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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認識聖經(黃迦勒)

 

事奉成全研討會第一階段:建立信仰和真理的穩固根基

第四題:正確認識聖經

 

一、聖經是甚麼

         聖經不是一本普通的書。「聖經」(Bible)一詞,源於希臘文(Biblos),意為「唯一的書」(The Book)。這本書亦被稱為「經卷」(Scripture)或「書」(The Writing)。聖經之所以不同於其他一切的書,是因為按表面看,雖是用人的話說出來的,但它實實在在又是神的話;它雖是用人手所寫的,但它也是神的手所寫的;它的字句雖是屬人的,但這些字句卻又是屬靈的(參林後三6)。聖經是用人間的文字所寫出來的神的話語,是唯一「神話語完全的記錄」。

         聖經的來源乃是神,聖經是出於神的。「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提後三16)。「默示」的原文字意是「吹氣」;聖經裏的每一個字句,都是「神的靈所吹過的」;意即聖經上的話乃是神的話,就如同神親自用聽得到的話說了出來一般。換句話說,聖經是神將祂的生命質素和祂自己的意旨,吹氣在寫聖經的人身上,使他們寫出神的話語來。

         聖經並不是出於人的思想和觀念,「乃是人被聖靈感動說出神的話來」(彼後一21)。「感動」的原文字意是「推動」或「帶動」;當日寫聖經的人,乃是神藉著聖靈推動(或帶動)他們,如同帆船被風推動,被風帶著而行駛一般,使他們不由自主的寫出神的話來。因此聖經就是神的話,是神透過人所啟示出來的話,作為基督徒信仰和生活的準則。

         總而言之,聖經是「神所默示的」(提後三16);是「人被聖靈感動說出神的話」(彼後一20~21;參出三十四27;撒下二十三2;可十二36);是「神…所說的」(太二十二31);是「神…在眾先知裏面…說話,…在兒子裏面…說話」(來一1~2原文;參耶一7;結一3亞七7;約十四10;徒三18;二十八25;羅一3;彼前一10~12);是「神的話」(約八47);是「聖靈…指教,…我(主耶穌)…所說的一切話」(約十四26;參林前一13;彼後三15~16);是「聖靈…告訴」(約十六13)

         因此,全部新舊約聖經都是神聖的,逐字逐句,一點一劃,人都不可加添,也不可刪減(參太五8;啟二十二18~19)

參考書目:791106聖經是神的默示嗎(張郁嵐)

二、怎樣證明聖經是神的話

聖經是一本奇妙又超絕的書,不只聖經本身證明它自己是神的話語,並且每一個體驗、經歷過聖經中話語的基督徒,都能見證聖經是神的話:

   1.整本聖經有二千多處提及:「耶和華說」、「耶和華神吩咐」和「這是我耶和華說的」等類似的話,足證這本聖經是出於神的;並且聖經各卷的著者,也多自稱是神所啟示的。

   2.聖經裏面的教訓高超又完備,舉凡:神的心意和計劃、魔鬼和靈界的奧秘、宇宙的來源和結局、人生的意義和歸宿、信徒的生活和將來...等等,都有詳盡的記載。

   3.聖經裏面有許多的豫言,除了有關將來的部分有待應驗之外,其餘的都已經一一的應驗,並且就像天文數學一樣的準確。

   4.聖經裏面有關自然界的言論,經數千年後的科學證明正確無誤,例如:「神...將大地懸在虛空」(伯廿六7);「神坐在地球大圈之上」(賽四十22);這些話都是在兩、三千年以前寫的。

   5.聖經各卷的著者達四十餘人,包括有漁夫、醫生、稅吏、律法師、祭司、先知、君王等,其時代背景、文化水準、風俗習慣,甚至著者個人的生性、語言,大相逕庭;然而在前後約一千六百年間,各人所著之書,其內容融會貫通,前後一致,絲毫不相牴觸。

   6.聖經上的話從來不需修改、增添或刪減,歷經數千年,受盡無神論者絞盡腦汁批評反對,仍然屹立不動,不能推翻一點。(註:至今所發現的幾處錯誤,都是出在古抄本的抄寫錯誤、翻譯失真,以及解釋偏差等上面。)

   7.聖經上的話,數千年來,已經光照、感動、點活、供應了不知其數的基督徒;它在許多讀聖經的人身上,所發生許多神奇的功效,在在證明聖經乃是神的話。

參考書目:781237基督徒與聖經(邦茲)

三、聖經的內容

聖經的內容有七項重點,它們是:

   1.一位神──見證祂是獨一的真神。

   2.一個故事──連續地敘述一個神與人關係的故事。

   3.一串豫言──按時代的進展而一一應驗。

   4.一個啟示──按序且逐步地把真理啟示給人。

   5.一個救法──從象徵到實際,將神拯救人的方法顯明出來。

   6.一位人物──從預表到降生、死而復活、升天,將耶穌基督完全見證出來。

   7.一個生命──聖經的話裏面有神的生命,「生命樹」和「生命水」貫串全部聖經,使人得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

         上述聖經的內容重點,如何使讀聖經的人,從客觀的事實記載,轉變成他們個人主觀的看見與經歷,這就歸功於聖靈的工作;聖靈是真理的靈,祂引導人明白並進入一切的真理(約十六13原文)

四、聖經的功用

聖經的主要功用有四方面:

  1.給基督作見證:「給我(基督)作見證的就是這經」(約五39)。聖經是給基督作見證的。基督是聖經的題目和內容,所以我們要認識基督,非讀聖經不可。聖經不單是一本真實的歷史書。聖經是基督的說明,基督的發表。全本聖經是講述一個人的故事。祂的名叫耶穌基督。英文「歷史」(History)一字,就是「祂的故事」(His story)的意思。

  2.引導人得救:「這聖經能使你因信基督耶穌有得救的智慧」(提後三15)。聖經將人可憐的光景、可悲的結局、以及人得救的途徑,都一一指明給人,並且引導人蒙恩得救,重生得著神的生命。

  3.作人靈命的供養:「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神口裏所出的一切話」(太四4)。聖經是靈奶(彼前二2)和靈糧(耶十五16),能使基督徒的屬靈生命長大成人。

  4.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聖經...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提後三16~17)。聖經充滿了啟示與亮光(詩一百十九105130),能使我們得著人生的智慧,並引導我們走上永生的道路,直到見主面。

參考書目:781104揭開永古隱藏不言之奧秘的鑰匙(黃共明)

五、聖經概覽

         聖經分為新舊兩約。舊約是神與祂的選民所立的約,以神所定的律法為中心。選民若遵守神的律法就必蒙福;選民若違背神的律法就必受禍。選民又稱為以色列民或猶太人。新約則是神與信徒所立的,以愛為中心。

         新舊約聖經全書,共六十六卷,其中舊約有三十九卷,新約有二十七卷。一般人按下列分法,將全部聖經分為九組:

   1.從創世記到申命記,共五卷,合稱「摩西五經」,是由摩西寫的;約完成於主前一千五百年。

   2.從約書亞記到以斯帖記,共十二卷,合稱「歷史書」,是由不同著者寫的;時間約從主前一千一百年至主前四百五十年。

   3.從約伯記到雅歌,共五卷,合稱「智慧書」,除約伯記外,主要由大衛和所羅門所寫;時間約從主前一千五百年到主前九百五十年。

   4.從以賽亞書到但以理書,共五卷,合稱「大先知書」,作者見於書名;時間約從七百五十年到主前五百五十年。亦有人將耶利米哀歌列於智慧書。

   5.從何西阿書到瑪拉基書,共十二卷,合稱「小先知書」,作者見於書名;時間約從主前八百五十年到主前四百年。所謂大小先知書,並非指作者的大小,而是指篇幅的長短。

         以上從創世記到瑪拉基書,共三十九卷,總稱「舊約」。

   6.從馬太福音到約和福音,共四卷,合稱「福音書」,約從主後四十五年到主後九十年,作者見於書名。

   7.使徒行傳,僅一卷;時間約在主後六十年代,作者是醫生路加。

   8.從羅馬書到猶大書,共二十一卷,合稱「書信」;前面十三卷之作者為保羅,希伯來書作者不詳,有人認為是保羅寫的,後面七卷作者見於書名;時間約從主後五十年到主後九十五年。

   9.啟示錄一書,作者為使徒約翰;時間約在主後九十五年。

         以上從馬太福音到啟示錄,共二十七卷,總稱「新約」。

參考書目:781112~781115聖經提要(第一卷至第四卷)(倪柝聲)

六、聖經的由來

         新舊約六十六卷,如何彙集成一部聖經,其原由和審定的過程如下:

   1.舊約裏面的摩西五經,三千多年來,一向被猶太人承認是出於神,具有絕對的權威地位。

   2.到主前約四百五十年,文士以斯拉將舊約中的三十七卷(尼希米記和瑪拉基書除外,因那時還沒有這兩卷書),彙集在一起,作為當時的聖經。

   3.到主前約四百年,有一稱為「大會堂」的文士團體,完成了全部舊約三十九卷的彙集審定工作。

   4.到主前二百七十七年,有稱為「七十士」的學者們,將舊約從希伯來文譯成希臘文。

   5.新約中最早被教會承認的是四福音書。

   6.使徒時代之後,除了對希伯來書、雅各書、彼得後書、約翰貳書、約翰參書猶大書和啟示錄等七卷,有不同的看法之外,其餘的二十卷,均被公認為新約聖經。

   7.到主後三百九十七年,「迦太基大會」承認上述七卷亦屬新約的一部分,並且公佈新約為二十七卷,一如今日的新約聖經。至此新舊約聖經全部完成審定的工作。

參考書目:781213啟導本聖經書前及輔讀材料

七、次經和偽經

   1.次經(Apocrypha)原文有隱藏的意思,因為沒有被收錄於聖經正典之中所以需要被隱藏起來。次經或稱為旁經、後典或外典。英文則稱第二正典(secondary scripture)一般認為它們被寫作和成型於新舊兩約之間的大約400年年間(即所謂的「馬加比時期Maccabees),是一些未被認可和接納為舊約正典的猶太教著作。

   2.偽經(Pseudepigraphos) 希臘文原意為「虛偽的作品」,顧名思義被認為是指那些與正典所啟示的真理相違背的作品。這些作品之所以被認為是虛偽的,可能是因為其內容非常誇張,用意象的手法來描述將來的事,被認為是偽造而毫無根據的,故此完全不被考慮收錄於正典之中。

         它們包括後來被天主教納入正典的﹕《多俾亞傳Tobit》、《友弟德傳Judith》、《瑪加伯上下1 & 2 Maccabees》、《智慧篇Wisdom》、《德訓篇Ecclesiasticus》、《巴路克傳Baruch》、《達尼爾書Daniel(即《但以理書》十三、十四章)等。還有至今沒有被接納的《禧年書The Book of Jubilee》、《以諾上書1 Enoch》、《瑪加伯三書、四書3 & 4 Maccabees》等。

參考書目:781426聖經之源—抄本、版本、譯本與釋經(馬有藻)

八、聖經所用原文

   1.舊約:大體上是用希伯來文寫的。但有幾處經文例外,是用亞蘭文寫的,包括:《創世記》三十一47(兩個字);《以斯拉記》四8~18;七12~26;《詩篇》二12(一個字);《耶利米書》十11(一句);《但以理書》二4~28

   2.新約:大體上是用希臘文寫的,但有一些字詞或句子是用亞蘭文寫的,例如:「拉加Raca(太五22;「魔利moreh」是希伯來文)、「瑪門Mammon(太六24)、「撒但satanas(太十六23)、「大利大古米talitha koum(可五41)、「以法大ephphatha(可七34)、「逾越節pascha(可十四1)、「阿爸abba(可十四36;羅八15)、「以羅伊,以羅伊,拉馬撒巴各大尼eloi eloi lama sabachthani(可十五34)「彌賽亞Messias」、「厄巴大Gabbatha(約十九13)、「各各他Golgotha(約十九17)、「拉波尼rabboni(約二十16)、「亞革大馬Akeldama(徒一19)、「主必快來marana tha(林前十六22)等,另外還有八個亞蘭文人名如下:「磯法Cephas」、「巴多羅買Bartholomew」、「巴底買Bartimaeus」、「巴拿巴Barnabas」、「巴拉巴Barabbas」、「馬大Martha」、「多馬Thomas」、「達太Thaddeus」。

九、聖經的章節

         聖經在最古的羊皮卷上是不分章節的。主後1236年,羅馬教的一位主教,名叫梟俄山克透,才將聖經分成章。主後1661年,猶太教有一位拉比,名叫拿單的才把舊約分成節。新約分節更在後,是法國的一位印刷匠,據說是騎在馬上分的,他的名字叫司提反。

         舊約三十九卷,九百二十九章,二萬三千二百十四節。

新約二十七卷,二百六十章,七千九百五十九節。

全部聖經共六十六卷,一千一百八十九章,三萬一千一百七十三節。

十、信徒應當如何對待聖經

   1.相信聖經是出於神的話,不可對它持懷疑的態度,也不可輕看它。

   2.接受聖經全部書卷、章節、字句,不可選擇地接受——意即不可刪減。

   3.任何旁經和任何人的著作都不可視同聖經——意即不可加添。

   4.舊約聖經律法上的規條分為兩大類:禮儀上的規條和道德上的規條;前者已經在主耶穌基督裡得著成全,因此新約信徒不必再遵行禮儀上的規條,只要遵主而行。

討論問題:安息日會主張新約信徒仍須遵守安息日,對嗎?

   5.新約信徒仍須遵行道德上的規條,例如:當孝敬父母,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不可貪戀人的房屋、妻子、財產等,不可同性戀。

討論問題:有些傳道人和基督徒主張教會應當接納同性戀者,對嗎?

   6.不可「強解」聖經:如遇到不明白的地方,不要勉強去解釋它。

   7.更不可「謬解」聖經:錯誤地解釋聖經,比不讀經的害處更大。

   8.讀經是為明白神的旨意,而明白神的旨意是為遵行神的旨意;讀經卻不照著去行,得不著讀經的好處。

   9.讀經的時候,要考慮到寫經的人當時的語言表達能力,設身處地的瞭解其所要表達的意思。

   10.人在聖靈的感動下所寫出來的聖經,往往含有無限豐富的意思,能應付各時代、各種人不同的需要,所以各種不同的解經,只要不違反真理,都可以做參考,並沒有所謂「標準解經」這回事。

   11.「新約在舊約裡藏,舊約在新約中彰」——新舊約是一體的兩面,沒有重要不重要的問題。

   12.「在神的話中遇見基督,得著生命。」這是查考聖經最重要的目的,讀經時牢記這個原則,才不致於捨本逐末。

參考書目:771101讀經之路(倪柝聲) 771107讀經指南(陳希曾) 771225讀經之樂(慕迪)

 

(附錄四)我為什麼自己寫解經書和自設查經網站?

 

「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引言

          兩千年來,中外解經書不可勝數,各有所長,為基督徒提供寶貴的查經資料。惟一般人難得廣泛流覽涉獵,且因各書泰半沿作者既定之主題和思路,詳加推演,雖各具特色,但仍難免一則在細節上演繹過度,另則卻無法多面性兼容並蓄,而有遺珠之憾,以致讀者往往得不到所期盼的充分幫助。「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之推出,即在彌補上述一般解經書之缺失,以最短篇幅,網羅各家之長,為讀者提供全面性的註解。

         本解經系列係採用獨特的編輯方式,以古今中外基督教眾名家著作為取材對象,擇善而錄,摘其精華。因多數僅採納其精意,有的則摘錄一兩句或一小段,且多有所修飾,使之前後一貫,故不及一一細載出處,而統一於書後詳列「參考書目」,作為交代。

         本解經系列之編輯方式,首先,各書均分成「提要」、「分章註解」和「綜合靈訓要義」三大部分。而「分章註解」又分成『內容綱要』、『逐節詳解』和『靈訓要義』三部分。又在『逐節詳解』項下,除每節均載有國語和合譯本經文外,視實際需要情形,或多或少加入下列各欄註解:

   ﹝原文直譯﹞如遇國語和合譯文與原文稍有出入時,乃直接將漏譯之處,或將更忠於原文意思之譯法(即只顧及「信」,而未兼顧「達、雅」),並列於和合經文之下方,供讀者參考。(備註:舊約部分改列「呂振中譯文」,因它較接近原文意思,為眾多華人神學家所重視。)

   ﹝原文字義﹞如遇具有特殊意義的聖經人地名,以及和合經文內之字詞有說明之必要時,即加註原文意義,以為解經之參考。

   ﹝背景註解﹞凡遇特殊事例,必須先認識其歷史典故和地理背景,方能充分瞭解其意義時,便加註此欄。

   ﹝文意註解﹞單就聖經作者在原文「字面上」所要表達的意思加以解說。

   ﹝靈意註解﹞多處經節和字詞,除了字面上的意義之外,尚有屬靈上的應用。譬如,舊約的「割禮」,使徒保羅便將其解釋為:「基督使你們脫去肉體情慾的割禮」(西二11)。因此,在以經解經和不違背聖經真理的原則下,加註「靈然解」供讀者參考。

         頗多受過神學訓練的傳道人和信徒,對於「靈意解經」相當不以為然,視之有如「隨意解經」,不但自己敬而遠之,並且勸別人最好少碰。

         其實,聖經本身便有不少的預言、預表、比喻、象徵和寓意,往往無法照字面解釋,而需要加以靈然解。如果堅守字面解經的原則,不肯尋求神所隱藏在文字記載裏面的深意,便會錯失許多的亮光和啟示,何等可惜!

         當然,「靈意解經」決不可隨意解經,隨興之所至,胡亂解釋聖經。例如反對「靈意解經」的人,常喜歡引用有人將「大利拉」(士十六4)的諧音「大力拉」,解成參孫力氣的根源被她大力拉斷了,以此例作為反對「靈意解經」的理由,這種因噎廢食的態度,實在不是我們所該採取的。

         「靈意解經」若能持守正規解經的原則,不但在消極方面可避免隨意解經的缺失,不致被異端所牽引誘惑(弗四14),且在積極方面可更豐富地明白神的默示,更多得著教訓和督責(提後三16),何樂而不為?!

   ﹝問題改正﹞偶而遇到少數經節,其內容可能會引起讀者誤解時,始加註此欄。

   ﹝話中之光﹞根據經文和其註解,所引起人們舉一反三的連想、感觸和教訓,盡可能蒐羅列入。

 

「華人查經資料網站」簡介(網址:www.ccbiblestudy.orgwww.ccbiblestudy.net)

 

         成立本網站的目的,是在提供純正和周詳的查經資料,期能在正道上同被造就,免受異端邪說之欺騙,並在此黑暗的世代中一同為主發光。

         本網站分繁體字、簡體字和英文三大類,供海內外華人及其第二代三種不同對象閱覽。每一類又細分99項:01~39舊約分卷查經,40~66新約分卷查經,67~99主題分題查經。

         各分卷和各主題中,又細分成各章和各分題,每章再分成「註解Commentary」、「拾穗Gleanings」、「例證與靈感集錦Illustration & Inspiration」、「綱目Outlines」等四個欄,易於瀏覽查閱。

         目前在中國國內流行一種「華人查經資料大全」的磁碟片,其中的主要內容係於十年前採自本人所提供的網站資料,由於沒有近年來的補充和修正,故資料殘缺不全。

― 黃迦勒「事奉成全訓練綱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