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的溫柔(作者不詳) 基督的溫柔(THE MEEKNESS OF CHRIST) 《太11:25-30》 “溫柔”一詞未能把原文的意義完全表達。可是,那位曾說,“我心裡柔和謙卑,你們當負我的軛,學我的樣式,你們心裡就必得享安息”的,從他這說話,並從他身上,我們更能體會這詞的意義。 對這詞的理解,我們都遇上一個難處,以為它帶著軟弱的味道。事實恰好相反,這位說“我心裡柔和謙卑”的,就是那用嚴詞譴責諸城的,他在這些城中曾行許多的“異能”;他也是那位說“一切所有的,都是我父交付我的”(27節)。他本是神,無人能測透。他曾說,“除了父沒有人知道子”,而除了子以外也沒有人知道父(27節)。故此,當他邀請凡勞苦擔重擔的人來,要使他們得安息的時候,他的資源確實取之不盡,用之不竭。以上經文讓我們看見“溫柔”的字義並非軟弱,“軟弱”亦絕非原文的意思。 溫柔曾被形容為“神在人心靈中種下的恩典,而他的動向首先是向神,主要是向神。這恩典使我們的心靈馴服,接受神的對付,知道凡事與我們有益,因而叫我們沒有爭議沒有反抗”。在我們已經讀過的經文中,主耶酥曾譴責哥拉汛、伯賽大和迦百農各城,原因是他們不知悔改,又拒絕他大能的作為。就是在這時候耶酥卻禱告,說,“父啊,是的,你的,你的美意本是如此。”(25-26節)。這是溫柔的例證,我們可從他身上看見,“恩典的動向,首先是向神……使我們的心靈馴服,接受他的對付,知道凡事是與我們有益,因而叫我們沒有爭議沒有反抗。 在29節,我們再進一步留意他的溫柔和謙卑怎樣彼此聯絡。在撒迦利亞書九章九節論及以色列王時,他說是“謙謙和和”的,但當馬太在他的福音節錄同一節聖經時,卻說他是“溫柔的”(太二十一5)。這兩個字之間的緊密關係,給我們增添一種看法,就是他的基本意念是指“一種思想和內心的情況”。歌羅西書三章十二節說道“謙虛的心(希臘文tapeinophrosune),就是神選民所穿的服裝,一些穿上的衣服”。以弗所書四章二節把完全相同的兩個字與蒙召相提並論,是要我們行事配得起所蒙的召。故此謙卑溫柔在我們用和平竭力保守聖靈所賜合而為一的事上,實屬必需。 謙和的意義與謙卑完全相同,意思是沒有驕傲,他與溫柔一起聯絡,這點是可以理解的。“只有內心謙卑的人,才同時又是溫柔的人;這種人不反抗神的旨意,亦不會與他有任何衝突。可是這種溫柔首先是在神的面前,然後在人的面前,甚至要在惡人面前彰顯。好叫我們知道,這些從惡人加在我們身上的侮辱和傷害,乃是他所允許的,也是他所使用的,務使他的選民得管教和得潔淨”(R.C.TRENCH) 這章馬太福音有另一點值得注意,就是面對反對時,“溫柔”能帶來的莫大幫助。無論反對是從人而來,或是從環境而來(提前二24-25;民十二1-3)。前文提起,在這些拒絕的城中,主曾行了許多的神蹟和異能。在十一章前部分,我們讀到主耶酥竟被自己的先鋒質疑。約翰打發門徒到他那裡問了很多的問題,更幾番問及他是否那要來得,抑或他們要另等他人(或作另一位不同的)。主的神蹟異能似乎沒有在他們心中留下長久的印象,因聖經說,“約翰在監裡聽見基督所作的事,就打發兩個門徒去”(太十一2),然而基督的溫柔,正是在這些反對的情況下,讓我們看見學習。他認准萬事皆由父神的主權管制,他就是那位天地的主。 主溫柔的典範是我們該效法的。三十節所用的比方非常貼切。軛是順服的象徵,也是分擔的記號。耶利米說,“少年(強壯的男子)負軛,原是好的”(耶哀三27)。我們年青的時候,要順服主的對付並從中學習功課,可非易事,直至我們年紀較長,才從效法他的榜樣中,找到心靈裡的安息,也同時漸漸變成他的形象。 二十五節的“那時”正是主耶酥說“我心理柔和謙卑”的時候。馬太記載了以塞亞書預言的應驗,“看那,我的僕人,我所揀選,所親愛,心理所喜悅的……他不爭競,不喧囂。……”(太十二17-18)此事值得留意,因為現在溫柔不在別處彰顯,乃在耶和華僕人的身上。我們從其他的經文認識,溫柔是耶和華僕人的一個重要條件,新約記載道,“然而主的僕人不可爭竟,只要溫溫和和的待眾人,善於教導,存心忍耐,用溫柔勸戒那抵擋的人。或者神給他們悔改的心,可以明白真道。”(提後二24-25,再比較林前四1及林後十1) 保羅寫信給提摩太,好使他看見僕人若要象主人,必需具備溫柔的條件。可是我們不是基督,基督不用學習謙和,而我們必須經歷學習的途徑。“我們幾經艱辛愁苦,受盡千錘百煉,內心才學會點點的柔和――極其量也只不過些微而已――因此使我們明白,主的性情實在奇妙。他用不著管教,也用不著愁苦,用不著心靈軟化、降伏才得溫柔;他降世之時,已經完全謙虛溫柔,並凡事順服。痛苦只把裡面的美德彰顯,而不是在他裡頭塑造。痛苦沒有給他增添任何新的素質,卻只誘發那些已存在的性情,使他發出香氣,他在十字架所彰顯的溫柔,並在公會受審的溫柔,沒有次於他童年時代的溫柔。他在約瑟和馬利亞的膝下長大,順服他們,也分擔他們的卑微地位。他性情的榮美是內在的,也是本有的;而我們卻要從學習中才能得著” 在我們討論最後一點的時候,我們不能不提神的僕人摩西。從以色列的曠野歷史,其中所發生的事蹟,給我們看見摩西為人十分謙和。使我們想到,這種性情必定是他年輕時在曠野後方上花上四十年的時間學來的(出三1) 要學習溫柔,必須有神的引導,這是十分重要的(詩二十五9)。對摩西個人來說如是,對他所領的百姓亦如是(詩七十七20;七十八52-54);要是沒有神的引導,在屬靈的事上我們便一事無成。摩西雖然與一群不平、不滿、又充滿怨瀆的百姓朝夕相對,且帶領他們四十年之久,他竟然能心平氣和,心滿意足(太十一29;詩二十二26)又不住的充滿喜悅(塞二十九19)使我們深信,他為人極其溫柔。 米利暗和亞倫起來用說話攻擊摩西時,我們讀到“摩西為人極其謙和,勝過世上的眾人”就在這裡,神曾兩次稱他為“我的僕人摩西”,又“你們譭謗我的僕人摩西,為何不懼怕呢?”(民十二1,3,7,8)摩西這位世上最謙和的人,在聖經中被稱為神的僕人,次數之多,非常另人矚目,(例如在書一1,2,7,13,17;八31,33;九24;十一12,15;十二6;十三8,十四7;十八7;二十二2,4,5等)我們曉得,摩西“為僕人”(來三5),在神的全家截然盡忠,他的的確確是神的僕人。另外有一件事亦極具教訓,就是當譭謗發生,耶和華替摩西立即作出辯護(民十二4,9,10節)。從這裡我們學到另一個原則。摩西乃是神的僕人。他受到別人的攻擊,卻沒有自我申辯,只將事情交在神手中,顯出他的謙和來。但神卻按捺不住,不能不替他的僕人說話。 摩西被人譭謗,豈次一次,會否因為人把摩西的謙和誤解,以至有個人,或有時是“全會眾”竟毫不懼怕,作出如此鹵莽無禮的的行動?另一個亦是聞名於世的事例,就是“可拉的爭鬧”(民十六章;猶11)從整件事情,我們又一次看見摩西實在“謙和”。這章聖經中我們三次讀到摩西“俯伏在地”(民十六4,22,44節)。當時摩西“就甚發怒”(民十六15節)但他卻“俯伏在地”,證明他願意把事情交給神。他說,“到了早晨,耶和華必指示誰是屬他的……他所揀選的是誰”。“指示”一詞又可作“認識”,因為“主認識誰是他的”(提後二19)。當事情發展下去,摩西再說,“我行的這一切事,本不是憑我自己的心意行的,乃是耶和華打發我行的,必有證據使你們知道。”然後他向神求一件從未發生過的證明,“倘若耶和華創作一件新事,使地開口,把他們和一切屬他們的都吞下去”(民十六28-30節),我們知道事情的發生正如摩西所說。摩西再次攻擊卻又是謙謙和和的。當他把事件交托神。神又再次替自己的僕人說話。可是,我們並非尋求神替我們辨證,或希望神作出如此戲劇性的審判。相信更重要的,是在這種離開當中感受到他的同在,就如昔日榮耀的雲柱顯現一樣。 至於那位更謙和的,神將要公開的替他辨證,那日子快將來到。他謙謙和和,卻被世人所拒――他就是耶和華那受難僕人(塞五十二13-五十三2;腓二9-11;弗一19-21)辨證只不過是時間的問題,因聖經說,“等他施行公理,叫公理得勝”(太十二20;塞四十二3)。不久,他便要“為真理、謙卑、公義、赫然坐車前往……必叫你的名被萬代紀念。所以萬民要永永遠遠稱謝你。”(詩四十五4,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