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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獻身體(倪柝聲)

 

讀經:羅馬書十二章一節

「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

 

            在這裏我們看見使徒「勸」信徒將身體獻上。他可以命令,但是,他喜歡勸,因為這件事若非甘心樂意,就作不來,就是作了,也是沒有用處的。但是,他在這裏非叫信徒獻上自己的靈,或魂,乃是叫信徒獻上他們的身體,這是甚麼緣故呢?.我們在這裏能以看見身體地位的重要。「神所喜悅的」,就是這個身體的獻上。神雖然不在身體上與人直接來往,而以靈為祂的居所,然而,神並不輕看人的身體。靈雖然是首要的,然而,身體也有它的地位。雖然信徒無論作甚麼都應當讓聖靈居首位,然而,這並非謂他就可以不顧身體了。當我們看見神是如何注重靈的直覺、交通與良心之後,我們最容易的就是有一個錯誤,以為身體是神所完全不顧的,身體除了害我們之外,是沒有別的用處的,靈裏的生命如果剛強了,充滿能力了,就外面的身體可以不理了。但是,神的眼光並非如此看法,祂雖然注意靈裏的生命,但是,祂以為祂兒子的救恩應當達到最外面的身體才可以。救恩如果沒有達到身體來,就救恩的效力尚是不完全。

            並且,身體的獻上就是所有的獻上,因為身體在這裏是所有的代表。信徒的靈已經是屬神的了,自然這是不必獻上的,但是他的魂與體尚是與神的生命有別的,所以,若非獻上就不可。這裏雖只說身體,而不說到魂,其實魂已經包括在內了,因為我們現在的身體乃是與魂緊緊組織的。所以,聖經才稱之為屬魂的身體(林前十五44原文)。獻上身體的意思就是獻上一切本人所有的。我們在這裏看見,神的目的實在不只是在乎我們裏面的人而已,並且也是注意我們外面的人。在與神交通的事上,除了裏面的人之外,外面的人是沒有甚麼用處的;但是,在別的事上,外面人的重要也是不可抹煞的,不然,聖靈就不在這裏有這樣的呼求。

            這個獻上身體,意思到底是甚麼呢?就是為主作工,並為主生活。我們必須注意這身體兩字,才能知道裏面的意思。身體和靈有一個大分別的地方,就是身體是講時候、地方的,靈是不講的。身體是在外面的,所以,是特別與外面的事物發生關係的。所以,獻上身體,就是天然的獻上與身體相連帶的時間、地方,並一切與天然界的接觸。所以,獻上身體的意思,沒有別的就是為主作工,並生活。在此二者之中,所注重的還是為主生活。許多人以為為主生活的意思就是為主作工。豈知其中大有分別。人可以為主作工,而不為主生活;但是為主生活的人,都是為主作工的人。為主生活的意思,就是不留下一點時間來為自己尋求甚麼。將完全的時間給主(不是為主作工),就是為主生活。聖靈現在就是呼召信徒來獻上身體,為主生活。

            現在我們可以看這一節的意思。「弟兄們」,這是對信徒說的。「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獻上身體是因為神的慈悲。因為神一切的恩待與愛心的緣故,所以,身體應當獻上。這與哥林多後書五章十四至十五節的意思相合。「基督的愛激勵我們,……叫那些活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獻上身體作甚麼呢?「當作活祭。」祭都是死的,但是,神卻要我們的身體作活祭。舊約祭物的身體,都是死的放在祭壇上。但是神要我們的身體活為祭獻給祂。活死,就是這裏的意思。活多久,就獻上為祭像死的一般多久。這樣的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因為神慈悲的緣故,「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弟兄們,神既然已經在我們裏面得地位了,就要求我們把外面也奉獻給祂。祂既然居住在我們的靈裏了,祂就等候我們將身體也獻上。我們既然靠祂而活了,祂就盼望我們再為祂而活。靈既然更新了,祂喜歡我們的身體也完全交在祂的手裏,好叫更新的靈,有一個同心的身體與祂合作。―― 倪柝聲《十二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