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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獻(王國顯)

 

讀經:『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羅十二章12節)

            『也不要將你們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倒要向像從死裏復活的人,將自己獻給神,並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神。』(羅六章13節)

            『我們若活著,是為主而活,若死了,是為主而死,所以我們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羅十四章8節)

  神的兒女要得著更高的長進和蒙福,不單是要時刻對付罪,保守自己在神面前的潔淨;要好好的讀經和禱告,活在與神不斷的交通中;還要在神面前再走一步,把自己奉獻給神。不少基督徒的屬靈生活過得很不錯,但是在長進與蒙福上總是有個限度,好像不能接觸到神無限的豐富,他們的缺欠就是沒有走過奉獻這一步。奉獻好像一條狹小的運河,洋船在那裏航行,受著一定的限制與不便,但是一通過了,那就是引進了廣闊浩瀚的大海洋。我們走過了奉獻這一步,也就是走進了神榮耀的豐富裏。

奉獻是甚麼?

  過去有不少基督徒對奉獻有一些誤解,他們以為奉獻就是等於終生作傳道的工作。不錯,作傳道工作的弟兄一定先有奉獻,但單有奉獻還不夠,因為奉獻只是表明人這一方面的願意,若不加上神揀選的呼召,如同舊約的眾先知和新約裏神的眾僕人所接受的呼召,人還是不能單憑自己的奉獻去作終生傳道的工作。所以奉獻可以進到作傳道人的地步,但奉獻決不等於作傳道人。

  我們該怎樣去認識奉獻呢?

一個比方

  假如我需要用一枝墨水筆,我就到筆店裏去揀一枝合意的,付了款,我就把墨水筆拿了回來。我們就看這一枝筆的故事:當我還沒有買到這枝筆以前,我和這枝筆沒有任何的關係,我不能支配它,也沒有權柄處置它,因為它是屬於筆店的老板所有的。等到我付了款,買了它回來,主權的關係就改變了,它不再屬於筆店的老板,而成了我的了,因為我為它付出了代價,我就成了它的主人。我有權柄支配它;我喜歡把它帶在身上就帶它在身上,我喜歡把它放在桌子上就放在桌子上,一切的處置都是根據我的意思,它只是聽從我的定意,因為我是它的主人。

  從這一個比方裏,我們看見一個主權改變的故事。這一個主權的改變,正好說明了奉獻的事實。奉獻就是主權改變。從前我們不是屬主的,現在主用自己的性命作代價,買下了我們,我們就成為主的;祂是我們的主人,祂對我們是有主權的,我們也承認並接受祂的主權,說祂是我們的主,這就是奉獻。

從前的主人──魔鬼

  有人會這樣想,我沒有信主以前,我沒有主人,假若是有,那就是自己。現在信了主,卻找了一個主人回來,心裏感覺很不舒服。這個想法不是事實,只要你是一個人,你就有一個主人。

  沒有信主以前,似乎自己是自己的主人,其實人的主人不是自己,而是魔鬼。魔鬼才是人真正的主人。『全世界都臥在那惡者手下。』(約壹五章19節)牠是世界的王,(約十四章20節)牠擺佈著世上的人,支配和指揮著他們。牠叫你犯罪,你就乖乖的去犯罪;叫你發脾氣,你就發脾氣;叫你貪心,你就貪心;叫你作污穢淫亂的事,你就作出這些事來。牠要你作甚麼,你就作甚麼;你有時也知道作的不對,但你沒有辦法抗拒牠,因為牠是你的主人,牠藉著罪制服了你,你沒有辦法不犯罪,這就證實了你有一個主人,就是魔鬼。牠叫他犯罪,牠叫人死,因為牠是掌死權的。(來二章14節)

  魔鬼是罪人的主人,這是何等可怕的事!牠有權柄管轄人,你原來的主人就是牠。

把你的主權交給主

  撒但曾經作過我們的主人,我們也真是牠權下的人。但是感謝主,祂出了代價把我們買了回來,用祂自己的死贖了我們脫離了那掌死權的魔鬼,我們不再臥在那惡者的手下,我們是主的人了。祂不單是我們的救主,也成了我們的主。

  祂用自己的命買了我們回來,祂就是我們的主,我們是屬於祂的,這是理所當然的事,我們也沒有理由說,我們不是祂的。但是人的天性是抵擋神的,從前是如此,現在還是如此。過去我們服在撒但的權下,我們服服貼貼的,現今我們是主的人,卻不肯那麼柔順的承認祂是我們的主,這太虧負主了。因此主就帶我們來接觸奉獻的事,祂提醒我們說:我們是祂用重價買回來的,祂已經是我們的主了。這是一個已經完成了的事實,誰也不能改變它,就是我們不肯承認祂是我們的主,祂也是我們的主。神十分願意我們認識這個事實,不單承認祂是我們的主,也真實的把自己的主權交給主,不再自己作主,是讓主作我的主,讓祂管理我,完全支配我,就是最微小的事,也是給祂作主。這樣的把主權交給主,就是奉獻。

  奉獻就是把主權交回給主。從主那邊看,主在我身上得著了祂該得的權柄。從我這邊看,我接受了主耶穌作我的主,這就是奉獻。

獻上去

  認識了奉獻還不夠,知道了奉獻的需要也不夠。認識了,知道了,就實在的獻上去,真實的把主權交給主,不然奉獻就成了道理,成了口頭上的話,那就沒有意思了。你已經是屬主的人了,但你該問一下自己,你奉獻了沒有?若是沒有,為甚麼不趕快奉獻呢?

主的懇求

  若果我們對救恩認識清楚,得救也清楚,跟著接上去的就是奉獻了,不必要等到知道很多屬靈的事才能奉獻。一得救就是主的人,奉獻也是主的,不肯奉獻也是主的。所以一得救就獻上是很正常的。但是我們多不能這樣,總是得救了許久,經過許多的掙扎,才肯承認主是我的主。

  我們雖然是這樣的不願意,但主也不勉強我們,祂不用祂的權柄來逼我們奉獻;祂可以這樣要求我們,但祂卻不這樣作,反倒很忍耐的等待你,勸你,甚至是懇求你,等到你自己甘心情願。『耶路撒冷的眾女子啊,……不要驚動,不要叫醒我所親愛的,等他自己情願。』(歌二章7節)主告訴我們,我們是祂所親愛的,祂愛我們到了這樣的地步,傾倒了祂的生命,完全捨棄了自己。祂願意我們明白祂是怎樣愛我們,不保留祂自己,叫我們也愛祂,也把自己獻給祂。因此,我們就明白保羅在羅馬書上對弟兄們的懇求,也就是主自己的懇求。『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主現今還在等待你,等著你肯把自己獻給祂,承認祂是你的主。你還不願意,祂就繼續的等下去,懇求下去,直等到你願意。我們豈能作這樣沒有心肝的人呢!我們豈能忍令那愛我們的主因著我們的剛硬而難過呢!我們都是不配祂愛的人,祂卻愛了我們,捨去了自己。祂是配得我們整個的愛的,我們卻不肯把自己給祂,這算是甚麼話呢?

  來到愛我們的主面前,我們沒有別的話好說,我們只能說:「主,真配得著我的一切,我把自己獻給你。」弟兄啊,你在主面前安靜下來,想想看,你要不要對主說這樣的話,獻上你自己?主仍舊是等著你,獻上去吧!你這樣作是主所喜悅的,也是理所當然的。巴不得你不再拒絕這位愛你的主。

一點疑惑

  有些弟兄心裏有一個難處,他們怕一奉獻了,自己不能再作主,一切都依據主耶穌,那麼祂可以隨便的對付我,苦待我了。我們實在不需要有這樣愚昧的思想,世上的主人會有苦待他的僕人的事,但我們的主必不會這樣。因為祂與我們中間不是雇傭關係,也不是單純的從屬關系,祂與我們中間卻是有著極寶貴的愛情關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弗五章25節)『神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捨了,豈不也把萬物和祂(主耶穌)一同白白的賜給我們麼。』(羅八章32節)

  神既是這樣的愛我們,用自己的兒子作代價換我們回來,祂必定不肯苦待我們,反倒處處為我們打算和安排,要把祂一切的好處都傾倒到我們的身上,因為祂是以父親的心對待我們,『我要作你們的父,你們要作我的兒女。』(林後六章18節)祂是父,祂深愛我們,愛是沒有無理的苦待,只有不住的供給。

  不要再存疑惑的心,叫你不敢奉獻。你應該看見了,奉獻不是你的損失,而是你的獲得;不是你所有的減少,而是增加。你一奉獻,就是向神榮耀的豐富打開了門,放心把你獻上去吧!

奉獻的實際

  主愛的吸引,叫我們甘心奉獻給祂。奉獻不單是心意完全的歸向主,並且在生活上處處顯出讓祂作主,這才是真實的奉獻。許多弟兄們的難處,只有心意上的獻上,卻沒有奉獻的實際生活,這就如同沒有奉獻一樣。有了裏面奉獻的心,也該有外面奉獻的生活。

從部份到整個

  起初我們認識了奉獻,我們會覺得,我的口過去常說一些無聊又污穢的言語,現在不應該如此,我要把我的口獻給主,從今以後,只說主要我說的話。以後又發覺我的思想不大對,常常胡思亂想,我不應當這樣用我的心思,我要把我的心思也獻給主,讓主管理。以後又把手獻給主,又把個人的前途獻給主,一件一件的加上去。但是等到有一天,你發現了一件事了,就是這樣一件又一件的奉獻不夠對了,你看見要把整個的自己獻給主了,你就對主說:「主啊,是我的主,我所有的和我所是的都是的,來完全的管理我。」

  許多弟兄都是這樣經歷過來,主也一定在我們身上帶領我們進入完全的奉獻,整個的奉獻。只有整個的奉獻,主的心才覺得滿意。這就是從羅馬六章的奉獻進到十二章的奉獻的經歷。

從籠統到具體

  當主帶領我們進到完全的奉獻,這只是我們奉獻的實際生活的起頭,而且這時的奉獻的光景也是很籠統的,只不過在心思裏認識我是屬主的,也有一點點願意討主喜悅的心。慢慢的,因著要討主的喜悅,不單是裏面向主有更深的愛慕,外面也因著主而有所揀選與捨棄,只要是主不喜歡的,就算不在犯罪的範圍裏的東西,也把它們撇下。在這個時候,我們在神面前的生活,不只是根基在是罪或不是罪的問題上,並且進一步活在「主要不要」的光景裏。好像創世紀二十二章裏,亞伯拉罕獻以撒的情形一樣,在他的心裏只有一個問題,就是「主要這一樣」或是「主不要這一樣」。是主所要的,就不管自己這一邊要捨棄到甚麼程度,都給主。是主要禁止的,就不管那事要給自己帶來多少的好處,都絕對的拒絕。這樣我們就從籠統的心意歸向主,進到具體的奉獻生活裏。揀選主所揀選的,拒絕主所拒絕的。

奉獻的更新

  我們一次接受主耶穌作我們的救主,得救了,就永遠得救,永遠解決了在神面前作罪人的問題。但是在奉獻上,卻不是一次奉獻就等於永遠奉獻。聖經上沒有這個道理,神的兒女也沒有這樣的經歷。

  『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一個奉獻的人,他在主的面前活得好,他的奉獻必定是常常更新的。這個更新不只是說保持奉獻的新鮮,而且在奉獻的程度上也進深。我們若活在主的恩中,我們一定體會到,我們的奉獻若不時刻更新,我們對主奉獻的心就會陳舊,暗淡及退後的;不單是主沒有作我的主,反倒將主從我裏面的寶座上推走。許多曾經在主面前火熱過的弟兄,都落到這種失敗的光景中,原因就在於沒有更新他們的奉獻。這個世界天天在變,我們生活的環境也常在變動,我們的心思也受一點影響,但我們的奉獻在神面前時刻更新,時刻讓主作主,就沒有甚麼事物可以使我們退後。

  更新我們的奉獻,一面把已有的奉獻清新過來,一面也在程度上進深。有時我們更新奉獻時,我們發現現今的奉獻就是過去的奉獻,奉獻的內容沒有改變,但奉獻的心意卻新鮮了。因為在恩典的認識上進深,有時又發現,過去以為是完全的奉獻,現今看見是不夠徹底的,也不夠完全,還為著自己有保留,因此在神面前再有所獻。這時奉獻的更新,不單是心意是新的,並且那奉獻的內容也深入了,也比過去的奉獻完全了。

  舊約利未記裏五祭中的燔祭,是表明我們向神完全的奉獻。只有燔祭的火是永不熄滅的。(利六章913節)並且是天天都要獻上的。(民二十八章34節)神藉著燔祭的例給我們認識,每天都當奉獻自己,每天都要更新我們的奉獻。沒有一個人能憑舊的奉獻在神面前接受新的恩典,唯有不住地在奉獻上更新的弟兄們,他們都要成為盛裝神豐滿的恩典的器皿,他們所走的路就是義人的路。『義人的路,好像黎明的光,越照越明,直到日午。』(箴四章18節)因此,弟兄們,你不單要因主愛的吸引將自己獻上給主,也要因在恩典上長進,時刻更新你的奉獻。

總是主的人

  總括的說一句,信主得救的人,非要奉獻不可,不然就定規是虧欠主,因為『你們不是自己的人,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林前六章1920節)我們是主用重價買來的,就是祂的降卑作人直到捨棄祂的性命。因此,我們得時刻讓『基督的愛激勵我們。因我們想一人既替眾人死,眾人就都死了,並且祂替眾人死,是叫那些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死而復活的主活。』(林後五章1415節)

  不再為自己活,而為愛我的主活;這是奉獻的人的生活態度,也是他們的生活的意義。按理來說,我們不能不奉獻,按情來說,我們更沒有理由不奉獻。我們該時刻求主給我們看定,『我們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活,也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死,我們若活著,是為主面活。若死了,是為主而死。所以我們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羅十四章78節)── 王國顯《在基督裏長進──第一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