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確對待神蹟(林獻羔) 目錄: 第一章
基督徒必須相信神蹟 第二章
什麼是神蹟? 第三章
行神蹟的幾個主要時期 第四章
“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約20:29) 第五章
今日的神蹟 第六章
追求神蹟與追求真理 第七章
行神蹟的目的 第八章
當追求生命的長進 讀經:“神又按自己的旨意,用神蹟、奇事和百般的異能,並聖靈的恩賜,同他們作見證。”(來2:4) 這是指使徒說的(第3節),而且第4節是過去式的。 人們歷來對待神蹟的態度是:不信神蹟,追求神蹟。這是兩個極端。許多人要看見神才信有神;同樣,也有許多人要看見神蹟才信有神;甚至有些人見過還是不信有神,正如法老見了許我神蹟,但他沒有悔改;祭司長和法利賽人見過神蹟,也沒有悔改(約11:46-47)。猶大見了許多神蹟,結果還賣耶穌。多馬是個多疑的人,他最講事實,後來耶穌也讓他看一看,但耶穌對他說,“那沒有看見就信的人,有福了!”(約20:29)所以基督徒必須要有正確的態度來對待神蹟奇事。>> 第一章基督徒必須相信神蹟 有些所謂“基督徒”或“傳道人”,他們不相信神蹟,因為他們是假信的,這些人是“假先知”、“假師傅”(彼後2:1,太7:15),耶穌叫我們要“防備”他們。他們解釋神蹟的方法是奇怪的,因為他們不信。他們說:“耶穌用五個餅兩條魚分飽五千人,不是神蹟。因為有個小孩子慷慨地奉獻五個餅兩條魚,就感動了各人都把他們帶來的餅和魚拿出來,這樣,各人吃飽了,還有剩餘。”他們因為不信神蹟,所以這樣曲解神蹟;他們又說,“耶穌行海面,只不過是涉水而過。”他們把耶穌的復活說成是“精神復活”等等,這都是謬解經書。他們不相信神蹟,但他們又不敢明說他們不信,那就只好亂解聖經的神蹟,比撒都該人還不如。撒都該人不信復活,就說不信,“撒都該人常說沒有復活的事”。(太22:23)“因為撒都該人說,沒有復活,也沒有天使和鬼魂……。”(徒23:8)撒都該人是當日的宗教領袖,但他們不信復活等神蹟,他們不信就說不信。可惜今日基督教裡有些“新神學”、“自由派”等牧師傳道,他們不信,但又不敢說不信,所以他們就只好用古怪的方法來解釋神蹟,藉以欺騙許多人。 另有一些人要見過神蹟才信:“……多馬卻說:‘我非看見祂手上的釘痕,用指頭探入那釘痕,又用手探入祂的肋旁,我總不信’。”(約20:24-25)多馬是耶穌十二個門徒之一,他曾見過耶穌行了不少的神蹟,但到耶穌復活了之後,耶穌向十個門徒顯現,他當時不在場。後來他聽了其他門徒的見證,可是他不相信。從他的話我們知道,他不只要親眼見耶穌,他還要親手摸耶穌、探入肋旁,他才肯相信。後來耶穌對他說:“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約20:29) 一個真正相信有神的基督徒,他是必須相信神蹟的:“耶穌在門徒面前另外行了許多神蹟,沒有記在這書上。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祂,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約20:30-31)如果神不能行神蹟,祂是神嗎?約翰福音“神蹟”二字,原文作“記號”。約翰說耶穌是神,神的記號是什麼呢?人的記號是語言和文字,禽獸就沒有這個記號。神的記號不是神蹟,又是什麼呢?如果我們相信一位不能行神蹟的“神”,對我們有幫助嗎? 有人說,神蹟是不合科學的,我們說神蹟是超科學的。耶穌復活是最大的神蹟:“按聖善的靈說,因從死裡復活,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羅1:4)一切的神蹟都是為這個記號——神的兒子——作見證的。一個基督徒若不信神蹟,他就不是基督徒。有些人聽人講神蹟,他們也曾見過別人有神蹟,但因為他們自己沒有神蹟,所以就懷疑神。這樣的人,請看看施浸約翰:“有許多人來到祂那裡。他們說:‘約翰一件神蹟沒有行過,但約翰指著這人(耶穌)所說的一切話都是真的’。”(約10:41) 一個真正的基督徒,必須信所有從神來的神蹟。不信神蹟的“基督徒”是假基督徒,他肯定是要滅亡的。 行神蹟的人,不能證明他靈性高超。哥林多教會神蹟很多,但他們是屬肉體的。 第二章
什麼是神蹟? 神蹟二字,希臘原文是dunamie,是“能力”的意思。這個字新約約有120次,另外這個字的動詞約有100次。 “自然規律”與神蹟:神在創造宇宙萬物的時候已經設立了各樣的規律。因為人們不認識神,又因為見慣了身邊的事物,就習以為常,所以稱之為“自然規律”。其實“自然規律”是神奇妙的作為,說來還是神蹟。 神蹟是“超自然規律”(超然律):神為祂自己定了一種規律。在神看,這是祂的記號;但在人看,這是違反自然規律;而在基督徒看,這是神蹟,就是超然律。 神為自己所定的記號是恒久的。但神有另一種記號,就是神蹟,是暫時在某事上超出自然規律,用祂自己的能力干預自然界的事而不會混亂。當神行完神蹟之後,神就把特殊的規律復原;不過,神是不會隨便破壞自然規律的。 現在讓我們談談神蹟的類別,我們不要隨便說什麼都是神蹟。 一、個人經歷的神蹟 有許多人追求異象異夢,認為這些是神蹟。我們不要追求異象異夢;異象異夢是神在某種情況下給人的,而不是我們求得的。嚴格來說,異象異夢不是神蹟。 蒙救的經歷:這本來也不算什麼神蹟。但有些驚險的經歷,若不是蒙神行神蹟來搭救,我們早就死了。這當然是神蹟。 受報應:這是受報應的經歷。亞拿尼亞夫婦一同欺騙聖靈而受了報應:“亞拿尼亞聽見這話,就僕倒,斷了氣;聽見的人都甚懼怕。”(徒5:5)“婦人立刻僕倒在彼得腳前,斷了氣。那些少年人進來,見她已經死了,就抬出去,埋在她丈夫旁邊。”(10節)這是受報應的神蹟。又如以呂馬:“只是那行法術的以呂馬(這名翻出來就是行法術的意思)敵擋使徒,要叫方伯不信真道。掃羅又名保羅,被聖靈充滿,定睛看他,說:‘你這充滿各樣詭詐奸惡,魔鬼的兒子,眾善的仇敵,你混亂主的正道還不止住嗎?現在主的手加在你身上,你要瞎眼,暫且不見日光。’他的眼睛立刻昏蒙黑暗,四下裡求人拉著手領他。”(徒13:8-11)這是報應的神蹟。神蹟會帶來更大的懲罰,所以神不會隨便使用。 二、超越自然規律的神蹟 例如耶穌以水變酒(約2:1-11)、耶穌平靜風浪(太8:23-27)、耶穌行海面(太14:25)等等,這些都是物質領域的超自然神蹟。 還有超越精神領域的神蹟。例如稅吏的得救(路19:1-10),撒該在價值觀上有了極大的改變。但一般所說的神蹟,並不是指得救的事說的。 三、醫治的神蹟 醫治是神蹟:“有許多人因為看見祂在病人身上所行的神蹟,就跟隨祂。”(約6:2)“原來藉著神蹟醫好的那人,有四十多歲了。”(徒4:22) 但聖經常把神蹟與醫治分開:神蹟是超自然的,醫治是與人身體有關的,這兩樣是相同而又有分別的。 四、死人復活的神蹟 人的靈魂離開身體就是死亡,人的靈魂返回身體就是復活,耶穌復活就是最大的神蹟。 五、趕鬼也是神蹟 這是靈界領域上的事,另題討論。 六、神蹟、奇事、異能 神蹟強調目的,比如證明事情的奇妙;異能強調源頭,有從神來的,也有從魔鬼來的。 第三章
行神蹟的幾個主要時期 有人認為凡使徒作的,基督徒都能作。他們不明白神為什麼要行神蹟,他們也不明白神在什麼時候大量地行神蹟。 神蹟大量發生在三個主要時期,每一個時期延長約有100年之久,就又停下來了。 一、律法時期(特別是摩西與約書亞的時期) 神開展了新時期的啟示,摩西行神蹟為要證明神所說的事情:神頒佈了律法、新國家(以色列)、會幕、祭祀與祭司職分。 神蹟證明神使者的啟示是真的:摩西行神蹟(出3-13章),為迫使法老許可以色列人出埃及。摩西的神蹟是對兩種人(以色列人與埃及人)作見證的。 摩西行第一件神蹟(出7:20-25):以色列人開始相信,但法老的心剛硬(22節),直到第10個神蹟(12章)他才讓以色列人出埃及。從摩西開始直到約書亞,特別多神蹟,這是律法時期的神蹟。以後就停下來,這並不是說,完全沒有神蹟,而是只有個別的神蹟。 二、先知時期(特別是以利亞、以利沙的時期) 到了先知時期,神蹟又大量出現。這是引進了新時期的啟示:這是預言的時代。所羅門王之後,以色列分南北,北國仍稱以色列,以撒瑪利亞為京都;南國名猶大,仍以耶路撒冷為京都。北國以色列,到了亞哈王的時候,是個低落的時期(亞哈是最壞的王)。神在這時興起以利亞與以利沙,他們行了許多特別的神蹟,使以色列得到大復興。 這時期神蹟獨多,為要證明他們所說的是真的。以利亞使寡婦的兒子復活,為要使那婦人認識神,並使她知道他所說的都是出於神的,都是真的:“以利亞將孩子從樓上抱下來,進屋子交給他母親,說:‘看哪,你的兒子活了!’婦人對以利亞說:‘現在我知道你是神人,耶和華藉你口所說的話是真的’。”(王上17:23-24) 這時期的神蹟為使聽到的人注意:以利亞和以利沙能影響與說服信的和不信的兩種人。以利亞的神蹟戰勝了巴力的先知(王上18章)。所以這時期的神蹟特別多。以後又停下來,甚少神蹟出現。 三、新約時期(耶穌與使徒時期) 神蹟與天國的記號:有人說“那裡有神蹟,那神蹟就證明天國。”(參太7:21-23) 我們說,這段經文只是證明天國之一,天國還有其它記號:公義與和平等;最重要的是愛。 神蹟引進一個新時期的啟示:在耶穌與使徒時代,神賜下新約的祭司,這時大量出現神蹟。 1.耶穌的神蹟 耶穌行神蹟,為的是證明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這是耶穌所行的頭一件神蹟,是在加利利的迦拿行的,顯出祂的榮耀來;祂的門徒就信祂了。”(約2:11)“但我有比約翰更大的見證;因為父交給我要我成就的事,就是我所作的事,這便見證我是父所差來的。”(約5:36)“耶穌在門徒面前另外行了許多神蹟,沒有記在這書上。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祂,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約20:30-31)“猶太人圍著祂,說:‘你叫我們猶疑不定到幾時呢?你若是基督,就明明的告訴我們。’耶穌回答說:‘我已經告訴你們,你們不信。我奉我父之名所行的事(包括神蹟),可以為我作見證。’”(約10:24-25)“以色列人哪,請聽我的話:神藉著拿撒勒人耶穌,在你們中間施行異能、奇事、神蹟,將祂證明出來,這是你們自己知道的。”(徒2:22) 2.使徒行傳的神蹟 耶穌曾預言使徒要作更大的事:“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我所作的事,信我的人也要作,並且要作比這更大的事,因為我往父那裡去。”(約14:12) 使徒所行的神蹟,包括兩類:醫病與趕鬼:“耶穌叫了十二個門徒來,給他們權柄,能趕逐汙鬼,並醫治各樣的病症。”(太10:1)“醫治病人,叫死人復活,叫長大痲瘋的潔淨,把鬼趕出去。你們白白的得來,也要白白的舍去。”(太10:8)他們沒有行過超自然的神蹟,例如行海面等等。 現在我們談談使徒行神蹟的趨勢: (1)從猶太人轉到外邦人: 使徒先在耶路撒冷行神蹟(徒1-7章),再次在猶大和撒瑪利亞境內行神蹟(徒8-12章),最後在外邦行神蹟(徒13章之後)。 (2)從教會轉到個人: 使徒行傳1-12章的神蹟,雖然也有關乎個人的,但是以教會為主;到13章就轉到許多個人身上;一直到22章幾乎是集中到保羅個人身上,沒有提到教會的參予。 (3)從行動上轉到話語上: 使徒行傳1-20章,神蹟減少;11章,講道占了一半。教會的增長,神的道比神蹟更重要。使徒行傳的神蹟,是為證明神的恩道:“二人在那裡住了多日,倚靠主放膽講道,主藉他們的手施行神蹟奇事,證明祂的恩道。”(徒14:3) 新約的神蹟,為叫人接受神的信息,目的是叫人得生命。(約20:31,徒5:12-14)神蹟的作用,為證明啟示與愛的發揮。迦密山的神蹟(王上18:20-40)只證明神的啟示,而沒有愛的發揮。但耶穌行神蹟是顯明神的愛。現在有神蹟,主要是為愛的彰顯。 第四章“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約20:29) 全本聖經都充滿了神蹟,我們必須相信神蹟、篤信神蹟。如果不信神蹟,就是假信耶穌,就是沒有重生的。 舊約第1章說創造,這是神的創造的奇跡:新約第1章說耶穌是童女所生的,這是超奇的神蹟。 多馬要看見才信(約20:26-29)。許多人要求神蹟,要看神蹟,要經歷神蹟,但耶穌對多馬說“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29節)施浸“約翰一件神蹟沒有行過,但約翰指著這人所說的一切話都是真的。”(約10:41)許多人要求神蹟,而不大注重神的話、不注重生命的長進。約翰沒有行過一件神蹟,但他是“凡婦人所生的,沒有一個興起來大過施浸約翰的。”(太11:11)他是舊約最大的一位,他沒有行過神蹟,但他的生命很豐盛,也很蒙恩,所以我們不必求見神蹟。不要以為凡經歷過神蹟的人才是屬靈的基督徒。>> 第五章 今日的神蹟 有人說:“今日沒有神蹟了”。又有人說:“今日的神蹟很多,我們都要大大追求神蹟。”這兩種說法都不對,尤其說“沒有神蹟”,這是個大錯誤。我們對神蹟必須要有正確的態度來對待,才不至於陷入錯謬。 一、聖經完成之後 當舊約和新約寫完之後,神的啟示就完成了。神一直是用神蹟奇事來證明聖經是從神來的。 耶穌治病救苦,是為證實祂是彌賽亞的身份:“……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祂,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約20:30-31) 使徒行神蹟也不是為他們個人,而是為了證實他們所得的啟示是真確的。 二、使徒與神蹟 保羅用神蹟來顯明他使徒的憑據:“我成了愚妄人,是被你們強逼的。我本該被你們稱許才是。我雖算不了什麼,卻沒有一件事在那些最大的使徒以下。我在你們中間,用百般的忍耐,藉著神蹟、奇事、異能,顯出使徒的憑據來。”(林後12:11-12)即使使徒的時代,也不是各人都能行神蹟。五旬節以後,新約神蹟只有使徒或使徒交托才能行:“大眾都喜悅這話,就揀選了司提反,乃是大有信心、聖靈充滿的人,又揀選腓利、伯羅哥羅、尼迦挪、提門、巴米拿,並進猶太教的安提阿人尼哥拉。”(徒6:5)“司提反滿得恩惠、能力,在民間行了大奇事和神蹟。”(8節)沒有無的放矢的神蹟。 當教會開始的時候,所有的神蹟都是由使徒行出來的:“主藉使徒的手在民間行了許多神蹟奇事;他們都同心合意的在所羅門的廊下。”(徒5:12)“甚至有人將病人抬到街上,放在床上或褥子上,指望彼得過來的時候,或者得他的影兒照在什麼人身上。還有許多人帶著病人和被汙鬼纏磨的,從耶路撒冷四圍的城邑來,全都得了醫治。”(15-16節) 25年之後,保羅連自己肉身上的刺也沒有除去(林後12:7-10),特羅非摩也沒有得醫治(提後4:20)。 從使徒行傳開始,耶路撒冷滿了神蹟,但自司提反殉道後,耶路撒冷就沒有神蹟了。使徒時代完了之後,基督徒就不是依靠神蹟,而是要多多學習神的話語,過著憑信心而不是憑眼見的生活。 三、第二世紀 從第2世紀開始,使徒的神蹟已經終止了,這似乎是進入了另一個階段。 四、醫病的神蹟 歷代教會中得蒙醫治的神蹟最多,但亦有很多人的病沒有得到醫治。我們不能說,得不到醫治的人都是有罪或是沒有信心的。 五、趕
鬼 趕鬼是神蹟。農村被鬼附的人較多,奉主耶穌基督的名趕鬼的神蹟為數不少。農民對假神迷信很深,他們又不大領會理論性的講道,所以神就用大量的醫病與趕鬼的神蹟,使不少的無學小民相信真道。但在城市,神就多用真道、少用神蹟來使城市知識份子相信真道。 六、死人復活 這種神蹟比較少,是神在特別的情況下,對待個別的基督徒,叫死人復活。全本聖經只記載了7個死人復活的神蹟,耶穌在世時,也只叫了3個死人復活,使徒時代也有兩次死人復活的事。現在世界各地都有死人復活的事,但不多。 七、個人經歷的神蹟 現在教會多有這一類的神蹟,特別是個人遇險得蒙拯救,個人犯罪招受報應的神蹟比較多。 八、超越自然規律的神蹟 現在這一類的神蹟甚少。神對不同的人會施行不同的神蹟。神用“五餅二魚”的神蹟來對待群眾;神用平靜風浪的神蹟來對待門徒;但神用登山變像的神蹟來對待三個門徒。神在別人身上顯過的神蹟,不一定會同樣給我們施行的,神有祂美好的計畫。使徒也沒有行過這一類超自然規律的神蹟。神會在不同的情況下施行這一類的神蹟,但不是對每一個人都隨便施行,所以我們不要強求這一類的神蹟。 這種神蹟是很自然的。神藉著行神蹟時人不會感覺到,但當他回頭看時,才驚呼神已經行了神蹟。 有人想用這一類的神蹟來表現自己,這樣,神是不會藉這種人行神蹟的,所以不要強求神一定在我們身上行這一類的神蹟。 有人根據馬可福音16:17-18說:“信的人必有神蹟隨著他們,就是奉我的名趕鬼;說新方言;手能拿蛇;若喝了什麼毒物,也必不受害;手按病人,病人就必好了。”他們強調,人人都可以行各種神蹟,但我們要注意這兩節經文的正確解釋。16節“信的人”是複數,下文說“他們”,這就給我們看見,耶穌是指各人,特別是初信的各人,都會有上列的各種神蹟,但不是各人都全有各樣的神蹟、都說新方言等。我們也不能說:“故意手拿著蛇,天天喝毒物的也不死。”我們活在神的裡面,神蹟是平常的事,我們不花氣力,神的大能就從我們身上顯出,我們就有神蹟出來。有人有這樣神蹟,有人有那樣神蹟,並不是說各人都有所有的神蹟。保羅也沒有說,我們一定要行神蹟,神蹟是由神賜下,這就自然的出來了。(徒28:3-5) 馬可福音16:9-20,最好的古卷(西乃古卷、梵帝岡古卷)都沒有這一段,所以我們不能單憑這兩節作根據。不過早期譯本都有這段經文,拉丁文、敘利亞文和埃及文譯本都有這段經文。 到了書信時期,保羅把行“異能”列入聖靈恩賜裡:“又叫一人行異能……。”(林前12:10)這就清楚說明,不是每個人都能行神蹟,因為這是個恩賜,是聖靈“隨己意分給各人的”。(林前12:11)>>> 第六章追求神蹟與追求真理 一、有許多人拼命追求神蹟 他們不但不追求真理,他們甚至認為神蹟比真理重要。他們一直追求神蹟,而不要知識,所以他們起初很熱心,但因為他們輕看真理,沒有長進,日久天長就消沉下去了。 保羅沒有叫人追求神蹟:“猶太人是要神蹟,希利尼人是求智慧,我們卻是傳釘十字架的基督,在猶太人為絆腳石,在外邦人為愚拙。”(林前1:22-23)這裡給我們看見,猶太人是要神蹟,外邦人則重哲學、求智慧,保羅所著重的是“傳釘十字架的基督。”“傳釘十字架的基督”,這才是最重要的神蹟和智慧。 二、保羅沒有叫人追求神蹟,他只叫人在聖靈裡行事 “我們若是靠聖靈得生,就當靠聖靈行事。”(加5:25) 三、聖經沒有叫聖徒追求神蹟 許多人以為神蹟能造就信徒,但請我們注意,神蹟不能救人,神蹟也不能造就人:“祂雖然在他們面前行了許多神蹟,他們還是不信祂。”(約12:37)我們不應追求神蹟,我們應追求行神蹟的主。神蹟的最終意義不在神蹟本身,行神蹟的意義只為使人認識耶穌是神:“耶穌在門徒面前另外行了許多神蹟,沒有記在這書上。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祂,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約20:30-31) 四、法利賽人和文士追求神蹟 “當時,有幾個文士和法利賽人,對耶穌說:‘夫子,我們願意禰顯個神蹟給我們看。’耶穌回答說:‘一個邪惡淫亂的世代求看神蹟,除了先知約拿的神蹟以外,再沒有神蹟給他們看’。”(太12:38-39)他們的動機是為了滿足他們的好奇心,耶穌並沒有行神蹟給他們“看”。他們“求”神蹟,耶穌就不給;當他們不求的時候,耶穌就行起神蹟來,耶穌給5千人吃飽(太14:16-21),耶穌履海(太14:24-32),耶穌醫治迦南婦人的女兒(太15:22-28),耶穌給4千人吃飽(太15:32-38)。後來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再求耶穌行神蹟:“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來試探耶穌,請祂‘從天上’顯個神蹟給他們看。”(太16:1)但耶穌並沒有顯神蹟給他們看(2-4節)。他們剛才看了神蹟(太14-15章),但現在他們求耶穌“從天上”顯個神蹟給他們看。他們認為耶穌行了“地上的神蹟”,不能滿足他們,他們要求耶穌“從天上顯個神蹟給他們看”,但耶穌沒有滿足他們的要求,沒有給他們顯任何的神蹟,因為他們的動機是“來試探耶穌”的。所以不需要“求”神蹟,神蹟是神隨己意賜下的。 五、我們不要用神蹟來吸引人 有時行神蹟,是會吸引人信耶穌,但不是凡行神蹟都能叫人信耶穌的。法利賽人、撒都該人見了神蹟,他們還是不信!猶大跟耶穌3年,見過不少的神蹟,他不但沒有真信,反而把主出賣了。 六、神的道才能造就我們 摩西行了不少神蹟,目的是要將神的聖言傳給百姓:“這人領百姓出來,在埃及,在紅海,在曠野,四十年間行了奇事神蹟。那曾對以色列人說:‘神要從你們弟兄中間給你們興起一位先知像我的,就是這位摩西。’這人曾在曠野會中和西乃山上,與那對他說話的天使同在,又與我們的祖宗同在,並且領受活潑的聖言傳給我們。”(徒7:36-38)摩西行神蹟的目的,是為傳神的聖言,只有神的聖言才能造就人。 行神蹟是為作見證:“我們若忽略這麼大的救恩,怎能逃罪呢?這救恩起先是主親自講的,後來是聽見的人給我們證實了。神又按自己的旨意,用神蹟、奇事和百般的異能,並聖靈的恩賜,同他們作見證。”(來2:3-4)這兩節經文常被人用來證實神“用神蹟奇事……同他們作見證。”所以力勸人追求神蹟。但請我們注意這兩節經文的正解:神蹟、異能並恩賜,都是為堅立所傳的道。這救恩,先是“主親自講的,後來是聽見的人”——使徒們——給我們證實了。神又按自己的旨意,“用神蹟奇事……,同他們作見證。”注意,不是“同我們”作見證,而是“同他們”作見證。見證什麼呢?見證我們所信的道是真實的。但惟有神的救恩才能救我們、神的道才能造就我們,而不是神蹟救我們與造就我們。 啟示錄有許多神蹟,但聖經並不是叫我們追求神蹟。我們想要得福,要緊的是“念”、“聽見”又“遵守”:念這書上預言的,和那些聽見、又遵守其中所記載的,都是有福的,因為日期近了。(啟1:3) 七、神有絕對的主權 神會用醫生、護士或基督徒的知識、技能並愛心來幫助人。神自己可以直接行神蹟,祂也會藉人來行神蹟。神會藉聖靈將恩賜賜給人,這是神的主權,但我們不要指揮神。 行異能的恩賜:“又叫一人行異能”,(林前12:10)“……其次是行異能的。”(28節)這是包括改變自然界的恩賜。聖經說,恩賜是聖靈“隨己意分給各人的”。(11節)司提反就有這種恩賜:“司提反滿得恩惠能力,在民間行了大奇事和神蹟。”(徒8:6)但這不是說,各人都可以像他大行神蹟,注意“……豈都是行異能的麼?”(林前12:29) 醫病的恩賜:“還有一人蒙這位聖靈賜他醫病的恩賜”,(林前12:9)“……再次是得恩賜醫病的,”(28節)腓利有這種恩賜(徒8:6-7),但司提反就沒有這種恩賜,因為經上記著說,“豈都是得恩賜醫病的麼?”(林前12:30) 神蹟是神自己行的:神可以用人來行神蹟,祂自己更能直接施行神蹟。神用人行神蹟時,必須根據祂的旨意,根據聖經。當人有恩賜行了神蹟之後,他必須謙卑(徒4:11-15)。>>> 第七章行神蹟的目的 神不是隨便行神蹟的,祂行神蹟是有目的的。我們必須明白神行神蹟的目的,才不會盲目追求神蹟。 1.神為使人認識神,所以祂施行神蹟。 2.神施行神蹟,是為給人證實神的啟示是真實的。 3.神施行神蹟,為要證明耶穌是彌賽亞(基督)。 4.神藉使徒行神蹟,目的是為證明他們是使徒 “我在你們中間,用百般的忍耐,藉著神蹟、奇事、異能,顯出使徒的憑據來。”(林後12:12) 5.行神蹟的目的,是為叫更多的人相信耶穌(可16:20,約20:30-31,徒2:41,47,6:7,9:31) 耶穌行神蹟是要人更加信服祂:“這是耶穌所行的頭一件神蹟,是在加利利的迦拿行的,顯出祂的榮耀來;祂的門徒就信祂了。”(約2:11)“除了基督藉我作的那些事,我什麼都不敢提,只提祂藉我言語作為,用神蹟奇事的能力,並聖靈的能力,使外邦人順服。”(羅15:18)不過,神不是經常用神蹟來使人順服,而是要藉著基督徒傳福音來使世人順服。保羅大部分的時間是用來傳福音,而不是用大部分時間來行神蹟。 第八章
當追求生命的長進 新約書信(羅馬書至猶大書)是教會的真理。書信很少提神蹟,而多著重生命的長進。不追求生命的長進而一直追求神蹟,就只得驚奇,而生命長進得很慢。神給我們神蹟,我們應當歡喜快樂,這是見證,證明神是真的,聖經是真的。不過,我們不要一味追求神蹟,而忽略了神的道,我們更不要停在神蹟上,老而不長進。如果我們以神蹟為滿足,而不追求真理,我們的生命就不會長進。 一、只重神蹟有危險 一味追求神蹟的人,他們不知道神蹟不是目的,因而忽略了賜神蹟的神。有人求神蹟,神也憐憫他們,行了一兩次神蹟,但當日後他們再求神蹟,而神沒有繼續施行神蹟的時候,他們的信心就會動搖,這是很危險的。神蹟本身不會顯明真理,因為神蹟是受時間地點的限制,不會產生永遠的果效,但真理是不會受時間地點的限制的。有許多人因神蹟的奇妙而悔改相信,但他們不肯追求真理,結果弄出異端,這是十分可怕的。 二、不要受魔鬼的迷惑 從神來的是神蹟,又叫奇事異能。但從撒但來的只稱“奇事異能”,不應稱“神蹟”。聖經有從撒但來的奇事,但中文把這些奇事翻作“神蹟”,不好。因為“神蹟”有個“神”字,而魔鬼不是神。原文“神蹟”這個字,並沒有包含“神”字在內的,英文的miracle,也沒有“神”字在內,但中文“神蹟”這個字,裡面有個“神”字,所以最好譯作“異能”或“奇事”。 行法術的人,也行出奇事來:“於是法老召了博士和術士來;他們是埃及行法術,也用邪術照樣而行。”(出7:11)“埃及行法術的,也用邪術照樣而行。”(22節) “行法術的也用他們的邪術照樣而行,叫青蛙上了埃及地。”(8:7)不過,術士行的奇事是受到限制的:“他們各人丟下自己的杖,杖就變作蛇;但亞倫的杖吞了他們的杖。”(7:12)所以我們千萬不要因魔鬼所行的奇事而受迷惑。 現在撒但行異能還不算多。當主耶穌再來到空中,地上出現七年災難,那時撒但行更多的異能、行更大的異能:“那時,若有人對你們說:‘基督在這裡’,或說:‘基督在那裡’,你們不要信!因為假基督、假先知將要起來,顯大神蹟(當譯大記號)、大奇事,倘若能行,連選民也就迷惑了。”(太24:23-24)“這不法的人來,是照撒但的運動,行各樣的異能、神蹟(也當譯‘記號’),和一切虛假的奇事,……”(帖後2:9-10)“又行大奇事,甚至在人面前,叫火從天降在地上。牠因賜給牠權柄在獸面前能行奇事,就迷惑住在地上的人,說:‘要給那受刀傷還活著的獸作個像。’又有權柄賜給牠,叫獸像有生氣,並且能說話,又叫所有不拜獸像的人都被殺害。”(啟13:13-15) 不要一見有奇事異能就以為是從神來的,魔鬼也能行奇事異能,牠行異能的目的,是要用奇事來迷惑許多人,使他們不得救。尤其是末世,主再來的前夕,牠知道自己的時日不多,就大量以奇事來迷惑人,引誘他們偏離正路。如果我們不注意這一點,一味被好奇心奪去我們的思想,認為凡奇事都是從神來的,那就上了魔鬼的當,陷入末世危險的境況裡。 三、我們不要以神蹟奇事為滿足 我們不要存好奇的心。我們當多讀聖經,也要多看純正的屬靈書籍,使我們深深的認識真理。 神蹟可以使人認識神、領人悔改,但行神蹟的目的不是為造就我們,只有聖靈用真理才可以造就人:“親愛的弟兄啊,你們卻要在至聖的真道上造就自己,在聖靈裡禱告,保守自己常在神的愛中,仰望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憐憫,直到永生。”(猶20-21)當然,神蹟可以增加我們的信心,但一直追求神蹟,如果沒有神蹟,信心又會減少。所以我們不要追求神蹟,而要追求真理、追求靈命的長進,這才是神的心願。 四、神不行神蹟,我們也要信 “即便如此,我們所侍奉的神,能將我們從烈火的窯中救出來。王啊,祂也必救我們脫離你的手;即或不然,王啊,你當知道我們決不侍奉你的神,也不敬拜你所立的金像。”(但3:17-18)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相信神能行神蹟救他們,但“即或不然”,顯明神若不行神蹟救他們,他們也不拜王的金像。當我們遭遇危難的時候,神會行神蹟救我們,但如果神不行神蹟救我們,我們也當相信神,不要因為神不行神蹟就又懷疑神。我們禱告得到神的答應,常常會覺得我們了不起,證明自己的信心很強,所以有時不一定在我們身上行神蹟。我們應當學效保羅,在有神蹟的時候,他也不驕傲,反而說:“又軟弱,又懼怕,又甚戰兢。”(林前2:3) 還有,神不一定在我們身上重演別人的經歷,除了醫治的神蹟外,一般很少重演。摩西變水為血、以利亞求火從天降下、但以理在獅子坑蒙救、彼得行海面、保羅不被蛇咬,各人的神蹟都不相同,也不重演,所以不要求神在你身上一定要施行在保羅身上的神蹟,因為神有主權,不是我們限定的。 一個基督徒必須要有正確的態度來對待神蹟,才不會走錯路。神在我們身上施行神蹟,我們應當感謝神;神不行神蹟時,我們也當像施浸約翰不求神蹟,而有很豐盛的生命。 聖經的神蹟我們必須百分之百的相信,但我們主要不是追求神蹟,而是追求靈命的長進。尤其在這末世時代,我們更當小心,免得受了迷惑,那就會失去很多福氣,更危險是會陷入異端裡! 一九九三年一月一日 作者:林獻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