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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百加

 

【利百加REBEKAH以撒年老,眼睛昏花,不能看見,就叫了他大兒子以掃來,說,我兒,……我如今老了,不知道哪一天死。現在拿你的器械,……去為我打獵;照我所愛的作成美味,拿來給我吃,使我在未死之先,給你祝福 ……利百加也聽見了。……對……雅各說,我聽見你父親對你哥哥以掃說,……現在我兒,你要……聽從我的話。……給我拿兩隻肥山羊羔來,我便照你父親所愛的,給他作成美味。你拿……給他吃,使他在未死之先,給你祝福。雅各……說,我哥哥以掃渾身是有毛的,我身上是光滑的:倘若我父親摸著我,必以我為欺哄人的;我就招咒詛,不得祝福。他母親對他說,我兒,你招的咒詛歸到我身上,你只管聽我的話,去把羊羔給我拿來。(創二十七113)

當一個妻子發現了自己曾經尊敬,而且一同分享過禱告蒙神垂聽之喜樂的丈夫,竟然陷在自身肉體的迷惑中,她該怎麼辦呢?利百加就是面臨這難題:她的丈夫以撒不再活在神預言所管理的光景中,而隨著肉體的意思以偏愛行事。利百加用了錯誤的方法來對付他的行為,就是以血氣還血氣,用詭計逼以撒完成神的心意。表面上她似乎成功了,但卻為全家惹來無限的煩惱。雅各被逼出走,她此生再不能看見他。我們這班基督徒有時也會犯利百加的錯誤,以肉體對抗肉體。利百加若安靜地將整件事在禱告中交托神,事情便大有不同。―― 華思德《默想聖經人物》

 

【利百加──我去】

   一、利百加的豫表

利百加豫表會是神從世界裏出來的。(林前一2。)

         1.是從亞伯拉罕的本地、本族娶來的——創二四4

         本地是指偶像之地,(書二四2,)本族是指明基督也照樣親自成了血肉之體。(來二14。)

         亞伯拉罕年紀老邁,在一切事上,耶和華都賜福給他。他對管理他全業最老的僕人說:“請你把手放在我大腿底下。我要叫你指著耶和華天地的主起誓,不要為我兒子娶這迦南地中的女子為妻。你要往我本地本族去,為我的兒子以撒娶一個妻你要謹慎,不要帶我的兒子回那裏去。耶和華曾帶領我離開父家和本族的地,對我說話向我起誓,說,我要將這地賜給你的後裔。”

         2.是老僕人奉主人差遣去聘娶的——創二四10~27

         表徵聖靈奉神差遣來尋找人。(路十五8。)教會乃是被聖靈所稱義的。(提前三6。)

         3.從老僕人戴上了金環金鐲——創二四22

         僕人到了拿鶴城,遇見利百加出來打水,就求她將水瓶的水給他喝。利百加照辦了,並為他的駱駝打水,正如他向耶和華神所求的。他就拿一個金環、兩個金鐲給利百加。這表徵我們信他,就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弗一13。)金是神的性情,就是神自己。聖靈在我們裏面不僅作印記,還是一個質,一個抵押品,是神給我們的擔保品,保證我們能得基業。

         4.老僕人為以撒所作的見證——創二四35~36

               (1)我主人只這一個兒子——基督是神的獨生子——創一18

               (2)主人把所有的都給了這兒子——神將他一切所有的(萬有)、所作的(萬事),都給了基督——西一16~17,三1~2

         5.隨老僕人歷經長途而到達迦南地——創二四50~61

         表徵我們要隨從聖靈而行,直到見主。(羅八5,加五25。)

         老僕人在城外的井旁,碰到利百加時,先把金環、金鐲戴到她身上。第二步,在拉班的家裏,利百加定規作以撒妻子的時候,老僕人又拿出二環之外的東西送給她:就是金器、銀器,和衣服。金,表徵神的生命;銀,表徵救贖;衣服,表徵開始於稱義,然後在行為上有改變。這些加起來就是救恩。

         6.天將晚時被以撒所迎娶——創二四63~67

         表徵在世界末了時,主要來迎娶教會。當利百加跟著老僕人回到以撒所住的南地時,天將晚,以撒出來在田間默想,舉目一看,見到了他們所騎的駱駝。天將晚,就是指路程結束,時代完了時,那時教會要與基督相遇。

         利百加一看見以撒,就拿帕子蒙上臉。以撒便領利百加進了他母親的帳棚。從這時候起,她這人就歸給以撒,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個人。利百加得其所哉,以撒也得了安慰;教會得其所哉,基督也心滿意足。原來那人獨居不好,但現在有了配偶,就心滿意足了。以撒娶利百加,愛她;教會也在此享受基督的愛情。

   二、利百加與神

         1.被神豫定給以撒為妻——二四14

         老僕人自迦南往米所波大米去,到了拿鶴的城,要照他主人亞伯拉罕所交托給他的事,就是不要為他兒子以撒娶迦南地的女子為妻,要到他本地本族去,為他兒子以撒娶一個妻子。他就向神禱告,叫他能遇到好機會。他說:“我現今站在井旁,向出來打水的女子中的那一位說:‘請你拿下水瓶來,給我水喝。’她若說:‘請喝,我也給你的駱駝喝,’願那女子就作你所豫定給你僕人以撒的妻。”事情果然就如此成全了。

         2.因著見是出於神而說“我去”——二四5058

         老僕人到了利百加的哥哥拉班的家,拉班把飯擺在他面前,叫他吃,他卻說:“我不吃,等我說明白我的事情再吃。”說完了,拉班和父親彼土利都看見,“這事乃是出於耶和華,我們不能向你說好說歹。看哪,利百加在你面前,可以將她帶去。”利百加的哥哥和母親是盼望她至少再住十天才去,但老僕人說:“耶和華既賜給我通達的道路,你們不要耽誤我,請打發我走,回到我主人那裏去吧。”他們就叫了利百加來問她說:“你和這人同去麼?”利百加說“我去。“

         3.先不生育,因以撒祈求神而懷孕——二五21

         婚後二十年,以撒因妻子不生育,就為她祈求耶和華。耶和華應允他的祈求,他的妻子利百加就懷了孕。

         4.因雙子在腹中相爭的苦痛,求問耶和華——創二五22

         耶和華對她說:“兩國在你腹內,兩族要從你身上出來,這族必強於那族,將來大的要服事小的。”生產的日子到了,腹中果然是雙子。哥哥身體發紅,渾身有毛,如同皮衣,就給他起名叫以掃,就是有毛的意思。弟弟手抓住哥哥的腳跟,就給他起名叫雅各,就是抓住的意思。

   三、利百加持家

         1.對兒子有偏愛——二五27~28

         兩個孩子漸漸長大,以掃善於打獵,常在田野。以撒愛以掃,因為常吃他的野味。雅各為人安靜,常住在帳棚裏,貼近媽媽。因此利百加愛雅各。

         2.教育兒子聽從自己的話——二七81343

         不是要兒子倚靠神,聽從神的話,乃是要兒子聽從自己的話。

         3.用計使她所愛的雅各得著長子的祝福——二七1~45~1722~23

         按神的定規,有一件事,必須是父親才能作的,就是在未死之先,要給長子按手祝福。當以撒年老,眼睛昏花,不能看見的時候,就叫大兒子以掃往田野去打獵,照他所愛的作成美味,使他吃了,能在未死之先,給大兒子祝福。利百加聽見了,就叫雅各拿給父親吃,以得祝福。

         但這個名叫抓住的雅各卻不敢如此行。他怕父親雖然看不見,手卻會摸他,而兩兄弟的身體又是有那麼大的差別。就說:“倘若我父親摸著我,必以我為欺哄人的,我就招咒詛,不得祝福。”這個太大膽的母親對他說:“我兒,你招的咒詛,歸到我身上,你只管聽我的話。”就設法替雅各改裝,結果,以撒摸著他說:“聲音是雅各的聲音,手卻是以掃的手,”以撒分辯不出來,就給他祝福了。

         4.破碎了主所託付的家

               (1)使丈夫受損傷——二七3335

               以掃打獵回來,作了美味,拿來給以撒吃,並請求祝福。以撒大大的戰兢說:“你未來之先,是誰得了野味拿來給我呢?我已經吃了,為他祝福,他將來也必蒙福。

               (2)使弟兄生仇恨——二七41

               雙胞胎兄弟應當是感情最好的一對,他們出自同一對父母,同一樣的年齡,同一樣的童年生活,有的甚至穿同一樣的衣服。但當以掃聽到他父親說:“你兄弟已經用詭計來將你的福分奪去了。”他就放聲痛哭。從此,以掃就怨恨雅各,心裏說:“為我父親居喪的日子近了,到那時候,我要殺我的兄弟雅各,… 報仇雪恨。”

               (3)幼兒離家,飄流吃苦——二八2~411,二九14~151827,三一40~41

               有人把以掃的話告訴利百加,利百加又為雅各的前途開路,用別的理由說服以撒,打發雅各到巴旦亞蘭的母舅拉班家去。雅各從此過著飄流受苦的生活。旅途中,他拾起一塊石頭,忱在頭下,在野地臥睡。到了舅舅拉班家,只同住了一個月,拉班就叫他作工,問他要甚麼為工價。拉班的小女兒拉結生得美貌俊秀,雅各愛她,願意為她服事拉班七年。但到了七年日期滿了,又被拉班欺哄,娶了大女兒利亞,只好再為拉結服事拉班七年。雅各在拉班家共住了二十年,白日受盡幹熱,黑夜受盡寒霜,不得合眼睡覺,且常是這樣。

               (4)自己終其生不得再見愛子的面

               自從利百加打發雅各去舅家後,聖經上再沒有看見她作過些甚麼事。雅各在回到迦南地的中途,遇見了他的哥哥以掃跑來迎接他,將他抱住,又摟著他的頸項與他親嘴,兩個人就哭了。自然的,他們忘記了仇恨,又回到雙胞胎相親相愛的性情中。

               雅各再往前走,就來到他父親那裏住下。以撒共活了一百八十歲,年紀老邁,日子滿足,氣絕而死。以掃、雅各把他葬埋了。雅各回到迦南,看見了父親,看見了哥哥,惟獨最愛自己的,也是自己所愛的,從小就一直貼近的母親沒有看見。她無聲無息的死了。這是人生最傷痛的事。

   四、利百加的缺欠

         1.不尊重丈夫為頭的地位——林前十一3,創二18

         神為人造一個配偶,是叫女人作男人的幫助,而男人是女人的頭。利百加是一個非常聰明的女人,若是她用這聰明幫助以撒,這個家會是多好。女人到底是軟弱的器皿,沒有寬大的心胸,遠瞻的眼見,很容易以為自己的聰明是那麼不得了,就一切都隨己意而行,愛怎麼作就怎麼作。而以撒,生兩個兒子時才六十歲。雅各奪了長子祝福時,還沒有結婚,到巴旦亞蘭二十年後,回到迦南地,以撒那時候最多一百三十歲。他一直到一百八十歲才日子滿足,氣絕而死。但是為甚麼那麼早,以撒就眼睛昏花,不能看見,而且竟想到自己不知道那一天死。所以叫以掃去打獵,作美味,好叫他未死之先作好那一件,必須是父親才能作的事:就是給長子祝福。我想,第一個原因,他的眼睛有毛病,那個時候沒有眼鏡。第二個原因,以撒的家,全操在利百加的手中,使以撒活著也無所事事,只有等死。

         2.是一個作妻子的反面例子,以為我們的鑒戒

―― 張王帥信