨意,就隨便去作。這樣就會極易受欺騙的,因為沒有經過察驗而受欺騙的事;聖經上也有記載:
(一) 以色列人因為沒有求問耶和華,所以就中了基遍人的詭計(書九14)。 (二) 王上十三章15~19節,所記那位神人,被老先知誆哄,是因為沒有察驗的: (1) 那時伯特利是拜偶像的所在,從那地所出的先知,自然是要加以察驗。 (2) 神人已知,不可在伯特利吃飯、喝水是神的旨意,神的旨意是自然不會更改的。 (3) 如果老先知確實是被神感動的,為何神人自己沒有得到神同樣的感動,可見老先知的感動是靠不住的。 第六章 神完全的旨意 「因為神的旨意,我並沒有一樣避諱不傳給你們的。」(徒廿27) 保羅對於服事主,是何等的忠心。他為著傳揚神完全的旨意,受了人的論斷、反對、厭棄和迫害,也遭遇了撒但的攻擊。但他為要得著神的心,不討人的喜歡,就沒有一樣不避諱不將真理─神的旨意─表明出來,把自己薦於各人的良心(加一10;林後四2)。 我們傳神的旨意,或能效法保羅的忠心,但深感恐難免有謬認神的旨意。因為我們如今知道的是一部分,我們觀看模糊不清。所以下面所提出來查考的幾個問題,只認為是個人的見解,不說是絕對的,這是我要特別聲明的。 一,女人講道 「婦女在會中要閉口不言,像在聖徒的眾教會一樣;因為不准她們說話;她們總要順服,正如律法所說的。她們若要學什麼,可以在家裏問自己的丈夫;因為婦女在會中說話原是可恥的。」(林前十四34~35) 「女人要沉靜學道,一味的順服。我不許女人講道,也不許她轄管男人,只要沉靜。」(提前二11~12) 許多人根據這兩處聖經,主張女人在聚會中,要閉口不言,不可講道。如果我們不再查考別處的聖經,好像女人可否講道的問題已經解決,無須再討論了。但按著林前十一章五節的亮光:「女人禱告或是講道,若不蒙頭,就羞辱自己的頭;因為這就如同剃了頭髮一樣。」這裏明顯地提示著,女人講道是沒有被禁止的(其中「蒙頭」一事,是屬另一個問題,不在本題之內,不提)。 因此,林前十四34~35所說的「閉口不言」,「不准她們說話」。當是另有所指,不是對禁止「講道」所說。從那經節的上下文來看,好像那時在哥林多聖徒聚會中,為著神的道理,有辯論的事或討論什麼問題,婦女在這樣的聚會說話,原是可恥的,所以要閉口不言;要學什麼,可以在家裏問自己的丈夫。不然,我們按著「閉口」這兩個字直解,連唱詩和禱告也是不可以的,因為唱詩和禱告也要「開口」的。 或問說:「提前二章12節所說的『我不許女人講道』,又應當怎樣解釋呢?原來中文聖經中,這裏「講道」這兩個字,按英文和希臘文的意義,應當譯作「教導」。教導和管理是長老的職分(提前五17),也是教師和牧師的職分(有人以為教師和牧師是同樣的─弗四11)。聖經中沒有記載女長老管理教會,或女牧師教導,所以保羅說:「女人要沉靜學道,一味的順服,我不許女人『教導』,也不許他轄管男人,只要沉靜。」 所以女人不是不可講道,僅有人主張,女人不在公開的聚會就是了。特別是青年的女子公開的講道,像是最不成體統的。 聖經的記載有女先知。先知的講道,原是要造就、安慰、勸慰人(林前十四3)。聖經記載有「女執事」(提前三11;羅十六2,6,12),她們的特別的工作,聖經雖沒有明文可以查考,但按別的書籍所記載的,好像是看望病人與安慰受難的。女人擔當那安慰或勸勉人的工作,是最相宜的。 二,嫁娶 「倘若自己禁止不住,就可以嫁娶。與其慾火攻心,倒不如嫁娶為妙。」(林前七9) 「耶穌說:這話不是人都能領受的,惟獨賜給誰,誰才能領受。」(太十九11) 嫁娶是合乎神普通的旨意。童身由聖靈特別的引導。我們在平常的生活上,不能盼望特別的引導;所以嫁娶是合乎神普通的旨意。這是我們要首先認識的。 守童身有獨居的意思。獨居會受許多的試探,並且很難抵擋。因為試煉、艱難、煩惱、逼迫、貧窮和困苦常常會使獨居的人擔當不起。但在一般的人對於試探、試煉,就會不算什麼;因為有禱告的同伴可以同心禱告,比著一個人獨自掙扎較易勝過。許多的聖徒,不是天天在山頂上過著與主不斷的親密和交通的生活(太十四23)。 我們還未脫離這個肉身時,最少有時總要對世界、肉體、魔鬼爭戰。這樣就難免灰心、孤單、疾病、疼痛和試煉等等,所以神說:「那人獨居不好。」(創二18) 至於守童身,聖經明說:這個恩賜不是人都能領受的(太十九11)。事實也證明,勉強如此,倒為不美(林前七9)。保羅雖然說「人不如守素常安才好。」但他也明說這句話「沒有主的命令。」(林前七25~26) 但是聖靈若賜給誰,明顯地引導誰守童身,誰就能領受。所以人若確實知道這是神特別引導去守童身,也這樣行,那是好得無比的。這樣的人,更能專心服事主,被聖靈充滿;靠主的恩典和聖靈能力,更能勝過世界、肉體、魔鬼。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人為我的福音,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姐妹、父母、兒女、田地。沒有不在今世得百倍的,就是房屋、弟兄,姐妹、父母、兒女、,田地,並且要受逼迫;在來世必得永生。」(可十29~30) 嫁娶是合乎神的旨意。還要注意神所配合的,是一夫一妻。在馬太十九章4~5節,主耶穌回答試探的人說:「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並且說,因此,......二人成為一體。」 三,神醫(林前十二9) 神醫,就是不靠世上的醫藥,只藉著聖靈的能力來醫病。對於這件事所可說的,我實在沒有充分的亮光和經歷;我頂盼望多得神的指示。現在所能交通的只是:
1. 我誠實地承認自己沒有醫病的恩賜,相信別人也許有,卻極少能看見。有的人稱得有醫病的恩賜。他當時醫治一個本不是十分厲害的瘸子時,大聲喝著吩咐說:好了,起來行走。那瘸子也勉強地不再倚靠仗頭行走,但是到了家,又再瘸了;像這樣的光景是靠不住的。
2. 無論如何,就醫服藥並不是犯罪。
3. 我相信聖靈若住在我們心裏,雖然我們必死身體的得贖、復活,還是在將來,但是一個人如被聖靈充滿,對於身體的健康也有幫助(羅八11)。 四,戰爭 基督徒可否打仗,可否參加戰爭,這是目前許多人所欲知道的,卻是很難解答的。 首先我們要知道是「必須有的」.聖經明白這樣告靠我們,馬太廿四章6 節耶穌說:「你門也見打仗和打仗風聲,總不警慌;因為這些是必須有的。」但以理也預言說:「必有戰爭;一直到底,荒涼已經定了。」(但九26) 世界的歷史,也證明戰爭是不可避免的。自主前1496年至主後1862年,在這3358年,除了227年平以安外,共計有3130年的戰爭。歐洲在最近二百年間,有286次的戰爭。又歐洲自主前500年至主後1925年,共902次的戰爭。 有人主張基督徒是可以打仗的,他的理由是: (1) 為公義的緣故;(2) 為自衛的緣故;(3) 為和平緣故──以戰爭止息戰爭;(4)聖經根據(民三1~3;申二十章)
有人主張基督徒,不可打仗的,他的理由是: (1) 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主耶穌赦免我們,我們也應當赦免別人(太十八21~35);(2) 要愛仇敵(太五43~48);(3) 和平產生和平,戰爭產生戰爭(雅三18,四1);(4) 聖經的根據(太廿六52;約十八36)。 前面兩種的主張,那一種是或非,請自己解決,惟有基督徒應知道國家是國家,教會是教會,國家不爭戰,何能存立國家故國家必須為公義而爭戰。但教會是屬天的,她的使者是傳福音,救人靈魂,作世上的鹽、作世上的光(太五13~14)。 假設甲乙兩國交戰,雙方的基督徒參加,甲國的基督徒求神幫助,乙國基督徒也作同樣的禱告,這要怎樣呢?在一位救主裏的弟兄自相殘殺,這又要怎麼呢?這都是難題。司布真(C.H. Spurgeon)說:「我聽見兵士作基督徒則喜,反之則憂。我看聖經的教訓,似乎說:基督徒爭戰的兵器,不是屬血氣的。」(林後一4) 或問說:「路加福音廿二章35至36節,主耶穌叫門徒買刀,這豈不是用來打仗呢?」我們要知,買刀不一定是為殺人,我們不能因為主耶穌去叫門徒買刀,就斷定是用來打仗。許多難題都是我們自己造出來的,這是我常犯的毛病。主叫門徒買刀,雖然我們不能知道那是用作什麼,因為聖經沒有明文記載,卻能知道那不是用來殺人的。因為: (1) 主耶穌阻止彼得動刀(約十八11;太廿六52)。若主耶穌吩咐門徒買刀,是用它來殺人,當動刀的時候又來阻止,前似的行為豈不是矛盾?(2) 主耶穌並門徒,共計13人,只有兩把刀,若用來扙是不夠用的(路廿38)。 這樣就有人問說:「那麼基督徒既不能打仗,照著馬太五章39節的話,便應當讓人隨便打了。這又不是說:基督徒的臉是可以隨便給人打的。」一次,有人問一個基督徒,這節聖經是怎麼解釋呢?意思要找機會去打他的臉;那位基督徒回答說:「惡人要打我的臉,我就讓他打,我想先生不是惡人。」那人聽了,就不敢打了。所以基督徒應有智慧,因為那不是說,我的臉是都可以打的。 末了,這裏附帶說,基督徒對國家應當盡的本分是: (1) 代禱,為萬人為君王和一切在位的懇求、禱告、代求、祝謝,(提前二1~3);(2) 納稅(羅十三7;太十七24~27,廿二15~22),當得的給他納糧上稅;(3)
順服(彼前二13~16;徒四19,五29),要順服在上的君王和其宰相。 第七章 立志遵行神的旨意 我們這次查考聖靈引導的問題,究竟得到些什麼呢?我們如果僅在知識上增加一些,或也能從而明白神的旨意。若使我們卻不肯遵行,對於生命到底沒有益處。知而不行就使一切所知道的都是空的,像這樣的查考聖經,魔鬼必定得意而鼓掌,所以我們不要自欺。我們經過這次的查經,必須立定志去遵行神的旨意。這樣我們才能討主的心滿意足,而我們也不會再過著流蕩枯乾的生活。 一,立志遵行 「人若立志遵著祂的旨意行,就必曉得這教訓或是出於神,或是我憑著自己說的。」(約七17) 首先,我們是否已經立志隨從聖靈的引導呢?我們是否已把遵行神的旨意,作為我們一生的原則呢?在一切的事上,我們是否只有一個問題:「那是否神的旨意呢?」若是我們已經看明那是神的旨意,那麼,是否具有堅決的心志,不顧一切地去遵行呢?
弟兄姊妹!這樣的心志,我們已經立定了沒有呢?「耶穌說:我的食物,就是遵行差我來者的旨意,作成祂的工。」(約四34)這是我們不可少的態度。我們行在神的旨意中,如同火車行在軌道上,平穩而安全。火車出軌那必是危險的,我們如不行走在神的旨意中,必定枯乾,結局近於焚燒。所以我們應當堅決地不再背逆,緊緊地跟隨主耶穌的腳步去走前面的路程。 遵行神的旨意,就必須肯出代價,肯捨去自己的意思。主耶穌在客西馬尼園禱告說:「父阿!你若願意,就把這杯撤去;然而不要成就我的意思,只要成就你的意思。」(路廿二42,44)雖然祂的心在傷痛,但祂還要說:「不要成就我的意思,只要成就你的意思。」 我們為著遵行神的旨意,不但要把自己的意思捨了,還當捨己(太十六24)。「捨已」不但是捨去一些物質,乃是自己的生命也要捨去。罪人歸向神,尚須撇下許多樂事,何況遵行神最好的旨意,豈不當學習更深「撇下」的功課呢? 遵行神的旨意,在捨棄這方面看來:是一件痛心的事;但另一方面,神的旨意就是我們的平安、喜樂、安慰,並且天地都要廢去,遵行神的旨意,卻永遠常存。所以我們因遵行神的旨意所受的損失,若比起將來的榮耀,就不足介意了。我們縱使把生命全部都丟棄,只要神永遠的旨意能成就,那損失實在還算利益。墓碑上常刻著「願神的旨意成就」。這攙雜著眼淚和哀聲來順服神的旨意。我們卻不當把神的旨意視為重擔。「我的神阿!我樂意的照你的旨意行。」(詩四十8)所以,我們誇口的不是眼淚和傷痛,乃是歡歡喜喜來成就神的旨意。何況,主的軛是容易的,主的擔子是輕省的,主所給我們的十字架,從來不會重過祂的恩典(太十一30)。 二,如何能遵行神的旨意
1. 舊人同釘十字架 「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祂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奴僕。」(羅六6) 在羅馬書第一章至八章是屬於道理方面的。第九至十一章是插入的,第十二到十六章是屬於實行方面的,也可以說包括神各樣的旨意。 保羅十二章1~2節便是勸聖徒「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在第一節起,開頭的「所以」這兩個字是與第八章37~39節:「靠主得勝......不能與神的愛隔絕。」這一段相聯結的。「將身體獻上」,是與六章13節:「並將肢體成義的器具獻給神」相符的。 如何才能奉獻作活祭,遵行神的旨意呢?必須有羅馬六章6節裏,
與主同釘十字架的經歷。人必須稱義、成聖,然後才能事奉神,遵行神的旨意。弟兄姊妹!我們的身體是否放在祭壇上,成為可悅納的馨香的祭物獻給神?
2. 在各樣善事上成全你們 「在各樣的善事上成全你們。」(來十三21) 這裏的「成全」,有「聯絡得合式」( 弗四16)的意思。如同身體脫了節,就不能動作。我們的靈性也脫了節,與神與人發生了隔膜,就不能遵行神的旨意。我們對神必須是舊人釘死,與神沒有間隔。我們對人應當認罪就當認罪,彼此赦免,把一切都清楚,然後才能遵行神的旨意。
3. 聖靈的能力 「因為你們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們心裏運行,為要成就祂的美意。」(腓二13) 「我靠著那加給我力量的,凡事都能作。」(腓四13) 我們明白了神的旨意,意志也被折服了,但在實行的時候,常常感覺沒有力量,要行卻不出來。所以這已經被降服的意志,還需要聖靈的能力,叫他剛強起來 (弗三16), 才能遵行神的旨意。有一個久病初癒的人,好像是癱軟一般不能起床,醫生吩咐他每日應當學習坐起來,漸漸再學習行走。後來醫生對他察看情形時,護士報告說:他不肯站起來,那病人卻回答說:不是的,我不是不肯,乃是實在不能。醫生說:你說你不能是實在的,但不肯也是實在的。像這樣的人,就是缺少剛強意志的例子。 我們行事的力量,神必負責,不必我們擔憂,只要我們願意,因為我們立志行事,都是神在我們心裏運行。我們要成就祂的美意,只問我們肯不肯、願不願。我們意志剛強的要順服神,靠著那加給我們力量的,凡事都能作。 雖然屬肉體的意志剛強起來,是危險的;但意志靠著聖靈而剛強,就是必須的。我們的意志靠著聖靈而剛強,神的能力才能彰顯。枯乾了一隻手的人:「他把手一伸,手就復了原。」(可三5)。那手不是先復了原,而後把它伸出,乃是先伸出,而後復原,他應當先有剛強的意志要去伸手,當他伸手的時候,神的能力就顯明出來了。 王約翰編著(1945) 註:王約翰弟兄(又名王連俊,乃倪柝聲弟兄的同工之一,也是和受恩教士的學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