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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的侍奉(林獻羔)

 

目錄:

     1

第一章  女人講道問題     2

第二章  男人的侍奉  11

第三章  男女平等問題     20

 

 

 

讀經:

“我不許女人講道,也不許她轄管男人,只要沉靜。”(提前212

“婦女在會中要閉口不言,像在聖徒的眾教會一樣,因為不准她們說話。她們總要順服,正如律法所說的。她們要學什麼,可以在家裡問自己的丈夫,因為婦女在會中說話原是可恥的。神的道理豈是從你們出來麼?豈是單臨到你們麼?”(林前143436

有些人根據上面兩段經文,說:女人不能講道,充其量可以個別傳福音,或與人談道等;也有人認為男人必須被封立為牧師之後才能給人施浸和領擘餅聚會。這都是傳統的錯誤。

有些姊妹很有恩賜講道,但因為讀了以上兩段經文,就不敢講道。教會領袖也不許姊妹講道,寧可讓那些沒有恩賜、沒有能力的弟兄講道,以致教會停滯不前,十分可惜。

我們必須把這些問題弄清楚,更不要亂加批評與論斷。

聖經“事奉”二字,應作“侍奉”,“服事”也應該是“服侍”。正如“提及”,和合本譯作“題及”,這都是譯者的誤用。

盼望神不只興起弟兄,也興起姊妹作復興之工,尤其在老底嘉時代的教會,不只要“發熱心”,也“要悔改”,被神煉淨,被神使用,儆醒等候主來!

 

第一章  女人講道問題

 

許多人說:聖經不許女人講道。他們的根據就是本書前面所引的那兩段經文(林前143436,提前212),除了那兩段經文之外,再沒有其它章節可以作為根據了。現在我們先要看看這兩段經文的背景和真意,然後再討論聖經有“女人講道”一事。

一、        兩段常被誤解的經文

1.“我不許女人講道”(提前212

許多人說這是聚會的情況。

請我們不要斷章取義,而是要看上、下文。這段經文是說“男人和女人應有的表現”(參提前2815),是論夫妻在家裡的表現,而不是說在教會裡侍奉的事。

1)先論“男人”:

“我願男人無忿怒,無爭論,舉起聖潔的手,隨處禱告。”(提前28)前面有“所以”,是接著上文說的。

這裡所說的“男人”是複數,指一般的弟兄。當然,女人也要注意。

“無忿怒,無爭論”:男人比女人容易發怒與爭論。因為人對不起自己,就與人不和。我們當饒恕人的過犯。“爭論”或作“疑惑”(見小字)。無論發怒、爭論和疑惑,都會攔阻了自己的禱告。

“舉起聖潔的手,隨處禱告”:舉手是當時通用的禱告姿勢,表示投降、敬拜、侍奉主名和專心倚靠的意思。禱告有站立(創1822),向神舉手(出929),低頭(創2448),望神(詩2515),跪下(代下613),伏地(創173),臉伏兩膝之中(王上1842),捶著胸(路1813)等。這裡不是指聚會的禱告,而是“隨處”(在各地,如以弗所各區)禱告。有些人喜歡在聚會裡一同舉手禱告,但聖經沒有命令我們這樣做。有些人的手不潔,舉起不潔的手禱告,神不喜悅。“你們舉手禱告,我必遮眼不看;就是你們多多的祈禱,我也不聽。你們的手都滿了殺人的血。”(賽115)這裡提舉起“聖潔的手”(參雅48),不是重外表,而是重內心。

2)再論“女人”(提前2914):“女人”,是“婦人”,也是複數的。

“又願”,原文是“照樣”。

① 外表廉恥與自守(9節):

“廉恥”,即是端莊。有人穿美衣,一開口就說粗言,沒有廉恥。

“自守”,是心思健全的意思。

a. “以正派衣裳為妝飾”:妝扮自己穿時裝是可以的,但要穿有道德的“正派衣裳”。古羅馬的女外袍寬如男外袍,是有錢人的裝飾。我們不要穿奇裝異服;更不要露胸、露臍、露背、穿超短裙等。衣著應是整潔大方,但也不用故意穿鄉間式的。更不要男穿女衣,女穿男衣(申225)。

b. “不以編發、黃金、珍珠,和貴價的衣裳為妝飾”:關於“黃金”等,不是完全禁止,當時的社會認為這樣是極其奢侈、驕傲地炫耀自己。她們的髮辮上系著珍寶的龜殼梳子,或插上象牙針,在銅針端鑲上珠寶。在發針針端常附有小型像偶。當時的編發,常是代表財富與奢侈品。當時的珍珠極貴,一個商人要賣掉一切才能買一顆高價的珍珠(參太1346)。現在燙髮不是完全不可以,但不要燙成古怪的樣式,又不要染黃髮,尤其是男人更古怪。

    裡面的德行(1012節):

a. “只要有善行,這才與自稱是敬神的女人(婦人)相宜。”(10節,參61118

婦人最好的妝飾不是珠寶與化妝品,而是美德,裡面的德行勝過外面的妝飾。

b.“女人(婦人)要沉靜學道,一味的順服。”(11節)

當時的婦女較馴順,但是以弗所教會(當時提摩太是在以弗所傳道)的婦女認為婦女信主後,地位提高了,於是在某些場合隨便發問,大聲說話。這樣,外人就認為教會縱容婦女放蕩。所以保羅勸婦女“要沉靜學道”,但他沒有禁止婦女“禱告”。

“一味的順服”:“一味”,是廣州土話,應是“在所有的順服裡”。我們要絕對順服神,但也要順服丈夫(13節)。許多婦女在家出頭,要丈夫順服自己。

“也不許她轄管男人,只要沉靜。”(12節下)在聚會中是沒有婦女敢起來“轄管男人”的,這裡特別是指在家中轄管丈夫的婦女說的。

“沉靜學道,一味的順服”,都是一般婦女所應當作的事。但男人也不要噪鬧。

③“我不許女人講道”(12節):

當注意猶太背景:按律法,女人只是父親與丈夫的附屬品。女人是不可學習律法的。如果把律法講給女人聽,就等於把珍珠丟給豬一樣。猶太會堂,女人另在被隔離的地方坐,不讓男人看見。女人不能擔任敬拜禮儀。第一世紀,男人到會堂學習,女人只好旁聽;女人不能擔任讀經員。女人不可參加神聖的集會或慶典。女人、奴隸和兒童是歸在一起的。

當時又受到希臘文化的影響:以弗所城有一戴安娜廟,廟內有無數神妓,稱為蜜蜂。希臘婦女,單人不上街,她的住處只有她的丈夫能進去。公共集會,女人沒有份參加,更不用說能開口教訓人了。如果早期教會讓女人混集于會友中,又讓女人開口教會訓人,教外人就會批評,說教會專召聚一些不三不四的女人,這是希臘人所不能想像的事。

許多人說:“女人不能講道”。他們主要是根據這節經文和哥林多前書143436。他們人認為女人不能講道,只能教導孩童(提後15315)和年輕的女人(多234)。現在讓我們看看這節經文的真意。

a.     不是向會眾講道的事:

這節經文的“婦人”和“男人”,都是單數。根據上文,是妻子對丈夫的事,而不是在聚會中講道的事。“講道”二字,原文是“教導”didaskō,是以權威去教導丈夫的事。

保羅禁止那些沒有受過良好訓練、不會沉靜學道的婦人去教導男人、擅取專權、看自己高過男人、“轄管男人”,他只是不准女人“教”和“管”男人。

b.     如果受過適當訓練、有足夠的聖經知識和經驗的人,是可以在聖經學院裡當教師的。

c.     當時以弗所教會有假教師,經常當某人不在家的時候,便訪問他的妻子:婦人若沒有基礎,就容易受欺騙和迷惑(提前214,提後367)。等到丈夫回家時,她就會“轄管男人”。

④ 從上下文看,全段經文都不是指教會聚會講道的事,而是關乎家庭生活的事。1314節解明不應轄管男人與不宜以權威來教導男人的兩個原因。

2.“婦女在會中要閉口不言”

“婦女在會中要閉口不言,像在聖徒的眾教會一樣,因為不准她們說話。她們總要順服,正如律法所說的。她們若要學什麼,可以在家裡問自己的丈夫,因為婦女在會中說話原是可恥的。神的道理豈是從你們出來麼?豈是單臨到你們麼?”(林前143436

第一段經文不是論聚會的事,這段經文才是論教會聚會的事。

這段經文也是被許多人誤用來禁止女人講道“強而有力”的理由。

這段經文前面說“當在會中‘閉口’”(林前142830節)、“乃是叫人‘安靜’”(33節)。

1)“婦女”:

這裡所提的“婦女”是眾數式的,眾多的婦女,特別指結了婚的、有丈夫的女信徒(35節)。

2)“閉口不言”、“不准她們說話”(34節):

“說話”,原文laleō,新約大約有300次,不是指講道或說預言,而是指談話、質問、辯論、抗議、喋喋不休。當然,神“說話”也是用這個字,表示有權威的。注意34節的標題“婦女不宜在會中講道”是人加上去的,現在有些譯本已經把這個不恰當的標題取消了。

Laleō,可指方言或其它的談話(1411)。這裡(34節)也包括方言,因為全章都是討論說方言的問題。

3)當時的習俗:

女人在聚會中發言是可恥的。當代的人是以婦女抛頭露面、公開說話為可恥的。哥林多婦女多好爭辯,質問男人,對所聽的道不明白,當場發問。她們以為在基督裡有自由,就在會中多發言,不知自我約束。她們向別人提出問題,為要達到教導的目的,但沒有秩序。

“她們若要學什麼”(35節):就當“在家裡問自己的丈夫”。

“神的道理豈是從你們出來麼”(36節):神的道不是源自任何一教會,也不是由某一教會擁有神的道理。

二、        女人是可以講道的

前面我們已經談過常被人誤用的兩段經文的正確解釋:提摩太前書2815是說家庭夫妻的問題;哥林多前書143436是論當時的聚會,女子亂發言是可恥的,而不是禁止女人講道的問題。

1. 舊約

舊約有女士師。士師就是審判官judges的意思。

以色列人出埃及,到了曠野。摩西在西乃山上給他們頒佈律法。40年滿了,由約書亞帶領以色列人過約但河入迦南。

約書亞死了以後,以色列人由士師秉政。士師記記載了14位元士師;撒母耳記記載“……以利作以色列的士師四十年”(撒上418),撒母耳作以色列的士師(撒上71315),撒母耳立他兒子作士師(撒上81)。

之後,以色列人求立王,從此之後,以色列人就有王治理他們了。

士師記記載了14個士師,其中有個女士師:“有一位女先知名叫底波拉,是拉比多的妻,當時作以色列的士師。”(士44)她是一位女先知,又是女士師,是以色列第四位士師。

由此可見,舊約有女先知,也有女士師。

2. 新約

我們看過舊約有女先知和女士師,現在讓我們看看新約女人的侍奉。

1)由婦女先把耶穌復活的消息傳給弟兄:

“婦女們就急忙離開墳墓,又害怕,又大大的歡喜,跑去要報給祂的門徒……‘你們去告訴我的弟兄……’。”(太28810)“耶穌說:‘不要摸我,因我還沒有升上去見我的父。你往我弟兄那裡去,告訴他們說,我要升上去見我的父,也是你們的父,見我的神,也是你們的神。”(約2017

2)保羅問安的名單(羅16316):

這名單裡有10位是姊妹。

① 安多尼古和猶尼亞:“又問我親屬與我一同坐監的安多尼古和猶尼亞安;她們在使徒中是有名望的,也是比我先在基督裡。”(167)“是有名望的”,就是在工作上有好表現(也可以說,在使徒眼中是有名望的)。她們比保羅先信主。

② 女執事非比:

“我對你們舉薦我們的姊妹非比,她是堅革哩教會中的女執事。”(羅161)她是新約所記載的唯一的女執事。

③ “百基拉和亞居拉”:

“問百基拉和亞居拉安。他們在基督耶穌裡與我同工,也為我的命將自己的頸項置之度外。不但我感謝他們,就是外邦的眾教會也感謝他們。”(34節)

百基拉是妻子,亞居拉是丈夫,但百基拉的名字常常放在亞居拉的前面。

百基拉可能出身於羅馬上層社會中的猶太人家庭。先提妻子後提丈夫的稱呼,當時是反文化的,但保羅屢次這樣稱呼他們:“有一個猶太人,名叫亞波羅,來到以弗所。他生在亞歷山大,是有學問的,最能講解聖經。這人已經在主的道上受了教訓,心裡火熱,將耶穌的事詳細講論教訓人;只是他單曉得約翰的浸禮。他在會堂裡放膽講道;百基拉、亞居拉聽見,就接他來,將神的道給他講解更加詳細。”(徒182426)亞波羅“是有學問,最能講解聖經”,但當百基拉和亞居拉聽了之後,“就接他來,將神的道給他講解更加詳細。”這裡又把百基拉排在前面,她講解聖經比亞居拉還好,神不只用男人解經,也用女人解經。

保羅從來不說“亞居拉和他的妻子”。保羅在哥林多傳道的時候認識了他們。這時,他們從羅馬來到哥林多:“這事以後,保羅離了雅典,來到哥林多。遇見一個猶太人,名叫亞居拉,他生在本都;因為革老丟命猶太人都離開羅馬,新近帶著妻百基拉從義大利來。保羅就投奔了他們。他們本是製造帳棚為業。保羅因與他們同業,就和他們同住作工。”(徒1813)他們後來在以弗所“他們家裡的教會”(林前1619)和在哥林多作了教會的領袖。保羅不輕看姊妹,反而十分欣賞她們的工作,設立女領導者。

3)友阿爹和循都基:

她們二人是女人,在福音上曾與保羅一同勞苦:“我勸友阿爹和循都基……這兩個女人,因為她們在福音上曾與我一同勞苦……。”(腓423)能與保羅一同為福音勞苦,很不簡單,這兩位婦女,保羅很重視她們。

4)女人說預言:

“第二天,我們離開那裡,來到該撒利亞,就進了傳福音的腓利家裡,和他同住。 他是那七個執事裡的一個。他有四個女兒,都是處女,是說預言的。”(徒2189

腓利是七個執事之一,他的四個女兒都有恩賜說預言。她們是在公開聚會裡說預言的。

5)哥林多有女人講道:

“凡女人禱告或是講道,若不蒙著頭,就羞辱自己的頭,因為這就如同剃了頭髮一樣。”(林前115

關於“蒙頭”,是當時的風俗:她們在禱告或是講道時是要蒙頭的。哥林多等地的婦女,無論信與不信的,都要蒙頭。凡不蒙頭的就是妓女。今天我們沒有這個風俗,我們只取用這個精意——順服丈夫(詳看靈音小叢書《蒙頭問題》)。

這節經文“講道”二字,原文作“說預言”(4節小字)。現在“說預言”,就是“先知講道”:“你們要追求愛,也要切慕屬靈的恩賜,其中更要羡慕的,是作先知講道(原文作:是說預言。下同)。”(林前141

婦女也有屬靈的恩賜(林前1214章)。

從哥林多前書115,我們知道婦女是可以“講道”的。這更證明143436不是禁止女人講道,而是在會中不要亂發言。

3. 今日教會的情況

現在教會有女人講道的,也有反對女人講道的。

1)倪柝聲反對女人講道:

他是根據前面兩段經文來說,“女人不可以講道”。他又主張女人要蒙頭。

但他一生是從三位姊妹身上受益最多的:

① 和受恩教士M . E . Barber .

② 賓路易師母Jessie Pen Lewis

她的著作是倪弟兄神學思想主要引導之一。神用賓路易師母在歐洲、特別是在英國、俄羅斯等國到處講道,神用她使各處得到大復興。

③ 還有內地會一位女教士:當倪弟兄在靈性低潮的時候,是聽她講道而得到大復興的。

2)焦維真女士:

她不但在各地培靈會講道,還在聖經學院教聖經。

3)巴凱娣女士:

她到處領佈道會和奮興會。

4)鄭惠端女士:

她曾於20世紀50年代在我們這裡(大馬站)講道,使許多神學生得到幫助。她在各地講道,也曾在北京王明道先生的基督徒會堂講道。

5)聖經有女執事:

“女執事也是如此:必須端莊,不說讒言,有節制,凡事忠心。”(提前311

從聖經來看,女人有侍奉,女人可以講道;從教會歷史看,也是這樣的。

 

第二章  男人的侍奉

 

第一章我們已經討論了“女人的侍奉”,特別是“女人講道”等問題。現在我們再來看看“男人的侍奉”。對於男人的侍奉,大多數人沒有多大的分歧,惟有對“女人的侍奉”,有人就不贊成“女人講道”,只贊成女人可以有其它的侍奉。

“事奉”應譯“侍奉”,但中文聖經都譯“事奉”。請注意!“服事”是“侍”,“事奉”也應是“侍奉”,侍立來侍奉(申17121857)。“服侍”是指工作方面,但“侍奉”是包括敬拜與工作。不過,我們已習慣用“事奉”,實際上應是“侍奉”。

一、        基督的恩賜

“祂所賜的,有使徒,有先知,有傳福音的,有牧師和教師,為要成全聖徒,各盡其職,建立基督的身體。”(弗41112

以上5種人是基督的恩賜:“我們各人蒙恩,都是照基督所量給各人的恩賜。所以經上說:‘祂升上高天的時候,擄掠了仇敵,將各樣的恩賜賞給人。’”(弗478

聖靈的恩賜是才幹;基督的恩賜是人,祂在升天之後,“將各樣的恩賜賞給人”,各樣的恩賜就是11節所提到的5種人。

1.“使徒”

使徒Apostle,是被差往傳福音的人apostolos,原來指有基督的囑託而向遠方傳福音的人。耶穌是被神差來傳福音的,所以祂也稱為使徒:“同蒙天召的聖潔弟兄啊,你們應當思想我們所認為使者、為大祭司的耶穌。”(來31)“使者”,原文是“使徒”,英譯Apostle.耶穌最初的十二個門徒,他們被差派就成了十二個使徒:“耶穌叫了十二個門徒來”(太101),當耶穌差他們,他們就成了使徒:“這十二使徒的名”(2節),耶穌就“差這十二個人去”(5節)。

使徒是被差的意思,所以被差往遠方傳福音的才是使徒。還有,使徒又是見過主耶穌的:“我不是自由的麼?我不是使徒麼?我不是見過我們的主耶穌麼?”(林前91)“以後顯給雅各看,再顯給眾使徒看,末了也顯給我看。”(林前1578)使徒是耶穌歷史上的見證人。

巴拿巴和保羅是使徒:“巴拿巴、保羅二使徒聽見……。”(徒1414)耶穌的兄弟雅各是使徒:“至於別的使徒,除了主的兄弟雅各,我都沒有看見。”(加119

2.“先知”

以弗所書411第二種是先知。這裡所說的先知不是指舊約的先知說的。

這些先知是基督賜給教會的恩賜(人)。這些人有聖靈的恩賜,他們得了神的啟示,將神的心意寫下,傳於眾教會。

這些先知可以在固定地方,或巡迴各地去說預言,勸勉信徒:“當那些日子,有幾位先知從耶路撒冷下到安提阿。”(徒1127)他們又把舊約預言解釋給他們聽,說如何應驗在當地了。

新約的先知不是預言將來的事,所謂“說預言”是“作先知講道”(林前141),與舊約說預言的先知是不同的。

“又叫一人能作先知”(林前1210):原文是“有神言傳講的才能”,把神的信息和已啟示的真理講解、傳遞的人。他們講道,就是造就、安慰和勸勉人(林前1434)。

3.“傳福音的”evangelistas

以弗所書411第三種是“傳福音的”。這是傳福音的人,他們有聖靈所賜傳福音的恩賜,在講臺上向未信的人傳福音。他們又幫助個別信徒向世人傳福音,到處作見證,領他們歸主。聖靈把傳福音的恩賜賜給他,他就成了一個“傳福音的人”,是基督賜給教會的恩賜之一。例如腓利:“第二天,我們離開那裡,來到該撒利亞,就進了傳福音的腓利家裡……。”(徒218)現在各國有許多“宣教士”,他們用相似的名稱來稱呼自己evengelists.

4.“牧師”

以弗所書411第四種是“牧人”。“牧師”二字,原文是“牧羊人”poimenas,與在山上、在草場上牧養羊群的人同一個字,英譯shepherds:“在伯利恒之野地裡有牧羊的人,夜間按著更次看守羊群。”(路28

聖經沒有“牧師”Pastorpastor是一般的牧羊人)。今日教會把“牧人”譯作“牧師”,又把基督的恩賜(是有牧養恩賜的人,是個職分)當作稱呼。聖經也沒有女牧師。

牧人只是牧養的恩賜,特別對信徒生命上的牧養,而不是受按立的一種職分,又不是個稱呼。

5.“教師”

這裡不是說學校的教師(老師),而是基督五種恩賜的最後一種。

“牧人和教師”,原文的文法結構是連在一起的,似是同時兼任的。但亦有分別:牧人是重在牧養方面,而“教師”是重在解經方面。正如“使徒和先知”(弗220)也有一個冠詞,但“使徒和先知”是有分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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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把5種有聖靈恩賜的人賜給教會。但現在沒有使徒和先知了。如果有人自稱是使徒或先知,這是誤導,容易使人陷入異端裡。

使徒和先知是立根基的兩種恩賜:“並且被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有基督耶穌自己為房角石。”(弗220)耶穌是“房角石”,就是根基,使徒和先知是立根基的。他們是特別為第一代的基督徒所設立的:“這奧秘在以前的世代沒有叫人知道,像如今藉著聖靈啟示祂的聖使徒和先知一樣。”(弗35)使徒又是“職分”,先知又是“功用”。當使徒和先知的工作完畢後,使徒和先知就停止了。

新約完成之後,就沒有先知再講預言來加添或減少聖經(啟221819)。他們只講已經啟示出來的真理(對預言的解釋),往各教會巡行。保羅寫哥林多前書時,聖經還沒有寫完,但當聖經寫完之後,使徒和先知也把教會的根基立好了,以後就再沒有使徒和先知了。

以弗所書411提到5種人,都是基督的恩賜。這裡沒有提監督、長老和執事,因為這裡是重恩賜,而不是指各地教會的職分。下面我們就要討論這些職分了。

二、        監督(長老)與執事

“基督耶穌的僕人保羅和提摩太,寫信給凡住腓立比、在基督耶穌裡的眾聖徒,和諸位監督,諸位執事。”(腓11

1. 監督與長老

監督episkopos:在上監管,英譯overseer,重在管理教會,監督是“職分”(提前31);長老presbuteros:老人,英譯elder,又長又老,年長、靈性長,重在牧養教會。

1)監督就是長老,二者是互相通用的,他們是牧養教會的領袖。

早期教會的監督是由長老擔任的:“保羅從米利都打發人往以弗所去,請教會的長老來。”(徒2017)“他們來了,保羅就說……。聖靈立你們作全群的監督,你們就當為自己謹慎,也為全群謹慎,牧養神的教會,就是祂用自己血所買來的。”(1828節)他們本是長老,後來保羅說他們也是神所立的監督。

保羅吩咐提多“……在各城設立長老。”(多15)但第7節就是“監督既是神的管家……。”這裡給我們看見,監督就是長老。

2)監督與長老的職責:

① 治理教會:

“人若不知道管理自己的家,焉能照管神的教會呢?”(提前35)這是對監督說的(第1節),但517是對長老說的:“那善於管理教會的長老”,可見監督或長老都是為照管神的教會的。無論長老或監督,都必須先管好自己和自己的家:“作監督的,必須無可指責,只作一個婦人的丈夫,有節制,自守,端正,樂意接待遠人,善於教導;不因酒滋事,不打人,只要溫和,不爭競,不貪財,好好管理自己的家,使兒女凡事端莊順服……。”(324)頭七點是積極的條件(2節),末七點是消極的條件,著重生活方面(35節)。

② 維護純正真理:

保羅對以弗所教會的長老(監督)說:“聖靈立你們作全群的監督……。我知道我去之後,必有兇暴的豺狼進入你們中間,不愛惜羊群。就是你們中間,也必有人起來說悖謬的話,要引誘門徒跟從他們。所以你們應當儆醒,紀念我三年之久,晝夜不住的流淚、勸戒你們各人。”(徒202831)保羅親自培養他們三年,仍怕有人進入他們中間,說悖謬的話來引誘他們。我們更需要儆醒,持守真道,不要受迷惑!

“堅守所教真實的道理,就能將純正的教訓勸化人,又能把爭辯的人駁倒了。”(多19)這話是保羅對提多設立監督的勸勉(7節)。

③ 牧養信徒:

“……耶穌說:‘你牧養我的羊’”(約2116),“牧養神的教會”(徒2028,“我這作長老、作基督受苦的見證、同享後來所要顯現之榮耀的,勸你們中間與我同作長老的人:務要牧養在你們中間神的群羊,按著神旨意照管他們;不是出於勉強,乃是出於甘心;也不是因為貪財,乃是出於樂意;也不是轄制所託付你們的,乃是作群羊的榜樣。”(彼前513

④ 也有管理財務的:

“於是門徒定意照各人的力量捐錢,送去供給住在猶太的弟兄。他們就這樣行,把捐項托巴拿巴和掃羅送到眾長老那裡。”(徒112930

3)“諸位監督”:

使徒時代沒有一個教會只有一位監督的,而是有“諸位監督”(腓11)。

現在的教會可以只有一位監督,但是也可以有“諸位監督”。

4)按立監督或長老:

“給人行按手的禮,不可急促……。”(提前522)這裡指按立監督,但“不可急促。”:“初入教的不可作監督”(提前36)。“入教”,原文是“新苗”、“新手的”,英譯novice. 要公正,“不可急促”,以免錯立。保羅初立教會,沒有立長老,後來再訪而立(徒1423)。提多也“在各城設立長老”(多15)。

有人說:“我想要作監督,因為保羅說:‘人若想要得監督的職分’”(提前31)。原來“想要”,原文是“羡慕”。按當時教會受逼迫,作監督是會受人攻擊的很多人都不羡慕要得。但從屬靈眼光看就當“羡慕”,因為這是“善工”,不過是要被聖靈揀選的。

聖經有“按手”的事,除了按立監督,還有各樣“按手之禮”(來62):四福音只有耶穌按手治病(可82325等 )、給小孩子按手祝福(可1016);在使徒行傳有按立七人管理飯食(徒6256)、使徒為撒瑪利亞人按手,使他們受聖靈(徒817)、亞拿尼亞為掃羅按手(徒912)、給巴拿巴和掃羅按手去作聖工(徒1323)、保羅為以弗所信徒按手受聖靈(徒196)、保羅為部百流的父親按手治病(徒288)、保羅和眾長老給提摩太按手得恩賜(提前414,提後16)。

今日教會有許多人喜歡給人按手禱告治病,如果是長老(雅514)或有恩賜治病的人可以奉主基督耶穌的名為病人按手禱告,其他人就不要隨便給人按手禱告。

按立監督是按手禱告按立,這是教會一般的作法。此外,也有單被聖靈所立的:“聖靈立你們作全群的監督……。”(徒2028)例如王明道沒有被人按立,他是被聖靈按立的。但我們不要亂說自己是聖靈按立的,必須清楚神的呼召和揀選。

2. 執事

“執事”,原是“服侍的人”diakonos,英譯deacons. 廣義的解釋是教會任何一種事奉的:“打發我們的兄弟在基督福音上作神執事的提摩太前去,堅固你們,並在你們所信的道上勸慰你們。”(帖前32)狹義的解釋是教會一種特別的職事:“基督耶穌的僕人保羅和提摩太,寫信給凡住腓立比、在基督耶穌裡的眾聖徒,和諸位監督,諸位執事。”(腓11)他們是幫助監督管理好教會一切雜務的人。

什麼人可以作執事呢:“作執事的,也是如此:必須端莊,不一口兩舌,不好喝酒,不貪不義之財;要存清潔的良心,固守真道的奧秘。這等人也要先受試驗,若沒有可責之處,然後叫他們作執事。”(提前3810

三、今日的各公會還有

各地教會分成許多宗派:有名字的宗派也稱公會;還有些沒有名字的宗派。

各公會有它們的制度,有在聖經裡面的,也有在聖經之外、傳統的。在聖經裡面的,我們已經談過,下面我們要談談聖經之外的名稱。

1.     主教Bishop

聖經沒有“教主”,而只有“救主”。

聖經沒有“主教”,而只有“監督”。

各地方教會有各教會的監督,一個教會可以有“諸位監督”。這一點,我們已經談過了。至於主教,有管理一個教會的,也有管理各地同一公會的“大主教”。這不是聖經所有的。

2.     牧師

聖經只有以弗所書411一次提“牧師”二字。這字原文是“牧人”,達秘聖經譯作shepherds,與牧養牛羊的“牧人”同一個字。

“牧人”是基督賜給教會的一個恩賜,這個恩賜是人,只是個職分,而不是個專稱。耶穌說:“也不要受師尊的稱呼,因為只有一位是你們的師尊,就是基督。”(太2310

傳統用“牧師”為師尊的稱呼,是不大恰當的,因為我們都是弟兄。

公會的規定,沒有按立為牧師的人就不能主領施浸和擘餅。但聖經沒有這個規定。

3.     董事

聖經只有“執事”而沒有“董事”。今日許多公會把聖經中的執事稱為董事,不過這也只是個名稱而已。

聖經中的執事只是監督的助手,而不是支配監督長老的,可是今日公會裡的“執事會”或“董事會”就不同了,他們有權聘請或革除“牧師”或傳道人;他們又有權來支配“牧師”或傳道人。這都不是聖經所說的執事。聖經先提監督,然後提執事(提前3113)。長老就是監督,他們都是神的管家(提前35,多157)。執事只是監督的助手而已。執事或董事千萬不要爬到監督的頭上,但必須協助監督來管理好教會各種雜務。

 

第三章  男女平等問題

 

前面我們談及男女的侍奉,似乎男女平等,又似乎男女不平等,到底怎樣,讓我們再從聖經的角度來看看男女平等的問題。

一、神造人

神先造萬物,當一切都造好之後,祂才造人。神先造男人,再造女人:“神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著祂的形像造男造女。”(創127

1. 神造女人

神是用亞當的肋骨造女人的:“耶和華神使他沉睡,他就睡了;於是取下他的一條肋骨,又把肉合起來。耶和華神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個女人,領她到那人跟前。”(創22122

假如神用亞當的腳骨造女人,男人就會說:“你是我的腳骨,我可以隨意待你。”假如神用男人的頭骨造女人,女人就會說:“我是你的頭,我可以隨意待你。”

神不是用亞當的頭骨或腳骨造女人,而是用他的“肋骨”造女人。“肋骨”在人身體的中部,所以男女是平等的。還有,肋骨是支撐頭部的,是互相支持的。聖經稱女人為“配偶”:“耶和華神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創218)“配偶”是同伴的意思。

2. 人犯罪之後

人犯罪之前,男女是平等的,但當人犯罪之後,男女就不平等了:“又對女人說:‘我必多多加增你懷胎的苦楚;你生產兒女必多受苦楚。你必戀慕你丈夫;你丈夫必管轄你。’”(創316)因為女人先犯罪,所以就要被丈夫管轄,這就成為不平等了。

二、基督的救贖

基督耶穌釘十字架,從死裡復活,作成了救贖之工,使凡信靠祂名的人,“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祂的救贖之工,不但挽回了神的震怒,使我們得到救恩,祂的救贖,也使男女回復到平等的地位上來:“並不分猶太人、希利尼人,自主的、為奴的,或男或女,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裡都成為一了。”(加328)我們都同“……呼叫:‘阿爸! ! ’”(羅815,加46

因著基督耶穌的救贖,我們都在基督裡了,不論是男是女,“都成為一了”,都同呼叫:“阿爸! ! ”這是男女平等的回復。

三、        在家庭裡

雖然我們在基督裡是平等的,但在家裡的夫妻關係也有分別:女人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弗52224),“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23節)。

丈夫是頭,妻子是身子。這樣看來,似乎又不平等了。不過,雖然聖經說“丈夫是妻子的頭”(23節),但聖經再沒有說“你丈夫必管轄你”了。相反,聖經說:“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2528節)

妻子當順服丈夫,但不是象奴僕順服主人,而是順服愛自己的丈夫。除了不合真理的事,妻子不能順服之外,其它就當順服丈夫,這是愛的順服,而不是奴僕的順服。

丈夫愛妻子,妻子順服丈夫,這是在家庭裡的關係,這也是平等的。尤其是在主裡更是平等的了。

四、        男女一同侍奉神

男人講道,女人也可以講道;男人傳福音,女人也可以傳福音;男人作見證,女人也可以作見證;男人領禱,女人也可以領禱;男人領詩,女人也可以領詩。

至於施浸和主領擘餅,還是由弟兄來主領,因為聖經沒有女監督或女長老,只有女執事(提前311)。執事或女執事是幫助監督(長老)“照管神的教會”的(5節)。

還有其它的侍奉,男人可以,女人也可以:“所以,我親愛的弟兄們,你們務要堅固,不可搖動,常常竭力多作主工;因為知道你們的勞苦,在主裡面不是徒然的。”(林前1558

關於侍奉神,無論男女都當“竭力多作主工”。至於在教會裡的侍奉,應當清楚主的呼召,也要服從長輩的安排,“凡事都要規規矩矩的按著次序行。”(林前1440

 

二○○一年十月二十二日 

 

作者:林獻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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