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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實(繆紹訓)

 

聖靈的果子第七是信實,信實二字原文是“腓示迪示。”中文應譯為“信”。此詞有兩種意義:一、是信心,或相信,或信靠;二、是可信,或信實,忠信。一、是對於別人——有信心或相信;二、是關於自己——為人信實,或忠信。所以有客觀主觀兩方面。

  客觀的信

現在先提起客觀的信,即對神的信心。希伯來書十一章一節給我們看見信心的定義:“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也可譯為,“信是所望之事的把握,是未見之事的確據。”譬如人在黑夜中,雖然天尚未亮,但他心中十分有把握說:早晨太陽必會東升,這就是信心。又如孩子雖然看不見母親的愛,但心中卻把握著母愛的證據,這就是信心。信乃是靈魂的望遠鏡,能使瞭望的遙遠事物呈現在眼前。信也是靈魂的顯微鏡,能使微不可見的東西放大而顯明。挪亞因著信如同看見了未見的事,——“挪亞因著信,既蒙神指示他未見的事,動了敬畏的心”(來11:7)。摩西因著信“如同看見那不能看見的主”(來11:28)。列祖“都是存著信心死的,並沒有得著應許的,卻從遠處望見且歡喜迎接”(來11:13)。

菲律濱有一位姊妹,有一次心中有了負擔,懇切為其叔父得救的事禱告;過了些時,心中忽然有了把握,確知神已悅納了她的心願,相信她的叔父必要得救,她就不再禱告,轉而感謝讚美主。果然不久她的叔父就信主,受洗了。這就是信心。又有一位姊妹為其女孩的疾病禱告,主賜她一節經文:神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捨了,豈不也把萬物和他一同白白地賜給我們嗎?(羅8:32)?她心中就有了證據,確知她的女兒必要痊癒。事情果然如此實現。這就是信心。“信是所望之事的把握,是未見之事的確據。”奥古斯丁說得好,“信心的能力是相信我們所不能看見的事;信心的獎賞是看見我們所相信的事。”信是算那所望的如已得,那未見的如已有。

  信心的根據

神的話語乃是信心的根基。信心必須寄託在神的話語,和聖靈的啟示上面。不然乃是迷信,妄信,這種的信神不負責。從前有一次衛斯理約翰與同工們開一緊急會議,談論信的問題。結果對信心的定義,找不到一個完滿答案。他就請一位靈德高深而且大有信心的婦人來,問她說:“信是什麼?”她立刻回答說:“信是照神所說的信祂。”衛斯理立刻說:“夠了,可以了!”信就是持住神的話,祂如何說,我就如何相信。慕迪生前曾感覺信心的重要,一直懇切向神求信心,有一天讀到羅馬十章十七節的話:“可見信是從聽來的,聽是從基督的話來的。”(原文)從此他就特別留心讀聖經,因為聽神的話是信心增長的秘訣。

  主觀的信

主觀的信是信實或忠信。信實也是神所有的一種品德。經上常稱神為“信實的神,”也常有“神是信實的”的話。信實(或忠信)也應該成為神兒女的品德。以弗所的聖徒就是“在基督裡有忠心(或忠信)的人”(弗1:1),歌羅西的聖徒也是“在基督裡有忠心的人”(西1:2)。忠信的人也就是得勝者——“同著羔羊的,就是蒙召被選有忠心的,也必得勝”(啟17:14)。

  四方面的表現

忠信有四方面的表現:

一、對神——“誰是忠心有見識的僕人為主人所派,管理家裡的人,按時分糧給他們呢”(太24:45)?保羅說:“所求于管家的是要他有忠心”(林前4:2)。

二、對人——“親愛的弟兄阿!凡你向做客旅之弟兄所行的,都是忠心的”(約三5章)。——“朋友加的傷痕出於忠誠”(箴27:6)。

三、做事——約西亞王修理聖殿時,分派一班負責監管的人,經上說:“這些人辦事誠實”(代下34:12)。主要服事祂的人“凡事忠心”(提前3:11),主也盼望我們“在最小事上忠心”(路16:10)。

四、講道——神對耶利米說:“得我話的人,可以誠實講說我的話”(耶23:28)。箴言十三章十七節說,“忠信的使臣,乃醫人的良藥。”主耶穌立下一個好榜樣,祂“是誠實人,並且誠誠實實傳神的道”(太22:16)。祂也被稱為“那誠實做見證的”(啟1:5)。

看阿!主給忠信人有何等大獎賞——“主人說好,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我要把許多事派你管理,可以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太25:23)。又說:“你務要至死忠心,我就賜給你那生命的冠冕”(啟2:10)。願我們能做信實忠信的人,阿們!―― 繆《聖靈的果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