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湖(林獻羔) 目錄: 前 言 1 第一章 地 獄 3 第二章 火湖不是…… 5 第三章 火湖是什麼? 11 第四章 火湖在哪裡? 15 第五章 火湖與身體 17 第六章 疾恨拿的蟲與火 21 第七章 永 刑 25 第八章 誰要到火湖裡去呢? 26 前 言 讀經:“惟有膽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殺人的、淫亂的、行邪術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說謊話的,他們的份就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裡,這是第二次的死。”(啟21:8) 一個人活在世上,不能不死。這是任何人都得承認的。但是,死後往哪裡去呢?可惜一般人都不理會這一件重大的事,他們只說:“人死如燈滅”。真的“人死如燈滅”嗎?其實人們沒有找到人生真正的歸宿,只得說句無意識安慰的話,好賄賂良心罷了。當你看見人一個一個的死去,動也不再動,就以為死了的人就一切都完結了,再沒有“永遠”這一回事了。但請你注意:靈魂是永存的。你要在哪裡度過你的永遠呢?在天家呢,還是在火湖呢?千萬不要自己騙自己,以為死了就完了。請問,你是從哪裡來的呢?也許你會說:“是我父母把我生出來的”。對呀,父母只能生你的身體,至於你的生命,到底是從哪裡來的呢?你的父母又是從哪裡來的呢?你的祖宗到底是誰生出來的呢?如果一直往上問,恐怕沒有人能清楚回答這個問題呢!我們說,是神把你的祖宗創造出來的。雖然父母把你生出來,但還是神先造你,然後祂藉著你父母把你生出來的。一代一代的過去,現在這一代才輪到你和我。為什麼我們不早些或遲些來呢?本來是沒有我們的,但現在竟然有了,請問,這樣來得奇不奇呢?如果你不細想,就一點也不覺得希奇;只要你一加思索,就越想越覺希奇。我們來得奇,因此去得也奇。我們來了,但總沒有想怎樣去。如果你從來沒有想過這個問題,那你就更奇了!當我們見到有“生命”這個東西,就當想到有永遠的景況了。如果一個人只有幾十年的光陰,幾十年的工作,幾十年的享受,以後就沒有了,那末,我真覺得“人生”是一個“謎”,不知怎樣去解釋。天地間竟然容許人們到世上活幾十年,以後就沒有了。好象天地和我們開玩笑似的。如果是這樣,難道“天地”不會把我們帶到另一個境界裡再活幾十年嗎?就算沒有永遠的禍福,也該有幾次的遊玩呀!如果一個人死了就沒有了,那末,我們不如早死好了,因為多活幾年,還要面臨那可怕的死亡。況且,人活著,不一定能夠過著快樂的生活,離不了貧苦、衰老、疾病、紛爭、死別與生離等。一切的打算與經營,只不過幾十年,一死就不能帶去,也不能再享受。而且人與人之間的罪惡真使我們覺得沒有快樂。看到人生的短暫,就只有一聲歎息!那末,人到底要到哪裡去呢?我告訴你,只有永生與永死這兩條路。信耶穌的人,因耶穌的血,把他們的罪赦免了,他們就能享永生。不信耶穌的人,因著罪惡的報應,結果將來要到火湖裡受永遠的痛苦——這是第二次的死。 現在我不是說信徒所要到的天家,我只說及罪人所要到的地方。不過,信徒也當留意,因為許多信徒對這個問題也是一知半解,因而弄出許多錯誤來。我們若不詳細地瞭解火湖,就難以對人講說。所以我以下所講的都是對每一個人說的。 第一章 地 獄 “地獄”這兩個字,我們聽慣了,可惜仍有不少人不相信有“地獄”。他們以為聖經所說的“天家”是為安慰那些怕死的人,並且可以勉勵人們行善;他們也以為聖經所說的“地獄”不過是一種臆斷,用來恐嚇人。因為世上的惡人太多,要人們不作惡呢,惟有拿出“地獄”來使人們驚懼,不敢再作惡。他們因為不信神的話,便造出這樣的言詞來。他們將來真不知怎樣才可以逃避火湖的火。我為這等人擔心,更為他們可惜! 一、不要稱呼“地獄” 除了彼得後書2:4外,中文聖經把Gehenna這個字,譯作“地獄”的共有12次。 “地獄”這兩個字,本來是佛教用的名詞,意思是“地下牢獄”。他們說:“惡人死後,他們的鬼魂是在地下受苦,所以稱作‘地獄’。”佛教詞典中,地獄梵名“那落迦”,譯作“無幸處”,是三徒六趣之一。在自浮堤的地下,罪人受苦的地方,計有:八大地獄、八寒地獄、八熱地獄。 八大地獄是:等活、黑繩、眾合、號叫、大叫、炎熱、大熱、無間。 八寒地獄是:額浮陀、尼祿浮、阿羅羅、阿婆婆、月候候、漚波羅、波特摩、摩訶波特摩。 八熱地獄是:炭坑、浮尿、燒林、劍林、刀道、鐵刺林、鹹河、洞橛。 此外,尚有十八層地獄,136種地獄的說法。這都是無稽之談,與聖經真理大不相同。 “地獄”這個名詞,我們不應再用了。那麼,我們怎樣稱呼它呢?最好音譯:疾恨拿Gehenna不當譯作“地獄”。有人譯作“幾很那”,但這只合乎國語的音韻,對於廣東音就不合了。如果要國語與廣東音都適合的話,最好譯作“疾恨拿”。因為這是個地名,正如耶路撒冷是個地名,我們只能音譯,不當意譯。這是歐洲古時候拜假神者所用的名稱,與佛教所用的地獄名稱相似。即使英文欽定本聖經,也把這個地名誤譯為地獄Hell. 不過,我們現在若改稱它為“疾恨拿”,一時還很不方便,因為很多人不知道是指著什麼地方說的,必要經過一番解釋才明白。為著這個緣故,我們不如叫它作火湖好了,因為火湖就是“疾恨拿”。我們稱火湖,不只是合真理,而且又叫眾人都明白。 二、“疾恨拿”與“地獄”的區別 “疾恨拿”本來是地上的一個名稱,用來指火湖(以後我們還要詳細說);但佛教說“地獄”是在地底下,是地下一個地方的名稱。聖經所說的“疾恨拿”現在還沒有人;但佛教認為“地獄”現在是有人的。“疾恨拿”是人的靈魂與身體受苦的地方;但佛教的“地獄”只是人的靈魂受苦之處。 以上幾點都是有很大分別。我們怎能把佛教的名稱用來稱呼聖經中的事物呢?“地獄”不是聖經裡的東西。 第二章 火湖不是…… 一、火湖不是“外面的黑暗裡” 聖經有幾處提到“外面的黑暗裡”,都不是指火湖說的。“把這無用的僕人丟在外面黑暗裡,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了。”(太25:30)這裡不是指火湖,是指在空中審判處的外面。這“外面”不是為刑罰罪人,而是把“無用的僕人”暫時丟在那裡。待審判完畢,他們還是要進入羔羊婚娶的筵席裡的。 二、火湖不是“無底坑” 撒但(魔鬼)在千年王國之前要被捆綁,被扔在無底坑裡。“祂捉住那龍,就是古蛇,又叫魔鬼,也叫撒但,把牠捆綁一千年,扔在無底坑裡,將無底坑關閉,用印封上,使牠不得再迷惑列國。等到那一千年完了,以後必須暫時釋放牠。”(啟20:2-3)這無底坑就成了撒但的監牢:“那一千年完了,撒但必從監牢裡被釋放。”(啟20:7)撒但從無底坑裡被釋放出來,作最後的工作,以後就被扔在火湖裡。“那迷惑他們的魔鬼被扔在硫磺的火湖裡,就是獸和假先知所在的地方。牠們必晝夜受痛苦,直到永永遠遠。”(啟20:10) 三、火湖不是“城外” “城外有那些犬類、行邪術的、淫亂的、殺人的、拜偶像的,並一切喜好說謊言、編造虛謊的。”(啟22:15)“城外”是指新耶路撒冷城之外(啟21:27),必定不是火湖。但火湖既不在城裡,當然是在城外,不過,火湖不是在城的週邊,而是在另一個地方。以上兩節經文是指城的週邊,那些人是從千年王國裡過渡來的一些人。 四、火湖不是“他他拉斯” 彼得後書2:4的“地獄”,原文不是“疾恨拿”,而是“他他拉斯”Tartarus. 這個地方不是罪人所要到的地方,而是為犯罪的天使所預備的(猶6節)。“他他拉斯”是無底坑的別名。 五、火湖不是“陰間” 許多信徒把“陰間”與“火湖”混為一談,稱之為“地獄”。“地獄”是佛教用的名詞,“陰間”這一詞也來自於佛教,它是與“陽間”相對應。中文聖經中的“陰間”,希伯來文稱“示阿耳”Sheol,希臘文稱“黑地斯”Hades,都是指死人的所在,意思是一個看不見的世界。本來我們不當用“陰間”這個名詞,但因為一般人用慣了,我們姑且也用它。 為了弄清這個問題,我們準備詳細說說陰間:“後來那討飯的死了,被天使帶去放在亞伯拉罕的懷裡。財主也死了,並且埋葬了。他在陰間受痛苦,舉目遠遠地望見亞伯拉罕,又望見拉撒路在他的懷裡……。”(路16:22-26) 1. 陰間的所在 陰間在哪裡呢?在地球的內部——地底中心的地方。“他的兒女都起來安慰他,他卻不肯受安慰,說:‘我必悲哀著下陰間到我兒子那裡。’約瑟的父親就為他哀哭。”(創37:35)“迦百農啊,你已經升到天上,將來必推下陰間。”(路10:15)聖經總是說人“下”陰間,從來不說“上”陰間,可知“陰間”是在地球裡面的。我們再看一段經文,從而證明“陰間”是在地球裡面的:“摩西剛說完了這一切話,他們腳下的地就開了口,把他們和他們的家眷,並一切屬可拉的人丁、財物都吞下去。這樣,他們和一切屬他們的,都活活地墜落陰間,地口在他們上頭照舊合閉,他們就從會中滅亡。”(民16:31-33)“地就開了口”,“都吞下去”,“墜落陰間”等,清楚地給我們看見,陰間是在地球之內的。陰間既不像火湖在空間,也不是在地球表面任何一處,而是在地球的裡面。 有人反對聖經所說陰間是在地球的裡面。他們說,科學證明地球內部是實心的,哪裡有地方給死人受苦呢?我們說這是不難解釋的,陰間是個靈界的地方,而不是物質的地方。即使地核是“鐵鎳核心”,也沒有妨礙,因為靈魂是不受物質限制的。人死了,身體在墳墓或化為火灰,靈魂到陰間,一點不受影響,這一點,不信的人是無法理解的。其次,地核是否鐵鎳核心,科學家還沒有定論。不過,一般人公認地心溫度極高,約攝氏3000到5000℃,所以有人認為它是灼熱的液體,這和陰間有“火”的說法相吻合。況且科學界現在的結論是:“總之,我們對於地核,還是瞭解得不夠清楚的。” 有人認為陰間不是地球裡的一個地方。他們說陰間就是墳墓,人下陰間的意思是入墳墓。但請問,墳墓有火嗎?財主在陰間裡受苦,因為陰間裡有“火焰”。況且原文聖經,陰間與墳墓是不同的兩個字,我們前面已經說過,陰間的希伯來文是“示阿耳”Sheol,希臘文是“黑地斯”Hades,但墳墓二字,希伯來文是“盔伯”queber,希臘文是“彌尼彌安”,因此,我們絕不能說陰間就是墳墓。聖經說陰間是在地球裡面,我們就相信它是在地球裡面。 2. 陰間的形狀 陰間有兩部分:一邊是樂園,又叫“亞伯拉罕的懷裡”,這是拉撒路等人曾在那裡享福的地方;另一邊是苦園,也就是一般人所說的“地獄”,是那財主和千千萬萬罪人在那裡受苦的地方。中間有深淵限定,彼此不能來往,只能對話(詳看路16:19-30)。 有許多信徒認為只有罪人下陰間,信的人就不下陰間,其實不是的。在舊約時代和主耶穌在世的時候,不信的人固然要下陰間,連信的人也要下陰間:“雅各說:‘我的兒子不可與你們一同下去,他哥哥死了,只剩下他,他若在你們所行的路上遭害,那便是你們使我白髮蒼蒼、悲悲慘慘地下陰間去了。’”(創42:38)雅各的兒子約瑟“沒有了”,西緬也“沒有了”,恐怕便雅憫也會遭險,致使雅各悲悲慘慘的死,他的靈魂就要下到陰間裡去了。雅各是得救的,但他深知他死後,也要到陰間裡去。他與所有得救的人一樣,下陰間不是受苦,而是要到陰間的樂園裡得安慰。 3. 主耶穌為什麼要到陰間 不只信的人要到陰間,我們的主也曾到陰間:“因祂必不將我的靈魂撇在陰間,也不叫你的聖者見朽壞。”(徒2:27)這節經文是詩篇16:10引來的。這篇詩預言主耶穌要到陰間,耶穌死在十字架上之後,祂的靈魂便到了陰間,及至祂復活的時候,祂的靈魂便從陰間回到墳墓裡,帶著復活的身體出墳墓。這是神沒有把祂的靈魂撇在陰間,也沒有叫祂的身體見朽壞。主耶穌到陰間的哪一部分呢?請聽祂在十字架上對強盜說的話:“耶穌對他(強盜)說,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路23:43)主死了以後,並沒有回天家,而是到陰間的樂園去安慰聖徒,並向隔淵苦園裡罪人的靈魂宣告勝利:“祂藉這靈曾去傳道(原文作宣告)給那些在監獄裡的靈聽。”(彼前3:19)這“監獄”就是陰間的苦園。監獄裡的靈不是天使,而是“不信從的人”(20節)。耶穌甘心被釘在十字架上,勝了撒但,祂的死就是勝利。祂到陰間裡向所有不信從的人宣告勝利——罪人永遠受痛苦,信從的人從此可以到天家去了:“所以經上說:‘祂升上高天的時候,擄掠了仇敵(原文作帶了許多俘虜),將各樣的恩賜賞給人。’”(弗4:8)當主耶穌升天的時候,祂把陰間樂園裡的人帶到天上去了,祂把曾被撒但擄掠的俘虜——樂園裡的人——帶到天上去了。因此,現在陰間的樂園是空的。現在亞伯拉罕不在陰間了,拉撒路也不在陰間了,所有得救的人都不在陰間了。聖經再沒有說信徒死了要下陰間。現在信徒一離開世界就到天上的樂園,與主同住,享受福樂(林後5:8,腓1:23)! 為什麼以前的人死了不能到天上的樂園,而要在陰間的樂園裡等候呢?有兩個原因:第一,天地被玷污了,需要耶穌的血洗乾淨。天使犯了罪,把天空污穢了;人類犯了罪,把地球污穢了。主耶穌要用自己的血把天地洗淨,“好除掉罪”(來9:26)。舊約羊羔的血不能除罪,必須要用主自己的血洗淨,所以主說:“我去原是為你們預備地方去”(約14:2)。第二,空中是魔鬼掌權的地方,除了個別人被神接去之外,一般人不能直升天上。他們在陰間的樂園裡等候主作成救贖工作,由主帶他們同往。我們從地球到天家,要經過撒但的禁區,非常危險,自己無法升去。我們每人都有一個天使跟著我們,直到我們離世的時候,天使護送我們返天家,但必須有耶穌的血印證才能通過,所以在耶穌釘十字架之前,一般人是不能到天家去的。 4. 陰間的地獄 主升天時把樂園改變了,但地獄還沒有改變。主的血與他們無關,他們不能變成得救的人。這個地獄一直存留到主再來以至千年王國完了之後才有改變:“於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啟20:13)千年國後,“死亡”(即墳墓)要交出死者的身體;陰間就要交出其中死者的靈魂,以待審判。 自古至今直到主再來後,所有不信的人要到陰間(現在的地獄)受苦,受火焰的苦,非常難受。他們一直受苦到千年國後,復活受審;以後,他們就要帶著復活的身體——靈魂與身體——到火湖裡受永遠的痛苦。 第三章 火湖是什麼? 前面我們已經說過一般人對火湖的誤解,現在我們要說說火湖到底是什麼。 一、火湖是“疾恨拿” 舊約聖經沒有“疾恨拿”Gehenna這個名字,它只在新約聖經裡提過十二次。第一次是在馬太福音5:22 “只是我告訴你們:凡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判。凡罵弟兄是拉加的,難免公會的審斷;凡罵弟兄是魔利的,難免‘疾恨拿’的火。”末了一次是在雅各書3:6 “舌頭就是火,在我們百體中,舌頭是個罪惡的世界,能污穢全身,也能把生命的輪子點起來,並且是從‘疾恨拿’裡點著的。”火湖就是“疾恨拿”。雖然聖經沒有把這兩個名稱連在一起,可是這兩個名稱同是指著一個地方(惡人永遠的居所)說的。而且這兩個名稱都是與“火”連在一起的,不過啟示錄說“火湖”,而新約其他的地方說“疾恨拿”罷了。啟示錄共提了五次火湖:“那獸被擒拿,那在獸面前曾行奇事、迷惑受獸印記和拜獸像之人的假先知,也與獸同被擒拿。他們兩個就活活地被扔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裡。”(啟19:20)“那迷惑他們的魔鬼被扔在硫磺的火湖裡,就是獸和假先知所在的地方。牠們必晝夜受痛苦,直到永永遠遠。”(啟20:10)“死亡和陰間也被扔在火湖裡,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他就被扔在火湖裡。”(啟20:14-15)這兩節經文提火湖共三次,但在原文聖經只得兩次,因為在第14節第二次所提的“火湖”,原文是沒有的,只說:“這是第二次死”。“惟有膽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殺人的、淫亂的、行邪術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說謊話的,他們的分就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裡,這是第二次的死。”(啟21:8)以上五次所提的“火湖”,都是在啟示錄裡的。 二、“疾恨拿”是個地名 舊約聖經沒有提“疾恨拿”,但它的來歷是在舊約裡的。“疾恨拿”本來是希伯來文的一個地方名,意思是欣嫩的兒子的山谷Valley of the Hinnom,或叫“欣嫩子穀”,又叫陀斐特Tophet:“原來陀斐特又深又寬,早已為王預備好了,其中堆的是火與許多木柴。主耶和華的氣如一股硫磺火,使他著起來。”(賽30:33)陀斐特是在欣嫩子穀中的。聖經沒有記載他們父子的事,我們只知道這山谷是由他們而得名的。 1. 耶路撒冷的陀斐特 舊約的欣嫩子:原文是Gehinnom,新約希臘文譯成Gehenna“疾恨拿”。欣嫩子穀是在耶路撒冷西南麓的一個山谷:“又下到欣嫩子穀對面山的盡邊,就是利乏音穀北邊的山。又下到欣嫩穀,貼近耶布斯的南邊……。”(書18:16)耶布斯就是耶路撒冷。欣嫩穀是“貼近耶布斯的南邊”的。穀中有一塊高地,稱為“陀斐特”。 陀斐特是一個可憎的、不潔的、受咒詛的地方。許多人把他們的兒女帶到陀斐特獻給假神摩洛:“他們在欣嫩子穀建築陀斐特的丘壇,好在火中焚燒自己的兒女。這並不是我所吩咐的,也不是我心中所起的意。耶和華說:‘因此日子將到,這地方不再稱為陀斐特和欣嫩子穀,反倒稱為殺戮穀,因為要在陀斐特葬埋屍首,甚至無處可葬。’”(耶7:31-32,參看19:2-7,11-14)“他們在欣嫩子谷建築巴力的邱壇,好使自己的兒女經火歸摩洛,他們行這可憎的事,使猶大陷在罪裡。這並不是我所吩咐的,也不是我心所起的意。”(耶32:35,參看代下28:3,33:6)直到約西亞王的時候,才不許人如此行:“又污穢欣嫩子穀的陀斐特,不許人在那裡使兒女經火獻給摩洛。”(王下23:10)這個地方是被人看為受審判的人所居住不潔的地方,當以色列人在神降刑罰的時候,義人行入耶路撒冷,不義的人在外面受痛苦。 猶太拉比的著作有如下記載:“以後許多人把耶路撒冷的垃圾與動物的腸髒及腐肉等,拿來陀斐特燒。走獸的屍首、並行刑後死人的屍首,都在這裡用火焚燒。”另外,請看聖經:“當夜耶和華的使者出去,在亞述營中殺了十八萬五千人。清早有人起來一看,都是死屍了。”(王下19:35)這節所提的人都是在這裡被殺的。這樣,陀斐特的火就長燒不滅了。有些腐肉等物在石罅間,未被燒去,就變成小蟲:“在那裡,蟲是不死的,火是不滅的。”(可9:48)以上是陀斐特的來歷。 2 . 陀斐特預表火湖 陀斐特本來不是火湖,而是在耶路撒冷外的一個地方。不過,耶穌用陀斐特不息的火與不死的蟲來說明火湖的可怕。於是陀斐特就成了火湖的縮影或預表。當猶太人一看陀斐特的可怕,就立即可以聯想到火湖的狀況了。神就是愛,為什麼又造個火湖來刑罰人呢?原來神造火湖並不是為人類預備的,而是為撒但和牠的使者預備的:“王又要向那左邊的說:‘你們這被咒詛的人,離開我,進入那為魔鬼和牠的使者所預備的永火裡去!’”(太25:41)火湖本是為魔鬼和牠的使者所預備的,不過那些犯罪又總是不肯悔改不肯相信的人,所以神也得要用火湖來刑罰罪人了! 第四章 火湖在哪裡? 許多人以為火湖是在地球裡面,這是錯誤的。請注意,火湖絕不是在地球裡面。示阿耳(陰間)才是在地球裡面——地底中心的地方,所以聖經常說人“下”示阿耳,因為示阿耳是在地下的。“他的兒女都起來安慰他,他卻不肯受安慰,說:我必悲哀著‘下’示阿耳到我兒子那裡。約瑟的父親就為他哀哭。”(創37:35)“迦伯農啊,你已經升到天上?將來必‘推下’黑地斯(即舊約的示阿耳)。”(路10:15,參看太11:23)“摩西剛說完了這一切話,他們腳下的地就開了口,把他們和他們的家眷,並一切屬可拉的人丁、財物都吞‘下去’。這樣,他們和一切屬他們的,都活活地墜‘落’
示阿耳,地口在他們上頭照舊合閉,他們就從會中滅亡。”(民16:31-33)聖經從來未有說人“上”
示阿耳,只說“下”,可知示阿耳是在地球裡面的。 示阿耳是在地球裡面,但火湖就不是在地球裡面了。聖經說人到示阿耳總是說“下”,但聖經從來沒有說“下”火湖或疾恨拿。“罪人下地獄”,是一般人的傳統錯誤,絕不是聖經的真理,因為聖經從來沒有“罪人落地獄”等字樣。聖經總是說“丟在”、“扔在”的。“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丟在’疾恨拿裡。”(太5:29)“你瘸腿進入永生,強如有兩隻腳被‘丟在’疾恨拿裡。倘若你一隻眼叫你跌倒,就去掉它。你只有一隻眼進入神的國,強如有兩隻眼被‘丟在’疾恨拿裡。”(可9:46-47)“……他們兩個就活活地被‘扔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裡。”(啟19:20)或者有人說,馬太5:30,馬可9:44豈不是說“下”、“落”嗎?不錯,這兩節經文是這樣說的。但當我們翻開原文聖經,這兩個字就不見了:“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可叫全身‘丟入’疾恨拿裡。”(太5:30原文)“你缺了肢體進入永生,強如有兩隻手‘被丟入’疾恨拿裡,入那不滅的火裡去。”(可9:44)聖經不是說“下入”,卻說“丟入”,只有“入”而沒有“下”的意思。“入”不一定是“下”的。我們可以到樓下入房子,也可以上樓上進入房子。除了這兩節經文之外,我們查不出聖經有說“下”疾恨拿,“落”火湖等字樣的。 火湖既不是在地球裡面的,也不是在地球上任何一個國家的地方,就必是在空間的某一部分。至於在空間的哪一處,這是沒有人可以知道的。所以我們不要被一些“罪人下地獄”的掛圖影響了。 第五章 火湖與身體 火湖與示阿耳有許多不同的地方。現在我們要說說火湖與人的身體到底有什麼關係。 一、示阿耳與人的靈魂 天家現在是已睡的聖徒靈魂的樂境,而示阿耳(黑地斯)是人靈魂受苦的地方。在基督再來以前,天家與示阿耳都是為著人的靈魂預備的。 不過,靈魂也絕不是沒有形體的。現在已睡的聖徒是靈魂享福,但也帶有形體:“我們原知道,我們這地上的帳棚(身體)若拆毀了,必得神所造,不是人手所造,在天上永存的房屋(靈魂居住的形體)。”(林後5:1)不過,這裡所說的“形體”是與將來復活的“身體”不同。當基督再來以後,我們就帶著身體來享受永遠的福樂了。現在不信的人死了,在示阿耳受苦,是靈魂受痛苦。不過,這也不是絕對沒有形體的:“(財主)就喊著說:‘我祖亞伯拉罕哪,可憐我吧!打發拉撒路來,用指頭尖蘸點水,涼涼我的‘舌頭’,因為我在這火焰裡,極其痛苦。”(路16:24)你看,人在示阿耳裡靈魂受痛苦,也是有‘舌頭’的,所以現在的人在示阿耳裡是有“形體”的。不過,這不是復活的身體,因為眾人還沒有復活
。 二、疾恨拿與身體 一個人若沒有身體,就不能到疾恨拿裡去。現在我們不去說撒但與魔鬼的使者,我們只說人的身體。現在罪人死了,只是在黑地斯裡受苦,因為他們還沒有復活。現在火湖是沒有人在那裡的,必要等基督再來立千年國後,死人要復活,然後把他們丟在火湖裡。火湖與身體是有關的。 新約共有12次提到疾恨拿,其中有七次是與身體相連的:“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丟在疾恨拿裡;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下入疾恨拿裡。”(太5:29-30)“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惟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疾恨拿裡的,正要怕祂。”(太10:28)“倘若你一隻眼叫你跌倒,就把它剜出來丟掉。你只有一隻眼進入永生,強如有兩隻‘眼’被丟在疾恨拿的火裡。”(太18:9)“你缺了肢體進入永生,強如有兩隻‘手’落到疾恨拿,入那不滅的火裡去。”(可9:44)“你瘸腿進入永生,強如有兩隻‘腳’被丟在疾恨拿裡……你只有一隻眼進入神的國,強如有兩隻眼被丟在疾恨拿裡。”(可9:46-47)請大家留心念“全身”、“眼”、“手”與“腳”等。火湖(疾恨拿)是與身體有密切關係的。我們不知道罪人復活的身體是怎樣的,但我們只知道火是不滅的、身體有痛苦感覺。這當然是與信徒復活的身體相差太遠了! 三、魂與身體受痛苦 火湖特別是對付人的身體,使它受痛苦。但火湖不只是燒人的身體,更是叫惡人的靈魂一同受永遠的痛苦:“那殺身體不能殺‘魂’的,不要怕他們;惟有能把身體和‘魂’都滅在疾恨拿裡的,正要怕祂。”(太10:28)這節經文原文沒有“靈”字,只作“魂”。火湖不只燒惡人的身體,更是叫人的魂也受痛苦,可說是到了極處! 四、被殺與復活 神是以重重的刑罰來對罪人的。如果他們始終不肯悔改,神就要使他們被殺。“卻要以公義審判貧窮人,以正直判斷世上的謙卑人,以口中的杖擊打世界,以嘴裡的氣殺戮惡人。”(賽11:4)神怎樣殺戮惡人呢?“萬軍之耶和華說:‘那日臨近,勢如燒著的火爐,凡狂傲的和行惡的必如碎秸。在那日必被燒盡,根本枝條一無存留。”(瑪4 :1)不過這裡所說的“根本枝條一無存留”,並不是指惡人滅沒,一無存留。這是比喻
,指惡人所靠的,與他一生的功德一無存留,並不是指著惡人本身說的。聖經所說的“滅亡”,並不是指完全消失,永無知覺,而是說罪人的結局,要到“火湖”裡去受永遠的痛苦。啟示錄的末了,亦提到將有許多人被殺:“其餘的被騎白馬者口中出來的劍殺了。飛鳥都吃飽了他們的肉。”(啟19:21)這裡所說的被殺並不是說人與人之間的殺害,而是指基督將要把不信的人殺害。被殺的人先要到黑地斯裡受痛苦,直到千年王國完結之後,他們就都復活:“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約5:29)許多人以為只有信的人才復活,不信的人就不復活
,但聖經給我們看見“作惡的復活定罪”。不過,他們並不是與信徒同一個時候復活。已睡的信徒是在基督再來到空中的時候復活
;但罪人是在千年國後才復活:“這是頭一次的復活。其餘的死人還沒有復活,直等那一千年完了。”(啟20:5)他們復活為要得著一個不滅的身體,好使能在火湖裡永燒不滅。在到火湖裡受痛苦以前,他們先要經受審判:“於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黑地斯也交出其中的死人。他們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審判。”(啟20:13)“交出”就是復活。他們復活以後,先要受白色大寶座之審判。末了,就要到火湖裡去受痛苦。 第六章 疾恨拿的蟲與火 火湖有什麼可怕的東西呢?聖經給我們看見,火湖裡除了鬼類與人類(罪人)之外,尚有蟲與火:“倘若你一隻眼叫你跌倒,就去掉它。你只有一隻眼進入神的國,強如有兩隻眼被丟在疾恨拿裡。在那裡,蟲是不死的,火是不滅的。”(可9:47-48)鬼類與罪人在火湖裡是要受苦;而蟲與火則是把痛苦加在那些鬼類與惡人身上。現在讓我們先看看疾恨拿的蟲。 一、疾恨拿的蟲 “他們必出去觀看那些違背我人的屍首,因為他們的蟲是不死的,他們的火是不滅的。凡有血氣的都必憎惡他們
。”(賽66:24)這裡所說的“蟲”,原文是單數式的,只有一條蟲子。馬可9:48 “在那裡,蟲是不死的”的“蟲”字,原文也是單數式的,意思是一條蟲。有人說:火湖不只一條蟲,因為以賽亞書14:11的“蛆”字,原文是複數式的:“你的威勢和你琴瑟的聲音都下到示阿耳;你下鋪的是蟲,上蓋的是蛆。”不錯,這裡所說的蛆,與66:24原文同是一個字,那裡是單數,而這裡是眾數。但請我們留意這兩段經文是各有所指的,66章是火湖的蟲,而14章明顯說的是“示阿耳”。所以我們不要把它們混亂了。 主耶穌所用的“蟲”字,是指沒有腳的小蟲。它原來是在腐物裡生出來的。耶穌用這樣的蟲來比作疾恨拿的蟲。不過,這樣的蟲,在別的地方是很多的,但在火湖裡就只有一條:“在那裡(疾恨拿),他們的一條蟲是不死的,火是不滅的。”(可9:48原文) “他們的一條蟲是不死的。”這是多麼可怕的呀!現在的蟲是會死的,人尚且怕他們。當我們見一條小蟲子,我們就很自然地會把它弄死。如果我們遇見一條有毒的蟲,我們更會趕快地弄死它。如果弄不死,你想我們該怎樣呢?一條蟲治一個人,本來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在火湖裡只有一條蟲,就能把千千萬萬的罪人治服,你想這是一條怎麼樣的蟲呢!我可以說沒有一個人可以想像到這是怎樣的一條蟲。這條蟲必定不是世上任何一條蟲,因為世上沒有不死的蟲子。這條蟲子雖然永遠在火裡,但它不會被火燒死,它只是個表號,表明一種可怕的東西。耶穌沒有提到這條蟲子的詳情怎樣,只說“蟲子是不死的”。那末,我們就不必妄加思索。總之,這是極其可怕的。盼望我們不要再硬著頸項而不肯相信耶穌,免得要永遠受火湖的蟲所害! 二、疾恨拿的“火” “疾恨拿”就是火湖。火湖的意思就是有火的地方。當我們一提火湖,任何人都會聯想到“火”的問題了。火湖有蟲子倒還沒有幾人知道,但火湖有火,誰也都知道的。 聖經提火湖的“火”共有十二次,除了五次與火湖相連的經文之外,尚有七次提到“火”,“他手裡拿著簸箕,要揚淨祂的場,把麥子收在倉裡,把糠用不滅的‘火’燒盡了。”(太3:12)“……凡罵弟兄是魔利的,難免疾恨拿的‘火’。”(太5:22)“倘若你一隻手或是一隻腳叫你跌倒,就砍下來丟掉。你缺一隻手或是一隻腳進入永生,強如有兩手兩腳被丟在永‘火’裡。倘若你一隻眼叫你跌倒,就把它剜出來丟掉。你只有一隻眼進入永生,強如有兩隻眼被丟在疾恨拿的‘火’裡。”(太18:8-9)“在那裡,蟲是不死的,‘火’是不滅的,因為必用‘火’當鹽醃各人。”(可9:48-49)“舌頭就是‘火’……也能把生命的輪子點起來
,並且是從疾恨拿裡點著的。”(雅3:6) 黑地斯的火是火焰:“(財主)就喊著說:‘我祖亞伯拉罕哪,可憐我吧!打發拉撒路來,用指頭尖蘸點水,涼涼我的舌頭,因為我在這‘火焰’裡,極其痛苦。’”(路16:24)但火湖的火就是“火”,不只是“火焰”。還有,在黑地斯是人在火焰裡,但火湖的火在人的裡面
:“因為必用‘火’當鹽醃各人。”(可9:49)我們知道,用鹽醃一塊肉,味道是很好的,因為鹽已進入了那塊肉的裡面
。照樣,“用火當鹽醃各人”的意思是:火進入人裡面
。唉!這樣的火,真不知叫人難受到什麼地步呢!你看,太陽離地球計有1億5,000萬公里,它的熱力在1億4,960萬公里的距離,到達地球尚有80°-90°。如果我們貼近太陽,那熱力是怎樣的呀!從前的人說,太陽本身的熱力是非常厲害的:“第四位天使把碗倒在日頭上,叫日頭能用火烤人。人被大熱所烤,就褻瀆那有權掌管這些災的神之名,並不悔改將榮耀歸給神。”(啟16:8-9)如果你不信有火湖,那末,只要永遠把你丟在太陽裡,已是不得了的呀! 火湖的火是什麼火呢?對於這個問題,有兩種說法。有人說:“它是物質的火,因為地球裡面是火,而且聖經說是‘硫磺火’,所以火湖的火就是物質的火——硫磺火。” 但這似乎並不是物質的火。聖經所說的“火”,是表明另一種東西。雖然地球裡有火,但我們不要忘記,火湖不是在地球裡的。“硫磺火”是表明極其厲害的東西。啟示錄是一本表號的書,只有啟示錄提及火湖,所以火湖是個表號。現在人受痛苦,有身體受苦,也有心靈受苦,有些人身、心靈都受痛苦。如果火湖只是現今的“硫磺火”,就與現在的人所受的痛苦相差無幾了。 聖經還有幾處是用“火”作表號的:“因為我們的神乃是烈火。”(來12:29)“舌頭就是火。”(雅3:6)“所以耶和華聽見就發怒。有烈火向雅各燒起,有怒氣向以色列上騰。”(詩78:21)“以風為使者,以火焰為僕役。”(詩104:4)所以火湖的火是個表號也不奇怪。 火湖的蟲不是世上的蟲,必定是個表號,前面我們已經說過了,蟲既是個表號,火也就很自然地是個表號了。如果說這是世上的蟲與火,火就很容易把蟲燒死。但火湖的火不但不會燒死蟲,連人都是燒不死的。這並不是說,火湖的火還不如現在的火,所以燒不死人。火湖的火是極其厲害的,它不燒死人,目的是要人受永遠的痛苦罷了。我們不要自己安慰自己,說:“火湖的火既燒不死人,那我就不用怕了。請不要忘記,聖經所用的表號,常常是比原來的東西更厲害的。我們相信火湖的火不是世上的火可以相比的。在疾恨拿裡,各人是相恨相憎的。哪裡沒有愛,哪裡就有痛苦。“人間地獄”就是沒有愛的。在火湖裡不只沒有愛只有恨,更有可怕的“火”。這火要比世上的硫磺火可怕多千千萬萬倍呢!凡未得著救恩的人,請你千萬不要錯過得救的機會呀! 第七章 永 刑 罪人要到火湖裡去受多久的痛苦呢?一千年嗎?一萬年嗎?聖經提到火湖的刑罰總是說“永遠”的:“王又要向那左邊的說:‘你們這被咒詛的人,離開我,進入那為魔鬼和牠的使者所預備的永火裡!’”(太25:41)“這些人要往‘永’刑裡去,那些義人要往永生裡去。”(46節)“……他要在聖天使和羔羊面前,在火與硫磺之中受痛苦。他受痛苦的煙往上冒,直到永永遠遠。那些拜獸和獸像,受牠名之印記的,晝夜不得安寧。”(啟14:10-11)“那迷惑他們的魔鬼被扔在硫磺的火湖裡,就是獸和假先知所在的地方。他們必晝夜受痛苦,直到‘永永遠遠’。”(啟20:10)火湖裡是沒有晝夜分別的。這裡所說的“晝夜”,是永遠不停息的意思
。我們知道什麼是“永遠
”嗎?今世受苦還有個止境,但將來是永無止境的。 神是愛,怎會把人永遠丟在火湖裡受痛苦呢?是的,神實在是愛:“祂願意萬人得救,明白真道。”(提前2:4)“……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彼後3:9)神既不忍心罪人永受痛苦,所以給我們“幾十年”的機會,好找得著真正的救恩。祂不是叫我們在世上只有一兩年就死了,如果是這樣,許多人就會很容易錯過信主的機會呢!但祂給我們“幾十年”。我們若在這幾十年中都找不到真正的救恩,不肯悔改相信,結果就自誤,要到可怕的火湖裡去受永遠的痛苦了! 第八章 誰要到火湖裡去呢? 神預備了火湖本來不是要給世人的。神為人類預備了天家,卻為魔鬼等類預備了火湖:“……進入那為魔鬼和牠的使者所預備的永火裡去!”(太25:41)神為人類預備了天家。可惜世人犯罪,不肯相信耶穌,結果就要“進入那為魔鬼和牠的使者所預備的永火裡去”了! 首先要到火湖裡的是那獸與假先知:“那獸被擒拿,那在獸面前曾行奇事、迷惑受獸印記和拜獸像之人的假先知,也與獸同被擒拿。牠們兩個就活活地被扔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裡。”(啟19:20)其次是大災難中不信的人:“這些人要往永刑裡去,那些義人要往永生裡去。”(太25:46)之後要到火湖的是魔鬼:“那迷惑他們的魔鬼被扔在硫磺的火湖裡,就是獸和假先知所在的地方。他們必晝夜受痛苦,直到永永遠遠。”(啟20:10)魔鬼不是最先到火湖的,當牠被扔在硫磺的火湖裡的時候,獸和假先知已經在那裡了:“就是獸和假先知所在的地方”。最後要到火湖裡的就是曆世歷代所有不信神的人:“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他就被扔在火湖裡。”(啟20:15)這些人與馬太福音25章所記載的不同,這裡是死而復活的罪人,那些是災中活著的罪人。 到火湖裡去的是魔鬼和牠的使者,並罪人。現在我們不是論及鬼類,而是說及人類。什麼人要到火湖裡去呢?犯罪的人嗎?本來是:“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丟在疾恨拿裡。”(太5:29)馬太、馬可、路加三本福音書都是說到人犯罪,若不把罪除去,就要被扔在疾恨拿裡。但耶穌在十字架上流出寶血,叫罪人因信祂就可以免了疾恨拿的火,反得永生。雅各書3:6沒有說明誰要到火湖裡。約翰至猶大書沒有提及火湖或疾恨拿,只有啟示錄提了5次,19:20是指獸和假先知說的;20:15才說到“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他就被扔在火湖裡。”沒有名字記在生命冊上的是誰呢?21:8告訴我們,是那些因懼怕而不相信耶穌的人:“惟有膽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殺人的、淫亂的、行邪術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說謊話的,他們的分就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裡,這是第二次的死。”世人因為懼怕,怕人欺騙,怕人譏笑,以致成為“不信的”。既然不信,就很自然地犯了以上的各種罪惡。如果犯了罪,又不肯悔改相信,結果就要永遠滅亡——在火湖裡受永遠的痛苦了! 一九五三年八月八日 作者:林獻羔 地址:廣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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