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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修基要(于中旻)

 

 

讀經

 

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

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

樣的善事。 ( 提後三:16,17)

 

聖經是一部關係人類的書,記載著人類的起始與結束,關係人的生命。記載著神向人所說的話。

主耶穌說:“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 ( 約六:63)

聖經對人“都是有益的”。可惜,人不都得到益處。因為聖經雖然是全世界銷量最大的書,但不是人人都讀聖經;更不是人人都用正當的方法讀聖經。因此,我們不僅要認識讀經的重要,還要知道讀經的正確方法。

 

讀經的重要

沒有主的話就沒有信心 “信是聽來的;聽是聽基督的話”( 羅一O 17) 。基督徒的信心,不是盲從,不是迷信,必須是有根據的,絕不是閉上眼睛跳下懸崖。我們不可把信心建立在人的解釋,人的傳說上;惟有主的話才是信心的根基。離開了主的話而言信心,信甚麼?空虛荒渺,無所憑依!
沒有主的話就無法愛主 耶穌說:“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就是愛我的;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我也要愛他,並且要向他顯現”( 約一四:21) 。然而主的命令在哪裏呢?不是從天降下蓋著玉璽的“聖諭”,不是從地裏挖出來的“金牌啟示”,也不是郵人送來的掛號檔,是在這本至寶貴的聖經裏面。歷來不乏有熱心而無知識的人,以愛主為名,作出各樣的怪事,他們不是沒有真誠和狂熱,而是離開了主的話信仰的根基,而盲目活動,成為倡言背道運動,實在是違背了主的命令,而自以為愛主,皆因沒有主的話。
沒有主的話就難以祈禱 聖經說:“我們若照祂的旨意求甚麼祂就聽我們,這是我們向祂所存坦然無懼的心。”( 約壹五:14-15) 相信主的話,認罪悔改而得重生的人,就有永生,成為神的兒女,照父神的旨意求,就必得著。祈禱是一回事,會祈禱是另一回事。現今教會中,不缺善頌善禱會背誦禱文的人,他們長篇大論,藻飾典雅,令人羡慕;但會祈禱的人太少了,真實的祈禱是在蒙神垂聽:不在乎人聽來好聽,而在乎的主垂聽,蒙主悅納,得著向主所求的。喬治慕勒一生祈禱,從無不蒙主應允,就是因他在祈禱以先,下功夫尋求明白主的旨意,再開始祈禱。
沒有主的話就失去見證 耶穌說:“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 約五:39) 。作主的見證不是作自己的見證,不是炫誇自己;那就離不了聖經。五旬節後的使徒們,如何實行主的命令,為主作見證呢?不是用高言大智,深奧的理學;只是在聖靈大能之下,“引聖經證明耶穌是基督”( 徒一八:28) 。這是把聖經的話連貫的述說出來。司提反的見證就是這樣( 徒七:)
沒有主的話就不會唱詩 聖經說:“當把基督的道理豐豐富富的存在心裏,以各樣的智慧,用詩章,頌詞,靈歌,彼此教導互相勸戒,心被恩感,歌頌神。”( 西三:16) 唱詩不僅在音諧韻美,字正腔圓,既不是自己欣賞,也不在給人欣賞;而在於深知瞭解體會主的話,才可口唱心和的讚美主。一位古聖徒說過:“唱詩如果欣賞曲調音韻,過於欣賞其中的涵義,就是犯罪!”如何想?必須明白主的話,經歷主的愛。在埃及未過紅海的人,如何能從心裏讚美神呢?不過如鳴的鑼,響的鈸,算不得甚麼。
沒有主的話就行無準則 聖經說:“人當以訓誨,和法度為標準;他們所說的,若不與此相符,必不得見晨光。” ( 賽八:20) 默想神的話,心意更新而變化,才可不效法這個世界的價值標準,惟求主喜悅。這樣,可以保守自己,不是樂從人的命令,把傳統當道理教訓人。

 

態度與方法

聖經是神的話,用人的語文表達出來。要先記得聖經的兩種特性。而且神的話正是為了叫人明白的,因為神願意多人知道祂的心意,就不僅是可以明白,也是不難明白的。如果有困難,是在於人一方面的問題。為此,在讀聖經時,要先求主潔凈,求聖靈顯明神的心意。
. 超越自己之外 讀主的話必須先有敬虔的心,放下自己的意見,像是從未曾讀過一樣。人常是尋求自己所已經有的。這就是猶太人的問題。他們“查考聖經... 以為內中有永生”,卻不信聖經所見證的基督。( 見約五:39-47) 因為他們有自己的意見,他們的興趣只是利用聖經,支持他們已經定下的結論,建立各種自我中心的系統。人到主面前來,必須像嬰孩一樣,敞開心,接受神的話。

. 進入聖經之中 不是平面的,片斷的看聖經;而是要站在聖經的立點,實際的,親身體會。主耶穌說過:“只等真理的聖靈來了,祂要引導你們進入一切的真理”( 約一六:13) 。這“進入”,是表明身歷的,立體的,全面的,可用來說明“進入”聖經的寶庫,像進入一間房屋一樣。要瞭解聖經的背景,認識關係意義,。如“奔者東走,追者亦東走;東走者同,東走之原因則不同。”斷章取義的人,自然不管這些,為害有多麼大!瞭解整全意義之後,再深入而遍觀的研究字義,“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 提後二:15)
. 讓聖經進心裏 先知耶利米說:“耶和華萬軍之神啊,我得著你的言語,就吃了;你的言語是我心中的歡喜快樂” ( 耶一五:16) 。 不止讀,還要反復思想主的話,綜參其他經文,形成觀念,就能“知道祂的法則”( 詩一O 三:7)
. 使聖經活出去 不只是為了讀經而讀經,是為了尋求瞭解神的旨意而遵行,“將生命的道表明出來”( 腓二:16) 。這樣就能夠“自由而行”( 詩一一九:45 ,得到主道中的喜樂,而不會覺得讀經是辛苦負重軛。

基督徒要有系統的,定時讀經。當然,這也包括深思,筆記;讀經前要禱告,讀經時要禱告,讀經後要禱告;以受教的心接受神的話,遵行神的話。這樣,以主的道為樂,信徒生命才會長進,教會才會增長。不要選擇性的讀神的話,找幾個合自己心意的字或句,人自己的思想像失控的野馬,任意亂跑,那是有害的。

讀經絕不是討魔鬼喜悅的事。魔鬼警覺聖經的重要。它十分重視,並極盡其力的破壞,阻擋人讀神的話,說神的話不可靠,謬解神的話;因它非常不喜歡人明白神的旨意。基督徒要知道這世代的危險,趕快著意讀經。讀經會使你的生命大不相同。萬事莫如讀經急!

 

祈禱四識

 

讀經是聽神說話;祈禱是向神說話。這構成了靈交的雙程道。不過,信徒同所敬所愛的人交談,可以久談不厭,甚至多談誤事;而與神交談,就不一樣了。這應該思考。

 

祈禱的動因:為何禱告

關於禱告的重要,我們已經聽了很多。但總是提不起勁,也不夠迫切。我們常常省察自己,是否罪的攔阻;也認罪祈求主寶血潔凈赦免。但情形仍然沒有改善。原因在哪裏?

 

主耶穌基督教導了門徒禱告之後,接著,就講了一個有關實際應用的比喻 ( 見路一一:1-10)

有一個人,在半夜,很不恰當的時候,去叩朋友的門。他說:“朋友,請借給我三個餅!因為有一個朋友行路,來到我這裏,我沒有甚麼給他擺上。”不僅是他去的時候不對,找的對象也不大對;因為他們之間的關係顯然不深,連三個餅也要借。那人也不是太熱情;對冷風夜露中久候的朋友,還一再借辭推辭。不過,到最後他的求餅告借還是得了應允。

耶穌說得很清楚:

不是因他是朋友起來給他。可見關係不夠深。

“但因他情詞迫切的直求”。不僅是直求,不肯因被拒絕轉身就走,而是“情詞迫切”;是因為不得已而走上這唯一的門路,把別人的飢餓當成自己的,為了別人,為了遠路來的朋友,情詞迫切的直求。外面的朋友為了朋友,裏面的朋友難道不受感動?

聖經說到禱告不得應允的原因,是只為了自己:“求也得不著,是因為你們妄求,要浪費在你們的宴樂中” ( 雅四:3) 。基督耶穌的心是“顧別人的事”( 腓二:4,5) 。“我們若照祂的旨意求甚麼,祂就聽我們;這是我們向祂所存坦然無懼的心”( 約壹五:13-15) 。還要記得:餅是借來的,不要倚靠自己,誇耀自己( 參林前四:7)

 

祈禱的對象:向誰求告

即使為了別人求,不為自私的目標,但得不到應允,久了也感到灰心。怎麼辦?

禱告久了,總得不到應允,灰心不算是意外的事。聖經告訴我們,要認清禱告的對象,相信神的良善。他終久會聽你的禱告 ( 見路一八:1-8)

“耶穌設一個比喻,是要人常常禱告,不可灰心。”這是說,有灰心得可能。

某城有一個寡婦,無倚無靠,受對頭欺負,去求當地掌權的官伸冤,那個官沒有公義的觀念,不想管事,也沒有為人民服務的觀念。

耶穌說到那官:“不懼怕神,也不尊重世人”;

“只因這寡婦煩擾我 ... 常常來煩擾我。”

那寡婦會經常去找那個官,求而不休;因為她相信那官的公義良善,相信官有權柄。否則她何必麻煩去求伸冤?官不就是應該這樣嗎?主耶穌用這不義的官,與公義良善的神對比。

基督徒看到邪惡發達,心懷不平,像是神“看著不理”。古時的先知聖徒也是這樣。 ( 參詩七三:2-10 哈一:3,13) 但他們只是看了不明白:相信神的良善,公義,才發出疑問;如果全不信神是良善公義的,就不會疑問了。

我們向神禱告,要信神是良善的神。“因為到神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神,且信祂賞賜那尋求祂的人。” ( 來一一:6) 要對神有正確的認識。

 

祈禱的實際:如何運作

相信神?我當然相信神的存在,也相信神的良善公義和權能。但禱告的時候,仍然覺得是對空說話,像打空氣一樣。那是因為你不知道禱告發生了甚麼事。

 

禱告不是空的,是爭戰。這不僅是一個意喻,更是屬靈的實際。有個羅馬軍官,曾跟耶穌討論這問題 ( 見太八:5-13)

那個敬虔的羅馬百夫長,求耶穌醫治他患癱瘓病甚苦的僕人。主耶穌已經答應要去。但那軍人說,那不是他所求的;他從實際生活經驗,用信心作了個比論:

“主啊,你到我捨下,我不敢當;

只要你說一句話,我的僕人就必好了。因為,我在人的

權下,也有兵在我以下;對這個說:‘去!’他就去。

對那個說:‘來!’他就來。對我的僕人說:‘你作這

事!’他就去作。”

他不必凡事躬親,只要下命令叫人去作,就成了。這是言出事成。

因此,他的意思是說:這麼小的事,不必勞動主耶穌親自去,只要祂下命令,就可以作成。那麼,誰是主耶穌的兵,誰是給祂作事的僕人呢?聖經說:“聽從祂命令成全祂旨意的,有大能的天使!” ( 詩一O 三:20 參來一:7) 當但以理禱告的時候,神就差天使扶助他,安慰他,傳信息給他,指示他將來的事。( 見但八:16,17 九:21-23 O 10-21) 因為天使“是服役的靈,奉差遣為那將要承受救恩的人效力”( 來一:14)

主聽允禱告,就差遣天使去成全祂的旨意。我們禱告能改變一切的原因就在這裏。

 

禱告的自知:是誰求告

知道了這些祈禱的偉人,耶知道神藉著人的祈禱成就奇妙的大事,但總覺得與自己無關,自己不能應用。是怎麼回事?

聖經告訴我們,神聽信心偉人像摩西,約書亞等的禱告,行神蹟改變了歷史;祂是慕勒 (George Muller) 的神,祂是戴德生(James Hudson Taylor) 的神,也是你我的神。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也會垂聽那卑微可憐的 迦 南婦人呼求 ( 見太一五:21-28)

那外邦婦人喊著說:“主啊,大衛的子孫!可憐我!我女兒被鬼附得甚苦!”耶穌卻靜默一言不答。門徒看不過眼,覺得主最少耶該打發她走。主耶穌說:“不好拿兒女的餅丟給狗吃。”主耶穌不是種族歧視,因為神愛所有的罪人;祂也不是從嘲罵那可憐的婦人,可以得到甚麼快樂;而是用尖銳的話,啟發她的信心。“大衛的子孫” 話很屬靈,卻是對於以色列人的應許;如果那樣,猶太人以外的人無關,外邦人是他們所輕視的狗。耶穌提醒她恩典的邏輯:外邦人也有分。外邦人可以因信稱義,作真猶太人 ( 羅二:29) ,也能得救恩; 至於得到健全,那不過是碎渣而已。可見我們禱告,不必學別人的屬靈術語,是要認識自己的情形。

我們應該像那個稅吏,求神“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 ( 路一八:13) ,認罪悔改,稱義而得重生, 作神的兒女,有永遠的生命;然後照著神的旨意祈求( 參約壹五:13) ,天父就必應允,將至好的賜給我們( 參路一一:11-13)

盼望我們對禱告有認識。願神的兒女們都起來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