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林獻羔) 目錄: 前 言 1 第一章 默 示 2 第二章 啟 示 7 第三章 “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 14 結 語 23 前 言 讀經: 提摩太后書3:16,彼得後書1:20-21 聖經的權威最高,因為這是從神來的。 地質學家古約Guyot強調真地質學與聖經完全沒有衝突。 拉勒Radar是美國有名的化學家,他反對“聖經與化學有矛盾”的說法。 著名地理學家蓋斯迪Christie博士說:“聖經沒有一個地理錯誤。” 聖經是可信的,這是西元180年的教會所承認的。古教父也證明聖經是真的,甚至講異端的人也被迫承認聖經的可靠性。如巴斯業特Basilides,哥柏卡德Caprocate,希爾斯Celsus,蔔腓裡Porphyry等。 還有4000個古代抄本,都能證明聖經是可靠的。 神是用什麼方法叫人寫聖經的呢? “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提後3:16) 許多人不知道默示與啟示的分別和關係;有人說:“他經常得新啟示;”也有人說:“現在沒有啟示,所以我們不該說得聖靈的啟示。” 我們當有正確的認識:什麼是“默示”,什麼是“啟示”。 這本小冊子是把“默示”與“啟示”分開來講,然後再說明“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也是神的啟示。 最後,我們還要談談現在沒有默示,但還有啟示這個問題。不過現在是沒有聖經之外的新啟示。所以我們不要亂說:“我得了什麼啟示”等。 第一章 默 示 默示不只是靈感或啟示。有許多人寫書也有靈感。聖經既是受靈感寫的,又是神的啟示,更是神所默示的。默示與啟示有密切的關係,但又有分別。啟示是傳達知識,默示是神將真理顯明、又透過人的思想、性格等寫在聖經裡,但二者不一定是相連的。 一、默示的意義 1.舊約 (1)原文是氣neshamah(伯32:8): “默示”是“神吹氣”的意思。這是聖經的基礎。 (2)中文: 舊約有45次。但有好些地方應譯作“啟示”(撒上3:7,賽22:14,23:1的“消息”也是“啟示”等)。還有,撒母耳記上3:15的“默示”應譯作“異象”。 2.新約 (1)沒有“加入”的意思: 英文inspire,“受靈感”,有“加入”的意思,但原文沒有加進去的意思。神默示給人,不是在人寫的話上再加上神的話。 (2)原文是“神呼”氣的意思: “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提後3:16)小字作“凡神所默示的聖經。” 原文theopneustos,是“神呼氣”的意思。theo即神。“Theos”,pneustos與聖靈Pneuma同字根。 這是“全能者的氣。”(伯32:8)神將強烈的意識吹入人的裡面。提摩太后書3:13講這世界充滿了罪惡,14節講提摩太所學習的聖經,15節講聖經的目的是為叫人得救,16節就講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 “默示”的字尾,是被動的。神的話是被神默示出來的,是人的智力所不能知的。聖經自稱是默示的書(提後3:16,彼後1:21)。 二、現在沒有默示 聖經是唯一神所默示的書。神親自引導作者,卻不損他們的本性、文體、風格和個人的興趣,把神的旨意完整和連貫地記下。 自聖經完成後,就再沒有默示了。如果有人認為他有新默示,加入聖經裡,這就是異端。 三、默示論 1.錯誤的說法 (1)機械默示論Mechanical或Dictation Theory: 他們認為作者只是速記員。 默示,不是機械式一字一句的口述。 (2)觀念默示論The Concept Theory: 他們相信神只把一些觀念向人默示,並不默示確實的話語。 (3)部分默示論Partial Inspiration: 他們認為默示部分真理是準確的,但關於歷史、地理或科學事物,就可能有錯誤。 這也用於“神秘默示論”Mystical Inspiration,或說,神不同程度地協助作者寫聖經,但不能完全沒有錯誤。 (4)新正統派默示論Neo-orthodx View of Inspiration: 最先由巴特Kari Barth開始。他認為聖經有錯。 又稱自然默示論Naturalistic Inspiration:他們認為聖經與其它書無異。 以上的觀點都不正確。 2.正確的解釋 完全字句默示Verbal Plenary . (1)希臘文每一字都是神所默示的。 (2)神的默示滲入每一個字裡,但不排除作者的性格、文體或個人的興趣。 (3)聖經沒有半點錯誤。 (4)從神說出: “乃是人被聖靈感動,說出神的話來。”(彼後1:21)原文直譯:“是被聖靈所生的人從神說出。” 聖經說:“神說”(創1:3),“耶和華的話臨到”(耶1:2等)。神也有透過異夢和異像說話的(但2:1,7:1)。 (5)聖經也有人的話與撒但的話(創3:3-4等): 神把這些記下,神負責,證實是他們說過的。 四、默示的方法 默示,包括語言、文字的選擇和表達。神是用聖靈來管理寫聖經的人,掌管他們的思想和意志。 1.不是死板的 不是機械式默寫或錄音,不是魂遊象外地看見神的話,因為各卷的體裁都不同。羅馬書與加拉太書有保羅所受的教育與邏輯思想。保羅說,“我保羅”。 有時聖靈引導人去搜集資料:“大衛王始終的事,都寫在先見撒母耳的書上和先知拿單、並先見迦得的書上。”(代上29:29)“提阿非羅大人哪,有好些人提筆作書,述說在我們中間所成就的事,是照傳道人從起初親眼看見又傳給我們的。這些事我既從起頭都詳細考察了,就定意要按著次序寫給你……。”(路1:1-4) 有時作者寫自己的經歷,而各人的風格又是不同的。 作者也常用當時流傳的資料,例如寫十誡(包括口述和文字的資料)。 有把所見的記下,有把歷史寫下,又有寫出預言來的。 2.不單被聖靈光照 寫聖經的人當然是要被聖靈光照,得到亮光才能寫出真理來,但真理是在神裡面,由祂啟示給人,人才知道。聖經寫全了,真理明顯了,人被光照才能明白真理,絕不是被光照就能寫出真理。 3.由神掌管 神掌管一切、托著一切,但不是機械式地管制。 聖靈在作者身上運行,與他們的生命相配合。聖靈運用他們本有的性格和氣質、恩賜和才幹、教育和文化、詞彙和風格。他們的思想蒙聖靈光照,聖靈幫助他們用字,可使用自己的風格和文體(不是機械式的)。 神吹氣在人的裡面使他們寫出神的思想,把神要寫的都寫出來。用字可靈活,但不能改變神的意思。在表達時,還是各有背景、教育程度、個性影響等。希伯來書是用很優美的希臘文寫成,而約翰有些地方不用那麼優美的希臘文寫,甚至有些地方用很怪的希臘文寫,但對神的意思完全沒有改變。聖靈鑒察每一個心思、每一段字句,以保存它的正確性。 4.逐字默示 有人說字句不重要,整個配合才是重要。但整個是從字句組成的。 這與上一點沒有衝突。這不是機械的過程,而是帶有個性,所用的字與他們的環境有關。每一個字是聖靈所審定、檢查、認可的。 (1)耶和華告訴摩西和約書亞等當寫什麼(出5:1,利1:1,4:1,6:1,24,書1:1,6:2,耶1:9,結2:1,3:4,10-11,林前2:13)。 (2)耶穌以每一字為根據: “一點一畫”(太5:17-18),每一件事、每一個教訓都有功效,這是指律法說的。“經上的話是不能廢的”(約10:35),這是指舊約說的。 (3)保羅亦強調每一個字:“眾”字、“一”字(加3:16)。 (4)彼得對字句的重視(彼後1:20-21,3:2)。 (5)猶大對字句的重視(猶17): 猶太人很相信舊約每一句、每一字都是神的話語,但他們只注重字句而忽略了真意,結果把耶穌拒絕了。 有人只相信部分默示,但我們應當相信“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不能加不能減(申4:2,約10:35,啟22:18-19),因為聖經是沒有錯誤的(路1:4,約17:17)。 第二章 啟 示 默示與啟示有關,但也有分別。啟示是傳達知識,默示是神將真理顯明寫在聖經裡,但二者不一定是相連的。“啟示”,舊約提到有22次(賽22:14“默示”,原文是“啟示”;賽13:1,15:1,17:1,19:1,21:1,11,22:1,23:1“默示”,英譯burden,是重擔的意思),新約29次,共51次。 神對人的啟示,就是神向人傳達知識,把人平日所不知道的(祂自己和萬物)揭開給人看(詩119:18,來1:1-2)。這不是人想出來的,也不只是人有了靈感,就是啟示。 一、啟示的意義 1.舊約 (1)原文Galah(撒下7:27): 中文聖經第一次提“啟示”。阿摩斯書3:7的“指示”,原文是“啟示”。 (2)是“顯明奧秘”的意思(但2:19,22,28-30,47): “明顯的事”(申29:29),原文是“啟示”。 2.新約 (1)原文Apokaluptō(路2:26,林前14:6,26,30,林後12:1,7,加1:12,2:2,弗1:17,3:3,5,彼前1:12,啟1:1)。 這又是從拉丁文revelare來的,是顯示或揭開的意思:“顯出來”(太11:25),“指示”(太11:27,16:17),“聖靈顯明”(林前2:10),“將兒子啟示”(加1:16),“指示”(腓3:15)。 二、啟示給人 神在古時常對某人顯明祂某項旨意,但不一定叫他們寫聖經。 神啟示亞伯拉罕,但亞伯拉罕沒有寫聖經。神先給摩西啟示,後來又由摩西記錄。保羅得救後得了啟示,但他在3年後才開始傳揚這啟示的真理(加1:16,24)。他上耶路撒冷也是“奉啟示上去的。”(2:2) 三、兩種啟示 “啟示”,有一般性的啟示,也有特別的啟示。而一般性的啟示先於特別的啟示。 1.一般性的啟示 最先是一般性的啟示。一般的啟示是藉著大自然的現象:“諸天述說神的榮耀;穹蒼傳揚祂的手段。這日到那日發出言語;這夜到那夜傳出知識。”(詩19:1-2)“所以你要把所看見的,和現在的事,並將來必成的事,都寫出來。”(啟1:19-20) 2.特別的啟示 在人類史中,不斷賜下特別的啟示和默示,合成權威唯一的記載。 聖經寫完之後,就沒有特別的啟示了,所以我們千萬不要把聖經加多或減少(啟22:18)。 四、特別啟示的方法 1.用人的話語 使人聽得明白。 2.用人形人聲 會使同在的人不聞不見:“同行的人站在那裡,說不出話來,聽見聲音,卻看不見人。”(徒9:7)“與我同行的人看見了那光,卻沒有聽明那位對我說話的聲音。”(徒22:9) 3.用異夢。 4.用異像 有如對以西結和約翰。約翰見了異像就寫了啟示錄。 5.使人魂遊象外 “……彼得魂遊象外,看見天開了……。”(徒10:9-16)這時候彼得看見了異像:“彼得心裡正在猜疑之間,不知所看見的異像是什麼意思。”(17節) 6.聖靈在人身上顯明 “主耶和華的靈在我身上;因為耶和華用膏膏我,叫我傳好信息給謙卑的人……。”(賽61:1)“因為預言從來沒有出於人意的,乃是人被聖靈感動,說出神的話來。”(彼後1:21) 神用人的理性,但不限於理性。人的理性與靈性被靈化,被聖靈運用。這不是出於人意,而是超越人知識範圍之外的。 7.耶穌基督的啟示 從舊約看,啟示是漸進的。直到耶穌全顯現之後,特別的啟示是到了登峰造極的地步了。 五、我們需要聖靈的啟示 1.今天沒有寫聖經的啟示 聖經已經寫全了,我們不能再加添什麼。如果有人自稱得了啟示,加在聖經裡面,這就是異端。 2.今天仍有啟示 “弟兄們,這卻怎麼樣呢?你們聚會的時候,各人或有詩歌,或有教訓,或有啟示,或有方言,或有翻出來的話,凡事都當造就人。”(林前14:26)注意“或有啟示”,“凡事都當造就人。” 我們需要有“啟示的靈”:“……將那賜人智慧和啟示的靈,賞給你們,使你們真知道祂。”(弗1:17)第一句直譯是:“將智慧和啟示的靈,賜給你們。” (1)“靈”: 不是聖靈,原文沒有指件“the”,達秘聖經用小寫spirit,原文沒有“那賜人”3個字,聖靈是賜人智慧和啟示,但這裡是求神“將智慧和啟示的靈,賞(賜)給你們……”,我們一信主的時候就有了聖靈(14節),不用再求神賜下。 我們是需要有“智慧和啟示的靈”,這才能“真知道祂”。 (2)“啟示”: 這裡不是說啟示人寫聖經。 3.我們需要啟示(神吹的氣) (1)多次的啟示: 默示只有一次,啟示就有多次。今天再在話裡吹氣、聖靈給我們看見光、聖靈的膏油塗在這話上、我們在裡面再一次看見寫聖經的人那天所看見的。這都是啟示。 (2)我們當求神將這話再說一遍,使我們有神的話、有光、有生命。 許多人聽道,是聽道理,得教訓;他們只摸了一面。我們需要聽神說話,這才會在我們裡面起了生命的作用,這話才是活的。 聖靈的膏油不是一直在塗抹。我們是需要多次塗抹的。 (3)我們需要聖經的真理和教訓,更需要聖靈的啟示: 神一次用這話;如果再一次用,還需要有膏油在裡面才可以。沒有聖靈新膏油、沒有聖靈新啟示,同樣的話不會產生同樣的果效。 人的記性、殷勤、悟性、聰明等都有用,但不夠。我們需要神再憐憫、再說話,這才有用。我們重說,一字不變,沒有用,我們需要神再將這話說出。不單是神學,更重要的是神自己說話。 (4)侍奉神的人: 不一定懂希臘文、希伯來文,也不是單傳基要信仰、正宗教訓,才是侍奉神。這樣的侍奉還有危險。 我們也要在屬靈方面去侍奉神。 我們不是傳真理就有新啟示,我們單摸著神所默示的聖經,而沒有摸著聖靈的啟示,我們怎能傳啟示呢?我們不是傳使徒同樣的道理,而是要有同樣的膏油。 “各盡其職”(弗4:12),原文是“職事的工作”。我們有了職事的工作,身體才能長大,在真道上方能“同歸於一”。我們不要作個關閉的基督徒。 不要只在真理知識上造就人,更要在啟示上給人膏油。 六、我們需要光照 我們有了啟示,啟示是照亮我們的裡面,使我們裡面有點光,但這光是不會住下的。 1.要多次光照 一次啟示,要多次光照,才能完成這個啟示。 多數直接見光:在靈裡;少數間接見光:在讀經裡。 2.在光之外需要思想 (1)悟性很重要,先知講道有悟性果效: “我若用方言禱告,是我的靈禱告,但我的悟性沒有果效。這卻怎麼樣呢?我要用靈禱告,也要用悟性禱告;我要用靈歌唱,也要用悟性歌唱。”(林前14:14-15) 悟性,是魂裡的心思,英譯understanding . 光,是要進到悟性裡的。 (2)光先照在靈裡,但不要停在靈裡,而要達到悟性。光到了悟性時,就不再飛走了。 (3)光在靈裡,還不能用: 我們是“活的魂”。如果一切事物不從靈進到魂裡,我們的意志還不能支配。我們現在的身體不是靈體。魂是不能接受啟示的,所以我們必須用靈來接受啟示,送到魂裡去。 (4)思想不要散漫,才能定住光: 悟性必須更新。 神的光在我們裡面啟示時,我們如果思想小、低、亂,就把光漏掉。許多人的思想是放在衣食等世事上的,這就象走入迷宮了。 3.外人破碎 靠思想去想神的光、想神的話,這是要被拆毀的。 我們的思想,應當作僕人,要站在門口等候神使用。不是我們想出光,而是我們被神光照。 4.作管子 我們不是拆到不會思想,而是不再為自己想,不再隨便想。聰明的人拆毀聰明,智慧的人拆毀智慧,然後思想變為有用的器官。我們只作小管子。管子中間有阻塞或是斷了,光就無法流出。 不是要摔掉思想,而是要“奪回”思想,使它順服基督:“……又將人所有的心意奪回,使它都順服基督。”(林後10:5)“心意”,應譯“心思”或“思想”。我們要奪回思想來順服基督。 我們的魂不能作主人,只能作僕人。魂作主人就要被拆毀了。 5.要訓練思想 我們不要念頭太多,也不要整天胡思亂想,這是屬肉體的;我們多思念聖靈和聖靈的事才是屬靈的。 七、在靈裡的啟示與在話裡的啟示 1.在靈裡的啟示 在靈裡的啟示是光照。神在靈裡啟示我們後,這光是不會自動停留的,所以我們要在思想上,不要讓光跑掉。當我們想不到時,我們求神再給光照,把屬靈的意思變作“話語”留在我們裡面。 2.在話語裡的啟示 話語的啟示,也許是一兩句,但卻是一針見血的。 第三章 “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 讀經: “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提後3:16) “第一要緊的,該知道經上所有的預言,沒有可隨私意解說的;因為預言從來沒有出於人意的,乃是人被聖靈感動,說出神的話來。”(彼後1:20-21) 聖經的權威是最高的,因為這是從神來的。 一、聖經是聖靈感動人寫的 1.舊約 “耶和華的靈大大感動參孫,他雖然手無器械,卻將獅子撕裂……。”(士14:6,參15:14,撒上10:6,16:13,19:20,23等)“耶和華的靈大大感動”,直譯是“神的靈到他那裡去”。 “……耶和華的靈才感動他”(士13:25),這裡的“感動”,原文是“動”,英譯move . 2.新約 新約有幾次的“感動”,原文是不同的:“被神的靈感動的”(林前12:3),應譯“憑神的靈。”“聖靈的感動”(林後13:14),應譯“交通。”“那感動彼得”,“也感動我”(加2:8),應譯“那在彼得裡面作工的”,“也在我裡面作工。”
“……我也想自己是被神的靈感動了”(林前7:40),應譯“我也有神的靈了。”“……乃是人被聖靈感動,說出神的話來”(彼後1:21),應譯“乃是被聖靈所生的人從神說出的。” 許多人口裡常掛著“我被聖靈感動”,但他們不知道什麼是感動! 3.寫聖經的人 寫聖經的人必須是被聖靈感動的,但不是單有感動就可以。在聖經裡有許多人也被聖靈感動,但他們沒有寫聖經。神給寫聖經者靈感:一是對於神啟示奧秘的知識;二是傳達表現神啟示的力量。這不是學得來的,而是神給他的恩賜。神在人裡面的活動,就是神藉聖靈在人內心中作工。人被聖靈感動,就“說出神的話來”(彼後1:20-21)。感動,是人被神托起來的。 二、聖經是神的啟示 寫聖經的人不單有靈感,他們也得了神的啟示。 1.不是一般的啟示 不是說現在絕對沒有啟示,前面我們已經談過。 現在還有人得啟示:“求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神,榮耀的父,將那賜人智慧和啟示的靈,賞給你們,使你們真知道祂。”(弗1:17)“賞給你們”,原文是“賜給你們”。 有人認為不是啟示,而是“啟示的靈”。 請注意,有“啟示的靈”就有啟示。正如我們有“智慧的靈”就有智慧:“智慧和啟示的靈”,可譯“智慧的靈和啟示的靈。”我們得到啟示,使我們得到新的亮光。 不過,所得到的啟示,絕不能與聖經有矛盾,更不能把所得的啟示加在聖經裡。這就是異端。 2.聖經是神的啟示 “他們得了啟示,知道他們所傳講的一切事,不是為自己,乃是為你們。”(彼前1:12)“他們”,指上文所說的“眾先知”:“論到這救恩,那預先說你們要得恩典的眾先知,早已詳細的尋求考察……。”(10-11節)眾先知得神的啟示才能寫聖經。 “耶穌基督的啟示,就是神賜給祂,叫祂將必要快成的事指示祂的眾僕人。祂就差遣使者曉諭祂的僕人約翰。約翰便將神的道和耶穌基督的見證,凡自己所看見的都證明出來。”(啟1:1-2)約翰得了啟示,然後寫下啟示錄給“亞西亞七個教會”(4節,2-3章)。啟示錄就是聖經最後的一卷,是給歷代眾教會的。 3.啟示的方式 聖經是把神的本體、神的作為和神的計畫啟示出來的。 (1)神在創造裡的啟示: 神的永能和神性,在一切所造的物顯明出來:“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羅1:20) (2)藉基督的啟示。 (3)透過寫下的道的啟示: 聖經把聖父、聖子、聖靈、魔鬼、人類、罪惡、恩典、拯救及榮耀,這些神的啟示詳述出來。 神的啟示部分在大自然裡,更完整地在基督裡,並完滿顯在所寫的聖經中。 三、聖經是神所默示的 聖經不單是從靈感寫的,也是神的啟示,聖經更是神所默示的。 “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提後3:16),小字作“凡神所默示的聖經”。“默示”,原文是“神呼氣”的意思。 1.只有聖經是神所默示的 聖經寫完之後,就再沒有默示了。如果有人說他被神默示,他就是說謊話的。 2.神所默示的聖經是沒有錯的 現在的聖經是從抄本(古卷)譯來的,抄本會有抄錯,但原稿是絕對沒有錯誤或矛盾的。 (1)古卷: 當聖經寫成後,人把聖經的原稿抄下來,稱為“古卷”。 ① 古卷: 現在所存的都是古卷;當古卷抄下之後,原稿都丟失了,因為原稿是用易潮濕又快黴爛的蒲草紙papyrus寫的。現在的英文聖經、中文聖經等,都是根據古卷來翻譯的。 聖經原稿沒有錯,但抄本就會有錯。新約所有眾多的古卷,以梵蒂岡古卷、西乃古卷和亞力山大古卷比較正確,是翻譯新約聖經的根據。 ②“有古卷作”: 當譯聖經的人發現有不妥的地方,他們就把各古卷拿來互相對照,取其中較正確的,或以多數古卷所抄的。但為了慎重起見,就附有小字“有古卷作……”。古卷會抄錯,但原稿是絕對沒有錯的(詳看靈音小叢書《聖經的形成》)。 (2)中文聖經: ① 廣州土語: 翻譯中文聖經是從廣州開始的,所以聖經有好些廣州土語,例如:“幾時”:“你們不肯守我的誡命和律法,要到幾時呢?”(出16:28等),“……要等到幾時呢?”(啟6:10)“幾時”,應譯“多久”,英譯“how long”.“幾時”是廣州土語,國語應譯“什麼時候。” “出奇”:“……因我要建造的殿宇高大出奇”(代下2:9),可譯“希奇”。 “葬埋”:“……無人葬埋”(詩79:3),應譯“無人埋葬”。 “外頭”:“……搬到外頭汲淪溪邊。”(代下29:16)應譯“外邊”。 “一味”:“一味的厚待你”,應譯“一直地厚待你”(創26:29)“客要一味的款待”(羅12:13),可譯“客要一直地款待。”“也照他們一味的行淫”(猶7),應譯“也照他們一直地行淫。” “起首”:“耶和華對我說:‘從此起首,我要將西宏和他的地交給你……。’”(申2:31,參士13:5)應譯“我開始要將西宏……。”“起首”,也是廣州土語。 “周身”:“……與周身的肉一樣。”(出4:7)這是廣州土語。應譯“全身”,原文作“與他的肉一樣。” “周圍”:“周圍遭患難”(林後7:5),應譯“四圍”。 “日頭”:“日頭快要平西”(路9:12),應是“太陽。”日頭是蘇州土語,也是廣州土語。 “若果”,“他們若果是先知……。”(耶27:18)“若果”是廣州土語,應譯“如果”。 ② 錯用: “工夫”:“……但將來各人要照自己的工夫得自己的賞賜。”(林前3:8)“工夫”是時間的意思,這裡應譯“工作”。 “銷滅”:聖經很多地方都用“消滅”(利26:39,加5:15,彼後3:6等),但有些譯本錯用“銷滅”:“……連亞細亞全地和普天下所敬拜的大女神之威榮也要銷滅了。”(徒19:27)“不要銷滅聖靈的感動。”(帖前5:19)“銷”,是銷化的意思。舊約其它經文都用“消滅”,新約只有這兩節錯用“銷滅”。但最近新譯本把這兩節也改正為“消滅”。 “發明”:“將祂的榮耀發明。”(詩66:2)我們不能發明神的榮耀,我們只能“發出”神的榮耀。 “利害”:“……這樣,那後來的迷惑比先前的更利害了。”(太27:64)“……不要再犯罪,恐怕你遭遇的更加利害。”(約5:14)這兩節經文的“利害”,最好譯“厲害”。雖然“利害”也有厲害的意思,但“利害”主要指利益與害處。 “指責”(創21:25,伯19:5,何4:4,羅9:19,來8:8)應是“指摘”。還有一些類似的詞句也是譯得不大適合的。 “接待”:“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約1:12)“接待”,原文是“接受”:“接待”是接待客人在家裡,是暫時的;“接受”,是把主耶穌接入心裡,是永久的。 “信”:上面這節經文的“信”,原文是“信入”,就是信靠的意思。凡得救的信心,原文都是“信靠”(約3:16等),中文聖經都譯作“信”。單信,還是未得救的。信,英譯believe;信靠,英譯believe in或believe on . “將近”:“耶穌和門徒將近耶路撒冷……。”(太21:1)“近”,不是動詞,但原文是動詞,應譯“將到”或“將近走到。” “完全了基督的律法”(加6:2):“完全”,不是動詞,應譯“完成”。 ③ 佛教用語: “你們要慈悲,像你們的父慈悲一樣。”(路6:36)“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羅12:1)“慈悲”是佛教的用語:“大慈大悲。”聖經原文是“憐憫”。神有慈憐,但祂不悲。 “天堂”:“……乃是進了天堂,如今為我們顯在神面前。”(來9:24)“耶穌已經進入天堂,在神的右邊……。”(彼前3:22)“天堂”也是佛教用語。中文聖經把“天上”或“天家”譯成“天堂”。但其它譯本都譯“天上。” “地獄”:“……曾把他們丟在地獄,交在黑暗坑中,等候審判。”(彼後2:4)“地獄”也是佛教的用語,意思是“地下牢獄”。原文是“他他拉斯”Tartarus,原文還有一個字“疾恨拿”Gehenna . 他他拉斯指陰間的地獄;疾恨拿指火湖。中文聖經把疾恨拿譯作地獄,共有12次(詳看靈音小叢書《火湖》)。 ④ 以“的”作副詞: “的”,是形容詞,形容名詞與代詞;“地”,是副詞,用來形容動詞(形容動作)。但聖經的翻譯,把“的”字用來做形容詞和副詞。例如:“該隱就大大的發怒”(創4:5),新譯本譯“該隱就大大地發怒”。“發怒”是動詞,當用副詞“大大地”來形容的。 ⑤ 錯印: “……在那裡有觸動主怒偶像的坐位”(結8:3):“坐位”應是“座位”。 “……並美好的骨格”(伯41:12):“骨格”應是“骨骼”。 “……你們如此事奉”(羅12:1):“事奉”,新譯本譯“侍奉”。“……常常服事主”(羅12:11):“服事”,新譯本也譯作“服侍”。 “論到你們信上所題的事”(林前7:1):“題”,不是動詞,“提”才是動詞。新譯本譯作“所提的事”。 ⑥ 文言: 白話本經常帶有文言風格,例如“何時”、“若”、“之”、“乃”等用詞。 “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絕對沒有錯誤,但為什麼又有那麼多的錯誤呢? 請緊記,聖經的原稿絕對沒有錯。但古卷是人手所抄的,有抄錯並不希奇。還有,中文讀本也有一些錯誤,這是翻譯聖經的問題,並不是聖經本身有錯。 3.神也用人的成分 神默示人寫聖經,也用人的智慧:“……就如我們所親愛的兄弟保羅,照著所賜給他的智慧,寫了信給你們。他一切的信上,也都是講論這事。信中有些難明白的,那無學問、不堅固的人強解,如強解別的經書一樣,就自取沉淪。”(彼後3:15-16)。 保羅有學問,神也給他智慧。神用他的智慧與學問寫保羅書信,所以“信中有些難明白的”。 彼得沒有學問,神也用彼得寫聖經。 無論保羅或彼得寫聖經,雖各有各的風格,但都是被神操縱的。他們所寫的各有不同,但每一個字都是神所默示的。 4.聖經主要是聖靈的默示 “叫人活著的乃是靈,肉體是無益的。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約6:63) 我們讀經不單摸到外殼,更要摸到屬靈的一面,因為聖經是神所默示的,與一般人寫的書籍有極大的分別。 結 語 聖靈感動人,神啟示人,神默示人。被聖靈感動的人不一定都寫聖經;被神啟示的人也不一定都寫聖經;被神所默示的人就一定是寫聖經的。 現在還有人被聖靈感動,也有人得啟示,但沒有人再得默示了。 我們不要亂說“我被聖靈感動”,也不要隨意說“我得了啟示”;更不要胡說“我被神所默示”。真的被聖靈感動的不乏人;真得神的啟示比較少;聖經寫完之後就再沒有人得默示了。 凡被聖靈感動的人,無論他講話或寫書,都要合乎聖經;說得了啟示的,要十分小心,除了合乎聖經之外,他所得的啟示必須是在有特別需要時神所給的,因為有人說“得了啟示”,恐怕是自作的或魔鬼所給的。 “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每一節每一字都是神所默示的,這是指原稿。寫聖經的人是被聖靈感動、得神的啟示,更是被神所默示的。 自從聖經寫完之後,沒有人能加添或減少。我們也不能隨私意來分解聖經,更不要讓撒但在我們裡面使我們亂解聖經。我們必須靠著聖靈,很好地研讀與“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提後2:15)。 願神藉這小冊子,使我們能持守真道,直到主再來! 二○○六年三月二日脫稿 作者:林獻羔 地址:廣州市
德政北路 雅荷塘(北)榮桂里15號 郵遞區號:510055 電話:020-83821503 日期:2006年11月新印 沒有版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