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常受及其严重错谬(无名氏) 今天的“呼喊派”,我们都认为是异端;不仅我们这样认为,国外基督徒团体也这样认为。怎么会产生这异端呢? “呼喊派”以前的领导叫李常受,是山东烟台人。1982年,我遇见一位和李常受相当熟悉的陈恪三老弟兄。这位陈老弟兄没有蒙恩以前,是在某市作警察局长的,是个很有作为的青年人,后来蒙了恩典,被主得着了,出来事奉主,参加基督徒聚会处(聚会处的发起人叫倪柝声)。陈老弟兄曾有一个时期和李常受同工。 1949年李常受去了台湾。1978年大陆开放不久,李常受的书籍、录音带等被大量送进大陆来。陈弟兄看了、听了之后,发现李弟兄偏离正道、严重变质了。他为之非常悲伤,在主面前像但以理那样为李常受祷告,有25天之久(参但10:9-10);到第25天,他正祷告的时候,主清楚地对他说了一句话:“李常受1931年第一次在山顶上大声呼喊的经历是邪灵的假冒!”1陈弟兄说,到那时为止,他一生中最清楚有两次主对他说话,这是其中一次。 弟兄姊妹,李常受在真理、圣工及作风等方面越过基督的教训之处,有不少已由他的同工们先后交通出来2。但在源头方面,即李常受身上灵方面的严重问题,是陈恪三弟兄首先提出来的3。 陈恪三弟兄确证:李常受身上有“另一个灵”(林后11:4),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表现: (一)1947年冬,李常受、陈恪三两位弟兄及汪佩真、李拉结两位姊妹经过汕头同到鼓浪屿服事。由于替李翻译汕头话的负责弟兄眼睛忽然瞎了,鼓浪屿的一位徐维均弟兄(当时蒙恩重生才五年)甚感震惊,心想:“这是为什么?”他要试验李常受所受的灵究竟是什么灵(约一4:1-4)?是不是圣灵? “于是在李到鼓浪屿后第一场聚会,那天晚七时,你(徐弟兄)独自坐在会所楼上求问主:‘主啊,若李所受的引导是出于你的,愿主让他自由释放资讯,否则求主禁止。’聚会时间到了,李与翻译弟兄同登讲台,我(陈恪三弟兄)好像坐第一排。那天唱诗歌一首又一首,唱了许多首,从来未见聚会处主日聚会唱这么多首诗歌(一般都是2-3首),我觉得奇怪。半小时后,李站到台前,说:‘聚会时间已过了半小时,今天我所预备的资讯,神扣住了。’”4“神扣住了”几个字给人很深的印象。这在聚会处历史上是前所未有的。 (二)鬼魔的道理(提前4:1) “在鼓浪屿第二天清早祈祷会,李先短讲,内容是‘服权柄’,大意是:‘神的旨意向使徒启示,使徒又传达给长老,长老又传达给众信徒。凡使徒所传的,全教会都要听从,因为是传达神的命令。使徒即或错了,乃神与使徒之间的事,会众还是要顺从。例如执事分派你整理会所、擦玻璃,吩咐打破玻璃再擦,或者把钢琴颠倒放置,你也要(不思考而绝对)顺从。’”5 弟兄姊妹,别忘了“基督是教会的头”。教会里没有人的权柄,只有基督的权柄。同工和长老们唯有常存敬畏神的心,谦卑寻求、传达神的旨意(参林前7:25,40,14:37)。难道圣灵会吩咐打破玻璃再擦吗?或是吩咐把钢琴颠倒放置吗?这明显是鬼魔的道理!我们唯有对神是绝对顺服,对人的顺服──不管是什么人(包括教会内外)──不能违背神和他的道(徒4:19;5:29)。 可悲!不少李的追随者,不认真查考圣经(参徒17:11),一味盲从,搞个人崇拜。真的!在呼喊派中间,“打破玻璃再擦!”他们会不加思索地照办;“钢琴脚朝天倒置!”他们也会盲从执行──不认识李身上有“另一个灵”,并不止是圣灵。 例如:李曾说,他是“独一的执事”,会众当即附和“阿们!”一切无条件、无原则地绝对顺服。此后,整个“呼喊”系统就由李一个人讲道,整个“呼喊”系统也只听李一个人的录音、看李一个人的录影;其余同工一律靠边,不少同工被迫转行。 李说:“五十岁以上的长老一律靠边!老旧了!”尽管此令毫无圣经根据,仍然“阿们!” 李作为原告上法庭,公然违背圣经(林后6:1-8),也是“阿们!” “多次受浸”──“阿们!”听说,只要你感到灵里受压、下沉、陈旧,就可下浸池受浸;受浸次数最高记录已超过一百多次!这“另一个灵”何其荒唐,然而竟有不少人盲从! “叩门传福音”:四句话后(即“哦!”“主啊!”“哈利路亚!”“阿们!”),当场在澡缸里施浸──尽管全然违背圣经的教训(罗10:17),盲目追随者也会毫不犹豫地“阿们!”6 在“呼喊派”中,也有部分弟兄姊妹觉得李常受错了、太离谱了。但是他们被李用鬼魔的道理牢笼住了,以至于: 1)不敢“用爱心说诚实话”(参弗4:15),说了也没有用。一位老同工曲郇民弟兄曾向李指出过,同工约翰·英格斯指出过。国内也有弟兄在大陆开放之初,郑重地把一本批判李常受错谬的《反对更改福音、歪曲经训》的油印材料亲手交给李的长女婿陶正平弟兄,一再叮嘱他带回美国面交李常受弟兄。这份材料内有十篇由陈恪三等长辈同工为真道争辩所写的文章。但李常受却执意“错到底”!真是出奇地傲慢、顽固不化!这都与他身上“另一个灵”有关; 2)不敢离开呼喊会所,因为李说,唯有呼喊会所才是教会,别的基督徒团体都不是,所以离开呼喊会所就是“死路”一条。 3)怕“得罪(李常受这个所谓代表的)权柄”、“不服权柄”而落得个长大麻疯的下场(民12章)7。哦,让我们同心奉主耶稣的名捆绑撒但! (三)分裂的灵:“现在因李在海外的异端传到浙江温州、平阳等地,呼喊与不呼喊势不两立、彻底分裂,证明(背后)是分裂的灵,就是邪灵。‘呼喊’这一件事是特大的异端,是1931年李从撒但邪灵直接接受来的,1947年这件事证明他受的是什么灵。1947年他就是局部被附(参约13:2,27)8的传道人。这句话(我)是在主宝血遮盖下敬虔、谨慎地说,是在圣灵启示里、是在神面前战兢恐惧地说,绝不敢毁谤,更不敢随便说说。”9 (四)谩骂同工史百克弟兄(T.A.Sparks)。他谩骂的录音带也带到国内来了。他骂他的年长同工倪柝声弟兄最尊重的史百克弟兄10像泼妇骂街一样凶狠,一点没有弟兄的味道,实在出自“另一个灵”。 (五)“李为什么要突出灵?例如他说:‘现在是灵的时代,道的时代已过去了’,现在是‘圣父、圣灵、圣子’(擅自改变圣经里所排定的次序(太28:19))的时代,‘主就是那灵’,‘你呼喊,灵就来了’。有人听信他异端的话,其结果如:香港马文甲老弟兄的儿子马健南弟兄(原香港中文大学化学系主任),去年回国讲学时,告诉上海的弟兄们,他在三藩市亲耳听见李的聚会所有一位青年讲员在台上说:‘现在是灵的时代,道的时代已过去,转入灵的时代了’等等,又亲眼看见这人在讲台上当众把圣经摔在地上,喊叫说:“Damn the Bible!”“Damn”这个词在字典里译为“该打入地狱!”──哦,主血遮盖!两位听马弟兄讲述的上海弟兄来信告诉了我这件事11。 “对李身上这‘另一个灵’,我们打中其要害,不是与李(宣扬的)异端(对照圣经)原文逐字的辩明。看他一直突出‘活在灵中’,擅自把圣灵放在第二位,强调如今是‘灵的时代’,高举灵。他所高举的灵,实际上是他身上那‘另一个灵’,绝不是圣灵。这一切都为他1931年起开始接受的邪灵铺了路──一切听从那个灵对他(李)讲的,贬低圣经。因此,受欺者发狂言:“读李常受的书一遍,胜过读圣经一百遍”、“李常受的话比圣经价值高一百倍”──哦,主啊!求你拯救我们的肢体。”12 (六)我们(大家)存敬畏的心,学习使徒保罗高举“基督和他钉十字架”(林前2:2),而李则在他的一本书中说,他1976年前所有讲过的十字架的道理都“一笔勾销!”这不只是李常受把道讲错了,不只是宣扬否定十字架的异端,这是他身上鬼魔的道理在作祟!还不清楚吗? (七)在四川和东北,还有一些不敬畏神、无知盲从的人在呼喊“常受主!”──将李常受列在至圣三而一的神后面,聚会时留一空座位给李常受,把李常受神化了。他们还将此异端印在传单上广泛散发,招摇惑众。我也收到过这样的传单。 (八)还有“吃、吃、吃,吃主、喝主,主小我大!”非但不尊主为圣,反而亵渎,实在可怕!李在去世前不久还曾在大会中鼓动会众高喊“我是神!”13 (九)李还歪曲圣经歌罗西书一章15节,说耶稣基督是被造的!这岂不等于明目张胆地否认荣耀的圣子耶稣基督是道成肉身来的吗(约一4:1-3)?这是从什么源头出来的道理,岂非昭然若揭吗?综上所述,弟兄姊妹们可以看出,李背后鬼魔的嘴脸已经曝露无遗。 (十)此外,李不但没有继承和发扬聚会处发起人倪柝声弟兄(一位杰出的圣经学者)所领受的圣经真理,反而推波助澜,把倪弟兄以前的某些错误和偏差推到极端── 第一是所谓“教会的地方立场”(这只是重复历史上闭关弟兄会的错误),以教会自居,贬低其他一切基督徒团体为“半路凉亭”,自然也贬低了别的团体内敬虔的主仆和圣徒,导致狂妄自大、失去祝福。 第二是所谓“代表的权柄”。“代表权柄”的原意是代表基督或圣灵的权柄,因为基督是教会的头,教会应由基督掌权;主仆自身没有权柄,只是代表主的权柄(宇宙一切权柄全属于神,太6:13;罗13:1)。倪弟兄这种说法本身就有危险,因为今天教会中(包括倪自己在内),有几个人像摩西、保罗一样足以代表神的权柄呢?而李则完全落到自己当权柄的严重篡权的罪恶中去了!无形中成了“呼喊派”的掌权教皇!而“呼喊派”则不仅堕落成了宗派,而且成了独立王国了。 李常受在蒙恩重生之后确有一个时期很清心、很追求,在圣经上下过不少功夫。可惜!他“为人的结局”竟如此悲惨!归根结底,李失败的最初、最根本的原因,是偏离十架道路──里面(生命)的路,以至在1931年落到黑暗权势之下,进而逐渐被它牢笼、控制,落到异端中去,实在是我们的前车之鉴。 注释 参《创世记生命读经》(李常受着)第25篇“论求告主名”。其中包括:1)Speaking the Truth in Love, by John
C. Ingalls,《在爱中,说真话》,约翰·英格斯着。英格斯弟兄是美国人,系李常受在美国开拓事工中最早、最得力的同工。此书英文版1990年8月发行,中文版于同年10月问世。2)《地方教会──40年来的回顾与前瞻》,祷人着。祷人(笔名)弟兄是李常受几十年的同工。此书于1990年5月初版。联络地址:Grace & Truth Book Cottage, P.O.Box 8606, La
Puente, CA91748, USA。3)《注目基督》Let's Focus on Christ,黄玉恩 Eddie Huang着。此书为中英文合订本,1990年3月25日由住英国曼贾斯特的黄玉恩弟兄完成。 1详见《陈恪三弟兄──晚年部分资讯》。此书索阅处:香港基道书楼;地址:香港九龙旺角亚皆老街39-41号金山商业大厦五楼。 2同上,146页。 3同上,147页。 5服权柄,归根结蒂是服神的权柄、神的话的权柄,因为一切权柄都属于神(太6:13;罗13:1)。李身上是“另一个灵”(参林后11:4)。对这灵只能抵挡,不能顺服(参雅4:7;弗4:27,6:11;彼前5:8-9)──对任何违背神和他的话的人也是如此。 6听说有一年在美国洛杉矶柔似蜜聚会处(一个完全脱离李控制的聚会)召开特会,有南洋群岛来的同工作见证:他们曾对周围的三百户人家实行了“呼喊”传福音,结果发现只有12人真正重生。 7《陈恪三弟兄──晚年部分资讯》,参54-58,110-111页。一个被鬼附的人,全人在鬼控制之下,完全失去自由(例如可5:1-20;路8:26-39)。这样的人在鬼被赶出之后,“心里明白过来”(可5:15;路8:35),原文作“心思健全,头脑清醒了”,说明被鬼附的人,其心思完全被控制,言行失去自由,而由鬼占领取代。 8一个局部被鬼附的人,例如犹大──“魔鬼(即撒但)已将卖耶稣的意思放在西门的儿子加略人犹大心里”(约13:2);到主设立晚餐过后,撒但才入了犹大的心(约13:27,另参徒5:3)。即便到此地步,犹大并未完全被鬼所附。否则,卖耶稣的罪应归在所附的魔鬼身上。当时犹大的意志和心思仍是自主的,但由于他长期以来就“是个贼”,贪财偷窃,接受撒但的意思已久(约12:6),“鬼迷心窍”,随从撒但的运行(参弗2:2),以致卖主耶稣;过后撒但又催促他自杀、吊死,“往自己的地方去了”(徒1:25),自取灭亡。 9《陈恪三弟兄──晚年部分资讯》,146页。 10倪柝声1939年曾在英国伦敦史百克弟兄主领的聚会中学习一年之久。回国后,他遇见不能解决的难题,就电报向史请教、交通。例如抗战胜利后,上海许多学校在每周一上午有“纪念周”活动,其中有向孙中山总理遗像三鞠躬、宣读总理遗嘱的仪式,不照办者要开除。当时许多青年弟兄姊妹认为这是拜偶像,不愿服从,引起轩然大波;事关重大,倪对此看不清,发电报给史弟兄。史复电《马太福音》22:21,说问题在于鞠躬是政治仪式抑或宗教仪式?后者把孙当神拜,前者则把他当作贡献巨大的政治人物(国父)而纪念。 11《陈恪三弟兄──晚年部分资讯》,147页。 12同上,149页。 13我们原是罪人。感谢主!因信主耶稣得以重生,有神的生命,有圣灵内住,与主合一,是神的儿女。将来有一天,那为万物所属、为万物所本的,要领许多儿子(有基督生命的人)进荣耀里去(来2:10;约一3:1-2)。但我们并无神格,并非自有永有,也非无所不能、无所不知、无所不在。不可以说“我是神”,不然会落到异端中去。父神是我们所永远敬拜、敬爱的主宰。同样,圣经是说,“我活着就是基督”(意思是在生活、事奉上彰显基督的生命),并未说“我是基督”。可悲!最近(2001年初)有一群人竟然在特会中集体大喊“我是基督!”当心!《马太福音》24:23-24:假基督已出现不少。大陆异端“东方闪电”中就有一个“女基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