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頁 | 返回本目錄

 

神的旨意(林獻羔)

 

目錄:

   1

第一章   什麼是神的旨意  3

第二章  要有決心     8

第三章   明白而遵行  11

第四章  錯誤的途徑  14

第五章  如何明白神的旨意    20

第六章  遵行神的旨意     31

第七章      34

     35

 

 

讀經:“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憐憫)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羅1212

“不要作糊塗人,要明白主的旨意如何。”(弗517

“神的旨意”,是一個很重要的問題。“旨意”,簡單地說是心意、目的、計畫。神的旨意,就是神的心意、神的目的、神的計畫。

許多基督徒都喜歡問,“什麼是神的旨意?”要明白神的旨意是必須的、是好事。問題是,問的人是為了“好奇”呢,還是為了要“遵守”呢?許多人為了好奇而發出這個問題,他們是為了要“明白”神的旨意,而不是為了要“遵行”神的旨意。

本來每個基督徒一得救後就要遵行神的旨意。可惜有許多基督徒很少注意遵行神的旨意,甚至有人認為只有屬靈的基督徒才遵行神的旨意。

有人認為要尋求神的旨意是很難的,他們讀了以賽亞書5589“……我的意念非同你們的意念;我的道路非同你們的道路。天怎樣高過地,照樣,我的道路高過你們的道路;我的意念高過你們的意念”和羅馬書1133“深哉,神豐富的智慧和知識!祂的判斷,何其難測!祂的蹤跡,何等難尋”,便認為神的旨意是很難尋見的。原來,從人的立場出發是難尋;其實是不難的:“……你要專心仰賴耶和華,不可倚靠自己的聰明,在你一切所行的事上,都要認定祂,祂必指引你的路。”(箴316)耶穌是我們的好榜樣:“那時我說:‘神啊,我來了,為要照禰的旨意行’……。”(來107

盼望我們通過這本小冊子,能明白什麼是神的旨意、如何尋求神的旨意,目的是為了遵行神的旨意;我們還要認識一些錯誤的說法:什麼都說是神的旨意;我們更要認識一些錯誤的途徑,免受魔鬼的迷惑,以致在屬靈的道路上走錯了!

 

第一章  什麼是神的旨意

 

讓我們看看羅馬書122“……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這節經文的原意是:“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旨意”,神所要的是“不要效法這個世界……。”

一、新約有幾個不同的字

1.神的“定旨”

提摩太后書19與以弗所書19的“旨意”可譯作“定旨”。這個定旨是有“所安排的”(弗110),作出祂的“定旨”(弗111)。

神有祂的大計畫,這計畫是不更改的(來617,羅99),但我們當注意神在各時代所顯的旨意是有獨特的地方。

2.神的“心意”

約翰福音530“意思”,應譯“心意”will.

3.神的“旨意”

神只有一個旨意,但這個旨意包括了創造與救贖和人的一切行動等等。

神有永遠的計畫,這計畫涉及是多方面的,所以常常是用複數的。

二、不是皇帝的“聖旨”

皇帝下達命令,不能不聽。這是硬性的,不聽皇帝下達的命令,就要被殺。

神對個人的定旨,祂不會勉強人,祂是要人“樂意”去遵行的。

三、兩方面的旨意

1.神對宇宙的旨意

這是整個大計畫,是不會更改的。最高的旨意是關乎“人”的,包括以色列人和教會。

2.神對個人的旨意

“……這是照神從萬世以前,在我們主基督耶穌裡所定的旨意。”(弗3311)“又因愛我們,就按著自己意旨所喜悅的,預定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弗15)。

這是神對一般信徒所定的旨意,記在聖經裡。

神對個別特殊的人也有特殊的旨意,例如對聾啞等殘疾的,神也有祂的定旨。

四、兩種旨意

1.神最高的旨意

神為人所定的旨意是神所命定的。如果我們順服神、遵行祂的旨意,我們所得的福氣是最大的。

2.神次等的旨意

如果我們對神的定旨不滿,而要求神按著我們所認為美好的成就在我們身上,神也不勉強我們接受最高的旨意,而允許我們所求(次等旨意)的。

例如,神要希西家離世:“那時,希西家病得要死。亞摩斯的兒子先知以賽亞去見他,對他說:‘耶和華如此說:你當留遺命與你的家,因為你必死,不能活了’。”(王下201)這是神命定希西家“必死,不能活了”,這是神對他最高的旨意。

但是,希西家不願死:“希西家就轉臉朝牆,禱告耶和華……就痛哭了。”(王下202)耶和華就應允他,說:“我必加增你十五年的壽數……。”(王下206)按人說,這是最蒙福的了。其實,這是次等的旨意(允許的旨意)。

當希西家蒙神加增他15年壽數後,巴比倫王的兒子送信和禮物給他,他把他寶庫的一切都給巴比倫王的使者看了(王下20121315),遭到以賽亞的責備(1618節)。這是他在加增壽數後所作的壞事。

其次,在他加增壽數後,他生了一個兒子名叫瑪拿西。瑪拿西是一個惡王(王下2119)。以色列北國最壞的王是亞哈,南國猶大最壞的王就是瑪拿西。

所以說,神允許希西家所求的,不是神最高的旨意,而是個次等的旨意。如果他接受神最高的旨意,安然去世,就不會造成以上兩事的惡果。

五、聖經明示神的旨意

神對信徒的定旨各有不同,我們已經說過了。現在我們談談神對所有信徒有同樣的旨意,明記在聖經內:

1.“成為聖潔”

“神的旨意就是要你們成為聖潔,遠避淫行。”(帖前4352324)“成為聖潔”、“全然成聖”,這是神的旨意,無論何人都要遵守。

2.喜樂、禱告、謝恩

“要常常喜樂,不住的禱告,凡事謝恩;因為這是神在基督耶穌裡向你們所定的旨意。”(帖前51618)其實不只這3件,上文提到“不可以惡報惡……常常追求良善。”(15節)下面我們就要說到這一點。

3.行善

“因為神的旨意原是要你們行善……。”(彼前215

行善包括很廣,即凡是善事都要行,惡事就不要作。但記住,我們不是靠行善得救,而是在得救後就要行善。彼得是寫給信的人,要他們行善,並明說這是“神的旨意”。

4.僕人對主人的服事

“你們作僕人的,要懼怕戰兢,用誠實的心聽從你們肉身的主人,好像聽從基督一般。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像是討人喜歡的,要像基督的僕人,從心裡遵行神的旨意……。”(弗657)當然,“你們作主人的待僕人,也是一理……。”上文提到“從心裡遵行神的旨意”,這裡說到“也是一理”。許多基督徒主僕相待很不像樣,這就沒有遵行神的旨意。

5.受苦

“所以,那照神旨意受苦的人,要一心為善,將自己靈魂交與那信實的造化之主。”(彼前419

受苦有兩種:一種是因為犯罪而受苦(彼前415),這是報應;另一種是“為基督的名受苦”,這就是上面所說“那照神旨意受苦的人”。

“為基督的名受辱駡,便是有福的”(14節);“與基督一同受苦”,“倒要歡喜”(13節);“若為作基督徒受苦,卻不要羞恥,倒要因這名歸榮耀給神。”(16節)總的來說,是“為主受苦”。為主受苦是神的旨意。為主受苦是有福的。

如果我們受苦,我們先反省,看是否因為自己犯罪而招來這種苦難。如果是,我們就要對付。如果不是,那就是為主受苦,這是神的旨意,為要我們得福。可惜許多基督徒受苦只會怨聲載道,而不先反省;更不認明這是神的旨意,為要叫我們得福!

 

第二章  要有決心

 

讀經:“不要作糊塗人,要明白主的旨意如何。”(弗517

我們“要明白主的旨意如何”,就先要下決心。我們先有決心要明白;當我們明白了,就要有決心遵行。

一、“不要作糊塗人”

“糊塗人”是無知、沒有思考能力,也就是不面對事實的人,英譯benotfoolish,“不要愚昧”。

世人有不少是“糊塗人”,可惜基督徒也有不少糊塗人!

有許多愚蠢的人是“糊塗人”,但也有不少有學問的人都是糊塗人。不過,有不少沒有學問的人一點都不糊塗。本來糊塗人與學問有關,但奇妙的是,許多糊塗人是與學問無關的。

基督徒不追求真理便是個糊塗人,但有些只追求真理,而不遵行神旨意的人也是個糊塗人。

二、“要明白主的旨意如何”

“要”,就是有決心。“不要作糊塗人”,是消極的;“要明白主的旨意如何”,是積極的。單有消極的“不要”還不夠,必須“要”明白understand.

在下決心要明白之先,還要“謹慎”:“你們要謹慎行事”(弗515,“謹慎”是小心carefully,意思是“準確”。“不要像愚昧人,當像智慧人。”“智慧”,是掌握事實;其次,要爭取時機:“要愛惜光陰”(16節)。

三、決心遵行就當捨己

“……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羅121

“獻上”是要捨己,但不像舊約被宰殺為祭牲,而是“當作活祭”,只有活人才能事奉神。我們事奉神,不只把生命獻上,也要“將身體獻上”。還有,我們的獻上,也必須包括“生活”上的獻上。一個把生命生活和身體獻上的人,他才能從“心裡”遵行神旨意的:“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像是討人喜歡的,要像基督的僕人,從‘心裡’遵行神的旨意。”(弗66

當兵是要受苦的,如果我們要作基督的精兵,就要受苦:“你要和我同受苦難,好像基督耶穌的精兵。凡在軍中當兵的,不將世務纏身,好叫那招他當兵的人喜悅。”(提後234)我們是基督之兵,但如果要做“精兵”,就要受苦——為基督受苦。如果我們有決心遵行神的旨意,受苦是一件不可少的事。

一個有決心遵行神旨意的人,就“不要效法這個世界”(羅122)。這裡“世界”二字,原文作“世代”。我們不要效法這世代的人,追求世界的福樂。世人有他們的神(假神),他們認為他們的神有牠的旨意,就是把世界的福氣賜給拜牠的人。世人不管聖潔與否,只是有福就夠了。但我們基督徒要得的福氣,是要按著神的旨意,特別要注意分別為聖:“是聖潔的”(羅121)。舊約的人所獻上的祭牲,必須是“沒有殘疾”的、“潔淨”的。

我們不只“不要效法這個世代”,還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心意”是心靈,我們的心靈要大大地更新而變化。還要細心“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羅122

有決心,就當“立志”遵行:“人若立志遵著祂的旨意行,就必曉得這教訓或是出於神,或是我憑著自己說的。”(約717)“立志”,不是立定我們的意志,而是以信心從我們的內心向著神的志向,與神同行(創181617)。

四、樂意遵行

我們不單要有決心,更要“樂意”遵行神的旨意。

有許多基督徒也有決心遵行神的旨意,可是當他們遭遇患難逼迫的時候,他們只得“勉強”遵行。神不喜悅我們“勉強”遵行,而是要我們“樂意”遵行。如果順境,我們會甘心樂意;但如果遇到逆境,怎麼辦?走回頭路,不應該;往前走,寸步難行,我們又不願意,只好勉強遵行。這種決心比走回頭路勝得多,但不是神的心意。神的旨意是要我們遵行、決心遵行、樂意遵行,神要我們“與神同行”,祂將來必賜大福給我們!

“我的神啊,我樂意照禰的旨意行;禰的律法在我心裡。”(詩408)舊約的人守律法,他們得屬地的福氣,詩人大衛尚且“樂意照禰的旨意行”,我們所得的是屬天屬靈的福氣,但可惜我們很少“樂意”遵行神的旨意!

 

第三章  明白而遵行

 

神要我們明白祂的旨意又要遵行。

我們要遵行神的旨意就要先明白神的旨意:“少年人用什麼潔淨他的行為呢?是要遵行禰的話!”(詩1199)“你們存這樣的心,從今以後,就可以不從人的情欲,只從神的旨意,在世度餘下的光陰。”(彼前42

一、遵行神旨意的得賞賜

“所以,你們不可丟棄勇敢的心;存這樣的心必得大賞賜。你們必須忍耐,使你們行完了神的旨意,就可以得著所應許的。”(來103536

1.得上好的福

“耶穌說:‘是,卻還不如聽神之道而遵守的人有福。”(路1128)上文有一個女人大聲說:“懷禰胎的和乳養禰的有福了!”(27節)但耶穌說,遵守主道的人更有福呢!

2.作主親人

“凡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姐妹和母親了。”(太1250

耶穌有母親、有弟弟,他們是蒙福的人。我們信主的人,不是祂的親母親、親弟兄,但如果我們遵行神的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姐妹和母親了”。這是何等有福呢!

3.向我們顯現,與我們同住

“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並且要向他顯現……並且我們要到他那裡去,與他同住。”(約142123)這裡的“顯現”,不一定是以人形在異象或異夢中的顯現,主要還是在人心裡顯現,使遵行神旨意的人深覺神的同在,甚至要“與他同住”。

4.“永遠常存”

“這世界和其上的情欲都要過去,惟獨遵行神旨意的,是永遠常存。”(約壹217

當然,我們信的人就有永生,有永生的人就永不滅亡了。這是我們的地位。但這裡是說到“這世界和其上的情欲都要過去”。有什麼“事情”是不會過去的呢?這是我們屬靈生活的事(遵行神旨意的)“是永遠常存”的。我們愛神這件事是永遠常存的,我們愛人這件事是永遠常存的,我們傳福音這件事也是永遠常存的,等等。

二、不遵行神旨意的

遵行神旨意的得賞賜,不遵行神旨意的就要受虧損。

1.多受責打

“僕人知道主人的意思,卻不預備,又不順祂的意思行,那僕人必多受責打。”(路1247)“祂的意思”,就是“祂的旨意”will;“不順祂的意思行”就是“不遵祂的旨意行”,“那僕人必多受責打”。受責打,就是受懲治、受罰、受虧損。不只受責打,還要“多”受責打,更“必”多受責打,沒有例外的。

“人若知道行善,卻不去行,這就是他的罪了。”(雅417)“行善”是神的旨意,如果我們不遵行神的旨意,這就是罪,有罪就必多受責打了。

2.不能與主作王

“我們若能忍耐,也必和祂一同作王……。”(提後212)我們因信得救,永遠得救。但如果我們不遵行神的旨意,我們就不能與主同作王了。這裡的“忍耐”,不是指生活上的容忍,不發脾氣,原文是“忍受”,是指忍受苦難:“我為這福音受苦難,甚至被捆綁。……所以我為選民凡事忍耐……。”(911節)基督徒有王的地位,但要為主忍受苦難,這是神的心意。凡肯為主受苦的,“也必和祂一同作王”。

 

第四章  錯誤的途徑

 

我們要遵行神的旨意,必須先要明白神的旨意。可惜有不少的基督徒亂說:“這是神的旨意”、“神的旨意叫我來找你”、“神的旨意叫我來作同工”等等!

現在我們要把錯誤的途徑提出來,讓我們有所認識;再把正確的途徑擺出來,讓我們有所依從。

一、自己的思想

有人認為自己的思想是神的旨意,他所喜歡的就是神的旨意。某人向一位姊妹求婚,說:“你和我結婚就是神的旨意。”那位姊妹感覺不安,心想,如果和他結婚,自己不喜歡他;但如果不和他結婚,又怕得罪神,因為他說:“這是神的旨意。”

請記住,個人的事與雙方的事有點不同。個人的事,下面詳細討論。但如果是關乎雙方面的,雙方面就都會有聖靈感動的。如果對方說,“你和我結婚是神的旨意”,你可以拒絕他,說:“聖靈沒有感動我。”有人從外地來對我說:“聖靈感動我叫我來和你一同作工,這是神的旨意。”我說:“聖靈沒有感動我。”如果是神的旨意,神不單感動你,祂也是會感動我的。可惜許多人不明白,就受了欺騙!

二、所謂“聖靈的引導”

有些人認為自己裡面有感動,就是聖靈的感動。

他們不對照聖經,他們所受的感動是不是與聖經的原則相符。如果所受的感動是與聖經原則相衝突的,這就肯定不是神的旨意。如果自己所受的感動沒有和聖經的原則相違背,我們還得有其它的證據。後面我們會詳細地討論。

可是又有人說:“我所受的感動是對的,因為我得了新的啟示,這雖與聖經不完全相同,也是不大要緊的。”

請記住,聖經寫完之後,再沒有新的聖經“啟示”。我們已經得到“那賜人智慧和啟示的靈”,為的是使我們能更多地認識祂、“真知道祂”(弗11718)。如果我們有新的啟示,就必須合乎聖經的原則。不根據聖經而說有新的啟示,是很容易使我們走入異端的。

三、單憑環境來決定

“環境的印證”只是一方面,還要有其它方面,我們後面就要討論。

如果單憑環境的順利來決定是不是神的旨意,我們很容易會走錯路的。例如,某某求神開出路,安排一份工作。不久,他得到別人介紹的一份工作,他便認為這是神的旨意,因為神安排了工作給他。誰知那份工作是賣煙酒的!所以我們不能單憑環境的安排來決定是不是神的旨意。

保羅到羅馬,是神的旨意,但他的環境很不順。環境順不順,只是個助證,而不是個鐵證。

四、靠別人代他確定

有人不求神,只求人。他要明白神的旨意,不是用正當的方法使自己明白,而是靠他人代替他決定。這是很危險的。聖經給我們看見,別人的意見只作參考和提醒,但各人對神要負責任的(詳林前71724)。

五、搖 

舊約有用搖簽來決定是否神旨意的事:“我們的祭司、利未人,和百姓都制簽,看每年是那一族按定期將獻祭的柴奉到我們神的殿裡……。”(尼1034)“簽放在懷裡,定事由耶和華。”(箴1633

耶穌在世的時候,沒有制簽的事,因為耶穌會將神的旨意顯明給門徒看。

但當耶穌升天後,聖靈還未降臨之前,門徒仍用舊約搖簽的方法來決定誰補猶大使徒的位份:“於是眾人為他們搖簽,搖出馬提亞來;他就和十一個使徒同列。”(徒126)這是神的旨意。

但當聖靈降臨,設立教會之後,就不能再用搖簽的方法來決定是不是神旨意的事。

某人禱告後,隨便翻開聖經,用指頭一卜,蔔到“於是人將哈曼掛在他為末底改所預備的木架上。”(斯710)當他蔔到這節經文,又不敢說是神的旨意,因為他不把自己掛在木架上。他認為這是舊約,他再蔔新約,蔔到“猶大就把那銀錢丟在殿裡,出去吊死了。”(太275)可是他又不出去吊死。他還要再卜一次,蔔到“他說:‘是憐憫他的’。耶穌說:‘你去照樣行吧’。”(路1037)但他又不去憐憫人。

搖簽來決定是不是神的旨意,這是極大的錯謬。

六、不合真理

凡不合乎真理的事,都不會是神的旨意的。

有兩份工作給自己選擇:一份只得僅夠生活的收入,但很純淨;另一份收入多,但帶著不光明的收入。我們不當選擇收入多的一份,說多得一點錢來奉獻和濟貧。不合真理的事,絕對不是神的旨意。

為了考入某所學校,可是自己已超過年齡。這時,少報幾歲,說讀完書有學問來事奉神。於是禱告求神,說:“如果不取錄,就不是禰的旨意。”結果被取錄了,他就認為這是神的旨意。請不要糊塗,千萬不要忘記,凡不合真理的事,都不是神的旨意。

七、明知而再求

有人每日飯前求神指明該不該吃飯。這是多餘的事,因為饑餓需要吃飯、寒冷需要穿衣服,這是自然規律。我們每當飯前要感謝領受,而不是求問可以不可以吃。

巴蘭明知道不可以咒詛以色列人(民221213),但他為了得不義之財而去求問神:“……現在我請你們今夜在這裡住宿,等我得知耶和華還要對我說什麼……。”(1520節,參彼後215

八、求異象和異夢

舊約時代,神曾藉異象異夢來顯明祂的旨意。在基督復活之後,還有用異象異夢來啟示人,因為新約還未完成。但使徒時代一過,神就不用異象異夢來啟示人,因為聖經已完成了。

教會時代,我們有聖靈的引導。雖然個別信徒有時也會得到異象異夢,但不常見,而且不是求得的(詳看《異象異夢與聲音》一書)。

九、根據上一次的經驗

有人曾得神向他顯明神的旨意,他再次用同樣的方法來尋求神的旨意。

要知道,神的方法不是千篇一律的,祂有很多方法來顯明祂的旨意。在同一個人身上,祂可以在不同的時間和不同的地點上有不同的引導。所以我們不能憑一次的經驗,以為神一直是用一個方法來顯明祂的旨意的。

十、指定條件

有人根據士師記6章來向神提出條件:神已對基甸說,叫他“去從米甸人手裡拯救以色列人”(士614),最後他一再向神求證據:“我就把一團羊毛放在禾場上:若單是羊毛上有露水,別的地方都是幹的,我就知道禰必照著所說的話,藉我手拯救以色列人。”(37節)神果然照他所提的條件行(38節),但“基甸又對神說:‘……讓我將羊毛再試一次。但願羊毛是幹的,別的地方都有露水’。”(39節)“這夜神也如此行:獨羊毛上是幹的,別的地方都有露水。”(40節)

舊約有這個例子,基甸聽見神對他說,要他“去從米甸人手裡拯救以色列人”,他有點懷疑,不知他所聽見的是否從神來的,所以他一再指明條件來證實是從神來的。但今天我們是在新約的時代裡,而且在聖靈降臨後我們都有聖靈在我們裡面,就不應這樣一再提出條件叫神落實祂的旨意。

天使向撒迦利亞顯現,說:“……你的妻子伊利沙伯要給你生一個兒子,你要給他起名叫約翰。”(路113下)“撒迦利亞對天使說:‘我憑著什麼可知道這事呢?我已經老了,我的妻子也年經老邁了。’天使回答說:‘……只因你不信,你必啞巴,不能說話,直到這事成就的日子。’”(1820節)

我們也不可利用有利的條件向神提供作為憑據。例如,在雨季天,天天下雨,我們藉此求神明天也下雨來顯明祂的旨意。這是無知的作法。

以上所提出10種錯誤的途徑,是一般人所常犯的。除了這些,當然還有些特別的錯誤,是個別人所犯的。我們應當清醒,不要作糊塗人,不要走錯路。下面我們要提出正確的途徑:如何明白神的旨意。

 

 

第五章  如何明白神的旨意

 

當我們明白了什麼是錯誤的途徑後,我們現在要看看正確的途徑:如何明白神的旨意。如果我們不清楚神的旨意,我們雖然有決心去遵行,但始終無法遵行。

這是關乎我們個人的問題:我們的行程、職業、婚姻等問題。

神在不同的時代是用各種不同的方法向人顯明祂的旨意。

舊約時代,神用許多方法來向人顯明祂的旨意:神常常直接向人說話,神有時藉著天使向人說話,神也用異象異夢來向人顯明祂的旨意,神有時也用兩枝銀號(民1012)、用烏陵和土明(出2830,民2721)、用先知,神更用聖靈引導他們(創24章,出132122,民112425)。

新約時代,神特別用聖靈指引我們,使我們知道神的旨意(徒123266章,羅1131522,林前169,帖前218等)。

別人的經歷,只能作我們的參考,但神不是叫我們模仿別人如何得知神的旨意。

下面我們提出一些原則,使我們有正確的方法來尋求神的旨意。

 

一、聖經真理

如果我們不熟讀聖經,我們就不知道什麼是神的旨意。我們不僅要熟讀聖經,我們更要明白其中的意思,特別是聖經的原則。

首先我們當認識,若不合聖經真理,什麼異象異夢都不是神的旨意:“我們凡事不能敵擋真理,只能扶助真理。”(林後138)“禰的話是我腳前的燈,是我路上的光。”(詩119105

聖靈常常會使我們想起一節聖經,來顯明祂的旨意的。

如果你要做一件事,但這事是不合聖經真理的,這肯定不是神的旨意。

1.當注意聖經明顯的吩咐

如果我們不重視聖經的命令或禁令,硬說自己是被聖靈引導,這是不可能的。

2.聖經的原則

我們讀聖經,必須分時代。我們不能說,“這是時代主義”。我們不受世界時代的影響,但聖經裡面是有時代的劃分。這是一個重要的原則。

我們不能根據舊約神吩咐以色列人要作的、要守的,我們也照著去守。以色列人是在律法時代之下,而今天教會是在恩典時代之下的。

舊約主要是律法時代(律法前還有其它時代);四福音特別是符類福音是恩律時代;聖靈降臨後,是純恩典時代。我們在恩典時代,要特別著重書信(羅馬書至猶大書),因為書信是教會的真理。我們基督徒要根據書信的原則來遵行神的道。如果我們不明白這一點,就會弄錯了聖經的原則。

不合聖經原則的事,當然不是神的旨意,就算你見了異象或作異夢,如果這些異象異夢與聖經真理不符,這不是神的旨意,這些異象異夢肯定不是從神來的。如果你要作的事,不合聖經真理,絕不是神的旨意。你不能說,“我吸煙是神的旨意”。

3.在聖經裡亂找根據

我們心裡先有一個意念,就拼命從聖經裡找根據。用自己的意念來決定是不是神的旨意。引用一段論及一般性的原則來決定他生命中特殊的情況。

為了要有神話語的根據,拼命在聖經裡找,這是危險的。

應當順其自然,而不能做作。

4.用好的譯本

我們用的是“和合本”,比較好,但和合本也有譯得不貼切的地方。近來有許多新譯本。我們最好選擇好的譯本。

5.我們當多讀、熟記

如果我們不熟識聖經,就容易錯引。我們更當學效法庇哩亞人:“這地方的人賢于帖撒羅尼迦的人,甘心領受這道,天天考查聖經,要曉得這道是與不是。”(徒1711)保羅和西拉往庇利亞去(10節),連保羅、西拉講道,他們也要“天天考查聖經,要曉得這道是與不是。”所以當我們聽了道之後,最要是詳細考查聖經。

6.明知聖經的原則但故意避開

有些基督徒願意凡事遵行神的旨意,但他們在為商時,仍是不老實,免得收入少。這樣的人,就很難明白神的旨意。

7.與聖經不相符的,就算是“天使”或“靈”,也不行

“但無論是我們,是天上來的使者,若傳福音給你們,與我們所傳給你們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加18)“我勸你們:無論有靈、有言語、有冒我名的書信,說主的日子現在到了,不要輕易動心,也不要驚慌。”(帖後22

許多人單注重神跡奇事、有靈向自己說話,而不對照所聽所見的是否合聖經,這就很容易受邪靈的欺騙。

 

二、聖靈的引導(感動)

(加28518,羅814

許多人口頭上掛著“聖靈感動我”,其實他們不明白什麼是聖靈的感動,往往走錯了路。

1.聖靈感動不是感情衝動

感情衝動是從魂來的,因為人的魂是心思、意志和感情。感情衝動只在情緒十分熱烈興奮時才存在,情緒恢復冷靜時就不存在什麼“衝動”了。所以感情衝動不是被聖靈感動的。

2.不要單受裡面的感覺或意念所左右

感覺或意念都是魂方面。沒有一節聖經應許我們可以憑裡面的感覺來引領我們。我們不要隨口說“這是神的旨意”、“我受聖靈感動”等。

3.要有聖潔的生活

“我們知道神不聽罪人,惟有敬奉神、遵行祂旨意的,神才聽他。”(約931

一個不潔的人常常以意氣用事為聖靈的感動。請注意,一個不注意聖潔的人,聖靈是不會感動他的。

4.摻入邪靈的成分

有人被邪靈激動便誤認是聖靈感動。我們要特別防避。邪靈是突然而來的,一來就使你失了控制,使你心思混亂。但邪靈是不會持久的,而且是刻變時翻。這也是由於本人的衝動而引起的。

5.聖靈的感動

真的被聖靈感動是與聖經真理相符合的,聖靈感動是安靜而不會混亂的。

聖靈是恩膏:“你們從主所受的恩膏常存在你們心裡,並不用人教訓你們,自有主的恩膏在凡事上教訓你們。這恩膏是真的,不是假的;你們要按這恩膏的教訓,住在主裡面。”(約壹227)聖靈住在我們的靈裡面,祂會告訴我們、催促我們或禁止我們:“聖靈既然禁止他們在亞西亞講道……耶穌的靈卻不許。”(徒1667

我們的靈裡不安,這是聖靈工作的記號:“我從前為基督的福音到了特羅亞,主也給我開了門。那時,因為沒有遇見兄弟提多,我心(原文作‘靈’)裡不安,便辭別那裡的人往馬其頓去了。”(林後21213)“靈裡不安”,並不是因環境順或不順。有時環境很順利,但靈裡不安,就不要往前行:“親愛的弟兄啊,我們的心若不責備我們,就可以向神坦然無懼了……。”(約壹32122)有人到“安息日會”裡聚會,靈裡感到不安,這樣就當立即離開。莫勒求神給他辦孤兒院,這不是為自己,而是為了神的榮耀,聖靈就引導他,結果他憑信心就辦好孤兒院。

三、環境的印證

環境印證,要與聖靈的感動相配合。

1.不是要看環境

我們用信心仰賴神,絕不能看環境。環境惡劣,我們不要灰心失望。我們用信心靠賴神,神可以改變我們的環境,使我們從苦境轉回。如果神讓我們要在惡劣的環境下生活,我們更當靠主度日。

現在所說的環境,不是看環境而灰心,而是神常以環境來配合,使我們好明白祂的旨意如何。

2.與真理不合的當拒絕

如果老闆叫你虛報帳目,但你拒絕而被解雇。你靠主得勝了,因為報虛賬不是神的旨意。

某牧者忠於神,但他所在的教會是個敗壞的教會,所以他受到阻擋。這樣的環境,使他決心離開而到另一合神心意的教會作工。神藉這環境使他離開了。

3.環境的印證

當彼得見了異象(徒10916),他“正在猜疑之間,不知所見的異像是什麼意思”(17上),正在這時候,“哥尼流所差來的人已經訪問到西門的家……。”(17下-23節)這是很自然的,神用環境安排,使彼得知道這是神的旨意。

有時候,神會用環境阻止我們。我們可以這樣禱告:“如果不是禰的旨意,求禰阻止我!”例如你要回鄉,不知是不是神的旨意。當你禱告後,神不給你開路,使你買不到車票或船票。這是環境的阻撓。如果你買了票,這是神給你環境的印證。

保羅要往羅馬去,但神阻止了他:“弟兄們,我不願意你們不知道,我屢次定意往你們那裡去,要在你們中間得些果子,如同在其餘的外邦人中一樣;只是到如今仍有阻隔。”(羅113

但神讓保羅留在以弗所使他有好的工作果效:“但我要仍舊住在以弗所,直到五旬節;因為有寬大又有功效的門為我開了,並且反對的人也多。”(林前1689)雖然“反對的人也多”,但神給他開了“有寬大又有功效的門”,所以他“仍舊住在以弗所”。這是環境的印證。

 

四、心裡平安

所謂心裡平安,就是神賜的平安。心裡平安不平安,這是最後的決定:“又要叫基督的平安在你們心裡作主……。”(西315)“作主”,是負責、主持、作裁判員,決勝敗preside.心裡產生了一個意念,慢慢對這決定愈來愈強,以至心裡有平安。但如果你忽略以上所說的條件,這個“平安”就不可靠。

如果我們心裡不平安,就不要進行,不應作心裡不平安的事。

 

五、其它問題

除了上述幾方面,我們還當注意一些問題。

1  在正常健康情況時才決定

如果我們有重病、或因少睡而疲憊困乏時,要確知神的旨意不是容易的,因為這時我們的腦子容易出錯。在這種情況下,應當等候,待身體恢復正常時才決定較好。除了個別神要特別對待之外,如果硬碰這是冒險。

2.思想問題

我們的思想是要受神管制的。

1)間接的思想管制:

我們受試煉是有神的美旨,為要使我們的靈性成熟。

神會用我們的思想傾向,祂藉環境來引領我們:神會讓我們所住的環境不好,使我們的思想傾於搬遷。

神會藉教會受逼迫,使門徒分散:“從這日起,耶路撒冷的教會大遭逼迫,除了使徒以外,門徒都分散在猶太和撒瑪利亞各處。”(徒81

2)直接的思想管制

“因為你們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們心裡運行,為要成就祂的美意。”(腓213)“立志”,是神在我們裡面激動我們產生一個強烈的願望要作神所要我們作的,這也是聖靈引導我們的途徑。例如,你要考大學,有幾所大學你可以選擇。你禱告求神指示要到那一所大學才是合祂的旨意。但神沒有明顯指示。這時,你可以用屬靈的智慧和悟性來決定(立志)到那一所大學:“……願你們在一切屬靈的智慧悟性上,滿心知道神的旨意;好叫你們行事為人對得起主,凡事蒙祂喜悅,在一切善事上結果子,漸漸地多知道神。”(西1910

3)當防避撒但會左右我們的思想:

“彼得說:‘亞拿尼亞!為什麼撒但充滿了你的心,叫你欺哄聖靈,把田地的價銀私自留下幾分呢?’”(徒53)亞拿尼亞、撒非拉夫妻二人效法各人把田地賣了,拿來公用,可是他們“把價銀私自留下幾分……。”(徒52)這是欺哄性的奉獻(4節),因為他們的思想已受撒但控制了!

撒但會抓住早已存在我們心裡的思想,或者把我們的思想擴大,牠也會向我們示意一些未必會發生的憂慮(這是隱憂),使我們煩燥不安。

從撒但來的思想,看來會像正常的思想一樣,不過從撒但來的思想,會使人遠離神、懷疑神、使我們不理會神的旨意。所以我們必須把我們所想的與聖經對照。如果不合真理,這個思想肯定是從撒但來的,我們就當拒絕。

4)要運用思想:

“……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羅122)“總要‘察驗’何為主所喜悅的事。”(弗510)“察驗”transform,prove,有個正確的判斷、思想清醒、靈敏認真(參路835)。

如果我們不運用神所給我們的心思、悟性、真理知識,而只利用外來忽然的感動、一下子的感覺,這是最危險的,很容易受魔鬼所迷惑。注意:“……願你們在一切屬靈的智慧悟性上,滿心知道神的旨意。”(西19)“悟性”,是明白understanding.要通過魂的思想,達到屬靈的地步,才不會受迷惑。

在“察驗”前,先要“將身體獻上……”(羅121)。多少時候,我們沒有完全奉獻、“心意更新而變化”和不放縱肉體所喜好的,所以很難察驗一切。

完全奉獻自己,不是不用心思來察驗;而是在察驗的時候要完全不體貼自己的喜好,有決心來絕對順服神的旨意。

3.注意常識

許多時候,我們總認為常識是屬世的事,我們不需要。

“教訓我們除去不敬虔的心和世俗的情欲,在今世自守、公義、敬虔度日。”(多212)“自守”是自約與用健全的思想(多225,提前32),意思是通曉事理。我們當存有和運用一切有益的常識,但不要過於嚴守常識。

4.注意良心的禁止

如果有違背聖經原則或基本道德標準的,我們的良心是會禁止我們的。但注意我們的良心有時會軟弱:“但人不都有這等知識……他們的良心既然軟弱,也就污穢了。”(林前87)良心軟弱,不知所作的對不對,所以要再學習,因為他的知識不準確了。

5.不要忽視別人的幫助

“他若不聽,你就另外帶一兩個人同去,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句句都可定準。若是不聽他們,就告訴教會……。”(太181617

有人說,“我不聽人,只聽神”;也有人說,“我不看書,我唯讀聖經。”這是極端。司布真說:“如果你不看屬靈書籍,就是輕看聖靈。因為聖靈感動聖徒寫書,歷代積累給我們參考。”耶穌說:“他若不聽,你就另外帶一兩個人同去……就告訴教會。”“你”是人,“一兩個人”,也是人;“教會”,是眾信徒。神用人講道、勸慰、傳福音。如果你不看人所寫的書,也就不用聽人所講的道了。這是偏差。當然,我們是要分析、察驗,免得受異端的害。

我們要明白神的旨意除了上述幾點之外,我們可以向長進的聖徒求指導。但當注意,看他是不是“按正意分解真理的道”(提後215下),免得受錯誤的指導(誤導)。我們切記,不要向不敬畏神的人求指導。

別人的勸導可以聽,但最後的決定還是你自己。可能別人所提的也有錯,但我們不要輕易肯定別人是錯的,我們可以對照聖經、詳細察驗。

如果別人提出是對的,我們當接受他們的勸告:“愚妄人所行的,在自己眼中看為正直;惟智慧人肯聽人的勸教。”(箴1215)我們應當保持與長進的人有密切的交通。

6.後果

1)後果不好:

首先注意當初是否誤導。如果當初明顯是神的旨意,看來後果不好,未必真的不好。但如果是因自己犯罪而招來的報應,那就必須悔改。

2)後果不錯:

不要以為現在很好,後果真的不錯,就以為一定是神的旨意。我們必須檢查我們有沒有履行上面所說的一切條件。後果好壞,只是一個方面。有時,神“任憑”你的時候,後果就不一定是壞的。所以,看後果好壞只是個助證。

 

第六章  遵行神的旨意

 

我們談過什麼是神的旨意,我們也談過如何明白神的旨意。但最重要的是要遵行神的旨意。如果單為了得點知識,但沒有決心去遵行,是沒有用處的;還有人看看,如果順己意的就遵,不順己意的就不遵行,這樣,神是不會向他顯明祂旨意的。

一、遵行神旨意是有福的

“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太778)祈求,主要不是求飲食,而是“你們要先求祂的國和祂的義……。”(太633,見3132)神的義和神的國,是神最高的旨意。

我們尋求神的旨意,明白了神的旨意,主要是要遵行神的旨意,因為遵行神旨意的人是有福的:“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我也要愛他,並且要向他顯現。”(約1421

我們得救不是靠行為,但得救之後就要有好行為;我們得救不是靠我們遵行神的旨意,但得救後就要遵行神的旨意。

我們因信得救,但我們因有好行為而得賞賜;我們因信稱義,但稱義後,我們因著遵行神的旨意就會有賞賜和獎賞。所以說,遵行神旨意的人是有福的。

二、凡事遵行

我們遵行神的旨意,不是高興時就遵行,不高興時就不遵行。只要是神的旨意,就當遵行。

“耶穌說:‘我的食物就是遵行差我來者的旨意,作成祂的工。’”(約434)“因為我從天上降下來,不是要按自己的意思行,乃是要按那差我來者的意思行。”(約638)“……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禰的意思行。”(太2639)“……願你們在神一切的旨意上,得以完全,信心充足,能站立得穩。”(西412)耶穌是我們的好榜樣,祂凡事聽從神的意思、凡事遵行神的旨意。按肉體說,往各各他釘十字架,極其痛苦,但祂說:“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禰的意思。”

我們不應選擇容易遵行的去遵行,不容易遵行的就不遵行。我們先要弄清什麼是神的旨意,然後就要“凡事”遵行。

三、樂意遵行

有些人也能做到“凡事”遵行:有享受的去遵行,痛苦的也遵行,可是當苦難擺在前面的時候,就只好勉強遵行。

真正愛神的人,高興的時候固然樂意遵行;就算是極其難堪的事也要遵行,而且要樂意遵行。面臨危難,還好像往赴盛筵似的——樂意遵行!

耶穌在山上論福共8件,第八福是“為義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太510)還有,當祂把好的放在末後討論,還作詳細的解釋:“人若因我辱駡你們,逼迫你們,捏造各樣壞話譭謗你們,你們就有福了!應當歡喜快樂,因為你們在天上的賞賜是大的。在你們以前的先知,人也是這樣逼迫他們。”(1112節)前面7件福氣,耶穌沒有說“因為你們在天上的賞賜是大的”,只有在第八福論為義受逼迫的人才得最大的福。所以我們不要苦口苦面地勉強遵行,而是要樂意地遵行。

可惜得很,當許多基督徒面臨大難時,只是痛哭求救,而不是暗裡喜樂,感謝領受神所要賜的大福!

四、急忙遵行

“我急忙遵行禰的命令,並不遲延。”(詩11960

有人遇到危難,逃避神旨;有人勉強遵行,但愁眉苦睫;有人樂意遵行,但遲遲延延,而不是“急忙遵行”,如獲至寶。詩人經受大難後,寫出寶貴的詩篇,勸我們要“急忙遵行”神的命令,好像慢一點,所有的福氣都跑掉了。

申命記1517說:“你就要拿錐子將他的耳朵在門上刺透,他便永為你的奴僕了。你待婢女也要這樣。”我們事奉主的人要把我們的耳朵“在門上刺透”,掛在那裡,候聽神言。一聽見神對我們說話,就當“急忙遵行”。這樣,我們就會得到大賞賜了。

 

第七章   

 

當我們明白了神的旨意,也願意無論在什麼情況下都樂意並急忙遵行神的旨意,難處也會臨到我們的身上,使我們對神旨意產生糊塗的想法。

一、違背神旨

有人違背神旨往某城裡作工,結果他又能帶領好些人歸主。他一生曾多次違背,但神在某方面仍然用他。這又是怎麼一回事呢?

如果他違背神的旨意,神就完全不用他,這樣,神的工作就多受阻礙。

要知道,如果我們逾順服神,神是會大大用我們的。但如果有一兩次我們不順服神,神也會用我們(指真正被神呼召的人),不過,這就不是神最高的旨意。

二、背十字架

我們得救後,當把自己獻上為活祭。當我們奉獻之後,每天都會有戰爭,這時會有兩股力量把我們拉著:遵行神的旨意抑行己路呢!自己軟弱,常常失敗,不知何去何從。

請注意,神常常藉著漸進的方法來操練我們。當我們失敗後就當起來;再次失敗又再次起來。這樣的操練是需要時間的。我們當天天願意神的旨意成就在我們的身上:“於是耶穌對門徒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太1624

 

 

 

每一個基督徒都要明白神的旨意,如果我們沒有心追求這一點,我們就是一個糊塗的基督徒。

怎樣明白神的旨意,我們已經說了很多,但總的說來,最重要有3方面:第1,是要與聖經真理相符合。如果與真理不相符,其它條件就不用提。第2,是環境的安排。雖然與真理相符合,但神不給開路,這也不行。第3,是心裡平安不平安。如果合真理,環境也沒有阻隔,但裡面總覺不平安,就停下來,因為這不是神的旨意。

當我們明白了神的旨意之後,就當遵行,樂意遵行,急忙遵行。

我們當遵行神“原定”的旨意,這是最高的;我們不要滿足於“允許”的旨意。可惜許多人不要最高的神旨,而只要“允許”的旨意。

我們更不要一開口就說“這是神的旨意”,藉此來欺騙別人。

我們要真誠渴望明白神的旨意;當我們明白了神的旨意,就要立志遵行(約717)。

神既給我們亮光,我們當繼續用神給我們的亮光,神就會更多向我們顯明祂的旨意。

末了,請我們看看幾節聖經:“你們存這樣的心,從今以後,就可以不從人的情欲,只從神的旨意,在世度餘下的光陰。”(彼前42)“因此,我們自從聽見的日子,也就為你們不住的禱告祈求,願你們在一切屬靈的智慧悟性上,滿心知道神的旨意。”(西19)“有你們那裡的人,作基督耶穌僕人的以巴弗問你們安。他在禱告之間,常常為你們竭力的祈求,願你們在神一切的旨意上,得以完全,信心充足,能站立得穩。”(西412

 

二○○○年七月四日

 

作者:林獻羔

地址:廣州市 德政北路

雅荷塘(北)榮桂里15

郵遞區號:510055

電話:02083821503

日期:20073月新印

沒有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