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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的號角(黃共昭)

 

目錄:

一、我們的立場

二、不見一人,只見耶穌

三、順從神,不順從人

四、如何分辨假使徒

五、應時的亮光

六、正常的教會生活

七、神家的審判

八、叩門沒錯,運動錯

九、小群乎?大樹乎?

十、倪柝聲語錄

十一、教會立場問題的商榷

十二、我們的呼籲

(附錄)不可思議集

 

一、【我們的立場】(安那翰教會長老的十六點聲明節譯)

剛才聚會之前,有一位青年弟兄說了一句話,我覺得很好。他說:「真理和混淆困惑是不能並存的。」是的,聖徒們,我們長老們實在不願意故作神秘,讓你們大家一直在那裡猜疑:「究竟長老們站的是什麼立場?到底他們的感覺如何?」我們覺得我們的確欠了你們全體弟兄姊妹們一些交通的債,所以我們願意借用今晚(一九八八年八月二十八日)的聚會,把我們根據真理所站的立場,全都清楚交通給你們。

我們的立場比我們的光景更重要。在我們所面臨的眾多事務裡,如果我們根據真理有一個明確的立場,就會使我們的光景趨於正常。你們有家庭的人都知道,正當的立場對於家庭是多麼的重要:做丈夫的該有一個確定的立場,做妻子的也該有她不同的立場。當然,在你的職業工作上,你最好要弄清楚什麼是你該站的立場,否則的話,你一定會被開除。而最重要的,我們在教會中做為弟兄姊妹,我們在這地上做為主的教會,必須清楚明白什麼是我們該站的立場。

我希望今天晚上,所有在座的人都能弄清楚我們的立場。同時,也盼望你們能從我們所交通的話看見,我們並沒有意思要反對任何一個人,也沒有意思要貶低任何一個人。相反地,我們心裡所記掛的,乃是所有聖徒和教會全體的最高利益;並且我也相信,我們是為著主的最高利益著想。聖徒們,我們是為著你們,為著主和他的恢復,也為著他的真理。

你們中間有許多人曾經問過我們:「關於這個怎樣?關於那個如何?我們該站的立場是什麼?」等等。所以,我們願意交通到十六點關於我們的立場;前面八點偏重於屬靈原則的方面,後面八點則屬於實行細則的方面。

第一點,關於神的話,我們的立場是什麼?這一點必須列在優先,因為它是頂重要的;下面我們所要交通的各點,也都完全根據神的話。這樣做才合乎真理。我信大家都同意,神的話必須是我們至高無上的權柄,是我們的憲法。在社會上,人們在爭論事情的時候,常常追溯到國家的憲法。我們在教會中,也常常應用到我們的憲法。我們在教會中,也常常應用到我們的憲法,就是神的話。我覺得我們需要重新樹立神的話的權威,聖經是我們獨一無二的權柄。哦,我們何等願意被神的話所支配。我們的良心都該受神的話拘束;我們不該受到傳統、迷信、或任何其他因素的影響,而該單單純純的被主純淨的話所左右。我盼望這在我們眾人身上,能成為事實。神的話必須是我們堅固的根基。

同時,我希望我們都能學習,應用神的話來試驗一切的事;將所有的事都帶到話的光中來,就像庇哩亞人在行傳十七章十一節所做的一樣。這節聖經說:「這地方的人,賢于帖撒羅尼迦的人,甘心領受這道,天天考查聖經,要曉得這道,是與不是。」主稱許他們這樣的做法。庇哩亞人是對保羅所傳講的事,藉考查聖經予以驗證。設若保羅對他們抗議說:「等一等,難道你們不曉得我是使徒麼?怎麼你們可以不信任我的話呢?」但他們仍舊不理會他的抗議,照常用聖經來查對他的話,而主稱讚他們這種態度,說他們是賢明的。聖徒們,我們也應當這樣做,殷勤查證所有的事。神在他的話裡也囑咐我們,要凡事察驗(帖前五21)。無論如何,神的話在我們中間應當具有無上的權柄;它必須是我們堅牢且獨一的根基。

第二點,關於教會,我們現在要根據第一點來看,我們該有的立場是什麼?從已過的永世,教會就一直是神的心願所在。神把他的心都傾倒在她身上;對他而言,教會是極其珍貴的。特別是在今天我們活著的世代中,教會是一切的中心,並且高於一切;除了教會,再也找不出其他任何種類的結合立場,乃是神在他的話裡所命定的,我們千萬不可以背棄。

第三點,關於純正的合一,我們該有的立場是什麼呢?首先,我們需要給所謂「純正的合一」下個簡單扼要的定義。當然,這一點與前面所提的教會是密切相關的。這個合一也是非常寶貴的,主耶穌也曾為此禱告:「使他們合而為一:使他們被成全而進入合一。」(約十七2123)我們眾人都有分並享受這個合一,這是何等寶貴的實際。以弗所書四章稱這純正的合一為「那靈的合一」和「信心的合一」。這個合一是屬於內裡生機的,而不是外在組織的。它不可能因著組織、教訓、或被迫而成功。這個合一只需要我們去保守,因為它是那靈的合一。在我們的靈裡已經有了它,現在我們只需要與眾聖徒一同竭力保守它。這個合一實在寶貴,在這合一裡有耶和華所命定的福(詩篇一百三十三篇)。它是一種屬靈和生機的合一;它完全是在生命和真理的領域之內的。

我們不能跟那些在生命和真理領域以外的人合一,因為我們若這樣作,我們便是在建造巴別塔。(巴別是一種屬於肉體的合一,它完全在生命和真理的領域之外)。真正的合一是出於生命的。正確地說,它實在就是基督;是基督被我們享受並經歷而顯出的一種光景。當我們真正時刻親身享受基督時,我們也就享受了真正的合一。並且,這個合一是我們的見證。主耶穌禱告求神使我們合一,好叫世人知道……。哦,這個合一真是有力的見證!

對於這個合一,我們的立場很顯然,那就是我們的靈決不同意任何種類的分裂。我們不願意捲入任何形式的分裂;我們只願意用和平的繩索保持那靈的合一。此外,我們也喜歡維護那信心的合一,那信心是全體信徒所共有的;我們只顧站在這樣的合一上面。所有的分裂,都是從罪惡、自私、野心、或者無知而來的。我們必須被照亮,看見我們不可以被任何的事所分開。屬靈的領袖人物永不可分開我們;沒有一件事可以分開我們。我們只要與眾聖徒一同維持那靈和信心的純正合一。

第四點,這與合一相類似,就是我們對於其他的基督徒,要有什麼樣的立場呢?難道你沒注意到,除了我們之外,還有許多的基督徒嗎?不用說在全世界有多少基督徒,單單是在安那翰一地,就有成千上萬的基督徒。那麼,我們對於這些信徒,究竟該有怎樣的立場呢?——我說這些信徒,包括所有曾經在我們中間聚過會,現在不再與我們在一起的聖徒。要知道,他們都是基督徒(他們並不是未曾得救的人)!說清楚一點,我們與他們眾人的關係,應該是愛的關係。聖徒們,我們應該愛他們每一個人,並且接納他們眾人,同時也覺得需要他們所有的人。

最近,我曾經思考過這麼一個問題:怎麼樣才算是愛別人呢?我實在覺得,這個愛不是別的,乃是在我們裡面覺得我們需要他們。哦,我們需要所有別的基督徒。我們不只是需要他們,我們更是想要得著他們;我們向著他們是敞開的,我們關心他們。我們單單地愛他們。我覺得我們過去對待別的基督徒的態度很不好,我們曾經嘲笑並鄙視他們。現在該是停止這種態度的時候了!我們必須對所有的弟兄們有正當的愛的態度,因為他們都是同一個身子上的肢體。我們是彼此互相做肢體,因此我們的確愛所有別的肢體,包括那些從前曾跟我們一起聚過會的人。他們當中有許多仍住在這附近,可惜我們在過去好像把他們都一筆抹消,忘得一乾二淨。這種態度是錯誤的。

哦,我們必須對眾聖徒有正確的態度,不管他們的情況如何,我們都要以正當的愛心來對待他們。但是,這並不意味著我們在真理上有所妥協,不,我們只是愛所有的基督徒。再者,我們也不要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也許我們比不上好些人。我怕我們在過去——包括我自己——有著一種孤芳自賞的態度,自以為我們是一羣屬靈上拔尖的人物。這是要不得的。如果我們有這一種的態度,那麼無可否認的,我們就是老底嘉——我們是在一種墮落的光景裡。另外一件事,就是在我們中間常喜歡定罪別人,把他們歸類為「消極的」,這是很不好的習慣。讓我告訴你們,只有一個是真正消極的,何不換個口氣,告訴魔鬼:你才是消極的。我們曾經定罪過一些聖徒,說他們是消極的,但事實上,他們只是對於當時的情況,有一些誠摯的關懷而已。為什麼我們不能信任他們的關心,並回報以愛心呢?哦,聖徒們,讓我們愛這惟一身子的全部肢體罷!

第五點是關於我們對主工的立場。什麼是我們的工作、職業和呼召呢?換句話說,我們應該做些什麼工呢?有人問說:「我們在這裡到底在做些什麼工?」聖徒們,我們的工作乃是建造基督的身體。這是我們的工作、職業和服事。今晚,我們唱的詩歌說:「除此之外,沒有任何別的能滿足我們的主。」這也是他今天正在做的,就是建造他的身體。並且這也是使徒們勸勉我們眾人去做的。我們都有分於這個建造。

哥林多前書三章告訴我們,我們乃是神所建造的房屋。每一個人都建造在那已經立好了的根基上面。這一章也警告我們:各人要謹慎怎樣在上面建造,我們必須使用正確的材料。以弗所書四章也說到:各盡其職,建立基督的身體,叫身體漸漸增長,在愛中建立自己。所以,我們的工作和職業是建造基督的身體。我們的所是和所作,都當為著建造身體。我們千萬不可建造任何別的。

當我們談到什麼是我們所該站住的立場,我們也當弄清楚什麼是我們所不該站的;我們不該建造任何的工作或職事。我們今晚唱說:「職事是為著教會,並非教會為著職事。」所以,我們的主工乃是建造身體。為著這個,我們每一個人都有好多的事要作。彼此在愛中併合一裡,一同建造基督的身體。

第六點和前面一點很接近:什麼是我們的目的和目標呢?簡單地說,我們乃是要成為主的見證,也就是成為他的完滿彰顯。主今天需要在這地上有他的彰顯,所以,這該是我們的目標。哦,最終的產品就是叫我們成功一個見證——我們就是他的見證。我們在這裡不是為著某項工作或某種活動。(我並不是說我們不該出去傳福音,請勿誤解我的意思。)我們在這裡單純是為著成為他的見證。

最近我讀到尼希米書。書上有耶路撒冷令人傷痛的光景:城牆拆毀,城門被火焚燒。當尼希米看見這個情形,不只他的靈被激動,並且因為耶路撒冷和神的子民被嘲罵,他的心實在滿了關切和負擔。聖徒們,我確實覺得我們因著沒有見證而被譏笑。教會的城牆被拆毀,並且城門被火焚燒!我盼望主恢復我們,來建造耶路撒冷的城牆,亦即建造他的見證。哦,身體需要被建造好成為一個見證。親愛的主,求你恢復我們,恢復你自己的見證。聖徒們,這一個必須適合滅亡的立場,我們只望成為主的見證。

第七點,滅亡對於職事的立場是什麼?我相信關於這一點有很多的混淆疑惑。你聽見有許多聖徒提到職事這個詞,但是,他們不只誤用,甚且謬用這個詞;我要說,他們一點兒也沒有正確地用它。比方說:「我們才是為著職事。」或者說:「他們並不是為著職事。」這般的說法,在我們中間隨處可聞。

首先,我要根據真理來對什麼是職事下個定義;扼要地說,根據神的話,那惟一的職事乃是將神分賜給他的子民以產生教會。這是一個真理的簡要聲明。可惜,在絕不多數的事例中,我認為當我們應用到職事這個詞時,我們指的是某一個人的職事。不,聖徒們,我們眾人都必須是這惟一職事的眾執事。它不應當指任何個人所獨有的職事。行傳一章十七節提到猶大失去了他的職分,他本來「在這職事上得了他的一分」。全體十二使徒都有他們的分。並且,我們眾人也都在這個職事裡有我們的分。

也許你會說:「在這職事裡,豈不是有一些有特別恩賜的人嗎?」是的,他們是使徒、先知、傳福音的、牧師和教師。但要知道,門徒都是複數的。這是一件團體的事。許多人都在這職事裡,連我們眾人也都有分於這獨一的職事,將神分賜給他的兒女,好建造基督的身體。阿利路亞!我盼望我們都能對「那職事」有一個新的認識和理解,當我們提到職事時,我們都清楚我們並不是在談論某一個人的職事。如果你的意思是指某一個人的職事,那麼就請清楚地點出他的名字來,要說:「某某人的職事」。

第八點,我們對於使徒的立場是什麼?根據神的話,使徒這個詞經常是複數的。最近我翻閱了聖經詞彙,發現使徒這個詞,只有在特殊情況下提到某一個特定的人時,才使用單數式。譬如:「耶穌基督的使徒保羅」或「耶穌基督的使徒彼得」。除此之外,所有的場合都是複數的。比方:「他所賜的有使徒(複數式)…」(弗四11)。聖經裡除了十二使徒以外,尚有許多別的使徒。「他們都恒心持守使徒們的交通和教訓」(徒二42原文),這裡的使徒也是複數的。我相信我們需要把我們的觀念調整過來。使徒是複數的。今天在我們中間,也有許多位使徒。如果你們要查問,我可以向你們指出一些使徒的名字來。總之,根據神的話,使徒是多數的。

此外,這許多的使徒,以及所有有恩賜的肢體,都是主為著建造他的身體而賜給教會的,並不是為著建造他們自己的工作或職事。他們乃是為著身體而有的。因此,對於這些使徒,我們應當樂於從全體使徒們接受幫助,凡是他們所擁有的任何有關生命和真理,能幫助我們建造基督的身體,並使我們得著益處的,我們都樂意接受。

我們在聖經裡還可看見一些榜樣,就是使徒們之間有很好的交通和配搭。哥林多前書指出,保羅和亞波羅基於彼此的尊重和配搭,有一個美好的關係。保羅推薦亞波羅,稱他自己是栽種的人,而亞波羅是澆灌的人(林前三章)。在第十六章裡,他再舉薦並勸請亞波羅去訪問哥林多。另外,在提多書三章十三節,保羅說,當西納和亞波羅到你們那裡,要給他們送行,叫他們沒有缺乏。可見,使徒們之間有一種互相的愛心和關懷,並且美好的配搭在一起。聖徒們,我們確實是相依為命的。使徒們也都彼此需要。沒有一個人是完整無缺的。

我們還得看有關使徒的另一個點,那就是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四章六節所強調的:「弟兄們,我們為你們的緣故,拿這些事轉比自己和亞波羅,叫你們效法我們不可過於聖經所記。」換句話說,就是不可高舉使徒們,或把他們看得過於聖經所記的。那麼,聖經所記的是什麼呢?第四章是從一至三章引伸的。保羅在第三章裡說:「我栽種了,亞波羅澆灌了,惟有神叫他生長。可見栽種的算不得什麼,澆灌的也算不得什麼,只有那叫他生長的神。」保羅的意思就是不可以超過這裡所記的!他接著說:「如此,人應當以我們為基督的執事,為神奧秘事的家僕。」(四1

難道我們忘了在哥林多教會所發生的事嗎?他們在那裡高舉這個高舉那個,他們各人說,我是屬保羅的,我是屬亞波羅的,我是屬磯法的。他們就是在那裡高舉某些人物過於聖經所記的。如果我們也這樣作,我們就是墮落到哥林多人的光景裡頭,其結果也必然相同,那就是分裂!我盼望我們不致於這樣作。我再說,我們不是在反對任何一個人。我們應當關愛並敬重每一個人,特別是主所賜給他的身體的使徒們和眾執事。但是,我們也須小心不可過於聖經所記的。

第九點是關於教會的行政。今晚都唱了詩歌第五百九十八首,裡面有一行說:「地方行政獨立,各向元首負責。」我們已往唱過這首詩歌不知有多少遍,我們都熟悉它,但實際上我們並未實行它。這種現象造成了我們中間許多的難處。在一個地方教會中,有關屬靈的監督和實際的行政事務,應歸長老們負責。他們必須在他們所在的地方上,負責牧羊、教導並實際地照顧教會。不過,地方上的主工,必須是所有的信徒,和長老們一同來作。長老們不可以成為一班特別的人物,完全取代弟兄姊妹們。不,他們必須和聖徒們一同作本地的主工。同時,長老們在基督的元首權柄之下,監督這個主工。

地方教會不可以有總部,只有主自己是教會的元首。各地教會不可以服在任何中心的管理之下,只服那從第三層天下來的命令!然而,這並不就意味著我們不跟那些興起各地教會的使徒們有交通,我們跟他們有彼此的交通。只是任何有關行政事務的交通,是否把交通的事付諸實行,以及如何執行,這個決定權和責任應歸長老們來負。請注意哥林多前書第五章,雖然保羅告訴哥林多的教會,要把那個犯罪的弟兄趕出去,但保羅並不親自趕他。這乃是教會做的。保羅給了他們教訓,根據神的原則這教訓是對的;但是,實際執行的責任是屬於當地教會的長老們的。

為什麼我對這一點說了這麼多呢?這是因為我們安那翰教會在過去幾年內,並未照這個原則去做。我要說(求主遮蓋),我們帶頭的弟兄們,在許多外界的影響和壓力之下,竟至一個地步,自我放棄了對主和對教會的權責。許多的工作活動,變成了指揮我們教會的源頭。曾有過一段期間,每隔幾周就更換一個新的運動。我們曾經關閉聚會所,叫所有的人都在家中聚會,不久又把大家都召回來!我們提到這些事,並沒有意思要批評任何人,我們應該歸咎我們自己,因為我們長老們有責任,根據是否適合並有益於本地教會來斷事。我們承認我們在這事上,對主不夠忠心。

聖徒們,今晚我代表其他的弟兄們向教會道歉。已過幾個月,我們開始察看過去在我們中間所發生的事,我們深感虧欠主並向主悔改。但是,我們也應當向你們全體道歉。我們覺得我們做錯了,今後不應再有同樣的情形發生。如果主在別的地方說了話,本地教會的負責弟兄們,應當好好禱告仰望主,察看它是否適時且適合本地教會的一件事。在聖經裡有許多的善事,眾多主的僕人們也說過不少美事,但我們不能把這麼多美好的事都拿來同時實行。有的事適合於今天,有的事若等到明天就更好,而有的事可能不宜我們去作。所以帶頭弟兄們以及全體教會的責任,乃是仰望主的帶領,確定什麼是適時適地的事。

過去曾有些聖徒們來見長老們,語氣堅決地說:「昨晚在某地所釋放的信息,為什麼我們不馬上付諸實行呢?如果我們的教會與職事合一的話,我們就必須立刻遵著去做!」聖徒們,我們盼望大家明白,我們沒有立刻實施昨晚的信息,並不就表示我們拒絕採納它。它可能只是不適合在這個時候去做而已。過去,我們過份地遷就聖徒們的要求,以致曲折而行,浪費了許多寶貴的時間。許多聖徒因此覺得困惑,對教會的事失去負擔,甚至不想參加聚會。有些人甚至覺得長老們根本不曉得在做甚麼事,這也難怪他們有這樣的感覺。哦,主耶穌阿!

第十點是關於水流職事站。已過幾年,這個職事站和它的管理階層,在眾教會中間被超越常規地推介並高抬。舉例來說,曾有過這樣的一個聲明:「與水流職事站並它的管理階層合一,就是與使徒合一。」相反的,如果不與職事站合一,即是不與使徒合一。而在這種壓力和宣導的環境之下,我們安那翰的長老們和許多各地的弟兄們聯合公開聲明,與職事站合一。我信當我們這樣做時,我們是代表你們全體,宣告教會與職事站和它的管理人員合一。此事曾在我們的數次聚會中宣佈過。

我們覺得今晚我們必須對這事交代清楚,由於我們曾經公開地宣告了這個錯誤的聲明,今天我們有責任公開的更正它。自從我們在那種過度提升的氣氛環境下,宣稱教會向職事站和它的管理人員敞開之後,職事站便開始對一些教會發揮某種程度的影響力——我不敢說對所有的教會,但我能肯定地說,它影響了安那翰教會——尤其是對於我們的青年工作,其干涉的程度,今天我們認為是不能接受的。我們不同意這種的干涉,並且我們不能再容忍它。今晚我們要讓大家都清楚,做為一種神聖生機體的教會,是不適宜和一個事業組織合一的,因為這兩樣的性質是不能相容的!

尤有甚者,我們發現水流職事站裡面的一些作法和行為是不能忍受的。因此我們公開聲明,本地教會與那些的作法和行為切斷任何的關連。從前因為我們曾宣告與職事站合一,導致你們產生一種印象,以為凡是職事站所做的,我們都在一的裡面支持。因此我們必須公開收回從前的聲明。我們也承認,教會因著和職事站有了不正常的連結,所產生的一切過錯都該由我們長老們承擔。曾有過一段期間,我們帶頭贊助職事站和它的一些事務,我們曾對聖徒們施加壓力,要他們到職事站去服事,要他們也與職事站和它的管理人員合一,聖徒們無論在職事站看到什麼不對的事,我們甚至要求他們緘默無聲。請原諒我們那樣的態度,並接受我們向教會全體的道歉。

水流職事站是一個生意機構,專門從事基督徒書籍的出版、發行和販賣。水流職事站沒有權柄管轄地方教會,本地教會也沒有義務為職事站做事(聖徒個人以雇員身分或志願在職事站服事,這是你自己個人的決定,與教會無關)。我們盼望大家現在都已把這個問題分辨清楚,這樣,我們才能在教會中正常地往前。

第十一點是關於生命讀經和屬靈書籍。我們都知道,聖經是神的話,我們應該勤讀聖經,甚於一切的書籍。但我們在讀經之外,也當參閱一些基督徒書報,因為它們對我們的屬靈生命有很大的幫助。在提摩太后書裡,保羅囑咐提摩太把他留在特羅亞的書帶來,他特別提到那些皮卷。你可能說這些都是舊約聖經,但我們也可以說它們或許是其他的材料,是保羅在傳道工作上有助益的參考資料。無論如何,保羅擁有他的私人藏書!在此我們要強調的點乃是,讀屬靈書報會幫助造就我們。所以我們鼓勵眾聖徒多讀各種基督徒書報,你們可以自由選讀那些你們認為可以得著造就的刊物。

不過,我們也要勸誡你們,無論這些屬靈書籍是多麼的寶貴,也無論它們是誰的著作,千萬不要讓它們變成我們的靈命拐杖,或者完全取代了聖經。這些對於我們有助益的東西,很容易成為聖經的替代品,就像屬靈的首領們容易取代基督自己一樣。我們絕對不容許這種的事發生。此外,如果有人堅持聖徒們只能讀水流職事站所出版的書籍,這種的觀念和作法,完全太過份了,因為我們若堅持這樣做,就是把我們的教會變成一個宗派。另一方面,如果反對讀恢復版注腳、生命讀經、以及水流職事站所出版的書籍,這也是宗派的作法。我們對兩方面都不同意。各人有充分的自由選讀任何能造就我們的基督徒書籍。在聚會中,如果有人願意讀某一段曾使你得幫助的話,我們都應當敞開來接受。我們既不可阻止別人這樣作,也不可堅持要會中每一個人都如此作。

第十二點是關於在會所裡的售書服事。這件事情嚴格限於非營利性質,僅在為聖徒提供服事。有些人反對這項服事,他們認為沒有一節聖經顯示,教會曾經在會所裡面售賣物品。聖徒們,若是要這樣爭辯的話,那麼,聖經裡也沒有一節告訴我們可以在會所裡面裝電燈和冷氣機。聖徒們,任何一件事情,如果你過度的強調,就會令它顯得荒謬。對於這些實行上的事務,我們要運用一般概括的靈,這就是說,只要不是一件有罪的事,而對聖徒是有益的話,我們就可以做。

我們所以提供這項服事,完全是為著你們的方便,使你們可以在散會後順便選購所需的書籍,而不必特地跑去書店買,不過,在已過幾年裡,我們承認曾經過度地推銷一些書籍,對於這種情形,經過我們在主面前全盤仔細考量的結果,我們覺得的確是太過份了。教會的聚會,不應該被用來推銷任何的物品。每件事有它歸屬的場所,聚會的場合是不適宜用來推銷物品的。我們雖然將會繼續售書的服事,但從今以後,我們將不再向你們推銷任何的書了。你們眾人可以在散會後到售書部自由選購,查看有什麼新書。凡是不同意在會所裡面賣書的,你們也有自由不買,可以到外邊書店去買。為著眾聖徒的方便,我們將仍舊售賣水流職事站和其他出版社的書籍,這項服事會繼續存在。

第十三點是關於每半年一度的訓練。許多聖徒曾經參加過其中的一些訓練,並且也受到了訓練的幫助。不過我們覺得,從今以後我們的教會例常聚會,將不再因訓練而中斷。任何人如果希望參加訓練,可以自由參加,這是你個人的決定。如果是錄影訓練,教會將會安排訓練的場所。至於那些沒有參加訓練的聖徒,為著讓他們有正常的教會生活,教會的聚會將照常進行,聚會的內容也將不受訓練的打岔。例如在下一次訓練期間,我們可能正在分享以弗所書,那時我們將照常讀以弗所書。我再說,參加訓練與否,悉聽尊便。

第十四點是關於我們對各地教會的立場。各地的教會應當互敬互重,不論對方是大教會或是小教會。彼此之間,基於平等來往的立場,應儘量維持充分的交通。因為我們都同屬一個基督的身子,彼此互為肢體。可是,我們卻不能容許別地教會的長老來告訴我們該做什麼事。過去安那翰教會曾經容許這樣的事發生,對此我們深感虧欠。

我曾對一些弟兄們說過:「當你們去訪問別地的教會,看見了一些事情,回來之後千萬別因此而輕視本地的教會。」我說這話是有緣故的,因為這樣的情形在過去經常發生。如果我們看見了別處教會的一些優點,我們可以把這些長處應用在自己身上,拿來服事給聖徒們,但不可以加壓催促全教會也立刻實行同樣的事。不。我們應當在主面前尋求,究竟什麼是他要我們在本地去做的事。

第十五點是關於教會的各種活動,「叩門運動」就是其中的一例。我們以叩門運動做例子,乃是因為這件事剛在我們中間發生不久,並且去年我們的教會幾乎為此事鬧分裂。因此我們必須對此做個原則的澄清;對於這類的活動,我們一定要顧及全體聖徒。也就是說,凡事只要不是有罪的,我們既不可反對,也不可強迫別人去做。各種的活動,不要試圖說服或定罪別人,也不要堅持己見或抗拒到底。記得我剛得救不久時,曾經挨家挨戶去傳福音,也確實拯救了不少的人。挨家挨戶傳福音並沒有錯,但若有弟兄說,每一個人都必須有分于這項活動,那就太過份了!因為這種說法違反了「全盤顧及」的原則。今晚,我們要讓教會全體都清楚,我們不同意這樣的做法。我們不應該強迫任何人去做任何的活動。

我也記得很清楚,去年那些參加叩門運動的人,把整個教會的聚會都控制在他們的手中;他們一個接著一個,作各種叩門的見證,完全不顧別人的感覺,以致引起其餘所有的人厭惡。聖徒們,我們不應當允許此類的事,再度發生在我們中間。我們以敞開的態度來對待那些參予某種活動的聖徒,但我們也不贊同任何形式的強迫。

第十六點是關於傳福音。我們實在盼望你們每天在享受主之餘,能對鄰舍、朋友、以及周圍的人們傳揚福音。不過,我們必須弄清楚當我們傳福音時,並沒有什麼固定的做法,任何正當的方法都是好的。當然我們不讚賞使用搖滾樂、電影、或任何世俗的方法來吸引人歸主,除此之外,任何正當的傳福音方法都值得應用。你可以邀請福音朋友到你的家,或者你去造訪他們的家。我們中間沒有一個人可以堅持某種特別的傳福音作法,因為這會造成教會的分裂。

今晚,我們交通這些點的目的,乃是要把全體聖徒都帶回到主自己;他是我們的頭,我們的中心;他也該是我們教會生活的整個內容,且是獨一的內容。盼望因著我們的交通,把過去的一切做個結束,重新一同積極往前!

 

二、【不見一人˙只見耶穌】

差不多的基督徒,都非常熟悉變化山的故事,也都知道神不喜歡我們把任何人事物拿來與主耶穌相提並論;無論那些人事物是多麼的屬靈,是多麼的神聖。但是,知道歸知道,在我們的實際生活中,卻往往做著搭蓋「三座棚」的事,得罪神還以為是榮耀神。這種情形,在越是愛主的人身上,就越容易看到。

對於一般的基督徒而言,神乃是在人所不能接近的三層天上,主耶穌乃是兩千年前曾一度出現在地上的神人,至於今天住在信徒裡面的聖靈,乃是像風一樣地難以具體捉摸領會的。因此,三一神和他們的關係,並不怎麼親切、實際;在他們的感覺裡,基督不是常人的領域裡所能遇見的,必須藉助於摩西和以利亞,才能領略奧秘的神。當我們不怎麼有心愛主的時候,我們甚至連主自己也忽略了,當然不會在意什麼摩西和以利亞。但當我們一起首愛主、有心追求主的時候,便會開始求助於摩西和以利亞,從而在我們的心目中,不知不覺地搭起「三座棚」來了。

在變化山上所發生的事,預表著神國的實際。在神掌權的領域裡,也就是在今天的教會生活裡,我們的主向屬他的人顯出他的榮耀,並且藉著摩西所預表的律法和以利亞所預表的先知,也就是藉著寫出來的話(聖經)和說出來的話(神的出口),向人啟示他的心意和將要成就的事。

聖經是神的話。我們寶貴聖經,因為它內中有生命,給主耶穌作見證的就是這經(約五39)。然而,我們若只摸聖經中的知識,卻忽略了聖經的內涵實際——主耶穌,那麼聖經對我們而言,也不過是外面的字句罷了。同樣地,我們敬重神的僕人,也不藐視先知的講論,因為他們和它們都幫助我們,使我們得知神的心意,並使我們在生命中長進。但是,我們若高抬這些,以致影響了主在我們裡面獨尊的地位,神就要進來干涉,向我們指出:「這是我的愛子,你們要聽他。」

神並不否認摩西和以利亞的重要性,要不然的話,神不會讓摩西和以利亞也顯現在變化山上,和主耶穌一同談論。今天,神把他的僕人們,包括使徒、先知、牧師和教師,當做「恩賜」賜給他的教會,好使教會得著建造。這些神的恩賜,在教會中有一定的地位和功用,是不可或缺的。但是我們該清楚認識,他們充其量不過是神的僕人,神的器皿而已,他們不可以、也不配得著我們毫無保留的愛戴和聽從,只有主自己配得我們全心的敬拜。當心,我們的神是忌邪的神,神不能容忍我們被他以外的任何人所分心,偏向於邪,而失去那向基督所存純一清潔的心(林後十一3)。

我們必須承認,今天在我們主的恢復中間,已經很明顯地有了心偏於邪的光景:許多人過份地高抬某位主僕,把他視為神在這末世惟一的代言人,神只向他打開他的心意,神在這地上一切的行動也都透過他來推展,我們若不聽從他,就是不聽從神。如此哄抬個人的行為,難道不是在築「三座棚」嗎?我們盡可以引用一些似乎屬靈的堂皇說詞來欺昧人的感覺,但我們所關心的,不是人對這事的說法如何?或感覺如何?而是神對這事的定論。

為什麼神不喜歡我們在教會中搭蓋「三座棚」,看重人過於我們所當看的呢?原因不外如下:

第一,神不喜歡人把他代表錯了,以致人誤會了神。聖經裡除了主耶穌之外,我們找不出一個完全的人。任何一位屬靈的偉人,都無法把他與生俱來的墮落天性和敗壞肉體脫除淨盡,隨時都有可能顯露出老亞當的本相來。對此,聖經警戒我們,一方面不要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羅十二3),另一方面也不可效法別人過於聖經所記的(林前四6)。對於從前引導我們,傳神之道給我們的人,我們要留心察看他們為人的結局,而不可一味盲從,否則會有一個危險,就是在不知不覺中,被一些怪異的教訓勾引了去,以致走岔了路。因為凡是人都有可能會改變,只有主耶穌永不改變(參閱來十三79)。我們可以從彼得身上學到一個功課,他在前一刻還剛剛看見了天上父神的啟示,後一刻就被撒但捉弄利用了(太十六1723),可見人是何等的不足恃。

第二,神不喜歡介於神與人之間的階級制度。特別是在新約時代,神喜歡直接與人來往相交,樂意將他兒子啟示在我們裡面(加一16),叫我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識主(來八11)。神恨惡並定罪尼格拉一黨人的教訓和行為(啟二615),因為它們纂改了神起初對人的心意。今日基督教裡的聖品階級制度,乃是從「三座棚」的觀念演化而來的。

第三,神不喜歡他的兒女依賴別人,凡事求問別人而不求問神,不肯到神面前去,直接與神發生關係。神兒女依賴別人的結果,一面會產生屬靈的惰性,另一面會因疏遠神而終致向神獨立。

第四,這是最重要的一點,就是神不喜歡他的兒女敬拜偶像。任何高抬人的行為,在神眼中都視同敬拜偶像。神可以容忍人許多的過犯,但他不能容忍人敬拜偶像,因為拜偶像乃是直接侵奪了對神該有的敬拜。可惜許多信徒只知戒絕敬拜有形的偶像,卻不知不覺地敬拜了無形的偶像。在教會中也有自以為是特別屬靈的人,喜歡把自己偶像化,來竊取信徒的敬拜,這是最得罪神的一件事。真正屬靈的主僕,總是把眾聖徒的眼目導向主自己,當一發現有不正常的光景,就立刻像保羅和巴拿巴一樣,撕開衣裳,跳進眾人中間加以阻止(徒十四14)。凡默認別人的崇拜而諉過給對方的,便不是按著愛人的道理行,神必向他追討這罪。

但願神今天也從天上向我們發生說話,提醒我們專一地注目於他的愛子,仰望那為我們信心創始成終的耶穌(來十二2),單單的聽他並跟隨他。盼望那些陷在混淆迷惑中的聖徒們,都被主摸著一下,從此「不見一人,只見耶穌」(太十七8)。

 

三、【順從神˙不順從人】

順服是基督徒的一大美德;藉著順服,我們得以羞辱撒但,叫神得著榮耀。因此,聖經裡多處勸勉我們,不單要順服在上有權柄的,並且也要彼此順服。凡是在主裡有學習的弟兄姊妹,莫不戰戰兢兢,惟恐干犯了神的權柄,得罪了神。特別是在主所恢復的眾教會中間,我們的順服,已經傳于眾人(羅十六19);許多時候,我們的順服簡直到了離譜的地步。過猶不及,問題便是出在這裡:撒但趁隙敗壞了一些所謂代表神權柄的人,利用老實信徒一味順服的心,做些服事自己肚腹、滿足私欲的事,以致主的見證受到虧損。

其實,聖經的真理乃是兩面的。我們應用任何一項真理,都得合乎中道,持守平衡。如果逾越了限度,就像以法蓮一樣,成了沒有翻過的餅(何七8),得不著神的稱許。

那麼,我們在順服的事上,該黨怎樣行才算是合乎中道、持守平衡呢?當日彼得、約翰等人,在大祭司和公會的人面前所作的見證(行傳四至五章),堪做為我們順服的好榜樣。第一,他們的態度不亢不卑,恰到好處;對於當時神在這世上所設立的代表權柄,他們一面以申訴代替反抗,一面絕不因威赫而妥協。第二,他們的存心光明正直,動機單純為著主,絕無摻雜,所以他們能無視于居權者的迫害,反而心裡歡喜,因算是配為主的名受辱。第三,他們認識神的權柄,只有神自己配得無限度的順服;當神的直接權柄與神的代表權柄相抵觸時,就大膽地宣告說,順從神,不順從人,這是應當的(徒五29)。

何等希奇,彼得、約翰他們原是沒有學問的小民,就著他們屬世的見識來看,應該不至於有那麼大的膽量才對。(中國語文裡的「膽識」一詞造得好:沒有見識,就沒有膽量)。為什麼他們會有那樣超絕的膽量呢?你若細讀行傳四至五章,就能發現,他們乃是因著有屬天的啟示和靈裡的看見。他們凡事藉著禱告,在神面前酌量合理不合理;換句話說,就是運用心思清明的靈,凡事慎思明辨。今天在我們中間所缺少的,就是這一個分辨、識別的靈,難怪我們的順服就會走岔了路。

下面試列舉一些似是而非的觀念,它們蒙蔽了許多神兒女的心眼,叫多人受了迷惑:

(一)是非曲直乃是屬於善惡知識樹的原則,我們所要的乃是生命樹的原則,所以只要靈裡有享受就好了,管它對不對。

(二)神的兒女必須保持聖潔,與罪惡無分無關;只要不是為非作歹,犯罪作惡的事,我們盡可以放心跟隨帶領的人去作。

(三)帶頭的人向神負責,我們的責任乃是跟隨,至於帶頭錯誤與否,和我們受帶領的人無干,神決不至於把帳算在我們的頭上。

(四)沒有一個人是完全無過的,凡是人都會犯錯,我們切不可因為領頭弟兄的一點兒小過錯,就不肯積極跟隨往前。

上述的論調,乍聽起來好像都很合理,都相當屬靈;其實,這些都是別有用心的人,為著混淆神兒女的心思,特意發明出來的說詞,好叫我們欣然盲從。所以,這些都是包著糖衣的毒藥,相當的危險。今試剖明駁斥如下:

1.善惡知識樹的原則乃是泛指所有在神之外的事務,特別是指世上的小學(哲學)、異教之風(宗教)和儀文字句,叫人不知不覺地受它們的吸引,而遠離了神,終受撒但的欺騙。因此,神定罪善惡知識樹的原則,而要我們揀選生命樹的原則。不過,聖經雖然定罪神之外的是非道理,但它卻明明的記載,要我們竭力的追求那在神之內的真知識。保羅說,我所禱告的,就是要你們的愛心,在知識和各樣見識上,多而又多,使你們能分別是非,作誠實無過的人,直到基督的日子(腓一910)。又說,凡只能吃奶的,都不熟練仁義的道理,因為他是嬰孩;惟獨長大成人的,才能吃乾糧,他們的心竅,習練得通達,就能分辨好歹了(來五1314)。由此可見,那些叫我們只顧靈裡有享受,不必管是非好歹的人,就是羅馬書十六章所說的那些用花言巧語,誘惑老實人的心的那一班人(羅十六1718)。他們巴不得我們眾人都一直停留在嬰孩的階段,好讓他們能在我們身上遂心稱欲。

2.從善惡知識樹的原則我們看見,許多得罪神的事並不一定是犯罪作惡;神所注意的乃是事物的根源——是出於神的呢?或是出於人的呢?其實,人最大的罪惡就是人不要神,人不尊重神。所以,單憑事情的外表有罪與否,並不足以使我們放心跟隨去作,要緊的是,我們要在一切屬靈的智慧悟性上,滿心知道神的旨意,好叫我們行事為人對得起主(西一910)。今天許多基督教宗派公會所帶領的事,絕大多數與罪惡無分無關,為什麼我們不去跟隨他們的帶頭呢?關鍵就在於他們許多的帶領乃是出於人意,而不是出於神旨。凡不符神旨意的,我們就不跟隨。

3.聖經的原則,乃是我們眾人必要在基督台前顯露出來,叫各人按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報(林後五10;羅二6;彼前一17)。帶頭的人有錯,他當然要被主懲治;受帶領的人盲目跟從,他們也要被主懲罰。三分之一的天使,因著跟錯了天使長(撒但),將來都必要受到永火的刑罰(啟二十10)。當日亞倫為以色列人鑄造金牛犢,又把責任推給以色列百姓,亞倫本身只是被神責備而已,但百姓卻因此被神追討他們的罪,甚至有多人被擊殺;這固然是因為他們鼓勵亞倫作牛犢(出三十二35),但也說出神行政的原則——每一個人都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啟二十12

4.我們承認每一個人都會犯罪作錯(約壹一810);在這世上,除了主耶穌是沒有罪的(來四15)以外,我們絕對無法找到一個十全十美的人。但我們應當注意,若是領頭的人明顯地犯了錯,我們並無義務非跟隨不可;同時,我們也當辨明,這個錯究竟是領頭的人無心的錯呢?抑或是他故意固執的錯?前者經過神的管教,仍然會使我們得著益處;後者卻會叫人走岔了路,往錯謬裡直奔,其結局是何等的可悲(猶11),我們怎能不受警惕!

總而言之,聖徒們,今天是新約的時代,我們各人裡面都有恩膏的塗抹,在凡事上教訓我們(約壹二27);我們不用各人教導自己的弟兄,因為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識主(來八11)。所以要緊的是,不要消滅裡面的靈,不要藐視先知的講論,但要凡事察驗,善美的要持守,各樣的惡事要禁戒不作(帖前五1922)。如此,凡事在神面前酌量合理不合理,必要時我們也就能大膽地宣告說,順從神,不順從人,這是應當的。

 

四、【如何分辨假使徒】在今天新約的時代裡,使徒是設立教會並建造教會的人物,他們的地位相當重要。使徒們的情況若是正常,教會的情況也泰半隨之正常;反之,使徒們的情況若是不正常,教會也必然是受其連累。因此,使徒們的對主忠心與否,跟教會的見證是息息相關的。

使徒的字義是「被差遣的人」。所以廣義地說,凡是被神差遣到各地去為主作工的聖徒,從傳福音到處送救濟物資,不論其工作的輕重大小,都可以稱之為使徒。使徒的狹義解釋,則專指一班有特別恩賜的人,從主接受特殊的使命,或者傳福音以設立教會,或者供應話語以建造教會,各處巡迴傳道。這班使徒就是林前三章所提栽種和澆灌的人,我們也常稱他們為「主僕」或「同工」。一般而言,使徒的意義似乎偏重狹義的解釋。

使徒不但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在狹義的使徒們當中,又有大號使徒(如彼得、保羅等人)和小號使徒(如馬可、提摩太等人)之別。此外,聖經還給我們看見,有許多自稱為使徒卻不是使徒的(啟二2)。那等人是「假使徒」,行事詭詐,裝作基督使徒的模樣(林後十一13)。由此可見,使徒也有真使徒和假使徒之別。

許多時候,使徒之真假,很難從他們的外表加以辨認;甚至有時候,一些原來是真使徒的,因為貪愛現今的世界(提後四10),而變節成為假使徒。假使徒並不一定是假信徒;有些假使徒是真實悔改相信主的人,但他們的出外作工,可能是出於他們肉體的熱心,根本就沒有得過主的呼召;也有些假使徒從前確實得過主的呼召,但他們背棄了主的託付,從主所呼召的工作中墮落下去了。對於這些假使徒,聖經鼓勵我們要把他們識破,看出他們是假的來;否則,任令他們把老實信徒玩弄于股掌之中,必然會破壞教會的真實建造。

不過,要看出一個假使徒來,實在不是一件簡單的事。從來沒有一個假使徒,在那兒打著旗號說:「我是假的」;反而,個個都裝作基督使徒的模樣。這也不足怪,因為連撒但也裝作光明的天使(林後十一14)。特別是那些從真使徒墮落成假使徒的人,他們過去在主裡和教會中的功績表現,仍存留在那些受過他們帶領的聖徒們心中,難以輕易忘懷。這些對他們的美好一面的印象,往往會成為我們的一層帕子,叫我們的心思和情感,無法響應靈裡深處的一絲微弱的感覺。很多聖徒明明裡面覺得不對勁,不阿們,但他們的情感叫他們不肯承認事實,他們的心思也替他們找些理由,好讓他們逃避現實。就是一般聖徒這種真偽莫辨的態度,叫假使徒變本加厲,為所欲為。

如果我們詳細查經聖經,便會發現我們的神對於他僕人們的「真偽之辨」是非常重視的。所以不但在舊約裡,父神親自向他的子民提示如何辨識假先知(申十八2022),就是在新約裡,主耶穌也一再地提醒他的門徒,要防備假先知和假冒偽善的法利賽人(太七15;二十三章全;二十四411)。不但如此,聖靈也感動彼得、約翰、保羅、猶大等使徒,不斷地警戒我們,要慎防假使徒和假師傅(彼後二1;約壹二18;徒二十2930;猶4)。聖經裡面既然有這麼多警告的話,我們也就不難從這些神的話中,看出一些亮光,做為我們鑒別真假使徒的依據。

在馬太福音第七章裡,有一等人是主耶穌所不稱許的。這等人在外表上,和主的其他僕人們並沒有兩樣;他們的口裡常常稱呼主阿、主阿,他們也奉主的名傳道、趕鬼、並行異能。他們的口所說的,並他們的手所做的,在都顯示出他們是主的好工人,但是主說他們是惡人,是不法的人。為什麼?因為我們的主不像人看人,人是看外貌,主是看內心(撒上十六7);主知道他們作主工是出於己意,不是遵行神旨。你若細讀馬太七章,便知道這樣的人正是主耶穌要我們防備的假先知,他們外面披著羊皮,裡面卻是殘暴的狼。換句話說,他們有敬虔的外貌,卻背了敬虔的實意(提後三5)。

什麼是殘暴的狼呢?它有兩個特點:一是不愛惜羊群(徒二十29);二是不服事主,只服事自己的肚腹(羅十六18)。若有一個主的僕人,惡意利用老實信徒樂於服事主的心裡,不合情理地驅使濫用他們的精神、體力、時間和金錢的,他便是不愛惜羊群的狼。這樣的狼,並不一定親自勞役一般聖徒,他或許像法老王派督工轄制以色列人一樣,放任他身邊手下的人隨意欺壓信徒,並且掩耳不聽抱怨苦情。又若有一個主僕,在他作工結果子之後,想從這些果子身上得一些利益,包括金錢、地位和個人勢力,他就是不服事主,只服事自己的肚腹的狼。換句話說,他乃是以敬虔為得利的門路(提前六5)。

對於這樣殘暴的狼,主耶穌說:「憑著他們的果子,就可以認出他們來。」(太七16)什麼是他們的果子呢?希伯來書十三章七節說:「從前引導你們,傳神之道給你們的人,你們要……留心看他們生活為人的表露。」(原文另譯)所以他們的果子就是他們生活為人的表露。我們憑著他們生活為人的表露,就可以認出他們是假使徒來。一個人的生活為人的表露,大致可以歸納為言語、行為、待人、接物、治家等五類。茲分別討論如後:

第一,關於言語。

言為心聲;一個人心裡所充滿的,口裡就說出來(太十二34)。一個主的工人本當言語純全,無可指責(多二8);但是一個假使徒,由於他已經從心地敗壞了的緣故,無論他在話語上是如何的謹慎(提前四16),多少總會流露出他那敗壞的心性來。

我們都知道,神阻擋驕傲的人(雅四6;彼前五5);凡是神的真實僕人,都以謙卑束腰。如果一個主僕,經常在他的講臺信息裡,一面批評、貶低別人,一面推銷、高抬自己,暗示自己的成就如何了不起的,他乃是一個不知謙卑為何物的人。

保羅說,我們向你們所傳的道,並沒有是而又非的(林後一18)。使徒是傳神的話的人,而神的話永遠堅定在天(詩一百十九89),聖經的真理是永遠不改變的。如果一個主的僕人,說話常常前後矛盾,一會兒說我們應該這樣,一會兒說我們應該那樣,今天所說的話,明天就不能適用,這種情形只表明一件事;他乃是一個一口兩舌的人。一口兩舌的人,連作一個普通的執事都不夠資格(提前三8)。

主耶穌教訓我們說,我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太五37)。如果一個主的僕人,在甲地講了一些話,到了乙地卻推說他沒講過那樣的話;或者他在私下的場合對少數人講的話,在公開的場合卻不敢承認;或者在話裡玩弄技巧,故意引導聽話的人產生一種錯誤的領會的,他就是一個撒謊的人。從此,我們應該認識這樣的人是出於誰的(參閱約八44)。

還有一點我們也須注意。如果一個人喜歡聽什麼種的話,就證明他是什麼種的人。比方一個主僕,喜歡聽見別人誇獎他的話,而從來不試著去制止這類捧場的話,這就證明他是一個自高自大的人。

第二,關於行為。

我們一般的聖徒,很少有機會跟使徒們有個人的接觸,因此我們幾乎不可能知悉他們私底下的生活為人。不過,我們若肯稍微留心觀察,我們仍然可以從他們的講臺信息和一舉一動裡頭,看出一些跡象來。特別是在言行不一致的事上,我們很容易察覺出來。比方一個主僕教導人某項屬靈的原則,但他自己在實際處理或帶領屬靈的活動時,並沒有遵行那個原則,那麼他就是一個言行不一致的人。

主耶穌揭發假冒為善的法利賽人時,第一項警戒的話,就是叫我們不要效法他們的行為,因為他們能說不能行(太二十三3)。若有一個使徒,在他的信息教訓裡,要一般信徒做這做那,而他自己卻一根指頭也不肯動,從來不試著自己去做做看,那麼他便是一個能說不能行的人。

假冒偽善的法利賽人的第二個特點,就是他們一切所作的事,都是要叫人看見(太二十三5)。一個假使徒,常常故意叫人看見他的一些善行,來博取人們的信任和尊敬;譬如:他會故意偶而在不同的地方,捐出一筆款項;有時,他也故意透露他自己是如何的勤讀聖經,如何磨破了多少本的聖經。

假冒偽善的法利賽人的第三個特點,就是他們只在表面上做一些無關緊要的事,至於那些當行的,也是不可不行的,他們反倒不行(太二十三23)。一個假使徒,他縱然會故意顯露一些外表的善行給人看,但我們從這些的善行上,卻聞不出許公義、憐憫和信實的氣息來。換句話說,他只有敬虔的外貌,卻沒有敬虔的實際;在他的身上,缺少聖靈所結的果子,就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加五2223)。

對於一般信徒,聽道而不行道,乃是自己欺哄自己(雅一22);對於使徒,講道而不行道,更是自己欺哄自己。這樣的使徒,在他的講臺信息裡,堆滿了一些屬靈的術語、道理和知識,卻缺少實際的生活經歷與見證。你很容易從一個使徒的信息辨認出他的假冒為善來。

二、關於待人。

神的兒女不只不可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羅十二3),還須看別人比自己強(腓二3)。天國子民應當待己以義,待人以溫柔和憐恤(太五57)。使徒在神兒女中間算是比較有學習的人,如果他們在待人的事上,偏離了一般信徒的原則,怎麼能在信心方面做信徒的榜樣呢?

聖經裡給我們看見,使徒們只在兩種情形下,在眾人面前抵擋或責備別人,一是對方違犯了真理(加二14),二是對方犯了明顯的罪(提前五20)。若是一個使徒,經常在聚會中或在眾人面前,藉細故指責、羞辱同工或長老,他連起碼做人的道理都不懂,怎麼還能夠做眾人的表率呢?小號使徒或長老們犯了錯,大號使徒固應予以責備、糾正,但也只有在萬不得已的情形下,才能在眾人面前指正。特別是在一般信徒的面前,除了上述兩種嚴重的過犯之外,應該絕對避免。

主耶穌教訓門徒說:「所以無論何事,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太七12)主耶穌這話乃是馬太七章一至六節的總結;主的意思是說,在批評、論斷、責備人的事上,如果你們不願意別人怎樣對待你們,你們就不應該那樣的對待別人。換句話說,已所不欲,勿施於人。一個使徒若不能忍受別人對他公開的指責,他就不應該、也無資格藉口為使眾人也能得著造就,才如此公開指責。

主耶穌又說:「你們中間誰為大,誰就要作你們的用人。」(太二十三11)一個大號使徒應該是一個服事眾人的僕人,如果他在眾聖徒中間有一種味道,處處顯出他好像高人一等似的,別人不可以這樣,只有他可以這樣,那麼他在主的眼中,乃是一個惡奴才(太十八32),他根本不配稱為使徒。

在人與人相處的事上,還有一點相當緊要,那就是物以類聚,亦即什麼種的人只能跟什麼種的人推心置腹。因此,我們若要認識一個使徒,可以從他身邊的人著手觀察。如果一些正直、敬畏神的人都在他的身邊呆不住,慢慢的一個一個對他敬而遠之,最後只剩下一批為了野心地位而捨棄原則的人,以及一些年輕氣盛,無知到逼迫聖徒還以為是熱心事奉神的人,留在他身邊供他驅使,那麼我們就應該對這一個使徒打問號。

三、關於接物。

主的工人必須公私分明;什麼是受託的,什麼是自己的,什麼是屬於工作的,什麼是私人所有的,都應當分得清清楚楚。東西若是屬於你個人的,你可以隨意處理,並且還可以保有隱私權;東西若是屬於主工的,經手的人雖然有權處理,但他不只不能享有隱私權,而且還要光明正大的行在人的面前(林後八21),為要斷絕那些尋機會人的機會(林後十一12),不給仇敵有羞辱主名的把柄。賣主的猶大,他之所以從使徒的職分墮落下去,乃是開始於挪用受託的銀子(約十二6)。教會開始後第一個犯罪的例子,便是亞拿尼亞和妻子撒非喇在公私交接之際,沒有分辨清爽(徒五111)。即使是聖徒個人私有的財產,一旦表明歸主使用,便不能視同己物了。

真正的使徒,在處理錢財的事上,手續何等清楚,態度何等光明(林前十六3;林後八18;十二18),絕對不會給人留下話柄的。凡在金錢上不清楚,在處理有關主工的財務上不夠光明正大,只能叫自己的兒子家人或幾個特別親信管錢,並且不敢定期公佈收支詳情的,他必定是在金錢上有所貪圖,這樣的人定規是假使徒。

此外,一個真正的使徒,決不屑以敬虔為得利的門路的;他可以典當或出賣衣服器物,但決不肯出賣道理和敬虔的。神的恩典是不需要代價的,神的話是白白給人的。如果我們需要付費才能聽取一些的話語,那麼這些話語必定不是出於神,而是出於神的對頭的。由此我們可以認出那個釋放話語的人是個怎樣的人。

四、關於治家。

我們都知道,神的救恩是以「家」為單位的(路十九9;徒十六31);神尊重一家之主在神面前的心願,所以神的祝福常常通過做家長的人,而臨及他的全家。家長的屬靈情況正常與否,跟他全家有很大的關係。「身教重於言教」;一個使徒若不能以身作則,教化自己的兒女,怎能以道理教化神的眾兒女呢?

教會是神的家,而使徒是建造神家的領導人物(林前三9;弗二20)。使徒若不能領導管理自己小小的家,焉能領導照管神在地上的家呢(提前三5)?一個使徒若真是在神的手中有用處的話,他必定也能好好管理自己的家,使兒女凡事端莊順服。

不過,我們也須承認,有時候「嚴父也出逆子」,並不是每一個主僕的兒女都是像樣的,偶而會有特殊例外的情形,只是那種例外的情形少之又少。我們在這裡所要強調的,乃是如果一個使徒的兒女不成器,行事為人乖離信徒的常軌,做父母的應當有羞愧的感覺,絕對不可護短,更不可溺愛。亞倫的兩個兒子被火燒死時,神不准亞倫有任何悲傷哀痛的舉動,這說出一般的信徒可以維持家庭的情感,但神的僕人必須在情感上受約束。凡愛兒女過於愛主的,不配作主的門徒(太十37);凡愛兒女過於愛教會的,不配建造教會。人若尊重自己的兒女過於尊重神,將神百姓所獻美好的祭物肥己(撒上二29),也必如祭司以利的結局一樣——耶和華的言語稀少,不常有默示(撒上三1)——遭神棄絕。

總而言之,假使徒是可以辨認出來的。人的存心動機一旦在神面前錯了,不論他是多麼的小心掩蓋,遲早總會露出馬腳來。因為掩蓋的事,沒有不露出來的;隱藏的事,沒有不被人知道的(太十26)。在此,讓我借用使徒保羅的話做個結果:「我們必須棄絕那些隱藏可恥的事,不行詭詐,不謬講神的話。」(林後四2)「總要察驗何為主所喜悅的事。那暗昧無益的事,不要與人同行,倒要揭發行這事的人。」(弗五1011)「使他們不能再得寸進尺,因為他們的愚行,必須完全暴露在眾人面前。」(提後三9

 

五、【應時的亮光(路加福音讀經聚會拾穗)】

「有一天耶穌在殿裡教訓百姓,講福音的時候,祭司長和文士並長老上前來,問他說,你告訴我們,你仗著什麼權柄作這些事,給你這權柄的是誰呢。」(路二十12

祭司長等人問主耶穌仗著什麼權柄,這是因為他們看見主耶穌講話的時候,百姓都側耳聽他(路十九48)。這說出權柄和話語是大有關係的;有權柄的人講話,眾人都聽。主乃是用權柄的話托住萬有(來一3),他的話裡有權柄。羅馬書第十三章說,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權柄是從神來的,因為權柄是神的(太六13)。真正有神權柄的人,不必怕別人不聽從他,因為不聽從他就是不聽從神。

我們在教會中,是先看見人然後才看見權柄呢?或是先看權柄然後才看見人呢?我們若是先看見某人,而後才看見權柄,那麼他這個權柄必定是屬世的,也就是地位的權柄。在教會中講究地位,是一件卑下、醜陋的事。神在教會中所設立的權柄,乃是屬靈的,並且也是生命的。你若真是神所設立的權柄,就不必把你這個人擺出來,強求別人服你的權柄。

「耶穌回答說,我也要問你們一句話,你們且告訴我,約翰的洗禮,是從天上來的,是從人間來的呢?」(路二十34

主耶穌針對宗教領袖們的問題,所提這個反問的話,實在含有非常深奧的意義——我們若要清楚明白權柄這件事,首先必須看見約翰的浸;惟有為著神的國度而悔改,整個心思轉向神,這樣的人才配談論權柄,也才懂得權柄的真諦實意。因此,凡在教會中作神代表權柄的人,必須時刻經歷約翰的浸,把天然的己埋葬在水裡,把肉體的邪情私欲釘在十字架上。

「他們彼此商議說,我們若說從天上來,他必說你們為什麼不信他呢;若說從人間來,百姓都要用石頭打死我們;因為他們信約翰是先知。」(路二十56

這裡說出那班宗教領袖人物不敢隨便說話,乃是因為對眾百姓有所顧忌。這些百姓實在是太可愛了;要不是因著百姓的緣故,恐怕主耶穌早就被祭司長和文士等人殺害了(路十九4748)。從表面看來,好像是祭司長和文士等人擁有權柄,但實際上權柄卻在百姓的手裡;若沒有百姓,那班宗教領袖人物就可以暢所欲言,為所欲為了。

教會是屬於誰的呢?聖經裡頭只有三種說法:他的眾教會(林前十一16)、基督的眾教會(羅十六16)和聖徒的眾教會(林前十四34)。聖經從未提過教會是使徒的或是長老的,教會乃是眾聖徒的。今天我們都是神的百姓,我們都側耳聽主的話;主的羊聽他的聲音,他們也跟著他(約十27)。當教會有事的時候,我們這些眾百姓都該起來,為主站住。

「於是回答說,不知道是從那裡來的。耶穌說,我也不告訴你們,我仗著什麼權柄作這些事。」(路二十78

凡是存心不正、玩弄詭詐的人,必然得不著主的話語。本來主是何等樂意的要將他自己啟示給人(加一16),但若我們的心向著他是關閉的,就叫他無法啟示出來。

「耶穌就設比喻,對百姓說,有人栽了一個葡萄園,租給園戶,就往外國去住了許久。到了時候,打發一個僕人到園戶那裡去,叫他們把園中當納的果子交給他。」(路二十910

主耶穌在九至十八節所設的比喻,乃是緊接著一至八節有關權柄的回答,所以這比喻還是針對權柄而發的。葡萄園是神的產業,它預表新約時代神的教會;教會是神的產業,是屬於神的。葡萄園的主人只是把園子租給園戶,並沒有把它賣斷;同樣,神只是把教會托給文士和祭司長(19節)所預表的長老和同工們,但他仍舊對教會擁有絕對的主權。同工和長老在教會中按著神的旨意照管並牧羊神的群羊(彼前五2),好得著生命的果子納給神,讓神心滿意足。

「園戶竟打了他,叫他空手回去。又打發一個僕人去,他們也打了他,並且淩辱他,叫他空手回去。又打發第三個僕人去,他們也打傷了他,把他推出去了。」(路二十1012

神一而再,再而三的打發聖靈,要向長老和同工們催收生命的果子,但是他們抗拒聖靈(加五17),消滅聖靈(帖前五19),並叫神的聖靈擔憂(弗四30),甚至把聖靈推出心門外去了(啟三20)。

教會的本質乃是出乎聖靈的;沒有聖靈,就沒有教會。一個教會正常時,聖靈在教會中有絕對的主權。

「園主說,我怎麼辦呢?我要打發我的愛子去,或者他們尊敬他。不料,園戶看見他,就彼此商量說,這是承受產業的,我們殺他罷,使產業歸於我們。於是把他推出葡萄園外殺了。」(路二十1315

這班在教會中服事主的人,本當尊主為大(路一46),但是他們因著權欲薰心,想要把教會據為己有,竟然連那為他們釘十字架的主也棄絕了!

那些園戶所以起意篡奪葡萄園,乃是因為產業受託「許久」(9節)。東西在我們的手中一久,往往容易忘掉它的主權誰屬。我們在教會中服事一久,就往往忘掉了自己的身份和地位,竟至跟主耶穌爭權奪利。要知道,我們在教會中不是為著什麼,乃是為著主。

神為要在地上經營、建造他的教會,就賜給一班人權柄。教會中若沒有權柄,就會引起混亂。權柄乃是為著服事、造就和供應的,並不是為著管轄;神沒有意思要他的僕人運用權柄來轄制所託付的,神要他們作羣羊的榜樣(彼前五2)。凡抓住權柄不放,欺壓一般信徒的,就是不尊敬神的愛子,甚至把他殺害了。

「這樣,葡萄園的主人,要怎樣處治他們呢?他要來除滅這些園戶,將葡萄園轉給別人;聽見的人說,這是萬不可的。」(路二十1516

這一段聖經的比喻原是指著舊約以色列國說的,因著以色列人的過失,救恩便臨到我們這些外邦人,使我們這野橄欖得接在樹上(羅十一2022),新約的福分就要轉給別人。但願這樣悲慘的結局,不至於發生在我們中間。

「耶穌看著他們說,經上記著,『匠人所棄的石頭,已作了房角的頭塊石頭。』這是什麼意思呢?凡掉在那石頭上的,必要跌碎;那石頭掉在誰的身上,就要把誰砸得稀爛。」(路二十1718

基督是神建造教會的房角石;一切真實的建造,都是從尊重主(不是棄絕主)開始的。我們要在愛裡,把弟兄姊妹聯于元首基督(弗四1516)。凡是越過主,向弟兄姊妹作威作福的,必要跌碎並被砸得稀爛。

「文士和祭司長,看出這比喻是指著他們說的,當時就想要下手拿他,只是懼怕百姓。於是窺探耶穌,打發奸細裝作好人,要在他的話上得把柄,好將他交在巡撫的政權之下。」(路二十1920

墮落的教會首領,有兩個特點,一是「裝作好人」,另一是與世界的權勢結合——「好將他交在巡撫的政權之下」。他們外面披著羊皮,裡面卻是殘暴的狼(太七15)。他們也把世界的一套帶進教會中來,企圖把教會變成推雅推喇和巴比喻。對於這班墮落的教會首領,我們一面要留意躲避他們(羅十六17),另一面也要把那些暗昧無益的事揭發出來(弗五11原文)。今天在我們中間,似乎不乏「順服的靈」,卻缺少「分辨的靈」,所以就容易受迷惑。

「奸細就問耶穌說,夫子,我們曉得你所講所傳都是正道,也不敢人的外貌,乃是誠誠實實傳神的道。我們納稅給該撒,可以不可以。耶穌看出他們的詭詐,就對他們說,拿一個銀錢來給我看。」(路二十2124

這裡主耶穌給了我們很好的榜樣。一個主的工人,第一,要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提後二15);不可為了服事自己的肚腹,用花言巧語,誘惑老實人的心(羅十六18)。第二,我們固然應該誠誠實實的,卻不可糊裡糊塗的;我們必須能清楚分辨那些行事詭詐,裝作基督使徒模樣的假使徒(林後十一13)。第三,自己的口袋裡沒有多餘的銀錢;不以敬虔為得利的門路(提前六5),從不貪圖別人的金銀(徒二十33)。

「這像和這號是誰的?他們說,是該撒的。耶穌說,這樣,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神的物當歸給神。他們當著百姓,在這話上得不著把柄,又希奇他的應對,就閉口無言了。」(路二十2426

教會和世界必須劃分清楚,不可混雜,也不可把世界的路帶進教會裡來。比如傳福音,不可以玩弄世俗的花樣、花招。又比如教會中的權柄,是屬靈的,也是生命的;而世界裡的權柄,是屬人的,也是地位的。在教會中,權柄是神的;人沒有權柄,人只能代表神「作」權柄,卻不能「用」權柄。主說,外邦人有君王為主治理他們,有大臣操權管束他們,只是在你們中間不可這樣(太二十2526)。

我們這班蒙恩的人,乃是屬神的,是神的物,應當歸給神,讓神在他的兒女中間有絕對的主權。我們若是高舉人、跟隨人,就是侵犯了神的主權。

 

六、【正常的教會生活(馬太福音第十八章讀經有感)】

馬太福音第十六和十八兩章,是四福音書中僅有的兩處地方,字面上提到「教會」這個詞的。馬太十六章是講到教會的根基和性質;馬太十八章則觸及教會的實際難處和拯救的路。前者所指,偏重於抽象且屬靈的宇宙教會;後者則偏重于我們在現實生活中,可以具體經驗的地方教會。教會今天所有的難處,幾乎全都起因於聖徒之間彼此對待並交接來往時,有不純的動機和不良的態度;這也正是馬太十八章所涉及的問題。所以我們若要追求正常的教會生活,便需從馬太十八章著手,來主藉他的話光照我們。

首先,我們需要看見,教會中最大的難處,便是一些稍有恩賜的聖徒,他們的那種想要為大的野心(一節)。恩賜大一點的,就想在眾教會中間打天下,營造一個屬於他的勢力範圍。恩賜小一點的,只好退而求其次,一面奉承迎合在上的,一面排擠出賣弟兄,為自己營築小地盤。

教會中的第二個難處,則是在一般平常單純的聖徒中間,普遍存在著一種崇拜屬靈偉人的傾向。這種不正常的潛意識,導致他們輕看同屬平凡的「這小子」(十節)。同樣的一句話,在一般弟兄口中,簡直毫無份量可言,但若出自他們心目中的偶像之口,則視若珍寶,回味無窮。於是乎就有死心塌地、盲目跟從的情形發生。這也正是促成教會分裂的主要因素。

上述的第二個難處,也連帶產生出第三個難處,那就是絆倒弟兄(六、七節)。你輕看一個弟兄,當然也就忽略了他的感覺;你的一舉手、一投足、一眨眼,在觸犯了他,傷害了他的感覺,叫他因你而跌倒。

教會生活中的第四個難處,便是我們的喜新厭舊的不正常心理。弟兄們相處一久,不是因磨擦而生嫌隙,便是因日久而失去起初的愛心。從而產生出一種不正常的心態;寧願傳福音得新人,而無負擔照顧、餵養、並尋回失迷的羊(十二節);換句話說,就是寧可撒網而不顧補網。

教會生活是一件積年累月的事,偶一不慎,就連自己的牙齒也難免咬傷唇舌,所以弟兄之間的彼此得罪也是無可避免的。教會生活中的第五個難處,便是弟兄們被得罪了,不懂得正常反應和處理的程度(十五節),以致平白失去了弟兄。

教會生活中的末了一項難處,也是我們相當普遍所犯的毛病,就是缺乏饒恕、赦免的靈(二十一、三十五節)

針對這些難處,主耶穌揭示了一些根本拯救的原則和實行的路。我們若能幡然醒悟,悔改我們的存心與動機,並且遵行不渝,則正常的教會生活可期,金燈檯的見證也必越過越明亮。

下列四點是我們過正常的教會生活,所必具備的先決條件:

第一是回轉變成小孩子的樣式,也就是自己謙卑像小孩子(三、四節)。正如一個小孩子的一切所是與所有,都得自他的父母;在他的小小心目中,父母是他一切的源頭和依賴;離了父母親,他什麼也不能做。同樣地,我們的才能、恩賜,都是神給的,我們沒有什麼值得驕傲的。

第二是看重小子,小心不可使一個小子跌倒(六、十節)。我們心中的天平,千萬不可以歧視弟兄;因為神不偏待人(羅二11)。

第三是體念神愛人的心,關心神每一個兒女,盡力尋找迷羊,挽回弟兄(十四、十五節)。

第四是時時數算自己在神面前所蒙的恩典,以免變成一個待人寡恩的人;只有活在主那無限饒恕的生命裡,才能給予弟兄無限的饒恕(二十一至三十五節)。

根據上述的四點原則,主耶穌並且指出了實行的路。這些路能使我們免去許多的難處,也能使我們積極地配搭建造在一起。現在讓我們逐項來看:

主耶穌說:「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著只有他和你在一起的時候,指出他的錯來;他若聽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十五節)你的弟兄所以會得罪你,是因他靈裡軟弱,所以你應該顧念他的軟弱,給他機會看見自己軟弱的光景,或許他的深處因此被主摸著,你便得了他。

主又說:「他若不聽,你就另外帶一兩個人同去,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句句都可定準。」(十六節)許多時候,弟兄會軟弱到一個地步,你一個人的力量挽回不過來,所以你需要其他肢體的説明。這個時候,你所選擇的那一兩個人非常重要,他們必須是在主面前有屬靈的經歷,在主裡面有屬靈的份量的人。

接著,主說:「若是不聽他們,就告訴教會;若是不聽教會,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稅吏一樣。」(十七節)如果教會全體的力量也沒法幫助他,使他摸著靈,那麼他必定是墮落到完全屬肉的地步。在這樣的情形下,教會應當和他斷絕交通,以免教會的見證受到傷害。

而這一切的執行,必須嚴格限制在「奉主名的聚集」和「同心合意的禱告」兩大原則之下(十九、二十節)。奉主名的意思是歸於主名或進入主名;我們卻進入主名,必先棄絕己名,而棄絕己名就是否認己。當我們一否認己,自然而然就沒有自己的主張、意見、愛好等等,也就能夠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腓二5)。如此,我們的禱告也就能像美妙的音樂一般地和諧協調,主也必以他的同在來答應、成全我們的禱告。凡是我們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是我們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十八節)。

 

七、【神家的審判(摘自倪柝聲著『審判的靈』)】

通常我們都不大樂意聽見「審判」這個詞,因為它好像對我們沒有多少屬靈的幫助,也顯得似乎太過消極。但是,除了創造之外,神還未作過一件事比審判更大。神作第一件事是創造,末了是審判。若無審判,就神創造的目的無法達到。在神的計畫中,他的審判是成就的,不是破壞的。

為何需要有審判?因要成功三件事:

1.審判榮耀神的自己。詩篇九章十六節說:「耶和華藉著已施行的審判,將他自己顯明了。」(原文直譯)神的審判顯明他是如何的神。摩西第二次擊打磐石出水的事,神原是對他說:「吩咐磐石發出水來」,但摩西越過了神的話,沒有在以色列人面前尊神為聖(民二十813)。所以神的審判就施行在摩西身上,這審判叫以色列人知道神是聖潔的神。

2.審判顯露一切隱秘的事,顯明真相,叫我們認識自己。羅馬書二章十六節說:「神藉耶穌基督審判人隱秘事」。審判就是要你知道你自己的實情。所以審判是一個大啟示,不是啟示神,乃是啟示你是何等的人。驕傲的人只能到審判台前為止,在那裡你無法再驕傲。保羅說:「無不屈膝,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腓二1011

3.審判在神面前有一頂大的目的,就是停止罪惡。無論何罪,一經審判,罪即停止。凡藉福音不能停止的,審判能停止。以賽亞書一章二十七節說:「錫安必因審判得蒙救贖。」(原文)焚燒的火也是照亮的火。神是烈火,我們有罪不知道,有一天神憐憫我們,藉審判光照我們,光就燒去,使罪不能繼續。只有在黑暗裡的人可以平安過去。神一光照,人就不能再活。

當最後的審判——白色大寶座的審判未來以先,神設立十字架。十字架所以有救恩,並非十字架躲避審判。十字架的救恩不是推翻審判;十字架之所以能拯救,因它本身就是一個審判。十字架在主耶穌身上是審判,是神治他,死在他身上,連父神也得離開他(太二十七4552)。神對付主等於對付罪,因主為我們成為罪(羅八3)。公義是出於審判,我們的得救是因神對付了我們的罪,不是神馬虎。我們蒙赦免是主還清了我們的罪債,神赦免我們是因完全了義,他的公義得著了滿足。

今天,我們不只是蒙恩,並且是被審判了的人。哥林多前面十一章二十七至三十九節說:「所以無論何人,不按理吃主的餅,喝主的杯,就是干犯主的身、主的血了。人應當自己省察,然後吃這餅,喝這杯。因為人吃喝,若不分辨是主的身體,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這裡的「不按理」,原文的意思是不配,這是指態度,不是指資格。主的身和血就是十字架,擘餅是問神的兒女對主的十字架採取什麼種的態度。有的人吃喝時是與十字架相稱,有的人卻不相稱。問題不是我在神面前是善是惡,而是我對罪惡抱著什麼態度。

神說審判要從神的家起首(彼前四17),當然這是指著將來說的,白色大寶座是這審判的最末部分,而它的第一部分,今天神正在他的家執行審判。審判在神兒女中是一直繼續的,在別人身上是偶然有的,而在神子民中是經常發生的事。只有神的兒女才能享受神的審判,凡不是神兒女的,沒有權利享受審判。哥林多前書十一章三十二節說:「我們受審的時候,乃是被主懲治,免得我們和世人一同定罪。」我們能被審判,是恩典、是享受,不至於被定罪。

今天神的家乃是神審判的範圍,神不只在教會中審判,神也藉著教會審判。神的光在聖所。教會是聖所,顯出神的光。許多時候神直接光照,但更多時候神在教會裡光照,神藉教會給人以光。所以審判不只是在神的手中,審判也在教會的手中。哥林多前書五章十二節說:「審判教外的人與我何干,教內的人豈不是你們審判的麼?」教會中有明顯的罪而不審判,這是自高自大,並不哀痛的表示(林前五2)。

馬太十八章有人得罪了弟兄,若不聽教會的判斷,就看他像外邦人一樣。神尊敬他的光所在的教會;地上所作的,即是天上所作的。主敢說,我們敢信。主能托教會,主信他的靈在地上所作的工。約翰福音二十章二十二、二十三節說:「向他們吹一口氣,說,你們受聖靈。你們赦免誰的罪,誰的罪就赦免了;你們留下誰的罪,誰的罪就留下了。」接受聖靈之後,教會活了,可以定人的罪了。教會是神的審判。更正教怕用這話,天主教卻利用了,但我們要屬靈的實際。審判在教會裡,在神的話中有責備,有革除。

教會無光就不能審判,不能說話。許多時候知道一個弟兄錯了,錯得頂厲害,但說不出話來。乃是等到有一天,神光照你,看見神將憤怒放在你裡頭(不是發脾氣),你就能將弟兄請來責備他。你若不看見罪可惡,你就無力審判。當光照亮,神的怒氣就變作你的審判力量。

教會的審判必須藉著神的光照,你若在神面前無光,就無權柄審判。我記得有一位弟兄批評人頂厲害,有另一位弟兄死了兒子,他就批評說這是應當死的,因為神刑罰他。過些日子,另一位姊妹的兒子死了,那批評人的弟兄說,若不悔改,還都要死。一個月之後,他自己死了兩個兒子。你若在神面前無光,而要審判別人,你不過是開門叫神的審判落在你身上。

教會的審判,第一步是責備,第二步是革除。神的審判如果執行,除非犯罪的弟兄悔改,不外有兩個結局:第一是他所有的交通都斷了,被看待像外邦人一樣;他不能禱告,也不能聽禱告。第二是受身體上的刑罰。結局不是第一就是第二;不是失去交通,即是死。兩者都很嚴重。

為何教會要審判呢?不是因為愛弟兄心少,乃是為要維持神的榮耀。以色列人拜偶像,摩西責備之後,問誰是站在耶和華這邊,利未人就站起來殺親友。是要維持人的恩情呢?還是要維持神的榮耀呢?我們須要在兩者之間做一抉擇。按人說,弟兄殺弟兄是不好的,但按神說是好的,為的是要維持神的被傷的榮耀。神把保守他的榮耀的責任託付教會,我們若要忠於受託,便得不顧人的感覺。審判是神許多兒女們最大的試煉。若不敬畏神,就不能因審判而讚美神。

 

八、【叩門沒錯·運動錯】

挨家挨戶叩門傳福音,自有教會歷史以來,便是普遍實行的傳福音方法之一。報福音傳喜信的人,他們的腳蹤何等佳美(羅十15)。他們的行蹤所到之處,或在眾人聚集的公眾場所(徒十六13;十七17),或進入人的家中(徒十一12;十六34),隨著聖靈的引領,隨處自由傳講福音,並無固定的形式。

傳福音千萬不可以形式化,這是自古不易的原則。叩門也罷,寫信也罷,打電話也罷,邀請赴會也罷,凡事我都可行,但無論那一件,我總不受它的轄制(林前六12)。只要能幫助福音朋友接受主,任何正當的傳福音方式,我們都應該樂於採用。

我們必須承認,己往在我們中間的傳福音方式,過度著重于傳福音聚會。為著避免福音聚會流於形式化,我們也曾努力試著改變聚會的方式,或定期或不定期,或在室內或在戶外,或集中大型聚會或分開家庭聚會,或會前愛筵或會後茶點,或講臺信息或自由交通,或詩歌演唱或樂器演奏,林林總總,不一而足。

無可否認的,傳福音聚會方式有它的長處,例如:弟兄姊妹各展所長、同工配搭,或有信息,或有見證,或有詩歌,或有禱告,或有服事,或有邀約,或有解難,各種不同的恩賜,都可以同盡功用,所以內容較為豐富,效果也較彰顯。不過,這種方式也有它的短處,譬如:因過份仰賴有恩賜的肢體,容易養成屬靈的惰性;又有許多福音朋友因各種理由而不方便赴會,我們也就容易把這些人遺漏了;特別是傳福音的對象,大體上限制於聖徒們日常接觸的熟人,似乎較少有機會觸及各種層次的生人。基此理由,我們贊成傳福音方式的多樣化。平心而論,挨家挨戶叩門傳福音,仍不失為彌補我們已往缺陷的好方法。

問題便出在「矯枉過正」這一點上。我們盡可以推介、採納叩門傳福音,來與聚會傳福音相輔相成,若把它當做主耶穌所命定的惟一傳福音方法,而定罪其他的傳福音方法,把它們都歸類為「老舊」,這便是因噎厭食、矯枉過正了。所以我們要說,叩門傳福音本身並沒有錯,錯的是把它當作一項運動,在那兒雷厲風行的宣導推動;更錯的是在整個運動的過程中,加進了許多的面酵——錯誤的教訓,致使它變質成為一種的宗派運動。如此結果,乃是眾人始料所不及的,怎不令人浩歎?

當一九八六年美國「挑戰者」號太空梭在呼嘯升空之際,突然爆炸裂成無數碎片掉落於大西洋海底,舉國震驚,紛紛爭相詢問:「究竟出了什麼錯差?」經過專家們合力追查原因,針對引起事故之零件予以研究改善,終於在一九八八年九月,重新發射太空梭完滿達成太空之旅。這件事也給我們原則性的教訓:知過能改,善莫大焉。明明叩門運動已給各地教會帶來極大的災難,還在那兒強項硬嘴地說:整個叩門運動是一個大成功。這種固執己見、故步自封的態度,實在不是一個正常有理性的人所該有的。凡是愛主愛教會的聖徒,都應當痛定思痛,找出問題的癥結所在,以免重蹈覆轍。謹就筆者個人所見,列述叩門運動的缺失,以資警惕。

(一)叩門運動的排他性,破壞了同心合意傳福音的原則。傳福音若要有果效,必須守住同心合意的原則(腓一527);任何傷害同心合意的事,都必須極力的避免。叩門運動最大的失敗,乃在於它具有無與倫比的排他性;它不只排斥其他的傳福音方式,並且也輕視、排斥對叩門沒有負擔的聖徒。

(二)宣導叩門運動的人過份地強調了叩門的重要性——「只此一家,別無分店」。在他的理論根據裡,甚至引用了一些主耶穌吩咐門徒們的話,暗示叩門才是惟一符合主耶穌「去」字的命令的,至於其他各種的老方法,都是屬於「來」字的,都是違背主的命令的。請問聖徒們,當你們邀請福音朋友來參加福音聚會時,難道就不需要你們「去」嗎?其實,我們只能把叩門當做一種補助的傳福音方法,而不可以把它變成一個主要的,更不可以完全取代了別的傳福音方式。

因著定罪其他傳福音方式的緣故,當然就得罪了一些對它們有負擔的聖徒。這還不打緊,叩門運動開始時所宣稱的「各人可以自由隨負擔選擇參加或不參加」的話,卻被一些狂熱的行動破壞無遺。先是在長老同工們中間劃分為「積極」和「消極」兩類,令積極者控告、定罪消極者,甚至有被歸類為消極的長老,因著叩門運動的最高主持人的一通越洋電話,而喪失了長老的身分。然後在眾教會中間也分別為「跟的」和「不跟的」兩類,對於不肯積極跟隨叩門運動的教會,就借用「閃電戰」的名義,調集各地狂熱的跟隨者,前去加以「幫助於扶持」。如此幫助和扶持的結果,反而引起聖徒們的反感和抗拒,當然也就談不上甚麼同心合意了。甚至在同一地方的聖徒中間,也分為「叩門的」和「不叩門的」兩類,叩門的耀武揚威,霸住每一次教會聚會,大做叩門的宣傳;不叩門的冷眼旁觀,敢怒而不敢言;如此也就在教會內部形成了對立的局面。

2.叩門運動的強迫性,破壞了甘心樂意傳福音的原則。神雖然將傳福音的責任託付給我們,但他仍然盼望我們本著甘心的原則去做這事(林前九17)。因為惟有甘心樂意的傳福音,才能夠蒙神祝福,也才能夠多得著人。

叩門運動開始時,主其事者先用動聽的言辭和美麗的夢想,來激發一般聖徒的心願,然後要他們在眾人面前立下誓願,每週擺出兩三個鐘頭來從事叩門。等到多人立下了誓約以後,便在不知不覺中開始加重他們的負擔,就像法老王派監工加重以色列人的苦工一樣(出五9);每週不僅需要兩三個鐘頭的直接叩門,還需要參加叩門小組的事前準備和事後彙報,並且也規定小組成員必須參加每週一次的叩門錄影訓練,最後又追加了每週至少探望一兩處新受浸者的家庭。如此一來,除了例常的聚會生活之外,還得加上至少十個鐘頭的叩門生活。要知道,那些立下誓願參加叩門運動的聖徒當中,有許多是年輕的在學學生,他們那能承受得了這麼多額外的負擔呢?

並且,參加叩門運動的人所受的精神壓力,更甚於時間上的負擔。這話怎麼講呢?因為擺在他們面前的,乃是高得離譜的預算目標。這個預算目標驅策他們勉力而為,直等到有一天,他們的狂熱消耗殆盡,才發覺目標遠離了現實,簡直是一個狂人的夢想。而為著達成預算目標,只好在形式上和數字上玩花樣;這種玩弄花樣的做法,卻又叫他們的良心感覺不安。因此,他們在精神上所承受的重擔,是那些虐待聖徒們的「督工」所難以想像的。

(三)叩門運動的倉促性,違背了生命自然結果子的原則。傳福音是一種結果子的工作(西一6),而結果子乃是屬於生命範疇內的事(啟二十二2)。因著我們住在主裡面,多接受主話的供應、修理、洗淨,就自然而然的結出果子來(約十五25)。

叩門運動的人為著達成預算目標,就在形式上和數字上玩弄花樣——十五分鐘施浸一個惡,只要人肯乖乖的聽話進到澡盆裡,便算他是一個得救了的人。結果。形式上是真的受了浸了,數字上是真的每次閃電戰時有幾千人受浸,但究竟有多少人存留下來呢?那些在數位上玩把戲的人,終會有一天需要親自向主交代的。

4.叩門運動的教條性,違背了靈裡自由、隨靈行事的原則。多年來,我們所領受並奉行的原則,乃是在靈裡事奉神(羅一9)。外面作的,不是;裡面作的,才是。字句是叫人死,靈是賜人生命(林後三6)。我們的服事,該作在靈裡;我們的傳福音,也該作在靈裡。

不幸,在整個叩門運動中,竟然帶進了無數的規條:只許如此這般,不許這樣那樣。譬如:叩門幾秒鐘,談話幾分鐘,只准照章宣讀小冊子和擬好了的範句,不可以隨意增減。從客廳到浴室,還要操演幼稚荒唐的「受浸步」。叩完一個家,只准向左轉?雖然在叩門運動的末期,主持人見風轉舵,放寬了一些規矩,例如可以加插幾句問候寒喧和適合情況的話,但在整個基本做法上,仍然需要遵守訂好的程式。聖徒們有如工廠生產線上的裝配工人,完全照著一套模式,機械呆板地進行叩門的工作。而這位叩門運動的最高主持人,對於如此教條化的做法,還在那兒沾沾自喜的說:「這是經過研究並實驗出來,最具科學性的方法。」我們覺得說這話的人,似乎有資格去領導基督教科學新潮派人士。

5.叩門運動的屬世性,玷污了教會純潔的見證。教會是金燈檯(啟一20),在地上以神純金的性質,來托住發光的見證。我們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中,若要像明光照耀(腓二15),首先便需保守我們自己不沾染世俗(雅一27),因為凡與世俗為友的,便是與神為敵(雅四4)。

叩門運動引進了許多外邦列國的風俗,諸如,紅、藍夾克制服,懸掛名牌,配帶勳星,分隊競賽,頒獎給有功績的人,向建殊勳者敬禮等等。他們不單在行為上學習世界的一套做法,甚至在言辭、精神上仿效為世人所厭棄的邪惡政權,比如:模仿希特律的閃電戰術(後來也見風轉舵,改名為「福音節期」),又在美國鼓勵聖徒效法共產黨的紅衛兵精神(說這話的人後來也推說不記得說過這樣的話)。總之,在這樣的光景之下,我們不難想像,那「世界的靈」確已進入叩門運動領導人的心裡了。自己受了世界的玷污,居然還有臉面在那裡說:「不要把新受浸的人帶到教會的聚會裡,以免他們被老舊的教會污染。」如此污蔑神的教會,是可忍乎?孰不可忍乎?

6.叩門運動的屬肉性,背棄了從靈生的就是靈的原則。肉生肉,靈生靈(約三6);人種的是什麼,收的也是什麼(加六7)。

叩門運動不只利用獎勵的辦法來挑動人今生的驕傲,而且巧妙地利用了「群眾心理」來激發人的血氣。叩門訓練和叩門閃電戰充分掌握了社會群眾心理,製造出一種狂熱的氣氛,使人在不知不覺中甘心被驅使。例如:教導眾人採行激烈的「身體言語」,站在椅子上踏腳喧嚷;不停地狂呼口號;故意揶揄年長聖徒,以挑發年輕人的好勝心。如果你仔細觀看其中的一些實況錄影,其景其情,有若二次世界大戰前,納粹黨所召開的群眾大會。

當叩門運動在各地引發反效果之後,最高主事人說他很後悔,當初不該對歐美日各地聖徒的要求退讓,允許他們也到臺北參加叩門訓練。其實,你若回想當時他在美國各地召開叩門運動特會中的言行,便可以確定他從一開始就有計劃的鼓吹各地聖徒到臺北受訓。無論他是有心或是無意,各地聖徒被利用來幫助臺北的叩門運動,這是一個不爭的事實。下面的一個現象,若是出於他蓄意的安排,那麼整個叩門運動的屬肉性,更是毋庸置疑了。那就是整編成幾百組的國際混合叩門小組,來銀河部份國人的好奇和媚外心理,以老外做幌子,好引起人們的興趣和熱忱,在臺北搞出成果以後,就能振振有詞地把叩門運動推展到世界各地。

7.叩門運動的專業性,否定了人人都能傳福音的原則。傳福音乃是我們眾人都必須參與的事,不論一個人已得救多年或是剛剛得救,都能順著自己裡面靈的感覺,報福音傳喜信。

叩門運動強調必須接受訓練,否則就不能加入叩門小組。這是因為一個人若不接受訓練,他就不懂得各種叩門的規條。這就說出,叩門傳福音需要一種的專業知識,所以它不是一般的信徒所能勝任愉快的。不但如此,叩門運動還從受訓者當中,軟硬兼施,用盡人為的鼓吹方法,徵召了一批全時間的青年才俊,由各地教會負責供養他們,叫他們只作一件事,就是推動叩門傳福音。這批上千的全時間青年人,更加深了叩門運動的專業性質,從而也使得主的恢復染上了尼哥拉的色彩。

8.叩門運動的短視性,註定了它全盤失敗的命運。主耶穌在福音書裡說過一個比喻:「你們那一個要蓋一座樓,不先坐下算計花費,能蓋成不能呢?恐怕安了地基,不能成功,看見的人都笑話他,說,這個人開了工,卻不能完工。」(路十四2830)叩門運動的宣導人聰明一世,糊塗一時,居然做了一個脫離現實的夢,這個夢中的預算,促使他只講究如何得人,而未考慮如何留人;之故撒網,而不顧補網;只追求眼前叩門的果效,而忽略了長遠的影響。等到他發覺鑄成大錯,惡謀改善,奈何時不我予,徒呼負責。

我們可以從叩門運動學到一個功課,一個人的動機存心若是不純正,無論他所作的事是如何的美善,總得不著神的祝福的。求主憐憫。

 

九、【小羣乎?大樹乎?】

在路加福音第十二、十三章裡,我們看見主耶穌先是鼓勵那些跟隨他的門徒們說:「你們這小群,不要懼怕,因為你們的父,樂意把國賜給你們」(路十二32);然後,主又給他們關於芥菜種長大成樹的警告的話(路十三1819)。可惜他們並沒有把主的話聽進耳朵裡去,所以就有一個人來問他說:「主阿,得救的人少麼?」(路十三23),因此主不得不進一步對他們講解「努力進窄門」的事(路十三24)。路加福音是按著靈意的次序寫的,聖靈在這裡把這幾件事擺在一起,實在饒有意義。

就著神的心來說,他願意萬人得救(提前二4),不願意有一人沉淪(彼後三9);因此,主囑咐我們要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可十六15),好給人人有得救的機會。但是根據神的定旨先見來看,那引到滅亡的是寬門大路,進去的人也多;而引到永生的卻是窄門小路,找著的人也少(太七1314)。好像神的心和神的安排互相矛盾,叫我們不知何所適從。其實,神把傳福音的責任託付給我們,所求於我們的,只是要我們「盡其在我」而已。是的,我們應當秉承神愛人的心,盡力廣傳福音,這是信徒天賦的使命;若不傳福音,我們便有禍了(林前九16)。然而,我們也應當認識清楚,傳福音固然是我們的責任,但至於對方接受不接受福音,便不是我們所能越俎代庖的了。

不幸的是,許多基督徒若不是對傳福音沒有負擔,便是熱心得沖昏了頭,仿佛對方若不接受主,我們便有禍了似的,務必叫人當場表明信主而後已。如此強迫人信主的後果,絕大多數的人會因反感而關閉心門,使得今後更難對他們傳福音,少數人則會因礙於情面而敷衍了事,製造出許多有名無實的假信徒,當然內中也有極少數的人是真正悔改相信的,但其數目終究是微乎其微。而那些有名無實的假信徒,正是使教會變質成為大樹的主要因素。

有人說,品質寓於數量,管他真心或假意,我們是「韓信將兵——多多益善」;外表的數量一增多,內裡的品質也必隨著增加。也有人說,聖靈的工作是從外向內的,只要人肯表面上遷就敷衍我們,甚至同意受浸,就會給聖靈作工的機會,有一天他的內心終會被主得著的。這些說法,好像有些道理,並且事實上也有一些真正的果子來支持這些說法。但是我們要指出,這種「只求目的,不擇手段嗎」的傳福音作法,並不是出於聖經的教訓。當許多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要來受施洗約翰的浸時,他卻不客氣的責備他們,先摸他們的內心(太三710)。教會起初有三千人得救,乃是因聽見彼得和十一個使徒的話,覺得紮心,就問他們說,我們當怎樣行,如此自然而然的被引到受浸的事上(徒二3738)。聖經中的信而受浸,一點兒也沒有被迫而為的味道。

熟悉教會歷史的人,都知道羅馬康士坦丁大帝下詔改奉基督教的事,正是芥菜種長大成樹的開端。當時許多有名無實的假信徒,紛紛加入教會,從而使教會和世界聯合,把異教和列國的風俗禮儀,也摻雜到教會中來,使教會不只在外表上長成大樹,並且有面酵從裡面使全團都發起來了(太十三33;路十三21)。所以那些提倡「品質寓於數量」「先施浸了再說」的人,正是康士坦丁大帝的忠實門徒,因為他們正做著異曲同工的事。

神的兒女應該回到主話的光中,尋求並仰望主給我們看見,什麼才是我們對傳福音該有的態度與認識,以免被神的仇敵撒但所利用。下列七點是筆者個人的領會所得,願提供做為參考。

1.我們應當竭力傳揚福音;務要傳道,無論得時不得時(提後四2)。

2.我們應當在傳福音的事上仰望並倚靠神;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羅一16)。

3.我們應當在傳福音的事上做個智慧之子,學習仰望並跟隨聖靈的引領;因為有智慧的必能得人(箴十一30)。

4.我們傳福音應當是出於愛心,不是出於結黨(腓一1617);動機不可為要增加自己所屬宗派團體的人數。

5.保羅說,基督差遣我,原不是為施浸,乃是為傳福音(林前一17);那人撒種,這人收割(約四37);我們不必強求自己勞苦的功效,讓主來定規結果子的時機。

6.我們所傳的福音畢竟不是一般世人所樂意接受的,因為人必厭煩純正的道理,隨從自己的情欲(提後四3);所以不必過度看重得救的人數,有人沉淪,有人得救,都是出於神(腓一28)。

7.仇敵一面竭力抵擋我們的傳福音,一面也會利用我們的傳福音,好把稗子撒在麥田裡(太十三25),來破壞神的教會。主耶穌只教導我們不必去薅已經長在田裡的稗子,他並沒有教導我們要給仇敵機會來撒稗子。

當日主耶穌用「小羣」來比喻教會,說出教會的性質一面是數目微小,一面是自成一羣的。因為無論如何,教會的一切乃是與墮落的人性相反的,乃是一般人的觀念和愛好所不能樂意接受的,所以我們只能竭力把福音傳遍各地,卻不能盼望大多數的人會接受相信。任何要多、要大的念頭,都是從仇敵和肉體來的。聖經的觀念,乃是像進窄門一樣,只有少數人找著並努力進去了。雖然教會一起頭時,確曾有過一次三千人、五千人得救(徒二41;四4),但那種可說是聖經裡絕無僅有的情形,乃是聖靈為了要在這地上開展教會而特意安排命定的。過後,聖靈又特意興起環境,容讓耶路撒冷的教會大遭逼迫,好叫門徒分散各處(徒八1),以使主的見證能夠傳到地極(徒一8)。此後,教會在各地,都是以小群的姿態出現,一直到新約聖經的末了,從未再有大規模教會的記載。

正如主耶穌所說芥菜種長大成樹的比喻預表的,今天的基督教已被仇敵破壞而變質了,像大樹般雄偉高大,並往地裡深深地紮根,許多宗派公會動機幾百萬、幾千萬人,其實絕大多數是掛名的教友,各種的活動工作也多和世界糾纏牽繞,失去了金燈檯的見證,難道這是主所要的教會嗎?我們既然自稱為主所恢復的教會,除了恢復「地方的立場」之外,豈不應當也恢復「小羣」的見證嗎?我們豈可再去學習那些墮落了的異端、宗派的作法呢?傳福音時玩花招,自貶教會的格,到處惹人笑話。回轉、回轉罷,切莫再往錯謬裡直奔了!

 

十、【倪柝聲語錄】

要保守教會不成功宗派,有一件事必須特別注意,就是永遠不能讓一個作工的人影響教會。

今天的為難就在這裡,作工的人和作工的團體,沒有看見神不許可作工的人和作工的團體,拉住信徒,管理信徒,將他們歸於作工的個人或者團體的名下。

宗派之所以成功,就是因為有幾個人特別的有知識,特別的有經歷,特別的有亮光,然後就吸引一班的人來跟隨他們;就是這些人成功了一個宗派。

在基督之外,你把什麼作了中心,你就把什麼作了範圍,這是頂自然的事。人若有二個中心,就要看見大的是忽略了,小的是被注意了。並且人的天性不注意所共有的,乃是注意所獨有的。因此結果,第二個中心就更被人所注意,人也常是以這中心來估量,誰是,誰不是我們的人。這一個中心定規變作分別的界限,有這中心的就在裡面,沒有這中心的就在外面。這是定規的事。

神設立許多的教會,讓他們一個地方,一個地方的獨自向神負責,讓長老監督弟兄們作本地教會的事,乃是非常有益的。因為教會是獨立的,不是聯合的,所以,野心的假使徒就沒有培植勢力的可能。

在地上作見證的教會,只能因著地方而分,其他的分法卻是屬乎肉體的。領袖的擁護,種族的驕傲,國籍的誇張,道理的爭執,意見的紛歧,階級的歧視,超然的自詡,有那一樣不是屬乎肉體的?

許多屬靈偉人的造詣,固然是頂寶貝的;他們所得的亮光,固然是頂感動我們的;他們信心的行為,固然是可欽佩的;他們被神使用的地方,固然是會鼓勵我們的;他們有夠好的資格作領袖。但是神不許可以他們作為設立教會的根據。聖經裡只有一個合法的根據,就是地方的不同,而非所崇拜的領袖不同。以屬靈的偉人來分,以神所大用的人來分,都是神所不許可的。——摘自「工作的再思」

使徒所設立的長老,並不是設立他們所喜悅的,乃是設立神所已經設立的。所以,他能對在以弗所教會中的長老說:「聖靈立你們作全群的監督。」(徒二十28)。所以,使徒乃是設立聖靈所已經設立的。聖靈如果沒有設立,就不管使徒如何設立他們,都不會叫他們作長老。

這一班長老是地方上的人。他們作長老是來管理地方教會的事。他們是受地方的限制的。在士每拿作長老的,到以弗所就不是長老;在以弗所作長老的,到士每拿就不是長老。

一個教會成立了,使徒就將管理教會的責任,托給地方上的長老,使徒就立刻放手,對地方教會絕對沒有責任,地方教會的責任,都在長老身上了。如果使徒二次回到這裡,長老喜悅他,就接納他;不喜悅他,也可以拒絕他。如果使徒被一個地方教會的長老所拒絕,就只有舍而之他。使徒並沒有權柄勉強長老,因為地方的權柄,都在長老手裡,並不在使徒手裡。——摘自「工作的再思」

長老的設立,權柄是在乎使徒;長老的廢除,權柄也是在乎使徒。但控告長老最少需要兩三個控告的人。為著什麼不用口頭的話,要用呈子?因為口頭的話容易變作謠言,呈子是寫下來的,才能變作正式的控告。所以,必須有呈子。這樣,人就不能在那裡隨便說說,隨便作事,是要負責的。——摘自「教會的事務」

使徒也有假冒的,不只今天有,當初也有。聖經明說有假使徒。並不是說,他們是假門徒,他們也許是真門徒,是真重生得救的人。有時有真的使徒,在他們作工結果子之後,有人就想從這些果子身上得一些利益。這一種的人,就是假使徒。

凡在金錢上有所貪圖的,定規是假使徒。什麼時候錢若摸著我們,我們的工作不是完全只因著主,只為著愛主,卻受錢的影響,就我們也有從真使徒變作假使徒的可能!——摘自「工作的再思」

第一、一個人一失去與神的交通,就陳舊,就不新鮮,就看不見。第二、一個人雖然曾經被神用過,但既已遠離了神,就不能再以「老資格」來誆哄別人。第三、一個人一違背主的話,一停留在不該停留的地方,就遇見死——屬靈的死。第四、關於屬靈的事的發表,必須與神的話相合;不然的話,就是老先知來說,就是天使來說,也應當堅決拒絕。——摘自「神人與老先知」

今天的難處,是神的僕人們,許多事奉神的人,膽子太大,或者再重一點說,太放肆。人在神面前沒有聽見神的話,就敢說話!

權柄既是神設立的,作代表權柄的人就不必自己來建立權柄。你不必要求別人聽你的話。我若是神所設立的權柄,人不聽從我就是不聽從神,不需要我去強迫人聽話。

凡要作職事的,為神作出口的,以及帶領弟兄姊妹的,都應該不見譭謗的話。凡裡頭不平不服的人,都證明他是不配作代表權柄。

神不能用強項的人作權柄,神不能立氣勢洶洶的人作他代表的權柄。

權柄是叫神的兒女感覺到神,而不是讓神的兒女感覺到他自己。

如果作代表權柄的人錯了,而不認錯,神就要表白他自己。我們千萬不要把神拖到人的失敗裡,使許多人以為這就是神藉代表權柄的人所表示的態度。一旦神出來表白,人就無法向神求赦免了。所以我們辦理神的事,非恐怕戰兢不可。不能因為人老了就可以疏忽,可以膽大了。——摘自「如何作神代表的權柄」

許多神的兒女有一個基本的誤會,以為說,忍耐,乃是合一的根據;包容,乃是合一的根據。請你們記得,沒有這件事,聖經從來沒有把忍耐或者包容,當作合一的根據。聖經從來是把離棄罪惡當作合一的根據。

凡稱呼主名的人,就必須脫離不義;脫離不義的人,才能稱呼主名。人如果自潔,就能作貴重的器皿,這一個人才能同那清心禱告主的人,一同追求公義,信心,仁愛,和平。只有拔起刀來,下決心,站在神的一邊,而殺死自己弟兄的人,才能作利未人。

今天人對於基督的身體,有許多的不義,有許多的得罪,有許多的干犯。我告訴你們說,如果有人是忠心的,是肯順服的,你就能夠和他們在一起。你如果要維持另外一種的合一,你就也得沾染那些罪,也得有那些不義,你自然而然就與他們是合一的。

有許多人,總是認為說,出去的人包容不夠,出去的人愛心不足,出去的人忍耐不夠。不。不是出去的人忍耐不夠,乃是裡面的人不夠順服,不是出去的人愛心不足,乃是裡面的人在神面前亮光不夠。不是出去的人心太硬,乃是裡面的人在神面前不夠堅決。

合一的根據,不是在乎容讓罪。合一的根據,是在乎審判罪。在審判的人和不審判的人之間,沒有合一的可能。你如果要求與神的眾兒女合一,你就得與神的眾兒女一同審判罪。——摘自「初信造就。合一」

今天在更正教的歷史中,神一直興起一個人,兩個人來,叫他們學習認識神的心意,審判某一件事。其餘的人或者看不見,或者不要看見,結果,這一個看得見的人,為著順服神的緣故,就被人稱作分門別類的人。今天如果神的每一個兒女都審判罪,都對付不是出於神的,大家都能合一,而且也都與主合一。請記得,審判錯誤,審判罪,乃是真實合一的根據。——摘自「初信造就。教會的道路」

「巴比倫」這個詞是從「巴別」來的。我們應當記得聖經中巴別塔的故事。巴別塔的原則,就是從地上造到天上。人造巴別塔是用磚頭造的。磚頭和石頭有一個根本的不同,就是石頭是神造的,磚頭是人造的。

哦,人有本事,以為讀了一點神學就可以講道了,這是什麼?是磚頭!這個人很聰明,他只要受一點造就,有一點知識,就可以傳道了,這是什麼?是磚頭!這個人辦事能力很好,就請他辦教會的事,這是什麼?是磚頭!凡打算用人的能力從地上通到天上去的,都是磚頭。

巴比倫的原則就是裝假,實際上沒有那樣,在人面前卻裝作那樣,為要得著人的榮耀。神的兒女有一個危險,就是要在外表上裝作屬靈的樣子。許多所謂屬靈的態度都是假裝的。實際不是那樣,外面裝得那樣,這就是巴比倫的原則。

神的話是說,一切有巴比倫性質的東西,神的兒女都不能有分在內。所有把人的能力和神的能力混在一起的,所有把人的本事和神的工作混在一起的,所有把人的意見和神的道混在一起的,一切有巴比倫性質的,神說要從那裡出來,不能在那裡有分。神的兒女要從心裡學習與巴比倫有分別,要從心裡審判一切巴比倫的作為,這樣,才不致和巴比倫一同被定罪。——摘自「榮耀的教會」

 

十一、【教會立場問題的商榷】

的教會有兩種:一種是抽象的和天上的宇宙教會,另一種是具體的和地上的地方教會。前者是後者的總和,後者是前者的出現;更清楚一點地說,所有各地的教會加起來,其總和乃是宇宙教會,而宇宙教會在地上的實際出現,就是一地一地的地方教會。須知,教會今天所有的問題,並不在於宇宙教會,而是在於地方教會。

    主的教會實際出現在這地上,乃是一地一地的。亦即,一個地方一個教會。因此,聖經在稱呼某一個特定的教會時,幾乎全都冠以那一個教會所在的地方名字,例如:在耶路撒冷的教會(徒八1),在安提阿的教會(徒十三1),在哥林多的教會(林前一2)等,只有極少數幾處聖經,例外地以在某某聖徒家中的教會名之(羅十六5;林前十六19;西四15;門2)。不過,我們若仔細考證那幾個在聖徒家中的教會,也不難推斷,她們實際上就是當時在那些地方的教會。所以,照著聖經給我們的榜樣來看,神心意中的教會,是具有地方的性質的;只有在不同的地方,才能設立不同的教會。任何教會的設立,若在地方之外,另以屬靈偉人、道理教條、國家或種族等等為依據,便是違背了神起初對教會的定規和安排。對於那些以各種藉口成立的教會,我們只能將它們視為公會團體和宗派組織。簡要地說,地方乃是教會惟一正當的立場。

這個教會的地方立場,是我們主所恢復的眾教會,六十年來所站住並持守的,所以在我們中間,應該沒有所謂立場的問題才對,但是,我們若是深入的觀察,就會發現仍有一些值得商榷的問題存在。在外表名義上,我們一直高擎著地方教會的旗幟,但是在內裡實際上,我們的態度和實行,已經在不知不覺中墮入了宗派的窼穴。長此以往,我們自以為是的教會地方立場,恐怕將會演變成名存實亡的結局。

首先,無可諱言地,一種宗派的靈已經進入了許多人的心中。在我們中間的許多聖徒,有著一種錯誤的態度,那就是用「我們是屬地方教會的」來和其他的基督徒有分別。要知道,當使徒保羅負責哥林多人的分門別類時,他不只責備那些說「我是屬保羅的,我是屬亞波羅的,我是屬磯法的」人,他並且也責備那些說「我是屬基督的」人(林前一12)。一個基督徒對人說:「我是屬基督的」並沒有錯。這句話絕對地正確。但是,為什麼保羅當時要責備說這樣話的人呢?原因無他,因為他們的靈錯了,他們的態度錯了。他們用屬基督來標榜自己;來顯示自己和別人有分別。無論一件事是多麼的屬靈,並多麼的正確,如果它被用來分開我們和神的其他兒女的話,就該被定罪。同樣地,教會的地方立場雖然完全符合聖經的真理,但若以此來分別基督徒,也是該被定罪的。我們務必要保守地方教會的包容性,我們要有寬廣的心胸,視地方上所有的信徒,都是地方教會的肢體。我們千萬不可以歧視其他的聖徒,更千萬不可以把地方教會造成一個小圈圈,以示與其他的公會小圈圈有所分別;若是這樣,我們心目中的地方教會,也不過是另一個宗派組織的化身而已。

其次,我們必須看見,我們在實行上也已經偏離了地方的立場。倪柝聲弟兄在「工作的再思」一書裡指出,教會是頂地方的,所以必須要保守地方的性質、界限和範圍。什麼時候,教會一失去地方的性質、界限和範圍,什麼時候,教會一失去地方的性質、界限和範圍。什麼時候,教會立刻就成功了宗派。如果要保守教會中地方的性質,有兩點是必須防備的。第一,教會必須與工人不發生關係;永遠不能讓一個作工的人影響教會。第二,教會不可在基督之外,再有任何歸屬的中心(包括信條、道理、人物等)。現在,讓我們就上述兩點該防備的原則,來檢討我們的實行。

工人(使徒)和教會的關係,必須限定於屬靈的關係。工人只能在屬靈方面供應、造就聚會,絕對不容許在行政事務上插手管理教會。工人一有權插手管理教會,立刻就把教會貶到附屬於工作的地位,並造成「教會是為著工作,工作不是為著教會」這種違反聖經真理的情形。不幸的是,今天我們中間的有些工人(使徒),他們雖然不親自插手管理教會的行政事務,卻變相地利用了設立並廢除教會長老的權柄,間接地操縱並搖控各地教會的行政事務。

其實,工人若是真正按照聖經的榜樣來設立並廢除長老,便不致于有所謂長老畏懼工人,受工人操縱的現象發生。工人設立長老,必須遵守下列兩個條件:第一,工人只能設立聖靈所已經設立的(徒二十28)。乃是一個人先蒙聖靈的恩賜,在教會中顯出長老的功用,然後工人領會聖靈的意思,藉正式的設立來印證聖靈的帶領。第二,這是從第一點的原則引伸出來的。一個人在教會中顯出長老的功用,他必然是一個當地的聖徒,因為長老的功用,並不是一次或兩次參加聚會,就可以顯示出來的。所以,工人只能設立當地的聖徒作長老。長老必須是地方上的人,他們是受地方的限制的。

基於上列兩個條件,且讓我們來對照今日實際的情形。有許多地方的長老們,若不是搭乘直升機躍升上來的,就是從外地輸入突然空降而臨的。這兩類的長老,有一個共通的特長,就是擅于觀顏察色,揣摸工人的意旨,奉為治理教會的準備。一個教會有了這樣的長老,還在那兒奢談什麼行政獨立,請摸摸各人的良心,真的有獨立的可能嗎?事實上,一個地方只要有一個這樣的長老,其他的長老們都要戰戰兢兢,惟恐偶一不慎,就要頂戴「背叛使徒」的大帽子。

有些「空降」長老的身分相當特殊,他們一面是長老一面又是工人。這種長老每到一個新的地方,就大權獨攬,扮演起土皇帝的角色來。筆者就曾遇見過這樣的長老,甫一上任,就想藉故樹立權威;在他的心中,簡直只有所謂的「職事」,而沒有教會。實在說來,一個大號使徒盡可以打發一些他的同工(小號使徒)到各地教會去作工,他們當中的有些人,甚至可以擁有像提多和提摩太那種設立長老或廢除長老的權柄(多一5;提前三17;五1920),但是我們覺得,一個工人初到一個新的地方,就以長老的身分管理起聚會來,這並不是出於聖經的教訓。我們有理由相信,當日提摩太和提多每到一個地方,乃是先在屬靈上幫助並供應教會,向眾聖徒顯出他們作為使徒的憑據,然後藉著一段時日多方與當地眾聖徒接觸,明白聖靈的意思,才行使使徒的權柄。使徒保羅勸告提摩太,「給人行按手的禮,不可急促」(提前五22),就是這個意思。

談到使徒廢除長老,認真地說,聖經並無明文的記載。提前五章十九和二十節只提及「控告長老」和「責備犯罪的人」等字樣,並未明確地說到「廢除長老」。雖然如此,我們並不就否定使徒廢除長老的權柄,因為使徒既然有權設立長老,當然也就有權鑒察長老,這是合乎邏輯的事。不過,聖靈之所以沒把這件事明文記載在聖經裡,必然有其深意。因為廢除長老犯了明顯的大罪,並且有兩三個人在書面上作證,否則就不可以隨己意行事,更不可以「莫須有」的罪名來排除異己。若僅僅因為長老管理教會,不符合工人或某些聖徒的心意,動輒以廢除為要脅,如何能夠維護地方教會的行政獨立呢?

接下去,讓我們來看近年來在我們中間的一些運動,例如:北美洲華語工作運動,大學校園福音運動,移民運動,彩虹小冊贈書運動,小排聚會運動,家中聚會運動,真理課程運動,叩門運動等等,這些運動的立意雖然良善,但是在實行上,卻完全漠視了教會的地方立場,甚至破壞了地方教會的行政系統,所以這些的運動,不但沒有一樣得著神的祝福,反而給各地教會帶來了傷害。

今且以北美洲華語工作運動為例,試列舉其違反教會地方立場之點如下:

華語聚會在美國開始時,其出發點正確,用意良佳。當初乃是為著一些老年和剛移民到美國的華裔聖徒,他們因著語言上的難處,致無法充分享受教會生活,多人因此而轉到公會聚會,或甚至於完全停止聚會。有鑑於此,盼望能藉著華語聚會,對這一班語言上有難處的聖徒,提供一種「橋樑」性質的服事,漸漸地把他們融入當地教會生活中。立意雖佳,但當實際付諸實施時,卻完全把上述的用意置諸度外。結果,不但沒有絲毫「橋樑」的功用,反而把各地教會一分為二,越離越遠。這種破壞教會的合一的情形,在南加州各地教會中特別顯著。

第一,華語聚會的成員應當限定于這一班在語言上有難處的聖徒,以及少數雖能聽講英語但有心願擺上服事的聖徒。但是實際情形並不如此。華語聚會不只鼓勵那些聽講英語自如的青年學生參加服事,甚至還為他們特設了華語青年聚會。不但如此,而且還有華語兒童班的存在。這種現象,完全和當初的用意背道而馳。

第二,華語聚會既然具有「橋樑」的功用,那麼應當時刻藉機使聚會的成員慢慢地熟悉當地的教會與聖徒,甚至如有可能,應當提供聽講英語的教育機會才對。但是在南加州的華語聚會,居然在那兒強調中國人不忘本,而為青年人和兒童提供華語教育訓練的服事。

第三,華語聚會在名義上雖屬一種教會性的聚會,但事實上卻是一種工作性的聚會。各地華語聚會之間有一種特別的聯合,它們彼此之間的聯繫,往往比和當地教會的聯繫更密切。有一班人在那兒結合成華語工作領導中心,他們越過了各地教會的行政系統,直接對各地華語聚會領導人下達命令。這種超地方的結合,使教會無法保守她的地方性質。

第四,許多的地方聚會,竟然有所謂的英語聚會長老和華語聚會長老,各自為政,彼此不想聞問。據說,安那翰教會的三位英語長老和兩位華語長老,幾年來從未一起坐下來聚過一次會,直至最近才開始有交通。如果這個傳聞屬實,那就更證明了整個的華語聚會運動,已經偏離了地方教會的立場。

華語聚會在實行上,尚有許多偏差的地方,不及一一備述。筆者謹以上述四點做為範例,來提醒大家,我們所引為自是的教會地方立場,實際上已接近名存實亡的邊緣了。

最後,讓我們就倪柝聲弟兄所提的「歸屬中心」來檢討我們的實行。最近兩三年,突然吹起了一股歪風,號召各地教會跟隨「職事」,明白宣稱:「神在每一個時代只有一個行動,我們若要有分於這獨一的行動,便須緊緊的跟隨現代獨一的職事,與這職事合一」。他們把職事曲解為某一個人的工作,意即要各地教會都跟隨那人,以那人為歸屬的中心,如果那人突然心血來潮,發起一項運動,不管那項運動是否有益於個別的地方教會,都得無條件的投入。更加荒謬的,竟然把那人常駐的臺北,當做現代的錫安,要各地教會經常派人「朝聖」受訓。這種「個人崇拜」的行為,已經把教會的立場破壞無遺。但願有識者均能奮起,為維護教會的真理而爭戰!

 

十二、【我們的呼籲】

1.「基督與教會」該永遠是我們的中心異象。基督是教會的頭、根源、根基和房角石,任何的人(包括最大的使徒),任何的事(包括最重要的教訓),任何的物(包括最神聖的東西),都不能在教會中取代基督的地位。摩西所預表的律法,和以利亞所預表的先知,都不足以和主耶穌相提並論。在我們的心目中,應當不見一人,只見耶穌。因此,各地教會只可敬拜神,高舉基督,尊重聖靈的主權,而切切不可藉著要求講一樣的道,用一樣的材料,有一樣的行動,來高抬個人,纂奪了基督在教會中獨尊的地位。此外,教會是基督所心愛的,也是我們全人所投入的物件,任何傷害、拆毀、分裂教會的事,我們都不能容忍。

2.「地方教會」該永遠是我們站住的立場。基督的身體在這地上,是一地一地的;一個地方,一個教會。各地教會都當直接從主接受命令,也都直接向主負責。地方教會之上,不容許有才會的存在。如果有任何個人或團體,高高的站在各地教會之上,發號司令,予求予取的,我們都該堅決的拒絕。各地教會也都該尊重別地教會的行政獨立,切不可藉口宇宙教會的交通,或所謂「與職事合一」,而強行將某地或某人的見解,加諸於各地教會身上,以致破壞了教會的立場和見證。

3.「聖經真理」該永遠是我們事奉工作的準則。我們不可藐視先知的講論,但也不可將先知的話囫圇包吞,總要凡事察驗,是否合乎聖經的真理。例如,聖經從未將事奉的「人」稱為「職事」。若有人牽強附會地把「那職事」隱指為某一個人的工作,而要求各地教會「跟隨職事」、「與職事合一」時,我們就應當識破這種荒謬、怪異的教訓,切不可人云亦云。因此,我們應當多直接接觸神的話,多在神的話上下功夫,而不可完全依賴別人的解經。切切要緊的,要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不可斷章取義,更不可謬解真理。

4.「靈和生命」該永遠是我們追求的目標。我們的日常生活在於靈和生命,我們的教會生活也在於靈和生命,我們的事奉工作更是在於靈和生命。靈和生命都是裡面的故事,是不同於外面的教條、做法、方式和運動的。外面作的不是,裡面作的才是。我們既是因著靈得生,也當在靈裡行事。凡事摸摸裡面的感覺;將心思放在靈上,結果就是生命和平安。如果我們放棄尋求自己靈裡的感覺,事事隨從別人的帶領,這是不「靈」的,也不是生命的。我們的聚會和傳福音,也應當讓靈有自由,不可流於固定的形式。凡抹殺靈的,必定得不著生命的供應。

5.「弟兄相愛」該永遠是我們生活為人的誡命。如今常存的有信、有望、有愛,這三樣,其中最大的是愛。講道和屬靈知識不能取代愛,叩門傳福音的工作不能沒有愛,教會的生活和建造更不能失去愛。我們若為了效忠某人或某種信念,而在聖徒之間挑撥離間,動輒密告、定罪,便不是神的兒女所該有的現象。我們的叩門傳福音,若是為了使受浸的人數達到「預算」的目標,以便交差了事,這就失去了愛人的真諦實意了。

上列五點,乃是主向我們前面的弟兄們開啟,也是我們在主的恢復裡,多年來所信守奉行的。這幾點啟示,具有永世的價值,一直到永遠仍是新鮮的,切莫把它們視為老生常談。非常可惜的是,近幾年來在我們中間,似乎存在著一股逆流,使我們一些親愛的弟兄姊妹們,漂流在偏離的道路上。特此從靈裡深處向各地聖徒發出呼籲,願我們都切實遵行這些要點,不要再把它們視同具文,免得人奪去我們原來持有的。

 

【不可思議集】

引述李常受在一九七六年的話:這些年間,我見過很多草菇一樣的運動,一夜之間可以轟動上百的人悔改,兩個月之後剩下的無幾。在主恢復中的眾教會,沒有草菇式的發展。若是某一個地方的弟兄們,聲稱在一周內得了三千人,我就要說:「我們且等等看,不要多久,大部份人會不見了。」

引述李常受在一九八七年的話:叩門運動收效很大,在臺北,在安那翰,我們在一周內就各施浸了三千人!

編者按語:叩門運動似乎該正名為草菇運動。奉勸李常受,你要謹慎自己和自己的教訓,因為這樣行,又能救自己,又能救聽你的人(提前四16)。

 

引述李常受在一九八六年的話:我們傳主耶穌的福音,必須嚴格限制在下列四項原則之內:同心合意,禱告,那靈和神的話。千萬不可在這四個項目以外,帶進任何的花頭。

編者按語:難怪叩門運動在這些年間,給各地教會帶來極大的困擾和分裂。凡是離了真道的,就會被許多的愁苦把自己刺透了(提前六10)。

 

引述李常受在一九八六年的預言(預算):這樣叩門下去,我們聚會的人數將會每年倍增:一九八六年一萬人,一九八七年兩萬人,一九八八年四萬人,一九八九年八萬人,一九九○年十六萬人:

引述各地長老和跟隨者的反應:我們絕對相信這個預算的可行性!

編者按語:先知託耶和華的名說話,所說的話若不成就,也無效驗,這就是耶和華所未曾吩咐的,是那先知擅自說的,你不要怕他(申十八22)。

引述先知耶利米的話:國中有可驚駭、可憎惡的事,就是先知說假預言,祭司藉他們把持權柄,我的百姓也喜愛這些事。到了結局你們怎樣行呢?便雅憫人哪,你們要逃出耶路撒冷(耶五30~六1)。

新恢復版譯文:在主的恢復裡有可驚駭、可憎惡的事,就是使徒說假預算,同工和長老們也同聲附和,很多聖徒也喜愛這件事。到了這個地步,你們應當怎樣行呢?清心愛主的人哪!你們務要從他們中間出來(林後六17)。

 

引述某叩門運動中幹的話:一九八七年我們的叩門目標,乃是要在美國南加州的聖蓋博谷區,設立十個新的地方教會,把她們呈獻給李弟兄。

編者按語:原來所謂的叩門運動,是在為李常受個人開拓天下。可憐主的恢復,竟然變成了李常受宗派。

 

引述某叩門運動中幹的話:我們要在叩門的事上,學習共產黨的作法。

編者按語:難怪近年來在我們中間所發生的事,跟一九六○年代在中國大陸的情形如出一轍:

系統大改革——文化大革命

叩門運動——大躍進

紅藍夾克兵——紅衛兵

李常受次子心腹——四人幫

李常受解經集——毛語錄

 

引述李常受在一九八六年的話:不要把新受浸的人帶到教會的聚會裡來,以免他們被教會污染。

引述李常受在一九八七年一次越洋電話對某地長老說的話:我沒有說過這樣的話;這話是從鬼出來的。

引述李常受在一九八八年對某美籍姊妹的話:我承認說過的這樣的話,因為我覺得教會老舊了。

編者按語:一口兩舌,欲蓋彌彰。

 

引述李常受在美國伯克萊事件「前」的話:你們年輕人放心去幹吧!我把車子的鑰匙交給你們了,你們甚至可以把它開進太平洋裡去。

引述李常受在事件「後」的話:想不到你們竟然當真的把車子開進了太平洋……

編者按語:難道你從前的話是說著玩兒的?

 

引述李常受在小排聚會運動開始時的話:在會所裡的聚會,是基督教的傳統惡習,所以主日上午我們應該把會所的大門鎖起來,改在各人的家中聚會。

引述李常受在小排聚會運動失敗後的話:你們各地長老們應該顧到各種人的口味,有人喜歡在家中,就給他們參加小排聚會。

編者按語:李常受常常自比使徒保羅,是神新約經綸的一個聰明的工頭(林前三10);但是使徒保羅說:「我們向你們所傳的道,並沒有是而又非的。」(林後一18)。奉勸李常受,今後宜少跟使徒保羅相提並論,以免叫使徒保羅蒙羞。

 

引述李常受在一九八三年對同工長老的話:教會是教會,家庭是家庭,要把這兩個範圍劃分清楚。不要把教會裡所發生的事情,拿回家裡傳說或商量。

引述李常受一星期後對同一班人的話:你們中間有人批評我不該讓我的兒子管職事站,職事站是我家的廚房,我要叫誰作菜給我吃,這是我的權利。

編者按語:主耶穌說假冒為善的法利賽人,凡他們所吩咐你們的,你們都要遵行,但不要效法他們的行為,因為他們能說不能行(太二十三3)。

 

引述李常受對長老同工的話:你們要學習我的榜樣,決不將工作的成果放進自己的口袋裡。

編者按語:別摀著眼睛說瞎話了!你不是把職事站放進自己的口袋裡嗎?

 

引述李常受在一九八六年的話:今天整個主的恢復所以失去了神的祝福,乃是因為各地教會沒有和職事站合一。

引述李常受在一九八八年的話:職事站只是一個生意機關,除了出版書籍和錄音錄影帶之外,並不做別的。

編者按語:見風轉舵是你的專長,可惜已經惹火燒身,懊悔莫及了。

 

引述李常受在一九八七年的話:我從沒見過一個人像我的兒子那樣的聰明、能幹、有眼光、有幹勁,只有他能夠把我的職事付諸實行。

編者按語:倪柝聲弟兄在「榮耀的教會」一書裡說,一個人辦事能力很好,就請他辦教會的事,這是什麼?是磚頭!

 

引述李常受在一九八七年的話:你們只聽從我80/20是說我們已往只聽從李常受而未聽從他的兒子。

編者按語:你真是李常受肚裡的蛔蟲,反應敏捷,正中其懷。

 

引述李常受在一九八四年的話:你說你聽從我,但是你不聽從我的兒子,這就像你愛一個人,只愛他的頭卻不愛他的身子。

編者按語:原來你就是你的兒子,你的兒子就是你。失敬,失敬。

 

引述美國南加州某華藉長老的話:李常受的兒子即便是一個殺人犯,我也要跟從他。

編者按語:不得了,在主的恢復裡居然有一個殺人幫正在醞釀形成中。

 

引述李常受在一九八一年的話:從教會的交通中革除某一個人,可以比作從一座建築物中除去一塊朽爛的木頭。如果一幢房子裡有一塊木頭已經朽爛了,這一塊爛木頭就該除去。同樣的,林前五章一節所提的惡弟兄應當從教會的交通革除。保羅在這裡是對付人,而不僅僅是對付罪。意思是說,他不僅從教會中除去罪,他更是審判並提出一個犯罪的人。

引述李常受在一九八八年,當他兒子多年來種種犯罪的事實,再也掩蓋不住,正一一暴露之際所說的話:對於一個犯罪的弟兄,我們應該為他禱告,用愛心包容他,因為愛能遮掩一切的過錯。

編者按語:主所愛的祂必管教(來十二6)。教會審判一個犯罪的弟兄,並不表示我們愛弟兄的心少,我們不夠包容。相反的,他或許會因此而生出沒有後悔的懊悔來,以致得救(林後七10),這樣,我們便得著了他(太十八15)。

 

引述一些同工長老為李常受的兒子的辯詞:就算是他真的犯了淫亂的罪,又有什麼關係?神所大用的僕人大衛王,他不只姦淫別人的妻子,甚至把她的丈夫謀殺了,神還稱讚大衛王,說他是按神的旨意服事了他那一世的人(徒十三36)哩!

編者按語:說這樣話的人不但誤會、污辱了神,而且也看輕了大衛王。他們完全漠視了神對這事的反應,以及大衛王如何的受責痛悔(參閱撒下十一27~十二18;詩五十一篇)。這班同工長老對罪惡麻木不仁到這種地步,還有臉面去帶領叩門傳福音運動,如此福音不傳也罷。

 

引述李常受在一九八六年的話:各地教會在實行上必須一致。使徒保羅在林前十一16和十四34兩節的話給我們看見,眾教會必須有相同的實行。

引述李常受在一九八八年的話:關於在我們中間的各種實行,諸如蒙頭、施浸和傳福音等,我們應當任其自然,切不可要求眾教會必須一致。如此,才不會傷害到聖徒們的自由和基督身體的合一。

編者按語:臨機應變,辯才無礙。

 

引述李常受在一九八六年的話:一個地方教會是否視為純正的教會,並不決定於她接受或拒絕我的職事。

引述李常受在一九八八年的話:我要帶著刑杖去對付那些棄絕我的職事的教會!

編者按語:這是他言行不一致的又一明證。

 

引述李常受在一九八八年的話:無論你們所聽見的事情是真的或是假的,只要它對你們的屬靈生命會產生消極的影響的,就不要理睬它。

編者按語:寄語眾聖徒,切莫中了他的愚民詭計。

 

引述李常受在一九八八年的話:我們在過去的確做錯了一些事,讓我們把過去的事都忘了罷。基督徒的生活是屬於今天的,不要再去翻老案了罷。

編者按語:只有被人得罪的,才有資格說把它忘了罷的話。那有得罪人的,還未真正對付清楚,就在那兒說忘了罷呢?

 

引述李常受在一九八四年對少數人講的話:這個「天下」是我打的,你們沒有權利批評我。有意見的,就請出去!我不怕你們說我是「教皇」!

編者按語:假使徒的猙獰面目顯露無遺,而令人震驚的,竟然有不少的人認為他夠資格說這樣的話。

 

引述一九八八年歐洲一些同工長老們聯名給李常受的聲明信大意如下:

我們風聞你的兒子犯了一些明顯的罪,經我們派人實地調查結果,證實傳言屬實。而你和你的同工們,不僅千方百計加以掩蓋,甚至在近年內,逼令各地同工長老們接受你兒子的指揮。這種不正常的抬舉運動,於一九八七年六月在臺北達到高潮。其後,更差派五位同工前來歐洲,企圖把此間各地教會也置於你兒子的管理控制之下。我們的良心促使我們表明態度,特此聲明切斷和職事站管理階層並其行為的一切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